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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销售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2020年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七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流逝,新的工作正迈着矫健的步伐向我们走来!平时我们要多回顾总结自己的工作经历,此时也不例外。通过总结,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我们怎样才能让自己写好一篇工作总结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2020年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七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开展中药材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总结
为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七个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稽[20xx]3号)要求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至20xx年6月30日完成了“疫苗流通、特殊药品、大型医疗器械和齿科材料、广告药械”四个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已做汇报,至20xx年9月30日已圆满完成了“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七个专项监督检查”的全部工作。现将“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药品gs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取缔无证经营,出租、买卖证照、柜台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加工中药饮片”三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为认真落实市局(x食药监稽[20xx]3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我县“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七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及职工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市局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就我局如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作了具体安排和布置。会后,我局依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及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县《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七个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x食药监[20xx]18号),并及时印发到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

二、打防并举、效果明显

整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20xx年4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一是下发我局制定的《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涉药(械)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在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基础上,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认真的自查。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内容。三是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及举报、投诉案件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对违规经营疫苗、特殊药品及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4月16日至9月15日)

为了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实做细,局领导作了周密安排,打破部分人员所在股、室、队的身份,将人员进行有机整合后分成两组,并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对涉药涉械单位进行“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28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488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4件,(其中;医疗器械3件),涉案金额达2.34万元,没收物品货值:0.2万元,处罚款:3.4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的3家。

在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了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进渠道、储藏、保管、使用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个别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追求更多的利益,而直接购进原生中药材,经简单加工后直接投入临床使用;2.少数单位经营、使用的中药饮片存在明显的搀杂使假和虫蛀或霉变等情况,由于其购进数量较少,无法抽样送检,就不能对其予以处罚,从而造成了中药饮片质量堪忧;3.因大部分中药饮片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部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从合法单位购进少量的中药饮片后,再从非法渠购进大量的同品种中药饮片,给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此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件。

通过开展药品gs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开江县人民院基本能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配制制剂,在配制过程中做到了各个环节均有记录,还还严格把关。药品经营企业在gsp执行情况方面,重点存在以下问题:1.药品陈列摆放不够规范;2.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较差;3.大部分连锁店均存在从本连锁公司以外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4.相当大一部分经营企业虽然建立有相关的制度,但没有认真去学习,更没有去执行;对存在问题情节轻微的,给予了批评教育,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给予了警告,并出据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此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执法车辆5台次。

在开展取缔无证经营,出租、买卖证照、柜台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加工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取缔无证经营药品的3家,查出“归龙筋骨宁、蚁蝎痛风全天麻胶囊”等假药,在县公安干警的协助下,取缔了一既无证又经营邮购假药“高效风湿定胶囊”长达两年多的经营户,仅此案的涉案金额近2万元余元。严厉打击了制售假药的违法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此阶段一方面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个别单位(个人)进行了复查,即杀“回马枪”,以巩固整治成果;另一方面,对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以积累经验,发扬成绩。

三、再接再厉、加强监管gz85.com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及经营使用药械的行为,也为确保药械质量安全进一步增强了防线。但我们一定要继续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加强药械质量监管,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开展好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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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总结


省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川安监〔XX〕193号)要求,**市认真开展了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8月10日,我局向区(市)县安监局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安监系统充分认识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陈庚文局长在局办公会上专门对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各业务处紧密结合日常监督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专门编制了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冶金和机械等重点行业专项监察计划,明确了将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使用管理情况和是否使用通过安全标志认可的特种防护用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要求监察人员严格执法检查,做好详细的现场笔录,详实填写《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截至10月底,我局在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62人次,检查168户企业。涉及金属及非金属矿山5户,化工企业82户,建筑施工企业25户,冶金企业12户,制造加工企业16户,其他企业28户;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66份(其中:金属及非金属矿山1份,化工企业20份,建筑施工企业13份,冶金企业7份,制造加工企业14份,其他企业11份);受处罚企业6户(其中:金属及非金属矿山、化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各1户,制造加工企业3户),处罚金1.6万元。全市的安监机构出动6377人次对1873户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440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6份;立案查处53件;处罚金6.7万元。

