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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2020年县司法局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时光飞驰,这一阶段的工作已经快要结束了!此时就可以对这一阶段的工作做总结,总结自己的收获。做好工作总结有助于自己工作中的升职加薪。怎么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2020年县司法局上半年的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重庆”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棠香、宝项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水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龙水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着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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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

20xx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成都市司法局下达的工作目标,我局着眼于为区委、区政府的大局服务,着力于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稳步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20xx年上半年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现对20xx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也是实施区委、区政府《20xx-20xx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第三年,按照市治市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启动“五五”普法打好基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司法局专门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录音磁带,印制了“五五”普法宣传小册子三千余册向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发放。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区有400余名法制宣传员参与宣传,出动宣传车68台次,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00多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二万余册(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区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大忙前的农闲时节,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除重点宣传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上街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以及法制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3.围绕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区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纳入了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音像宣传以及宣传橱窗、宣传展板、挂图展示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全方位的介绍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

4.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区30余家区级执法部门的近百名法制宣传员,奔赴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我局在送法下乡活动中,除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农村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同区书法家协会联系,先后两次组织书法家协会会员到城厢镇和祥福镇,为当地农民群众义务书写法制春联,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3月下旬,从区级机关和乡镇抽调一百余名法制宣传员,组建了11支法制宣传小分队,举行了隆重的 “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 活动启动仪式,并分赴全区11个乡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月11日,我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12个单位的法制宣传员,又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等单位法制宣传员,在我区怡湖公园广场前共同组织开展 “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活动中,除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外,还向大弯街道的石家碾社区、革新村以及红阳街道的玉带社区、红锋村的一千户家庭赠送了一千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手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5.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务员法》的实施之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全区各级干部学习《“五五”普法干部读本》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举办法制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把《公务员法》纳入了区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在全区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竞赛活动。

6.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区各中小学校结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落实,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采取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三月初,有关部门分别在祥福中学、蜀星中学和实验小学召开了全区初中、高中、小学阶段的法制教育研讨会,认真总结“四五”普法期间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向各中小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在蜀星中学召开的全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现场会上,对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为进一步落实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依法治理工作

1.以区委办、区政府办的名义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及区级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区20xx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xx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纳入区委、区政府的一级工作目标。

3.4月26日,我区召开了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我区去年依法治区的工作情况,表彰了20xx年度完成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安排和部署了20xx年度全区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4.深入开展热点、难点的依法治理工作。在认真排查、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排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治理措施。目前,一些热点、难点的治理已初见成效,大部分热点、难点的治理工作将按计划在年底完成。

二、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业有序发展

(一)公证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上半年,办理经济类公证280件,民事公证193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发展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此类公证1031件。积极疏导和化解了征地拆迁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出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2.以提高公证质量为中心,强化监督管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公证质量管理,严肃公证质量检查。认真抓好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的质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质量管理措施,将公证质量与个人收益挂钩,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促效益,公证处分别于季度末、半年对公证质量进行了自查,公证错证率为零。

实行重大疑难公证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公证处对出现的重大疑难公证案件,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公证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对重大公证案件及时上报,确保了公证质量。

3.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认真抓好公证队伍建设,将“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作为新时期公证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4月27日,召开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动员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区公证岗位培训活动。要求公证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维护公证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律师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认真组织律师为“产业发展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局成立了“成都市***区司法局律师服务产业发展年工作指导小组”,出台了《组织律师认真做好“产业发展年”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了“产业发展年”律师服务团,为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把律师的执业活动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律水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顾问律师主动介入到党委政府的法律事务决策阶段,依据法律和事实,敢于讲真话,敢于负责任。上半年,协助政府起草、修改、审查合同18份,参与全区重大决策、研究会议15次,参与全区重大纠纷处理10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58条。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指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协助区领导参与信访接待,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强律师的诉讼代理和辩护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改善律师参与诉讼的环境和条件,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代理业务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律师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两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为建设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律师正确的价值观、义利观,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科学的执业方式、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生活情趣的律师。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律师树立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学习教育机制、行业准入机制、自律机制、监督惩戒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

