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多么宝贵,我们一不小心,它就会悄悄溜走,蓦然回首。这一阶段的工作即将过去。也需要归纳上阶段的工作,工作总结,是让你的领导以及人事部门考虑是否提拔你的重要考核标准。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工作总结不至于太平庸?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2019年司法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任务”,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2019年司法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任务内容显示中 2019年,我们××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如下:一、2019年工作总结: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2019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 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法律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3.法律援助工作。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5.安置帮教工作继2005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5、窗口工作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二、2020年工作思路:。1、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做好重点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明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为此,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大力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完善普法考核验收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开展“三抓四防”的人民调解活动,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培训调解队伍,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3、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帮教组织,摸清底数,重点人员实行重点帮教。4、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指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打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5、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和扩大律师队伍,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县司法局人道天堂 极道星辰 狂兽真仙 步步生莲 一剑惊仙 重生之官道 www.nayi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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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共建和谐为目标,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 一、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人民调解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1、建立***县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这一做法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高度好评,目前各项工作基本准备就绪,中心主任由县委领导担任,中心成员由公安、法院、司法、信访等单位组成,中心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从镇乡(街道)抽调一名人武部长或政法委员任专职副主任,常驻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法院、公安局各抽调2名经验丰富的同志任常驻调解员、司法局抽调1名年轻同志担任内勤,受理重大疑难纠纷、跨地域矛盾及县领导重视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还将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调处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有利于整合资源,建立起快捷、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 2、深入推进“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活动的实施规划》(宁党办[2016]42号)文件,我县“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专项活动自2016年开展至2020年底结束,2018年的创建目标为“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的村占各镇乡、街道行政村60%,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70%、80%,今年计划在工作开展较好的村召开现场会。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我县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新型报酬制度,目前试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具体方法为:由各镇乡(街道)根据每个村的规模大小、调解工作的任务轻重,在年初制定每个村调解员的最大奖励金额,每个月根据各村的上访情况和矛盾上交情况予以统计,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在年底按照矛盾上交量、越级上访量、调处案卷的质量等方面予以量化,并将统计结果与联村干部、村主要干部、调解干部年度考核、发放奖金挂钩。今年以来,全县各镇乡(街道)和各村调委会调处各类纠纷760起,调处成功750起,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8.68%,共排摸各类不安定因素50起。 (二)基层基础有了进一步的夯实 根据省厅“做强内设所、整合混合所、发展直管所”的思路,我县积极推进司法所建设,并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继续推进派驻司法所建设。与周围县市区相比较,我县在推进直管所建设有一项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县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编制都在局里,目前我县司法行政总的编制为55名,其中乡镇司法助理员的编制为37名,按照每个直管所配备1名司法所长、2名工作人员的标准,在今年再建2家派驻所,在3年中建立9家,其余9个镇乡(街道)暂时按照混合所标准予以配置,司法行政编制上不存在困难。上阶段,对全县各司法所的基础条件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基本确立了派驻所建设的推进计划。 2、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各镇乡(街道)司法所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促使司法所在制度建设、工作职能落实、办公设施改善上更加规范,使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社区矫正有了进一步的规范 1、部门联动有新进展。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并已正常开始运作,三月中旬召开了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以及时的沟通和解决。 2、广泛宣传有新动作。建立了多元化宣传渠道,采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电视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社区)居民中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规定,让社会各界关注社区矫正工作,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3、工作落实有新保障。加强了志愿者队伍建设,从退休教师、机关干部等人群中选取了热心该项事业的人,定期对其进行集中培训,并建立了薪酬和奖励制度。同时在工作中把好接收登记、思想教育关、公益劳动、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五关”。目前,我县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65名,(管制58人,缓刑252人,假释12人,暂予监外执行的15人,剥夺政治权利28人),半年来,无一人再犯新罪。 同时,各镇乡(街道)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的数据库得以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外出社区服刑人员调查和跟踪管理工作。 (四)法制宣传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1、创办了《***普法》。普法报已经刊出了首期,共印发了4000余份,下发至各镇乡(街道)、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各行政村(社区)。《***普法》报的创办,进一步丰富
