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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读后感(精选5篇)

发布时间: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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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读一本书,我们的心中肯定是有一些感触的,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掌握了正确写作品读后感的技巧吗?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收集整理的“《生死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生死场》读后感【篇1】

《生死场》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

读完整本书,尤其是其中呼兰河传这一部分时,忽然发现原来是老早就与作家萧红见过面的,呼兰河传中的几章选入过我们的课文,至于是哪一年级,不记得了。

首先不得不说不愧是鲁迅先生的门徒,萧红笔下透着的也是那冷眼观世界的文风。记得第一章是王阿嫂之死,形容最贴切的一段说,王阿嫂和那些妇女们向麦苗一样,风一到伏下去了,地主一走,又直起头聊起来了。王阿嫂总归是死了,但也只是生死场里不起眼的一例而已,这样的死亡司空见惯,萧红看似平淡的描述里似乎要告诉我们这个道理。

再接着是看风筝,刘成仍是这大生死场里的一位过客,他死了,却是为了革命而死,“我”是在看风筝的路上看到他的,亦如我在牛车上听闻那赶车人和路人的辛酸,我不是讲述者,“我”也和你们一样,是位看客,也同我们一样冷漠和后知后觉。

在接着是主篇生死场,这回是一个大的村庄的生死,三户人不同的辛酸和生死印证了生死场这三个字,孩子一个个生着,大人怀着各自的苦难和不幸死着,谁都不记得谁,谁都那么渺小,生着有其欢乐和苦难在前方,而死者也不是永久的解脱,他们还在东桥下呐喊哭泣,似乎永久得不到安宁。

“我”有二伯死了,歪脖子磨倌的老婆死了,团圆媳妇也死了,每分每刻都有人死,而“我”只是他们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悲亦不喜,这大的生死场,他带走了“我”可爱的祖父,可恨的祖母,然而“我”只是看着。

团圆媳妇死的那一段让我记忆犹新,开头我还骂着那胡老太太的假仁慈,后来我才发现了莫大的悲,不是那老太太,是所有人,是所有人的麻木和冷漠,是所有人的假仁慈害死了团圆媳妇,我和他们一样是看客,也是把她按进滚烫热水的一份子,我没有阻止,我即有份,团圆媳妇呢,她也有罪,她像是在看别人一样看自己:“看着吧,一会有人要洗澡了”,团圆媳妇眼睛大大的,笑呵呵的说(摘自原文),这是一个人人不自知的生死场,人们冷漠到连对自己都是那般冷漠,这是封建社会最大的悲。祖父理应是很善良可亲的,但他也只是说二月份要让他们搬走,哪有这样虐待孩子的;抽贴的理应是个有良知的,但他也只是受了一百吊钱走了,谁来救团圆媳妇呢,连团圆媳妇自己都不想救自己。

打梆子的人还在彻夜的打着梆子,“我”有二伯还在叫嚷着上吊,他是怕死的吗,不是吧,不是吗?“我”只是客观的存在和记录者,“我”不说对错,亦如我们一样叹着可悲却也只是叹着。

《生死场》读后感【篇2】

我一点也不看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便是从这本萧红的书中得到肯定。萧红何人?我不知,就像钱钟书先生对于那些因为《围城》上门拜访的人说:如果你觉得一个鸡蛋好吃,何必认识那只会下蛋的母鸡呢?何等慷概之态度才能说出这番话,如今凡是立人设稍起作用的角色便马不停蹄得给自己增添着色的分量。

要想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容易,因其怀揣着无知的、不可泄的秘密;想了解一个故去之人亦非容易,曾经的秘密谁来验明正身。照此来说,不存在“不能说的秘密”,活着之时只有对自己有益处的“可说之秘密”,身后有的是些许无增益的“不可说”。这名被誉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女作家,文豪鲁迅先生器重为“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在读了文章后我才略微体会到其才芒。

实在话,这种文笔乍看得我进不去脑子,因其潜在的跳跃意识,快节奏的叙事、独立故事的串联,都是在我耐着性子下体会到的滋味。那种读到最后依旧难以理解、却有种莫名情愫在心间吐露的感觉才让人知道是自己水平不够。我连人物关系都不怎么理得清就感在这大放厥词,不过是在自己的文字土地上,谁管荒芜或肥沃。

我读到的是乡村女性地位的低下。从文中几位被当作男人性欲发泄却不能得到柔情蜜语、被当作生育工具却在分娩时得不到温柔相待只有痛骂可鄙、被当作毫无用处的附属品活活饿着身体溃烂蠕虫遍布的的女人,被父亲吵架发疯似的一股脑摔死的婴孩,一举一动被当作嘲笑的傻呆跛脚老妇,为避免落入鬼子手中遭践踏进入城市挣扎却无可奈何走上变相卖淫的年轻女孩。

女人、小孩、女孩,在那年代里所谓的人权?置于何处。所谓的男女平等?水中泡影。话又说回来,那时的人皆非人,何来人权一说,那时的男女都难自保,哪来平等。在这落伍的、封建的、自私的、充斥荒唐行为的、提不起仁义道德的乡村里,能让人体会到的不是简单的愤怒、恨铁不成钢、逃离,而是沉重的叩问,叩问一切发生的原因和解决之道,然则一切无回应、一切无声响。底层生活的人之所以是底层,脱离不开柴米油盐的烟尘气息,那种斤斤计较的自私性在这种气息的被引导着到处皆是、到处令人反感。但个体的悲哀绝非个体之痛,更有群体的无视不处理、冷眼看结果的纵容,每个跟不上队伍的人被那么无情的抛弃在道路上,被唾弃的连自戕的勇气都自我怀疑。

再来读到的是民族性压倒一切后,丑陋人性下被压榨出的光亮。无论是为反抗日寇侵占一次次茫然组织革命队伍的男人,生活不再有意义不愿三岁孩子长大被日寇凌辱双双上吊自杀的奶孙俩,想要出家当尼姑的女人,舍掉山羊依靠、决心加入革命队伍的男人。

我为他们这种做法默然,这是种说不上来倾佩、但绝不是平视或俯视的对待。为众人的无可奈何而呐喊,为众人的呐喊而无可奈何,站在上帝视角看着书里一切发生的自己真的能做什么呢?不忍静看却无法,想要插手却不知。

这片土地上的小老百姓们,有着充分的、就快要溢满出来的自私相貌,做着欠妥的、就快没人要指摘的市侩行为,咀嚼着他人苦涩的马尿、眼擦着他人干净的屁股,是我们这种投身于人情世故规则里、整日将道德伦理挂在嘴边、对行布施倍感怜惜的人能训诫开导的吗?

我们追求的自由,是思想的枷锁。

我们给予的平等,是同情的怜悯。

这所有的一切,并非一两个人能解决,也并非一群人所有人能解决,因为没有人能对别人百分百的了解,甚至连自己对自己都是那么的陌生,那么我们怎么能奢望陌生的我们去关爱同样陌生的别人,陌生下的关爱除了虚假,我想不出是什么。

《生死场》读后感【篇3】

在季节性情绪失控的影响下,我在燠热的夏天傍晚翻开萧红的《生死场》。

这本书的内容是相当沉重的,而作者的文风言语则是相当洗练的,没有过分的抒情。对于那些残酷现实当中的生存与死亡,作者常常只是用几行文字一笔带过。读这本书很难一目十行,这是因为文字过于精简,以至于每行字都可能有很大的信息量,如果用跳跃式的读法,那么就会错过很多信息。

作者笔下的农人们将物质摆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不乏辛辣与讽刺地写下他们只有物质、没有灵魂这样的句子。但是看到他们生存的困境,谁又忍得苛责那些可怜的生灵。母亲一向是这样,很爱护女儿,可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爱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记得曾经的我也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朋友来找我玩的时候,因为我囊中羞涩,根本没有办法招待他,只好告诉他。带他充分领略当地的旅游景点。我知道这样的行为对于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是一种伤害,我当时也是于心不忍,可是我实在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满足两个人的娱乐需求。

乱坟岗子是地主施舍给贫苦农民们死后的住宅。但活着的农民,常常被地主们驱逐,使他们提着包袱,提着小孩,从破房子再走进更破的房子去。这就是作者笔下在封建势力压迫之下生存的人们。一贫如洗的农民们没有办法奢求灵魂与精神生活,他们光是为了生存就已经竭尽全力。卖鸡笼的农民赵三一开始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丝商机,能够让家里的经济状况变得好起来,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市场的方向变了,他又失去了原本赚钱的途径,只好把孩子送去当学徒小工。

在经济非常不景气的情况下,地主依旧要收更高的地租,这就引起了人民的反抗,但是人们迫于生存压力,反抗终究是不彻底的,所以最终也没有产生出能够推翻封建统治的力量。

女人在男权世界里卑微而无助地生活,最终走向死亡。王婆服毒了,丈夫没有多少触动,只是麻木地为她寻一片坟地。后来她死里逃生,仿佛象征着在旧社会与男权的压迫下,普通的女性只能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不知这本书之外的世界里,还有多少生存的沉重。

《生死场》读后感【篇4】

这几天在百忙之中我抽空粗略的看了一下萧红的《生死场》,看过之后,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还比不上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也许这脱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但《生死场》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情感!无论是二里半与他的老山羊,还是老王婆与她那匹瘦弱的老马!

二里半与老山羊的感情可以说是贯穿全文的。小说一开始就写二里半去寻找丢失了的山羊,为了找回山羊,他不惜被人追打,丢了那顶常年跟随他的草帽。后来日本侵略村子的时候,村里组织的民兵因找不到公鸡祭旗,就打着那只老山羊的主意,二里半也同意了,可是当就要杀它时,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只鸡换下了那只可怜的老山羊。再后来,二里半的老伴死了,家里只剩下他与老山羊了,这时,这只和他一样年老的山羊就是他的“老伴”了,当最后二里半移动着他那双腿一瘸一拐的参加革命军时,那只老羊还跟随他身后,而他将老羊托付给了赵三,自己拿着一小撮羊毛,流着泪离开了。

小说在描写王婆与那匹老马时,是选取了几个场景,在去屠宰场的路上和在屠宰场里。为了耕种,老马瘦的只剩下骨架了,而这时它却不得不被送进屠宰场里,位的只是那张马皮。即使王婆有万般的不舍,那也没有办法,为了生活,她必须那么做。当王婆拿过钱准备回家时,那匹老马却跟在她的身后,而那些人却将它抬了回去,最终倒在地上了。王婆是哭着回家的,两只袖子完全湿透了。当看到这个场景时,我想起了小时候我家的那头老牛,那头牛和这匹老马的命运是一样的,我还清楚的记得老牛在被送走的那天早上,它的眼里是流着泪的,妈妈说老牛跟着我们家这么多年,是有人性的!

