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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工作总结

县安监局工作总结

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局领导班子08年总体工作思路,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锐意进取,认真的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1—11月全县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今年1至11月,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4起,死亡11人,直接经济损失590万元,死亡人数占市政府下达全年控制指标18人的61%。与去年相比,事故起数少6起,下降60%;死亡人数少3人,下降21.5%;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51.74万元,上升74.1%;从事故级别来划分,发生较大事故2起(4·23事故、9·09事故),死亡8人;发生一般事故2起,死亡3人;从行业上来划分,煤矿事故1起,死亡5人;非煤矿山事故2起,死亡4人;重点工程建设事故1起,死亡2人。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隐患治理为重点,强化综合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截止目前,全县无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了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为认真落实好安全隐患治理目标任务,按照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的研究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截止11月25日,全县共排查企业841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324条,整改完成3158条,整改率达95%。排查出重大隐患5条,其中3条由县政府挂牌督办,已治理完毕,县安委办已摘牌;另外2条分别是骏玉和高家滩洗选厂中转池有滴漏现象,目前已由县安委办挂牌督办,现已落实资金、时限和责任人,正在治理中。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行为

打击关闭非法煤窑。三月份,县政府将关闭办调在县安委办,由安监局牵头打击关闭非法煤窑,先后以彝政办电(20xx)2号、彝政办发(20xx)79号两个文件下发;县安委办制定了全县打击关闭非法煤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3月上旬召开了全县打击关闭非法煤窑工作动员会,分管领导杨副县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

在“打非”专项行动工作中,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张涛亲自挂帅担任组长,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对各乡(镇)打击关闭非法煤窑工作进行督促和帮助。按照炸封关闭非法煤窑标准,炸封关闭死灰复燃的非法小煤窑221口(次);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行政处罚42人;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没收违法所得294000元;没收非法开采设备空压机4台、水泵12台、柴油发电机1台、电线数百米。确保全县非法煤窑开采处于“零”状态。

对非煤矿山进行清理整顿。开展了以砂石料场为重点的非煤矿山清理整顿工作,取缔非法砂石料厂16家,对证照不齐的21户采石场进行停产整顿(其中进入办证程序的15户,已颁证6户)。

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节假日和“两会”、“奥运”期间,重点对荞山、牛街、柳溪、洛旺等乡(镇)存在非法制造土火炮的窝点进行了清理和打击,共取缔制造土火炮窝点5个,收缴非法经营的土火炮40000余头及半成品原材料和制造工具,电光火炮210盒(封)、叠翠牌烟花200头78条,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从源头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及民爆物品管理

烟花爆竹。全县共有烟花爆竹企业209个,其中:二级批发企业1个、三级批发企业14个、零售企业194个。

为贯彻落实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昭通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昭政办发〔20xx〕66号)等法规文件,安监局与各乡(镇)安监站一道,对市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清理,对6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警告并下达了告知书,停止经营活动。对角奎、洛泽河、龙安、小草坝、荞山、等重点乡(镇)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专门召开了会议,规范进货渠道,打击违法销售土火炮和未按要求贴有封笺的烟花爆竹制品,切实做到合法经营、安全经营。全县未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企业23个,其中:生产企业4个(生产硫酸企业1个、生产液氨企业1个、生产硅铁企业1个、新建电石生产项目1个),经营企业19个(均为加油站)。今年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6次安全大检查,形成现场记录54份,查出安全隐患132条,(其中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31份,整改指令93条),现已整改127条,整改率为96.2%。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龙安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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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加油站、发达加油站和东郊加油站违规为他人使用塑料桶加油行为作出了当场处罚决定,对加油站及其加油人员进行了现场处罚。

民爆物品管理。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对彝良县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民爆物品储存仓库进行了4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4条,已全部进行了整改,整改率100%。

(四)尾矿库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良县尾矿库及弃土弃渣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彝政办发(20xx)88号文件精神;经过认真梳理、排查,全县共有在建尾矿库2座:一是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昭通铅锌矿日处理20xx吨选矿厂尾矿库;二是彝良县中环矿业公司中环铜矿日处理150吨选矿厂尾矿库(由于施工单位不具备建设资质,已由安监局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目前已停止建设)。

另有浮选厂废弃物中转沉淀池12家,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对这12家达不到行业标准的浮选厂废弃物沉淀中转池下达了停止运营《强制措施决定书》,目前均处于停止运营状态。

(五)非煤矿山

金属矿山。全县共有证照齐全的金属矿山32家(其中加工基地园区内15家),安监局和基地安监分局及各乡(镇)安监站严格按照上级各阶段安排部署,对矿山进行经常检查,切实履行了政府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县共查出生产安全隐患640条(其中安监局和安监分局查出390条,各乡镇查出250条),已整改607条,限期整改33条,整改率为94.8%,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5份、《责令改正书》62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5份。

非金属矿山。全县砂石料场、石英砂厂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8家,通过安监局和乡(镇)安监站多次检查, 共查出安全隐患 189 条,已整改182条,限期整改7条,整改率为96.2%。下达生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2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2份。对《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而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砂石料场,督促13家砂石料厂进入安全预评价程序。

(六)道路交通路检路查及处罚情况

由交安办牵头组织交警大队、运管所、交通局对县客运公司联合检查8次,对昭通驾校彝良服务站和瑞安驾校检查6次,查出安全隐患13起,责令立即整改11起,限期整改2起。

1—11月中旬共查处无证驾驶324辆、超员超载2606人、其他违法行为3757起;扣压客车、微型车、货车、低速车、摩托车共94辆,拘留23人、经济处罚6751人、罚款金额664061元。

