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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感想收获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1.05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阅读《荒野的呼唤》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杰克·伦敦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我们该如何去写《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编辑了“《荒野的呼唤》感想收获是什么”,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荒野的呼唤》感想收获是什么(篇一)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野兽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荒野的呼唤》感想收获是什么(篇二)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荒野的呼唤》感想收获是什么(篇三)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

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感想收获是什么(篇四)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我们希望,爱在我们身边。也真诚的呼唤人类:善待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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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实用8篇)


一篇优秀的作品包括哪些方面?作品的写法令我记忆深刻。 读后感是我们对读书收获的总结和反思,根据您的要求我们为您准备了以下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推荐,希望您可以从本文中获取到一些参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1)

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阅读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是啊,书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荒野的呼唤》就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犬,原本它住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工人曼纽尔卖到北方,厄运便接踵而至。每天被大胖子殴打,每天要走六十多里路,生命随时受到威胁。在冰冷无情的雪地生活中,它明白了强者为王,学会了坚强,最后回到狼群,成了狼酋。

曾经,巴克也有一段苦涩的回忆:无数个夜晚,巴克在雪地中过夜;无数寒风刺骨的日子,巴克拉着雪橇艰难向前。在北方,巴克常常怀念南方的美好生活,可等待它的只有雪地中的一个小坑,但它凭着顽强的毅力成为一名强者。

这多么让人震惊啊!厄运不但没有压垮巴克,反而使它越发坚强,让它懂得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要想在残酷的北方不被欺侮,就要变得强大,成为强者!在前进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崎岖,如果在困难面前,你退缩了,那等待你的就只有失败,如果你像巴克一样勇敢地面对,努力地适应,那么你也许就可以取得成功!

同学们,巴克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就连它都能克服重重困难,难道你不行吗?让我们牢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生存法则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2)

原创一缕辰

《荒野的呼唤》记叙的是大自然对生命的呼唤,是人类所无法感知的对自由与野性的渴望,书中的两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荒野的呼唤》与《白牙》

这是两个相反的故事。布克是一只狗,但狼的本性也在他的血液中流动。他学会了狼的搏斗方法,获得了雪橇狗的领导地位。

来自荒野的"狼群之歌"日日夜夜开始牵动它的心弦,当唯一使它眷恋的主人死在了印第安人手中时,它的一切野性终于博发出来,牵引着它回到荒野,回到它的祖先曾生活过的地方。

白牙,原本来自荒野,但对人类的依赖,使它一次又一次地回归自然,一次又一次地回到营地。

同类狗的歧视和主人的冷漠渐渐让白牙变得残忍和孤独。

他恨所有的同类。每次到村子里,他都会偷偷溜出去,牵着兴奋的狗,再咬对方的喉咙,直到变成一只斗狼。

它在奄奄一息时遇到了会爱抚它,夸赞它的主人斯科特,并选择了追随他,成为一只勇敢忠诚的狗。

在血中都流着狗和狼的血,布克变成了狼,白牙变成了狗,它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布克给我的印象最深,在当雪橇狗的时候,它的主人换了又换,同伴减了又增,它亲手解决了仇人史皮滋,当上了领头狗的位置,在饥寒交迫中穿过危险的冰面。

生的渴望让它在饥饿的狗群中生还,在缺食断粮时生存下来。

支撑着它一次次险象还生,它的兽性在一天天积累。

当他听到月亮下爱斯基摩人的长啸时,它不由自主地加入它们,唱起了狼的歌。

布克本并不一定要回到荒野,它曾经的梦想只是作法官的狗,能陪伴着法官散步便是布克的心愿,但自由让它忍不住离开主人桑顿,追随着小狼来到无人烟的荒野,祖先的血液让它学会悄无声息地攻击,学会对天空、月亮发出长长的嗥叫…

看过一部纪录片,海族馆里,那些失去了自由,被迫训练来取悦人类的动物们,寿命不到野生同类的三分之一,它们并不是家养的宠物,从一出生就爱为人类表演,也并没有自愿来到狭小的水族馆,放弃广阔大海的吸引。

布克也本是一条狗,它只想安分地看护家,可在当雪橇狗的日子里,它看到了饿疯的爱斯基摩犬吞噬干净一只活生生的狗;它的牙齿咬开了一只爱斯基摩犬的喉咙,鲜血流进口中,它原始的兽性在翻腾,它曾在寂静的夜晚,向着夜空,像狼一样长嗥着…

它再也不甘愿作一条狗时,我的心也不由得激动。

布克对自由的渴望,令人倾佩不已,它十分要强,为了强夺领头的位置,不惜与经验十分老道的史皮兹对抗,最终摘得宝座;它的求生欲望十分强大,面对可怕的发了疯的狗群,它在脑中一遍遍提醒自己,激励自己千万不能倒下!

