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今朝比所有时间都靠谱,在平时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后,那么我们要准备写这一段时间工作总结了,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如何写好工作总结?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2020年司法局基层科工作半年总结”,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xx年基层工作在x司法局党委、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按照省综治委、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x工作实情,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各项基层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两劳”回归人员的重新犯罪,维护了我x社会稳定,为xxx的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了良好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组织机构更加健全。根据xx司发〔20xx〕xx号文件精神,完成了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全x各地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成了对调委会的整顿和充实工作。到目前为止,全x已建各类调委会xxxx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xxxx个,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还针对伤害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组成了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调解人员总数xxxx名,党员占xx%;
(二)调解网络更加拓展。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各县由县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综治、司法、信访、民政、公安、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乡镇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各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更加规范。20xx年5月下发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各县今后必须统一使用,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填写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避免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作用发挥更加明显。20xx年上半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xxx起,调解成功xxx起,调解成功率xx%(比去年增加xxx%);排查纠纷xxx件,开展专项治理xxx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xx件(xx人),防止民转刑xx件(xxx人),制止群体性械斗xxx件(xxxx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xx件(xxxx人),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基层司法所工作
20xx年“两所一庭”建设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我x有xx个司法所在计划内,共下达专项资金xxxx万元。
目前,20xx年度xx个新建司法所的进展情况是:新建已完工的有x个所;购买现房并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有x个所;由于“十一五”重点项目建设有x个司法要作调整,还有x个所准备以划拨的方式解决;有xx个司法所准备新建,其中有x个所是同乡镇基层政权建设一起进行,另有x个所已动工,其余的正在进行选址、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由于我x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因气候等多方面客观条件限制,所以我x新建的司法所都开工较迟。
目前,各县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采用专款专用,财政统一转帐支付的方式,有的县还是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的。没有出现改变国债资金使用性质的情况。建设用地都是通过国土局和国资部门无偿划拨。现已完工的司法所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认证,大部分都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并确定了产权归县司法局所有。
20xx年上半年,各县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xxx件;开展法制宣传xxx场,受教育人数达xxxxxx人;共处理矛盾纠纷xxx件,处理成功xxx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xxx次;防止群体性上访xx件;制止群体性械斗xx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xxxx人次。
三、基层法律服务
6月初,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换证工作,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更换新统计报表工作。目前,全x共有x个法律服务所,xx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取得律师、法律执业资格的有x人。上半年共代理诉讼事务x件,代理非诉讼事务xx件,调解纠纷xx件,解答法律顾问xxx人次,避免经济损失xx万元,业务收费xx万元。
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通过写100封信分发给辖区内的农户(村民),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5个以上需要法律帮助的家庭,与他们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具体法律事务。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结合年底两委会换届选举,将一些不适应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换下来,补充一些文化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进入调解队伍。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逐步推行所务管理规范化。
(三)推进村级“说事制度”,要求定时定点说事;登门入户说事;急事及时说事。说事制度的建立,创新了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受理纠纷为主动受理纠纷,使各类纠纷能得到及时化解,为我x稳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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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区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局党组的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办发20xx(23)号、市委办20xx(15)号文件,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已任,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住机遇,努力开拓,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人民调解是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年
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区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强化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使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开拓性的发展。
一是指导方式得到了创新。全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张岐为主任,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有关领导为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在成立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同时,在全市率先向乡镇、街道派遣人民调解指导员,指派11名法官和1名司法干警到全区13个乡镇、街道以及西湖街道担任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以结对子的方式,为乡镇、街道调委会提供法律咨询,加强对疑难纠纷调解的指导;又如把有关法律、法规和调解工作的操作程序、调解协议范本、格式文书制作成软盘。拷贝至每个调委会,规范调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于此同时,我区还及时召开各种会议,总结部署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及时指导工作。五月份,全区召开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张岐作了重要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炬作了人民调解工作报告,区法院郑重圭院长就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讲了话。会上西溪街道、灵隐街道庆丰社区、三墩镇司法助理员交流了经验,还对在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5名先进集体和2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十月份,结合毛泽东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四十周年,我区又召开了纪念毛泽东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四十周年暨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学习深化枫桥经验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宣传工作得到了强化。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矛盾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力。我区利用这一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案例编印成《人民调解工作资料汇编》,下发给各调解组织用作学习资料和办案依据;以问答的形式制作了人民调解知识宣传画报,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宣传栏里张贴;还将市局统一制作的人民调解制度送到各个社区,把调解员的姓名、照片、有关制度上墙公开。各乡镇街道也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文新街道德加、星洲等社区积极运用社区网站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宣传积极把矛盾纠纷引导到人民调解的轨道上来解决。如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刚成立,被伤害赔偿纠纷困扰了半年的两位当事人就主动上门要求进行调解,并在街道调委会支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化解了纠纷,促进了邻里和睦,也降低了成本。
