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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物价局关于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平常的学习工作中,我们一般会需要写一份或者几份总结报告。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找出缺点与不足,吸取经验教训。每写一次总结,就是在不断进步与学习:人是可以无限创造价值的存在,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值得被认真对待。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可以从哪方面着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物价局关于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11〕77号)文件精神和县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以及县物价检查分局的具体安排,我所于2011年3月22日至2011年5月27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以安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清费、治乱、减负为着力点,深化医疗改革,加强价费监管,整顿价费秩序,规范价费行为,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对所辖8家卫生院2010年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是调查各卫生院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否按规定做好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工作;(二)是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三)是否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四)是否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通过调查取证,各卫生院普通存在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共查出违纪金额1097582.79元,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二、主要问题
近几年,通过对医疗机构价费行为的不断规范,以及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价费行为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药品名称、价格、规格、产地、投诉电话等。
(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及时。个别卫生院没有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三)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与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09〕320号)国家基本药物加价率统一(工作总结之家:;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15%作价相违背,销售阿莫西林0.25g、5%GS250ml(软塑)等国家基本药物。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责令各卫生院设立公示栏(牌),公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相关内容;对于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换证手续的,晓之以法,分析利害关系,督促其及时办理手续;敦促各卫生院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医改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模范执行药品零差价,以体现国家以人为本和让利于民的精神。
四、些许思考
2010年底实行了药品零差价,对乡镇卫生院形成冲击。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一直是以药养医,药品收入所占比重相当大,医疗收入所占比重比较小,医改对它们影响很大。由于乡镇卫生院划入了财政拨款,医院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削弱,救死扶伤的精神有所淡化,推诿重病号的现象有所滋生、蔓延和抬头。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我们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和廉洁行政的作风,以服务的理念和务实的精神鞭策和要求自己,为农民做好事、做实事,维护了我们物价队伍的良好形像;并坚持以清费减负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清理乱收费,规范价格行为,净化和优化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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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总结


《县物价局2016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总结》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工作总结之家。


为确保我县五一市场供应和稳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认真组织安排监管工作,切实节前节中市场价格检查和价格宣传,12358价格举报平台实行专人值守,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有效地维护了节日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五一期间我县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秩序良好,粮油、肉、蛋、禽、奶等食品类价格基本稳定;各商场、超市等商品经营者价格行为较为规范,没有出现价格欺诈行为;交通运输行业、旅游景点明码标价及票价执行情况良好。节日期间没有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现将监管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重点做好粮油、肉禽蛋、鲜菜等副食品价格的动态监测与监管,增加监测频率,做到一旦发现有价格异常波动苗头,及时向县委、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为党委政府采取应对措施提供准确数据,切实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认真做好了价格监测预警分析。针对节日市场特点,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重点布置城区x个农贸市场和超市价格监测点对粮油,肉蛋奶、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监测,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进行及时预警预测,抓好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做好分析报告,有效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做好价格舆论引导工作
在五一期间积极做好市场价格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督促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重点行业如旅游景区、商场、超市、交通运输行业等进行了提醒告诫,告知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禁利用节日之机乱涨价、乱收费或进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通过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稳定市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五一期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零售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和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欺诈行为。对xx城区主要商业网点xx购物广场、xx国贸、xx超市、xx生活馆、xx农贸市场、客运企业、出租车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及各旅游景区等进行检查与巡查。
一是整顿和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检查了阳光国贸等大型商场超市,并针对目前流行网络购物及近期举报热点重点对我县xx网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规范明码标价,对虚假标价、模糊降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同时,注重和加强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和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农村公路客运、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管。前往金归、吉利出租车公司,恒业、金龙、民升等客运公司的各个客运站点进行巡查,对于节日期间出租车收费、公路客运票价进行节前问询,强调必须按规定执行,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景点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深入到xx观光景区、xx景区、xx故里风景名胜区、xx景区、xx景区开展巡查,并县拟定了《县物价局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告知书》,对全县旅游行业以及相关的餐饮、住宿等经营者进行了提醒告诫。五一期间重点检查景区门票明码标价情况,没有发现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更收费标准以及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工作。针对我县的房地产新建楼盘众多的现状,加强部门联合,由县房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联合开展城区在建房地产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明码标价公示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对有问题的xx实业有限责任公司、xx置业有限公司、xx投资有限公司x个房地产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一期间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加强12358价格投诉电话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12358价格投诉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和收费咨询、举报和投诉,做到耐心解答、即报即查、快速办结、及时反馈。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平稳,没有接到价格举报投诉,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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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00四年,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二00四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06%、19.37%和23.77%。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二、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健全网络,服务农民。自去年7月设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来,我所积极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工作,与之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系,经常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学习物价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价格部门在农村的又一敏锐触角和得力帮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推进农业发展。