看到布克终于放下一切加入狼群,我不禁松了一口气。作为一名读者,它终于听从了荒野的召唤,回到了自己的归属地。

但布克也不是无情的。它为了他的主人报仇而杀了印第安人。在他完成这一切之前,他毫不担心地加入了狼群。

布克,终于找到了它,真正生命的意义。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3)

今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保持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终于有一天,巴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直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助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5)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荒野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的欢呼。”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叫巴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进了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样子。巴克是一条很大的杂交狗,它是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然后卖掉的,成为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经过残忍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情厚谊。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它这一路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虽然巴克是一只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荒野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的始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tū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tū鹰一家。每次tū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tū鹰大王来自投罗网。tū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tū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tū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tū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tū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tū鹰,我真的敬佩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动物系类的小说,它叫《荒野的呼唤》,是著名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它是为了让我们明白动物之间也有情感,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们。

它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养尊处优,天性温顺。却被雇佣的工人曼纽尔卖去拉雪橇,尽管看是不适应,不服从人类的安排。但它后来渐渐明白了,只有服从,它才能更好的存活。渐渐,它在恶劣的环境下恢复了本性的贪婪和狡猾。最终,它的兽性完全苏醒过来,和他的祖先一样,在丛林里飞驰。

人类也不是这样吗?从婴儿只会哭,到儿童的会叫,最后到少年的会说话。从小时候只会爬到会慢慢走,再到会跑会跳。进入学校后,我们也从懵懂走向成熟。

现在由于我们过度的资源开发,是地球上的许多动物和植物急剧减少,甚至濒临死亡。或许我们做不到不杀生,但至少我们应该尊重动物,不孽待它们,还它们一个公道。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8)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

《论语》感想收获是什么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每个人对于《论语》,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论语》感想收获是什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论语》感想收获是什么(篇一)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子,洒进宽敞的教室,暖暖的。沐浴着日光,我翻开了《论语》的第一张,开启了一场思想和心灵之旅。

再读《论语》,这一次,经历了更多的生活磨练后,我对书中的内容有了更深的体会,也深深地被孔子及其弟子的智慧和古代的礼仪道德所吸引。阅读着一句句充满智慧的言语,我受益匪浅,其中,让我感触最多的就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别人不了解我,我却不生气,不也是君子的行为吗?这个世界纷纷扰扰,复杂多变,谁也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谁也不是镜子里的另一个你,不会有人完全读懂你,欣赏你,甚至还会误解你,伤害你,可我们为此而生气、郁闷,真的值得吗?在大千世界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我们没必要因大众而随波逐流;也没有不要为别人的看法和评价而改变原本优秀的自己。人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了别人,始终活在别人的阴影之下,就永远无法成为最优秀的自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就够了,何必因为别人的不理解而生气、郁闷呢?

前几日娱乐圈内一位著名演员、歌手乔任梁因抑郁症而自杀身亡,这深深地震撼了我,我久久不敢相信一颗陨星就这样坠落。从前的他阳光、帅气、有才华,是娱乐圈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他是父母最大的骄傲,可再优秀的他也被脆弱的心灵所打败,他承受不住巨大的舆论,他痛恨别人看不到自己的努力,他伤心别人对他不理解。最终,他选择提前离开这个压迫得他无法呼吸的世界,在痛惜这个年轻生命的同时,我们也应该为此深切地思考:为何舆论会使一个年轻的生命走上绝路?这实在让人痛心。

世间充满了不解或误解,有时候,仅仅依靠人自身的意志做抵抗是不够的。由于“病毒”无孔不入所以经常性的给自己打“预防针”,并且应随着“病毒”的升级而更新换代,是自己变得更强,百毒不侵。

如今的我们风华正茂,处于人生中的花季,但也处于一个心灵脆弱的时期。我们会因为别人的不解而闷闷不乐,也会因为别人的误解而伤心落泪。别人的不知都是正常的,毕竟我们无法看透别人的内心,我们要做的就是放平心态,努力做好自己,解释清楚,没必要为之气愤,这样,别人的行为就与自己无关了。

