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教学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7.18

教学考核方案7篇。

今天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篇“教学考核方案”的文章,希望您对文中所述情节感到震撼。治理的节制工作是务使实际运动合乎于计划,为了确保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

教学考核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工作量的确定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师标准周课时数为16――20节。承担多科教学的教师,在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课程,增加两课时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体育教师的训练课、间操课、音、美教师的课外活动课均纳入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辅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项目设置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如下:

(1)各类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2)班主任津贴。

(3)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

(4)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励。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考勤奖励。

(7)其他。

注:不在岗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意见。

(3)综合评分。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年级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评议,确定考核分数,教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考核满分60分,年级组、学科组测评满分分别为10分,学生测评(1—3年级由学生家长测评,其它年级由学生测评)满分为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

(4)确定等次。学校可根据教育局对校长考核所确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5)进行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局备案。

(三)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对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要分别存入个

教学考核方案(篇2)

为了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过程、学生学习表现结果的监测和调控,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切实加强对我校教学质量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以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学质量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既重视教师的“教”更重视学生的“学”,使教学过程成为不断反馈、不断调节、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达到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通过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测,使教师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质量观。推动学校加强管理,改进教学,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监测原则

1、导向性原则:体现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师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2、全面性原则:既包括对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的`监测,要包括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测。既对学生的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检测,又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程性的跟踪监测。

3、针对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原则:检测要结合学校教学现状和新课改的新要求,引导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方法,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三、监测内容

(一)教师教学教学过程的监测。

1、备课。以备课组为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进一步规范集体备课,努力提高集体备课的实效性。

2、上课(课堂教学)。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要高标准、严要求,要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指导学生进行课堂学习,使学生活泼高效的学习,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受益。

3、作业布置、批改与讲评按检查情况分等级。

(二)学生学习(成长)过程监测

1、综合表现评定。

根据县教育局相关精神,评定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行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

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综合性评语要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撰写。

综合表现评定:各班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五个方面,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2、测评等级:主要是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的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道德品德、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运动与健康、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等六类。

(三)教学效果的监控。

1、日常教学质量的随堂抽测

根据各学科、各年级、各课节的具体教学内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每节课的具体抽测内容,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机构的成员不定期到各班进行随堂听课,课后对学生的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并准确、合理的分析抽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作出有效调控。

2、阶段性教学质量检测及在期末通过对全校各学科进行检测,以各学科成绩相对落后的学生学习情况后,各学科、各班级教学质量的提高幅度为评价的内容开展相应评价。

四、检测方式

学校建立教师、年级组、学科教研组三级监测网络,教师以自我监测和随堂检测为主,随教学过程进行而进行。教研组以抽查教案、作业和对学生进行阶段性检测为主的检测方式。

五、学校监测机制

集中监测。除每学期根据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安排相关集中检测工作外,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并做好质量分析与数据呈报工作。

期末要按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统一要求,开展校内教学全方位督查和每学期教师评价工作,及时上报督查、评价结果。

教学考核方案(篇3)

上仓镇初级中学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为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考核依据:六、七、八年级(九年级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期末学校统一安排的质量检测成绩为准(会考科目或中心校抽考科目则以下发成绩为准,九年级第二学期按毕业年级奖励制度考核)。教学成绩考核以三率一分总值进行计算、统计。

一、计算公式:

三率一分总值=(巩固率+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

二、各基础数据的计算方法

1、巩固率的计算方法:

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防止流失。每个学科教师都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尽最大努力减少流失,确保每个班级的巩固率。各班以学期初定员数为准(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计算总数)计算巩固率,按所得结果计算教师得分。巩固率=现有学生数÷学期初定员数×100%

2、优秀率计算方法:

学生学科考试成绩试卷总分100的以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试卷总分为120分的以100分以上(含100分)为优秀。优秀率=优秀人数÷现有人数×100%

3、合格率考核计算方法

100分值试卷学生成绩以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120分试卷以72分以上(含72分)为合格,进行人数统计。合格率=合格人数÷现有人数×100%

4、平均分计算方法:平均分=总分÷现有人数×100%

三、特别说明

(1)以上基础数据(指教师每个人的巩固率、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均由年级提供给教务处。(抽考、会考、中考除外)

