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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个人总结提干

发布时间: 2019.08.20

纳税评估2017年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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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地税函[201*]6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年度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xx分局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工作原则,对教育业(内设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和工业企业等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纳税评估。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教育业——完善“以票管税”征管措施

(一)校外培训业

1、具体做法

(1)科学确定评估对象。抓住选评对象的源头,将评估效果最大化。在选择评估对象过程中,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充分运用《xx地税信息系统》和各类外部信息,并以此为依托,从中提取信息比对异常的教育培训企业。

(2)着力提高评估水平。保证评估质量,提高评估人员水平是关键。xx分局采取了集中学习、借鉴经验等方式做好专项评估前的业务准备。一是召开科室会议,集中布置了评估工作计划及步骤,对培训行业相关税收业务进行梳理学习。二是做好经验交流,从市稽查局调阅培训教育案件案卷进行学习借鉴,提高业务水平,为下一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打好基础。

(3)强化案头数据分析。通过上门送达纳税评估通知书,并请企业填报各项评估表证等方式,全面收集企业情况资料。通过《税友龙版》查询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情况,结合纳税人自查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问题,找出评估疑点。在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等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把握约谈的主动权。

(4)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工作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除了要求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更从发票开具与实际申报情况的差异、成本核算漏洞、培训收费流程等线索展开提问,并对企业之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判断,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

2、工作成效

(1)本次评估共查补税费205046.38元,其中营业税91678.32元,城建税6938.18元,教育费附加2750.36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833.56元,个人所得税821.20元,企业所得税62750元,土地使用税35749.76元,印花税15元,水利建设基金2510元。

(2)建立起“服务型”纳税评估模式,融洽征纳关系。在评估过程中,就疑点问题与企业人员进行约谈,面对面地交流。通过辅导达成共识,促使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同时,对轻微的违法行为采用了以自查为主的办法,做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融洽了税企关系。

(3)统一了表证文书,重视流程规范。规范评估程序,完善评估办法。按照龙版系统评估管理流程操作,规范评估文书,使用统一的表证文书,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严格执行文书管理办法,做到一事一送达。在文书的填写上,保证当事人和评估人员亲自签字,使文书成为评估过程中一项重要有效的法律依据。

(4)明确了早期教育培训机构的纳税管理,防止征管漏洞。此前各类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依照幼儿园办学程序,获得教育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民政登记手续。此次纳税评估就此问题专门请示了省局,明确了对婴幼儿早期教育培训机构不能参照幼儿园管理,而应按培训业征收营业税,堵塞了征管漏洞。

3、存在问题

(1)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2)对取得营业收入但一直零申报营业税等税种的企业,未及时监控。(3)“以票控税”落实不到位,收入数据失真。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意识。税务机关要充分地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同时及时地总结日常管理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案件,及时地利用各媒体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加强税源信息监控,强化比对工作。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发票开具等基础信息与企业的日常申报信息的比对,以便尽早地发现日常征管中的申报异常单位,及时纠正企业错误纳税行为。

(3)加强发票票证管理,实现以票控税。对企业加强宣传及培训,加强行业检查与评估。针对规模较大、有固定的生产经场所的培训机构或个人,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纳税评估,加大恶意偷逃税款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发票的意识。

(二)驾校培训业1、具体做法

(1)调查带动,加强源头控管。一方面,利用《税友龙版》一户式查询功能,对辖区内驾校的经济类型、征收方式、税种鉴定、近期纳税情况及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清查摸底,了解各驾校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走访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收集各驾校的考试报名清单、考前入场训练次数、考试合格人数等材料,全面掌握第一手基础数据。

(2)宣传拉动,强化税法普及。召集各驾校财务负责人,举行驾驶员培训行业评估辅导会议。要求各驾校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自查自纠自觉性,主动补缴税款;针对该行业的共性问题,向与会人员宣传营业税应税收入范围、个人所得税计征依据等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统一费用扣除口径,提升驾校的税法遵从度。同时,全面梳理驾培行业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对满足优惠条件的驾校,及时提醒、辅导,提高宣传实效性。

(3)评估促动,做到应收尽收。结合驾校招生人数、学员考试情况、教学车辆总数以及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等客观涉税信息,确定驾培行业在本次评估中不同年度、不同车型的计税标准,构建以核定预征率为核心、低利润率预警为基础的驾培行业纳税评估体系。同时,鉴于各驾校的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不一致性,以及企业申报收入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查账征收企业普遍利润偏低等因素的存在,本次评估自查驾校的企业所得税以不低于行业整体利润率为标准计征。

2、工作成效

按照企业上报的纳税评估自查表,结合前期调查掌握的基础数据,与《浙江地税信息系统》的综合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辅导企业进行纳税补申报。本次督促自查的13家企业中,除1家正进行调查外,其余14家企业共查补地方税费(含滞纳金)322.45万元。

3、存在问题

辖区内驾校账务不健全、反映收入不完整、发票开具不规范等。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提升纳税意识。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效果,特别是对涉税的典型案例,及时地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强化信息比对。对第三方信息的取得保持常态化,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比对分析,减少征管漏洞,强化税收征管。

