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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9.09.18

时间如流水,不知不觉间半年过去了,为了让下半年工作时有条不紊,是时候对这半年的工作简单总结一下写份工作总结了。经常性的工作总结,可以让我们的办事效率事半功倍。那么,我们在写半年度工作总结时,有哪些地方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的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县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县司法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县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干警的理论学习,把思想政治建设的出发点放在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上,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全体干警思想政治水平的关键环节,作为干警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4月9至10日,我局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含基层司法所)集中到县委党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扎实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充电”。二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制度管理。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司法所管理制度》,与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工作考核责任状,明确了司法所的职、权、责。三是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以及纪律作风整顿,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四是开展以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法规教育,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权力观教育,以正面事迹和反面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典型教育,把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使全体干警经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近年来,全系统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今年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在省民调中全省排名46位。

2.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为主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成效显著。1至6月,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319件,调解成功2291件,调解成功率为98.9%,化解疑难复杂纠纷512件,其中重大复杂案件13件,摸排信访积案12件,已成功化解信访积案7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0起。二是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除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外,乡镇成立了综治维稳中心、县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三调联动办,形成了人人抓调解的大调解格局,确保了纠纷排查调解的工作力量。对交通事故、城乡规划、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纠纷五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均按照“八有六统一”的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整顿、规范。部分乡镇采取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发给固定工资加办案补贴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调委会职能,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4月初,县局利用三天的时间,组织乡镇调委会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交流调解技巧,提高解调水平。全县各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7次,培训人员3500余人次,使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四是开展专项排查成效显著。春节前夕,****冬珠等24名藏族同胞到我县高坪镇来讨债,由于讨债没有结果,情绪激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民族矛盾。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海亲自督办,公安、司法、法院、乡镇组成联合工作组,在春节前为藏族同胞要回12万元,并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讨债,目前该案已进入审理程序。清明期间,各乡镇成功预防调解坟山纠纷14 起,实现了全县连续24年清明平安。

3.切实抓好矫正安帮

全面落实矫正教育工作。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两级档案管理体制,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到位。区别不同类别,制度矫正人员个人矫正方案,落实矫正人员月汇报、月面谈、月走访、不定期督查制度。5月份县局对全县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地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时整改意见,对不服从管理的31名矫正对象实施警告。全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149人,解除矫正619人,现在册530人,无一人脱管、漏管。上半年全县共进行社会调查评估123起,全部被法院采纳。

抓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是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经费30万元。我局将司法局办公楼二楼整体作为社区矫正中心,面积达460余平方米。目前已完成防护网、防盗门等安装工程,内部装修、设备采购等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的建设,基层安帮工作情况全部采用安置帮教信息平台进行报送,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进一步加强衔接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着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中的实际困难,有效的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4.扎实开展普法宣传

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文明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稳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全县100%的行政村按照“八有”的标准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聘任讲师团成员503人,共上法制课1500堂,发放《**县村(居)民法制学校授课教案》1000余册。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主题活动。上半年,我们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开展了“三八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助残日、农村法制宣传月、禁毒等主题宣传活动,半年共出动宣传车30台次,向干部群众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100余起,散发传单10000余份。在各乡镇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等载体,提高法制宣传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县城九龙广场建成法制宣传长廊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加大我县法治网的建设,使之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普法依法治理主阵地;同时通过**手机报开设“每日说法”栏目,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法律信息。

5.深入推进法律服务

创新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方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先指派再审批。通过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充分调动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积极性。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电视网络、司法行政公开等平台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条件等信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咨询热线正常运转,律师值班常态化,保证了县中心接待窗口的服务水平,共为城乡受援人群提供法律咨询260人次,受理各类案件135件,其中刑事案件16件。按季度对办结案件进行公示,并对所有办结案件的当事人逐个进行电话回访,没发现案件承办人员有任何违规收取当事人财务的问题。

