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一本好书,就像爱充满了整个世界。阅读作品,仿佛让我身临其境,被书中情怀所感动,为书中人物所折怀,我们可以将书中的精华和自己的见解写进读后感里,这样可以更快速的吸收知识。那么一篇好的读后感有什么特点呢?你可以读一下编辑整理的美文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美文读后感 篇1
今天,我满心欢喜地捧起《名家美文》这本书,读到母亲买面包这篇文章时深深地被感动了,我的眼里含着泪水,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故事讲的是一位母亲要去春游,让她的女儿下班后给自己买一袋面包带回家。女儿在买面包过程中的心理变化,从极度不愿意,一边埋怨一边排队,到最后读懂了母亲的心思,重温了伟大的母爱。
糕饼店里排着长长的队伍,几乎都是给孩子买面包的女人。从白发苍苍到绮年少妇,每个人的大包小包都在注解着她们的主妇和母亲的身份,而我却是今天唯一一个为母亲买面包的孩子。当饱经风霜的妇女、微笑的老太太他们安静地,从容地,一个接一个地在我的面前铺开一条小径,让我优先通向柜台的一瞬间,我理解了每一位母亲心中的隐秘心愿,是每一位母亲的别样情怀。当我不好意思优先买单谦让之时,又听到了温柔的声音:***妈已经等了二十几年了。快一点!你的妈妈还在家里等你哪!让我感受到了每一个母亲心中对孩子的期盼。
不是吗?每一位母亲都在等待,用心地等待自己的儿女长大成人。母亲们不在乎现在的付出,不计较由于照顾儿女而无法完成的心愿,即使有时会觉得遗憾,也从不提自己有多辛苦,因为她们知道有一天,她们的儿女也会为自己买上一袋面包那将是她们最幸福的时刻。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我们,从不求回报。每当我书桌上的台灯亮起时,她总是默默地陪在我的身边。在我生病不舒服时,她永远是最着急的那个人。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时间出现。骄傲时提醒我,失落时鼓励我,母亲对我的爱,永远都是我最坚强的后盾。虽然大家都说母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但是我更认同温柔的爱总是相互的,有爱地给予,就应该有爱的回馈。我们都应该做一个懂得感恩,懂得回馈母爱的孩子。
美文读后感 篇2
写作之于我,越来越像一桩宿命,一份天赐的枷锁,但我愿意背负这沉重,直到永远,她如是说。为此,她笔耕不辍,期翼有朝一日成为文坛常青树。她是何人?叶倾城。
叶倾城,又名胡庆云,作家,代表作《倾城十年》。这本《语文试卷中的名家美文叶倾城卷》就是她的精选作品集。这本书讲述了很多故事,告知我们人生中要领悟不同的道。而且都是清一色的美文佳作,包蕴在浓浓的墨香中,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篇名为我在死神掌上,音乐在我掌上的文章。
我还能活多久?这是一个人们无法回答,也不愿回答的问题,然而命运之神却逼迫一个17岁的花季少女如此的发问,这是命运的残忍,却也是生命的坚强!
主角谢蕾美丽、善良、坚韧、热爱音乐、拥有一切少女的美好。然而她又是不幸的,先天性右侧脑动脉畸形,摧毁了她,也摧毁了她父母的期盼。这是一个悲剧,是一个让人感受到力量,让人扼腕的悲剧!谢蕾在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在死神掌上时,她依然用她美好的梦想呵护着生命中最底蕴的美丽---钢琴!六一晚会上,从谢蕾手中流出的流畅如江河般的一串串音符,就是她短暂生命中最美丽的音符!
我的生命,是在死神掌上,可是音乐,在我的掌上!这是一个少女的坚强与尊严!
谢蕾的事迹让我大为感动,如果我是那个可怜的女孩,应该没有那么强大的意志力,也承受不了那么大打击,更活不出生命的美丽!谢蕾短暂的一生,多么像一支刚刚开始就猛然停顿的乐曲,永远不能弹到终篇,然而却会让每一个记得他的人心中余音袅袅,直到一生一世。
左手不行,就用右手补上,身体不行,就用意志补上,生活没有不可能只要我们够努力,够坚持!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久久不能忘怀。
所以身为身体健康的我,一定要学会面临各种困难不退缩,排除万难,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生命需要坚强,坚强是在风雨中不落泪,在困境中不退缩。坚持梦想不一定会成功,但是放弃梦想就一定不会成功,生命会因为一直在为梦想努力而变得更加美丽!
美文读后感 篇3
课文美文的读后感范文8年级1
“中学生有三怕:奥数、英文、周树人”这句话,不知何时已经成为学校的流行语。而对我来说,我却不怕鲁迅先生。
读先生的书很不轻松,但却又很想去读懂。我想,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及其作品的魅力。
鲁迅先生是一个笔锋尖锐的文学家,他的小说被翻译成多个国家的文字。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赞道:“其文学技巧之高超与思想之深刻,在于读到第二遍时仍然令人感觉其魅力诱人。”在现代的文学作品中,能让我们深刻感受到“痛心疾首”言论的作品,莫过于先生的作品。
他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写到: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这是一篇必学的课文,让我感受到先生刚正的性格和嫉恶如仇的精神,也让我学习到先生的责任感和勇敢精神。
他也在《华盖集忽然想到》中写到: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折射在仙台上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碎影。先生认为,中国人陋习不少,也认为这是个要不得习惯。我能感受到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思想,也能感受到他所流露出来的民族感情。正是因为爱之深恨之切,他用笔尖深深刺着中国人民的愚昧之处,想要把中国人民从水深火热中拉出来。也许也是因为这样的诚挚感情才使文章动人。
其实,读懂先生的文字不难,但要读透,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先生的目光超过了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使得他成为了先锋者,也使他担负起了唤醒国人的重担。先生行文深邃,文笔辛辣,可谓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用直面现实百折不屈的精神,他用批判错误舍身赴死的气概,来唤醒一批又一批人,希望他们拿起手里的武器,敢于反抗,决心斗争,也希望他们能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
先生弃医从文,一生致力于创作。在他的那个战乱的年代,黑暗的年代,他一笔为弓,以文字为箭,带领者一群热血青年,将敌人击杀,开创一片留下他印记的天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他最好诠释了什么叫作热爱民族、热爱祖国。
毛泽东曾说:“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这是对先生最确切的评价。
鲁迅精神是不会过时的,我们的社会需要鲁迅精神,鲁迅精神永远是中华“民族魂”。先生是一名以笔做武器的战士,他精神的核心是批判精神。而在这个社会,还远远没到不需批判的地步。我们应该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习他的精神和品格,不应惧怕有浩然正气的鲁迅先生,让我们带着先生的精神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使祖国越来越繁荣。
课文美文的读后感范文8年级2
传统文化知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珍贵宝藏。它集中了古代圣人的智慧。在历史遗留下来的经典著作中,蕴含着许多的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可是,在这科技发达的信息时代,传统文化知识逐渐被人们所遗忘。因此,弘扬传统文化,对我们青少年来说是责无旁贷的。
历史流传下来的经典著作有许多。这些著作中所蕴含的理念是我们所追寻的。它们是传统文化的精髓。教会我们许许多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和做人的最基本准则。《孟子》一书就是传统文化知识的精髓。我读了它,从中学会许多为人处世之道。我要学为自己所用,并把它发扬光大。
《孟子》教会了我们孝顺。《孟子》一书中言“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他主张的本质上是对父母孝顺,对兄长友爱。这种道德理论正是我们所崇尚的。可是现在的社会,新闻媒体曝光的因为父母年老而嫌弃自己父母是拖累而将他们赶出家门的例子比比皆是。曾有报道称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因为不务正业而单身着,他的八十多岁老母亲为其担忧而不与小儿子进城享福。因为该男子喜欢嗜酒,有一回醉酒回来后,殴打自己的老母亲,并将其把她赶进厨房做饭。但老人因年老体衰,并且身上全是伤,摔倒在厨房里。那时正值冬天,老人被活活冻死在厨房里。该事件被报道出来后,引起社会的关注,许多人为此感到心寒。在这个科技发达的信息时代,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着一颗向善的心。一个人,他如果想存在于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立足,不被社会所淘汰就必须保持着一颗向善的心。我们也要保持有一颗孝顺的心。“百善孝为先”,这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
《孟子》提醒我们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寡人之于国也》中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其中就蕴含着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时刻提醒着我们:人与自然相互依赖,相互依存。反观现在的社会,在利益的重熏下,人类大量的砍伐树木,致使土地沙漠化。工业污水的排放和人类不知节制的捕鱼,造成了生物鱼类的灭绝,使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这样我们又怎样进行可持续呢?难道这不令我们反思吗?有句俗语“金山银山,不比绿水青山”这就体现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如果环境破坏了,就算我们有再多的财富也找不回以前的青山绿水。
阅读经典书籍,传承孟子的思想理念是我们青少年的责任。但是在这信息化时代,又有多少人可以去阅读那经典文化?许多年轻人只是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小说。多少人时刻放不下手机,只是为了刷微博,刷刷微信朋友圈。年轻的朋友们,让我们放下手中的手机,离开眼前的电脑。捧起曾经远离我们的那一本本经典书籍。重新走进中华传统文化的殿堂吧!
阅读经典书籍,传承经典文明,弘扬传统文化。完善自身的道德品质,可使我们变成一个品学兼优的人,社会也会因此更美好,更和谐。弘扬传统文化,是我们每个人应做的事。
课文美文的读后感范文8年级3
我相信在每个人的幼儿时代,父母们总会有一些教育我们的方法。这也是父母爱我们的表现了。
就在我小侄子快满一岁的时候,我的姐姐为我家小侄子买了两本幼儿教育书。他们这种行为我也能理解,毕竟每个父母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愿。这也是姐姐她们爱自己孩子的一种表现,这也从古至今遗留下来的一种习惯了。
一天,我有一些好奇,便拿了一本来看。于是随便打开了一页,便看到了《孔融让梨》这则故事。可能这个故事,每个人在小时候多多少少都听过了些吧。这是一则从古至今,都用来教育小孩子的道德教育小故事。
这个小故事是讲述东汉末文学家,孔融先生儿时的一个故事,在孔融还小的时候,他们家里共有五个哥哥,一个弟弟。有一天,家里吃梨。爸爸拿一盘梨子放在大家面前,哥哥让弟弟先拿。而孔融他只拿了一个最小的。他的爸爸看见了,心里很高兴,就故意问孔融:“这么多的梨,又让你先拿,你为什么不拿大的,只拿一个最小的呢?”孔融回答说:“我年纪小,应该拿个最小的;大的留给哥哥吃。”父亲又问他:“你还有个弟弟哩,弟弟不是比你还要小吗?”孔融说:“我比弟弟大,我是哥哥,我应该把大的留给弟弟吃。”
读完这个故事,我也知道它是想教育小孩子们做什么事都应该懂得谦让,要尊老爱幼的道理。的确我认为这个故事是个很好的正面例子,让孩子们学会谦让对他们未来的人生是有很大作用的,毕竟做事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嘛。
现在想想的话,在过去的时候,总有一些人少,在公交车上时,他们坐在车位上丝毫不注意周围的事情,不是在低着头在玩手机,就是在申着脖子在看窗外什么的。有时,在他们的身边可能还站着个满脸皱纹,满头白发的老人家。可能有些老人家不说出他想要你们能让个位置给他们歇歇,或者让个宽一些的地方给他们站站。就算那样,他们也没注意到。
其实对于这个事情,有一些人是表示,在车上给老人让座,是自己自愿的事情不是法律规定,不能道德绑架,可是,我们想想,如果一个老人在一辆人多的你挤一下我,我挤一下你的车上,万一突然刹车,一些年轻人都站不住,更何况老人家啊。
但是,现在呀,公交车上能看见不人能主动让出座位给老人家坐坐了,因为有大人的行为示范,也有一些背着小书包的小弟弟,小妹妹们学着大人们的动作,语言。一看见有老人家,就开心的从座位上蹦下来,双手扶着老爷爷,老奶奶,甜甜的说一句:“爷爷,奶奶给您坐”。现在很少出现不让座的现象了。在我看来这个情况是大家不停宣传中华传统美德的功劳,也是人们道德思想的进步,对我来说,中华传统美德就表现在生活中的一件件小事里。
所以,我希望,每位家长都能成为孩子们的一个良好榜样,教会孩子们待人处事的道理,让孩子们能快乐的成长,让中华传统美德更好的传承下去。
课文美文的读后感范文8年级4
今年暑假,天气十分炎热,我和爸爸妈妈约上几个伙伴,一起去云南避暑度假。在机场候机时,我看了一本书——《地球环保小卫士:森林森林,你别哭!》书中的主人公熊猫银银很爱大森林,她告诉我们,森林里蕴藏着丰富的宝藏,森林是银银和很多小动物的家园,但现在,森林和小动物却都面临着巨大的威胁。盖上书本,我很为森林和小动物的担心,暗自决定:我一定要做一个环保卫士,不能让保护环境仅仅成为一个口号!
