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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14

教师通知7篇。

我们有必要学习公告通知这种文体的写作?都经常和公告通知有所接触。 公司传达重要信息时,就会用到公告通知,想要深入了解“教师通知”不妨先来阅读这份详尽介绍,欢迎你的到来愿这篇文章能够让你有所收获并请与你的家人分享!

教师通知(篇1)

z大学附属中学、子弟小学和幼儿园座落于风景秀丽的岳麓山下,地处千年学府z大学南校区内。z大学中小幼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历史悠久,为社会培养了周光召等一大批著名的科学家、艺术家和政治家。目前,湖大附中和子弟小学都是长沙市示范性学校;幼儿园是z省示范性幼儿园。

为适应湖大附中、子弟小学和幼儿园的快速健康发展,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优秀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2人;高中数学教师2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

高中*治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

中学音乐教师1人;中学体育教师1人;

小学数学教师1人;

幼儿园教师8人。

二、招聘条件

(一)中学教师招聘条件:

1、要求应聘者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身体健康。

2、应聘者应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英语教师者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甲,其他学科应达到二乙,应聘英语教师者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所有应聘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均应达中级及以上水平或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合格证书。

3、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其以上职称应聘者应在40岁以下。

4、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英语口语流利、语音纯正,兼修第二外语,同等条件下其二外选修日语、韩语、德语小语种者优先。

5、相同情况下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能用英语讲授其他学科知识的双语教师,具有高中毕业班教学经验者,在省级示范性重点中学工作过的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国家及省市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和高级职称者。

(二)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严格遵守《教师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2、本科及其以上数学专业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普通话(二甲以上)等级证书;

4、有一定的英语口语基础;

5、身体健康;

6、能胜任本职工作;

7、具有小中高职称或特级教师者优先。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1、要求应聘者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热爱幼儿教育、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组织能力强。

3、应聘者应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4、应聘者应具有国家幼儿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丰富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及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xx年4月1日 - 4月22日。

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来z大学普教中心报名,报名时须递交本人手写填写的工作简历一份,另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

报名地址:z大学普教中心办公室(湖大附中行政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z

联 系 人:金老师

报名表格:见附件1-3

具体方案见:zz

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

附件1: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中学)

附件2: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小学)

附件3: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幼儿园)

教师通知(篇2)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工作要点,现将“教职工体育活动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暂定每周四下午2:30-4:30为全校教职工体育活动日,从第六周(3月31日)开始。

二、活动项目

篮球(室内训练馆和室外篮球场)、排球(室外排球场)、足球、健步走、羽毛球(主体育馆)、网球、乒乓球(西体操馆一楼)、武术(武术馆)、健身健美(西体操馆一楼健身中心),场馆分布示意图见附件。

三、活动组织

校体委牵头,工会协调,体育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活动场所安排专项教师负责指导和服务。

四、器材配备

除篮球、排球、足球、健身健美等项目器材由体育学院提供外,其它项目的活动器材请教师自备。

五、相关要求

1、该活动仅限我校教职工,为便于管理,我校教职工凭工作证或校园卡进入场馆参加活动。

2、请各单位按照“活动自愿、分类指导、部门协调、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动员教职工踊跃参加。

3、所有活动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或指导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体育场馆管理制度,务必穿运动鞋进入活动场所;活动期间注意个人安全,保管好个人物品,爱护体育设施及器材,保持良好运动习惯。

教师通知(篇3)

关于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院办字„2011‟12号 2011年9月22日

考勤管理是学院规范管理的基础和前提,考勤管理贯彻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院学风、教风的好坏,现将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考勤管理是部门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部门负责人是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各部门应推选或指派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公正无私的教职工担任考勤员,并将名单送交院长办公室备案,考勤员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院长办公室,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对新考勤员进行培训、指导。

第三、部门全体人员(包括学院顾问、部门负责人、特聘人员、实习生、临时工等)都要纳入考勤管理范围之内。

第四、学院执行5天半工作制,考勤员要严格按照学院作息时间,及时如实记录每位教职工的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请假按照《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请假办法》(见《党政工作制度汇编》P35)执行。

第五、考勤表要手工填写,并置于办公室显眼位置,便于检查、监督。

第六、院长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考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考勤不及时、弄虚作假的部门,将给予部门负责人、考勤员“通报批评以及取消本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的处分。—2 —

