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民政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0

2016年上半年民政个人总结范文。

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有可能需要写总结。写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每次写一次总结,我们的思想就越前进:有时候,只有坚持一件事不放弃,我们才有可能成功。那么关于总结报告我们怎么撰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2016年上半年民政个人总结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班级建设离不开每一个班级成员的努力,班主任是班级的一片天,班干部是班级的顶梁柱,而班级同学则是那一片踏实的土地,正是这三方的有序的协调与合作才能将班级的建设工作进行的更加顺利。为此我系各班级进行了以下工作:

1、注重班干部的培养和值日班长制的落实。让学生明确职责,多指导,多反馈,努力把班级的班风学风搞得更好。

2、在每个学期之前,各个班级会提前做好各项等级考试和技能考试的宣传,提醒督促同学们应做好充足准备。

3、班干部关注班级每一名成员,相互了解同学在学习和生活所遇到的难题,并及时给予帮助。建立温馨的班级小档案,在特殊的日子给特殊的同学送祝福。

4、班主任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如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等。班主任的积极参与会激起同学们的积极性,提高同学们的参与热情。

三、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活动与文体活动,提升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游戏与一些活动的开展能够很好的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同学们通过参与这些活动增强了自己的协调性、活跃思维、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1、洪战辉素质拓展训练营活动,为了适应21世纪人才培养的需求,加强我系学生素质教育,培养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知识结构合理、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 增强同学之间的交流、沟通与协作,能力,我系部每月会开展一次洪战辉素质拓展训练营活动。本项活动的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同学们的参与集体活动积极性,培养了同学们的团队意识,为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作出良好的铺垫。

2、班委会和团支部之间经常进行沟通,定期召开班会,班委分别进行论述工作总结上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并且讨论下一阶段的计划和安排了解各自工作情况及新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活动,由班级团支部组织的活动不仅让同学们的第二课堂丰富起来,同时也让大家学会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班会的开展,不仅仅达到预期效果,更促进班级成员的沟通,增强了凝聚力。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领导接待日、社会实践活动、爱卫大行动、手拉手活动等班级建设活动,积极鼓励个班同学参加志愿者活动,鼓励同学们义务献血。我们始终以加强班级的凝聚力为中心,要求班级同学思想积极、进步,开阔思路,勇于创新,团结进取。这对我们系各班能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四、完善规章制度,培养同学们良好的行为规范

完善的规章制度给同学们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标准,良好的行为规范为同学们日常的学习、生活打下夯实的基础。

1、讨论并完善班规,并公布在墙,同学对照纪律、卫生、学习等方面的量化考核依据,努力规范自己的言行。并把它内化成个人素养和形象。

2、每学期开学之初,各班级班委各自写好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写份工作总结,然后交给班长,经班委集体审核。每一次活动前组织委员向班长提交详细的策划书,经班委会通过后,才可正式开展此活动。星期日学习委员统计考勤情况,进行总结,并通过班会公开宣布。

3、鼓励各个寝室制定各自的卫生、作休时间、节约用电用水等相关制度。寝室成员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努力形成良好的寝室风貌,注重搞好积极向上的能反映当代大学生风貌的寝室文化建设。严禁违反学校寝室规章制度,寝室长有义务辅助班委作好本寝室的各项工作。

4、为保证班级学风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督促同学们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保证出勤率,特制定请假制度,考勤工作由副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并定期公示。

GZ85.com更多总结扩展阅读

2016民政局上半年工作小结范文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关怀下,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民政工作目标,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保民生、促稳定、助发展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大胆创新,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齐头并进。

1、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今年1~6月,我县遭受到了一次风雹灾和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872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6012.68万元。倒塌房屋160户、307间,损毁房屋675户、178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2.08万亩,成灾面积8.08万亩,绝收面积0.16万亩,全县受灾人口10.7万人,紧急转移灾民7336人。灾情发生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应急分队人员,分组下到各乡镇了解灾情和指导工作。同时,紧急调度干粮600件、矿泉水600件、方便面600件、救灾大米2万斤、棉被340床、帐篷50顶,县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0万元,全部投入到灾民救济和重建家园中,受到了灾民的一致好评。