(3)加强发票管理,实现以票控税。税务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票要及时规范,特别是要足额开具,同时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足额发票的意识。

(三)“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作为教育业在纳税方面的共性和应对策略

1.共性主要体现在:经营者的纳税意识淡薄,财务核算、票据使用不规范;申报纳税数额与庞大的培训人数明显不匹配;代收费收入开具白条不入帐、纳税不足;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财务核算不规范,收入不真实;主动申报纳税意识淡薄。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

2.完善“以票管税”措施,加大监控力度;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加强与当地党政的联系;建立与教管、车管、运管和社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

二、工业企业——探索“以电控税”征管模式1、具体做法

(1)加强数据采集。与国税部门开展合作交流,进行相关涉税数据交换,调取上年度辖区内工业企业用电量和电力部门供电量数据,建立专电数据库。

(2)加强实地走访。利用基础数据进行清查,重点摸排一表多户企业,对漏征漏管户,要求按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着力培育税收新增长点;对正常管理户,要求同电表下企业各自安装独立电表,确保用电数据准确性。

(3)加强数据应用。整合销售额、用电量等基础数据,设置用电量与销售收入的比值为分析指标,设定最耗电行业的电销比为最低预警线,认定比值低于该预警线的企业为异常企业,减少“以电控税”模式推行阻力。同时,根据“以电定产,以产定销,以销定税”的方法,依据用电量套算出销售收入,并与企业同期申报的销售收入进行比对,科学、合理确定纳税户应税额,堵塞征管漏洞。

(4)加强政策辅导。一方面,召集电销比异常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详细讲解“以电控税”测算依据,帮助企业甄别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提高税款征收精确度;另一方面,通报各企业用电量和申报情况,并发放自查表,要求电销比异常企业做好自查自报自补工作,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5)加强长效建设。通过金东区工业企业的试点运行,检验工作方法,为下一步辖区内全面推广“以电控税”模式奠定基础。同时,合理配置征管力量,明确管理责任,保证电力信息采集到位、纳税评估分析到位、税款征补足额到位,充分借助“以电控税”模式,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2、工作成效

201*年1—9月份,累计组织金东区工业企业和生产行业税收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增收万元。

3、存在问题

由于个别企业对税法理解的偏差,其取得的营业收入一直在国税申报增值税,而未申报营业税。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有些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和使用发票,以自行印制或购买的收款收据作为收入确认的原始凭证,不开具或不全额开具发票。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深入工业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下户巡查、业务培训和税企座谈会等机会,向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做好评估政策的耐心宣传解释,力争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使纳税评估工作在整个行业能够顺利铺开。

(2)加强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控分析。坚持定期下户巡查,跟踪核实企业的产品销售和耗能用电情况,并制作管理台账进行详细登记。建议市局省局层面,积极建立部门间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对每月从供电部门及时取得企业的用电度数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全面掌握企业落实情况,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应对措施。

(3)及时跟进未达标企业的整改工作。对偏离税电系数较大的企业,组织企业查找原因,进行专门的纳税辅导,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情况,使其早日找出原因或纠正错误。

三、其他行业

在今年的纳税评估中,xx分局在规定项目评估企业的筛选上有新的突破。在水利业和居民服务业中,分别选取等公司作为评估对象,获取相关涉税信息,整理计算税收风险指标,为该两行业税收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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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工作总结】浅析纳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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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作

浅析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对(包括扣缴义务人,下同)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价,并作出相应处理的活动。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是处置税收风险、促进纳税遵从的重要手段。它是税务机关在通过税收分析确定评估对象的基础上,利用业务技术手段和经验,通过对掌握的纳税人各类内、外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的纳税状况作出评价,对纳税状况与生产经营状况不匹配,有税收核算、纳税申报错误、少缴税款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我纠错、依法足额纳税的一种重要手段,对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提高税收遵从,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独特内容,也是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更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税源专业化改革,市局和各县、区国税税务机关均已设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一、目前纳税评估存在的问题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自2005年实施以来,作为税收征管的一个手段在全国各地广泛运用,对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

源的管理,减少税收流失,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税收征管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还没有有效落实,“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税收征管模式中的“强化管理”没有具体体现。从制度上看,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对纳税评估的定位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工作程序制度化程度不高,纳税评估缺乏统一标准、纳税评估的组织管理不够严谨,导致各部门各环节存在各自为战现象,评估与服务、稽查、税政之间职责不清,或以评代查,或多头下户,或既不评也不查,不能给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也不能严肃规范执法,促进纳税遵从。总局在税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要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规范纳税评估等税收征管程序。因此,在2010年,对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坚持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指导思想,以既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又保持国内特色为原则,以现行税收征管法为依据,将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始终,力求做到:进一步明确纳税评估的定位,完善纳税评估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厘清与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的相互关系,规范操作文书,推动纳税评估工作向规范化、效率化方向发展。

我市对纳税评估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各级税务机关都把纳税评估作为深化税源管理的日常性工作,对于防范税收风险,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的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纳税评估认识不够。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了这么

