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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练字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3.29

王献之练字读后感集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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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练字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学习了《王献之练字》这篇文章。读完本文,我知道王献之受到母亲的批评,就打算以后勤学苦练,最终他终于成为了名垂千古的大书法家。

他追求上进的精神是一种美德。一句谚语说:“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句话的意思是:一滴滴水穿破了石头,这不是一天的成就;冰冻了足足三尺,也不是一天的寒冷所致。同样,人才也不是一天就能成就的,它需要坚持不懈、勤学苦练来培养,这样就自然能成为人才了。

王献之跟他父亲一样,都是经过千锤百炼才成为书法家的。世界上没有天才,即使有天生的聪慧,不经过后天的努力也不会有大的成就。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以后要学习王献之持之以恒的精神,发扬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做一名优秀的小学生,为父亲、母亲、老师争光。

王献之练字读后感 篇2

今天,我们学习了《王献之练字》,令我受益匪浅。

故事讲的是王献之八、九岁就写得一手好字。一天,他接连写了十几个“大”字,选了一个自认为是最漂亮的字拿给父亲看,父亲随手在字上加了一点儿。献之把“太”字送给母亲看,母亲只夸奖那一点儿很像父亲写的。献之听了,很惭愧,前去请教父亲写字的秘诀,父亲告诉他把十八口大水缸的水写完就知道了。从此,献之坚持不懈地勤学苦练,最终成为大书法家。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惭愧。平时老师总是要求我们一笔一画把字写好,课堂上还耐心地指导我们观察每一笔在田字格里的位置,教我们怎么写才能把字写得好看。可是,课后我却经常为了快点把作业完成,从来没有认真按老师的要求去写,而是写完就算。老师总是批评我写的字不是中国的方块汉字,而是我自创的字体,笔画总是圆圆的,从来不见有棱角。在田字格中像跳舞一样,忽而高,忽而低,为此,我还被老师批评要求重写呢。好几次,我的测验卷和周练纸都因为书写不规范而被老师扣分,爸爸妈妈也没少批评我。为了帮助我把字练好,上学期,我向妈妈提出要报名参加学校的硬笔书法班,妈妈见我这么上进,很高兴。刚开始,我也很有兴趣,一笔一画,认真地练写。可是,慢慢地,我发现练字很枯燥。上了一整天的课,放学了还要在学习班写上半小时的字,每天还得腾出十分钟来完成老师布置的练字作业,实在是太累了。我又开始按照自己的风格来写,把书法老师教的都忘记得一干二净,只图把它写完就算。有一次,爸爸翻开我的练字本,看见我那字写得龙飞凤舞的,气得火冒三丈,差点就把本子给撕烂了。他严肃地批评了我。我向爸爸承认了错误,表示再不会这么马虎了。但是,坚持了没几天,“老毛病”又犯了。所以,直到现在,我的字写得还是没有多大长进。这学期,我也没再报写字班了。老师说,与其花时间去上写字班,还不如认真写好每次的作业,已经是最好的练字了。现在我读了这个故事,觉得比起王献之来,我差得太远了。他为了练好字,写完了十八缸水,这需要多大的恒心呀!

从现在起,我要以王献之为榜样,不论在写字还是其他地方,都要有决心,有毅力,认认真真朝着目标去努力。这样,我也能取得进步的.。

王献之练字读后感 篇3

学了《王献之练字》这篇课文,我获益良多。

课文讲了王献之八、九岁就写得一手好字,常常受到人们的夸奖,他渐渐自满起来。有一天,献之在书房里练字,他选了写得最漂亮的字送给父亲看,王羲之看了什么也没说,只是提起笔随手加了一点儿,“大”字变成了“太”字。献之把“太”字送给母亲看,母亲却只夸奖那一点写得最好。献之向父亲讨教书法的秘诀,父亲要求他把十八口大水缸里面的水写完就知道了。后来,王献之成了大书法家。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原来坚持不懈地勤学苦练才能取得成功。

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的字写得不太好看,被老师批评了,于是我就叫妈妈帮我报了硬笔书法班。有一次,老师教我们写了几个简单的字,我自认为很简单,匆匆写完就去玩了。第二天,我把本子交到老师面前,满认为这次一定得“优”,可以得到老师的夸奖。可是,老师却用红笔写了一个大大的“良”字,我伤心极了。老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就对我说:“孩子,不要伤心,知道你为什么得‘良’吗?你看,字歪到一边去了,没有认真写,对吗?字虽然简单,但要写得好并不容易,以后都要认真去写,知道吗?还要坚持天天练习,这样的话字才会写得更好看。”我很惭愧,打这以后,每当练字时,我都认真对待,一笔一画用心去写,并且天天坚持练。后来,我的练字作业经常得到“优”了。

坚持才是成功的关键,骄傲自满的人只会被暂时的成功蒙蔽双眼,让错误累积,只有知错能改的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我要向王献之学习,争取以后做一个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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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集锦3篇)


怎样写一篇读后感?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写读后感切忌千篇一律,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敬请您阅读并收藏本文!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1】

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为世界文学史上的名著,上学的时候曾经读过,但似懂非懂。最近读了一遍又有一些体会。生活在18世纪的歌德之所以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是因为他洞悉了人性本身。书中有些话对今天的我们依然有很多指导意义。

“唉,这人啊真是一种惯会自怨自责的怪物!而我,亲爱的朋友,我向你保证,我一定改弦更张,绝不再像已往那样,总把命运加给我们的一点儿痛苦拿来反复咀嚼回味;而要享受眼前,过去了的就让它过去。是的,好朋友,诚如你所说:人们要是不这么没完没了地运用想象力去唤昔日痛苦的回忆----上帝才知道为什么把人造成这个样子----,而是多考虑考虑如何挨过眼前的话,人间的痛苦本来就会少一些的。”

这一段揭示了人性的一些方面的本质。人很容易自怨自责,喜欢咀嚼痛苦。人生是个经历的过程,也是个积累的过程。如果以经历生活的态度去生活,人生就会轻松许多。成功是经历,失败也经历,赚钱是经历,赔钱也是经历,兴高采烈是经历,垂死挣扎也是经历,家庭和睦是经历,众叛亲离也是经历。每个人只能有自己的经历,谁也不能替代谁。但生活同时也是积累的过程,今天的你是过去的积累。人们都喜欢快乐,都不喜欢痛苦。然而快乐就像酒一样,容易挥发,而痛苦就像水一样,不容易挥发。

为什么快乐容易过去而痛苦会伴随人很长的时间呢?这就要看人为什么会快乐,人为什么会痛苦。人得到能满足自己愿望的东西或碰上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时会快乐。找到满意的对象、得到钱物、得到职位、吃到美味、欣赏到美妙的音乐等都会使人快乐。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快乐的基本特性是得到。人们失去或者得不到能满足自己愿望的东西或者碰上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时会痛苦。失去钱物、与人争吵、受人误解、考试失败、身体不适等都会使人痛苦。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痛苦是与失去和得不到紧密相连的。人们得到之后就会习惯于东西和财物带来的便利,会很快地变得麻木。从心理上来讲,人们会将获得归因于他们的努力,因此心理很平衡。而失去会给人原来习惯的生活带来不便。当你拥有某样东西时,你可以选择不用,比如我们有很多东西,但使用得很少,因此你有选择,因此你不会痛苦。当想使用某样东西而你没有它时,你就会痛苦。

很多人生活在过去,咀嚼失去的爱,回忆当日的辉煌,悔恨过去的错误,另一些人则憧憬未来的美好或担心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于人来讲,真正有意义的就是现在,也就是歌德所说的眼前。人永远只能和现在一起流失。过去的永远失去,未来的变化无常,如果要想把握生活,要想提高你的幸福指数,歌德的建议是:多考虑考虑如何挨过眼前。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2】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我很早就想读的一本书,种种原因耽搁到现在,终于在这段稍微闲暇的时间里再度拾起。这本书是德国著名作家歌德所著,此书用日记和书信体的形式,披露维特的内心世界,抒发苦闷的心理和速惆的情感。

此书最让我欣赏的是维特对自己情感细腻的表达,我想只要是谈过恋爱的人们都能体会到维特的情感,在读的时候,我为维特和绿蒂在一起度过开心的时光而高兴,为他不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难过,但更多的是对维特的怜惜和同情。我想从主要人物一一分析。

维特,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他能诗善画,热爱自然,多情善感,也算是一个有才之人,他爱上了一个有未婚夫的女子------绿蒂。这是他幸福和悲惨日子的开始。我不想批判维特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有夫之妇,如果情感能由得我们控制,那它也就不会让我们感到那么的'美好和奇妙,维特是个人,他纯粹的爱情应该受到我们的尊重。至于他自杀的结果真是令我感到难过,我想这样的结果是由于他的悲观的个性所造成吧,都说时间是治愈伤口的最好良药,但我们也看到了,虽然维特离开了绿蒂和阿尔伯特一段时间,但他还是不能忘记绿蒂,最后他又回到绿蒂的身边,这时的绿蒂已经结婚。他的离开让我看到了善良的维特,他的回归让我看到了他的真情,他的自杀让我看到了无奈。也许有些人会说他真傻,爱到情深之处谁又会不傻呢?

