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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0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终总结。

在我们的平时工作生活中,有时可能会需要写总结报告。写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每多写一次总结,我们的进步就越显著:我们的价值就是为自己同时也为他们产生价值。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终总结”,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工作总结,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工作计划为依据,订计划总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其间有一条规律:计划——实践——总结——再计划——再实践——再总结。以下是工作总结频道为你整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终总结》,欢迎阅读!
【篇一】

20XX年,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区人社局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锐意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亮点、有成效,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总体目标任务。

一、坚持人本理念,社保新政惠民利民。

(一)全民养老基本实现。结合我区城市化水平高的实际,创造性地设计了“新居保”制度,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按照分两步走的要求,于2010年将全区农村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7.8%,名列全市第一。在此基础上,从20XX年1月起,率先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将区城镇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全区4900多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直接享受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我区真正进入了全民养老时代,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二)社保待遇显著提高。与上一年度相比,各项社保待遇均有大幅提升。2月,调整我区2010年底前已按月领取和20XX年1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人员的工伤伤残津贴,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为1523元/月,增幅11%。3月,提高我区8.1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53元,人均达到1432元/月。3月,提高我区近6000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人均月增144元,人均达到880元/月。

(三)历史问题妥善解决。深入解决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社保问题,严格政策把关,继续做好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的档案审核、确认、缴费、待遇审批等一站式服务。特别是针对早期离开镇属企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补缴办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截止至11月30日止,全区累计办理2026名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社保补缴业务(其中1091人申领了养老保险待遇),补缴社保费2025万元,有效解决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老有所养问题。

(四)社保覆盖不断扩大。延期执行“3545”人员社保费补缴政策,精心组织我区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截止至11月底,共办理了3109名“3545”人员的社保费补缴手续,为2819名城乡居民办理了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与此同时,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开展社保扩面工作,督促企业为未参保的员工补缴社保费,共办理2520名企业员工社保费追溯补缴业务,追缴社保费2140万元,切实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

(五)社保转移有序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规定,按规定流程和时限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并强化跟踪服务,确保参保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顺畅。1至11月,全区共办理社会保险转出2124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303人,受到参保人的高度评价。

(六)工伤预防成效显著。按照国家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要求,及时新增、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基金支付标准,工伤死亡待遇标准增加了近20万元/人,提高一次伤残补助金计发标准,增加工伤人员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基金支付项目等等,表彰了一批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区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大保障力度,医保制度更加完善。

(一)提高医保待遇。从7月份开始,将区居民住院医保年度缴费标准由原来330元/人/年提高到490元/人/年,财政补贴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居民住院医保的年度支付额由10万元/人提高到16万元/人,政策范围内的平均报销比例也达到63.3%,还新增3类居民门诊特定病种,居民医保政策更加惠民。

(二)健全结算机制。在全市首次探索建立了多元化的居民住院医保费用结算管理体系,将居民住院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总量控制”的结算方式调整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主、单病种付费为辅”。居民住院医保在区内定点医院实现了实时结算等,各项医保新举措更加便民。

(三)强化监管手段。在全市首创“医保义务监督员制度”。在全区各行业熟悉医保工作的人员中聘请了20名医保义务监督员,参与我区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监督管理、收集和反映医保意见等工作,从而建立了社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社会保险员驻医院进行全程跟踪、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有效监督的行之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监管体系。

(四)实施医药新政。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时发放药品补偿。20XX年,共预付各项药品补偿金额247.87万元,使参保人及时享受零差价的药品,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等问题。

三、创新稽核手段,基金监管实时有效。

(一)社保稽核不断强化。一是拟定并通过区政府实施了《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积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与公安户籍、计生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对碰、开展实地稽核、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取证、处理举报投诉等办法,及时查处骗领、冒领社保待遇的案件,截止至10月31日,共追回被骗领的失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11.4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依靠法律手段规范追缴程序,完善因违法行为造成基金损失的追缴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能效,加大社保稽核力度。

(二)内控内审日益优化。一是拟定《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制度》,落实层级审核职责,积极维护基金安全,力争在基金安全风险防范方面做全市的表率。二是拟定《财务、信息、待遇发放部门三方对帐制度》,严格控制社保业务风险点,确保基金的完整。三是深入开展各项经办业务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监督检查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资格认证全面完成。借助与公安户籍数据对碰、实地调查、邮寄信函等手段,通过电话、短信、报刊等办法,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顺利完成。截止至11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9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100%。

(四)专项检查效果良好。今年,我们分阶段对禅城区17间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居民门诊医保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个别医务人员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等滥用居民医保基金的问题,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12份,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四、完善服务体系,经办工作夯实有效。

(一)硬件设施更加完善。按省社保局统一的服务大厅建设标准和形象标识,先后完成了祖庙分局、石湾镇分局的装修和搬迁工作。搬迁后的祖庙和石湾镇分局的办公环境舒适,窗口设置规范,服务设施完善,成为我市社保经办服务窗口的典范,省人大、市、区等领导多次莅临检查指导,我区社保经办服务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二)咨询服务更加专业。安排专职人员、落实专门场所、开通专门服务热线,首创社保统一咨询服务工作平台,及时接听群众来电、处理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单、回复网上留言等,有效减轻了业务科室和分局的咨询工作压力,也解决了群众咨询难等问题。截止至11月底,局咨询服务工作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60164个(月均达到5469个),处理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单2234宗,回复网上留言853条,答复率100%,在提高社保服务质量的同时,实现了咨询服务工作零投诉。