多年,仍然存在纳税评估无用论的观点,认为纳税评估只是增加基层的负担,对税收管理工作并没什么本质性作用。产生这种观点的原因一是管理的税源户数少,而达不到起征点户和核定征收户又占到总税源户数的90%或更多;二是对查账征收或资料较齐全的纳税户能及时进行管理,因而认为纳税评估意义不大,即使开展了这项工作也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三是纳税评估涉及到较复杂的案头审核和数据指标分析,让评估人员感到无从下手;四是认为有税务稽查控制最后一道税收安全关口,管理上没有必要进行评估管控。

(二)纳税评估质量不高。案头审核是指纳税评估人员在其办公场所针对纳税人的风险点,选择运用相应的纳税评估方法,分析推测纳税人的具体涉税疑点,对需要核实的疑点明确有关核实内容和方式的过程。目前,纳税评估的风险分析主要依据是纳税人的比较直接的依据(如零申报、负税赋、减免税等)或税务人员的经验判断,缺乏科学性;虽然各单位都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但尚未有单位通过评估为征管提供好的建设性的建议,对评估为稽查提供案源的案例也是少之又少,更多的只是分析一两个财务指标然后得出结论评估无异常。另外,对纳税评估工作的考核更多的是考核评估面和评估工作的程序,而对评估质量尚未有一种切实有效的方法。

(三)评估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做好纳税评估工作,需要一批精通财务会计、计算机操作技能以及和纳税人约谈具有一定的专业技巧的高素质人员。但是目前普遍存在干部

结构不尽合理的现象,“催报催缴”干部较多,具备既会计算机操作,又通晓财务会计,能分析财务指标的税务干部较少,往往出现纳税评估有职责,但工作难以开展或开展不尽人意的现象,使纳税评估工作有些流于形式。

(四)监督约束机制不到位。由于纳税评估工作长期缺少机构组织和配套制度,还未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仅仅主要从“评估面”和评估税款多少来考核各单位的纳税评估开展情况,而单位只用一个“评估无异常”和正常税款按评估入库就轻松完成了评估,使纳税评估没有任何意义,根本起不到深化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量、降低涉税风险、提高纳税遵从的目的。

(五)纳税评估的信息资料来源不宽。对查账征收的纳税人的涉税数据指标也只限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没有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其报送的资料进行规范,对《征管法》赋予的“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根本没有使用。税收管理员巡查中发现的纳税人的信息并没有及时进行记录、传递。征管、稽查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信息数据不能统一共享,信息有时分块割据,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信息(来自: 工作总结之家)不对称,造成评估资源浪费。另外,与地税、银行、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之间,没有联网,信息渠道不畅,许多必要的相关资料不能及时收集,缺乏统一的“税务信息数据库”。

(六)纳税评估的信息化程度不高。我省虽然能借助税收分析监控系统,监控预警指标,但是目前的纳税评估还主

要停在手工操作阶段(数据处理仍人工实施)。要对大量的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及纳税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最终对纳税人纳税的及时性与合法性进行判断,人工实施处理费时费力并影响评估质量。

二、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对策

为了更好地提高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提高我市税源管理的水平,笔者认为拟采取如下对策。

(一)转变观念,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收科学管理方面重要性。1、在税源管理方面,纳税评估能实现对税源的有效、全面的动态监控。当前税收管理理念发生新的变化,经济决定税源、税源并不决定税收、税源要转变成税收需要税收征管。要实现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对税源进行有效的监控就显得至关重要,从防范税收流失风险、组织税收收入角度讲,纳税评估是税收风险应对和组织收入的重要手段。通过纳税评估不仅可以促进税收的增加及其与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而且可以促进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和税法遵从度的提高。2、能够调和征纳关系,促进征纳和谐,从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我纠错角度讲,纳税评估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也是一种柔性执法行为,更容易被纳税人乐意接受。3、纳税评估能使管理效率有效提高。纳税评估有效开展能够减少以前我们税收征管盲目性及随意性,提高我们下户管理的针对性,最终提高管理的质量。4、从防范和化解纳税人纳税风险方面讲,纳税评估是一种纳税服务行为。纳税评估能提高我们纳税服务水平。纳税评估对纳税服务中的个性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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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纳税评估工作

务及提醒服务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只有对纳税人有较全面的了解后,才能提供对纳税人最想要、最有价值的个性化服务。

5、纳税评估是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基础工作。纳税评估也是切实把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只有我们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情况全面了解才能不会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才能对纳税人的非主观性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改正,降低纳税人的涉税风险,提高纳税遵从。

要将纳税评估确定为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在纳税人履行申报缴纳税款义务之后,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管理的必经程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执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运用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一切手段,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实,经过纳税评估程序,确定纳税人依法实际应纳税款,促进纳税遵从。甚至在今后修订税收征管法时直接将纳税评估写入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评估相应的法律地位,为纳税评估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直(来自: 工作总结之家)接法律依据。

(二)落实完善纳税评估的组织保障。今年,在省局的推动下,省市县各级税务机关都成立了相应的纳税评估机构,配置了业务精湛的人员,保证了纳税评估能长期有效地正常开展。今后,更要强化市、县(区)纳税评估机构,增加人员的同时,加大人才投入,尽可能地将具有“三师”资格的人员调配到纳税评估机构。