教师通知(篇4)

关于印发《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的通知

吉农大字[2006]221号签发人:姚秋杰

校内各单位:

现将《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

吉林农业大学wWw.gz85.com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

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工作(生产)秩序,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范围

(一)全校在编人员、农场在岗全民职工及学校人事代理人员。

(二)具有讲师职务以上(含讲师)的教师不实行每日坐班制(担任党务、行政领导职务人员除外),其余人员均实行每日坐班制。

二、请假规定及待遇

(一)事假

1、教职工因事不能上班要请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二天至五天由院、系、部、处、室负责人批准;六天至十天由院、系、部、处、室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十天以上报校长批准。

2、不实行坐班制的教师,因私不能参加集中组织的政治、业务理论学习、计划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缺席一次比照旷工天数由各院、系、部自定)。

3、院、部、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请假(包括因公出差),七天以内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八天以上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二)病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请病假。需持校医院诊断书(包括在其他医院就诊的职工,可持病历回校医院开具诊断书),其它医院诊断书无效(公出、急诊除外)。病假一周以上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备案,病假期间包括寒暑假和公休节假日。

2、教职工休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两个月的 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

(1)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对弄虚作假开诊断书休病假者,其所休时间按旷工处理。

(4)对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条例,造成伤、病、残不能上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5)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暂列编外。

(三)产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给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 天),晚育(女23周岁以上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给护理假7天。产假包括寒暑假和公休节假日。

2、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孩子哺乳(含人工喂养)两次,每次30分钟(不包括路程时间)。

3、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允许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批准,人事处同意后可休哺乳假,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包括产假在内)。休哺乳假期间扣发工资中的剩余津贴、补贴。

(四)婚丧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准假三天(不包括路程时间),超过法定年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三年以上的晚婚者,晚婚假十五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三天(不包括路程时间)。

(五)探亲假

探亲假请见《吉林农业大学教职工探亲待遇的暂行规定》。

(六)迟到早退

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月累计五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并在校内通报批评。

(七)销假

教职工无论因何种原因请假,到期必须到批准领导处销假。如需续假的必须在休假期内交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连续休假。

(八)教职工在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照发。

三、擅自离岗

(一)凡我校教职工未经组织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擅自离岗。各单位应及时将擅自离岗人员报校人事处。擅自离岗人员从离岗之日起按旷工处理,并停发工资等一切福利待遇。

(二)擅自离岗超过三十天(含三十天)的人员,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与学校有协议的按学校签定的协议处理。

四、违反考勤规定处理办法

每月迟到、早退4次,减发月岗位津贴5%,事假天数累计在7天以内者,按事假天数减发当月岗位津贴,累计在8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岗位津贴;病假天数累计在15天以内者,按病假天数减发当月岗位津贴,累计在16天以上30天以内者,停发当月岗位津贴;旷工半个工作日,减发月岗位津贴50%,旷工1个工作日减发1个月岗位津贴,旷工2个工作日减发2个月岗位津贴,以此类推。

(一)停发岗位津贴

1、病休一个月以上者。

2、未经单位批准,擅自离岗者。

3、待岗人员。

4、经学校认定应该停发岗位津贴者。

(二)扣发岗位津贴

1、凡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

2、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者,扣发其两个月的岗位津贴,处分加重一级其岗位津贴多扣一个月。

3、被公安机关拘留者,按相应的行政处分,扣发其岗位津贴。

4、被司法部门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从被逮捕当月起扣发其岗位津贴。

五、考勤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考勤是加强学校工作纪律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必须严格坚持日常考勤制度。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考勤工作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主抓,以总支为单位汇总上报,各单位领导要指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手续的整理保管工作。

(三)考勤实行零报告制度,考勤员必须在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的考勤情况(汇总表)报总支,然后由总支报人事处劳资科。逾期不报者,将暂停发放其单位人员岗位津贴。同时,将不定期在校园网上公布各单位考勤情况。

(四)各单位考勤情况要实行公开制度,人事处将汇同纪检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考勤情况做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有瞒报、弄虚作假现象,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工考核、职务评聘、提职晋级、评选先进和工资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七、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教师通知(篇5)