二、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生产经营企业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及个人配备要求等各项管理制度,设立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有购买和发放记录;对过期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能按规定要求予以更换和销毁。多数企业从业人员能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也能掌握劳动防护用品性能及作用,对自身所享有的劳动防护权益也能够自觉维护,没有发现不按照规定购买和不使用通过安全标志认可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经费落实不足,发放数量不足。对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把关不严,没有严格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提供资质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二)部分企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不到位,缺乏对职工正确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指导,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欠缺。

(三)少数企业没有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或存在不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情况。问题较多的是家具企业、制鞋企业;部分建筑、化工、冶金、制造加工企业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化工企业职工以普通纱布口罩代替防毒口罩;有的建筑施工企业个别职工在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或存在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劳动防护用品投入,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的培训。特别要针对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自我保护意识差等情况,从对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入手,搞好劳动防护和防护用品专题教育。

(三)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及如何配戴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上严把劳动防护用品合格审查关,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预防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2020年药监局2020年整治“两非”专项检查活动半年总结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他关系到我国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整治“两非”工作,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局干部的密切配合,我局计生综治工作在县计生综治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对照与县人民政府签定的《会同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积极开展了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现将____年上半年“两非”专项检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_、认真学习了《某省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___号令)、《县二__七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同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等法规和文件,从而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的工作,是推动人口与经济,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认识到“两非”的危害性、紧迫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使全局工作人员树立起了坚持不懈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

_、为了加强对全局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工作的领导,我们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确定了专门的工作股室,使我局的该项工作上有领导专门管,下有专人具体做。

_、大力开展宣传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意义,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门前或店堂内张贴“严禁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警示语,公布举报电话,使相关法律法规进公司、进药店,做到人人皆知,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知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_、把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纳入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我们及时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会同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两非”药品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规范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使用管理,严禁药品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并与__家药品经营企业签定了《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___%。

_、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_至_月份,我们集中了人力和时间,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范围的__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检查了其是否还有超范围批发、采购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违规行为,原有的终止妊娠药品是否已按我局的布置全部予以销毁,政策规定是否全部知晓,管理制度和有关防范措施是否已经建立等,使“两非”药品的检查面达到了___%。在整个检查过程中,严格执法程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把查处“两非”点型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争查处_-_起典型案件。

2020年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药品监督稽查工作在市局和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执法理念,加大稽查力度,狠抓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稽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稽查工作目标和任务,有效地维护了药械市场的经济秩序。今天,借此机会,把我局开展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汇报:

一、统一思想认识,确保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是党和政府赋予药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效手段。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稽查工作,始终将稽查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紧抓不放,坚持一切围绕稽查这个中心,在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首先配强稽查岗位人员。同时,强化稽查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形成了相对集中、相对分工、相互协作的稽查工作机制;在执法车辆上优先保证稽查用车;制定了一系列形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了稽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局机关其他股室全力支持、配合稽查工作,形成了查办案件不说情,经济待遇不攀比,重大案件一起上的和谐工作局面,为做好全年的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制度建设,优化稽查执法软环境

一是根据省、市局年初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我局及时修订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执法监督等11项规章制度,新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使之成为全体稽查执法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二是督查落实制度。为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廉洁行政等规章制度,我局稽查人员定期集中学习,每月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使每一位稽查人员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稽查执法效能不断提高,全年没有接到一起稽查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的投诉。

三、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稽查人员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稽查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稽查工作成绩的好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稽查队伍显得尤为重要。我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由局长叶有年同志亲自带领全体稽查人员赴太湖、枞阳等地学习稽查执法的先进做法,邀请其他县局等兄弟单位到我局传送稽查执法经验;其次是选派稽查人员参加沿江九市稽查协作会和国家局组织的稽查学习培训班;再次是稽查人员坚持每周一天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学习,进行典型案例分析讨论。通过多种形式培养锻炼,使稽查执法人员知识不断更新,工作思路不断开阔,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在具体执法办案中,我们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执法工作:首先是公平执法,对于查实的不法行为,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立案查处;其次是规范执法程序,要持证、亮证执法,要向相对人提供处罚依据,告知处罚裁量权限和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第三是科学执法,就是在办案中要讲究策略,要特别注重网络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去年九月份,我们根据本系统的稽查网络信息平台结合《中国药典》,查处某药品生产厂家擅自更改药品的有效期和贮藏条件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第四是严格落实省局关于行政执法的“五公开”、“十不准”、“六条禁令”具体规定,做到廉洁执法,不收行政相对人一分钱,使自己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三是提高案卷制作水平。案卷制作质量反映执法水平的高低。我们从年初稽查工作开展之际就对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案卷评议的学习和讨论提出具体要求,对用语、格式不规范的文书进行了集中清理。同时指出,一份合格的处罚文书要能客观反映处罚决定形成的全过程,它包括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遣词用句必须缜密,执法文书用语必须准确、精练,书写统一、规范,字迹工整、清晰。我局案卷制作的质量和装订得到了县人大检查组的好评和市局检查组充分肯定,在这次省局组织的案卷检查中对案卷的质量也得到了省局领导的认可。