(三)做好“三个”结合,确保评估质量的提高。1、案头分析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纳税评估不是仅仅的案头分析,更不是实地检查,而是通过案头分析了解纳税人的情况,对

存在疑问或疑点的进行约谈或现场核实,从而反过来提高案头分析的准确性。2、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相结合。一方面纳税评估发现的纳税人的“偷、骗、抗、税”及其它应立案查处的案件移送稽查部门,为稽查提供案源;另一方面稽查把稽查查处的情况及时传递给纳税评估部门,纳税评估部门根据稽查部门的信息及时总结评估经验。再次,稽查为纳税评估提供保障,对在纳税评估解决不了的问题移交稽查、企业不服从纳税评估结果的又无正当理由的移交稽查,从而使纳税评估工作得以执行;另外,稽查选案也可通过纳税评估进行,以提高选案的质量,节约稽查资源。3、纳税评估与税收征管相结合。对纳税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管理完善了纳税评估才能成为可能。

(四)增强评估人员综合素质。一是建立评估人才库。各地应选拔业务骨干,尤其是省、市级税源管理能手和拥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建立评估人才库,确保纳税评估工作人才储备。二是开展经常性的税务综合业务培训,定期对评估人员通过以会代训、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有效地带动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的提高,更要定期举办专门的评估业务培训班,保证评估人员每年一定时间的脱产培训。三是定期开展“以案说法”案例分析会,可以把各地开展纳税评估以来的成功案例进行讲评,以达到交流和指导的作用,提高评估人员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开展纳税评估交流检查,总结交流纳税

评估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对典型评估案例汇总印发供评估人员参考学习。四是提高税务人员自觉学习的积极性。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条件采取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的方法,引导税务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税收、会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财务知识和税收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应用技术,以及了解与约谈相关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五)建立评估监督机制。一是健全纳税评估的反馈机制。对评估的有关结论应当以详实的说明告知纳税人,真正实现“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宗旨。评估结论不能过于简单,否则纳税人无法据此“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同时理顺征收、管理与稽查的关系,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及时进行反馈。二是健全纳税评估移送机制。对有偷税嫌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拒绝约谈,或虽约谈交待问题,但不及时进行改正的,或以前纳税评估时被发现并纠正的问题再次发生的,以及少缴税额达应纳税额的一定比例或达到一定数额,应及时移送稽查,不得以评代查。三是建立纳税评估考核奖惩制度,把纳税评估的优秀案例作为纳税评估质量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日常检查,实现纳税评估考核中“质”与“量”的有机结合,同时与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融为一体,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制,充分有效发挥纳税评估的效能。

(六)拓宽评估信息来源渠道。纳税评估的信息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纳税人的申报信息,二是管理员日常管理

中获取的信息,三是外部交换的信息(包括宏观数据信息),要做好信息来源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规范好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对查帐征收户纳税人的申报表应是正规的申报表,财务报表不但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还应包括其它报表,如生产企业的成本核算表、房地产企业的销售进度表等,有选择地补充对纳税评估有用并能反映企业真实生产经营情况的其他辅助资料,如电表数、出勤表、存货盘点表等,使评估的原始资料更具广泛性和针对性。最大限度地实现与纳税人的信息对称。同时将纳税人分散于征管系统、金税工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系统以及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银行等反馈的涉税信息进行整合,通过多方位的对比分析实现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资金运用等涉税信息的全面掌握,提升纳税评估质量。通过计算机网络等科技手段,减少人工评估的工作量,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七)提高纳税评估的信息化程度,建立纳税评估信息处理系统。通过建立纳税评估信息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及纳税信息通过建立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比对分析,进而判断纳税人纳税的及时性、准确性,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与效率,减少纳税评估人员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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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纳税评估工作总结】浅析纳税评估工作》的范文参考详细内容,讲的是关于评估、纳税、税收、纳税人、管理、信息、提高、进行等方面的内容,觉得好就按(CTRL+D)收藏下。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税收征管、推进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和重点项目,积极探索,深入实践,继续按照市局的要求,构建 一个专门纳税评估机构、一支专业评估团队、一套纳税评估操作规范、一套评估考评激励办法、一套科学的纳税评估方式、一个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一个良性互动机制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了全市20xx年纳税评估工作,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起了积极作用,实现了纳税评估管理一体化、文书使用规范化、应对任务团队化的目标。并圆满完成了纳税评估任务,全年风险任务发布率、应对率、完成率、变动率均达到100%。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搭建平台,确保纳税评估工作有的放矢

年初,我们根据上级局关于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丹江口市国税局关于落实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是成立了专门的评估机构纳税评估科,负责评估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二是成立了税源风险分析监控中心,组建了30人的专业评估团队,并制定了《丹江口市国税局税源风险分析监控中心工作制度》,按季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总结,对纳税评估做到五统一,严格按照税源统一监控、任务统一发布、应对统一规范、结果统一反馈、绩效统一考评的要求,对风险任务施行归口管理,所有税源风险应对任务,必须通过系统发布,市局税源分析监控中心负责统筹税源风险管理,指导协调风险应对。局领导亲自抓,管理科室具体抓,实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组建了评估团队,选调30人业务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专职或兼职纳税评估工作,为纳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四是建立了评估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纳税评估工作列入我局日常考核工作,明确了奖惩措施,并按照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下发了《丹江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风险防控骨干人才选拔的实施办法》。以上措施,为搞好纳税评估工作,搭建了宽畅舒适的平台。

