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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3.09.16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系列。

最近读了一篇介绍“故乡读书笔记”的网络文章现在与大家分享,作品一书令无数读者感慨万千。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实感受,非常感谢您的阅读欢迎参阅本文!

故乡读书笔记(篇1)

篇一:故乡读后感

作者鲁迅:1881-1936年,原名周樟舒,后由豫山、豫亭改名为周树人,后改名为鲁迅。我们知道,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这里有很多著名的文章:琐事,叫喊,疯子日记,阿q传记,模仿损失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篇二:故乡读后感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是青壮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飞跃地球,我可以看到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我为生活在一个新中国和一个新社会而感到高兴。

故乡读书笔记(篇2)

这篇**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要理解这篇文章,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故事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国共产党。

但一方面,由于领导革命的资产阶级同旧的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革命的结果不稳定;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人民群众,最终导致革命的不彻底。

这篇**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最后,夏瑜的墓被放在花圈里,暗示他的同志们将继续革命事业,这是革命力量的象征。试着理解文章中多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相似写作技巧。

故乡读后感(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三)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我的家乡,我看到了闰土、杨二嫂等。我觉得跳跃的土壤变得麻木,杨二嫂变得刻薄,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和旧社会的可怕。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有责任感,利用现在努力学习,为祖国未来的建设做出微薄的努力。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五)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

在一次家庭的大牺牲中,飞跃地球和鲁迅结识了,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的家庭背境不同,但在当时,虽然闰土的家庭背境不是很好,但他知道很多事情,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

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告诉他很多奇怪的事情:獾、刺猬、野猪、角鸡、松鸡让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

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

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当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都能看到院子里高墙四角的天空。从这句话中我感受到鲁迅当是多么向望自由!

与现在相比,我们过着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衣食无忧。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六)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

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和鲁迅一样,他们只看到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

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但在过去,我不懂得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台非常好看的电视。我想:这是个机会。

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七)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

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

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读书笔记(篇3)

《故乡》是中国现代作家鲁迅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以其深刻而犀利的笔触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丑陋和道德的败坏。小说通过一个回到故乡的青年人的视角,展现了他对家乡的回忆与重新认识,同时也表达了对社会现象的痛心疾首。

小说以青年人杨显林回到故乡的场景开篇。故乡的农舍、河流、树木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都让他充满了温馨的回忆。然而,在一个叫伍缺书的智障男子的带领下,杨显林逐渐认识到故乡已经沦为庸俗、偏狭和黑暗的社会。

作者通过杨显林与伍缺书的对话和观察,揭示了故乡众多丑陋的一面。他们的谈话中充满了无理取闹和傲慢无礼,映射了故乡人们狭隘的思维习惯。故乡人们的动作、言谈、习俗和乡土气息也表明了他们对新事物的排斥和保守。比如,对于留学归来的田汉的嘲笑和谩骂,以及对紧跟时代潮流的卷烟的避讳,都是对现代文明的无知和偏见的反映。

与此同时,小说中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道德败坏的现象。例如,伍缺书的恶言恶语、伤人行为以及故乡人对他的崇拜和听命于他的不合理要求,揭示了社会道德沦丧的现实。伍缺书的凶残和飞扬跋扈无疑是对杂乱人心的一种嘲讽和讽刺。

《故乡》的生动描写和鲁迅独特的文风使人难以回避。作为一个年青的知识分子,杨显林对家乡的陈腐习俗和迂腐风气深感窒息。他的回忆和对故乡变化的评价,都透露着一种痛心和无奈。例如,他泪水模糊了故乡山间的布谷鸟的声音,展示了他对家乡变化的无力和悲伤。

通过对故乡的再认识,杨显林开始怀疑自己是否适应这样的社会,是否应该离开这片土地,并倾向于远离这个道德败坏的社会。这种思考和成熟的表达,使读者产生了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深思。

通过《故乡》这篇小说,鲁迅表达了对社会丑陋和道德败坏的拷问和担忧。他对故乡的重新认识和思考,表达出了其对于社会现象的批判和对于人性的思考。小说以犀利的笔触和深沉的思考,带领读者深入思考社会的诸多问题,尤其是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道德的缺失。

在当代,社会变革与发展之际,我们也应该通过对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的阅读和思考,深入思考我们所处的社会现象以及自身的处境,努力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对《故乡》的阅读,我们有机会认识到社会的问题,思考现实的精髓,以及加深对于人性的思考。这对于我们提高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是非常有益的。

故乡读书笔记(篇4)

读《故乡》有感

读了鲁迅的**,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WWw.yJs21.CoM 幼儿教师教育网)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

如果人们为希望而奋斗,那么他们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幸福的新生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有一个美好的愿望,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就必然失败,这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有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

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二是说这句话只是对故事中人物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

鲁迅的希望是提倡白话文,提倡封建礼教;飞跃大地的希望是有足够的食物和幸福的家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这些希望不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它们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

但命运就像一条路。如果你不走,你就不会知道这一切的结束。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

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想谈谈这句话与鲁迅毕生信仰之间的联系。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

白话本是中国语言文化长期积累和发展的产物。我们不能说它发展的所谓时间、地点和人。换言之,白话文的形成与否无所谓,它只是自然形成的。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也认为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要求。前辈自然会触摸、探索、行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必然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

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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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读书笔记 篇1

在我们的生活中,始终充满着变化和无常。这种无常的存在使得我们的生活变得不可预测,充满着许多的未知数和挑战。这些挑战可能会让我们感到沮丧和无望,但也可以让我们成长和进步。那么,如何在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找到一种生存和成长的方式呢?这是一本书——《活无常》,帮助我们回答这些问题的。

这本由杨洁女士撰写的书,以生动的语言和深刻的见解,探讨了生命的起伏与波澜。作者在书中分享了她自己的人生体验,让读者能够真正地感受到人生的无常和迷茫,也能够看到她如何熬过这一切。

图中的书籍,《活无常》

在这本书中,作者分享了自己的人生经历,这种经历包括了无数次的尝试、努力、失败、挫折和重新起步。她清楚地告诉读者,人生不可能一直都是顺风顺水的,它始终都是一个充满着挑战和冒险的旅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调整我们的态度和生活方式,以便更好地适应这个无常的世界。

在《活无常》这本书中,作者提供了许多实用的建议和技巧,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她鼓励我们不要害怕尝试新的事物,无论这件事情看起来有多么困难或不可行。她强调了失败对于我们成长的重要性,并告诉我们如何从失败中学习,并在下一次尝试中更好地表现。

最重要的是,作者还提醒我们要意识到时间的宝贵和珍惜每一天。她强调了我们应该抓住机会,不要浪费我们的生命。这个世界是充满无限可能的,我们需要有勇气去探索它,去发现我们自己的潜力。

在我的阅读过程中,我最喜欢书中的一句话:“生活中最大的失败是害怕失败。”这句话告诉我们,我们不应该害怕失败,而应该把它看作是成长和进步的机会。我们应该放下恐惧和犹豫,勇敢地面对挑战,探索未知的领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

