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统计站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草原站草业工作总结。

不管我们是学习,还是工作中,总会有写总结的时候。在写总结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提升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多写一次总结,我们就越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价值,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那么关于总结报告我们怎么撰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草原站草业工作总结”,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年终总结xx年年,**市草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新农村建设暨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中心任务,立足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步伐,全面推进各项草业工作。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草原战线广大科技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农牧民群众的密切配合,全市草业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并取得可喜成绩,为加快我市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草业生产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㈠、草原建设总规模

⑵、打贮青干草完成7.3亿公斤。

⑶、生产各种草籽完成108万公斤。

㈡、推广草业实用增产技术情况

⑴、以水为主的配套草库伦建设完成120处,1500亩。

㈢、草原“三害”防治情况

⑴、草原虫害防治面积51.8万亩。

⑵、草原鼠害防治面积120万亩。

⑶、除毒草面积3万亩。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㈠、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在全市新农村建设暨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全市农牧业工作会议之后,我站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全市草业工作实际及各旗县业务工作特点,认真安排部署了xx年年的草业工作重点。各旗县(区)立足实际,细化步骤,采取有力措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各项草业工作的有序快速开展。

㈡、围绕主推项目,强化技术服务

今年,我站按照市农牧业局确定的三项草业实用技术主推项目(肉羊舍饲圈养营养平衡配方技术、天然草场合理利用配套技术和利用c型肉毒素防治草原鼠害技术),进一步加大草业技术服务工作力度,一是立足岗位,加强自身培训。站里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科技人员进行基础专业理论知识和常规业务技能培训,使每一位科技人员的服务能力有了极大提高。二是结合项目,开展重点培训。根据不同项目的服务内容,制定了具体推广实施方案,并有针对性的对农区高效益种草养羊示范户、牧区家庭生态牧场建设典型户和无鼠害示范区牧民群众利用c型肉毒素防治草原鼠害技术进行重点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依托项目,加大指导力度。全市草业战线共有近百名科技人员积极参与了农区科技示范园区、高效益养殖示范户和牧区家庭生态牧场建设工作,并主动介入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全方位提供技术服务。同时责成60名科技人员按照既定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通过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的“四技”服务形式,深入生产第一线重点抓好优质牧草和专用饲料的种植、饲草料加工调制、牧草病虫害防治、窖池建设、圈舍改造、模式化饲养、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场合理利用配套技术的推广普及,大大提升草业生产建设的科技含量。四是面向市场,拓展服务领域。今年,我站有2名科技人员被市科技局聘为巴市首届科技特派员,常年奔波于农畜产品流通领域,全方位向农牧民免费提供可靠的农畜产品市场信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和动物饲料销售供给等中介服务。五是以新农村建设示点为阵地,培训新型农牧民。临河区乌兰图克镇红旗村是市农牧业局“十一五”时期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联系点,为此,我站从草业部门的职能职责和业务范围出发,在该村组重点开展了青贮养畜技术和肉羊舍饲圈养营养平衡配方技术培训,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及我市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增强农民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站领导班子和高级职称科技人员全程参与市委、政府组织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调研工作,并为制定全市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建言献策,全力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服务。据初步统计,今年共组织各类培训班30多期,完成师资培训是700多名,普训农牧民10000多人次,发放科技资料xx0余份。

㈢、扩大饲料种植,夯实青贮养畜

〖1〗〖2〗 ㈣、密切监控灾情,及时开展防治

鼠害防治工作通过对去冬今春两次调查结果的汇总分析,制定了xx年年**市鼠害防治实施方案,并组织科技人员重点对无鼠害示范项目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春季灭鼠工作,防治工作结束后,又陆续对项目区开展了自查工作,查遗补漏,秋季重点对“无鼠害示范区”开展了补防工作。据监测分析,今年全市鼠害发生危害面积888万亩,严重危害面积350万亩,因资金有限,全市完成防治面积120万亩,其中无鼠害示范区完成防治面积100万亩,圆满完成今年农牧业局重点推广技术项目,利用生物技术防治草原鼠害100万亩指标任务。

