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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2020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10.31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我们的工作也随之告一段落了,需要做一个个人的工作总结,总结能使工作效率更高,减少重复劳动,共享信息资源,提升我们的自身综合能力,那么这个工作总结内容要写什么比较好?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粮食局2020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依据安徽省粮食局《XX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精神,我局在XX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了以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各项政策情况为主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了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高了我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发挥了监督检查工作的保障作用。具体 做法如下:

一、认真开展清仓查库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安徽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具体要求。首先,在县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局成立了清仓查库工作机构,进行了细化分工。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我局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对所有企业、所有仓库和储粮按要求进行了检查,为了保证清仓查库各项数据的真实和粮食安全,我局参加检查的同志不怕脏和累,亲自爬粮堆,亲自丈量。在局机关全体同志的努力下,保证了我县库存粮食各项数字的真实,完成了清仓查库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的监管

为了保证政策性粮食安全,帐实相符,正确使用粮食收购资金,我们制定了从收购、保管到销售等一系列制度。我们还坚持省储、县储及托市粮进每季度进行普查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通过严格的监管,我县库存粮食是安全的,统计数字是真实的。

三、认真宣传国家粮食政策

为使国家粮食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企业及个体收储粮户自觉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我们设立粮食政策咨询台、收购前,我们给各企业下发了国家粮食标准和国家粮食政策宣传图及标语口号。在收购中我们还深入社会到取得收购许可证的个体收储粮户进行了解粮情及购销情况。对他们进行了粮食政策的宣传,核查他们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四、存在问题

以上是我们全年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认识不足,认为现在粮食收储有中央储备库统一管理,我们查不查不必认真。再就是通过有效的监管,发现有个别企业、个别仓库还有水份偏高的粮食,存在不安全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对各收购企业的监管,认真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加强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的建设,形成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完善内部约束机制。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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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违法处理等环节依法履行粮政管理职能,营造了良好的粮食市场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抓好一个学习,营造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我们分别利用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的力度。我们分别深入11个乡镇,开展设点宣传、咨询,为期一个月;举办粮食经营者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了人手一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手册,教育他们合法经营;同时,利用县电台每周一档的“粮油之声”栏目,系统地宣传粮食收购、流通、统计、监督内容。全年我们共举办培训班两期,培训人员280人次,宣传车深入乡镇集中宣传8天,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书写墙体广告26块,悬挂横幅36条,营造了全县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规范收购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两个规范,把好收购资格准入关
为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做到依法审核发放,一是县局由分管局长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制度》、《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程序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权责一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办事;二是严格收购资格准入,对符合条件的,本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办结,全年共为xx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3家,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xx家,个体工商户xx户。对手续不齐全的,我们采取一次性告知,既缩短了办证时间,又避免办证者多跑腿、乱跑腿的现象。对条件确实不够的坚决不予办理,从而较好地把住了粮食市场的准入关。由于我们严格按规办事,没有出现一例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接受申办人的宴请以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不良问题,全年没有出现一起投诉案件。
三、依法实施三个监管,保证收购市场秩序
在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市场准入的同时,我们结合夏秋两季粮食收购,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针对粮食部门行政执法历史较短,与工商、公安相比行政执法经验相对不足的情况,我们在实施监督检查中,一方面虚心学习,另一方面严格按程序办事,谨慎执法,对具体违规行为,慎出红牌,多出黄牌,尽量多教育少处罚。我们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监督,对群众的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管、有管必果。分管局长亲自带队,与执法人员一起不分昼夜深入到码头、船头、场头等一线参与执法,查处违规案件。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把执法的重点放在资质、质量、价格等方面,一是检查有无收粮食购资格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看其是否有收购资质;二是对粮食质量进行检查,严格执行省粮食局有关质量标准,执法人员当场扦样封袋,对违规收购超杂、高水分经营户,当场纠正,立即整改,对拒不执行的,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三是在收购现场要求做到明码标价,公开收购质量、收购价格。对无明码标价的,立即整改,要求将收购价格公开在醒目位置。今年夏粮收购期间,我们在xx镇检查时,发现一收麦户既无粮食收购许可证,又无工商执照,就船收购小麦180吨,我们立即要求他停止违法收购行为,同时通报工商部门协查。该收粮户趁其不备,悄悄将船开走,我们迅速租借了快艇追出30公里将其扣押,移交县工商局处理。一年来,我们积极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主动沟通,联合或自行执法共出动54人次,查处违规经营者9人,查扣粮食120万公斤。检查出无证经营者6户,查扣粮食近80万公斤;与工商部门一起监督检查5次,查扣粮食50万公斤;移交工商部门案件3起,涉及违规收购粮达100万公斤;发出质量整改通知书4份,涉及粮食整改数量达70万公斤,从而有力推动了我县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确保了全县粮食市场秩序稳定。
四、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领会内容实质,不断提高粮食监督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2、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更好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在粮食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下工商户,收购过程中,绝大部分都违反规定,超范围经营,最高收购量达千吨以上,最低也在百吨以上,严重扰乱了市场收购秩序,监督检查中存在取证难、纠违难等问题。
2、根据《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无证及超范围经营的,由粮食部门查出移交工商部门处理的案件,实际操作中多数是有移交无结果。
3、由于组织、人员、经费不能落实到位,给监督检查带来一定难度。
4、建议粮食收购许可证每年或两年审核一次,原因是有一些企业关停并转,不能及时变更;有的个体经营者相互转让,不利于有效地监督检查,造成收购市场混乱。

