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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都有过不同的经历,大部份人会以此为契机写一份总结提升自我。总结就是过去时间做的事的总检查、总评价,写总结范文的时候我们注意哪些地方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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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人口和依法行政总结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县的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法制科的指导下,法制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网上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利益导向工作。

一、规范办案程序

为了把好行政执法,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的进程,县计生委法制股着力加强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1、规范了案卷程序程序,严格标准。县计生委法制股按照办案程序及要求,统一规范了全县对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统一了文书编号,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的办法;并要求各乡镇计生办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整理计划生育。

2、加强学习,严格操作。县计生委法制股对所有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和抚养征收案卷进行检查。在检查乡镇案卷中发现有个别乡镇有些案卷程序乱,案卷逻辑关系不正确,送达回证和征收决定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等。对于发现这些问题后,计生委法制股,及时给各乡镇计生办主

任和法制股张又关于社费抚养费征收案卷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和培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队,作为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依据。

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工作

充分运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计划生育社费抚养费征收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办案网上审批110例。

三、利益导向工作

1、利益导向信息录入情况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以来,我县于对乡镇计生办微机管理员和法制股长进行培训,全县共录入优惠对象户信息1920条、人口基本信息1550条。

2、独生女父母保健费发放

为了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县计生委法制股作为责任科室。通过个人申请、乡村把关、县计生委审核,全县共确认有独生子女户3200户,共6400人。

3、奖励扶助工作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工作,经过个人申报、乡、村把关、公示,县里审核调查确认2011年度新增

奖励扶助对象304人,退出28人,累计1865人;特别奖励扶助新增7人,累计55人,录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存在问题

一、社费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大,个别乡镇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个别乡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不够规范。下步打算: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力度,掀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活动,加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集中培训网上办案的程序。

三、落实好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落实好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费的发放及管理。

篇二: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县的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法制科的指导下,法制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网上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利益导向工作。

一、规范办案程序

为了把好行政执法,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的进程,县计生委法制股着力加强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1、规范了案卷程序程序,严格标准。县计生委法制股按照办案程序及要求,统一规范了全县对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统一了文书编号,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的办法;并要求各乡镇计生办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整理计划生育征收。

2、加强学习,严格操作。县计生委法制股对所有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和社会抚养征收案卷进行检查。在检查乡镇案卷中发现有个别乡镇有些案卷程序乱,案卷逻辑关系不正确,送达回证和征收决定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等。对于发现这些问题后,计生委法制股,及时给各乡镇计生办主任和法制股张又关于社费抚养费征收案卷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和培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队,作为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依据。

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工作

充分运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计划生育社费抚养费征收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办案网上审批110例。

三、利益导向工作

1、利益导向信息录入情况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以来,我县于对乡镇计生办微机管理员和法制股长进行培训,全县共录入优惠对象户信息1920条、人口基本信息1550条。

2、独生女父母保健费发放

为了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县计生委法制股作为责任科室。通过个人申请、乡村把关、县计生委审核,全县共确认有独生子女户3200户,共6400人。

3、奖励扶助工作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工作,经过个人申报、乡、村把关、公示,县里审核调查确认2011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304人,退出28人,累计1865人;特别奖励扶助新增7人,累计55人,录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存在问题

一、社费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大,个别乡镇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个别乡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不够规范。下步打算: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力度,掀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活动,加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集中培训网上办案的程序。

三、落实好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落实好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费的发放及管理。篇二: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xx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

制办具体指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执法文书。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征收决定书》、《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供了监督保障;二是在查处每件案件时,工作人员做到亮证执法,在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七天,亲自找到当事人告之他们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到管理有程序,处罚有依据,工作有标准;避免了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公开时间内容,确保公开及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等方式,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

3、完善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二孩生育证〉、〈服务手册〉管理办法》,生育一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生育第个二孩子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班子集体讨论审批的要求,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条例》规定,并实行审批前审查制,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严把审查关,对再生育申请的审批上做到“领导不齐不审批、材料不齐不审批、审查有疑点不审批”,对审查批准后的对象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二孩生育证》;对已经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站和乡级计生技术服务所,在基本服务能力、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方面均按照审批范围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不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计划生育办理业务的窗口,主要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按照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和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规定,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申请办理的决不予审批办理,有效地杜绝了错批生育指标现象的发生。应发2012年度《二孩生育证》642本,已发放633本,98.5%;应发2013年度生育证740本,已发173本,占24%。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分别为:532.45万元(其中:当年167.32万元、历年365.13万元),已征收172.91万元(其中当年53.94万元、历年118.97万元 ),征收率为32.47%;(其中:当年32.23%、历年32.58%)。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召开全了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采取自评、互评方式,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两非”案卷和《二孩生育证》审批档案进行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5、对于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6、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我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如县级向群众公布病残儿鉴定结果和生育二胎对象审查结果告示;乡(镇)计生办则及时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示免费服务项目。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和受理办法,方便群众监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给予公开暴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