总之,我认为《活无常》这本书是一部充满智慧和启示的好书。通过这本书,作者让我们看到生活中的无常和变化,同时指导我们如何应对这些变化,如何正确地应对挑战。这本书深刻而有趣,对我们的生活和成长都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我强烈建议每一个人都读一读这本书,因为它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面对我们生活中的各种挑战。

无常读书笔记 篇2

迎神赛会这一天出巡的神,如果是掌握生杀之权的,——不,这生杀之权四个字不大妥,凡是神,在中国仿佛都有些随意杀人的权柄似的,倒不如说是职掌人民的生死大事的罢,就如城隍和东岳大帝之类。那么,他的卤簿中间就另有一群特别的脚色:鬼卒、鬼王,还有活无常。

这些鬼物们,大概都是由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罢,我不大清楚。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地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据传说,鬼王是只用一只脚走路的;但他究竟是乡下人,虽然脸上已经画上些鱼鳞或者别的什么鳞,却仍然只得用了两只脚走路。所以看客对于他们不很敬畏,也不大留心,除了念佛老妪和她的孙子们为面面圆到起见,也照例给他们一个“不胜屏营待命之至”的仪节。

至于我们——我相信:我和许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概。只要望见一顶白纸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了。人民之于鬼物,惟独与他最为稔熟,也最为亲密,平时也常常可以遇见他。譬如城隍庙或东岳庙中,大殿后面就有一间暗室,叫作“阴司间”,在才可辨色的昏暗中,塑着各种鬼:吊死鬼、跌死鬼、虎伤鬼、科场鬼,……而一进门口所看见的长而白的东西就是他。我虽然也曾瞻仰过一回这“阴司间”,但那时胆子小,没有看明白。听说他一手还拿着铁索,因为他是勾摄生魂的使者。相传樊江东岳庙的“阴司间”的构造,本来是极其特别的:门口是一块活板,人一进门,踏着活板的这一端,塑在那一端的踏便扑过来,铁索正套在你脖子上。后来吓死了一个人,钉实了,所以在我幼小的时候,这就已不能动。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玉历钞传》上还有一种和活无常相对的鬼物,装束也相仿,叫作“死有分”。这在迎神时候也有的,但名称却讹作死无常了,黑脸、黑衣,谁也不爱看。在“阴死间”里也有的,胸口靠着墙壁,阴森森地站着;那才真真是“碰壁”。凡有进去烧香的人们,必须摩一摩他的脊梁,据说可以摆脱了晦气;我小时也曾摩过这脊梁来,然而晦气似乎终于没有脱,——也许那时不摩,现在的晦气还要重罢,这一节也还是没有研究出。我也没有研究过小乘佛教的经典,但据耳食之谈,则在印度的佛经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狱里做主任。至于勾摄生魂的使者的这无常先生,却似乎于古无征,耳所习闻的只有什么“人生无常”之类的话。大概这意思传到中国之后,人们便将他具体化了。这实在是我们中国人的创作。

然而人们一见他,为什么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呢?

凡有一处地方,如果出了文士学者或名流,他将笔头一扭,就很容易变成“模范县”。我的故乡,在汉末虽曾经虞仲翔先生揄扬过,但是那究竟太早了,后来到底免不了产生所谓“绍兴师爷”,不过也并非男女老小全是“绍兴师爷”,别的“下等人”也不少。这些“下等人”,要他们发什么“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那样热昏似的妙语,是办不到的,可是在无意中,看得住这“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但这自然是专就我的故乡而言,若是“模范县”里的人民,那当然又作别论。他们——敝同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了积久的经验,知道阳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阴间的神往。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其时都是“一双空手见阎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罚。然而虽说是“下等人”,也何尝没有反省?自己做了一世人,又怎么样呢?未曾“跳到半天空”么?没有“放冷箭”么?无常的手里就拿着大算盘,你摆尽臭架子也无益。对付别人要滴水不羼的公理,对自己总还不如虽在阴司里也还能够寻到一点私情。然而那又究竟是阴间,阎罗天子、牛首阿旁,还有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马面,都是并不兼差,真正主持公理的脚色,虽然他们并没有在报上发表过什么大文章。当还未做鬼之前,有时先不欺心的人们,遥想着将来,就又不能不想在整块的公理中,来寻一点情面的末屑,这时候,我们的活无常先生便见得可亲爱了,利中取大,害中取小,我们的古哲墨瞿先生谓之“小取”云。

在庙里泥塑的,在书上墨印的模样上,是看不出他那可爱来的。最好是去看戏。但看普通的戏也不行,必须看“大戏”或者“目连戏”。目连戏的热闹,张岱在《陶庵梦忆》上也曾夸张过,说是要连演两三天。在我幼小时候可已经不然了,也如大戏一样,始于黄昏,到次日的天明便完结。这都是敬神禳灾的演剧,全本里一定有一个恶人,次日的将近天明便是这恶人的收场的时候,“恶贯满盈”,阎王出票来勾摄了,于是乎这活的活无常便在戏台上出现。

我还记得自己坐在这一种戏台下的船上的情形,看客的心情和普通是两样的。平常愈夜深愈懒散,这时却愈起劲。他所戴的纸糊的高帽子,本来是挂在台角上的,这时预先拿进去了;一种特别乐器,也准备使劲地吹。这乐器好象喇叭,细而长,可有七八尺,大约是鬼物所爱听的罢,和鬼无关的时候就不用;吹起来,Nhatu,nhatu,nhatututuu地响,所以我们叫它“目连瞎头”。在许多人期待着恶人的没落的凝望中,他出来了,服饰比画上还简单,不拿铁索,也不带算盘,就是雪白的一条莽汉,粉面朱唇,眉黑如漆,蹙着,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哭。但他一出台就须打一百零八个嚏,同时也放一百零八个屁,这才自述他的履历。可惜我记不清楚了,其中有一段大概是这样:——

“…………

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癞子。

问了起来呢,原来是我堂房的阿侄。

生的是什么病?伤寒,还带痢疾。

看的是什么郎中?下方桥的陈念义la儿子。

开的是怎样的药方?附子、肉桂,外加牛膝。

第一煎吃下去,冷汗发出;

第二煎吃下去,两脚笔直。

我道ng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阳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

这叙述里的“子”字都读作入声。陈念义是越中的名医,俞仲华曾将他写入《荡寇志》里,拟为神仙;可是一到他的令郎,似乎便不大高明了。la者“的”也;“儿”读若“倪”,倒是古音罢;nga者,“我的”或“我们的”之意也。

他口里的阎罗天子仿佛也不大高明,竟会误解他的人格,——不,鬼格。但连“还阳半刻”都知道,究竟还不失其“聪明正直之谓神”。不过这惩罚,却给了我们的活无常以不可磨灭的`冤苦的印象,一提起,就使他更加蹙紧双眉,捏定破芭蕉扇,脸向着地,鸭子浮水似的跳舞起来。

Nhatu,nhatu,nhatu-nhatu-nhatututuu!目连瞎头也冤苦不堪似的吹着。他因此决定了:——

“难是弗放者个!

那怕你,铜墙铁壁!

那怕你,皇亲国戚!

