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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所三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总结。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在某一段时间之中,我们经历了很多的事,一般来说,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对这件事情的总结,总结就是将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简单阐述,大家晓得总结范文怎么写好吗?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总结”,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2012年,是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的指导下,初步形成了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和谐劳动关系三个工作体系,各项工作得到了国家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市劳动保障局被省劳动保障厅继续评为全省第一名。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取得近年来成绩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把统筹城乡就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积极开展“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健全目标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7 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0%、149.8%、184%。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3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比上年末下降了0.1个百分点;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新增就业11万人;中心城区及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继续保持了比较充分就业,近郊区90%以上的社区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65%以上街道(乡镇)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去年12月,国家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分别在我市召开了“中国就业市长论坛”和“全国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对我市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加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支部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把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继续纳入了“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各方联动的良好局面。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充分就业督察工作制度,采用交叉检查、重点督察和考核评估等方式,督促各区(市)县开展城乡就业工作,并在促进就业督导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有30名行政编制的城乡就业督察专员办公室,初步形成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制定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指标体系。充分运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目标与策略――成都市城乡统筹比较充分就业问题研究》的科研成果,按照全国统筹城乡充分就业试点方案的要求,分圈层、科学地制定了具有核心、保障、辅助三种指标的全市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充分发挥优惠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的效应。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协调各级财政将再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安排。全市共为6.98万名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人数达7.25万人。

四是完善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出台《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标准》,完善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开展了对全市企业用工需求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的专题调查。市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已与全市1424个街道(乡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和社区的劳动保障站(所)实现联网,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共享;针对广大群众不同的就业需求,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系列促进就业活动。
五是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以“就业援助962110”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企事业单位、职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密切配合的再就业援助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工作。“962110就业援助”服务热线开通以来,及时帮助2680名就业困难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成功上岗就业,援助成功率93%。

六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开工建设成都市技师学院及9个分院。依托现有的省、市、区(市)县三级职业培训基地,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同时,建立了154个青年职业见习基地,使大学生的就业和全市重点行业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全年完成对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前引导性培训36.9万人、农民工培训23.48万人。全市技工学校招收新生1.42万人。全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1.37万人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20.12万本。

七是积极支部劳务输出。建立与东北、长江三角洲、泛珠江三角洲、西藏等劳务协作机制,为人力资源跨区域流动提供了工作平台。努力打造“川妹子”、“川厨师”、“川建工”等劳务品牌,指导民工有序流动。全年劳务输出规模达158.1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07.42亿元。

(二)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

着力加强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开展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体系,把城乡居民逐步纳入了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基本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去年7月,国务院及劳动保障部分别在我市召开全国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我市的成功探索。

一是社会保险

扩面征缴创历史新高。截至去年末,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230.9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1.81万人,征收基金86.07亿元,清收历年欠费1.69亿元,征集率99%;基本医疗保险覆盖261.2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5.38万人,征收基金31.19亿元,征集率99%;失业保险覆盖117.21万人,较上年末净增14.61万人,征收基金5.88亿元,征集率98%;工伤保险覆盖115.2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19.09万人,征收基金1.58亿元,征集率96%;生育保险覆盖192.28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5.21万人,征收基金2.17亿元,征集率99%;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155.97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559.12万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人数达60.59万人,其中,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16.62万人;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达27.67万人,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达17.48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

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从去年7月1日起,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实现了基本制度和政策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计发办法和项目统一、基金调度和预算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的市级统筹。各区(市)县制定了较规范的内部业务流程和符合实际情况的财务内控制度,征缴的基金能及时全额上解市上。同时建立了市级统筹基金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各区(市)县社保基金管理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强化了社保基金管理,形成了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出台了《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印发《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补偿标准的通知》,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10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下调到200元,并取消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使用乙类药品的个人负担费用;印发《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方便了参保群众的异地就医;建立了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制定了《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并将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与市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将为建设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综合保险费纳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促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全员参加综合保险。
四是全面推进失地农民和农民养老保险。继续实施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去年12月底,我市已有19.92万名征地农转非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20余万新征地和已征地农转非人员调整和增加了基本养老金。认真开展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率先在中西部地区建立了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去年末,全市已有9.04人参加了农民养老保险。

四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部归垫了历年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3770.96万元,并认真开展了基金的监督和对财政专户的检查工作,年度内杜绝了新的挤占挪用行为,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去年8月31日完成了XX、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今年1月31日完成了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待,使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增加到了1033元,缩小了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差距。