带着对森林和小动物的担心,我到达了云南。七月的云南,我感到了丝丝凉意,这里可真是个名副其实的避暑圣地,盛夏都像秋天一样凉爽。一路走来,我们看到了虎跳峡、苍山洱海、大雪山等美丽壮观的景色,心旷神怡,把炎热带来的烦躁不快抛到了九里云霄之外。但是,映入眼帘的美景总会有一些不协调,令人惋惜:在观景台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过后,留下的不仅是人们对于大自然鬼斧神功的感叹以及对天设美景的赞誉,在每个景区里,都有成堆成堆的垃圾。那些垃圾如大山压在我的心头,让我有点喘不过气来,已豁然开朗的心又觉得沉重起来,对森林和小动物的担心再次涌上心头。
回家后,我还在想着森林、银银和她的伙伴们,他们的担心是为何而来?又是谁引起的?我们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呢?这时,一件小事启发了我:爸爸妈妈带我去沃尔玛商场购物,结账的时候,商场的收银小票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它很精致,和我平时在其他商场看见的小票不同,在其他商场直接用发票来当购物小票,购物清单字体比较大,发票下半部分很多位置还没打印满就要续页,多浪费纸呀!沃尔玛商场的小票不但不浪费纸,还在背面印满了他们的特惠商品呢!既具备了收款小票的功能,又起到宣传广告的效果,一物多用,看着这精致的小票,我突然觉得,这不就是保护环境吗?虽然只是一张小小的票据,但它却以自己的一点小变化,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更提醒我们,只要树立保护环境的观念,事无大小,总会有功效!如果我们都以保护环境为出发点考虑问题,从小事做起,从节省一张纸,一滴水等等严格要求自己,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会更加文明,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丽!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做环保小卫士,时刻谨记文明做事、平等对待小动物、友善对待和保护森林,还大自然一片纯净,还银银一个美丽安全的家园。
课文美文的读后感范文8年级5
和谐美是美的最高境界。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就说过:美在和谐。可见,和谐美是一个极古老而又至今依然熠熠生辉的美学命题。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看到了一篇《天堂与地狱》的故事,从中所悟出的道理让我永远铭记于心。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问上帝,他想知道到底天堂和地狱是什么样子,于是上帝就说先带他去看地狱,带他来到一间房间,里面有一个长条形的桌子,桌上摆满了各种很香的食物,桌子上面坐满了人,每个人都面黄饥瘦,非常的饥饿,他们每人有一双很长很长的筷子,他们把夹起的菜尽力想喂到自己的嘴里,可是由于筷子太长,没有一个人能把菜喂到嘴里,所以这个房间所有的人都是非常痛苦的样子,看着好吃的菜,却吃不到!于是这个人就给上帝说:“太残忍了吧,那带我去天堂看看吧!”上帝说:“好啊,其实天堂就在地狱的隔壁!”于是他们来到隔壁的房间,看到的是同样的长条桌子,同样很好吃的菜,同样的每人拿了一双不可能喂到自己嘴里的筷子,不同的是他们都非常的开心!因为他们都把自己夹起的菜喂到了别人的嘴里,所以大家都吃到了美味,而且人与人之间也非常的开心!!听了这个故事让我感触到人与人之间是需要多多的交流的,只要能和谐相处,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能幸福地生活。
读了《天堂与地狱》的故事,再想想我们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真是惭愧。记得有一次上课,老师让我们四人小组讨论问题。本以为我们可以和谐地相处,可是偏偏在一个问题上出现了分岐,大家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针锋相对,谁也不让谁。结果,不但没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而且还受到了老师的批评。这都是我们不能和别人和谐合作惹的祸。
还有一个是发生在我们宿舍的故事:一位同学不小心弄湿了另一位同学的衣服,眼看那位同学要发火了,另一位同学及时而又真诚地说上一句:“对不起!”一场即将发生的战争就这样避免了。你看,“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人与人之间能那么和谐,还人什么问题是我们不级解决的呢?
和谐,一个多么美丽而又熟悉的字眼。成为一个更好的团体,需要和谐;建立一个更好的社会,需要和谐;人与人之间,更需要和谐。我们渴望和谐,更渴望一种由和谐形成的“和谐之美”。
美文读后感 篇4
读这篇优美生动的咏物文章,我感受到冬青花的美,感受到作者对冬青花的热爱之情,也感受到了作者对冬青花般的人们的赞颂之情。
感动于作者善于发现的双眼。春意正浓的时候,我看得到迎春花,看得到桃花,看得到梨花,看得到油菜花,却从没有注意到这冬青树之花。而这大千世界,又有多少精彩的美景是我所错过的呢。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冬青花之美,我想着,下一次,经过那坚强的冬青树,我也要仔细看一看那小家碧玉的冬青花。
感动于作者笔下如冬青花一般的人们,无怨无悔,深藏不漏,悄无声息地奋斗。生活中这样的人太多了,而被我们注意到的还太少。我们应该心怀感恩,为那些默默奉献在岗位上,为我们的世界创造财富的人呢;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争做这样的人,我们可能并不起眼,但我们还是可以努力绽放出属于自己的花儿来。
冬青花是美好的,如冬青花一般的人们更是值得尊敬的。
美文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王》,这本书让我记忆深刻。
它主要写了:两条野犬,一只叫红桃心,另一只叫白桃花,它们原本是一对姐妹,但由于公犬赛豹尾,姐妹俩反目成仇,后来姐姐红桃心用了各种方法,想用爱弥补姐妹之间的裂痕,但妹妹白桃花不予理睬,还在野犬群里生下了八只幼犬。红桃心见状,便不在努力化解,姐妹俩成了真正的仇“人”。
但是,在一次捕猎过程中,遇见了猎人,妹妹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妹妹白桃花想让姐姐红桃心收养自己的幼犬,但是12只幼仔实在抚养不了,便在姐妹生下的两群幼仔里各淘汰3只,留下的6只幼仔由野犬群抚养长大,淘汰的6只幼仔只能冻死在山里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点感动。因为在一个群里只有王后才能生育,如果其它的野犬怀孕了,只能赶出野犬群。而姐姐红桃心念在自己和白桃花姐妹情深留下了妹妹和它的8只幼仔,并把幼仔抚养成“人”。
妹妹白桃花也是念在自己和红桃心姐妹情深,面对猎人那黑漆漆的枪口和猎狗的追随,自己引开他们,让姐姐逃生。结果自己却被打中了。
这世界上真正的姐妹情深是很少的,我们一定要珍惜它。
美文读后感 篇6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名为《语文试卷里的名家美文》。此书的作者是叶倾城,她一生创造的书源于自己对生活真切地体验,身边的一草一木,一人一事无一不牵动着敏感的神经。她的文字绚丽多彩,每一个作品字里行间都流动着生命的点滴感悟,竟射出智慧的小小火花。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文章是我在死神掌上,音乐在我掌上。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谢蕾,主要讲述了谢蕾她从小就聪明清秀,品学兼优,钢琴弹得行云流水。这天晚上,她在琴上弹着曲目,突然间就一头栽到地上,被送去了医院。
医院险查结果判断,谢蕾的病很严重,但是她的体质没有办法作手术,于是她把自己的手术费给了需要帮助的人。出了院之后,谢蕾在父母的陪伴下变的乐观,坚强,珍惜父母陪伴的每一天。但是五个月后她还是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爷爷,我爷爷他最近也生了病,两腿不能下床走路,天天躺在床上唉声叹气。但是在家人们的细心照料和陪伴下,爷爷的心情慢慢好了起来,病情也跟着好了,可以慢慢站起来杵着拐杖走路了,后来他不再用拐杖,自己就可以走了。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在我们遇到任何困难时,都应该勇敢面对,漫长人生路,面对挫折,不要放弃,不要退缩,乐观面对,即使前方坎坷不平,也要乐观走下去。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有一柄心灵之剑,剑锋轻灵而犀利。直到内心:亦是一杯寒日里的热茶,饮之悄然感动,心生暖意。
美文读后感 篇7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语文试卷里的名家美文叶倾城卷》,接下来,我先介绍一下这本书,再谈谈我的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叫做叶倾城,笔耕30年。著有《孩子谢谢你选我做妈妈》等散文集三十余部,《原配》等长篇小说三部,《蜗牛座的谷小满》等儿童文学数本。
在这本书的最后,我还看见了语文试卷里的名家美文乔叶、张丽钧、许俊文、李雪峰、李丹崖这些作家,我虽没读过这些作家的所有文章,但这些作家的文章或清新优雅,或大气磅礴,或睿智犀利,风格不一而足,均具有很高的文学素养和浓郁的时代气息。
这本书分为四辑,第一辑母亲的心,第二辑猴年马月,第三辑茉莉橘子,第四辑不是天意,并且每辑都有十三篇文章。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生活中平凡琐碎的小事,普通不过的场景,司空见惯的现象,在语言的撮合下,经过思维、想像的加工,焕然一新,浅的深了,轻的重了,缓的急了,虚的实了,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短短长长人人都有发现美的慧眼,美一直就在身边,打开心灵的窗口,即可拥有美丽的海洋。
美文读后感 篇8
读毛泽东的诗,总会感觉到很强的时代感,总会感觉到他要抒发的感情是那么的浓烈,是那么气吞山河。无论是《长沙》还是《雪》,虽是写景,却不失诗中要表达的抱负。
读毛泽东的诗,是需要深究的,是需要深思的,是需要融进他所处的环境的。我们没有身临其境,却倍受君临天下的气势。是的,中国从来就需要这样的有志青年。
《雪》,磅礴的山峦连在一起,何等壮丽的冬色。寥寥几笔,生动形象的冬雪图就展现在眼前。似没有纹身也一样铭心。写景同时抒发远大的理想,是一代风流人物的表现。
《长沙》,深远的秋景在毛泽东的笔下,不但没有令人感到悲秋,反而有另一种感觉:秋原来是可以像春一样充满生机和生命。于是硕果累枝头的季节,解放了人们的旧思想。对四周枫林如火的真实写照,寄寓着他火热的革命抱负。
《雪》与《长沙》是异曲同工,共奏中国美好江山的悠扬乐韵。
美文读后感 篇9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这本书是黄蓓佳阿姨的一部着作,主人公叫金铃,女孩子,刚过11周岁的生日,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只有1·55米,却又胖胖的小女孩,可以说是人见人爱,我几乎被这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绐吸引住了。
于是,我更加着迷了,越看越有劲。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强化班,金铃因为一不小心说漏了嘴了所以让强化班里的学生越来越多,最后不得不转移到张灵灵同学家学习,进而引起了扔垫子事件,开始老师们都冤枉了金铃和尚海。最后金铃却能凭借自己的力量解决了这件事情,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从此,金铃决定做一个好孩子。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后我就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一个好孩子,一个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孩子。因为就如书中的老师所说:“每一个孩子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奇迹也不是不可能会发生的。”
美文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语文试卷里的名家美文》中,有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作品,或朝气蓬勃,或清新淡雅,或催人泪下,像一个个七彩的肥皂泡。
《不是天意》里,作者叶倾城在打保龄球这种平常小事上都有很多感悟。从认为都只是命运之手在遥控器上误触了哪个按钮吧到输和赢都在自己掌心,与天意无关的豁然开朗。让我们知道了真正的大赢家,永远是哪些训练有素的人。成功不是偶然的,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要想从容不迫地击出自己的成功,需要脚踏实地,不断努力,用汗水来换取!可不要像《守株待兔》里的农民一样,只想着凭运气等待,这样最终只能一无所获。
《我在死神掌上,音乐在我掌上》中,聪明清秀,钢琴弹得行云流水的17岁少女谢蕾,被先天性唯一的右侧脑动脉畸形剥夺了太多美好。谢蕾知道她的时间不多了,但依旧顽强的守护她生命中最底蕴的美丽钢琴。她说:左手不行,就用右手补上来;身体不行,就用意志补上来。生活没有不可能。
六一晚会上,从谢蕾的右手中跳出活泼的音符,那是她一生中最后的美丽。十二天后,她倒在了她心爱的钢琴上。我的生命,是在死神掌上,可是音乐,在我掌上。这是一个少女的意志与不屈。
每一个七彩的肥皂泡,都蕴含深刻的道理。让我们知道了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深刻理会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还想知道更多精彩内容吗?那请和我一起打开《语文试卷里的名家美文》,开启一段美妙的书海之旅吧!
美文读后感 篇11
暑假到来了,妈妈送我一本书《语文试卷里的名家美文叶倾城卷》,妈妈告诉我,叶倾城是她小时候非常喜欢的一位作家。
刚拿到这本书,简单的封面让我很不以为然,但当我打开这本书,慢慢读下去,我被书里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本书写了很多关于母爱的故事。其中《给母亲买面包》,妈妈想去春游,让我给她买一袋面包,我不情不愿地一边排队一边暗暗埋怨妈妈,就在这时,前面有人为了位次爆发出激烈的争吵,这时大家开始排顺序,算到我时,刚好能赶上。这时,我身后的中年妇人想和我换位子,当得知我是在给妈妈排队买面包时,整个店突然有了一种奇异的寂静,所有的目光一起投向我。售货员笑着说今天卖了好几百袋,你可是第一个买给当妈的。这时,新的一炉面包热腾腾端了出来,芳香像原子弹一样地炸开,我前面的、再前面的、所有顾客都让我先买,给我让出了一条路。我走在通往柜台的路,就像走在每一位母亲的情怀里,好像走过了长长的一生。《在妈妈的膝头上》写出了一位妈妈为了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在书店,背靠着墙,一膝跪地、一膝蹲把腿给孩子当座位,如此坚持了很多年,直至孩子长大成材。《母亲的心》写患了老年痴呆症的外婆,偷偷把女儿小时候最爱吃的菜放进口袋看着看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妈妈给我的爱不像书中描写的那样夸张、浓烈。但每一件小事都让我深深感受到母爱的无私:酷暑中,妈妈把遮阳帽让给忘记戴帽子的我;寒冬腊月,上学的路上,妈妈把我紧紧裹在怀里;下雨天,雨伞总是向我这边倾斜。当我无聊时,她陪我玩耍;我身上的衣服,永远干净、芳香。妈妈白天在忙自己的工作,还要为我付出这么多,一定非常辛苦吧?
暑假作业中有一题,让我们仿写一首诗,我觉得,把它放在这里,送给我的妈妈,再合适不过了妈妈像灯塔,她的目光,灯塔一样闪烁;她的心灵,灯塔一样光明。妈妈像灯塔,她让我在迷失方向时,把我带出了迷宫,她让我懂得,做什么都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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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雄读后感(精选11篇)
我们一面要养成读书心细的习惯,一面要养成读书眼快的习惯,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使我的内心充满了感动。写一篇读后感能让我们更好的领悟作品,如何能写一篇体现内心感悟的作品读后感呢?工作总结之家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论英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论英雄读后感 篇1
三国演义是一部跨度近一个世纪,出场约四百个人的长篇历史小说。当然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还是《曹操煮酒论英雄》。这篇故事我读了以后深有感触,回味无穷。
文章主要讲了刘备与曹操回到许昌后,因曹操怕汉献帝与刘备联手攻打自己,便借喝酒谈话之名。来试探试探刘备到底有没有称王称霸的野心。刘备已知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便带着关羽和张飞逃出了许昌。
从这回中,我可以从文中曹操对刘备说的话:“玄德兄,最近在干大事啊!”看出曹操是一个十分有计谋、有心计的这么一个人,他怕任何一个人破坏了他的事业,成为他统一天下的绊脚石。因此他才想要杀了刘备。况且刘备按皇室辈分来算,汉献帝还得叫他叔叔呢!还有曹操说的这句话还别有用处,他其实是在试探刘备。想要看看刘备这回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也正就是这句话使得刘备为之一怔,半天说不出话来,让刘备更加的清楚曹操并不是一个等闲之辈呀!还有干大事,刘备现在这个样子怎样干大事呢!他也是为了打消刘备打天下的信心!
而刘备其实也是在暗暗使计,他每天在菜园子里浇水种花,一副与天下无争的样子,凸显出了他并不是块攻打天下的料。正是这种表现才让曹操对刘备的疑心减少了。应该说刘备这一计使的十分漂亮,也十分不容易,换成其他人,哪个人可以完全埋没掉自己的野心呢!