律师服务卓有成效。认真做好律师年检注册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规范化管理方面、执业活动方面,加强制度化建设,推动律师工作健康发展。配合市律协于4月对全县四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全面的评议,从律所的办公环境、办公装备,到各项制度按项进行评议打分,并对全县2014年度注册律师进行了测评。上半年,已有15名律师担任了非公有制企业法律顾问35家,现正在组建**县非公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团。各律师事务所在各乡镇建置村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已有20多名律师与县城各社区、**桥、**、**等乡镇建置村签订了义务法律顾问合同100多家。

公证工作质量双提。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拓宽公证业务。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在大局中行动,主动配合政府工作,为政府的相关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程的公证法律服务,使公证业务在政府领域得到认可和有效拓展。热忱为群众服务,做到有求必应,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当天受理,当天出证,对于老弱病残、有特殊困难不能亲自前来公证处办理公证的群众开展上门服务,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减收或免收公证费,并常年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至6月,共办理各项公证业务412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业务21件,国内民事公证业务351件,涉外公证业务6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56人次,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完善办所硬件设施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考核未达标的法律服务所实行限期整改,整改还不达标的将报市局注销该所执业许可。考核达标的法律服务所均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办公场所宽敞整洁,各项业务制度公开上墙,做到挂牌上岗、挂牌收费,严格按照“四统一”(统一收案、统一分配案源、统一登记结案、统一收费)的要求操作,所务管理正规。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做好“三联二访一帮”活动,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加大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切实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一要搞好普法资料查漏补缺。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把5年来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并按档案归档要求,订卷装盒,建立档案。二要认真撰写总结材料。要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对5年来的普法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回顾,寻找亮点,突出特点,总结经验,形成能够真实反映**普法成果、突显**普法特色的汇报材料。

3.抓好基层村(居)民法制学校建设,每所法制学校全年上法制课不低于8次,并纳入了年度绩效文明和综治考核。

4.要努力构建“大普法”格局。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和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部门联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

5.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强化合作意识。一是加快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进程,严格按上级统一要求抓好工程质量,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整个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三是落实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6.切实搞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大法律援助体系规范化建设力度,继续拓宽法律援助面;狠抓公证、律师、法律工作者管理,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素质的提高,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努力促进我县稳定,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7.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目前我县司法行政业务用户已做好用地规划、审批手续。下一步将抓紧时间做好设计招标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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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得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制保障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首道防线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按照撤乡(镇)并村的工作要求,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资源,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委会的管理。目前我县现有乡镇人民调委会22个,村社区人调解委员会398个,专职调委会9个,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57个,工业园区和较大规模企业中设立18个企地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员1778人。全县在册人民调解员2371人,组级纠纷信息员3000余人。做到了哪里有人员,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

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建设。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全面推行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在进一步完善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和健全组纠纷信息员的情况下,将村(社区)调解组织的触角,进一步延伸到村(社区)调解员所在的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在农村每个村调解员的家中和城镇社区居民小组挂牌设立矛盾纠纷受理点,并公示工作制度,负责受理并调处其所在的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的婚姻家庭、邻里、经营性、财产性、侵权性等一般性民间纠纷,使群众就近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二是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一张表”管控机制,压实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责任。制定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层级责任“一张表”,明确村、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记录矛盾解决过程,在每个层级签名确认已尽力还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再启用矛盾纠纷司法导入机制。

上半年,各类调委会共调处3529件,成功3529件,调处成功率100%,其中涉及疑难案件236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促进法治**建设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群众法治文化知识宣传教育。一是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通过建设一条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长廊,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法治廉政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确保实现在公共场所营造法治廉政文化浓厚氛围,在单位内部体现依法治理格局,在宣传媒体有法治廉政文化宣传的地位的目标。二是文艺搭台、法治唱戏、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协调联系县**剧传承保护中心联合创作一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紧扣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廉政文化的节目,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的开展,深入到各乡镇、社区进行巡回义演。上半年来我县法治文艺节目已在全县11个乡镇社区进行巡回义演,并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法治宣传效果,让老百姓在观看文艺节目同时学习吸收了各类政策法律法规的知识,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三是整合新媒体、增强宣传实效。通过县电视台《平安**》法治栏目,对“法治人物”“法治实践”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讲解和利用《**视点》《电视问政》栏目报道宣传全县各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的各类执法典型案例。大力推广“如法网”的运用方式及法治宣传、法律事务在线咨询解答等功能,从而提高“如法网”在群众中的知晓度,使“如法网”运用广泛得到社会的认可。大力推广各种新媒体力量同时从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为全县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廉政文化氛围。