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当事人签约须知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制度、律师事务所重大法律事务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制度、律师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当事人利益冲突审查机制等。

组织指导律师做好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相关工作。我局律师工作部门主动与人大和司法部门衔接,协助有关工作,及时审查律师代理工作的相关材料,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庭审代理工作。在4月19日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的庭审工作中,我区的律师辩护工作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3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2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26件,经济案件诉讼代理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3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6件,解答法律咨询434人次。

(三)法律援助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

通过区政府网站法律援助栏目全面、真实、客观地宣传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解答法律咨询,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加强与媒体协调,对全区有影响或重大疑难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予以了宣传报道。组织各相关科室和法律服务机构认真开展了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设立了10个助残日宣传咨询服务点,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助残日的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就残疾人法律维权等方面开展了咨询服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免费代书18份。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5月19日,局机关相关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在局党组书记***的带领下,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2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认真了解导致贫困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好重点帮扶工作打好基础。当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指导达和、西蜀律师事务所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11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免收代理费金额达5万余元。为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对口法律援助。

2.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妥善处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发事件。

依托1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热线电话。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查、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了24小时内受理制。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法律援助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衔接力度,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程序,扩大受援范围,提高援助效率。

认真开展“平安成都”、“平安***”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依托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3件,受理3件,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3.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人员信用等级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服务卡制度,向法院、当事人征求办案质量意见。

加强办案质量监督检查,我局上半年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大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件,民事法律援助21件。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认真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立,强力推进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

切实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努力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经营、劳务输出和农民增收增产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上半年,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27人次,代理诉讼案件3件。

农村乡镇(街办)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100%,并切实发挥作用。在去年建立8个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

2.以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发挥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共43家担任法律顾问。

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开辟非诉讼领域业务,形成特色法律服务,上半年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8件,调解纠纷22件。

三、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我局以全省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各企业调委会进一步规范,巨石集团、成都桥梁厂等6家企业规范了人民调解标识,攀成钢、川化集团、王牌厂等调委会把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都桥梁厂等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为企业生产和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针对我区去年开展的村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开展调研工作,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区96个村委会、25个社区和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471件,调解率100%,成功457件,成功率9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件3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68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64 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了综治工作和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打下基础。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经努力争取,区政府11届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了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纳入职业补助范围,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

上半年,回归社会的127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了86.6%,帮教率达到100%,回归不满5年的刑释解教人员1477人中重新违法犯罪2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1.9%。

(三)积极推进片区司法所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我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加强了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明确了司法助理员,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精神,启动了建立片区司法所的工作,对片区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人员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为下一步国债资金的到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7件,宣讲法律231件,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8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4件,成功1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政治稳定。

(四)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调研工作

5月中旬,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深入各乡镇、街道和辖区派出所,对全区社会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掌握了基本情况。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关对策和建议,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打下了基础。

四、综合工作

(一)大力实施“责任风暴”、扎实推进“治庸计划”。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开展“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切实加大责任落实和干警管理力度,在全局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警进行治理,在全局完善起干警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干警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二)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化“创一流”工作。按照区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将此项工作同完成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工作,着力抓好“创一流”工作的落实。通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推进我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我局于5月25日邀请了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吴忠良进行了题为《知荣辱、重修养、

抓落实》的专题讲座,使全局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荣辱观教育。局党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了“三个要”(要带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以荣辱观教育活动为载体,构建和谐司法局;要开创五种意识)以提高全局干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订,形成了区司法局《关于20xx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投诉处分工作制度》,制定颁布了《信访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干警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积极参与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上半年,全区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的为民办实事目标。以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工作;通过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深入抓好窗口“改进服务,便民利民”活动,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六)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我局结合“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努力营造适应全区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创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局面。

