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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法制办党建工作总结。

时间已经悄悄的和你擦肩而过,留着的只有记忆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在这些事情中,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和心得体会相似,但是比较客观一点。我们该如何去写一份优秀的总结范文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法制办党建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法制办党建工作总结一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对条例和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宜直工发[2014]2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2014年,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把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纳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中,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践行党员目标承诺,使党员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办今年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 、落实到位

办党组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对待本部门在群众心目中所处的位次,树立创先争优的紧迫感,少强调客观理由,多找自身原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党建安工作,力争在今年“双争”活动中取得好成绩。同时,本办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专班,为机关党建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调整了本办“双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副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3月14日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办及时召开了党组会和全办人员大会,传达了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确定了2014年党建工作要点:一是认真开展学习,筑牢群众观念。采取个人自学、领导领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二是践行群众路线,弘扬优良作风。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查、创、改”活动,推进联系服务群众长效化。三是夯实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深化“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完善支部工作方式,加强基础性工作。四是严格正风肃纪,建设清廉机关。要认真贯彻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严抓作风建设,推进制度落实。

(二)抓落实,成效显著。在“百千万”、“三进五访”和“联基层”活动中,拿出3.5万元现金解决群众和党员、社区和基层法制办的困难。我办将“百千万”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具体和政府办公室合在一起),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是立足“四早”,有序推进活动开展。通过“早作准备、早定方案、早作动员部署、早作宣传”,结合“三进五访”开展学习活动相关调研,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基础。二是抓好“四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通过认真抓好“个人原原本本学、支部集中讨论交流学、党组成员带头示范学、邀请专家辅导学”,增强学习效果,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为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三是开展“四听”,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四是贯彻“四边”,改进作风初显成效。始终贯彻“边学、边听、边查、边改”,做到思想上有真触动,认识上有新提高。办党组在认真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基层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反思,就政府法制工作如何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改,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在条件成熟时立即改。五是召开党组会与全办人员大会,专题部署了干部职工技能大赛和“我与改革同行”活动,经民主推荐,办党组研究决定确定了技能大赛的参赛人选,并通知到本人,进行积极的准备。本办积极参与“我与改革同行”读书活动,收到心得体会文章17篇,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王平昌同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选择》一文获得市直机关二等奖。六是根据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群办发[2014]21号)文件要求,我办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及时向机关工委上报了整治情况。

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教月活动

自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实施以来,我办高度重视、迅速贯彻、多措并举,坚决打好作风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切实把规定要求落实到全办各项工作中,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坚持从办领导带头做起,树立作风建设的新标尺,形成表率和示范效应,引领作风转变。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行动自觉性,充分利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市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加深对上级文件精神的理解,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三是统筹规划,狠抓贯彻落实。根据省、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定政府法制工作调研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改进文风、会风,严格精简会议;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走到田间地头,走到群众中间,发挥职能优势,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禁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考察培训,本办无一人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考察培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没有发生领导干部以公务接待为名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相互宴请,也没有以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请客送礼行为。

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宜市办文〔2014〕21号)要求,今年5月,在我办开展以“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为主题的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并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实效性

我办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和《实施办法》,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要求,安排一名党组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党组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新规定,立足工作实际,设置二个机关党支部,将所有党员纳入其中进行管理。二是严格组织选举。支部委员会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级上党组批准,党员参与投票率达100%。三是在“三重一大”和干部任免中积极听取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四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大力推进党务公开。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通过会议宣布、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公示、内网等方式落实党务公开,同时我委里专门设置党务公开意见邮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服务对象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通过这些的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提高了我委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四、完善制度建设,主动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为科学规划2014年度市政府制度建设,我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起草并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宜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进一步拓展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对小饭桌食品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等涉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

二是高质量承办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市政府法制建设,组织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制定《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监事会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的通知》、《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承办各类前期调查研究和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等25件。同时,积极支持和指导长阳、五峰自治县的自治立法工作,对上报的4件单行条例依法进行了审查修改。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为推动政府制度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办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清理工作方案,各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主要负责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清理建议后,经我办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88件。

五、提高化解矛盾公信力,彰显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本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纳入法定程序予以解决,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做好解释。今年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71件,比去年增加34件,增长92%。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5件,不予受理2件,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处理4件。受理的65件案件中,已办结36件,其中,维持23件,通过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9件,责令履行4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2件,撤销和确认违法0件。

二是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创新审理方式,变“关门办案”为“开门办案”,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和听证;将调解作为处理行政争议重要手段,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组织调解或推动当事人协商和解,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实行跟踪回访,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的形式指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认真分析行政复议案件走势。今年来,随着我市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推进,项目建设引发的矛盾冲突也日益增多。今年受理的复议案件中,由项目建设直接或间接引发的行政争议多达41件,如果处理不当,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8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分析讨论会,对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指出了当前行政复议案件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并形成分析报告。9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将分析报告作为参阅件,分送市政府领导参阅,积极争取市政府领导重视和关注。

四是认真履行应诉职责。4月,我办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汪年荣诉市政府集体土地登记上诉案件,通过积极应诉答辩,促使市中院采纳我方意见,判决维持了市政府的土地登记行为,推动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纠纷,避免当事人缠访缠诉,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还积极与省法制办沟通汇报,化解了1起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是审慎办理信访事项。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时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坚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精心办理,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钉子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不断升政府公信力。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处理信访案件8起。

六、高效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充分发挥决策咨询职能,把“预防”作为工作的重点,为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论证。对市政府交办的化解江重机械不良贷款问题、三峡物流园项目建设和解决招商轮公司职工安置经费等16件决策事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论证,按照法律框架内有效实现政府意图的原则出具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

二是高效承办合同审查。积极为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始终坚持“防止合同内容违法,防止约定显失公平,防止条款表述不清;帮助各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帮助各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原则,共审查修改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特许权项目、宜昌通航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点军文化旅游城项目等项目投资协议、合同等43件,促进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是规范政府招商合同管理。为防范政府招商合同法律风险,统一政策适用,避免或减少招商合同纠纷,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制定了《招商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指导政府及其部门的招商工作。