二、统筹安排,保证纳税评估有条不紊

为做好2013的纳税评估工作,我们结合年初市局制定的工作要点,确定了全年的工作思路:即充分发挥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的作用,通过系统反应的预警数据列入阶段性评估工作任务,来自上级局安排的指令性评估作为重点评估任务,对相关业务科室和分局提供的异常数据户纳入日常评估任务上报十堰局,实现评估任务的统筹安排,保证评估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顺利进行,20xx年共发布风险应对任务345户,完成应对任务345户。其中一、二级风险50户(包括金税核查3户、股权转让2户),移送稽查3户;三、四级风险应对295户。全年共评估入库增值税234万元,所得税523万元,加收滞纳金58.98万元,另调减企业亏损2131万元,圆满完成了全年风险应对任务,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

三、注重培训,给纳税评估人员加压充电

针对我局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和人员调整变化的新局面,年底,我们对评估团队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团队成员的综合理论素质和实战经验。这次培训由纳税评估科牵头,重点围绕纳税评估相关程序、文书使用、风险系统运行、风险防控考核、财务报表与申报表的勾稽关系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还采取以训代会的形式,对纳税评估团队成员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职责、党风廉政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另外,积极参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各种培训等相关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团队成员的综合理论素质。

四、规范程序,统一纳税评估操作规程

今年以来,纳税评估科明确和统一有关工作要求,按纳税评估工作操作规程,通过规范各评估程序,使评估的日常管理达到规范、统一。一是统一纳税评估工作计划。为避免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我局对纳税评估工作进行归口管理,明确不论是上级安排的评估任务,还是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评估工作,统一由税源管理科制定工作计划,下达评估任务。二是统一纳税评估文书,明确日常纳税评估工作参考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参照上级局下发日常评估文件的各项规定,规范使用纳税评估工作文书。同时为统一纳税评估使用方法,实行了纳税评估的统一电子模版、统一案例编码,使纳税评估工作更加规范。三是统一纳税评估案卷标准,以执法案卷的标准,规范评估文书的制作,确保纳税评估文书规范完整。实行交叉评估,提高评估质效为避免税收管理员自己对自己管户进行评估,并由此带来的弊端,为此,我们对团队成员实行了管户交叉评估,进一步提高了评估质效。

五、风险提醒,做到政策宣传、税源管理、纳税评估三促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风险提醒对于政策宣传、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工作起着促进作用。今年,上级共下达三、四级风险295户(次),我们把风险系统产生的三、四级风险纳税人,通过系统发布至各分局,由各分局开展提示提醒应对处理工作;同时还送达《纳税风险提醒告知书》和《风险提醒服务反馈表》。对不能排除风险疑点,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纳税人,要求及时上报纳税评估科,然后按照《十堰市国家税务局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组织团队成员开展纳税评估。一年来,通过风险提醒,纳税人共自查补税45万多元。

综上所述,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给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纳税评估进一步强化了政策宣传。在纳税评估中,我们积极推行服务型评估,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纳税评估也进一步推进了税源管理。通过纳税评估,我局形成了行业管理办法,建立了饮料制造的评估模型,从而实现了税源的数字化监控和动态性监控,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第三,通过纳税评估,还促进了税务稽查工作。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两者之间存在着共性和个性问题。通过开展纳税评估,给纳税人由于政策理解有误、操作不当形成的涉税风险,提供了缓冲地带。使税务稽查重心转向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环境,从而提升了税务稽查的效能。

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案源缺乏审批程序

湖北省风险平台信息发布、以及上级交办的纳税评估工作,在任务下达环节,缺乏汇总的《纳税评估工作任务书》,没有经办人、审批人的签章等相关手续,导致风险应对工作缺乏严肃性。

(二)案头分析表没有实质意义

目前的《纳税评估案头分析表》,涉及到企业供、产、销等环节,内容繁杂。许多评估人员,对这些数字的填写敷衍了事,这些数据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申报的涉税疑点。

(三)团队成员的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纳税评估团队成员共有30多人,但真正直接从事纳税评估的人员只有4人。团队成员大部分都是身兼多职,在纳税评估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非常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纳税评估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评估工作报告》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对象确定、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认定、回归分析、管理建议等相关内容。但仔细核对评估案卷,真正能按上述步骤整理案卷的数量很少;有些团队成员对工作热情不高,牢骚满腹,对工作处于应付状态。这些都表明,团队成员开展纳税评估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七、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决定在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质量,依托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强化风险应对意识,加大评估力度。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风险团队评估人员对评估工作的开展和评估结论的确定负直接责任,确保评估工作落实,评估科要对部分评估户进行抽查,确保评估到位,疑点全面排除。