(2)学校学期末下发按三率一分总值排名表,人手一份,教师个人保存,做为业绩依据。

(3)中考成绩按《毕业年级奖励制度》执行。(4)三率一分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5)若出现本方案之外的情况,由学校统一研究决定。

永城市第六初级中学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完成教育局为我校设定的“永城争第一,全省创一流”的目标,充分调动全体任课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职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平均分:各班参与考核学生的单科分数平均值。

2、优秀率:各班优秀学生(年级参与考核学生单科成绩前30%)占班级考核学生的百分比。

三、考核人数的确定

1、新学年分配班级人数的80%(总分)设定为参与考核的学生人数。

2、根据教导处安排新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参与考核,考核的学生人数确定后当学年不再更改,如因学生流失造成班级学生总数少于考核人数时,不足部分以0分计算。

四、考核结果的计算

1、教导处每学年根据上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班,单科成绩平均分相差控制不超过1分,总成绩平均分控制相差不超过2分。

2、教导处根据每次考核考试成绩计算出班级、学科的平均分和优秀率,根据名次高低分别积分。

3、教师在每个班级中平均分积分与优秀率积分之和为本次考试成绩班级积分,教师所带班级班级积分平均分为本次考试成绩积分。

5、教师在每学期历次考核考试中考试成绩积分之和为本期教学成绩积分,两学期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为本学年教学成绩原始积分。

6、教师教学成绩的最终积分计算结合当年工作量,具体计算方法是:超工作量教师按原始积分的1.1倍计算,超一半工作量而不足工作量的教师按原始积分的0.9倍计算,不足工作量一半的教师按原始积分的0.8倍计算。

7、无可比科目、非考试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的考核根据工作量、学生评教和教导处对课堂教学的平时检查等另行确定。

五、考核结果的奖惩

根据本办法对任课教师每次考核考试任教班级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学期教学成绩优异(30%)的任课教师享受当期绩效工资教学成绩的一等奖,每学年成绩优异(30%)的任课教师,当年的教学效果评估评定为“优秀”,在永城市教育局举行的质量评估和中招考试中,对所任班级平均分居市直学校平均分第一名的教师、取得总成绩平均分居市直各学校第一名的班级班主任,当期绩效工资享受教学成绩的一等奖,当年的教学效果评估评定为“优秀”(此项奖励依据教育局公布的结果为准)。对每次考核考试成绩落后的任课教师给予批评,对连续2次成绩落后的任课教师给予诫勉谈话,对连续3次成绩落后的教师要在成绩分析大会上进行反思。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二0一四年十月

教学考核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15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xx》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学考核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行动纲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科学评估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引导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导向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发展观。

整体性原则。考核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质量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考评程序规范透明,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激励性原则。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形成“比追赶超”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科学性原则。利用评估工具,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学校党的建设、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直属学校。

四、评估内容

(一)党的建设。权重分60分,评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权重分90分,评估分310分。

以上两项权重总分为150分。

五、评估方式

依据学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考评组织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学校进行学校质量评价;有关评估细则将另行下发。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间,辖区学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3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2分,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1分,辖区内教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权重分0.5分。

六、结果呈现及运用

(一)结果呈现

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发展水平,将各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A、B、C三个等次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A等次奖励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2万元;B等次奖励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1万元;C等次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D等不予奖励。

实施重点管理制度。对质量综合评估为最后3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实施重点管理,当年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连续两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使用,主持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工作;连续三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予以免职,作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学校质量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表彰、校长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表彰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1.主要负责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属)学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晋升职称,义保经费较上年酌情核减。

七、评估时限

20__-20__学年度,学年度末开展评估。

八、说明

1.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赋分权重。此项赋分由原来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以上6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全县乡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记分)。对于上报虚假失学辍学数、劝返数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D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增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项目。无公办学前教育教学业务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开发区,以上5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记分。

3.在计算学业成绩得分时,没有初中的中心学校,按其小学学业成绩得分,进行相应比例的折算,即学业成绩总得分(不含艺术素养和体育锻炼)=小学学业成绩得分×2。

教学考核方案(篇6)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__〕1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陕教高办〔20__〕32号)要求,为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和积极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学过程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风学风,规范教学常规要求,探讨课堂教学艺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决定在全院开展“迎评估教学质量月”活动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目标

依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法》,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围绕“迎评促建、办好专业、规范教学、提升质量”主题,以“迎评估教学质量月”活动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抓手,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强化教学中心地位,达到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活动,更新教学观念、强化教学管理,全面加强本科教学保障条件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

