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了我的大学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完《我的大学》的内心感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读完《我的大学》的内心感受(篇一)
今天,妈妈和我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了不少书,有《童年》、《在人间》、《母亲》、《我的大学》……其中在这些书里,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的大学》这本书。
《我的大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高尔基在上大学的时候,高尔基的父母亲去世了,但高尔基仍然还不断的坚持学习和读书。
想想自己,现在我们有了这么好的学习环境,还不用功去读书是没办法解决困难的,我们以后到了社会是不会等着你的,只要你差一点儿都是不能工作的,因为你的资格不够,所以是不能工作的。只有我们上课认真听讲,不开小差,遇到不懂的问题能马上告诉老师,让老师帮你解决困难,这样你不断的学习才能有很大的进步。
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要向高尔基这样勤奋好学的精神,使我懂得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从每一分每一秒做起。大家行动起来吧!
读完《我的大学》的内心感受(篇二)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高尔基将自己的一生写入了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高尔基的在童年,在社会上,在大学里的故事。高尔基是在这 “ 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 ” 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当他到社会上的时候,他才 11 岁。他为了生存,做过许多的工作,饱尝了人间的痛苦。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高尔基结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激发了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 16 岁那年,他便到喀山去上大学。梦想破灭后,他不得不为生存而奔波所发生的故事。 住“大杂院”,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和形形色色的小市民,知识分子交往,终于进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
高尔基是一个有着顽强的精神的人,他在逆境中奋力拼搏着。高尔基努力探索生活的意义,寻找新的生活道路,他从未放弃过生活,为了生存,在社会上努力工作;为了进大学去努力学习。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 “ 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 ” 读了这些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热爱学习。
高尔基对学习的态度让我联想到我的学习,我对学习总是不认真,测验很考试成绩总是不好。我应该向高尔基学习,高尔基对学习总是那么认真,总是那么努力。
《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这本书让我知道了高尔基对生活的态度,让我懂得了人要努力为生存,为自己的梦想而去奋斗。
读完《我的大学》的内心感受(篇三)
读完了《我的大学》后,我更加崇敬高尔基了,因为他有坚持不懈的决心。
《我的大学》主要讲了:高尔基怀着读大学的理想去了喀山,但由于各种情况,他的希望破灭,他不得不为生存而奋斗:住“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一些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帮助下,高尔基投身进了一所社会大学。
高尔基求知的欲望是多么强大!他有很大的决心,想进大学,他想学习知识,做一个大学生,而不是成天只干苦力活。为了能生存下去,他付出了多少努力,他吃不好,也没有好住宿,但他后来却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家喻户晓的作家,真了不起!
高尔基观察了许多周围的人,接触了各种性格的人,他闲的没事干时,就观察贫民窟的人们是怎样生活的,正因为他善于观察,才能写出这样动人的小说。他喜欢同知识分子交流,比如“霍霍尔”。在这期间,高尔基知道他的外祖母去世了,很伤心。我读到这里,也不由得伤感,他已经失去很多亲人了,他的心经历过多少苦难,但他从不放弃对梦想的追求。
读完《我的大学》后,我对高尔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知道了生存的艰苦。
读完《我的大学》的内心感受(篇四)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一遍又一遍地读了《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这本书,了解了高尔基光辉的一生。我深深地被高尔基倔强、富有同情心和不断追求梦想的形象所吸引,所感动。
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在父亲去世后,来到了外祖父家,并在那里度过自己的童年。随着母亲的去世,外祖父家道的中落,阿廖沙不得不走向人间,靠做学徒、给人家打工过活。正式在这段时间,阿廖沙接触了书籍,并从此沉浸于书的世界。书中的知识开阔了他的眼界。怀着对理想的追求,阿廖沙只身来到喀山。在俄国革命的暗流涌动和一群进步人士的熏陶下,它的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阿廖沙着一世界经典文学形象,长久地留在人们新天并始终激励着人们为美好的明天而奋斗!
