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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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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1月30日全国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和《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商市〔2010〕21号)要求,同时确保全区人民渡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春节,区商务局于2月5日-6日组成了两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小组,分别对全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了为期二天的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开展好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全区人民渡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春节,区商务局提前谋划,缜密安排,将春节前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于2月5日-6日组成了由杨海东副局长、李云梅副局长分别带队的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小组,对隆新食品公司、下水河农贸市场、保山百大超市、天顺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这次专项整治大检查共出动车辆10车次,人员26名,检查企业15家。

二、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本文来源:免费文秘站 http://cnwmz.com此次专项整治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便捷高效,既保证企业节前正常经营,又保证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一手抓春节市场供应,一手抓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一)企业自查
我局于2月4日对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商场超市转发了《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商贸流通企业和万村千乡市场龙头配送企业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自检自查工作,重点检查2008年生产的问题奶粉是否流入市场,如果发现要及时上报,并于每天下午3:00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区商务局,做到有情况及时反映,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专项检查
在为期两天的专项整治检查中,检查组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检查工作:
1.市场供应是否充足。检查组对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物流配送等企业进行了检查,查看了各企业货物是否充足,货源是否有保证,特别是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是否供应充足。经过检查,各企业都于节前备足了货物,货源充足,春节期间,各大商场超市将有上万种商品供应市场,能够满足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购买需求。
2.乳制品专项检查。针对当前一批2008年的问题奶粉又流向市场,影响非常恶劣,根据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检查组对乳制品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是检查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乳制品是否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二是检查其是否销售2008年生产的已过期乳制品,是否存在篡改生产日期、虚假标识等问题。在检查期间,未发现存在上述问题乳制品。

3.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食品,检查组对粮、油、肉、禽、蛋等重要商品进行了检查。一是查看进货台账是否齐全,进货记录是否完善;二是查看商品是否过期变质;三是柜台是否保持清洁等。经检查,被检查企业进货台账、记录基本完善,商品没有发现过期变质现象,卫生环境也保持清洁。
4.是否完善预警机制。检查组查看了各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能否在突发情况下进行事件预警,并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等。经检查,多数企业都建立了预警机制,有少数企业不完善,检查组已要求各企业进行整改和完善。

通过春节前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完善了预警机制,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机制能力,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食物垃圾的处理,长期有效的自检自查等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全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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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局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县食安委及各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我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能,认真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就我局开展食品安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年内,共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9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510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检查11次,出动车辆10次,人员45人/次,安排经费800元。

二、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为确保食品安全,保证全县人民过一个祥和喜庆的节日,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的以全民关注,确保全县药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在这次宣传活动中,我局主要宣传了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和关于猪、牛、羊实行定点屠宰的通告,发放宣传材料422份,粘贴宣传公告18份,为我县今后逐步规范猪、牛、羊定点屠宰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在节日期间,为确保市场供应和上市食品均衡有序,维持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市场的稳定,一是2月5日、日,我们对城区内两家超市、集贸市场、部份批发部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节日期间市场运行正常,经营方式多样,商品品种丰富,货源充足,档次结构合理,上市食品标识齐全,市场运行均衡有序,没有出现脱销断档情况,各经营户对食品安全意识都有所增强,都认真的开展了清仓查库工作,积极备足货源,确保了上市食品安全。二是在五、一黄金周期间正值我县神鱼节,我们对两大超市、部份宾馆进行市场调查了解,节日市场运行正常,商品品种丰富,鱼具商品品种多样,销售走俏,传统食品和民族风味食品仍是游客争相购买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三是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我们重点对奶粉市场进行调查,自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奶粉的进货和销售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两大超市及零售经营部都未曾进过货,形成了奶粉滞销回流状态。加上后来渡态奶相继检出三聚胺后,渡态奶也出现了同样状况,各销货企业都采取各种方式,张贴宣传单,公布有问题奶粉和放心可食用奶粉,但奶粉事件在消费者心里留下的阴影未完全消除,致使影响了销售额大幅下降,库存积压过大。