五是提升社保经办能力和水平。按照“中欧社会保障能力建设试点”的要求,不断提高社保经办能力水平。组建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完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础目录库,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新系统上线,完善2.0版系统业务程序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在全市开通了医疗保险“一卡通”,方便群众购药。

(三)城乡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gZ85.COm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深入贯彻市政府93号令,推行《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推进劳动合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创新劳动保障网格化监察模式,妥善处理国企破产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我市的武侯科技园区被国家三部委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去年3月,劳动保障部在我市召开“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会”,对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全市已有210户用人单位达到了《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要求,被授予《合格单位》标牌。

二是强化企业工资调控。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提高和整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指导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各类企业依据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积极开展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全面清理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504.38万元。

三是维护国企改革中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成都进出口公司等4户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审核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3900万元;深入成都针织二厂、成都云内动力等企业,向职工宣传政策、解疑答难,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稳定;办理东郊搬迁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内部退养职工缴纳五项社保费用政府补贴,涉及职工6697人。

四是加强劳动关系调处能力建设。去年,全市劳动争议处理三级网络共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018件,结案率达96.6%。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共计10.19万人次,办理来信1763件,办结率97%。受理工伤认定3769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5519件。“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接听电话服务34.5万人次。同时,开展了应急保障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应急管理的责任、制度和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五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牵头支部对全市小砖窑、小

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和城乡建筑工地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黑职介”、“歪公司”为主题的清理整顿劳动力(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建立“一户一档”、“动态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共年检用人单位31951户,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5487户,处罚用人单位465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1.43亿元,涉及劳动者55.9万人。

六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撤消了原“工伤保险处”,组建了“行政审批处”,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归行政审批处,由市政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处集中办理,大大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七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台、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放《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资料、“两法知识问答”试卷和小册子等10万份。举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培训班7期。代表省厅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电视大赛,获得三等奖。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还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两会提案”办理、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政务信息、档案保密、规划财务、定点医院和药店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劳动保障志编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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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总结


20xx年,是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的指导下,初步形成了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和谐劳动关系三个工作体系,各项工作得到了国家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市劳动保障局被省劳动保障厅继续评为全省第一名。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取得近年来最好成绩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把统筹城乡就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积极开展“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健全目标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7 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0%、149.8%、184%。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3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比上年末下降了0.1个百分点;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新增就业11万人;中心城区及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继续保持了比较充分就业,近郊区90%以上的社区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65%以上街道(乡镇)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去年12月,国家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分别在我市召开了“中国就业市长论坛”和“全国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对我市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加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支部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把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继续纳入了“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各方联动的良好局面。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充分就业督察工作制度,采用交叉检查、重点督察和考核评估等方式,督促各区(市)县开展城乡就业工作,并在促进就业督导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有30名行政编制的城乡就业督察专员办公室,初步形成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制定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指标体系。充分运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目标与策略――成都市城乡统筹比较充分就业问题研究》的科研成果,按照全国统筹城乡充分就业试点方案的要求,分圈层、科学地制定了具有核心、保障、辅助三种指标的全市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充分发挥优惠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的效应。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协调各级财政将再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安排。全市共为6.98万名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人数达7.25万人。

四是完善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出台《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标准》,完善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开展了对全市企业用工需求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的专题调查。市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已与全市1424个街道(乡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和社区的劳动保障站(所)实现联网,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共享;针对广大群众不同的就业需求,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系列促进就业活动。

五是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以“就业援助962110”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企事业单位、职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密切配合的再就业援助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工作。“962110就业援助”服务热线开通以来,及时帮助2680名就业困难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成功上岗就业,援助成功率93%。

六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开工建设成都市技师学院及9个分院。依托现有的省、市、区(市)县三级职业培训基地,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同时,建立了154个青年职业见习基地,使大学生的就业和全市重点行业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全年完成对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前引导性培训36.9万人、农民工培训23.48万人。全市技工学校招收新生1.42万人。全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1.37万人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20.12万本。

七是积极支部劳务输出。建立与东北、长江三角洲、泛珠江三角洲、西藏等劳务协作机制,为人力资源跨区域流动提供了工作平台。努力打造“川妹子”、“川厨师”、“川建工”等劳务品牌,指导民工有序流动。全年劳务输出规模达158.1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07.42亿元。