…………”

“难”者,“今”也;“者个”者“的了”之意,词之决也。“虽有忮心,不怨飘瓦”,他现在毫不留情了,然而这是受了阎罗老子的督责之故,不得已也。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迎神时候的无常,可和演剧上的又有些不同了。他只有动作,没有言语,跟定了一个捧着一盘饭菜的小丑似的脚色走,他要去吃;他却不给他。另外还加添了两名脚色,就是“正人君子”之所谓“老婆儿女”。凡“下等人”,都有一种通病:常喜欢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虽是对于鬼,也不肯给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总要给他们一对一对地配起来。无常也不在例外。所以,一个是漂亮的女人,只是很有些村妇样,大家都称她无常嫂;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一个是小孩子,小高帽,小白衣;虽然小,两肩却已经耸起了,眉目的外梢也向下。这分明是无常少爷了,大家却叫他阿领,对于他似乎都不很表敬意;猜起来,仿佛是无常嫂的前夫之子似的。但不知何以相貌又和无常有这么象?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只得姑且置之弗论。至于无常何以没有亲儿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释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儿女一多,爱说闲话的就要旁敲侧击地锻成他拿卢布,所以不但研究,还早已实行了“节育”了。

这捧着饭菜的一幕,就是“送无常”。因为他是勾魂使者,所以民间凡有一个人死掉之后,就得用酒饭恭送他。至于不给他吃,那是赛会时候的开玩笑,实际上并不然。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有人说,他是生人走阴,就是原是人,梦中却入冥去当差的,所以很有些人情。我还记得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屋子里的一个男人,便自称是“走无常”,门外常常燃着香烛。但我看他脸上的鬼气反而多。莫非入冥做了鬼,倒会增加人气的么?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讽刺。《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这是鲁迅先生写的乡下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我很喜欢这句话,他对当时乡下人的生活理念用深刻而美好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鲁迅认为乡下人不会写出这种“热昏似的妙语”,也写出了当时乡下人的素质低下,为后文写活无常作铺垫。

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这句话透露出鲁迅先生对活无常的敬佩之情,从对他的尊称“活无常先生”可以看出。既然连一个鬼都可以如此赋有人情味,那我们作为一个人又何尝不可呢?所以鲁迅先生也是要借无常的“重人情”来启示我们。作为一个人,法理固然重要,但也要像活无常先生一样赋有浓烈的同情心。

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读书笔记 篇3

鲁迅无常读后感

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

无常读书笔记 篇4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其实可以说是一种对社会的批判。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无常,供你参考!

无常读书笔记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无常读书笔记 篇5

我没有想到这本小说可以让我有如此之大的感触和感动。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哭了两次,一次是我喜爱的有庆的死,一次是可爱的苦根的离去。在书中,我最喜欢这两个人物,他们感觉真的像我似曾相识的弟弟,是那样鲜明,真实,也是那么可爱。而他们的离去都非常的突然,可以说书里几乎每一个人的死都是霎那间的事,让作为读者的我措手不及。余华塑造了这些人物,让他们与我建立了感情,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把他们带走,没有一点预告和准备。然后用福贵的一生告诉我来日并不方长,人生就是这样,走到最后只剩自己。这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对死亡的思考。曾经,我不懂离去代表什么,死这个字离我很遥远,虽然我很早就接触到了死亡,因为我的爷爷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老家,在父母和其他长辈的操持下,我经历过两次自家的葬礼,在农村叫摆席。大人们忙碌的接待每一位来宾,还有一些请来的大师唱着我不太明白的歌,爷爷奶奶的照片被放在中间,我磕头跪着和众人一样哭,之后棺材落土,不久就有了我们每年回去祭拜的小土包。活着的人在外头,爷爷奶奶在里头。所以死亡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仪式,因此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理解死是什么,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所以自然也不觉得可怕和悲凉。三年前的一天,我知道了我父亲最好的朋友离开了我们,并且这今后永远都见不了这个人时,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话题,也正式去看待人的一生。这是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身边的人因为意外突然离开我的生活,我当时整个人很震惊,我不愿意选择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觉得这只是一场梦。但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梦,只是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我逃避,是因为我不想看清生命的本质,不想承认生命的'渺小和脆弱,因为我觉着残忍。昨天还与你有说有笑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永远不再相见了呢?可是老天不听你的抱怨,即使你很困惑,你也要知道生活毕竟不是个游戏,出局的人没有复活的机会,而活着的人还要留下来继续前行,继续赶路。难过,悲痛,那怎么办呢,你还得活着。就如福贵一样。活着。

书里有一个小的片段令我印象深刻:二喜和凤霞回到家里告诉福贵和家珍凤霞有了孩子,一家人很是开心,做了好吃的都坐到了床上,大家开始说都没想到日子会是今天这番模样,在经历了这么多,一家人能开心的一起坐在一起吃饭,还有未出世的宝宝,要是他们的家人还活着该多好,他们活着,就可以看到如今活着的人的幸福生活。“四个人越哭越伤心”,读到这个情景,我很难过。因为这些场景是真实的,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的思念。尽管大家平时都很坚强的面对着生活,都不提伤心处,但那不代表人们心里不痛。有那么一瞬间,有那么一刻可以缅怀自己死去的亲人,放下面上的坚强,露出内心的脆弱,我想也是幸福的。

当凤霞难产死了的时候,福贵说”我的一双儿女就这样都去了,到了这种时候想哭都没有了眼泪。” 字里行间,读到的是生活,是生而为人必须面对的,因为人生毕竟是自己的旅途,在此期间,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给我们带来欢乐,有人带来痛苦,不管怎样,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们会和所有的人说再见,所以我说活着,就是要珍惜当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在今天,把你想说的话说给那个人听,把你想做的事都做了,不要后悔,因为这样,即使生命无常,我也无悔。不用难过,不用悲伤,因为从出生的那一天,从来到世界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同上天签订了协约,他带给我们生命,带给我们在世上的欢乐,而我们,也必须答应他,我们会遵守生活的规则,即使难过,也依旧要好好活着。就算生命走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好好活着。

我特别喜欢描写生活在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的故事,因为我觉得真实,朴素。不管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还是《人生》,再到余华的《活着》,这些故事都牵动着我的心。就是因为这些人物这些描写太过于真实,让我感悟到了生命的气息,因为朴实,所以觉得真实活过,真实存在。

《活着》这本书通过福贵的故事,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生活的本质,既残忍,也是事实。既无奈,也无法,所以就像有一句话说的“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 既定的事实我们要遵守,同时我们要好好活在当下,想做什么就要鼓足勇气去做,想爱的人就要尽力去爱去珍惜,我想这些就是我读出来的东西。

有关小学生读书笔记系列


一篇读后感可以写哪些内容?在阅读作品的过程当中,其实对于人物的描写手法让人感叹。我们可以将书中的精华和自己的见解写进读后感里,这样可以更快速的吸收知识,“小学生读书笔记”为小编为您收集并提供,在阅读后还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

小学生读书笔记【篇1】

《神奇圣人的16堂心学课》主要写的是明朝著名心学大师阳明的心学理论,用小事例阐述心学的大道理,事例简单,道理通俗易懂。

一是要立本心,不为繁华所撼动。每个人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个人追求,坚持个人原则,不因一时的成功而骄傲自满,不因一时的失败而气馁逐流,做到“不因物喜,不以己悲”,淡薄名利。

二是要心怀海川,广开言路纳贤能。广阔无垠的大海因为大度而能包容万物,我们有的市民却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做人要有海纳百川的度量,方能获得高山般的成就。三是要明确目标,人生有所追求。

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自古以来,凡欲做大事者必先立志,志不坚则事必难成。

小学生读书笔记【篇2】

知识改变世界,读书丰富人生.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百花园这本书.书中的内容丰富多采,让我的视野更开阔,让我初步明白做人的道理.其中夏令营的较量让我生有感触.

