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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1

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我们的生命中,经常有很多记忆深刻的经历,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和心得体会相似,但是比较客观一点。写总结范文的时候我们注意哪些地方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05年以来,永清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会议和盛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平安永清”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司法局软硬环境变化很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初至今司法局有25个股室处所和39名个人受到国家、盛市县级表彰。司法局2005荣获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先进司法局”(全市仅此一家),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局”司法局领导班子获得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政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辛务、一堡两个村街被省评为我市仅有的两个民主法制示范村。今年法律服务行业至今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受到了市局好评,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9面,开创了永清县司法局执法为民的新篇章。sO100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在永清县委党校对新提任的70多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讲授了《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内容。通过讲座的举办,增强了新任干部的法律素质,对提高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为了检验“四五”普法学习的效果,5月14日、15日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共有539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此次法律知识考试是按照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的,内容涉及与依法治国基本理论,、、、国家赔偿法等规划规定的内容。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举办在校学生法制宣讲活动30场次,同违法违纪青少年谈心80人次。和公、检、法、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受教育学生达40000余人次。四是“五一”假期到来之前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有实践经验的基层干警组成校园普法宣讲团,从4月11日开始,深入全县各学校(含私立学校)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宣讲45场,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暑假之前,与公检法部门联合,由司法局牵头,深入全县县直和乡镇中小学讲法制课,县直共举办法制讲座24场次(司法局主讲21场次),司法所在乡镇举办讲座56场次,从而使全县37000名中小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认真准备“四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验收年,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普法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明确重点修正不足。使我县在9月14日的普法验收中受到了市普法办领导的好评。
(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下大力狠抓乡村两级调委会的上档升级,现在全县14个乡镇386个村街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证、徽章、胸卡等实现了统一,在全市率先也是唯一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三年工作任务的县级司法局,达到了乡村调委会的规范化。二是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春节、全国“两会”、五一节、5.18经贸洽谈会等重点时期,广泛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7次,通过深入细致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9件,其中婚姻纠纷41件、继承纠纷25件、赡养抚养纠纷39件、邻里纠纷3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54件、债务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13件、损害赔偿22件、其他纠纷26件。成功化解279件。另外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劝阻群众上访2件12人次。所有案件和纠纷的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我县社会的稳定。今年刘街、曹家务、别古庄、韩村司法所在市局的检查验收中,被命名为“全市示范司法所”。永清县司法局提出的调解工作“十心十法”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三是在去年利用国债资金新建韩村、别古庄两个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又申报6个司法所争取国债资金33万元,5月份在省厅和市局的检查验收中,受到了两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四是狠抓了“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2004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出的50名刑释人员逐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将其个人信息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微机,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全县小康建设服务
紧紧围绕全县“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深化法律服务改革,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狠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律师工作继续推行《永清县律师违纪违规记分办法》,以律师事务所规