㈤、依托项目实施,推动生态建设

根据我市牧区草原生态环境实际,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半农半牧区、牧区舍饲禁牧、轮封轮牧和围封转移政策措施的落实,大力实施风沙源治理、天然草原保护、退牧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深入推进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投资投劳建设草原的积极性,通过推行划区轮牧、围封禁牧、舍饲养牧、移民休牧、飞播种草等综合治理办法,大规模的开展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活动,特别是退牧还草工程、无鼠害示范区项目和围封转移战略的实施,大大加快了我市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进程。在生态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站积极发挥业务技术优势,主动协助农牧业局完成牧区“一带一线二区”退牧转移规划和全市农牧业经济“三区”规划,并积极深入草场实地对天然草原补播工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据统计,全市完成草场补播面积100万亩,完成草原围栏面积194万亩。

㈥、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市旗两级草原监理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通过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的宣传普及工作,在宣传活动中,草原监理人员深入牧区一线,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并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使农牧民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有了新的理解,基本上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细则》,草原技术管理执法人员精通《细则》,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细则》的目的和要求。二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通过大力开展“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廉洁高效”的行风建设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草原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提高队伍的执法水平,真正在实际工作中诠释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打击震慑不法分子,增强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加强了草原生态建设成果管护力度,今年,全市共发生草原违法违规案件161起,查处118起,结案率73,有力的打击了草原违法行为。四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密切协同工商、公安、质检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

GZ85.cOm更多总结延伸阅读

草原监理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全市草原监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农牧局总体部署和行业重点工作,抓住“十二五”战略机遇期,深入实施《草原法》和《草原防火条例》,以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重大政策措施为核心,大力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切实增强草原执法监督和灾害防控能力,不断提高草原保护监测和建设指导水平,为促进全市草原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不断扩大草原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

草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是草原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之一,也是顺利开展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4月份,按照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XX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各旗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草原法律法规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重大政策,不断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的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充分调动积极性,为保护、利用草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5月17日,杭锦旗巴拉贡镇巴音恩格尔生态环境监测瞭望塔庆典仪式上,市草原监理所和杭锦旗草原监理所联合举办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上,参加农牧民XX余人,散发蒙汉两种文字宣传册和宣传单3000余份,设立咨询台当场解答关于草原补奖制度、草原流转、草畜平衡制度、禁牧休牧制度等问题。此外,各级草原监理部门在中国草原网、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及时发布反映草原保护建设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反映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反映各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典型经验等信息,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各级草原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达到以宣传推动事业,以宣传促进发展的目的。

同时,全市草原监理部门加强自身建设,上半年,先后派出10多人参加了农业部、自治区、市级各种业务培训和会议,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举办各类草原保护、管理培训班63期,培训人员达15580人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75条,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40次,群发手机短信5次,互联网宣传15次,出动宣传车74台次,出动宣传人员442人次,设立咨询电话9部,发放宣传材料8.4万份。

二、进一步加大草原执法力度

草原行政执法是草原法赋予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的神圣职责,是保护、建设和管理草原的重要方式。随着全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在草原上施工作业的单位明显增多,人为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不断增加。对此,各级草原监理机构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制止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草原。

(一)开垦草原管理情况:近几年草原违法案件统计中,开垦草原案件始终排在第一,是全市草原执法工作的重点。各地区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借粮食增产之名开垦草原、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核审批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农牧业重大建设项目,严肃查处默许甚至带头开垦草原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效制止了滥垦现象。上半年,全市非法开垦草原案件106起、结案58起,破坏草原面积达7329.8亩。

(二)征用草原和临时占用草原管理情况:面对全市采矿、修路等项目的实施征用草原现象日益增多,各级草原监理机构高度重视,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宣传,规范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征占用草原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检查。“5.11”事件后,我所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土地、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对各地区煤矿、煤炭物流园区、非煤矿山、砂石料场、石油天然气开发、水源地保护、交通干线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工作,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上半年,全市依法办理征用草原4起、临时使用草原3起,查处非法征收征用案件9起、结案4起、破坏草原面积675亩,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56起、结案30起、破坏草原面积1449亩。