201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018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总结
**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
根据临沧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8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18〕30号)文及**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实施**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云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18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临沧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制度》和相关的配套政策。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主题,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月活动实施,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法及取得实效
**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重点,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并于2018年10月15日顺利通过临沧市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督查小组的检查验收。在整个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中,**粮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努力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于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2018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以(云政办发〔2018〕190号)文成立由**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组成的**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对“实施方案”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修正,并根据**粮食上市情况,于2018年10月9日按“实施方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为按质按量做好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早在2017年1月1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云政办发〔2017〕28号)文批转实施《**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四项制度”主要是粮食执法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合工作制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照市粮食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8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18〕30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听取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县粮食局工)作汇报,及时安排县粮食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工作。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安排相关的执法经费,县粮食局也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印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大版、手册及宣传资料,市内第一家配置了粮食执法车辆,各相关部门也都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根据市上规定每年9月为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并结合我县粮食主要品种包谷上市的时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根据县粮食局与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确定**的粮食监督大检查活动分为两步工作,第一步,粮情调查、监督检查,以粮食部门为主,并将情况提供相应的职能部门;第二步,执法监督,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为主,并将长期开展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10辆(次)。预计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48户,其中: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11户;纳入监管对象但未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37户。实际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51户,超预计完成3户,监督检查涉及6乡7镇,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粮油质量、原粮卫生、经营户仓储设备等相关粮食安全问题,以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形成粮食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搭建良好平台。为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不足
通过开展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社会粮食流通经营秩序总体保持良好,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粮食经营台帐不够健全。全县共发放粮食经营统计台帐15户,实际设立报送粮食收购经营台帐6户,在设立粮食购销经营台帐6户企业中,少部分企业还存在上报数据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

201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二是季节性购销粮食的经营户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周期短,难以监控;三是证照不规范。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经营户,虽然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但不正常经营粮食,有的经营户虽有营业执照,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中未注明粮食收购;四是从2004年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至今,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仍处在暂行阶段,因此,历年**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未采取较硬的措施,在经营者意识中存在办证不办证一样的心理;五是部分个体户存在粮食与其他货物同时经营,由于商铺面积较小,粮食其他货物混在堆放,存在粮食食品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实施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在努力维护好县域粮食流通秩序的同时,保证粮食质量的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再作一次全面的完善、整改,务必在年度前完成整改任务,使每户上规模粮食经营户建立起粮食经营台帐,并保证上报数据真实,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安全,经营规范;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确保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深化“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打造诚信、阳光部门;四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宏观调控,按《云南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时时把握市场动态,掌握市场第一手资料,为做好县域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早预防、早准备,保证县域粮食安全。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2020年粮食局—粮食工作总结