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律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全县所有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部建立了诚信档案,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案件85件,其中民事代理60件,刑事代理25件,法律咨询163人次,代书92件。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76万元。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政府和所辖部门审查修改各类规范性文件1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8份,参与重大立项、招投标、拍卖、益昌路改造等经济活动21次,调解信访案件36起,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公证工作积极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大力倡导执法为民的方针,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深入各乡镇村街及金融部门拓展证源,协助政府完成道路两侧民房拆迁公证等事宜,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647件,其中经济公证256件,民事公证391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充分发挥方便快捷的优势,共接听电话咨询118件,接待来访102人,提供上门服务10次,成功化解了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纠纷19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2万元。法律援助中心克服人员少、办案资金少等困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件(办理民事案件208件,办理刑事案件8件),代写45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117人次(含咨询、来访、办案)。为了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构建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各司法所为骨干的法律援助网络。主要为外出务工人员、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永清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廊坊市电视台以专题片方式播出,并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会议上永清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廊坊市的代表作典型发言。司法鉴定工作为了使我县的司法鉴定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今年1——10月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在开展多种形式开展对《决定》的宣传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高标准建设“两室一场地”。加强司法鉴定人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强化执业纪律、提高业务水平,为《决定》的正式实施和司法鉴定业务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为我县的司法鉴定机构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9月8日,经积极运作,“永清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现在永清县唯一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运转正常。由于我县法律服务工作高效、规范,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的事迹被市电视台、市法学会以专题片形式播出。
三、大力抓好计财装备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永清县司法局今年以来狠抓局机关硬件设施建设,先后购置了品牌电脑、高品质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图等,同时大力加强机关软环境建设,先后推出了文明用语20条、文明接待五步曲、“调解纠纷十心十法”等使机关干警精神面貌和文明礼仪上升了一个层次。同时司法局多方协调关系,争取办公设备、专项资金26万元(其中司法所建设专款11万元,省厅司法专用警车一辆5万元,电脑办公设备10万元),同时,已争取到财政资金16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的改造。另外局办公室大力加强信息反馈和调研工作,至目前共编发简报165期,调研文章34期,新闻稿件86篇(其中被国家级报刊采用22篇、省级报刊采用14篇、廊坊日报采用50篇)完成市局下达的全年任务的280%,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的660%。由于办公室工作出色,办公室在去年被省厅命名为“全省信息工作直报点”的基础上今年又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级信息工作直报点”。
四、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始终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党员先进性教育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县司法局党组在认真分析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现状的基础上,要在先进性教育、三公教育等活动中,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五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学习和时事政策,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习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学历层次和实际业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向牛玉儒、任春艳等先进典型的学习,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我局先进性教育作为我县迎接市级检查的第一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并将做法报市先教办。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也处于全市政法系统领先位置。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弘扬正气。落实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同时司法局推出四项工程:一是“贫困者微笑工程”。今年,永清县司法局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乡镇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镇调解网络的优势,借助“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快速反应机制,使我县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得到法律援助。至目前,我县共有75名援助对象受到了无偿法律援助;二是“为民解忧工程”。永清县司法局通过重点查处司法干警案件调解不及时、调解方法不恰当和违法调解处理纠纷等问题,使农村中发生的民间纠纷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解除群众因纠纷缠身而引发的苦恼;三是“阳光服务工程”。司法局通过加强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相关行规的教育,规范其