这篇故事主要讲述了:77名日本孩子和33名中国孩子一起主办一个草原探险夏令营.在乌兰察布盟草原,中日两国孩子人人负重20公斤,匆匆前进着.一个漂亮的中国女孩刚走几公里就病倒了,于是,她回到了大本营,重新躺在了席梦思床上.而日本孩子生病了,他们却说:"我是来锻炼的,当逃兵是耻辱的,怎么回去向家长老师交待,我能挺得住,我一定要走到底!"日本家长直把鼓励留给发烧的孩子,中国家长却在艰难路段把孩子拉上车驰骋而去.最后,当中日两国孩子胜利抵达目的地时,日本孩子几声狂吼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中国人.

短短几天的夏令营,暴露出我们中国孩子的许多弱点,同样是少年儿童,为什么中国孩子的动手能力如此之差?环保意识如此薄弱?这可能是有些家长的过分溺爱造成的,我们需要一些独立自主的机会,一些野外的磨炼.同时我们也该学会自立自强,不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的,一切关心中国未来命运的,都值得想一想,这个现实的矛盾说明了什么?

全球都在竞争,教育是关键,让我们从根本做起,人强则国强!

小学生读书笔记【篇3】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小学生读书笔记【篇4】

父母是我们身边最贴近的人们,他们时刻关怀着我们,在身边教导着我们。同样是父母,傅雷通过书信的方式沟通。正是这一封封的书信,感动着我们,打动着我们。

傅雷是我国着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学艺术的特别是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一封封书信,在表达浓浓亲情的字里行间,映照出美好的人际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优良的行为操守与道德传统,拳拳的爱国热情。这些内容,都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小学生读书笔记【篇5】

《小王子》这本书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创作的。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太懂,只能囫囵吞枣,一知半解。但是越读到后面,我感觉这个故事越来越精彩,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书的作者就是和小王子相遇的飞行员,在作者与小王子的交流中我感受到,小王子对身边的每个东西都很关心,很纯真而且还很有爱心。他和他花儿之间的爱,他和狐狸之间的爱,以及和作者之间患难见真情的爱都体现了这一点。

虽然故事的结尾是悲伤的,小王子死在沙漠中,回到了他的星球,回到了他的花儿身边……但是,小王子的精神永远在地球上蔓延。我们会像小王子那样,一点一点发现爱,明白爱,收获爱……

有关在人间读书笔记系列


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乐趣,在认真读完作品后,我对于书中人物产生了极大的共鸣。 透过写读书笔记的形式,展现自己的阅读之道。想要学习“在人间读书笔记”的相关知识吗让工作总结之家编辑带您了解一下,要获取更全面的信息请您继续阅读下文!

在人间读书笔记【篇1】

在人间读后感(一)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时的黑暗和**,龌龊。作品中主人公的原型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不仅是作者早期生活的反映,也是**人特别是下层劳动人民适应新生活的典型例证。

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

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想进入阿莱沙的人生旅程,陪他走过这条黑暗的道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莱沙的身体,散步,看看他童年的道路。

去和他一起工作,借书,抵制那些坏话。

很多次,我发现我是多么讨厌沙皇和19世纪末的**。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

因为身份和家庭的关系,他过早地去各种地方打工,却在打工的时候想尽办法借书看。他过早地接触到这些世俗的东西。他过早地接触到一些肮脏的东西。

高尔基精湛的写法,常常使我身临其境,也去想想如果当时我就是阿廖沙,我会怎么去做?

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

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在人间读后感(二)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展现了19世纪**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

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仍然在温暖的家里玩耍,但他必须去社会。

他做过世界上所有的事情:洗碗、扫地、带孩子、跑腿、当学徒、洗衣服、提东西,甚至挨打,住在医院里。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

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然而,他有一个梦想:做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的生活。

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高尔基对知识的渴求和对梦想的执着让我钦佩,也让我思考命运对每个人都不公平。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知道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择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这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

不抱怨+拼搏+不放弃+勤奋=梦想。

着名的**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己喜爱的**,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那么害怕。他勤奋好学,渐渐成了**家。他创作了数百部作品,能够在舞台上指挥。

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世界著名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轨道,那些悲惨的经历是铺在轨道上的石头;梦想是一盏灯,那些坎坷的命运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择摔倒,被命运摧毁梦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自己的一条梦想跑道,实现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

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

在人间读后感(三)

走向灿烂的明天

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

当我沉重地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时,主人公亚历贾娜对知识的渴求、对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怜悯以及与不公正作斗争的精神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的原形是高尔基本人。

高尔基的父亲在他年轻时就去世了。他勤劳善良的母亲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爷爷家。童年的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学徒、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师、仆人等。

16岁时,他自己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 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最底层,与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还不忘学习,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和几句话深深**撼了我:晚上,大家都拿着蜡烛去宿舍。我没有钱买蜡烛,所以我自己做了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收集起来,放在沙丁鱼锅里,加上长光灯的油,用棉线做了灯芯。

有了光,我可以沉浸在阅读的喜悦中。一本书就像一个美丽的花园。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样的生活给了我一个位置和一个脑袋。读了这些真实而简单的句子,我觉得高尔基很喜欢学习,并让他从书中了解了很多真相。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新生活的到来!

我似乎对这本书很着迷。我连续读了两三遍。这时我想起了自己。

我的家庭条件很好。我的父母不仅能满足我的衣食住行,而且能满足我学习古筝的额外要求。另外,高尔基的父亲早年去世,相比之下,他从小就少了一份父亲和亲情。他,一个才十

一、二岁的大孩子,就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被人欺负,令人怜惜,但更多的是被他那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而感动。我好好地反醒了自己,无时无刻心中都在对自己说: 如果想让自己有个美好的明天,必须像高尔基那样付出行动多读书,勤奋学习,有坚定的信念,遇到困难不气馁。

我坚信付出努力展现在眼前的将会是我渴望的灿烂的明天!

