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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击一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

时间是不等人的,我们迎来了最后的工作,这一阶段的工作已经暂时告一段落了。这是让你对自己工作的认识,工作总结要慎用形容词和程度副词。职场中如何写工作总结?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感谢您的参阅。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部署要求,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XX区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 20**年8月1日—10日组织开展了“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监督员 615人次,车辆16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4户次,美容院65户次,药店27户次。处罚102户,罚款人民币17.83万元,取缔无证行医88户,没收医疗器械18件,没收药品35箱。同时对4家正在电视台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其中3家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以“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构建和谐内蒙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2辆,悬挂横幅29条,制作宣传版面96块,发放宣传材料4900余份。在宣传期间,卫生监督员主动向市民讲解“非法行医”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了宣传作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存在问题

1.无证行医屡禁不止。近年来,尤其在我市城乡结合部,一些学过医学专业却未取得行医资格者采用短期租房、经常换址、行医场所只存放极少量药品器械的办法与卫生执法人员开展了“游击战”,这些非法行医者虽屡被查处,却因卫生执法体系尚未健全,卫生执法人力、物力等有限,无法对其进行经常性处罚与打击,无证行医现象依然存在。

2.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政策的不连续,存在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现象。特别是一些诊所以带徒、接收实习、进修人员为名雇佣未取得执业资格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3.超范围行医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由于受利益驱动,经常超范围行医;如:中医诊所开展静脉点滴;西医诊所开中药处方;擅自开展口腔诊疗以及性病诊疗活动;擅自开展接生、药物堕胎、流产、非法进行胎儿性别诊断等诊疗活动。

4.违规张贴、悬挂招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患者。个别医疗机构在户外以及新闻媒体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超出审核内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开展不实宣传,以优惠、免费检查为由,诱骗患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统一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地区间沟通,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合力。

2.严肃法纪,狠抓大要案查处。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信息公布到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依法严格审批。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守法意识。

5.加强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的监督队伍。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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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选合集


 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为了整治犯罪违法行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利于打击犯罪的统一展开,有利于高效的完成打击工作。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网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选合集”,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选合集(一)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月日至月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没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现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协调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四、强化分析研究,完善长效机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

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选合集(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我市集中时间在辖区范围内重点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继制订《关于印发恩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分阶段细化和分解排查责任,严格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认真组织,分段实施在排查行动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同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三、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一是针对“个别地州生活类报纸仍在分类广告“房产咨询”、“典当融资”、房产融资”栏目中登载非金融机构发布的“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广告,对发布此类广告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未经批准从事非法金融业务,严重扰乱我市金融秩序”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

二是为严厉打击非金融机构发布的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上级单位。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辖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为方便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市金融办设立了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站,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

四是深入企业做现场排查,通过查阅公司账目、集资项目、集资方式等方式排查是否有非法集资,同时做好集资宣传工作,并通过调取查阅企业档案进行排查,重点对企业注册资本变化大,年检中资产负债出入较大等现象企业档案仔细审阅,力争排查出非法集资行为。

五是侧重媒体宣传,社会全员参与。因受企业规模限制,大范围内公开的面向社会集资的企业甚少,但对是否存在向企业集资取得小额回报,认为那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行为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为此,通过电视台向当地群众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以此提高自我鉴别能力,引导群众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六是通过全面排查与抽查相结合,深入企业检查落实到户。全面排查与抽查相结合,组织力量对辖区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重点逐户开展排查工作,采取通过年检查企业年度报表,向企业财务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解;

七是与公安、纪检委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全方位进行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四、履行职能,防范好非法集资工作

在清理整顿的同时,重点加强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主要是在受理登记注册过程中,严格审查股权变更,转让,防止股权纠纷发生。

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止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我市将继续把重点企业做为排查对象,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对非法集资行为常抓不懈,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其遏止到萌芽状态,防止死灰复燃。

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选合集(三)

按照市处的安排部署,我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着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96余人次,执法车辆20辆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含摩托车)10辆,处罚金额1万余元,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较为稳定有序。现将我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我县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了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总责,县打非办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为此次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针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打黑工作不能松懈,12月初,我办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营运宣传活动,在黑车长期聚集的重点地段和城乡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地通过悬挂过街宣传标语(10条)、设置宣传站点(5个)、散发宣传资料(2000份)等有效形式和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号召广大群众关爱生命,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黑车”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下一步集中打击“黑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强力整治

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中,县打非办执法人员不分昼夜,节假日也不松劲,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和群众举报的“黑车”情况,在“黑车”出没较频繁的重点地段和重要时段采用蹲点守候、上路布控、化妆侦察等方式,克服“黑车”隐蔽性大和取证难的困难,对全县范围内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了严厉打击,同时县打非办领导亲自带队,靠前指挥,与执法人员一道深入城乡结合部、客运站周边、重点乡镇,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了强力整治,取得了实效。在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我办执法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黑车”车主的亲戚、朋友或不明真相的群众殴打、谩骂,但我办执法人员忍辱负重,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作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直到取得他们的理解。

