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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总结(司法局)。

在我们的平时工作生活中,有时可能会需要写总结报告。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的认识自己、反思自己。每次写总结,都是我们思考的绝好时机:一个人可以被打败,但绝不可以被打垮,就像工作一样,应当全力以赴。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写总结报告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总结(司法局)》,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总结(司法局)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精神,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把专项斗争列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到常态化部署、常态化督导、常态化落实。现将专项斗争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保障。2018年元月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安徽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xx办发[2018]8号)和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并按照有关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局领导班子带头参与、带头督导,各职能股室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制定《xx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公示栏张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线索和信息,定期进行信息研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GZ85.Com

二是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在县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开展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二)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加强工作保障。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重点普法目录。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责任主体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综治办等紧密型部门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定扫黑除恶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开展活动丰富。以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法治家庭创建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一是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100余次,其中,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扫黑除恶法治教育80多场次。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放宣传海报150套,共600张。二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巡展活动,参展人数达1.5万余人。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0家单位征集典型案例,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展板40块,在全县各单位及中小学巡展。通过案例释解,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充分发挥村法治联络员队伍、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法律人的作用,在各自辖区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工作措施、重点打击对象、举报奖惩办法、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走村串户开展法律宣讲600余人次。

3.创新工作举措。依托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利用宣传展板、悬挂标语、LED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在县电视台《法在身边》节目、《绿色xx县》专栏,xx川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xx县普法网站、微博等媒体平台开辟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开通手机短信宣传平台等多个新型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专题5期,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典型案例58例,短信推送6期,发送短信8000余条。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摸排涉黑线索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基层司法所、乡镇人民调委会等调解资源,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元旦、春节假日期间,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1.全面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开展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摸排工作。结合省厅、市局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婚姻家庭矛盾、情感及其他民事纠纷排查调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全县在册矫正对象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期向纪委移送社区服刑人员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法、涉诉、涉访等问题线索。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信息摸排工作。2018年3月,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宣司[2018]26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xx司发[2018]10号),由县基层股牵头,组织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置帮教人员走访摸排工作,共摸排出刑释解矫人员599人,重点人员71人。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及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及时建立帮教小组,制定管理教育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2.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要求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积极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报到登记、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走访考察、例会分析、信息报告、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做好整改补缺工作。对在帮教期内的安置帮教对象,按照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造册,落实帮教措施。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做好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3.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工作。对排查出的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协调民政等部门为困难对象提供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帮扶救济措施。加大安置帮教政策宣传,利用人才市场招聘旺季,积极为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提供相关政策和信息。组织心理咨询师加强对刑释人员心理矫治,纠正刑释人员自悲心理;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努力消除周边群众对刑释人员的歧视和偏见,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

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服刑人员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严格资格审查,为村组织换届工作把好资格关。指定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对村两委换届名单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候选人名单中无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人员,保障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安全。经过排查,截至目前,我县共摸排150名社区服刑人员,经查阅法律文书、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仔细排查、综合甄别,我县暂无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对律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引导律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5月中旬,我局召开了由全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学习传达有关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全国律协、省律协有关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并对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要求全县律师要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2.加大业务培训研讨。专门开展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培训,使广大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形成法律政策理解把握的共识,提升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业务水平及办理涉黑恶案件业务能力,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专业作用。7月份,结合全市律师刑事法律研讨沙龙,探讨研究涉黑类案件的把握。

3.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根据省司法厅和市扫黑办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局《xx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精神,就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辩护代理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明确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的要求。指导律师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律师辩护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惩戒。公律股加强管控监督,全面掌握律师接受案件代理信息和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备案。

4.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对于有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律师,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查看受理程序是否规范、业务集体讨论是否充分,辩护代理是否履职到位,案件是否按时进行报备,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现场指导监督。

截至2018年10月, 6家律师事务所34名执业律师(专职律师25人、公职律师7人、法援2人)共代理各类案件713件,其中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起,全部报备,开展听庭2起。目前全县共收理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代理 2起,全县律师参与扫黑专项工作得到稳控。同时,邀请县扫黑办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发现违规执业的律师,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还不够透彻,对涉黑涉恶人员还不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衔接不畅,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理解存在差异。一般对案件准确定性的机关为人民法院,多数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对扫黑除恶类案件定性模糊,导致律师及司法行政机关不能准确判断是否适用案件报备等程序,导致工作存在差异,也导致公检法司在相关数据统计上存在差异。

3.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职责左右为难。按照中央及省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此类案件委托后,认为案件疑难、复杂的要召开律所案件分析会,共同把关审核。而该类案件多为团伙性作案,被告人数多,往往多人同时委托一家律所,律所开展案件分析,会造成代替被羁押委托人窜供现象。

4.人员不足。社区矫正中心、基层股工作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人员仅有4人,且至今仍合署办公。司法所大都是一人所,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走访摸排难以做到全员覆盖,难以保证工作成效。