四是加强仲裁工作。继续拓宽仲裁服务领域,重点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银行借贷、民间借贷争议的仲裁服务,并大力支持民商事争议当事人自行和解或通过其他方式调解后提请仲裁机构予以确认;加强与市法院、综治委、维稳办、司法局、信访局等之间的沟通协调,构建多渠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参与清理规范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我市经济建设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今年6月,会同市委编办对400多项现行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取消、下放、转为其他行政权力,目前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38项(其中行政许可12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9项),取消5项,下放52项,转其他权力服务事项35项。今年8月,会同市委编办对市直各部门、中省在宜相关单位的行政权力、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前置事项在2013年清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清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今年11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从严”的原则,彻底清理各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

以支部和工会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业余生活,营造健康、文明、团结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七一”纪念活动。办党组专门召开的会议,部署了七一纪念活动,6月30日,法制办党总支与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联合开展了“七一”纪念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到烈士陵园和西陵区反腐教育基地参观,使全体党员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震撼和洗礼。推荐了优秀共产党员,党组书记进行了述职。通报表彰市直机关优秀党员。

(二)积极组队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第31届元旦长跑活动。

(三)工会至少每周组织一次打羽毛球活动,组织篮球队与兄弟单位开展篮球比赛10次,办领导长期坚持业余时间打羽毛球运动,带头树立健康的生活情趣。

另外完成全年党费收缴、缴纳党建学会会费、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等其他工作。

法制办党建工作总结二

市直机关工委:

2013年,我办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员理论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制定党组织学习计划。年初,制发《市法制办党组中心组201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13年度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学时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的方式,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论述、党的群众路线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最新精神和政策,培养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敏锐性。

(二)坚持“5个1”读书工程。深入开展“5个1”读书活动,督促全体人员认真阅读、用心阅读。今年以来,学习了《论中国》、《倒转红轮》、《江城》、《货币战争》、《邓小平时代》、《辩论“中国模式”》、《菊与刀》、《旧制度与大革命》、《大国的幻想》、《国家为什么会崩溃》、《美元大崩溃》和《经济为什么会崩溃》等12本经典原著和《西柏坡精神及其当代价值》、《因循疲玩论—“癸酉之变”与嘉庆帝的反思》等50余篇评论文章。每月月底召开读书心得体会交流会,办党组书记对每位同志的发言一一作出点评,并且每半年开展一次读书笔记评查活动,把制度化学习内化为个人自觉行为,不仅切实提高了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而且大大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凝聚力,形成了团结向上、活力迸发的奋发氛围。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一)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完善了“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学习制度、报告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通过健全制度、落实制度,把党建工作制度化和责任化,有力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重点将党组会议和党支部会议议题、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民主生活会召开、述职述廉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及党费收支等作为党务公开内容,将本办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主要业务流程、机关工作制度、重点工作安排等作为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公开栏、制度上墙、网络公开和岗位提示牌(卡)等形式对外公示。加强在出国(境)、公务接待、通信和会议等重点环节的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度明显减少,无不规范的庆典、论坛和研讨会等活动,确保了法制事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党员集体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七·一”系列活动,举办了纪念建党92周年演讲比赛,回顾党的光辉历程,不忘党的浴血荣光,牢固树立年轻党员干部艰苦奋斗的精神和立党为公的意识;开展了群众性体育竞赛,同志们在比赛中赛出了水平、赛出了风格,也通过这样的活动凝聚了力量、增进了友谊;办党组书记以“不忘英特纳雄耐尔!”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党课,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开始,讲述92年来党的苦难辉煌,要求同志们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巩固同志们心中的共产主义信仰,坚定同志们为法制事业奋斗不息的决心。二是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演讲比赛和“学习新《党章》 贯彻十八大”主题征文比赛,我办郑银银同志撰写的《凝聚青春正能量 共筑美好中国梦》荣获征文比赛二等奖。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一)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制定《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目标、责任对象、责任内容;年中,及时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漏补缺;年末,整合考核资源和考核力量,将责任制考核与党员干部的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述险、开展测评,有效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二是认真履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梳理办领导干部住房情况,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现象;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能够始终坚持依法办案,拒绝关系案、人情案;在参与政策决策时,更是讲党性、讲大局、讲奉献、讲服务,不谋私,坚决做到廉洁自律。在办党组书记带领下,全体工作人员尽管工作任务极其繁重,但埋头工作,敢于奉献,以公道之心办事,以诚挚之心待人,无不廉行为。全年无一干部违纪,无一配偶违纪。

(二)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根据《关于开好2013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六组字〔2013〕11号)的要求,我办于2013年12月18日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了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本办全体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对我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会上,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反对‘四风’、服务群众”的要求,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与会同志们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了切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会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综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具体整改措施,并及时整理会议资料,书面报告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夙夜在公、殚精竭虑、勤勉敬业的精神状态。今年以来,审核了《六安市中心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六安市人民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意见》等60余件涉及经济发展、体制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务实;办理了80余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调解结案30余件,在依法办理的前提下,注重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二是坚持群众路线,深怀尊民之心,常兴亲民之举,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深入开展结对共建“百千万”工程,帮助村民兴修水利、扩建公路,为发展特色农业提供支持,积极开展送戏下乡等慰问活动,凝心聚力为群众办实事,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2013年,办党组书记先后12次到村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和联合党委会议,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为联合党委争取项目资金611.7万元,分别是朱冲组连心桥的修建,总投资10万元;河堤连片治理项目,共修建建潘楼河堤264米、朱冲河堤310米,总投资约40万元;西岭路修建,总投资47万;上营组至塘湾组630米机耕路及上营大塘修建,总投资12万元;移民扶贫解困安置区项目,预计总投资约500万元;东岭路边沟修建,总投资2.7万元。这些项目中除移民扶贫解困安置区项目待省里实施方案下达后实施外,其他均已实施。自2013年3月起,我办赴全军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叶少勇同志面对面帮助村民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交口称赞和村两委干部、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完善党组织建设。坚持“5个1”读书工程,坚持理论学习不松懈,着力建设书香机关,荣获“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称号。2013年3月5日,我办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增补了党支部委员,改选了党支部书记;4月26日,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同意吸收杨宏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向上级党组织履行了相应的报告程序。