(七)严格准入条件,抓好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审查验收

一是督促彝良县海诺加油站和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200 kt /a电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昭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完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手续,现在申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我县2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已办证21家,办证率为91.3%。因猫猫山加油站未经营汽油,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是全县共有在建已建电站49个,进入评价程序44个,占88%。

(八)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好“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我县组织,市安监局培训中心到我县举办了两期非煤矿山、电力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共521人。由安监局和加工基地分局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人员进行了4次从业人员培训,共919人。目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从业人员上岗率已达80%以上。

在彝良电视台开办《安监剧场》播报安全告知书、警示教育片,结合“六月安全月”活动,组织安委办成员单位在人民广场和龙街、龙安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九)“三项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拟发的《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通知要求,一方面安监局、财政局、煤炭工业局共同配合完成了煤矿风险抵押金第一阶段每矿存储10万元的任务,全县共存储煤炭风险抵押金350万元。另一方面,安监局和基地安监分局共同完成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等风险抵押金共203.37万元。二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费用的政策,并将这一工作作为今年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全县共有17家非煤矿山企业提取了安全生产费用;三是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为从业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并且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了每人不低于20万元的意外伤害赔偿。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完成风险抵押金553.37万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完成1100万元,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603.4万元。

(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纪律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县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贯彻落实 “四项制度”。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调整充实了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党支部书记张涛任组长负总责,三位副局长和一名执法大队长任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并明确了由副局长饶永贵同志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形成了“局机关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股室一把手直接负责”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格局,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开展的工作。一是学习教育,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坚持集中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二是狠抓机关作风的转变,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严格财物管理;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相关要求建立完善了局机关廉政档案16份;五是扶贫济困,为地震灾区、贫困学生、高寒山区贫困群众捐款捐物累计14900元,衣物100多件。

取得的工作成绩。安监局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无公款旅游和大吃大喝行为,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综治维稳暨巩固“平安”工作

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建立长效机制。按照《20xx年度彝良县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彝良县关于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化解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实施方案》,结合安监局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长为成员的维稳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彝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巩固“平安”工作实施方案》,并于3月20日与全局职工签订了《彝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综治维稳暨巩固“平安”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了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和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全年安排了专项经费100000元(现已使用73000元),以利于工作的开展。

全力做好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安监这一相对特殊的工作,安监局始终将信访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到目前,我局共收到来信8件,来访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待,确保了全年没有因生产安全问题引发的群访及越级上访事件,为巩固平安彝良,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全力完成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根据彝良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挂钩包片“一杆子”工作方法的通知》(彝办通〔20xx〕34号)、《关于实行干部挂钩帮户工作的通知》(彝办通〔20xx〕36号)和县委 督查室第10号督查通知《关于对灾后重建、林改暨计生工作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安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张涛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三项工作”领导组,多次组织干部深入龙街梭嘎村与乡、村、社干部共同分析、研究,开展工作。

计生工作。按照“正科包村、副科包社、干部包户”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了梭嘎村的计生现状,将任务逐一的分解到了领导和干部中,到目前为止,全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数据准确率达到了96%,多孩生育率低于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成人知晓率达到了100%,当年生育二孩夫妇结扎率达到72%,生育多孩夫妇结扎率达91%,医学监护面达100%。

扶贫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监局负责梭嘎村灾后恢复重建农户30户,为每户解决重建资金1500元,合计45000 元,并支持梭嘎村维修公路资金15000元,积极帮助协调钢筋、水泥,使材料尽快就位,使我们所包的农户按时、按质完成了重建工作,农户兴高采烈地搬进了新居。考虑到梭嘎村办公经费紧张,为村委会解决办公经费3000元。在梭嘎村,群众都说安监局是真正为他们办实事的单位,安监局的领导是好领导,安监局的干部是好干部。

林改工作。我局安排有专人参加龙街林改工作,目前各项任务指标都按进度完成,等待通过县级验收。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我们在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工作中和发生的事故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管理现象突出,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制度、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从“9.09”事故来看,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如同虚设,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是大多数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非煤矿山企业都是小型企业,规模小、基础薄弱、资金投入先天不足,生产技术落后,安全隐患多,隐患整改难度大。

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未形成制度,从业人员对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认识不足。

四是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不够,个别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发现隐患,没有彻底督促整改落实。

四、20xx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开展各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确保全县09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数(伤亡人数)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促进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工作重点

1.加大对各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2.进一步落实好政府、企业“两个主体责任”;

3.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企业三级教育培训的落实;

4.抓紧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的演练,杜绝盲目施救;

5.抓好“三项经济政策”的落实,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6.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保障措施

措施一:严格落实责任,加大交叉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生产经营单位业主会议,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业主按要求消除潜在隐患;继续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意识,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

措施二:强化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做到在服务中体现热情,在执法中不徇私情;加大处罚力度,对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函告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巡回督查;加大“打非”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生产经营权利,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措施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人员和救援物资储备,增强抢险救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能力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协同能力,杜绝盲目施救造成次生事故和现场的混乱局面,使救援有序进行,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措施四:加大综合监管的协调作用,协调好相关部门切实

履行好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安全费用的提取、风险抵押金、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对于“三项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或行政处罚。

措施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要密切配合,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高潮,使广大群众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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