三是组织建设得到了全面规范。今年二月初,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区选择三墩镇、西溪街道作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的试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开展试点工作。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试点中,在组织建设上,注重群众自治性,严格控制行政人员在调解委员会中的人数,要求调委会中懂法律的社区志愿者占大多数;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岗位责任、例会、考评、业务登记、档案统计等一系列的制度;在工作程序上,做到严格规范,对每一起纠纷的调处根据其性质特点,制定了受理、告知、调查、通知、调解、制作协议、送达、回访等一系列规定。到三月份,三墩镇、西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如期完成。我区及时推广两个试点的做法和经验。全区其他各乡镇、街道在认真学习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调委会建设步伐,5月28日灵隐街道调委会正式成立,至此我区十三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面完成,提前完成了任务。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我区一方面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如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的组建,一是通过选举形式产生街道调委会,由群众选举自己的组织;二是街道调委会的主任由社区法律志愿者担任,真正体现了街道调委会组织的自治性。这一做法已在全区逐步推广。在此同时,各类调解组织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调解方法,一是采用庭审式调解。我们要求乡镇、街道调委会和有条件的基层调委会专门设立调解庭(室),按照民事法庭的样式设有调解主持人、调解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座席,另设有旁听席,体现了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二是网上道德评议庭。利用社区网站设立“道德评议”论坛,通过典型事例的讨论,对身边不文明、不 守法、不道德的行为进行评判和辩论,让群众去制约这种行为。三是模拟道德法庭。利用网络将法律不适宜调整的道德问题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在道德层面上进行辩论,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解。区局还根据农村撤并村、村改居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的现状,根据司法部75号令的规定,对全区各类调解组织进行了规范了整顿,统一实行了各类调解委员会由区局统一备案制度,大力开展了调解组织的规范和整顿工作,撤消了27个企事业单位中组织涣散、人员欠缺、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的挂牌调解委员会,规范和完善了41个基层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共有调解组织202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级调解组织98个,社区调解组织7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个,集贸市场调委会4个,各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干部922人,调解信息员3254人,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运转正常、功能互补、齐抓共管的调解组织网络。
四是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我区采取了统一计划、分级组织、集中考试、持证上岗的方式对全体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全面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组织好各级各类调解主任的培训,区局专门在人民调解经费中拨专款8万元用于培训。在6月15日至28日,分三期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调委会主任和司法所人员共275人集中进行了培训。参训的同志,系统学习了中办发(20xx)23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以及人民调解格式文书的制作等内容。区委副书记张岐亲自为培训班动员、听取学员的经验交流、为调解主任颁发上岗证、作培训小结。参训的同志一致认为深受教育,不仅增长了业务知识,对提高实际调解工作技能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次培训班是历年来办得最好、收获最大的一次。全区各类调解组织的761名调解员也由乡镇街道进行了培训,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进行了考试,并对培训合格的922名调解员颁发了上岗证。通过培训,使全区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为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提供了队伍素质的保障。
五是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我区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已从公民之间的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并且逐步扩大到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纠纷的调解,特别是参与了一些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所引起的民间纠纷的调解以及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如台湾的龚先生,91年在杭州市区以他人的名义置房,现在办理“三证”时发生了纠纷。古荡街道调委会接受了龚先生的申请,经调查取证,多次协商,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涉台民间纠纷,就在短短的10日内得到了解决。又如留下镇石马村农嫁居妇女土地承包待遇问题,涉及到45人,她们多次集体上访,因政策原因,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5月份,区委张岐副书记亲自带9个部门的领导到留下镇调研时,我局提出用人民调解的形式解决这个问题,被人民法院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探索予以采纳。留下镇调委会介入后,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现大部分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今年6月30日文新街道发生一起火灾,使两家企业受损,该街道调委会受理了这次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索赔标的为90万元的纠纷调解后,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使纠纷得到成功调处,最终赔偿金额为25万元。
六是工作成效得到了充分体现。今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682起,调处成功674起,防止群体性闹事事件8起670人,防止非正常死亡3起3人,防止民转刑案件9起14人,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闹事和群体性上访,为我区政治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特别是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建立开始就发挥了重要作用,调处了一大批重大疑难纠纷,截止九月底,全区十三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地调处疑难复杂纠纷33起,其中损害赔偿纠纷24起,涉及赔偿金额180余万元,赔偿金额在五万至十万元的有4起,十万元以上的有7起,最大的一起赔偿金额达30.0910万元;生产经营造成的噪音扰民纠纷1起,涉及人员56人;群体性涉法信访纠纷1起,涉及人员45人;家庭、邻里纠纷6起,涉及人员41人;涉外纠纷1起。如:周浦乡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达到30余万元;蒋村乡发生了一起因几名孩子玩耍,造成一农户铁门倒塌,致使河南在该乡打工的一名四岁的儿子死亡,乡人民调委会主动介入进行调解,避免了一起群体性闹事事件;北山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了一起涉及四十余万元标的家庭纠纷,防止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区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在不断提高,被杭报誉为“民间法庭”办“民间大案”。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就成功调处了一件标的达10.5万元,历时半年之久的民事纠纷,杭报6月16日用了较大篇幅予以报道。区法院还审结了首例请求履行调解协议案件,认定西溪街道文天社区调委会达成的有关夫妻离婚后女方抚养费问题的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判令被告履行。