四、党建和业务互促互进,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升。一是制定《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8个方面31项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并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逐项加以落实。二是组织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同期举行,参加培训的同志们率先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相关精神。六天的培训,学员们白天听省委党校教授讲课,晚上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开展分组讨论。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一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加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问题的能力。三是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11月下旬,我办组织精干力量,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监督员和一线法制工作者共同参与,对五县四区政府(管委)和58个市直单位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为三年表彰会议做好准备工作。以考核表彰先进、督促整改问题,提高各县区和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战略意识、主动意识和实效意识,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制度建设质量显著提高。我办把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结合起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抓好落实。一是认真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要求,对一、二、五中联合招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2013中国(六安)国际羽绒博览会等重大决策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对重大决策进行论证,深入排查各类风险点80余条,有效保障了政府重大决策合法合理,适时推进。二是严格落实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办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金融体制改革、征地拆迁、政府资金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涉法事务30余件,出具意见、建议书40余份。如市政府交办六安郊区联社改制组建六安农商行,办主要负责人立即成立由财政、金融、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仅仅13天、召开3次协调会,就完成协调工作,不论是六安农商行筹建工作方案、还是净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几十份发起人协议,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几尺高的申报材料,对照《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逐一查漏补缺,12月3日国家银监会下发同意筹建六安农商行的批复,这标志着我市金融体制改革取得开拓性成绩。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我办会同市住建委对《六安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期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实施效果测评,通过访问住户、抽样调查、专家座谈、各县区政府自我测评等方式,积极开展测评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作为研究政策、改善管理方式、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政策制定出于民、政策落实利于民。

(三)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着力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经过五个多月的努力,我办对市直49家单位实施的711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保留141项,取消44项,下放县区管理72项,转报上级机关审批55项,转变管理方式、合并、冻结397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达81%,审批效率提速60%,使我市成为全省审批事项最少、下放项目最多、收费标准最低、审批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是我市释放改革红利的具体体现,保障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持续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二是深入推进示范创建,严格组织验收。对照《关于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创建行政调解工作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以“三级联创、点面结合”为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市、县、乡(镇)三级创建活动。在年底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将示范创建作为重要内容,摸清创建情况。提请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出台了《六安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标准》和《六安市行政调解示范单位验收标准》,控制示范总数,实行精细化验收,针对各单位类型不同、职能不同,分别验收,保障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我办会同市城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意见》,实行城市管理纵向到底,执法重心下移,市级执法力量向中心城市街道乡镇派驻,城管执法向基层延伸,配合街道乡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街道乡镇和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横向到边,健全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公安、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建立街面管理工作联勤机制,适时开展联勤执法活动,解决城市管理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四)认真完成各项其他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完成了扶贫、维稳、民生工程等相关工作,并对招商引资工作、重大战略合作协议等依法提出法律意见,当好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2013年,我办机关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办将继续以贯彻落实结对共建“百千万”工程为抓手,加大创新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013年1月7日

法制办党建工作总结三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省政府法制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依法行政也是抓改革发展,通过抓依法行政服务和促进改革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贯穿于政府法制工作各个环节,紧紧围绕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强调以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对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朱玉主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会和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并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办党组、办机关党委要求机关各处、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处级以上干部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办班子成员先后到省委党校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二是《贵州日报》等媒体多次刊载了朱玉主任关于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访谈文章。朱玉主任应省委党校邀请,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第三期专题研讨班上就《谈谈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问题》作专题报告,省直部门、市州厅级领导干部和省委党校春季主体班学员400余人听取报告。办有关领导参加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宣讲团,赴遵义市、黔西南州等地宣讲。根据省委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起草《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关键词解读。邀请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郑云跃来我办作全面深化改革专题辅导报告。按照省委安排,朱玉主任参加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广智主持召开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专题调研座谈会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依据我办工作职责和承担的改革任务,认真做好有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制定《省政府法制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实施意见分工方案责任分解表》,将各项任务明确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处室。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意见责任分工,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提出《关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几点建议》。向省委改革办报送《省政府法制办2015年依法治省重大改革事项》。四是根据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及时上报《关于增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成员及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的建议》,并经省委同意,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陈鸣明副省长任专题组组长。拟定《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2014年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认真履职专题组办公室职能,报请陈鸣明副省长召开六次专题组会议,起草有关工作简报和会议纪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努力做好省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组织起草并报省政府审定《贵州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分别向国务院、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起草《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向孙大发将军率领的全国人大视察组报告有关情况,并就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建议,受到视察组充分肯定。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问题及建议的报告》,向中央调研组和省委政法委报告有关情况。完成2014年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创新奖申报和《2014年度目标绩效完成情况报告》,我办申报的“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获得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创新奖。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起草《贵州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报告》和《情况通报》,就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提出6条建议,分别向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省直目标办报告。省委书记赵克志对此批示“朱玉同志工作很好。同意所提6条建议。”陈敏尔省长批示“2013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得很好,值得肯定。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快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谌贻琴、宋璇涛、秦如培、陈鸣明等省领导和省政府秘书长唐德智也先后对此作出批示。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动员会,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朱玉主任对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部署,组成12个现场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根据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向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对赤水市、云岩区、白云区等17个“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申报命名对象依法办事工作的意见。三是加强全年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部署。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印发《贵州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发《省政府法制办2014年工作要点》。2014年2月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朱玉主任对2013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作了总结,对2014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对全省部分市、州政府以及贵安新区管委会,部分县(市、区)政府和省直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查,组织召开全省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会议。组织开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调研起草工作,并报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审议。四是全面参与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主体文稿起草工作。根据省委起草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主体文件的要求,全体办领导参与,组织到部分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形成陈鸣明副省长领题的《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问题研究》以及《如何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评估检查机制》等专题调研报告并报送省委参阅。朱玉主任和有关办领导参与省委政研室牵头的文稿起草组,多次参与文稿起草座谈、讨论,对文稿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向省委政研室报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议文稿。五是积极协调中央和省新闻媒体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报道。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座谈会,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贵州日报等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座谈,并组织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积极进行宣传报道。8月11日《人民日报》刊载《贵州:为市场松绑,给区县加油—“放、接、管”并重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前后,中央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集中报道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系列文章10余篇,集中宣传我省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政府法律顾问等取得的成效。