(二)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

着力加强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开展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体系,把城乡居民逐步纳入了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基本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去年7月,国务院及劳动保障部分别在我市召开全国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我市的成功探索。

一是社会保险

扩面征缴创历史新高。截至去年末,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230.9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1.81万人,征收基金86.07亿元,清收历年欠费1.69亿元,征集率99%;基本医疗保险覆盖261.2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5.38万人,征收基金31.19亿元,征集率99%;失业保险覆盖117.21万人,较上年末净增14.61万人,征收基金5.88亿元,征集率98%;工伤保险覆盖115.2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19.09万人,征收基金1.58亿元,征集率96%;生育保险覆盖192.28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5.21万人,征收基金2.17亿元,征集率99%;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155.97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559.12万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人数达60.59万人,其中,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16.62万人;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达27.67万人,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达17.48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

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从去年7月1日起,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实现了基本制度和政策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计发办法和项目统一、基金调度和预算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的市级统筹。各区(市)县制定了较规范的内部业务流程和符合实际情况的财务内控制度,征缴的基金能及时全额上解市上。同时建立了市级统筹基金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各区(市)县社保基金管理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强化了社保基金管理,形成了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出台了《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印发《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补偿标准的通知》,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10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下调到200元,并取消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使用乙类药品的个人负担费用;印发《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方便了参保群众的异地就医;建立了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制定了《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并将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与市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将为建设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综合保险费纳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促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全员参加综合保险。

四是全面推进失地农民和农民养老保险。继续实施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去年12月底,我市已有19.92万名征地农转非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20余万新征地和已征地农转非人员调整和增加了基本养老金。认真开展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率先在中西部地区建立了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去年末,全市已有9.04人参加了农民养老保险。

四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部归垫了历年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3770.96万元,并认真开展了基金的监督和对财政专户的检查工作,年度内杜绝了新的挤占挪用行为,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去年8月31日完成了XX、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今年1月31日完成了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待,使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增加到了1033元,缩小了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差距。

五是提升社保经办能力和水平。按照“中欧社会保障能力建设试点”的要求,不断提高社保经办能力水平。组建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完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础目录库,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新系统上线,完善2.0版系统业务程序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在全市开通了医疗保险“一卡通”,方便群众购药。

(三)城乡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深入贯彻市政府93号令,推行《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推进劳动合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创新劳动保障网格化监察模式,妥善处理国企破产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我市的武侯科技园区被国家三部委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去年3月,劳动保障部在我市召开“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会”,对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全市已有210户用人单位达到了《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要求,被授予《合格单位》标牌。

二是强化企业工资调控。发布20xx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提高和整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指导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各类企业依据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积极开展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全面清理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504.38万元。

三是维护国企改革中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成都进出口公司等4户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审核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3900万元;深入成都针织二厂、成都云内动力等企业,向职工宣传政策、解疑答难,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稳定;办理东郊搬迁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内部退养职工缴纳五项社保费用政府补贴,涉及职工6697人。

四是加强劳动关系调处能力建设。去年,全市劳动争议处理三级网络共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018件,结案率达96.6%。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共计10.19万人次,办理来信1763件,办结率97%。受理工伤认定3769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5519件。“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接听电话服务34.5万人次。同时,开展了应急保障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应急管理的责任、制度和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五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牵头支部对全市小砖窑、小

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和城乡建筑工地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黑职介”、“歪公司”为主题的清理整顿劳动力(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建立“一户一档”、“动态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共年检用人单位31951户,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5487户,处罚用人单位465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1.43亿元,涉及劳动者55.9万人。