(二)完善评估方法。在工作中要注重方法、技巧,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先将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的纳税人、容易发生偷漏的税种列为纳税评估和调查核实的对象,不断总结评估经验,完善评估制度,促进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业务学习。风险应对工作要求税务人员不但要了解税收工作本身,而且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貌及纳税人的详细情况和特点,这就要求我们评估和核查人员要多看、多想、多听,多学。坚持学中做、做中学,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四)加强评估考核。加强团队建设,注重实效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保证评估工作质量,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偷、漏税等严重问题,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实施税务稽查。

(五)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依法行政,遵循评估制度,正确定性定案,防范评估执法风险。

纳税评估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初,按照所领导安排,由我负责我所的税政员岗和纳税评估员岗。起初接触纳税评估工作是新鲜和陌生的,经过长期的学习和摸索逐步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下面就我对纳税评估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汇报如下:

一、结合日常征管,采集评估基础数据。纳税评估需要借助大量的信息资料和经济指标来进行科学地测算,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在日常管理中,我特别注意对纳税人各项涉税资料的采集,保证系统资料库的动态更新。今年4月,区局要求重新维护纳税人基础信息,面对大量繁琐的工作,我不嫌烦不嫌累,按户发放基础信息采集表,收回后逐项核对录入,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此外我特别注重督促纳税人按时填报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杜绝弄虚作假敷衍了事。8月份在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个别纳税人申报的每一期财务报表均只是在一些必录项上填写0.1,针对此情况我严肃告知纳税人报送虚假涉税资料触犯《征管法》的严重后果,并及时督促其补报了往期财务报表,为后续的评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作中学习业务,积累经验。今年4月,区局评估科两次下发印花税核查通知,共涉及我所437户企业。根据所长按标准评估流程办事的指示,我和所里的同事们一起研究国税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等文件,按照规范的评估流程统一向纳税人出具评估文书,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书面回复、约谈、实地核查等不同的方法开展核查。最终106户企业查补税款及滞纳金55万余元。今年7月,评估科下发对纳税人新购置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况的核查通知,共涉及我所67宗土地交易。我所利用机会再次熟悉评估的流程及规范,共查补16户企业税款及滞纳金60万余元。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和同事们不仅熟悉了评估的规范和流程,更加学习了评估的技术和经验,掌握了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等批量评估的方法。为今后定期自主开展此类评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日常评估工作的开展,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全面扎实的业务素质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的保障,为此我坚持注册税务师的学习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并且注重对我局网站和互联网上经典评估案例的搜集,学习先进的经验和方法。

三、积极实践,科学开展自主评估。按照区局和所领导的要求,我积极主动的开展自主纳税评估工作。前期主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领购发票企业开展评估。在工作中,我通过津税系统、税管员平台、契耕系统和数据回放系统等软件的配合使用,按不同的需求调取入库税款、开票明细、财务报表等大量数据,再对各种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税负与财务报表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或对比评估指标、同行业指标、历史同期指标等方法,发现了大量的疑点。我和同事们一起对发现的疑点逐户逐项排查。截至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对4户企业纠正了不能按项目申报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的问题,追缴了6户企业税款及滞纳金1266万元,向3户企业下发了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领购发票企业中,对30户企业已缴销发票未取消领购资格信息进行了清理,对18户企业发票开具项目不明确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纠正,追缴了9户企业税款及滞纳金2.65万元。

四、评管结合、促进纳税服务。在开展评估工作的过程中,我通过发放资料、约谈等形式向评估对象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宣传诚信纳税的必要性及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及时给予辅导建议,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企业根据建议及时改正,为纳税人提供及时而有效的预警服务,降低其税务风险。促进了征纳关系更加的稳定和谐。

10月份我所先行先试税源管理专业化征管改革,根据所领导的统筹安排我加入了纳税评估组,肩上纳税评估的责任更重了,我深知自己在纳税评估工作中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我将继续钻研和探索纳税评估的新方法新思路,以更好的服务纳税人。以上是我对纳税评估的一些体会,有不妥之处请指正,谢谢!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部分企业)