(三)数据清理及时有效。主动争取市社保局的工作支持,积极处理由于市社保及地税全责征收信息系统衔接不畅,导致在信息系统中间库堆积的大量不规范数据,共完成63562条参保人的参保历史数据清理,及时解决了因数据传输延迟导致参保人无法享受待遇等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普法宣传更加到位。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普法宣传活动。上半年,共印制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悬挂标语120条、邮寄《社会保险法》手册7500多份。与此同时,开展《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2场次,参加专题培训班8期,为《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和经办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信访维稳务实有为。制定了处置信访工作流程和预案,关注群众聚焦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各项工作预案和要情上报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了普立华公司、欧司朗公司员工医保卡个人帐户未能及时到帐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截止至11月底,共办结各类信访件159宗,处理业务举报、投诉63宗,办结率达到100%。

五、建立长效机制,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根据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学习市社保局廉政专栏的内容,组织观看《机关作风建设暗访专题片》,切实抓好队伍的廉洁建设和警示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二是业务培训及时开展。制定了全年业务培训工作方案,针对社保经办业务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共组织全员业务培训4期,开展《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5期,组织养老保险、保险关系、医疗保险等专项业务培训9期,有效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各项社保业务经办能力。

三是效能管理规范有效。认真执行《区人社局机关效能建设监察考核(试行)方案》,定期开展绩效考评,编制《禅城社保效能简报》,查摆效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公开办事和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各类行政投诉,确保与群众沟通渠道畅通无阻,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加强。

四是党建团建有新成效。成立了区社保局党总支委员会,下设3个党支部,党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积极开展与清新县龙颈镇石东村、禅城区鄱阳村、同济社区的结对帮扶活动,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和学生。局团支部荣获“区五四红旗团支部”,1名党员荣获“区先进共产党”称号,1名青年荣获“区青年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称号,队伍活力有效激发。

20XX年工作安排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并对社保经办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我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强化基金监管、做好民生实事、提升社保服务水平等方面,抓重点、攻难点,以超前的工作思维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再创禅城社保经办工作新成效。

一、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及时调整社保业务制度、规程和信息系统,配合开展现行法规政策的清理、修改和完善,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二、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一是实现居民医保跨区结算。力争在明年1月1日将区居民医保上线市社保信息大系统,实现我区居民医保跨区结算,方便参保人看病就医。二是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的给我区的发卡任务,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基金风险防范。制定并严格执行《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制度》、《财务、信息、待遇发放部门三方对帐》等安全防范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制度,落实层级审核职责,全力维护基金安全。

四、强化社保稽核力度。以《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居民住院医保方面:争取市有关部门考虑我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高我区居民住院医保在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争取市人社局将历年应执行未执行的养老保险政策总结归纳后,报省政府进行补调,并且在今后制定养老金调整方案时继续向待遇偏低人群倾斜,提高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充分调研,拟定完善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供区政府参考执行,并建议在区财力能够承受的条件下,逐年提高待遇标准。

六、切实抓好队伍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定期开展基金管理安全教育,通过正面、反面的典型事例,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基金安全管理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篇二】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上级以及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效维护了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一、基础数据

(一)至20XX年12月31日止,我市各险种参保情况如下:

1.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3444人(在职269602人,离退休53842人),其中:企业参保在职255267人(申报缴费103171人,中断缴费152096人),离退休43597人;机关事业参保在职14335人,离退休1024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76002人(其中实际享受待遇人数149412人)。

2.参加职工医疗保险140648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43390人;城乡居民724423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2637。

3.参加失业保险80380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433人。

4.参加工伤保险94159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33人。

5.参加生育保险91717人,享受生育医疗待遇2955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740人。

(二)20XX年1至12月各险种收支情况如下:

1.职工养老保险征收8304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1710万元,机关养老保险11336万元),支付12673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99857万元,机关养老保险26879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征收4378万元,支付20610万元。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收32033万元,支付34260万元;城乡医疗保险征收47514万元;支付39200万元。

3.失业保险征收2094万元,支付1118万元。

4.工伤保险征收1331万元,支付1149万元。

5.生育保险征收1094万元,支付1018万元。

(三)至20XX年11月30日止,完成20XX年度上级下达任务情况:

1.参保任务完成情况

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参保任务307000人的105.3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参保任务476000人的100%;城(乡)镇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参保任务865000人的100.01%,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参保任务133000人的105.75%;失业保险完成参保任务80500人的99.88%;工伤保险完成参保任务91080人的103.43%;生育保险完成参保任务79000人的116.10%;

2.征收任务完成情况

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94798万元的87.60%,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63947万元的112.14%,机关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30851万元的36.7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征收任务33500万元的95.62%;失业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805万元的116.01%;工伤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251万元的106.31%;生育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085万元的100.92%。

二、主要工作

(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的规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作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8%;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作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4%。

结合江门市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经我市人社局同意,书面向市编委申请增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编制及业务股室(待批);二是做到按时、按质顺利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信息采集和登记;三是组织相关负责人员学习《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保密工作制度》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条文;四是积极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业务培训;五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上线测试运行;六是加强与江门市社保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保证信息数据准确、畅通;七是积极参与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研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八是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0XX年,已进行参保登记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共118个,在职在编人员3422人,退休退职人员2773人;已登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251个,在职在编人员8785人,退休退职人员5958人;已登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64个,在职在编人员2399人,退休退职人员1234人;已登记省属及中央驻各市(区)单位共11个,在职在编人员782人,退休退职人员591人。

(二)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待遇核发工作

1.做好养老待遇的调整、发放和离退休人员年审工作

20XX年,我市新增企业离退休人员2994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30人,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13595人,各项养老待遇做到准确、及时、足额发放。