六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撤消了原“工伤保险处”,组建了“行政审批处”,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归行政审批处,由市政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处集中办理,大大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七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台、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放《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资料、“两法知识问答”试卷和小册子等10万份。举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培训班7期。代表省厅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电视大赛,获得三等奖。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还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两会提案”办理、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政务信息、档案保密、规划财务、定点医院和药店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劳动保障志编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2012年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XX年,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市党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构建和谐某市为统领,全面协调发展为主线,以能力建设为支撑,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制度,稳定政策,强化基础,提高能力,一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就业再就业基本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XX年12月通过各种途经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人数1870人,完成某计划的102.63%,其中下岗失业人员632人,完成某计划的105.51%。城镇城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42%。
(二)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各级党委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抓落实、抓难点,解决实际问题。截止XX年12月,全市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国有单位和个体经济共计50个,其中:农牧某8个,市直企业15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个,个体私营经济7个。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1个单位。全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数1512人,其中:农牧某700人,市直企业492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55人,个体私营经济38人,“4050”人员自谋职业补贴人数127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人数1225人,其中:农牧某700人,市直企业335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55人,个体私营经济35人。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累计实有人数29人,累计发放贷款金额37.4万元,其中:享受政策性贴息的人数19人,贷款额24.4万元。已按期偿还贷款人数12人,应还款金额18.9万元,其中:逾期未还金额1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99%。贴息工作已和市财务局、担保机构、银行协调,正在抓紧实施。XX年应拨付再就业补助资金933.5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金额347.12万元,岗位补贴577.08万元,再就业培训和介绍补贴9.39万元。
二、医疗保险工作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全年应征基本医疗保险费2612.04万元,截止10月底,我市各农牧某、工交建商及驻市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10个,参保人员40378人,统筹基金收入2276.44万元,统筹基金支出2406.67万元,基金运行正常。
(二)医疗服务管理情况
1、严格规范基金支出。严格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审核医疗费用,费用审核率达到100%,费用支付率达到100%,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支付。
2、完善了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前几年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践, XX年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以及所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制定了“总额控制、定额结算、超支自负、结余分成”的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提高了医院的自我管理意识,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3、建立了医疗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对于举报违规现象经核实的,对定点医疗机构处以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曝光,对举报人给予违规金额60%的奖励。
4、两定协议管理情况。XX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13家,签定协议13 家,签定率100%。为加强和完善协议管理,XX年细化了协议内容,量化了控制指标,加强了监督检查,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履行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
5、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考核。以“两定协议”为重点的医疗服务管理,是今年医保工作的重点。我们突出“协议管理”和“年终考核”两个重点,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定点协议管理,结合医保运行情况,修改完善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细化内容,量化指标,明确处罚措施,实行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对“两定”机构进行定期考核。
6、切实加强对特殊慢性病的监督管理。XX年7月我市完善了慢性病就医管理办法,取消了统筹区内定点药店及诊所销售慢性病药品的资格,有效降低了当年慢性病费用支出。在本年度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中,我市统一标准,严格入口,保证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都能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审查通过慢性病申请人员1700余人。
三、工伤保险工作
(一)、工伤认定工作
今年某市工伤认定工作呈现出两大态势。一是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各单位、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发生工伤的总体数量得到有效遏制。截至目前共完成工伤认定69件(其中工亡10件,不予认定2件),比去年同期减少30件,同比下降30%。下降的主要原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加大对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取得很好的效果。利用有利时机在公共场所大张旗鼓地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发放有关工伤等政策的宣传资料。在《新疆某报》、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播有关工伤保险案例及相关政策。各单位也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尽可能地杜绝或减少工伤案件的发生。二是在矿山企业,死亡事故发生比去年增幅较大,超过某下达的指标。主要原因:煤炭企业的安全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有的职工长期违章作业,最终酿成惨剧。 (二)、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XX年应征工伤保险基金180.75万元,截至10月末共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39.5 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77%。享受工伤待遇136人次,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3.97万元,当期结余25.53万元,基金运行情况良好,略有节余,支撑能力较强。
四、生育保险工作
(一)我市生育保险统筹运行情况
某市生育保险统筹自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并制定了《某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实施办法》。XX年应征缴生育保险费42万元,截止10月底,全市参加生育保险单位54个,参保人数17991人;已征缴了27余万元,支出41万元。共有1380人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直接来源于企业,用之于每一位参保人员,根据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及《某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实施办法》(市发[XX]36号)的规定,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从XX年10月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统筹实施办法》出台以后,运行良好,生育保险统筹基金略有节余。依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适时调整了生育保险的费率,将8