绿蒂,我想她是爱维特的,只是困于自己的婚姻,如果没有阿尔伯特,我想她会和维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现实就是那么的残忍,绿蒂也有她的无奈,维特只能算是她的知己吧,忠于自己的丈夫这是值得赞赏的,对于维特最后的自杀,我想绿蒂也会心痛致死吧,这是她不愿看到的结局,他希望维特能找自己的真爱和幸福,可维特的幸福就是她啊,哎,无奈......

阿尔伯特,绿蒂的丈夫,维特的好朋友。在知道自己的朋友喜欢自己的老婆时,还能对朋友如此的体贴,不得不说他的大度。但当维特再次回来时,阿尔伯特对维特频繁的访问绿蒂而生气,我想这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反应吧,我们不应该职责他的无情,毕竟他才是绿蒂的丈夫。

对于文章中出现的其他的人物,我想都是为了衬托维特的情感。总之,这本书让我很感慨,我被书里的情感描述折服,好书需要细细品,隔段时间再次品读,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感受。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3】

即使是再浮躁的年代,我们也不能少了做梦的理想,这个理想是关于文学,我们是孤单的一群,我们又是各有主见的一群,所以,更需要相互打量,用文学的理想相互打打招呼,无论是温暖或者是刺痛的。

题记

也许接下来我所说的将是琐碎而繁杂的,又或者说是平庸而无聊的,更甚者有拾人牙慧之嫌,可是,它确确实实曾在我脑海中活跃喧嚣着,让我的思想陷入一种空前劳作的状态。读过《少年维特的烦恼》的人似乎都会明确的看到它爱情的主线,无可厚非,是爱情奏响了这本书的主旋律,让维特的烦恼触动每个少年心中对爱情的渴望和暗藏的情愫,让我们在其中找到自己可以寄托的影子。可是除了爱情,维特还是烦恼的,或者说维特从开篇到结束一直都是烦恼的,而遇见绿蒂,遇见这段无果的爱情,让他本不平静的内心更添波澜,这种烦恼是对人生的烦恼,对这个社会透析之后的无所寄托的烦恼。下面是我的感想,也许还是浅薄的,但希望它无伤大雅。

爱情是《维特》这本书的中心情节,而这部作品的巨大价值和魅力也来自于其中的爱情描写。在那些书信的字里行间都渗透着这份爱情带给维特的苦恼,压抑在心中无法宣泄,无法排解,得不到却也放不开的痛苦和挣扎。那份爱情如同沸腾的热血在他的体内叫嚣,这些我们是可以切切实实的感受到的。

但是,让维特痛苦忧伤的不只是爱情,让维特走向死亡的也不只是爱情,让这本薄薄的小书两年间在德国印刷了十六次的不只是爱情,经过多少年依然能引起读者内心共鸣的,也不只是爱情。其中掺杂着维特的人生。

人在慢慢成长的过程中要独立,而独立这个过程势必伴随着孤独,也许这就是人们对越长大越孤独无声赞同的原因。在现实中,我们作为独立的个体总会由孤独新生孤单,由孤单新生寂寞。一个孤独的灵魂需要一个恒定的伴侣来倾诉内心的喜怒哀乐,而有思想的人孤独会更甚,因为他会生出一种知音难求的想法,而维特正在此种行列中。

他有独特的观点,独立的性格,他游历四方,看透了资本主义世界中各阶级的明确界限,又不得不痛苦的看着人们在规定的阶级范围内小心翼翼的生活。他对资本主义世界中以钱、权至上的生活方式不屑一顾,却又不得不深陷其中。他曾在信中说过这样的话:最令我感到不快的是,侯爵经常人云亦云,高谈阔论,讲一些听到和读到的东西。再说,他之重视我的智慧和才气,也胜过重视我的心;殊不知我的心才是我唯一的骄傲,才是我的一切力量,一切幸福,一切痛苦以及一切一切的唯一源泉!唉,我知道的东西谁都可以知道,而我的心却为我所独有。

这种时候他就会重温绿蒂的善解人意,并且想念他们之间的相谈甚欢。这种时候他内心充斥的不仅仅是他所感受到的爱情来敲门的美妙情感,更带着一种将现实世界失望苦闷转移寄托到爱情上的使命。我曾想像维特这样有着哲学思想的人应该会找到另外一种视角,比如说放弃这段爱情,正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可是他逃离了那个地方却逃离不了那个心中的影象,因为这时候的绿蒂不仅仅是他的爱情更是他的寄托,就像鲁迅说过的:人生最痛苦的是,梦醒了无路走。维特说:一当我们失去了自主,便失去了一切,我有时甚至希望当个短工,以便清晨一觉醒来,对未来的一天有个目标,有个追求,有个希望。他有要求改变现状的热望,可是他挣脱不开这如无形的网般密密缠绕的内心。

维特,彷如溺水的人,求生的欲望告诉他要攀上浮木,但现实总是清晰的摆在那里无法碰触,而脚踝上的水草在他每一次的挣扎中都要更紧的缠绕,无法挣脱,直至脱力,最后他的悲剧似乎是无可避免的。不要说他为了殉情,多傻。其中掺杂着他的无力,对这个社会,对自己的内心都是无力的。他已经没有了寄托,人的精神支柱倒了之后,他该是多么不堪一击。他在信中这样写过:我的生活缺少了酵母;使我深夜仍精神饱满,一大早就跳下床来的兴奋剂已不知抛到了何处。

歌德自己也曾对《维特》做过评论:幸运遭到阻挠,活动受到限制,愿望得不到满足,这些都不是一个特殊时代的,而是每个人都碰得着的不幸事件。假如一个人在他的生平不经过觉得《维特》就是为他自己写的那么一个阶段,那倒是很可惜了。也许这就是维特烦恼的要义,是世界上每一个维特的烦恼。我们都曾维特过,都曾在我们的青春中留下过那些无法释放却也无法吞噬的烦恼。

以上都是一家之言,只是如题记中所说的,借此机会和大家打个文学上的招呼。而这也是我写这篇读后感的初衷。

吹牛大王读后感作文800字集锦


学生时代我们大家应该都接触过写作文吧,写作文有助于让自己充满正能量,让自己不断得到成长。同时作文要注意文章的思想内容健康。你对哪篇作文印象比较深刻?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吹牛大王读后感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吹牛大王读后感作文 篇1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赵程锐

书中自有黄金屋,今天我读了《读牛大王历险记》使我受益匪浅。

一翻开书,我就被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深深的吸引了。其中有一集特别有意思,吹牛大王来到了月球,发现那里的人比姚明高,他们用萝卜当武器,用蘑菇当盾牌,上面的东西都比地球上的大很多,一只苍蝇就有一只绵羊那么大。

还有一次,吹牛大王在冒险的途中,遇到了四位拥有超能力的人,收服了它们。第一位是飞毛腿,它比豹子跑的还快。第二位是神枪手,它拥有百步穿杨的绝技。第三、四位分别是大力士和吹风手。有一次,他跟国王打赌,他可以一人一小时从遥远的国度搬来一箱香醇的美酒,结果他做到了,他让大力士搬走了国库里所有的金子,从港口逃走了,国王立刻派舰队追,吹风手把那些船吹了回去。

我喜欢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喜欢吹牛大王的冒险精神和他临危不惧的作风。我要向他们学习。

吹牛大王读后感作文 篇2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吹牛大王历险记》是十八世纪德国古典文学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明希豪森是一个神秘骑士。在德国,提起他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就像中国人非常熟悉的孙悟空、猪八戒一样,那么,神秘骑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神秘骑士曾是一个英俊萧洒、体魄健壮的小伙子,因为太爱吹牛太爱冒险了,所以人们知名人士他为“吹牛大王”。其实,他勇敢、聪明、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总是愿意把一些发生在他身上的神奇,妙趣横生的故事讲给人们听。尽管他爱慕虚荣,重视名誉,性格鲁莽,但丝毫不影响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人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从他身上能获取一股热爱生活,追求真善,勇于创作的原动力,他时刻都用行动告诉人们应该如何去珍惜一切。