执业行为。同时,通过严厉查处私自收案、私自收费、收费不服务以及索取当事人钱财和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的问题,对于违法违纪个人严肃处理,该吊销执业资格的吊销执业资格,该清除队伍的清除队伍。通过以上措施,使每一名接受法律服务的当事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待遇;四是“回归安心工程”。司法局通过建立安置帮教基地、自主择业、资金技术扶持等手段使刑释人员达到“有饭可吃、有衣可穿、有房可注有业可就”的“四有”安置帮教目标,通过以上措施,现在永清县46名刑释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
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行政事业发展速度与我省先进县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局的办公环境近几年大有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我局下一步工作设想如下:
一、继续抓好各项活动的开展。今年,律师、公证及司法干警中各项活动进入收尾阶段。为了使干警在学习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以后,司法局将此项工作纳入的重要内容。
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同时,局党组提出严格要求,加强队伍管理,制定好各种严格,党组成员处处以身作则,处处起表率作用。力求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三、下大力量搞好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后三个月,采取创建“三支队伍”和设立“三个载体”措施,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创建“三支队伍”
创建“三支队伍”,即在社区创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法制教育副主任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这“三支队伍”的建立,全县的“法律进社区”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1、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将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在职或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吸收到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中来,建立志愿人员档案,向社区居民发放“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联系卡”,根据他们的专业特长和时间特点,利用节假日和其他时间,采用设立咨询、电话解答或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2、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副主任队伍。在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抽出30名法律专业人员,为每个社区配备1—2名社区兼职法制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根据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宣讲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推动社区普法和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3、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全县社区建立调解组织,每个调解组选配2名兼职调解员,构成社区调解网络,向居民群众发放调解电话联系卡,对出现矛盾纠纷的居民群众,快速派调解员前往,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和升级,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设立“三个载体”
在社区中设立法律顾问站、公证咨询和法律援助巡回中心,通过整合全社区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社区法律服务职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内容。
1、社区法律服务站。定期组织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人员进入街道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接受社区居民法律咨询、非诉讼代理以及接受街道社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社区公证咨询点。公证处进入社区提供公证服务,在每个街道社区设立公证咨询点,定期派公证员面向居民提供公证咨询服务,受理公证申请,指导街道法律服务所做好公证宣传工作。
3、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社区设立法律巡回中心,公示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及办公地址,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定期回访等形式,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城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城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基矗
后三个月,我局基层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亮点来抓。重点做好防纠纷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化解以婚姻、邻里、宅基地为主的民间纠纷,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将各类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后三个月全县至少要开展三次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乡镇开展4次,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二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改革工作,积极与法院部门协调,做好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衔接工作,以此推动和规范调解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运行。(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保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不滑坡。并发挥调处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三)进一步把“接边工程”引向深入。(四)安置帮教工作。对释解人员进行责任量化,责任到人,一包到底。健全详细帮教档案。完善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五、切实搞好法律服务工作。
继续加大对公证律师等行业的整顿力度,深入学习政策理论、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全县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大服务”意识。尤其是律师工作,巩固常年法律顾问点80家,比去年同期增加10家。另外,还要做好公证工作,为法律提供可靠证据。加强公证联络员队伍建设,深入一线,拓宽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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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以来,永清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会议和盛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平安永清”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司法局软硬环境变化很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XX年初至今司法局有25个股室处所和39名个人受到国家、盛市县级表彰。司法局XX荣获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先进司法局”(全市仅此一家),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局”司法局领导班子获得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政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辛务、一堡两个村街被省评为我市仅有的两个民主法制示范村。今年法律服务行业至今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受到了市局好评,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9面,开创了永清县司法局执法为民的新篇章。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在永清县委党校对新提任的70多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讲授了《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内容。通过讲座的举办,增强了新任干部的法律素质,对提高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为了检验“四五”普法学习的效果,5月14日、15日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共有539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此次法律知识考试是按照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的,内容涉及邓小平理论与依法治国基本理论,行政法、刑法、民法、国家赔偿法等规划规定的内容。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举办在校学生法制宣讲活动30场次,同违法违纪青少年谈心80人次。和公、检、法、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受教育学生达40000余人次。四是“五一”假期到来之前组织律师、法律工、有实践经验的基层干警组成校园普法宣讲团,从4月11日开始,深入全县各学校(含私立学校)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宣讲45场,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暑假之前,与公检法部门联合,由司法局牵头,深入全县县直和乡镇中小学讲法制课,县直共举办法制讲座24场次(司法局主讲21场次),司法所在乡镇举办讲座56场次,从而使全县37000名中小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认真准备“四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验收年,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普法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明确重点修正不足。使我县在9月14日的普法验收中受到了市普法办领导的好评。

(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下大力狠抓乡村两级调委会的上档升级,现在全县14个乡镇386个村街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证、徽章、胸卡等实现了统一,在全市率先也是唯一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三年工作任务的县级司法局,达到了乡村调委会的规范化。二是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春节、全国“两会”、五一节、5.18经贸洽谈会等重点时期,广泛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7次,通过深入细致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9件,其中婚姻纠纷41件、继承纠纷25件、赡养抚养纠纷39件、邻里纠纷3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54件、债务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13件、损害赔偿22件、其他纠纷26件。成功化解279件。另外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劝阻群众上访2件12人次。所有案件和纠纷的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我县社会的稳定。今年刘街、曹家务、别古庄、韩村司法所在市局的检查验收中,被命名为“全市示范司法所”。永清县司法局提出的调解工作“十心十法”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三是在去年利用国债资金新建韩村、别古庄两个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又申报6个司法所争取国债资金33万元,5月份在省厅和市局的检查验收中,受到了两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四是狠抓了“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XX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出的50名刑释人员逐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将其个人信息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微机,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全县小康建设服务