2、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至6月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20.1万元、人月平286.82元;1-6月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17.3万元、人月平115元,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达到了省市为民办实事要求。二是进一步巩固“阳光行动”成果。按照省、市统一按排,出台了《蓝山县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了城乡低保大排查工作。经认真核查,我县现有城市低保户2776户5195人,通过动态管理新增54户89人,取消184户284人;现有农村低保户11739户15459人,通过动态管理新增342户502人,取消185户261人;确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3、做好了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对创建示范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署。由于去年的示范点创建工作没达到预计目标,造成亮点不亮的效果。今年我局本着集中人力物力,打造示范点的理念,预计投入30万元对两个乡镇、两个社区、八个村的社会救助平台进行标准化创建。对三个示范敬老院也投入30万元从硬件上进行修缮,从软件上进行补充完善。现示范点的制度牌等已制作完毕,其它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一是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截止6月底,全县在册五保户1025户1128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51.8万元,人年平2400元;二是做好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相关工作。与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签订了《五保集中供养协议》,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对自愿入住敬老院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及时办理入院供养,对不愿入住但需要有人照顾的,由村委会协调人员给予生活照料。采取入院进院自由,由五保对象自行选择供养方式,灵活解决五保户的生活照料问题。三是认真做好五保户医疗救助工作。对五保老人因病住院产生的医药费,新农合报销后未报销的部分,予以全额解决。

5、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1至6月份为358户385人因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精神病、心脏病及其他大病患者发放了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大病医疗救助金,累计发放救助金182.8万元,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6、孤儿的调查摸底和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54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6]16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细致的做好了我县孤儿的调查摸底工作。1-6月新增15名孤儿,共发放纯孤儿基本生活费共计41.2万元,使我县孤儿的生活和学习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7、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初见成效。县政府制定的《蓝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蓝山县贫困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定点医疗机构及新农合、城镇医保“一站式”结算平台已全面实施。1-6月发放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141人 56.6万元。

(二)以加强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着重抓好了毛俊镇毛俊村、新圩镇上清涵村两个样板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同时,结合全县新农村建设要求,把推进村务公开作为强化基层民主,促进和谐发展的纲要性工作来抓。

(三)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待遇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1、全面落实了优抚政策。

(1)、根据省厅的要求,扎实做好了优抚对象的数据采集、更新工作。针对我县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伍军人、伤残退伍军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各类优抚对象较多且居住分散的实际,通过采取书面通知、办宣传栏、公布热线电话、上门服务、结合大多数在外地务工人员回来扫墓的时机等方式,对优抚对象的数据进行了采集和更新。

(2)、及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通过加强优抚资金的管理,及时、足额、准确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共发放资金443余万元。

(3)、积极开展优抚对象奔康活动。经反复考察,认真筛选,筹集资金30余万元准备对10户优抚对象进行扶助。

2、做好了退役士兵的培训及安置工作。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我县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拟定筹资40余万元从九月份开始对90余名退伍军人进行免费技能培训。

(2)、根据蓝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蓝发[2016]40号)文件精神,今年共安置2016年转业士官和201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46人。

3、积极开展了双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双拥办《二○一三年湖南双拥工作要点》(湘拥办〔2016〕1号)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三湘激荡双拥潮”为主题的征文及书画摄影比赛等纪念双拥运动70周年活动。

4、落实了军休人员的生活待遇。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原建设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有关问题的通知》(政联[2016]6号)和《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现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我县军休老干部发放住房补贴17.6万元。

(四)以构建“民生民政”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

1、进一步规范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管。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重点,对38家社团及17家民非进行了年检。上半年,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无超出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现象。

2、扎实推进地名和界线联检公共服务工程。一是继续开展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完善了路牌、门牌、地名设标工作,充实了地名数据库的录入。二是对蓝山-连州、蓝山-江华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检。

3、积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坚持“先救治,后手续”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2人次,发放救助1.5万余元,送到定点医院救治精神病人35人,投入救治金38万余元。

4、殡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深入宣传和加大殡葬执法力度,今年1-6月共火化遗体126具,其中包括12具无名遗体,完成全年火葬任务的54%。

