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检察院公诉科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总结。

时光的河如长流已过,辛苦的工作即将落下帷幕,结束的工作我们可以仔细进行总结,总结是针对工作来进行的,工作情况不同,内容也就不同。为了避免总结随大流,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总结”,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我院公诉科按照上级院及本院的要求和部署,并按照全省公诉工作要点的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及时准确地指控各种刑事犯罪,不断加强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二00六年我院公诉科共受案18件2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件18人,其中盗伐1件1人,受贿2件4人,盗窃2件2人,故意伤害5件5人,强奸2件2人,挪用资金1件1人,抢劫1件1人,行贿1件1人,非法制造枪支1件1人,上报分院1件1人, 改变案件性质1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4件。
一、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是公诉工作的两项基本职能,其中指控犯罪、维护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提高办案质量是依法履行好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的前提和保障。在工作中我们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落实到办案人,层层把关严审细查,起诉准确率达100%,使无罪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撤回起诉案件、不诉案件、法院改变起诉指控罪名案件均为零。
二、强化法律监督
我们严把案件的审查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科干警始终保持认真细致的阅卷,坚决杜决超时限办案,改变侦查机关案件性质1件,即李景明盗伐林木一案,侦查机关以嫌疑人李景明涉嫌毁坏珍贵植物罪移送审查起诉,经过阅卷及讯问犯罪嫌疑人,根据事实和法律认定李景明的行为符合盗伐罪的犯罪构成,我们以李景明盗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起诉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在工作中,我们严格审查案件,注重对侦查环节是否有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
三、严格审查办案,加强审判监督
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认真细致地审查,作到收到案卷后,当日审查,专人负责,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及时提交检察委员会,按照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方针,做到快审快诉,最快的在受案的次日就提起公诉,平均办案期限为10天,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起诉至法院的案件除均作出有罪判决,没有法院判决改变起诉案件性质的案件。同时,对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均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审查,没有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不合法的案件,没有改变指控罪名的案件,从而确保了案件质量。
四、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质量
公诉部门对侦查活动的介入,有利于及时、全面、合法地获取指控犯罪所需的证据,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我院公诉科坚持做到以案件为号令,及时主动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洪亮杀人一案,公安机关将嫌疑人抓获后,我们与公安机关共同讯问,及时要求公安机关对案发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寻找其他在现场的证人作证,将该案的证据固定,并将该案移送分院审查起诉。
五、简便诉讼,提高效率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打击犯罪的时效性我们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在审结的案件中,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我们适用了简化审理,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我们适用简易程序,降低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诉累,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4件,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2件。
今后工作打算:
1、确保案件质量,起诉准确率达100%。
2、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快审快诉,尽量缩短诉讼时限。
3、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案件。

Gz85.com更多 精选工作总结范文阅读

2020年度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总结


20xx年*月至20xx年*月,公诉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院公诉科的业务指导下,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切实履行公诉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 20xx年度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2月至20xx年11月,我科共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555件897人,上期积存40件75人,退查重报12件39人,提级审理案件26件70人,转其他院审理7件16人(以上合计640件1097人)。其中经济案件14件14人,法纪案件2件4人,刑事案件624件1079人;受案数555件897人与上年同期541件844人相比,案件上升0.7%,人数上升6.3%。

提起公诉案件553件873人,与去年同期533件811人相比,案件上升3.8 %,人数上升7.6%。提起公诉案件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均达100%。

不起诉案件9件16人,退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案件36件97人(含20xx年12月退补12件39人),侦查机关撤回案件9件25人,年末无积存。

在提起公诉的553件873人中,抢劫案件56件95人,与上年同期49件89人相比,案件上升14%,人数上升7%;盗窃案件180件285人,与上年同期165件26人相比,案件上升9%,人数上升9%;诈骗案件33件47人,与上年同期21件24人相比,案件上升57%,人数上升96%;故意伤害案件92件117人,与上年同期70件91人相比,案件上升31%,人数上升29%;其它案件192件329人,与上年同期224件346人相比,案件下降14%,人数下降5%。