小说中的动物是有人性的,而人的人性却很单薄。文中的月英本是村里最美的姑娘,在出嫁后瘫痪了,而她的丈夫却不闻不问,最后身上都腐烂了,惨死在一间散发着死人气息的房间里,葬礼极其简单。还有,王婆在喝毒药后,还没有断气,人们就将棺材准备好了,等了很久发现她还没有断气,就极其残忍的用扁担去用力的压她,还没有断气就将她装进棺材里了,幸亏王婆最后就出了声,不然的话王婆就死在了人们的“黑手”之下!金枝也是一个受害者,当她将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得一块大洋给她母亲时,本想得到母亲的安慰,没想到母亲叫她赶紧休息明天接着进城去赚钱!就连自己的母亲,在面对亲情与金钱时,还是选择了金钱!不禁让我们想起那是怎样的一种社会?

在一个缺乏人性关怀的年代,人们就会去寻找另一种精神寄托,而动物无疑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生死场》读后感【篇5】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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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观后感5篇


为了更好地让大家了解“生死场观后感”,吸引观众眼球的精彩影视作品,写一篇观后感是个不错的选择。观后感能永久珍藏内心的感动,电影将人性的黑暗与光明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引发了深刻的思考。在写观后感时,我们会不会忽略了一些方面呢?

生死场观后感 篇1

萧红在《生死场》中,不但写出了愚夫愚妇的悲欢苦恼,而且还写出了蓝天下的血迹模糊的大地和流在那模糊血土上铁一样中的战斗意志。在文中,一开始我就挺欣赏赵三的,因为他敢于参与到“镰刀会”中与地主对抗,虽然后来因为一些意外而放弃,但他却有勇气起来反抗。最后,赵三成了三爷。他虽然老了,但他仍然鼓励年轻人起义,参加革命。

还有二里半,他在最后毅然决定去找革命军,他们的精神代表着那个年代人们不屈的一致与反抗日军的斗志和民族气节。

那个年代动荡不已,在萧红悠缓的调子下,我看到的是一种生生死死,生的坚强,死的挣扎,正是这种生死反映出人的最内在最本质的东西。在生生死死中,有一种美永恒的东西,实际上不是生命,生命一定是生生死死的,但这种生生死死中,渗透着大悲,大喜,大爱,大恨。

人生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死而来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其实,或者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的追逐,在追逐与被追逐的人群中完成对自我生命价值的升华,我们应该庆幸生活在如此幸福的时代,有足够大的舞台让我们实现自我价值!

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二)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一个呼兰人,读萧红的书是最简洁直接的一本。这样一个夜晚,清凉和煦的微风,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欢离合的生活中,一阵阵亮光从窗外射来。

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秋天,风吹得萧条,有一种说不出的郁闷。抑郁也许不是萧红的话,而是生与死的轻松与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女主角之一,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女人。她的第一任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她的孩子,独自跑进了山口。为了生存,她不得不嫁给第二任丈夫,丈夫去世了。

她不得不嫁给第三任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穷的农家女孩金枝只有17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

她还没进门就怀孕了,被母亲和同村的妇女嘲笑。结婚后,丈夫以为她和刚出生的女儿在拖累他,所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

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受画面中的风土人情,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中洋溢着无尽的忧伤。

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观后感 篇2

**《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

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真的可以看到被抢劫的土地上的人们,并用我们内心的激动更紧密地拥抱他们。

--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自称为王的日军踏进了这个小村庄。

被地主阶级残酷压迫的广大农民,也直接爬上了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正是这些受苦的农民,在白天,看着那面悬挂着“国王之路”的破旗,晚上偷偷地组织起来。

受苦的王婆倔强地站了起来。她为窗外的秘密小组站岗。赵三成了志愿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进门进屋。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她的孩子送回家参加义工。

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在人民宣誓的那一天,悲剧性的气氛衬托了人民要求结束抗日战争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田》主要描写了两里半猎羊,第二章《菜园》描写了金枝与成业的爱情,第三章《荒山》描写了月英和镰刀俱乐部的死亡。整个**没有完整的故事。它利用一种分散的空间单元,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将其连接起来。

这种看似无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是中国散文美学的精髓。

生死场观后感 篇3

读完整本书,尤其是其中呼兰河传这一部分时,忽然发现原来是老早就与作家萧红见过面的,呼兰河传中的几章选入过我们的课文,至于是哪一年级,不记得了。

首先,我不得不说,我不愧为鲁迅的**。萧红的作品也充满了冷眼的文学风格。记得第一章是王阿嫂之死,形容最贴切的一段说,王阿嫂和那些妇女们向麦苗一样,风一到伏下去了,地主一走,又直起头聊起来了。王的嫂子死了,但这只是生死领域的一个小案子。这种死亡很常见。萧红看似平淡的描述似乎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再接着是看风筝,刘成仍是这大生死场里的一位过客,他死了,却是为了革命而死,“我”是在看风筝的路上看到他的,亦如我在牛车上听闻那赶车人和路人的辛酸,我不是讲述者,“我”也和你们一样,是位看客,也同我们一样冷漠和后知后觉。

在接着是主篇生死场,这回是一个大的村庄的生死,三户人不同的辛酸和生死印证了生死场这三个字,孩子一个个生着,大人怀着各自的苦难和不幸死着,谁都不记得谁,谁都那么渺小,生着有其欢乐和苦难在前方,而死者也不是永久的解脱,他们还在东桥下呐喊哭泣,似乎永久得不到安宁。

“我”有二伯死了,歪脖子磨倌的老婆死了,团圆媳妇也死了,每分每刻都有人死,而“我”只是他们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悲亦不喜,这大的生死场,他带走了“我”可爱的祖父,可恨的祖母,然而“我”只是看着。

团圆媳妇死的那一段让我记忆犹新,开头我还骂着那胡老太太的假仁慈,后来我才发现了莫大的悲,不是那老太太,是所有人,是所有人的麻木和冷漠,是所有人的假仁慈害死了团圆媳妇,我和他们一样是看客,也是把她按进滚烫热水的一份子,我没有阻止,我即有份,团圆媳妇呢,她也有罪,她像()是在看别人一样看自己:“看着吧,一会有人要洗澡了”,团圆媳妇眼睛大大的,笑呵呵的说(摘自原文),这是一个人人不自知的生死场,人们冷漠到连对自己都是那般冷漠,这是封建社会最大的悲。祖父理应是很善良可亲的,但他也只是说二月份要让他们搬走,哪有这样虐待孩子的;抽贴的理应是个有良知的,但他也只是受了一百吊钱走了,谁来救团圆媳妇呢,连团圆媳妇自己都不想救自己。

打梆子的人还在彻夜的打着梆子,“我”有二伯还在叫嚷着上吊,他是怕死的吗,不是吧,不是吗?“我”只是客观的存在和记录者,“我”不说对错,亦如我们一样叹着可悲却也只是叹着。

写作水平的提高必须不断获得生活的积累,这包括读书、工作、娱乐、交流、以及对日常生活的观察等,你需要随时将这些存储在大脑中,并在字里行间中应用。终身学习是不断创造优秀作品的源泉。

生死场观后感 篇4

生死场是一本生命之书。

在这个似乎于我们所知的文明世界隔绝的村庄里,生与死就像一扇旋转的门,日夜旋转,从这扇门进入,从那扇门出来。**中反复出现生死交替的描写,最令我难忘的莫过于接生,五姑姑的姐姐生孩子,“这边孩子落产了,孩子当时就死去,……孩子掉在炕上,像投一块什么东西在炕上响着”,“窗外,阳光洒满窗子……田庄上绿色的世界里,人们洒着汗滴”。二里半的老婆和李二婶子同时生产,麻面婆的孩子刚露出头顶,五姑姑进来说李二婶子小产了,人快死了,王婆赶过去,另一个产婆来时,麻面婆的孩子已在土坑上哭着。

“王婆再次回来时,窗外墙根下,不知谁家的小猪也正在生小孩。”一片乱七八糟的景象,生与死你方唱罢我登场,对于生并无过多的欢欣,对于死并无过多的悲戚。正所谓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在这里美丽也不能获得更多的垂青,美丽的事物在这里是要被摧残,被毁灭的,像金枝,成业想要娶她的时候,叔叔问他“小姑娘到我们家里会做什么活计”,成业说:“她长得好看,有一双亮油油的黑辫子”,可是柴米油盐鸡鸣狗吠的夫妻生活一旦开始,斥责与殴打取代蜜语甜言,青春的丽颜失去了任何意义;月英原是打渔村最美丽的女人,最后以厉鬼一般的形象凄然死去,埋在荒山下;小金枝的死更不啻是一个人间惨剧。好像这里没有美丽的东西,这里的一切都是粗糙、残忍、丑陋的

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同样十分微妙,有时候动物被提升至一个极度尊贵的地位,如二里半和他视若命根的老山羊,亡族灭种都不如其来得重要;如王婆牵马入屠宰场,哀恸如犹太人亲手将亲友送入煤气房。而有时候人被践踏至一个极度卑贱的地位,在金枝母亲的眼中,女儿的价值竟不如麦苗;王婆说起过去摔死了自己的孩子时,也说道“起先我心也觉得发颤,可是我一看见麦田在我眼前时,我一点都不后悔,我一滴眼泪都没淌下”。 又如之前所提细节,孩子生下来了,不知谁家的小猪也在生小孩,无论人还是猪,在生育这件事情上很自然而然地相提并论了,“人和动物一起忙着生,忙着死……”

在萧红所描写的这样一个时空里,生与死,美与丑,人与兽,没有界限,没有好坏的对比,没有高低的区别,而是硬币的两面

,是同时存在的,是相生相随的。这是个一片混沌的世界。而生命不正是这样吗?