按照省、市关于养老金调整的要求,我局做好养老金调整的信息录入、核查校验、银行划拨、政策宣传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养老金调整自20XX年1月起执行。共有4248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列入养老金调整,月人均增加122.5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674.45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796.95元,对比上调7.32%;对6300名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1200元;此次调整为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2连调”。共有9393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列入养老金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71.04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680.77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951.81元,对比上调16.13%;对3142名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1200元。

按照《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江人社发〔20XX〕285号文)的要求,我市从20XX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金,共有145304人列入调整,调整前100元/人,调整后110元/人。

我市从3月起开展本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审工作,需年审认证的企业离退休人员41045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938人。截至20XX年6月30日,已认证的人员48848人,未通过认证的2135名退休人员。截至12月15日,仍有901名退休人员未通过认证。

2.做好医疗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20XX年,在医疗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实时结算22169人次,在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医保实时结算104084人次,报销金额合共47993.76万元;在我局办理医保报销13816笔,累计报销金额5120.996662万元。在我局办理门诊慢性病登记6681人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7247人次。

(三)推进“邑门式”服务改革

按照市政府推行“邑门式”行政(公共)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进度安排,我局在推动“邑门式”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具体为:一是对江门市“邑门式”服务事项的通用目录进行梳理,制定了《XX市“邑门式”综合服务事项目录梳理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标准和我市的实际界定入驻到各镇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二是做好每一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指引手册的编制工作,对于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以及监督检查等每一环节制定规范的流程,实现每一项服务事项标准化、模式化;三是制作了450多页的业务培训ppT授课文档,分批次对各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员通过课堂培训和课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掌握经办技能;四是积极与江门市社保局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事项和解决工作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至12月底,我局入驻到各镇公共服务中心的邑门式服务事项114项,编制业务指引和办事指南228项,编制业务培训材料7套,共455页。至此,我局已基本完成“邑门式”服务的前期工作。

(四)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1.落实基金预警、风险预警通报机制

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将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人数及其同期增长率、基金支付数据等情况报送市政府、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定期召开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基金营运情况,听取各联席会议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医保管理工作。

2.加强稽核、审核工作,提高医疗保险监管能力,加大对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是发挥大病保险驻院代表的作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就医行为的监督,常态化组织医学专业的工作人员联同大病保险医保专员查阅病案;二是利用社保信息系统和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结算信息进行审核分析,对异常检查和用药、长时间住院、多次住院等数据进行监控,对基金支出增长异常的定点医疗机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社保信息系统发现的疑点和社会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核实,20XX年,共对6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疑似违规行为的856条数据进行处理,扣除不合理费用1.59万元;三是采取日常探访、突击检查、月度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的监管,并加大对医保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XX年,共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住院和特殊门诊专项检查215次,不予支付金额24.09万元,根据《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扣罚104.36万元;四是严格审核各类证明、发票等申报材料,审批特定病种证、异地就医等业务申请;五是建立异地医疗机构异常医疗费用协查机制,对大额住院医疗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明原因意外受伤、不明确的检查项目等通过异地机构协助核查,20XX年经广东省财政厅票据中心核实1名参保人的医疗收费收据为伪票,经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1名参保人的医疗收费票据无效,对上述两名参保人的报销不予支付。

(五)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XX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上级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时间安排和公开标准,我局按时、按质、按量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配合和协助市人社局制定20XX年的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及在全市18个镇、工业园和企业开展社保信息公开;二是每个内设部门设置1名信息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点到位,实现常态化管理;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月度任务机制和月通报机制,每月向局各部门定量下达编写和上报工作信息任务,并于每月底进行全局通报,对工作任务不完成的部门,实行分管领导督办制度;四是加强社保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和更新的办事指南、须知,以及披露社会保险重要信息数据等内容,定期向市信息中心报送网站信息更新情况,现时已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开放性的信息427条,比2015年净增73条,在本局1-4层大厅的自助服务机的网络上发布开放性的信息135条;五是在完善服务大厅各项信息公开服务,设立咨询专岗、宣传小册子取阅处、一次性告之事项取阅架、办事指南宣传栏和设置外墙LED宣传显示屏等,增强信息公开的渠道、增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六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各市社保局信息公开部门沟通,确保与上级部门统一公开标准,学习各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系统、规范开展。

(六)贯彻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政策

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XX〕4号)的规定,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本通知实施之月(20XX年5月1日)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时段的养老保险费。

群众对该项政策关注度很高,反应较踊跃,为了使该项优惠政策执行到位,我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本地电视台进行宣传,并派出相关负责人现身电视节目解读政策;在社保局增设政策宣传栏,张贴相关文件和温馨提示,公布补缴条件和标准;增聘工作人员2名,并从局其他部门调遣工作人员2名,加派人手应对大批参保人补缴需求;增设前台业务窗口,设置排队护栏,购置扩音器,改善办事大厅通风系统等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准确、便捷办理补缴。

20XX年,我局共接待前来咨询9000多人次,其中已办理开单手续2405人,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的2331人。

(七)做好业务档案工作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实行社保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业务档案影像化工作和历史档案清理工作。

在档案影像化工作方面:一是建立全局影像化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对各部门的档案整理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工作进度不理想的部门,由局领导督办,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二是按工作量合理设置岗位,发挥档案工作人员的特长,调配影像化技能较强、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工作人员从事影像化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行月度任务机制,每月对影像化工作人员分配定期定额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四是共4次派出8名档案工作人员到江门市局学习业务档案工作规程、要求和标准,及具体的档案操作方法,及参加广东省社保局举办的业务档案培训班;五是做好影像化硬件建设,升级影像化电脑3台,增设影像化扫描机1台、打印机1台设备、空调机1台。