紧紧围绕全县“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深化法律服务改革,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狠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律师工作继续推行《永清县律师违纪违规记分办法》,以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律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全县所有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部建立了诚信档案,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和法律工共办理各类案件85件,其中民事代理60件,刑事代理25件,法律咨询163人次,代书92件。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76万元。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政府和所辖部门审查修改各类规范性文件1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8份,参与重大立项、招投标、拍卖、益昌路改造等经济活动21次,调解信访案件36起,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公证工作积极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大力倡导执法为民的方针,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深入各乡镇村街及金融部门拓展证源,协助政府完成道路两侧民房拆迁公证等事宜,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647件,其中经济公证256件,民事公证391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充分发挥方便快捷的优势,共接听电话咨询118件,接待来访102人,提供上门服务10次,成功化解了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纠纷19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2万元。法律援助中心克服人员少、办案资金少等困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件(办理民事案件208件,办理刑事案件8件),代写法律文书45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117人次(含咨询、来访、办案)。为了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构建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各司法所为骨干的法律援助网络。主要为外出务工人员、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永清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廊坊市电视台以专题片方式播出,并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会议上永清县司

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廊坊市的代表作典型发言。司法鉴定工作为了使我县的司法鉴定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今年110月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在开展多种形式开展对《决定》的宣传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高标准建设“两室一场地”。加强司法鉴定人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强化执业纪律、提高业务水平,为《决定》的正式实施和司法鉴定业务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为我县的司法鉴定机构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9月8日,经积极运作,“永清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现在永清县唯一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运转正常。由于我县法律服务工作高效、规范,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的事迹被市电视台、市法学会以专题片形式播出。

三、大力抓好计财装备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永清县司法局今年以来狠抓局机关硬件设施建设,先后购置了品牌电脑、高品质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图等,同时大力加强机关软环境建设,先后推出了文明用语20条、文明接待五步曲、“调解纠纷十心十法”等使机关干警精神面貌和文明礼仪上升了一个层次。同时司法局多方协调关系,争取办公设备、专项资金26万元(其中司法所建设专款11万元,省厅司法专用警车一辆5万元,电脑办公设备10万元),同时,已争取到财政资金16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的改造。另外局办公室大力加强信息反馈和调研工作,至目前共编发简报165期,调研文章34期,新闻稿件86篇(其中被国家级报刊采用22篇、省级报刊采用14篇、廊坊日报采用50篇)完成市局下达的全年任务的280%,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的660%。由于办公室工作出色,办公室在去年被省厅命名为“全省信息工作直报点”的基础上今年又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级信息工作直报点”。

四、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党员先进性教育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县司法局党组在认真分析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现状的基础上,要在先进性教育、三公教育等活动中,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五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习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学历层次和实际业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向牛玉儒、任春艳等先进典型的学习,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我局先进性教育作为我县迎接市级检查的第一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并将做法报市先教办。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也处于全市政法系统领先位置。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弘扬正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同时司法局推出四项工程:一是“贫困者微笑工程”。今年,永清县司法局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乡镇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镇调解网络的优势,借助“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快速反应机制,使我县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得到法律援助。至目前,我县共有75名援助对象受到了无偿法律援助;二是“为民解忧工程”。永清县司法局通过重点查处司法干警案件调解不及时、调解方法不恰当和违法调解处理纠纷等问题,使农村中发生的民间纠纷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解除群众因纠纷缠身而引发的苦恼;三是“阳光服务工程”。司法局通过加强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相关行规的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同时,通过严厉查处私自收案、私自收费、收费不服务以及索取当事人钱财和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的问题,对于违法违纪个人严肃处理,该吊销执业资格的吊销执业资格,该清除队伍的清除队伍。通过以上措施,使每一名接受法律服务的当事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待遇;四是“回归安心工程”。司法局通过建立安置帮教基地、自主择业、资金技术扶持等手段使刑释人员达到“有饭可吃、有衣可穿、有房可注有业可就”的“四有”安置帮教目标,通过以上措施,现在永清县46名刑释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

