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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背包十年读后感通用

发布时间: 2022.11.29

应当首先竭力阅读和了解各个时代和各个民族的最优秀作家的书。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读后感是带有个人色彩的文字。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有请驻留片刻,编辑为你推荐背包十年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1)

拿到书,封面很是素净。背景是一副沙漠风景,一个背着大背包的人独自行走,身后留下一串脚印,正前方的阳光照射下来,构成一道强烈的逆光。那个孤独的背影,应对烈日的炙烤,毫不犹豫地迈步前行。孤独旅行者,都是坚毅的,他们把心灵留洒在经过的每一条走过的小路上,把思绪铺洒在每一片迷人的风景中,把精神浇洒在每一个悸动的心灵里。独自去流浪,体会那种天地之大的广袤,忍受那种孤独寂寞的煎熬,欣赏那种路边风景的感动。你看过的风景,你遇见的路人,你经历的事件,都会变成人生的点滴回忆。那些让你悲痛难过的记忆会在旅途中慢慢消解,宽容;那些让你温暖如春的细节会在生命中慢慢升华。你不明白下一刻会遇到什么人,会发生什么事,但那颗悸动的心,总是对下一刻的未知充满期待。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一丝的关怀足以感动一生。旅行,不是为了去往一个地方,而是为了欣赏去往那个地方的路上风景。旅行,不仅仅为了欣赏那迷人的风景,更是为了邂逅一两个友好的微笑,遇见一两个难以忘怀的'人。

随手翻开书本,虽然趣味的事情不多,但作者并未如流水帐那般记述旅行的枯燥,而是挑出那些动人之处,写成短文,每篇短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你不必从第一页翻看到最终一页,完全能够随手翻开任何一页阅读,因为每篇短文都是独立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原本游记阅读起来就应当是简便的。在午后的闲暇,在睡前的空闲,在厕所的无聊中,随手翻开,跟随作者去见闻旅途的天马行空,去感受身边的滴滴温暖。

很想把旅行当作生命的延续,可多少人整日奔波于生活的琐碎,始终放不下这个,放不下那个。作者在去往日内瓦的列车上遇见的那个老人说:“人只能活一次,有太多的地方你没去过,太多的风景你没见过。必须要多走走看看,才不算白活!”人生苦短,经历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一向相信,多尝试,多努力,多经历!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2)

读完了小鹏的《背包十年》,颇受背包客们推崇的一本书,几乎在同时看见了某人的一条微博,突然感触良多,很想写点儿什么,然而,却一向太懒,直到拖到今日午时,没什么心思干活儿,才想起写下来。

读这本书,流连于世界各地的美景自然少不了,但它最不一样于普通游记的一点,便是那份对梦想的执着。以往为了旅行打打工,攒了一点儿钱就辞职上路,也曾露宿街头,最终最终实现了成为职业旅行者的梦想。此刻有人羡慕嫉妒恨,甚至批判他的奢华享乐,却看不到他十年来经历的艰辛。

梦想,是一个完美的东西,然而,有多少人能够这样的坚持梦想,不甘平凡呢?实现梦想的代价,又是多少人能够支付的呢?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有太多的牵绊,许许多多的人都流于平凡,可是是社会潮流中不起眼的一粒沙子。然而,我却突然觉得,没有梦想甘于平凡的人并不必须就是可悲,真正可悲的,却是那些将梦想挂在嘴边,却将梦想活成了空想的人。

引用作者的一句话:“任何事坚持了10年,那本身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而生活本身,何尝不是一个值得坚持和经营的梦想?伟大的人毕竟是少数,但平凡的人却有千奇百怪不一样的生活,归根结底,可是是一种态度。有人认为生活只是底层的必须品,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有,总认为自我应当再干出点儿什么别的,才对得起来世上走一遭,直到累了困了想要“妥协”,终会发现生活已经高昂起他的头,幸福不是想象中那么唾手可得。

能够坚持梦想,缔造不凡的人,固然令人钦佩不已。但懂得珍惜平凡,经营生活的人,同样会发现生活带来的丰厚回报。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3)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只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个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曾经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停住,反倒使他越发希望继续走出去。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地使我动容,其实想要走出去,并不是那么困难,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同的人生历程令自己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地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可以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但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多了些情趣。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城,感受到这座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

回到亚洲。作者夜里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知道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想对这座城市失望,一定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步入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直爱着。等有朝一日,待我完成学业,我也要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同的历程感受不同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己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4)

一“我要去巴黎”——埋在心底的种子·我的大学梦

小鹏说,我要去巴黎!那时他7岁。18年后,巴黎在他脚下,第一缕阳光透过艾菲尔,就这么简单。那些艰苦和磨难,也便成了梦想的色彩。

我从何时开始勾勒自己的大学?记不得了!

我将种子深埋。

深藏温床的梦,默默的厚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你能听到虫鸣鸟叫,能感受到日月变化。岁月寒暑,一次次脱去你的外衣,明确梦的真实。

梦想第一次破茧而出,深深的扎根于心底。梦,承载酸甜苦辣,一步步奔向破土。苦于暗无天日,乐于日夜兼程,路遇形形色色,只是过客,留下点点滴滴,与梦交织,丰满了那时的记忆。梦想,其实很简单,简单到不会经常想起。

十几载春秋,经历雨润大地,感受雪盖冰封,有过踌躇满志,也曾固步徘徊。在路上,始终披荆斩棘;在途中,坚持梦想成真。

浮华褪去,岁月已逝。破土的那一刻,我笑脸迎接那缕阳光。

第一站梦想,开启理想的大门。

二“背包十年”——背包七年·我的大学

十年里,小鹏用背包装下了中国,装下了欧洲。旅行中,或一路坦途,或艰难险阻,有时缩在寒冷的甲板上欣赏华美的落日,有时站在活着的废墟上聆听凝固的音乐。从巴黎开始,开启了梦想之旅——一次成长之旅。

04年秋,挥别三年高中,踏入海大。依山览海,似乎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又仿佛在一瞬间迷失了自己。那一刻,对大学的憧憬伴着大学梦想的实现,与我作别。

下一站,在何方?

喜欢鱼山的参天古树,那些探入云霄的枝叶,丝丝缕缕汇集于触手可及的树干,真实的存在着。我愿是古树一叶,成长于斯,见证风华。

清晨,鹂鸣为一片嫩叶出芽伴奏。新的开始,清露不经意缀在叶尖,折射出七色晶莹。叶心青黄,是为涉世之初的惶恐和期待?!惶恐于即将面对的风吹雨打,期待于未来的玉露阳光。风起处,枝叶横飞,却始终有树干支撑;雨打时,颔首以待,露出坚毅颜色。风雨历练,如同一曲生命的交响,成就了枝繁叶茂。风雨之后,阳光编织出轻盈彩虹,架在明净的天空,渲染出一副五光十色的美卷。阳光下,轻风拂过,树叶微动,邂逅不期过客,不及话别,已如细雨淋漓而去。那片叶,吸取枝干源泉,吸收阳光精华,数着树下的光晕,自得其乐。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5)

没有牵挂,背起行囊,流浪吧,流浪吧。

其实最开始这不是我想找的书,但是偶然之间看见了它,由于我一直想去旅行,所以就买下了它。还有一点吸引我的就是那句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一个人真的背起行囊行走天下其实是很需要勇气的。踏上了这条路,就会知道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融入当地才是真正的旅行。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那年我去北京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我刚到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觉得我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我就像是一个闯入这个地方的入侵者,北京这个大城市让我感到陌生和害怕,看着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后来在北京呆了几天我深刻的体会到,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城市,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留在那里,融入它。旅行,也是如此。如果你有这充足的时间,不妨在当地找一份工作,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去好好感受它。

