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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8.12

电气方案。

每个管理者最重要的就是计划,使一切安排妥当,制定方案使得工作或活动的开展有明确清晰的思路,下面由我们给大家来分享“电气方案”,假如您认为这篇文章有用请不要忘记动手将其收藏!

电气方案 篇1

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根据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火灾防范工作研判制度〉的通知》(浙公消〔2015〕66号)和支队《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火灾防范工作研判制度〉的通知》(浙公消〔2015〕41号)要求,我大队对临海市2016年第三季度火灾形势和消防监督执法等情况进行了科学全面地研判,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数据研判

(一)火灾基本情况。2016年7月至9月,临海共发生火灾38起,死亡0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火灾起数为161起,火灾下降幅度76.40%,火灾起数大幅度下降。

(二)火灾发生月度分布情况。临海市38起火灾中,发生在7月份25起,8月份9起,9月份4起,总体来说,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尤其是G20杭州峰会消防安保期间,落实特殊时期消防管控措施,火灾防控成效明显。

(三)火灾发生区域分布情况。火灾主要集中在古城、杜桥、大洋、江南等经济发达地区,无发生社会影响较大和亡人火灾事故,全市各地火灾均有大幅度大降。GZ85.Com

(四)起火原因情况。从起火原因分析,发生电气火灾19起,生活用火不慎类火灾7起,这两类占了全部火灾起数的68.42%。发生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电气线路短路、超负荷、接触不良及用电设备故障等。此外,发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火灾3起,占了全部火灾起数的7.9%,主要为电气焊违章作业,调查发现现场未进行动火审批,未排除火灾爆炸危险性,未落实人员现场监护及放置灭火器材。

(五)火灾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大部分火灾发生的场所往往消防设施配置不足、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企业(场所)缺乏员工消防安全岗前培训和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导致初起火灾扑救成功率不高,造成蔓延扩大,小火酿成大灾。

(六)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一是加强居住出租房屋、合用场所整治,巩固整治成效;二是总结提炼G20安保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大火灾“两类责任”的追责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四是扩大消防宣传覆盖的范围,组织消防教育馆免费对外培训。

二、消防监督执法情况研判

(一)消防监督实力。大队共有消防监督人员6名,消防民警118名,协助执法文员9名。消防工作任务繁重,除监督检查之外,还要承担较重的社会化消防工作,人少事多矛盾仍十分突出,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较重。

(二)消防监督检查情况。临海市共检查社会单位1729家,发现火灾隐患3590处,整改火灾隐患3593处,处罚单位96家,临时查封28家,责令停产停业17家,拘留34人。

(三)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截至9月30日,全市动员发动排查整治人员7500余人,发动群众参与整治45000余人,全市共排查居住出租房屋23225家,其中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屋3197家,共排查合用场所2941家,经我市组织自查验收基本符合整治标准。“群防群治”在此次居住出租房屋起到关键作用。

(四)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抽查情况。临海市受理消防设计审核项目14个,办结14个;消防验收项目10个,办结10个;消防设计备案项目16个,办结16个;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项目14个,办结14个;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22个,办结22个。

(五)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做好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的收尾工作,组织综合检查和暗访督导,确保整治成效;开展杜桥镇眼镜行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的验收检查,确保摘牌销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紫阳街历史文化名街、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研判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情况。临海市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6家,全部完成“户籍化”系统建档工作,第三季度临海市重点单位人员备案率100%、维保备案率98.06%、评估备案率97.57%。

(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情况。今年三季度,临海市聚集G20安保开展九项专项整治(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城市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等6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消防控制室违法行为,全面加强电气火灾和电动车2类火灾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出租房屋、合用场所专项整治。

(三)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情况。临海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三季度受理火灾隐患举报6件,查处属实3件,占查处总数的50%。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主要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和“12345”市长热线反映问题。

(四)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户籍化”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录入和更新工作。以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消防动态监督管理。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和火灾防范措施,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建设工程消防审批情况研判

(一)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备案抽查情况。临海市受理消防设计审核项目14个,办结14个;消防验收项目10个,办结10个;消防设计备案项目16个,办结16个;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项目14个,办结14个。

(二)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求的建设工程情况。第三季度,临海市办理的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备案抽查、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等项目中,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求的建设工程为3家。