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行政事业发展速度与我省先进县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局的办公环境近几年大有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我局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继续抓好各项活动的开展。今年,律师、公证及司法干警中各项活动进入收尾阶段。为了使干警在学习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以后,司法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同时,局党组提出严格要求,加强队伍管理,制定好各种严格规章制度,党组成员处处以身作则,处处起表率作用。力求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三、下大力量搞好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后三个月,采取创建“三支队伍”和设立“三个载体”措施,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创建“三支队伍”

创建“三支队伍”,即在社区创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法制教育副主任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这“三支队伍”的建立,全县的“法律进社区”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1、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将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在职或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等吸收到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中来,建立志愿人员档案,向社区居民发放“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联系卡”,根据他们的专业特长和时间特点,利用节假日和其他时间,采用设立

咨询、电话解答或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2、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副主任队伍。在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抽出30名法律专业人员,为每个社区配备1—2名社区兼职法制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根据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宣讲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推动社区普法和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3、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全县社区建立调解组织,每个调解组选配2名兼职调解员,构成社区调解网络,向居民群众发放调解电话联系卡,对出现矛盾纠纷的居民群众,快速派调解员前往,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和升级,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设立“三个载体”

在社区中设立法律顾问站、公证咨询和法律援助巡回中心,通过整合全社区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社区法律服务职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内容。

1、社区法律服务站。定期组织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人员进入街道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接受社区居民法律咨询、非诉讼代理以及接受街道社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社区公证咨询点。公证处进入社区提供公证服务,在每个街道社区设立公证咨询点,定期派公证员面向居民提供公证咨询服务,受理公证申请,指导街道法律服务所做好公证宣传工作。

3、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社区设立法律巡回中心,公示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及办公地址,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定期回访等形式,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城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城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基矗

后三个月,我局基层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亮点来抓。重点做好防纠纷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化解以婚姻、邻里、宅基地为主的民间纠纷,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将各类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后三个月全县至少要开展三次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乡镇开展4次,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二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改革工作,积极与法院部门协调,做好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衔接工作,以此推动和规范调解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运行。(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保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不滑坡。并发挥调处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三)进一步把“接边工程”引向深入。(四)安置帮教工作。对释解人员进行责任量化,责任到人,一包到底。健全详细帮教档案。完善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五、切实搞好法律服务工作。

继续加大对公证律师等行业的整顿力度,深入学习政策理论、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全县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必须牢固树立“大服务”意识。尤其是律师工作,巩固常年法律顾问点80家,比去年同期增加10家。另外,还要做好公证工作,为法律提供可靠证据。加强公证联络员队伍建设,深入一线,拓宽证源。

区司法局十一五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工作安排


2006年以来,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入手,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的指导思想,以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我区法治化、和谐化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和环境,使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五年来先后被市政法系统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市司法局评为“四个一流”先进单位,各项工作在市司法行政系统均位居前列。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

(一)以依法治区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2006年以来,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四区”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不断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我们以宪法和基本法律为重点,在全民中深入宣传和普及,围绕机关、学校、企业、单位、新农村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普法送法活动,在普法形式上,以现代传媒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形成了高潮迭起的普法宣传局面。我们不断丰富“法律进社区”的普法内容,巩固和发展“六个一”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作用,在各个社区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为居民提供各种法律服务,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我们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和完善政府涉诉案件管理制度为抓手,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进程,当好区领导参谋,通过成立“**区法律顾问团“,做好对政府涉诉案件的对口管理,为领导科学决策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做好了依法治区管理工作。我们还重点抓了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用局部实践有效带动“五五”普法的整体推进。