我还从文中曹操对于刘备回答的评论看出,曹操是一个十分狂妄的人,他看不起所有与他争执天下的人,像刘表、公孙策、袁绍这样兵多粮足的军队也没有看在眼里。曹操又再一次的暗示刘备不要与他来争夺天下了,让刘备惧怕自己!
当曹操说,当今天下能称的上是英雄的人就只有你我了。当曹操的声音刚落,就响起了一阵雷声,刘备手中的筷子一下子掉到了地上。这一举动让曹操心中的一块石头放了下来,对刘备彻底放松了警惕,像他一样连打雷声都怕的人都能来打天下?笑话!
唉!可惜的是曹操太低估刘备,当曹操想起来了的时候,刘备和兄弟二人早已逃到了荆州。三国正如《曹操》这首歌里唱的一样:尔虞我诈是三国,分不清对与错啊!
论英雄读后感 篇2
总是觉得《鸿门宴》或是进一步推广至《史记》全书,都有着一种独特的描写功底,那就是,细致而不累赘地刻画每一个人物。
像刘邦、项羽、范增、张良,或是樊哙,所有评人各执一词,褒贬不一。如果说这些人物都是些睥睨六合,纵横八荒的大英雄,那么我们就应该相信他们是具有相当成分地融入了作者的个人喜恶。相反地,一些小人物,甚至连其名也不知的小人物,往往能够真实地反映一些事情。
就比如说“交戟卫士”。
全篇《鸿门宴》描写他的共有二十字。即“交戟之卫士欲止不内。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刚开始读时,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人物。然而当细细品察每一个人物时,此君让我深感震惊,私以为此君乃全文第一大英雄。
何为此言?
且看上文“哙即带剑拥盾入军门。”还有下文“披帷向西立,嗔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呲尽裂。”连英雄盖世的项羽都“按剑而跽”,一个普通的士兵,能有如此之胆?而且,樊哙正在气头,怒火中烧,也许进了大帐,还能略有收敛。帐之外时,更是气势汹汹。庸常之兵,见此态早已吓破三个胆,意怯怯举不得刀戟,股战战道不清言语,哪里还有半丝魂?然此兵勇就勇在视樊哙如庸常村夫,对其凛凛威风视而不见。依旧用惯有的、平板的腔调道:“在此候着,我回项王。”似乎项王若摆手不见,他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将樊哙叉出去。
若真是如此,他还算不上是大英雄,且看下一句“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这里没有惊心动魄的打斗场面,不是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也不是高手过招,一人败在半招之下,还可以有叹息的余地。他是那么无助,又那么无奈地倒下了,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徒然成为樊哙神勇了得的实例。
正是这一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无惧无畏,自知能力不及还要尽力去做,这是尽职尽责。相对于刘邦,他没有太多的老谋深算,少了一些小家子气。相对于项羽,他少了一些狂妄自大,没有太多的庸俗。相对每一个传统英雄,他少了一些传奇色彩,更增加了一份平凡与朴实。
问苍天大地古往今来谁是真英雄?
非刘邦项羽张良樊哙唯有此士也。
论英雄读后感 篇3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楮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
讲起著名的三国演义,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三国里的三个鼎立的皇帝,更是人尽皆知的了,但要谈起这三个人谁是英雄,那可真是一件难事儿了。别一天到晚来个“打倒曹操,刘备万岁”的。这得从他们的德行以及他们的事迹来判断了。
我相信大家第一个否认的就是曹操吧。不错,因为千百年来,不论书上的,流传的,曹操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奸雄,一个狭天子以令诸侯的背面人物,史书上记载,他军纪严格,行以暴政,很多老百姓都不喜欢他。他的确奸诈了点,奸诈到连坟墓都不让人找着,考古学家们挖了几十个号称曹操的坟墓,但是全部是空的,到现在都没有找到曹操的真正的坟墓。所以他可能是第一个淘汰的。
至于孙权嘛,大家都了解的,书上并没有详细地介绍。目前直接排除。
蜀国的刘皇叔,中山靖王之后——刘备,看来他就是这次英雄会的首要人选了。因为他政治作风清明,以诚待人,深得民心。几次将曹操和孙权逼入绝境,收有好多著名的大将,有桃园三结义里的关羽,张飞,还有赵子龙,黄忠,魏延,马超等诸多大将。他的确可能是这次英雄会的首选了。
但我们要注意一个事情,最终到底是谁得了天下?还不是那个一代奸雄曹操吗?如果他真的是一个奸臣,为什么在他统治后没有人来造反,如果他是一个奸诈小人,那么也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来投奔他?这到底是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他并不是一个奸雄,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英雄!他在华容道上向关羽委曲求全,我认为他并不是个怕死的小人,大丈夫能屈能伸,他知道他的本部兵力雄厚,只要可以回去,他便可以东山再起,重新起兵。并且在他输了后,他会大笑一场,“胜败乃兵家常事,何足惧哉。”然后重振旗鼓,继续大兵压境。而那个刘皇叔呢?输了便哇哇哇地哭,还中山靖王之后呢!像什么样啊。
所以我人为可以当上英雄的,就是那个被大家贬低的曹孟德啊,他才是真正的英雄。
中学生优秀()
论英雄读后感 篇4
我想大家都读过《三国演义》吧!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让真我受益匪浅啊!
《三国演义》中的二十一回“煮酒论英雄”讲的是:有次曹操请刘备喝酒,在酒桌上,曹操问刘备现在天下谁是英雄,刘备说好多个当时有名的人物。曹操都不认同。刘备反问曹操认为天下谁才算是英雄?曹操对说:“天下英雄,就只有你和我而已!”刘备以为是身份败露,筷子都吓掉了。正好天上打雷,刘备借口说是被雷吓的。曹操也信以为真。我认为曹操算得上英雄。曹操,人们都骂他“奸雄”,曹操的奸,我不反对,但雄我很赞成,曹操在患病的情况下继续带兵,忍着疼痛抵挡刘备的军队。人们说曹操狂妄,说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付我”的大逆不道的话,但是哪一个君主不狂妄的。有人说,曹操杀了不少人,但哪场战斗没有血腥?没有人牺牲?哪个君王没杀过人?我认为孔明也是英雄,因为孔明他是智慧的化身:草船借箭——料到了三天后必有大雾,大胆的以三日期限造出十万只箭;诸葛亮能七擒孟获,又七纵,正是他运用到了欲擒故纵的战术,才让孟获心悦诚服,归顺于蜀国。再说他的空城计,正是智慧的诸葛亮确定了司马懿的心理,让他保住了这个没多少兵抵抗的空城。诸葛亮的忠诚也是不可否认的,面对一个傻瓜皇帝,还毫无篡位之意,可见诸葛亮的忠诚了。
看了《三国演义》后,我知道了孔明聪明、曹操勇猛……我要向孔明学习,做一个聪明的人。
论英雄读后感 篇5
论英雄
——读
曹操,他有着说不完的豪情壮志,可惜那刘备孙权的一场大火把他的豪情和壮志烧成了灰,一点又一点地溶解在刺骨的江水中。他的疑心病害死了名医华佗,他的嫉妒心害死了杨修。这是一个英雄所能做的吗?
刘备,礼贤下士,重情重义。但是他在我心中算不上是一个英雄。徐州城破了,吕布向他求情,可是刘备却向曹操讲起了吕布的三个死去的义父,还反问曹操愿不愿意当吕布的第四个义父。吕布的下场不用说了,可刘备呢?他在攻打孙权时,不听诸葛亮的劝阻,结果,换来了“火烧夷陵七百里”,最终病死白帝城。
诸葛亮不听刘备的话,任用马谡为将。张飞性格暴躁,常常随意打骂士兵……他们都称不上英雄。可是他们为什么称不上英雄?因为他们只是为了自己或自己所支持的一方的利益去努力,而不是为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那么他们又怎么能算上是英雄呢?
对于《三国演义》,我最讨厌一个地方,那就是“尊刘贬曹”的倾向太多了。历史是公正的,不会偏袒刘备,也不会与曹操做对。不像《三国演义》里面写的那样。罗贯中也许是害怕自己的作品不合百姓们的口味吧!可是司马迁明知《史记》不合汉武帝胃口,又为何要继续写下去呢?说到这里,也许是罗贯中的错了,我觉得他不应该在《三国演义》加入过多的感情色彩。可是他加了,名将周瑜成了一个气量狭小的人,而这只是用来衬托诸葛孔明的智慧!多么荒唐!
当然,罗贯中能够把三百多场大小战斗,井井有条,丝毫不乱的排列在一起,令我十分佩服。而且,与《水浒》相比,《三国演义》的悲剧色彩更浓、更扣人心弦。
其实,英雄还是有的:虎门销烟的林则徐、英勇就义的关天培、收复新疆的左中棠、临危不惧的邓世昌……他们都是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我觉得在比过去更加强大的新中国,也会涌现许多真英雄!
论英雄读后感 篇6
曹操,可以说是一个千百年来褒贬不一,终难盖棺定论的人。有人说他是奸臣,甚至是奸贼,也有人说他是英雄,更多的人,说他是奸雄。的确,在《三国演义》中,曹操的形象是很多面的可以说,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概。
其实,个人而言,就《三国演义》中认识到的曹操,我是很欣赏的,我认为,他是个奸雄。认识曹操,是从他的一首诗《观沧海》开始的。
其中的“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他一统天下的霸气与决心。这是怎样的胸襟与气魄啊!他有一种气吞山河的英雄之气,让我敬佩不已。
“青梅煮酒”,是千古流传的一段佳话。刘备与曹操谈论天下英雄,刘备用袁术、袁绍、刘表、孙策等人来搪塞,却被曹操一针见血地一一驳回,“操以手指玄德,然后自指曰:‘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一语石破天惊,刘备也变了颜色,匙箸落于地,能如此识刘备内心的,天下无二人。
曹操的这番话不仅洞穿了刘备的内心,也充分体现了一个政治家的高-瞻远瞩:袁术淮北称帝后,被曹操所破,带玺欲归其兄袁绍,被刘备截杀,落魄惊恐而忘,。袁绍空自兵强马壮,先自毁长城,拘田丰于狱中,关沮授于军营,躯许攸于阵前,终被曹操破于官渡。刘表枉称六俊,忧虑焦思而亡,而其子更不如他,。而孙策空称江南小霸王,死在许贡三门生下。看这些所谓“英雄”的结局,曹操的眼光是何等超前?
在《三国演义》中,我所认识的曹操,还有很多的特点。献刀董卓的从容应对;官渡之战的任人唯贤;望梅止渴的聪明急智;挥兵南下的雄心壮志……
论英雄读后感 篇7
已经看了三遍了,我合上了手中的书。《三国演义》真让我百看不厌:它不但能让我一睹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曹操的英雄气概;一览关羽的义薄云天,周瑜的英雄气短。还能让我一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的宏伟场面;一听舌战群儒,青梅煮酒的壮语豪言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文采飞扬的文学作品,更是一册趣味盎然的史书。它在刻画出形形色色的历史人物的同时,也把他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描绘得淋漓尽致。
最可笑的是曹操,他生性狡诈而又多疑。虽然时时提防,处处小心,却仍在孔明的妙计之下屡屡中招,狼狈不堪。不仅如此,他的自作聪明还险些让他在华容道丢了性命。
最可叹的是周瑜,想当年他是如何的风流潇洒,雄姿英发。只因自己心胸狭窄,嫉妒孔明之才,整日嗟叹既生瑜,何生亮,总觉得老天对自己不公平,以致郁郁而终。
最无奈的是诸葛亮,他虽神机妙算,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只为了刘备的知遇之恩,为蜀国呕心沥血,殚思极虑。在刘备死后,还愚忠于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为了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最有心机的是刘备,他用自己三顾茅庐的求贤若渴,得到了孔明的一世忠诚。他给了孔明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却也因此而牵绊了孔明的一生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不管是英雄还是枭雄,都挡不住滚滚的历史车轮。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论英雄读后感 篇8
历代英雄,哪有不好酒之徒?读完这本书,更让我领略了一下他们的英雄气概。先说楚霸王项羽与汉高祖刘邦的鸿门宴。酒宴之上,项羽由于自己的居功自傲,心慈手软,而不听范增的劝告,放弃了亲手杀死心腹大患的机会。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本也想帮助项羽暗杀刘邦,但没有成功。项羽有勇无谋,导致自己拱手让江山,最后在乌江含恨自刎。楚汉相争,项羽.刘邦皆为英雄。时迁三国,魏国曹操,蜀国孔明,吴国孙权……又何尝不为英雄?就像书中的“火烧连营”,刘备急于为义弟报仇,不惜倾国攻打吴国,但因双方对峙不下,刘备在高山之上布下五百里连营,却不料犯了用兵大忌,被吴国反抓机会,用一把大火烧成一片废墟。还好孔明及时接应,否则后果不堪预料。
男儿虽勇,但女儿也不会示弱,宋代女英雄穆桂英,她亲自挂帅出征的事迹至今还成为美谈。
英雄人物给予我们许多“英雄道理”,最让我受益匪浅的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人生中必定会有成败,只是有的成败给人教训,有的成败决定前途,有的成败却能主宰命运。想成为英雄不难,只看你敢不敢拼搏。人生能有几回搏呢?不去拼搏,何来成功。
我,是一个女孩。虽不会像武松那样“千杯不醉”,也不会像乔峰那样豪情痛饮,但我热爱浓郁的酒香。就像在酒香中品完这本诠释英雄的书一样,让我的生活也充满“英雄气息”,让我可以对着浩空皎月说:“煮酒论英雄,同予者何人?”
论英雄读后感 篇9
东汉末年,出了一位乱世英雄,姓曹,名操,字孟德。
曹操,这个名字,在大多数人来看,会自然而然的解释为奸诈。但,在我心中,他也称得上是英雄。
大家都知道《曹操煮酒论英雄》吧!就是这点让我不禁更敬畏曹操。曹操请刘备喝酒,在酒桌上,曹操问刘备现在天下谁是英雄,刘备说好多个当时有名的人物。曹操都不认同。刘备反问曹操认为天下谁才算是英雄?曹操对说:“天下英雄,就只有你和我而已!”刘备以为是身份败露,筷子都吓掉了。正好天上打雷,刘备借口说是被雷吓的。曹操也信以为真。读完这段,人们都说曹操雄心太大,不是英雄。而我,从曹操的一字一句中读出了真正的英雄气概。一个充满自信和勇气的将士,比任何有谋士、战将,兵多粮广的将士都能更胜一筹。
曹操,这个名字烙印在我心中。
我再次咀嚼“曹操”这两个字眼,为什么人们听到这个名字,脑海中的第一反应是:奸诈狡猾呢?
