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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综治工作年终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综治年终总结。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我们总会经历很多各式各样的事情,在事情过后,我们或主动或被动的写一篇总结,总结也是对自己的更优秀的自己负责,怎么样去写好总结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综治年终总结”,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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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综治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大服务”指导思想,着力发挥司法行政组织网络、工作机制优势,切实提高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基层基础建设,为全县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县政法会议召开后党组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政法会议精神,传达综治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并将责任书的目标要求具体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制定《县司法局社会综治工作责任制》,由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贯彻落实《县XX年政法综治重要工作责任制》;并且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会议,分阶段对综治工作做出部署,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全县综治通报和上级综治机构的有关刊物,了解形势,领会精神,增强为社会稳定大局服务的意识。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三访”现象
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是防范和减少“三访”现象的根本途径。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宣传工作,并在楠溪江普法网上专题介绍了《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浙江省青少年法制网络大赛等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宪法》知识讲座,邀请华东政法学院王月明教授作《宪法——从政权法到人权法》专题报告。今年我局将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浙江省信访条例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了信访条例的宣传。在“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中,注重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开展多渠道、多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坚持普法并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通过指导基层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把基层社会管理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根本上堵住不稳定因素的源头,使稳定工作由“治标”上升到“治本”,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三访”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发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能,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发挥
建立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是全面提高基层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处置信访问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中心工作机制、建立乡镇(街道)调委会、开展调解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就建立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联合调处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岗位练兵和乡镇调委会主任、所长例会活动,全面提高司法助理远、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今年我局将这项工作纳入重点目标管理,积极举办乡镇司法助理员、乡镇调委会调解员业务训练、竞赛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将大量的纠纷消灭在基层,每季开展定期排查,同时在各重点时段开展不定期的排查。如3月份开展“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7月份,开展防旱抗旱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8月份,开展14号台风“云娜”特大洪灾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0月份,在国庆节期间以创“四无”为主题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半年,我局把定期排查调处民间纠纷与专项排查调处涉法信访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加大对XX年以来重复上访的涉法信访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力度。对排查出的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三级网络调处机制进行调处,对于调解难度大、易激化,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件,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处,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行包案制度,即由主管的成员部门对案件负责到底,抓好落实。今年各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436起,调解成功2335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平安**”的创建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四、发挥安置帮教和管控职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我们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努力抓好“六基工程”各项内容的落实。以软安置为重点,组织实施“曙光工程”,设置了5万元归正专项资金和13万元曙光工程专项资金,建立安置帮教责任制度,减少归正人员的重新犯罪。年初组织人员对全县上年度归正人员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排摸,并登记造册;对全县部分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各行政村(居)帮教小组,过渡性安置企业帮教小组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企)三级网络组织建设,完善了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制度。在超前帮教工作中,我们组织政府帮教团到金华、杭州、衢州等地的监狱、劳教所开展超前帮教活动。为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归正人员,1月9日召开了全县归正人员守法创业座谈会,对有关乡镇上报的部分遵纪守法、表现良好、艰苦创业并带头致富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座谈,并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曙光工程”的健康发展。一年来共发放回归基金23000元,用于部分生活有特殊困难但表现好的归正人员进行社会救济或奖励,对正在省少教所服刑的**籍人员技能培训经费给予适当补助,一年来,落实解决了6名归正人员的就业问题。我们还主动配合县民政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归正人员的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部门联系出台了归正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对48名因父母犯罪、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儿童进行从小学到初中的全部学费救助和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三无”归正人员进行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经常开通亲情可视电话,方便了我县山区部分群众探视困难的问题,服刑人员家属通过亲情电话与正在监狱服刑的亲人进行了面对面的通话,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社会综治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组织律师积极拓展业务,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参与研究政府规范性文件;二是协调解决诸永高速公路枫林段选址纠纷事件;三是指派律师参加现场法律咨询,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成立了律师刑事辩护指导小组,指导律师依法开展刑事辩护。同时,我们将“平安**”创建工作与“148”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电来访、提供上门服务特有功能结合起来,全力投入“平安**”创建工作。在提供法律咨询时,积极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亲友的思想工作,动员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六、严格纪律,强化管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年来,我们严格贯彻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精选三个载体,促进队伍建设,一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科室,争做文明人,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以“xxxx”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了调查研究和作风的转变,指导和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三是在今年7月份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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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综治年终总结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综治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大服务”指导思想,着力发挥司法行政组织网络、工作机制优势,切实提高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基层基础建设,为全县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县政法会议召开后党组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政法会议精神,传达综治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并将责任书的目标要求具体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制定《县司法局社会综治工作责任制》,由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贯彻落实《县XX年政法综治重要工作责任制》;并且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会议,分阶段对综治工作做出部署,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全县综治通报和上级综治机构的有关刊物,了解形势,领会精神,增强为社会稳定大局服务的意识。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三访”现象