五年间,全区200余名法律工作者深入到社区解答法律咨询6000多人次,举办大型普法讲座80余场,听课居民5000余人,累计展出法律宣传板8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26000余份,承办政府诉讼案件30余件,为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实现了经济、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沈阳市委的《沈阳信息》、*辽宁省委的《决策与参考》、沈阳市司法局《法治之路》杂志、《工作研究》和《沈阳司法》简报,先后刊载了我区推进“五五”普法、开展“六进”活动和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经验做法。2007年,由国家司法部法宣司司长肖义舜带领的“五五”普法调研组,特意到**区万泉街道办事处永丰社区视察“五五”普法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对我区“五五”普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2008年的5月我局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做了《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报告》,汇报了“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得到了与会人员的普遍好评。

(二)以“平安**”为中心,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们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通过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更为重要的作用。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基层司法所是维护街区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2007年底,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了13个司法所的立户列编工作,抓好了“体制、编制、人员、职能、场所、经费”等六个落实,并全面规范了13个司法所的簿册档案,全部实现统一标签、统一封皮、统一目录、统一填写规范和统一管理,并根据各所人员分工、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和纪律规定等内容,统一制作了司法所工作流程板,累计投入3万余元,制作78块展示板,每个司法所的6块示板基本样式全部统一。在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加强了业务指导等软件建设和制度建设,明确了我区司法所的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了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重点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我们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考核激励机制和反馈、回访机制,实行各项职能项目化,把考核工作作为司法所管理的中心环节,通过 “双争四评”活动的开展,更加全面地督促工作,激发干劲,使各基层司法所较好地完成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深入、细致地推动了司法所的基层基础工作,确

保司法所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我们的东站司法所、万泉司法所、文官司法所先后被评为辽宁省规范化司法所、沈阳市优秀司法所,夏宁、李福霞、陈鹤被评为沈阳市优秀司法所长。

2、人民调解工作成果显著。五年来我们坚持 “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工作方针,先后开展了“三抓四防”、“万人大调解”、“双抓双促”等活动,从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入手,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工作中我们始终把人民调解纳入到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纳入到加快“四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到区财政预算,在人、财、物、力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目前,全区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324个,有等级人民调解员1601人,义务调解员11400人。结合基层规范化管理,突出落实人民调解基层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员达到会排查、会调解、会总结、会统计的能力。五年间,全区共调处民间纠纷550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

2009年,我们通过“联动调解”机制的建立,探索构建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了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广大律师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法院、检察院、司法所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互相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强化了调解工作合力,降低了法院、检察院的案件压力,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联动调解”所代表的文明、高效和理性、平和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不断灌输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中,使人民群众自觉而积极地按照公认的社会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从而推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市司法局、区政法委先后刊文推广了我们的先进经验。

3、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2006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筹建了**区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在区、街道两级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微机档案库,将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录入计算机管理,全区五年来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了帮教,责任帮扶率达98%,过渡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维护了社会稳定,这项工作得到了市司法局的重视,得到高度评价。

(三)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

1、律师事业持续发展,服务手段不断创新。五年来,我区的律师管理工作始终走在全市的前列,律师事务所由2005年的13家增加到30家,律师数量由89人增加到222人,2009年全区律师行业总收人2000余万元,比05年增长近61%。我们充分利用日益壮大的律师队伍,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以建立律师所与司法所、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联系制度为枢纽,对律师所和司法所,律师和社区进行了优化组合,充分利用“双百”、“双联”活动平台,确立了“咨询卡、宣传日、普法课”三大活动载体,深入社区,服务民生,搭建起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法律之桥、和谐之桥。同时,司法所与律师所结合当地实际有效进行互动,也实现了自身发展与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的多赢局面。司法所成立以来,律师所与司法所共开展法律咨询200余次,代理诉讼业务35件,代理非诉讼业务32件,调处纠纷100余件,处理信访事件20余件。2008年,我们的律师管理工作的先进做法刊登在辽宁省司法厅主办的刊物上,并在国家司法部组织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2、完善功能,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近几年,我们通过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动员和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做好“ 148” 法律服务专线、妇女维权中心、职工维权中心等法律援助工作,开通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五年间累计接待来访50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85余件,实现援助金额近40万元。