在人间读后感(四)

我最近读完了仰慕已久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作品是苏联作家高尔基最着名的自传体三步曲**。

在这部作品里,作者通过叙述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描写自己坎坷的命运,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进步革命青年的成长过程。

《童年》反映了高尔基童年时父亲不幸去世后,他在外祖母家里度过的艰苦岁月。他每天看到的是舅舅们为家产而争吵斗殴,外祖父毒打儿童等一系列的丑恶之事。但与此同时他也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

外祖母经常给他讲故事,鼓励他将来多写文章,使他对文学逐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人间》则写了高尔基由于外祖父的破产而被迫外出打工挣钱谋生的曲折经历。他曾经在鞋店、轮船等地方做学徒,不得不忍受老板的剥削和有钱人的斥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

《我的大学》则讲述16岁的高尔基梦想进大学读书,最终通过努力进入社会学习,受到了各种思想的启迪和教育,社会这所大学为他展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广阔世界,使他的思想越来越成熟起来。

我非常佩服阿廖沙那惊人的毅力和耐力,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有那种热爱文学的精神,所以我赞美他!

在十分悲惨的生活条见下,书是一文不值的。阿廖沙没有书,也没有时间读书。但他不理会别人的讥讽和反对,千方百计的借书,看书。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 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高尔基不也是这样,在艰苦的环境下读书,爱书吗?相比起来,我们有条件读书却不去读,那岂不是浪费吗?难道这不可耻吗?

人需要真理,就像瞎子需要明快的引路人一样。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让书陪伴你度过一年又一年,让你在书香中渐渐成长。珍惜现在的大好学***,以高尔基为榜样。

我在学***要这样!要做到认真学习、不耻下问、多读书、读好书,逐步积累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有所作为呀!

在人间读后感(五)

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岛屿、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

题记 雄鹰忍受一次次从峭崖上摔下的痛苦,才有了飞翔天际的一刻;河石接受一次次海浪的撞击,才有了浑然光滑的形体;雨燕接受一次次风雨的打击,才有了高歌飞翔的本领。

一沙一世界,一歌一天堂。

渴望成功,追逐成功,平凡的我们必须花两倍甚至数倍的精力,忍受常人不能忍受之寂寞,之痛苦,并且咬紧牙关,不半途而废,认准方向,成功定会向我们走来。

当我读完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这部**,我被这部**深深地吸引住了:《在人间》写的是高尔基十一岁时因外祖父家破产出外谋生的经历。他在鞋店,圣像作坊做过学徒,在轮船厨房里打杂过,过着非常沉重而且苦闷的生活,但他每天都用剩下的时间来读书,有时甚至几天几夜都不睡觉。

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慰藉,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文学作品,并且心中始终向往着新的生活。

当你读完这段文字,也许你会被高尔基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所感动,也会为高尔基为了读书所遭受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是的,无论是他的毅力、惜时、持恒,还是他面对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都照耀着我前行。

他的毅力告诉我:毅力不能放在嘴上说,它是沉默中一小步一小步不间断的跨越,它是意志力支撑下的持久的行动。檐上水滴之力微不足道,但它却能穿透石块;愚公年老力衰,子孙势单力薄,但他们却敢于向巍然的太行、王屋两山开战;兔子跳跃迅捷,乌龟爬行缓慢,但龟兔赛跑乌龟竟能折桂。

这看似不可思议事情由于毅力的支撑而变成现实。也许你的力量很小,但只要你拥有了锲而不舍的毅力,便没有不可征服的高峰;也许你的智力驽钝,但只要你拥有了坚忍不拨的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 行百里者半九十, 坚持到最后一刻的才是胜者,让我们从小事做起,磨炼自己的意志,锤炼我们的毅力,为自己的人生写出最美的篇章。

他惜时的精神启迪我: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冬去春来,天回地转,稍不留意,岁月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溜走。

它不会给延误时间的人以任何宽恕,也不因任何人的苦苦衰求而偶一回顾。它能使红花萎谢、绿叶凋零;会让红颜变成白发,让童稚变为老朽。时间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

对于珍惜时间的人,它却缋赠以无穷的智慧和财富。我们不是时间的富翁,我们要做到时间的主人。

在人间读书笔记【篇2】

读《在人间》有感

看完了《童年》,总觉得剩下的《在人间》也是值得我去细细品味的一本书,于是,我便“理所当然”地看起了《在人间》。

主人公还是那个熟悉的阿廖沙,环境却已沧海桑田。阿廖沙离开了“童年”,用《童年》中的话来说:“于是我就到人间去了。”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可是他必须生存下去。

这段时期他为了生活,就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去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经历了跌宕起伏,与社会底层的各种人打交道。他一有机会就阅读大量书籍。

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么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写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

……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不过后来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许多烟熏书出来让高尔基读。尽管高尔基当时很不高兴,但是事证明这对高尔基很有帮助。

后来,他回到画家家,遇到了裁缝的妻子。因为亚历克西娅的好心,好裁缝的妻子经常借给他书。但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而且他称这位夫人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理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艾莉沙也学到了很多书本学不到的东西。他在辨别好坏和生存的能力上也看到了很多丑陋。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大量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不过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于是,阿廖沙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故事到了这里,便又告一段落了。

《在人间》不仅是作者童年时代的自传,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而且也是一个时代艺术性的史册。阿莱沙的祖父卡希林一家的破产,是当时俄罗斯的真实写照。这本书描述了普通俄罗斯人的悲惨生活和他们每天的沮丧。它显示了亚历克西娅对这种生活越来越强烈的反抗,从而展示了他对这样一个能干、渴望的年轻人的生动形象。

这本书真实地描述了下层人民的残酷和阴郁的生活,也描述了这个来自下层的年轻人已经确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

结局如何,我还未可知,只希望,阿廖沙能凭借自己的才干、知识和勇敢,走向人间的光明。

在人间读书笔记【篇3】

《在人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

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在**中,它描绘了**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图景。十几岁时,他正式进入社会和工作生活。它以一丝不苟的语言描绘了下层人民的悲惨生活。

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经历了风风雨雨,与社会底层的各种人打交道。他有机会读很多书。他的生活经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他的视野。

我最近读完了仰慕已久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作品是苏联作家高尔基最著名的自传三步曲。

3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

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

世界上的苦难激起了高尔基奋战的决心。他读各种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

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他最终成为尼日利亚著名律师拉宁的作家。这位律师对高尔基帮助很大,他高尚的文化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深深地影响了他。

高尔基的生活教会了我如何冷静地面对生活的危机和挑战;我接受了灵魂的洗礼,就像雨后的晴空,清新、清澈、蔚蓝。

我钦佩高尔基的毅力和毅力。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我还是不能放过它,无视别人的反对,做我认为正确的事。

书籍一直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它是人们追求某种东西,赋予人们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读书笔记【篇4】

高尔基是苏联的一位伟大的作家。但他长大后的成就与童年密不可分。

高尔基一共写了三部自传体**。我读的《在人间》则是其中的第二部,这本**记录了高尔基1871年——1884年的学徒生活。高尔基小时候由于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从小就和外祖母、外祖父生活。

然而在外祖母家的生活也并不幸福,外祖父常年不在家,全家就靠外祖母的一点退休金度日。所以高尔基小时候并未受过良好的教育。读后感

由于家境过于贫寒,外祖母不得不把年幼的高尔基送入她妹妹家当学徒。但因为他祖母的妹妹对高尔基很刻薄,高尔基只好离家出走。之后,高尔基在船上当洗碗机,在圣徒家当学徒。

