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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司法局)。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候会需要我们写总结。总结是对过去的事情的简单概括,也是提升自己的关键因素之一。每次反思总结,就是在提醒我们:每多做一份事,就可以在这件事上学习到新知识、新技能。那么我们书写总结时怎么样才能出彩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司法局)”,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司法局)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重普法抓机制,法治建设稳步前行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田,助力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市推广创新亮点普法责任田工作做法,已在13个县区全面铺开180多块责任田, 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步骤、重大措施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打黑、除恶、治乱的教育和警示。二是拓展法宣阵地,搭建扫黑除恶普法新平台。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橱窗、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中省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黄龙县、xx区分别在全省率先建成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先后有来自省内外各地的干部群众及游客1万余人参观学习,现已成为全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的示范点和知名的普法阵地。三是创新普法工作机制,补齐农村普法短板。总结推行两个三工作机制,全市共发放三张卡38万余张,确定村(社区)法治副主任1339名、法律顾问613人、法律明白人62105人。让广大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帮助,改善了全市农村(社区)普法工作相对薄弱的情况。四是制作法治影视精品,培育群众法治信仰。在全省首次拍摄了6集普法电视剧《司法所的故事》,弘扬基层一线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先进事迹。xx电视台在春节期间播出后,赢得全市观众良好口碑,对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强服务保民生,法律服务惠及百姓

一是强化涉黑涉恶律师辩护案件管理监督。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和业务培训,以党建工作提升律师四个意识,以强化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更好主动配合刑事辩护工作。严格落实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今年有市区十二名律师为以闫宏伟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十二名被告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做好专案辩护工作,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二是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建成14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其中两个县在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17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78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和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提高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法治能力。三是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每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截止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体检和服务共计7000多人(次)、化解矛盾纠纷944件、开展法制宣传和讲座2800余场(次),取得显著成效。

三、定措施促规范,特殊人群管理到位

一是加强制度创新,培育工作亮点。xx区司法局通过与xx区关工委联系沟通,决定从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中聘请15名志愿者担任社区矫正社会监督员,并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聘请五老志愿者担任社区矫正社会监督员会议并发放了聘书,为社会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新模式。二是加强线索摸排,提升管控力度。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线索长期摸排工作,定期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为主题的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通过多次排查活动,发现了疏漏,整改了问题,提升了工作水平。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信息录入。对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信息进行补录工作,完成率达到百分之百。目前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48人,累计解除5036人,在册1212人,累计再犯罪6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096℅,远远低于全国的0.2℅的平均水平。

一年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2019年我们将理清思路、补齐短板,力争司法行政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新的跨越新的发展。一是加大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力度。二是加强律师双随机一公开执业检查抽查制度,加强律师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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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是召开工作推进会议。8月上旬,xx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市、县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会议精神,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专项斗争;三是要对照工作目标全力做好迎检工作。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管控。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自身职能,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多次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思想教育,严肃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远离黑恶,避免被拉拢利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村居街道对辖区内的两类特殊人员进行走访排查,了解他们的日常行踪是否有涉黑涉恶,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

三是加强基层法治宣传。为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各司法所充分利用乡镇赶墟日推进扫黑除恶法治宣传。8月10日,嵩口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等乡镇部门,在赶墟日组织开展了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及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黑恶违法犯罪,踊跃提供线索、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总结(司法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总结(司法局)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精神,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把专项斗争列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到常态化部署、常态化督导、常态化落实。现将专项斗争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保障。2018年元月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安徽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xx办发[2018]8号)和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并按照有关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局领导班子带头参与、带头督导,各职能股室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制定《xx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公示栏张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线索和信息,定期进行信息研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在县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开展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二)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加强工作保障。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重点普法目录。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责任主体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综治办等紧密型部门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定扫黑除恶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开展活动丰富。以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法治家庭创建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一是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100余次,其中,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扫黑除恶法治教育80多场次。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放宣传海报150套,共600张。二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巡展活动,参展人数达1.5万余人。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0家单位征集典型案例,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展板40块,在全县各单位及中小学巡展。通过案例释解,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充分发挥村法治联络员队伍、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法律人的作用,在各自辖区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工作措施、重点打击对象、举报奖惩办法、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走村串户开展法律宣讲600余人次。

