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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管理员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9

某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候会需要我们写总结。总结是对过去的事情的简单概括,也是提升自己的关键因素之一。每多写一次总结,我们的进步就越显著:人是拥有无限潜能的生物,不到最后一刻没有什么不可能。那么我们写一篇总结需要考虑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某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基本情况

博湖县是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多宗教的地方,全县人口56558人,其中汉族37800人,蒙古族4154人,维吾尔族8367人,回族5807人,其他民族430人。全县有登记且年检合格的宗教活动场所46座,其中清真寺41座,喇嘛庙1座,基督教活动点4处。有宗教教职人员65人,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41人,喇嘛教教职人员20人,基督教活动点负责人4个。有宗教团体2个,其中伊斯兰教协会1个,佛教协会1个。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始终坚持以江泽民同志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和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把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措施到位

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县各级党政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县委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健全了乡镇统战、宗教机构,各乡镇都配备了专(兼)职统战、宗教干事。三是落实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考查册》,作为县委考查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求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和村干部每月至少两次,敏感时期每周不少于一次,与宗教人士谈话,了解掌握宗教场所情况和宗教人士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县有10名副县级以上领导,2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和41名村干部与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建立了联系谈话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强化了责任意识。全县自上而下紧密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强化宗教活动的管理,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综治责任状中,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分值占一定的比例,突出宗教方面抓稳定的重要性。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逐步实现了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根据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工作的特点,我县对各项宗教事务实行制度化管理,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机构职责》、《宗教活动场所翻新、维修制度》、《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宗教人士外出请假制度》、《宗教人士例会学习制度》等14项工作管理制度,并且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把宗教事务的管理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不断规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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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管理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工作总结》部门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14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文章阅读网: )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014年,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14〕33号、中办发〔2014〕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国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 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14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1.79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18890.81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2178.8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市民族宗教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基督教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基督教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宗教工作总结

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五一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11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011年,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11〕33号、中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国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 “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11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1.79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18890.81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2178.8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4、切实发挥服务保障和指导作用。全局干部职工每逢重大节假日主动前往寺观教堂蹲点督导,确保了宗教界传戒法会、纪念法会、传统节庆等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补助道协5万元制作完成道教文化宣传纪录片。挖掘整理宗教文化,《隆莲法师文集》等一批宗教文化书籍的出版发行工作已列入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立项项目。完成了“灾后成都道教文化展示体系研究”软科学立项和项目经费申请工作。

5、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年共

调处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70余起,接访群众820余人次,涉及金额6100余万元;查处2起清真食品生产违规问题;调处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21件,涉及人员900余人次。

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见成效

1、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年班子成员参加国家部委高层次培训3人次,参加市管干部“创新思维月论坛”7期21人次,参加市委党校各类专题培训49人次。

2、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支部学习,及时动员部署,开展摸底调研,召开专题分析会,建立网上学习专栏,主要领导作辅导报告2次,培训党员275人次,开展问卷调查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42份,召开意见征求会13次,走访服务对象300余人次,收集建议21条,形成调研报告12篇,被市委《学习专报》采用11篇,为民办实事12件,惠及群众700余人次,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动作”,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3、转化学习成果,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狠抓崇州市红旗村对口扶贫工作。先后15次进村入户开展农村扶贫。争取民族宗教界力量筹措扶贫资金20余万元。2次支部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到帮扶村走访慰问和调研,慰问贫困户2万余元。3年定向帮助3名贫困学生5.4万元。完成一期1500米长的环山渠引水工程。免费帮助3户贫困户种植食用菌。落实1名驻村干部。全年扶贫村人均增收超过全市农民增收的4%;同时,全面规范文殊院、青羊宫、昭觉寺、大慈寺绿地建设行为,共整治绿化带750余平方米,没有发生侵占绿地问题。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行政审批。开展“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活动。完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局工作巡查任务。配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法制城市活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办网上审批事项。全年共受理民族成份更改387人次,办理升学加分证明230人次,接受咨询2800余人次,网上接访9件,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件17件、市分管领导批示件60件,办结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完成了全市32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免费年检年审工作。完成接待中央国家部委、全国各地民宗部门领导来我市考察调研23批次。认真做好机关党建、机要、保密、老干部等工作,保障作用明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有待加强,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受灾宗教场所重建经费短缺,全面提升的格局尚待形成。