根据省、市国家税务局有关文件要求和全市纳税评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关于对部份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我局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人员、制定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估事项、规范评估程序、严肃评估纪律,自九月份对部分企业展开了详细的评估工作。这次评估工作在局党组领导的精心组织下、在评估专班人员的努力下及经相关科室、各分局的大力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评估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9月27日关于印发《黄冈市国家税务局部分企业纳税评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我县专题召开局长办公会,经会议研究后积极部署了这次纳税评估工作。1、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黄梅县国家税务局部分企业纳税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2、成立专班。以吴小兵为组长,从税政科、征管科、稽查局及各分局抽调40名素质高、业务精通人员成立评估成员,分5个评估小组,其他五名局党组领导分别为各小组组长,亲自参与亲自带队。3、召开动员大会。吴局长就各科室、各分局负责人及专班评估人员,召开评估动员大会,会上要求10、11月份期间全县展开大规模的纳税评估活动。评估期间抽调的专班工作人员如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一律停止原有工作由县局统一安排。并在会上要求评估人员对此次评估工作采取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纳税评估的工作职责,严格评估工作纪律,确保评估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评估事项,作好充分准备。1、确定评估对象。我局将市局下达我县的3户普通发票抵扣企业、6户低税负率企业以及8户抵免退税企业另自选其它企业168户根据5个小组进行明确划分,并将名单发放到小组,指明评估所属期。2、落实评估方案。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部分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的通知》(鄂国税函〔2013〕139号)、黄冈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黄冈市国家税务局部分企业纳税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国税函〔2013〕113号)文件要求,9月1日至10月份为部份企业纳税评估自查阶段。我局要求10月20日前,大力协助纳税人做好评估自查工作,而且强调此次评估要通过宣传辅导重在引导纳人自查自纠。10月下旬至11月份对于不认真自查或有疑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实施详细评估。3、20xx年10月10日县局将评估专班人员、分局分管业务局长召集一起就部份企业评估事项召开了为期一天的培训会议,会议上将185户企业按经营类型进行分类,会上要求分管业务局长对所管辖企业根据日常管理了解情况进行简单大致汇报,让评估人员初步了解企业情况;税政科长将每类型企业涉及到的税收政策法规进行明确,并要求在座人员撑握并熟悉。最后大家一起探讨每类型企业评估方案。充分作好纳税评估事前准备工作。

二、评估开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施方案,这次我们围绕辅导纳税人自查自纠为中心展开纳税评估工作,分三个步骤:事前宣传发动,事中介入辅导,事后实施核查评定。最后通过评估结果完成评估后续管理,确保评估落到实处。

(一)、通过宣传,调动纳税人自查主动性。

我们通过对纳税人召开座谈会,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强调税法严肃性。要求纳税人对这次自查要认真对待,严格要求。必须遵守财务核算健全、规范、真实的基本要求,要正确处理税法与会计差异。并向纳税人分别阐述评估自查与评估检查及移交稽查的联系和区别。进步加强纳税人对自查自纠的认识,提高纳税人的配合度,充分调动纳税人自查主动性。

(二)、通过辅导,引导纳税人自查自纠。

纳税人座谈会召开第二天,我们趁热打铁,10月12日,由班子成员亲自挂帅,分包挂片,靠前指挥,40名业务骨干组成5大评估小组,下户逐户发放自评表和自评提纲,入户讲解此次自评工作的政策与方法,并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案头分析,引导、协助纳税人完成自评工作。

(三)、结合自查,进行实地核查。

自查完毕后,对于不认真自查、不给予配合的企业,有疑点企业,我们进行实地核查,展开重点评估工作。评估中,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性,合理利用评估模型。例如采取第三方信息,测算投入产出比、单位产品工耗、单位产品电耗等手段,利用同期、同行业比较法等等,通过多种方式分析核查,实施深入评估。

(四)跟踪管理,加强监督。

在评估结束后,要及时分析征纳双方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成因进行追根溯源,提出工作改进措施,对于应补缴的税款、管理建议,各分局负责落实到位。同时还要求各分局涉及管户的业务局长及税收管理员,要引起重视,结合评估情况,进行自我剖析,查找漏洞,并加强监督,建立加强增值税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强税收后续管理机制。这样使纳税评估既有成果,又有转化,更有利用,确保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这次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概括为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效显著。从纳税评估正式开始到11月30日评估结束,全县应评估185户(包括本县自选其它评估户168户),共补增入库税款588万,冲减留抵28万,其中涉及市及下达的17户企业,共调整税款122万元。这次评估不仅竭力压缩了我县收入缺口,融洽了征纳双方关系,严历打击了各种涉税违法活动。而且通过评估发现了征纳双方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及纳税人财务制度等方面都取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申报表审核关、录入关,把关不够严谨。这次评估人员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属申报表填报错误,有些是录入错误。例如:在对农产品发票抵扣不符的中亚炉料有限公司调查中,发现是大厅人员将运输发票抵扣税额8600元在20xx年3月份的申报表附表录入误录到农产品一栏中,当场给予了纠正。

(二)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不到位,使得纳税人少缴漏缴税款行为有隙可乘。通过这次评估,可以折射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根据评估暴露的问题来看,发现有的是疏忽大意所致,有的是疏于管理所致,有的是能力不济所致,有的是责任模糊所致。评估能帮助我们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有利于强化责任意识,促进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施。

(三)部份企业财务核算不建全,帐务反映不真实。有的企业帐外有帐;有的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帐户,核算不健全,故意鱼目混珠。例如:商业企业不设置商品明细帐,工业企业不设置生产成本帐,根据销售倒挤成本等等。

(四)收入滞后、收入少计、收入不计,进项抵扣不合要求等等大有存在。收入方面:有通过往来科目反应收入资金。货发出,款未收回的的,不及时确认收入,或款已收回却故意不计收入的;下角废料不计提销项税额,销售账外循环;隐瞒产量从而隐瞒销售收入的等等。抵扣方面:农产品收购凭证通过虚开、代开、擅自扩大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等违法现象;购进货物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没有作出进项转出;不能列如抵扣的列入抵扣等等。

