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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县民政局关于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的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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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的情况总结

我县现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9494人,占全县户籍人口总数的19.3%,高于全国以及全省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比例高、增速快、高龄化突出、纯老年家庭增多等特点,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重叠,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与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变化相交织,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显著加大,对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带来的影响将会更加深刻。目前,针对老年人群的电信诈骗、损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问题较为严峻,切实保障老年人消费权益,促进老龄事业与社会和谐成为各老龄委成员单位的重要任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和县老龄办一道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和老年人群体依法维权意识。

通过法制宣传日、法律进社区、老年协会负责人培训和开展“敬老月”活动,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知识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老年人维权教育,通过开展一些维权活动,让老年人参与到其中,加强了老年人对侵权行为的认识。例如,社会公益组织深入城乡村(社区),开展预防电信诈骗、维护消费权益宣传讲座,告诉老年人当消费权益受到侵犯时,老年消费者要善于利用相应的设备获取证据。通过拍照以及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当自己在维护权益时,这些都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服务到老年人的生活中,选取一些老年人维权成功的案例在座谈会上进行宣传,让老年树立维权意识。据统计,各级共开展专题讲座培训1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老年人1万余人次。

二、开展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增强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意识

要让老年人群体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也需要营养健康的老年人消费市场和转变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为此,我们不断拓展养老服务内容,鼓励、引导、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在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一是在全县5个社区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常年对辖区和周边的老年人开放,为其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二是为全县3390名60周岁以上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和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支持服务,建立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档案。三是依托农村敬老院开展区域性养老服务,为辖区周边贫困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四是鼓励全县基层老年人协会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和基层示范老年协会建设,引导全县老年人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养老观和消费观。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1、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合力还未形成,老龄委成员单位之间在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方面职能作用和协调配合还不够。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老年人中还普遍存在消费不科学、不理性现象。三是老年人消费市场还不规范,诚信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2、今年的打算:一是加强老龄委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分析通报我县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情况,特别是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合作,坚决取缔和打击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不法经营企业和经营者,形成工作合力,取得工作实效。二是加大针对老年人维权方面知识的培训,让老年人在维权过程中就可以获得维权详细信息以及享受细节服务。三是引导老年人逐步形成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远离各种诈骗和损害老年人权益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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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按照自治区、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筹划,营造315宣传舆论声势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XX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加强学习,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该局把农资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在全县农资经营户全部设置了证照公示栏,督促农资经营户规范使用XX区农资商品监管一帐通凭证3000余本,对问题农资产品实现了可追溯管理;在13家化肥批发商全部建立了农资商品安全档案,6户农资批发企业建立了农资安全电子档案。抽样送检化肥45个品种,6家种子批发企业在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销售的种子全部实行留样备查。收缴过期农药6个品种46瓶袋,查获农资案件3件。组织召开农资会议6次,在4家农资批发企业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在农资经营场所,共悬挂红盾护农宣传条幅横幅60余条,电视报道3次,发布消费警示1期,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广大农村筑起抵制假冒伪劣、维护合法权益防线。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的落实,辖区内农产品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使用农资产品安全感明显增强,为切实维护了农村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315期间,组织开展了食品市场集中整治活动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执法车辆47台次,检查各类市场11处、各类经营户850户,查处食品违法违章案件7件,查获涉嫌假冒五粮液、五粮春白酒2个品种27瓶、标值1.3万元;取缔私屠滥宰生猪黑窝点1处,暂扣猪肉150公斤;没收过期及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79.6公斤,暂扣涉嫌不合格淀粉235公斤、早产豆制品50公斤、下架退市涉嫌不合格粉条176.46公斤;对7户未及时索要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的肉品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1户三合一台帐填写不规范、散裸装食品信息不明确的食品经营户责令立即整改,组织开展现场快速检测3次,对13家经营单位的7个品种21批次的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通过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市场整治效果明显。