生命赋予一切平等的意义,如白天和黑夜,我们称之为光明和黑暗,但对自然来说,它只不过是日落和月亮升起。

生命不在乎生与死,不在乎美与丑,不在乎人与兽。它存在。它具有一切存在的理由和意义。生活不会做出任何判断,它只会让一切发生。

生死场观后感 篇5

五一前看的书,现在已是七天过后了,但回忆起小说的故事情节,情感内涵,还是不由的让我的心为之一颤。混沌的世界,生死不过一场走马观花般的形式。

人与动物,生与死,是构筑全文的主脉络。故事的开始,二里半和罗圈腿在麦场找丢失的羊,故事的最后,“二里半不健全的腿颠跌着颠跌着,远了!模糊了!山冈和树林,渐去渐远。羊声在遥远处伴着老赵三茫然的嘶鸣。”,羊在,二里半也在,可是从头到尾是混沌着的。金枝和成业有着青春狂热的爱,但也有着面对生活困惑的愤怒,小金枝被成业惨惨摔死。人性,这一刻是魔鬼;王婆的老马因穷困,而不得已赶进城送去屠场,王婆为之伤心流泪。人性,这一刻是菩萨;月英是个漂亮的女子,活泼而有个性,可病患来袭,年轻的女子在隆冬中病死,没有看望没有丧礼,只有一樽棺材。人性,这一刻是冷漠;平儿和父亲进城卖鸡笼,收入可观,家庭生活改善了不少,对于鸡的住所,人们倒是慷慨解囊。人性,这一刻是热情;村里的女人都忙着生产,而王婆却服毒自杀了,纵使还没死,但已经被人们在棺材里准备入土。人性,这一刻是冷漠无情。二里半在人们宣誓之后快要杀羊时冲冲回来,不知从何捉一只公鸡来!只有他没曾宣誓,对于国亡,他似乎没什么伤心,他领着山羊,就回家去。人性,这一刻是深情厚意......人性?到底是什么?人们如同动物一般忙着生忙着死,人与动物似乎区别不大,甚至文章的大部分,人还不如动物来得贵重。人生就不过生死一场,可是混沌着人性落后的人的一生。从始至终,人间是没有爱的,没有人性的,是混沌的,那么这样的世界,就只有生和死的概念了,不必拖泥带水,百转千回,只需呱呱坠地,一命呜呼。

萧红的文字太深刻的,显然我的只言片语,只能片面的看到一丝我的阅读理解。但,不得不说,内心是受到巨大冲击的。

最早读《生死场》,惊异于萧红笔下的东北农村与沈从文湘西的天差地别——两者的取材时间同为上世纪三十年代。然而,只需以我的奶奶外婆们有关苏北农村的"口述历史"来核证,就知道生死场无疑更接近于真实。

曾经读过某文化人的评论说萧红一生都在抱怨别人抱怨社会,躲避生活的沉重;可惜了她文学上的天才,囿在了如许庸常的性格中。我想为她辩白的是,她的所谓"庸常的性格"其实与她文学上的天才相辅相成。她才华的本质正在于对人生痛苦的无比敏锐的感受力。拥有这样的感受力,抱怨与躲避是必然的。我们不能苛求每个人都超凡入圣,像孔子那样知其不可为而为或者如老杜般遍尝艰辛后创造出一个宇宙般广阔的诗歌世界与心灵世界。也许萧红无法制造多少"正能量",然而由她敏感脆弱的心灵传递给我们的却是可贵的人生的真实,历史的真实。而且,敏锐却又秉笔直写世间罪恶与苦痛的人,难道不已经是少有的勇士?萧红,张爱玲,张纯如,同属此列。

项羽之死读后感精选9篇


书是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通过阅读作者所写的作品,我收获颇多。我们应该从哪些角度写作品呢?想要了解“项羽之死读后感”的相关知识不妨来看一看这篇文章。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1】

当代最伟大的战士,最强大帝国的君皇,同时也是最骄傲的勇士,已永久长眠了。他的佩剑,那把令汉军闻风丧胆的剑静静地插在他身旁的土地上,剑刃如流波般闪着光。

没有天地异象,没有鬼泣神惊,他默默离去。阳光倾洒在他的脸上,为他那苍白的脸庞增了几分光辉,他以最骄傲的方式最光荣的与最激烈的战场告别,他求仁得仁,再无遗憾。

惊才艳艳、勇冠三军、野心滔天、傲骨铮铮,这些词,都无法概括他西楚霸王项羽。如此人物,以往的历史中不曾有,未来也不会再出现了。

他具有诗人般的才情与孩子般的天真,纵然他身为最强大的战士,威严、强大、无敌于世,但从本质上讲,他还是当初那个骄傲的青年。

他骄傲到睥睨的境界:东城快战,29人破两千。面对百倍于己的敌人,战而胜!有如此胆识,如此勇力,狂,又如何?自负,又如何?

但是,最终他败了。历史永远是为胜利者而书写的,不会有人记得是诸侯背叛使情势逆转,不会有人记得是汉军背信弃义乘机偷袭,更不会有人记得面对如此境况项王仍所当者破!他们记得的只会是并仅仅是项羽败亡垓下这一个现实罢了。

如果他胜了,史书中一定会这样评价:王以盖世武力夺天下,顺者,昌;逆者,亡!百战而无一败,天下有不从者,屠其城、掠其财、杀无赦!战旗指处,望尘远遁。有犯西楚天威者,虽远,必诛!

不过,没有如果,他就是败了。那么多唾手可得的胜利就被他一次一次放走。单提那鸿门一宴上的把酒言欢,就是他骄傲的后果。

------骄傲的人必因骄傲而亡。

他输了,这是他第一次输,同时也是最后一次。他太骄傲了,骄傲到不愿站起。他有盖世武力;他有绝世名骑;他明明可以东山再起!他却骄傲放弃。他于乌江自刎。嘴角甚至挂着几分笑意-------这个风华绝代的男子,绝不愿因战败被人追的狼狈逃窜。这个世上,只会有无坚不摧战无不胜的霸王,而不会有一败涂地的项羽。

他走了,一个时代为之划上了句号。

诚既勇兮又以武

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

魂魄毅兮为鬼雄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2】

不管是将最为富庶的领地分给最大的潜在敌人刘邦,还是鸿门宴上执意放走刘邦,个人认为,最大的原因,不是自负,更不是所谓的目光短浅、胸无远虑,而是他对取胜,乃至为人原则的恪守、坚持。论聪明才智,项羽未必在韩信、张良之下,亦绝不会输于刘邦。所谓的四面楚歌,其真正效果究竟如何,局外人其实不得而知(八千对八百,四面环围,实力之悬殊几何人皆洞若观火。多此一举的四面楚歌反倒衬出了项军的勇猛)。反倒是破釜沉舟的作用更为直观。更何况范增也非等闲之辈,经他一番苦口婆心的细细阐述,凡常人都能明白刘邦这人留不得,项羽又岂会听不懂?一个聪明人对着另一个聪明人会讲不通一个浅显的道理,原因就只有一个,项羽不、想这么做。项羽所追求的,永远是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胜利。

同样的道理,他也不能够忍受自己拼命取得的胜利果实为他人所窃取,不能容许自己打下的秦国就这样被刘邦悄无声息地盘踞。于是,他毁约,赶走刘邦,杀掉秦太子,焚毁阿房宫,以此宣泄自己的愤怒。或许正是这一点注定了他只能是一个霸王,而无法成为一代帝王。然而,也正是他对原则的这种坚持,令他活得坦坦荡荡,酣畅淋漓;令他能够在生死关头畅然愿为诸君快战,独帅二十八骑突走千人重围而毫无惧色;令他能够拒绝苟活,直面死亡,朗声长啸:此天亡我,非战之罪也!乌江亭畔,风凝云噎。自刎赠首,告慰江东父老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项羽一生,活得潇洒,死得豪壮!

反观刘邦,他的确是楚汉之争的赢家,然而他又何尝真正快乐过?称王称帝,无法掩盖他的泼皮无赖,不能抹去他曾抛弃妻子、四处鼠窜的事实,更不能让韩信、樊哙之死云淡风轻。他当然可以自夸忍辱负重,可他又如何逃得过妻子犀利的目光,世人心底的鄙夷!就连他一生中自认为最为豪迈的诗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又如何堪拟项羽石破天惊的一句力拔山兮气盖世?项羽的万丈豪情,刘邦永远难望其项背。或许刘邦在史册上可占一席之位,可在世人心中,项羽永远是刘邦难以企及逾越的峰巅!

历史的车轮从没有停止过前行,几千年光阴恍惚间逝去。可项羽乌江亭畔快意决绝的身影却穿越重重雾霭,越来越清晰地定格在人们心中,傲然挺立。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3】

乌江依旧,物似人非。

小时候,跟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楚霸王》。每当看到项羽时,我就特别兴奋。看到他杀死无数的秦兵,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顿生敬佩之情,相反,我却很痛恨刘邦,虽然最后是他获得了胜利。他滑项羽的勇猛也同有项羽的智谋,可他却当上了皇帝。

长大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做皇帝靠的不是勇猛而是仁心。懂得善待他人。项羽纵有万夫莫挡之勇,可他不是一介武夫。怎可为国家带来兴盛,怎可让百姓得到安宁,相反,这一切刘邦都能做到。

项羽曾在污水大破秦军,并招降章邯,他因怕秦降卒不服,便将降卒20万全部坑杀。如此凶残成性的人,怎会怜惜生命,怎会爱民如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项羽大失民心。这也注定他渌上皇帝。

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不懂得知人善用。刘邦对项羽的评价,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没错,如果项羽听了范增的话,或许就不会要在乌江自刎了。

当日,项羽受汉军追杀,直到乌江。乌江河岸的百姓希望项羽为王,带领他们打天下。但是,项羽拒绝了,他一心认为是天要灭亡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过失。直到死项羽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他放弃了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当时的项羽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和打拼多的兄弟,他等于一无所有了。奋斗了大半生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悲伤与绝望交加,一代英雄就此折腰。

生活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对项羽一生的评价,他最终还是一个威猛的勇士。只因创汇具备帝王的气度。他的失败的注定的,并不在于他是否过没过江东,就算他过了江东,他不改他的性格,想要成功那也徒然。

沉且,刘邦有爱民之心,他当皇帝顺应民心,项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让百姓陷入战乱之中,那样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或许自刎是他唯一的出路。

唐王李世民当皇帝的时候,也是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弟。当一个新王进开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要牺牲。但是,后来的唐朝在李世怕统治之下,越来越繁荣昌盛。他的功绩足以盖过他的过失。同样,项羽自刎奠定了汉朝的统治基础,所以他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悲剧的力量在于,它能让人看破一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项羽是中国历史以来的悲剧英雄,他的事迹将给后人还来深刻的影响。

项羽自刎虽是一瞬之间,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的却不是这个。他在战争是一个强者,但在政治,为人处事上却是一个弱者。这才是他失败的真正原因。