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参加全县送理论、文化、科技、法律政策、卫生计生“五下乡”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县学校周边综合治理春季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县反家暴法培训培训,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等大型宣传活动。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共计接待群众12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11万余册,组织200余人参加反家暴法培训。

落实“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司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方案,针对全县39个省市级贫困村,加强对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

(三)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监管水平

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针对社会调查评估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县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考评办法》。社区矫正中心在接到委托机关的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后,及时会同或者指定被告人、罪犯居住地的司法所组成调查小组,在规定的调查时间内如实调查、科学评估、提供详尽的调查评估报告。由县局召开局长办公室会集体研究提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建议。

规范执行档案管理程序。我县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建立了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依法做好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接收、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规范办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惩、执行变更、解除矫正、死亡通知等,并将各项审批管理材料及时归入档案。

开展社区矫正交叉检查。20xx年4月26日至5月10日,县局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社区矫正工作交叉检查活动,对辖区内22个司法所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基层司法所和矫正股的工作人员组成,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开展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规范化、社会调查评估案卷、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等方面进行详细查看。此次通过开展社区矫正交叉检查,促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监督,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增加新活力;查找出自身问题,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全面清查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人员。为了严格规范管理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社区矫正股在上半年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防脱管”专项活动,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截止20xx年5月20日,我县今年开展社会调查132例;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39人,累计解除917人,在册矫正人员422人。

(四)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全面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开展法律服务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疑难案件调解。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3月9日召开所主任会议。会上就执业过程投诉处理办法、年度考核办法、重大事项报告规定进行了集中讨论,制定了基层法律服务诚信考核制度。我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20人,直接参加县交办的疑难案件调解10余起,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在构建“和谐**”中起到了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

加强对律师的管理。通过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1月13日,在县演艺中心三号会议室召开全省律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就保障执业权利,提升专业水平,提升在经济建设中的比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据统计,截止五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5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1件(次),挽回经济损失6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7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1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家,处理相关事务41件(次)。

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不随意简化程序。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一般是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加大公证宣传力度,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稳住公证老户,例如县质监局、县墙改办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等;另一方面,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出击,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一是以司法所作为宣传公证和获取公证信息的载体,大力开发农村市场,努力拓展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领域。二是搞好社区公证服务,结合普法办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公证宣传资料几千份。三是配合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公证。四月份,在**县**镇乌市渔场河段出席了**江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截至5月26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9件,义务提供法律咨询500余次。

(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应援尽援。一是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对妇女、未成年、老人、农民工、残疾人“五类”人群免经济审查的基础上,增加对军人军属免经济审查。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所有援助案件做到即办即受理,咨询、申请、初审、审查、决定援助、指派等程序一站式完成,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大大方便了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截止5月24日,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34件,占任务数的54.7%,办理中央公益金案件20件,申请中央公益金40000元,接待法律咨询87人次。已受理的法援案件中刑事案件34件;民事案件100件;按受援人群类别分:农民45人,农民工17人,妇女23人,未成年人4人,低保户13人,老年人16人,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23余万元。

打造“互联网+”法律服务新模式。今年,省司法厅在原有“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资源,在全国首创“如法网”这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旨在为大众提供一站式网络法律服务。“如法网”是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互联网+”为理念,以统一开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的新技术应用为基础,将网站、电话、新媒体等渠道整合一体化,构建一个综合性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已全面启用“如法网”,网上受理群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律师案件代理等业务,真正实现坐“网”问诊,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与业务委托。