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适宜、安全、可靠、优质的避孕药具的技术服务,促进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查办案工作力度。

二、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

全年社会抚养费征缴应立案89例,已立案89例,我县的社会

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适度把握政策,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采取“专票专用、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通过自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上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情况。2012年7月23日举办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要求,为做好业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坚决查办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非法关押群众、打骂群众、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或暴力手段强制群众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三、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我县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和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开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2012年,全县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老缠访户问题处理妥善,敏感时期信访稳控有力,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确定信访工作人员。县局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兼管,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乡镇由计生办主任或副主任兼管,村级由村计生专干担任信访员,并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信访工作网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信访人员办信接访能力。我县采取集中培训、下乡巡视和案例分析等方式,统一各级信访人员的思想,充分发挥基层队伍的作用,协调关系,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稳定基层。哪里出现问题就到哪里解决,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今年共收信接访37件(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次),其中接待来访群众19人(次)、电话访16件(次);已受理37件(次),其中局领导亲自查办34件(次),转乡镇查办3件(次)。县人口计生局指定纪检组长专门负责上访案件篇三:计划生育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园区根据潍坊市计生委、高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地政治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一是沿街喷涂计划生育标语,二是利用

5.29协会活动日和7.11世界人口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三是组装宣传车和利用村内广播播放录音,讲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二、信访工作。今年园区出现了两例计划生育上访案件,园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由计生办、信访办、管区入村对两起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将调查后的情况反馈给对上访户,并对上访户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也根据调查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我们在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

作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召开了计生办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并学习该文件,针对依法行政、问题排查、矛盾化解等工作进行研究,由计生办包村人员联系各村计生专干,对村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园区计生办汇报,汇总后报给园区党工委,由领导开会研究具体的解决办法。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根据市局要求,园区以争取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为工作目标,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纳入重点,严格执法程序,加大宣传力度,组装宣传车,印发明白纸,努力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园区于4月份成立了二十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中层工作人员任组长,党委政府领导统一调度,将未缴纳和未缴齐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分解到组,与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作思想工作,宣传计生政策,讲解计生法规,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计生政策法规的落实,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取证力度,提高处理率,对于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3个月内仍然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园区共向法院提交了5例违法生育,其中已有两户交齐社会抚养费。

四、治理乱收费工作。2012年6月份市局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的通知》后,我园区计生办立即召开计生办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并学习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改进行业作风、依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园区稳定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根据实际情况,我计生办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照国家“一法三规”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主要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一胎服务手册及二胎生育证收费逐一清理,不留死角,找准找全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市局要求取消审批一胎服务手册及二胎生育证孕前优生检测费。

总之,我们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调查取证难、社抚费征收难。在将来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实事求是,采取对策,努力探索和寻找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将园区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计生办

2012年8月29日

篇三: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XX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

制办具体指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县人口计生局设有政策法规股,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对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等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建立了《生育证》审批统一公开制度,将全县所有《二孩生育证》审批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完善地方配套措施,我县还出台了《关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决定》、《关于落实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诚信计生惠民政策的决定》、《加强孕前孕情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XX县人口计生局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设立行政许可和服务集中受理窗口,

明确行政许可相关受理范围、工作制度、工作方式、承诺期限、监督考评办法、责任追究制度。从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等方面,严格依法行政,倡导文明执法,有力推动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县有86名计划生育干部,其中72名通过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拿到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和培训证书,均能够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执法文书。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征收决定书》、《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供了监督保障;二是在查处每件案件时,工作人员做到亮证执法,在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七天,亲自找到当事人告之他们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到管理有程序,处罚有依据,工作有标准;避免了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公开时间内容,确保公开及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等方式,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