或许有人不认同,但是你是否想过。项羽不肯过江东,真正原因。凭他的能力杀死刘邦坐上皇帝。并不会太难。但是那时的百姓却不会达高兴。

人人皆有恻隐之心。项羽也不例处,当他亲眼目睹百姓受占乱的困苦的时候,他动摇了。他明白他做皇帝并不会人百姓带来幸福,反而会给百姓带来灾难。更何沉,当时大局己定,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起义。他承受到的只是百姓的唾骂,并不是百姓的拥戴。这与他的初衷正好相反。

过不过乌江都非项羽本意。自刎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乔治?萧伯纳的名言曰: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我以为,二者项羽都俱备了。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4】

在华夏几千年历史的长河中朝代更迭,人才辈出,可谓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然而在这源远流长的长河中,有一位真正的英雄,可能他在整个历史中是昙花一现,如流星般快速划过了天空,但他所留下的痕迹,却名垂青史,他就是项羽,一个虽败犹荣的真英雄

在司马迁所著的《史记》里,他把项羽列入了本纪中,而本纪乃是记录帝王,可见司马迁对他的推崇,如果说项羽要是不自矜功伐,刚愎自用,可能坐上帝王宝座的就是他了吧,但是如果项羽要是真的这么完美,也许也就没有那么多史学家对他那么推崇,正所谓有缺陷的美才值得欣赏,虽然他死的可以说是理所当然,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猛士,只可惜他坐错了位置,就好像名家所说,可用之人却居用人之人之位。

在项羽这轰轰烈烈的一生中,可以说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鸿门宴中,那一次可以说是杀掉刘邦的绝好机会,但项羽没有做,他放他走了,很多人都说是项羽刚愎自用,不知谋略,但我觉得这是王者风范,只有对自己真正自信,对那些阴谋不屑一顾,光明磊落之人,才会这么做。不屑用阴损之计杀之,要杀就要在战场上正面杀他,也许对于项羽来说,名声真的比姓名都重要,你单枪匹马来,我不屑杀你,你带军队来,我再于万军从中取你首级,这就是项羽,一个勇猛无畏的真英雄,有人说为人处事,应当圆滑,有刚有柔。但项羽不是,他就像王者之剑,一旦出鞘,就勇往直前,不折断不归鞘。

垓下一站,汉军使用计谋,在四面围唱楚歌,打消楚军气势,项羽听闻,不禁悲泣,难道楚地自己的家乡被人占领了吗,为什么楚人这么多呢,他连夜起来,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有人说这里表现了项羽懦弱的一面,实则不然,这里更表现了他的儿女情长,铁血英雄也有柔的一面,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啊,他并不只是在战场上拼杀的项羽,也是一个爱惜美人与爱马的柔情之人。

项羽,一个直至现在也颇有争议的一位历史人物,也许想想他若是还在,面对这些评价,怕也是不屑一顾吧,也许到了他那一个境地,已经不叫自负了,毕竟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呢,或许我们怎么推测,都不会真正读懂项羽,但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他那纵使敌众我寡,吾亦于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的拔山盖世的英雄气概与铁血柔情的儿女情长,项羽,虽败犹荣!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5】

“乌江依旧,物似人非。”

小时候,跟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楚霸王》。每当看到项羽时,我就特别兴奋。看到他杀死无数的秦兵,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顿生敬佩之情,相反,我却很痛恨刘邦,虽然最后是他获得了胜利。他滑项羽的勇猛也同有项羽的智谋,可他却当上了皇帝。

长大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做皇帝靠的不是勇猛而是仁心。懂得善待他人。项羽纵有万夫莫挡之勇,可他不是一介武夫。怎可为国家带来兴盛,怎可让百姓得到安宁,相反,这一切刘邦都能做到。

项羽曾在污水大破秦军,并招降章邯,他因怕秦降卒不服,便将降卒20万全部坑杀。如此凶残成性的人,怎会怜惜生命,怎会爱民如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项羽大失民心。这也注定他渌上皇帝。

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不懂得知人善用。刘邦对项羽的评价,“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没错,如果项羽听了范增的话,或许就不会要在乌江自刎了。

当日,项羽受汉军追杀,直到乌江。乌江河岸的百姓希望项羽为王,带领他们打天下。但是,项羽拒绝了,他一心认为是天想灭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过失。直到死项羽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他放弃了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当时的项羽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和打拼多的兄弟,他等于一无所有了。奋斗了大半生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悲伤与绝望交加,一代英雄就此折腰。

“生活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对项羽一生的评价,他最终还是一个威猛的勇士。只因创汇具备帝王的气度。他的失败的注定的,并不在于他是否过没过江东,就算他过了江东,他不改他的性格,想要成功那也徒然。

沉且,刘邦有爱民之心,他当皇帝顺应民心,项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让百姓陷入战乱之中,那样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或许自刎是他唯一的出路。

唐王李世民当皇帝的时候,也是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弟。当一个新王进开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要牺牲。但是,后来的唐朝在李世怕统治之下,越来越繁荣昌盛。他的功绩足以盖过他的过失。同样,项羽自刎奠定了汉朝的统治基础,所以他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悲剧的力量在于,它能让人看破一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项羽是中国历史以来的悲剧英雄,他的事迹将给后人还来深刻的影响。

项羽自刎虽是一瞬之间,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的却不是这个。他在战争是一个强者,但在政治,为人处事上却是一个弱者。这才是他失败的真正原因。

或许有人不认同,但是你是否想过。项羽不肯过江东,真正原因。凭他的能力杀死刘邦坐上皇帝。并不会太难。但是那时的百姓却不会达高兴。

人人皆有恻隐之心。项羽也不例处,当他亲眼目睹百姓受占乱的困苦的时候,他动摇了。他明白他做皇帝并不会人百姓带来幸福,反而会给百姓带来灾难。更何沉,当时大局己定,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起义。他承受到的只是百姓的唾骂,并不是百姓的拥戴。这与他的初衷正好相反。

过不过乌江都非项羽本意。自刎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乔治萧伯纳的名言曰: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我以为,二者项羽都俱备了。

一代英雄,竟也落到如此地步。

没有任何时刻比现在更清醒了。“胜者王,败者寇,大势已去,我们回不去了,无颜再见山东父老。”他越说越激昂,胸中仿佛有一股气,直冲脑门,“碍……”一声巨吼,在空旷山谷中,留下振荡人心的回声,他犹如一只负伤的雄狮。

“我绝不落入刘狗贼之手,我决不向忘恩负义者求饶,英雄要有英雄的死法。”他的手,坚定地握着那翅已经染满血的剑,身着自己的胸口,像对敌人般无情,没有丝毫犹豫地穿膛而过。

是的,他选择自杀,在乌江自杀,他是项羽,西楚霸王项羽。

他的死,是千古的绝唱,谱写出一首属于项羽的乐章;他的死,是千古的争辩,软弱与勇敢,完全相反的词,却出现在项羽身上;他的死是“刘邦式”成功者所不屑的结局;他的死,让痛恨以奸诈者胜出的清高者所为怜悯。

只是,我们都忘了,我们并不是西楚霸王项羽,人的心是千变万化的,怎么可以以我们的感情去猜测他的心,怎么可以妄言他的悲与喜?

到底他的死是悲或喜,是解脱还是压抑,我们又从何得知?谁又可窥视一个死千年之久的人的内心?

只知道,项羽以自己的行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属于他自己的本色,在这不尽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壮烈的一举。

更为我们留下千年的疑惑与千年感慨!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6】

“乌江依旧,物似人非。”

小时候,跟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楚霸王》。每当看到项羽时,我就特别兴奋。看到他杀死无数的秦兵,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顿生敬佩之情,相反,我却很痛恨刘邦,虽然最后是他获得了胜利。他滑项羽的勇猛也同有项羽的智谋,可他却当上了皇帝。

长大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做皇帝靠的不是勇猛而是仁心。懂得善待他人。项羽纵有万夫莫挡之勇,可他不是一介武夫。怎可为国家带来兴盛,怎可让百姓得到安宁,相反,这一切刘邦都能做到。

项羽曾在污水大破秦军,并招降章邯,他因怕秦降卒不服,便将降卒20万全部坑杀。如此凶残成性的人,怎会怜惜生命,怎会爱民如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项羽大失民心。这也注定他渌上皇帝。

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不懂得知人善用。刘邦对项羽的评价,“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没错,如果项羽听了范增的话,或许就不会要在乌江自刎了。

当日,项羽受汉军追杀,直到乌江。乌江河岸的百姓希望项羽为王,带领他们打天下。但是,项羽拒绝了,他一心认为是天想灭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过失。直到死项羽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他放弃了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当时的项羽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和打拼多的兄弟,他等于一无所有了。奋斗了大半生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悲伤与绝望交加,一代英雄就此折腰。

“生活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对项羽一生的评价,他最终还是一个威猛的勇士。只因创汇具备帝王的气度。他的失败的注定的,并不在于他是否过没过江东,就算他过了江东,他不改他的性格,想要成功那也徒然。

沉且,刘邦有爱民之心,他当皇帝顺应民心,项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让百姓陷入战乱之中,那样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或许自刎是他唯一的出路。

唐王李世民当皇帝的时候,也是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弟。当一个新王进开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要牺牲。但是,后来的唐朝在李世怕统治之下,越来越繁荣昌盛。他的功绩足以盖过他的过失。同样,项羽自刎奠定了汉朝的统治基础,所以他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悲剧的力量在于,它能让人看破一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项羽是中国历史以来的悲剧英雄,他的事迹将给后人还来深刻的.影响。

项羽自刎虽是一瞬之间,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的却不是这个。他在战争是一个强者,但在政治,为人处事上却是一个弱者。这才是他失败的真正原因。

或许有人不认同,但是你是否想过。项羽不肯过江东,真正原因。凭他的能力杀死刘邦坐上皇帝。并不会太难。但是那时的百姓却不会达高兴。

人人皆有恻隐之心。项羽也不例处,当他亲眼目睹百姓受占乱的困苦的时候,他动摇了。他明白他做皇帝并不会人百姓带来幸福,反而会给百姓带来灾难。更何沉,当时大局己定,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起义。他承受到的只是百姓的唾骂,并不是百姓的拥戴。这与他的初衷正好相反。

过不过乌江都非项羽本意。自刎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乔治萧伯纳的名言曰: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我以为,二者项羽都俱备了。

一代英雄,竟也落到如此地步。

没有任何时刻比现在更清醒了。"胜者王,败者寇,大势已去,我们回不去了,无颜再见山东父老。"他越说越激昂,胸中仿佛有一股气,直冲脑门,"碍……"一声巨吼,在空旷山谷中,留下振荡人心的回声,他犹如一只负伤的雄狮。

"我绝不落入刘狗贼之手,我决不向忘恩负义者求饶,英雄要有英雄的死法。"他的手,坚定地握着那翅已经染满血的剑,身着自己的胸口,像对敌人般无情,没有丝毫犹豫地穿膛而过。

是的,他选择自杀,在乌江自杀,他是项羽,西楚霸王项羽。

他的死,是千古的绝唱,谱写出一首属于项羽的乐章;他的死,是千古的争辩,软弱与勇敢,完全相反的词,却出现在项羽身上;他的死是"刘邦式"成功者所不屑的结局;他的死,让痛恨以奸诈者胜出的清高者所为怜悯。

只是,我们都忘了,我们并不是西楚霸王项羽,人的心是千变万化的,怎么可以以我们的感情去猜测他的心,怎么可以妄言他的悲与喜?