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双脚放在地狱,眼睛搁在天堂。即使你身处地狱,你的梦想也要留在天堂。地狱的历练会让你离天堂更进一步。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其实距离很短,但是也很长。

我很羡慕作者,他能背起背包一路就这么走,感受各地的文化,生活,欣赏着各地的美景。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背起行囊,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了寻找自己生命中的色彩。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6)

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以为是一本和其他的关于旅游攻略的书一样,就是介绍作者各地的旅游经验,给后人以参考的书。今天有时间细细读了一遍,原来和自己理解的相差甚远,这本书以作者十年的体验旅行为经历,穿插着各地的自己的旅行所感,叙述自己的人生体验,更是一本介绍作者追逐梦想,实践梦想,成为职业旅行者心路历程的一本书。

“体验式”近年来在商业领域比较热门的词汇,开创了很多新的商业模式。体验式旅行,也是一个人让人感觉很新颖的词汇。总以为背包客或者是自己钱很多,自助游,享受人生的,或者是自己苦哈哈的度过一段段旅程的。体验式旅行颠覆了自己的这种观念,是指在旅行过程中对所有未见未尝未玩过的事物都去尝试的一种旅行方式。到了一个地方,就要体验当地的最有名的最具文化特点的东西,无论是豪华的五星级酒店,还是肮脏的街头露宿,是在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偏僻的小乡村,是高级的享受人生,还是做一个贫民窟医院的志愿者,都包含其中。

作者文中的各地旅行的所感所想,让读的人也不由的身处其中。在新德里的欺骗让读者不由的捏一把汗,有南印度人们的热情好客让人心里暖暖,有在特蕾莎医院的志愿行为让人感觉爱的意义,在南非的彩虹让人感受不同人种的友好相处,体验曼德拉的伟大,在四川大地震后广场呐喊让人不禁热泪盈眶……等等等等,虽不能往,却心向往之,不禁对作者的人生感动。

梦想对于每个人来说,虽崇高但虚无。作者是幸运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虽经历各种人生挫折,但是慢慢的实现了自己当初的梦想。想想我们自己,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是什么,又有多少人知道了梦想和目标而又去努力实现它。

有梦想,那就去努力实现,没有梦想,那就多读,多看,多做,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想和人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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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罪马读后感通用


栏目小编精心制作了“罪马读后感”,欢迎你来读来收藏。正如“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所言,书籍对于培养自我非常重要,在读完一本好书后,我们的观念可能会得到更新。在阅读的过程中,任何的感悟都应该被记下来。

罪马读后感 篇1

读了《罪马》这本书,我被罪马那忠于主人的那股精神而感动了。

《罪马》讲的是在白珊瑚还在吃奶时,娄阿甲把它带回宿舍同住。还将自己的棉被给它盖,自己的蚊帐给它罩,逐渐成为心心相印的好朋友。可有一日,在娄阿甲演出时,由于一条虎斑蛇惊住了白珊瑚,使它出现了失误,导致娄阿甲后脑勺出血致死。但娄阿甲临死前还说不要难为白珊瑚。之后,白珊瑚一度意志消沉,还把头马的位置让给另一匹马——眉心红。甚至,为了阻止自己的孩子蓝宝贝挑衅眉心红不顾亲情踢伤了它。正当人们感到疑惑不解时,白珊瑚逃走了,逃到了娄阿甲的墓地,为主人守灵……

起初,我认为人才是最重情感的。我读完后,我改变了这种看法,有了新的认识。白珊瑚为了给主人守灵放弃了马戏团头马的位置。是多么的伟大呀!

谁能说动物没有情意?!

罪马读后感 篇2

有一个马戏团,叫“阳光马戏团”。一天下午按照节目表上的顺序,该轮到马术表演了。马术师娄阿甲这一天特别地兴奋,因为这是在他的老家演出,于是他表演得特别卖力。第一场演出很好,万无一失,可是到了第二场演出,刚开始时还是好好的,可是后来突然有一条蛇从草洞里爬了出来,马受到了惊吓,一下子乱蹦起来,马术师娄阿甲立刻从马背上重重的摔了下来,流了不少血。

不多久,马戏团的团长知道了这件事情后,立刻来给娄阿甲包扎,还一边打电话叫来汽车送往医院。一路上,娄阿甲让司机开得慢一点。团长以为是娄阿甲吃不消,所以要开慢一点。可后来马术师娄阿甲却又要求停车,这时候团长就很不能理解了,便感到疑惑。娄啊甲断断续续地说:“汽车开得太快了,它追不上,马是跑不过汽车的呀!哦,它还在叫,还有马蹄声。”

这时团长还不相信,可不一会儿,还真有一匹马朝汽车这边跑来,马脸贴在车窗上,朝车内张望着。那双秀丽的马眼,泪光迷蒙,蓄满哀伤……可不幸的是,马术师娄阿甲在去医院的路途上就去世了。临终前说道;“求您了,团长,别为难马儿。”

团里的人都认为是这匹马的错,叫这匹马为“罪马”,决定要处死这匹马。可是团长答应了娄阿甲,最终放走了马儿。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马儿终究哪也没有去,一直留在主人被埋的地方,天天守在那儿直到死去。

读了这本书,我被人和马儿之间深深的情义所感动,动物也和人一样是有情感的,就像这匹“罪马”一样,即使主人死了,也不愿意离开他。动物对我们如此信任,而我们人类对动物又做了些什么呢?人们为了一己私利随意猎杀动物,让他们无家可归,家破“人”亡,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希望更多的人读到这本书,和我一样懂得: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而我们对动物的保护却是远远不够的。

罪马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作品《罪马》。

讲的是娄阿甲在他家乡一次表马戏表演中,他的马白珊瑚在一次最精彩的马戏的表演中被一条蛇所惊吓,跳了起来。结果娄阿甲碰到了钢铁上,头被碰了一个大窟窿,伤势非常严重,被紧急送往外地的医院,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白珊瑚也跟着车子跑了二十三公里。最后,娄阿甲没能被送到医院就死了。

白珊瑚由于害死了它的主人,要被村长处死。四位村民拿着长茅,准备刺白珊瑚。这时,马戏团的导演说:“娄阿甲临死之前嘱咐,请不要难为白珊瑚了。”同时娄阿甲的女儿和妻子连忙求情,说阿甲比疼女儿还疼这匹马,再说也不都是这匹马的错,请你们不要杀了这匹马。 结果白珊瑚得救了。

白珊瑚又回到了马戏团,但它不愿做头马了,它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眉心红,在马队中也帮助眉心红树立了威信,大家都很纳闷。结果在一次马戏表演后的夜里,白珊瑚逃跑了,大家找都没能找到。但后来听娄阿甲村的村民们说,在娄阿甲的坟前经常会有一匹白马出没。并且围着娄阿甲的坟来回走动,见到蛇就蛇就踩,老乡不知道马的名字,就把它叫守灵马,也有叫它踩蛇马。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白珊瑚的忠诚所感动。白珊瑚做为一匹马,能对主人这么忠诚,真是太难得了。我做为一个小学生,更应该学习白珊瑚,忠诚于父母、老师、朋友。别人对我们好,我们更应该对别人好。

罪马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完了罪马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让我知道了一匹马做错事对自己多么自责,对主人多么忠诚。

这匹马的名字就叫白珊瑚,她是马戏团的一批好马,在表演中没有一次不听话或失误过,她的驯养师就是娄阿甲,也是一位表演高手。在这我先声明一下马害怕蛇。

地点在娄阿甲的老家,在那表演娄阿甲先带着白珊瑚出色的表演了节目,就在最后娄阿甲又表演了一个高难度有极危险马术表演。就在成功的时候一条蛇突然在路线之中,马猛一下受惊,突然改变道路娄阿甲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从马上摔了下来,最终不幸身亡。按照娄阿甲的老家传统,娄阿甲就葬在那,那匹罪马也要死掉但最终还是逃脱了厄运。但回去以后白珊瑚还是心不在焉,最后他逃走了,逃到了娄阿甲的老家陪着娄阿甲,人一来他就跑,当我看到这点我都不禁感动了,一匹马不会用人的语言说话,但它会用行动表示自己的自责,而且比人的真诚。

这让我越来越喜欢动物,让我从它们的身上学到人所不能的东西!