(三)被举报投诉建设工程情况。临海市三季度无被举报投诉建设工程。

(四)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坚持细之又细,必要时关口前移,确保督促设计单位的设计责任、施工单位的施工责任、建设单位的组织责任以及图纸审查机构的审查责任、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落到实处。

五、消防宣传情况分析研判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运行情况。江南中心消防站教育馆和杜桥镇消防安全教育馆免费对外开放,各镇(街)消防教育点也免费对外开展培训。第三季度,全市共利用基地开展消防教育805课时,培训各类人员16532余人(次),开展消防演练352场(次)。

(二)媒体、宣传阵地消防宣传情况。大队在临海广播电台开设了消防专栏,每月一期向群众及时公告消防工作、曝光隐患及消防安全常识等内容。大队借助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发动目标人群关注“临海市消防大队”微博、台州临海大队微信。目前,大队微信粉丝达15355人,每日发布消防工作动态、消防常识。

(三)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强化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围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主题,建立专栏,设立曝光台,加大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引导”和“打击”并重,营造浓厚的宣传攻势。

电气方案 篇2

为贯彻教育部2007教1号、2007教2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决定自2007年(即本科2003级)起,对我院本科生毕业实习进行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 学生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统一安排在第八学期,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同时负责指导学生进行毕业实习,也可由几位指导老师协作共同安排。毕业实习学时仍为一周,学院不再集中安排。

二、 学生毕业实习的`对象可以是与电气工程相关的科研、设计开发、运营管理企事业单位,或电气设备、发供电的市场及运营过程;形式可以是现场参观、咨询、听工程技术人员讲座、查阅收集相关资料、跟班学习、社会调查、市场调研等多种形式。

三、 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当不少于5000字,由下列部分组成:

1、 封面:毕业实习主题(题目)、时间、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同组学生(封面由学生到学院统一购买)。

2、 毕业实习过程记录

3、 报告正文部分。参阅中文(电气)科技期刊论文格式。

四、 毕业实习报告一般不少于5000字,内容应详实,可以是:

1、 电气、电力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发展情况综述

2、 电力生产过程、电气设备研发、技术原理、结构特点、性能调研、论述

3、 地区电力市场,负荷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4、 其它与电气、电力相关的科研技术、管理、发展的相关内容。

五、 学院安排一定的实习经费,具体标准另定,用于学生实习的交通、调研、资料支出。教师指导毕业实习工作量参照原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电气方案 篇3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

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在既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优先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不少于10万套,新建建筑同步推广安装,强化早期预警、先期处置。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地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省级成立由省政府王志忠副秘书长、杨勇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公安厅程建东副厅长、安监局喻鸿斌副局长任副组长,省经信委、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宗教局、民航江苏安监局、邮政局、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总队,由周详总队长兼任办公室主

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经信、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针对工业企业、学校及培训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城市轨道交通及车站码头、商贸服务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及星级宾馆、文物古建筑、寺庙教堂、民用机场、寄递企业等场所,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切实改造一批电气线路、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培训一批从业人员、安装一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聘请电气安全专业人员协助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电气安全防范措施。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掌握有关行业部门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情况,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省安委会将适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对于因电气原因导致的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2017年10月10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及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省级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王志忠

省政府副秘书长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程建东

省公安厅副厅长

喻鸿斌

省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周毅彪

省经信委副巡视员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夏春青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 刘大威

省住建厅副厅长 梅正荣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朱海生

省水利厅副厅长 郁冰滢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方标军

省文化厅副厅长 陈亦江

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 孙连才

省工商局副局长 邱少敏

省质监局副局长

0 李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主任科员 曹益民

省旅游局副调研员 吴长宏

省宗教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唐

省邮政局市场处副处长 于忠碧

民航江苏安监局空防处处长 郑金平

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处长

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替补,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电气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全区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深化多部门执法联动合作机制,建立电气设计、施工及电气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多环节监管体系;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群众电气火灾防范意识。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本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特成立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朝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柳礼群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商州分局局长

王 涛商州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各镇办和各部门分管消防工作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州区公安消防大队,由商州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王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前,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3月31日,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季防火工作,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电气防火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从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镇办、各部门要对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一)推动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区住建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安商州分局和电力商丹客户服务中心要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按照各自执法权限依法查处各类电气安全隐患问题。

(二)严格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电力商丹客户服务中心和区消防大队要建立消息互通机制,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检查电力技术人员和相关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岗位人员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加强对电力技术人员和相关工种电气安全知识等业务培训,推动纳入相关资格认定的培训考核内容。