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了我局普法工作的载体,目前我们的普法载体有《***普法》报、***普法网、各镇乡(街道)的普法小报、与电视台联办的《法在身边》专题节目、与《今日***》联办的律师咨询栏目等,已形成了“有声、有色、有文、有形”的全方位普法格局。 2、推动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组建了学校法律咨询与法律教育讲师团,并通过课堂教育、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对青少年进行深入的法制教育;制作了6期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电视专题节目,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和“四民主”建设,结合村民民主管理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村级民主管理推进年”活动,目前共有287个村、11个社区达到了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标准;以县长学法为推动,对中青年干部和新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开展全体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县政协及普法办对部分考场进行了巡视,促进了我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组建了切业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师团,并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3、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自查,市政法委王永年书记带队到***检查“五五”普法工作,对***的几点做法作了充分肯定,认为***的普法工作领导重视、亮点突出、载体丰富、部门协作密切。 (五)法律援助有了更深入的提高 法律援助工作一向是我县司法行政的亮点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心工程。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以下几项措施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效应。 1、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通过法律咨询、下发法律援助工作资料、法制培训等方式努力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加大法律援助的深度、广度、力度。 2、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在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设立了联络点。 3、加强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建设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这项“阳光事业”,不断壮大我县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截止到今年5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3件(其中民事132件),来电咨询441起,接待来访645批次。今年5月初,省厅陈志忠副厅长来***调研法律援助工作,充分肯定了***的工作和创新举措。 六、法律服务有了更实质的举措 目前,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县天童骨伤医院司法鉴定所的准备工作就绪,目前已通过市局的初审,报送省厅审批,司法鉴定所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满足我县及周边县市区群众进行人身损伤的鉴定,为群众在法律服务方面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如果工作开展顺利、引导得当,则可收到“三赢”的效果:于群众而言,可以更快捷方便地获得法律服务;于医院及司法鉴定所而言,作为一家民营医院,无疑是树立了一块新的品牌,增加了业务量,提供了拓展新市场、开展新服务的好机会;于司法行政部门而言,在法律服务便民措施上也上了一个台阶。 另外,按照市司法局“一村一顾问”的部署,我县开展了“法律服务乡村行,共建和谐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目前18个镇乡(街道)已与法律服务单位联系结对、398个行政村都配好了农村法律顾问,受到了基层组织、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同时,出台了《***县律师事务所考核办法》、《***县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办法》、《***县公证处考核办法》,对法律服务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规范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凝聚民心。根据“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汇总的情况,对好的单位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 “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和“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评比,以先进带后进,以先进促后进。以县长学法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各单位、部门的学法工作;以普法报、普法网、电视、广播、报刊、农民信箱等为载体,以文艺汇演、法律咨询、有奖竞答等为形式,通过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普法工作,深入营造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排解民忧。村级换届选举已经全部结束,我们将一方面抓好人民调解员的网络建设,组建好人民调解员这支队伍,把有公信力、懂法律、年富力强的村民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另一方面将抓好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建设,继续组织集中封闭、以会代训、远程教育平台、发放光碟等方式的培训,开展庭式观摩,促进人民调解员互相交流学习。同时,在试点的基础上,把新型人民调解员报酬制度在全县进行推广落实。拓展人民调解的范畴,在法院已建立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探索与检察院联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诉前调解制度。以县级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的建立为突破口,树立品牌,形成辐射,带动其他部门和基层单位更好地发挥调解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民权。积极探索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新举措,围绕“提高、规范、完善”做好文章,完善县、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及健全与信访局、总工会、劳动局、法院、工商局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事前把关、法律援助联系人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完善奖励惩处机制、实行案件旁听、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保障民生。在建立了“一村一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考核和指导,切实掌握相关进展情况,对典型的案例通过简报、信息等方式予以推广、宣传;同时,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规范各所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司法鉴定筹建基本完毕的基础上,探索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建立起相关的规章制度,监督鉴定机构从设立起就能高标准地、高质量地运作。 (五)进一步做好矫正安帮工作、实现民安。一是加快工作队伍建设,在志愿者参与矫正安帮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支协理员队伍,加强监管和帮教力量;二是建立几个安置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各镇乡(街道)都建立一至两个安置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为开展工作提供平台;三是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并予以落实;四是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监所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翔实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的第一手资料,以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2018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
2018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2018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二)公证、律师工作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三)基层工作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1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接待群众32000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四)法律援助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五)司法鉴定工作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二、主要做法及成效(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