(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5月20日,在全局召开“两学一做”动员大会。通过学习,领悟原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补足“精神之钙”和“谋事之需”,提升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懂全局、管本行,抓重点、破难题,抓落实、求实效,讲担当、善作为,崇廉洁、拒腐蚀的能力。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学习教育与中心任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执行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强化作风建设。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抓作风整顿。通过不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强化党性修养和底线意识,通过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相结合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扎实推动全局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七)精准扶贫,进一步完善驻村工作

深入走访,精准识别。4月5日至8日,全局干部职对帮扶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联系方式,对相关扶贫政策,帮扶措施进行了讲解,并把扶贫手册发放到每个扶贫对象手中。5月17日至25日,扶贫攻坚工作队再次深入**村贫困户家中,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帮助贫困户制定帮扶措施、帮扶计划,做到精准帮扶。

争资立项,项目到位。一是到交通局争取**村通村公路最后10公里全部硬化,彻底解决**村村民出行难的问题,目前项目已与老板签定协议。二是到移动公司争取在**村建设通讯塔,解决**村村民通讯问题。现已与电信公司取得联系,递交了报告,当前工程项目处于考察阶段。三是成功引进**镇海晟水产养殖厂冷水养鱼项目。该项目县发改委已批准备案,并在**村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40余万元,占地面积266667平方米,可解决**村民就业20余人,年人平收入增加5000元。四是争取**村芙蓉寨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和南竹开发项目。4月5日,县政协副主席刘忠、县司法局、县文广体新局、县**剧传承保护中心等单位到**村芙蓉寨实地考察,争取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南竹开发项目关系到**村每户家庭的切身利益,现在家家户户的竹子无处销售,全部坏在山上,浪费极大,目前联系到河南省焦作市侯老板,他有意向前来考察**村南竹开发项目。五是安全饮水工程、村卫生室、幸福院建设等工程项目已向县水利局、县自来水公司、县卫生局和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递交了报告,正在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工程项目和相关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筹备“七五”普法启动会议。结合组织部考核方案,联合制定下发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办法,抓好考核结果的运用,落实《**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无纸化考试培训,抓好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及考试考核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和谐社会建设,有效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在全县落实、部署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在全县摸排疑难积案,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把各种可能的矛盾化解在内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八有”、“六统一”的标准,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以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为依托,推进自然村(组)、社区矛盾人民调解受理点建设工作,打造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落实矛盾纠纷责任压实“一张表”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作用。强化社区矫正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对严管级社区矫正人员配备电子手腕,进行电子监控。增强软件措施,开启对社区矫正人员微信平台定位;不定期对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抽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管理。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调查评估质量。以落实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责任为抓手,落实社区矫正衔接接收、日常监管等制度,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办法》、《**省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对象的监督管控,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重、特大刑事犯罪和参与群体性事件。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制度。提高业务培训质量。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计划开展一到两期社区矫正专项业务培训。广泛吸纳辖县内热爱、关心社县矫正工作的人士,继续壮大社县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大业务工作培训力度。有针对的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或者以会代训。组织对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社区矫正风险评估软件、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效果评估软件进行培训。开展心理咨询师培训。

(四)加强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开展“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编制队伍、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内务制度等方面的规范建设与管理,提高司法所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大力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乡镇撤并后的司法所政法专项编要防止流失,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司法所使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服务,壮大司法所工作力量。

(五)切实抓好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立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中心各岗位人员,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如法网”,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组建**县“法润三**”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志愿活动。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律师执业水平。强化教育,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全县开展“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村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参与基层法治建设与政府购买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村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以修订后《**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力度;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行为监督;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分级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创建工作,创建命名一批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

(六)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继续全面落实《**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郴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为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因就业、就学、就医等合法权益受损引发的案件纳入援助事项,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质量标准,规范事项办理流程。杜绝法律援助案件收费情况,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着重向当事人回访办案人员收费、出庭的情况,对查出问题的办案人员要在全县通报并严肃处理,取消该办案人员所在所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结合县委政法委及市局的工作安排,选取优秀的法律援助案例进行报纸、手机报、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的媒体报道,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相信法律援助。