七是活动载体得到了有效的开拓。首先是扎实开展“四有五无”活动。我区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开展“四有五 无”活动,即:有组织调解、有人员调解、有经费调解、有场所调解和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闹事、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上访、无推卸责任将矛盾纠纷上交。到目前为止全区有65%的调解组织达到“四有五无”标准,年终我局将对达标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其次是大力开展优秀案例评比活动。从五月份开始,我区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通过优秀案例评选,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全体人民调解员的素质,锻炼和培养出一支懂法律、精业务、会调解的骨干队伍。在优秀案例评选过程中,各类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密结合各地矛盾纠纷的实际,严格按照司法部75号令规定,积极开展对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工作,使一批目前,全区经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评选,已经有一批工作规范、程序到位、并具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案例已上报到区局。我区将通过进一步的评选后,精选部分有指导意义的优秀案例进行汇编,下发到全区各个调解组织,并将优秀案例作为今后人民调解员培训的教材。再次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活动。我局在今年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司法所、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文章,组织专门人员对调研文章进行评比。通过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比,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全面了解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和整改措施,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目前,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汇编工作正在进行。
二、强化职能,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1、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队
伍建设。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区局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区局根据省政府152号令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经过区局的积极工作,目前全区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正式建立,并都刻制了专门印章。二是全面做好司法所人员的换装工作,全区2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统一换发了2000式司法行政制式服装。三是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区局先后三次组织全体司法所人员,采用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司法所人员学习有关政治业务知识,学习法律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结合法律服务所、法律者年检注册工作,针对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顿和教育,为了全面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区局还建立了法律服务所季报制度,对法律工作者办案、收费、质量监督卡回收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跟踪调查。
2、重排查、强职能,为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积极发挥作用。
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己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积极服务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一是开展了“迎新春保平安”、“防激化、保平安”活动。在年初春节、“五一”和暑期全区统一部署,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施了以调处劳资纠纷、家庭邻里纠纷和久拖不决的疑难纠纷为重点的纠纷调处大会战,确保了社会的稳定,为全区人民提供了稳定和详和的社会环境。为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袁浦镇司法所还实行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预警制度。二是加强对‘非典’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在抗非斗争中,区局及时与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保持联系,积极动员司法所人员投入到抗非斗争的一线,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及时了解民间纠纷的动态,有力调处各类民间纠纷,为确保抗非斗争的胜利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大力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区共建立了312个帮教组织,对全区385名归正人员进行帮教,为解决好归正人员的生存和就业,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都给预了高度的重视,一些乡镇街道在就业岗位本身就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岗位或出台政策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如灵隐街道对归正帮教对象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入户、及时建立帮教组织、及时帮助解决就业。目前,全区385名归正人员中落实责任田的156人,回原单位的7人,安置就业的76人,自谋职业的146人,正因为各级措施有力,工作到位,使我区的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改好率进一步提高,在归正人员中涌现出了一些动人的事迹,如古荡街道莲花社区归正人员周国平的新生之路浙江法制报还进行了专版的报道。
3、抓宣传、树形象,不断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在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履行工作职能的同时,我区还积极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进一步扩大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半年来共撰写信息十三期,近三十篇,其中司法部主编的《人民调解》杂志、《浙江法制报》头版头条、省司法厅主办的《东方法苑》、《杭州日报》等及司法厅的内部信息、市局信息都报道了我区工作的情况。通过宣传,扩大了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
2020年司法局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
2020年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筑牢基础,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为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在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中,我局始终按照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把重点放在解决阻碍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体现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较好地推动司法工作的科学有序发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行动到位。我局在前三个阶段工作中,行动迅速,精心组织,按照县委部署先后召开了3次转段动员大会,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法律服务所及各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共计126人次。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做到入脑入心、善始善终,高标准、严要求搞好这次活动。
(二)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到位。根据《XX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了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全局学习实践活动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理清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步骤,对每个步骤的工作程序、形式、要求、标准等进一步具体细化,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
(三)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到位。在整个学习活动中,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先后共计12次,参加人数达210人次,撰写学习笔记25本,体会文章25篇,编辑简报16期,转载3期。在学习调研阶段,2名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张北镇三道洼和郝家营盘城营两个行政村进行蹲点调研,召开调研研讨会4次,参加人数36人次,走访农户10户,撰写调研报告5篇,为农民解决问题7个,办实事5件。为查准找实影响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调研的基础上,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全面查找问题,共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39条。
二、以提高机关效能为抓手,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为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效率,我们一是在办公楼的显著位置,设置了有姓名、相片及分管工作的便民服务公开栏,使来办事的群众可以对照公开栏便能找到所要找的工作人员。二是设置了律师、公证办案流程图、受理范围、收费标准,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三是严格考勤纪律,根据每月的出勤情况,对机关干部进行奖惩。通过以上三项措施,我局机关干部作风得到明显好转,为民服务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
三、以两项活动为基础,司法行政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与张北三中联合邀请市劳教所组织劳教人员,针对在校学生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学生学习不思进取、精神空虚、上网吧、以大欺小、打架斗殴等现象,到张北三中召开题为《重新找回自我,拥抱美好灿烂明天》的忏悔演讲法制教育报告会,通过这样的现身说法,极大的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为青少年学生今后的健康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此外,我局抽调律师和宣教股精干力量,深入到馒头营大西沟村和战海蔬菜种植大乡,就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受训人数达1000余人,发放宣讲材料800余份。