罪马读后感 篇5

人类与动物之间有许多趣事,也有许多动物被冤枉的事。悲伤和快乐之间也有数不清的烦恼。就让我们看看马与人之间的故事吧!

一个马戏团里有一匹马名叫白珊瑚。它的主人有一次和它演出时正巧碰上了一条蛇。当时白珊瑚奔跑时把主人 摔下了马背,主人当时昏了过去,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去世了。白珊瑚非常悲痛,最后甚至绝食逃亡!但马戏团最终没有把它带回,让它留在了密林中。

其实马是最敏感的。在白珊瑚的主人去世后,它明显得消瘦了,眼睛里激动的神情也消失了。甚至绝食了。它瘦得皮包骨头了没办法,马戏团只好请来白珊瑚主人的妻子。她终于把白珊瑚说动了,白珊瑚终于也进食了。但它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眉心红,最后逃到了密林。

我们都知道,动物也是知道感恩的。你对它好,也不会没有回报的。白珊瑚的主人对白珊瑚那么好,疼爱它胜过疼爱自己。显然,他去世后,白珊瑚肯定会悲痛欲绝的。果然,白珊瑚在它主人墓前专门踩蛇,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

动物是非常有灵性的,你是它的主人,非常喜欢它,不欺负它,它就对你感激不尽了。动物其实有一种特殊的器官,就是能辨别好坏。你对动物不好,它当然知道。你对它好,就像白珊瑚和它的主人一样,他甚至能听懂你的话。

动物与人相处是很好的,我们不能小瞧动物,欺负动物。记住:动物与人是平等的!

罪马读后感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

罪马读后感 篇7

《斑羚飞渡》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他的小说描写的都是动物。《斑羚飞渡》这本书中有五个故事,分别描写了羊、鹿和马这三种动物。

在《斑羚飞渡》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关于马的一个故事叫《罪马》,它讲述了一匹名叫白珊瑚的马的故事。白珊瑚是马戏团里的头马,它的证人叫娄阿甲,出生于黑虎冢。在娄阿甲家系表演的时候,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一条虎斑游蛇隐藏在场地中没被发现,白珊瑚的马蹄声惊醒了蛇,而蛇又把白珊瑚吓了一跳,最后的是马的主人娄阿甲从马背上摔下来,死了。失去主人的白珊瑚意识到了主人的死是由于自己的过错,开始它不吃不喝,想以死来为主人赎罪,但在娄阿甲家人的安抚下,它又换了一种方式,先是将马戏团的表演安排好,把自己头马的位置让出来,又把自己想当头马的儿子教训好。在一个雨天,它逃跑了,跑回到主人的墓地处,踩死一条条蛇,为主人守灵。

读到这儿,我不禁被白珊瑚这匹马感动了,一匹马对主人的感情如此深,甚至超过了现在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兄弟姐妹为抚养老人的事情打得不可开交,对抚养老人的事能推就推,不愿多付出一点。试想:如果没有父母,你能长大吗?你能有现在的生活吗?所以,我们不能连牲口都不如,应该好好学习,让家里人高兴,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罪马读后感 篇8

在老师的推荐先,我买了一本叫《斑羚飞渡》的书,这本书里有沈石溪的六篇小说,而令我最深刻的就是《罪马》。

《罪马》的主角,是一匹浑身雪白的奥赛特竞技马,它从小就跟娄阿甲在一起。他们一起演杂技,一起吃饭,一起睡觉,连冬天娄阿甲也会把棉被给它,自己盖薄被子。可是在一次杂技表演后就不一样了。

那场表演在娄阿甲的老家附近,娄阿甲为了报答老乡,把前几个项目表演得很好。这时娄阿甲向导演提出表演超级马戏。导演不同意,不让上。娄阿甲说:“他是被乡亲养大的,这是向他们感恩的时候。”娄阿甲的这一翻话,让导演同意了。娄阿甲带着这匹马上了场,他加马快鞭,让马飞快的跑起来,可这沙地上出来了一条蛇。这匹马处于惊吓装,不小心把娄阿甲甩了出去。娄阿甲的头被撞在了柱子上。头破了一个大洞,血直往外流。

导演把他送往医院,可还没到娄阿甲就死了。他死后,村长让把它杀了。可娄阿甲的妻子不让。村长把它放了。导演把它带了回去。在一个夜晚,它逃跑了。它去了娄阿甲的坟墓哪里。它不但经常在哪里,还喜欢才踩蛇。

一匹马就有如此高的心灵。那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了呢?

罪马读后感 篇9

我在这个暑假读了沈石溪《罪马》在读了这篇文章之后白珊瑚的行为让我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白珊瑚是马戏团里演出的头马,舞台经验丰富,但是在一次高难度的演出中,由于受到蛇的惊吓,导致主人娄阿甲的意外死亡。于是白珊瑚成为了一匹罪马,大家都要把它处死来陪葬娄阿甲。但是娄阿甲在抢救的途中说过不要为难白珊瑚。最后,大家放过了白珊瑚,可是白珊瑚不能原谅自己的过失。它把头马的位置让给“眉心红”,并且平息了自己的孩子“蓝宝贝”与“眉心红”的争权风波。待一切安排妥当后,在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夜晚,悄悄地逃走了。从此,白珊瑚出没在娄阿甲的坟墓旁,只要看见蛇,不管是红蛇绿蛇黑蛇白蛇花蛇大蛇小蛇毒蛇或无毒蛇,它立刻毫无畏惧地冲过去,用凌厉的马蹄将蛇踩死。当地的人们都叫它“守灵马”或是“踩蛇马”。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很受感动,我们要真心对待动物,虽然它们不会用我们能听懂的语言和我们交流,但是如果你对它好,日子长了它也会对你好,总会有心心相通的时候。让我们一起来爱惜、保护动物吧!

[参考]读《活着》有感读后感通用


作家余华用他那淡淡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好好活着。我们要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这充满了希望与苦痛并存的人生。不知道你在读完《活着》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急你所急,工作总结之家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活着》有感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

一个充盈着阳光的下午,我坐在图书馆,翻开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活着》,我有很多的朋友推荐我去看一看这本书,说是非常值得一读。但却拖了好久才看这本书。看这本书时,我哭了好几次,久久不能平复,我的心情变得十分复杂。

这本书首先说的是一个青年在乡下一次偶然的机遇让他听一位放牛耕田的老人说他的故事。故事主人公叫做福贵。年轻的时候投生于地主家庭。家庭富裕的他生活过得惬意潇洒,麋乱不羁。可是他却把家里的财产全部赌输了。他的生活变得一贫如洗。他后悔莫及,他痛彻心扉。当他改过自新,准备好好生活的时候,可是因为时代的不停变革,家人一一离去。他送走了父母的离开,送走了妻子的离开。甚至白发人送黑发人,送走了妻子,儿子,孙子的离开。只剩下他和他的一头老牛。他已经老了,这头牛也老的不成样子。他们都还坚强乐观的活着。