20xx年,出庭支持公诉277件,适用简易程序223件。法院下达判决500件794人。抗诉案件3件7人。

(二)主要作法

1、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把好监督关。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5件。本着严细认真的态度,认真审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发挥主诉检察官个人和主诉检察官会议的互补性,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错误13件,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8起,规范了起诉意见书粘贴、卷宗装订、页号打印等常规性工作。二是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均得到市检察院的支持。开辟审判监督的新领域,深挖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向自侦部门移送徇私枉法案件线索1件,有力地净化了审判环境。

2、加强青少年维权和检察改革探索工作,把好特色关。青少年维权工作是我院的一项特色性工作,我院负责**区、龙凤区、红岗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我科结合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特点,选取也二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素质较高的女主诉检察官专门承办此类案件,贯彻“治病救人”的刑事政策,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防止错案1件,通过骨龄鉴定,对1名未满16周岁的盗窃犯罪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已采纳检察建议。对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在校学生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组织八一农大人文学院辅修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60人旁听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理,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公诉改革方面,积极探索了青少年犯罪案件分案审查制度,选取了一件典型案件,将共同犯罪中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案起诉、分案审理,更有利地促进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公诉科代表我院申报了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顺利地被团中央、最高检等单位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3、加强公诉科内部机制建设,把好规范关。公诉科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从细节入手,规范了受案登记、分案顺序、取保候审案件的审查期限、补查案件的收卷、律师阅卷登记、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及起诉书的格式与编号、不起诉案卷的装订等日常工作,使公诉工作的程序进一步规范。组织了公诉庭审观摩一次,锤炼公诉人的出庭支持公诉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量大,人员超负荷工作。我院公诉科共有1名检察员,5名助理检察员,承担了每年500余件案件的审查工作,每年人均办案100件左右。每名主诉检察官全年平均每周就要审查二件案件,每件案件的审查时间平均只有2.5天,工作负荷是全市基层检察院最重的。

2、在出庭规范化方面,由于公诉科6名检察官,但只有1名书记员,在落实上级院要求的出庭公诉必须配备1名书记员的规定时力不从心。

二、明年工作打算

1、20xx年的公诉工作要紧紧围绕省院关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标准来进行,一切工作盯着目标看、围着目标干。保证起诉、不起诉案件准确率达到100%,杜绝无罪案件,杜绝公诉环节的超期羁押。

2、选树优秀公诉人工作要取得突破。优秀公诉人是公诉工作重要的支点,其可以起到以点代面的作用。要开创争先创优的局面,形成竞争的态势。积极提高观摩庭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开观摩庭,锤炼人员素质,将优秀公诉人选拔出来。

3、调研和宣传报道要上档次。

优秀的论文及媒体的宣传报道是公诉工作的另一种形式的总结,必须让实践中的经验得到升华,形成理论成果,完成党组年初所下达的工作目标。

2020年区检察院公诉工作总结



20xx年,的公诉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强化监督,公正司法”为主题,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把“眼到、手到、心到、口到”作为审查案件的最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深化公诉改革,提高诉讼效率,在全科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11月20日,我院公诉科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7件132人,与同期相比案件上升6.6%,人数下降5.7%。其中:经审查起诉案件(含上年结转案件4件4人)82件109人,与同期相比下降5.9%和17%;不起诉案件1件1人,与同期相比持平;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退查案件9件12人;正在办理的6件9人;结案率达85%。所办案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平均办案时限为25天。我院办理市院移交的自侦案件7件7人,占受案数7.2%。其中,起诉到法院6件6人,占起诉数7.3%;不起诉案件1件1人。主管检察长亲自出庭案件8件。占起诉案件10%,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22%。目前,法院作有罪判决60件83人,无罪判决1件1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6件59人,占起诉案件56%。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36件50人,占起诉案件44%。建议法院适用“被告人认罪”简化审10件14人,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12%。追诉漏犯2人。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3份,[找文章到.-范文资讯网!大=秘=书=网=站]被公安机关采纳的《纠正违法通知》4份,《检察建议》3份。我院运用多媒体出庭公诉2次。开展观摩庭、考核庭2次。其中:徐长仁敲诈勒索罪一案已被市院认可,上报到省院参加全省优秀观摩庭评比活动。开展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次。