(二)律师工作。我局结合“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全县大上项目,快上项目的实际,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当好常年法律顾问,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同时,以农村司法所为依托,推开“法律服务进乡村”工作,努力为农村各类经济实体服务,认真做好农村土地征用、资源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 296件,其中民事案件 226件,刑事案件13 件,经济案件 57件。
(三)公证工作。公证处在继续扩大对公证条例宣传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为油篓沟乡二0七线两侧旧城改造拆迁出俱证据保全书;为县政府送达解除桦皮岭旅游区经营协议通知书等。上半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07 件,其中,民事案件201件(包括解决医疗纠纷10余件),经济案件6件。
(四)人民调解工作。我局着重围绕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调处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案件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上报工作制度。上半年,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08件,调处成功105件,成功率达97%以上,成功地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较好地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五)法律援助工作。我局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全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面,全方位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切实加大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让弱势群体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援案件41件,解答法律咨询206人次,减免各项费用2万余元。
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半年来,虽然我局在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科学发展观,与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思想解放不彻底,进取意识不坚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相对保守的问题;二是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基层干警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受机关办公经费的制约,一些本可以闪光的工作难以得到持续升华和拓展,这就有必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照上述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逐一加以解决,进而推动全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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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20xx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成都市司法局下达的工作目标,我局着眼于为区委、区政府的大局服务,着力于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稳步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20xx年上半年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现对20xx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也是实施区委、区政府《20xx-20xx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第三年,按照市治市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启动“五五”普法打好基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司法局专门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录音磁带,印制了“五五”普法宣传小册子三千余册向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发放。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区有400余名法制宣传员参与宣传,出动宣传车68台次,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00多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二万余册(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区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大忙前的农闲时节,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除重点宣传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上街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以及法制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3.围绕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区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纳入了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音像宣传以及宣传橱窗、宣传展板、挂图展示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全方位的介绍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
4.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区30余家区级执法部门的近百名法制宣传员,奔赴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我局在送法下乡活动中,除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农村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同区书法家协会联系,先后两次组织书法家协会会员到城厢镇和祥福镇,为当地农民群众义务书写法制春联,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3月下旬,从区级机关和乡镇抽调一百余名法制宣传员,组建了11支法制宣传小分队,举行了隆重的 “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 活动启动仪式,并分赴全区11个乡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月11日,我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12个单位的法制宣传员,又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等单位法制宣传员,在我区怡湖公园广场前共同组织开展 “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活动中,除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外,还向大弯街道的石家碾社区、革新村以及红阳街道的玉带社区、红锋村的一千户家庭赠送了一千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手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5.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务员法》的实施之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全区各级干部学习《“五五”普法干部读本》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举办法制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把《公务员法》纳入了区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在全区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竞赛活动。
6.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区各中小学校结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落实,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采取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三月初,有关部门分别在祥福中学、蜀星中学和实验小学召开了全区初中、高中、小学阶段的法制教育研讨会,认真总结“四五”普法期间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向各中小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在蜀星中学召开的全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现场会上,对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为进一步落实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依法治理工作
1.以区委办、区政府办的名义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及区级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区20xx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xx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纳入区委、区政府的一级工作目标。
3.4月26日,我区召开了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我区去年依法治区的工作情况,表彰了20xx年度完成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安排和部署了20xx年度全区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4.深入开展热点、难点的依法治理工作。在认真排查、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排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治理措施。目前,一些热点、难点的治理已初见成效,大部分热点、难点的治理工作将按计划在年底完成。