3.创新工作举措。依托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利用宣传展板、悬挂标语、LED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在县电视台《法在身边》节目、《绿色xx县》专栏,xx川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xx县普法网站、微博等媒体平台开辟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开通手机短信宣传平台等多个新型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专题5期,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典型案例58例,短信推送6期,发送短信8000余条。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摸排涉黑线索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基层司法所、乡镇人民调委会等调解资源,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元旦、春节假日期间,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1.全面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开展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摸排工作。结合省厅、市局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婚姻家庭矛盾、情感及其他民事纠纷排查调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全县在册矫正对象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期向纪委移送社区服刑人员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法、涉诉、涉访等问题线索。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信息摸排工作。2018年3月,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宣司[2018]26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xx司发[2018]10号),由县基层股牵头,组织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置帮教人员走访摸排工作,共摸排出刑释解矫人员599人,重点人员71人。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及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及时建立帮教小组,制定管理教育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2.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要求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积极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报到登记、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走访考察、例会分析、信息报告、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做好整改补缺工作。对在帮教期内的安置帮教对象,按照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造册,落实帮教措施。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做好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3.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工作。对排查出的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协调民政等部门为困难对象提供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帮扶救济措施。加大安置帮教政策宣传,利用人才市场招聘旺季,积极为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提供相关政策和信息。组织心理咨询师加强对刑释人员心理矫治,纠正刑释人员自悲心理;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努力消除周边群众对刑释人员的歧视和偏见,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

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服刑人员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严格资格审查,为村组织换届工作把好资格关。指定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对村两委换届名单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候选人名单中无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人员,保障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安全。经过排查,截至目前,我县共摸排150名社区服刑人员,经查阅法律文书、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仔细排查、综合甄别,我县暂无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对律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引导律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5月中旬,我局召开了由全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学习传达有关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全国律协、省律协有关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并对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要求全县律师要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2.加大业务培训研讨。专门开展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培训,使广大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形成法律政策理解把握的共识,提升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业务水平及办理涉黑恶案件业务能力,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专业作用。7月份,结合全市律师刑事法律研讨沙龙,探讨研究涉黑类案件的把握。

3.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根据省司法厅和市扫黑办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局《xx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精神,就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辩护代理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明确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的要求。指导律师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律师辩护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惩戒。公律股加强管控监督,全面掌握律师接受案件代理信息和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备案。

4.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对于有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律师,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查看受理程序是否规范、业务集体讨论是否充分,辩护代理是否履职到位,案件是否按时进行报备,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现场指导监督。

截至2018年10月, 6家律师事务所34名执业律师(专职律师25人、公职律师7人、法援2人)共代理各类案件713件,其中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起,全部报备,开展听庭2起。目前全县共收理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代理 2起,全县律师参与扫黑专项工作得到稳控。同时,邀请县扫黑办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发现违规执业的律师,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还不够透彻,对涉黑涉恶人员还不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衔接不畅,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理解存在差异。一般对案件准确定性的机关为人民法院,多数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对扫黑除恶类案件定性模糊,导致律师及司法行政机关不能准确判断是否适用案件报备等程序,导致工作存在差异,也导致公检法司在相关数据统计上存在差异。

3.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职责左右为难。按照中央及省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此类案件委托后,认为案件疑难、复杂的要召开律所案件分析会,共同把关审核。而该类案件多为团伙性作案,被告人数多,往往多人同时委托一家律所,律所开展案件分析,会造成代替被羁押委托人窜供现象。

4.人员不足。社区矫正中心、基层股工作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人员仅有4人,且至今仍合署办公。司法所大都是一人所,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走访摸排难以做到全员覆盖,难以保证工作成效。

5.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氛围还不浓,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创新方式不够,新媒体使用程度不高。在街道摆台子发传单多,利用网络媒体、两微一端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始终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律师政治站位。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接案管理、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档案管理四项制度。并结合实际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以此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扫黑除恶高风险隐患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部门联动,实现数据适时联通。以公安入口数据作为初始标准,及时告知司法行政机关,以便主动掌握律师参与工作情况。

明确细化操作指引,加强指导监督。定期对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建议由政法委牵头,细化操作指引,便于案件及早定性区别报备程序等,加强案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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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按照市扫黑办关于严格规范使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要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召开会议、提高认识。日前,市局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中政委《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通知精神,要求全系统提高政治站位,维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对工作高度负责和敢于担当的决心和勇气,认真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增强宣传发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各负其责、全面核查。根据工作分工,市局各部门对本领域涉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网站、图版、LED电子屏、微博微信、宣传画册、展板及单页发布的宣传标语和相关内容是否存在不准不实,存在扩大化及张贴场所不当,存在表达不清、词不达意、错别字频出,存在引起群众误读误解等问题。对表达不准确、形式不恰当、张贴场所不当等问题,要立即纠正,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市局建立宣传标语初审审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涉及的宣传标语内容,由市局扫黑办初审,再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后,方可实施。对涉及的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和其他宣传内容,建立备案备查机制,一律留存备查,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学习、强化督导。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xx督导为契机,切实严格规范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市司法局将利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局周例会,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每人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不定期开展闭卷知识测试;同时加大对县区督促检查力度,发现存在问题,即时整改,对在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工作不力、排查不到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从严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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