想象是思维的翅膀。这本书给我塑造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性格,有感情,经历曲折的骑士形象,不是靠他的外表,语言和心理描写来表现的而运用大胆的想象手法,让人物在想象的天地里自由奔走,合故事情节起伏跌宕,神秘莫测,将我引入了一个扑朔迷离,厅趣未知的世界之中。

吹牛大王读后感作文 篇3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租了一本《吹牛大王历险记》。

《吹牛大王历险记》里叙述的故事有趣极了。它主要写的是一位神秘骑士打猎奇遇的故事和海底探险的故事。

我觉得最让我感到奇怪的就是《自拉辫子出泥潭》。它讲的是敏豪森男爵想骑马越过一片泥潭,结果却掉进了泥潭,在快要发生悲剧的时候,男爵急中生智,双腿紧紧夹住马肚,并迅速腾出一只手一把抓住自己的辫子用尽全力向上一拉,结果连人带马一起飞了出来。

我觉得最惊险的要数《鱼胃里的船队》了。这篇文章讲的是一条大得可怕的大鱼气势汹汹地把男爵的船只,连同高高的船桅和张满的船帆,统统吞进了鱼嘴里,人们在鱼嘴里待了一会儿,准备用桅杆将鱼嘴撑开,以便逃出去。鱼嘴被撑开后,人们驶上船只逃离了鱼嘴,又重见光明。

《吹牛大王历险记》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改掉了爱说大话的坏习惯,培养了我的幽默感。

吹牛大王读后感作文 篇4

读完《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后,我在吹牛大王惊心动魄的历险中体会到了意想不到的快乐。

我觉得最离奇的故事是“眼睛里冒出的火星”、“用猪油逮野鸭”、“钉在树上的狐狸”,“眼睛里冒出的火星”说的是主人公不经意中打到自己的眼睛,使眼睛里冒出里火星。“用猪油逮野鸭”说的是主人公把猪油一个一个的穿了起来,当作是诱饵去逮野鸭。谁知,那些野鸭吃进去之后从屁股里滑了出来,接二连三的穿了起来。主人公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

“钉在树上的狐狸”说的是主人公在森林里,看到了一只很漂亮的黑狐,把它的尾巴一枪打在树上。用鞭子抽它,它的身子便从皮毛中钻出来了。想不到吹牛大王的故事这么好看,我觉得就像自己身在其中,像他那样勇敢地面对一切,并战胜了所有的困难。可是后来,吹牛大王到了吹牛国,吹牛国的国民个个是吹牛高手,让吹牛大王真正碰上了“吹牛”的对手。从此以后他再也不吹牛了。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任何事不能夸夸其谈,要脚踏实地,才能有收获。

我觉得这本书很幽默,他的牛吹的很夸张,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大家有时间也去看看吧。

还有一次,吹牛大王没子弹了,河里有几只鸭子。吹牛大王用猪油摸在绳子上,鸭子们把绳子吃下去,又从屁股里滑出来,就这样吹牛大王把鸭子带走了。

我看完了《吹牛大王历险记》,里面讲了一名神秘骑士旅行故事,其实就是吹牛大王旅行的故事啦。旅行途中有一些惊心动魄的故事。比如说,《渔夫之旅》、《神秘骑士》……有让你一听题目就喜欢的《美妙的奶酪岛》。这个故事我最喜欢了。因为这个故事里讲了吹牛大王和他的朋友在海上旅行,快要弹尽粮绝的时候,他们突然闻到牛奶的气味,很快生活就有了新的转折……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这个吹牛大王虽然爱吹牛,可是他挺勇敢的。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吹牛大王历险记》,里面一共讲了三十二个故事。第二页上就讲了他是怎样吹牛的,你们知道吗?告诉你们,他说他能举起一只大狗熊,并且能轻而易举的把他从山下的森林扛到山顶,再从悬崖边上把他扔下去,你说他能吹吧?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非常好笑的书,他的牛吹的很神,很搞笑。

有一次,熊在欺负蜜蜂,吹牛大王把银斧子扔了出去,飞上了月亮,吹牛大王用一颗种子几秒内就长到了月亮上,吹牛大王爬上去,不小心掉了下来。这次,吹牛大王这次惩罚了它,他用一根木棍涂上蜜,熊一口把它吃下去了,木棍从屁股里伸了出来。这时,吹牛大王在木棍上打入一枚楔子,熊出不来了,吹牛大王收拾了它。

《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很有趣,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月亮上的旅行》。在这个故事里,月亮上的人肚子旁边有个门,饿了就把食物放进去,而且更稀奇的是他们一个月只吃一顿饭,不然他们的肚子就会涨破,吹牛大王还说月亮上人的器官能换来换去……

我知道这些内容都是编的,可我还是很想去月球,看看月亮上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那就等我长大吧。还有一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它的名字是《火山和奶酪岛》。

故事里,吹牛大王到了火山口附近,看到一个洞,跳了下去,他看到了火神,火神告诉了他火山爆发的原因,他说:“因为我的奴隶不好好干活,我就惩罚他们,向他们扔煤块,这就是火山爆发的原因。”后来奴隶陷害吹牛大王,吹牛大王被扔进了一口井,在井里他看到一个用奶酪做的岛,海水是牛奶……多有趣啊,看完这个故事我又想去火山口看一看了。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很有趣,看完之后我也想画一本漫画书,画好多有趣的故事,这也是我长大以后的梦想。另外,我还想对吹牛大王说:“你吹的牛虽然很有趣,可是吹牛是不对的,这样别人就不会相信你说的话了,你就不会有朋友了。”

闵豪生的故事虽然都是在吹牛,但不是胡编乱造,体现了人类丰富的想象力,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也要勤于动脑,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创造力,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他可真是一个吹牛大王,里面的小故事有“自救的大力士”、“骑士的宠物们”、“渔夫之旅”……这些故事逗得我们笑得肚皮疼。我建议,你也来看看吧。

子曰:“君子敏于行,而慎于言。”吹牛大王可不符合我们祖先的要求。生活中,我们可不要学习吹牛大王哟。否则同学们谁也不信任你,没有朋友的滋味,就像孤独的吹牛大王,不好受啊。

今年寒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认真仔细阅读了毕尔格的《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写了很多有趣的故事,非常幽默搞笑,故事的主人公叫做闵豪生,他是一位快乐的冒险家,同时,也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他讲的都是异想天开的故事,当然,都是吹大牛,于是,朋友们都称他为“吹牛大王”。

有一回,他在林中打猎,碰上一只公鹿,可惜没子弹了,他将一把樱桃核塞进枪膛里,一枪射去。过了一年,他又遇见那只公鹿,鹿角间已长出一棵十来尺高的樱桃树。

另一次,他看见湖面有几十只野鸭,子弹却打光了,他急中生智,拿出一块猪油系在绳子上,投向湖面,猪油被野鸭一口吞下,然后,顺着野鸭的肠胃滑了出来,被第二只野鸭吞下……最后,猪油滑过所有野鸭的身体,将野鸭在绳子上串成一串,他得意的扛着野鸭回家了。

吹牛大王读后感作文 篇5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是明希豪森,他勇敢又聪明。他经历过许多奇奇怪怪的事,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这些故事太离奇,像是在吹牛。哈哈,明希豪森就是个吹牛大王。

这本书的第一个故事就是《拉着辫子跳出泥潭》。那一天,明希豪森外出打猎,回家时,都快累的在马背上睡着了。突然,明希豪森的宝马阿雅克斯停住了脚步,长长地叫了一声,他抬头一看,原来在前面是一个大泥潭,这算什么,他的宝马后腿一蹬,便跳在半空中了,他低头一看,泥潭很大,明希豪森想:阿亚克斯也累了一天了,可能跳不过去。于是他猛勒缰绳,调转马头,回到了原来起跳的地方。

这次明希豪森让马后退一段路,给他一段助跑的距离,宝马一跃而起,等马快要落下的时候,明希豪森发现离岸边还有几步,于是他和马便落入泥潭之中,只有上半身还露在外面。这时,明希豪森急中生智,双腿夹住宝马,抓住自己的辫子,像空中拉去,最后竟成功的逃出了泥潭,回到了岸边。这牛吹的可真够大了。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个很好看的故事,我很喜欢看,里面还讲述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明希豪森可真是一个吹牛大王啊。

吹牛大王读后感作文 篇6

内容简介:这个寒假,我读了世界名着《鲁宾孙漂流记》和《吹牛大王历险记》两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吹牛大王历..