(三)野生植物采集管理情况:为了实现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的永续利用,各旗区草原监理部门及时上报采集收购计划,建立联合防控体系和举报机制,重点通道设置临时检查站,查堵进、出采集收购草原野生植物人员,切实加强非法采集收购野生植物破坏草原行为。上半年,全市查处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2起,结案2起。

(四)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管理情况:为了顺利推进全市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各级草原监理所向广大农牧民广泛宣传禁休牧和草畜平衡的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乡苏木镇、村嘎查进行拉网式督查,发现偷牧行为进行通报和查处。XX年全市禁休牧补贴工作实施后,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偷牧现象明显减少,全市禁休牧工作稳步进行。上半年,全市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案件45起,结案45起。

(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情况:本着把信访工作当做服务于农牧民的一件头等大事,各级草原监理机构坚持“有立案必须有结果”的准则,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照草原法律法规认真调查处理,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上半年,市草原监理所接待5起草场纠纷案件,调查处理内蒙古电视台《行风热线》牧民反映问题2起。

三、认真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工作

草原生态监测工作是及时了解和掌握草原生态变化的基础性工作。5月10-15日,各级草原监理机构严格按照自治区草原监测要求,对全市4个类、6个亚类草原牧草长势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今年5月份牧草长势总体上不如去年同期。

平原丘陵典型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20.00厘米、平均盖度24.67%、鲜重28.62公斤/亩、干重9.54公斤/亩;较XX年同期相比,草群平均高度降低9.81厘米,鲜草产量下降27.74公斤/亩。沙地典型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24.50厘米、平均盖度25.80%,鲜草产量33.36公斤/亩、干草产量11.12公斤/亩;鲜草产量比去年同期下降22.74公斤/亩。

平原丘陵荒漠草原草群平均高度18.67厘米、平均盖度25.33%、鲜重24.67公斤/亩、干重8.22公斤/亩,沙地荒漠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13.33厘米、平均盖度13.67%、鲜重16.71公斤/亩、干重5.57公斤/亩。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原丘陵荒漠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鲜草产量分别下降10.83厘米,23.24公斤/亩,沙地荒漠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鲜草产量分别下降3.23厘米,15.79公斤/亩。

草原化荒漠类草地草群平均高度21.33厘米,平均盖度14.67%,牧草鲜重27.95公斤/亩、干重9.32公斤/亩。较去年同期相比,草群平均高度降低6.87厘米,亩鲜草产量减少13.40公斤。

低地草甸类草群平均高度10.17厘米,平均盖度31.17%,鲜重26.00公斤/亩、干重8.67公斤/亩;较去年同期相比,草群平均高度和鲜草产量分别下降0.23厘米、2.33公斤/亩。

四、加强草原防火工作

近年来,通过禁休牧、退牧还草工程等草原保护措施的实施,草原植被明显恢复,加之入春后气候持续干旱、风大,使全市防火等级不断提升。市草原监理部门根据自治区草原防火办公室的部署,积极配合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认真开展草原防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方针,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防火、扑火知识,加大草原防火督查力度,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反馈农业部火点遥感监测信息,切实做好草原防火工作。上半年,全市发生3起草原火灾,过火面积906亩,直接经济损失1.44万元,其它损失0.14万元,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五、积极参与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国家着眼当前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我所积极参与全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编制实施方案,评审各旗区草原生态补奖方案、牧草良种补贴方案及市本级配套补奖方案,并赴各地区进行技术指导。

六、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划定基本草原是我区落实“双权一制”之后,又一次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我区乃至全国草原和草业发展历史上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XX年,杭锦旗、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结束,共划定基本草原面积7195.99万亩。XX年,全市半农半牧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开始启动,伊金霍洛旗被自治区列为半农半牧区试点旗县。目前,外业工作全部结束,内业工作正在汇总中。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全面启动标志着我市草原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迈向法治化管理的轨道。