(三)认真做好奶粉事件的普查和统计工作。今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按照上级的安排,及时对我县两大超市(红丰超市、天生祥超市)及奶制品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对所经营奶制品的品种、货源地区、日正常需求量,库存等进行了调查、统计。对两大超市实行日报监测制度,督促他们要按政策耐心组织做好消费者退货及解释工作。尽量减少奶粉事件对我县销售市场的影响。

(四)按市局要求,对我县至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情况及市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一是由于我县地处边疆,经济不发达,蔬菜基本以农民自产自销为主,本地生产的蔬菜基本能满足当地需要,供求基本平衡,每年有少量的土豆,洋葱等从县外运入,作为品种结构调整。随着我县人口的不断增加,蔬菜产量、消费量逐年增加,外地运入量约为300吨;产销量约为9500吨,外地运入量约为450吨;产销量约为10000吨,外地运入量约为500吨。二是我县的蔬菜生活必须品市场包括三种,一是集市,二是农贸市场,三是超市。

三、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为的管理,促进我县屠宰加工业的健康发展

(一)为认真贯彻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奥运期间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8月13日至15日,我局组织人员对我县生猪屠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放宣传单20份,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认真检查了各屠宰场的环境保障措施、生猪进场前的检疫、屠宰后肉品品质检验过程,并要求生猪屠宰场严格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正常检疫检验程序,认真做好生猪屠宰工作,维护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尽快完善薄弱环节,坚决杜绝有害肉品流入市场,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认真做好屠宰场监测工作,按市局要求,对定点屠宰场实行日报制,截止今年1月至11月30日,我县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头数为21492头,屠宰量为2126.2吨。

(三)认真做好屠宰场监督管理和5、1事件的处理工作

5、1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以局长、副局长一行赶往生猪检验检疫现场,深入到屠宰户中了解导致罢市的原因,与屠宰户面对面的交流,请他们以大局为重,不要轻易罢市。并将情况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因为工作主动,措施得力,未造成影响,妥善地解决了5、1屠户罢市事件。保证了肉食市场的供应。

四、认真做好市场工程实施建设。构建新型农村流通体系

(一)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集贸市场,繁荣城乡经济,根据《普洱市商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认真做好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我县新建和改造集贸市场3个,即:娜允古城集贸市场,勐马集贸市场,公信集贸市场于去年11月至12月相距开工,并于今年6月完工验收,新建和改造集贸市场共投入资金417.96万元,其中:省级项目补助150万元。

(二)为改善农村流通环境、扩大农村消费、满足农村需求、提高农村流通的商品质量,我局根据我县市场建设情况,按照《普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指标计划的通知》精神,在去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基础上,今年我县新建或改造农家店10户,即:娜允镇日用百货农家店1个;勐马镇日用百货农家店2个;公信乡日用百货农家店2个;富岩乡日用百货农家店1个;景信乡日用百货农家店2个;芒信镇日用百货农家店1个;农资店1个。

五、建立健全流通领域信息库,全面推进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构建农村商品流通市场平台,促进和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根据市商务局通知要求,开展了对我县农村商业网点调查工作,此次商业网点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由于我们自身所撑握的资料缺乏,人员不足,在较短的时间内无法对全县所有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规类。所以,我们极积以工商局、统计局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致使我们较好的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为我们今后开展市场调查工作打下了基础。从调查情况来看,按市局要求分类,我县共有便利店878户,其中:县城443户,乡镇435户;餐饮服务业489户,其中城区349户,乡镇140户;超市2个;服装零售业335户,其中城区300户,乡镇35户;理发业81户,其中城区66户,乡镇15户;旅馆业72户,其中城区65户,乡镇7户;农资服务业53户,其中城区40户,乡镇13户;其他服务业492户,其中城区333户,乡镇159户;肉类食品85户,其中城区81户,乡镇4户;市场网点7户,其中城区3户,乡镇4户;特种行业64户,其中城区49户,乡镇15户;药店32户,其中城区12户,乡镇20户;娱乐业115启,其中城区98户,乡镇17户。

