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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民政局维护社会稳定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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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维护社会稳定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和市综合治理责任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各级的肯定,现将上半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考核。
我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局党组会、局务会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要将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就一年的综治工作做了详细安排,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单位一把手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局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综治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考评挂钩。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结合“四五”普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并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要开展学习法律法规的活动,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上一堂法制课,重点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团结邻里,和睦共处的氛围。对少数有纠纷苗头的干部,各单位工会和人事部门能够及时出面协调解决,防止激化矛盾。上半年,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和黄、赌、毒现象,未发生任何上访事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的事件。
三、积极为民解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一是妥善做好军休工作。我局努力做好军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反映军休人员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调研,稳定军休人员的情绪,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落实低保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严格执行《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能享受低保待遇,保障基本生活。事实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实,能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怀,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社会性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烈士陵园、仙峰山墓园和合罗山墓园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我局下属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林业防火措施,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巡查监督,专人把岗监控,严防发生山火。上半年,我局下属相关责任单位没出现火警,林业维稳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执行管理制度,维护民政综合楼安全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维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我局根据局办公楼地处市中心和十字路口实情,严格执行《珠海市民政综合楼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巡查保卫,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和治安秩序。实践证明,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制度,一方面,提高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综治和维稳意识,内部管理基本做到“四无”目标;另一方面保卫工作得到加强,环境整治明显有效,综治工作实现“三有”,综治环境迅速改观。五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市消防部门的要求,局综合楼每层拆除玻璃栏杆,改建防火墙,保持消防系统运作正常有效,确保无消防隐患,无火警误区,有力地维护综合楼的安全和稳定。
四、以检查验收确保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一是在切实推进维护稳定和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教程中,我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织加强检查督导工作,督促下属单位全面履行综治职责,力争达到综治目标。根据责任书规定和“四防”要求,市民政局组成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检查小组经深入下属单位开展安全、综治检查,并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成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其中,市福利院能够根据检查组织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成效突出。二是做好半年综治检查验收工作。检查是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结合民政实际情况,采取自查、复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民政系统属下单位进行半年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基层单位维稳和综治工作能有效开展,特别是在预防与控制犯罪、配合严打整治方面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可以说,民政系统能按照责任书规定和要求,齐抓共管,有力推进,切实落实责任制,基本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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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市民政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和市综合治理责任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各级的肯定,现将上半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考核。

我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局党组会、局务会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要将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就一年的综治工作做了详细安排,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建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单位一把手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局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综治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考评挂钩。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结合“四五”普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并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要开展学习法律法规的活动,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上一堂法制课,重点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团结邻里,和睦共处的氛围。对少数有纠纷苗头的干部,各单位工会和人事部门能够及时出面协调解决,防止激化矛盾。上半年,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和黄、赌、毒现象,未发生任何上访事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的事件。

三、积极为民解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一是妥善做好军休工作。我局努力做好军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反映军休人员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调研,稳定军休人员的情绪,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落实低保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严格执行《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能享受低保待遇,保障基本生活。事实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实,能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怀,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社会性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烈士陵园、仙峰山墓园和合罗山墓园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我局下属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林业防火措施,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巡查监督,专人把岗监控,严防发生山火。上半年,我局下属相关责任单位没出现火警,林业维稳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执行管理制度,维护民政综合楼安全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维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我局根据局办公楼地处市中心和十字路口实情,严格执行《珠海市民政综合楼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巡查保卫,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和治安秩序。实践证明,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制度,一方面,提高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综治和维稳意识,内部管理基本做到“四无”目标;另一方面保卫工作得到加强,环境整治明显有效,综治工作实现“三有”,综治环境迅速改观。五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市消防部门的要求,局综合楼每层拆除玻璃栏杆,改建防火墙,保持消防系统运作正常有效,确保无消防隐患,无火警误区,有力地维护综合楼的安全和稳定。

四、以检查验收确保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一是在切实推进维护稳定和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教程中,我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织加强检查督导工作,督促下属单位全面履行综治职责,力争达到综治目标。根据责任书规定和“四防”要求,市民政局组成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检查小组经深入下属单位开展安全、综治检查,并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成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其中,市福利院能够根据检查组织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成效突出。二是做好半年综治检查验收工作。检查是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结合民政实际情况,采取自查、复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民政系统属下单位进行半年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基层单位维稳和综治工作能有效开展,特别是在预防与控制犯罪、配合严打整治方面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可以说,民政系统能按照责任书规定和要求,齐抓共管,有力推进,切实落实责任制,基本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目标。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2021年民政局半年小结


XX年年,我局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及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积极性,狠抓落实,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 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 进一步落实见义勇为政策。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4月份出台了《关于落实见义勇为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牺牲,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先享受救灾救济款物,给予优先照顾,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三、 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27人,安置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 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2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 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3200余户1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六、 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法规政策,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工作,24个社会团体和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检,进一步强化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及时与计生部门协作,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530对,离婚登记11对,收养登记4起,政策合格率均达100%。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立足点,咬定全年任务不放松,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年民政局综治工作半年小结


20xx年,我局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及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积极性,狠抓落实,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见义勇为政策。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4月份出台了《关于落实见义勇为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牺牲,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先享受救灾救济款物,给予优先照顾,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三、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27人,安置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2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3200余户1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六、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法规政策,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工作,24个社会团体和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检,进一步强化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及时与计生部门协作,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530对,离婚登记11对,收养登记4起,政策合格率均达100%。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立足点,咬定全年任务不放松,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县民政局本年综治工作半年总结


XX年,我局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及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积极性,狠抓落实,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见义勇为政策。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4月份出台了《关于落实见义勇为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牺牲,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先享受救灾救济款物,给予优先照顾,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三、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27人,安置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2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3200余户1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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