(七)强化教育管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注射“醒脑剂”。做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每位司法行政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一名合格党员;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活动。落实兑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创新选人用人的激励机制。通过推行机关轮岗,基层交流等考核机制,争取干部交流任职,改进奖励措施等营造干部想干事、有激情干事的氛围;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力度。着力挖掘、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司法文化软实力,从而增强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归属感、职业荣誉感,形成争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八)打好扶贫攻坚战。继续深入**镇**村走访慰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六个精准”要求(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摸清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情况,通过扶贫工作队的努力,争取国家的扶贫政策在**村落地生根。加大相关单位的协调力度,争取**村的扶贫项目都能立项。力争20xx年**村预脱贫户全部顺利脱贫。

县司法局2021年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县司法局20xx年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得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制保障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首道防线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按照撤乡(镇)并村的工作要求,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资源,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委会的管理。目前我县现有乡镇人民调委会22个,村社区人调解委员会398个,专职调委会9个,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57个,工业园区和较大规模企业中设立18个企地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员1778人。全县在册人民调解员2371人,组级纠纷信息员3000余人。做到了哪里有人员,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

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建设。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全面推行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在进一步完善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和健全组纠纷信息员的情况下,将村(社区)调解组织的触角,进一步延伸到村(社区)调解员所在的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在农村每个村调解员的家中和城镇社区居民小组挂牌设立矛盾纠纷受理点,并公示工作制度,负责受理并调处其所在的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的婚姻家庭、邻里、经营性、财产性、侵权性等一般性民间纠纷,使群众就近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二是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一张表”管控机制,压实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责任。制定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层级责任“一张表”,明确村、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记录矛盾解决过程,在每个层级签名确认已尽力还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再启用矛盾纠纷司法导入机制。

上半年,各类调委会共调处3529件,成功3529件,调处成功率100%,其中涉及疑难案件236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促进法治**建设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群众法治文化知识宣传教育。一是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通过建设一条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长廊,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法治廉政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确保实现在公共场所营造法治廉政文化浓厚氛围,在单位内部体现依法治理格局,在宣传媒体有法治廉政文化宣传的地位的目标。二是文艺搭台、法治唱戏、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协调联系县**剧传承保护中心联合创作一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紧扣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廉政文化的节目,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的开展,深入到各乡镇、社区进行巡回义演。上半年来我县法治文艺节目已在全县11个乡镇社区进行巡回义演,并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法治宣传效果,让老百姓在观看文艺节目同时学习吸收了各类政策法律法规的知识,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三是整合新媒体、增强宣传实效。通过县电视台《平安**》法治栏目,对“法治人物”“法治实践”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讲解和利用《**视点》《电视问政》栏目报道宣传全县各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的各类执法典型案例。大力推广“如法网”的运用方式及法治宣传、法律事务在线咨询解答等功能,从而提高“如法网”在群众中的知晓度,使“如法网”运用广泛得到社会的认可。大力推广各种新媒体力量同时从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为全县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廉政文化氛围。

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参加全县送理论、文化、科技、法律政策、卫生计生“五下乡”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县学校周边综合治理春季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县反家暴法培训培训,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等大型宣传活动。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共计接待群众12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11万余册,组织200余人参加反家暴法培训。

落实“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司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方案,针对全县39个省市级贫困村,加强对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

(三)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监管水平

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针对社会调查评估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县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考评办法》。社区矫正中心在接到委托机关的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后,及时会同或者指定被告人、罪犯居住地的司法所组成调查小组,在规定的调查时间内如实调查、科学评估、提供详尽的调查评估报告。由县局召开局长办公室会集体研究提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建议。

规范执行档案管理程序。我县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建立了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依法做好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接收、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规范办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惩、执行变更、解除矫正、死亡通知等,并将各项审批管理材料及时归入档案。

开展社区矫正交叉检查。20xx年4月26日至5月10日,县局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社区矫正工作交叉检查活动,对辖区内22个司法所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基层司法所和矫正股的工作人员组成,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开展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规范化、社会调查评估案卷、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等方面进行详细查看。此次通过开展社区矫正交叉检查,促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监督,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增加新活力;查找出自身问题,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全面清查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人员。为了严格规范管理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社区矫正股在上半年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防脱管”专项活动,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截止20xx年5月20日,我县今年开展社会调查132例;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39人,累计解除917人,在册矫正人员422人。