七、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1、利用每周两个半天的时间,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积极完成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工、青、妇等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草原监理2013年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草原监理2013年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XX年上半年,全市草原监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农牧局总体部署和行业重点工作,抓住“十二五”战略机遇期,深入实施《草原法》和《草原防火条例》,以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重大政策措施为核心,大力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切实增强草原执法监督和灾害防控能力,不断提高草原保护监测和建设指导水平,为促进全市草原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不断扩大草原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
草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是草原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之一,也是顺利开展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4月份,按照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XX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各旗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草原法律法规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重大政策,不断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的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充分调动积极性,为保护、利用草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5月17日,杭锦旗巴拉贡镇巴音恩格尔生态环境监测瞭望塔庆典仪式上,市草原监理所和杭锦旗草原监理所联合举办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上,参加农牧民XX余人,散发蒙汉两种文字宣传册和宣传单3000余份,设立咨询台当场解答关于草原补奖制度、草原流转、草畜平衡制度、禁牧休牧制度等问题。此外,各级草原监理部门在中国草原网、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及时发布反映草原保护建设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反映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反映各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典型经验等信息,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各级草原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达到以宣传推动事业,以宣传促进发展的目的。
同时,全市草原监理部门加强自身建设,上半年,先后派出10多人参加了农业部、自治区、市级各种业务培训和会议,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举办各类草原保护、管理培训班63期,培训人员达15580人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75条,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40次,群发手机短信5次,互联网宣传15次,出动宣传车74台次,出动宣传人员442人次,设立咨询电话9部,发放宣传材料8.4万份。
二、进一步加大草原执法力度
草原行政执法是草原法赋予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的神圣职责,是保护、建设和管理草原的重要方式。随着全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在草原上施工作业的单位明显增多,人为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不断增加。对此,各级草原监理机构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制止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草原。
(一)开垦草原管理情况:近几年草原违法案件统计中,开垦草原案件始终排在第一,是全市草原执法工作的重点。各地区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借粮食增产之名开垦草原、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核审批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农牧业重大建设项目,严肃查处默许甚至带头开垦草原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效制止了滥垦现象。上半年,全市非法开垦草原案件106起、结案58起,破坏草原面积达7329.8亩。(二)征用草原和临时占用草原管理情况:面对全市采矿、修路等项目的实施征用草原现象日益增多,各级草原监理机构高度重视,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宣传,规范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征占用草原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检查。“5.11”事件后,我所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土地、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对各地区煤矿、煤炭物流园区、非煤矿山、砂石料场、石油天然气开发、水源地保护、交通干线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工作,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上半年,全市依法办理征用草原4起、临时使用草原3起,查处非法征收征用案件9起、结案4起、破坏草原面积675亩,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56起、结案30起、破坏草原面积1449亩。
(三)野生植物采集管理情况:为了实现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的永续利用,各旗区草原监理部门及时上报采集收购计划,建立联合防控体系和举报机制,重点通道设置临时检查站,查堵进、出采集收购草原野生植物人员,切实加强非法采集收购野生植物破坏草原行为。上半年,全市查处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2起,结案2起。