我佩服高尔基在污浊的环境中,对生活的热爱开始萌芽,努力成为政治善良的人;我佩服高尔基觉得社会的现实和复杂是对理想和信念的考验。执着追求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
想想高尔基,比比我自己,我很惭愧。我也很爱看书,可看书不仔细,总是一目十行;学习只是一知半解,碰到一些困难就妥协了。又一次,老师布置一张试卷,后面是思考题,我回家一看,题目比较麻烦,想也不想,就去问爸爸。爸爸批评我不动脑筋,可我觉得无所谓,还振振有词说什么:不懂,不能装懂吗!“今天我明白了,这是一种依赖的行为,是没有坚强意志的表现。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学习这座高峰,没有平坦的路,有的是悬崖峭壁,大牛市只要时刻鞭策自己,我们就一定能精神振奋,攀登不止。
读完《我的大学》的内心感受(篇五)
今年寒假,我读完了《我的苦难我的大学》一书,被文中主人公的精神深深地打动。
这本书的作者出身卑微,家境贫寒,自幼丧父,小小年纪便辍学上山砸石头,用柔弱的双肩扛起家庭的重负,用血汗挣来的微薄收入养活全家,供妹妹读书。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她依然对生活怀着无限的憧憬与希望,以坚忍不拔的意志与艰难的生活作不屈的抗争。19岁那年,作者因母亲生病欠下巨债而到上海打工,先后做过餐馆服务员、服装厂流水线女工、时装公司技术员,吃尽千辛万苦,但作者怀着一股“一定要出人头地”的信念,顽强拼搏,终于在海纳百川的大上海树起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成了打工族中的佼佼者。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爱拼才会赢,有志者事必成!
老师评语:文章语言准确,句子通顺。小作者能够把书中人物的故事描述出来,大致能够抒发自己的感受。如果能够把自己的感受描写得在具体些就更好了。
读完《我的大学》的内心感受(篇六)
最近,我一直在读《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这本书,它里面主要讲述了著名作家高尔基凄苦的童年生活,在人间的种种遭遇以及在大学发生的许多事件。它反映出人间的欢与喜、悲与乐、痛苦与伤感,不同的人面对同样的事情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态度。
下面我们先来谈一下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痛苦的,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后来跟随着母亲来到了严厉的外祖父家,还有两个野蛮成性的舅舅,几个胆小怕事的哥哥,整个家庭都弥漫在残暴的硝烟中。儿时高尔基在这样的环境中也慢慢地被熏陶,成了一个坏小子,偷东西、撒谎这些坏习惯在他身上时刻显露着。在他即将堕落的时候,他的家族破产了,以至他被迫外出打工。
于是,高尔基来到了人间。
在他未满16岁之前,他就尝试了十几种不同的工作,但不管干什么工作,他都不曾忘记去读书学习。在外的飘泊和痛苦的生活,使他看到了人间的丑恶与残酷:人们之间的勾心斗角,血腥残暴的权力斗争,以及为了钱财而不惜代价的拼命三郎,这一切的一切,以至于让高尔基提前长大了。
后来,高尔基考上了一所大学,完成了他的理想。之后,他打算从事政治教育,让更多的人受到改革,感受到来自人间的温暖与鼓励,他打算为这个世界尽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颇多:它是反映人情世故的一本书;它是开启人们善良一面的一本书;它是启迪人们智慧的一本书。通过他的一生反映出人间的丑恶,从而使人们深思,觉悟,以至世界变得更美好。
高尔基的生活就像一桶美味的爆米花,只有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才能散发出迷人的芳香。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高尔基的不怕困苦、坚韧与顽强。让我们强大起来,为祖国的建设出一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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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尘埃落定》的内心感受汇编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尘埃落定》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阿来撰写,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写《尘埃落定》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完《尘埃落定》的内心感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完《尘埃落定》的内心感受(篇1)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读完《尘埃落定》的内心感受(篇2)
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十几枚炮弹,瞬息间将碉堡般的官寨夷为平地。
尘埃里,曾光脚踩过的土地、救治麦其土司砸碎又接纳热水的土地,在高楼上尿过、铺地毯接纳远客又执行死刑的这方土地,彻底静了。尘埃里,混合着陈旧麦香、迷幻罂粟和炫光银屑的一个时代,彻底落定。