到底他的死是悲或喜,是解脱还是压抑,我们又从何得知?谁又可窥视一个死千年之久的人的内心?

只知道,项羽以自己的行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属于他自己的本色,在这不尽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壮烈的一举。

更为我们留下千年的疑惑与千年感慨!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7】

有的人认为项羽刚愎自用,优柔寡断;而有的人认为项羽是一个重情重义的英雄人物。

毛泽东评价项羽: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意思是要乘胜追击,宜将胜勇追穷寇,不能像项羽一样,贻误战机。

宋代李清照曾写过一首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他活着是人中的豪杰,死了也是鬼中的英雄。在李清照之前,晚唐诗人杜牧曾写过一首《题乌江亭》: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大家对项羽的评价都是褒贬不一的。

其实在我心里项羽是一位重情重义的英雄豪杰。在《项王之死》中,项王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可见项王即使自身都难保的情况下,可项王依然有情有义不忘曾陪伴他的宝马和女人。即使自己生命不保,也希望能将他人安顿妥当。

在课文的第三段写项羽的东城溃围之战。共写了项羽的三次行动:第一次通过项王大呼,驰下,皆披靡来表现出项羽那势不可挡的气势。第二次行动项羽并没有动手,仅仅用眼神和声音就吓退了敌兵,瞋目而叱之,赤泉侯人马俱惊,辟易数里。项羽那摄人魂魄的虎虎生威跃然纸上。第三次行动,项羽斩一都尉,杀数十百人,而亡其两骑耳。这三次的行动都写出了项王的神勇,和他那一股子不服输的气。

在课文的最后几段,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这番话发自肺腑,可见项羽是多么的知耻重义。在生与义之间,苟活幸存与维护尊严之间,从容地做出选择。项羽就是那种宁愿站着去死,也不愿跪着苟活的人。而在这时那位曾经泣数行下的血性男儿,这时反而笑了。项王笑曰的笑,不是凄然苦笑,而是壮士蔑视死亡,镇定安详的笑。他的那份在面对危机时刻的从容淡定深深吸引着我,感染着我。我想,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把。

在课文结尾更是写项羽慷慨赐头,吾为若德;在乌江自刎而死。更是可以看出项羽的高贵感和英雄气质,表现了项羽视死如归的豪侠性格。

项王豪爽直气,有情有义。在我心里,项羽就是一位英雄豪杰,一个值得我欣赏尊敬的英雄人物。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8】

项羽是一个当仁不让的硬汉,但他最后有没有夺得天下呢?没有。在古代,打天下当然需要高强的武艺,但也需要谋略,也需要民心。纵使你军队再强大,军队的来源还不是老百姓吗?如果你不能老百姓拥护支持你的话,纵使你像秦国那样取得了天下,过不了几十年或十几年也会丢掉天下的。

项羽,字羽,名籍,生于现在的宿迁,生来力大无比,神勇无敌,在秦末因秦朝的暴政揭竿而起,火烧秦朝皇宫,大破秦军,后自封西楚霸王,与刘邦进行楚汉之争,最后在乌江自刎。引用司马迁的原话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意思是说只注重武力,运用自己的智慧而否认群体的智慧,不懂得学习古人。这句评价是中肯的,项羽的一生,明明大多数时候军事实力比刘邦强,但他却没有夺得天下,反而是让阴险狡诈的刘邦夺得了天下,难道与他的性格无关吗?答案肯定不是的。他就算到了自刎的地步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他在许多事情上独断专行,注重人们所说的气节,但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历史是有胜利者书写的,你若没有胜利,哪怕你们的结局都是一抔黄土,但别人最少也辉煌过。

但我们翻开历史的时候,我们会惊奇的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大多数王朝的创始人都是经过了社会的磨练,把他们打造的无坚不摧的时候他们的霸业也就水到渠成了,没有哪一个王朝的创始人不是真正的政治家。但项羽显然不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他的一些举动更像是一个帅气的英雄,他有英雄的一切品质,但就像王立群老师的评价一样他是一个可用之人,却坐在了用人之人的位置上。当将领不一定要会冲锋,但一定要会决策,但项羽恰恰相反,历史给了他舞台,可他却没能坚持下来。

讲到这里,我们能够得到一个启示,上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被历史所认同,当历史的接班人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9】

一代英雄,竟也落到如此地步。

没有任何时刻比现在更清醒了。“胜者王,败者寇,大势已去,我们回不去了,无颜再见山东父老。“他越说越激昂,胸中仿佛有一股气,直冲脑门,“啊……“一声巨吼,在空旷山谷中,留下振荡人心的回声,他犹如一只负伤的雄狮。

“我绝不落入刘狗贼之手,我决不向忘恩负义者求饶,英雄要有英雄的死法。“他的手,坚定地握着那翅已经染满血的剑,身着自己的胸口,像对敌人般无情,没有丝毫犹豫地穿膛而过。

是的,他选择自杀,在乌江自杀,他是项羽,西楚霸王项羽。

他的死,是千古的绝唱,谱写出一首属于项羽的乐章;他的死,是千古的争辩,软弱与勇敢,完全相反的词,却出现在项羽身上;他的死是“刘邦式“成功者所不屑的结局;他的死,让痛恨以奸诈者胜出的清高者所为怜悯。

只是,我们都忘了,我们并不是西楚霸王项羽,人的心是千变万化的,怎么可以以我们的感情去猜测他的心,怎么可以妄言他的悲与喜?

到底他的死是悲或喜,是解脱还是压抑,我们又从何得知?谁又可窥视一个死千年之久的人的内心?

只知道,项羽以自己的行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属于他自己的本色,在这不尽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壮烈的一举。

更为我们留下千年的疑惑与千年感慨!

名利场读后感精选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名利场读后感精选》,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名利场读后感精选》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籍,既具有生动丰富的细节描写,又深入剖析了人性的复杂性和名利场的残酷现实。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对人际关系、权力斗争和社会阶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让我反思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和处世哲学。

《名利场读后感精选》集合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每个案例都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名利场中的人际关系。通过这些案例,我看到了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残酷现实:人们在追逐名利的过程中,不惜一切代价去积累自己的势力和财富。这种现象让我对人的本性产生了深深的质疑。

书中的每个案例都揭示了权力斗争的激烈性和残酷性。我看到了人们为了争夺权力,不择手段地陷害对手,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原则和良知。这让我对权力本身产生了深深的怀疑。权力之下,人性被扭曲,真正的友谊和亲情变得微不足道,这让我感到震惊。

此外,书中还深入剖析了社会阶层的矛盾和不公平。精英阶层享有特权,而底层民众却被边缘化和忽视。这种社会不公平让我感到愤怒和无奈。我开始思考社会的价值观是否扭曲了人们的判断力和良知,是否我们应该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和人道主义。

在阅读《名利场读后感精选》的过程中,我不禁反思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和处世哲学。我开始思考,追逐名利是否真的能带来幸福和满足,或者它只是一种空虚和虚荣的追求。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对友情、亲情和人性的看法,在名利场中如何保持自己的原则和品格。这本书让我认识到,名利并非唯一的追求,德行和人性的弘扬才是真正让人改变和影响他人的力量。

总结起来,通过阅读《名利场读后感精选》,我对人际关系、权力斗争和社会阶层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这本书生动具体地展示了名利场的残酷现实,让我重新思考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和处世哲学。我相信这本书的启示会对我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使我更加注重品格和人性的发展,而不是盲目追求名利。

名利场读后感精选13篇


一文带你深入了解“名利场读后感”推荐必读。书中有很多观点值得我们去学习,读后感书名是文学历史上的一部著作,是由著名文学家{作者人名}编写的。 读后感是探究、理解和分析书中价值的重要工具。希望您阅读后有所收获!

名利场读后感(篇1)

《名利场》讲述的是一个机灵乖巧、尝过贫穷的滋味的漂亮姑娘,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的故事。所以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甚至走后门,飞上高枝。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是她的同窗同学、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在《名利场》中,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其中又穿插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作萨克雷富于讥智,善于从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历史阶段,用生动典型的细节多方面刻画主要人物性格。《名利场》着力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人际关系的而虞我诈、争权夺利、趋炎附势等丑恶的现象,揭露那种以金钱为本质的社会。作者最后写道: “啊!虚荣中的虚荣!在这世界上我们又有谁是幸福的呢?我们又有谁如愿以偿了呢?而就算如此,又有谁满足了呢?”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反问。蓓基是萨克雷塑造的19世纪初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女冒险家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她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来达到自己为自己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在人们认清她之后,她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我想,当今社会上不追求名利的人恐怕是没有几个的,但一定要有一个度,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从而失去了自我。

名与利,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在追求名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学会享受生活,发现生活的真谛。

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而忽视了真情与友爱。

名利场读后感(篇2)

最终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一样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能够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能够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终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可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我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明白她有没有悲痛,我觉得痛苦应当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明白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能够理解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终,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终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人生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个人在里面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么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名利场读后感(篇3)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我想,当今社会上不追求名利的人恐怕是没有几个的,但一定要有一个度,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从而失去了自我。

名与利,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在追求名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学会享受生活,发现生活的真谛。

名利场读后感(篇4)

《名利场》读后感《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名利场读后感(篇5)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不仅教会了我虚荣心就像一个魔鬼,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和荣华富贵,换来的只会是一场空,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了解到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不良风气,充分懂得了浮华若梦的意义。

书中一开始介绍到了两个主要人物瑞蓓卡和爱米莉亚,一穷一富。除了金钱上的巨大差异,受到的待遇,以及性格更是截然不同。瑞蓓卡口蜜腹剑、两面三刀、阴险狠毒,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是金钱是唯一主宰的思想,使她在学校、在社会都饱受歧视,人情冷暖扭曲了她的思想。而爱米莉亚,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里都受人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如何的困难阻挡着她,正因如此,她不需要努力就能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变得天真善良,甚至有点傻里傻气。通过这两个人物的一些介绍,更说明了英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金钱,荣耀的世界;也说明了追求名利不仅会毁了自己,还会毁了别人,正是所谓的害人害己。