看这本书的时候,无数次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这个念头,那就是,他,福贵,他的生活已经如此的艰难,他的处境已经如此的不堪。我甚至可以说他的生活就像是生活在一个房子里,没有一点点光线投进,没有一点点的阳光而言。他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要这么辛苦的活着,究竟又有什么意义。这就回到了小说的开始,作者说的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即使你的生活满目疮痍,即使你的生活千疮百孔,即使你的生活没有什么值得留念的,即使你的生活就是你一个人的独角戏,最后只剩下你一个人,你也要努力的活着,这是你自己的生活。你得活着,费劲心机的活着。只有活着。努力活着的本身,就是一种意义。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情,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活着本身就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因为活着,我们可以迎接今天的阳光,因为活着,我们可以感受明天的雨水,因为活着,我们可以看见生命在土壤里不断的开花结果,散发出更加美妙的芬芳。但是,活着的本身也就是一场修行,过程中,我们会遭受各种各样的委屈,面临各种各样的心酸,你会有觉得撑不住的时候,你会有痛彻心扉的感觉,你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与借口想要和这个世界告别,但是,你得活着,你只有把人生的这场修行努力学好,才能迸发出更大的意义与精彩。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后我们离开这个世界,也是因为我们不得不走。”读到书中的这句话的时候,我感觉非常的无力。对啊,我们来的时候是身不由己,我们走的时候也是身不由己。一切的一切,在时间的面前竟然是这么的仓皇,这么的无力。我感觉自己真的很渺小,很不堪。我们无力承受生活中更大的打击,我们只是游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颗小小的蜉蝣。对啊,生命竟然是这么的无力,这么的无奈。我们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为了证明,我们曾经来过。我们的生活是有意义的。我们要努力活着,去证明我们,我们这个小小的个体,也能够成为最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每个人的,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但是我想说,我们活着真的不应该因为任何事物,任何事物与我们活着的本身并没有本身的关联。活着的本身就是一种意义。这本《活着》,让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让我看见了生命的韧性,让我看到了活着本身的伟大意义。这是一本非常值得膜拜和咂摸的书,令人回味无穷。当你读过这本书的时候,再回过头回顾自己的生活,就会发现,活着,真好!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2)

对诺贝尔这个名字,你也许不会感到陌生。但,对这一句话,你是否也曾经听过了呢?

“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对呀!课文中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的诺贝尔先生生前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发明出各种媒体及物品,甚至全家人都付出了鲜血的代价,他也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企业家。他做出了许多贡献,还在他的“寿命之烛”快要熄灭之时也发挥了最后的贡献。他一生没有结婚,把自己的遗产当作奖学金颁发给对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之人,有部分捐给了医学系,让世界的医学教育事业与帮助医院补充设备。

对呀!诺贝尔先生说的“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一句话的确是一个真理啊!回忆过去,在我们的国家是否也有如此作贡献的人呢?

你看!杨利伟叔叔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及贡献的伟人。他驾驶着太空船飞上太空,飞上了太空,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在过去的非典时期,一个机智果断的钟南山叔叔在我们惊慌失措时挺身而出,镇定地支持大局,被誉为“抗非典英雄”;平时也有一些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的一些人员不怕染上疾病,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诺贝尔先生,杨利伟同志等一些其他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志们,我们作为新一代的祖国接班人要向你们学习,创造美好的明天,为祖国甚至世界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3)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一本短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同时也是一幕演绎着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而我由于某种机缘巧合得以阅读此书,感触颇深。

《活着》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的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是一个纨绔的子弟,他吃喝嫖娼赌,风流成性。总想着自己能够整个家族,却未付出过实践。直到最后把家产败光了。他们一家的生活由天堂跌入了谷底。不得不变卖家产,最后沦为阶下囚。时间在慢慢流逝。富贵的年龄在不断地增长,他也慢慢的成熟起来,却不得不面对亲人的相继离世。直到最后,他的儿子苦根的死去,他感到十分悲痛,却又感到轻松。因为他在世界上已经没有牵挂了,只剩下一头险些被杀掉了的老黄牛与他为伴。

在富贵的一生中,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多少东西。到最后只剩下了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尽管这样,他最大的爱好还是向别人诉说自己的经历。但,一切伤痛往事都在他口中变得那样的平淡。

同样的。这个世界的确不公。有人可以享受繁华,享受着这个世界最好的待遇。而有的人却只能像富贵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尝尽人间的冷暖而自知,挥洒着血汗,过完这一生。有些人肯定会抱怨,为什么这个社会是这样的不公平,为什么自己不能享有同样的待遇?然而富贵一开始也曾不满,他刚开始什么也弄不明白,甚至连挑个担子都不会。到后来他开始慢慢释怀,并且鼓励自己像庄家人学习。直到最后得到了淡然和释怀。

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经历不了的事情,但他还是坚强的挺了过来,并为之努力的去生活。

《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的过程,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澜,表现了一种面临死亡过程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但想延续生命就得更艰难地活着。而有些人却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若没有勇气面临死亡,那就心如静水的活着。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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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4)

《活着》一书的作者是余华。当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激荡不已,感受颇深。

书中讲述了富贵的一生经历的故事。福贵是地主的儿子,娶了一个有钱人的女儿,整天无所事事,就每天进城到赌馆赌钱,终于有一天败光了家业,父亲也因此断气。或许是报应吧,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富贵因母亲病危到城里抓药,却没料到半路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因发高烧变得又聋又哑,母亲也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也因县长夫人危产抽血抽死了;女儿好不容易嫁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因软骨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砸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撑死了。富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手下葬下了代代的灵魂,他也曾颓靡过,也曾迷茫过,也曾把自己淹死在付出了却没有预期回报的痛苦旋涡里,但又奇迹般挺过来了,依然豁达乐观地面对人生。到风蚀残年之时,和着老牛做伴过着。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荡起的波浪。

在神圣的黑夜中走遍大地,热爱人类的痛苦与幸福,人手那些必须人手的,歌唱那些应该歌唱的。太宰治说:我本想这个冬日***的,可我最近拿到了一套鼠灰色细条纹的麻质和服,是适合夏天穿的和服,所以我还是活到夏天吧。当痛苦到达顶点,忍无可忍的最后关卡,那就是他觉醒的时刻。总有些微笑细碎的美好事情使你活下来。可能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和对这人间悲凉却盛大的爱吧。就如蜉蝣朝生死中浪费一丈时间,婵在地底蛰伏十七年,只为惊艳一个夏天。人必须先活着,爱才会有所附丽。

最初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里,是因为不得不走。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不过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以笑的方式哭,以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你自己觉得自己活着,就算身躯湮灭殆尽化作灰烟散去,而唯那高傲灵魂自身的熠熠生辉,依然于长夜中亘古闪亮。

最后,我在这天极痛苦的泪水中摆渡着,却再也找不回了,那所谓生命的起缘。哦!竟然忘记了,在这凡俗雍容的时代,我早已走出了时间的束缚,也好,我自由了。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5)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必须。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6)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7)

收到同学从日本寄来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活着就是为了幸福,这是生活与死亡的唯一区别。”

不是这样的,福贵你要去反驳他,你要从这个世界里找寻生存之地,没有幸福我们仍然要活着。

忘了是多久之前看的碟,有些画面至今记忆犹新。巩俐饰演的家珍用粗布麻衣的真挚去换取身着旗袍的典雅,来获得福贵的不离不弃。葛优饰演的福贵在战争后的九死一生,回到家中拥到妻子儿女的踏实感。想必他是幸福的吧,对未来充满期待,想着逝去的切还来得及救赎,却没想到死亡就这样按部就班地到来,一钱钱地凌迟那颗逐渐老去的心。先是有庆因为抽血过多而死,而后女儿凤霞难产大出血,最后家珍、二喜、外孙苦根……无人幸免。