%的费率调整为5%。
(二)、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XX年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某计生委分别下发了《关于解决某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的通知》(兵劳社发[XX]39号)及《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兵计生委发[XX]39号)文,根据文件精神,为确保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能免费获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我局多次与市计生委进行协商、沟通。对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本年度新上岗的职工,缴费不到一年的能否享受免费服务及环情检测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性的意见。对原规定中没有支付取出“皮下埋植术”的费用及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指未从业)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采取节育措施按《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兵计生委发[XX]39号)第四项结算标准的50%支付等问题反复探讨,为工作更好的开展,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得到了上级部门在业务上的支持。
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XX年5月15日至6月10日,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劳动用工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以建筑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为重点,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为主要内容。共对全市26个用人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25份,通过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事实确凿的7个用人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补签劳动合同175份,纠正了个体工商户收取劳动者押金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达1.6万余元。在检查的过程中,加强了劳动政策宣传,对广大劳动者免费发放了《农民工维权手册》,提高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并对自查和抽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接待农民工上访是今年劳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中,本着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果的原则,及时受理各项投诉,XX年共受理有记载的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139批,涉及人数1256人次,其中集体访56批,1110人,代表访36批,108人,个人访47批,涉及农民工工资金额198万元。
(三)在建筑行业继续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XX年,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财务局联合行文,在建筑行业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经过一年的运行,效果很好,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XX年共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4.47万元,目前已退还87.85万元。
(四)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利用高考期间工地停工的时机举办了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筑业企业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等内容做了详细宣传。现场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50余份。 (五)根据某的部署,监察支队制定了《某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计划行动实施方案》,从XX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用人单位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力争辖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
六、“三位一体”中心工作情况
(一)、职业介绍工作开展情况
1、利用劳动力市场大厅,完善“一站式”服务内容,使“一站式“服务项目一目了然,充分体现窗口服务,减化了办事程序,使就业服务工作更为方便、快捷,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中心共免费办理各类求职登记396人,免费提供空缺岗位85个,免费职业介绍166人次,免费政策咨询1988人,档案管理4989份,其中免费管理3382份,办理社会保险接续350人,办理档案转递142人,办理个体人员退休52人,并免费为55人出具了各类相关档案材料证明.为760名参保人员进行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2、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为了保证下岗失业人员及社会流动人员档案的安全性、某续性和真实性,某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专门购置了四组密集柜,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在以往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办理档案的接收、登记和管理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为个体参保人员进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同时为转移人员进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初步认定。同时,今年中心根据市劳动和保障局的要求,使用朗新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将管理的所有档案都输入系统,更加便于掌握所有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
3、某劳动力管理站初步成型,协理员队伍建设已见成效。为发展某某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需要,将某就业服务体系延伸到某,形成兵市某三级统一规范、机制灵活、覆盖面广的某劳动力市场体系。今年中心又加强了管理站的制度建设及协理员队伍建设。先后两次组织协理员培训班,进行素质教育和相关政策培训,极大的提高了协理员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了保证劳动力管理站工作的有效性,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中心制定了相关劳动力管理站及协理员考核及奖罚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优者留,劣者换。极大的调动了协理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保证了我市劳动力市场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4、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尤其是“4050”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工作。为了了解市直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掌握人员资料,中心派专人去全市各单位摸底调查,了解情况,通过搜集的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积极收集空岗信息,挖掘公益性岗位,多渠道、多途径的为“4050”人员解决就业岗位。截止目前,共解决就业岗位85个,为85名“4050”人员安置了岗位。
5、继续做好“五个台帐”、“四个清”工作。“五个台账”、“四个清”工作,是一项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动态变化的长期工作,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使下岗失业人员能及时、充分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和待遇,我中心始终坚持建立健全“五个台帐”“四个清”的登记制度,对每一位下岗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家庭状况、劳动技能、就业意向及安置去向,均做了详细的跟踪登记,为今后的后续服务工作打好基础。
(二)、XX年度培训工作情况
职工培训,是市就业训练中心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常抓不懈的工作。XX年,本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某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并总结以往职工培训工作的经验,扬长避短,不断完善,克服了诸多困难,较好地完成了XX年度职工培训工作任务。
为了提高职工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XX年我们将职工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向进行了调整,重点在围绕市经济结构调整和本区劳动力资源需求状况上做文章,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培训,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经济实用的职工队伍。
按照市职工培训经办机构的要求,我中心已开展各类培训班7期,其中: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44人,劳动协理员上岗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63人,园林花卉工中级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46人,计算机培训班两期,培训人数112人,商品营业员初级培训班二期,培训人数50人,中式烹调市初级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23人,总计培训人数338人。
在做好职工培训的同时,我们根据市培训工作评定会的要求,承担起全市各企业某职工培训中心的市资培训、教学指导及培训教材的选定和编写工作,积极为某提供市资和培训教材。组织相关人员编写适应我市各某农作物种植的职工培训读本和教材,印发至某和企业,努力为某和企业培训职工提供服务。全年共印发教材4000余份。为我市农业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职工队伍技能素质的提高,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
XX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配合市劳动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做好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持证上岗工作。今年共考核鉴定各类工种、职业人数870人,其中初级工593人,中级工277人。考核合格人数812人,合格率达93%。对提高我市培训工作质量及就业准入制度的普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012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按照 “全域成都”的理念开展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和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城乡劳动保障工作, 为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城乡充分就业目标任务。五城区和高新区、近郊区(县)及已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保持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达9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5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政策,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确保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尽快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就业督察,建立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创业培训的标准、规范和程序,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完善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优惠政策,提高小额贷款规模和效益。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逐步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配套规划制度、社区就业工资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灵活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工作协作制度。落实“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自愿申报和退出制度;广泛收集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把“962110”就业援助热线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包括失地农民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涉农社区),建立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的并行制度。按季发布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报告,积极开发失业预测预警软件,研究建立失业预警监测评估体系,严格监控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失业登记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反映和失业预警。