在人生的道路上,高尔基经历了所有的坎坷,但他仍然没有屈服。在工作之余还不断阅读大量优秀文学作品。正是童年的许多磨难赋予了高尔基坚强的毅志。

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打开了高尔基的视野,使他对文学产生了兴趣,成为一位伟大的作家。

在我们的学***中虽然也有一些坎坷经历,但比起高尔基的童年却算不了什么。有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而不是高尔基。虽然生活中有许多失望,但只要有毅力,我们就能克服它们。

而且我们还要多多阅读优秀文秀作品这样才能开拓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生活。有人说,读很多优秀的文学作品会受益匪浅。他能陶冶人的情操,使我们体会人生的哲理。

所以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持之以恒地做事,读很多文学作品。我们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在人间读书笔记【篇5】

你看,舞蛇对自己的主人也是忠心耿耿,主人死了,舞蛇也不活了,当他听见口笛的声音时,它以为主人活了,就在四处寻找,小白鼠一样,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舞蛇的生命,谁不知道老鼠和猫是天敌,因为小白鼠看得出舞蛇心中是有爱的,所以他用自己的生命救活了舞蛇。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展现了19世纪**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当我沉重地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时,主人公亚历贾娜对知识的渴求、对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怜悯以及与不公正作斗争的精神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如《名人传》中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列夫托尔斯泰,他们的一生命运坎坷,在生活的痛苦、磨难和命运的考研下造就了这些伟人。

《在人间》这部自传体**告诉我们要从现象看到本质.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看问题.不要被漂亮的外表所陶醉.这世间善恶并存,要我们用眼睛去洞察所看到的一切.

高尔基的父亲在他年轻时就去世了。他勤劳善良的母亲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爷爷家。童年的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在人间》读后感【二】

这是高尔基的作品,一位19世纪的**作家。这本书是对一个人最悲惨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完这本书,我第一次了解了高尔基的社会和人民。

高尔基4岁丧父,随母亲寄居外祖父家,10岁时外祖父因遭火灾而破产,他便被抛到“人间”,开始了自谋生路的流浪生涯。16岁到喀山,原想上大学,结果喀山的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大学”。

他当学徒、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师、仆人等。十六岁时,他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最底层,与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还不忘学习,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收集起来,放在沙丁鱼锅里,加上长光灯的油,用棉线做了灯芯。

有了光,我可以沉浸在阅读的喜悦中。”

有关长恨歌读书笔记系列


我们该如何学习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阅读作品,仿佛让我身临其境,被书中情怀所感动,为书中人物所折怀。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写一篇包含了个人感想感悟的读后感,工作总结之家小编选出了一篇非常实用的“长恨歌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一开始读《长恨歌》,我就被李隆基和杨玉环之间唯美凄凉的爱情故事深深吸引,一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一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彼此相爱,却终究不能长久相守,天人永隔。

他们也曾幸福过。在那个君恩薄如纸的朝代,杨玉环无疑是幸运的,她生得美丽,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杆露华浓”,所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试问哪一朝代的百姓曾不重生男重生女。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长恨歌》,歌长恨。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他也曾是一代明君,励精图治。在他的治理下,唐朝政局清明,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商业繁荣,国力空前强盛,开辟了开元盛世的局面,直到遇见她,芙蓉帐,度春宵,玉楼宴,夜专夜。

无奈,这种幸福并没有持续下去,安史之乱爆发。马嵬坡前,六军不发。那夜的马嵬坡,在祭奠绝代的红颜。贵妃离开了,落得“一抔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的下场;明皇落泪了,只得“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能兼得。蜀地的伤怀落寞,回宫后的睹物思人,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酸楚愁惨。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再看眼前的落叶梧桐,可谓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而后的故事,上天入地,蓬莱仙山,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托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可能只是普通人对于他们爱情缺憾所做的一点慰藉罢了。

不论旁人的言语,不管之前的经历如何,她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料结局却是成为一场悲剧的牺牲品,什么红颜祸水,什么娇媚恃宠,不过让帝王在感慨自己的国度走远之时,给后人一个开脱的借口罢了。经历千年,洗净铅华,她还是她,一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喜欢美丽,渴望宠爱,享受爱情,诉说着永恒的美丽与哀愁。(席连忠)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2)

《长恨歌》是王安忆于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整部作品分为三部,讲述一个女人四十年中的历程,展现以上海为中心的近代历史,具有别样的上海风格和王安忆自身的个人特征。

长恨歌写的是上海及其周边地区的故事,这首先与王安忆自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她出生南京,辗转多地,一生记忆大多都在上海,童年时期老上海的生活对其影响巨大,《长恨歌》中的许多生活场景有着最典型的老上海的风范,均有深刻的上海烙印,这自然是与其生活有着紧密联系。她所记录的上海,正是从繁华至极到衰落凋敝,王安忆将之具现化在一个女人一生的兴衰上,女主角王琦瑶生活在上海,她也就是上海。

看《长恨歌》,首先要懂什么是“长恨歌”,王安忆女士并没有很明确地提过《长恨歌》命名的由来。但是人人知王安忆的《长恨歌》,也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自然是王安忆取了白居易之意用了这个题名。白居易的《长恨歌》写的是杨贵妃的故事,从现在的目光来看,就是一个草根偶像的一生。而“养在深闺人未识”这一句就与王安忆专写一章“闺阁”相像了。往下再看,若上海是大唐王朝的缩影,那么王琦瑶的前半生也会是杨贵妃的前半生,在第一部中她与李主任的爱情放大来看,也是杨贵妃与唐明皇的爱情,同样是草根民女的极限爱情,同样的缱绻无绝,同样的悲剧收场。探寻其中缘由,就逃不过时代的因素了,同样是繁华到崩坏的时代背景,两部作品是有内在的精神联系的。这个“恨”,是无穷尽的,是带有时代性的,是每一段历史的“杨贵妃”们的,也是每一段历史的“王琦瑶”们的。唯一的不同,只能是在这前半段人生中,杨贵妃美人殒命,王琦瑶辗转他乡,她的恨和她的爱也随她的脚步,走进了繁华的更深处。

本作的女主角王琦瑶是谈论《长恨歌》无法绕过的标志,她是最上海的女人了,她就是上海本身,她是最繁华的上海的精华。她不是出身名门的富家小姐,也不是落魄逃难的家中幼女,她是折中的选择,她是这大上海千千万万个弄堂的产物。她是隐秘的,是遮掩的,她没有太多的脸面走出弄堂的保护。但是她又是弄堂的结晶,她足够美,她的美能支持她走出弄堂,走出原先的生活。火热的心与羞愧的脸在她的身上结合。就连“上海小姐”的名次也是第三名。她的一辈子都在中上游游走,这是非常上海人的做法。上海人的精明和谨慎,无形中影响了他们的人生轨迹。