2、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一年来,我们本着“群众的利益无小事” 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如今年4月有群众投诉某医疗单位多收药价,我所立即组织检查,起初,该单位对提高药品及医疗价格的行为矢口否认,并为检查设置障碍。经过连续数天的艰苦调查,检查人员将有关的价格违法情况全部摸清后,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退款162元,没收违法所得197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统计,一年来我县共按到群众投诉举报20件,根据举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实施经济制裁4.9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3.33万元,退回用户1.61万元。

三、加强检查综合工作,狠抓办案质量,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更趋完善

1、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树立物价部门新形象。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同时结合“全国价格举报宣传日”开展三周年以及物价检查所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宣传,通过有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物价观念,树立了物价部门新形象。

2、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继续抓好案审工作。一年来,我所以案件审理为突破口,结合基层物价检查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特点,狠抓了办案质量,落实了执法责任制,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案卷材料都能案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了今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检查统计报表分析和总结汇报材料。对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做到了认真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回顾二00四年的工作,可以说有耕耘,也有收获;有压力,更有欣慰。这一年我们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如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多收价款的清退工作尚有不足,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不够,价格执法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展望二00五年,我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上级每年确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各专项、重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战斗力。


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活动情况总结


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活动情况总结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价格法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粤价[200*]206号)的精神,我局在今年四份,专门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了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价格宣传活动,通过活动,总结回顾我市在《价格法》实施十年来物价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宣传《价格法》,提高全民价格法制意识,扎实推进价格依法行政。活动得到了省局、市领导,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此次活动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总结如下:

一、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专门成立了江门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司徒玲同志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吴子强同志兼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层级负责,确保活动的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为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江门市物价局价格法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方案》。各市(区)物价局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开展纪念宣传活动。

二、注重协调,广泛参与

在开展《价格法》宣传月活动中,我市物价部门不单上下联动,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亲自出席有关活动,市劳动、公安、卫生、司法、教育、工商局、等30多家部门和企业共同参与,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江门电台、江门电视台、江门日报等本地媒体及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对各项活动积极报道,扩大了宣传效果。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我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活动内容,取得明显效果。

(一)组织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大型价格咨询服务活动

4月26日由江门市物价局、蓬江区物价局和江海区物价局共同主办,会同市财政局、卫生局、司法局、教育局、人事局、规划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保局、国土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局、质监局、疾控中心、环保局、房产局等19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及供电、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邮政局、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11家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在市金汇广场联合举办依法治价,共建和谐江门市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大型价格咨询服务活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直机关工委、市纠风办、市消委会等单位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工作。李崴副市长在价格咨询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上的作了讲话,江门市电视台、江门市广播电台和江门日报社、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派记者跟踪报导。参加这次咨询服务活动的30单位都提早准备好免费发放的宣传资料,并派出领导和业务骨干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市直4大医院院长亲自接待咨询群众,解答群众疑问;市房产局印制了10多种宣传单张,从房产交易程序,到各环节的税费,及具体收费标准一一明确,方便市民了解房产交易的程序和各项税费政策;移动、网通、电信等单位在现场为群众办理通信业务;市物价局,蓬江、江海区物价局除在现场派发价格宣传资料外,还现场接受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知识现场有奖问答活动,众多市民踊跃参加;新会区物价局通过在广场的大屏幕循环播放价格宣传片,增强了宣传效果。鹤山市、台山市、开平、恩平等市物价局也在当地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大型价格咨询服务或座谈会活动。