二、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业有序发展
(一)公证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上半年,办理经济类公证280件,民事公证193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发展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此类公证1031件。积极疏导和化解了征地拆迁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出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2.以提高公证质量为中心,强化监督管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公证质量管理,严肃公证质量检查。认真抓好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的质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质量管理措施,将公证质量与个人收益挂钩,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促效益,公证处分别于季度末、半年对公证质量进行了自查,公证错证率为零。
实行重大疑难公证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公证处对出现的重大疑难公证案件,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公证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对重大公证案件及时上报,确保了公证质量。
3.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认真抓好公证队伍建设,将“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作为新时期公证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4月27日,召开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动员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区公证岗位培训活动。要求公证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维护公证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律师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认真组织律师为“产业发展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局成立了“成都市***区司法局律师服务产业发展年工作指导小组”,出台了《组织律师认真做好“产业发展年”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了“产业发展年”律师服务团,为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把律师的执业活动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律水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顾问律师主动介入到党委政府的法律事务决策阶段,依据法律和事实,敢于讲真话,敢于负责任。上半年,协助政府起草、修改、审查合同18份,参与全区重大决策、研究会议15次,参与全区重大纠纷处理10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58条。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指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协助区领导参与信访接待,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强律师的诉讼代理和辩护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改善律师参与诉讼的环境和条件,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代理业务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律师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两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为建设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律师正确的价值观、义利观,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科学的执业方式、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生活情趣的律师。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律师树立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学习教育机制、行业准入机制、自律机制、监督惩戒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
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当事人签约须知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制度、律师事务所重大法律事务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制度、律师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当事人利益冲突审查机制等。
组织指导律师做好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相关工作。我局律师工作部门主动与人大和司法部门衔接,协助有关工作,及时审查律师代理工作的相关材料,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庭审代理工作。在4月19日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的庭审工作中,我区的律师辩护工作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3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2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26件,经济案件诉讼代理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3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6件,解答法律咨询434人次。
(三)法律援助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
通过区政府网站法律援助栏目全面、真实、客观地宣传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解答法律咨询,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加强与媒体协调,对全区有影响或重大疑难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予以了宣传报道。组织各相关科室和法律服务机构认真开展了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设立了10个助残日宣传咨询服务点,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助残日的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就残疾人法律维权等方面开展了咨询服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免费代书18份。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5月19日,局机关相关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在局党组书记***的带领下,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2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认真了解导致贫困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好重点帮扶工作打好基础。当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指导达和、西蜀律师事务所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11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免收代理费金额达5万余元。为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对口法律援助。
2.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妥善处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发事件。
依托1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热线电话。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查、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了24小时内受理制。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法律援助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衔接力度,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程序,扩大受援范围,提高援助效率。
认真开展“平安成都”、“平安***”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依托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3件,受理3件,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3.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人员信用等级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服务卡制度,向法院、当事人征求办案质量意见。
加强办案质量监督检查,我局上半年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大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件,民事法律援助21件。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认真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立,强力推进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
切实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努力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经营、劳务输出和农民增收增产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上半年,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27人次,代理诉讼案件3件。