王琦瑶的前半生是风生水起的,至少对于一个弄堂出生的女孩来说,已是无数躲在房间中看言情小说女孩们的榜样。她不是新时代人们希望的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她依靠的是美貌,是别人的爱,她走的是旧式家长们最看好的路,凭着美找到了好人家,拥有童话故事后不会再写的幸福生活,可是她又带有新时代女性的追求,即便是上天给的脸面,也要勇敢拿出来。她是有野心的女孩,那份野心大多是处于自信,也无任何可诟病之处。言情是写给大人的童话,蒋丽莉那么喜欢言情,她就是言情的化身。王琦瑶在出名后就离开了她,也仿佛是王琦瑶刺破了这言情的泡沫。王琦瑶是既现实又梦幻的,她现实地踏出了梦幻的人生。

王琦瑶的后半生却慢下了脚步,她虽然受到众人的追捧,可毕竟没有金钱帝国,她不是世界五百强的女老板,她仅是孤独的女人而已。孤独容易催生出好感,这话是没错的。这之后便有几位重要的人物出现了。从唤醒她的阿二,到带她回到老生活图景的严家师母,到不可割舍的康明辉,到老克蜡,这些人的出现,才将刚刚来到生活的王琦瑶又带上风浪顶端。当年的清澈的女生,已然融入了上海,成为上海众多肢体的一个关节。这自然是那时的王琦瑶没有想到的,又有谁能够告诉她呢。直到死,王琦瑶可能才知晓,一张照片究竟引出多少重要的选择。上海的委婉终究被她消磨在生命的延伸里,剩下的是上海人比谁都真切的一颗心。

王琦瑶是旧上海的结晶,这在她与自己的女儿薇薇的冲突中可以知晓。薇薇是新的上海的产物,她是下一轮历史的王琦瑶,她是时间的更新,也是王琦瑶时代真的终结。小说最后这两代人的冲突,是历史变换的最真诚的展示。最引人深思的部分,就是长脚掐死王琦瑶的那一刻,最后的最后,王琦瑶却死于金钱的欲望,死于其实她一生都没有珍惜过的东西,她是上海的女人,她爱的不是钱财脸面,她只求灯红酒绿中的一份爱。那个死在床上的女演员,原来已经这么久地警示了她。

本作中的另一个重要的角色是程先生,她是王琦瑶的“底”,是这个世界里最后的不需要交易的温暖。程先生像是空气,他是在有风的时候才会被人感知的。当王琦瑶被鲜花环绕的时候,程先生都故意退出,只在王琦瑶真的需要这份温情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在她的面前。程先生真的是好男人的代表了,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大上海,他就这么守着一份情,痴痴地过活着。这份爱意,是埋藏在灵魂里的,也是联系在灵魂里的,以至于当他十年后再看到王琦瑶母女,已经不再是当初镁光灯下的“沪上淑媛”,他都没有放弃过这份爱恋。他那么宽容,那么痴心,程先生不仅是王琦瑶的底,程先生也是上海男人的底,往前是如程先生般痴情,往后也能如他一样无味地生活,不必要太过波澜的人生,本身也识相,能进能退,痴心却不改。命运就是这么巧,我爱的与爱我的,就这样相逢又相离,程先生又何尝不是乱世里的可怜人,空空陪了一段繁华的青春。

本作叙述的方式并没有什么很多的花样在其中,追随王琦瑶的一生,我们能目睹上海的变化,时代的更迭。王安忆在语言上的运用是足以称道的,她的语言里自有一股风气,那是上海人的风气,在她说解上海人的种种时,她的说解与描述本身又是上海人的,但与其辗转的经历有关,王安忆的语言比上海本身多一分明了清楚。她的用语是暗含幽默也绮丽的,她以一种玩味的态度来说解上海,她对人物内心的剖析是真正值得去看待的,那是突破了上海人的委婉脸面的,是直击人物内心的复杂和多层次的。

小说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奉上了一副精确的上海风情画。上海这座庞大的城市,收纳着全世界的一切,这里有你可以想象的任何一种生活状态。本篇小说最着力去描绘的,就是中产阶级的生活状态,他们是上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中西碰撞和互相渗透的产物,是要“在唱片机里放梅兰芳”的。而他们主要生活的地方,就是上海文化的印记和发源地,那蜿蜒进人心的弄堂。弄堂的构造就是上海人的构造,是上海生活的构造。华美的和污秽的在房前和房后分别出现,人心也一样。上海更像女人一点,流言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女性化倾向的词语。一个个的弄堂仿佛孤岛,他们之间蔓延的都是流言。流言和弄堂都没有贬义,当他们成为生活的原貌,真实就会赋予他们存在的必要。

当我们思索《长恨歌》要展现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内容时,我们其实有很多的选择。像《雷雨》一般,命运是一条隐藏的线索,我们随着王琦瑶踏遍了爱丽丝、邬桥、平安里,但命运才是真正引领王琦瑶的始作俑者。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在抗争,她没有抗争过命运,却花费了一整个青春扭转了命运。相遇别离都是命运的果实,她却没能拒绝这一切。另一方面,王琦瑶不过是乱世里的一个女人。在那个时代,在那个上海,女性是被推崇的,全社会都在追求她们的美,这其实是对于女性价值的贬低。当我们把女性从政治角色里解脱出来,女性的美绝不是放在橱窗里欣赏的,那是对于女性价值的物化,是这个中国最先进最开放的地区最古老的缺陷。女性的悲剧永远是放在父系社会下最值得玩味和体验的主题。从王琦瑶第一次出场,从她的生长环境中,悲剧性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展现出来。她的第一次爱那么的身不由己,她的选择在生活中那么的不堪一击,直到最后被男性的手掐死,女性的身份带给了她一切,也改变了一切。

在繁华的上海里观望这一切,金钱地位与人心在霓虹灯里纠缠不清,我们观望的越深,越能看见那一句“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3)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4)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5)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作文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6)

这首诗是作者的名篇,作于元和元年(806)。全诗形象地叙述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诗人借历史人物和传说,创造了一个回旋宛转的动人故事,并通过塑造的艺术形象,再现了现实生活的真实,感染了千百年来的读者。

诗的主题是“长恨”。从“汉皇重色思倾国”起第一部分,叙述安史之乱前,玄宗如何好色、求色,终于得到了杨氏。而杨氏由于得宠,鸡犬升天。并反复渲染玄宗之纵欲,沉于酒色,不理朝政,因而酿成了“渔阳鼙鼓动地来”的安史之乱。这是悲剧的基础,也是“长恨”的内因。

“六军不发无奈何”起为第二部分,具体描述了安史之乱起后,玄宗的仓皇出逃西蜀,引起了“六军”驻马要求除去祸国殃民的贵妃“宛转娥眉马前死”是悲剧的形成。这是故事的关键情节。杨氏归阴后,造成玄宗寂寞悲伤和缠绵悱恻的相思。诗以酸恻动人的语调,描绘了玄宗这一“长恨”的心情,揪人心痛,催人泪下。

“临邛道士鸿都客”起为第三部分,写玄宗借道士帮助于虚无缥渺的蓬莱仙山中寻到了杨氏的踪影。在仙景中再现了杨氏“带雨梨花”的姿容,并以含情脉脉,托物寄词,重申前誓,表示愿作“比翼鸟”、“连理枝”,进一步渲染了“长恨”的主题。结局又以“天和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深化了主题,加重了“长恨”的分量。