本文《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300字》

这个寒假,我读了名着《鲁宾孙漂流记》和《吹牛大王历险记》两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它主要讲了吹牛大王孟豪森的冒险。现在我就讲给你们听听吧。

孟豪森很爱吹牛。有一次他走到了俄罗斯,那里全是白茫茫的雪,只有一根木桩。孟豪森就把马拴在了木桩上。早上醒来,雪不见了,四周全是高楼大厦,马儿挂在高高的教堂的十字架上。原来,昨天晚上高楼都被大雪盖住了,只有十字架的顶端露出来了,孟豪森就把马拴在上面了。吹牛大王举起枪打断了马的缰绳,马掉下来了,于是他骑着马继续旅行了。

还有一次,吹牛大王开船到月球旅行。月亮上的人长得很高,而且月亮上的人也很。他们把食物煮熟后,不用嘴吃,而是从肚皮上开一个口子,然后直接把食物塞进去。他们对的称呼也很特别,不像地球人一样有各自的名字,而是统一叫做“吃熟食的生物”。

听到这儿,们,你们觉得吹牛大王的真的是吹牛吗?

吹牛大王读后感作文 篇7

最近我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它是德国作家拉斯伯着的.

这本书虽写的离奇,虽是在吹牛,要不怎么叫吹牛大王历险记呢!但是书中的主人公明希豪森的勇敢、智慧、善良、热爱生活和热爱大自然深受我们喜爱。

这本书鉴于童话和幻想之间,主要描写了明希豪森生活,探险等。

明希豪森抵达了世界闻名的活火山下,决心要把这座活火山内部结构搞清楚。于是纵身跳下去。可怜的身子顿时伤痕累累,一下就疼得昏了过去。等醒来,却发现是传说中的火神伏尔甘很容易激动,往往会怒气冲天,大声咒骂,每次打骂仆人们的时间就是火山爆发的时间。而火山的形成是火神伏尔甘从他的烟囱里飞出的灰堆积而成的。这样的神奇荒诞,却使我们认识到探险的故事就是如此神奇引人,也使我们明白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上,都要开动脑子,勇于探索。

聪明的捕鸭神手,机智,果断提着辫子跳出泥潭的男爵先生,吸引着我们的注意。

读完了全书,我发现主人公在遇到各种险境时,都能转危为安,正如人们所说: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以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和勇敢不畏困难的精神,任何事情都能成功。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同学们也来看看这本书,相信你会有更多的收获。

[荐]平凡之路读后感1000字(集锦4篇)


读一本好书,能让我们深深沉浸于其中。在作者写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当我们在书中获取感想时,要记得时刻将想法记录下来。那么写好作品的读后感有哪些要注意的呢?也许"平凡之路读后感"就是你要找的,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平凡之路读后感 篇1

央视主播们的自传总是让人忍不住翻阅,高能力、博学多才是它们共同的特点。优秀的作品总能深深打动我,跟随主播们读懂他们台前背后的努力,鞭策自己在生活学习上做到更好。康辉老师的《平均分》因此进入我最近阅读的书架。

说到书名平均分,看起来确实低调。事实上,康辉老师自称平庸之人,素来老成持重。他的作品文如其人,看似平庸,也道出了平庸这枚硬币的另一面成年人的每次突然闪亮,都是磨砺后的正常发挥。

在《平均分》里,康辉老师回忆了自己从小到大在生活、工作中的往事,对父母的怀念,还记录了妻子,及萌宠波波和妞妞的趣事,但主要侧重于自己的工作。在开篇的自序里,康老师感慨道:人生若以百年计,忽忽然,我已走过近半生。回首向来萧瑟处,端的是也无风雨也无晴,努力的,不过是别把平凡的人生过成平庸的人生。

在他几十年的奋斗拼搏下,如今可谓功成名就,但是康老师却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平凡人,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成就有多卓越。平凡加努力就是他对自己的定义。这样的工作态度,注定了他的不平庸,我认为的不平凡。也正如富兰克林所说:平庸的人最大缺点是常常觉得自己比别人高明。康辉老师在所有人的印象中都是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他没有撒贝宁的幽默风趣,没有董卿富有中华传统文化的气场,但正是他这样兢兢业业,为工作殚精竭虑的态度深深打动了所有默默努力的人。

《平均分》文字简练,字里行间流露的是真诚、质朴还有谦和。书中娓娓道来的从容自然之美,没有高人一等的姿态,没有滔滔不绝的大道理,甚至没有一点名人的样子。其中,他对平凡的比喻让我感同身受:世上的天才能有几个?我们大多是女娲抟土造人疲惫时随手甩出的泥点子吧?但落地为人,只要更多的投入自己的生命里,那些被精心造出的和那些被随手甩出的,都一样,都同样拥有给自己做主的权利。他以普通人的视角讲述,娓娓道来自己一路成长的故事。陈年往事虽然看来复杂,但康老师幽默和真诚的表达上没有刻意与煽情,没有演示与回避,他敞开心扉,流畅自如,像一位老友在简述自己成长的小故事,从康老师的身上也映射到我在学习生活中一路跌跌撞撞成长的影子。

在我们的高中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或大或小的挫折,让我们怀疑自己的能力。《平均分》之所以让我如沐春风,是因为在康辉老师身上,我读出每个优秀的人都是将自身的某一种优秀品质做到极致,这种品质我想对他而言是:坚韧。这启示我不断在成长道路上努力去试每一个选项,在每一个选项上都能及格,在及格之上再努力,也许就能能再上一级台阶。一项一项,才能给自己拿到一个高一点的平均分。

今后吾辈应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精神,不断突破自我,进阶人生征途。

平凡之路读后感 篇2

《平凡之路》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巨著。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

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之路》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之路》,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之路》,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平凡之路读后感 篇3

在一个偏远贫穷的山村里,有这样一位平凡而执着的教师,他像一座灯塔,指引着孩子们心中追求的目标;他像一缕春风,唤起了孩子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他像一头老牛,耕耘着孩子们的梦想。他把一生奉献给了乡村教育事业,他就是一名乡村代课老师——张云山。

为了孩子,他失去了一个温馨的家庭。因为他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大儿子的疾病一拖再拖,最后不幸夭折,妻子香兰无法接受大儿子去世的事实而得了精神病,随后也因病去世。家中只剩下他和小儿子松儿……。妻子和儿子相继离去,给张老师生活和精神上的巨大打击,并没有使他消沉,他坚定的信念,执着追求的勇气,在困境面前绝不低头的气魄令我对他无比的敬畏与佩服。老师对学生的爱,更像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呀,张老师为了这些学生付出了多少的爱与心血!

为了孩子,他成就就孩子美好的未来。为让孩子们看上了电影,学到了知识,他教会了孩子们做人、处事,他为学校奉献了他的青春年华、美满家庭,只为了让孩子们有个光明的未来,让学校建设得更好。他的妻子说:在他心里,学校比什么都重要,他的儿子说:爸爸的眼里只有学生,不顾家。这也让我们看到了张老师为学校全心全意付出的无私之心。他坚定的信念、执着追求的勇气、在困境面前绝不低头的魄力令我对他产生了油然而生的敬畏与佩服!

这部影片看完后,让我敬佩张老师的无私奉献和他执着的梦想,更喜爱他的善良淳朴。他用对学生的付出感动着我们,影响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我们就像一群群渴望绽放的花骨朵儿,像期待飞翔的小雏鹰,被老师鼓励着,他的精神时刻教育我们要懂得奉献和付出。

我也想对我的老师说:“老师,我敬佩您!”谢谢您对我们多年的教育!我们只有以好的成绩来回报您对我们的辛勤付出!

他让孩子们看上了电影,学到了知识,他教会了孩子们做人、处事,他为学校献了他的青春年华、美满家庭,只为了让孩子们有个光明的未来,让学校建设得更好。他的妻子说:在他心里,学校比什么都重要,他的儿子说:爸爸的眼里只有学生,不顾家。这也让我们看到了张老师为学校全心全意付出的无私之心。他为了让毕业班的学生能够升上好初中,就把自己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学校和学生上,根本不管家里的事。他是多么的执着,多么的大公际私,多么的设身处地由3为学生看想啊!