5、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963对,离婚登记339对,补领结婚证232对,出具有关婚姻情况证明228份,接待前来咨询人员216多人次,为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利用档案63份。坚决杜绝婚姻登记工作中的违法现象,全县婚姻登记合法率100%。

6、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一是积极为老年人服务,抓好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1-6月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2431本;二是认真抓好百岁老人的动态管理,对我县原已报和新增的百岁老人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审查。三是认真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5月份组织参加全市老年人乒乓球比赛。

7、改善福彩销售环境,逐步提高发行量。今年1-6月,我县的福彩销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共销售福利彩票980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870万元、刮刮乐彩票110万,同比增长40%,完成全年任务的60%。同时组织全县投注站业主举办营销培训。

8、慈善救助稳步推进。半年来,共救助重灾户、特困户、重病户、贫困学生等183户、750余人次,发放救助款103562元。同时,积极开展为“四川雅安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共募集资金186975元,并及时汇集到省慈善总会,再捐献给灾区人民群众。

9、计财工作责任到位。今年1-6共收到上级下拔各项资金总计5127.83万元,为我县的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10、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行风建设,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监督、推进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和廉政文化进机关、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检查和治散漫治懒惰治奢侈等活动,转变了干部职工作风,民政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1、敬老院建设。新建的塔峰敬老院位于塔峰镇牛承村境内,占地面积20亩,需要投入建设资金300万元,现已完成设计、评审、正准备进入招投标阶段。

2、救助站建设。为完善我县救助站的硬件设施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我局在老民政办公区的一空坪处新建一栋集办公、救助的办公大楼。该项目已经完成设计、预算、评审,已进入招投标工作。

3、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在祥龙陵园旁征地20余亩,对建设用地锄草、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招标中,力争年底前峻工。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根据年初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2、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

(二)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收养工作,依法开展家庭收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断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

(三)继续做好优抚双拥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双拥活动。按政策兑现义务兵优待金,组织“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支持部队搞好现代化建设;二是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积极为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三是继续开展为老复员军人送医送药下乡活动。

(四)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认知程度,为我县营造良好的婚姻法律法规执法环境。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优势,配合计生、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工作,提高新人优生优育意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二是抓好各项社会服务工作。1、加大殡葬宣传及执法力度,规范县城的治丧秩序;2、加大对城市街巷街牌路标的管理和维护,不断规范全县道路门牌设置;3、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我县社会稳定。4、加大福彩管理站规范化管理力度和专营化检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完成我县福利彩票全年任务。5、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自治能力。