5.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氛围还不浓,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创新方式不够,新媒体使用程度不高。在街道摆台子发传单多,利用网络媒体、两微一端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始终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律师政治站位。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接案管理、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档案管理四项制度。并结合实际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以此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扫黑除恶高风险隐患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部门联动,实现数据适时联通。以公安入口数据作为初始标准,及时告知司法行政机关,以便主动掌握律师参与工作情况。

明确细化操作指引,加强指导监督。定期对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建议由政法委牵头,细化操作指引,便于案件及早定性区别报备程序等,加强案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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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司法局)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司法局)

根据全国、省州市扫黑除恶会议要求,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xx司法局结合工作的职能职责,及时组织布置,积极开展工作,为工作的有序开展和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好充分准备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惩处声势,以法律九进活动为载体,以最大限度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为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扫黑除恶震慑力,为依法扫黑、依法除恶、依法整治,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法治环境。在乡镇、村委会(社区)粘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148份,悬挂宣传标语10条,在司法所设置举报信箱10个,广播宣传20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印制扫黑除恶专题宣传资料5000份,发放到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委会、村民小组,在人员密集场所的车站、农贸市场进行粘贴摆放。

(二)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严格落实 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的监督管理。一是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体系,将全市346名社区服刑人员100%录入信息动态化监管系统,重点服刑人员100%纳入GpS手机定位。二是加大排查监管,统一组织对全市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在每月开展的一次集中教育活动中,开展涉黑涉恶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截止目前,尚未发现两类人员涉及参与黑恶势力团伙。

(三)切实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的指导。一是加强律师执业道德教育,强化行业监管。组织32名律师认真学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教育、引导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案件办理第一责任人,完善律师事务所接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加大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律师代理行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月报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截止目前,我市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共12件。

(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对139个村委会(社区)开展排查工作,积极引导村组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涉及人员多、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激化。引导调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注重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切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道防线。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落实好扫黑除恶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xx司字〔2018〕5号)文件,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州市的安排部署上来,将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整合资源,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融入各项职能工作。

将局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协调,形成层级负责、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局面,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二是各股室、基层司法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打出声威、打出震慑、打出效果,切实履行好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要求。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抓落实。局领导班子、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切实转变作风,抓主抓重,把正确的意图变成积极的行动,把工作指导在基层,经验总结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强化指导抓落实。实施机关干部联系司法所工作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工作方法,把主要精力放在基层落实工作任务上,提高工作效率上,指导基层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和做好,切实推进司法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三是强化督查抓落实。将日常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认真做好督查;把责任目标完成、检查考核结果与兑现奖罚相挂钩,并作为干部职工业绩评定、评优选先、推荐选拔的重要依据,确保了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四是建立完善制度,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和首问责任制,完善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公开制度,增强透明度;建立健全投诉、调查、听证、处罚机制,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三、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湖北武汉召开推进会的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为指导。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州市的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加强学习、加大宣传领导。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切体会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盼望彻底铲除的迫切心情,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以实际行动许党许国、为民惠民。二是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做好啃硬骨头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不间断地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着眼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打深打透,通过创新完善侦查手段,采取依法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务必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络、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围绕打、防、管、建,系统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三是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要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具体表现,确保心中有底、心中有数。努力构建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四是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打得有力、打得精准。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推动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五是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以保护和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探索让群众来评价专项斗争成效的措施方法,确保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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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是召开工作推进会议。8月上旬,xx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市、县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会议精神,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专项斗争;三是要对照工作目标全力做好迎检工作。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管控。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自身职能,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多次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思想教育,严肃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远离黑恶,避免被拉拢利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村居街道对辖区内的两类特殊人员进行走访排查,了解他们的日常行踪是否有涉黑涉恶,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

三是加强基层法治宣传。为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各司法所充分利用乡镇赶墟日推进扫黑除恶法治宣传。8月10日,嵩口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等乡镇部门,在赶墟日组织开展了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及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黑恶违法犯罪,踊跃提供线索、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按照市扫黑办关于严格规范使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要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召开会议、提高认识。日前,市局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中政委《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通知精神,要求全系统提高政治站位,维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对工作高度负责和敢于担当的决心和勇气,认真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增强宣传发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各负其责、全面核查。根据工作分工,市局各部门对本领域涉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网站、图版、LED电子屏、微博微信、宣传画册、展板及单页发布的宣传标语和相关内容是否存在不准不实,存在扩大化及张贴场所不当,存在表达不清、词不达意、错别字频出,存在引起群众误读误解等问题。对表达不准确、形式不恰当、张贴场所不当等问题,要立即纠正,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市局建立宣传标语初审审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涉及的宣传标语内容,由市局扫黑办初审,再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后,方可实施。对涉及的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和其他宣传内容,建立备案备查机制,一律留存备查,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学习、强化督导。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xx督导为契机,切实严格规范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市司法局将利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局周例会,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每人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不定期开展闭卷知识测试;同时加大对县区督促检查力度,发现存在问题,即时整改,对在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工作不力、排查不到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从严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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