粮食局—粮食工作总结
县粮食局成立于1953年2月,是主管全县粮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的方针政策,制定和颁布县内有关粮食工作的决定、计划,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和管理方案,负责全县粮食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工作。自成立以来,粮食工作伴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和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全过程,在全县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严格执行政策,搞好粮食购销工作

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予以抓好。在粮食供给较紧张的年代,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生产发展水平不高,粮食增长速度缓慢,求大于供的矛盾突出。为了确保城镇居民的基本口粮供应,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实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的“四统一”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总产量供求状况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由长期短缺变为丰年有余,总量供求基本平衡。

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从1985年起,国务院开始取消粮食统购,公粮、余粮改为“合同定购粮”,执行一年后又改为“国家定购粮”。统销未取消,仍然维持平价供应政策。粮食流通实行国家定购和统销的“死一块”和议价经营的“活一块”的“双轨制”。1985~1992年合同定购期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1299万千克,销售粮食3008万千克。购销缺口由县外调入弥补。

1993年,云南正式取消了购粮本和粮票、面票、油票,粮食流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放开价格,放开经营,放开市场。实行“三放开”后的1993~1994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200万千克,销售327万千克,销大于购127万千克,购销缺口都是通过企业到省内外组织议价购入解决。

1995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线运行的通知》,将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为了确保供给,严肃政策,在1996年的粮食收购中,在县委、县人民政府支持下,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粮食部门加大收购工作力度,组织人力物力直接进村到户收购,全县共收购原粮139.86万千克,占全县任务126万千克的111%,超额完成任务13.86万千克,比1995年同期多入库50.69万千克,改写了我县自1985年统购改合同定购以来11年未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的历史。1995~1997年,全县共收购粮食407万千克,销售粮食281万千克。

1998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同年11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1998~20xx年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共收购贸易粮305万千克,销售贸易粮395万千克。

20xx年4月1日起,全省取消粮食合同定购,实行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云南省粮食安全的“一取消、三放开、一确保”政策。为加强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粮食部门搞好服务,做到不拒收、不限收、不短斤少两、不压级压价、不打白条。此后,为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和退耕还林粮食供应,县粮食局在立足本地收购的同时,采取委托代购、约时定点收购、增设临时收购点收购等不同形式积极组织收购,还到昆明、保山、下关等地购进。为确保退耕还林粮食按时按质按量兑现给退耕户,采取就近就便的供应办法,在上街、平坡、脉地、太平原粮站的基础上,增设了顺濞、富恒临时销售点,确保了退耕还林工程在我县顺利实施。20xx~20xx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684万千克,销售粮食698万千克,其中,兑现退耕还林粮食原粮465万千克,涉及8个乡镇38个村4767户退耕户。

二、加强经营管理,抓实扭亏增盈工作

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业务部门,从建国以来的统购统销,到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卖粮难现象,以及现在的粮食购销市场化,各个时期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经营却一路亏损,靠国家补贴,企业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效益。多年来,粮食企业一直是负债经营,没有一点发展后劲。通过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收缩网点,减员增效,加强企业管理,搞好经营,企业亏损逐步减少。我县粮食系统1985年盈利6.99万元,1986年盈利1.73万元;1987~1992年3月31日政策性亏损挂账已消化;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累计亏损381.5万元,1999年通过第一轮改革后,全县只保留一个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三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职工减员分流43人,年内减亏43.7万元,2000年减亏52.8万元,20xx年因解决1998年改革遗留问题,增亏95.6万元。20xx年4月取消粮食合同定购,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粮食安全的“一取消、三放开、一确保”政策,同时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xx年减亏102.3万元。

通过20xx年第二轮改革,加强了企业管理,进一步扩大购销业务,20xx年实现利润30万元,20xx年由于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改为直接兑付现金,销售量减少,盈利1.4万元。