妻子和儿子相继离世,给张老师留下了对他们一辈子也说不完,道不尽的无尽的悔恨和哀思。生活和精神上的巨大打击,并没有使他消沉,而是愈战愈勇,最后打败了它们。他坚定的信念、执着追求的勇气、在困境面前绝不低头的魄力令我对他产生了油然而生的敬畏与佩服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脸上有了岁用的痕迹。有人说,“岁月像把刀,刀刀催人老”,可我认为,张老师永远都是那么年轻、那么有活力、那么朝气蓬勃。他的背已经驼了,头发也花白了,皱纹也增多了,没有改变的只剩下了他对教育教学的热情。他用白己微弱的光芒,照亮了孩子们南行的道路,照亮了孩子们平凡的梦想,照亮了孩子们幸福的人生,还有什么事能够难倒他有什么事能够使他挫败没有什么事能够让他后悔一生唯有学校和学生,是他守望了一生的幸福与望他是位平凡而又伟大,漳朴而又执着无私而又固执的乡村救师。

平凡之路读后感 篇4

胭脂是女人的灵魂。

汉代以后,女子作红妆悦人悦己者与日俱增,且经久不衰,从“谁堪览明镜,持许照红妆”“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红妆束素腰”等诗句可见一斑。无论世事如何变迁,女子爱美的心不曾改变,不管在社会上如何摸爬滚打,总是不忘记美丽自己;只不过到了现代,胭脂用的少了,BB霜、DD霜之类用的多了,化妆品的名称变了,不变的是对美丽的憧憬、对未来的期望。

杨之俊上有母亲,下有女儿,她必须穿上坚固的铠甲战衣,才能在冷酷的社会中抚慰母亲、养育女儿。杨家三代没有男人可依靠,一切都要自己过活,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她只是一个34岁的女子,正值大好年华,却不得不武装自己,以期在无常世间顽强。

葛芬和叶成秋的爱情令人唏嘘,两人兜兜转转错过,她等了几十年,在一切尘埃落定之时,叶成秋却向她的女儿杨之俊求婚;已经51岁的葛芬看透世情,她用宽容的心接受了事实,并告诉女儿,一个男人对女子最大的尊重便是向她求婚。杨之俊心如明镜,她像崇拜着神明一样崇拜着叶成秋,在知晓叶成秋的心思后果断拒绝,她实在是当不得当年母亲的替身。杨陶是杨之俊生命中的光辉,含辛茹苦养大女儿之后,女儿却不甘过平凡普通的生活,想要展翅高飞,以致一头扎入名利场中,让杨之俊措手不及。历经多次角逐,她豁然开朗,最终决定放女儿远走高飞,即便将与她心爱的女儿跨越千山万水的,是曾经追求过她的叶世球。爱情如此讽刺,是不是?

这一切的转变,只因为杨之俊找回了自己。多年来,她不顾旁人的眼光,一边工作一边上夜校,无论世道多么艰难,她始终不忘修炼自己的灵魂。她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闯出了一片天,脱离了叶成秋的庇护,拂去了叶世球的温柔。以前的她一无所有,如今的她光芒万丈,这一路的寂寞煎熬实不可道。正如她所说的,她的归宿是她自己的健康和才干;她能够依赖的,只有她自己。

不知道这世上究竟有没有宿命一说,只是觉得无论小说中的故事多么离奇,终究是源于现实生活的;每个主人公的际遇都不同,但无论经历了什么,始终都是自己要走的路。有些人的一生比小说更加曲折,但对永恒的时间来说,每一个人所走的,只是平凡之路。凡人皆有喜怒哀乐,来自亲情,抑或爱情;无论如何,找到自己的心、依靠自己的心才是正道。不由得想起了以前听过的很喜欢的一首歌——《平凡之路》。

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想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无法自拔;我曾经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绝望着、也渴望着,也哭也笑平凡着。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夜莺之歌读后感集锦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夜莺之歌读后感集锦”,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夜莺之歌读后感 篇1

读《夜莺之歌》有感

夜莺’好样的!"我轻轻合上书本,不禁感叹道.眼前一直浮现"小夜莺"的身影.《夜莺之歌》这篇文章表现了"夜莺"机智、勇敢和热爱祖国的良好品质.

《夜莺之歌》一文,通过记述苏联卫过战争中,一个被称做"夜莺"的孩子,把一支德国军队引进游击队的埋伏圈,用夜莺的叫声,巧妙的向游击队报告敌情,使游击队很快就歼歼灭了全部敌人的故事.

文章中一些话表达了"夜莺"的聪明机智--"‘怎么就剩下一个?这里有麻雀、乌鸦、鹧鸪,多着呢,夜莺到是只有一个’"小夜莺幽默的回答,既是在故意曲解敌人的意思,有是在麻痹敌军."‘人?战争一开始,这就没有人了.’孩子不慌不忙的回答‘刚刚开火,纯子就着火了,大家喊着‘野兽来了,野兽来了’就都跑了.’"这几句,"小夜莺"一语双关,既是在回答敌人的问话,有时在借别人之口痛快地咒骂敌人.表现了"小夜莺"机智、勇敢和对敌人无比仇恨的之情."孩子有时候学夜莺唱,有时候学杜鹃叫,胳膊一甩一甩地打路旁的树枝或者用脚把球果踢起来."这句话通过对孩子动作的描写,刻画出"小夜莺"在凶残的敌人面前,毫不惧色,泰然自若.故意装做调皮的样子,边走边机智地报告敌情,放映了"小夜莺"对敌人的憎恨和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夜莺之歌》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痛恨德国军的思想感情,"夜莺"为主角,用某一些话,巧妙的咒骂敌人,以解作者痛快之心.

我崇拜"小夜莺",崇拜他的机智、沉着、勇敢.

夜莺之歌读后感 篇2

深夜的树林,在夜幕的笼罩下,像睡着了一样恬静。

猫头鹰伯伯正想睡觉。唉!一声轻轻的叹息,从树对面的鸟窝传了过来。猫头鹰伯伯抬头一看,原来是刚出生不久的夜莺,他关心地问道:小夜莺,你不是刚刚学会飞翔,应该高兴啊,为什么愁眉苦脸的呢?

四个月前,我出生在这片树林,那时候我还不会飞,小黄鹂还有小百灵经常来给我送虫子吃,还教我怎么拍打翅膀,她们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现在夜莺轻轻地说。

现在怎么了?她们如果知道你学会飞了,一定会为你感到开心的。

猫头鹰伯伯,我今天飞出去,没有找到她们,我担心她们被人类抓走了。我听说孔雀姐姐就是前段时间被抓走的。夜莺着急地说。

别担心了,我住在这里好几年了,也许是出去玩儿,迷路了,明天就会回来了。猫头鹰伯伯安慰它。夜莺听了猫头鹰伯伯的话,仍然不放心,直到眼皮越来越重,才昏昏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夜莺就拍打着不太灵活的翅膀,去寻找百灵和黄鹂。可他刚飞出森林,突然就被一张大网网住了翅膀,小夜莺不断挣扎,正在它筋疲力尽的时候,他听到人类兴奋的叫喊:抓到一只夜莺,太好了!可以卖个好价钱!

小夜莺实在没有力气了,昏昏地睡去。梦里,它看见自己回到了家,小黄莺和小百灵正等着它一起学唱歌,太阳公公笑嘻嘻地在天空中看着他们,快乐的歌声环绕在整片森林,它开心地笑了。

夜莺之歌读后感 篇3

最近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叫《夜莺之歌》。我读了这篇课文,心里很是佩服小夜莺的机智、勇敢。

课文讲的是苏联卫国战争时期,一个被称作夜莺的孩子,把一支德国军队引进游击队的包围圈,并用歌声巧送情报,使游击队全歼德军的故事。

文中小夜莺在回答德国中尉问题的情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面对中尉的盘问镇定自若,还做出一副天真无邪的顽童样子。要换成是我,我的魂儿早就吓得没影了。在文章高潮处,即游击队全歼德军时,那场面大快人心,当然这也少不了小机智、很勇敢,他也很镇定。生活在当今社会的我们,更是不能和他相比。论机智,我们遇到一点点小问题就束手无策,而小夜莺把敌人引进了游击队的包围圈,并用鸟叫声巧送情报,让游击队全歼了德军;论勇敢,我们走夜路时听见几声猫叫都吓得抱头鼠窜,而小夜莺冒着生命危险和敌人做斗争;论镇定,汶川地震传来的余波都让我们惊慌失措,而小夜莺镇定自若地回答了敌人的问题。和小夜莺相比,我们是多么的脆弱和渺小啊!我们正缺少小夜莺的这种精神,所以,我以后要多锻炼自己,做一个像小夜莺那样机智、勇敢、镇定自若的人。

我忽然觉得小夜莺很像我们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的英雄王二小。王二小同样机智地把敌人引进了游击队的包围圈,只是,小夜莺顺利地摆脱了危险,而王二小没有来得及离开,就被敌人摔死了。不知道在战争时期,还有多少和他们一样的少年儿童饱受战争的苦难,可见战争给人们带来的危害性有多大了。要是人们不发动战争,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受到战争的煎熬,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在战争中丧失生命了。

小夜莺以及所有与侵略者英勇斗争的少年儿童,他们的精神永远都值得我们学习。当然,我也希望世界上的一切战争都消失,让全世界更加和平、安定,让和平鸽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吧!