我觉得,他的奸诈狡猾正是他用兵的计谋。俗话说:“事贵应机,兵不厌诈。”谁都想统一天下但谁能真正行动呢?谁没有雄心,谁不是出谋划策地打仗呢?
统一天下,说得当然轻松,但谁又能做到呢?我觉得曹操,如果雄心再小一点,用计不过分点儿,他就能一统天下了。
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论英雄读后感 篇10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陽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若问中国历史中,那一段历史最出名。我认为莫过于三国了。战国时期,烽火连天,七雄并立,也有不少故事,不少演义,但也远远不如三国来得精彩。三国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人物,太多的传奇,太多的英雄。
英雄!人人敬仰,人人追求,但究竟怎样才算是英雄?有人说刘备是英雄,“三国演义”中,十分刻意地把刘备塑造成一个大忠大义之人。人人都说刘皇叔仁义无双,但我心中不觉为然。就拿那个著名的刘备摔孩子的事来说吧。赵云在曹军阵中七进七出,一番凶险将阿斗救出,刘备以为不值,遂将阿斗摔在地上。这样做,倒是对得起部下了,那对阿斗又如何呢?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又懂什么呢?他又凭什么要遭这份罪呢?刘备的仁义此时又到哪去了呢?刘备摔孩子,不过就是为了拉拢人心而摆出的姿态罢了。而刘备所打下的江山,无论是荆州,益州,汉中,手段都算不上光彩。最可怜的就是荆州的刘璋,满心欢喜的迎来了刘备,想不到是引狼入室,被刘备来了个反客为主。由此看来,刘备的仁义不过是拉拢人心而已。它是一个政客,一个成功的政客。在我眼里,要做好一个政客,欺骗是必修课,耍心机更是必不可少,为什么中国古代许多文人仕途不顺?就是因为他们有气节,不会耍心机,搞陰谋,不会用欺骗来伪装自己,而是一脸正气的以真面目示人,最终大多都被排挤,不得成功。而刘备做到了,但它不是英雄。刘备不是英雄,那曹操,孙权之辈就更不算了,因为他们都是政客,是这场天下棋局的奕者,他们都在为自己的目的操纵者那些棋子般的芸芸众生。心怀鬼胎的人,又怎么会是英雄?
关羽很英雄,但看那外貌就让人心生敬畏。魁梧的身材,泛着红光的脸庞,那飘逸的长须更增添了他的不凡。关羽之武就更不用谈了,一己之力过五关斩六将,“武圣”的名号可不是白来的。而水淹七军又更显出他智的一面,可谓是智勇双全。而千里走单骑,是让关羽忠义的面貌显露无遗。关羽智勇忠义可谓齐全。这样的人不是英雄的典型吗?虽然关羽最终大意失荆州,败走麦城,最终落了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但不是说不以成败论英雄吗?那个乌江自刎的楚霸王,人们至今还念念不忘,以成败来评定英雄,未免太过狭隘了。一个英雄总要有些个性的。
或许关羽是有些骄傲了,它还尤其对他那副美髯自豪不已。这的确是一个缺点,但更是他的一个个性,一种人格魅力,让我们敬仰,尊其为英雄。就像那个猛张飞,太猛了,孟德有点傻,让人觉得有些呆头呆脑,只知冲锋陷阵,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张飞不是英雄吗?长坂坡上一声怒吼,吓得几万曹兵不敢动弹。张飞当然是英雄,而猛更丰富了他的英雄形象,一定程度上讲,就是猛塑造了张飞这个独一无二的英雄。
关羽,张飞都是英雄,他们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他们的简单,他们不像刘备曹操那样有着深不可测的心计。他们心里很简单,就是跟着大哥打天下,他们不用伪装自己,可以尽显自己的本色,不管是缺点还是优点,所以他们是英雄。就像后世的岳飞,他的心里也很简单,就是收复宋氏江山,而不是把心思放在朝中的明争暗斗上,结果他成了英雄,却丢了性命。似乎很少有英雄能够善终,而害死他们的又往往是那份英雄的单纯。单纯的英雄总是斗不过心计深重的政客,让人不禁扼腕悲痛。
论英雄读后感 篇11
煮酒论英雄想必是很多人都会很熟悉的,它的出处是出于《三国演义》第二十一回。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曹操外出见青梅挂满了枝头,望去觉得很美,忽然想到了“望梅止渴”这一成语典故。恰逢此时又是煮酒的佳节,他就心生一念,何不邀刘备来共饮,借此机会也可试探一下刘备,看他有无称帝和自己共争天下的野心。刘备如约而来,酒席宴上,曹操问天下英雄有哪些,刘备随便答了几个,可都被曹操否定了,相反曹操则认为天下英雄唯有自己和刘备两个人而已。闻此言刘备惊得筷子落地,正逢此时窗外雷声大作,刘备从容的拾起筷子,借口害怕雷声才惊落自己的筷子,这才遮掩了过去,消除了曹操的怀疑。
这则章节和故事是《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读的,就因为它被描写得很具有文学的趣味,意境很美也很有诗意。看中国古代文学史我们不难知道,曹操是建安时期着名的大诗人,其诗更有“建安风骨”的美称。他邀刘备来饮酒是想考验刘备,这点是无疑的。不过于此同时这也显示了他诗人的本色。青梅着在枝头,望去景象已经是很美,可以说是赏心悦目的。此等美景激发了曹操诗人的豪兴,想要赋诗一首,但一时间诗思不来,只好暂时作罢,若用青梅煮酒,那当更能突显英雄的本色,所以才有了这一段与刘备的共饮与聚会。我对小说不是很喜爱,这可能是由于个人的偏好吧,《三国演义》的其它章节虽然读过了,但觉得没有什么印象和回味,唯独这一节我却是很喜欢的。对我而言,它是小说中最有诗意的回目和章节。
也正是由此节,不能不让我们联想到曹操,他是三国时期的一位杰出的文学家和军事家。小说毕竟就是小说,它是可以虚构的,但作者罗贯中的尊刘贬曹倾向实在是很严重的。所以曹操被描写成了反面的人物,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代的奸雄。这从影视评书和戏曲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所以人们就人云亦云地认为曹操是奸雄了。另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三国演义》的熟悉和喜爱毕竟远胜于《三国志》。文学的影响有时会超过和左右历史于此可见一斑。人们对于曹操的认识由于小说的影响虽然是有曲解之嫌,但是依我看这也没有什么关系的,我们不是专门做学问的学者何必当真呢?小说也原本就是共人消遣的和休闲娱乐的,只要快乐那样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今天我们实际生活当中许多俗而不雅的人呼朋引类地聚在一起,推杯换盏高谈阔论,往往也自命为煮酒论英雄。这一则也可以想见这典故影响的深远和广泛了。其实说这话的人也未必就知道这典故的出处,或许也有知道的。结果是往往自命不凡,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更是飘飘然,然飘飘了。在醉意朦胧中都认为自己是大英雄,借英雄的豪气还想在多喝几杯。实际上真正的英雄确有着他独具的品格,胸怀坦荡,腹有良谋,行侠丈义,智勇双全,试问当世真能做到者又有几人。英雄不是嘴上的空话,不是凭空的幻想,不是醉意朦胧里的豪言壮语,他是一种优秀的品格,这种品格是超凡人的,一般人难以企及的精神境界。
现代是科学昌明的时代,酿酒业也发达了,也许再也不用青梅来煮酒了。我们谈到青梅煮酒有些印象依稀了,实际上是有名无实了,只留给了诗人的某些诗意的想象和美学的熏陶。不具备英雄资格的人却来煮酒论英雄,实在是有些僭越古人之嫌。不过在酒席之中能够陶然地忘却了现世的烦恼来充一次英雄也无妨。我想这也是我们现世生活的一部分,苦中也有乐。不妨开怀畅饮,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什么不尽人情的话和不尽常理的事在这里都可以尽情的诉说,这酒桌的聚会简直就成了另外的娱乐逍遥的小世界。刘伶的死便埋我的精神虽然未免有些放浪于形骸之外,但这也是尽人情的一种表现,是一种旷达的风度。
俗语说饮酒不醉才为高,多喝酒,喝个酩酊大醉于身体不益,喝酒过量也容易误事,此种事情屡见不鲜,要引用例子真是不胜枚举。以煮酒论英雄的气概饮酒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问题是拿了这个作为了借口,成为了不可救药的酒徒与酒鬼,不问世事,枉费了光阴,践踏坏了身体,那可真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古人的酒酒精含量少,即是所谓的度数低,不比今日的白酒那样的猛烈,所以古人于喝酒之余还可以对诗赋词弹琴流觞尽雅兴之乐。今人在喝醉上断不可盲目的效法古人。
另一则对煮酒论英雄想到的是人们对于英雄的向往。我想向往英雄的境界也是我们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吧,这从武侠小说的广受欢迎中可以看得出来。而这一则青梅煮酒论英雄的小说段落尤其是写得精彩,让后世的人在闲适中也能增添一些精神的悦乐。从这一点来说这典故真是大有裨益了。
每当回想这个典故的时候,自己也好象回到了从前,一想起那时三五知己友朋,会聚在一起,放谈高效,引酒作乐的情景,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一种豪兴往往会不自觉的涌上心头。好小说好的文学作品好的典故能够耐人寻味的地方,于此也可见一斑了。
东宫的读后感精选(11篇)
以下是由编辑收集整理的《东宫的读后感》。读书可以精彩我们的人生,让我们感受不曾体验过的生活,相信很多读者在读了作品后心绪万千。 读后感是对自己思想和内心的一种审视和总结。感谢您的浏览!
东宫的读后感【篇1】
最近想被虐一下,因此找了虐心小说来看,《东宫》是网上推荐的最虐心小说之一,花了两天时间把书看完,好久没有这样看完一整本书啦。
历史背景什么的就不去考究它啦,因为这只是小说,也就是虚构的。
观其情节,还是有点特别的,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猜到后面或前面的发生的事,我差点就以为李承鄞(这个字怎样念我还真不知道)不是男主呢。第一人称的写法也很特别,至少我看完了也不知道女主的名字是什么。
还是挺虐心的,女主不断被最爱的人利用,身边的亲人,好友都因为女主而牺牲,但也庆幸女主有那么多肯为了她而牺牲的人。再而庆幸的是,男主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只是在男主心中,女主不是第一位而已。有了家仇大恨,爱情其实什么也不是。也只能说女主太单纯吧,如果不是那么单纯也不会那么被虐啦。开始的斗气还是挺欢乐的,一切的过渡还是挺自然的,回到回忆中去,又从回忆中回来。
东宫的读后感【篇2】
确认过眼神
原来我竟然想不起来它的下一句是
我遇上对的人
感觉好像错过了什么?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感觉的时候
什么都不会想到吧!
如果是自己很喜欢的人对我说的话,应该能听懂这一句暗示吧!