在历史档案清理工作方面:一是增加人手,增聘3名档案工作人员,加强整理积压档案;二是加强硬件建设,增加历史档案装具22套,增设整理电脑2台、打印机1台、空调机1台、大型干粉灭火器1个;三是加强档案清理工作督导,指定专人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监管,做好岗位调整和工作任务安排,保证清理工作进度;四是定期邀请市档案局的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0XX年,共影像化处理的业务47672笔,归档1410卷,历年累计归档17026卷。

(八)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从20XX年1月起,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XX年底前,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

为了推进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保尽保,我局加强与市人社局、住建局、地税局、安监局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联动管理机制;多次组织工伤保险业务工作人员参加江门市人社局、社保局举办的专题培训,相关业务部门也根据自身的特点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分散学习,以提高工作人员掌握和解读政策的业务水平。

20XX年,我市共有49家建筑业单位办理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在医院实时结算工伤医疗费用2笔,累计报销金额2.85万元,在我局办理工伤医疗费用1488笔,累计报销金额1099.3万元。

(九)推进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工作

我局加强了与市人民医院、保健院、城区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汶村镇中心卫生院等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作,在报销程序、费用结算、数据交换、业务指引等方面加强联动,并重点在实现生育保险基层结算方面着力,确保全市实时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20XX年,在我市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10479笔,累计报销金额513.26万元。在我局办理报销生育医疗费用10676笔,累计报销金额369.66万元;办理生育津贴726笔,累计发放津贴418.56万元。

(十)贯彻执行按病种付费工作

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安排,为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XX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小组;对我市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传达按病种付费的政策要求、工作思路和进度安排;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有关病种、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人次均费用、ICD编码等情况进行了收集、统计和测算,确定我市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病种付费的具体标准,并报送江门市局统一向社会公布。20XX年,我市共有2家定点医疗机构7个病种实施了按病种付费。

(十一)做好社保费率调整工作

为扶持我市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8号)规定,从20XX年3月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政策执行期至2020年底。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费率优惠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15]570号)规定,2015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对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优惠政策,全市一、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均进行调整,各用人单位在2015年社保年度原执行工伤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05%;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XX〕180号)的规定,从7月起,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4%、1.5%。

(十二)做好城乡医保宣传和发动工作

根据《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江府〔2010〕16号)的规定,每年10月至12月为城乡医保扣费期,今年我局配合人社局和各镇社会事务中心,利用宣传媒体发布参保公告,通过银行做好扣费反馈,对于扣费失败的人员,告知各镇社事中心,并通过电话、发送短信、告示栏公开等方式通知,确保按时完成全市参保工作目标任务;同时鼓励城乡居民使用社保卡扣费,提高社保卡使用率。至12月底,我市共成功扣费8次,我市2017年城乡医保总参保人数710103人,其中城镇居民77927人,农村居民631164人,各类学生1012人。

(十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20XX年较之前相比,信访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健全和完善,条文清晰、明确,矛盾减少。但来访案件稍有上升,主要是参保和享受待遇的人员增多。来信和来访的内容主要以医保待遇所占比重较大,以及重访上访现象较为突出。

当前我局信访工作的重点问题:一是参保人反映医保报销问题较多,今年我局已增加医保经办人员数量,优化窗口的设置和简化办理环节,同时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提高报销效率;二是原XX市百货公司职工黄雪云长达1年的缠访、闹访问题,此案我局已向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了情况,并按市领导批示,做好耐心解释劝说工作,同时积极商信访、公安、所属镇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为了加强来信来访工作,今年我局通过媒体、网站、基层工作点加大了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了岗位责任制,从受理、批转、承办、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加强与市信访部门协调、沟通和互动,保证信访处理合法、高效。

20XX年,我局处理有来信案件83件,重点来访案件约50多件,每件信访做到按规办理、有案必复、按时回复。

(十四)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有关医学专家对我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技术支持作用,加强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减少过度医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基金良性运行,我局成立了XX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专家库,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并通过外聘专家参与家庭病床建床申请、生育保险高额医疗费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异常费用和疑难案例审查以及相关医疗保险管理咨询等工作,提高了医疗保险的经办效率和经办水平。

(十五)继续做好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和退伍兵社保接续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可办理转移。20XX年,我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516人次,转移金额2111.87万元,其中办理转入834人次,转入金额1115.11万元,转出682人次,转出金额996.76万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713人次,转移金额13.92万元,其中办理转入393人次,转入金额13.92万元,转出320人次。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180人次,其中办理转入107人次,转出73人次。

20XX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人次,转移金额0.91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68人次,转移金额550.7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保险机构人力不足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新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新养老保险的实施,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继续扩大,以及稽核检查、档案影像化、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改革、一次性补缴等业务的相继开展,我市社会保险服务人群骤增,人手严重不足,业务量增长与工作人员增长严重失衡。目前我市户籍人口98.3万人,我局实有在编人员30名,社保经办服务人数比为1:29800,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9800,服务比例居江门各市区之首。

(二)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率仍然高企,人次均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财政兜底风险极大,医疗保险费用支出控制迫在眉捷、日常管理力度亟待加强。

(三)办公经费紧张

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市财政资金安排有所缩减,造成我局办公经费紧张,一些困难和问题仍未解决,急需资金支持,如聘请工作人员、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档案设备升级等。

(四)部分业务问题有待解决

政策指引和业务系统有待完善,如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仍在企业以员工的名义继续参保,这类人员的缴费年限确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中部分镇级经办人员无法查询辖区内全部的参保人员;对于江门市内多个市区之间存在多个参保号的,没由规定统一办理并号的部门等一系列业务上的问题。