死尸,看不到太多,眼前笼罩着厚重的似乎无法被吹散的尘埃。如同离开边界那天,站在山头的我看不到被浓雾笼罩的“新世界”,如同从出生就看不清人性、爱恨还有带给众多奴隶和农民的苦痛。躺在尘埃里,感受不到流血,感受不到离愁。我想,此刻我的眼睛,依旧是无法被激怒、无法被引燃的平静。是啊,能打痛我的人,都先于我告别这个世界了,我依然活着,活在废墟和尘埃中,活在群雄都争做土司的这方沃土中央。
我依稀记得,书记官曾说过:未来不可预测。此刻,他还活着,没有舌头的人用沉默换到了活下去的理由。两次失去舌头的他,拥有了更坚定地眼神和更有力的笔迹。如果他此刻在我身旁,这样的结局,该如何记录,又该如何被遗忘。
塔娜呢,我是指,我美丽无双的妻子塔娜。他在第二次背叛我的那天,一定还记恨着我的冷漠和无情,记恨我嫌弃她干涸的下体,记恨我是个傻子。是的,她常说,像所有人常说的那样,我是个傻子,又不像真的傻子那样。女人,至少我身边的女人,都没有紧紧跟随我的两个小厮忠诚。女人在变成女人的那天,就在为了地位、宠爱甚至比较,丧失着自我。我还会在见到她,她会回来,像第一次从我的哥哥身边回到我身旁那样,带着热情、撩拨我的欲望,来找我。
那两个小厮,哦,一个去追杀背叛我的女人,带着满身弹孔被识途老马带到我身边,从他干涸的心脏的空洞里,我看到无法撼动的忠诚,对一个傻子的忠诚。也许,是因为儿时冬天那顿冰天雪地的野味,也许,是我带他到边界让他看到我所创造的新世界并给他权利的馈赠,安眠吧,儿时的朋友,此刻的忠魂。另一个,长手长脚的行刑人尔依,应该也曾想摆脱行刑人的身份吧,毕竟去家里阁楼时候,眼神和身体透出的害怕,无所遁形。你本该是我当土司后唯一的行刑人,可是,我们都没机会了,对于失去做土司的机会,我毫无感觉,作为你,许是一般思想吧!
桑吉卓玛,你到底爱银匠还是管家?你到底更喜欢权利后的自己还是在我身边教会我儿女之事的时光。我傻傻的脑袋里,总停留着你嫁给银匠时候,褪去丝绸换上粗布装扮的蠢样子。女人是爱情愚蠢的牺牲品,愚蠢。
那个我喜欢的叔叔,我曾开玩笑说你选择了海葬,风风光光。你可知道,我有多么想,去到你待得地方,我讨厌你带来的照片总是看不到全部景象,尽管你的模样,有着我十分喜欢的慈祥。此刻,白色汉人失败了。不,是有银子有权利的人失败了,败给了真正渴望自由的普通人。叔叔,你虽然错了,但好歹,你做了你认为正确的选择,好过土司之争,好过尔虞我诈。
尘埃还是没散去,可我已经被人拎起,摇摇晃晃的大地在我的眼前慢慢抬高。待尘埃散尽,我停留的世界,可能就不再有傻傻却清澈的我。
尘埃,落定。
读完《尘埃落定》的内心感受(篇3)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推荐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到达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此刻,我明白自我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但是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读完《尘埃落定》的内心感受(篇4)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尘埃落定》的内心感受(篇5)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内心感受汇编(5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我们读了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为此,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内心感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内心感受【篇一】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们可能会说:钢铁就是把一些矿石放到炉内冶炼出来的!但这不是这本书的真正意思。如果想明白它是讲什么的,就看看下头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前苏联〕尼·奥斯特洛夫斯基,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学生,因为和教师吵架,离开了学校。之后他的哥哥阿尔焦姆给他在一个饭店找了一份工作,他干的很好,可是有一天,没有人来接班,他干了一宿的工作,他十分累。老板叫他洗碗,他往水槽里放水,他不知不觉睡着了。水已经溢出了水槽,之后又流进了大厅,整个饭店一片混乱。老板把保尔打了一顿,把他赶走了。
之后,一些德国侵略者来侵略保尔的家乡,保尔痛恨这些人,于是,他当上了红军,打了一场反抗战以后,敌人被打跑了,但更大的困难又来了:铁路瘫痪了。
保尔决定修路,于是,大家干了起来。干了好几个月,铁路最终疏通了。
不幸的事发生了:保尔在一次战争中双目失明、右脚、右手瘫痪,但他毫不气馁,仍然坚持生活,他凭自我的努力,成功的活了下去,医生叫他住院,他只好住了几个星期的医院。他出院了,又重新应对生活,拿起了武器,回到了战斗队伍中。
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什么困难都要勇于应对,要有钢铁般的意志,才能够应对巨大的困难。我在学习中也有不足,比如说有一次,我写完作文,给妈妈看,妈妈说了很多不足的地方,叫我重写,我很不愿意,然后发火了,但我想:应对困难要心平气和,不能发火,于是,我向妈妈道歉,然后高高兴兴的写,很快就写完了。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内心感受【篇二】