3、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我们从规范收费、办证程序,办证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入手,不断强化公证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委托、赠与、房地产买卖等民事公证,五年来公证机关参加拆迁地区公证法律服务20余次,办理各类公证10000余件,公证质量进一步提高,并在化解矛盾纠纷、房屋拆迁、“蚁力神”等工作中全力投入,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几年来,我们积极打造面向基层、服务社区廉洁高效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为区街经济和弱势群体服务。深入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领域的教育整顿活动,注重严明纪律,增强诚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当事人上访,限度的杜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事件的发生。1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市里的要求基本达到了“四定”“十个统一”的标准。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五年来,我局结合在全区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执法执纪的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工作良好形象,全面地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严格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注重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抓落实出成果的能力,抓稳定促发展的能力,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以岗位、职责、业绩为重点,深化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考评的办法和程序,保证绩效考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按照教育培训的规划要求,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运用实践为目标,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风范为重点,强化司法行政队伍专业知识、法律应用、管理技能、规范执法等方面的培训

三是以服务效率、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职业道德风范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局机关公务员的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机关每周三下午学习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举办各种系列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理论素养。加强机关和谐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知司法、想司法、爱司法、强司法”的浓厚氛围。

五年来,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与上级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司法所的人员配备仍显不足;三是经费短缺,基层司法所无专项办公经费,联动调解经费迟迟不能到位;四是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还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繁荣、和谐、富民、强区”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

1、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确保在重点层面的宣传教育上有所突破。要推进法律进社区(村),切实加强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2、深入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继续推进依法治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区各项工作的法治化。重点抓好“法治城区、法治(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

3、大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同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完善考核、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档案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开拓人民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企(事)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5%以上。要继续加强“联动调解”工作,拓宽调解格局,力争将行政调解、治安调解、行业调解纳入“联动调解”体系中,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加强安置帮教基地的深层次建设,提高基地的利用率和影响力。深化人文帮教举措,对有困难的归正人员实行帮教管理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提高帮教工作实效。同时,要做好社区矫正的准备工作。

(三)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大力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1、认真贯彻《律师法》,推动我区律师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深化对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对律师行业进行政策指导、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执业活动监督和业务指导,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主动关注研究社情及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出参谋助手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在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等重点部门健立律师值班制度。

2、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公证工作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加强公证窗口建设,继续开展窗口单位“百分制”工作,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保持公证工作全市水平。

3、提高全区法律援助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数量和质量并举,管理和服务并行,发展和规范并重,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要以全区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动员组织法律援助队伍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完善信访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全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要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困难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抓好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做好卷宗、档案的规范统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深入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疏导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5、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提供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队伍教育,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1、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

4、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和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5、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局2008年上半年县区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08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08年年以来,我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班子和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扎实开展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为构建和谐承德县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
一、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欢迎你)普法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人员深入到八家、甲山等乡镇开展了以“法律服务与农民工同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共举办法律宣传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0余份,解答咨询910余人次,播放宣传光盘20多盘;二是协调指导全县25个乡镇、11个县直部门开展


