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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3.06.16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工作的时间我们辛苦了,我们即将开始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了,又到了总结这阶段工作的时候了。工作总结锻炼语言能力,这样写工作总结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吧?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

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2

钱,是一个及其实际的话题。在生活中我们每天都利用它来交换物品。有人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也有人说,钱是万恶之源。——题记

时下有些人唱道:“世上只有钞票好,有钱的孩子像块宝……”题外之意,有钱真的什么都可以做吗?金钱真如有人所说的是“万能”的吗?我看有钱未必是“好”。

当今,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经济大潮的涌起,金钱仿佛一夜之间变的更加流光溢彩,炙手可热。金钱成为了人们追逐的一个焦点,一个目标。钱不再是是那么肮脏,邪恶,丑陋的东西了。有钱的就是好人,就是爷。没钱的就什么都不是,也就像路边的一个乞丐。这正如《我的叔叔于勒》里面所说的:

我这位于勒叔叔一到那里就做上了不知什么买卖,不久就写信来说,他赚了点儿钱,并且希望能够赔偿我父亲的损失。这封信使我们家里人深受感动。于勒, 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 ,有良心 的心的人。

这就是有示例。有钱别人就捧你,说你这好,那好的。没钱就连小孩儿都看不起你。

所以,现在人们把金钱视为事业成败的标志,衡量自身价值的天平,什么穿名牌,牵名狗,买名车,摆酒宴比阔,百元钞票看谁烧的多。他们在享受的过程中 似乎在失去什么?想必大家心里面也都明白,他失去的是亲情,幸福等等,很多。裴多芬曾说过:“价值用贡献来计算。从物质的消耗中谋求欢乐,才是人生真正的悲哀。”难道这就是“好”吗?一爆发户曾说:“我穷得什么都没有,光剩下钱了。”可见,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有钱未必就是好。

人要活的有价值,有意义,就应该舍掉一切豪华奢侈而“为天下人谋幸福。”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金钱不能惑,”这才是真正的人生价值。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3

读了课文《我的叔叔于勒》,我认识了19世纪的法国社会。它像一面镜子,折射出那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纯粹是金钱关系的本质。

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改变了昔日被逐出家门的“流氓”、“坏蛋”的于勒的形象,他成了全家人翘首盼归的“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了,使原本因家境拮据而无人垂青的二姐终于有了求婚者,使一个小小职员家庭竟充胖子去邻国哲尔赛岛度假,但是当菲利普夫妇发现那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弟弟于勒时,他们一下子从惊喜的企盼跌入极度的恐慌之中。生怕孩子们知道这个狼狈不堪的卖牡蛎的老人就是亲叔叔。他们如躲瘟神,避之犹恐不及。涉世未深的若瑟夫给了于勒10 个铜板的小费,也受到母亲严厉的斥责。于勒在兄嫂的眼里又成了“流氓”、成了“贼”。是什么 原因造成了菲利普夫妇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呢?是金钱!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 全家的欢迎 ,菲利普不是总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吗?“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 惊喜呀!”就连人间最纯洁的爱情也会随着金钱而降临,要是没钱,哪怕是手足至亲也会被遗弃。真是六亲不认啊!当我们撕下那层罩在菲利普家庭上面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时,看到的分明是“金钱”那既诱人又狰狞的真面目。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4

我的叔叔于勒是我中学时学过的一篇课文,是法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莫泊桑的一篇优秀的小说,故事情节由全家,盼于勒赞于勒见于勒躲于勒的一系列线索慢慢展开。小说展开第一人称,以我一双清纯的眼睛,真实地摄入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世态人情,读来让人感到真切生动而又凄婉悲凉。

于勒叔叔以前在家里用文章的话说,就是一个坏蛋、流氓、无赖,他不仅花光了自己的钱,还动用了我父亲的大部分遗产,后来,被大家送到了船,打发出了美洲,过了一断时间,当大家听说他发了财时,心中就急切盼望起来,可这每星期日,我们却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那时候,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开进来,父就总要说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唤,如果于勒竞在这只船上,那令人多么惊喜呀!当于勒叔叔写信说要回来报答大家时,希望与日俱增。母亲也常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可当大家意外见了于勒时,大家着实被吓坏了。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看到他的落迫,父母亲都同时选择躲。母亲回来了,我看出她在哆嗦,她很快地说:我想就是他,去跟船长打听一下吧。还要多加小心,别叫这个小子又回来吃咱们。最后当我可怜于勒叔叔给了他10个铜子小差,母亲就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她没有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他使了个眼色,怕被女婿知道真相。

文章采用了一系列语言描写,细腻而真实地反映了人物的内心变化,加上人物生动、形象的神态,让人物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5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6

《茶花女》中有这样一句话:“金钱是好仆人,坏主人。”