(三)单位定期开展电气安全自查和检测。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单位应依法依规定期开展电气防火检测,检测原则上应由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电气安全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镇办、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各类网格组织,将电气安全作为网格消防管理的重要内容,发动网格内居(村)民家庭、小单位、小场所开展自查,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要提请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为居(村)民家庭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五)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技防措施。积极探索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鼓励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超过一定规模的电影院、剧场、体育馆、商店、展览建筑,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公共建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对非消防用电负荷按要求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六)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区电视台、广播站等主流媒体和主要门户网站,要制作刊(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栏目;各部门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电信、联通、移动等通讯运营商要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向用户广泛发送电气火灾防范知识等消防安全提示手机短信;教体、商务、经贸等有关部门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业单位、党政干部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宣传挂图、实用手册,普及安全防火常识。

四、整治重点

(一)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电气线缆选型应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相适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保护措施满足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临时供电线路设计、施工单位及技术人员具备相应资格。

(二)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照明灯具、配电箱的选型、设置、安装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高于B1级;开关、插座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电气特性参数满足使用要求,防止火花飞溅、防潮等防护措施完好有效;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具备可靠的保护接地。

(三)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完好有效;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符合标准。

(四)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电气线路使用、维护应符合安全要求,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相关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履行本岗位消防工作职责并定期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夯实措施。各镇办、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每个阶段任务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掀起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镇办、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此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现实作用,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推动纳入政府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建立健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落实职责,切实形成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类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将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发动起来,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要利用96119举报投诉热线,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电气安全隐患。要集中宣传报道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

(四)及时总结,建立机制。要及时总结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同时,区政府将通过区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各镇办、各部门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于6月30日前报区消防大队,7月份起每月28日前报送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情况。

电气方案 篇5

一、电气火灾趋势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生产和生活用电量大幅增加。电作为一种潜在的点火源,也悄然进入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电气火灾作为一种新的灾害,在城乡经济繁荣的形势下,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也与日俱增。近年来,我国由于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频繁发生,在一些重大、特大火灾中,有相当多的部分是电气引起的。据消防部门统计,80年代以来,电气火灾在全国总火灾数中占的比例呈现上升的趋势。从国外统计看,电气火灾次数在总火灾中也占有相当的比例。从火灾原因排位来看,除明火源引起的火灾外,电气火灾占居第二位,有的省市为第一位。在地域上,城市比农村发生的电气火灾少一些。但是,由于城市用电普遍,人员和财富集中,一旦成灾损失惊人,甚至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

近年在全国十大火灾中,电气火灾占6起,共造成5.08亿元的直接损失,占总损失的41%。震惊中外的典型火灾案例,如发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玛依市友谊馆火灾,是因舞台上方照明灯具烤燃幕布,最终蔓延成火灾;发生火灾时,馆内8个疏散门,仅开1个,大火造成参加文艺汇报的教师、干部、中小学生等323名死亡,130名受伤,直接损失100万元。近年全国十大火灾中,电气火灾7起,其中江西省九江市中大商厦因使用劣质照明灯具引起火灾,烧死9人,摔死1人,烧毁建筑8800平方米及三至五楼全部商品和六楼仓库的部分物品,直接财产损失536.2万元。发生在同日的河南郑州市天然商厦因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建筑6700平方米及内部装修和二至四楼全部商品,直接损失2096.1万元,扑救中有9名消防官兵受伤。