(五)免税企业恢复征税衔接期的日常管理不是很到位,有将免税期间的进项税金挪在征税期抵扣的现象。如湖北省图书发行集团黄梅县新华书店新华书店将去年收进的专票在今年进行申报抵扣税额31万元。

四、管理建议:

1、严把申报资料审核关、录入关,对于不合格的审报资料当场指正,或打转。确保申报数据合理准确。

2、提高税收管理员管理能力,加强对纳税人税源监控力度。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员业务水评估,以及工作责任心;税收管理员平常要通过日常户籍巡查,了解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跟踪生产销售、实物库存、资金流转和相关经营合同、协议等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实现有效管理。

3、加强对纳税人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多层次,不同渠道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使纳税人了解税法的严肃性,从而达到切实提高纳税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依法纳税的主动性。

4、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包括验质、过磅、仓储、付款、盘存等方面的农产品收购制度,并要求企业应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这几项内容不全的发票不得入账,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额。同时通过加大对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检查力度、处罚力度。防止企业虚开收购发票,以进多出少等来偷逃税款。

5、规范纳税评估数据采集体系,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采集渠道,确保纳税评估工作的正常开展。

纳税评估科工作总结


XXXX年纳税评估科各项工作在分局的正确领导和安排下,紧紧围绕市局1236工作思路和开发区党委和分局提出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切实加强纳税评估,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科XXXX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1、清理分局历年来的纳税评估系统数据。针对省局后台检测出的XXXX年税票录入错误户数,纳税评估科进行了逐条对照,及时进行修改。同时对增值税所属期自2007年12月份至评估系统上线、所得税所属期为2007年至评估系统上线,且在XXXX年完成的纳税评估案例的文书、数据进行了补录。确保纳税评估系统XXXX年7月1日正式运行。
2、认真开展总局关于对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根据总局的文件精神,对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江西省圣塔集团赣州圣塔水泥有限公司2007年度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并对以前年度存在类似问题进行了追朔。通过评估,该公司共补缴增值税11.79万元,企业所得税21.16万元,累计加收滞纳金2.25万元。通过此次评估进一步掌握水泥生产行业的特点,科学测算行业生产能力,及时纠正了税收违法行为,堵住税款流失的漏洞,维护了税法的刚性。
3、认真开展省局重点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按照省局的工作布署,纳税评估科对江西华夏金属线制品有限公司、赣州华坚国际鞋城有限公司、赣州市丰鑫矿业有限公司3户企业XXXX年1-6月的纳税情况进行了重点评估。共查补增值税10万元,加收滞纳金0.7万元。
4、认真开展省局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重点企业纳税评估工作。对赣州美园畜牧有限公司、赣州市景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宝吉矿业有限公司、赣州市明欣矿业有限公司、赣州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赣州市丰鑫矿业有限公司、赣州赣齿物资供销有限公司7户企业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缴交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共查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47.12万元,加收滞纳金4.92万元。
5、充分发挥纳税评估系统审核分析的功能,对辖区内增值税长期零负申报、低税负申报的一般纳税人进行了日常评估。共对江西华夏金属线制品有限公司、赣州华宏汽车有限公司、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黄金分公司、赣州亿豪服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方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了日常评估。共查补增值税60.24万元,所得税12.92万元,共加收滞纳金19.26万元。
至纳税评估科成立以来,共筛选疑点户86户(次),确定纳税纳估对象17户(次),己完成评估任务17户(次)。通过评估,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纳税户有9户,共补缴入库税款153.22万元,其中增值税82.03万元,企业所得税30.47万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40.35万元。累计加收滞纳金27.10万元。调减亏损4.51万元,调增利润(免征期) 116.83万元。
6、科室成员参加了省局组织的第二期纳税评估业务培训班,同时参加了市局组织的郑州纳税评估业务培训班。
7、下半年对税源管理一科的所管辖业户进行组织收入跟踪落实。
8、对开展的纳税评估业户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管理科下发了税收征管建议书。规范企业的财务核算,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
9、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按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做好 广泛宣传,征求意见工作,走访纳税户,积极与样本框企业进行沟通,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好成绩。
10、按月上报一篇纳税评估信息,按季上报一篇纳税评估案例。整理归档纳税评估资料。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由于科室人员偏少,无法对所有税负异常企业进行纳税评估。
2、纳税评估工作计划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3、干部业务素质不能很好适用评估工作,政治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4、信息报道工作没引起高度重视,报送信息质量不高,采用率低。
三、二00九年工作计划
1、加大纳税评估力度,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评估,重点加强对长期零申报、负申报、长亏不倒的纳税户进行评估;
2、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对财务不健全、账务混乱的企业,建议源管理部门加强纳税辅导,对不达要求的建议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3、认真做好总局、省局、市局下发的重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业户的专项评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限高质量的上报有关评估材料;
4、充分运用税收征管系统和纳税评估系统,合理运用预警值,加大对利润率低下、增值税税负偏低的企业进行评估,努力提高两个质量;
5、认真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6、按上级要求,每月上报一篇纳税评估信息,每季上报一篇纳税评估案例。并总结纳税评估经验,撰写1-2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
7、认真学习新《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法》,不断提高科室人员的税收业务素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8、科室的日常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3年个人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