以前,在刚读到它时,有半分理解与半分不理解,金钱是好仆人,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可以利用钱来达到自己的某一目标或某一要求,而金钱则是近乎无条件的来满足人类的欲望,不可不说是一位好仆人。金钱是坏主人?则让我困惑不已,为什么金钱会是主人,而且还是个坏主人,后来,直到当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才有了深刻体会与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仅两件小事就表现出菲利普夫妇金钱至上的观念,就宛似金钱是他们的主人一样,为了讨好所谓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得做出违心的事。然而,这个“主人”并没有厚待他们,却是引领他们走向黑暗的深渊。当于勒挥霍家产时,他们撵走他,捍卫自己仅剩的遗产;当于勒富有时,他们殷切期待他,只为了那份财富;当于勒再次落魄时,他们则逃之夭夭,生怕被他认出来。我想金钱是坏主人这半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钱的诱惑下,菲利普夫妇不把穷水手于勒当兄弟看待,眼中只存在会带来财富的富于勒。也唯有约瑟夫这一个孩子,同情可怜贫困中的于勒叔叔,对父母的冷酷无情而困惑、苦闷与不解。似乎也只有善良纯真的孩子才不会受到“坏主人”的诱惑、侵蚀,但是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又有多少希望呢?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1.作者简介

莫泊桑(1850--1893),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俄国的契科夫、英国的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代表作《羊脂球》、《一生》《漂亮朋友》等等。

2.佳句赏析

a 母亲突然暴怒起来。

** “突然”一词写了母亲的旧怨新恨一齐发作,也更能表现母亲自私、冷酷、唯利是图的性格。

b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 景物描写,烘托了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紫色的阴影”语义双关。既实指哲尔赛岛,也象征蒙在菲利普夫妇心头的阴影。

4.读后感悟

金钱会使人变得冷漠,不要让金钱蒙蔽了双眼。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7

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最后,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但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终于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后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

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快乐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快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这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8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9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bdquo;bdquo;”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bdquo;bdquo;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0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1

细读西方文学,总会被那种淡淡的哀愁和浓浓的情思所感动,要提到西方文学,莫泊桑的小说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没落贵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福拜楼。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法国大革命树立的优良文学传统。他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让我不禁为那细腻的情节所感动。

小说展示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家人,因生活穷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钱的叔叔归来改变他们的家庭条件。可是不久后,他们全家决定去哲西岛旅行,在乘船时,他们竟然发现那卖牡蛎的流浪汉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们四处打听,才知道叔叔生意失败,回到法国四处流浪,漂泊无依。

一家人最终没有选择戳穿叔叔的谎言,而是让人把钱给了他,匆匆离开了……我想,他们是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留叔叔心中仅剩的尊严吧!可是,除了这种出于保护的心情,他们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亲的钱拿去挥霍。我知道这是一个人该有的举动,却充分地体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而从那之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说中,有的是喜剧,让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悲剧,让人潸然泪下,也有悲喜剧,令人欲哭无泪,欲笑又止。可不论是哪一种,总会让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种苦涩的,深刻的感觉,引人警醒。

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讴歌了人民在普法战争中英勇抗敌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众在战争中受到苦难的情景,由此,也不难发现莫泊桑对弱者的同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

还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语言的纯粹。他不以纤巧华美的辞藻取胜,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学语言来征服读者,他清晰如水的语言中丝毫不含晦涩的东西,总让人不禁感动于他真挚的语言。

西方文学博大精深,细读莫泊桑小说,让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读起其他人的小说,会带来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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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书笔记合集


你最近是否想写一篇读后感呢?当我们对待作者写的作品有不同的看法时。认真深读原作后,往往有多个方面可以去写读后感,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长腿叔叔》读书笔记”,感谢您的浏览!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1】

一口气读了两本名著,本该在少年时读的,而我却现在才有机会,不过,正如《波丽安娜》所说:那又如何呢!青年读起来又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我现在想谈谈的是《长腿叔叔》中的莱蒂。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况,并声称不会回信。

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己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身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空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己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伤心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小说写的很戏剧化,也很浪漫,作者琴。韦伯斯特是位美国女作家,从小就生活在浓重的文学氛围中,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从事出版工作。她刻画的茱蒂热情、幽默、乐观而又聪颖,文中穿插的钢笔画,增添了幽默,加强了表现力,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少女的成长日记,也可以是幽默而又真情的内心独白,充满惊喜又充满温馨,满载着感情的味道而又不乏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缺点的批判,上层社会的虚伪,中层社会的无力,底层社会的悲苦,这也许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通过塑造一个幸运的人,让各阶层人们对未来充满憧憬,充满惊喜。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2】

星期天,我一进书店,就被“长腿爸爸”这个名字迷住了。把它卖回家读……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一个努力学习和努力工作的女孩的感人故事。

女主角朱迪是个孤儿。她在孤儿院长大。她每天都在忙碌中度过,不仅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还要坚持学习。然而,她克服了种种困难,后来在好心人“长腿爸爸”的帮助下上了大学。朱迪的大学生活不是很顺利,因为她在孤儿院长大,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和蔑视,朱迪并没有灰心,而是加倍努力拓展自己的视野。经过多次尝试,她终于成为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给她的恩人长腿爸爸写信。在第一封信中,他写道:“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叫你长腿爸爸。”最后一封说:“这是我的第一封情书……”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定的信念是通往成功的道路。书中的女英雄朱迪深深地打动了我。她生来乐观、诚实、坚强。尤其是她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正确对待错误,不断改进。她用读书来平衡与正常家庭抚养的孩子之间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开始感恩,勇于承认错误,愿意为之道歉;这个平凡的女孩变得与众不同,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幸福。朱迪的精神使我感到羞愧。现在,我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但我没有朱迪那么坚强和认真。缺少的是朱迪坚定的信念和坚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坚定的信念是通往成功的大门。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3】