我国某研究所报告指出:近年来,发电厂、变电所、电缆隧道等区域发生电缆火灾50多起,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间接损失达50亿左右。如连续发生在北京石景山电厂、唐山陡河电厂、山西神头电厂的三起电缆火灾等损失都很惨重。在国外严重的电气火灾有:巴西圣保罗市焦马大楼,因电气火灾造成179人死亡:美国纽约市的电击停电事故,长达24h,使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变成一片黑暗,交通中断,商店关闭,政府停止办公,抢劫和火灾处处发生,经济损失无法估计。电气火灾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害,还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在政治和经济上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有时是极为惨重的。因此,控制电气火灾的发生,是消防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内容,对减少火灾损失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电气防火不仅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已经成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一个重大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经济建设得到了迅猛发展,人们在物质生活得到丰富的同时,对精神上的享受也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程度。伴随这种需求的不断提高,许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场所)由于存在人员密度较大,使用功能较其它场所多样复杂的特点,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针对这些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场所,我国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相应也做出了一些调整,加强了对这些场所的审核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殊要求:我国现行火灾技术标准对设有网吧等歌舞娱乐场所的建筑物从设置部位、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建筑内部装修和消防设施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说:歌舞娱乐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设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上四层以上的楼层时,要符合特定的防火条件;在一个建筑物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要与其他场所隔开,其中,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h,楼板耐火极限不底于1h,墙上开设的门要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并对于厅室的要求做了严格的规定;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为了防止人员拥挤,安全出口要分散布置,相邻2个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歌舞娱乐场所内的疏散距离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装修规范中对歌舞娱乐场所内部装修材料也提出明确而严格的要求;针对内部设有网吧等歌舞娱乐场所的建筑物,除应具备上述安全条件外,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疏散布置、消防系统设置等其他方面,尚应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城乡歌舞厅、洗浴休闲中心、康乐城等公共娱乐场所不断增多,而这些场所在建筑装修装潢过程中多数只注重环境幽雅、品位高档、温馨舒适,往往忽视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的规范安装使用,而在近年诸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多数都将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应急照明及灭火器材设备作为重点,加之电气线路设备的隐患,检查技术性高、难度大,往往检查时很难面面俱到,以至因电气短路、过载、电器设备使用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火灾接连发生,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这些新规范内容的增加无疑使这些场所火灾危险性大大降低了,从而减少了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使人们在充分享受着精神上快乐的同时也少了许多后顾之优。然而我们仍然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尽管对这些场所的要求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这些场所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多、起火危险大,火灾荷载大,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及财产的重大损失。这就要求我们针对电气火灾的特点及原因,研究防止电气火灾发生的主要对策,并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歌舞娱乐场所电气火灾原因

有些娱乐场所在建筑设计施工装潢过程中,违规操作,有的为了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甚至在施工中擅自改变设计要求,使用次品、伪劣电气线路设备使这些场所在电气防火方面存在着先天隐患;同时,在日常的电气管理与维修的过程中,由于娱乐场所人员复杂,素质也参差不齐,对电气设备管理使用不当,一旦出现故障,仓促维修,尤其是保险装置熔断,不找原因,为了保证其个人的经济利益,甚至干脆用铜丝等金属丝来代替保险丝,久而久之,接头氧化受损,电阻增大,电线发热老化,使电气线路的寿命大大缩短,其危险性大大增加。

电气方案 篇6

阳城县舜天达天然气有限公司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晋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实现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确保不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组。

组 长:尚党育 副组长:耿瑞军、翟亮亮 成 员:

生产运营部主任 张 源 生产运营部副主任 储砚冰 技术质量部副主任 张慧明 技术质量部仪表主管 刘帅军 安全部主任 卫双印 安全部副主任 刘路路 综合保障部主任 王 浩 计划财务部负责人 陈晓雪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卫双印兼任。

三、治理内容

(一)把好电气产品采购关

严禁采购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严禁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

(二)把好电气设施安装关

要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严格要求设计单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严禁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格监督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

(三)把好电气设施管理关

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电气系统,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三)把好电气作业、检修审批关

严格落实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明确作业人员无证不得进行操作。作业前未进行作业危害风险分析和安全培训的不得进行作业,审批转给你认真核实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护人员的监护条件。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7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15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要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16日至2017年8月底)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排查各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三)排查试点阶段(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0月底)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电气线路消防安全现状、单位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电气火灾防范基础台账。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4月底)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底)要对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确保问题及时得到发现和处理。

(三)广泛宣传,全员参与。要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形成全员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电气方案 篇7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确保社会持续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深化多部门执法联动合作机制,建立电气设计、施工及电气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多环节监管体系;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群众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底。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廖 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罗晓明(县政府办副主任)

齐 峰(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供电局以及各乡镇(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齐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工作情况收集汇总。

四、整治内容

(一)电气改造。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的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安全用电。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气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五、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社区):将电气线路安全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