夜莺之歌读后感 篇4

翻开《夜莺之歌》这篇课文,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血淋淋的场面,耳边萦绕着一声声凄惨的叫喊,使我波澜起伏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的小夜莺多么机智勇敢啊!但也体现了战争的可怕和残酷!假如没有战争,那一些原来茂盛的苍天大树也不会垂头丧气地弯着腰;假如没有战争,原本优美精美的房屋,也不会变成一片废墟;假如没有战争,路地也不会变成坟地。有了战争,世界不和平,也就不太平!无论是小夜莺和他的战友,还是无辜的平民百姓,他们都希望世界和平,世界停止战争!

战争是血红色的,因为它饱含了那样无辜的百姓痛恨的泪,鲜红的血和劳苦的汗水!而且战争那么频繁地使平民百姓们家破人亡,到处鲜血淋淋。小夜莺那种誓死保卫自己的祖国的伟大精神值得尊敬,但子弹不长眼,一不小心就会丧失生命!我们不能被所谓的子弹,炮弹包围,我们是热爱和平,渴望和平,痛恨那残酷的战争的!

多少婴儿,因为战争,就丧失生命!他们才刚出生,他们还没好奇这个美丽的世界!所有田地,道路,都堆满了死人,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田地和道路,早已成了死人堆,坟地,和血场。

假如没有战争,也不会丧失数不胜数的无辜百姓的生命,多少人希望和平,渴望和平!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发起战争,难道对哪一个国家有利?不是人亡,就是失去重大财物!只有打、杀、亡!现在的世界虽然和平,却不一定不存在战争,我们要和平,不要战争!战争无比可怕!

我希望全世界永远和平,地球村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和谐相处!

夜莺之歌读后感 篇5

第一次上课后,我们和亢老师就这篇课文研究了近三个小时,字字分析,争辩理论中我深感研究课文对于准确把握课文是多么的重要。亢老师没有看教参,仅仅对课文只看了一遍就准确地说出这篇课文的重点。我佩服她对语言文字的敏锐,对语文教学的敏感,这源自她多年教学经验的累积,源自她自身语文素养的深厚。建校长是数学老师出身,可是品读起语文课文来她的见解也很独到,很有见地,她的思想境界我望尘莫及。何校长对这篇课文研究最深,她的以读为主上出语文味我非常赞同。屈静老师总是那么富有创造性,充满灵感,她的见解总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听着几位老师对课文的分析,对教法的研究,对自己观点的陈述,我的内心充满敬佩又深感惭愧。以后要多多向他们学习,有点钻研精神,有点语言敏锐性。不至于,课前总是抱着教参反复读,却总是目光狭小,理论高度不高。

听后勤总结

这是一篇记叙文,记叙了前苏联卫国战争中一个游击队员称作“夜莺”的孩子,把一股德寇引进游击圈,使游击队全歼德寇的故事,表现了前苏联儿童机智勇敢和热爱祖国的思想品质。本课重点是让学生理解“小夜莺”机智勇敢的品质和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但是作为“战争”单元的一篇文章,与文章题目紧密结合,小夜莺如何利用夜莺的歌声帮助游击队员歼灭敌人?是第二课时要解决的一个重点。在全市大力推行导学讲练课堂模式,提倡小组合作探究的大形势下,何老师的课既突出了重点又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我认为这节课在这几方面做的很好。

一、重点突出,脉络清晰

这篇课文很长,要想使学生高效掌握,就要理清课文的脉络,抓住课文的重点,做到长文短教。何老师将重点放在1.小夜莺如何利用夜莺的歌声帮助游击队员歼灭敌人?2.课文为什么以夜莺之歌为题?3.小夜莺是一个怎样的小男孩?重点把握很好,而且找准了文章的切入点:抓住夜莺歌声这一线索组织教学。避免了繁琐的讲解分析,将文章支离破碎的分解,从整体上感知了课文。

二.整体把握,立体推进

以夜莺歌声这一条线索组织教学不是就不要其他的教学任务了,而是从它展开教学,同时将识字学词,品读文字,感知人物特点,了解写作方法等都融入其中,全方位地展开语文教学。老师在找出四处歌声后不是就开始让学生讨论它的含义,分析小男孩形象,而是组织大量的朗读,从自学时的自读到小组合作是的分享读,到全班展示时的感情朗读,读出味道读出情感读的有滋有味,始终将读放在首位,将读作为理解文字,感知人物的重要手段。语文味十足,并未因小组合作而淡化朗读。

三.自主合作,组织有法

具体体现在1.自学任务明确,自学方法清晰,自学时间明了。我觉得要想真正发挥小组合作的效果,话题的设立是最关键的。一个合适的话题应该是立足于对文本的深入研究之上,对重点的高度概括之上,应该有明确又有一定的学习空间,宽而不死,能够激发学生的对课文的品读欲望,能够培养孩子的品读语言的能力,能够激发学生思考,引起争辩。这点老师做到了。2.小组合作有步骤,有方法。自学之后如何分享交流呢?老师给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方法,仍是以读为主,在读后感知交流。有了方法,学生做的很好。

夜莺之歌读后感 篇6

今天,我又重读了一遍《夜莺之歌》这篇文章,被小夜莺那种机智勇敢、临危不惧的精神深深地吸引了。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苏联卫国战争时期,一个名叫夜莺的小男孩巧妙地把一支德军引进游击队的埋伏圈,使游击队全歼德寇的故事。

当我读到小夜莺用快活的蓝眼睛望着德国-军官时,我不禁为小夜莺那种沉着冷静的精神拍手叫好,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敬佩之情。当我读到怎么会就剩我一个?这里有麻雀、乌鸦、鹧鸪,多着呢,夜莺倒是只有一个时,我又不禁赞叹小夜莺非常机智。他把德军比作麻雀、乌鸦、鹧鸪,把敌人痛骂了一顿。既巧妙地回答了德军的问话,又戏弄了敌人,麻痹了敌人,真是一语双关啊!当我读到小夜莺不时回过头去,望望那几条到村子去的道路,好像在等候谁似的我又不禁为小夜莺担心起来。

看到小夜莺那种机智勇敢、临危不惧的精神,我思绪万千,不由得想到了自己。

虽然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人们安居乐业。但我们仍然要学习小夜莺这种精神,生活中遇到坏人坏事一定要挺身而出,坚决与之作斗争。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不要胆怯,要有勇气去战胜它。我们要爱祖国、爱学校、爱班级,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珍惜我们的革命前辈给我们带来的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学习了《夜莺之歌》这篇文章,我非常敬佩小夜莺机智勇敢、临危不惧的精神。夜莺那婉转动听的歌声,一直回荡在我耳边。

夜莺之歌读后感 篇7

《夜莺之歌》这篇文章表现了“夜莺”机智、勇敢和热爱祖国的良好品质。

《夜莺之歌》一文,通过记述苏联卫过战争中,一个被称做“夜莺”的孩子,把一支德国军队引进游击队的埋伏圈,用夜莺的叫声,巧妙的向游击队报告敌情,使游击队很快就歼灭了全部敌人的故事。

文章中一些话表达了“夜莺”的聪明机智:“怎么就剩下一个?这里有麻雀、乌鸦、鹧鸪,多着呢,夜莺到是只有一个”小夜莺幽默的回答,既是在故意曲解敌人的意思,有是在麻痹敌军。“人?战争一开始,这就没有人了。”孩子不慌不忙的回答“刚刚开火,村子就着火了,大家喊着‘野兽来了,野兽来了’就都跑了。”这几句,“小夜莺”一语双关,既是在回答敌人的问话,有时在借别人之口痛快地咒骂敌人。表现了“小夜莺”机智、勇敢和对敌人无比仇恨的之情。“孩子有时候学夜莺唱,有时候学杜鹃叫,胳膊一甩一甩地打路旁的.树枝或者用脚把球果踢起来。”这句话通过对孩子动作的描写,刻画出“小夜莺”在凶残的敌人面前,毫不惧色,泰然自若。故意装做调皮的样子,边走边机智地报告敌情,放映了“小夜莺”对敌人的憎恨和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夜莺之歌》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痛恨德国军的思想感情,“夜莺”为主角,用某一些话,巧妙的咒骂敌人,以解作者痛快之心。