四、举办纪念315各类系列活动,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氛围

(一)开展学雷锋争当维权志愿者活动。3月5日,XX县工商局选派30名干部职工组成志愿服务队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并在富康广场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二)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天翼杯有奖知识答卷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教育与引导工作,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积极组织企业职工和消费者参与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卫日报天翼杯315消费维权知识竞赛。共发放消费维权知识试卷1500份,收回试卷1500份。

(三)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移动杯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活动。为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履行社会职责、构筑诚信体系、快速化解消费纠纷的能力,组织两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参与XX市工商局、消协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移动杯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比赛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自律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法定职责。

(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宁支公司开展消费与理财消费教育讲座。3月13日上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宁支公司邀请专家在沃尔德酒店进行了消费与理财消费教育讲座。消费与理财消费教育讲座内容通俗易懂、生动活波,给听众感觉知识新、耳目新,共有70多人参加学习了消费与理财的消费教育讲座。

(五)中宁移动分公司开展了315的力量,倾听客户的心声座谈会。3月13日下午中宁移动分公司邀请了县纪委、消协的负责人和各个阶层的客户代表、曾经投诉过的移动用户召开315的力量,倾听客户的心声座谈会,客户代表纷纷发言针对移动网络服务存在的问题一一例举出来,移动公司一一记录,表示一一整改,纪委从窗口建设方面,消协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肯定并提出了很多良好建议。

五、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活动

(一)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该局XX县消协联合卫生、质检、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和移动、电信等企业在县城富康广场设立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城郊工商所在县城枸杞市场、石空工商所在石空镇、鸣沙所在鸣沙市场、长山头所在大战场市场分别设分会场,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5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悬挂横幅 150条;张贴标语162条;在led和电子屏幕利用三天时间滚动播放315标语和12315 消费与维权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37000余份,发放衣食住行书籍1200册;接待咨询群众 300余人次。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视察了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对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结束后,在垃圾填埋场公开销毁了20xx年以来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此次公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达9大类,96个品种,1772瓶(袋、盒),包括假冒名优白酒、化工产品、食品等,案值金额达96969.75元。