据统计,全市共组织6场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大型价格咨询服务活动,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专题座谈会一场,共有80家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共500人次参加咨询活动,发放《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公示表》、《投资基本收费》、《价格基本知识》等价格宣传资料20余种共计20多万份,进行价格知识有奖问答6000份次,现场解答群众价格政策咨询300人次。通过价格咨询服务活动,拉近了物价部门与市民群众的距离,加强了与市民的交流和沟通,同时也使价格宣传工作通过咨询服务活动这一载体,不断向社会宣传价格政策、解释价格政策,既扩大了物价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又能将市民需要了解的价格政策、价格知识、价格情况等方面送入千家万户。

(二)在《江门日报》刊登价格宣传专版

我们以报纸宣传专版形式,对我市十年来围绕《价格法》开展的价格工作进行了回顾,对物价部门当前及未来价格主要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专版共分回顾篇、当前篇、展望篇三大部分。回顾篇总结我市10年来价格工作取得的五方面成效:价格调控体系初步形成,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价格决策制度化,透明度显著提高;价格监管工作不断深化发展;价格为经济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价格惠民利民深入民心。当前篇着重围绕物价部门在当前维护价格和谐稳定这一首要任务所采取的:把握好政府调价的时机和力度;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正确引导市民群众的价格心理预期等五项措施。同时还公布了物价部门网上价格举报网址,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来信来访地址,更好地发挥了社会监督的作用。展望篇从:完善价格调控手段,建立适时适度的价格调控机制,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建立科学透明的价格决策机制,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造有利的价格体制条件;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价格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拓展价格服务工作,建立惠民利民的价格服务机制,塑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这四个方面,介绍了物价部门在新形势下,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价格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调控更有效、决策更科学、监管更有力、服务更到位的价格工作新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的设想和做法。通过价格宣传专版,让社会、让广大群众更了解价格工作,更支持价格工作;使用大家齐心合力,努力维护价格秩序和价格总水平双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三)编辑《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图册

《纪念册》以光和影的形式记录《价格法》实施以来我市物价工作发展的历程。记录了各级领导关心指导价格工作,物价工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价格秩序,为市民群众服务和物价部门加强队伍建设的过程;《纪念册》有反映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到我市了解市场供应及价格情况,了解退役士兵免收学习培训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时任常务副省长钟阳胜在台山检查直购电试点工作,省物价局孙庆奇局长等省局领导在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及市委书记陈继兴,市长王南健,副市长李崴等市领导检查指导物价工作时的珍贵图片;有反映物价部门在加强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秩序,在抗击非典期间,在开展节假日检查,专项价格检查和推行价格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真实记载,有反映我市物价部门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为当地经济发展、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典型镜头等。

省物价局孙庆奇局长,江门市委陈继兴书记分别为《纪念册》题词。纪念册印制了1000册,向社会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免费发送。

(四)出版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调研文集》

《价格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既有根据市场突出的价格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又有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调研,还有在破解价格工作难题,探索价格管理工作新方式方法等方面开展的调查,形成了大量的调查报告,为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改进价格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少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采用。如我们根据社会对行业收费特别是行事单位强制性培训收费反映强烈的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发文规范了行事单位的强制性培训收费。我们根据粮油及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开展了对低收入家庭影响情况的调研,并形成报告上报,得到市政府的重视,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直低保家庭发放副食品价格补贴,减轻低收入家庭生活负担。又如我们通过调研创新了价格调节基金征管方法,供电供水安装工程价格管理试行办法,液化石油气分段差率作价管理办法等等。

为进一步发挥这些调研成果的作用,我们在1999年、2000年两次汇编了调研文章的基础上,对近几年全市物价工作者形成的优秀调研报告、论文,编缉、制作、出版成册,制作了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调研文集》,突出反映全市物价系统围绕《价格法》,积极开展价格调研的重要成果,反映了我市物价部门为做好新时期价格管理工作进行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对今后加强和改进价格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李崴副市长亲自为《调研文集》写序,并在《调研文集》上发表了《关于价格工作的创新问题》文章。

我市通过开展一系列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活动,既增强了全市物价工作者价格依法行政水平,又提高全民价格法制意识;既丰富了价格宣传工作内容,又扩大了价格工作的社会影响,树立了价格部门良好形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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