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感到无比的羞愧。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作者是:尼古拉·阿历克赛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他写的这本书里面的保尔·何察金都是仿造自己的经历所写。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就不会因为自己虚度年华而感到后悔,也不会自己的卑鄙庸俗而感到羞愧。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把自己拿去和故事里的主人公还有作者作比较却感觉自己是多么的渺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不是放弃就是想爸爸和妈妈抱怨;而作者对待难题则是勇往直前,决不放弃的;当我遭受打击是我是那么的不堪一击,而作者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却以惊人的毅力去创造奇迹。
从现在开始,我要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的主人公和作者作为我生活、学习上的榜样。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内心感受【篇三】
“钢是在烈火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因此才能坚硬和什么也不怕。我们这一代也是这样在斗争中和可怕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会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这是保尔·柯察金先生前说过的话。每当想起这句话,我就思绪万千,浑身增添了无穷的力量。
保尔生长在俄国极其艰苦的环境中,他的一生是与挫折、困难作斗争的一生。棉队凶恶的病魔,他没有屈服;应对生活的挑战,他没有退缩。跌倒了,有爬起来,甚至在双目失明和下身瘫痪的状况下,还靠口述完成了这部著作。
保尔之因此有这样惊人的毅力,是正因他有正确的人生观,有崇高的理想,还有远大的奋斗目标。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他把自己的全部经理都献给了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作为独生子女,成长在这天这完美幸福的环境中,既没有尝过旧社会的辛酸苦难,也没有像老一辈革命者那样经受过生与死的考验。人们称我们为“当代的小皇帝、小公主”,家长视为掌上明珠。怎样才能使我们成为像保尔那样勇敢坚强、不怕困难的革命战士呢?我认为,最重要的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个人的名利;不是为了贪图荣华富贵;也不是庸庸碌碌无所作为。正像保尔说的:“只为家庭活着,这是禽兽的私心;只为一个人活着,这是卑鄙;只为自己活着,这是耻辱。”一个人活着就应为祖国的建设事业贡献一切,要磨练自己的意志,在各种困难的斗争经受考验。
作为我们中学生,就应从小培养自己的好思想,好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要关心别人,助人为乐,刻苦学习。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真金不怕火炼,百炼才能成钢。保尔的形象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保尔的革命精神永远鼓舞我前进。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内心感受【篇四】
我有个不小的缺点——做事缺乏毅力,常常打退堂鼓。比如刚学英语时,觉得挺新鲜的,就每天早起读单词,过了几天,我开始觉得乏味无趣就不学了。妈妈见我像小猫钓鱼似的对待学习,就特意去书店买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给我看,希望我能从中受到启发。
一天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工地上的磨难、病床上的痛苦等等考验。在重重挫折面前,他展现出了一股惊人的力量,战胜了艰难险阻,最终把自己铸就成一块“钢铁”。
这本书读完后,我突然明白了,是什么动力在支配着保尔.柯察金,他对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的信念。就是这种力量使他具有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把自己铸成了一块“钢铁”。
书里的一幕幕情节令人感叹,催人奋进的情景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保尔.柯察金能在重重困难,危机四伏时用毅力战胜一切。再想想自己,想想我们生活在美好的时代里,吃穿不愁各方面条件那么优越。怎能不好好去珍惜一切?好好学习呢?于是,我下定决心,改掉“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坏习惯。在拼读英语单词上,我坚持不懈的练读,终于有一口流利的英语口语;在写字上,我坚持每天书写一个小时,现在把字写得既工整又漂亮;为了“煮书”,我先从语文入手,每天清晨起来,放声读几遍,仔细品读一番......。
挫折是毅力的父亲,在今后人生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少困难与挫折,我都要向保尔.柯察金学习,用智慧和毅力去克服战胜一切,使自己也铸就成一块“钢铁”。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内心感受【篇五】