可惜,他说了好多次,我竟然没懂。
只是当他调皮,爱哼哼爱说这一句
现在终究知道了他的意思(也许根本就是我想多了,他真的就是闹着玩的)
东宫的读后感【篇3】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匪我思存的《东宫》让我陷入沉思……
忘川的神水,让你忘记三年,却忘不了一辈子。这是多么的痛苦。假如时光回流,你会如何选择?答案应该还是选择忘川了吧。她是西凉国的九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他是当今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储君,但却因政治联姻要迎娶异域公主。如果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你会选择天下还是自由?有人会说,赢得了天下便拥有了一切。但是倘若真是如此,又怎会有南唐后主的悲剧?输了你赢了天下又如何?古往今来,多少人输在了一个情字?在义与情之间徘徊,最终无奈遗憾终生,到底做错了什么?也许谁都没有错,只是因为用情太深。我以三年的遗忘来苟活,而他以三年的遗忘抹杀从前的一切。一开始的顾小五让人觉得他是那么的真诚,但是我们都错了,我们都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他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不择手段,包括毁掉一个女子的爱情。冒死取狼王的前颅献给她,只是为了让她愿意接受自己。为了进攻西凉国一举歼灭他们,为了让自己的计划顺利实施下去,他宁愿娶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为妻。但是我们一开始并不知道,刚开始看的时候真的觉得他很真诚。他做的一切都在证明他要娶她的决心,但是到故事的最后我们才知道,原来一切只是为了他的江山。可是最后的最后,我们似乎觉悟了。因为他在西凉的日子里,他不会受到宫中各种条例的约束,不用违背自己的心意去做不喜欢做的事情,渐渐地他接受了小枫。时间会证明一切。时间是最能磨砺人的东西,它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国家。
爱上小枫的永远只是顾小五,李承鄞喜欢的只是赵良娣。命运弄人,谁知他只是赵良娣手中的一枚棋子。单纯的小枫并不知宫中的险恶。在万恶的后宫之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伴君如伴虎”,你怎知身边人的想法?本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然而东宫之中权位的争夺、无端的是非、暗藏的杀机,却将她一步一步卷入其中。各自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本没有错,要怪就怪自己生不逢时,生错了人家吧。像每一个后宫故事一样,故事离奇曲折,很考验读者的脑力。但是这样很好,巧妙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就在思考,思考完了就想马上知道答案,验证一下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然而俏皮的作者却一直在吊读者的胃口,看到最后感觉这部小说真的很刺激。我觉得匪我思存写的很好,虽然故事以悲剧结尾,但是却生动感人。值得庆幸的是,他们都恢复了记忆,李承鄞喜欢小枫,小枫也喜欢李承鄞。说好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呢?他们都想起来了,曾经的一切不幸的事全都想起来了。也许这才是故事中最悲剧的部分吧。
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便一心一意。否则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良知。在权利的角斗中只有利益,其他的都是浮云,但是当你看透一切之后,便会醒悟:原来自己曾经为之奋斗过一生的东西,活的时候得不到,死后亦带不走。如此孤苦地或者,只是为了一个不可能的念想,那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人宛若像是走肉。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就是:择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样即使没有腰缠万贯、富甲一方,只要有心心相印的人一起陪你度过艰难的岁月,那么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在故事的一开头就给读者埋下伏笔,暗示下面的悲伤情节。倘若阿渡会说话,她跟顾剑之间还会是这样吗?倘若没有顾小五,李承鄞跟小枫之间又会如何?一切悲剧的制造者本无意如此,要怪只怪命运弄人……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
它终究不能阻止命运的捉弄。
西凉已经不复存在,亲人已经埋身黄土,你是不是也想念阿娘的温柔,才急迫的想与这黄沙融为一体,想随这关外的风,嗅到家乡熟悉的气味。
东宫的读后感【篇4】
本书以小枫的视角展开叙述,在小枫眼里,赵瑟瑟是一个备受李承鄞宠爱,也很爱李承鄞的醴朝世家女;赵瑟瑟复杂、热爱勾心斗角、哭哭啼啼,与西凉女子大不相同。她三番两次找小枫麻烦,两人相互讨厌。最终赵瑟瑟想除掉小枫取而代之,小枫却一直没有将瑟瑟视为威胁。正文对赵瑟瑟的描述仅限于此,一个拿着宫斗剧本争风吃醋的妃嫔罢了。
但是我近期补了赵瑟瑟的番外,这个人物的时间线如下:
赵瑟瑟是赵家嫡女,家族对她的培养方向是皇后。她十三岁时初见还是五皇子的李承鄞,被小李射柳的姿态折服,一见倾心,而且赵瑟瑟明白小李是装傻充愣以避锋芒(赵瑟瑟当时还挺清醒…)。初见后赵瑟瑟便决心嫁给李承鄞,但当时太子之位究竟能花落谁家还未可知,赵家是希望瑟瑟可以成为皇后,但并不希望瑟瑟在太子人选未定时涉险。赵瑟瑟希望赵家能帮助李承鄞谋得太子之位,谁承想李承鄞本事挺大,没等赵家出手就自己当上了太子。赵家便主张瑟瑟嫁给承鄞做太子妃,然鹅,皇后不愿意承鄞娶赵家女以增大势力,就巴巴地让太子去娶西凉的公主做正妃。赵瑟瑟便约李承鄞见面求证他的心意,李狗子便使用美男计,给赵瑟瑟折了一支杏花,还送了一斛瑟瑟请她放心。在这之后,李狗才去了西凉,随即遇见了小枫,开启了如同骗赵瑟瑟那般的骗婚道路,然而李狗真真切切地爱上了计划中的一环——小枫。
李狗带回小枫后,赵瑟瑟明白自己无法做正妃,赵家也在权衡是否将女儿嫁给李承鄞做妾(毕竟是大族,赵瑟瑟在家还很受宠…)。此时赵瑟瑟再次与李承鄞见面,李狗亲手用瑟瑟给她串了一只兔子,其温柔小意之状直接打动赵瑟瑟——然鹅,赵瑟瑟也不知道李狗忽然那么温柔是因为想起了小枫…于是为了“爱情”,赵瑟瑟嫁给李承鄞做妾。在东宫,李承鄞对赵瑟瑟百般宠爱,连小枫都以为李承鄞深爱赵瑟瑟,但事实上狗子一直防着赵瑟瑟,连续三年给她在饭菜里下凉药避孕,最终把赵瑟瑟整成了不孕,还养出了她恃宠而骄的性格。赵瑟瑟也不是傻子,她都明白李狗对自己做了什么,但她仍然不肯怀疑狗子,骗自己狗子是为了她好…但她逐渐发现狗子其实很喜欢小枫。出于嫉妒,赵良娣就对太子妃出手了(巫蛊栽赃)。随后李承鄞开始了对赵家的清理。先是想在承天门烧死赵瑟瑟(对那把火不仅是为了截住小枫还是为了烧死瑟瑟…),赵从火海逃出后,李承鄞立刻杀死了救赵的侍卫卢二郎;后来李承鄞又亲手淹死东宫的一只猫,栽赃给赵瑟瑟并降罪于她和赵家。小枫死前,赵家被灭门,赵瑟瑟也被李狗用鸩酒毒死。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赵瑟瑟其实也被李狗利用了。李承鄞从头到尾都没爱过赵瑟瑟,只是将瑟瑟看成击败赵高两家的一枚棋子罢了。作文李承鄞以自己为诱饵,轻而易举地俘获了赵瑟瑟的心。深究起来赵瑟瑟的遭遇和小枫大同小异,家破人亡,而自己成了加速灭族的工具。唯一不同的是小枫是一枚被爱上的棋子,赵瑟瑟却从来没被爱过。赵瑟瑟就那样在东宫活了三年,在李承鄞眼里,赵瑟瑟的恣意、她的恃宠而骄和不可一世,一定十分可笑。
赵瑟瑟和枫鄞一样,身上也有解不开的宿命之结。她从小被教导如何做一个大家闺秀,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皇后,如何与内宅女子勾心斗角…她很喜欢李承鄞,但她也不愿意轻贱自己去做妾,如果不是李承鄞对她的保证令她觉得自己在太子心中有一席之地,她未必会踏入李承鄞的东宫。她心里有李承鄞,更有对皇后之位的渴求。所以面对李承鄞时,她一定是心潮澎湃的,况且这位完美的心上人还给她编织了一个“独宠”的美梦。她对于李承鄞而言也是一个完美的复仇、夺权工具。杀母仇人赵家的女儿,权臣赵家的女儿。他们的种种身份,注定李承鄞会来引诱她入局。
赵瑟瑟曾经以为自己和李承鄞是夫妻和睦,恩爱有加。小枫也曾经以为李承鄞心系赵瑟瑟,对她没有半分情意。然而她们都错了。李承鄞爱江山,爱权势,要做皇帝的人总是心硬血冷。她们不能左右李承鄞对天下的渴望,所以只能被李承鄞拖到深渊中无法自拔。最终,李承鄞带着赵瑟瑟喜欢的饭菜,还有鸩酒,去探望已经被灭族还打入冷宫的她。李承鄞太了解赵瑟瑟了,他很清楚灭族后瑟瑟不会独自苟活。在李承鄞的计划中,赵瑟瑟作为工具的使命已经完成。赵瑟瑟死了,一个不被爱的、受骗已久的棋子悄悄地死去了。她曾经爱过的人,亲手送她走向这条不归路。
东宫的读后感【篇5】
匪大大真的是非常非常棒!反正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是无法立即入睡的,脑海里想了好多好多当中的情节。很多人都说虐,但实则看完我是十分满意这个结局的,与其活着相互纠缠相互怨恨不如死了。更何况,小枫的顾小五也早就死了……
前面的小枫是多么的活泼无忧无虑啊,或许她本该就是这个样子,是李承鄞摧毁了这一切。
匪大大的文学和历史功底着实深厚,叙述简洁明了但是情节又特别紧凑。最令我惊奇的是顾剑这个人,有血有肉,但是从他出现的那一刻我就已经知晓他的结局注定不会圆满,但没想到他会死的那么惨……匪大大也是够狠了。
前文读起来特别流畅幽默,但是幽默里却透露出大大的忧伤,读起来总是叫人不欢悦。
东宫,对于小枫和顾小五来说本就是最大的牢笼,就像躲藏在东宫的后仓库里顾剑指着东宫让小枫去看……那确实是座大牢笼,它不属于小枫,也不属于顾小五,所以小枫死了,顾小五死了,但是李承鄞却注定在那个牢笼里孤独一生了。
不得不说李承鄞是真的心狠残忍,身为顾小五的时候演了一场戏,作为李承鄞的时候也在演戏,可以说他是没有一点温情的人,但偏偏逃脱不了宿命,三年前与三年后他的温情还是给了小枫,却都伤害到了小枫。可以说,这部小说里我最讨厌的就是李承鄞了,甚至在想如果李承鄞死了这部小说或许我不会将它定义为悲剧了。
反正心里还是有好多好多话想要说出来,但是又不知该如何说起,可能文笔确实有限,所以只能说太棒了!太棒了!太棒了!!……
匪大大的文笔构思确实确实太棒啦!
最后的那句“原来那只狐狸最终也没能等到它要的那位姑娘”真的是触动人心,把心底的忧伤给挖出来了,但又不是一种大悲之感,相反这种浅浅淡淡的忧伤才更加让人难以忘怀。
唉!如果两人都能忘了一辈子该有多好。
东宫的读后感【篇6】
番外《太液芙蓉未央柳》中,李承鄞已经成为一个英明伟大的帝王,能征善战,曾四征西域,平定南夷,攻下了大小无数城池,创下万世不拔的基业。曾经他费尽心机想得到的荣誉和权力他都得到了,可是他照样不快乐,脾气一年比一年暴戾。即便坐拥江山,没有小枫陪在他身边,又有什么幸福可言?
他四征西域,平定万邦,却唯独留下了一个西凉。他之所以留下西凉,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寄托,欺骗自己小枫是回西凉了。他那么不愿意追封小枫,事隔二十载,在礼部的一再提醒之下,他才不情不愿下了道诏书,追封小枫为明德皇后。在追封皇后之前和之后,他一次都没有去祭奠过她,是不想承认她已经去世的事实。
李承鄞对女儿朝阳公主的疼爱和慕容沣对孙女静言的疼爱一模一样,都是把对心爱女子的感情投入到了下一代之上,都是替身似的的宠爱。他明明知道朝阳公主不是小枫的女儿,公主也没有半分像是她的模样,小枫已经故去三十年了,可还是在自欺欺人。
朝阳公主的死让他伤心欲绝,一夜白头。他就像是彻底换了一个人一般,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再有丝毫的兴趣。朝阳仿佛带走他生命里的全部活力,他不仅仅头发白了,甚至连心都已经死了。不是朝阳带走了李承鄞的心,而是小枫。或者。更准确地说,小枫的死已经带走了李承鄞的心,但是他一直不肯承认这个事实。而朝阳的死彻底激发了李承鄞心中对小枫过世的悲痛。他把这些年积压的伤心一股脑全部发泄出来了。
裴照入宫来劝解李承鄞,他道出小枫已死的实情,最后,李承鄞像孩子一样哭出来声来,他不得不承认小枫已经不在了。看着李承鄞的后半生如此寂寞,是挺可怜,但这是他咎由自取,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权力的不归路,为了皇位牺牲了感情,无法回头。
看到李承鄞登上皇位却郁郁寡欢,孤寂落寞,还是无法激发我的同情心。因为他根本不值得同情,他的结局都是他自作自受。不管他如何厚待西凉,宠爱朝阳,实际上都弥补不了小枫受过的的痛苦和伤心。而且,即便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为了得到皇位而舍弃感情。小枫,他可以割舍,江山已经刻在他的骨子里,他割舍不去。
我的观点是:你活着的时候他待你好,才是真的好。死了之后,那些虚名有什么用?在爱人活着的时候不好好相待,等她死了再装出一片痴情的模样给谁看?已经去世的爱人又看不见
东宫的读后感【篇7】
近期,《东宫》网剧热播,舍友鼓动我看这本书,便在闲暇时候看了。
西凉九公主与太子的悲欢离合着实令人唏嘘,故事背景放在古代,权利纠葛,太子虽处高位,却也生活不幸,处处尔虞我诈,稍有不慎,他的母后,父王,便会将他当做弃子,东宫的生活不像寻常人家那样简单。
究竟是权利重要还是爱情重要?在他的头脑里,他终究是选择了权利,在拥有权利之后,他又想拥有爱情,这不是痴心妄想吗?选择早已做好,由不得他去后悔。
站在九公主的角度,弑杀外公全族的人,逼死了她母亲的人,逼疯她父亲的人,是她深爱之人,一切都是她的单纯,不设防,才让有心机之人有机可乘。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她要回西凉,太子怎会放过她,她所有的亲人都成为他权利的牺牲品,就连她自己也是。权谋呵,果真能将一切都把玩在股掌之间吗?能得到的只能是那些荣华富贵,人心却是得不到的。当你失去真心之后,再想追回,早已来不及了。
东宫的读后感【篇8】
我的天,看到最后竟是这样的结局,心都要碎了,这也太虐了吧。
电视剧我是没打算看的,只是正好送了这本书,就看看吧,也是跟着潮流,只是真的没想到是这样虐的故事,小枫这个人刚开始看着觉得真的很幼稚,太善良,单纯,起初我真的以为是小甜文,没想到后面竟是这样的,李承鄞真的是个太坏的男主了,从刚开始我就不是很喜欢他,因为看不到一点喜欢女主的感觉,中间看有的人评论说他其实很喜欢她什么的,我是真的感觉不到,因为他对她的好,全都是利用,可是小枫还是傻傻的喜欢他,无论三年前还是三年后。看的比较快,虽然看到一些比较好的句子和古文学内容,但是还是滑过去了,没细看,毕竟看了一遍也不会记得住。
这篇文,我最喜欢的是阿渡,虽然不会说话,可是全心全意的保护小枫,尽管小枫也是善良和温暖的,还很可爱,可是她太喜欢李承鄞了。本来认为裴照也不错,顾剑也还行,可是还是觉得都和李承鄞相关,我就不喜欢了,可能这是唯一一部我讨厌男主以及不太喜欢所有和男主相关的人的小说了吧,尤其是他说阿渡只是一个奴婢的时候,我简直要抓狂了,很生气。另一本东宫里有番外,希望可以让我稍微改变对他们的看法吧。
电视剧应该是改编的蛮多的,刚百度了一下,50多集,而且加了很多内容,好吧,可能是因为太虐心了,怕观众接受不了,也或许是为了情节更多彩丰富吧,总之我是不会看的了,剧情挺伤心的。
东宫的读后感【篇9】
古早的书评,硬盘坏了,整理资料,害怕丢失,就贴上来了,很不成熟,纯粹自娱自乐。
说起来这部小说也是不错的,至少比起即将烂尾的穿越文要好多了。只是看到后面,不免觉得看到了碧瓷沉的影子,想来匪我思存和桐华一样,都有自己的模式,或者说坚持。她笔下的男子在江山美人之间,总是要选择前者然后悔恨终身的。
故事的情节很像是华胥引里的错爱,忘了你,爱上她,就算没有最后的国仇家恨,其实女主也应该放下了,毕竟已经错过。作者前后有些不一致,她没有说出太子是否真的爱宫里那个美人,对于太子妃又是什么样的情感,毕竟前面的冷落不是假的,后面的情动也确实不是假的。
既然他失忆了,就不可能无端端舍弃对于太子妃的厌恶,或者对于美人冷落,说到底最后的转型都有些突然了。或许是我无法体会古人的情感,或许是因为言情小说荼毒太深,一见倾心之后,月下歌,杀狼王这样的情节还是无法让我相信那个男子会为了她纵身跳下。或许到底是青春年少,或许终究只是无颜面对,不过结尾处的写法我很相信。
他记起一切之后,会悔恨,但是更多的是愧对和胆怯,因为他已经没有勇气再次跳下了。所以他可以自欺欺人,可以莫名其妙宠爱一个无关的公主,但是他不会为她而死,不会放弃江山。终究只是一场错付罢了。
那只狐狸没有等到他爱心的姑娘。可是谁才是那只狐狸哪?