三、顺应市场经济潮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1998年10月国务院明确提出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及意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调整充实企业改革领导组,成立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粮改领导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6个工作组,分别到上街、平坡、龙潭、太平、脉地、县粮油加工厂参加粮改指导工作。根据“四分开,一完善”的原则和粮改总体方案的要求,撤销了5个粮管所,在上街粮管所的基础上组建国有粮油收储公司,下设脉地、平坡、龙潭、太平4个收储站,撤销了粮油经营部,对粮油加工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合理确定收储公司人员岗位,采取6种形式分流安置人员,收储公司竞争上岗28人,内部退养3人,参加股份合作制14人,自动离职1人,一次性辞职43人,下岗1人,共分流62人,分流率65.2%,企业离休人员5人由财政负担,退休人员43人按每人2万元一次性移交社保包养。为解决粮改资金的不足,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企业10宗资产进行处置,共收回资金59.32万元(含税费);争取到省州资金75万元,全部用于安置一次性辞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经过四个阶段的工作,改革达到预期目的,通过了州粮改办的验收。1999年3月5日,国有粮油收储公司、粮油工业公司成立。

20xx年,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县企业改革指导组的指导下,抽调局机关有关人员组成两个企业改革工作组,进驻粮油工业公司和粮油收储公司,帮助指导。对国有粮油收储公司主要从完善经营机制,逐步建立激励机制,打破平均分配格局入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完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管理不善、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生存无望的粮油工业公司资产整体出售,一次性分流人员。

20xx年,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县粮油工业公司列入全县重点改革的10户企业之一。抽调局机关有关人员和县指导组成员组成领导组及办公室。在20xx年改革的基础上,召开股东大会,确定改革方案,形成整体出售资产决议,采取公开、公证、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出售整体资产,出售资产所得38万元全部用于安置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从5月28日开始到8月20日全面结束,率先在全县第一家完成改革任务,整个改革过程立足自我,一企一策,没有向上级要过一分钱。在改革工业公司的同时,对国有粮油购销公司(原收储公司改为购销公司)在1998年改革中遗留问题进行了解决,为粮食系统第一、二轮改革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xx年,根据上级有关“每个县只保留一户国有粮食企业,企业职工全员置换身份”的精神,转换企业职工身份,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偿。企业职工身份转换后,企业根据经营规模,合理定岗定员,推行新的用工制度,实行层层聘用制。在分配上,坚持把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个人贡献挂钩。

粮食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承担起对全社会粮食流通和粮食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责,确保我县粮食安全,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2020年粮食局2020年度粮食工作总结


xxxx年,我局粮食工作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坚持“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稳定抓成效”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完善粮食宏观调控,极力落实搬迁工作任务,强化行业指导,加强监督协调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㈠、抓粮食购销工作,引导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继续贯彻落实粮食购销市场放开政策,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趋向,本着“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市场粮食的购销业务活动。粮食市场、价格放开以来,国有粮食企业除经营小麦、玉米主要粮食品种外,还不适时机地开展大麦、茴香等农作物购销业务活动。特别是在收购旺季,购销企业职工分组分片带秤、带钱、带车走村串户积极开展粮食收购活动,克服农发行收购贷款不能及时到位的实际困难,由职工垫资进行收购,为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争取了一定数量的粮源,整个收购工作做到了谨慎定价、应收尽收。截止目前共收购粮食488.6万斤,完成全年指导任务2000万斤的24.4%。同时,作为粮食主管部门,从过去侧重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转变,鼓励多渠道、多种所有制主体平等参与粮食市场流通,活跃粮食市场。

在粮食销售工作上,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以购代销、边购边销、薄利多销、加工转销、兑换促销、推陈储新等形式多样的粮食促销活动,不断扩大优质畅销粮食品种的销售比例。在扩展粮食销售渠道上,准确把握粮食市场行情,随行就市,灵活销售,在稳定老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新客户,并通过省粮油批发市场集中拍卖陈化粮1292万斤,至此98年全国清仓查库时认定我市的陈化粮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截止目前共销售粮食1978万斤,完成计划的79.1%,实现销售收入1250万元,完成计划的76.9%。