(六)加快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工。

三、存在的问题

(一)烈士陵园和敬老院建设受规划、征地等因素影响,阻力较大、进度较慢,无法按时完成进度。

(二)社会救助局增岗不增编且工作量逐年增大,不利于工作很好的开展。

区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实施阳光操作,全面清查城乡低保
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今年1-6月份城市低保累计保障43072户、79612人、2221.3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279.06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0536户、24744人、352.81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42.84元。累计发放五保资金17.67万元。在动态调整下1-6月新增城市低保对象81户、126人、增加保障金额3.8万元,提高了保障标准914户、1327人、增加保障金额5.38万元;对因家庭生活得到改善而降低保障标准74户、68人、减少保障金额0.74万元,取消城市低保对象320户、553人、减少保障金额14.15万元;新增农村低保对象 237户、615人、增加保障金额 7.14万元 ,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3户、47人,减少保障金额 0.55万元,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改。6月6日,召开了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区政府副区长贺水源同志安排部署了低保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将历时三个月,要求各乡、街道、村、社区要通过此项大宣传、大走访、大清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就退尽退。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我们在区社会救助局、乡(街道)、村(社区)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四是开展年检清查。3月1日至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年检年审工作,此次年检工作以乡、街自查为主,区救助局抽查和对个别街道进行集中核查的方式进行。五是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宣传。5月9日至6月9日我局开展了以“法治救助惠民生”为主题的《办法》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网络进行宣传,在石鼓党政网、石鼓手机报、石鼓江山报和石鼓民政刊登社会救助政策,发表专题文章,在演武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咨询台,展示政策宣传海报,面向群众解释申请社会救助的条件和程序,免费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小册 453本。
2、精准认定城市“三无”对象
依据城市“三无”对象认定标准,我局于3月29日至4月10日开展对我区所辖六个街道在册的“三无”对象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对符合“三无”条件的对象71人继续按“三无”待遇进行保障(其中集中供养4人),对不符合“三无”条件的53人转入城市低保救助。
3、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
指导乡敬老院制定了岗位职责、财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敬老院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和院民管理委员会,民主理财,民主管院。6月5日区政府督查室与我局对乡敬老院进行了夏季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乡敬老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4、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
我局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对城乡患重病人员住院、门诊和城乡特殊人群参保参合的方式实施医疗救助。一是资助城乡低保人员参保参合。今年资助城区特殊人群11522人参保,资助金额69.13万元,资助农村特殊人群3567人参合,资助金额21.4万元。二是对城乡患有重病的人员实施住院和临时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194户,保障人数290人次,发放保障金额40.8万元。三是对我区重病、残人员共计2657人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险金额21.3万元。四是发放医疗门诊救助证1155个。五是建立医疗救助服务平台,整合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与医疗救助系统,实行结算“一站式”服务。六是对我区患艾滋病人员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建立一人一档制。
6、加大对困难群众的 “救、急、难”救助
我区在上级没有临时救助资金的安排下,加大对特困人员家庭救助,对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6月份累计救助困难家庭1216户、2054人、48万元。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1、及时核查灾情,妥善安置灾民生活
一是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今年上半年灾害频发,先后发生雪灾、暴雨、大风冰雹等自然类灾害。特别是6月2号的洪涝灾害,我区受灾人口达8000人之多,紧急转移安置人口7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00公顷,绝收面积150公顷,因灾倒塌农房15户,50间,损坏农房35户,70间,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面对灾害频繁的严峻考验,救灾股积极应对,每次灾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妥善安置灾民生活。二是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每次灾情发生后,我股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灾情,并向市局、省厅上报灾情信息,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确保灾民过渡期的生活安排。上半年共计下拨救灾资金69万元,共救助灾民和生活困难群众2456户、11600人、人均救助59元多、发放棉被80床、棉大衣10件、大米6000斤。三是抓紧时间对6月2日的洪涝灾害造成山体滑损坏农房险情进行处理和房屋的修缮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今年上半年我区总体灾情平稳,救灾工作进展有序,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2、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灾害信息员网络建设以乡街为主导,以村为主体,明确专人为灾害信息员,建立起了横向连接区、乡、村三级,纵向连接区直各职能部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区共有灾害信息员32人,实现了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减少各类突发灾害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为有效的防御各种突发自然灾害,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
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
按照创建减灾示范社区要求,积极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青山街道西湖二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减灾委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范畴。防灾减灾预案、应急转移安置方案的编制、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预警信号台的设置等工作都将落实。组建行业监测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灾害点现场的预警设置、提示和自救撤离线路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各项创建指标逐步落实到位。同时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在区应急办的牵头下、在石鼓广场开展得有声有色.我股共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和宣传挂图3000余份。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
一是为做好我区双拥工作,春节期间走访了驻区的7个部队,慰问了优抚对象131人,共送发慰问金14.1万元。二是出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对在部队股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军人,给予适应的奖励。