2018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1、抓班子,带队伍。我们以建“六好班子”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队伍建设。按照“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对干警实行素质升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求,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作风纪律整顿。通过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以大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大练兵提高服务技能,从而促进作风的大转变。 2、抓廉政,反腐败。我局在党组书记、局长的指导、安排下,年初我们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我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分解到人,分解到各股室处所。3、抓机制,促效能。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和办事机构,及时对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作出安排。通过思想再动员,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建议,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健全长效制度,规范管理等系列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效。(二)抓宣传,重实效,突出工作重点。以“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为总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学法的兴趣,提高了公民用法的能力和护法的自觉性。在城区各公共场所,包括文化广场、商场休闲地、小区休闲场地、社区文化场所、城市中心及主要路口、车站码头等地设立“**县司法局法制宣传便民园地”即法治宣传橱窗。二是宣传重点突出。注重了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要事件调整宣传内容。如针对“5.12”汶川大地震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就相关的法律问题作出正面宣传,消除个别群众对自然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国家应予赔偿或补偿的错误认识,明确政府救助性质;同时,宣传中央关于抗震救灾精神,教育群众主动配合政府的抗震减灾工作,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三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日渐增多,为此,我局派驻法制干部在信访局作为法制宣传员,解答群众在信访事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宣传我国的信访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为有关部门在处理重大信访事项中正确适法、领导正确决策当好法律参谋,避免和预防新的信访事项的产生,为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作用。四是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四五”普法取得典型经验。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确定了以点带面的普法方针,分片区、分行业、分部门确定了“五五”普法示范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2017]2号出台了《关于确定我县“五五”普法示范点的通知》,确定了两个乡镇即前厢的普安镇、后厢的甘棠镇,两个县级单位即文教局、交通局,两个企业即明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两所学校即县职中、任市中学,两个村民委员会即任市的花朝门村、普安镇谭家嘴村民委员会,两个居委会即新宁镇淙城社区、回龙社区为县级典型示范单位。五是全面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我县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从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入手,整体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一抓地方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重点围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等环节,在整体推进依法治县上狠下功夫,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抓行业依法治理的规范。各行业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三抓基层依法治理的强化。重点抓好乡(镇)、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的依法治理。近几年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今年正在审查筹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三)抓排查、保稳定。以建设“平安**”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1、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抓整顿规范,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县的271个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了整顿,部分调委会做到了六统一四落实,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县民间纠纷调解实用程序》,为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学校;统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操作规范、档案管理规范;针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的具体情况,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文书使用规范。二是加强了保障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保障措施,确定了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标准和财政保障办法。三是在人民调解机制上狠抓创新。小区物业调委会建设稳步推进,依托雅馨物业,由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司法所、社区民警等方面的人员组成雅馨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与促进和谐小区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教育行业调委会建设工作也打开局面,积极探索学校人民调解工作与学校综治工作、警务室工作和学校工会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促进教育系统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学校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大调解格局之中。四是与人民法院联手打造人民调解新机制,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制度。已检查了任市、靖安、新太等乡镇的人民调解案卷,并对部分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2、认真做好刑释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落户、接收、帮教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二说创新方法,多渠道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对回归的15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落实了帮教措施,建立了帮教档案。司法所及时协调解决了他们在生活、生产、住房、户口等方面的困难。三是加强对“三无”回归人员的帮助教育和安置工作。尤其注重了“三无”释解人员和XXXXX释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使他们住有居所,食有两油,穿有衣服,适应新的生活。3、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4、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将基层司法所列入“两所一庭”项目建设规划,切实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一是按**府发[2016]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分步推进司法所的建设。针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司法所队伍建设、司法所业务建设规范化以及工作保障要求,具体落实。二是加大司法所项目建设力度。从2004年起,上级已分批下达我县14所,新街、靖安、普安、回龙、天师、永兴、宝石等9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2018年下达的拔妙、广福、甘棠、讲治、新宁5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国债投资计划,我局正衔接相关乡镇和部门落实实施方案,基本摆脱了司法所无阵地的状况。5、积极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今年4月,在县信访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人参加县信访局的接待工作。至目前,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8件,其中接待困难群众涉法上访108余件次,参与处理重大群体上访6件。6、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援助案件的审批程序,建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受援助案件排序制度。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调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让有理的人打赢了官司,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弱势群体平等地享受到了法律赋予的权利。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窗口形象。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广大群众了解和享受到法律援助。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2000张,在宣传的过程中,我们答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待法律援助申请12人次,受理申请3件。(四)抓服务、促发展,完善管理机制。