我崇拜“小夜莺”,崇拜他的机智、沉着、勇敢。

夜莺之歌读后感 篇8

英雄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里面的人物才是真正拥有大无畏、勇敢精神的英雄小夜莺。

这个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时期,战斗刚刚结束,一小队德国兵进了一个村庄。街道两旁尽是黑色的瓦砾,烧焦的树木垂头丧气地弯着腰。

我读到这儿,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可恶的德军要将一个好好的村庄毁灭成这个样子?难道不能和平相处吗?我咬牙切齿,异常疑惑,继续读下去。

村子里几乎没有了人,只有一个小男坐在河沟边,耷拉着两条腿。穿了一件颜色跟树叶差不多的绿上衣,拿着一块木头,不知道他在用小道、刀削些什么。一个中尉和士兵们叫来了哪个孩子,并询问了他一些问题:

村子里就剩你一个人吗?

怎么会只剩我一个?这里有麻雀、乌鸦、鹧鸪,多着呢,夜莺到是只有一个!小男孩巧妙地回答了德军的问题,他想迷惑敌军而答非所问。

读到这儿,我咯吱咯吱笑了,觉得那小男孩真是太聪明了,德军的问题还可以这样回答啊!

中尉觉得他非常熟悉这段的路程,而叫他带路去苏豪塔斯村。在小男孩带路时时常发出夜莺与杜鹃的叫声对埋伏的游击队员们传递敌人的情况。使游击队员们将德军一网打尽。

我非常佩服小夜莺的机智、勇敢,能遇事冷静处理的品质。在生活中,有时妈妈让我去请教某位老师,我却因害怕老师不理睬我或是说我的结论是错误的而久久在办公室门口徘徊。读了《夜莺之歌》这篇文章后,我应该多去向老师请教问题,别让我漏洞百出,自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自己的错误与问题,不要担心自己是否有面子,学习就应该不懂就问,而且面对自己不理想的分数也要沉着冷静对待,并机智的改正自己的错误,永不再犯。

难道不是吗?

《小王子》读后感作文3篇


有很多人认为,作文看似很难实则更难,优秀的作文可以使人有种身处其中的独特感觉,如何从作文范文进行写作借鉴呢?经过收集,栏目小编为您献上《小王子》读后感作文,如果您喜欢本文可以分享给身边朋友喔!

《小王子》读后感作文 篇1

这周末,我终于读完了《小王子》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明白了什么是驯服

《小王子》主要讲述了在一个十分小的星球上只居住着一个人小王子。后来一只小鸟衔来了一颗玫瑰种子,种子生根发芽,开出了花,小王子便和这朵花一起愉快地生活在这个星球上。后来小王子和玫瑰花闹矛盾了,于是他黯然离开了这里。在漫长的旅途中,小王子先后遇到了一个国王、一个点灯人、一个商人和地理学家,但这些人都已没了童心,这让他非常沮丧。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碎的故事啊!小王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包括生命的代价,一心就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为她遮风挡雨,这就是爱的责任。虽然玫瑰花曾经对小王子的态度很傲慢,并且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爱说谎,但这朵玫瑰花对于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她曾经驯服过他,也因为他要对她的爱负责!

对于小王子的结局,有人说他死了,也有的人说他如愿了,但我希望、也相信他如愿了,这正如作者相信的那样,小王子就生活在宇宙中的B612小行星上,他是责任和爱的象征,是永远独一无二的小王子!

书中,狐狸说过一句话: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是的,承担起属于你的爱与责任吧,让你心底那朵独一无二的花儿更美丽吧!

《小王子》读后感作文 篇2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王子读后感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刚翻开小王子这本书,我不知不觉地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这本书写的是小王子原来住在一颗很小的星球上,在那个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还有一朵玫瑰花和两座火山。小王子照顾着玫瑰花,后来爱上了玫瑰花。可是,有一天他们吵架了。小王子于是离开了他的星球,开始星际旅行。他到过一些星球,见到了一些很乏味也很讨厌的大人。后来他来到了地球,遇到了飞行员,还认识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爱上了小王子。可是,小王子越来越思念他的星球了。他思念那朵玫瑰花,所以决定要回去。狐狸很伤心,小王子很忧伤。最后小王子死了,他的灵魂回到了那颗孤独的星球。

让我感动的.,首先是小狐狸。它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当小王子照顾和驯养了小狐狸后,一切金色的东西,在小狐狸眼里都有特别的含义,只因为小王子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和他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的眼里都有着不一般的含义。所以,小狐狸的爱让我感动。

还有,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也使我感动。小王子赌气离开了星球,也离开了那朵他喜欢过的玫瑰花。可是,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对玫瑰花的思念。当小王子看到无数的娇艳的玫瑰花的时候却只想着自己的那朵玫瑰花。在他的眼里,只有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是他曾经喜欢过的玫瑰花。

赌气离开玫瑰花的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他成了宇宙间一个孤独的旅行者。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独。不是吗?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那“遗失的美好”,但很少有人意识到,你身边的人,正是你最值得、最应该珍惜的!

合上《小王子》这本书,我心中的琴弦好像被一种无形的力量轻轻的拨动,两行热泪不知不觉地顺着脸流淌。

《小王子》读后感作文 篇3

寒假中,看到儿子在读《小王子》,我也跟着重读一遍,尽管曾经读过,尽管只用了一个半小时就读完了,但这本书带给我关于教育、人性和人生的思考,是值得用很长一段时间来品读和回味的。

这本书与作者圣·埃克苏佩里的人生一样神奇而伟大。书中以一位飞行员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小王子从自己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在七个不同星球的各种历险。作者以孩子的眼光出成人的虚荣、贪婪、浮躁、庸俗,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和没有根基的命运。这个故事貌似简单,但隐藏着丰富的内涵,饱含着深刻的哲理,显然这不仅仅是一本普通的畅销童话书,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一个童话能够成为世界上阅读量仅次于圣经的一本书。

儿子看完这本书马上找到了与小王子的共鸣,他看到的也许只是表象,但他的理解同样引起我的深思:“小王子说得很对,有时候我画的画爸爸妈妈都看不懂,得解释半天。大人就是很奇怪,总是不能理解我们。”

孩子说得不对吗?很多时候我们就是看不到“帽子里的蟒蛇吞大象”“箱子里的绵羊”,反而总是以成人的眼光来看待孩子、要求孩子,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理解他们?又问过他们真正需要的东西吗?真的需要反思我们对孩子的“教育”,我们往往总是自以为是地领孩子走“正路”:你这是画得什么乱七八糟,瞧你把玩具弄了一地,赶快背诗去,赶紧练琴去,抓紧学棋去……真的如小王子里说的,“大人建议……应该专心学习地理、历史、数学和语文……”,孩子可能“在六岁那年……放弃了成为大画家的志向”。我们需要好好想想应该怎样站在孩子的角度,平等地与他们交流,理解他们的天性,尊重他们的选择,欣赏他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也许这会让他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路。

小王子带给我的感动和震撼还在于作者关于人生和人性的思考。看看小王子遇到的成人吧:国王、虚荣的人、爱喝酒的人、做生意的人、掌灯的人、纸上谈兵的地理学家,这些不都是我们成人世界里司空见惯的角色吗?或利欲熏心,或爱慕虚荣,或贪杯颓废,或财迷心窍,或顽固不化,或不切实际,作者对各种荒谬现象的揭露和批判值得深思。我们曾经的童真、简单和纯洁哪里去了?我们一天到晚忙忙碌碌到底在追求什么?“人类再也没有时间去了解什么东西了,他们无论需要什么都到商店里买现成的”“人总是对自己所处的地方不满意”“他们坐在特快列车里,却不知道要追寻什么。

有关关于狼王梦读后感(集锦9篇)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里,要用到心得体会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有关关于狼王梦读后感(集锦9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狼王梦读后感 篇1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残冷血的动物,可自从看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一方面我觉得狼虽然凶残,但是为了自己的子女它会付出所有的一切,另一方面是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还有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体捕食,变得互相团结。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胸怀大志,她的丈夫黑桑是一匹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想要取代狼王洛戛宝座的狼,可是他在就要当上狼王的时候,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