四、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社会保险机构队伍建设

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的契机,积极申请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充经办队伍;发挥我局就业见习基地作用,增聘就业见习毕业生。

(二)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结合江门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将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的资源投入,保证机构、人员、资金、场地到位,加强与编办、地税局、财政局的配合和联系,按照省和市的进度安排,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定时汇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确保“邑门式”基层服务顺利推进

按照XX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将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积极配合各镇公共服务中心做好“邑门式”服务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经办窗口设置、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政府联系和协作,协助市政府全面铺开“邑门式”服务。

(四)继续加强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管理

加强与卫计局、大病保险承保单位等部门协作,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文件规定;加大对住院探访和专项检查方面的人、财、物投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派驻医保专员的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驻院代表的监督作用,实现检查常态化;启用智能监控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机构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加强医疗保险职能部门的联动管理,建立例会和通报制度;加强社会举报监督,建立举报投诉和骗保举报奖励制度。

(五)做好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分析

随着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数日益增加,我市养老抚养比逐年下降,基金累计可支付月数已接近风险警戒线今后要及时向政府、人大、政协上报养老基金风险数据,并协助市人社、地税、财政及江门上级部门做好养老基金平衡工作。

(六)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保证公开及时。加强社保门户网站建设,将网站定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实现专版、专栏、专人负责;增强服务窗口公开功能,增设资料取阅处,增加电话咨询热线;改进和扩充各办事大厅的政务公开栏,增强户外LED显示屏的宣传效应。

(七)做好业务档案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改进档案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一是聘请工作人员,增加人手;二是更换工作设备,缩短操作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三是改善档案存放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档案室符合“九防”标准;四是合理设定工作流程,科学安排工作任务,认真吸取经验和教训,努力解决档案积压问题;五是做好档案影像化下基层工作,扩大镇级档案影像化的范围;六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科学方法,探讨档案工作外包的可能性。

(八)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及诉讼、复议工作

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与人社、信访、政府热线、法制、公安等部门沟通,妥善处理涉访涉诉信访案件。

(九)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继续加大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实时结算宣传力度,加强对生育保险定点机构和工伤保险定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扩大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工作

加强与市卫计局协作,加大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单病种付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统计和收集医疗服务数据,制定我市医疗保险总额指标分解方案,做好总额控制指标的确定、分解和调整工作;将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改革有关内容和监控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加强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

(十一)开展工伤、生育保险住院探访

申请专项资金,招标住院探访承保单位,专职于对工伤、生育住院的参保人进行上门探访,核实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身份和住院有关情况,为参保人提供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咨询及相关指导。

(十二)深入开展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

根据我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经办管理业务的需要,按照外聘专家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医疗保险专家库的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对家庭病床建床申请、生育保险高额医疗费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异常费用和疑难案例等进行评估检查,以及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咨询。

(十三)继续做好补缴工作

合理安排人手,加强经办人员廉政教育,加强岗位业务水平培训,完善各个审批环节,认真把好审核关口,强化各项内控监督制度和措施,保证一次性补缴办理依法、依规。

(十四)提高社保卡的使用率

加强对参保人使用社保卡的宣传和引导,落实使用社会保障卡扣费和发放养老、医疗等相关待遇;加强与财政、税务、民政、农业等部门沟通,借鉴社保卡成功试点跨部门发放待遇的经验,逐步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

(十五)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协助市人社局继续做好社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扩面氛围和增强群众参保意识;加强与各镇政府、地税、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动,共同制定扩面措施,做好基层扩面督导工作。

(十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

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培训,完善首问首接、一次性告知、办结等服务制度,建立培训、考评、反馈三为一体的经办服务绩效体系,并通过“两学一做”实践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道德素养,培养业务能手,并通过互帮互学方式,不断提升我局的软实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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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工作年终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民生”的主题,紧紧咬住工作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快速平稳推进。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

2、预计到6月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新增达7500人,完成市计划的75%,参保总数可达30.6万人,完成省计划的99%;工伤保险扩面新增参保人员5000人,其中农民工参保新增3000人,分别完成市计划的50%和34%。工伤保险参保总数可达19.9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达3.8万人,分别完成省计划的97%和95%。生育保险扩面新增参保人员2500人,完成市计划的50%,参保总数达10.1万人,完成省计划的96%。

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做实率、上解率保持100%。

4、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人数达到10.1人,完成省计划的95%。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以建立社保扩面长效机制为中心,全面巩固社保扩面工作成果。一是继续落实社保扩面目标责任管理,各县(市)区召开会议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二是继续落实上两年行之有效的社保扩面工作措施。对社保扩面难点企业实行领导包户;市直34个联动部门继续对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依法制约;各级劳动监察部门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察;坚持扩面回访,防止企业中断缴费或不按规定缴费。三是全力抓好社保扩面企业欠费清理工作,5月份对全市扩面参保企业欠费情况进行核查,并制定了清欠工作计划。四是继续做好社保扩面政策宣传,营造社保扩面工作推进氛围。

