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商务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0

2016商务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在我们的学习或者工作中,总少不了要写总结。总结和心得体会相似,但是比较客观一点。每写一次总结,就仿佛在告诉我们: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个人都能创造价值。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报告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2016商务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务局xx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xx]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GZ85.cOm更多总结延伸阅读

2014年商务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商务局XX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XX]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市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市商务局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枝江市商务局2012年上半年认真开展了全市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酒类及肉制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自查整改和对部分企业的集中整治,现将其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肉品安全基本情况。商务局与枝江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与餐馆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酒类流通安全基本情况。根据(国办发12号)和国家质检局、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照商务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68号)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商务厅鄂商运通27号文件要求和部暑,枝江市商务局从2011年5月下旬开始,以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品牌,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酒类流通领域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现有酒类经营者已登记备案家数达到1206家,其中,酒类批发企业47家,酒类零售企业1159家,生产企业3家。上传到湖北酒业管理信息网上的备案登记数达1206家,占比100%;目前我们共领取各类《随附单》累计13件,650本,32500份。本次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累计347人次,检查销售单位1323家,检查餐饮单位29家,检查进口商2家。在检查酒类登记备案中,发现有1023家单位未办理酒类登记备案;在《随附单》专项检查中,发现有33家批发企业未领用,有1039家零售企业未索取《随附单》,占比相当大。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各乡镇经贸办主任或分管副镇长会议,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文件,培训登记备案的注意事项及其方法,分乡镇分解任务,逐一落实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自辖区内的酒类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备案。对全市较大的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在这些企业中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以规范。加大宣传力度,除了在本局及三峡枝江网站刊登酒类流通登记备案的意义、作用、程序、办法等信息外,还通过广播、电视和本系统的文艺表演团队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宣传,向公众及全市所有酒类经营者送、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

(三)屠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通知精神,及时科学地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主要在强化科学布局屠宰定点,扶优壮强,采取坚决措施,果断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规模小、设施差、管理混乱的定点企业,做到宁少勿乱。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到2013年关停手工操作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到2015年累计关停7家。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现规模化、低成本扩张,通过多种方式,促进集中合并。积极支持、引导撤并的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融入大型屠宰企业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等供应链管理体系,转为其购销网点和分割配送点,妥善解决当地农民散养猪的收购和肉品供应问题。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生猪规模;支持屠宰加工、肉类配送企业发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链设施,创建鲜肉品牌,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

(四)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主要是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坚持鉴别生猪来源,标注耳标,便于追踪问题源)、肉品质量检验关(凡发现有黄疸、高耳、蓝耳等病症肉品,一律登记在案)、生猪产品出厂关(对记录在案的各种问题猪肉和生猪分类处理,不允许流入市场),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

二、主要工作特色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肉品安全整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整顿工作扎实展开,枝江市商务局及时召开会议,强调按照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肉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肉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市政府发挥主导职能、商务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市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建立私屠滥宰以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经营举报信息制度,设立举报电话07174506385。

(二)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通过多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市现有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企业进行了排查和登记造册,掌握面上基本情况。目前全市现有生猪屠宰场16家,其中1星级1家。为了加强对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管理,我们首先制定并下发了《枝江市商务局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枝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枝商发【2012】7号)文件。2012年3月28日召开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会议,组织相关企业学习我局制定的一系列肉品安全保障制度:一是生猪进场验收制度、检验检疫制度、肉品质量管理制度、肉品出场验收制度。二是索证索票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各种台账制度,各种原始记录。四是肉品质量保障措施。

(三)交叉检查屠宰企业及销售环节

为确保制度的落实与兑现,市商务局与市内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负责人对屠宰加工环节负责,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建立肉品购销台帐,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禁屠宰加工病死猪肉;严禁在屠宰过程中对猪、牛、羊注水流入市场销售;严禁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抗生素。严格执行肉品屠宰检验制度。做到没有配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加强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必须要有经考试合格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员,对肉品质量负责检验;必须严格场内消毒管理,防止病菌侵蚀肉品;不断更新设施设备,逐步推行机械化屠宰。健全和完善畜禽定点屠宰日常管理规范,建立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四)监督检查重点消费环节的肉品安全

枝江市商务局还与枝江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与餐馆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创新方法,大力整治