东宫的读后感【篇10】
因为剧的开播过来二刷的,看完就想抽自己,干嘛没事又来找虐。
小枫就像是那投入水中的石子,在李承鄞如死水般的人生里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小枫是李承鄞所有算计中的例外,在他尔虞我诈机关算尽的世界里,她就像是黑暗中的那点微光照在李承鄞的心上。
李承鄞是天生的帝王,他文武双全,有头脑有城府,同时他也是个天生的可怜人,为了生存,为了报仇,隐忍了多年,舍弃了所有,失去了所爱。
小枫是李承鄞这一生的白月光,也许,带着痛苦的回忆死去才是小枫最好的归宿。那么,带着回忆孤独终老就是对李承鄞最残忍的惩罚。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
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
像流亡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无法释放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越圆满越觉得孤单
擦不干回忆里的泪光
路太长怎么补偿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在生长”
东宫的读后感【篇11】
本来打算跳过,怕看过不记得,就自己写个故事概述方便以后记忆:
女主角小枫是西凉国的九公主,父母对这最小的女儿也是疼爱有加。在大漠中长大的小枫性格活泼开朗,生活无忧无虑。十五岁的时候小枫与顾剑相遇,莫名奇妙的一场比武输给了顾剑之后小枫认了顾剑为师傅。中原帝国意图与西凉国结交友好希望九公主嫁到中原做东宫太子妃,这时候大漠里的月氏一族也派使者到西凉,意娶九公主为妻以挑衅中原,小枫父母心疼女儿,不希望她因为朝政误了终身,希望以女儿已有心上人回绝两方使者。可惜小枫并没有喜欢的人,烦恼之际师傅顾剑给她指了条“明路”,让她去指定的地点等他的心上人,结果小枫带着她的小红马傻傻的在大漠中等了三天三夜都没有看到半个人影,在快要放弃的时候遇到了中原来的茶商——顾小五,师傅说顾小五就是她要等的人,然而小枫不以为然,认为师傅在逗她。两方的使者仍不肯罢休,小枫的母亲决定让她去找外公突厥一族放放风,在去的路上小枫遭到了月族的追赶,一直追到了西凉、月族、突厥三国临地碰到了突厥的神箭手赫失暂时有了庇佑,奈何赫失的人马不敌月族的人马壮大,小枫不得逃去找突厥族的王阿翁求救。小枫在搬救兵途中在大漠里迷失方向被顾小五所救,顾小五劝他改变策略与其寻找游牧中的突厥王,不如去找中原搬救兵来的实在,于是二人去中原搬来了救兵,救下了赫失。之后顾小五离开,赫失带着小枫来到了突厥,奈何月族还是不罢休,于是阿翁对天下说想要迎娶自己的外孙女就必须拿下白眼狼王的头。谁知中原来的茶商顾小五最后拿下了狼王的头,阿翁信守承诺要将小枫许配给顾小五,谁料婚礼仪式举行到一半,月族带兵杀到了突厥,顾小五主动请缨上阵杀敌,结果小枫等来的不是捷报和自己的新婚丈夫,而是月族与中原勾结的强壮兵马,整个突厥族就此灭亡,小枫此刻才明白顾小五并不是什么茶商,他正是当朝的太子李承鄞,师傅顾剑也是早就安插在她身边的内应。心灰意冷的小枫和赫失的妹妹阿渡历尽千辛终于逃回西凉国发现自己的西凉也早已物是人非,母亲被逼自杀父亲神志不清,使者仍逼她下嫁中原做太子妃,小枫执意要见太子,后在去中原的途中,顾小五随小枫一起跳下忘川,二人忘记发生的一切。
转眼小枫已经在这东宫之中呆了三年,三年来太子不曾踏入太子妃寝宫半步,只因太子已有喜欢的侧室赵良娣,小枫乐得自在,有事没事还可以带着阿渡翻滚东宫的围墙去宫外四处撒野,只是近段时间总会碰到奇怪的人说自己叫顾剑,找了他三年,为何自己不认识他。顾剑欲带走小枫远离这场浩劫小枫却不愿意,她认为自己的牺牲能保全自己的西凉国。然而在之后与太子的相处和东宫里发生的一系列事故中,小枫又再次喜欢上了李乘鄞。在小枫带着太子翻出宫墙外出青楼途中,顾剑绑走了小枫,并让小枫恢复了之前的记忆,再次回忆起灭国之痛的小枫几次与杀死太子却在最后下不了手,没有恢复记忆的太子错认小枫另有喜欢的人叫顾小五始终将小枫囚禁在东宫之中。万念俱灰的小枫找到了出逃机会带着啊渡欲逃离中原回到山河破碎的西凉,在城关被追兵赶上,最后小枫跳下城墙,看着跌落的小枫,太子想起自己就是顾小五,他命士兵打开城门,敢去救被阿渡接住的小枫,却晚了一步,小枫将阿渡自始至终守护着自己而亡的阿渡身上的金错刀刺向胸口自杀身亡,至死不再回东宫。
韩非子读后感(精选11篇)
读书使我们目光远大,志存高远。作品是一本让人收获满满的好书,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如何领会作品的内涵呢?我们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韩非子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韩非子读后感 篇1
经常削剪大臣的树干,剥夺掉他们的权势。
经常削剪大臣的枝干。数,多次,经常。
汹渊:汹涌的深潭,比喻奸党势力雄厚。
做君主的。应当经常削剪臣下的树干,不要让他们的树木枝叶茂密;
臣下的树干枝叶茂密,将会把朝廷堵塞起来,私家的门就会充实富裕,朝廷的衙门就会门可罗雀,君主就会被围困。
君主经常削减树木,不要使树枝向外伸展,树枝向外伸展,将会逼迫君主的住处。
经常削减树木,不要使树枝大树干小;树枝大树干小,将经不起春风的吹拂;经不起春风的吹拂,树枝就会损害树干。
太子以外的公子太多,嫡长子一系就要担忧而哀了。制止他们的方法,就是要经常削剪树木,不要使树枝太茂盛了。树木经常被削剪,枝叶一样聚集的朋党就离散了。剥夺掉他们的权势。
设立法度,是君主的法宝;形成朋党,是臣子的法宝。臣下之所以还不敢弑君篡位,是他的朋党还没有形成。
懂得治国之道的君主,不使他的臣下显贵起来;如果使臣下富裕显贵起来,他就将会取代自己。
君主防备危险发生的办法,是赶快立继位的太子,祸患就无从发生。
对于势力大的要削弱他的力量,对于势力弱的可适当增加一些。
韩非子读后感 篇2
《韩非子》是一部传递法家思想的历史名著。现在我用最淳朴的语言来向你介绍《韩非子》中的四则寓言故事。
一: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
这篇短小的故事到底是什么呢?经韩非子所说,又经历考证,韩非子是为了告诫君主:“现在社会上的言论,都说一些漂亮动听的言语,君主往往只看到了它们表面的文采而忘记了它们是否有用”
二:郑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其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这篇幽默的小短文,在我看来,这是韩非子要告诫人们若要灵活干事,不能像郑人一样固执,在生活里,不能受某样东西约束自己,那么你最后必定会闹出一个像郑人一样的大笑话,更深层的意思是让我们不要注重尺码这样物体的表面。
三: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闵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此故事短小精悍,一语道破,告诉了人们要做一块真材实料,不可以像南郭处士一样,浑水摸鱼,滥竽充数,另外,此文章还从侧面批评了当时君王的昏庸无能,为了一个处士,在民间搜刮几百人的粮食供处士享用。
四:韩昭侯握爪,而佯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割其爪而效之。昭侯以此察左右之诚不。
这是选自内储说上七术的一个故事,用韩昭侯测试左右是否忠诚来证明当时忠实的社会。但我个人觉得太过残忍,何不以事测之?
《韩非子》虽然非儒家文化,但其反应的道理本质未改,对做人很有帮助,希望更多的'人去体验一把法家文化。
韩非子读后感 篇3
《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唯物主义的思想理论。当然本书著作初为研究帝王之术,进而辅佐弼王富国强兵而一统天下。读国学要古为今用、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韩非将法、术、势结为一体,推行法治以使秦国统一六国,其中的一些管理思想亦可使当今的我们反观自醒、日日精进。
其中《八奸》一章对于人主的自查之见鞭辟入里,“凡此八者,人臣之所以道成奸,世主所以雍劫,失其所有也,不可不察”,人人都有喜好的事物,但如果喜好被他人利用,将有可能一步步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古代君主因声色犬马而国破家亡,当今多少干部利令智昏而贪腐…。
《有度》中写道“国无常强,奉法者强则国强”,其中之法就是一套具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并且从上到下执行,君主公证明察,大臣依法办公。此强国之法。
治国和自制毕竟不同。治国重罚而轻赏,以人的趋利之心不若避害之心,惩罚的效力要大于奖赏。自制的对象是自己,罚则生厌,生厌则难行,所以要以赏为主,以罚为辅,赏罚明确而又有信用,对自己的法治就能够成为现实。自制是意志与潜意识的斗争,斗争都是长期和残酷的,要讲究技巧,讲究应变。人生是漫长的竞争,终日行健不移的来适应环境,人必定会有所成就。以法自制的效力,从长远看来必然是最佳的,而“法”的精髓就是我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本书多以历史上的失败经验为例,其中有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寓言故事,深入浅出但发人深醒,读书时反向自己或曾如其中之人,鞭策之力令读者深思。
面对诱惑我们往往不能及时觉察,知过能改亦是一种进步,读韩非可以让我们有一种自我危机意识,进而不断反思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界限,我们每个人都遵纪守法、正直为人,这对于我们的社会和国家都是一种人文素质的提升。
韩非子读后感 篇4
《韩非子》为韩非所著。韩非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继承了老子的思想,被世人称为是“集大成者”。《韩非子》是一本讲治国之道的书,里面有许多大道理,也有许多小故事。让我印象较深的是《滥竽充数》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大意是:齐宣王让人演奏乐器,一定要有三百个人。一读书人请求参与吹奏,齐宣王很高兴,并用许多粮食来供养他。齐宣王死后,湣王即位。湣王喜欢听一个人一个人的演奏,先前的那个读书人因不会吹奏,就只好逃走了。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没有真才实学、浑水摸鱼的人;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如果君王好大喜功,就会让一些无才德之人钻了空子。
韩非的许多政治思想,都不被韩国的君王所采纳,但他的理论却在秦国获得了丰收。他的思想深受秦王的亲眯。秦王曾说过:“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可由于秦王先前的犹豫,使韩非中毒身亡,让秦王感到十分遗憾。但韩非的主张见解,为秦王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韩非从君王的角度写下了《韩非子》一书,里面有许多管理国家的深明远见。他的主张可用十个字概括:有功则厚赏,有过则重罚。在这中间就充分体现出了了中央集权思想,君王需要通过“法、术、势”三个渠道来治理国家,将他们运用自如。法,是指君王对臣下以及百姓所定的法律;术,就是指君王用人的办法,即所谓要“深藏不露”;势,也就是君王在整个官僚体系中自己的力量。韩非认为只要君王掌握了这三点,就可以把国家管理的井井有条。
如果君王不从实际出发,好大喜功,那就必定会被一些无才德之人钻空子。而韩非写这本书的意义就是教导君王怎样防范“滥竽充数”之类的小人,使用一些有真才实学、能为国家带来利益的人。
韩非子读后感 篇5
先秦诸子中,最另类的当属法家学派。儒、墨、道三家至多是创立学说或是躬身实践,法家则不然,法家的思想学说是要拿生命作交换的,用流血的方式来奠基。流血牺牲的不仅仅是平民或贵族,其中还有法家的人物。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商鞅与韩非。
商鞅之死,简而言之是因为其得罪了太子赢驷这个未来的国君。韩非则不一样,司马太史说韩非死得很冤,入秦没多久就被下狱致死。连自己的主张和抱负都来不及实现,就被李斯、姚贾陷害,死在了云阳大狱里。最为法家最杰出的代表,法术势最后的集大成者,韩非理应是个大阴谋家,但为什么就是斗不过同样是阴谋家的同学、大秦廷尉李斯呢?
从表面上看,韩非之死是因为李、姚二人的陷害。然究其本因,韩非是死在自己的学说上的,是死在自己手里的。
作为韩国的王族子弟却无法实现自己的主张。于是韩非闭门著书,在此期间写下了《说难》一文。所谓“说难”即游说国君之难。而且,只要你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但是,作为专制主义代表的法家一旦离开宣传、游说人主,便一无所用其技。所以即便知道游说之难,也要义无反顾地去游说君王。
其实从韩非入秦到韩非死于云阳大狱这一过程可以清楚的知晓,韩非只能算是一个伟大的理论家与阴谋学家,而非一个合格的实践者。这就是为什么韩非会斗不过同样是阴谋家的李斯。韩非自己在《说难》中坦言:“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然而韩非却给秦王写了一道书,大谈存韩之益处。韩非自称韩国早已“与郡县无异”,并称秦国应该攻打的应该是赵国,因为赵国“聚士卒,养从徒,欲赘天下之兵,西面行其意,非一日之计也。”赵国才是秦国的首要敌人,而韩国早已形同秦国的郡县了,不具有威胁秦国的能力。秦国若是攻打韩国,只会让“天下明赵氏之计”,对秦国没什么好处。此外,韩非还当着秦王的面指责姚贾“以王之权、国之宝外自交于诸侯”。还因为姚贾的“前科”要秦王注意。就这样,韩非与姚贾结下了梁子。不过,韩非也许不知道,他的一篇存韩书,同时也和秦王结下了梁子,让嬴政对韩非的好感度与狂热度骤然下降。
不得不说,韩非其实很可怜,他总结的除阴奸之计,到头来却把自己给除了。而且,嬴政是绝对不会后悔杀死韩非的,他会把韩非的理论变成实践,但绝对不会要一个碍事的韩非。司马迁所谓的“后悔”只是联系到了自己而发出的一厢情愿的感慨而已,毕竟他是司马迁而不是嬴政,他怎么会知道嬴政的思量。他只是把秦王与韩非的关系强加到了自己与刘彻之间的关系之上。连司马迁自己都说“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当时司马迁因为替李陵辩解而开罪武帝,所以才会把自己的处境与韩非联系起来。故司马迁言秦王悔,实则希望武帝会后悔而已。
韩非子读后感 篇6
任何一种思想,都能解释身边的世界。
《韩非子》就是一种悲观哲学。单纯的人看这本书,自然大摇其头,骂道这真是畜生写的书。可是,单纯是一种恶,是比邪恶还要严重的恶。自己选择邪恶,还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自己能解释的通;而单纯人做下了事情,还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比如十字军里面单纯的骑士们。
人性本恶。所以要提放身边的大臣、妻妾、儿女。“明主者,不恃其不我叛也,恃吾不可叛也。”我不是相信你的忠心,而是相信你不敢背叛我。孤独的王,冷酷的王,忧伤的王,强大的王。这就是韩非子所假想的王。韩非不相信人。不相信有幸福存在。韩非只相信人是弱肉强食。
韩非对人的认识是,人是一种趋炎附势的动物,人为了自己什么都可以出卖。人是什么,《商君书》中有言,“民固服于势,寡怀于义。”老百姓只是服从权势,而不感恩仁义。《韩非子》中举了很多例子,也说明了这个道理。鲁国国君的园林失火,士兵都去抢财物。国君说,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谁救火我就赏谁?旁边的人说,不能赏赐他们,要下命令说,谁不救火我杀谁。命令下达,果然火被救了下来。
考虑到现实,我不得不说,韩非子说的对。人就是这样的吧。只会考虑为自己有利的事情,而不会想到报恩。韩非子想,既然如此,请允许我以天下人为刍狗。
信任在韩非子这里,是没有市场的。孔子讲“忠恕”,而在韩非子看来,全是不干正事的吃闲饭的人。“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人与人之间,就是血淋淋的利益。我有难,你只会趁火打劫。
读完《韩非子》,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还准备找《商君书》、《战国策》、《左传》、《资治通鉴》等书来看一遍。可是我和朋友聊了一次天,我动摇了。
我很崇拜武则天,我就说,现在穷人家的女孩子,尤其这些女大学生,我的女同学们,不要再和穷小子花前月下了,赶紧嫁入豪门才是正事,嫁入豪门就要开始积蓄力量,准备夺权。就像武则天一样。可是朋友说,人生应该是和妻子感情深厚,朋友你来我往,孩子健康成长,武则天是很可怜的人。朋友认为这才是正常的人生。他认为我想的东西太偏离“现实”了。而我认为他想的东西太理想化了。我们都认为我们看到的是现实,对方的是“幻觉”。
我疑惑了。人生到底该怎样?幸福为何那么远?我也开始心慈手软了。我不再那么冷酷不爱笑了。我也开始不再一个人读《韩非子》了。我的观点受到了朋友的影响。我也开始想信任人了。这样下去,我做不了事业。
记忆中,很久前的我,也是爱笑,爱交朋友,爱玩,爱睡觉,爱起哄的人。我说不清是对是错。我该相信什么?我该相信“真情”吗?我该怀疑吗?