人怎样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的行动回答了这一个问题。他残疾后,毫不灰心,依然在学习,努力地工作,并开始了创作。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他来说,又是一个沉痛的打击呀!可经过一段顽强地努力,他终于成功地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种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禁不住热泪盈眶。保尔这样的战士,他的坚强的意志值得称赞。
面对困难和灾难,意志非常薄弱的人会选择逃,而意志坚强的人却会勇往直前。
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还要一种等待,一种忍耐。没有十年磨一剑的精神,谁能担保自己成才?
我们新一代青年,应该像保尔·柯察金。钢铁一样的意志,是坚强的人才有的。
最后,让我们记住这句话:一个人如果具备坚强的意志,就会百折不屈,坚持不懈,那么他就能得到成功。
读完《我的叔叔于勒》的感受和收获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了《我的叔叔于勒》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怎么写《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完《我的叔叔于勒》的感受和收获,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完《我的叔叔于勒》的感受和收获(篇一)
这个星期我学了4篇小说,其中我最喜欢和最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是通过家住法国哈佛尔的一户人家对于自己的亲人于勒的态度的转变而反射出在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社会状况。
于勒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连亲人也认为他是坏蛋。是流氓,是无赖。以至于被送到美洲,到了美洲,赚了小钱,然后又发了大财,并来信说要补偿菲利普一家,于是成为大家的”福星“。把于勒当做是正直的人,有办法的人。菲利普一家渴盼有钱的于勒归来。能够改善自己的生活,二姐也因此找到了未婚夫,一家人都很高兴,出国到哲尔赛岛的旅行。他们在船上却见到一个酷似于勒的穷苦的卖牡蛎的人,菲利普在船长那里得到了证实。于是菲利普夫妇又变回以前的态度,菲利普先生变得惊慌失措起来。不但改变生活状况和地位的梦想化为乌有,满足虚荣心的美梦成为泡影,连二女儿的婚事也面临危险。最后全家人躲避于勒回到家里。
学完这篇文章以后,我感到很震惊,难道金钱比亲情还重要吗,但事实却就是如此。我不禁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感到憎恶和痛恨,在社会中虽然金钱很重要,但它也不是万能的,还有许多它买不到的东西。难道真是验证了那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我感到茫然,但还是坚信自己的想法,于勒已经从以前的”败家子“变成现在知道生活艰苦,靠自己双手吃饭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已经改过自新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拖累他们,而躲避他。这说明了她的冷酷自私。而父亲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实在是有太强的虚荣心。
我想不管贫穷还是富裕,亲人总是最亲的,什么都不能替代的。
读完《我的叔叔于勒》的感受和收获(篇二)
莫泊桑为何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因为他仔细观察每个人的特点,在细致入微的地方入手。而《我的叔叔于勒》则生动地、写实般地展现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现实与童话的鲜明对比。
《我的叔叔于勒》这个短篇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约瑟夫的人,家庭并不富裕,而他们全家的希望,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这个伟大的叔叔是如何的富有,他的生意是如何的兴隆……这些都是约瑟夫父母亲反复强调的。他们希望那个于勒叔叔快点回来,因为家里人都认为他有钱,而这些钱财中的一星半点都能让他们家里的生活美好起来。当然,这一切只是想象而已。一次游玩中,船上一个卖牡蛎的可怜老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因为,他是如此像那个富有的于勒叔叔。他们询问了船长,打探出那就是那个于勒叔叔。他们躲避着他,生怕这个穷鬼会缠上他们,生怕让那因富有的于勒叔叔而娶了他们女儿的女婿走掉,好像他是一尊瘟神一样。
这是怎样冷血、怎样市侩的一家人。在叔叔家底殷实的时候,说尽奉承话,希望可以得到施舍。而在叔叔开始潦倒、开始穷困,不像以前那样富足的时候,又躲得远远的,害怕那穷困可怜的人缠上自己。
对于亲情,又似乎没有关系,即使在贫苦也是别人的事,是亲戚,有血缘关系又怎么样?到头来只会在葬礼上抹泪献花。除非你将一份很大的遗产拿来送,不然这样无情冷酷的人如何会认真虔诚地为你祈祷?