3、完善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二孩生育证〉、〈服务手册〉管理办法》,生育一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生育第个二孩子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班子集体讨论审批的要求,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条例》规定,并实行审批前审查制,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严把审查关,对再生育申请的审批上做到“领导不齐不审批、材料不齐不审批、审查有疑点不审批”,对审查批准后的对象以乡(镇)为

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二孩生育证》;对已经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站和乡级计生技术服务所,在基本服务能力、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方面均按照审批范围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不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计划生育办理业务的窗口,主要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按照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和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规定,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申请办理的决不予审批办理,有效地杜绝了错批生育指标现象的发生。应发2012年度《二孩生育证》642本,已发放633本,98.5%;应发2013年度生育证740本,已发173本,占24%。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分别为:532.45万元(其中:当年167.32万元、历年365.13万元),已征收172.91万元(其中当年53.94万元、历年118.97万元 ),征收率为32.47%;(其中:当年32.23%、历年32.58%)。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召开全了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采取自评、互评方式,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两非”案卷和《二孩生育证》审批档案进行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5、对于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6、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我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如县级向群众公布病残儿鉴定结果和生育二胎对象审查结果告示;乡(镇)计生办则及时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示免费服务项目。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和受理办法,方便群众监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给予公开暴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适宜、安全、可靠、优质的避孕药具的技术服务,促进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查办案工作力度。

二、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

全年社会抚养费征缴应立案89例,已立案89例,我县的社会

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适度把握政策,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采取“专票专用、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通过自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

理使用上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情况。2012年7月23日举办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要求,为做好业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坚决查办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非法关押群众、打骂群众、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或暴力手段强制群众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三、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我县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和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开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2012年,全县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老缠访户问题处理妥善,敏感时期信访稳控有力,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确定信访工作人员。县局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兼管,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乡镇由计生办主任或副主任兼管,村级由村计生专干担任信访员,并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信访工作网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信访人员办信接访能力。我县采取集中培训、下乡巡视和案例分析等方式,统一各级信访人员的思想,充分发挥基层队伍的作用,协调关系,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稳定基层。哪里出现问题就到哪里解决,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今年共收信接访37件(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次),其中接待来访群众19人(次)、电话访16件(次);已受理37件(次),其中局领导亲自查办34件(次),转乡镇查办3件(次)。县人口计生局指定纪检组长专门负责上访案件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是篇好范文参考,讲的是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征收、社会、计生、抚养费、人口、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内容,看完如果觉得有用请记得(CTRL+D)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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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计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2年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按照年初制定的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围绕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强化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综合治理力度.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是实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思想基础,市人口计生局法规股定期对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今年上半年组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文明执法、正确执法水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杜绝了重实体法、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懂得了依照程序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做到了岗前培训和全部持证上岗。今年上半年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共立案 312 例,立案率100%。案卷甲级率达到90%以上,合法征收率100%。上半年无计划生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支持人口计生工作。人口问题事关全局,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所以综治各部门都能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认真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和关联度,研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措施,真正发挥综治各部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人口计生部门与民政等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民政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信息。

三、加强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群众民主参与意识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人口计划生育一项新的工作机制,要想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业务工作,选准试点,创造出新经验、新办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是开展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在2010年的基础上,对全市实行村民自治的162个行政村,在原有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督查验收,各社区(村)都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制定了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坚持在社区(村)开展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计生各项工作严格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增强计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村(居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庆阳青龙村召开了现场会。正确引导群众提高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

2010年计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0年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按照年初制定的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围绕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强化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综合治理力度.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是实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思想基础,市人口计生局法规股定期对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今年上半年组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文明执法、正确执法水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杜绝了重实体法、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懂得了依照程序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做到了岗前培训和全部持证上岗。今年上半年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共立案 312 例,立案率100%。案卷甲级率达到90%以上,合法征收率100%。上半年无计划生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支持人口计生工作。人口问题事关全局,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所以综治各部门都能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认真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和关联度,研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措施,真正发挥综治各部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人口计生部门与民政等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民政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信息。

三、加强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群众民主参与意识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人口计划生育一项新的工作机制,要想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业务工作,选准试点,创造出新经验、新办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是开展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在2010年的基础上,对全市实行村民自治的162个行政村,在原有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督查验收,各社区(村)都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制定了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坚持在社区(村)开展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计生各项工作严格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增强计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村(居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庆阳青龙村召开了现场会。正确引导群众提高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

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区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区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区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区、街(镇)、社区(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区组织全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区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区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区(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区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区、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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