哦,不对,还有你福贵和那一头“福贵”。

一开始在体育课上看完这本书,我坐在高高的台阶上放眼望去,绿草为裳,阳光为佩,交错相应,延伸到视线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天气很好,天空一碧如洗,云好像绣上去的一般,精致轻盈。这个故事的尽头,似乎痛苦而又平淡。

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斥着怀疑和不信、死亡和背叛的世界里,活着原本的面貌就是活着。小人物没有撼动世界的力量,所以活着的每一天都应该活成一场盛大。喜欢豆瓣上一个人的影评:“如果哪一天不堪忍受了,可以学黛玉那样,把过往都烧了,烧出另一个世界。”

爷爷刚离开的那几天,我天天以泪洗面。我不想任何人告诉我生活会变得好,因为处在幸福中的人的安慰显得苍白无力。我一遍谝地读《活着》,一遍遍和福贵比惨。

最终他赢了,我也活过来了。

前两天我和奶奶在那边叠衣服,我忽然对奶奶说:“我梦到爷爷了。”奶奶笑笑:“那他过得好吗?”我说:“好啊,他在梦里没有痛苦,和朋友大口吃酒、賭牌,快活得不得了。”奶奶把衣服蒙在眼睛上,喃喃:“那就好,那就好……”

姜夔有诗:“人间别久不成悲,两处沉吟各自知。”说的是:虽往事已矣,但时间的流逝和空间的转换,加上人事变幻的沧桑,并没有改变伴侣之间的深深眷恋。于余华的“生存和生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读出了它的另一层意思,这一层意思无关风花雪月。

在那一条“再也看不到儿子有庆赤着脚跑来”的田垄上,老人和牛渐行渐远,空旷而又温暖。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8)

那纸醉金迷的城市诱惑了多少清澈如水的眼眸,那人潮暗涌的街头污浊了多少明亮如星的心灵,那炙手可热的名利扰乱了多少坚定不移的方向。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纵然世俗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但能否走下去却是自己的事。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陈述的,活着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在那个世事更替的时代里,福贵由地主到败光家产,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都不能忘记迎接明日的太阳。

世上的人就像各种植物,有的是荒漠仙人掌——艰难求生;有的是沙漠绿洲——今日虽好却不知明天是否就存在;有的是藤蔓——攀附于参天大树;有的是胡杨——孤立于大漠却将种子撒向四方;有的是高山古松——淡然望着脚下的灼灼凡世。人们以各种姿态活着,时而平行,时而相交,然后绽放出不一般的光彩。

福贵的一生起伏跌宕,从富足到穷困潦倒,从玩世不恭到懂得珍惜,他失去后拥有了,又在拥有后失去了。父母亲、家珍、有庆、凤霞、苦根、二喜一一离去,就连患难共渡的春生也受尽苦难。最终,曲尽人已散。他只有和他的记忆、那头与他同名的老牛为伴。黄昏日下,他和他的牛相依,他卖力的吆喝,为了给牛它不是一人的错觉。其实是在给自己一个错觉,家珍、有庆他们还在。

我折服于作者朴实平淡的语言给我内心的震撼力,折服于福贵艰苦的一生,折服于旧中国所经历的那段历史,我折服于那一片黄土上的每一条生命,折服于活着本身的魅力。

尼克·武伊契奇,一个生而无四肢的残疾人,以顽强的意志,特立独行不为世俗的心,创造出一个残疾演说家的奇迹。他是为了活着本身而生活,这么一颗纯粹的心,走出了云雾,拨开了生活的本质——活着不为什么,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

平静下内心,左右看看,你是否有这么一颗单纯的心,是否在生活的枪林弹雨中每一步都为自己而迈,是否看清了活着的真谛?

为了活着本身,俗世不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不会扰乱理性的思绪。生活依旧有着不一样的魅力。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9)

我却赞赏富贵面对打击面对挫折的勇气以及他在生活中勇于改过的精神。富贵的贤惠妻子或许在他人眼里有点儿傻,但是她的坚强却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的。活着有很多的意义,每个人的想法不同,我们不必去苛求他人与自己趋同。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去追寻自己活着的意义。永远不抛弃,不放弃,珍视生命,创造价值。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而这一次,又让我明白,只要活着!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只要活着,就什么都有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苦难,真的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还能抱怨什么?因为那些不幸,足以见证,我们所拥有的,是多么的珍贵而奢侈。也许,幸福,就是靠苦难这么一点点堆积起来的。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生老病死。旦夕祸福。人生无常这个词可能不好,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事实。没人能预知未来会发生什么,也没人能按想象中的模式给自己的人生画一个圆满的圆。我们能做的,就是虔诚地对待生命,平平静静,从从容容。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0)

初读《活着》对于余华朴实无华的语言并不是很感兴趣,可看着看着却被那富贵那跌宕曲折的人生所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地主家的少爷富贵的悲惨人生。富贵嗜赌成性,败尽家产。父亲被他活活的气死,而他的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自己则被抓去参军。即使到后来一家团聚,可生活的压迫促使母亲去世,儿子友庆因输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因产后流血过多而死,妻子家珍因病离世,女婿因工作意外死去,而外孙苦根也因吃豆豆噎死,唯一剩下的只有一头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读完《活着》不禁令我深思。人为什么要活着?余华给出了答案: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在我看来,活着就是活着,可也要活得有意义。不论你是穷人、富人,是幸福的或是不幸福的,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去改变命运,才能感受世界的美好。活着,就要用行动去创造生命的价值,展示生命的意义。

坚持

富贵在参军时经历了九死一生,可他为了活着,旅途艰苦还是坚持回到家乡。面对亲人的相继离去,他也没有轻易地放弃生命,而是坚强的活着。因为他看透了生死,他懂得生命的可贵,不论怎样生命不止,生活仍然要继续。生活有痛苦,有幸福。痛苦的你需要有坚持的信念,坚持也恶运斗争,才能迎来美好的未来。而幸福的你则要有坚持的精神,不断进步,坚持不懈的追求完美,才能迎来更美好的生活。一切的一切,只因活着才变的更美好。

奉献

富贵的儿子友庆,是个乖巧,善良的孩子。学校带着同学们去医院给县长的妻子输血,友庆也高高兴兴的去了,等待输血是因怕不能输血而着急。他的善良救活了县长的妻子,可他却与世长辞。他用自己的生命救活了一对妻儿,他的无私值得我们的赞颂和学习。友庆虽然死了,可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他的精神永远的活着。

陪伴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不假,一直到最后,富贵只有一头老牛陪着,也许正是有了老牛的陪伴,富贵才有活着的勇气。在生活中,天空有鸟儿相伴,花儿有绿叶相依,大海有鱼儿相随。而我们有亲人朋友的陪伴,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才不会显得那么的孤独;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的生活才更精彩;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的生命才有意义。

因为活着,我们有了选择美好的权利。也许生活会曲折坎坷,可我们要有坚持的信念,坚持不懈的努力,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平坦道路。在生活中无私奉献和自私自利并不是本性,我们需要做出选择,自私的你会被世人指责,我想没人愿意如此活着。我们应该懂得奉献,无私的帮助他人,回馈社会。我们的生命中少不了的是陪伴,生活因拥有他人的陪伴而美好,而我们也要学会陪伴他人,给予他人安慰,这样我们的生命才没有遗憾。也许我们的生活中不只这些,但我们所做的事都是为了活得有意义。

活着是为了活着,可要活得有意义。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有希望就能活得有意义。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1)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2)

生和死,是个永恒的话题。《活着》中写道:“我们会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我们最终会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离开。”不知不觉,来了,又离了,一切都是那样的无可奈何,难以掌控。却忘了,生死的界限又哪有那么清晰,我们生着,亦然亡了;我们亡了,亦然生着。蓦然想起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寥寥几字,囊括了多少万物的规律。我想,生和死,也可以用“生死合一”概括吧。