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重点,为全县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1、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我们按照三大主题活动的要求,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培训、技能提高和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力度。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已实现律师信访法律咨询工作的有效覆盖。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发挥律师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多方面文化建设活动。。2、公证工作。县公证处积极拓展工作业务,推进公证工作方式和体制改革。加强工作服务质量管理,实行了公证服务监督卡制度。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公证工作围绕“全市公证工作构建和谐达州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投入“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公证工作把为“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工作中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做好所涉及农村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荒山荒坡、平塘的承包租赁,乡村公路建设、农田水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证服务,全年办理涉及“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公证达57件。三是便民惠民,积极为农民工、留守老人、儿童和低收入特殊群众做好公证法律服务。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做好了农民工、留守老人和低收入群众的各类民事公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办理涉及农民工民事公证达82件,上门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办理公证达13件。3、司法鉴定工作。加强了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严格文书制作规范和鉴定期限要求,建立质量评估体系。无一例错误鉴定,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机构管理。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全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和“三大主题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我所在10月份开展了“司法鉴定专业技能大比武”,在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机构的进程中又向前迈进了新的一步。三是开展鉴定援助,惠及弱势群体。我所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对社会弱势群体我所视情况对当事人采取减免鉴定费用和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予以援助。三、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2、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3、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4、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现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全面推进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和各类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治县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二)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1、进一步全面规范各级人民调委会内部管理,将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基层股将制定全县各级调委会内务建设征求意见稿,将规范内务建设和各种意见和要求下发各级调委会征求意见,最后出台《**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规范》,通过一定的努力,力争将全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进行统一。2、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3、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我们将严格按照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建设要求,加大对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指导力度,力争年内70%的村(社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4、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针对人员调整力度比较大,村(社区)调解主任更换人数多的特点,将主办全县司法所长、助理员各村(社区)调解主任的培训班,以乡镇为单位,继续抓好村(社区)调解主任平时的培训、指导工作,力争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县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5、进一步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加大教育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度,力争在明年初在全县中完校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1、切实加强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和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掌控。2、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帮对象及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违法犯罪率。3、继续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每半年一次的摸排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做到摸排有通知,结束有总结,全面了解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去向,为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4、在刑释解教人员中广泛开展“奔光明、奔小康”活动,积极引导、推荐刑释解教人员的先进典型。5、把帮教工作延伸到高墙内。加强监狱、劳教所、县看守所等有关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将帮教工作继续延伸到监所,为服刑人员能安心服刑,积极配合管教开展工作,争取早日回归打下良好的基础。(四)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公证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1、深入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组织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服务便捷的优势,为广大基层组织和弱势人群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要做好“三农”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和谐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3、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工作水平。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0年司法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镇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高标准完成了新所建设任务。20xx年,为了充分发挥镇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村,特将司法所的基本职能、新时期的新任务和20xx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基本职能
根据郑州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20xx年5月我所顺利完成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合并任务,使司法所职能得到加强。具体职能是:
1、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办公证、代理诉讼、庭外调解等);
8、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司法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
(一)自身职能的强化
1、基本职能由虚到实。一是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设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在同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二是根据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当事双方自愿、调解的依据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形成的调解协议,效力优先。即:在调解协议签定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或采信原协议,维持协议的效力优先权。三是根据20xx年11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法院实施法律援助政策的若干规定》,凡是法律援助中心(站)作出援助决定,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必须为援助对象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人民法院必须无条件受理援助对象的诉讼请求,免收一切费用。