2、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半年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共计368.3万元,其中伤残抚恤金228万元;参战人员补贴54.5万元;三属人员抚恤金6.5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金20万元。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4.2万元;部分(错杀平反)老烈子女补助金0.1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5万元。二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全面铺开,与医院实行了即时结算。上半年共为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14.4万元。其中门诊费8.6万元;1-6级伤残军人定点医院住院费用3万元;其他住院补助2.2万元;资助5名伤残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共缴纳费用0.6万元。三是完善各类优抚对象信息及伤残军人换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2014年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全部完善,将二代身份证扫描进系统。将186名伤残军人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进行了更换,2015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证。上半年共为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发放生活费计9万元,为在破产、改制、特困企业退休的伤残军人发放生活补助2.9万元,确保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3、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今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38人,其中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118人。上半年共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31万元。配合市民政局为1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工作。二是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士官)安置任务。上半年共安置退役士兵(士官)70人,其中工作安置5人,另外65人由入伍地乡、街给予安置或自谋职业。上半年共办理自谋职业6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13万元。
4、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
通过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关心军休人员,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我局代管的军队退休职工唐四德一直住在深圳儿子家中。3月份该同志生病在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住院。由于我市医保还没有实现异地结算,造成住院费异地报销非常麻烦,我局军休办的同志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唐四德同志家属联系,住院结算单由她儿子寄给军休办,军休办的同志再到区医保中心把该同志的住院经费进行核算,再将医疗费转到唐四德的账号里,这样避免了该同志往返劳顿之苦。像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军休办的同志都能及时主动地把这些情况处理好,得到了军退职工的好评。
(四)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创建
1、稳步推进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目前我区22个村完成了换届选举,在选举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工作上周密部署、操作上规范有序,严格依法选举,确保了我区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2、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4月份对全区各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将摸底的情况及意见建议向区主要领导汇报。二是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对全区社区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将社区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及时向区领导进行了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社区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现全区各社区的工作人员都按照全市社区工作人员的统一标准放发到位,切实保障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权益。三是大力推动农村社区和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今年松木乡梽木村为农村社区和和谐社区创建单位,我们想尽办法动用各方力量,积极筹集资金,指导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3、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首先是指导设立村级组织,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今年3月份我们组织开展了村(居)组织调研,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中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与新的法律、法规有冲突或不易操作的条款进行了清理、修改和规范。其次是抓好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工作。全区各村(居)全面实行了村(居)务公开,建立村(居)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达到了100%,实现了村(居)财务每季公开一次。还开展了村(居)务经济运行、村(居)干部待遇情况调研,对村(居)经济及村(居)务公开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五)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1、社会专项事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上半年开展了2次清查行动通过劝说、引导街面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上半年遣送流浪乞讨人员22人,救助3人。二是对我区各乡街驻地名称、面积、人口等进行了复核,对我区群众自治组织相关数据情况进行了统计。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通过“三抓”开展工作。即抓宣传。乡、街和区相关职能部门都召开专题会议,社区对辖区居民、坐落单位进行了宣传动员,发放《殡葬改革解读》、《殡改政策宣传手册》、政府通告和自印宣传单48000份,悬挂过街横幅156条,利用8 台宣传车每天进入小区、街巷广播,通过《石鼓江山》报、《石鼓民政》杂志、党政门户网刊登殡改宣传内容。抓执法。我们采取积极疏导、主动服务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出现一起打击一起,上半年共劝导放弃摆设灵堂15起,打击收缴违规搭建灵堂设施13起。抓督查。上半年共对各乡、街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2次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由磨合期变为整体推动力,确保我区火化率达100%。
2、老龄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对符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人员进行摸底。我局印制了3万份《高龄老人基本信息表》发放到各乡、街道、村、社区,要求各村、社区对符合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老年人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并认真如实填写信息表,通过摸底,全区共有745人老人符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条件。二是进一步做好完善和加强村、社区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文件精神,我局及时下发了文件,要求各村、社区成立老年人协会,并将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对各乡街道考核内容。目前,角山乡三星村率先成立了老年人协会,积极开展协会活动,组织了广场舞、乐器队等文化娱乐活动。三是认真做好高龄老人新增上户核查工作。上半年我区共新增35人高龄老人,百岁老人1人,发放补贴资金87908元。四是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半年来,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优待证900本,热情接待老年群众的来访工作,对有关的优待政策,都给予详细的解答,使他们感到非满意,半年来无一起投诉事件。