(二)县住建局:加强对电气设计、施工的监管。

(三)县市场监管局: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进行查处。

(四)县安监局、人社局:履行本行业范围内的工作职责。

(五)县供电局:对城乡居民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六)社会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定期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六、法律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及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供电企业查电人员进行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电器产品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验收等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落实各自职责,确保建筑电气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要求。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电器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电器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人社局、住建局负责考核颁发电力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县人社局负责考核颁发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县安监局负责考核颁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县工信局、供电局负责考核颁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县住建局负责考核颁发建筑施工电工特种操作资格证。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强化协作。各乡镇(社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将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作为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形成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电气线路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将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发动起来,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并利用商场、广场等地势特点,集中宣传报道电气火灾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

(三)总结经验,建立机制。要及时总结此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予以推广。

(四)及时沟通,畅通渠道。各乡镇(社区)、县直有关部门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图片印证资料至县消防大队。

电气方案 篇8

奉教安〔2016〕215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当前,正值冬春、岁末年初火灾防控期间,火灾高发,为着力消除校园电气火灾隐患,遏制校园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奉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奉消安委〔2016〕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全区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安全用电用火常识进一步普及,师生电气火灾预防意识明显提高,电气火灾防范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二、检查内容

(一)食堂消防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检查煤气储气罐存放处是否合理、安全,是否安装煤气泄漏报警器;储气管道是否霉变、腐烂,更换是否及时;脱排、油烟管道是否及时清洗;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食堂内电线是否私拉乱接;消防制度、消防岗位职责是否上墙落实。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检查学生宿舍消防通道是否合理、畅通;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宿舍内电线是否私拉乱接,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消防指示标志是否清晰;消防制度、消防岗位职责是否上墙落实。

(三)配电房消防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负责人员是否落实;门口是否配备防鼠板,窗户是否加装铁网;环境是否卫生,是否堆积杂物;有住宿生的学校配电房的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其他部位消防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检查重点部位(宿舍、食堂、配电房、锅炉房、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电脑室、煤气储存室、幼儿午睡室等)消防制度、消防岗位职责是否上墙,是否落实;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电线是否私拉乱接;杂物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通道是否合理、畅通;消防三提示及灭火器等设备使用方法是否张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班队会、校讯通等形式,大力宣传电气火灾防范隐患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请各学校将排查结果填写在《冬季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电气方案 篇9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我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xx年5月开始至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xx年6月至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xx年10月至xx年4月)。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xx年1月至xx年4月)。各地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

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一)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电力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市安监局和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区县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因地制宜细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地具体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四)各有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经信、电力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各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涉及的行业部门多、治理时间长、工作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细化整治任务和措施,紧盯重点地区、行业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火灾防控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部门联动,注重源头管控。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要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制定临时性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日常防范。质检、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及电网公司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在电器产品质量认证、电气线路施工监管、城市电力系统改造及公司登记等审批环节中,对涉及电气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暗查暗访,曝光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投诉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各地要成立专项督查组,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深入各地各行业部门和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工作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xx市人民政府安委会xx年7月12日印发

电气方案 篇10

什么是电气火灾?

电气火灾一般是指由于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器具以及供配电设备出现故障性释放的热能;如高温、电弧、电火花以及非故障性释放的能量;如电热器具的炽热表面,在具备燃烧条件下引燃本体或其他可燃物而造成的火灾,也包括由雷电和静电引起的火灾。

电气火灾类型有哪些?

电气火灾的通常有:漏电火灾、短路火灾、过负荷火灾、接触电阻过大火灾等。

电气火灾的前兆?

电气火灾前,都有一种前兆,要特别引起重视,就是电线因过热首先会烧焦绝缘外皮,散发出一种烧胶皮、烧塑料的难闻气味。所以,当闻到此气味时,应首先想到可能是电气方面原因引起的,如查不到其他原因,应立即拉闸停电,直到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才能合闸送电。

一、电气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

1、超负荷:设备选用不当,用电设备与导线不匹配,电气设备用电超过导线安全值,致使导线升温引起火灾。

2、线路年久失修,绝缘老化造成短路;电器短路,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3、电缆、电器漏电与其它导体接触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4、维修不善导致接头松动,接触不良,虚接的部位升温或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5、绝缘老化,绝缘老化失去绝缘作用,绝缘受外力摩擦破损导线裸露,造成导线短路引起火灾。

6、通风散热不良;电焊火星引燃易燃物等。电缆、电器线路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故障造成火灾。

7、电气设备积尘、受潮,热源接近电器,接近易燃易爆物;靠近电缆电器处堆放可燃杂物,可燃物遇点火源燃烧引起电缆电器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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