了“一周一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28800余份,解答咨询1200多人次,悬挂巨型条幅40余条。三是利用**县司法行政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对网站进行了彻底改版,增加了法制动画、法制漫画、视频点播等栏目。
二、以信访稳定为主线,下大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目前全县乡镇调委会成员313人,村级人民调解员1757人,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同时,下发培训计划,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二是是做好“春节”、“春耕”、“两会”“奥运安保”等特殊时期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方案,组织各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实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周上报、月汇报制度,突出信息反馈,加强与乡镇司法所联系,及时掌握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纠纷1557件,成功1476件,成功率达94.7%,劝阻群众上访9起。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实现“五加强”、“六强化”和“三个零”工作目标。
三、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推进安置帮教社会化.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扩充帮教队伍,增强帮教力量。目前,我县已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帮教组织网络,其中,县级帮教领导小组成员19人,乡镇领导小组成员187人,村级安置帮教小组成员1282人。2007年到今年5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6人,全部落实了帮教责任。同时,对全县2004—2006年3年来的662名释解人员进行了彻底排查摸底,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化管理。
四、以拓宽援助渠道为途径,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联系点,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58件,解答法律咨询800多人次,代书100余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成立了承德县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由四名专职律师负责承办全县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及其他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事务。简化办案流程,以诉讼和非诉讼方式,为农民工追讨欠款,同时,通过与外县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实行协作,开展为在外打工农民工追讨工钱等


法律援助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以新农村建设为己任,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规范办证程序,严把公证质量关口,大力开展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581件,其中民事公证737件,经济公证844件,调解纠纷4件,无一起投诉案件发生。二是开展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年活动,加强对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确保诚信服务,规范执业。今年以来,共代理案件58件,代书73份,解答咨询597件,法律援助6件,挽回经济损失37.5万元。三是加强《律师法》的宣传,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规范执业行为,今年以来,共代理案件53件,代书909份,解答咨询3065件,法律援助6件,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无投诉案件发生。四是成立法律服务顾问团,畅通法律服务渠道,一般法律事务通过网上咨询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来信来访等方式办理;重要法律问题通过预约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
六、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迎奥运、创和谐、抓落实、促发展”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加强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省、市各级各禁令及省政法委关于在奥运安保中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其他纪律规定,大力推广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扎扎实实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同时,分别召开专题党组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找个别干警谈心以及全体干警在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分级签订责任状,写出保证书,提高全局工作效能。
七、以构建防腐体系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严


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欢迎你)观的重要论述及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等各种形式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八、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完成县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为着力抓好所联系乡的“迎、创、抓、促”活动,全县“迎奥运、创和谐、抓落实、促发展”活动动员大会后,县司法局驻八家乡工作队及时与所联系的八家乡主要领导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全乡“迎奥运、创和谐、抓落实、促发展”活动,随后带领工作队员赴八家乡参加动员大会,深入重点村与村干部促膝谈心,宣传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乡村按照“乡不漏企、村不漏组户”的要求,广泛摸排,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的具体情况;与乡主要领导、司法所认真分析研究各种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解决的具体措施等,对排查出的37件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排队分类,逐一落实了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并明确了解决时限;依据纠纷隐患的各自特点,确定了“稳控为先、先易后难,逐步调解”的工作思路,并要求各村做到信息畅通,一旦出现问题,立即作出反应,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五是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优势,在八家乡集市上开展了一次“迎、创、抓、促”大型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庙梁村、深水河村,局长要求随行的工作人员要把法制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户,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建立“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开展“法律赶集”和“送法下乡”活动,加强基层普法组织特别是企业、学校等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同时,年终进行一次全县干部普法考试。
三、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继续规范调解程序、调解档案,坚持纠纷月统计分析,加大排调力度,扩


大调处范围,提高调处质量。
四、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活动,于10月份起正式接纳矫正对象。
五、完善法律援助办案流程,规范援助档案,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年底前在全县各乡、村普遍建立联系点,建立儿童法律援助站,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
六、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公证内部管理,规范公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和水平;完善律师工作制度和措施,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其维护正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严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调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七、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和现代化办公手段,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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