三、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对立法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一是完成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大气污染防治、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公路、专利、邮政管理等10件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罚没财物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港口管理等6件省政府规章草案的立法工作。二是组织科学编制2015年立法计划。对38个省直部门、1个市政府申报的65件立法项目逐项论证。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政府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向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上报请示,主动征询省领导对立法项目安排的要求和意见。扩大公民对政府立法有序参与,将所有法规、规章草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加强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清理修改。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以及清理出的没有上位依据设定前置审批事项的情况,对涉及的23件地方性法规和6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起草并上报省政府《〈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充分发挥立法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作用。四是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立法调研。为做好《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先后深入黔东南、黔西南、黔南及毕节市、三都县调研,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贵州省公路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中,深入黔东南凯里市、麻江县、宣威镇及遵义市湄潭县、核桃坝村进行调研,广泛听取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当地村民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五是认真完成《种子法修正案(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草案)》、《矿山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等63件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以及有关厅局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办理工作。六是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58件,力争使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一是认真做好《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召开相关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介绍《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为《规定》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举办4期全省规范性文件制作和监督管理培训班,培训从事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735人。统一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制定《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格式》,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方法和文书格式。二是对72件省政府以及省政府办公厅拟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155条。到省发改委、财政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给予现场指导,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三是依法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组织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20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对28件违法规范性文件提出纠错,对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130件规范性文件及时登记编号,并对全省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受理贵阳市上报省政府备案的政府规章10件。四是进一步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报省政府批准发布《贵州省公民法人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受理、办理、决定等作出制度安排,扩大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渠道。根据群众举报,受理并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7件。根据贞丰县居民对省人社厅《关于规范职业病工伤认定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审查的建议,责成主管部门对该《通知》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不一致内容及时进行处理。根据公民对《晴隆县城(乡)镇燃气经营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申请,及时转送晴隆县政府法制办妥善解决该文件存在的问题。对中铁十二局集团公司等十多个企业提出对《贵州高速公路招投标评标办法》及加分细则审查申请,对上述文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去函要求主管部门进行修改并向企业做好说明等相关工作。五是全面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开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有关规定清理工作。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牵头组织对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意见。在全省范围继续清理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制度规定,废止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六是制定省政府规章英文翻译工作方案,组织、聘请法律英语专家对2013年公布的9部省政府规章进行翻译。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从省直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集中办公。办领导带队专程前往中编办汇报我省审批改革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帮助。组织赴江苏、浙江、广东、安徽、重庆等省、市学习考察工作经验。深入省发改委、省投资促进局、省环保厅、贵安新区、黔西南州、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调研行政审批制度运行情况,起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减少、规范、创新、建制4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明确年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措施。二是清理2014年度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接、放、管”。对国务院2013年以来取消、下放、合并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一核对,承接了86项,公布施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10项,下放21项,转变管理方式4项,合并39项为15项。向社会公布省直机关行政许可事项30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0项、行政服务事项408项、行政处罚1009项、行政强制119项。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编制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服务事项服务规范工作的通知》,指导省直部门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方面标准化,明确服务规范,规范行政裁量权。委托毕节市政府法制办全面梳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组织编制公布市、县两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目录(示范文本),涉及行政许可事项34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0项、行政服务事项209项。组织调研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组织对投资项目以“联审、联办”为核心,规范审批流程;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加快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建设,组织编制《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并在省直机关运行。四是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分批下放贵安新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审批事项138项,向社会公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一批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配合省编委办做好省直机关下放省直管县市权力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下放仁怀市、威宁县行政管理权限。积极参与省编委办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会同省编委办起草修改《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目录的决定》,赋予试点乡镇行政服务事项8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182项。印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试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五是自觉接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情况组织的专题询问,积极做好会前相关准备工作。陈鸣明副省长、张玉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等13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接受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问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及成效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六是对我省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总结,起草《贵州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情况报告》,并向国务院法制办报告。对瓮安县、兴义市《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进行认真研究。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报经谌贻琴常务副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同意后,与省编委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重新启动相关工作。派员参加贵安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快推进贵安新区建设政策研究,积极指导贵安新区开展组建行政审批局相关工作。七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效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与省民宗局、省环保厅等部门举办7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审查、发放行政执法证14334个、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证422个。