农村乡镇(街办)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100%,并切实发挥作用。在去年建立8个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
2.以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发挥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共43家担任法律顾问。
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开辟非诉讼领域业务,形成特色法律服务,上半年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8件,调解纠纷22件。
三、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我局以全省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各企业调委会进一步规范,巨石集团、成都桥梁厂等6家企业规范了人民调解标识,攀成钢、川化集团、王牌厂等调委会把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都桥梁厂等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为企业生产和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针对我区去年开展的村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开展调研工作,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区96个村委会、25个社区和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471件,调解率100%,成功457件,成功率9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件3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68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64 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了综治工作和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打下基础。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经努力争取,区政府11届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了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纳入职业补助范围,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
上半年,回归社会的127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了86.6%,帮教率达到100%,回归不满5年的刑释解教人员1477人中重新违法犯罪2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1.9%。
(三)积极推进片区司法所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我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加强了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明确了司法助理员,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精神,启动了建立片区司法所的工作,对片区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人员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为下一步国债资金的到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7件,宣讲法律231件,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8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4件,成功1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政治稳定。
(四)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调研工作
5月中旬,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深入各乡镇、街道和辖区派出所,对全区社会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掌握了基本情况。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关对策和建议,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打下了基础。
四、综合工作
(一)大力实施“责任风暴”、扎实推进“治庸计划”。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开展“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切实加大责任落实和干警管理力度,在全局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警进行治理,在全局完善起干警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干警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二)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化“创一流”工作。按照区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将此项工作同完成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工作,着力抓好“创一流”工作的落实。通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推进我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我局于5月25日邀请了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吴忠良进行了题为《知荣辱、重修养、
抓落实》的专题讲座,使全局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荣辱观教育。局党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了“三个要”(要带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以荣辱观教育活动为载体,构建和谐司法局;要开创五种意识)以提高全局干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订,形成了区司法局《关于20xx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投诉处分工作制度》,制定颁布了《信访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干警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积极参与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上半年,全区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的为民办实事目标。以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工作;通过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深入抓好窗口“改进服务,便民利民”活动,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六)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我局结合“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努力营造适应全区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创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局面。
(七)全面落实市、区为民办实事目标。一是在乡镇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截止五月底,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已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乡镇(街道)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二是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2件,受理2件,已结案1件,另1件于6月14日开庭审理,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三是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摸底工作,并与三户“三结合”户签订了帮扶责任书。
(八)其它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第二届修志工作,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局的目标进行考核,将14个篇目下达到了各科室。各科室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已着手清理本科室涉及的文件、图片、表格等资料,并认真制作资料卡。二是积极完成领导干部实名制推荐就业目标,截止目前已推荐就业7名,另外两名于年底前完成。三是为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规范全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订下发了《成都市***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是开展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工作,完成了市局下达的调研任务。
五、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三)围绕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督导各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公证机构的改革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七)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区委区政府支持,加紧片区司法所筹建工作。
(八)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底至少启动1-2个试点,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和思路。
(九)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实施“责任风暴”、扎实推进“治庸计划”。
(十)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争创一流”工作、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