可怜如我们。
有时,我们会亲眼看见,昨天还在鄙视流俗,贬低这种事的人,今天就对送礼的某某亲戚笑成一朵名为“奉承”的花;我们会真实听见,某人处心积虑地奉承一位金主,却在金主变穷时,远远地,远远地躲着,独自玩着人间蒸发,直至没有风声,一切烟飞云散时才又露面。
你可以接受赞美,同时也会深陷泥潭。你不奋力往上攀爬,就会有人踩着你的头顶登天,而望着之前对你谄媚不已的人转头向其大献殷勤。
但最后经常接济的举动让我们也感受到了血浓于水的道理,这是寒冷冬天的一缕阳光,照耀了冷漠家庭的屋顶。
读完《我的叔叔于勒》的感受和收获(篇三)
在一个晴朗的午时,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我的家人。
主要资料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之后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之后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终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明白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明白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并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之后“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能够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读完《项链》的感受和收获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每个人对于《项链》,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在读了《项链》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完《项链》的感受和收获”,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读完《项链》的感受和收获(篇一)
星期天妈妈带我到新华书店,我读了《记忆的项链》一书。我被小主人公萝拉特殊的宝贝——“记忆的项链”失而复得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
故事说的是:孤独的小萝拉在自家后院的橡树下,拿出她那件宝贝——记忆的项链,给心爱的猫咪一一讲述组成项链的每个“链扣”的来历,从外曾祖母成年礼服上的扣子到妈妈结婚礼服上的扣子,从爸爸军服上的扣子到妈妈去世时睡衣上的扣子……可没等她说完,顽皮的猫咪就扯断了项链,虽然爸爸和新妈妈珍妮帮她找回了几乎所有散落的扣子,除了爸爸军服上的那一粒。为了不让萝拉伤心,爸爸与珍妮商量用军服上的新扣子替代丢失的那一粒,遭到了珍妮的反对,她认为萝拉在乎的不仅仅是那粒扣子,而是扣子所代表的那段记忆,她宁愿丢失了它,也不愿用新的记忆来替换原来尘封的记忆,就像萝拉直到现在也不愿承认她这个新妈妈,心里始终怀念死去的亲生母亲一样。
萝拉无意中听到了珍妮的话,深深地触动了她的内心世界,又经过最后那粒纽扣失而复得的过程,她反思了珍妮的言行,慢慢地体会到了她对自己的关爱和理解,并终于明白必须重新调整自己,以崭新的态度和方式来面对这位新妈妈。就像故事最后讲到,小萝拉请珍妮帮她将捡齐的扣子重新穿成一个新的项链,预示着她在心里真正接纳了新妈妈,我从中也看到了一个长大了的小萝拉。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会有一些固有的习惯和喜好,但我们不能总是纠结在原来固步自封的状态中,我们需要打开心结,学会与人交流、沟通,善于与别人建立相互理解、尊重、爱护和包容的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未来的绚丽人生中茁壮成长。
读完《项链》的感受和收获(篇二)
今年暑假,我在书店里挑了一本书,《羊脂球》,里面有好多篇小说,有:《羊脂球》,《项链》,《遗产》,《一家人》,《一个女雇工的故事》。这些都是莫泊桑写的。可是这么多篇小说中,我还是最喜欢《项链》这篇小说,它是一篇短篇小说,描述了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太太迷恋虚荣浮华,为图一时出风头,而丢失了借来的项链。一家人只好省吃俭用,东借西借,好不容易凑足3万6千法郎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赔给人家。为偿还这笔债务,他们夫妻俩赔上了十年的辛酸。之后罗瓦赛尔太太从原项链主人那里得知,那条丢失的项链只可是是一条只值几百法郎的人造品。这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读后使人追悔其过去,更揣想其未来。