《活着》中的福贵,出生起便如“夏花之绚烂”,活在一个地主家庭。多美好的生啊,但他蹉跎岁月,挥霍无度,贪婪地享受着生而为人的滋味,如一酣甜的美酒,缠绕着舌尖,刺激着每一个味蕾,令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开始狂欢,忘了妻子,忘了父亲,更忘了自己。妻子的千万次呼唤,也未曾把他换起——个喝醉了沉睡的酒鬼,谁又能让他醒来呢?他活着,也死了。

一声霹雳,他猛然惊醒。仰望天空,呵!要变天了。乌云吞噬了大半天空,天空尽头只留下微弱的光芒。寰宇阴森森一片,草木枯萎,唯有他,与那在后匆忙追赶的人群。他败光了所有家产!我想,他的心情是极富杂的,对那声霹雳心存感激,又憎恨无比,又或许想继续品尝美酒,把自己灌醉。无论如何,他不得不活过来。但,太晚了,唯一能做的,便是在这暗淡的世界挣扎。“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原来,现实生活竟是那么不堪一击,他却无能为力。此时的他,是一只蝼蚁,搬着比自己重百倍的磨难,战战兢兢地爬着。前面,是座大山,再前面,还是座大山。生和死的界限,已被渐渐虚化。

可谁又知道,命运无常,造化弄人。这,才刚刚开始。父亲的亡,孙子的生,妻子的逝······生生死死,已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曾抱有希望,至少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代身上,现实却把希望的密网一点点扭曲,撕碎。他拼尽全力去重织,已然于事无补。他默默地,安静地承受着生和死,一次次地重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奈和痛楚,不亚于苏轼的“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他虽活着,却经历着死亡的折磨。我想,福贵一定是有过轻生的念头,在生与死之间,苦苦抉择,最终选择了活着。因为他明白,“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活着什么也不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走过浮华和喧闹,看过生离死别,转头才知道,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永存。

时光的烙印慢慢褪去,或许,福贵淡然了,会默默一笑吧。谁不曾绝望过呢,每个人生来孤独,只是不喜欢失望罢了。

于是的,他和一只也叫福贵的牛,相濡以沫。这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自己,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他用生命的情绪去化解死亡,用死亡去关怀生命。我觉得,他没有对抗了,但又与麻木不同,这是一种信念,一种更高尚的人文情怀——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默默忍受它。

他和牛在田地上耕作着,无论是先前的美酒,还是后来的霹雳,他都不在乎了,只是一个人,默默地。生命,不就是用来感受的吗?他或许在想,生与死如同东方徐徐升起的朝阳和西方断肠的夕阳,日复一日的交替着。朝阳无论阴晴,兀自地悬挂于天空,夕阳无论有多么不舍,也将默默地下坠。看似先有朝阳,再有夕阳。然而我们总会被自己所处角度,双眼蒙骗。哪有什么朝和夕啊?地球每时每刻都在不增不减地默默旋转着——以它那不十分圆的圆。朝和夕,本就是一体,只是形式不同罢了。生和死又何曾不是这样呢?

阳光照射着大地,一人一牛的影子被拉得许长,道不尽这是朝阳的亲吻,还是夕阳的呼唤……

背影的读后感通用


好的书籍对一个人的气质品格以及言谈举止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用心去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总能从中收获许多感动,你可你可以认真书写一份作品的读后感,再次回味一下书中深刻的内涵。那么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编辑特地整理的“背影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背影的读后感【篇1】

在我看来,秋雨先生的散文一贯带有着他对人性、对社会、对历史的深沉思考。这篇《一个王朝的背影》,是他踏入承德避暑山庄游览时的一些联想。他从清朝初入中原汉族读书人的反抗开始谈起,着重谈了一下他对康熙皇帝卓越的一生的看法。

我想这篇文章核心想强调的一个关键词是文化认同。清兵刚刚入主中原时,中原的汉人抱着极大的抵触情绪,把入关的满族人看作外国的侵略军,而对灭亡了的明朝抱以同情,对朱姓子弟建立的腐朽不堪的南明小朝廷充满了幻想,希望他们能够励精图治,把清兵赶出关外,恢复汉人的政权。总结起来就是孙中山先生200多年以后提出了的反帝提纲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显然,这种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于满汉两个民族缺乏文化认同。满族历史上一直生活在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崇尚武功而文明程度不高,与在中原大地上沿袭农耕文明,崇尚四书五经的汉族人相比,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方面面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汉族人担心清朝统治者会沿用自己民族的价值观进行统治,给汉民族的文化带来灭绝性的打击。于是,对清廷恐惧和愤怒在中原大地上蔓延,各种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起义此起彼伏。清朝的统治陷入了危机。

而改变这种情况的是康熙皇帝。康熙皇帝的学识的渊博和人格的健全足以让我们现代人敬佩地五体投地。他竟然比历届明朝皇帝更加精通汉族的文化,大凡经、史、子、集、诗、书、音律,他都下过一番功夫,其中对朱熹哲学钻研最深。亲自与理学家进行水平不低的学术讨论。他在位的时候,主持编纂了《古今图书集成》和《康熙字典》,对中华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至今都在发挥着作用。

他对西学的重视也让人对他刮目相看。西方的数学、物理、化学、医学、天文等学科,他都兴致勃勃地在传教士的帮助下刻苦钻研。他还下令翻译西方的许多自然科学着作,对动了他们在中国的传播。

在康熙年间,汉族知识分子的内心逐渐软化。看到康熙帝的文治武功,他们对清廷的态度由坚决抵抗逐渐转变为接受、合作。满汉的文化认同逐渐在加强,民族趋向融合。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清朝灭亡。

即使在今天,当我们用客观的眼光打量康熙帝时,大多数都是正面的评价。我想,究其原因是,康熙皇帝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主要是文化上的认同。作为国君,他认真吸收汉族文化,至少作出了一种很高的姿态,表明他尊重汉族文化。同时,他也赢得了汉族人的尊重和认可。这种互相之间的尊重、包容为紧接而来的盛世奠定了一个重要的基础。

在处理今天的民族问题时,我们也应当多借鉴康熙帝的做法,避免增进民族团结成为一句空话,把它变成实实际际的行动。改善民族关系,互相尊重和学习是必不可少的。

背影的读后感【篇2】

暑假里读了一些朱自清的文章,其中《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当看到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外祖母的去世,父亲的失业,正是家境衰败的时候,没有多少经济来源的时候,父亲却为孩子去买橘子,何况父亲肥胖的身躯走个路都感觉左摇右摆的,还要去穿过铁道、爬过月台……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的父母,他们无论工作多累,心情多么差,都要为我洗衣做饭,每天接送我上下学,说起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日复一日的做起来并不容易,这就是父母对我的爱才能让他们如此不求回报的付出。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走路要小心、衣服要穿好或学习要努力,他们虽然婆婆妈妈,却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平平安安,能成为有用的好人。所以我们也应该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在父母的眼中永远有我们的存在,他们常常会为我们而着想,他们无怨无悔的付出,而不求半点儿回报。

读了《背影》之后,我感受到父母对孩子们的爱并不一定要真真切切的表达出来,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够传递着他们对我们的爱。

或许在多少年后的今天,我离开了他们,独自到很远的地方去工作,去生活,但是我们都不会忘记我的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背影的读后感【篇3】

《背影》是出自朱自清的笔下,是他所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集。

这本书教会我要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教会我怎么在不同场面怎样称呼、沉默,教会我为人处世,同时也让我看到了许多靓丽的风景,然而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那篇有着离别愁绪,让人看了不禁心痛的《背影》。