2、以促进社会保险整体工作为目标,深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一是为保持全社会参与社会保险工作的氛围,将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二是市劳动保障主管副局长亲自主抓,制定了全市社会化管理推进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通过两个月的努力,形成了全市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三是以推进社会化管理四项基础工作作为重点,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在年底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发放人员联系卡,统一退休人员自管组织,统一建立社会化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社区服务内容和形式。四是开展以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主题的企业退休人员活动,营造推进工作氛围。宏伟区、文圣区先后举办了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直接参与的退休人员达XX多人,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3、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着力点,继续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在全省试点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查,全市共抽样XX人,抽样合格率达到100%,为全省养老金调整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历史拖欠养老金情况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以淡化主题、实事求是为原则稳妥实施,调查工作将在7月上旬结束。三是对全市退休人员数据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4、以推进社保扩面工作为契机,有力推进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一是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市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高风险(本文章来源于“文秘114”!)企业状况和人员结构。二是各地区落实扩面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高风险参加工伤保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三是启动以“平安计划”为主题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5、以清理社会保险基金为手段,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一是对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农保基金进行了全面核查,查清了基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3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县(市)区协调会,明确了养老保险基金和农保基金在国家检查组来我市前全部还清的工作要求。三是加强基金清理工作的督导力度,对相关地区进行了专项调研,目前已收回被占用基金180万元。

6、以规范农保业务经办制度为切入点,稳妥推进农保工作。一是对全市农保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确定了“保障农保基金安全、确保农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重点。二是理顺了农保业务经办体系,宏伟区、太子河区农保工作在审计监督下,全部移交到社保经办机构,形成了全市统一的农保业务经办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农保待遇审核支付程序,建立了市、县(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待遇审核制度,农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已着手运作。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缴费率低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全市养老保险缴费率不足50%,个别地区生育保保险缴费率仅为8%,征缴工作力度明显不足。

2、巩固社保扩面工作成果压力很大。扩面参保企业断缴问题仍然突出,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推进难度大,餐饮行业参保工作没有明显进展。

3、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压力巨大。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后,我市下半年将集中增加基金支出10176万元。

三、下步工作安排意见

1、重点做好“确保”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与财政部门的协作,保证养老金增资部分足额支付。二是迅速稳妥完成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好事办好”。二是准确完成历史拖欠养老金调查工作,为补发拖欠创造条件。

2、集中推进社保扩面工作。一是重点做好扩面企业欠费清理工作,集中7、8两个月时间进行逐户清欠,各地区欠费清理率要达到90%以上。二是落实各项社保扩面工作措施,力争在10月末完成全年社保扩面工作目标。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保扩面政策性措施,积极推进餐饮、娱乐行业企业参保。四是完善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实现参保的突破性进展。

3、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工作。一是以扩面清欠工作为契机,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二是建立缴费企业月通报制度,督促地税部门加大征缴工作力度。三是对长期欠费企业和拒不缴费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督促缴费。四是对确有缴费能力而不缴费的企业,进行缴费专项监察。

4、有效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一是7月末前完成社会化管理四项基本工作试点,实现“四统一”标准;二是继续推进两县(市)社会化管理平台建设,确保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三是在白塔区、文圣区推进社会化管理网络建设,实现退休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

5、进一步规范农保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市、县(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劳动保障事业所为主体的三级业务经办体系,由乡镇劳动事务所负责农保社会化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农保基金监管,各地区实行农保基金专户管理,按期清还被拆借的农保基金。三是实行农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领取农保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

县社会保险局年终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密围绕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各项条例,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以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和完善内控制度为重点,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为抓手,全体干部职工真抓实干、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全部超额完成各级各部门下达的22项任务指标。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为**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人,占全年任务的105.7%;扩面新增任务为1800人,实际完成3076人,占全年任务的171%;征收企业养老保险金任务为9668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51%;年度支出总额任务为*万元,实际发放15697.1万元,占任务的*%,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控制指标。

事业养老保险征收任务为6100万元,截止**月底,实际完成9179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50%。发放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万元。

2、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任务为19805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19874人,占全年任务的100.3%;扩面净增任务为2400人,实际完成2882人,占全年任务的103%;征收基金任务为425万元,实际完成675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59%;支付工伤保险费902.67万元。

事业工伤保险参保任务为*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9525人,占全年任务的100.3%;扩面新增任务为100人,实际完成575人,占全年任务的575%;征收基金任务为100.1万元,实际完成168.7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69%;支付工伤保险费121.6万元。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截止到12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参保187969人,征收养老金1643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48381人,累计发放养老金3089.6万元。

4、稽核工作

企业养老保险稽核任务为4070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4351人,占全年任务的107%。企业工伤保险稽核任务为3668人,实际完成3765人,占全年任务的103%。事业养老保险稽核任务为4623人,实际完成4715人,占任务的102%。事业工伤保险稽核任务为4623人,实际完成4715人,占任务的102%。

5、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

截止**月底,新增企业退休人员1075人,全部办理了移交社区手续,接收退休人员档案1075份,已全部装订完毕。全县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共接收企业离退休人员7500人,其中市本级离退休人员888人。居住在石家庄其他23个县市区的300余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也已纳入当地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9月底前分两次对本辖区管理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上半年应认证7192人,实际参加认证7177人,未认证15人;下半年应认证7500人,实际参加认证7479人,未认证21人,对未认证人员已做出了暂停发养老金的处理。10月*日至10月31日,对全县*名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领取养老金资的格认证,认证率达100%。我局于10月9日至10月25日,对年满68周岁至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免费体检,参加此次体检的共733人。

6、档案工作

根据人社部要求,今年年底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要达到国家人社部档案验收标准。为了实现其目标,我局严格执行“谁主办,谁立卷”的原则。综合档案室及业务科室,认真学习《**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市城镇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材料立卷目录及保管期限明细》,由局长带队档案室组织养老科、工伤科、财务科科长及档案管理人员共计十余人对市局档案管理进行参观学习并对业务档案的整理达标升级进行安排部署,使我县的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截止12月底,共整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档案111卷,工伤保险档案815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4908卷。12月18日,全省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组到我县检查业务档案工作,检查组对我县业务档案工作给予专职人员编制到位、档案库房装备标准化、档案制度流程规范化的高度评价。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大精神。