高新区老年大学是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成立,为全区离退休干部群众创办的一所综合性老年大学。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声乐、舞蹈、乐器、书法、绘画、摄影、英语、太极拳、短视频制作等专业教师。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奉献。

2.专业基础: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特长,能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的新知识及相关专业研究方面的新进展。

3.教学水平:语言表达准确、生动,有一定的教学基本功,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有一定教学经验者优先。

4.年龄:在职或退休人员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招聘专业

声乐类:钢琴、古筝、葫芦丝、声乐等

舞蹈类:民族舞、交谊舞、形体等

书画类:国画、水彩画、彩铅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等

体育类:太极拳、有氧健身操、瑜伽等

智能应用类:摄影及图片处理、短视频制作、手机应用等

语言类:中文、古典文学等

三、招聘方式

1、招聘地址: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附楼415房间;应聘者须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报名登记。

2、应聘时间:20xx年12月13日—20xx年12月2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录取方式:应聘者到火炬大厦附楼415房间递交报名申请表,现场查验相关证件,学校进行初审,然后组织面试(试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择优予以聘任。

4、新聘教师试用期3个月。

四、聘用及待遇

经过三个月试用,得到学员和领导的认可,即可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根据本人的资历评定职称享受相应等级课时费。

本次招聘没有录用的教师,我们将储备到我校教师人才库,待需要时会优先启用储备教师。

联系电话:3196021

教师通知(篇6)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区教发[2010]36号

各乡(镇)学区、独立初中,区直各校(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教职工的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

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培训学习假等种类,具体审批权限与办法严格按区教发(2005)67号《西峰区教职工请假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一)病假

凡发现利用病假外出经商、到外单位工作、医疗证明弄虚作假者,所在学校予以批评教育,动员其回校,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拒不回校上班的以旷工论处。

长期病假人员(指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和全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审核,区教育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个别因患精神病等特殊情况的,本人无法提供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应出具书面报告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区、学校公章,区教育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应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若确有重大私事必须请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方可请事假。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享受事假待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处。

(三)学习培训假

1、教职工学习培训假范围

①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②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③经区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④因学校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⑤被选为各级党代、人大、政协、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区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2、学习培训制度

各学校应鼓励教职工参加学习培训,但要严格外出学习培训请假审批制度,稳定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

①教职工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教研交流等活动,应向校长请示,并协助学校安排好有关教育教学工作。

②教职工因学历提高进修参加规定的短期学习需请假的,应向学校书面申请,由校长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学习,以旷工论处。

③教职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如确有特殊需要,由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请假制度,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

1、严格请假、续假、销假制度。我区在编在职的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培训学习假等假的,必须填写《西峰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学区、学校要加注明确的请假意见(如:情况属实,同意请假XX天),审批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办理请假手续(急病可事后补办或代办),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

2、建立请假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学校要将上个月教职工事、病、公等各种请假情况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其中连续请假达3天的应注明原因。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工资需

要折扣或停发的,要在每月25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扣发。

3、健全随机考勤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在校期间随机考勤制度,进一步完善学生“一日流程管理”,靠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禁止教职工上班期间无故离岗、脱岗。

4、严明请假纪律。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都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对于以下几种违反请假制度的也均以旷工论处:①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②伪造假证,骗取病假,小病大养,无病借病,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经发现查实的;③未办理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④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长期在外进修学习的;⑤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

5、严肃处理制度。学校出现教职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并通知教职工立即回学校工作,还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教职工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区教育局在核实学校上报的有关情况后,对经教育无效的擅自离岗教职工视其情节轻重报人事部门辞退或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6、强化责任意识。校长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规范管理观念,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请假登记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权限内规范审批,严格请销假制度和有关待遇的落实。对以下情况,在严肃处理教职工的同时还要追究校长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或采取相应组织措施:①对于因把关、执行不严或疏于管理而出现教职工擅自离岗的;②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按规定操作,随意准假,违规、越权审批的;③虚报、缓报、瞒报、不报等违规行为的。

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按照本通知,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学区、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要特别严明考勤纪律,严格按制度执行。对教职工请假,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批,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维护教职工正当权益的关系。学校负责人若请假,要在办理完请假手续后,委托一位领导干部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书面将名单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备案),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

201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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