作者在这篇散文中讲述了自己对父亲的情感,从一开始对父亲的冷漠到最后不禁掉下眼泪,父亲终究是父亲,毕竟血浓于水,在《背影》里父亲对作者甚是关心,处处照料,送“我”去车站再三嘱咐茶房好好照应“我”,可最后他还是不放心自己送“我”,亲自管理“我”的一切,那一系列爬月台来回买橘子的动作,都让人不禁流泪,一切的一切都体现了父亲对“我”的关心,为了“我”艰辛地买橘子,最后在车里流泪,可又赶紧拭去眼泪,害怕父亲看见,我认为他这是有愧疚之心,因为之前作者错误的认为父亲对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迂”,甚至还看不起他,作者这样认为父亲是不对的。

可我自己又何尝不是,我的爸爸也对我是照顾有加,他不喜欢唠叨却又时常默默为我做许多事,这就是父亲的高大形象,在我看来爸爸就是一片天,可以给我许多阳光与温暖,却也为了锻炼我能够独立也经常让我经历风雨,这就是我的爸爸。

记得有一次,我在外地上学,刚好有一个叔叔要去我上学的城市,爸爸和他交情还行,就将我托付给他,在车下爸爸对叔叔再三嘱咐说我饿了一定要给我买东西吃,因为他知道我最受不了的就是饿肚子,我在车上别过头哭了,可我并不想让他看见我哭了,不想让他也伤心,而且我也不喜欢离别的场景,爸爸也会让我能够更加独立一些,会说一些让我赌气的话,比如说我没出息什么的,我就偏偏要做给他看我是一个有骨气的人。

可怜天下父母心,作者的父亲和我的父亲是一样的,全天下的父亲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爱自己孩子的,尽管我们多么讨厌他们,嫌弃他们唠叨,可是他们还是为我们开脱说我们处于青春叛逆期,还一如既往的爱着我们,我们作为子女的,要好好孝敬爸妈,要像小时候爸妈爱我们一样,长大了我们也要好好爱父母。

背影的读后感【篇4】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背影》,这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写的,表达了父母对晚辈的爱。

故事一开始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朱自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失了父父子俩一起办完丧事后,他们来到了南京,父亲要找工作,而朱自清要去北京念书,父亲就送他去浦口车站,朱自清的脑海里最深刻的是他父亲替他买橘子时,在月台爬上攀下的背影,作者用朴素的文字把对儿女的爱表达得深刻细腻,真挚感动,从平凡的事件中,呈现了父爱的伟大。

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父母,从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都蕴含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们还在梦境当中,天还没有亮妈妈就心情的起床,为我们做早餐,就是想让我们多睡一会儿,在最后一课叫醒我下午放学,妈妈还要带着一天工作的疲惫,回家做饭,洗碗做家务,陪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

长辈对我们的爱是无私伟大的!

背影的读后感【篇5】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距离我们现在很遥远,但我们也感受到那来自父亲的那浓浓的爱。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读到这里,我已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情不自禁潸潸地流下了眼泪。作者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还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永远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 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每当我写作业时,爸爸总会喊:儿子,注意姿势哟!每当我深夜阅读时,总会从妈妈的卧室传来:儿子,该休息了,早点儿睡吧。每当我独自上学时,妈妈总会千叮咛、万嘱咐:儿子,过马路一定要小心哟!每当放长假时,爸爸总会邀请我:儿子,陪爸爸登山去!每当我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体现着父母对我的爱,将来我一定要回报他们的爱,好好孝敬他们,使他们过上好生活。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 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地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的祖国!

背影的读后感【篇6】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读过多次,文章言语朴素、感情真挚、描写细腻,通过描写“父亲”的四次背影,“我”的四次眼泪,刻画出了天下父母之心,父爱的伟大。每每读后,眼圈都会发红;昨晚听孩子读到“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的眼圈又红了。

孩子读完后,问他有何感受?他说挺感人,就是朱自清的父亲太罗嗦了。看来孩子也是和朱老先生年轻时那样“太聪明”,认为父亲的无微不至实在没有必要。孩子可能年龄还小,体会不到那种伟大的父爱,而我却感触颇深,不由得回想起上高三的一件真事。

我那时在淄博七中上高中。当时七中的学生大多是农村来的,经济条件差,生活很艰苦;学校的食堂小,学生多,即便是水煮菜,往往打不上。学校对学习抓得很严,高三学生每四个星期休息一天,像我们这些住校生只有这一天可以回家拿点东西,我的父母和我说好,每两周的星期天下午给我送点菜,这样形成了一个习惯。

那年冬天下了一场大雪。雪下的很大,天气很冷,路上结满了冰,雪后第二天便是我父亲给我送东西的星期天了。当时手里还有点钱,我觉得雪下的这么大,路又滑,可能不来了,但心里仍然盼望着;一直到晚上上晚自习了,我父亲还没去,我便到教室上课了。刚坐下,有个同学进教室叫我,说我父亲来了,我赶紧出去,只见我父亲正推着自行车在校门口等我,我出去后,递给我一个饭盒,里面是猪肝炒咸菜丝,只有半盒,我接过后,对父亲说:“这么晚了,我已经上课了,你才来?…你回去的路上慢点!”我就去上课了。

我工作以后,有次到二化生活区我姨家,我姨跟我谈起过去,说到此事。她说当时她去接孙子,正碰上我父亲骑自行车摔倒了,咸菜撒了一地,问他这是去哪?我父亲起来拍拍身上的雪,说是给我送点菜去;我姨说路这么滑,天又快黑了,回去还有二十多里路,别去了,改天让我表姐给我送点去,可我父亲执意不肯,说:“不去,孩子心理挂念着。”我真不知道,我父亲在回家的路上又甩了多少跟头。当时我埋怨他去得很晚时,他一句话也没表白。唉……可怜天下父母心!

现在为人父母了,感觉对孩子有尽不完的责任,也只有现在,才真正体会到做父母的艰辛。和同事聊天,很多人认为现在的孩子条件优越了,但感恩之心缺失了,责任感不强。是啊!真希望孩子通过学习《背影》,不但能体会到散文的优美,更能激发一颗感恩之心,使孩子从小懂得感恩父母、感恩师长,也不枉朱自清先生写《背影》的初衷了。

这就是和孩子一起读《背影》的一点感受。

背影的读后感【篇7】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份父爱,让天下儿女感动至深。

枯枝在寒风中摇摆,那年冬天,祖母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只剩下满院狼藉。一连串的打击,一定在朱自清的父亲心中烙下了一道道痛苦的印记,“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一句安慰,却疑聚了父亲无微不到的爱。

车站送行,父亲嘱托茶房,照看行李,和却夫讲价钱,拣定作者的座位,嘱作者路上小心。每一个细节都表现出父亲的体贴,关心。然而作者不理解。自以为聪明,暗笑他的迂。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的自责,悔恨。

直到父亲到对面买橘,艰难地爬上月台的背影永远定格在了作者心中。黑布小帽,黑布大褂,深青布置棉袍,这不仅是一个普通的背影,还是爱的记号,亲情的缩影!那一刻,作者的心灵颤一抖了,他一瞬间理解了父亲,理解了父爱。“他终于忘却了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父亲抱回来的仅仅是橘子吗?不!还有沉甸甸的爱!