(六)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培训模式的创新,充分利用各类就业培训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就业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帮助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严管资金使用,提高培训质量。强化青年职业见习和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加快成都市技师学院及分院建设,确保按期交付使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职业中介机构诚信制度。逐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筹集及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长效机制。深化区域劳务合作,继续实施远程见工工程,建立劳务交流工作平台,做大做强劳务品牌,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效率和规模化程度。
二、城乡社会保险工作

(七)做好城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8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综合保险新增参保17万人;年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70.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531.93万人;农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8.3万人。

(八)加强基金征缴。坚持“五险合一”的捆绑征收方式,以非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征缴稽核工作,健全市、区(市)县稽核联动体系,探索利用计算机稽核软件开展稽核工作的新模式,继续保持覆盖面和基金收入的快速增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九)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制定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基金管理,建立基金管理巡查制度,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十)做好养老保险工作。在已经解决有工作经历无社保关系即部分集体所有制人员、返城知青、知识份子家属农转非适龄人员的社保问题的基础上,研究解决这类人员中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和医疗问题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以耕地保护基金注入社保基金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可持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稳步推进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研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制定衔接转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对接;建立征地农转非一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制定促进征地农转非二、三类人员接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使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应保尽保。

(十一)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积极争取纳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支出项目试点,进一步发挥促进就业作用;在不增加综合保险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将参保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十二)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

现各项医疗保险在成都区域内的衔接,开辟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跨区域结算,实现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市)县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所在地结算;将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有条件的区(市)县争取提高到200元/人,提高全市新农合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医疗保险软件系统二期改造,建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表统计和基金监管、预测体系,力争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障新信息系统运行。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好各项生育保险待遇,逐步扩大参保女职工生育并发症病种支付范围。

(十三)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基本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出台工伤职工康复试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积极妥善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积极发挥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的作用,积极安排具有工伤康复价值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十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工作,覆盖面达45%以上;支部开展社保基金收益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增加社保基金收益的政策措施;对不少于3个区(市)县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做好社保基金决算工作。

三、城乡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在市政府第93号令基础上,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和制定适应我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层级效力较高,处罚力度较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同时,研究和制定配套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形成内容完备、规范、系统和适用性强的地方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密切关注法律实施后企业用工动态,研究新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重点支部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济支部负责人和本系统人员培训,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3年行动计划,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全覆盖。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并逐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

(十七)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工作。推动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水平。落实国家最低工资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八)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和相关政策衔接工作。建立成都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健全调解仲裁工作支部体系,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妥善处置各类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达标率90%以上;二级网格达标率50%以上。

(二十)加强农民工工作。落实和完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有司法、公安等部门、群团支部等共同参与的农民工维权体系,形成多方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实现建筑行业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保证金及担保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参加社保、切实维权“四位一体”的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好农民工安居、乐业,享受与城市人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公益服务。

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二十一)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川省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台建设,建立机构上下贯通、功能定位准确、工作职责明确、运作规范有序、窗口服务优质、工作保障有力的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年内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十二)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劳动保障信息指挥中心,将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系统平台进行有机整合,逐步实现三者之间的全面互动,建立起功能程序优化、服务项目完备、数据集中管理、全市统一的安全、快捷、便民的城乡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开通劳动保障电话12333社保卡语音挂失、查询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学习、研究、创新、应用、沟通和协调、支部、应急、服务八个方面的能力,提升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服务事项流程,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并联审批。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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