(七)全面落实市、区为民办实事目标。一是在乡镇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截止五月底,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已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乡镇(街道)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二是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2件,受理2件,已结案1件,另1件于6月14日开庭审理,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三是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摸底工作,并与三户“三结合”户签订了帮扶责任书。

(八)其它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第二届修志工作,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局的目标进行考核,将14个篇目下达到了各科室。各科室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已着手清理本科室涉及的文件、图片、表格等资料,并认真制作资料卡。二是积极完成领导干部实名制推荐就业目标,截止目前已推荐就业7名,另外两名于年底前完成。三是为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规范全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订下发了《成都市***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是开展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工作,完成了市局下达的调研任务。

五、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三)围绕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督导各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公证机构的改革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七)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区委区政府支持,加紧片区司法所筹建工作。

(八)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底至少启动1-2个试点,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和思路。

(九)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实施“责任风暴”、扎实推进“治庸计划”。

(十)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争创一流”工作、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司法局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

、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

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着。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2020年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筑牢基础,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为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在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中,我局始终按照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把重点放在解决阻碍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体现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较好地推动司法工作的科学有序发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行动到位。我局在前三个阶段工作中,行动迅速,精心组织,按照县委部署先后召开了3次转段动员大会,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法律服务所及各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共计126人次。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做到入脑入心、善始善终,高标准、严要求搞好这次活动。

(二)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到位。根据《XX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了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全局学习实践活动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理清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步骤,对每个步骤的工作程序、形式、要求、标准等进一步具体细化,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

(三)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到位。在整个学习活动中,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先后共计12次,参加人数达210人次,撰写学习笔记25本,体会文章25篇,编辑简报16期,转载3期。在学习调研阶段,2名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张北镇三道洼和郝家营盘城营两个行政村进行蹲点调研,召开调研研讨会4次,参加人数36人次,走访农户10户,撰写调研报告5篇,为农民解决问题7个,办实事5件。为查准找实影响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调研的基础上,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全面查找问题,共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39条。

二、以提高机关效能为抓手,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为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效率,我们一是在办公楼的显著位置,设置了有姓名、相片及分管工作的便民服务公开栏,使来办事的群众可以对照公开栏便能找到所要找的工作人员。二是设置了律师、公证办案流程图、受理范围、收费标准,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三是严格考勤纪律,根据每月的出勤情况,对机关干部进行奖惩。通过以上三项措施,我局机关干部作风得到明显好转,为民服务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

三、以两项活动为基础,司法行政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与张北三中联合邀请市劳教所组织劳教人员,针对在校学生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学生学习不思进取、精神空虚、上网吧、以大欺小、打架斗殴等现象,到张北三中召开题为《重新找回自我,拥抱美好灿烂明天》的忏悔演讲法制教育报告会,通过这样的现身说法,极大的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为青少年学生今后的健康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此外,我局抽调律师和宣教股精干力量,深入到馒头营大西沟村和战海蔬菜种植大乡,就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受训人数达1000余人,发放宣讲材料800余份。

(二)律师工作。我局结合“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全县大上项目,快上项目的实际,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当好常年法律顾问,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同时,以农村司法所为依托,推开“法律服务进乡村”工作,努力为农村各类经济实体服务,认真做好农村土地征用、资源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 296件,其中民事案件 226件,刑事案件13 件,经济案件 57件。

(三)公证工作。公证处在继续扩大对公证条例宣传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为油篓沟乡二0七线两侧旧城改造拆迁出俱证据保全书;为县政府送达解除桦皮岭旅游区经营协议通知书等。上半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07 件,其中,民事案件201件(包括解决医疗纠纷10余件),经济案件6件。

(四)人民调解工作。我局着重围绕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调处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案件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上报工作制度。上半年,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08件,调处成功105件,成功率达97%以上,成功地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较好地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五)法律援助工作。我局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全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面,全方位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切实加大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让弱势群体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援案件41件,解答法律咨询206人次,减免各项费用2万余元。