六、依法办理法律事务,积极担当法律顾问职责

认真履行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职责,依法办理法律顾问事务。一是依法办理省政府法律顾问事项228件,比去年增加80件,增长54%。其中重大决策事项49件,省政府领导交办法律顾问事项13件,一般性法律审核事项107件,合同审查事项8件,其它法律服务事项51件。如积极参与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对《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快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对省政府与保利集团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奥凯航空等合作协议、合同出具法律建议,参与处理贵州饭店与香港汉山公司股权纠纷等。二是认真完成省政府领导交我办牵头办理的法律顾问事项。根据陈敏尔省长、谌贻琴、蒙启良、秦如培、陈鸣明副省长批示,我办牵头,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政府金融办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开展专题调研,向省政府上报《关于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调研报告》,对积极稳妥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提出意见建议。根据王江平副省长要求,牵头会同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能源局对事故煤矿关闭处置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关于事故煤矿关闭后处置意见研究情况的报告》,依法依规提出事故煤矿关闭处置法律意见。根据陈鸣明副省长批示,对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依法提出法律意见,进一步规范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三是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对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形成有关调研报告和《贵州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报告》。陈敏尔省长先后两次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全力落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既注重总体上的法律顾问,又重视个案咨询”。省委原副书记李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谌贻琴、组织部长孙永春、政法委书记秦如培以及副省长陈鸣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省政府秘书长唐德智也先后作出批示。制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陈敏尔省长等省政府领导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陈敏尔省长等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全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9个市州、贵安新区、88个县(市、区、特区)已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室,41个省直部门设立法律顾问室,24个部门聘请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在我省召开部分省、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座谈会,我省应邀在会上介绍相关做法与经验。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工作方案》,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省委党校下发《关于通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牵头起草《贵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经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审议后报送省政府,通过制度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是完成协助筹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工作。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4件制度规范提出修改建议。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组成考察组到四川、江苏两省就办事公开进行了学习考察,向省政府提出考察调研报告。对《贵州省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办法》和《关于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积极化解矛盾争议

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一是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7件,经审查依法立案受理78件,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不予受理49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转送其他有权机关解决并书面告知申请人50件。依法办理受理的案件,审结71件(9件为2013年留存),其中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11件,撤销5件,责令履行13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10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31件,尚有15件案件在审理中(含2013年留存)。二是认真落实赵克志书记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赵克志书记5月15日在我办《2013年行政复议工作报告》上批示“很好!望认真总结提升,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 “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市县两级政府建立集中行政复议力量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作出决定的工作机制”和赵克志书记重要批示要求,组织起草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待省政府研究决定后印发施行,拟在全省范围内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三是加强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对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阶段性总结验收作出布置安排,完成阶段性总结验收工作。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组织召开全省第七届行政复议协作会,深入分析行政复议理论和实务的问题,促进案件审理经验总结交流。参加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调研座谈会和研究探索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公开制度座谈会,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是根据省政府的委托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的代理,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3件。根据省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要求,认真组织讨论《行政诉讼法修订案(草案)》,提出相关修改建议报国务院法制办。认真组织研究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新要求,拟定向省政府汇报意见建议。会同省高级法院印发《关于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积极推进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衔接,与省高院共同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协调)工作衔接配合的指导意见》。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五是依法做好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件的协调工作。全年共收到国务院受理的最终裁决案件5件,已按程序转省政府办公厅办理,并同原具体行政行为承办单位做好国务院法制办来黔开展案件调查和听证会的相关工作。对于国务院法制办作出的涉及赫章县用地一案的最终裁决和行政复议意见书,起草专题报告,并按省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办理程序。六是为做好《仲裁法》颁发20周年工作总结。按照国务院法制办要求,认真开展全省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统计情况报送工作。印发《关于2014年度联系仲裁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省仲裁工作联系会,指导仲裁机构健康发展。

八、切实加强机关建设,打造过硬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工作作风转变。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抓好作风转变和“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朱玉主任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先后到铜仁市和遵义市,介绍我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法和经验。下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对下级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的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和机关内部管理。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息烽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实》、《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教育、警示片,参观贵州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览,组织干部职工参观黎平会议会址,观看文学话剧《文朝荣》汇报演出等。坚持重大问题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省有关领导全年近20次对我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行政考核、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等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成绩,提出工作要求。机关行风评议我办在55个政府部门中排列第三位。我办党组被省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接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我办开展“两方案一计划”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抽查。10月15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孙永春在《省政府法制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法和体会》上批示:“朱玉同志的这篇文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省直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真实情况,也反映了一位党组书记抓作风、抓党建的责任担当。他们的整改措施也是到位的,开展活动前后变化也是显著的。望用好这一典型,推动省直机关参加第一批活动单位持续抓好整改、抓好作风建设。真正落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真正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 10月27日,《贵州日报》头版刊登了《真抓问题查找狠抓整改落实——省政府法制办“两手抓”抓出作风建设出实效》的典型宣传文章。二是认真抓好目标绩效考评工作。根据省直目标办2014年绩效管理的要求,编制《省政府法制办2014年度职能绩效目标》,并按季度报送目标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在机关开展内设机构二级目标绩效考评和机关“十项绩效工作”评比活动,组织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处室、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行政执法监督处党支部被命名为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三是继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办领导、处长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1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每季度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有计划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为全办干部职工及部分省直部门法规处处长开展讲座活动。办机关党委承担《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课题并获2014年度全省党建重点研究课题一等奖。根据工作需要,组织6名同志交流轮岗,激发工作创新热情。组织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目标绩效管理会议,制定办党组成员、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逐级签订责任状。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清理报告工作。四是完成机关干部人事、业务培训、信息宣传等方面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开展了1名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和1名副厅长级领导职务的选拔工作。组织进行1名副处长和2名副调研员的选拔工作。通过基层遴选方式,新进了5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博士、4名硕士。组织实施各类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省政府法制系统45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公务员局千人赴港培训计划,陆续选拔5名基层年轻干部上挂锻炼。下派干部到红花岗区挂职锻炼,完成2014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任务。完成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建设。认真履行“贵州省政府法制信息网” 和“贵州政府法制”微博管理维护职责,及时网上公开机关经费预决算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政府法制工作》内刊6期,编发《政府法制工作动态》79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省委信息综合室、省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信息1000余条。