我还觉得,这种不良的风气不止存在与19世纪的英国社会,更存在于现在,无论何处,都显现着这种风气。书中写着,瑞蓓卡是一朵飘零的落花。可是,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朵朵的飘零的落花,正是因为对生活的不服,对名利的不服,造就了她或者他们的追逐名利的脚步。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瑞蓓卡看似一步步地要走向上流社会的同时(当然最后的结果就是虚荣覆灭),我并不开心,反而感到恶心、厌烦;而天真善良的爱米莉亚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幸,我也很同情她,但她总比瑞蓓卡要好的多,不用做那些拼尽全力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我想,作者萨克雷心里也一定是这样的想法。Www.u522.coM

终于到结局了,但却并不如我所想:一般的小说结局说不上十分圆满,但至少也让人欣慰。可是,在《名利场》里,虽然爱米莉亚最终和都宾过上幸福的社会,算不上是全部的悲剧,可是急功近利追逐名利的瑞蓓卡却落得一场空,只好投身于慈善事业中

这本小说里充满了作者萨克雷对名利世界的讽刺,对虚荣社会的讽刺。可是,他何尝又不是身在名利场中?瑞蓓卡、爱米莉亚、都宾都只是名利场中的几个代表,你,我,他们,以后都会踏入名利场,踏入这个险恶的世界。时代在变,而名利场永远不变。世人们,何时才能摆脱茫茫无期的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篇6)

看来我还是喜欢那种令人满意的结局,虽然算不上皆大欢喜,不过也够令人为主人公欢呼喝彩的了,名利场读后感。好人终究有好报,这估计是大多数英国作家所推崇的英国式的结局,不管中间主人公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到最后必然是雨过天晴。名著的精神自然希望把人往好的一方面带,是金子终究会发光。

现在想来,这算是我看过的第二部跨越时间较长的小说了,虽然萨克雷没有像罗曼罗兰描写约翰·克里斯多夫那样描写都宾和爱米利亚的一生,但既然这对好人终成眷属,不仅拥有名位和财产,还拥有了子女和真诚的朋友们,接下来的岁月不用说读者也能猜得出来,所以萨克雷还是让他们早点谢幕休息去吧,其他人也别再打扰他们了。

这部著作的情节在我看来并不算很老套,虽然它难逃从贫困到发达,从发达到贫困,从发达到贫困再到发达,从贫困到发达再到贫困这几种老路子,但它描写的内容却是多方面的。蓓基和爱米利亚两个人在这部小说中走的就是不同的路子,甚至可以说她们是名利场上两个截然不同的两方。蓓基为了能在名利场上混个出头之日,实在是使劲了花招。我看着她一步步向着她期望的东西迈进,心里不仅不为她高兴,反而觉得她很可耻,心中的厌恶之情一步步加深,估计大多数读者都是类似的想法。对于并不喜欢钻营,甚至有些傻里傻气的爱米利亚,心中自是另一番情形。她甚至比都宾还要诚实,还要好,以至于我认为如果没有都宾,她也根本不可能有最后幸福的生活。名利场对于她来说,实在是一部难读的巨作。

名利场读后感(篇7)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篇8)

今天,爸爸妈妈带着我去电影院观看了一部名叫《名利场》的电影,看完了这部电影之后,更坚定了我的想法,女人,不论是在什么时代,都活得比男人艰难。

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女子,一个,坚强的像nuts,善于用心计和手段,能说会道,不甘命运的平凡,借助一切机会、身边的一切的人往上流社会爬;一个,善良,渴望并相信爱情最后被爱情蒙蔽了双眼,看不见身边真正爱着自己的人。在影片中,她们的结局都是美好的,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虽然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却和最爱自己的人在一起。

无论是利蓓加还是艾米利亚,都在最后有了新的生活的目标与希望。

在名利场中无论你扮演过何角色,都要在最后看透这一切。我想这就是萨克雷所要告诉我的。

而如果在现在,我相信,前者会混得更出色,至少这个社会就好这口的,这些特性,已经被叫做能力了。

前两天看了DPG姐姐BLOG上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自己真的是还没准备进去什么社会,我还是小P孩一个,不习惯也不喜欢――至少是现在――那些阿谀奉承,甚至是普通的交际,希望大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磨练我训练我在这方面的能力。其实在我家,我的爸爸妈妈就是一对相反的典型,或许,我继承了妈妈的外貌,保留了爸爸的性格,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说起来,蛮想他们的,想着爸爸在语聊时用那种对三岁小孩说话的'语气叫我胖胖宝宝,已经想象到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和,一朵大菊花(哈哈,夸张了)――……跑题了……

觉得看完这片才发觉女主角的演技还是不错的,拿了今年的OSCAR的最佳女主角也就不足为怪了。

名利场读后感(篇9)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得满足?" 曹雪芹说过"机关算尽忒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很多时候,我们找不出自己失败在什么地方,殊不知却是过多的使用了自己的"聪明",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 19世纪的社会是一场虚幻集市,现在的社会不也是一场虚幻集市吗?人生,只不过是赶一场集罢了.有的人在这场集市上交易得手,有的人在这场交易上一无所获!这就是唯一的差别了!

名利场读后感(篇10)

名利场,是个非常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大家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资金,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别的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姑娘,但伴随年龄的增长与社会原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魅惑,为了资金利益用尽心计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感情执卓了一生。

我没办法确定哪个对哪个错,可能只不过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哪个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所有都是打造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解决时,又有哪个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些梦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很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被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错,大家都是运势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我的身价,算计着该如何样去抬高自我的身价。

那样该如何对待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篇11)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名利场》英语读后感_30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Vanity Fair is a novel of critical realism. The story describes the noble and extravagant aristocrats, the smelly entrepreneurs, the scoundrel gentry, the parasites that suck the blood of the people to each other, and you fight me. Bebeck SHARP was a smart, delightful girl, but to get into the upper class, to get rid of poverty, and unscrupulous, the dust of fame and fortune made her fall, become vain, greedy, unfriendly. Becky SHARP would have to go to the red carpet to the upper class. In the end, he was stained with himself.

In fact, careful meditation, fame and wealth is only a magnificent dust, it uses its gorgeous appearance, puzzled a lot of people, it makes people arrogant, hypocritical, greed, and then eventually to destroy themselves, and so waking time, but found that he did not recognize the fame and wealth, sold friends and relatives, only to understand fame and wealth Its not the whole time of life, but its late. Vanity wears a gorgeous mask to knock your door open and seduce your vanity with money. You will enter a mud pit involuntarily. The more you get deeper and deeper, you cant pull it out. You will become unwittingly disgusting, with your own interests as the center, but eventually depravity.

There are two main characters in the work, Becky, summer and Emilia. The different fortunes of their honor and disgrace constitute two parallel plot clues, which strung up a colorful picture of British social life. Xia pun is a typical bourgeois adventurer and speculator. Her character is characterized by two faces, three words, one with honey, and one with ones teeth. Her extreme egoism outlook on life, her tenacious and veritable talent, her adventurous spirit and impudent pursuit of fame and wealth, all embodi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bourgeoisie in the period of free competition. She was the daughter of a poor painter who had been disregarded by school and society from an early age. The social status of humiliation and the inconstancy of humiliation twisted her soul, and the desire to climb into the bourgeois upper class made her selfish and cold.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social atmosphere of admiring vanity and pursuit of money, she quickly fell into a wild family and a conspirators, determined to rely on beauty and conspiracy, to squeeze into the upper class, and to hunt for wealth and power. At the first Vanity Fair, her first goal was the bourgeois grand master, Joss. She was a bit of a coquettish, and she was quick to make a simple Jo as drunken. When the two people were very hot, she found the Playboy Rodon may inherit a big legacy, so she took the wind and seduced Rodens elopement, creating a marriage. Then, with her own bright makeup, she drew out a series of romantic events and pulled the dignitaries of general dvelto and Lord dant into their arms. At this moment, she has money, power, status, prestige, high and high. She has become a lady of the most prosperous society, and even the great honor of seeing the supreme king.

Rebecca and Amy Leah, a poor man and a rich man. Apart from the huge difference in money, the treatment and personality are quite different. Rebecca cachet honey belly sword, two face three knife, insidious and vicious, ambitious pursuit of fame and fortune, is money is the only master thought, making her in the school, in the society are suffering from discrimination, love and distortion of her thoughts. And Amy Leah, the child of a rich family, was spoiled everywhere, and there was hardly any difficulty in her growing up on her way. Because of that, she did not need to work hard to get into the upper class, so she became naive and even silly.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of these two characters, the British society is a world that pursues money and glory; it also shows that the pursuit of fame and wealth not only destroys himself, but also destroys others, and it is the so-called harm to others.

The fame and fortune has been washed out and eliminated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but there is still a ambition to try and try it as if life was the only way of life. Thackeray saw through the mysteries, written in the eyes of the world, with a goose feather pen to write down a page of lamentable people. In order to say goodbye to this drama, the old guy who said the story picked up the box, put up a puppet, and closed the curtain.

