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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1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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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总结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工作的通知》(XXX【2018】7号)等文件的要求,我X认真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执法车辆XX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XX家次,下发责令整改XX份,发放监督意见书XX份,立案XX件,结案XX件,处罚款XX万元。

1.加大力度,对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保健食品,重点查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2.突出重点,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

重点检查通过电视宣传、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产品标签标识、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的,责令下线并召回相关产品,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处理。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电视台、报刊、互联网交易平台、宾馆、会场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依法进行处理。

3.加强宣传,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积极组织认真开展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以“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主题,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广播宣传、微信网络、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播放小视频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的科普舆论氛围,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达到了满意的社会较果。本次宣传共动车辆XX车次,人员XX余人次,接受咨询XX余人,悬挂宣传XX幅,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

4.加大了抽检力度:

专项活动以来,年初制定了专项抽检方案,共抽检保健食品XX批次,已抽检XX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此项工作还在继续。

二、存在的问题

1.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保健食品准入门槛低,因此大部分从业人员不懂或很少懂保健食品基本常识,辨别产品真假及违法标示的的能力有限;不了解当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没有安全责任意识。

2.企业自律性差、缺乏诚信意识。有些经营者只顾经济利益,产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不顾消费者使用安全,盲目推荐保健食品、不诚信行为屡见不鲜。

3.索证索票制度执行难,产品购进把关不严。不法分子为获得暴利,制售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违法添加药物、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产品违法标示、夸大宣传等现象层出不穷。经营企业在购进产品时由于品种多,渠道杂,数量少,人员不足等原因,往往疏于查验供应商资质、或者直接通过电话或网络购进产品,未严格实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购进非法产品,又无法追踪违法产品的源头和去向。

4.广告宣传和销售模式存在风险。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追求利润,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以及销售人员的宣传等导向性强、直观等特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还采取健康讲座、免费体检或义诊、会员制直销等方式,有的甚至与老年协会或老年服务机构合作,扩大目标人群,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宣传保健食品疗效,甚至不惜伪造理论或者擅自更改标签、说明书,混淆、炒作、捏造新理论、新概念等,误导消费者。此外,由于讲座时间一般在清晨,时间短,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异地取证困难,查处更困难,消费者上当受骗的金额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5.保健食品定期清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大型的超市、商场这块做得稍好些,小型店子过期礼品盒和保健酒时有过期现象。

三、下步工作建议

1.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2.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快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支撑的能力。

3.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按食品安全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按要求购进食品查验记录的行为。

4.加大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利用权威渠道和媒介,扩大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法知标、守法经营的自觉能力。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制发《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相关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工作要求和文件,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分别予以转发并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制发了《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政府食安办及时将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下发到各区县市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求全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负责推进工作。成立了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联系,各区县市参照市领导小组成员模式,相继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做到了工作衔接有序,推进流畅。

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形成系列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实施了“三表三台账制度”,定期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各区县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多策并举,共治推进。

一是加强工作督办。组织全市督导检查工作,实行机关处室对口包区县市工作。组织了保健食品企业约谈工作座谈会,约谈企业17家,要求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实施会议推进。建立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召开联系工作会议5次,全面部署工作,阶段性听取工作进展。

三是建立沟通平台。哈尔滨市在整合监管数据基础上,构建了哈尔滨市食药监管智慧云平台,通过平台数据,畅通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几级监管网络的构建和信息传输。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中涉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会销方面的宣传资料4万份,下发到各区县市食安办、市场局,张贴到大型商超、宾馆、药店等重点部位。

五是注重专栏信息建设。在市食药监管局网站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全市共发布治理专项工作信息137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广告信息2篇。

(三)狠抓重点,大案突破。

一是实现全覆盖监管。要求监管覆盖面,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326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店5232户,同时对哈市辖区内的3586家药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173家经营主体下达了责令整改。特别是组织开展了一次全覆盖式专项集中检查行动,全市监管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是实行全方位管控。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指导检查各播出机构认真履行广告发布责任,严格落实广告承接制度和播出三审制度,强化业务人员学习,健全广告发布各环节。对在播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停播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资讯等类广告,待认定无误后,再行播发。对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呼兰区广播电视台、依兰县广播电视台等8媒体落实广告三审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和通信联络,随时就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交换意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进行重点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共约谈责任人6人次,停播违规广告200余条次。()同时加大公益广告播发力度,播出各类公益广告4万余条次。从源头管控,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发布。