四、转变执法理念,实现稽查工作的四个转变

一是实现由“行为罚”向“质量罚”的转变。我局树立了正确的监管理念,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集中力量重点查处质量罚案件,先后开展了医疗机构用药用械、安全套、药械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多项检查,尤其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抽查。全年查处“质量罚”案件126件(占案件总数的59.7%),较往年有大辐度提高,假劣药械的罚款占为25.8万元(占总罚没款的65%)。

二是实现单纯抽检向监督抽验的转变。药品稽查和药品检验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两个重要部分,首先要求全体稽查人员都收集网络、媒体及使用人群、单位的假劣药品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筛选、汇总,建立假劣药品信息库;其次将药品抽检与日常监督、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把药品抽验工作融入到稽查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三是建立假劣药械展示柜,针对市场上容易出现的假冒药品,把该品种真品与伪品结合《中国药典》逐一进行对照、比较,从中积累大量外观鉴别真伪的实用经验。全年完成抽检任务109批次,不合格37批次,命中率为33.9%,查获30余个品种的假劣药品,涉案货值7万余元。

三是实现了由药品案件为主向医疗器械案件与药品案件并重的转变。我们采取以医疗器械检查为点,带动药械检查之面,鉴于目前医疗器械市场不够规范、过期失效、无产品注册证的产品仍然充斥着器械市场,对此我们努力学习医疗器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标准,加大了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并以此来推动整个药械市场的监管。全年共办理医疗器械案件占案件总数的40%,查处问题器械涉案货值约15万元。

四是实现执法稽查向和谐稽查的转变。和谐稽查,其本质是以人为本,我们在每一个行政处罚之前,除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外,加强与行政相对人思想沟通和强化教育,了解对方的情绪和反应,并注重讲策略,讲方式方法、讲执法效果,刚柔相济,务求实效,做到专项整治活动提出一项任务,实施一项检查,规范一种行为,实现一个目标。我局提倡:“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服务意识,把依法行政,和谐执法贯穿于稽查执法的全过程,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起投诉案件,行政相对人都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

在过去的一年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相当差距。因此,在新的一年我们要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充分认识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当前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科学监管,依法行政,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再创新业绩。

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保障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局《转发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作了周密部署,制定了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我县把加强学校食堂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部位和内容、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对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加工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布局情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结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病害猪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查处在餐饮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3人次,车辆22辆次,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20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09份,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责令整改,对使用过期食品的学校2家食堂进行了处罚。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增强法律意识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关,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施从严管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健康、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审查。严格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以学校食堂作为监督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经营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卫生安全意识,促使他们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秩序,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存在问题

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们始终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托幼机构食堂设施简陋。食堂厨房面积小,缺乏必要的三防、消毒、保洁、冷藏设施等,主要负责人对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尚不够重视,舍不得在食堂投入必需的卫生设备,极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冷藏设备内生熟食品混放,加工用具生熟混用,食品加工不规范,个人卫生不良等,这些都是从业人员素质低的表现;三是大部分食堂未设置专门的留样冰箱(特别是乡镇托幼机构),食品未按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不够、未生熟留样);四是食品原料进购索证台帐建立不规范,未按要求索证登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餐监所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整改,县教育局针对此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管理,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加大食堂卫生设施投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努力,我县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托幼机构的监管模式,加大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需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只有加强部门协调,同心协力,才能真正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才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教育局

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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