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半年来,虽然我局在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科学发展观,与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思想解放不彻底,进取意识不坚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相对保守的问题;二是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基层干警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受机关办公经费的制约,一些本可以闪光的工作难以得到持续升华和拓展,这就有必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照上述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逐一加以解决,进而推动全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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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六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政法稳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中心,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落实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组织筹备全县"四五"普法验收活动,抓好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转变观念,整顿作风,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完成了预定目标任务。

一、普法宣传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普法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五五"普法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1、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从今年起在全体政法系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5月26日,我局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进行了具体实施,一把手亲自担任教员,领导班子带头进行学习。每周五下午利用两个小时的时间进行辅导,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有关讲座,干警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2、成立领导组织,确保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普法领导小组,草拟普法规划交县委审定下发到各乡镇和各部门,作为近五年的普法的纲领性文件。

3、成立普法讲师团,推动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具体普法活动。根据我县的特点,我们成立了以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为主体的“五五”普法讲师团,参加20个单位,涉及的法律均是与群众相关的部门法。

4、指导校园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我局在抓好对全县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校园法制建设普法活动,每年针对有关学校的特点进行普法活动。今年上半年,共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普法活动10次,参加人数近万人。6月6日,我县汤河乡政府在该乡小学举行了由610名师生参加的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校园法制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这次法制进校园活动,以该乡的中、小学生为宣传对象,县司法局两名干警进行授课,生动的案例引起了学生的深思,幽默的语言活跃了气氛,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得到了学生热烈欢迎。与此同时,王营乡开展了"树立正确人生观,争做守法青少年"主题系列活动,大阁镇南辛营中学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课活动。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在丰宁县中小学校掀起了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校园法制建设的高潮。

5、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认真总结了"四五"普法的经验,对先进个人和单位进行了表彰。评选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一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12个,撰写调研文章3篇,评出省先进个人一人。表彰了县级先进个人8 人,先进单位8个。

二、基层基础工作

1、继续抓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经过我们的积极努力,2月28日,我局申报了鱼儿山、西官营、胡麻营、波罗诺、大滩、黑山嘴、南关、石人沟、天桥共计9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项目,现已批准了8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申请。

2、构建"三位一体"调解体系,化解矛盾纠纷。按照省委、省政府常委会的精神,要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

(1)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将县内各行业、系统(矿山、农牧业、林业、水务、城建建筑等服务业)、各企事业(如燕山银业、奥翔铁矿、鑫源钼业、丰宁水电、满王铁矿等企业)建立专业和行业调委会。对于具有跨边性质的地区,省外和市外组建了联合调委会(如大阁镇、汤河乡、杨木栅子乡毗邻北京,大滩镇与固源接壤等地),新建各类调委会10个。

(2)建立健全"三位一体"协调机制。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和领导,乡(镇)、村(居)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纠纷有人管,调解及时、公平公正、记录完整、档案齐备、信息畅通、及时反馈,充分发挥十户调解员的作用,利用现代信息工具及时反馈信息,宜早则早、宜冷则冷,抓住调解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我局和乡镇司法所采取集中讲解、参加法庭庭审、实际观摩典型调解事例等不同形式对其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实战技能。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有信息表明有上访苗头又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同时,将这一情况通报给有关的单位和人民法庭。对情况紧急、案情重大的案件,要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上半年共排查调解纠纷600起。现阶段开展的人民调解卷宗评比活动中涌现了一批优秀的人民调解卷宗,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我局将在评比基础上奖优罚劣,促进民调工作更上层楼。由于我们工作积极主动,“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我们的做法受到了市综治委的肯定,决定在丰宁召开现场会,推广丰宁经验,司法局代表人民调解进行发言。

3、加强培训,提高调解员的素质。我县26个乡镇、309个行政村,均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共有人民调解员1057名。为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素质,规范调解程序,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我局在年初就确定了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制定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意见》,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分四片两期进行培训,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有所提高。

4、上半年我县有刑释解教人员15名,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积极协助乡镇政府、村委会为其落实责任田或寻找其他生活出路,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远低于全省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8%的控制线。