2015年,我办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埋头苦干,同心攻坚,努力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之统领政府法制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年中心工作,按照省委《关于贯彻实施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履行好牵头和责任单位职责,制定落实责任分解表,明确具体工作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确保各项牵头任务和分工任务得到认真落实。二是积极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职责,推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和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求,及时向省政府提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建议。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研究制定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推动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会议,总结交流经验,部署督促工作。三是坚持科学立法,更好发挥政府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按照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突出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要求,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和审核工作,加强政府立法的清理和修订工作。科学编制2016年立法计划,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使立法更好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关键,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制化。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强对违法规范性文件纠错监督。进一步加强《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和监督实施。做好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监督抽查,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搞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五是推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做好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等依法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积极推行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省推进县级以上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并逐步向乡镇政府和市州、县区政府部门延伸。组织召开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业务交流培训。六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配合省编委办推进综合执法。认真履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继续组织清理和规范省直机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和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制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具体规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社会监督制度。积极参与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相关工作。七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和结果“三公开”。组织召开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协作会议。向省政府提出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工作建议,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八是强化政府法制宣传,为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协调新闻媒体采访、宣传全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进展、成效、典型事例和经验。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信息采集、编辑、报送与应用工作,努力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社会影响。九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建设,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组织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全面加强机关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工作作风整治,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深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抓好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筑牢反腐倡廉思想与制度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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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普法工作总结


法制办普法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项审批项目。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21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决定的12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的7件;撤销或变更的1件;其他处理的1件;我办全年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发挥行政复议法定职能方面重点做了四件事,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多人次。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当年行政法律法规咨询和信访数量明显增加。

五、围绕“转变作风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法制办普法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zd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zd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210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决定的120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的70件;撤销或变更的10件;其他处理的10件;我办全年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 28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发挥行政复议法定职能方面重点做了四件事,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当年行zd律法规咨询和信访数量明显增加。

五、围绕“转变作风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 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法制办普法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 “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 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四)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至6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与XX年年持平),内容均为不服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其中受理7件,不予受理1件,监督乡镇政府自行撤销不当行政行为1件。说明原因,引导当事人径直提起诉讼2件。共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未结1件(新受理)。

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 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法制办工作总结


法制办工作总结

XX年年,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法制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时时牢记党的宗旨,按国家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加强学习,积极进取,不怕困难,在总结中成长,在审视中完善自己,思想上有了很大提高,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重视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念,明确服务宗旨。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自身业务工作的需要,我认真钻研政治理论和法学理论知识,积极掌握法制工作技巧和技能,以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活动,能针对办公室工作特点,在加强法制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挤出时间学习有关文件、报告和辅导材料,通过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用以指导自己的工作。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忠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0月协作落实了举办全县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的前期筹备以及会务工作,培训结束后,通过认真阅卷判卷,对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证书》。0月份,对全县00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审核登记,其中原持有执法证件合法有效的00人,申请补办新办了00人、换发了00人,因退休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等原因注销00本,从而确保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推进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同办公室成员共同组织县级各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逐项审核、签署意见后,清理出县级应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00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00个。下半年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清理工作,此次清理重点放在非行政审批事项的确认上。经过查找法律依据,与同事反复讨论等工作过程,大大提升了自己的业务水平,也解决了以往对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界定不明确、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积级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全年备案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00件。报送00法制办备案的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00件。

四是深化完善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下半年,我先后到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经贸局、安监局、统计局、信访局等十余个单位对其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的清理工作进行指导。

五是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参与了今年组织的第0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该检查主要是针对00个执法单位开展政务公开情况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等问题进行全面了解。

六是积极开展新法宣传活动。0月—0月份,下承办设计制作了庆祝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识要点、保密法宣传板报共3期,悬挂横幅2条。

七是认真完成各类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共负责起草、印发、转发文件0件,各类工作总结、文字材料00余份,保障了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在建立健全“法治六进”工作方面,及时地制定了法制办“法治进机关”实施意见、工作计划以及目标措施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

八是认真做好法制办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整理、完善了法制办档案工作,将近年来的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建档立案。

(三)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年来,除积极做好法制工作外,对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服务、接待、节日板报制作、张贴横幅等工作任务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每月00篇的信息上报任务;对值班时间领导交办的文行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还认真完成了政府党支部领导交办的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二、纪律作风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能够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积极参加办公室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注意学习办公室有关业务工作知识,总结吸取工作经验,不断弥补和改进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从而使自己的办文和办事能力乃至整体工作素质都得到较大的提高,胜任本职工作,做到开展本职工作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虽有一定的进步,但在深度和广度上还需继续下功夫。二是工作中不够大胆,创新理论不强,有些按部就班。

在办公室工作一年多,起先会有很多不太懂得地方,每当此时不论问到谁都热情的给予我指导和帮助,在这里我体会到了集体的温暖感。为了把明年的工作做的更出色,我会及时制定工作、学习目标,不断加强个人修养,和其他同志相互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取长补短。自觉加强学习,发奋工作,克难攻坚,努力提高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以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法制办工作总结

20xx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充分发挥法治在城市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为广西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紧密围绕法治广西建设目标,探索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之路

一是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杠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发展。完成了2013年度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形成《自治区2013年依法行政考核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印发了《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针对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问题设置重点考核内容,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政务公开,自觉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以依法行政示范点为引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完成了自治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表彰工作,命名了91个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着力培育树立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加大示范点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11月下旬,召开了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交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探索经验、奠定基础,不断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以依法行政先进市县评比为导向,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完成了全区第二批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和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对9 个自治区级依法行政先进市县、46 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12 个依法行政进步市县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以科学规划为抓手,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印发了《2014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清理行政审批设定依据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参与了自治区党委组织的《法治广西建设纲要》起草工作,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设计路线图、任务书。