(四)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管理情况:为了顺利推进全市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各级草原监理所向广大农牧民广泛宣传禁休牧和草畜平衡的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乡苏木镇、村嘎查进行拉网式督查,发现偷牧行为进行通报和查处。XX年全市禁休牧补贴工作实施后,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偷牧现象明显减少,全市禁休牧工作稳步进行。上半年,全市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案件45起,结案45起。
(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情况:本着把信访工作当做服务于农牧民的一件头等大事,各级草原监理机构坚持“有立案必须有结果”的准则,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照草原法律法规认真调查处理,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上半年,市草原监理所接待5起草场纠纷案件,调查处理内蒙古电视台《行风热线》牧民反映问题2起。
三、认真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工作
草原生态监测工作是及时了解和掌握草原生态变化的基础性工作。5月10-15日,各级草原监理机构严格按照自治区草原监测要求,对全市4个类、6个亚类草原牧草长势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今年5月份牧草长势总体上不如去年同期。
平原丘陵典型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20.00厘米、平均盖度24.67%、鲜重28.62公斤/亩、干重9.54公斤/亩;较XX年同期相比,草群平均高度降低9.81厘米,鲜草产量下降27.74公斤/亩。沙地典型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24.50厘米、平均盖度25.80%,鲜草产量33.36公斤/亩、干草产量11.12公斤/亩;鲜草产量比去年同期下降22.74公斤/亩。
平原丘陵荒漠草原草群平均高度18.67厘米、平均盖度25.33%、鲜重24.67公斤/亩、干重8.22公斤/亩,沙地荒漠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13.33厘米、平均盖度13.67%、鲜重16.71公斤/亩、干重5.57公斤/亩。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原丘陵荒漠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鲜草产量分别下降10.83厘米,23.24公斤/亩,沙地荒漠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鲜草产量分别下降3.23厘米,15.79公斤/亩。草原化荒漠类草地草群平均高度21.33厘米,平均盖度14.67%,牧草鲜重27.95公斤/亩、干重9.32公斤/亩。较去年同期相比,草群平均高度降低6.87厘米,亩鲜草产量减少13.40公斤。
低地草甸类草群平均高度10.17厘米,平均盖度31.17%,鲜重26.00公斤/亩、干重8.67公斤/亩;较去年同期相比,草群平均高度和鲜草产量分别下降0.23厘米、2.33公斤/亩。
四、加强草原防火工作
近年来,通过禁休牧、退牧还草工程等草原保护措施的实施,草原植被明显恢复,加之入春后气候持续干旱、风大,使全市防火等级不断提升。市草原监理部门根据自治区草原防火办公室的部署,积极配合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认真开展草原防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方针,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防火、扑火知识,加大草原防火督查力度,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反馈农业部火点遥感监测信息,切实做好草原防火工作。上半年,全市发生3起草原火灾,过火面积906亩,直接经济损失1.44万元,其它损失0.14万元,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五、积极参与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国家着眼当前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我所积极参与全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编制实施方案,评审各旗区草原生态补奖方案、牧草良种补贴方案及市本级配套补奖方案,并赴各地区进行技术指导。
六、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划定基本草原是我区落实“双权一制”之后,又一次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我区乃至全国草原和草业发展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XX年,杭锦旗、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结束,共划定基本草原面积7195.99万亩。XX年,全市半农半牧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开始启动,伊金霍洛旗被自治区列为半农半牧区试点旗县。目前,外业工作全部结束,内业工作正在汇总中。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全面启动标志着我市草原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迈向法治化管理的轨道。
七、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1、利用每周两个半天的时间,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积极完成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工、青、妇等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某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高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三、联系实际、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在宣传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把宣传作为独立的工作,而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同步运筹,结合进行,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屯),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草原违法案件,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宣传带动执法,以执法促进宣传。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草原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39个嘎查村、65个独贵龙村民组的封育禁牧和草原防火情况进行了检查。处理偷牧、滥牧现象9起,受理乱挖、滥采案件2起,并对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了禁牧动员工作广泛,宣传保护工作不留死角。