5、我县的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为24家基层政府、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上半年共代理各类诉讼事务11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实现业务收入10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

三、法律服务工作

1、律师工作:

律师事务所经过了去年的整顿,在内部制度管理和外部市场开拓上均有了很大发展。20xx年全所律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工作,未出现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截止到6月底,共为34家机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244件,刑事辩护15件,法律援助10件,代书80余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0件,解答法律咨询700人次。上半年业务收费达到10万元。

2、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是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抓好规范化建设,是我县法律援助的进一步发展机遇,通过努力,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民事案件22起,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解答热线咨询120人次,接待群众来访50人次,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各项业务量增加了30% 。无偿为何经臣等6名刑事被告提供了刑事辩护,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援助职能,将老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作为上半年的维权重点。截止目前,共为老年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12件,使老年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使受援的妇女最大限度地享受到了法律的公正。

为扩大援助案源,我们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保证援助案件质量,我们举办了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班,出资3000元,为每个司法所购置法律援助用书一套,发至全县,与此同时我们对每个工作站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援助案件数量有了较大提高。

3、公证工作:

3月1日,《公证法》正式实施。公证处以此为契机,出动宣传车5辆,走上街头,走进社区,通过广播、散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公证的职能、作用、效力、业务范围进行广泛宣传。共连续广播8小时,散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张贴标语50余条。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县政法委的领导就该法的实施做了重要的电视讲话,并对丰宁的公证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公证行业运作的各个环节,公证处制定了《公证审批制度》、《公证质量检查制度》、《请示汇报制度》、《重大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公证档案管理制度》等二十三项内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基本实现了公证处服务秩序、办证程序、运作机制、管理行为四方面的规范化。

上半年,公证处继续在"借款合同"、"涉农公证"等传统公证事项上下力气,加大证后服务力度,加强与各金融部门的沟通联系,使这些传统证源得到了稳固。经过多方努力,开辟了县畜牧局的"围栏"、"种草"项目的招投标公证,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等新型公证事项。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10件,没有出现错证,也没有被投诉现象发生。

4、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我县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于20xx年4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中心的各项工作已经从起步阶段走向了正规化。今年上半年,我们加强了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专门派人对具体鉴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帮助鉴定中心对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程序进行了整改,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精益求精,鉴定文书质量明显提高。由于公安系统有进行鉴定工作,上半年共出具司法医学鉴定书181份,比去年减少了30件下降30%,。

四、党建、精神文明和队伍建设

1、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局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及文件,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从思想上树立依法治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同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在广大干警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教育活动,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主,业务理论教育为辅的的原则,重点培养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整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程序、不讲原则、损害党群关系的不正当行为,积极创建文明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

2、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我局结合工作和每个人的思想实际,注重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材料的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学习制度,合理安排,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落

实。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当前形势、工作任务、思想实际,强调针对性,人人坚持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使全体同志坚定党的信念,提高了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今年我局党支部被县委评为先进党支部,一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有一人荣记个人三等功。两人受嘉奖,三人被评为县级先进工作者;26个司法所中有一人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一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长。五道营司法所扎扎实实地调解工作多次受到省政法委书记车俊、市政法委书记张春明的表扬。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1、继续抓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推广“四五”普法经验,保证今年的验收合格。促成人大作出关于“五五”普法的决定,以保证普法工作有法可依。广泛征求各层次各部门对普法工作的意见,对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补课,确保今年普法任务的完成。

2、基层工作:认真抓好"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种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使每名解教人员不失控不脱管,减少重新犯罪率。抓好8个规范化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保证年底经过验收。

3、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好 "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年"活动,把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的开展和软硬件建设作为重点。保证法律服务工作、公证工作的有序进行,以《公证法》实施年为契机,搞好宣传,提高认知度。

4、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及法律服务机构是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加强其素质建设将是司法行政系统下半年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

5、继续抓好乡镇司法所和村级人民调委会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方式、方法。

"县林业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