二、主要作法

1、增强公诉意识,加强业务建设。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法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是政策变化大,比较灵活,难于掌握和法律之间出现不相适应的新情况。为此,有时犯罪界线模糊,难以区分。我们根据出庭公诉的具体实践,深感审查起诉是出庭公诉工作的基础,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出庭公诉工作的成败,同时,出庭支持公诉,又是社会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公诉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公开监督和检验,两者互为联系、相互渗透,出庭工作搞得好,可以起到维护法律威严,提高检察机关声誉的作用,搞得不好,适得其反。因此,我们把出庭公诉工作视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和门面,对此,做到二勤,即:一是对新的法律法规勤学习,掌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做到依法办事;二是对各种政策规定及时学习,勤于思考,研究政策和法律的相同和相异点,从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了执法,提高了准确性。例如:在办理周宝库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承办人做到认真阅卷外,仔细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一些认定案件事实的疑点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研究学习了政策和法律的相同和相异点,提高了法律素养。另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一人赴省院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选拔赛,及时掌握公诉工作的新情况。

2、积极深化公诉改革,不断提高诉讼效率。 公诉改革是检察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公诉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宗旨,以提高诉讼效率为目标,以保证办案质量为重点。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了简易程序案件审理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程序,积极推进公诉侦查引导取证,庭前证据交换等四项改革的深化。特别是“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该项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实施,现已步入正规。全年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的案件10件14人,占起诉案件12%,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2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6件,占起诉案件的56%。达到了缩短诉讼时间,节约诉讼成本的目的。

3、加强诉讼监督及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诉讼监督是起诉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同时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主题。首先,我们树立了正确的刑事诉讼监督观念,充分认识到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文明的重要保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加强公诉环节的刑事诉讼监督,是公诉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真正发挥了法律监督作用,维护了法律公正。如今年,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偷税罪一案,我们经审查,认为该案涉嫌合同诈骗罪20万元以上的数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经仔细审查证据,认定数额在20万元以上,保障了本案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我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作用,重点监督超期羁押案件及超过追诉时效不符合起诉条件等问题,适时提出纠正意见及检察建议。今年,我院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六次,检察建议三份,被公安机关采纳的纠正意见四次,检察建议三份。三是依法审查证据,正确运用证据标准,对符合刑法规定应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建议公安机关一并移送审查起诉。今年,追诉漏犯2人。我们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宋某、单某、谢某3人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案件,追诉一人,目前正在诉讼环节中。四是介入公安机关重大案件侦查1次。犯罪嫌疑人关某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案,案发后,我们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公安机关提出电信部门方面的证据收集,如:嫌疑人的行为造成多少用户通信中断,并达到多少小时或者一日内累计达到多少小时,是否达到“严重后果”的程度等相关证据进行依法收集。此案已被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关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有期徒刑三年。五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法院的判决书依法审查。我们经与法院协调与沟通,建议法院的判决书在法定时限内下判,另外,针对起诉书中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判决书应充分体现,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执法的公正性。

4、注重加强副卷基础建设。我们注重开展副卷基础建设工作,能够按照高检院、省院关于副卷装订、归档材料的要求,对每起案件的工作情况逐案装订、归档,能够积极推进本院副卷规范化工作。今年2月份,省院公诉处抽查组对全省16个分市院、90个基层院1383件工作副卷进行抽查时,其中在牡丹江、鸡西、伊春、鹤岗、七台河等地基层院检查中,我们副卷装订基础建设工作被省院通报表扬,被列为受到省院表扬的9个院之一。在这次省院组织的抽查组工作中,李大宇同志能够克服困难,积极响应我院领导的指示及上级院的指派,参加省院组织的抽查组活动,由于李大宇同志的努力工作,受到了省院刘晓齐副处长及市院领导的肯定与好评,为我院的公诉工作增添了亮丽的光彩。