这个世界是杂乱多变的,当我再次受到别人的不解或误解时,我想我不会再气愤,而是放平心态,提升自己,做最优秀的自己,然后笑着感叹一句“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论语》感想收获是什么(篇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品读经典文学能让我们从前人的经验中得到许多知识和感悟,从而更好地修缮自我。近段时间我再次认真阅读了《论语》,又一次与孔夫子产生了跨越时空的思维碰撞。

《论语》是叙述孔子与其弟子的言行,全书围绕着“仁”“义”讲述了其对学习方法和思想修养上的认识,我从中领悟到了许多东西。“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是全书中我印象颇深的其中一句,它给予了我学习上莫大的启发和帮助。大家都说,三年级到四年级的数学学习是一个大坎,在跨越它的过程中,我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如每当在课上遇到较难的知识点,跟不上老师的思维时,弄不懂时,我就会在课后认真把所学的知识不断温习巩固并细细咀嚼。经过这段时间的反复学习,我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对数学这门科目有了新的领悟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同时,书中的“言必信,行必果”这一句也让我明白了如何健康地成长,更好地做人。记得有一次,好朋友宇杰约我周六一起去书店买书,我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周五的晚上,姑姑说:“小川,明天我带表哥去漂流,你要不要一起去?”其实我内心十分渴望去体验一把畅快淋漓的漂流,可是想到自己已经答应了朋友,不能言而无信呀!我就果断地对姑姑说:“我不去,我已答应朋友一起去买书了,我不能违约!”姑姑就笑哈哈说:“小川,你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姑姑很喜欢你!”我虽然没能体验到自己盼望已久、十分向往的漂流,但我收获了比去漂流更大的快乐——言而有信。

《论语》之所以成为经典,不仅是因为其历史年代的久远,更是因为其亦师亦友的美好形象。它把“仁”与“义”的美好修养、道德深深地印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更好地做人,更健康快乐地成长!

《论语》感想收获是什么(篇三)

古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从论语的洋洋万言中,每个人都可以读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有人读出了“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矢志不渝,有人读出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谦虚,而我读论语,更多的则是像看到一个长者坐在一群年轻人中间,同他们畅谈自己的人生感悟,试图让他们懂得:人应该如何度过自己生命中的每一天,作为一个平凡人,应该如何过好自己的人生。

《论语》所传递的第一个生活的要诀,便是保持平和的心态。生活中常常能见到让你不顺心的事情,看到比你富有的人,看到比你生活的更好的人,往往就会失去心理平衡。二千年前的孔子也曾经遭遇贫穷,当他走到郑国的时候,粮食都断了,他的学生不高兴的问他,怎么君子也会穷呢,他淡定的回答,君子可以安于贫穷,而小人则会因为穷而作乱。这份安于贫穷的心境至为难得,而他之所以能够安于贫穷,正是因为心中有道德的力量,使他能够在贫穷中找到心灵的支点,才不至于失去平和心态。孔子并不掩饰对富裕生活的向往,他坦诚的说:“如果能够发财,那么即使去做辛苦的事情,我也愿意。”但他也并不强求:“如果发不了财,那么我就去做我所喜爱的工作。”达致幸福的路径有很多,金钱并非唯一途径,关键在于内心的快乐。他赞赏他的学生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颜回是真正把孔子的人生观贯彻到自己的身心之中了,能够在物质的清贫之外,找到自己心灵的安稳和快乐,因为他们的喜怒并不依赖于外物,而存在于内心的安详与平和。在《侍坐》一篇中,他让几个徒弟各述其志,对那些看似远大的抱负,他置之一笑,而当曾点淡然说出自己的人生愿望只是在春风中与童子嬉戏时,他却赞许的点头。可见孔子在内心并不真的认为君子必须治国平天下,人生最终的追求,仍然是要归结到内心的平静,要能够体味到平凡生活的幸福,而这些,其实都取决于心境。