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

为进一步推动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贯彻落实,确实加强酒类流通的质量安全,我局根据市局的通知要求,对我县生产及从事酒类批零企业进行调查,发放宣传单50份。目前,我县从事酒类生产(白酒生产)个体工商户12户,从事酒类批零兼营的个体工商户32户,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酒类流通随附单发放登记工作现正在进行中。

七、存在问题

(一)由于经费紧,人手少,点多面广等因素制约,要想全面开展工作感到力不从心。

(二)猪肉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多家部门和多个环节,目前的猪肉质量安全联合防范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和与部门之间的配合,争取主动,把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系统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系统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全局同志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强酒类管理,狠抓《条例》、《办法》落实

当前酒类安全消费,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商务局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洒类流通管理办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1015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初步建立了酒类经营户挡案。三是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对于本地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规定酒类经营户必须建立了购销台帐和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酒类市场。

三、加大流通环节整治力度,增强消费安全

该项工作我们一是全面推进流动领域食品质量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和实施食品主体准入,市场巡查、伪劣食品退市,信息公示等制度,协助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增强食品质量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大资格审查力度,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实行qs标志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三是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农村集贸市场、生鲜食品超市,连销经营,对物流配送进行现代化的运销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得到增强。

##县商务局

商务局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函【2012】91号及保政办函【2012】82号《2012年保靖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们切实履行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一、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严格执法

(一)、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2012年1月至11月全县生猪屠宰量42657 头,迁陵屠宰场屠宰量34746头,进场率100%。病害猪178起,已100%的无害化处理。

(二)、对屠宰企业的资质清理。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规定,我们以县政府牵头,成立了保靖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保靖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审核清理条件和标准,5月份以前组织开展了企业自查工作,迁陵屠宰场通过一个月的自查,屠宰场的环保不能达标:按商务、畜牧的审核标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毛沟屠宰场放弃了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自查。通过商务、环保、畜牧部门联合资格审核清理,迁陵屠宰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迁陵屠宰场场地比较狭小,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猪、牛、羊必须进场集中屠宰,场内生产区规划达不到布局要求,没有单独设置生猪与废弃物的出入口,且产品与生猪、废弃物在场内还共用一个通道。

二是屠宰场没有具备与屠宰规模相适用的污染物处理设施,现有设施较小且不能正常运行,经采样监测,废水COD排放浓度为171.38mg/L,SS为1300mg/L,氨氮482.64mg/L,均严重超标;没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迁陵屠宰场的污水管比县城的污水管网低,不能直接排放进县城区的污水管网,由于进入县城污水管网处理费用高,屠宰场的服务费仅收12元(收13元给屠商每一头退毛血钱1元),屠宰场没有资金交污水处理费用。

三是离居民区太近,有一定程度扰民

(一)清理结果。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小组将各部门的审核意见提交县政府,县政府通过两次常委会讨论决定对迁陵屠宰场进行搬迁,现在正在规划设计中,地勘阶段;毛沟屠宰场放弃了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自查。通过商务、环保、畜牧等部门联合资格审核清理,政府批准取消毛沟屠宰场屠宰资格。

(二)在重大节假日和防防汛期间我们坚持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防汛期市民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大酒类管理工作力度,狠抓《条例》落实

当前,酒类管理工作由于责任重大,各级人民政府,相关各职能部门管得严、抓得紧,我们的工作分为两步走:一是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在“3·15”期间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盐政执法,屠宰执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商务系统组织屠宰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学习了《食品安全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做到《条例》精神深入人心。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摸底,宣传《条例》,《管理办法》,要求他们亮证经营,建立购销台帐,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增强消费安全感

该项工作我们一是全面推行流动领域食品质量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和实施食品主体准入,市场巡查,伪劣食品退市,信息公示等制度,协助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增强食品质量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大资格审查力度,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万村千乡”农家店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实行QS标志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三是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农村集贸市场、生鲜食品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的现代化运销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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