为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空间,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源头上切断违法广告的发布平台,对辖区内三区九县(市)播出机构频道开展集中清理,关停区县45个违规频道,最大限度减少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播出渠道。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声称减肥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共计抽检保健食品41批次,抽检场所覆盖药店、专卖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已全部送往市农科院进行检验。

三是实行大要案突破。首先,加大了广告案件查处工作。全市广告系统共查办有影响的广告食品、保健食品类案件16起。①一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广播(97)频率自办服务类节目“中医宝典”,利用健康养生讲座为保健食品发布违法广告案(处罚0.84万元);②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欧米伽-3”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81万元);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违法发布“臧宝保健滋补液”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10.62万元);④四是哈尔滨广播电视台所属经济广播违法发布“阳气肽”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6万元);⑤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盛芝坊牡蛎片”、“牡蛎活肾素”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918万元),收缴罚没款共计:19.188万元人民币。另外,还立案2起,正在办理之中。违法宣传的广告产品主要有“一杯瘦身汤”(果疏丽人牌轻畅颗粒)、“百善长寿组合”(正源丹)、“生命基础套餐”(乐怡胶囊、生命维他牌多种营养素片、生命益博士益生菌酵素粉)、紫苏子油、阳气肽等都属于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其次,加大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力度。①查处销售假冒“爱莲巧”巧克力违法案件2起,并对2家违法商户做出以每户罚款17.5万元的从重处罚,该案待局案审会审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②对销售假冒“茅台”、“玉泉和谐清雅”、“五粮液”的违法商家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③为保护好“哈尔滨红肠”这块哈尔滨食品的金字招牌,12月5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食药、城管、国税、公安、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哈东站、哈西站、哈站周边、中央大街商圈等红肠经销商户较为集中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红肠经销商户39家,查出了牌匾与注册名称不一致、没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过期、没有办理登记、计量器具未经强制检定、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职能,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是加强督导和科普宣传工作。市食药监管局深入区县进行督导,联合区县市场局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为做好整治宣传,市食药监管局联合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等部门举办了“食安讲堂之保健食品走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情况进行了宣讲,对参与活动的100多位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讲解提示。新晚报、黑龙江省电视台生活频道帮忙节目、中国网、中国食品报(龙江食宣)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通过整治,全市共检查宾馆245家、酒店244家、专营店26家、社区室29家、药品连锁总部31家。出动执法人员1546人次,联系公安、社区共同执法12次,张贴警示标语3377幅,设置宣传栏42个,开展消费警示92次,责令整改22家。

五是强化质量管理,培育食品品牌。围绕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加大食品品牌扶持力度。开展质量提升企业行活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专家,深入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实地考察,现场解决问题20余项,就企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40余条合理性建议。开展食品企业安全专项培训。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全市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共150人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开展免费检验检测服务活动。市农委联合国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组成检验检测服务小组,免费对蔬菜等农作物“测土配方”,对土地的肥力、酸碱性、微生物等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种植有机蔬菜所需肥料的科学用量,从源头预防和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工作方面的专职监管人员少。

二是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及欺诈宣传方面的监管环节责任仍需清晰界定。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急需补充人员和检验检测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净化该市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加强食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自身质量提升,培育和扶植本地食品名牌企业和产品。

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平面媒体及网络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科普知晓率,让市民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完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加强社会共治,让全社会都参加到共同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工作中来,净化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市民食品安全。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

省政府食安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2017年8月份,黑龙江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工信委、公安厅、商务厅等9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决定自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30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9月份,黑河市政府食安办会同8个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明确了具体职责和分工。现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