《长腿叔叔》是一本十分搞笑而又风靡不衰的好书。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其实,这是一个女孩成长中的一点一滴,也是一个不知不觉间来到的感情。

作品《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名从小生活在孤儿院的孤女——杰露莎,她已将是一个离高中毕业不远的女孩,本以为自己只能停留在高中生涯,但是她居然有着如此好运,被一位不知名的恩人送到大学读书,有着十分丰厚的待遇,对于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来说,能得取到这么好的机会,简直是异想天开啊!越是这样,杰露莎越是心存感激,感谢那位恩人对她如此的厚爱,而且馈赠这一大“馅饼”的唯一条件却只是她每月写信给这位神秘人物。最后她才发现,原先“长腿先生”就是自己的恋人,简直不可思议!

读完这本书,杰露莎的一切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虽然身世卑微,孤零零的活在人世间,但她从不轻易放弃,仍然仰着头,坚持着自己的做法,为自己而活着。她用行动证明了他不是不正常的孩子,她也能够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做一个喜怒哀乐个点俱全的孩子。她还让我懂得:人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要向前看,要永远对自己说:“不要放弃,要用行动证明给大家看,你是最棒的!!!”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4】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他的名字是《长腿叔叔》。

它的主要资料是: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明白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带给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下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我记得文中有一句令我印象很深,他是: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的确,从身边很多琐碎的小事中我也能找到快乐,比如,我和哥哥姐姐斗嘴时,我找到了快乐。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我找的了快乐。而且我找到的不止是快乐,还有感恩,比如我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妈妈帮我洗脚是我找到了感恩,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感恩。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5】

暑假中,我经同学的推荐知道了这本书——《长腿叔叔》。

在刚得知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便把这本书误认为是异类的书籍中。可当我翻看书本,开始阅读时,我便深深的沉浸在这书中,沉迷于主人公的单纯、率真、乐观、诚恳,对一切新鲜事物的好奇······

故事的主人公叫茱蒂,她原来的名字叫杰瑞莎,是孤儿院的李佩特太太给他选的名字。后来他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茱蒂。

茱蒂从小就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是她不得不负担起许多沉重的工作,体会不到普通女孩拥有的家庭乐趣。但是有一天,有一位好心的先生决定资助她上大学,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茱蒂心里十分感谢这先生,发自内心的坚持每一段时间写信给这位先生。由于这位先生不知何名,但是特别高,茱蒂便叫这位先生“长腿先生”。

茱蒂对外界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尽管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茱蒂也能从中找到乐趣。茱蒂为了能与他人沟通,便努力地读书,汲取知识。在每一封信中都与长腿先生分享自己大学生活的趣事与烦恼。茱蒂在信中无论自己的缺点还是优点都毫无保留的告诉长腿叔叔。因为他把长腿叔叔当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珍惜这个亲人,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中充满了感激。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6】

甜,甜,甜!!这就是经典的力量,1912年创作出的作品,在时隔106年后读来,依旧动人心魄。趣味、丰富的流畅情节,可爱、幽默、俏皮、独立的女主角茱蒂,无时无刻不跃动着一种至真至纯的美。与《长腿叔叔》的相识,可以追溯到20xx年。那年大二暑假,去姐姐家小住。一天趁着优宝去上兴趣班不用陪玩了,得了空闲,我一个人乘了地铁,去河西区的天津市图书大厦逛。记得那天有点感冒,吃了感冒药,下了地铁往图书大厦走时,药效正起劲,整个人迷迷糊糊。天津图书大厦可真大呀,一共21层,其中1到7层为图书大卖场,各类音像图书应有尽有。一层一层走马观花式的看,都可以一泡一整天。那日逛的有点晚了,我是早上九点出的门,晚上八点多了姐姐打来电话催回家,我拎着精挑细选出来的五本书,觉得此行战果太少,于是又晃到了外国名著专区。阅读我其实比较偏中文作品,外国名著在成长中甚少涉及。抱着既来之就不放过的想法,我决定粗过一遍外国名著区,才不枉此行。当时已经困累的不行,除了中午吃饭时,在八楼的餐饮区小坐片刻外,基本上是站立了一天,毕竟是图书大厦而非图书馆,所以里面是不设休息座位的。我歪靠在巨大的木质书架旁,随手抽了一本书,心中暗想,如果这本书浏览后不感兴趣,就回家。然后,我就遇到了简·韦伯斯特写的这本《长腿叔叔》。蓝色的封面,中英双语,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淡黄色的腰封上,印着这样一句话,“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翻开后,第一章的标题叫“忧郁的星期三”,全文为书信体小说。只是粗略翻了几页,我就决定买它回家,因为实在太好看了。那晚,我拎着六本书,心满意足的坐在地铁上,感觉的一整天的劳累都得到了舒缓。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图书大厦会在结账后帮你把购买的书籍,用牛皮纸包起来,再用白色绳子打包,然后绾一个漂亮的蝴蝶结。那天回家后,吃过晚饭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阅读《长腿叔叔》。时隔六年后,如今再次阅读完,还是喜欢的不得了。我想不久后,应该会再读一遍,因为充满了阳光与奇迹的好小说,历久弥新。对了,本书是美国著名小说家简·韦伯斯特在36岁时创作出的作品,而她也是马克·吐温的孙侄女。十分遗憾与可惜的是,在1912年创作出《长腿叔叔》后的四年,简·韦伯斯特就因难产而逝世,这简直就是天妒英才。总之,非常感谢简·韦伯斯特,正是因为她创作出这么一个妙趣横生的精彩故事,带给了我很多快乐。是的,凡是读过并喜欢这本《长腿叔叔》的你我,都是多么的幸运。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7】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朱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被朱蒂所深深的打动。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在学习上她那种奋发图强和刻苦学习的精神,以及她积极向上的性格。她用书来平衡和正常孩子间的差距,她让自己的平凡变的不平凡,用努力让自己变的幸福。由她我又想到了自己,自己是否也是这样的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从小都在爸爸妈妈的怀抱和宠爱中成长,可朱蒂呢?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中,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妈妈,但她永远都那么乐观向上。虽然有时候会看重身世,可她却也能够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而在我的学习中,经常上课老师提问而我举手时,老师并没有喊到我,我后面就不会再举手了。