2020年检察院二00年公诉工作总结


二00*年公诉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的公诉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强化监督,公正司法”为主题,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把“眼到、手到、心到、口到”作为审查案件的最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深化公诉制度改革,维护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增强公诉意识,加强业务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法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是政策变化大,比较灵活,难于掌握和法律之间出现不相适应的新情况。为此,有时犯罪界线模糊,难以区分。我们根据出庭公诉的具体实践,深感审查起诉是出庭公诉工作的基础,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出庭公诉工作的成败,同时,出庭支持公诉,又是社会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公诉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公开监督和检验,两者互为联系、相互渗透,出庭工作搞提好,可以起到维护法律威严,提高检察机关声誉的作用,搞得不好,适得其反。因此,我们把出庭公诉工作视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和门面,对此,我们做到二勤,即:一是对新的法律法规勤学习,掌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做到依法办事;二是对各种政策规定及时学习,勤于思考,研究政策和法律的相同和相异点,从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了执法,提高了准确性。另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一人赴省院参加了全省公诉工作培训班,及时掌握了公诉工作的新情况,三人获得了法律本科文凭,二人通过了计算机等级考试,二人参加了全市优秀公诉人选拔赛,其中一人获得了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二、充分履行公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xx年,我们认真履行公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办案中,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搜集罪重、罪轻甚至是无罪的证据,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公诉办案水平,保证案件质量,以案件的高质量体现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 件 人,比去年的件人分别上升了 %和 %,经审查起诉法院件人,报市院 件 人,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退查 件 人,正在办理的 件 人,结案率 %。在受理的案件中重特大案件 件,占受理数的%和 %,起诉法院开庭审理的 件 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从今年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看,重大盗窃文物、强奸、故意伤害案件增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增多。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是突出重点,增强实效,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对受理的案件不纠缠细枝末节,做到快审快诉,限期结案,公正办案。今年7月,**乡王某、刘某、段某等5人在公共场所结伙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强拿强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由于危害后果严重,影响恶劣,该案被我县定为首起恶势力案件。案件受理理后,我们仅用了十五天的时间就办结了此案,做到快审快诉,所起诉5人法院都作了有罪判决。有力的打击了恶势力团伙,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对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和及时提出合理性建议。如我市发生的4.05特大杀人案,案发后,我院积极派人提前介入,参与现场勘验、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等活动,及时提出收集、固定、保全相关证据的意见和建议。由于提前做了大量的工作,该案移送我院后,办案人员因熟悉案情,证据齐全,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审查完毕上报市院,市院审查后也未退查,就起诉了该案。通过提前介入,即提高了案件质量,又加快了办案速度。三是着力提高办案公诉水平,保证案件质量,以案件的高质量体现公平正义。如我院受理的***等5人跨省跨区的特大文物盗窃案,受理后,由专人审查,集体讨论,庭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对案卷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翻阅了各类有关书籍,准备了庭上遇到的各种情况,经过充分的准备后,面对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公诉人都一一进行了强有力的答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法院对五名被告分别作了二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三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指定专人办理,全年办理了未成年人的案件是4案9人,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社会经验少的特点,能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方法,把握案件审查与调查环节,深挖犯罪根源,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做好转化工作。采取庭前认真审查,庭上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消除未成年人嫌疑人的畏惧心理和抵触情绪,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并找其家长说服和我们共同关心和教育,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避免了相互之间的推诿、扯皮,保证了诉讼效率。
三、积极深化公诉改革,不断提高诉讼效率
公诉改革是检察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公诉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宗旨,以提高诉讼效率为目标,以保证办案质量为重点。今年重点抓了主诉检察官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的程序,积极推进公诉侦查引导取证,庭前证据交换四项改革的深化,并对审查报告综合化、量刑建议进行了逐步规范。特别是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和审查报告综合化两项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实施,现已步入正规。全年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审的案件有 件 人,加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的件,占整个公诉案件的 %。真正达到了缩短诉讼时间,节约诉讼成本的目的。
四、加强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诉讼监督是起诉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同时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主题。首先我们树立了正确的刑事诉讼监督观念。充分认识到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文明的重要保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加强公诉环节的刑事诉讼监督,是公诉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如今年受理的***涉嫌强奸一案,经过我们审查,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合后,我们再次仔细审查,科室人员经过认真分析讨论,仍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了不起诉决定。二是针对刑事审判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如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判处缓刑案件加大监督力度,力求司法公正。三是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我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作用,重点监督违法取证,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等问题,适时提出纠正意见。今年向公安机关口头提出违法纠正意见五次,检察建议一份,在新闻媒体上刊登相关案例进行宣传,共在县市级报刊上发表稿件12件(次)。真正发挥了法律监督作用,维护了法律公正。
一年来,公诉科干警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今年由于竞争上岗人员变动,主诉检察官责任制还不完善;二是诉讼监督的力度还不够,监督的效果不明显。今后我们一定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齐心协力,各尽所能,及时更新知识和观念,加强对外交流和学习,提高公诉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树立新时代的公诉人形象,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 
 