宗教管理工作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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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半年总结

民族宗教工作半年总结

民族宗教工作半年总结

半年来,我局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就2014年度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民族精神情况。半年来,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民族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好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部委及省、市、县有关要求、安排、计划和任务,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以贯彻落实。

(二)深入调查研究情况。进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了《xxxx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xxxx自治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调研报告》、《xxxx自治县民族职业教育调研报告》、《返乡农民工企业调研报告》等调查报告,为上级决策及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翔实依据。

(三)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2013年,我局共安排各级 “三项经费”311万元,这些资金涉及道路、人畜饮水、教育设施改善、民居改造、特色蔬菜种植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文化进校园等项目,目前完工的占80%,其他未完工的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8月底将全部竣工验收;2014年,截止目前,共落实中央和省级“三项经费”128万元,也正在紧张的施工中,这些项目竣工后将极大地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

(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不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部署,而且还制定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对建设任务进行了落实,将责任分解到了部门。

(五)实落实民族贸易政策情况。按照国家、省关于落实民族贸易企业政策助推民族地区发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开展了全县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县企业基本情况;15家企业被命名为民贸企业;帮助被国家命名为“十二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获得贷款贴息6万元、生产性技术补助资金3万元,发玉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获得贷款贴息5万元。

(六)征求未定族称人们共同体的意见情况。我县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有未识别民族60071人,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未识别民族只有644人了,原因在于第二

代居民身份证实施的是网上办证,非56个民族之外的称谓不能通过系统认证,即不能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了方便群众出行,公安局在给未识别民族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就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在描述民族成份一栏中将黎和俚民人等修改为了56个民族中的其中一个民族称谓。近期,我们针对644个未识别民族公民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大部分群众表示将与周围民族进行认同。

(七)贯彻落实深化民族和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总体方案的打算。一是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纳入县委、县政府的议事日程中;二是积极开展宣传,不仅对部门单位进行宣传,而且还将针对服务对象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不仅调研征求部门单位情况意见,而且同时调研征求服务对象情况意见,全面掌握民族和宗教事务治理体系的总体情况;四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

(八)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筹备工作情况。根据市民委安排,我局有一个表演项目的任务。接到任务后,我局即刻进行了节目预选,并将表演项目预选节目上报了市民委,市民委口头确定苗族花棍舞作为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表演节目。但到目前,还没有下文明确,因此人员组织、排演工作还未开始,经费予还未落实。

(九)民族节庆推进情况。春节期间,投入10000元,扶持8个少数民族村寨开展节日庆祝活动;投入26000元,支持永宁白岩村、上关向阳村、普利丫新村开展苗族“跳花节”活动;投入7万元,支持布依学会、苗学会开展布依族“六月六”、苗族“四月八”民族风情节活动,苗族“四月八”民族风情节已经按期顺利举办结束,目前布依族“六月六”民族风情节活动正在筹办过程中。

(十)及时办理民族证明和民族成分更改更正工作情况。上半年,共办理民族证明9份,上报更改更名民族成份35份,接待群众80余人,满足了学生及广大群众的报考及办理其它事项的需求。

(十一)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发挥宗教执法队伍建设和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的情况。在依法智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方面:多年来,我县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妥善处理涉及宗教方面事务,未出现一起涉及宗教方面的群众性事件、敌对势力渗透事件,且不存在宗教房产未落实情况,同时还在省人大、省财政厅、省民宗未等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花将天主教堂的危房改造工作,全县宗教界和谐稳定;在宗教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我县宗教执法大队2012年3月县编委会批准成立,核准2个事业编制,其中大队长1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是,人员均还未到位;在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方面:3年来,我局与公安局国保大队处置外来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4起,因发现及时,没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在对当事人进行网上身份核对、登记备案和宣传教育后,均督促外来人员限时离开了xxxx,没有进行行政处罚。