(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纠纷,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活动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13 件,已调解13件;举报 4 件,处理 4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5000余元。3月14日、15日两天,按照区局要求认真做好了12315热线值班,及时受理转办区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申诉件。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0年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假维权工作主线,以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为重点,切实抓好了食品安全、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劣质奶粉、保护儿童健康、食品安全、夏秋时令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商品质量监管模式,实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了12315规范化建设,狠抓了消保队伍自身建设,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市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对此,我市各级政府和各级工商部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十分重视,把它当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按照省工商局、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个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国、全省、全市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和作用,结合xx实际,确定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措施。市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局由消保科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及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区)局、分局、工商所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求真务实,制定出了具体可行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确保了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市局消保科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了督查。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国家赋予工商机关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能,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到位和监管关口“前移”改革措施的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有关食品安全整治的文件精神,针对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了各种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了人民群众对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元旦、春节期间,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环境,我市工商部门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为契机,针对节日前后餐饮业成为消费者申诉热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服务消费领域“维权反欺诈”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我局在x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继续认真开展了服务消费领域“维权反欺诈”专项整治行动。
3、开展查处销售含有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面粉面条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和健康安全,按照省局x工商办〔20xx〕xx号文件的安排部署,我市工商部门于4月下旬-5月中旬开展了查处销售含有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面粉面条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4、开展了查处假冒伪劣乳粉专项执法行动。
⑴为保障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及生命安全,4月下旬至5月底,我市各级工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展开了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乳粉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⑵根据省局x工商函〔20xx〕xx号及x工商函〔20xx〕xx号关于查扣“xx”牌、查处“xx”牌劣质奶粉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开展了查扣xx乳业有限公司4月1日、2日生产的“xx”牌全脂奶粉及清查xx食品实业公司授权的监制、xx食品厂20xx年2月21日生产的“xx”牌新一代婴儿低糖奶粉的行动,确保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安全。
⑶ 根据省局x工商函〔20xx〕xx号关于查处xx工商局查获的五种劣质奶粉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市各级工商部门结合本市正在进行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展开了大规模的检查。经检查,目前我市尚未发现通知所列xx有限公司、xx食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生产的“xx”牌400克/袋的婴儿助长奶粉、全脂甜奶粉;xx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xx”800克/袋的妈咪宝贝奶粉;xx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xx”1000克/听的中老年奶粉等5种劣质奶粉。
5、开展了保护儿童健康专项执法行动。为了整治儿童食品、用品安全等问题,保障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工商局x工商办〔20xx〕xx号通知下发的《深入开展保护儿童健康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保护儿童健康专项执法工作,从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保护儿童健康专项执法行动。
6、今年5月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以及x府办发〔20xx〕20号《关于印发<xx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x食办《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食办〔20xx〕xx号)的要求及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展开了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开展的夏秋时令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更是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出动工商执法人员xx人次,检查经营户xx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x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x件,罚没金额x万元,查获违法经营的主要物资有:不合格劣质大米x公斤、面粉x公斤、注水肉x公斤、瘟病猪肉x公斤、奶粉xx袋(xx公斤)、假“五粮液”xx瓶、菜油xx公斤、蜂蜜x瓶、过期变质食品xx公斤、劣质儿童食品xx公斤、饮料xx瓶(袋)、调味料xx公斤、水涨西瓜xx余公斤,有毒有害物质干杂(竹笋、黄花等)x公斤、蔬菜xx公斤、水发产品xx公斤等。
⑵主要做法。一是严把了市场主体的准入关,即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二是结合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中推行的“五制二查一承诺一指导”,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和完善粮食、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菜蓝子”商品及儿童食品准入、退出、查验登记、备案、索票索证等监管制度,保证进货渠道合法及食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大型商场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将监管和工作的重心下移,特别加强了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学校周边小卖部、仓库、冻库等场所的检查。四是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在专项整治中,对发现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在坚决清出市场的同时,对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五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担负起责任,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了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及开展情况,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加强了与食品、卫生、公安、质检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合作,统一协调行动。六是加大宣传,及时反馈信息。在整治期间,我们加强了与市、县电视台、电台、报社的联系,在集中整治中,市电视台红盾之光栏目组、xx县电视台、《新xx》报等新闻媒体,对整治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宣传了整治成果,对存在问题的集贸市场和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震慑了不法分子。同时,我们及时向省工商局和市整顿办汇报了专项整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以简报、信息摘报的形式进行了报道,及时反馈了信息。