名利场读后感(篇12)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世界有几个人不是为了那么一点功名利禄每天都摸爬滚打着?终日忙奔波,一刻不得闲;既然不是仙,心中有杂念;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

所以,不用奇怪,这就是历史每一刻都在发生的事,如果你记不住历史前进的最大推动力往往就是对利益的渴求,那你历史肯定得不了高分,同样的这也是名利场每天发生的事。这个名利场是个虚幻集市,上面有地位、金钱、美色、爵位、官职、奉承

这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如果不留个几手,那岂不是富者恒富、穷者恒穷,没有个循环,它还怎么正常运转。于是我们的女主角丽蓓卡.夏普虽然出身低微,但是坚信“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坚信自己总有出头之日,然后就依靠着她的聪明才智在充满贵族和富豪的名利场打出了一片天地。

纵使最后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所有亲朋好友都与她反目,但还是成了她所想要的——真正的有钱人,不得不说她的经历还算是多姿多彩,而且是日日夜夜拼了命的人生。丽蓓卡跟《红楼梦》的王熙凤很像,狡猾奸诈、机智幽默,当然她更坏,总是虚情假意,人生就靠演戏,眼泪那是流不停,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先赊账再利用靠山狐假虎威、收买人情稳住人际关系,然后逃帐,但是她也会考虑真正对她好的朋友阿米莉亚,最后时刻帮助她从死去的乔治中走了出来,与一直默默爱着她的杜宾成了亲,所以呢,也是蛮有趣的人吧。

反观阿米莉亚,是的,这本书运用了大量的对比,最明显的就是个人前后命运的对比,当然也不能忽略跟丽蓓卡并行的阿米莉亚这条线索的对比。阿米莉亚生性单纯善良,甚至到了没有主见的地步,以至于她死心塌地跟了骄奢淫逸、嗜赌如命的花花公子乔治.奥斯本,即使乔治跟丽蓓卡有了外遇,她也视而不见,自欺欺人地以为是自己错怪了乔治,因而,乔治死在战场后,依然痴心为他守了十一年寡,拒绝一直暗恋着他的杜宾的求爱,直到当事者丽蓓卡直接捅破了窗户纸。

你说这样子的人在我们名利场怎么生存得下去呢,虽然作者最后让她与杜宾喜结良缘,她的儿子乔琪也成功继承了爷爷的财产,生活好过了起来。与其说这是作者良心发现,想说好心有好报,毋宁说是对于一种随波逐流生活的讽刺,阿米莉亚的生活一直是被动的,别人让她怎么过她就怎么过,从来没有去思考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天天就会抱着乔治与乔琪的画像当作抚慰心灵的宝贝。她最后得来的幸福,可以说完全来自于本书最正直的威廉杜宾了。作文杜宾因为感激而结识乔治奥斯本,因为一见钟情而爱上阿米莉亚,一直在背后默默支持着阿米莉亚,把阿米莉亚当天使看待,但是他一直厌恶丽蓓卡,当他发现她无法改变阿米莉亚那被蒙蔽了的双眼,无法把阿米莉亚从她与丽蓓卡的关系中拉出来的时候,阿米莉亚终于从他心中的神坛走了下来,他也说出了十八年来最硬气的一句话。

由于作者夸张的笔法,全书没有一个上层人士得以善终,罗顿克劳利被妻子丽蓓卡抛弃,最后客死他乡;克劳利小姐由于钱财而吸引了一大批走狗们,最后死前反而受到了强力的控制;乔瑟夫.赛得利胆小怕事,虚荣心极强,最后因为保险死在丽蓓卡手里

名利场读后感(篇13)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小说《名利场》,小说的主要情节可以分两条线索。一个线索是死者的穷画家的女儿贝基离开后pingkedun女子寄宿学校,会暂时在富裕家庭爱米丽亚家,但她试图勾引她的哥哥进入上流社会。经过这件事失败了,贝基来到毕脱—克劳莱家的家庭教师,同时她扮演一些讨人喜欢的方法如油腻,和合伙与好使。但当皮特提出贝基失去配偶,她已经嫁给了knight的儿子罗。另一个线索写纯洁的女生阿米莉亚深在警官georgeosborne的爱,超越所有障碍,最后嫁给他。可是她的老公立刻就抛弃了她。阿米莉亚是痴情的乔治,即便她老公死后,她仍不愿再嫁他人。最后,贝基告诉事实乔治约见自私奔生前,她赞同结婚。贝基被遗弃是由于老公之后找到了人际关系。她的晚年从另一个情人手里继承了一笔遗产,慈善事业开始变得热情起来。

不能否认这个故事非常真实。名利场里面的人看不了解,名利场的外面人一样看不清。某人都渴望资金,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一种,别的人都异常看重你。都宾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所爱的人,他把自我的青春和时间在名利场中的可怜人。可是,最后是好的。我想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里进去了又走了出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毫无顾忌的人得到了应有些报应。看着最后几次,有点高兴,有点难过。这不止是小说,这是一个缩影社会。它不只在英国当时,它也在今日。哪个不名利其他是基于这个。物质生活问题不解决,哪个去追求一种神话般的纯梦想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已成为一项工作,工作就是有一部分能被人以一种特殊的精神看待生活。当然,这并不可以替代,大家都是运势的棋子,命中目的个人。研究自己的社会地位,研究怎么样提升自我的社会地位。人只能去崇拜其他人,讲那些显赫的人物,你就去不去作曲,会有人去作曲。

名利场,大家如何能进去和走出这个地方,如何应付这个地方,大伙都在小说里无知的自私,渴望名利,到头来无所努力。

作者萨克雷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画面的名利场inrealityin小说,日常是背叛欺骗和敲诈他们,欺骗,势利虚荣等丑陋的行动表现的淋漓尽致。作者最后写道:“哦!虚荣虚荣!大家这个世界上有哪个会是幸福的呢大家需要根据自我的意愿来完成每一件事但即便所谓的,有哪个有认可的布“

坑读后感(精选5篇)


优秀的读后感模板包括哪些要素?或许你正在品读一位作者的作品,其文风清新自然,但却深藏着引人思考的精髓。读一本书后,撰写读后感是深入理解所读内容的良好方式。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篇有价值的阅读文章,题目为“坑读后感”。

坑读后感 篇1

内容简介:你还认为是老板、同事给你制造了职场障碍吗?你OUT了!著名心理诲询师柏燕谊揭秘职场陷阱的内幕——习惯造成盲点,盲点将“坑”你于无形!自己坑自己的典型症状:同事的优势让你自惭形秽,对上司唯命是从,对职场八卦推波助澜,总觉得怀才不遇,向往大公司,做事拖延。不到最后一刻不动手,一而再再而三占公司的小便宜,如果你具备以上症状,说明你已经开始自己坑自己了。克报这些坑人的坏习惯,你将发现,高职位、高工资、高人气,一切都不再是神话!

不要自己坑自己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我们总是抱怨环境,抱怨别人,抱怨命运,却没有低下头来看看自己做了什么。工作中,很多时候不是上司同事在给你穿小鞋、挖坑,而是自己被自己的不经意的错误给坑了——你的工作习惯,你的性格缺陷,你的态度等等。谈论办公室阴谋是无聊的人才做的事,坑别人是值得鄙视的;当然,被自己坑了还不知道就更可怜。柏燕谊老师是一个操作型心理咨询师,这本书是她日常咨询工作的总结,用完全真实的例子讲解工作中自己坑自己的行为。可以当作一面镜子,照出你的不足与缺陷。另外,她也从自己的经验出发,给出了一些有用的建议和方法。看了这本书你未必会得到脱胎换骨的改变,但至少可以让你更看清自己一些。认识了自己才能更好地改变,不是这样么……

不要自己坑自己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心理医生存在的理由,就是帮人找出自己心理的纠结,然后解开。由此可见,自己的心,自己是未必了解的,更何谈别人的心。柏燕谊的书有一个特色,就是非常亲切,读的时候可能没什么感觉,但读完了,你突然发现自己的症结已经在不知不觉被发现、解开了。

坑读后感 篇2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如假包换的事:一个14岁的女孩意掉入神秘天坑之中,在经历6天的磨难后,她终于以顽强的求生意念死里逃生。是什么力量使女孩卷入神秘的天坑之中?有时什么信念支撑着这个女孩天坑下的生命攀援?

在神秘的天坑中,女孩一点一点向上爬动,黑乎乎的坑壁上布满了坚硬的石头和随风抖动的灌木杂草,每上行一步都非常艰难,她喘着粗气,艰难的向上攀登。大约两小时后,她终于爬到了一半,它望着陡峭的岩石,忽然感到一丝畏惧,当她看到坑口那已经变得明亮的光线时,她想一定要爬过这段险要的坑壁,自己宁可摔死,也不能在天坑里困死!

一次次脚下踩落的碎石滚落坑底,一次次手臂攀援中的意外失重,都不能摧毁她强大的求生欲望。当她重重地扑到在坑外的草丛时,她晕了过去……

读了这篇故事,我感悟很深:在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困难,无时无刻的存在。当你一不提防,它就凶狠的向你扑了过来。当你和困难正面交锋时,坚强的意志是取胜的关键,只要有一丝希望,就绝对不要放弃,在学习中也一样。

身为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一定要变得坚强,跌倒了自己再爬起来,受伤了自己再治愈,这一切都是只能自己坚强地面对过去与将来。

只有经过艰难困苦的考验,才能知道一个人的意志是不是坚强。也就是古诗所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坑读后感 篇3

《天坑鹰猎》像说话本一样,讲述了《神鹰图》的上代主人马殿臣的前世今生,追风走尘三闯关东。但给主角张保庆笔墨则较少,给人匆匆结束的感觉。

相对于第一部,《天坑宝藏》则给了张保庆更多的描写,丰满了人物形象。也补充了马殿臣的描述,讲清楚了上一部该人物缺失的部分。但是重点依然没有回到主角张保庆身上。另外,张保庆和马殿臣究竟有什么渊源,作者依旧没有明示。两部连在一起读,故事显得完整许多,但是,《天坑宝藏》后期的叙述有些混乱。

第一部《天坑鹰猎》与神鹰图有关联,第二部《天坑追匪》作为前传,才明确了讲述了天坑发生的故事,第三部《天坑宝藏》却未见宝藏的影子,多的只是东北地区的民间志怪传说,整体差强人意吧。

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有写下一部的准备,如果有的话,应该就是主角张保庆的故事了。也希望作者能把文中出现的黑话作个注释,给初入坑的读者一点关照。

总的来说,《天坑宝藏》能为《天坑鹰猎》填坑,虽然有奇妙点,但也有不足之处,期待作者能把这个系列完美完结。

坑读后感 篇4

天下霸唱鬼吹灯与河神系列都颇受赞誉,多部作品陆续被搬上大小荧幕,热度很高。鬼吹灯的热度也给天坑系列引来很多瞩目,自《天坑鹰猎》播放完结,《天坑追匪》前传的补充,观众们都急呼第三部分播出。

这本《天坑宝藏》讲述的是《天坑鹰猎》的续集故事,给前面挖出的坑填土,并一一解开谜题。

前书说道,金王马殿臣大败血蘑菇,却始终未能断其性命。世人都觉得血蘑菇死不足惜、人人欲杀之而后快。殊不知,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血蘑菇这样的大恶之人也有其成长之路。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是英雄还是毒瘤,但凭后人评判。这本书就详细描写了血蘑菇是如何被逼成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人。

雪蘑菇一生有三个身份、三个名字,也是他人生的三个转折点。每一次身份的转换,用一句不好听的话来说——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