2、职能下放和法定。主要指公证业务,基层司法所可以协助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20xx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公证法》明确地将公证职能下放和法定化。所谓下放,一是指国家和省不再设立同级公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和县设立,将公证职能下放。二是公证机构没有隶属关系,即在设区的市和县(区)设立的公证机构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公证事项和效力同等。因此,在县(区)设立的公证机构权利扩充较大,可以办理涉外、国家招标等业务。所谓法定,一是即将实施的《公证法》一大特点是,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办理公证的事项(如土地挂牌出让、政府采购、国家工程招投标等政府行为)由法人自愿变为法定(强制、必须)。二是公证书上载明有强制执行的条款,当事人可申请法院直接强制执行,而不必另行判决。(当然,若公证事项有误或不合法,由公证机关单独承担法律责任的除外)
3、主要职能转移。是指司法所职能的发展。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完成3年建设司法所的目标和完成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后,基层司法所的主要职能将转移为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执行活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种犯罪: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直辖市试行,正在扩大试点范围。
(二)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随着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不断强化和村级政权自治程度的提高,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
(三)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
弱势群体的利益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注。针对他们的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其中包括法律保障,政府通过实施法律援助来实现“有理无钱也可以打官司”的目标,让弱势群体有理也可以讲出来。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一个建立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体系、能够及时有效运转、依法消除危害因素的社会。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也是各种矛盾凸现期,历史遗留的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大量矛盾纠纷有85%是非诉讼案件,需要化解调处,乡村两级组织维护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依法解决矛盾是大势所趋。今年,我市正在整合政法资源,在各乡镇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立大排查、大调处格局。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以创建省级依法治理先进乡镇和国家级文明司法所为载体,突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大服务主题,按照“打基础、找位置、树形象、创佳迹”的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效能化建设,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工作目标
1、人民调解。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和各管区,深入持久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发现一起调处一起,调成率达到100%。
2、法律援助。积极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和五保户及符合援助条件的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有一起援助一起,立案率、办案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争取办理1——2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普法依法治镇。制订20xx年至20xx年“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镇工作规划;利用农村庙会、大集,开展大型普法活动,做到逢会必办;在全镇中小学中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设立法制课堂、创办法制园地,使中小学校开课率达到100%。
4、两劳帮教。做到回来一个帮教一个,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登记、建档、回访、安置、监控等工作,将本辖区两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5、法律服务。在抓好常规业务的同时,注重公证业务的开发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点的拓展,在5—8个企业设立顾问点。
6、信息报道。全年向上级刊物和信息部门报送有价值的信息5篇,全方位宣传新村有关工作,吸引媒体聚焦新村、有关领导关注新村。
(三)采取措施
1、宣传到位。普法宣传的重点由国家干部转为农村居民和中小学生;制作印制有“新村镇人民政府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承办、劳保、计生、信访、土地、安全等部门协办”标识的大型普法主题背景挂图,到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巡回展出;改变普法宣传的单一模式,普法宣传要与职能业务宣传、现场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纠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现场播放光碟等相结合。在镇电视差转台上开辟法制教育栏目,播放国家普法办制作的光碟,深入浅出,以案说法。
2、培训到位。聘请省市专家对镇村两级调解员进行全方位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出一批通晓法律、熟悉业务、掌握技巧、热心为民的骨干分子。
3、协调到位。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市直驻新村派出机构、各行政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司法所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协作意识,互相增光补台。
4、人员到位。积极向市局反映,争取1—2个司法干部下派名额;征得镇党委、政府支持,充实1名机关干部;落实法律工作者无偿参与重大纠纷调处和提供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两劳帮教、普法和依法治村领导组织和队伍建设,达到“事有人管,活有人干”。
5、硬件到位。尽快完成阵地建设的后续工作,搞好墙体粉刷、灯具安装、庭院绿化、办公用品配备、调解大厅布置等工作,使硬件尽早投入使用、尽早发挥作用。
6、转变作风。变坐等为上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身子沉下去,到各村组、各企事业单位去开展业务、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现场办公,挖掘案源。
7、规范管理。一是规范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条例和纪律开展工作,依法守规。二是规范办案程序,依法有序。三是规范卷宗制作,实行微机管理。
8、创新方法。引入考查试用机制,凡是新开发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点,免收头三个月聘金。在学校设立的法律顾问点,免收一切费用。
四、建议
1、整合政法资源,设立新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2、落实新郑市人民政府20xx(40)号文件精神,设立法律顾问组或顾问团,建立健全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顾问制度。
3、在北城区设立法制科。一是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二是把关合同文书;三是解决遗留经济纠纷;四是应对新闻、上级职能部门和当地群众的无理要求,为政府、为企业服务,净化投资环境。
4、落实20xx年司法所普法经费。按照郑州市、新郑市有关文件规定,普法经费按全镇人均0.2元计算。
5、落实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员人身保险问题的通知精神,调动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6、购买全套法律法规书籍,在司法所设立法律图书阅览室或专柜,随时为政府及各部门提供法律资料参考。
2020年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安排