五是以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为依托,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组织编写了《2004-2013广西依法行政白皮书》,全面总结《纲要》实施十年来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在《广西日报》刊载了长篇报道“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广西政府法制工作2013年综述”和“健步走向法治政府—广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10年综述”,深度宣传报道广西依法行政十年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印发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政务信息工作规定》,以广西政府法制网站为平台,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动态和典型经验宣传为重点,发布依法行政动态信息1600多条,召开立法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反映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就;与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合作拍摄“法治政府”专栏节目,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围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加强改革创新制度建设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部署,围绕“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潜能,破解发展难题,争创发展优势”的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制约我区赶超跨越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任务10件,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立法审查工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15件。在制定立法计划时重点抓好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我区各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投资合作旗舰项目重要讲话精神,审查了《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办法》,打造自治区级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中国—东盟产城一体化生态新城;为贯彻自治区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作为今年区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及时完成了该条例立法审查工作,为加强盘阳河流域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提供制度保障;为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部署,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加快实现我区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目标;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突出我区作为我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的区位优势;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同时继续完善政府立法公众有序参与机制,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畅通政府立法中基层民意表达渠道,通过多种形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有效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在政府立法项目立项阶段,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政府法制网上刊登公告征集下一年度政府立法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让公众从源头上参与政府立法;在立法审查阶段,进一步完善公众获取立法信息、交流互动的征求意见机制,除了公示立法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外,一并公示草案起草说明、立法的上位法依据、背景资料等,增强公众对法律草案的了解和关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立法论证会,听取自治区“美丽办”、爱卫办、财政、住建、环保、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意见;更加注重到基层特别是到群众中的立法调研工作,如在审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过程中,在定向发征求意见函及网上公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还深入南宁市住宅小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立法听取意见会时,邀请了业主代表、创业者代表、企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后勤代表及法律专家代表参加,了解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诉求,增强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使政府立法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备率和及时率,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截至11月下旬,共审查自治区部门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60件。其中,经审查,认为文件合法,予以备案的文件242件,所有予以备案的文件目录都在自治区政府法制网进行了公布;认为文件存在违法内容,向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备案审查意见,通知其自行纠正的 16件;不属规范性文件,不予审查的2件。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地解决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限制公民、法人权利,增加公民、法人义务的问题,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围绕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当好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促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政策出台。今年1-11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168件,办理政府法律事务70多件,参加政府领导召集的研究协调各类问题的工作会议50多次,将服务重点从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发言转变为参与合同审查修订、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论证等,多角度、全方位参与政府决策工作。如为广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广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打造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深化广西改革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我区国企改制、招商引资、重大合同、企业上市等涉法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和最优的法律路径,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采纳,确保了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自治区有关重大决策依法作出。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当好法律参谋助手。7月30日,我办召开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座谈会,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政府法制事务工作的思路,9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来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统一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文书样式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文书样式印发全区执行,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制作质量。

三是加快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制专家智囊团的参谋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我办加强对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方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助理聘用方案(征求意见稿)》,探索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法制办工作总结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工作主线,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了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成绩与做法(一)《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xx年,我办把“三规范、一公开”作为全县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代县政府拟定了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二是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的变化,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三是制定了《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对xx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由法制办牵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完成的时间要求;五是在1月份对上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就监督检查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六是对全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第4轮清理,共取消了3项行政许可项目;七是在1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行政许可案卷155宗、行政处罚案卷160宗,对每一宗案卷都进行了书面反馈意见。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xx年,我办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明显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2%。今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受理31件,审结31件,已全面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年三十件的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今年在县城人流量集中地段,我办已举办了两次大型行政复议宣传咨询活动,在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做好了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接访事项由专人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积极受理并办理。在“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主动劝说信访人到我办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召开了一次行政复议联系会议,邀请了县法院行政庭、县信访局、工业办、县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四是认真落实省办关于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转发了省、市有关文件,并对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进行了走访。五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六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我办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和《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保证了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听证工作能够依法高效开展。七是进一步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我办办理的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是经本办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终止而结案的。这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又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年全办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制定了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并根据省市驻县单位、县属部门、乡镇政府的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状况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转为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立案;对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以执法监督的方式办理,尽最大能力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建立了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分期分批召开了五次法制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各单位法制员之间的相互交流;监督、指导全县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四是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制定下发了《关于要求申报xx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xx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对报送的检查计划依法进行审查批复。五是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核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六是代县政府拟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四)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xx—xx年立法规划。为使该《条例》能尽早出台,我办已起草了条例草稿,并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我办进行了一次修改。形成了修改稿,并已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及有关人员于xx年10月来我县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原则同意将《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列入市政府xx年立法计划。

(五)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自由裁量劝细化工作正稳步推进在组建了城市管理局的基础上,我办正在逐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我办已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执法局组建工作方案、执法人员考录方案和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制度文件,对工商占道经营、室外演出2项、建筑管理2项等共计5项行政处罚进行了相对集中,并在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待上报批准后,立即付诸实施。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县于6月份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并在县城镇管理局、文化局、交通局等三个单位进行试点。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今年,我办共审核县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5件,而且均是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之前,有关职能部门主动与我办联系,送交我办进行事先审核。县政府已正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我办都已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备案。

(七)完成交办工作取得新突破法制部门作为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我办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认真、及时办理。截止目前,我办共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核、协调各类文件、合同、纠纷等70件(起),每件(起)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八)法制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我办的队伍建设又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增了一名专职副主任,现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又有一人今年新考取了律师资格。同时,我办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强化学习,努力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xx年,我办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xx年,我办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以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为工作主线,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办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继续发挥参谋、助手、法制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一次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县政府xx年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并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县政府五年规划,拟定xx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制定规划性文件,为构建和谐新进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受理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制度建设质量。二是继续做好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修改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工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力争在xx年下半年正式出台,使军山湖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宣传的新途径,采取更加有效的宣传新形式,积极拓宽行政复议案源,力争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再上新台阶。二是以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指导,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新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分解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全面完成县政府规定的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三是全面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的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执法证件进行统一换发。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法制办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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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书面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区政府法制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以建设法治**为目标,全面推进,加强行政复议监督,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完成主要情况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初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1月份组织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部署了**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年**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区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工作重点。年底制定了全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对街镇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为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区科学发展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