回答问题时,我觉得是我说的比较好,可老师夸了别人,于是我便再没有了学习的积极性。我应该向朱蒂学习,学她的积极向上,活泼开朗,对每一天都怀抱着信心与希望!朱蒂还说过:“谁都别想把我归类于悲观主义者,即使某天我的丈夫不幸死去,而且十二个孩子一同死去,我将他们埋了之后,次日早上我一定又会笑容满面的从床上跳起来,开始寻找新的生活!”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8】

故事甜蜜的戛然而止了。

书里说女主热爱自由,却不希望被束缚,被掌控,在男主以杰维身份出现的时候,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女主身上,女主反对了。感情中尊重对方意愿还是很重要的,可能女主因为爱情愿意接受男主的安排,但是那个情节中的男主很不讨喜。

女主觉得自己之前的经历让她和世界格格不入,所以努力的去看书,去收获。我们不应该理所应当觉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别人就应该知道,就像书里说想象力会让人变得有同情心。同时,阅读旅行才真的给我们一个更大的世界。

文中女主看到一对夫妻婚后觉得不想结婚,结婚就是走下坡路。结婚前也有过这样的想法,现在会想互相的珍惜和对感情的经营才是向上走的路,上坡路都会累一点啊。

羡慕女主的乐观,未拥有到拥有会觉得珍贵,会感谢一切,得到后想想失去才会珍惜。

有关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如何写


怎样写出有自己风格的作品读后感呢?在仔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定是收获满满。是时候根据内心情感写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了,编辑为您准备了一些有关此话题的内容。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 篇1

善良的汤姆叔叔拒绝和丽莎、哈利一起逃亡,他要帮助赛尔比不被黒利骚扰。丽莎和哈利母子俩只能自己逃亡了,丽莎紧紧抱着哈利,艰难地度过冰河,最终被西门收留了。没想到她竟然在这里还碰到了她的丈夫乔治,一家人激动地抱头痛哭。乔治、丽莎带着哈利一家一起逃到加拿大。

汤姆叔叔在一次拍卖会上,被黒利带上船,善良的吉琳克里亚买下了他,从此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第二次奴隶拍卖会,被邪恶暴躁的雷克买走了,他又过上悲惨的生活。有一次被雷克用鞭子抽打,神经麻木。他最后去了天国,不再受坏人的欺负了。

我最喜欢善良的汤姆叔叔了,他正直、勇敢、坚定、执着、忍耐。多次和奴隶们被拍卖,过着非人的生活,但是他却能够忍受不公平奴役和欺辱,愿意牺牲自己帮助别人。

我还喜欢欧菲丽小姐,她处理家务有条不紊,像个能干的女主人,一直照顾小女孩托蓓茜。托蓓茜很淘气,吉琳很听话,最后因为吉琳的死托蓓茜变得乖巧了。吉琳的爸爸克里亚先生很爱它的宝贝女儿吉琳,吉琳因病去了天国,克里亚很伤心。整天在外奔波、忙碌,来麻痹自己的伤痛。有一次,克里亚在街上为了劝架,被人刺伤腹部,也去了天国。

但愿这些善良的人们都能在天国团聚,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 篇2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反奴隶制的小说,作者是美国的斯托夫人,这本书对世界人民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本书以汤姆为中心,描写了许多黑奴惨遭伤害的种种故事。故事开头,主人公有一个好主人和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因为汤姆的主人破产了,不得不把汤姆卖给奴隶贩子。这样汤姆就换了一个新主人。新主人对汤姆也挺好的,因为他的女儿伊娃非常喜欢汤姆叔叔。可是因为伊娃死了新主人也就觉得生活失去了意义,就把汤姆放了而汤姆又有一个新主人了。但和上次不一样,因为这个主人非常残暴,经常让汤姆干重活,还鞭打汤姆,就这样汤姆死了。