㈡、抓粮食仓储管理,确保省级储备粮食安全。今年我局利用春秋两季粮油普查有利时机,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对省级储备粮食进行了安全检查,同时对周转库存粮食进行了有效监管。粮食安全储存坚持以“一符四无”为目标,按照“帐物、帐实、帐帐”相符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轮换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为加强省级专项储备粮食的管理,将省级储备粮食承储库点调整为仓储设施较好的中心粮库。为加强地方粮食宏观调控,按照上级政府下达的我市市、县两级粮食储备各260万斤的计划任务,我局请示市政府,同意正式启动建立市、县粮食储备工作,这将对加强政府平衡粮食余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确保全市粮食安全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目前我市储存的520万斤省级储备粮,1.6亿斤周转库存粮,做到了数量真实,质量完好。

㈢、抓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注重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在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根据省、市粮改政策,按照“全员置换职工身份、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组建1户国有粮食控股企业、放开搞活基层粮油购销站”的改革思路,积极推进了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广泛宣传,启动改革。开好了四个会议。即:购销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购销企业全体职工大会;局领导班子会议;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协调会议。通过开好这四个会议,全局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领会了粮改政策,把握了关键措施。二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请示市政府成立了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抽调了市发改委、粮食、财政、劳动、审计、监察、农发行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了政策宣传、方案起草、清产核资、资金筹措、工龄认定补偿五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三是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拿出了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并进行反复修改完善,提请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四是细化方法,置换身份。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员置换身份的职工有139人,置换职工身份经济补偿资金需263.3万元,除省财政拨补11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45.3万元。根据方案批复精神,职工领取每个工龄年1000元经济补偿后,先解除与企业的原劳动关系,尔后企业与职工办理短期返聘合同。经精心操作,共有119人置换了身份,有23人领取工龄补偿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面向社会自谋职工,有6人办理了内退手续。五是按照方案,组建企业。成立xxx1户国有粮食控股企业,承担政策性粮食购销业务。对企业主要经理管理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副总经理)请示市政府实行了委派。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我局从注重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出发,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准备工作。一是摸底调查企业情况,做到家底清。组织人员对企业资产、粮油库存、企业构成和从业人员进行了彻底调查摸底,并按要求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认定;二是密切关注改革动向,对困扰企业发展的“三老”问题进行了彻底清理,并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在处理“老粮”方面,由省财政拨付我市高价位粮食补贴218万元,缓解了部分库存老粮成本高的问题。在解决“老帐”问题上,报请上级财政认定我市1998年以来政策性财务挂帐5712万元,财务挂帐问题得到一定处理。三是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对置换身份工龄补偿标准、解除劳动关系工龄补偿年计算、人员分流安置等敏感性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权衡利弊的基础上果敢做出了符合我市粮食企业改革的实际举措,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㈣、抓粮食市场管理,极力营造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秩序。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部门的职责,依法管理粮食市场。一是依法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组织落实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审核制度,为符合条件的12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进行了年审。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对全市用粮涉粮企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最后确定全市近7家企业进入流通统计的范围,并督促按时报送统计报表,为做好粮食供需平衡预测做了一定的社会调查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夏粮收购季节,深入全市各乡镇,检查了各粮食经营企业的收购资格,督促落实了社会粮食统计制度、粮食收购许可制度,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营造良好的粮食流通秩序依法履行了部门工作职责。