按照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进一步界定各主体的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行为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经审查梳理,全区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41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权限,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事先和事中报告说明制度。凡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要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案卷评查结果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5月16日至21日,区法制办和档案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完善决策机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6月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审核公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审核范围和审核内容,分自查、审核、公告三个阶段进行;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审核公告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事项,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使执法权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宣扬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今年,全区共报送政府法制信息176篇,被市法制信息网采用118篇,省法制信息网采用65篇。

(三)严格资格证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进一步规范执法证件的申请、颁发、审验等各项工作,保证全区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5月份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对全区所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1103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取得执法证件的工勤编制人员、企业编制人员、没有法定依据委托执法组织的人员进行清理,对未通过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和因离职、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者其他原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进行清理。通过**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注销证件信息,收回执法证件106个。实行执法证件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和统一管理,把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贯穿执法证件申领、审验、变更等管理环节,纳入依法行政综合考核内容,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4月份组织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培训和考试,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全区执法部门有34人考试合格,取得了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证。10月27日,组织**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王春平副主任讲授了《**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厅陈伟讲解新《行政诉讼法》,提高了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下良好基础。

(四)加强复议监督,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制度,积极运用行政复议建议书、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今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0件,受理60件。参加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9件;组织行政复议听证会1次;调解会1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环境。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全区接到行政诉讼31件,已结案3件。回复区长信箱1件。

(五)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进一步做好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制定了相关文件,进行了培训学习,要求全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在法制办出具“**区规范性文件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书”后,再按照发文程序印发文件;同时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五年的制度;文件出台后3日内在**区政府网“政府规范性文件”栏目公布。今年审查文件70余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0件,都按照规定在文件印出15日内及时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审查,做到了“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保证了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今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0件。

(六)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切实承担起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等重大事项决策出谋划策,在参与政府决策、审核规范性文件、协调处理法制事务、服务重点工程等工作中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区政府法律顾问通过提供书面法律论证意见、参加现场办公会、参与工作组等形式,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提高政府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土地确权意见审查、信访答复意见审核等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最大限度防范法律风险,保证政府决策的合法性;为房屋征收中的遗产继承、家庭纠纷、货币补偿的安全发放提供律师见证服务,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例如,今年法律顾问帮助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查合同、协议20余份。朱维栋律师与工商、农业、建设、中国、交通、招商、平安、北京、齐鲁等9家银行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谈判,并多次与海尔集团、滨河集团进行接洽商谈解决抵押权的有效路径,起草修改关于解押的《四方协议》10余次。目前标山片区项目遗留的被征收房屋抵押问题基本形成了有效解决方案,一经实施不仅是标山片区项目,北湖乃至整个**区解决同类问题将最终确定行之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区政府法律顾问对涉法信访事项进行法律咨询和疏导,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明法理、善调解的优势,创新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思路。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法律顾问先后代理了韩振光诉堤口路街道办事处等20多件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区政府服务中心处理了大量拆迁安置和补偿纠纷案件,有力配合了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清泰律师事务所在今年代理刘昕彧等人诉**区人民政府针对北湖片区征收程序的3件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为**区建委整理了完整的征收程序司法审查法律文件备案,为应对北湖片区项目同类案件奠定了扎实基础。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全区三项重点工作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纪律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区纪委《关于对区法制办巡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针对巡查反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列出7条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加强日常政治理论、廉政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廉洁自律,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规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积极参加区纪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廉政知识学习和考试,着力打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紧紧围绕全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棚改旧改(征地拆迁)三项重点工作,区法制办派员常驻北湖棚改旧改指挥部,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积极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服务保障,真抓实干,破解难题。陈天峰主任作为黄桥片区拆迁的副总指挥,盯紧年度拆迁任务目标,主要精力用在拆迁一线调查研究解难题;优化拆迁实施方案,细化拆迁目标、措施、责任;倒排工作进度,整合各方面资源按时间节点推进拆迁工作落实。坚持“不与民争利、阳光征收、用群众工作方法”三项原则,创新方法、综合施策,着力用法治思维解决拆迁工作遇到的矛盾问题,最大限度赢得拆迁群众的理解支持,截止6月底,黄桥片区拆迁任务的44宗土地已完成43宗,拆迁面积达20万平方米;城市户口有证房屋62户,签订协议60户;自管居民131户,完成了118户。

积极开展街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指导大桥镇、北村街道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成立法制办公室,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室、综合执法监督室,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协调区文化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农业经济发展局等执法部门将行政执法巡查权、提请行政处罚权等基本行政执法权委托到街镇。3月份,李正友副区长代表**区在全市作《实施街镇综合执法,破解基层执法难题》的典型经验交流发言。4月份与编办联合调研,从编制管理、行政执法程序等方面探索街镇综合执法改革路子,着力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矛盾问题。开展法制文化广场建设。区法制办指导北村街道和大桥镇建设法制文化广场,分别划拔启动资金5万元。坚持把传播法律知识与提升城市综合文化品位相结合,组织两个单位在人流量大、群众休闲聚集地、宣传效益好的城市中心选址,制定了法制文化广场建设方案,选择了广大群众乐见、乐闻、乐学、乐用的法制文化内容,正有计划按程序组织审批和建设。

二、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结合**区实际,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综合考虑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积极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业务指导,确保政府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权限内履行职能,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三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制度,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参加行政应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是抓好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新任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提高公共法律知识素养。广泛宣传全区依法行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

五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重点项目服务。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对政府重大合同行为,重大行政许可、处罚和经济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服务,做好前期合法性审查把关。

六是深入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在大桥、北村街道综合执法试点的基础上,组织调研在实际综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联合编办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的编制、工作职能等配置,着力提高街道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指导北村和大桥街道加强法制文化广场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文化涵养,确保法制文化广场既能传播法律知识,又能美化亮化城市,使市民的观念、行为、习惯在广场活动中得到净化和提升。

七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培养按法规办事、按程序运转的法治习惯,保持恪尽职守、令行禁止的工作状态。

以上就是这篇范文的全部内容,涉及到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依法行政、全区、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等范文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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