(十二)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情况。在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建设方面:设立宗教执法大队,建立宗教事务股,制定《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应急预案》,创建宗教工作经费财政盘子;乡镇落实了分管领导,安排了宗教工作联络员;各村(居、社区)落实了宗教工作信息员,确认支书或主任为兼职

宗教工作信息员,负责各自村(居、社区)范围内宗教事务信息收集反映工作,建立了县、乡、村“一体化”宗教工作网络。在宗教队伍建设方面:虽然全县建立了有150余人的县、乡、村宗教工作兼职人员网络,但是宗教执法大队还是空编,人员没有到位,全县范围内只有宗教股股长1人为专职宗教工作员。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方面:一是加强了宗教政策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宗教工作环境,做到了“早预防”;二是建立了县、乡、村“一体化”网络,加强了信息收集工作,做到了“早发现”;三是制定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做到了“早处理”,所以多年来我县未出现1起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方面的事件,宗教界和顺稳定。

(十三)贯彻落实《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一是派人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二是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开展学习,共开展专题学习5次,培训30人次;三是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开展培训一次,培训20人次;四是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开展面对面培训40次,培训300余人次;五开展送书下场所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本;六是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利用乡镇赶乡场的时机,设立宗教政策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10000本,宣传单30000份。实现了“点、线、面”的结合,扩大了宣传范围,提高了知晓率,强化了群众的政策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四)计生“三结合“和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帮扶情况。上半年,共帮扶计生“两户”和少数民族困难群众10户,发放困难补助14000元、大米300斤,棉被10床;投入9.5万元帮助帮助联系点坡贡镇水韵村解决了问题4个,一是捐助了电脑、打印机各一台,改善了他们的办公实施;二是硬化了下尾格组、黄土塘组串户路,解决了群众的行路难问题;三是新建下尾格组50立方米水池1个,解决了人畜饮水问题。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局有工作人员7人,从工作性质看: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主任科员2名,工作人员2名;从年龄结构看:2名副主任科员56岁,2名工作人员1分别为52岁、50岁,1名局长49岁,2名副局长分别为38岁、36岁;从学历看:除2名副局长为大学本科毕业外,其他人员均为在职党校专科学历,甚至有2人在参加工作前为高中学历;从工作年限看:2名工作人员均表示到今年6月份、9月份工作年限年满35年后要申请退休,2名副主任科员也表示到明年工作年限年满35年后申请退休,届时,全局将只剩3名领导班子成员;从工作分工开:去年刚提拔来的1名副局长因常驻大盘江工作组,一直没没参与局里的任何工作,也就是说实际上我局只有6人可分配工作,而且年满50岁以上的人员因知识更新不足、思想懒惰等原因均只做一些收发文件、办公室接待等简单工作。可见,我局不仅存在工作力量严重不足,而且还出现人员断层。

(二)宗教执法大队人员迟迟不能到位。2012年3月,县编委下文批准我县成立了宗教执法大队,为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管理的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2人,其中大队长或副大队长1名。但是,到目前编制为空编,所有人员均没有到位。这给我县的宗教事务管理和执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处理宗教领域敏感问题、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维护社会稳定、宗教和顺工作留下了隐患。

(三)花江教堂一期附属工程建设资金还没有到位。对于开展教堂危墙拆建、泥土降方、

地面硬化、厕所新建等附属工程建设,我局于2012年5月18日在第14次县长办公会议上进行了专题汇报,县长办公会议同意由县宗教事务局安排建设,建设资金以审计报告数据为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但没有写入“第九届人民政府第14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在2012年底竣工验收后,2013年3月完成了资金审计。根据《审计报告》,花江天主教堂周围泥土降方、危墙拆建、地面硬化、厕所新建等附属工程造价21.3万元。但是,工程竣工到现在已经1年多了,建设资金都还没有到位,这给我局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三、下步打算

(一)争取解决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多年来,我局一直就工作力量不足和人员出现断层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但多来来都没有得到解决。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汇报协调力度,争取早日落实。

(二)争取解决宗教执法大队空编问题。从2012年3月批准设立宗教执法大队以来,到目前一直没有解决。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汇报协调力度,争取宗教执法大队人员早日到位。