3、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
婚姻登记中心是对外服务窗口,在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我局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不断完善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对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2月份对现有办公场所依照窗口单位标准进行重新升级改造,办公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实现了政务公开,各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布,群众办事明明白白、一目了然。共办理结婚登记919对,离婚登记288对,补发婚姻证件114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50份,登记合格率100%。
4、民间组织依法依规
依法依规登记管理社会组织,把好审批登记关,上半年新增全区性社会组织4个。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完成了全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5、福利慈善工作管理有序
一是开展孤儿年检工作。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顺利发放和孤儿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5月份组织对全区孤儿进行上户调查年检,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录台账,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权益。上半年保障人口65人,其中城市38人,农村27人,发放孤儿保障金15.486万元。二是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改造。上半年向上级争取10万元资金,用于西湖一村老年公寓和电厂养老院进行安全改造。三是积极开展“金叶卡”医疗救助活动。2月份,对全区贫困家庭就医难的群众每户资助500元救助医疗卡,共3.5万元。
6、社会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搞好宣传。为了使社会工作得到全区干部职工的认知,我局印发了社会工作宣传手册1000份,分发到区职能部门、乡、街、村、社区,制作社会工作政策解读宣传栏等。5月在区政府会议中心举办了社会工作知识讲座。二是培训和发展社工人才。首先是动员全区从事社会工作的干部职工积极报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为鼓励大家报名,我局拿出激励措施,为所有报考人员报销报名费,共计金额9300元。全区今年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报考的人数达75人。其次是举办好考前培训。为提高我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过考率,6月12日,举办了为期一天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前培训, 75名社区工作者参加了本次培训。再次是建立我区社会工作人才库。目前我区有中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的2人,初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的4人。
(六)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明确职责,量化任务。按照市民政局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创新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订对全区民政系统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二是规范管理民政资金。将民政的各项资金进行梳理,对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监督方式重新进行规范,并下发《石鼓区民政局各项资金使用流程》。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出台《干部职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考勤情况实行记分制,采取一月一考核的方式进行,促进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有力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四是继续邀请了区检察院预防教育犯罪科的领导为全局工作人员、乡、街民政专干上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课,让真实的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民政干部,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区民政工作开局比较平稳,做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上半年主要精力放在村两委换届上,社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城乡社会救助局力量不足,特别是大清查、大走访活动,需要对全区上万户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上户,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是用于民政救助对象的资金紧张,各类特殊群体突出,如艾滋病患者、临时受灾户都需要进行救助,但对这部分群体的救助经费严重不足。四是殡改执法难度较大,各职能部门合力不够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得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继续进行《社会救助办法》宣传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好清查整改活动,在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扎实抓好整改规范和检查验收阶段的工作。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抓好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2、提高救灾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重点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位。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争取圆满通过市里验收。
3、加强当选村干部的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村干部素质,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意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继续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城市社区办公用房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协同组织部、住建局等部门一起指导各社区开展好“家门口服务工程”工作。完善村(居)民自治,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
4、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年内召开慈善会成立大会。
5、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完善制度,争取区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工服务项目。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上半年,区民政局以伟大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五届四次会议的部署,以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和加快社区建设为工作重点,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优抚安置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接收退伍士兵251人,协调安置退役士兵工作34人,自谋职业安置78人。向111名退役士兵发放了就业培训券。完成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调标工作,及时将增发部分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为72名新增优抚对象办理了医疗保险,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5人,发放抚恤金104万元。建立了辖区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库,向街道下拨了各项优抚经费,保证了优抚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了在XX年地震中因救人遇难的***同志的烈士调查、申报工作。对***烈士墓进行了绿化、粉刷,清明节前,组织各单位开展了悼念革命先烈活动。