十八大期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了十八大会议盛况,十一月九日召开了学习十八大精神动员会。刘霄峰局长提出,要把贯彻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思想上来。同时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社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创新思想,开创社保工作新局面。

2、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我局注重加强理论学习,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准则》,时刻警醒和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实行一岗双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各个科室。一是加强学习用反腐倡廉的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认识,增强了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以身作则,坚决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是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监督。针对我局类似准金融机构的特点,教育职工自觉按程序办事,严格内控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零差错、零失误。在基金支付和资金使用上严格审批,层层把关,建立审核、稽核机制,对于大额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并严格按财务纪律办事。

2、掌握社会保险政策,依法经办。

社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社保法》的出台为社会保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我局坚持利用每星期五下午的学习时间,将社保法的法律知识与社会保险政策结合起来讲解,认真学习政策,准确把握和掌握政策,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规范业务经办行为,使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得到很大提高,依法经办各项社保业务。一是办理依据合法,严格按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办;二是办理程序合法,严格按操作流程操作;三是建立制度措施,按照初审、复审、批准上报等约束制度办事,以保证准确、规范,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3、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合并实施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后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今年是国家确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第一年,也是我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三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解民难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我局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政府引导,自愿参保”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参保对象、养老金待遇组成和领取条件,准确把握缴费方式和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问题;强化措施,全力组织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发动和个人参保缴费的工作。12月12日,城乡居民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验收工作小组到我县检查工作,深入了解了我县城乡居民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李清海副书记指出正定县的新农保工作在全省都名列前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也做的很好,我们对正定的工作是放心的、安心的、有信心的。

4、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由于我省尚未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省人社厅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和被征地农民强烈要求,决定在我县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我局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场改扩建项目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请示〉的复函》和《**机场改扩建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会议纪要》精神,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探索性地制定了具体参保办法,规范了参保条件、筹资规模、筹资方式、待遇标准、待遇调整以及新、老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基金转移接续等业务,为顺利完成试点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截止目前,已为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保的2394人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其中: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1526人,自愿参加新农保的868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4502.1万元,其中:政府负担 2413.6万元,个人负担2088.5万元;为达到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523人办理了领取待遇手续并补发了自**年1月起的养老金86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省人社厅、财政厅到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调研,我县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全省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操作模式提供了借鉴。

社会保险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提高认识齐抓共管开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新局面sO100
近几年,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宁城县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已由原来的不足3000人猛增到近5000人,已占参统人员总数的27.5%。针对这一新情况,我局在努力巩固养老、工伤、生育实现全覆盖成果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本着“诚挚关怀,热情服务”的宗旨,积极与老干部局、老年体协、文体局天义镇政府、民政局等单位密切合作,共同开辟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新领域,努力健全以社会保险机构管理为主、社区管理为辅的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制,基本解决了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学”的问题,从而为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是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前提宁城县的离退休人员较多,过去,由于责任不明确,保障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处于无序状态,服务不到位。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以来,多年沉积的问题就突出地显现出来,出现了“小企业管不了,大企业没人管”的局面,许多离退休人员不能及时足额领到养老金,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也直接影响了在职职工的工作情绪和社会的稳定。针对这些情况,近年以来,我们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及时转移到社会化管理服务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统一认识。一是认识到广大离退休人员曾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让他们安度晚年,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对离退休人员政策的落实,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它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二是认识到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三是认识到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我们社会保险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基于这种认识,我们主动与县老干部局、老年体协协调研究,经请示县政府,确定了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思路,即在管理形式上,以社会保险局直接管理为主,社区管理为辅;在组织方法上,实行专群结合,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办法;在服务内容上,通过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手续,加强社会保险关系和政治组织生活管理,及时发放各种社会保险待遇,兴建“活动中心”等公共福利设施,组织开展政治文化学习、文体娱乐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从而使全县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向实体化、规范化和社会化的方向迈进。二、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是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保证
实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十五”期间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把离退休人员的“养、医、乐、学、教、为”等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是保证。宁城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建立了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老干部局、总工会、文体局、民政局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单位领导参加的宁城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经常听取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面的汇报,不定期的召开各种层次的会议,请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了解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部署新的工作任务。县委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了目标化管理,列入考核企业法人代表及其主管部门领导任期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认真管理服务的单位不予评选先进,不予审批文明单位。总之,凡涉及落实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都非常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为加强对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社会保险局主要领导担任县体协副主席。凡涉及社会保险工作的问题,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文体局等单位都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并给予大力的支持。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局和赤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局对我县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把我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分别列入了自治区、赤峰市试点县,对“宁城县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建设给予了政策上的倾斜,并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为“宁城县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顺利建成提供了保证。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厅长王维山同志在2001年6月28日视察宁城县社会保险工作时对宁城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给予了“做的比说的好”的高度评价。三、搞好硬件建设是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
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离退休人员逐步脱离企业事业单位,实现以社区为主要依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让他们乐有场所,动有去处,从根本上减轻企业事业单位负担。根据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了“抓住机遇求发展,筹措资金搞建设”的工作思路,根据原有活动场所较小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筹建“宁城县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方案。在原有800平方米活动场所的基础上,新建一处独立、宽敞、高档次的2560多平方米的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此项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以及自治区