四、区分性质,分类处罚

在县打非办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中,有为超长车送客的、有长安车拉货的、有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摩的”。在实施处罚过程中,县打非办区分性质,视情处罚,对专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实行重处重罚,毫不留情,并勒令其退出非法营运市场,对其他性质的车辆以教育为主,给予适当的处罚。

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虽然目前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思维,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的精神面貌开创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发展。

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军区后勤部、市武警中队后勤处八部门联合制定的《新安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市计生委《新安市人口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迅速行动,结合全县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整顿、治理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

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亲自挂帅。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成立了全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全县计生系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的范围重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实行专人值守制度,并经常对电话值守和来电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加强了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相互支持,逐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

根据市计生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自6月至9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出动车辆20余次,人员100余人次,到全县各乡(镇)、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布置下步工作措施。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县计生系统目前未出现以下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做假计划生育手术、出具假计划生育情况医学证明;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外的其它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

三、下一步工作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职能部门多,难度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共同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并组织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巩固成果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

虽然我县在打击非法行医做了些工作,但距离整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目前未发现和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将继续努力,按照省、市计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县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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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总结


9月份,**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查处非法行医30户次,其中牙科3所、内科26所、医疗美容1户,罚款1050元,没收器械10件,药品46箱。9月份群众举报案件30件,处理30件,处理及时率100% 。卫生部门出动人员210人次,车辆80部次,其他相关部门出动人员18人次。
十一前夕为了确保节日安全,9月26日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区公安局**镇派出所的协同配合下,出动卫生监督员10名,连同8名公安干警以及30名治安巡防队员,对**区后泥洼路地区的5户非法行医点进行了依法查处并予以取缔。
行动的时间锁定在非法行医者活动频繁、猖狂的夜晚时分,这样更加有利于彻底清除一些“白天闭门不开,晚上病人排队”的隐蔽“黑诊所”,使打击行动更具明确性、有效性。同时,改变惯有的单一查抄方式,采取“分点—撒网式”行动,在各个非法行医点处先派驻巡防队员把守,防止狡猾的非法行医者弃店逃跑或转移药品及其他医疗器具,随后,再由监督员分别对各非法行医点依次进行查处。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处取缔非法行医5户,其中牙科1户,罚款人民币200元整,没收大量药品、医疗器具共计11箱,其中检查床一张、简易牙钻一台,其它医疗辅助设备若干。经调查该地区的非法行医者均不具备相应行医资质,他们来京后一直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有的已被查抄过多次仍不思悔改,和卫生、公安部门打起了“游击战”,有一家自称“医术精湛”进行招摇撞骗。通过此次行动,彻底、有效地打击了该地区猖獗的非法行医活动。
9月份共检查医疗机构34所,抽查卫生技术人员51人,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2家医疗机构罚款1500元。本月共处理投诉举报7起。处理及时率100% 。
随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不断深入,非法行医人的招数也发生着不断的变化,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联合各方面有效力量,加大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加强对法律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群众自觉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同时,体制建设中更应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作用,从根本上切断游医药贩行骗的途径,使之无可乘之机。

2020年计生局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2—4月份,我局在去年认真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先后与cc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签订了《cc县二oo六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cc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自4月份开始,我们根据县委计生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了《aa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194号令)、《cc县二oo六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cc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cc县20xx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bb市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等法规和文件,从而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的工作,是推动人口与经济,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认识到“两非”的危害性、紧迫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使全局工作人员树立起了坚持不懈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

2、为了加强对全局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工作的领导,我们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并确定了专门工作股室。使我局的该项工作上有领导专门管,下有专人具体做。

二、开展培训学习,增强从药人员守法意识

今年4—5月,我们在先后举办的二期从药人员学习班上,重点学习了“开展关爱女孩,整治‘两非’行动”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使参培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明白了哪些药属“两非”药品和国家对“两非药品经营使用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为医疗机构使用“两非”药品和药品企业经营“两非”药品划定了红线,树起了黄牌。

三、及时制定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打击“两非”行动

1、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管理规定”。为使我局今年的“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专项工作列入药品日常监管的工作范畴,把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纳入药品市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我们及时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cc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两非”药品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规范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使用管理,严禁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2、全面落实责任书目标任务,依法开展打击“两非”行动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于今年4—5月期间,集中人力和时间,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范围的5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认真检查了其是否还有超范围批发、采购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违规行为,原有的终止妊娠药品是否已按我局的布置全部予以了销毁,政策规定是否全部知晓,管理制度和有关防范措施是否已经建立等,在整个检查中,我们查出一起轻微的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以上为我局二oo六年开展人口与计生综治的工作汇报,不当之处,请领导与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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