20xx年以来,永清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平安永清”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司法局软硬环境变化很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初至今司法局有25个股室处所和39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司法局20xx荣获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先进司法局”(全市仅此一家),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局”司法局领导班子获得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政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辛务、一堡两个村街被省评为我市仅有的两个民主法制示范村。今年法律服务行业至今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受到了市局好评,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9面,开创了永清县司法局执法为民的新篇章。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在永清县委党校对新提任的70多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讲授了《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内容。通过讲座的举办,增强了新任干部的法律素质,对提高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为了检验“四五”普法学习的效果,5月14日、15日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共有539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此次法律知识考试是按照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的,内容涉及邓小平理论与依法治国基本理论,行政法、刑法、民法、国家赔偿法等规划规定的内容。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举办在校学生法制宣讲活动30场次,同违法违纪青少年谈心80人次。和公、检、法、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受教育学生达40000余人次。四是 “五一”假期到来之前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有实践经验的基层干警组成校园普法宣讲团,从4月11日开始,深入全县各学校(含私立学校)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宣讲45场,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暑假之前,与公检法部门联合,由司法局牵头,深入全县县直和乡镇中小学讲法制课,县直共举办法制讲座24场次(司法局主讲21场次),司法所在乡镇举办讲座56场次,从而使全县37000名中小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认真准备“四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验收年,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普法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明确重点修正不足。使我县在9月14日的普法验收中受到了市普法办领导的好评。
(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下大力狠抓乡村两级调委会的上档升级,现在全县14个乡镇386个村街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证、徽章、胸卡等实现了统一,在全市率先也是唯一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三年工作任务的县级司法局,达到了乡村调委会的规范化。二是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春节、全国“两会”、五一节、5.18经贸洽谈会等重点时期,广泛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7次,通过深入细致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9 件,其中婚姻纠纷41件、继承纠纷25件、赡养抚养纠纷39件、邻里纠纷3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54件、债务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13件、损害赔偿22件、其他纠纷26件。成功化解279件。另外防止民转刑案件 1件,劝阻群众上访2件 12人次。所有案件和纠纷的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我县社会的稳定。今年刘街、曹家务、别古庄、韩村司法所在市局的检查验收中,被命名为“全市示范司法所”。永清县司法局提出的调解工作“十心十法”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三是在去年利用国债资金新建韩村、别古庄两个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又申报6个司法所争取国债资金33万元,5月份在省厅和市局的检查验收中,受到了两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四是狠抓了“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20xx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出的50名刑释人员逐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将其个人信息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微机,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全县小康建设服务
紧紧围绕全县“两个率先” 奋斗目标,深化法律服务改革,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狠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律师工作继续推行《永清县律师违纪违规记分办法》,以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律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全县所有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部建立了诚信档案,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案件85件,其中民事代理60件,刑事代理25件,法律咨询163人次,代书92件。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76万元。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政府和所辖部门审查修改各类规范性文件1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8份,参与重大立项、招投标、拍卖、益昌路改造等经济活动21次,调解信访案件36起,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公证工作积极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大力倡导执法为民的方针,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深入各乡镇村街及金融部门拓展证源,协助政府完成道路两侧民房拆迁公证等事宜,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647件,其中经济公证256件,民事公证391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充分发挥方便快捷的优势,共接听电话咨询118件,接待来访102人,提供上门服务10次,成功化解了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纠纷19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2万元。法律援助中心克服人员少、办案资金少等困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件(办理民事案件208件,办理刑事案件8件),代写法律文书45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117人次(含咨询、来访、办案)。为了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构建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各司法所为骨干的法律援助网络。主要为外出务工人员、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永清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廊坊市电视台以专题片方式播出,并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会议上永清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廊坊市的代表作典型发言。司法鉴定工作为了使我县的司法鉴定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今年1——10月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在开展多种形式开展对《决定》的宣传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高标准建设“两室一场地”。加强司法鉴定人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强化执业纪律、提高业务水平,为《决定》的正式实施和司法鉴定业务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为我县的司法鉴定机构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9月8日,经积极运作,“永清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现在永清县唯一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运转正常。由于我县法律服务工作高效、规范,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的事迹被市电视台、市法学会以专题片形式播出。
三、大力抓好计财装备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永清县司法局今年以来狠抓局机关硬件设施建设,先后购置了品牌电脑、高品质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图等,同时大力加强机关软环境建设,先后推出了文明用语20条、文明接待五步曲、“调解纠纷十心十法”等使机关干警精神面貌和文明礼仪上升了一个层次。同时司法局多方协调关系,争取办公设备、专项资金26万元(其中司法所建设专款11万元,省厅司法专用警车一辆5万元,电脑办公设备10万元),同时,已争取到财政资金16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的改造。另外局办公室大力加强信息反馈和调研工作,至目前共编发简报165期,调研文章34期,新闻稿件86篇(其中被国家级报刊采用22篇、省级报刊采用14篇、廊坊日报采用50篇)完成市局下达的全年任务的280%,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的660%。由于办公室工作出色,办公室在去年被省厅命名为“全省信息工作直报点”的基础上今年又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级信息工作直报点”。