人应该如何生活呢?孔子给出的第二个答案便是“爱”。读过《论语》的人都知道,孔子最看重的东西似乎是“礼”,如何宴请宾客,如何侍奉国君,所以礼节他都一板一眼、严谨无差,并认为礼乐是治国安邦之本。但孔子又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可见在他看来,没有仁爱的根基,礼也是无用的。这点孔子曾反复阐述。尤其是对父母之爱。他谈论孝,人人都说孝就是奉养父母,而他却说如果不能从心底里敬爱父母,这又与饲养犬马有何区别?事实上,也只有基于真诚的亲子之爱,才有可能达到真正的孝道。当别人向他请教治丧之礼时,他简洁的回答:“与其易也,宁戚”,与其在面子上搞得隆重,不如从心底里真的为逝者悲伤,一场充满爱的丧礼,才是对死者真正的尊重。其实,不论是古今中外,对于任何人来讲,爱都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是人们能够达致幸福快乐的阶梯,不懂爱的人便不会懂得生活。但今天的孩子呢,他们受过更好的早期教育,很多孩子比那个时候更聪明更灵巧,却很少看到他们对父母的体谅和感激,父母尽最大所能给了孩子一切,却独独忘记教会孩子如何去爱他人让孩子觉得接受别人的关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爱的缺失,不仅仅会让孩子在今后的集体生活中遇到种种挫折,更重要的是,心中没有爱的人,无法体会到生活中最高的快乐。因此,真诚的仁爱之心,是孔子反复向他的学生所强调的,这也应该是古今中外教育的永恒中心。

人活在世上快乐与否,很重要的因素,取决他能否在人际交往中得到快乐。孔子强调在人际交往中,要保持自己人格和心灵的独立性。他用一句话为这个原则做了最好阐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即告诉人们,与朋友之间,不管相处的多投合多愉快,也不用强求两人观点完全一样。一个具有完整人格的人,应该能够保持内心精神世界的独立。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进而获得真正的友情。当受到他人伤害的时候,他不赞同无原则的以德报怨,因为善待对自己坏的人,实际就是怠慢了真正对自己有恩德的人,所以他认为应该“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这也是做人原则性的体现。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要有自己的坚持和原则,这点说来容易,但它需要个人有足够的判断力,有足够强大的内心世界,才能够知道什么是自己应该坚持的,什么是可以包容的,什么是应该反击的,这一切的前提,便是个人具有精神上的独立性。最能体现这种独立性的,便是那句著名的“不怨天、不尤人”,这是一种充分自我负责的态度。有了精神的独立性,便能够在任何情况下独立承担其自己的责任,而不是从外界或他人身上找借口,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逆境中奋发而起,不论外界条件是贫是贱,是乱世还是太平,他都能找到自己的出路。

“温故而知新”听起来很简单,孔子为什么说做到了这一点就可以做老师了呢?其实细想一下,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读过《狗熊掰棒子》的寓言,在学习上要想不像狗熊掰棒子那样掰一个丢一个,就得经常温习旧的知识,在此基础上再做到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而不是止步不前,故步自封。我们每天学习一个汉字,掌握一个英语单词,每月读一本有益的书,这样做并不困难,如果能长期坚持,不忘旧知,学习新知,几十年后必然博学多才。这体现了孔子“学而不厌”的教育主张,也符合当前提倡终身学习的理念。

我感觉《论语》和其它经典的最大不同在于,它关注的是所有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去生活才能够达致幸福,它是温暖人心的。而如何生活,是我们每个人在学习其它各种知识之前最应该学习的,因为它关乎一个人是否能具有健全的人格,是否能拥有充实的内心世界。在今天这个充满了诱惑和选择的年代,孔子的生活之道值得我们去用心感悟。

《论语》感想收获是什么(篇四)

最近,我读了不得一本《论语》。刚开始,我觉得没意思,就没在意。下午,闲着没事,我随手翻了翻,觉得有点趣,就静下心来认真地读了几篇。我是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其中第一篇给我的印象最深,文章这样写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同悦)乎?”意思是说“学习以后,能在必须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感到很高兴吗?”这正是我学习上就应做到的。

在学校,老师每一天都会给我们讲授很多知识。我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时间一长,就会忘记许多。如果经常翻开书温习一遍,就能牢牢地记住。记得有一次听《超强记忆学习法》电视讲座,那位老师这样教我们:一堂课下来,下课时用三十秒回忆本堂课学习的重点;一天下来,花三分钟回顾这一天学习的重点;一周下来,花十分钟回忆本周学习的重点;一个月下来利用一小时回忆本月学习的重点。他所说的正是“学而时习之”的道理,学习的乐趣正是因为记住很多知识而得到快乐,也就“不亦说乎?”了。

我爱读书,更爱读《论语》这样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哲理。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合集5篇)


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是在书中漫步,品味诗与远方,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是不是会对写作品读后感而感到头疼呢?以下内容是工作总结之家特地整理的“读后感荒野的呼唤”。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1)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2)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4)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5)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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