(四)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全面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开展法律服务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疑难案件调解。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3月9日召开所主任会议。会上就执业过程投诉处理办法、年度考核办法、重大事项报告规定进行了集中讨论,制定了基层法律服务诚信考核制度。我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20人,直接参加县交办的疑难案件调解10余起,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在构建“和谐**”中起到了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

加强对律师的管理。通过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1月13日,在县演艺中心三号会议室召开全省律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就保障执业权利,提升专业水平,提升在经济建设中的比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据统计,截止五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5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1件(次),挽回经济损失6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7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1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家,处理相关事务41件(次)。

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不随意简化程序。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一般是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加大公证宣传力度,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稳住公证老户,例如县质监局、县墙改办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等;另一方面,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出击,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一是以司法所作为宣传公证和获取公证信息的载体,大力开发农村市场,努力拓展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领域。二是搞好社区公证服务,结合普法办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公证宣传资料几千份。三是配合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公证。四月份,在**县仁义镇乌市渔场河段出席了**江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截至5月26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9件,义务提供法律咨询500余次。

(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应援尽援。一是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对妇女、未成年、老人、农民工、残疾人“五类”人群免经济审查的基础上,增加对军人军属免经济审查。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所有援助案件做到即办即受理,咨询、申请、初审、审查、决定援助、指派等程序一站式完成,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大大方便了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截止5月24日,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34件,占任务数的54.7%,办理中央公益金案件20件,申请中央公益金40000元,接待法律咨询87人次。已受理的法援案件中刑事案件34件;民事案件100件;按受援人群类别分:农民45人,农民工17人,妇女23人,未成年人4人,低保户13人,老年人16人,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23余万元。

打造“互联网+”法律服务新模式。今年,省司法厅在原有“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资源,在全国首创“如法网”这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旨在为大众提供一站式网络法律服务。“如法网”是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互联网+”为理念,以统一开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的新技术应用为基础,将网站、电话、新媒体等渠道整合一体化,构建一个综合性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已全面启用“如法网”,网上受理群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律师案件代理等业务,真正实现坐“网”问诊,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与业务委托。

(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5月20日,在全局召开“两学一做”动员大会。通过学习,领悟原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补足“精神之钙”和“谋事之需”,提升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懂全局、管本行,抓重点、破难题,抓落实、求实效,讲担当、善作为,崇廉洁、拒腐蚀的能力。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学习教育与中心任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执行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强化作风建设。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抓作风整顿。通过不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强化党性修养和底线意识,通过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相结合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扎实推动全局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七)精准扶贫,进一步完善驻村工作

深入走访,精准识别。4月5日至8日,全局干部职对帮扶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联系方式,对相关扶贫政策,帮扶措施进行了讲解,并把扶贫手册发放到每个扶贫对象手中。5月17日至25日,扶贫攻坚工作队再次深入**村贫困户家中,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帮助贫困户制定帮扶措施、帮扶计划,做到精准帮扶。