我认为人和人都是平等的,不管他的国家在哪里、肤色一不一样。为什么黑人就天生注定要当奴隶们?难道人也分贵贱么?白人总是以出身好、地位高等欺压黑人,凭什么,难道白人就是人,黑人就不是人么?这非常不公平。

我希望这个世界永远是和平的世界,不要有战争,不要有不平等条约。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 篇3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没有人性的雷格里;有正义感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内容是围绕美国黑人奴隶制社会时期两个黑人奴隶的生活所展开。

写了一个富裕的人家,家中主人与奴隶,仆人之间发生的故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是一个名叫谢比尔的庄园主的奴隶,因为他忠实,得力,所以很受主人的喜爱。特别是谢比尔的儿子乔治少爷更是对他喜爱有加,称他为汤姆叔叔,常在他家教他识字,当他的老师与朋友。由于谢比尔先生欠一个奴隶主一大笔钱,所以迫不得已将汤姆抵债给了那个贪得无厌的奴隶主。善良的汤姆在可以逃跑的情况下,放弃了机会,被奴隶主带走了。他在一艘船上结识并救了一个叫伊娃的小姑娘。伊娃很喜欢汤姆,他的爸爸将汤姆买下,带回了家。汤姆在那里生活的很好,可惜好景不长,正当伊娃的父亲在帮汤姆办自由人手续的时候,伊娃病死了,而她的爸爸也被人误伤而死。汤姆又被卖到了一个心狠手辣的人的手里,那个叫雷格里的人想把汤姆培养成一名狠毒的监工,汤姆不肯,被他暴打了一顿。正当汤姆奄奄一吸的时候,谢比尔的儿子乔治少爷赶来了,但汤姆已经不行了。乔治解放了他的所有奴隶,承诺了他对汤姆的诺言。

我觉得汤姆叔叔是幸运的,他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就象书首页的一句话“身体虽然是奴隶,但谁都买不走我的灵魂”,那个时候奴隶最渴望的是自由,是身体的解脱,汤姆叔叔最后虽然被受鞭打,却赢得了他人甚至那几个恶毒的监工和所有奴隶的尊重,他的灵魂是自由的。最后虽然还是没被恢复为自由人,但灵魂的自由了,也可以笑着走了。说句迷性的话“到了天堂,在人间的奴隶,也可以真正的得到解脱了”。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与感受。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 篇4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什么感觉都有,沉重、憎恨就像一片波澜,久久未平。

我对汤姆的遭遇、命运感到同情;对奴隶商人的所作所为感到憎恨;对奴隶制度的黑暗感到不平;对林肯废除黑人制度的决心和行动感到佩服。

最令我忘不了的还是伊娃。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不论是什么人都平等看待,就像是自己的朋友、亲人,他们有困难,伊娃总是尽力帮忙。这么好的女孩子,却有一个不美满的家庭。伊娃的妈妈十分自私,可她依然爱着自己的母亲,因为她知道,她至少有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家。临死前,她把自己的头发剪下一部分,分给所有黑奴,留作纪念,包括那个调皮捣蛋的托普西。也正是这一举动,使托普西变成了一个努力关爱别人的人。

伊娃的父亲克莱尔正想遵守对女儿的承诺给黑奴们自由。不料,却在一次劝架中,被刺中了致命的一刀。临死前,克莱尔抓着汤姆的手,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他闭上了眼睛,但两人的手仍紧紧地握着在永恒的天国之门前,黑人和白人的手就这么平等地、友好地握在一起。

这就是爱的力量,超越一切的力量,至高无上的力量!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 篇5

前些天,我无意间翻开了藏在我书架上一本已尘封已久的一本书――美国著名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笔下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然我深深感受到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之重,作者能反映出这一现象的了不起。

19世纪中期,美国北方肯塔基州农场主谢尔比家有一名忠心维护主人利益的黑奴,大家都称呼他为汤姆叔叔。因主人在股票市场投机失败而破产,主人只好将此汤姆等十名黑奴卖给奴隶贩子利格里抵债。一起乘船运回南方。在船上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小女孩,特别喜欢汤姆叔叔唱歌,就坚决请求她的父亲圣克莱尔买了下汤姆叔叔、由于圣克莱尔主张解放黑奴,利格里等奴隶主对他恨之入骨,所以下毒手将他暗杀,从此,汤姆叔叔又落入奴隶贩子利格里手中。汤姆叔叔为解救不愿充当利格离开这人间地狱,于是黑奴们砸开水闸在白人的帮助下,与利格里展开斗争。这时汤姆叔叔躺在他的小屋里,眼看着利格里自认失败落魄离去,对自己黑人同胞能取得胜利,以及有许多白人都站在他们一边而无限欣慰地离开了人间。

作者在书的最后一章详述她的书中的情节均有事实根据,并对蓄奴制进行了义正言辞的批判。表达出来了自己的想法,反对把黑人“硬塞到”非洲的利比亚去。这在当时的美国都是超过世人一般见解的。