分别时,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不放心,期盼,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深刻而清楚。两年后,父亲寄信来,他恐怕“大去之期不远矣。“作者叹息着:”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悔恨,思念与悲伤便在这泪水中化开了……

这时,我想起我的父亲他那刻满了沧桑的面容,他那略显斑白的头发,和他那充满疲倦的双眼。

他的背影,总是穿梭于危急的地方,他的背影,总是守候在生病的我的身旁,每天早上,为了我的安全,他总是送我去学校上早自习。在路口,他静静地停住了。偶而我向后眺望,总是看见他注视我远去的目光。直到我进了校门。我才发现,他的背影渐渐在我的视线里远去。回想起这一幕,我不禁像朱自清一样眼中闪着泪光。

平时,父亲在我的每一个细节上都倾注了太多的爱,但我不理解,我厌烦了这种”唠叨“而父亲在外面遇到了不顺心的事,就会在家中大发脾气,这更增加了我的不满与怨恨。我和父亲之间的隔阂太深了!

背影的读后感【篇8】

冬天的寒风,飒飒的刮着。在这孤立无助的季节,祖母又去世了朱自清望着满院的狼藉,簌簌的落泪,父亲自己虽然很难受,但却还安慰我:事以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居然已经到了变卖家产的地步,但得到的钱却仅仅够还债,连祖母的丧事都要接钱办。在这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虽忙,却还亲自送我去车站,为我买橘子,“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老了。我不能忘记小的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的父亲多麼高大。但是,就在那一天,在那飒飒的秋风中,在哪昏黄的路灯下,我发现,父亲的背不知什么时候弯了许多,父亲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父亲那乌黑的头发也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色,无惊讶的发现父亲老了。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这些年来,这一画面像放电影经常在我眼前一幕幕闪过:夜深了,我还在房间看电视。我百无聊赖地更换着频道,“咔嚓!”房门被打开了,是父亲。父亲一脸怒容,他径直走到电视机前硬生生地关掉了电源。他指着门外气冲冲地对我叫道:“你去看看现在几点了?你还在看电视。我明天就把电视机搬出去,现在你给我快点睡觉!”

父亲的怒吼令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遥控器,我不服气地将身子缩到被子里,用被子盖住了头,不再出声。片刻后,只听见一声关灯的声响,周围顿时暗了许多,当我伸出头时,父亲已经离开了,门也被悄无声息地关上。抬头望向窗外,淡淡的月光照进了房间,一股凝重的气氛笼罩在房间中,仿佛要令人窒息。想起刚才父亲的怒吼,心中顿时有一股无名火在到处乱窜。不就是看了会电视吗,至于吗,好不容易有一个周末,看会电视放松一下都不行啦……不知过了多久,在黑暗的笼罩下,一股睡意涌上心头,处在朦胧中的我突然听到了一丝轻微的开门声,我奋力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在门外灯光的照射下,一道狭长的影子射到了墙上,又是父亲。父亲探进来半个身子向里面张望了一眼,见我睡着了,他轻轻地走进房间生怕把我吵醒了。他来到床边,我连忙装出熟睡的样子。父亲小心翼翼地把我踢开的被子往上拉了拉,黑暗中,一只冰冷的手摸了摸我的脸颊,但我却感到异常温暖。当我睁开双眼,父亲已站在窗前。近几年来,父亲消瘦了许多,头发也越来越稀疏,家事繁忙使他本该浓黑的头发生出了白丝。门外微弱的灯光使父亲后腰贴的几块膏药时隐时现。这几天来,经常听到父亲抱怨后腰疼痛,太多的工作已经将父亲累垮了,然而他却依然每天晚睡早起,为许多事情而奔波。望着父亲宽大的背影,一股懊悔之感从内心深处升起。“哗!”父亲轻轻拉上了窗帘,使那少得可怜的月光也与我的房间隔绝。顿时,一股莫名的感动汇集到了脑海。每次周末,起床最晚的总是我,并不是因为我懒,而是因为这小小的窗帘。是它,使我的房间变得很暗,而每天拉上它的,就是我的父亲。窗帘轻轻拉上,而如流水的父爱,正从窗帘的缝隙中流入我的心田……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我从不曾关注过父亲的背,在我小小的心灵中,父亲的背是宽大浑厚的,能扛起天,踏平地。而如今,父亲的背影早已深深嵌入我的心中。从婴儿的“呱呱”坠地到哺育我们长大成人,父母的关心和爱护是最博大最无私的,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永远也诉说不完的:吮着母亲的乳汁离开襁褓;揪着父母的心迈出了人生的第一步;在甜甜的儿歌声中酣然入睡,在无微不至的关怀中茁壮成长。父母为我们不知花费了多少心血与汗水,编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才使我们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体会着人生的冷暖,享受着生活的快乐。父母的爱柔柔如水,轻轻如烟,深沉如海,恩重如山。对这种比天高,比地厚的恩情,我们又能体会到多少呢?我们又报答了多少呢?翻开历史的画卷,感恩的故事举不胜举:古有子路养亲远负米,陆绩念母怀丹橘……今有田世国为母捐肾脏,邹尊喜背父上大学……父母的一生可能是平凡的,平凡得让我们无法在别人面前谈起;父母的一生可能是清贫的,清贫得让我们不愿在众人面前夸赞炫耀;父母的一生可能是普通的,普通的就像一块随处可见的鹅卵石。可就是这样的双亲,在你跌倒的时候,扶你起来,教你站立,指引你一步步走向成功。

背影的读后感【篇9】

很长一段时间,并不喜欢朱自清的笔,特别是《背影》。因为太过平实,而平实的东西,往往也不是逗人喜欢的。不逗年轻人喜欢的。

但等到年纪再长了一些后,再回来看这篇文章——特别是男人——却是觉得人生,确然也是这样的平实。平实得,让人有些发不出脾气。

文章写了两个很平实的男人,平实的父亲,平实的儿子。用很平实的笔写出来的。

《背影》的文字并不出彩,就算是父亲爬月台那一点细节描写,依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但这就是生活。生活总是平实的,朱自清也不能改变这点,他也没想过要改变。

但是人生本就是一部传奇,因为它的表面虽然是平实的',但是人物的感情却是高尚的。

这就是《背影》这样一部“简简单单”的散文,最后能够成为传奇的原因。

有人说《背影》是写的父爱。

有道理,但我并不敢完全苟同。

因为《背影》原本便是写了两个男人,而非仅仅是“父亲”一个角色。

“父亲爬月台”的那一段,我并不否认它是《背影》的一个重点,但人们往往会忽略了“我看着父亲的背影流下眼泪,却又擦干眼泪”这一段的这个细节。

爱,是相对的。

《背影》所写的,并非是单纯的、单方面的父爱,它写的是一个双向的感情交流,有父亲对儿子的,也有儿子对父亲的。

很多人不懂父爱。因为它是深沉的,是从大局上给你的。而人这个物种看一件事情却往往是片面的。所以,很多人并不真正懂什么是父爱,也不懂得儿子给父亲的爱。

朱自清在看到父亲的背影流泪,是被父亲的父爱所感动。而朱自清在自己父亲背后悄悄地抹眼泪,却是一个儿子对父亲的感情。唯有这两段加起来,才是完整的《背影》,才是父子之间的完整的感情。

父爱是双向的,至少对于一个已经长大了的儿子来说,它是双向的。

所以朱自清才会在自己父亲的背后流眼泪,对着他的背影,这才是《背影》,这就是儿子对父亲的报答。

同样是深沉的,同样是大局的,因为他已经长大了。

这一个小小的,抹眼泪的动作,和父亲爬月台的动作一样平实,每个人都会做,但它们又是不平实的,因为它们是传奇,是父爱最完美的体现,同时也是儿子对父亲感情的完美体现。所以它们成为了传奇,不是偶然。

这就是父子之间的爱,隐藏的很深,甚至于他们自己和对方都不知道。

因为这份爱是平实的,是高尚的。

而就是这份隐藏很深的,很平实的爱,朱自清却能够用两段话便写了出来,这便是《背影》能够吸引人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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