 

【精选】2023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总结三篇范文


公益诉讼是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发展完善,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法院检察院的重要工作。那么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总结怎么写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公益诉讼工作总结的范文,以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益诉讼工作总结(一)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公益诉讼部门在上级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四个最严” 、“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保护长江母亲河”三个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纵深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1至12月,我院共计搜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3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行政机关回复43件;搜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支持行政机关生态损害赔偿达成磋商协议2件。

二、工作举措

(一)创新机制,拓展案源。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与区审计局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联席会议纪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建立常态化配合协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邀请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林业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利用人大调研落实两级人大关于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契机,向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继续加强和落实检察院与各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继续挂职锻炼。

(二)围绕专项行动,夯实着力点。根据市院制定的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我院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公益诉讼部门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办案小组4组,共计开展巡查6次,对辖区“一湖一库三河”及其主要支流(汉丰湖、鲤鱼塘水库、东河、浦里河、南河、)进行巡查,对辖区的雪宝山自然保护区、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开展好二分院辖区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摸排线索。

(三)服务大局,配合支持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对标对表《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55个问题,对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违法建设立案1件。实地走访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澎溪河湿地保护区,主动联系沟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铁峰山整治办、区农委对接,全面掌握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整改任务及工作安排。

  三、工作成效

资源保护领域: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17.21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8亩。生态环境领域: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39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6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52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607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5个。

  四、存在的问题

检察建议类型相对单一,大多数检察建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缺乏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办理的检察建议不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逐步探索完善与全区各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查询、行政违法行为整改等信息及时、高效、无障碍互通。二是继续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调查手段、证据规则、移送和庭审程序、出庭规范等具体问题,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三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与监察机关的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双向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明确联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四是探索建立各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调查邀请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形成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监察委、区各级行政机关各司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良好格局。

公益诉讼工作总结(二)

现将我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我院十分重视公益诉讼工作,检察长专题向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工作汇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制定落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组。2017年10月24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支持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我院采取一把手亲自抓,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的办法,同时调整增加办案人员两名,加强了公益诉讼工作力量,在装备上,我们还倾向第一线,为公益诉讼办案配有办案车辆,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取证装备,为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认真学习,强化宣传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购买办理公益案件书籍,请业务专家授课,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公益诉讼:1、我们在两微一端、检察周刊等发表信息、稿件7篇;在繁华的涑水大街竖立4*10米的巨型公益诉讼宣传广告牌一块,我院组织专人,投入资金,全市第一家摄制了公益诉讼宣传片《清水溪》,播放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传播了公益诉讼正能量。

  三、摸排线索,依法履职

我们先后到环境资源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二里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技术咨询等协作机制;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台账,实行一案一登记。9月21日,检察长参加了县委组织的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对区域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的检查调研,并结合实际给大家讲解公益诉讼的立法,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应接受司法监督,全面依法行政。目前,我们已上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我们已掌握公益诉讼线索10件,上报6件,批准立查案件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万余元。其中,国土资源部门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致使古绛镇北山联合采石场严重破坏山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并向其下发《检察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其余2件是县人防办未及时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案件查处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问题与建议