很多人每以汤姆的形象过于温良软弱而对本书提出批评,但我认为作者反应出了当时真正的美国。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关于金锁记读书笔记


了解“金锁记读书笔记”的全部情况吗让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带您了解一下,作品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将这些思维的灵光随笔记录进读后感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怎么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不幸怜又惨兮兮。

有人正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著作,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仅她的著作,是她那个年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墨守成规,新的跃跃欲试,实力适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反常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况还能够无懈可击,美其名曰:前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简略,也不高兴。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但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绚丽弥漫的日子。上街买菜,承受年青小伙的倾慕。然后为了金钱去了姜第宅,受着一切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老公。她怪癖暴戾,但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宽恕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美好吧。但是这更能阐明她有多恨自己不胜的终身。她恨她的身世,她恨姜第宅,她恨她遭到的一切不公,仅仅,她若要报复,能称心如意的只要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年代前进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簇新的新月,时刻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想。

曹七巧死了,再怎样固执的丑恶,也跟着旧年代一同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渐渐恢复。我信任结束那个传说是真的,也信任长安会美好,不会像她娘相同,咱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2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对于子女的教育,七巧看似疼爱,其实是深深的伤害,自己染上吸食鸦片的恶习竟然也让儿子吸食鸦片,同意儿子拈花惹草,而逼死媳妇,又阻碍女儿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女人叁十岁还不结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而七巧却由不段地替她找寻对象到阻碍女儿的婚姻,且也让她吸食鸦片,我想这大概是得不到幸福的七巧对于别人能得到幸福都特别的忌妒不能忍受吧。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3

黄金的枷锁,埋葬了谁的青春?

“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这是七巧在对现实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所发出的感慨,因此,她也就把对现实的一切可靠归结到金钱上,为自己戴上了一副金色的但是沉重的枷锁,最终将自己的性命断送在这枷锁之下。

七巧,麻油店出身的贫苦女子,她的哥哥为了攀附权贵、贪财重利不惜牺牲妹妹的幸福,把她嫁给了没落大族姜家的二少爷—自小卧病在床的废人。这场以金钱为纽带的婚姻就注定了七巧悲剧人生的开始。由于出身低下,在姜家她处处遭人非议、遭人冷落和蔑视,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再加上七巧自己本身就比较要强,说话口无遮拦,就更加让别人看不起。她喜欢姜家三少爷季泽,但是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却不敢在家里造次,对七巧也只不过是开开玩笑罢了。由于七巧受封建礼法的束缚,对季泽的感情也只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这种压抑、痛苦的生活环境使她的感情无处发泄,自然欲求无法得到满足,这就为她以后的变态的心理埋下了伏笔。

十年后,随着丈夫和婆婆的相继去世,她得到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家产,她和儿女搬出了姜家大宅自力更生。她用了十年的青春换来了物质上的补偿。这时季泽来找她了,在她发现季泽来找她只是为了她的钱的时候,她把季泽从家里赶了出去,虽然她很不舍的站在窗口望着季泽离开,但是,此时七巧对爱情的幻想已经彻底地被季泽打碎了。从此以后她对爱情不报任何的希望,只因为她喜欢的男人给了她最大的伤害。

对于把她嫁到姜家的哥哥,七巧是恨的,但总是恨不起来,用“刀子嘴豆腐心”来形容再适合不过了。初见哥哥时难免会发一阵牢骚、说一些狠话,到最后还是免不了让哥哥把一些金银首饰、丝绸玉帛带回去。七巧的本性是善良的,是那个时代把她塑造成了一个被扭曲而又不自知的悲剧形象。

鸦片,对于七巧是最有用的疗伤方式,。不仅自己吸食来排解寂寞和苦闷,以满足空虚的心灵,而且让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也一起吸。毫无疑问,在七巧看来,鸦片是一种万能药,什么病都可以治、什么症状都可以医。为了不让儿子游走于青楼,就让他吸鸦片,女儿生痢疾,不替女儿看病,劝她吸鸦片。不得不说这是一种不健康的教育方式,但是也起到了相应的作用,达到了初衷。

在对待子女方面她有着严重的“恋子妒女”情结。在财欲和情欲的双重压迫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在丈夫和季泽身上得不到爱,她产生了疯狂的报复心理,对儿女的婚事横加干事。让已婚的长白整夜的陪她聊天,致使儿媳被折磨致死。又破坏女儿长安的婚事,使她成为一个老姑娘。正是因为自己无法获得幸福的生活,她就把这种不幸强加到儿女身上。

七巧和儿女做的这些斗争,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因为她在儿女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她嫉妒他们幸福的生活,因此变态的加以报复。七巧是一个受害者同时也是一个害人者。因为受封建礼法的制约,她的感情无法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她无法容忍儿女拥有

幸福的生活。她的自私断送了儿女幸福的婚姻生活。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悲哀的。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从封建宗教礼法和金钱关系的受害者变成了一个维护者。现实世界的打击和她自身的人格取向,最终导致了她无法挽回的悲剧命运?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4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读了张爱玲的《金锁记》,一种心碎碎的感觉,像被一种东西割裂着,痛,却无法抗拒?心便被她俘虏了。在她的笔下,一切的人物皆是那样在细细的、碎碎的、在不够充分的阳光下生活着,为了生活,他们被迫牺牲了甚至是女人最致命的东西。