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做到两查:一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办理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二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等情况。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落实。主要是开展五查: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含连锁企业配送中心)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了酒类流通随附单;二查酒类零售经营者购进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了酒类流通随附单;三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行为;四查酒类经营者填写是否详细、真实记录了酒类商品流通信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对未按要求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酒类经营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补办随附单手续后再上市销售。严肃查处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酒类商品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等检查为切入点,与酒类生产企业加强联系,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有假冒侵权行为。根据举报、投诉定向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加强酒类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完善酒类流通管理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酒类流通监管力量,建立持久、可行的监管制度;积极争取政府和各乡镇工办的支持,解决酒类流通管理中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在酒类流通行业中的应用;在行业内开展酒类流通信用体系和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建立健全酒类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加强酒类经营者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时调查处理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查处、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3个,执法人员将病猪狗和已屠宰、加工肉品连同某些加工用品一起,浇上柴油进行焚火烧毁后深埋,实施了无害化处理。对全市屠宰企业抽查了5家,对全市16家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了严格的全面考核,并逐一打分,当场宣布考核结果。其中,合格的2家,限期整改的12家,拟取消2家。同时我们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六)严格实施定点屠宰考核评价

根据商务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商秩通2号)、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宜商贸13号)等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制定了《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办法》,以枝商发【2012】7号文件下发到相关单位。4月份以来,市商务局对全市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审核清理,重点对这16家企业从资质、设立、场所、水源、布局、设备、运输、无害化处理、操作程序、检验和质量追溯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企业自查后经枝江商务局初查,合格后上报宜昌市商务局复核确认资格。目前全市有4家合格,12家需要从增加环保设施、屠宰设备、改善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

三、存在问题

生猪屠宰管理虽然整体效果不错,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基层行动滞后、一线执法力度不够,舆论宣传力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生猪屠宰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低。城区批发经营者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仅27.9%,零售(含餐饮、酒吧等娱乐业)经营者索取和保存酒类流通随附单仅21.8%,也是远远达不到批发、零售经营规定占比目标,下阶段需要加大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还需增强打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逐步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管理的各项制度,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从而使全市酒类流通领域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正规化、规范化,步入良性循环。

四、建议

食品安全整顿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今后在宜昌市商务局、宜昌市食安办和枝江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地开展生猪屠宰和肉品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将继续集中精力抓专项整治,要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加快落实。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全面检查、随机抽查,同时对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加快查处案件的后续处理。

三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分析,加强执法配合,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加强一致对外的协调。

四是加强专项整治政策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等形式,了解一些情况和问题,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对那些好的企业、好的做法和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典型重点宣传。

商务局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2010年1月30日全国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和《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商市〔2010〕21号)要求,同时确保全区人民渡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春节,区商务局于2月5日-6日组成了两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小组,分别对全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了为期二天的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开展好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全区人民渡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春节,区商务局提前谋划,缜密安排,将春节前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于2月5日-6日组成了由杨海东副局长、李云梅副局长分别带队的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小组,对隆新食品公司、下水河农贸市场、保山百大超市、天顺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这次专项整治大检查共出动车辆10车次,人员26名,检查企业15家。

二、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本文来源:免费文秘站 http://cnwmz.com此次专项整治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便捷高效,既保证企业节前正常经营,又保证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一手抓春节市场供应,一手抓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一)企业自查
我局于2月4日对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商场超市转发了《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商贸流通企业和万村千乡市场龙头配送企业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自检自查工作,重点检查2008年生产的问题奶粉是否流入市场,如果发现要及时上报,并于每天下午3:00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区商务局,做到有情况及时反映,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专项检查
在为期两天的专项整治检查中,检查组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检查工作:
1.市场供应是否充足。检查组对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物流配送等企业进行了检查,查看了各企业货物是否充足,货源是否有保证,特别是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是否供应充足。经过检查,各企业都于节前备足了货物,货源充足,春节期间,各大商场超市将有上万种商品供应市场,能够满足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购买需求。
2.乳制品专项检查。针对当前一批2008年的问题奶粉又流向市场,影响非常恶劣,根据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检查组对乳制品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是检查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乳制品是否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二是检查其是否销售2008年生产的已过期乳制品,是否存在篡改生产日期、虚假标识等问题。在检查期间,未发现存在上述问题乳制品。

3.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食品,检查组对粮、油、肉、禽、蛋等重要商品进行了检查。一是查看进货台账是否齐全,进货记录是否完善;二是查看商品是否过期变质;三是柜台是否保持清洁等。经检查,被检查企业进货台账、记录基本完善,商品没有发现过期变质现象,卫生环境也保持清洁。
4.是否完善预警机制。检查组查看了各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能否在突发情况下进行事件预警,并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等。经检查,多数企业都建立了预警机制,有少数企业不完善,检查组已要求各企业进行整改和完善。

通过春节前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完善了预警机制,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机制能力,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食物垃圾的处理,长期有效的自检自查等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全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商务局半年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