(三)争取早日落实花江教堂一期附属工程建设资金。加强汇报与协调,争取资金早日落实,早日对整个个工程开展竣工结算。

(四)加大项目的争取力度。争政策、争项目、争发展,在继续增加总量投入的基础上,加大对单个项目的投入额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宣传贯彻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

(五)加大调研力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乡(镇)民族工作的指导和项目的后续管理。

(六)加大宗教界依法管理工作。搞好宗教活动场所监管,使宗教活动场所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政治觉悟高,有宗教道德修养,爱国爱教人士的手中。

(七)加大两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国家局和省、市有关部门,加强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场所负责人、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及宗教信徒的政策法规培训。

(八)加大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等司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按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制止宗教非法活动。

总之,上半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牢牢把握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两大主题,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新成效。下半年,我局将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使工作再创新高,为构建和谐xxxx,促进xxxx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作

出积极的贡献。

篇二: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半年总结

石洋街社区积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2011年,石洋街社区在鱼洞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宗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民族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两大主题,宗教工作紧紧抓住依法管理、确保稳定这条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社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特色亮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

统领,认真分析当前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民族宗教工作新机制,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由被动服务向主动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转变。

二是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今年召开了民族宗教工

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围绕促和谐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专题研究布置民族宗教工作。

三是强化、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全民族宗教工作

目标逐一细化、分解到各小组,做到了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

一是大力宣传力度,切实抓好爱国主义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

育“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在全社区的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教育。

二是积极开展民族文艺进社区活动,举办“我们都是一家人联欢会”,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

三是坚持“团结、依靠、引导、教育”的工作方针,积极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中担当的联络员、信息员、调解员作用,不断将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推向深入。

(三)重心下移,多策并举,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好务

开展走访慰问,在我当建党90周年之际,社区领导带队,走访了居住在我社区的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少数民族经营户和贫困少数民族家庭,给他们带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加大调研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解决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新机制。

篇三:2014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马峡镇2014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宗教工作,确保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按区对我镇年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努力扩大影响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工作中,组织涉及民族宗教工作面较大的村社干部和部分党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条列》和省、市、县宗教管理会议精神5次,其中:由镇综治维稳办召集村负责宗教管理经办人学习1次;还亲临了宗教场所对信教群众和一并请到了部分村社干部参加,先后学习了3次之多。

二、领导重视,经费有保障

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马峡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在年度目标工作中,已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并对民族宗教工作重点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平时的工作中,镇政府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是由镇政府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管理网络健全,宗教工作责任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处理工作,进一步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等工作,镇政府健全

了三级网络管理责任制,具体是镇政府到宗教场所重点村,采取镇对村社的逐级管理网络,具体分工是村级由村主任兼任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和涉及场所的所在地的村民小组长具体负责。在落实管理网络的同时,镇对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村对社纳入年终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考核。

四、加强管理与指导

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中,马峡镇以刘店北寺为重点,指导场所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了刘店北寺建寺以来一直未规范的财务行为,建立了依法由信教群众公开选举了寺管会成员,得到了广大信教群众的赞扬,其次是积极发动镇机关各部门和努力争取区主管部门的配合,努力为寺庙俳优解难工作中。

五、正确引导,加强监管

正确引导场所信教群众树立爱国主义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破除迷信反对邪教等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既场所开展大型活动的过程中,定期对活动场所检查,自我学习制度等。

在强化监管工作中,镇政府坚持了在各种节假日和场所开展的每次活动中,镇综治维稳办一道检查火灾、水灾、房屋及水土流失、食品安全、定员值班等一系列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 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 宗教活动场所部分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管理指导意识不够强。

(三) 场所平时自我学习能力差,依赖指导性强。

(四) 进一步加强对活动场所的监管意识。

(五) 打击乱建现象,避免非法聚众,群众聚集工作力度不够。

(六) 目前民间自发地乱建现象严重。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 进一步积极依靠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努力完善工作中的不足。

(二) 努力求得上级主管部门一如既往的支持,力争我在下一年工作中有新起色。

(三) 进一步加强三级网络网络的建设,积极争取村、社干部的配合。

(四) 努力完善活动场所自我学习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常抓不懈。

(五) 在新的一年里重点加强监管,引导场所尽快纳入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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