通辽市扎鲁特旗在活动期间调查处理了5起草原开垦案件,并通过以案说法,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对《草原法》的认识。

活动期间巴彦淖尔市共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14起 ;鄂尔多斯市查处85起。

宣传月期间,全区共出动宣传车2300多台次,人员15000余人,悬挂宣传条幅650余条,张贴标语340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和普法小册子61万余份,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300余次。草原普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无声地浸透到广大农牧民心中。其形式之活、内容之多、气氛之浓、效果之好、受教育面之广,不仅让农牧民了解到了草原的重要作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和方法,增强了农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也树立了草原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为我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和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2011年某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以“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草原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了广大农牧民依法保护、管理、利用草原和在经营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意识,明白了保护草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理解草原监理,支持草原监理,社会各界关心草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为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及时转发了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同时要求各盟市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把草原普法宣传与树立草原监理形象,与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结合起来,抓实效、抓落实,真正使草原法律法规送到农村牧区,深入到广大群众心里。

二、横向扩展、纵向深入、内容丰富

(一)、横向扩展,保证草原普法宣传的广泛性

为增强草原普法宣传的渲染效果,各级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时机、不同场所、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草原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之中,让人们感到它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使人们在耳濡目染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

1、走上街头,与相关部门联手搞宣传

4月2日,锡林郭勒盟防火指挥部组织武警锡盟森林支队、锡林浩特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武警锡林浩特市森林中队、盟林业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局参加,在锡林浩特市联合举办了声势浩大的防火宣传活动,20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出动16辆宣传车,组成宣传车队沿锡林浩特市主要街道宣传草原森林防火知识及新修订的《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播放防火宣传音像资料,并散发防火宣传资料2000份。

4月11日,乌兰察布市草原监督管理所在化德县举办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得到了化德县委人大政府以及农牧业局的高度重视,化德县人大分管主任、政府分管县长、县畜牧局全部领导班子出席了启动仪式。工作人员制作了生动的展板,使得群众纷纷驻足观摩;直观的宣传单和耐心的讲解,让群众对草原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了解;便利的现场草原法律法规相关咨询服务,为群众答疑解难。此次活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拉尔区草原监督管理局、鄂温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等多家单位出动100余人,在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进行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大型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领导和海拉尔区、鄂温克旗农牧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摆放展板7块,悬挂横幅3条,市旗两级工作人员向过往牧民群众发放了用蒙汉文 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0余份,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还出动了16辆宣传车,大大提升了宣传效果和宣传范围。呼伦贝尔市和鄂温克旗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2、利用新闻载体,让草原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

为了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各地草原监理部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对草原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专门宣传。

宣传月期间,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和锡林郭勒盟草原监督管理局参与了内蒙古广播电台和锡盟广播电台组织的行风热线5次、专访4次,热情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广泛好评。通辽市科左中旗在全旗新闻联播后的黄金阶段全程播放了全旗草原监督管理暨草原法宣传会议,在社会上和农牧民群众中引起了广泛的反响。鄂尔多斯市也利用互联网宣传草原法律法规15次;呼伦贝尔市发送手机短信4万余条。

3、组织专场文艺演出,寓教于乐

4月8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在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以《保护草原生态 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专场文艺演出。旗领导及各苏木镇领导前来观看表演,共1200余人观看了本次宣传演出。在发放节目单的同时,发放以《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为内容的宣传册1000余份,让观众在欣赏精彩文艺演出的同时了解草原法律法规。晚会上还表演了专为本次活动创作的小品《争当标兵》,节目以草原法律、法规问答形式让观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保护草原的重要性。此次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提高了全旗广大牧民和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活动获得了各方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纵向深入,保持草原普法宣传的连续性

1、送法进学校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科技局联合在全旗中小学校举办了以“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在校师生细心讲解了防火基本知识,并发放“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扫墓的倡议书和草原防火宣传材料4000余份。

2、送法进牧户

4月12日—4月27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草原监理大队出动宣传车辆深入到各苏木镇,应用蒙汉两种语言与广大牧民面对面的讲解、心贴心的交谈,将宣传活动开展到农牧民家中。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朱立博局长带队深入巴乡塔拉牧民合作社,开展了送法入户活动,将法律、法规亲自送到牧民手中。

3、送法进企业

活动期间,草原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在草原上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和单位,特别印制了征占用草原相关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到企业法人手中,进行逐项解释,并告知办理《草原临时许可证》的具体流程。使企业不仅了解了草原法律法规,也提

"水利站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