发挥“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维稳”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做好维稳工作,保证了我区涉军人员的稳定。

组织召开了XX年迎新春军政座谈会,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了驻区部队。下发了XX年双拥工作要点。办理边远地区部队子女中考加手续7人,对驻区部队使用生活燃煤情况进行了摸底,协调西藏军区新兵转运站进行煤改气。积极筹备纪念建军82周年暨建国60周年双拥文艺演出活动。

二、社区建设

积极配合区一体局做好了涉农街道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城乡统筹工作。对全区农民集中居住区进行了调研,规范了簇桥街道龙锦社区(筹)的办公用房及居委会、工作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召开了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迎检工作协调会,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就做好迎检工作准备进行了培训,指导13个街道63个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3月接受了成都市的初检,获得了考核组的一致好评。4月接受了省级检查和验收,省检查组对我区社区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积极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报名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XX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区民政局把组织社工人才考试作为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出台了“为通过社工人才考试的社区工作人员报销考试资料费用”的政策,全区在职社区工作人员踊跃报名,共有457名社区工作者报名参考,居成都市第一。

三、救灾救济工作

1、低保工作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加大了动态管理力度,严格对低保参保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对收入有变化的低保人员进行标准调整,保证了低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至6月共保障27887人次,支出低保金554.8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99元,高于市、区民生工程下达的187元的目标。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每人发放了消费券,共计71.13万元。

2、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医疗困难。1-6月共救助11293人次,救助资金97.3万元。

3、为提高救助体系平台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组织对我区近百名街道和社区(村)从事低保和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信息平台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题讲座和机上操作、低保、医疗救助等业务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工作能力。

4、联合区审计局对我区XX年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救助资金、消费券发放的支出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的管理。

5、组织召开了慈善理事会,对XX年慈善工作进行了安排。启动了“圆梦工程”,开展了前期摸底工作。

四、社会事务工作

1、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街道社计办、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救助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督促社区工作站进一步健全了流浪乞讨救助点的建设,落实了流浪乞讨救助巡查记录和救助登记制度。加大了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和劝导力度,维护了我区重点区域的城市形象。做好了自愿求助人员的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和确需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1-6月份,共劝离流浪乞讨人员432人次,对93名自愿求助的人员实施了救助。做好了福利企业的日常管理和退税工作,对福利企业开展了安全检查,确保了福利企业的安全生产。

3、办理登记结婚3163对,办理离婚1079对,补办结婚登记996对、补领离婚登记65人,出具婚姻登记状况证明618份,办理收养登记5个,登记合格率100%。

4、对簇锦街道办事处、机投桥街道内已形成的12条道路进行了踏勘、调查,命名方案在武侯公众信息网址上公示,并拟定了命名方案上报。初步确定了鞋都工业园、火车南站街道内新建的道路的命名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拟制了198区域内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方案,并代区政府拟制了报批方案。

春节、清明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殡改宣传和文明安全祭祀活动,悬挂张贴殡改宣传标语20余幅,散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墙报板报30多期。按照上级要求,对5.12地震在我区遇难死亡的外地人员身份及抚慰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完成了省市下达的核查任务。

5、加强了民政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例行执法检查12次,对两起投诉举报进行了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对220余家民间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培训。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武侯区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按照区委统战部的安排部署,开展了新阶层人士相关工作,启动了对中介组织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

五、老龄工作

以优质亲情服务为核心,不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1至6月,为113位特困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共提供政府购买服务14300小时,支出居家养老服务金14.3万元。加强了“一键通”信息平台管理,通过“一键通”信息平台向特困老人提供了及时周到的社区助老服务。继续实行惠老政策,及时兑现老龄补贴。1至6月向42位百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8.4万元,向888位低保老人发放困难生活补助53.1万元。春节前向860位90岁以上老人发放慰问金17.2万元。

从1月起,老龄办承担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区老龄办专门设立了咨询电话,抽出专门工作人员办理老年证,为前来办证人员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1至6月办理老年证3900本。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扶贫救济工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

以完善低保政策法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监督为重点,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确保低保金的有效支出。对患有重大疾病、残疾低保等特困人员上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大低保人员、城镇孤老的医疗救助力度,帮助特困人员解决医疗问题。做好开展“阳光圆梦”和“阳光育苗”助学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助学工作。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和救助工作,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2.进一步深化社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不断深化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巩固社区规范化建设成果,重点抓好社区“软件”建设,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品质,使社区居民享受到更多优质高效的社区服务。完善政务服务下沉工作,全面提升我区社区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做好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3.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抓好涉军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种优抚标准,及时兑现优抚政策,切实把优抚对象的权益落到实处。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积极开展涉军人员矛盾排查工作,做好涉军信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和稳控工作,切实维护区内涉军稳定。扎实做好创建“省双拥模范区”的各项工作,为创模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4.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老龄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扩大受助范围,扩展服务内容,增加服务时间,使更多老龄人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敬老院管理,完善敬老院设施,改善敬老院居住、生活条件。积极引导老年人集中居住,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

5.抓好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经营行为。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的要求,抓好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 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对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巨大促进作用的民间组织,引导和促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6.抓好其他民政事务工作,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服好务。

"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