1、部门衔接配合有待加强。部分行政部门误解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是找麻烦、挑毛病,消极应付。建议: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单位沟通,阐释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不断消除隔阂,争取支持配合,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理念,着力实现双赢。

2、委托鉴定、勘验评估难。公益诉讼查处的案件多数是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受到破坏的事件,这就出现了谁聘请谁委托谁出资的问题。建议:一是在办案中,同步与公安行政部门共同收集证据;二是由检察院依职权调取证据;三是建立第三方专门机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鉴定评估。

3、案多人少的问题。基层民行部门负责民事、行政两项职能(市级以上两个机构分设)业务种类多,审查办理案件难度大,其中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就需要摸排线索、立案、发检察建议、依法起诉、公开出庭等程序。建议:在人、财、物上给予倾斜和加强。

我们将严格执行高检院有关公益诉讼主体、管辖和程序等的具体规定,明确操作规程,加强案件把关,落实办案责任制。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两乡五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公益诉讼工作总结(三)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监督职能,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主要监督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2017年7月1日起,该项制度正式在全国实施。近年来,我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以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为重点,积极、审慎、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自2017年7月至今,共摸排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条。立案调查26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已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追缴人防异地建设费800余万元、督促整治并恢复被占用林地12余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500余吨等。上述工作成效彰显了公益诉讼工作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公益诉讼有序开展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重要指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对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意义,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科学谋划、扎实推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治站位。自公益诉讼工作正式实施以来,我院即确定了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按照高检院、省院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院工作大局,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正确方向,提高公益诉讼的办案质量。

二是重视组织领导,提升思想认识。我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其作为检察业务的新亮点、新增点、新发力点。我院成立了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负责公益诉讼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即成员由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从而有效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能力。对内建立公益诉讼线索联动机制,要求院内刑检、控申、案管等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保护合力。一是加强同行政机关保护公益协作,我院多次走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等部门,在促进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20xx年,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全市首家两法及公益诉讼衔接办公室,会签了《含山县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及公益诉讼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今年上半年,我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本县非法采矿情况多次开展联合调查取证工作,为接下来的公益诉讼工作夯实了基础。二是重视与法院沟通工作,推动法院打造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检法两院就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人法律地位、举证时限、庭审程序、案件裁判等问题达成一致,有力地促进了公益诉讼案件高效审理。

(二)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主要矛盾,着力解决时下热点问题

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将时下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当下工作的主要方向。

一是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工作首位,守护“绿水青山”。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重点方向。在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密切关注我县生态环境动态情况,一经发现生态环境污染隐患,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予以整改,争取事前消除危害,追求“以事先预防为主、事后治理为辅”的理想状态,达到切实取得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实效的最终目标。我院办理的首例贾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该案是在依法履职中发现的,贾某某无证挖取碎黄石变卖,致使被挖区域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极大地改变了原来土壤、地形、地貌以及植被覆盖,加剧了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将该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关于该案的全部诉讼请求,贾某某不但受到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恢复原状责任。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要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9万余元。通过该案的成功办理和有效宣传,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工作热点,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去年以来,根据部署安排,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对本县食品安全领域进行线索摸排检查。通过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食品销售平台进行线索摸排,发现部分商户未在网络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等相关经营资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本县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工作亮点,助力“三大革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美丽乡村建设。去年我院就将我县村容整治工作纳入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随机走访部分村落,关注 “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问题,检查时及时提出口头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跟进整改。今年5月,市检察院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对全市乡村生态环境建设进行检查,其中,对我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

(三)严格遵守规定,重视案件实效,取得三大效果有机统一

牢固树立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的办案理念,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全部得到了行政机关的及时回复和整改。对通过诉前程序仍然无法整改的情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切实增强法律监督权威,提升公益保护效果。