、赤峰市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积极协调,让“中心”建设享受我县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并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抓好两条线的工作,一是抓好本职业务工作,各项业务工作紧张地进行;二是多方筹措资金,精打细算,节约开支,使“中心”建设得以顺利进行。9月1日,该“中心”已经正式揭牌启用。该“中心”内设健身活动大厅、球类活动大厅、娱乐活动大厅、文化活动大厅、退休党支部党员活动室、老年学校、舞厅、门球尝离退休人员档案室等,可同时供600人娱乐、健身、学习,是集娱乐、健身、学习为一体的离退休职工之家。四、及时足额发放离退休养老金是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关键为了保证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我们严格按照中央“两个确保”的指示精神,及时足额把离退休养老金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并不断扩大离退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范围,目前已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自1998年以来,由于中小企业改制的进一步深化,许多企业被兼并、转制、拍卖或破产,一些离退休人员已经没有了依托单位。为了保证企业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这些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得到保障,我们提出了“企业改革到哪里,社会保险就跟踪服务到哪里”的,对一些特别困难企业、破产企业采取了“特事特办”的措施,优先将这部分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发放范围。首先做好离退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养老金数据库,提高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制定目标,落实责任,完善计算机管理个人帐户。一方面,充分利用离退休养老金发放中心的有利条件,由我局直接发放,我们建立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制度和操作程序,印制了《离退休养老金领取证》,离退休人员凭证按规定时段领取,保证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安全、准确、一步到位,真正做到了不欠一分,不少一人,不拖一天。同时在发放大厅设置了茶座,配备了签字笔和不同度数的花镜,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针对许多离退休人员居住地较远,直接到离退休养老金发放中心领取养老金很方便这一实际问题,我们积极和金融、邮政部门协调,委托银行和邮局代为发放。本着“就近、安全、方便、快捷”的原则,按居住地划分区域,在离退休人员居住较为集中的乡镇营业所和邮政支局设立了49个养老金代发点,并全部悬挂了“宁城县社会保险局离退休养老金代发处”的牌子。其中,邮政局代发点26个,发放1597人,中行代发点6个,发放1325人,工行代发点6个,发放767人,农行代发点11个,发放297人,社会保险局发放中心直接发放658人。每个离退休人员一个存折,他们可以随时凭折存兑,为广大离退休人员提供了方便。对72名孤寡病残等领取养老金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局领导和环节负责人分别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按月及时把2.2万元养老金及生活费送到他们炕头、床前。每逢重大节日,我们都将两个月的离退休养老金提前合并发放。自我县开展社会保险工作以来,始终全额发放离退休养老金,共发放养老金1.4亿元,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五、完善体制、组织活动是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
宁城县4644名离退休人员分布在全县26个乡镇,必须采取分级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建设多渠道、多层次的服务体系,才能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第一、在政治上关心离退休人员,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体制。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宗旨,不但在生活上关心他们,而且在政治上、组织上关心他们。2001年8月份,县委批准成立宁城县社会保险系统党委,党委本着“规范属地、就地就近、便于管理、逐步纳入”的原则,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将188名党员划分为12个党支部,建立了党校和党员活动室,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党委12项制度和党支部7项制度,购置了图书,订购了党报党刊,供离退休党员职工们阅览。党委还认真进行党建规划,及时组织各支部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进行党日活动,真正使离退休职工党员的组织生活达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具体活动中,我们力求活动的有效性、趣味性和多样化。如:组织学习“”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精神,观看党的十六大及“两会”召开实况,参观我县“五大亮点工程”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听取戴成钧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同时,积极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增感情”活动,实行了三个到位,即:一是国家为离退休人员提高待遇时,调标工作及时到位;二是企业改革时,社会保险积极配合,跟踪服务到位;三是为离退休人员发放待遇、组织活动,实行一条龙服务到位。第二、建立健全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以县城为中心,辐射社区的管理服务网络。我县四龙煤矿是一个老企业,有离退休人员500多人。为了便于对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我们采取就近就地管理服务的办法,协助四龙煤矿改建了离退休人员活动室,得到了离退休人员和广大矿工们的好评。在离退休人员居住较为集中的铁西街道建立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主要组织工作由街道居委会负责。同时,他们还成立了秧歌队,社会保险局为他们购置了服装,每逢重大节日或社会保险局有重要活动,他们都积极主动走上街头,扭起秧歌。我们还与电信局合作,在铁东邮电住宅小区设立了600多平方米的离退休人员活动室,解决了附近离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扬。同时,积极探索把部分职能逐步交给街道、社区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第三、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

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多年来,我们坚持离退休人员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的原则,先后举办了30多次大型的户内外文体竞赛活动和郊游活动,共接待离退休人员16万多人次。我县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2002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先进集体”。我们服务的宗旨是:对离退休人员有爱心,接待有耐心,办事要热心,解决问题要细心,工作要有责任心。为了方便离退休人员的娱乐活动,我们想离退休人员之所想,急离退休人员之所急,备离退休人员之所需,将参加活动的离退休人员的居住地址、电话号码、患病史等一些基本情况建立起数据库,以便在活动时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时及时通知其家属;考虑到离退休人员年老多病这一实际问题,为防止突发病症,对管理人员进行了简易技能,准备了急救药品和简易器械;准备了各种雨具。经常组织他们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1998年成立了“银球俱乐部”,并已举办四次“社会保险杯”乒乓球赛;1999年成立了“夕阳红文艺队”,在重大节日多次进行以“社会保险好”为主题的演唱会。1999年在50年国庆期间,我们近2万元,与老年体协共同组织了500多人的大型秧歌队,几年来多次与老年体协共同举办了门球、乒乓球、台球、扑克、象棋、太极拳、健身操等比赛活动。实践证明,这些活动既丰富了离退休人员的文化生活,又宣传了社会保险事业。回顾多年来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社会化管理服务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也是全社会的事业,今后还要认真总结,大胆探索,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努力闯出一条适合我县实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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