一、取得的成效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协同作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5日,全市共出动监管人员2650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165家,检查商超、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等各类销售场所265个,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6户,发现问题企业22户,下达责令整改22个,现已整改完毕,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全面排查,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部署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机构的作用,及时收集掌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信息,对涉及养生、体验店进行重点排查,将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可能涉及会议营销的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签订责任书,监管人员向其发放明白纸,明确其职责及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有效排除了欺诈和虚假宣传存在的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家。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6家。市市场监督局重点对广告发布者进行排查,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召开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及全系统专项行动调度会,广泛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行动,有效规范了媒体广告发布行为。

第二、精准摸排,从严整治。为了稳、准、狠有力打击欺诈和非法会销、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食安办组织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在早晨、傍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摸排的宾馆、写字楼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通过查线索、抓案源,顺藤摸瓜、一查到底。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针对以体验店、讲座等形式存在会议营销风险的经营单位,各地开展了“扫楼行动”,重点对商住楼、居民楼、写字楼和小区临街门店等场所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局开展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违法广告条数违法率、违法广告发布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第三、联合执法,重拳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密谋划、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协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广告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将每月第一周第二个工作日确定为例会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同时充分发挥食药监与公安部门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联合执法办公室作用,重大行动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正面宣传和集中整治并重”的工作思路,加大正面宣传引导。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及培训,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社区)”活动,制作宣传展板近4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直接参与群众近万人次。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开设“食品、保健食品整治”专区和专栏,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整治动态、消费警示,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醒公众科学选购、理性消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摸清了生产经营主体的业态现状,化解消除了一批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提升了一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增强了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只是一个起点。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继续把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素质,对欺诈违法犯罪行为“轻者关门、重则关人”,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黑河市政府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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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顿活动,现将整顿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根据市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景泰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组长,各执法人员成员,负责全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的方式宣传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本次共新闻投稿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设立咨询台一次,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一)整治保健品流通环节。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对两家被举报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的专营店进行了严格查处,没收保健食品2箱。并向当地政府做了详细的答复。
(二)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办法》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秩序,严禁夸大功能和虚假宣传,严禁疗效宣传,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专项整顿过程中,共没收违法宣传广告10000份,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取缔违法经营保健品店一家。(三)严查伪造保健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品;查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依法查处伪造保健食品批号的案件两起,对相关保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四、专项整治成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检查了80家保健食品、涉药、涉械经营企业和单位,涉及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保健品店.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制作现场监督笔录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发放保健食品现场核查证明7家。

五、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按照《保健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增强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鉴别能力,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使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以打击违法经营者,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打击保健食品行动工作小结


打击保健食品行动工作小结

6月10日,按照州局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成立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会上,局**建民同志就打击我县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出省、州上级部门对此次专项行动极为重视,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安全问题,更关系到我县的民生问题,为此我们大家要不负众望,齐心协力,务必从全局高度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日常监管,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工作。

同时要求,打"四非"专项行动要将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等工作有机结合,一要深入细致排查案件线索,把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多、群众举报反映比较集中、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产品和企业以及保健食品批发市场作为排查重点;二要依法依规严惩重处大案要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要求,对"四非"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保健食品许可证明,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三要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转变职能和方式,抓紧建立符合国情的监管制度。

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我县在3.15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项整治和宣传
为做好3.15消费都权益保护日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我县饮食安全,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3.15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于2012年3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禄食安通〔2012〕1号),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3.15期间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县3.15食品安全整治和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进程。
二、集中宣传情况
2012年3月13日,县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畜牧局、食品药品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大型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期间,共发放《动物防疫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兽药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等材料4000余份,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集中销毁过期变质食品93袋、假冒农药37袋(瓶)。举办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3期203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卫生 讲座一次,发放《食品安全培训教材》203份。 三、专项整治情况
3.15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城区及主要乡镇农贸市场,食杂店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食品抽验,截止活动结束,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场共检查3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97头;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户和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67.6公斤;检查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4个,其中抽检合格企业2户,抽检不合格企业2户,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查处案件2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9条、罚款1100元;对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提出卫生整改意见165条,验收合格发证验证79户;农药残留检测224个,合格217个,合格率96.88%,达到国家安全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 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总之,在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下,我县3.15食品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辩假识劣的水平得以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有所提高,为今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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