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看着她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了赌注,嫁给了残疾的二少爷,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她把这一切作为她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可是,她到最后终于是垮了,她被她自己扭曲了的人性变成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

“她把翡翠镯子撸到胳肢窝处,有时候曾经想,自己年轻时也曾有过浑圆的胳膊。”每每读它,我的心里总是有些不忍,有些痛楚,有些泪痕。

然而,这还不够,到最后,还搭上了她的一双儿女,长白和长安。可怜的长安,在看到“有人看见她在街上买袜子,钱是她自己挣的,当然,是从男人的兜里来的”时,我几乎愤怒了,这是长安的错,还是七巧儿的错呢?

有时侯,真想找她去理论一番,为什么,在你那样柔美的笔端,却非要那些原本可爱的女子,走那样艰难而泥泞的道路,接受那样悲惨而痛苦的命运,而我们自己,却只能像一个完全的局外人般的品味她们艰难的人生之旅?同时却又因了她们而使人泪落如雨?

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以一个小家碧玉而高攀簪缨望族,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原来当残废公子的姨奶奶的角色,由于老太太一念之善(或一念之差),抬高了她的身份,做了正室;于是造成了她悲剧的第二个原因。在姜家的环境里,固然当姨奶奶也未必有好收场,但黄金欲不致被刺激得那么高涨,恋爱欲也就不至压得那么厉害。她的心理变态,即使有,也不至病入膏肓,扯上那么多的人替她殉葬。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已经把一种情欲压倒了,缠死心地来服侍病人,偏偏那情欲死灰复燃,要求它的那份权利。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可怕的报复!可怕的报复把她压瘪了。“儿子女儿恨毒了她”,至亲骨肉都给“她沉重的枷角劈杀了”,连她心爱的男人也跟她“仇人似的”;她的惨史写成故事时,也还得给不相干的群众义愤填胸地咒骂几句。悲剧变成了丑史,血泪变成了罪状;还有什么更悲惨的?

我好象一直也想不明白,像张爱玲这样的一直做到了文坛金字塔的顶端,一出道便注定风华绝代的一代才女,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哀愁,要寄予这人间各色女子,使她们在不太理想的环境里为自己的命运抗挣着,和自己感情世界里的另一个自我斗争着,同时又唉痛,流泪,被逼无奈,到最后混混恶恶,窒息而死?

我想起了张爱玲自己,她和胡兰成、和赖雅,仿佛都是天不隧人愿??赖雅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他写大量的剧本,挣取巨额的稿费,然后周游列国,等到钱花光了,再去挣,挣上了,再花?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径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关于红日读书笔记


人是永远要学习的,永远要读书的,这样才能够更有生活的智慧,此话不假,每次阅读作品,都会新的体验和进步。我们和作者进行了一段触碰心灵的对话后,通过写作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的阅读的过程。我们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红日读书笔记,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红日读书笔记【篇1】

《红日》读书笔记400字

读《红日》,敬先烈,奋力学习。

近日,我又读了吴强写的《红日》。《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主要讲了1946年冬天,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长与蒋介石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高涨,作战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重创了敌74师。但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的损失,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攻进敌人的指挥所,并击毙敌师长张灵甫,全歼了74师,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而新编的电视剧却有些牵强,加了许多情节,扭曲了原著作者的本意。所以,我认为读原著才能真正品味本书的强烈的爱国、爱人民的思想,才能真正体会先烈们为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而前赴后继、不惧牺牲。现在,我们的学习条件越来越好,更应该加倍努力学习,对得起没能看到今天美好生活的先辈们。

《红日》读书笔记400字

暑假里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红日。我费劲地把整篇小说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部反映华东野战军为解放全中国痛歼敌军的好书。

小说主要是写:1946年华东野战军某部在孟良崗战役中,全歼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国民党王牌主力军整编74师,师长张灵甫在绝望中饮弹自尽。书中介绍了张灵甫在攻占涟水城之后,便得意忘形地要一举消灭华东野战军,还要取得山东战场的胜利。但最后还是陷入了无人接应,孤军作战的困境,以致被我军包围全歼。

在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崗,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为了下一代的幸福英勇战斗,有的甚至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文化知识,建设,保卫好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

《红日》读书笔记400字

今天,我读了《红日》这本书。这本书是由华东野战军第六纵队第十兵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吴强爷爷写的。1947年蒋介石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华东野战军在苏北和山东解放区与国民党74师展开一场殊死搏杀,在山东根据地人民群众的支援下,终于攻下了孟良崮,消灭了74师。

1946年底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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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读书笔记【篇2】

读《红日》,敬先烈,奋力学习。

近日,我又读了吴强写的《红日》。《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主要讲了1946年冬天,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长与蒋介石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高涨,作战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重创了敌74师。但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的损失,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攻进敌人的指挥所,并击毙敌师长张灵甫,全歼了74师,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而新编的电视剧却有些牵强,加了许多情节,扭曲了原著作者的本意。所以,我认为读原著才能真正品味本书的强烈的爱国、爱人民的思想,才能真正体会先烈们为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而前赴后继、不惧牺牲。现在,我们的学习条件越来越好,更应该加倍努力学习,对得起没能看到今天美好生活的先辈们。