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是防范和减少“三访”现象的根本途径。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宣传工作,并在楠溪江普法网上专题介绍了《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浙江省青少年法制网络大赛等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宪法》知识讲座,邀请华东政法学院王月明教授作《宪法——从政权法到人权法》专题报告。今年我局将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浙江省信访条例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了信访条例的宣传。在“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中,注重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开展多渠道、多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坚持普法并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通过指导基层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把基层社会管理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根本上堵住不稳定因素的源头,使稳定工作由“治标”上升到“治本”,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三访”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发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能,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发挥
建立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是全面提高基层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处置信访问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中心工作机制、建立乡镇(街道)调委会、开展调解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就建立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联合调处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岗位练兵和乡镇调委会主任、所长例会活动,全面提高司法助理远、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今年我局将这项工作纳入重点目标管理,积极举办乡镇司法助理员、乡镇调委会调解员业务训练、竞赛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将大量的纠纷消灭在基层,每季开展定期排查,同时在各重点时段开展不定期的排查。如3月份开展“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7月份,开展防旱抗旱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8月份,开展14号台风“云娜”特大洪灾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0月份,在国庆节期间以创“四无”为主题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半年,我局把定期排查调处民间纠纷与专项排查调处涉法信访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加大对XX年以来重复上访的涉法信访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力度。对排查出的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三级网络调处机制进行调处,对于调解难度大、易激化,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件,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处,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行包案制度,即由主管的成员部门对案件负责到底,抓好落实。今年各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436起,调解成功2335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平安**”的创建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发挥安置帮教和管控职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我们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努力抓好“六基工程”各项内容的落实。以软安置为重点,组织实施“曙光工程”,设置了5万元归正专项资金和13万元曙光工程专项资金,建立安置帮教责任制度,减少归正人员的重新犯罪。年初组织人员对全县上年度归正人员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排摸,并登记造册;对全县部分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各行政村(居)帮教小组,过渡性安置企业帮教小组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企)三级网络组织建设,完善了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制度。在超前帮教工作中,我们组织政府帮教团到金华、杭州、衢州等地的监狱、劳教所开展超前帮教活动。为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归正人员,1月9日召开了全县归正人员守法创业座谈会,对有关乡镇上报的部分遵纪守法、表现良好、艰苦创业并带头致富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座谈,并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曙光工程”的健康发展。一年来共发放回归基金23000元,用于部分生活有特殊困难但表现好的归正人员进行社会救济或奖励,对正在省少教所服刑的**籍人员技能培训经费给予适当补助,一年来,落实解决了6名归正人员的就业问题。我们还主动配合县民政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归正人员的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部门联系出台了归正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对48名因父母犯罪、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儿童进行从小学到初中的全部学费救助和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三无”归正人员进行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经常开通亲情可视电话,方便了我县山区部分群众探视困难的问题,服刑人员家属通过亲情电话与正在监狱服刑的亲人进行了面对面的通话,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社会综治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组织律师积极拓展业务,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参与研究政府规范性文件;二是协调解决诸永高速公路枫林段选址纠纷事件;三是指派律师参加现场法律咨询,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成立了律师刑事辩护指导小组,指导律师依法开展刑事辩护。同时,我们将“平安**”创建工作与“148”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电来访、提供上门服务特有功能结合起来,全力投入“平安**”创建工作。在提供法律咨询时,积极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亲友的思想工作,动员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六、严格纪律,强化管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年来,我们严格贯彻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精选三个载体,促进队伍建设,一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科室,争做文明人,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以“xxxx”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了调查研究和作风的转变,指导和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三是在今年7月份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乡镇综治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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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镇综治工作在市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xx”为主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打防并举,狠抓队伍建设,为我镇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就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目标明确
镇党委、政府领导始终将综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将综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斗硬考核奖惩机制。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稳定、综治、平安建设的能力和实绩与奖惩直接挂钩,年初与7个村、1个社区、xx学校、xx卫生院等企事业单位签订了《xx镇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综治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实处。