二.时间安排

“迎评估教学质量月”活动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时间:20__年11月7日—12月2日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任务

(一)学院教学检查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督导专家、各教学单位教学领导、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等行政领导组成的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主要工作任务:

1、分组抽查各教学单位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管理文件、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

2、分组听课与评价,参加各院系(部)教学研讨会;

3、对各教学单位评估准备工作进行咨询、指导、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月工作领导小组

由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组成,按照学院要求,负责对所属各教研室(工作室)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各教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要求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2、做好本单位教师、学生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规范整理教学档案,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课程设计大纲、授课计划、课程考试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运行的管理资料,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形成本单位自查报告。

4、组织开展听课、评教、评学、教学观摩、教学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讲课能力和水平。

5、收集整理反应学生学风、学习效果、人才培养效果的相关资料。

(三)各教研室(工作室)主任按照学院和各教学单位要求,负责组织专人对本部门教学工作进行自查。

四、“迎评估教学质量月”活动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迎评估教学质量月”活动

1、开展课堂教学观摩

加强教师间相互交流,提高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月期间至少安排4门次教学观摩课程,开设对象为:各教学单位教学骨干教师不少于2次、青年教师不少于2次。教务处将组织学院领导、教学督导、有关行政主管领导参加。

2、教学研讨活动

组织教学专题讲座和教学研讨会,学习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相关规定;围绕如何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加强课堂控制等展开研讨,提高教学质量。

3、学生满意度暨毕业班学生教学质量调研

学生满意度调查是我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教学监控的重要环节。通过调查20__届毕业班学生对学院人才培养、教学师资、办学设施、学习环境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通过对毕业班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深入分析学院教学基本建设存在的问题,为学院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4、课程考试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促进课程考试质量的.提升,决定对20__-20__学年课程考试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各教学单位检查范围:专业必修课全部覆盖,每门课程至少抽查一个教学班的考试质量。专业选修课抽查不少于10%的教学班。

基础部检查范围:全校统一考试公共课程,每门课程至少抽查2-3个教学班的考试质量。

5、院领导听课和同行专家听课

在活动期间院级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并填写听课表,了解一线教学情况,并及时将教师授课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任课教师;认真了解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到学生中间征求学生对教学安排、管理、教师授课的意见和建议。

各教学单位可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对本教学单位教师进行听课,填写同行专家听课表。

听课工作贯穿整个“教学质量月”活动期间。

6、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西安美术学院教师工作规范、西安美术学院调停课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

(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1、教学档案自查

各教学单位自查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管理文件、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

2、开展教学秩序、课堂学习情况检查

教学秩序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调(停)课制度执行情况、教师遵守上下课时间情况,及课堂教学情况。

课堂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包括遵守课堂纪律、刻苦学习情况。重点检查学生的到课率,积极探讨提高学生课堂到课率的方法,形成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加以实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院系(部)领导听课

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领导、教研室(工作室)负责人、系内教师之间听课情况,健全领导评教、同行评教等教学评价机制。

4、实验教学情况检查

主要检查实验课程实施情况,教学场所、教学仪器是否完备,教学管理到位等。

5、师生座谈会

通过师生座谈会,从教书育人、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条件、课程考核等方面,调查了解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听取师生对本科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要求各教学单位至少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各1次,确定时间后,报教务处邀请学院领导、教学督导成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制定检查实施方案,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教学检查工作的专门档案,及时将教学检查材料归入教学检查档案。

(三)各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

(四)各教学单位要对本次教学质量月暨期中教学检查进行总结。认真填写期中总结相关表格,表明哪些问题已解决,哪些待解决及处理办法,并将总结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学院,对“教学质量月”活动进行总结。

教学考核方案(篇7)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二)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高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提出改进发展意见,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推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高校质量文化。

(五)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切实减轻高校负担,提高工作实效。

三、评估对象、周期及分类

(一)评估对象和周期。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__—2025年。

(二)评估分类。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本轮审核评估分为两大类。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1.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2.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四、评估程序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

(一)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高校。

(二)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五、组织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教育部评估中心制订专家管理办法,建设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建立专家组织推荐、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异地选派及淘汰退出机制。

审核评估经费由有关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六、纪律与监督

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教学考核"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