暑假里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红日”。我费劲地把整篇小说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部反映华东野战军为解放全中国痛歼敌军的好书。

在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崗,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为了下一代的幸福英勇战斗,有的甚至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文化知识,建设,保卫好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

今天,我读了《红日》这本书。这本书是由华东野战军第六纵队第十兵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吴强爷爷写的。1947年蒋介石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华东野战军在苏北和山东解放区与国民党74师展开一场殊死搏杀,在山东根据地人民群众的支援下,终于攻下了孟良崮,消灭了74师。

1946年底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红日读书笔记【篇3】

今日我读了一篇叫《红日》的书,这一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弱小的心灵,故事的大意是: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十分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重创了74师,大败敌军,取得了最终胜利。

在那里让我看好的是立了大功的石东根。虽然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并且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可是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并进取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全歼74师,才让这真支队伍取得了胜利。

他虽然原先是一个很坏的人,可是因为本来就是心地善良的他理解了批评与教训,改邪为正,为国家立了功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想想我自我,错了也不承认不知错就改真是惭愧!

错了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大不了、要勇于承认、勇于改过才能在最终取得胜利。我从《红日》这本书中学到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

红日读书笔记【篇4】

“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红日读书笔记【篇5】

《红日》是我看过的第二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第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带着对英雄无比崇敬、对敌人无比痛恨的心情读完了此书。

掩卷沉思,一幕幕惨烈的战争场面不断地在我眼前浮现,联想我看过的两部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和《亮剑》中的场景,战争的枪声似乎在我耳边响起。书中的战士们个个舍生忘死、英勇奋战,杨军,张华峰,秦守本和金立忠四个人是我们的英雄,在敌我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崮,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他们打退了敌人的七次进攻。终于,在孟良崮战役中,战士们用汤姆枪扫射山洞,把国民党74师师长张灵甫射死了。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和保卫好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为祖国发展贡献力量。

红日读书笔记【篇6】

我寒假里读了《红日》这本书。我一看,书名是《红日》,我第一感觉这本书是关于革命的。

我看到书皮的封面上有一队扛着枪的八路军战士,就知道这本书确实是有关于革命的,书的作者是吴强。书里主要写了沈振新带领他的一支八路军队伍把XXX最大的一张王牌—整编七十四师给全部消灭的事。里面的主要人物有:沈振新、杨军、石东根、张华峰、秦守本、丁元善……我看完这本书,心里很激动,我们八路军真厉害,一个班就能打一个连的敌人。敌人真可恶,自己也是中国人,还打中国人,还说我们八路军是土匪,让乡亲们不要相信八路军,去相信他们的军队,真可恶!

但我们的军队,不跟他们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让乡亲们支持我们、帮助我们。的军队一看乡亲们不相信他们,在逃跑的时候,不仅打伤乡亲们,而且还抢乡亲们的衣服穿,伪装成乡亲们想蒙混过关,但最后还是被我们给抓住了。

我最佩服里面的军长沈振新,他说的那句:“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都吐出来。”让我很佩服,表现了他对战胜敌人的坚定信念。这本书告诉我们: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思想的烛光点亮我们的灵魂。

红日读书笔记【篇7】

它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描绘了一首气壮山河的生命赞歌,以艺术的形式再现了中国革命史上的经典战役,它是中国军事文学创作重要里程碑。没错,他就是《红日》,《红日》这篇文章曾经入选小学语文教材。

这本书的书面非常的鲜艳和大气,《红日》由吴强所写著名的红色经典小说,主要内容是在解放战争时期,华东解放军在山东全歼国民党王牌74师,主要战役包括孟良崮战役和莱芜战役,主要人物有军长沈振新和政委丁元善,描绘了残酷的战争场面和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它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朴实的人民群众,英雄的慷慨激昂。解放军在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下,与国民党军队进行生死搏斗,最终战胜了凶残的国民党王牌74师。有很多很多的英雄,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战争的胜利,换来了中华民族的胜利!他们每个人都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和自豪!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致敬!我们不能忘记那些为中华民族解放做出牺牲和献出生命的英雄!

现在,我们的祖国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富裕,虽然我们没有经历那段历史,但是,我们不能忘记那段战争时代。

生活中,在做任何事情时,要多想想,仔细想想,把每件事情做对,做好。

红日读书笔记【篇8】

我对军事题材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看的《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对书中内容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日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梦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完美梦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梦想的方向前进。今日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我的梦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我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比较极为悬殊的情景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日,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很多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景还有多起......今日,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团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蒋介石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我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仅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日,我们大家能在一齐工作、学习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完美。

红日读书笔记【篇9】

我曾是个军人,因此对军事题材的电视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电视剧《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可妻子非要看哭哭啼啼的韩剧,我好男不和女斗,从单位图书室借来小说《红日》看起来,看过之后,我对《红日》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这天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理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完美理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这天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己的理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发奋。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比较极为悬殊的状况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这天,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超多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状况还有多起。这天,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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