㈤、抓搬迁措施落实,积极创建“绿美净”花园式单位。一是加紧施工装修进度,完成新建办公楼搬迁入驻工作目标。我局办公楼总投资300万元,在资金十分短缺的情况下,经克服各种困难,在今年2月中旬顺利实现搬迁。二是以落实“绿美净”工程为目标,全力做好楼前院内附属设施的建设工作,完成土方开挖、地坪硬化、植树种草、车道修建、围栏设施等的建设。硬化地坪2100平方米,绿化面积89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2.6%,植树种草有10余种,一个设施齐全、环境舒适的工作环境已建立。三是极力协调落实单位搬迁职工购房“三补”政策,在单位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兑现搬迁职工购房单位补助资金9.7万元。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着力解决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通过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粮库设施改造、零星购建等资金项目,多渠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㈥、抓重点环节,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市场放开以来,粮食宏观调控的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为确保粮食安全预警,增强对全社会粮食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加强对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质量状况、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启动构建全市粮食收购、加工、储备、运输、供应体系、市场监管和应急报告系统。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提出了全市重大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批转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为充分利用市内外两个市场和主辅两条购销渠道,综合运用市场调解和各种调控手段,促进市场粮价在合理区间运行,适时开展本辖区内粮食供求总量和结构平衡的调查研究工作,为上级有关部门判断粮食形势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㈦、抓粮食改制企业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力求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我局粮食改制附营企业xx、xx、xx、xx公司是在1998年以来按照政企分开、收储与附营业务分离的原则改制而成的。以上企业都是通过企业整体买断产权、职工整体转换身份、职工人人参股,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组建成立,并按照《公司法》运行,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企业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经营业务萎缩,无力扭亏,管理滞后等问题,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相继关门停业。在今年推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期间,4户企业员工以不同形式上访,强烈要求参加本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取工龄补偿并要求解决有关遗留问题。我局本着“以人为本、解决问题”的原则,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说服解释工作。从彻底清理4户企业人员构成、企业演变、法人变动、员工“两金”、股金缴纳等情况入手,体现既尊重客观事实、又遵循政策原则的精神,对企业性质、员工身份进行了界定,提出了已改制企业不能列入本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政策依据,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同时,在市政府主管领导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协调配合下,充分考虑到企业已关门停业、房屋资产贬值、员工失业生活比较困难等实际情况,我局承诺按实际步骤和务实举措解决本应有企业承担的养老金拖欠、现金股等问题。通过我局细心调查、务心研究、耐心劝导,附营企业员工上访事件得到了平息,遗留问题也终将会得到解决。

㈧、抓职工工作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一是按照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弘扬诚信、务实的工作作风。二是认真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慰问系统内特困职工支付慰问金11697元,发放面粉600斤,积极开展社会“慈善一日捐”活动,机关班干部捐款980元。三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事业活动。圆满完成市政迁址庆典活动分配我局的工作任务,全力做好社会义务植树工作。四是积极为包村部门办实事、办好事,为其订报、无偿提供桌椅等办公用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老粮问题。即按保护价收购的高价位粮食,已由省财政补贴一部分资金,包袱得到一定程度释放,但老粮成本仍然过高,消化处理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二是老人问题。即粮食企业现有的职工,上级财政已拨付118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身份置换补助。由于我市财政困难,置换职工身份经济补偿145.3万元全靠企业自筹,增加了企业负担。三是企业没真正触及到产权制度改革,离退休、伤残、精减退职、遗孀遗属人员费用无法预提,这块资金预计386万元,为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增加了难度。四是4户附营企业员工的上访案件和遗留问题急待解决。

三、20xx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控股企业改革后续工作,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根据已完成的改革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规范运行等各项工作。依据《公司法》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企业改革从根本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做到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稳定。继续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资产评估,按照工作程序,对业务萎缩的边远粮油购销站依法进行公开出售,对暂不具备出售条件的购销站,实行先租后卖,逐步退出企业国有资本,实现国有民营或民有民营。

2、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业务指导工作。引导企业面向市场,开展各种有效的粮食经营活动,通过粮食购销和多种经营业务的开展,极力提高企业的生存竞争能力。进一步强化机关职能,加强对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加强对各级储备粮食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库存粮食的吞吐调解功能。管好省级储备粮食,监督企业做好粮食安全储存。启动建立市、县粮食储备,做到数量到位、轮换及时、储存安全,确保粮食调控能力。

4、充分发挥粮食行政执法职能,配合有关执法部门,依法管理粮食市场。进一步转变粮食行政管理职能,落实社会粮食统计、收购许可、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对本辖区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质量状况、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做好先兆预警。

5、做好项目建设和争取资金工作,为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通过深化企业改革,整合粮食加工转化等行业优势项目。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点和市政迁址,咬定项目不放松,做好行业发展项目的调研和引导工作,以项目引资金,以诚信跑项目。

6、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群众关心的遗留问题,力求在工作措施、实际步骤上有新的突破。坚持稳定促和谐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系统内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排查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一方稳定。

7、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服务承诺,努力构建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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