身为关家小少爷的他三岁那年被拐卖至孤山岭,自此,他的爹娘及亲近之人或死或走,他便成了克星。肩膀上那块蘑菇形的血色胎记,便成了他的名字——“血蘑菇”。

后来,他沦为盗匪,成为迟黑子的义子。纸狼狐陷害他背上了“扒灰倒灶、横推立压”的恶名,义父的手下马殿臣开始不断追杀他。

几度拼杀,死里逃生。为了金匪的首领,得了“金蝎子”这个名字。后来在一场战斗中,全军覆没,只有他侥幸逃生。

从此,他隐姓埋名,以在东山林场中以看套子为生,当地人给他起名“老洞狗子”。

两部相似的点在于人物多灾多难的一生,表现了“倒霉蛋”主人公在面对不公的命运时,不是光吼着逆天改命,而是用行动去打破成见和传统,反抗命运与不公。

在多舛的命运里,雪蘑菇始终不忘找寻《神鹰图》,把改变的希望寄于此画。

这一部分的主要篇幅都在《天狼孤》上代主人“血蘑菇”身上,呈现了他调兵挂帅,摆阵封神的一生。在故事的阅读过程中,“血蘑菇”从出世、破关、调兵、挂帅、封神到下山,一生跌宕起伏完整呈现,读者亦能感同身受。

坑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儿子落下坑以后》。这篇文章讲了一位父亲带着儿子到公园去玩,儿子因为贪玩,掉进一个坑里上不来了,他本想求助于父亲,但父亲却置之不理。他感到恐惧与无助,但最后,他终于用自己的力量爬出了坑。

这篇短文让我沉思许多。短文中的父亲对儿子的哭喊与求助置之不理,父亲的态度看似冷漠,其实是对儿子特殊而深沉的爰。通过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父母跟文章中的父母一样。他们经常教导我说:要想学会游泳,就要不怕呛水。要想学会骑自行车,就要不怕跌倒。要不怕困难,不惧艰险。要懂得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的道理。他们平时不会娇惯我,从小就让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白己跌倒了自己爬起来,从不会帮忙。开始,我还以为他们并不爱我。但是后来,我明内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了。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从小培养我的自制、自立的能力,做个坚强的孩子。只是我还小,不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

温室里是培育不出耐寒的花朵的,暴风雨中才会有坚强的雄鹰。我们只有经过大风大浪的锻炼才会健康成长,才会成为有用的人才。

《猫》读后感精选5篇


工作总结之家主题阅读推荐:“《猫》读后感”。

下面的“《猫》读后感”是编辑收集整理供你借鉴的内容。无论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不能停止阅读,在阅读作品过后,我们通常会有在思想上有新的收获。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感悟作品,我们常常需要写一份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猫》读后感 篇1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我就知道费罗罗是一只不同凡响、有梦想的猫,而且它的梦想

就是在那蔚蓝的天空中能够像大雁像雄鹰一样展翅飞翔。费罗罗它为了自己的梦想能够实现,就经常在一个高高的屋顶

上,鼓起勇气,腾空一跃,可还没来得及享受飞翔时的喜悦,他就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身上有很多处骨折和擦伤。如果

没有一层厚厚的草,它早就摔了个狗啃泥或肉饼喽!

费罗罗只好长时间待在篮子里养伤。不过,幸亏有一位很爱它的主人巴吉塔太太,巴吉塔太太把时间都献给了费罗罗

,因为巴吉塔太太终于知道了费罗罗的愿望,所以做了很多气球让费罗罗在空中飞起来。

书中的巴吉塔太太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爸爸。我的爸爸,他很关心我的学习,经常教我做作业,还时常鼓励我好好学习。

他也会跟我玩些游戏,逗得我和弟弟笑得前仰后俯。因为我热爱画画,所以爸爸经常买些童话书,让我看书中的人物和景

物怎样画,然后让我照着上面画。爸爸教了我很多。一次,老师叫我画一幅画寄到北京去,我没有信心,爸爸不但鼓励我,

还帮我把画寄到北京去。谁知杳无音信。爸爸就耐心地告诉我,说我的画有什么缺点。从中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会有

失败的。

我想,当费罗罗翱翔在天空中时,肯定会这样想:“谢谢您,好心的巴吉塔太太,感谢您让我实现了飞的梦想!”如果

有一天我成功了,我也要感谢帮助过我的人!

《猫》读后感 篇2

日本作家夏目漱石所写的《我是猫》这篇童话是我认为写得好且印象深刻的文章之一。在作品中,作家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写出了“猫”即文中的“我”吃年糕的滑稽形象。

在读此文时,我不禁笑了起来。作者能够将猫的心理刻画地如此细腻、逼真,与的文化积淀及对动物的细致观察是分不开的。在笑的同时我也在想:既然是一篇童话,那它反映的不仅仅是“猫”的遭遇和心声,它也在必须程度上折射着人类社会的点点滴滴。

仔细想来,“猫”吃年糕时的担忧不正是我们在准备尝试一件事时心里的真实记录和体现吗?被年糕“粘”后的尴尬不也正是人们遇到难题(而这难题对有些人来说并非难题)无法自拔时的窘相吗?

同学,你可曾记得:当杜瑞峰等同学站起来读诗或读课文,沙哑的声音在课堂上响起时,你们不也报之一笑了吗?这和文中女孩和伙伴的“笑”有何异同?同学之间,我们应当互相尊重,不应嘲笑身边的每位同学、每个人。

“我大抵也算见识过人类缺乏同情心的个助攻行径,但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这样恨在心头”我们为何不能拥有一颗同情之心,一颗感恩之心,包容身边人的缺点,包容同学一句并非专意说出的话,包容……包容一切能够原谅的事情,但不能包容你对学习的冷漠、不自觉和不负职责!

“一颗沙里一个世界,一朵鲜花一座天堂”而我想说的是:这只猫的遭遇就是一个人间社会!

同学们,让我们在读懂文字的同时,尝试着读出它背后的情感和道理吧!

《猫》读后感 篇3

读了猫国的谜语,我知道亚希先前是个胆小的人,后来他遇到了神奇的虎斑猫波波多,和波波多一起去月光拍卖会、猫国的夜雾城和光明城、鲨鱼堡、古怪的午夜集市

这本书里描绘的童话故事很精彩,比如第二章,波波多给了亚希一袋宝石并嘱咐亚希一定要买只有一扇门的那一幅画!可是这月光拍卖会迷人的东西太多了,亚希历尽了千辛万苦才买到那幅画。之前,大宝石、金王冠、魔药、会唱歌的小人、有风的鞋子、魔桌亚希都想买,可是,都被波波多阻止住了

读了猫国的谜语,我懂得了一个人小的时候很胆小,但是自己在成长经历中会改进很多,胆子也会变大的。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在小朋友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伸出热情的双手去帮助他们

读了这本书,使我知道,一个人如果被别人打的话,不能怕他,因为一个人如果向别人屈服的话,这个人就是一个没有骨气的人,并且一个人的高大威武不是用来打人的,相反,是用来保护弱者的!一个人如果强大,就应该去保护别人,这样,你还会成为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人。因为别人敬佩你的优点,就是你有强大的力量,你能用这种力量来保护弱者!

总之,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如果你们也想懂得这些道理,就来读金芒果工作室出版社的猫国的谜语童话吧!!!

《猫》读后感 篇4

我在暑假中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塔顶上的猫》,作者以第一人称写的笑猫,主要描写了猫与老鼠之间发生的离奇故事。

在一座美丽的白塔顶上蹲着一只漂亮的虎皮猫。这可惹怒了一群着名的资格猫,他们爬上不去的地方,也决不允许别的猫上去。他们先开会咒骂,又将老鼠们请来虚张声势,后来,他们还用暗箭射伤了塔顶上的虎皮猫。幸亏老老鼠把事情告诉了虎皮猫的朋友笑猫,笑猫救了她。那些资格猫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笑,让公园里的老鼠乐翻了天。那些着名的资格猫都很妒忌虎皮猫,但只有笑猫喜欢他,因为笑猫会笑,也受过别人的妒忌,因此他相信两颗孤独的心容易靠近。可是后来,虎皮猫离开了这个城市,留下了这个热闹好笑而又忧伤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作者笔下的动物世界的确乱了套:猫和猫本来是朋友,却整天相互伤害;猫和老鼠本来是敌人,老鼠却来帮助猫。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个故事很吸引我。故事中的资格猫都妒忌比自己厉害的猫,可是妒忌没有用。因为无论他们再怎么妒忌,虎皮猫依然在塔顶上,而那些愚蠢的资格猫也只能在下面仰着头指手画脚,最后只能白白浪费时间!我曾经在另一本书上看过一句话:最可怜的是妒忌。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三国时期的吴国大都督周瑜因为妒忌诸葛亮的才能,最后被诸葛亮气死了。故事中的资格猫虽然没有死,但也被老老鼠戏弄了几番,他们这种疯狂的行为真是给猫族丢脸!

如果一个人没有妒忌心,那他一定会有许多优点和美德,也一定是个很受欢迎的人。《塔顶上的猫》中,京巴狗地包天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她和笑猫是好朋友,虽然她头脑简单,没有笑猫聪明,但她并不妒忌,反而非常尊敬笑猫。

我以前并没有仔细研究过妒忌两字,而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才明白,妒忌真的很可怜!反之,如果每个人都把妒忌化为尊敬,那我相信,他一定非常快乐!

《猫》读后感 篇5

《我是猫》作者是夏目漱石,他家里养了一只猫,名字叫小黑。作者就是从这只猫的视角而写成的这部小说。《我是猫》这部小说也是夏目漱石的成名作。

夏目漱石被日本文学界誉为“千年文学篇第一人”,他的头像以前可是被印在壹仟日元面值上的!这本书就从他们家养的小黑猫为原型,换了个角度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猫吃主人吃剩下的年糕了。猫慢慢地进了厨房,然后咬到了一块年糕,很是美味。但是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猫的牙齿竟然卡进了年糕里,无论怎么用力都拔不出来。这时,女仆和小孩都来了。看见了这一幕,纷纷觉得十分有趣,小孩嘲笑这个猫在跳滑稽的舞蹈,好心的女仆则上前帮猫拔掉年糕。但是却一不小心,虽然帮助猫的牙齿脱离了年糕,但是随之两颗牙齿也跟着没了。唉,这里我不由心疼这只猫,也不忍抱怨那个女仆,真是太不爱惜小动物了。

再想一想我们自己,也有虐待欺负小动物的现象发生。就比如我们经常去看的马戏团,表面上动物们光鲜亮丽,但其实背后,动物们常常要受到挨饿抽打。或者象牙被做成筷子、鳄鱼皮被做成包包、鲨鱼的鱼翅被做成美味的佳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们一定要保护小动物们,和他们和谐共处!

"《生死场》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