争资立项,项目到位。一是到交通局争取**村通村公路最后10公里全部硬化,彻底解决**村村民出行难的问题,目前项目已与老板签定协议。二是到移动公司争取在**村建设通讯塔,解决**村村民通讯问题。现已与电信公司取得联系,递交了报告,当前工程项目处于考察阶段。三是成功引进太和镇海晟水产养殖厂冷水养鱼项目。该项目县发改委已批准备案,并在**村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40余万元,占地面积266667平方米,可解决**村民就业20余人,年人平收入增加5000元。四是争取**村**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和**开发项目。4月5日,县政协副主席**、县司法局、县文广体新局、县**剧传承保护中心等单位到**村**实地考察,争取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开发项目关系到**村每户家庭的切身利益,现在家家户户的竹子无处销售,全部坏在山上,浪费极大,目前联系到河南省焦作市侯老板,他有意向前来考察**村**开发项目。五是安全饮水工程、村卫生室、幸福院建设等工程项目已向县水利局、县自来水公司、县卫生局和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递交了报告,正在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工程项目和相关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筹备“七五”普法启动会议。结合组织部考核方案,联合制定下发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办法,抓好考核结果的运用,落实《**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无纸化考试培训,抓好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及考试考核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和谐社会建设,有效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在全县落实、部署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在全县摸排疑难积案,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把各种可能的矛盾化解在内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八有”、“六统一”的标准,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以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为依托,推进自然村(组)、社区矛盾人民调解受理点建设工作,打造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落实矛盾纠纷责任压实“一张表”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作用。强化社区矫正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对严管级社区矫正人员配备电子手腕,进行电子监控。增强软件措施,开启对社区矫正人员微信平台定位;不定期对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抽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管理。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调查评估质量。以落实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责任为抓手,落实社区矫正衔接接收、日常监管等制度,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办法》、《**省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对象的监督管控,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重、特大刑事犯罪和参与群体性事件。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制度。提高业务培训质量。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计划开展一到两期社区矫正专项业务培训。广泛吸纳辖县内热爱、关心社县矫正工作的人士,继续壮大社县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大业务工作培训力度。有针对的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或者以会代训。组织对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社区矫正风险评估软件、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效果评估软件进行培训。开展心理咨询师培训。

(四)加强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开展“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编制队伍、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内务制度等方面的规范建设与管理,提高司法所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大力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乡镇撤并后的司法所政法专项编要防止流失,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司法所使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服务,壮大司法所工作力量。

(五)切实抓好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立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中心各岗位人员,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如法网”,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组建**县“法润三**”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志愿活动。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律师执业水平。强化教育,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全县开展“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村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参与基层法治建设与政府购买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村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以修订后《**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力度;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行为监督;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分级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创建工作,创建命名一批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

(六)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继续全面落实《**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郴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为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因就业、就学、就医等合法权益受损引发的案件纳入援助事项,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质量标准,规范事项办理流程。杜绝法律援助案件收费情况,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着重向当事人回访办案人员收费、出庭的情况,对查出问题的办案人员要在全县通报并严肃处理,取消该办案人员所在所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结合县委政法委及市局的工作安排,选取优秀的法律援助案例进行报纸、手机报、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的媒体报道,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相信法律援助。

(七)强化教育管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注射“醒脑剂”。做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每位司法行政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一名合格党员;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活动。落实兑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创新选人用人的激励机制。通过推行机关轮岗,基层交流等考核机制,争取干部交流任职,改进奖励措施等营造干部想干事、有激情干事的氛围;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力度。着力挖掘、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司法文化软实力,从而增强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归属感、职业荣誉感,形成争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八)打好扶贫攻坚战。继续深入太和镇**村走访慰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六个精准”要求(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摸清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情况,通过扶贫工作队的努力,争取国家的扶贫政策在**村落地生根。加大相关单位的协调力度,争取**村的扶贫项目都能立项。力争20xx年**村预脱贫户全部顺利脱贫。

县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434”工作法为抓手,以打造“六张名片”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今年以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化解矛盾纠纷,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我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的调解对接工作,做好“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实现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土地、民政、城建、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的对接工作,重点解决薪酬、宅基、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已经建立的医疗、学校、批发市场、居委会、大型企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实现城区全覆盖。三是我局在巩固全县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受理、调解、回访、归档等工作,安排部署各乡镇村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县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同时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强调委会建设,针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开展专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将其解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416件,参与调解1355件,调解成功1278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5%以上,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今年加强了与公、检、法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小组,对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定期进行督查。多次召开全县司法所工作会议,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从接受、管教、网上定位、档案规范等方面进行学习;为强化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今年上半年积极组织45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市局安排的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在县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三期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参训人数达50余人,有效提升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遵规守法的意识和能力。今年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43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14人,累计解除629人。