我怀疑很多东西的存在。道德,爱情,亲情,友情,事业,幸福。我一一否定了这些。我看到弱肉强食中强者就是道德,“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爱情,贪婪的父母和痛苦的子女构成了所谓的亲情,用过就扔的朋友,邪恶中诞生的事业,一只heroin就可以解决的幸福。
是我太单纯,还是什么原因?古人说,“明哲保身”,明白道理,是为了保全自己的。自己最重要吧。如果信仰受到他人的侮辱,我会用自己的生命来祭奠。如果信仰受到自己的怀疑,我真的坚持不下去。我该相信什么呢?
世界中的真理,到底是什么呢?杀戮,还是仁慈?
韩非子读后感 篇7
《韩非子》,这绝对是一部巨作,虽然是在几千年前,但是,其中许许多多的思想至今受用。
从小便听过《滥竽充数》《画蛇添足》等等,直到有幸看了这本书才知道,这竟均出自《韩非子》。
这次,我看的是《外储说左上》,主要讲的是“君之外谋”,其中“说一”的第二段尤其令我感悟颇深。
这段主要讲的是墨子做木鸢与葵与射稽唱歌的故事,就拿第二个故事来说吧,葵唱歌时,大家都轻松又愉快,而射稽唱时,大家又吃力又疲惫,但有人注意到吗?事实上,射稽唱时的效率比葵唱时的效率高出了许多。
这是为什么呢?这便是良药苦口,不要对苦涩的事物产生厌倦,事实上,这往往是最妙的灵药,葵所唱的歌是一颗甜味的糖,让人感到舒坦,射稽的歌是苦味的药,虽苦,但功效甚好,这便是甜苦之分。
那到底该如何抉择呢?忠言逆耳,聪明的人会去鼓励别人,因为他知道这是最好的方法,英明的人会去聆听它,因为他知道,这能创造出最好的功效。
墨子,连他也会做过愚蠢的事,但他,就是聪明人,他知道做木鸢是件傻事,而那些看似平常的事后,却隐藏着良方。
生活中,社会上也是如此,那些最诚恳的`劝告,总是不那么顺耳。家中,父母随时的关照与提醒,总是对你最好的话,但在我们耳中,总是那么唠叨,平日,老师的循循善诱,潺潺教诲,是枯燥和无味的,但这又是最富哲理的话语。
夫良药苦于口,而智者劝而饮之,知其人而已疾也。忠言拂于耳,而明主听之,知其可以致功也。让我们记住这两句话吧,这是我所理解的,但这将永远伴随你左右。
韩非子读后感 篇8
《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唯物主义的思想理论。当然本书著作初为研究帝王之术,进而辅佐弼王富国强兵而一统天下。读国学要古为今用、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韩非将法、术、势结为一体,推行法治以使秦国统一六国,其中的一些管理思想亦可使当今的我们反观自醒、日日精进。
在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战略方针之下,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仍然值得借鉴。“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改造了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现实的针对性指导意义。此外,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大重要内容。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思想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其中《八奸》一章对于人主的自查之见鞭辟入里,“凡此八者,人臣之所以道成奸,世主所以雍劫,失其所有也,不可不察”,人人都有喜好的事物,但如果喜好被他人利用,将有可能一步步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古代君主因声色犬马而国破家亡,当今多少干部利令智昏而贪腐…。
《有度》中写道“国无常强,奉法者强则国强”,其中之法就是一套具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并且从上到下执行,君主公证明察,大臣依法办公。此强国之法。
治国和自制毕竟不同。治国重罚而轻赏,以人的趋利之心不若避害之心,惩罚的效力要大于奖赏。自制的对象是自己,罚则生厌,生厌则难行,所以要以赏为主,以罚为辅,赏罚明确而又有信用,对自己的法治就能够成为现实。自制是意志与潜意识的斗争,斗争都是长期和残酷的,要讲究技巧,讲究应变。人生是漫长的竞争,终日行健不移的来适应环境,人必定会有所成就。以法自制的效力,从长远看来必然是最佳的,而“法”的精髓就是我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本书多以历史上的失败经验为例,其中有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寓言故事,深入浅出但发人深醒,读书时反向自己或曾如其中之人,鞭策之力令读者深思。
面对诱惑我们往往不能及时觉察,知过能改亦是一种进步,读韩非可以让我们有一种自我危机意识,进而不断反思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界限,我们每个人都遵纪守法、正直为人,这对于我们的社会和国家都是一种人文素质的提升。
韩非子读后感 篇9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事有利害,物有生死。每个人的诞生也就铸就了不同的我们,但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的,必定有长处与短处之分,如何以长续短,就成了我们人生中的必修课。
《韩非子》观行篇很好地诠释了这则道理。为了取长补短,余补不足,西门豹佩韦以缓之性急;董安于之心缓,故佩弦以自急。不同的伟人在了解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后都及时地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以长续短,最终成为一代豪杰,也给人留下深远的启示。
但仍有许多人因只看到自己不足于人的一面而没有看到自己的长处,所以长久地沉溺于自卑的心理中不能自拔。观行篇的后半部分就能消除这种忧虑,它开篇就说:天下有信数;一日智有所不能立,二日力有所不能举,三日强有所不能胜。意为:天下有三种道理:一是智慧,总有不能办成的事,二是力气,总有举不起来的东西,三是实力再强,也有不能战胜的对手。一个人的才智,力量都是有局限性的,是一种客观的必然,这正如宇宙万物有虚和实,利和害,生和死两个方面一样,是不能凭借主观愿望而改变的。我们应该为自己拥有的天赋、才能而感到高兴,而不是和别人攀比谁的才能更多,不要掺入利益的因素。文章后面也有提到:有尧之智而无众人之助,大功不立;乌获之劲不得人助,不能自举;有喷、育之强而无法术,不得长胜。所以形势总有不能具备的,事情总有不能办到的。每个人都各有所长,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是重中之重。当然人们也各俱欠缺,自己做不到的是不要强加于人,更不能强人所难,只要尽力了,能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提升就足够了,可以把办不到的事给有这方面才能的人做,我们可以根据能成功的形势,找出容易成功的法则,这样就能轻松许多。
“以长续短”是韩非在执“法”时所推崇的,其他篇目中也有提到执“法”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之道,总而言之,韩非提到的许多观点也被后人纳用,有很强的逻辑性。此外,他的文章观点鲜明,笔锋犀利,分析精辟,文风峻刻而且富有文学色彩,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欣赏。
人生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磨练中度过的,只有在短暂的一生中将长处用到及至才能使人生绽放出最美丽的火花;若一味地苛求一应俱全,到头来便只能一事无成,消磨了大好光阴,终将贫苦一生。
韩非子读后感 篇10
大音希声——读《韩非子》有感1000字:
《韩非子·喻老》之“大器晚成,大音希声。”这则故事非常有名,韩非用楚庄王的故事,解读印证《老子》第四十一章“大器晚成,大音希声”两句的涵义。楚庄王乃一代霸主,却是晚成;多年沉寂之后,一鸣惊人。
楚庄王即位为君时还是“方弱”之年(见《国语·楚语上》。韦昭注:“方弱,未二十。”)面对国内尖锐的社会矛盾和复杂的政治局势,庄王没有任何动作,而是完全不问政事,热衷于声色犬马。三年后以霹雳手段一举掌控了楚国的形势。
庄王在三年中表面上“不出号令,日夜为乐”,实则暗中一直在“长羽翼”“观民则”。长羽翼,是提升自身的政治洞察力,培养自身的实力,积累各种资源,规划楚国的发展方向,运筹将来的大政方针;观民则,是深入观察楚国的政局,把握楚国政治机器运行的机制,真正搞清楚其中的关键和细节。
庄王多年的苦心思考,使他对楚国的方方面面都成竹在胸。因此一旦实施,便以雷霆万钧之势,迅速将楚国的政局引领到预设的轨道上来。庄王虽然年轻,却具有相当成熟的政治智慧,他很清楚宫廷政治的险恶,明白驾驭权力机器绝不可以盲人瞎马,依据主观愿望贸然出手。在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权力体系下,新君王的任何动作都可能招致既得利益集团不惜一切代价的抵抗。韩非在《孤愤》中说:“故当世之重臣,主变势而得固宠者,十无二三。”君王的权势有改变,便是指新君继位,改变权力格局,因而打破原有的利益分配。
韩非警告道:“人主欲为事,不通其端末而以明其欲,有为之者,其为不得利,必以害反。”(《韩非子·南面》)君主要行一项新政,如果在没有详细了解、掌握全部情况的情况下就把自己的想法展示出来,那么等到真正实施的时候,不仅不会得到利益,反而会招来灾祸。这是因为臣子们会充分利用君王表露的想法,将事情朝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向去做;同时他们会制造出无限忠诚的表象,于是当臣子们将新君的想法做到极致的时候,事情便已经走到过犹不及的地步了,这时君王就必然要承受“以害反”的后果。
“大器晚成,大音希声。”老子讲的是哲学,是对大正若反的客观真实的表述。韩非对老子的言说作了政治学的解读,论证了君王“守虚静”的必要性,并由此发展出“任理去欲”“权不欲见,素无为也”“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等观点。君王要想有所作为,首先需要无为;只有君王虚静无为,臣下才无从琢磨并利用君王的想法和作为去营私舞弊,才会尽职尽责地为君王做事。
君王的虚静,是要一飞冲天;君王的“希声”,是要一鸣惊人。倘若君王喜欢繁音密响,臣下就有充分的机会使君王设想的历史大戏演变成荒腔走板的滑稽剧了。
韩非子读后感 篇11
这几天,我阅读了《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里面《曾子杀彘》的内容令我印象最深。
《曾子杀彘》讲述的是曾子的妻子出门买东西,儿子缠着也要去,于是妻子骗他说,他不跟着去,回来就给杀猪给他吃。儿子就留在家里。曾子回来听说了此事,就要去杀猪,妻子拦住了他说只是骗儿子的。但曾子还是把猪给杀了。
曾子做到了讲诚信。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豆腐。我来到卖豆腐的阿姨摊前,说:“要两块豆腐!”阿姨一听,顿时就来了精神,装了两块豆腐给我,还找了我一元一角。我看到那一角钱,心想一角钱算什么?能买到什么?于是就不屑地说:“阿姨,这一角钱就给你了吧,我不要了!”阿姨听了,对我说:“干我们这行的,哪能多贪图你的钱呢?做人要讲诚信。”我听了,红着脸低下了头,拿了钱,脚踩西瓜皮似的溜走了。
回到了,我把豆腐给妈妈,突然发现我的一块钱不见了。这时,我对卖豆腐的阿姨改变了想法:阿姨怎么这样呢,刚才还教着我要讲诚信,现在又拿我一块钱……
这时,门口传来了几声敲门声,我走过去打开门。一看是阿姨,正愁一肚子气没处撒,刚想破口大骂,阿姨气喘吁吁地说:“你这孩子,怎么让你拿一角钱你就不拿一块钱呢。”我的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说不出话来。阿姨把一块钱塞在我手里,转身就走了。等到阿姨的身影消失在转角的地方,我才回过神来,有些结巴得说了句:“谢……谢谢阿姨。”
原来是我错怪阿姨了。
我想:阿姨不就是“曾子”吗?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让我们带着诚信,与诚信同行。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精选11篇)
读后感就是阅读完书籍之后所得到的心得与感悟。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让人不禁茅塞顿开我们可以联系生活实际,撰写一篇读后感。写好作品读后感都有哪些细节呢?编辑收集并整理了“读后感沈从文自传”,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1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人是我国近代著名的作家学者,我个人认为他是湘西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沈从文用他的笔,他的小说,他的语言让世人了解到一个不一样的湘西,让别人知道湘西其实是一个民风淳朴、风景秀丽的地方,而不是像传言那样野蛮、落后。
在我的印象里沈从文一直是一个热爱读书认真学习不断进行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学者。但是,在我读过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才看到他令人意想不到的一面。孩童时代的沈从文是一个特别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在沈从文小时候,那时还是清朝统治时期实行的是私塾教育。
而那个时候的沈从文可以说是个典型的“不务正业”的“不良学子”,不爱读书不说还经常从私塾里逃走跑到野外去玩。其实,这正反映出一个问题,沈从文从小就有一种发对封建的思想,希望摆脱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追求自由生活的愿望。他并不是不爱学习,而是不喜欢读那些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束缚人民思想的书,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书。
当然,沈从文的父母是不会容忍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的,于是为了他的前途命运着想,他的父母果断为他选择了一个离家较远教育叫严格的私塾去上课。但是,年幼的沈从文不懂得父母的良苦用心,又一次“辜负了"他们的付出。沈从文依然没有好好去私塾读书。与去私塾上学相比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更喜爱湘西美丽的自然风景。因为对自然风景这份热爱,每次在去学校的路上,他总是喜欢拐着弯走很多远路,为的就是可以尽可能地欣赏沿途美丽的自然风景。也许正是因为看过了湘西无数美丽的大好河川,才让沈从文的小说写得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2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人是我国近代着名的作家学者,我个人认为他是湘西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沈从文用他的笔,他的小说,他的语言让世人了解到一个不一样的湘西,让别人知道湘西其实是一个民风淳朴、风景秀丽的地方,而不是像传言那样野蛮、落后。
在我的印象里沈从文一直是一个热爱读书认真学习不断进行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学者。
但是,在我读过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才看到他令人意想不到的一面。孩童时代的沈从文是一个特别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在沈从文小时候,那时还是清朝统治时期实行的是私塾教育。
而那个时候的沈从文可以说是个典型的“不务正业”的“不良学子”,不爱读书不说还经常从私塾里逃走跑到野外去玩。其实,这正反映出一个问题,沈从文从小就有一种发对封建的思想,希望摆脱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追求自由生活的愿望。他并不是不爱学习,而是不喜欢读那些封建统治者用来束缚人民思想的书,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书。
当然,沈从文的父母是不会容忍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的,于是为了他的前途命运着想,他的父母果断为他选择了一个离家较远教育叫严格的私塾去上课。但是,年幼的沈从文不懂得父母的良苦用心,又一次“辜负了"他们的付出。沈从文依然没有好好去私塾读书。与去私塾上学相比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更喜爱湘西美丽的自然风景。因为对自然风景这份热爱,每次在去学校的路上,他总是喜欢拐着弯走很多远路,为的就是可以尽可能地欣赏沿途美丽的自然风景。也许正是因为看过了湘西无数美丽的大好河川,才让沈从文的小说写得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极富兴趣的顽皮的孩童。从他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知道,他从小就特别胆大,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在上学的途中遇到任何有趣的事情他都会停下来看一看。例如,铁匠铺中有人在打铁、杀牛的、编织竹筐子的等等。甚至在路过牢狱处,从杀人的地方走过,如果看到没有收走的尸体,他都会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棍子去戳几下。我认为童年的沈从文具有其他孩子所没有的勇气与胆识,这也许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