如果罗瓦赛尔太太当初不去借项链,她就不会赔上十年的辛酸。这也只能怪她自我迷恋虚荣浮华。哪一个人不爱美,可是过度的爱美就会产生不良的结果,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意思是要经常注意身边那些小的祸患,不要掉以轻心,否则会积成大祸,对事物的钟爱要适度,不然就会产生不良结果。
大家千万不要学习罗瓦赛尔太太,她那种迷恋虚荣浮华,过度的爱美不值得我们学习,平淡才是真,自然才最美。
读完《项链》的感受和收获(篇三)
《项链》是世界小说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这篇小说拥有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典范。
这是一篇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它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位女子。她十分的爱慕虚荣。她本身的生活不错,有仆人给她做事,有老公给她赚钱。可她还是觉得自己过的不好,嫉妒比她有钱的朋友。有一次,她要去参加一个高管群集的聚会。而她觉得自己穿的十分平凡,就像她的女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参加完晚会后她发现自己的项链丢了。找了数天也没找到,于是他们找了一条和她丢的那一条差不多的,价格3万多法郎。他们手中有1万8法郎,于是他们开始到处借钱,买了那条项链还给了她的女友。之后他们用10年还清了债。而再次见面时她对女友说了真相,最后女友说的你们买了自己看。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懂得了人不能满眼虚荣,珍惜自己现在的幸福生活。
读完《项链》的感受和收获(篇四)
读完莫泊桑的《项链》,我没想到结果竟会是这样,情不自禁“啊?”出了声。这个结局简直出乎意料,不过仔细想想这是女主人公咎由自取。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整整十年节衣缩食、辛苦劳作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女友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
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因为虚荣虚荣心使她吃尽了苦头。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己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文中的女主人公罗塞瓦德夫人就是因为虚荣心使他十年背负累累债务,教训深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过度虚荣,而应该做一个朴实的人。
读完《项链》的感受和收获(篇五)
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项链》乃是世界短篇小说中的精品,我感觉其资料曲折蜿蜒,扣人心弦,并且包含深刻的人生道理。
《项链》一文描述了女主人公瓦赛尔太太十分虚荣,为在舞会上引人注意,而丢失了向朋友借的一条珍珠项链。一家人从此只好省吃俭用,努力工作,用了整整十年时间最终凑齐了买项链的钱,他们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还给朋友,而朋友告诉她,借给她的项链是一件人造品,只值几百法郎。瓦赛尔太太后悔莫及,痛恨自我当时太贪图虚荣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生活中许多人为了面子,为了满足自我的虚荣心,与别人比吃比穿,最终却落个惨败的下场。比如说,此刻生活质量提高了,一些女人感觉自我长得不够漂亮,就去染发、美容,有的甚至不惜几万块钱去整容。我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年轻的大学生不顾父母劝告做了整容手术,结果手术失败了,她不仅仅没变漂亮,本来的面貌也被毁了。从中我们不难理解做人不应当好面子,不应当有虚荣心。
《项链》不仅仅是一篇资料精彩的短篇小说精品,更是一部包含深刻道理的优秀文学作品,如果你对这篇小说也感兴趣,不妨读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