(三)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实处。

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认真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登记、档案管理、走访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帮教到位,实现“帮教有组织、帮教有人管、帮教有措施”的三到位,达到思想上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生活有人问,尽快融入社会,防止重新犯罪。截止目前,全县共列管“两释”人员700余人,帮教率98%,安置率95%。

二、落实依法治县方略,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着重开展 “法律八进”、推进“法治八建”活动,将“六五”普法工作抓好抓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一是按照沧州市“零犯罪”学校创建要求,我局从4月开始,会同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先后到韩集镇中学、小庄乡中学、小庄乡中心小学等学校讲授法制教育讲座,受教育师生1800余人。讲座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在校学生,以案释法、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并与学生形成互动,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积极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我局组织法律骨干人员组成普法队,充分依托村镇赶集日、“3.8” 、“3.15”等重大节日在人口流动密集的地方组织开展大型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婚姻法》、《土地管理条例》、《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访条例》、《民事诉讼法》、《城市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群众理解政策、支持建设,让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我局共散发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义务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三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去年底局普法办编写《法治**常识读本》一书,全书分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城建与土地管理、信访稳定、民生服务、社会救助六个篇章,今年我局通过各乡镇司法所、上街法律宣传等不同渠道发放到社会各界干部群众手中1000余册。四是强力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是实施“六五” 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八进”的重要举措。“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严格按照“法治八建”创建指导标准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年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被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省级公平守信示范市场示范点,为推进“法治八建”活动树立了榜样。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一)大力开展公证业务,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我县公证处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在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民生建设、三农工作等领域积极开展工作,今年截止目前,共办理公证480余件,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大力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律师管理。建立健全了律师管理的统一收费收案、重大疑难案件讨论、诚信制度、文书档案、公章管理等16项制度,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规则、投诉渠道,无一起律师被投诉案件发生。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经济建设,积极主动与重大工程项目、企业和新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工作者与企业结对帮扶活动,为50余家企业担任了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支持。三是为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法律服务在村(居)全覆盖,我局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选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干警在内的41人,为全县450个行政村担任村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及时与村委、联络员对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便于与群众无距离沟通,在每村公开栏公开了法律顾问人员的手机号,真正让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四是法律援助工作以降低门槛儿、拓宽领域、积极办案为抓手,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我局与县残联、民政、工青妇、人劳部门等积极沟通,为全县残疾人、低保人员、未成年人、农民工及其他困难群众提供优质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和基础关怀。今年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61件,解答法律咨询180余人次,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四、扎实推进分包路段的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全县市容市貌整治暨创园工作会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集中整治人员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当天局长李宗亮同志就带领局党组成员对所包路段进行实地查看,针对所包路段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同时在所分包路段显著位置悬挂两幅宣传条幅,并入户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份,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城市环境改善和保护上来,在群众中营造创园活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连日来,我局对所包路段沿街门市的房主和租房的姓名、电话及各个门店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登记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在摸清商户情况基础上,我局与县城管局联合对分包区域各门店牌匾现场进行了逐一指导,本着一店一策的原则,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各店主按要求及时落实。自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局6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所包路段环境卫生、墙体广告、门店牌匾、占道经营等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门窗字体广告和各种墙面小广告150多处,占道经营4处,拆除不合格门店牌匾4处,3处门店按要求更换牌匾。对4处无主破旧的牌匾我局已经联系拆装人员,近期将统一进行拆掉、清除。对于百货大楼超市门前电动车乱停放现象严重的问题,我们和门店正在协商中。由于我局分包区域属于商户密集区,整改力度较大,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攻坚克难,争取按要求完成任务。

总之,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不够平衡,个别村的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的不够好;县城区基层调解组织还不够健全没有实现全覆盖;由于经费严重不足,基层调解员的待遇报酬靠微薄的奖励补贴还远远不够,影响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二是社区矫正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对一些外出打工人员的管理还有疏漏。三是法制宣传教育要探索新的形式和途径,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干部群众不仅仅是懂法用法维护利益,更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四是我县司法所垂直管理体制仍没有理顺,对这项工作,上级业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严重影响了我局在全市的排位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决心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扎实工作,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努力拼搏,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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