二、继续完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全面实施“1221”工程,细化目标任务,加大督查考核,完善以村“两委”为支撑、警务室和调解室为骨干、治安巡逻队为基础的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体系。
2、健全舆论宣传机制。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使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以深化平安建设为重点,广泛的开展了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医院、学校、企业、单位、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机制,见义勇为行为得到及时宣传和表彰奖励。
3、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纠纷不出组(社区)、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三、抓排查,强防控,狠抓“准”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摸排,落实防控责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年多次对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排查,对摸排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研判分析,落实责任,限度地做到了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
2、夯实基础,完善综治防控体系。镇对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社会面、重点部位、社区、单位内部、农村、行政区域边际等为重点的整体联动防控体系,管好用好专职治安巡逻队(公益性岗位治安义务巡护队)和各村组义务巡逻队,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镇防控的水平和实效,
3、滚动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严打不放松的原则,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输气管道,盗窃自行车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有效地减少了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四、构建大调解格局,建设和谐乡镇
自“大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坚持围绕经济抓稳定,围绕稳定促发展,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巩固人民调解基层地位,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有效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地发展,树立了大调解保障大稳定,大稳定促进大发展的意识。
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
继续完善以镇综治办、派生所为主渠道,各级信息员联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排查,综治办、维稳办综合协调的情报信息网络。通过覆盖全镇的综治信息员队伍,密切关注社会面动态,做到信息提前掌握,措施提前研究,工作提前介入,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除以上工作外,我镇还认真做了下列工作:一是在3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月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从加强领导、组织排查、严厉打击、加强防控、送法进校园五个方面不断深入校园安保意识,落实校园安保措施,切实提高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强化了源头防范;三是在8月防洪抢险期间,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3000余人次,对各村(社区)、各集中居住点、各院落进行巡逻守护,防险防盗,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工作压力加大。二是综治基层基础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基础性工作需加强。三是对矛盾纠纷的排查需进一步深入。
七、XX年度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签定的责任书,一项一项抓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差缺补漏,制定措施。重视“打防控”体系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使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综治年终总结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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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综治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大服务”指导思想,着力发挥司法行政组织网络、工作机制优势,切实提高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基层基础建设,为全县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县政法会议召开后党组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政法会议精神,传达综治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并将责任书的目标要求具体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制定《县司法局社会综治工作责任制》,由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贯彻落实《县XX年政法综治重要工作责任制》;并且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会议,分阶段对综治工作做出部署,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全县综治通报和上级综治机构的有关刊物,了解形势,领会精神,增强为社会稳定大局服务的意识。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三访”现象
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是防范和减少“三访”现象的根本途径。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宣传工作,并在楠溪江普法网上专题介绍了《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浙江省青少年法制网络大赛等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宪法》知识讲座,邀请华东政法学院王月明教授作《宪法——从政权法到人权法》专题报告。今年我局将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浙江省信访条例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了信访条例的宣传。在“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中,注重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开展多渠道、多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坚持普法并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通过指导基层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把基层社会管理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根本上堵住不稳定因素的源头,使稳定工作由“治标”上升到“治本”,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三访”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发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能,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发挥
建立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是全面提高基层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处置信访问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中心工作机制、建立乡镇(街道)调委会、开展调解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就建立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联合调处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岗位练兵和乡镇调委会主任、所长例会活动,全面提高司法助理远、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今年我局将这项工作纳入重点目标管理,积极举办乡镇司法助理员、乡镇调委会调解员业务训练、竞赛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将大量的纠纷消灭在基层,每季开展定期排查,同时在各重点时段开展不定期的排查。如3月份开展“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7月份,开展防旱抗旱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8月份,开展14号台风“云娜”特大洪灾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0月份,在国庆节期间以创“四无”为主题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半年,我局把定期排查调处民间纠纷与专项排查调处涉法信访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加大对XX年以来重复上访的涉法信访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力度。对排查出的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三级网络调处机制进行调处,对于调解难度大、易激化,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件,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处,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行包案制度,即由主管的成员部门对案件负责到底,抓好落实。今年各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436起,调解成功2335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平安**”的创建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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