(三)认真开展商品质量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根据省局的安排布置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重点对农用资料的复合肥料和磷肥、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蜂糖、奶制品、豆制品、鸡精等进行了抽查。抽查的结果,我市的食品安全状况不乐观。根据省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加大了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综合性“商场”、“商厦”,以批发为主的集贸市场等经销企业,以及超市、零售商店等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照省局公布的商品质量抽查不合格商品汇总表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我们一是发现表中所列不合格商品责令经销企业撤下柜台,不得继续销售,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当场给予了查扣;二是对我市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整改;三是对不合格商品,特别是可能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不合格豆制品、食用植物油、鸡精等商品进行了立案调查,共立案xx件,处罚款xx元;四是指导帮助这些经销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等规章制度,督促其切实履行经销企业商品质量保证义务,把好进货关,要求他们对不合格的商品一定要复查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二、探索和创新商品质量监管模式,实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提出“实现一个转变,推进关口前移”的总体要求和省工商局提出的“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以“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商品质量监管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经营者、消费者的好评。
(一)突出重点,重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
20xx年我局率先在xx县推行了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在直属分局探索了经营承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我局利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推行了“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的监管模式。为适应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的变化,我局及时调整思路,将“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中的“五制”从以前模式的监制行为转变为企业自律行为。在“五制”的实施中,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深入到企业调研,并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指导企业建立自身的制度,树立规范、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使许多经营者从过去的“要我做”变为“我要做”。二是要求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业主按照“五制”的要求写出符合本单位运作的“五项制度”,并报当地工商部门审查备案。三是在这些制度制作中,各县(区)局、分局辖区内的“五项制度”做到规格统一、颜色统一、字体大小统一,并要求企业将“四项制度”悬挂于经营场所较醒目的位置,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针对我们在受理申(投)诉中所遇到的消费者无发票难以处理的消费纠纷问题,我们与企业一起探索了《索证索票制度》,要求经营者向供货方索要票证,向消费者提供票证。五是为提升企业的信用度,经营者根据自身的情况制订了《商品质量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要求经营者将《索证索票制》、《服务承诺》与“五制”一并上墙,形成了我市“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新的监管模式。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从而实现了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目的。目前,我市帮助指导经营者建立起“五制”、“一承诺”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业主已达90%。
(二)建立了流动检测制度。以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为确保“食品放心”工程顺利实施,直属分局购买了一批用于快速检测市场上销售的鸡、鸭、肉等高科技监管设备“肉类水份快速检测仪”。xx工商局今年投资10多万元购置了水份检测、甲醛检测器等商品质量检测仪器,并迅速投放使用,为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还制定了《商品质量检测暂行规定》和商品质量抽样工作单。这些检测设备的投放使用,使市场上商品质量有了明显的好转变,对一些制假售假的不法商人起到了积极的震慑作用。市局在人员和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30多万元购买了专业的快速检测车辆和设备,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不但加强了工作人员食品快速检测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并针对检测车能检测的项目购买了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相关资料,以保证检测依据准确和检测结果正确。为了保证缩短检验时间,我局配置了目前国内比较先进的快速检测仪器和试剂,包括:三合一食品安全分析仪、农药残留测定仪、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亚硝酸盐快速测定仪等,可对上百种食品进行甲醛、二氧化硫、吊白块、农药残留、注水肉、亚硝酸盐、食用油、醋、瘦肉精、黄曲霉毒素等项目的检测,该检测车已于今年11月底正式投入使用。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监管职能落到实处。为使“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的监管模式落到实处,市局分别与各县(区)局、分局签订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书》,县(区)局、分局分别与辖区内的工商所干部签订了责任书,工商所与辖区内的经营企业签订了责任书。该责任书对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和实行责任追究制,有效地促进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真正树立起了责任重于泰山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我局努力推进监管关口前移,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注水猪肉问题,市局制定了生猪屠宰销售猪肉厂场挂勾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食品市场,安居区筹备组印发了《食品市场规范管理方案》。xx县工商局在监管中继续推行“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活动,在企业和个体户中认真开展“诚信服务、诚信经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召开了相关商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大户座谈会,组织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探讨商品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xx县工商局帮助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二帐二票一卡”制度,即进货、销货有经营台帐和发票,销货开具“产品质量信誉卡”。并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并制作了“红盾警示牌”,公布了申诉举报电话,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资商品时主动索证索票要信誉卡等,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继续深入开展“重质量、讲诚信”活动。国家工商总局将20xx年作为诚信建设推进年,直属分局着力构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信用体系,增强社会信用意识,今年继续开展了“信用承诺”活动,在3月份召开了创星级信用承诺大会,对10户表现良好的企业命名为一星级信用承诺单位,并为今年新参加的单位颁发了“信用承诺”牌匾。目前为止,城区共有130多户参加了此项活动。
三、以加强12315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网络的快速联动功能,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
(一)进一步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12315“一个中心、三级执法”的纵向联动网络和内部各职能机构相互配合的横向联动网络。市局以x工商x办〔20xx〕5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网络建设的通知》。今年以来,我局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市、县(区)、分局、工商所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的设立工作,加强了对中心、站点的领导,加大投入,配备精干人员,做到机构健全,指挥灵敏,反映及时,信息畅通,行为规范。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与相关部门联动网络、企业自律网络和社会监督网络的建设。我们开展了消保维权“六进”活动,实现了12315进市场、进商厦、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风景区,在商场、宾馆、社区、乡镇、学校、旅游景点等设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xx个。xxx县工商局建立的12315青少年维权岗今年受到了共青团xx省委等 部门的表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的要求,市局制订下发了《关于工商部门参与“110”城市安全应急和社会救助联动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电话参