四、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党员先进性教育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县司法局党组在认真分析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现状的基础上,要在先进性教育、三公教育等活动中,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五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习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学历层次和实际业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向牛玉儒、任春艳等先进典型的学习,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我局先进性教育作为我县迎接市级检查的第一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并将做法报市先教办。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也处于全市政法系统领先位置。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弘扬正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同时司法局推出四项工程:一是“贫困者微笑工程”。今年,永清县司法局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乡镇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镇调解网络的优势,借助“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快速反应机制,使我县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得到法律援助。至目前,我县共有75名援助对象受到了无偿法律援助;二是“为民解忧工程”。永清县司法局通过重点查处司法干警案件调解不及时、调解方法不恰当和违法调解处理纠纷等问题,使农村中发生的民间纠纷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解除群众因纠纷缠身而引发的苦恼;三是“阳光服务工程”。司法局通过加强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相关行规的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同时,通过严厉查处私自收案、私自收费、收费不服务以及索取当事人钱财和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的问题,对于违法违纪个人严肃处理,该吊销执业资格的吊销执业资格,该清除队伍的清除队伍。通过以上措施,使每一名接受法律服务的当事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待遇;四是“回归安心工程”。司法局通过建立安置帮教基地、自主择业、资金技术扶持等手段使刑释人员达到“有饭可吃、有衣可穿、有房可住、有业可就”的“四有”安置帮教目标,通过以上措施,现在永清县46名刑释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
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行政事业发展速度与我省先进县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局的办公环境近几年大有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我局下一步工作设想如下:
一、继续抓好各项活动的开展。今年,律师、公证及司法干警中各项活动进入收尾阶段。为了使干警在学习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以后,司法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同时,局党组提出严格要求,加强队伍管理,制定好各种严格规章制度,党组成员处处以身作则,处处起表率作用。力求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三、下大力量搞好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后三个月,采取创建“三支队伍”和设立“三个载体”措施,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创建“三支队伍”
创建“三支队伍”,即在社区创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法制教育副主任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这“三支队伍”的建立,全县的“法律进社区”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1、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将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在职或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吸收到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中来,建立志愿人员档案,向社区居民发放“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联系卡”,根据他们的专业特长和时间特点,利用节假日和其他时间,采用设立咨询、电话解答或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2、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副主任队伍。在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抽出30名法律专业人员,为每个社区配备1—2名社区兼职法制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根据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宣讲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推动社区普法和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3、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全县社区建立调解组织,每个调解组选配2名兼职调解员,构成社区调解网络,向居民群众发放调解电话联系卡,对出现矛盾纠纷的居民群众,快速派调解员前往,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和升级,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设立“三个载体”
在社区中设立法律顾问站、公证咨询和法律援助巡回中心,通过整合全社区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社区法律服务职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内容。
1、社区法律服务站。定期组织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人员进入街道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接受社区居民法律咨询、非诉讼代理以及接受街道社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社区公证咨询点。公证处进入社区提供公证服务,在每个街道社区设立公证咨询点,定期派公证员面向居民提供公证咨询服务,受理公证申请,指导街道法律服务所做好公证宣传工作。
3、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社区设立法律巡回中心,公示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及办公地址,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定期回访等形式,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城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城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
四、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基础。
后三个月,我局基层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亮点来抓。重点做好防纠纷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化解以婚姻、邻里、宅基地为主的民间纠纷,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将各类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后三个月全县至少要开展三次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乡镇开展4次,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二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改革工作,积极与法院部门协调,做好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衔接工作,以此推动和规范调解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运行。(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保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不滑坡。并发挥调处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三)进一步把“接边工程”引向深入。(四)安置帮教工作。对释解人员进行责任量化,责任到人,一包到底。健全详细帮教档案。完善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五、切实搞好法律服务工作。
继续加大对公证律师等行业的整顿力度,深入学习政策理论、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全县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大服务”意识。尤其是律师工作,巩固常年法律顾问点80家,比去年同期增加10家。另外,还要做好公证工作,为法律提供可靠证据。加强公证联络员队伍建设,深入一线,拓宽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