沈从文出生在湖南凤凰,这个拥有历史悠久的古城里。因此沈从文具有南方人所具有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喜欢水。童年的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因为沈从文如此喜欢水,他的作品里的人物都是那么的清纯,那么的善良,心灵那么的纯洁。
其实,相比功成名就的沈从文我更喜欢孩童时的他,童年时的沈从文天真无邪,顽皮可爱,勇敢敢作敢为。我十分羡慕沈从文童年时的生活,与我的童年相比他的童年生活更加快乐,更加自由。我很羡慕他可以玩每天不学习一有机会就会到野外去玩,羡慕他可以自由自在的玩没有任何压力的玩。有时候他和同伴们出去,能逛一天,身无分文,去不挨饿。这对于我来说几乎是做不到的事情。但是,他却做到了。让我简单描述一下他们是怎么办到的吧。
间或谁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平均分开吃。或者无意中谁在人群中碰着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挨着饿,相互望了一会,羞羞怯怯地一笑,亲长知道情形乐和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会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两斤费狗肉分割成几块个人来一块,蘸上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的时候,没能碰到这么一位慷慨的亲戚,他们也不会变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说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他们便可以去饱餐一顿。
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我未能体验到如此美好,如此快乐的童年生活。但是有幸我现在来到了湘西,来到了沈从文所描写的世界中。我亲身感受到湘西优美的自然风光,感受到这里淳厚朴实的民风,这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感受到外人眼中不一样的湘西,一个真正的湘西。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3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4
沈从文,1918年小学毕业后,离家到土著军队当兵,闯荡江湖,从社会现实人生这本大书中。汲取既古老原始又曲折地跃动着时代脉搏的文化滋养。1923年,受五四运动余波的影响到北京,认识了郁达夫、徐志摩等现代文化名流,从而走上了文学道路。此后,他“从边城走向世界”,以其对文学史的独特贡献,在身后树起一座不倒的丰碑。
提起笔,思绪乱飞,却不知如何下笔。喜欢从文,喜欢他笔下淳朴的湘西,喜欢他笔下的翠翠,却不曾了解过他。带着疑问,带着荣幸,带着感动,才发现那感觉是感慨、惊异。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编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
我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
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垂老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忆,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也是一种幸福吧!不像我们,童年的回忆只与学校、作业有关。为了考上大学,我们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如今呢?上了大学,我们却没得到什么。
《从文自传》,在介绍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在说一个普通人如何成为一个诗人、作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这与他的童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为了他的兴趣,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他爱家乡的水,他爱家乡的一切,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
童年过后,他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没有限制,也正是如此,成就了他的精华!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5
沈从文先生的自传通过叙述描写他个人的生活经历使我对湘西那个远离喧嚣远离繁杂的地方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对沈从文先生生活的时代有了更厚的感悟。
湘西是个民风淳朴介于自然与空灵间的美丽的地方。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的感触挺深的,觉得看他的文章就像是在一口古朴的井里取水一样,清清淡淡甜甜,没有可以雕饰的华丽的辞藻,平平淡朴实的语言用心的勾勒着湘西边城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的文字就像温润的甘泉,自然流淌没有波澜,但是每一股清流都缓缓流淌入人心肺。那美丽的地方那淳朴的人们一直都向一幅不可触及的画在我的脑中出现。
边城的宁静让我沉浸,那悠长悠长的古韵让我不觉去领略和感受。沈从文先生的童年快乐无忧,他在湘西这个地方度过了自己美好的童年。“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沈从文先生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边城的宁静中却暗涌着最黑暗却又无可奈何的因素,落后的思想对生命的无视、无一不刺激着我们的内心。人总是矛盾的。沈从文的矛盾更是有几分必然。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昔日湘西的整个向往之情,都是被他与北平文化生活的接触所激引起来的。当他决意用现代小说的形式来抒发这种感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陷入那行为和情感之间的矛盾了。除非他真正实践他在一篇小说集序言中宣布的计划,重新回到那个湘西土著军队的司书的位置上去,他就不要想摆脱这个矛盾。有人说沈先生不管他在笔下如何挑剔都市,赞美湘西,甚至引申出一种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怀疑和否定判断,他实际上却是湘西社会的逆子,他千里迢迢从湘西来到北平,此后虽也辗转迁流,却一直安心于城市的生活。作为作家的沈从文,他始终是一个嘈杂都市里的居民,而并非沅水岸边的隐士。
不管他人如何评价,看了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只想认为沈先生的童年经历是我们心向往之的,他后来的人生之路也是他自己努力得到的。永远都应得到尊重。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6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7
提起笔,思绪乱飞,却不知如何下笔。喜欢从文,喜欢他笔下淳朴的湘西,喜欢他笔下的翠翠,却不曾了解过他。
带着疑问,带着荣幸,带着感动读了《从文自传》,读后让我的感受是感慨,让我惊异,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
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吹垂老时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味,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就是一种幸福吧!不象我们,童年的记忆基本上与学校,与作业联系在一起。回首观望,在我们匆匆流逝的岁月里,基本有一半的时光都是在学校度过,陪伴我们的永远是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卷。蟋蟀,蛐蛐,河里洗澡,好象永远只能观望。这一切只因我们的父母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能走出大山。于是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现如今呢?真的上了大学,却发现原来过去父母说的都是美丽的谎言,大学就方便面,闻着永远比吃着香,大学生就象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可是却无路可走。
时常听人说,写作的不是学文学的,从商的不是学经济的。一直不解,《从文自传》,似乎在对此解释。其实与其说,〈从文自传〉在介绍他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是在说一个普通的人怎样成为一个诗人,作家。诚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与他童年有密切的联系。他打破了限制,他为自己的兴趣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爱家乡的水,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什么都想看看,什么好奇的事他都要去凑热闹,见到不懂的事,他都愿意去想,去动脑筋。于是他在平平常常的生活中也能发现事物的美。童年过后,他也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依然没限制。相比之下,大学中的我们呢?大凡我们的童年都是规规矩矩的,即使童年不是,在日后的少年里也一定是循规蹈矩的,试问一个被圈住了思想,限制了行动的我们,不出去了解社会,不接触自然,他能写什么样的作品?
人们常说现在的人一代不如一代了,因为现在的人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生活比以前的人好了,所以没以前的人用功了,没以前的人刻苦了,试问这是理由吗?当我们天天在学校里,天天在背着李白杜甫诗,分析他们的写作特色,学习他们的风格,拿他们的诗当作典范时,我们写出来的诗能超过他们吗?星期五的讲座我唯一听进去的一句话就是:跟一个二流的诗人学诗,你就是一个二流都不如的诗人,试问我们跟李白杜甫学写诗时,我们能超过他们吗?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8
最难以忘怀的记忆在童年,最美好的记忆在童年,最能影响一生的记忆也在童年。读完了《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明白了这几点。
最先接触到沈从文是在他的《边城》里。“翠翠渡船、傩送唱歌”这些构成了一个淳朴、真实、自然的湘西。读了他的《沈从文自传》后才知道,沈从文笔下、书中一个个淳朴的农民、一段段真实的故事、一首首迷人的山歌,都离不开他“放荡而诡诈”的童年。
在《沈从文自传》中,他的记忆、他独特的童年,在我看来他的童年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放荡不羁。
在沈从文的童年里,逃学是必修之课。“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他便肆无忌惮地开始逃学越是受到家庭的牵制,越是想要逃学,“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那时的沈从文是一个不受任何约束的孩子,对任何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于是,他逃学“看人做香、下棋、大拳”,甚至还有“相骂”,逃学被发现后被转入离家更远的地方,这恰恰入了他的心愿。因为现下的他不用故意绕道上学,一路上照样可以看到许多有趣味的地方。有“带着极大眼镜磨针的老人、一起做三的学徒、腆这个大二黑的肚皮的皮匠、揣在凹形石辗上强壮的苗人。”还有“小腰白痴头戴头帕的苗妇人、扎冥器出租花轿的铺子”等等新鲜真实得农民生活,在这些所见的事物中,他懂得了很多,也为以后沈从文写乡土小说打下了基础。
现在,众多的人看来,要想学知识就在学校努力读书。我这种观点放在沈从文身上是绝对行不通的,向往自由的他喜欢大自然、亲近大自然。“我们在校外所学的实在比校内课堂上要多十倍”在校外,他接触大自然“辨别各种禾苗、认识各种害虫,”父母总认为这是调皮。对。他的确调皮,但因为他的放荡不羁,他的诡诈,他才与大自然如此之近的接触,才能受到大自然的触发,也才能让这个童年影响了他的写作。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9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杀人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习,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平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10
王朔说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沈从文便是那个年代文化流氓的代表。他每天不学习,上私塾逃学,掷骰子赌钱,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我们可能首先被沈从文的阅历“故事”所吸引:这位穿着草鞋从边地走来,没有上过多少学、却最终成为教授和大作家的“乡下人”,人物本身就极富传奇色彩。让我们了解沈从文从小如何“读社会这本大书”,感受他青春期的悲欢得失,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创作。这是一种收获。但更加重要的是,把沈从文的传记看作是一本关于人在逆境中成长的“教科书”。这部传记可能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迪是:困难和艰辛可以转化为人生宝贵的精神财富,可以锻造人坚韧的性格,激励人追求生活的意义。
另外,《沈从文自传》展示了一幅幅神秘有趣的风俗画,有的还很原始残酷,与我们当今的生活有非常大的距离,读来有很强的“陌生感”。抓住这个感觉,我们可以注意其背后可能蕴藏着的悲剧,阅读时不停留于猎奇,最好能发掘“奇”中的人文思索,“奇”中的批判意识。比如,沈从文对于城市文明过于物质化显然持批评与焦虑态度,他力图从民间质朴原始的“生命方式”中提取人类文明的“活力”。这种看法也浸透了他的自传。
《沈从文自传》做到了既有线索展开,又有某些生活细部的回忆,两者结合,也就是“点”与“线”的结合。概括的叙述犹如人的骨架,把握着叙事的方向,可以避免繁琐的叙述,起到以少胜多的作用,对于童年生活经历的介绍,大多属于概括叙述。生活细部的描写则像人的血肉,可以使骨架丰满起来,显得真实生动。最后,他也让我们看到了湘西人民的质朴,他说“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我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人的勇敢直爽,即使打架,也显得那么可爱。
读后感沈从文自传 篇11
《沈从文自传》严格而言不是一部完整的传记,因为写它的时候,作者年仅29岁。要说传记,只能记载他前三分一的人生而已。
我读得似乎挺津津有味,连自己都觉着别扭。无他,这自传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草菅人命”,残酷兼血腥!
不明白民初的湘西,不懂那时那个地方是何等的闭塞?致使那里的孩子对于死亡看得如此无所谓,或者说,还带着一点顽劣的'刺激感。一个丁点大的小毛孩,竟然喜欢看砍头,面对四百多个被砍的头颅和无数被剁的耳朵竟会觉得新鲜好奇或者还有点好玩。而后的孩童军旅生活描写几乎都和砍头有关,在作者的笔下来得那么从容不迫,我读着都觉得恶心与愕然。我之所以追完,因着深深的惊讶,到底,我读过他的《边城》,也读过他的书法,而且是近距离地读,就在外公家的墙上。作者本身及其外甥都是外公的朋友,所以我不能不好奇!
当然,他对穷乡僻壤里各种原始的事物描写确实很生动,将我仿佛又带回近四十年前的闽西革命老区……
另一点让我感触的不来自沈从文的文字,而来自书本的前言:“一九四八年春,沈从文遭郭沫若批判成‘桃红’的‘色情文学家’,为故作‘清流’的‘反动派’。自此,沈从文的文学创作被切断……”
郭沫若何许人?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沈从文从小对死尚且不怕,怎么面对左派的文攻竟到了如此胆怯的程度?
突然想起小学时读过的郭沫若大作,剧本《武则天》,差点连昨夜早在肚子里烂掉的菜一起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