与“110”社会救助体系,以及具体实施的方案,形成了12315与政府各部门联动处理申诉举报的维权新机制,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了12315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的意见》、《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服务措施》、《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和省局“六统一”等要求,在过去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了12315申诉举报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对“12315”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把这些制度统一、规范地挂在了墙上,促进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市、县(区)12315中心,做到了“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5月,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市局、xx、xx、xx局购买了12315录音电话,直属分局、开发区分局、安居区筹备组、船山区筹备组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为及时处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提供了重要保障,提高了12315快速反应能力。
(三)大力推进12315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12315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今年,我局与中国普天公司签订了我市12315网络建设协议,目前12315网络建设工作已准备就绪,预计20xx年元旦进入试运行阶段。拟建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系统将以现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综合指挥、快速反应、快速服务、维权执法、信息收集等多项功能,形成集申诉、举报、查处、监管、服务为一体的遍布城乡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
(四)开展消费者申诉举报清理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负责地抓好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清理查纠工作。市局成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清理工作小组,由消保科牵头实施,公交科、商广科、市场科、经检支队参与。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2679件,办结2679件,调解成功2676件,调解成功率达9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余万元。从清理的情况看,我市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均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逐件办结,对不属于工商机关职能范围的申诉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移送,全市无积压申诉举报案件、瞒案不报案件和办理不彻底案件。
(五)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市局向社会作出了《12315服务承诺》。市、县“12315”工作人员以热情、礼貌、公正、高效的态度为消费者服务,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达到了“受理投诉快;出勤行动快;调解查处快;信息反馈快”的工作高效。市局消保科和市局行风督查队还深入基层,对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和部分工商所暗访了“12315”出勤情况。截止5月底,全市共受理消费者申诉xx件,成功调解xx件,调解成功率达9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5余万元。
四、加大了《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十分重视工商部门消保工作新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是轰轰烈烈地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编印了“诚信·维权”年主题宣传手册1万册,“3.15”专刊6万份、消费者法律手册和录音磁带150盒、制作宣传展板11块,制作“3.15”专题节目2期。3月15日当天,在市、县区繁华地段举行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展示了工商部门近年来打假维权的成果,介绍了识假打假知识,宣传了《消法》和工商机关“12315”申诉举报维权知识,设立申诉举报、法律法规咨询台,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并当场销毁假冒伪劣物资品种30多种,价值10余万元。同时,组织了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物价以及部份企事业单位的26台宣传彩车和3支秧歌队在城区主要街道和社区进行游行和表演,大造了“3.15”活动宣传声势;二是在开展“守承诺、重诚信”活动中,向参与活动的自愿者开展了《产品质量法》、《消法》、商品服务知识等业务培训;三是在开展“千村万户拒伪劣”活动中,向广大农民宣传了打假维权的法律、法规,发送宣传资料xx余份;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打假维权的作用,在xx电视台举办的“红盾之光”、“新闻零距离”等栏目中宣传报道打假维权工作动态x期、曝光典型案件xx件,发布《老年消费三大陷井》等消费警示x期。通过宣传报道,增强了我市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五、健全机构,加强消保执法队伍培训,做好了信息反馈、统计以及其它工作
(一)为适应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需要,切实履行流通领域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市局以x工商x办〔20xx〕xx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县(区)工商局、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配备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务必在十月底前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的设立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二)为了提升消保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进行消保执法工作,我局针对消保行政执法机构新、职能新、人员新的特点,以及消保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情