黑桑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可他的紫岚肚子里留下了狼种,紫岚生下了五只幼狼,她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想要将其中一个孩子培养成下一代狼王。可是命运并没有眷顾它,一只狼宝宝被洞外的寒风夺去了生命,黑毛被金雕吃掉了,蓝魂儿被猎人抓走了,双毛在和狼王比赛的时候被狼王杀死了。上天一次又一次地把她的孩子从她身边夺走,她的希望也一次又一次地破灭,最后就只剩下它的女儿。虽然很伤心但它并没有放弃,他甚至为了保护它的下一代不惜和金雕同归于尽。

就这样,从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就因为为了培养它的孩子们,它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再婚,因而耗尽了自己的美好青春甚至生命。

看了紫岚的经历,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每次有什么好吃的,她最先想到的就是留给我,她自己却舍不得吃一点。而每当我一有事,她又会第一个站出来问这问那,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她竭尽全力培养着我,为了我的美好生活,为了让我过得幸福,她每天都在努力地付出,无论付出多少艰辛也在所不惜,或许这就是伟大的母爱。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母爱的无价,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他们都是有感情的,特别是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狼王梦》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还让我懂得了亲情的无价和母爱的伟大。我喜欢看《狼王梦》这本书。

关于狼王梦读后感 篇2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残而又冷血的但很忠贞的动物,当我读完后轻轻放下这本书时,使我对狼这种动物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紫岚,它是一匹和人一样爱憎分明,独具情怀的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的孩子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狼王”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还记忆犹新:“紫岚看着可怜的蓝魂儿,为了不让自已的宝贝再饱受猎人、猎狗的欺凌中死去,她先用母性的温柔陶醉了蓝魂儿,然后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气绝身亡。”每每看到这里我两眼都是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这是多么大的母爱啊!

当今的社会,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自已的儿女!

关于狼王梦读后感 篇3

在人们的心目中,狼是狡诈邪恶的代名词。“狼″与“狠″只差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在人们心中的邪恶可略见一斑。可你知道吗?狼也有与人类相媲美的母爱。

紫岚有四匹狼儿,其中三匹是公狼。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匹能成为顶天立地、地位显赫的狼王!可希望一次次落空,老大黑仔惨死在金雕的利爪下;老二蓝魂儿有勇无谋,最后死在捕兽夹下;老三双毛懦弱无能,最后被狼群咬死……最后,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保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它走了,只留下了深深的遗憾与不舍……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扪心自问:狼在人们的心目中到底有多邪恶?为什么这么排斥它们?也许问起大人,他们会轻蔑地一笑,说:狼?就是那个整天偷鸡摸狗的混蛋?大自然为什么要造它?问起小孩,他们会说:狼是个大坏蛋,它忘恩复义,还要把救它的东郭爷爷吃掉!坏!

没错,狼却实不像其它小动物一样惹人喜爱,可它也有比天高比海深的母爱啊!它们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我们怎么能用它的一处缺点来批判狼是坏蛋呢?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能成为地位显赦的狼王,放弃了大好的青春年华,放弃了美丽的容貌,甚至拒绝了钟情的大公狼卡鲁鲁!就凭这些,人们怎么能说狼是无情无义的家伙?凭这些,就连一些人们都做不到!他们离婚、,把孩子折磨得死去活来;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就把孩子抛弃掉了。他们甚至连狼都不如!

人们总是说狼邪恶透顶,可你们想想,人类干的坏事难道比狼少吗?砍树、污染空气,没节制地猎杀野生动物……而狼就只是为了温饱就被人类戴上邪恶无比的冤帽,这公平吗?再说,假如没有狼,世界将面临多大的灾难知道吗?邪恶、邪恶,邪恶的是人类!

看完这本书,一个唾弃狼的人不见了,一个拥护狼的人站起来了!它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坚韧不拔的,不管是人类还是人类厌恶的狼!

关于狼王梦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我看到一本书叫《狼王梦》,我就随便翻了几页,感觉不错。就让妈妈给买了回来,回到家我爱不释手,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文中内容主要讲了: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快要成为狼王的时候,被野猪杀死了,紫岚为了圆他的狼王梦,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的梦想。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只强壮的狼和媚媚已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打动了,文中紫岚这位母亲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为了自己,也为了孩子,不顾一切,这本书带给我们对于狼的一个全新认识——它也是有母性和母爱的,同样与人一样有感情的,至死都在为子女儿孙们操劳着。有多少父母不是像紫岚一样时时刻刻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求回报呢!狼子们也许还没有回过神来品味和回报母爱,可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自己的父母亲分忧吗!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关于狼王梦读后感 篇5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三匹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匹母狼: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三匹小公狼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关于狼王梦读后感 篇6

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紫岚是一匹母狼。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有人说狼母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母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关于狼王梦读后感 篇7

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深深感受到了紫岚的伟大,并对狼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四个狼崽,希望他们其中一只能成为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断了脚,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在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母狼紫岚的爱是多么的至大至高,难道我们的母亲还不及文中的母狼紫岚吗?清晨,当我们还在熟睡时,母亲们早已张罗着为我们准备早饭;夜晚,当我们正在埋头大汗的做作业时,母亲则在一旁为我们送来阵阵凉风……米尔曾说过: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这本书不由将冰冷的孝心渐渐温暖……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关于狼王梦读后感 篇8

用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完了,感触特别多。

最初看到书名的时候,我以为是讲述某一条狼想当狼王,结果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该书其实讲述的是一条名叫紫岚的母狼在痛失伴侣以后,如何历尽千辛万苦产下四条小狼以及怎样培养他们的故事,只是故事的结尾是一个大大的悲剧。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了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但三个儿子由于种种原因丧失了性命,更不用说当狼王了,心爱的女儿最后也成为了自己的仇敌。

读完以后,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结局。狼王梦到底是谁的梦想?紫岚的?她的丈夫黑桑的?老大黑仔的?老二双毛的?老三蓝魂儿的?好像都不是。不错,这确实是黑桑的梦想,只是为了这个梦想,它也付出了血的代价,最终仍然还是梦想而已。那,是三个孩子的梦想吗?他们自己心里有当狼王的梦想吗?我看未必有。至始至终他们都在母亲的安排下生活着,战斗着,紫岚要他们怎样他们就怎样,他们并没有自己的想法,就算有,也是母亲日益灌输的结果。这让我不免想到我们的孩子以及我们这些做父母的一些做法。总以为我们做的一切都是对的,都是为了孩子着想,他们就真的需要我们所做的一切吗?或许并不是我们想象的一样。看来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得改进自己的一些做法,千万不要将自己的一些意志或想法强加给孩子,让他感受到沉重的负担。不说别的,至少让他感受到生活是美好的,学习是快乐的!

关于狼王梦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越读越感动。

《狼王梦》讲述的是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生了一窝狼崽,在把狼崽往石洞运的过程中,有一只夭折了,剩下了三只小公狼,一只小母狼,分别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争夺狼位的遗愿,紫岚选择把黑仔培养成狼王,它耗费了许多的心血哺育黑仔,把母爱全都灌注在黑仔的身上,就在黑仔刚刚崭露头角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黑仔死在了金雕的爪下,紫岚功亏一篑。尽管它痛失了黑仔,但是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志,它重新振作起来,把目标培养转向蓝魂儿,没想到蓝魂儿命丧猎人的兽夹下。不死心的紫岚继续培养双毛,谁知命运总是这样捉弄人,不,应该是捉弄狼,双毛死在了老狼王的手里,紫岚的愿望成了泡影。它只剩下唯一的女儿媚媚,它寄望于媚媚的孩子能当上狼王。不能再有任何闪失了,为了保护媚媚和媚媚的孩子,紫岚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紫岚死得很悲壮,它的狼王梦能否实现,不得而知。

紫岚,或许她在千万狼群中如沧海一粟,但是她用她的行动、她的思想,诠释了一位慈母的形象。紫岚用一种独特的母爱,尽管有一些偏见,但作为一只对目标执着的狼,作为一只承担着丈夫生前遗愿的狼,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她必须这么做,她也只能这么做。这就是母爱的伟大!

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呢!“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在心里默默诵读着孟郊的《游子吟》。眼前出现了妈妈忙碌的身影——白天工作,下班回家做家务,辅导我功课,照顾年幼的弟弟……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感谢老师给我推荐的这本书——《狼王梦》,让我对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王献之练字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