一是重视诉前程序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保护公益职责。在诉前阶段解决公益受损问题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工作的最实际追求,也是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在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及时通过诉前程序推动依法行政,坚持鼓励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赢得了党委、政府认可,得到了执法部门配合,达到了监督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3月,市检察院件将一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转交我院,我院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干警实地查看龙源(含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梅山、昭关的风力发电电场的周围场地建设、植被占用、生态恢复工程施工等情况,经调查后,发现相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向县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上述行政机关在接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均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予以反馈,落实整改措施,目前项目中部分水土保持修复工程正在施工中,下一步继续加强跟踪监督,确保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刚性手段切实维护国家公益不受侵害。对于通过诉前程序无法解决的,以及事关国家、人民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敢于迎难而上,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如安徽昭关石英矿业有限公司超越采矿权范围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致使越界被采区域地表裸露、边坡陡峭,加剧了地质灾害发生,开采区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准确界定该案的环境损害程度以及修复费用等问题,已委托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同时邀请高校专家教授、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等到案发地实地勘查相关情况。目前该案正在省检察院提请批准起诉阶段,待省检察院批准后,及时将该案移送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落实专项监督活动,加强诉前检察建议后续跟踪监督力度。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安徽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期间陆续公布相关市县的突出环保问题,其中涉及我县的主要是部分矿山、水泥等企业的噪音、粉尘污染以及固体垃圾堆放等问题,我院立即主动提前介入,通过深入调查后向林业、环保等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同时为认真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通知要求,2019年5月,对2018年向行政机关发出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查阅台账资料、询问行政执法人员等方式,逐案梳理,建立案件清单,一件一件排查,重点查看行政机关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本次排查中未发现有虚假整改、纠正违法不实及事后反弹回潮等现象,今后,将继续加强后续跟踪监督工作,确保诉前检察建议发挥其应有的监督职能,确保诉前程序案件的质效。

  二、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公益诉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形势要求相比、与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认知度不高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工作,尚未为有关部门、人民群众所知悉,因此,当前阶段的公益诉讼工作,更多表现在检察机关的“单兵作战”层面,缺乏其他机关以及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甚至个别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抵触情绪,对检察机关的诉前检察建议理解不准确,及时、全面、依法履职的主动性不够。

(二)宣传工作亟待加强

社会各界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的共识尚未形成,需要加强宣传工作,但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存在力度不足,形式单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缺乏有效的渠道来认识、了解公益诉讼,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进而造成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的出现。

(三)制度规范尚需完善

一是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规定仍然较为原则,缺乏相应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对于诉前检察建议的具体效力以及调查取证权行使缺乏刚性规定,实践中地方检法两院在案件管辖、证明责任、审理程序等方面仍存在认识分歧。二是在工作方法上,未建立健全包括线索收集,内部协作,外部沟通以及跟踪监督等多项机制,这些目前还处在摸索阶段,未落实到制度层面。三是在办案经费上,缺乏资金配套管理机制。公益损害检验、鉴定、评估费用支出、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等机制不健全,尤其鉴定、评估等费用高,是制约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瓶颈”之一。

(四)队伍建设需要提升

检察机关中专门从事公益诉讼工作的人员较少,力量相对薄弱,并且除承担公益诉讼工作以外,还需要负责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任务繁重。另外,我院公益诉讼部门人员中缺乏相应专业素养的员额检察官以及检察官助理等人员,整体上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办案需要,队伍专业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法治含山建设,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切实把公益诉讼工作抓紧抓好。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始终坚持在人大监督支持下开展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上级院工作部署要求,以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为工作重点,通过办理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工作,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好等网络平台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公益诉讼庭审活动等多种方式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增强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树立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创造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完善工作机制

深入研究公益诉讼工作中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推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协作机制,与相关行政机关就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沟通联系,构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平台,推动信息实时共享。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推动出台保障公益诉讼工作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沟通、信息通报、联席会议、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合力,联手共护公益。健全办案保障机制,推动解决咨询、监测、鉴定、评估等调查取证费用支出问题,建立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等制度,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后盾。加强同审判机关的沟通,共同探索建立案件受理、审判、裁决、执行等公益诉讼起诉工作机制,形成共识,为本地公益诉讼起诉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

注重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将更多年富力强的青年干警、业务骨干充实到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中来,切实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要建立公益诉讼专业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提高队伍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与实际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发挥干警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为全面推动我县公益诉讼工作发展做出贡献。

"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