况,采取以会代训、办培训班的方式加强消保业务培训,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邀请市技监局领导讲授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有关知识。
(三)认真完成了省局和市局交办的各项工作,准确及时上报了“消保月报”、“消费者权益保护”“劣质乳粉”、“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情况”等报表,按时按质地上报了各类专项整顿材。全年,完成信息xx篇,简报xx期、“12315”简报xx期,报送创新维权,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内容的调研文章x篇。
六、存在的问题
(一)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还需加强,特别是在农村还需大力宣传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科学消费知识送到农民手中,提高广大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全面推进商品质量监管改革工作发展不平衡,监管手段落后,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1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引导语:通过,人们可以将我们零散而又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我们从中改正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再开展相类似的活动时能够少走弯路,多出成果。下面便是的小编为大家找到的20xx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一)

为了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扬子卫浴领导积极组织动员,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文件以及活动目标。积极组织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将有关文件落实到实处。并以诚信3.15,开心欢乐购,扬子卫浴亲情钜献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便于促进各

活动当天,消费者们络绎不绝的前来参观、了解、购买产品,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知识以及解决消费者的疑难困惑,做到诚信3.15,开心欢乐购,让消费者们消费在阳光下!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顺利开展,真是实现了扬子卫浴诚信3.15,开心欢乐购的目的,通过公司上下的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社会用户的一致好评。不仅提高了扬子卫浴的良好声誉,更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从活动开展过程中真正体现并提高了扬子卫浴队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同样对扬子卫浴大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诚信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公司发展的有力推手,在扬子卫浴的长期发展路途中,我们将此项活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二)

每年3月既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更是消费者的,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平台外,也给企业、商家们带来一次迎接新改变的时机。20xx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新变化、新发展、新格局一切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连今年中消协的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也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

20xx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投资理财生活,金融消费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如何去面对新金融,如何掌握新的金融知识,熟悉掌握新的金融产品,不至于落伍于快速发展的时代,已成很多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20xx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时下与消费者最息息相关的行业金融业,也将用围绕着新消费的主题,给消费者提供出更具人性化的服务,那么在这些新思维、新创新、新服务推动下的沈阳金融业,将在315呈现给消费者一个怎样的面貌?广发南京街支行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金融知识普及?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投资机遇?至此,广发南京街支行将启动20xx支行机构诚信服务宣传月活动,让金融新消费的相关宣传以更加贴近百姓的视角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广发南京街支行的官方微信(NJJ95508)、厅堂活动专区等方式,将自己在金融领域遇到的新消费行为和现象,提出自己的疑惑,届时,我支行将联合沈阳分行专家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及时完善的解答。

为更好的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我行还将在广发南京街支行大堂展示相关介绍新金融、新消费、新产品的宣传展板。同时,为了给金融消费者更完善和贴心的服务,广泛收集您及身边发生的案例,为今后同此案件的预防做好相应措施及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让每一位消费者在315到来之际,成为一位掌握新时代相关金融知识的新时代消费者。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三)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落实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西安市工商雁塔分局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西安邮电学院新老校区志愿者也义务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 15日早上7:30,我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代表和老校区志愿者一起赶到工商雁塔分局,参与宣传部署。先是了解了相关内容,以便能更好的讲解,于后,在纬二街搭建场地,进行宣传活动。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一些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并当场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烟等等),进行防伪讲解,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青年志愿者们带着志愿者帽,发着宣传单,面带微笑,给过往的行人简短的进行讲解。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树立着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尽心的做好公益事业。工商局人员和志愿者们相互配合,很好的完成了任务,活动到11点结束。事后,工商局致意诚挚的谢意,对我们给予很高的评价,希望下次还能跟我们合作。此次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让群众们对消费权益的保护重视起来,让其了解一些消费权益的常识,以至于人们在消费中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对于志愿者们,他们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弘扬了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青年志愿者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志愿者们没面带微笑的讲解时,跟映射了此次活动的深远的意。当然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志愿者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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