全诗写情缠绵悱恻,书恨杳杳无穷。文字哀艳动人,声调悠扬宛转,千古名篇,常读常新。

令人丁毅、方超在《(长恨歌)评价管窥》一文中认为,此诗是白居易借对历史人物的咏叹,寄托自己的心情之作。文章说,诗人年轻时与出身普通人家的姑娘湘灵相爱,但由于门第观念和风尚阻碍,没能正式结婚。分手时,诗人写了“不得哭,潜别离;不得语,暗相思;两心之外无人知……彼此甘心无后期”的沉痛诗句。文章指出,《长恨歌》作于作者婚前几个月,诗人为失去与湘灵相会之可能而痛苦。为此,丁、方二人认为,《长恨歌》并不是对历史的记录与评价。“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

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正是诗人借前代帝妃的悲剧,抒发自己的痛苦与深情。

从“诗言志”,“诗传情”上说,丁、方二人之说不无道理。但就作品所反映的历史真实和社会意义以及千百年来的影响而言,不能不说它是历史的记录和对历史事件的评价。至于白氏自身有爱情悲剧的经历,无疑有助于他对李杨爱情悲剧的体察和分析,才使其诗写得肌理细腻,情真意切,赋予无穷的艺术魅力。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7)

偶然间读到一部小说,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一打开书,20世纪40年代那个繁华锦簇十里洋场的旧上海就铺展开来,不知不觉有了情味。

夹竹桃生出的花朵,老虎窗外,氤氲着女人脂粉气的天空,留声机里回转往复的“四季调”,有轨电车不休的“当当”,一切恍如隔世,却真实可触似的,从字里行间浮上来,一点一点地清晰。

那个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静候着她的时代,也用美貌和聪慧酝酿着一场致命的悲剧和传奇。她是那种有魔力让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子。因这,她有了非凡的经历,有了用来挥霍的资本和勇气,也有了数着日影度日的寂寞无赖,有了干涸的眼里唯余的一颗老泪。她被男人捧着,爱着,宠着。她穿着婚纱走上选美的舞台,却想着:“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其实就是丧服!”

后来,她的预感应验,她没有真正地做过新娘。她如花似玉的年华被命运的流变无情地碾过,她在男人的世界里一败涂地,无限风光的“三小姐”,用骄傲和那害人害己的聪慧与美貌,断送着一切幸福的可能。

她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能够结婚的了。

那镜中的美人,风韵不减,心却冷如灰烬。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所依靠慰藉的,竟是那一盒金条。她明白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还是取了那装金条的木盒子,想把最后的筹码押在男人身上。而一切,终成虚空。

大概谁也不会记得那间阁楼上曾经住着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或许,有人偶然想起,也会自然而然地把她归为“那个女人”的行列。

旧上海,沉浮着多少如王琦瑶的女子!她们住在如爱丽丝公寓那样令人无限遐想的房子里,她们总是那种正经女人的不屑,总是街头巷尾流言的主角。

而又有多少女孩,终是经不起那花花世界的诱惑,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了呢?百乐门的歌舞不休,这不夜的城市,充满了纸醉金迷的气息,由不得人清醒。甚至那些正经人,话里话外也在羡慕着王琦瑶,不屑的口气里竟含着嫉妒。

住进爱丽丝公寓的,总是抱着女人中的佼佼者的姿态。她们大都有着一张光鲜可人的面皮,有足够多的光阴和年轻。而这些,或许已经完全能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

她们仿佛是被特别爱着,眷顾着的。又分明是被幽禁与弃置在了华丽的囚笼里,一半是这空荡的公寓,一半是那浮华过后的虚无幻灭。她们要永远地保持着佼佼者的姿态,哪怕生活已满目疮痍。

我隐约读到了女子的悲哀!几千年都是一个模样。就因为那句红颜薄命吗?

美貌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拥有的人又往往因它围困了一生。“坏女人”都是漂亮的,“那种女人”少有不是独具风情的。有人说,红颜的不幸是男权社会的罪孽。萧红说,她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在那个旧上海,我看到女人是甘心被男性控制与评判的,并以此为荣似的。好像王琦瑶的妈妈说过,她的贱是自己作的。而悲剧的始末又怎能归结于一个弱女子的自轻自贱简单了事?

王琦瑶只是那茫茫背景下,一个随波逐流、无所依靠的浮影罢了!

灯红酒绿的人间,何处才是得以喘息的港湾呢?王琦瑶的心里没有答案,只是紧守那一日日削减的风韵,徒然地经过,又消失在摇晃的灯影里。

人们读王安忆的上海,就会想起张爱玲的笔下也有一个上海,花园洋房,绅士淑女……张爱玲的上海,透着细小微妙的精致,有小姐呼吸里吐露的香水气。她讲的爱情,总是那么勉强与无奈,又带着狐步似的优雅和轻佻。

而《长恨歌》里的上海,总觉得小家碧玉一般的真切。那些姑娘家的细碎的心事,弥漫在弄堂里的姨娘们的不满与闲话,一个衣冠楚楚的少年,一句无心的话却引起伤心的调侃,那么自然平常,又处处隐着悲剧的伏笔。

王安忆讲的故事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她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

这长恨歌的“恨”字不知究竟该哪一个解法才合适。是遗憾吗?还是仇恨呢?

小说的最后一句“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是否在预示着什么,那夹竹桃是否在等着另一场悲剧的开演,于这城的艳美和躁动中?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8)

《长恨歌》是一曲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挚爱传奇,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是一段足以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绝唱。传统的,古典式的,完美的,理想主义的爱情在这里走到了一个极致。

这是一首被誉为千古绝唱的长篇叙事诗,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十二月。白居易时年三十五岁,任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一天,他与在当地结识的秀才陈鸿、王质夫同游仙游寺,谈起五十多年前的天宝往事。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及相关遗闻传说,让三人不胜感慨。他们惟恐这一希代之事,与时消没,不闻于世,王质夫遂提议,由擅长抒情的白居易为之作歌,由陈鸿为之写传奇小说《长恨歌传》。于是,诗、传一体,相得益彰。白居易由此被呼为“《长恨歌》主”。

在我看来,《长恨歌》在史上留有不衰的盛名,得益于它的艺术特色。①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故事情节曲折动人。联想到是的历史的话,其中还经历了有名的安史之乱。从安史之乱爆发到唐明皇携杨贵妃出奔西行,再到杨贵妃逝世,唐明皇思念贵妃,情节曲折感人,悲剧感染力极强。②刻画人物生动细腻。唐玄宗形象荒淫误国又真挚专情,杨贵妃是一个美貌、忠贞的形象。“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极尽了杨贵妃的美貌。③ 叙事、抒情、描写高度融合,富有语言美和音律美。运用了借代、比喻、对比、对偶、顶针的修辞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然而,《长恨歌》还有另外一个亮点,就是对于其主题的看法、理解历来就有分歧,有“讽谕说” (暴露统治阶级的荒淫,恨其误国);有“爱情说”(歌颂唐明皇与杨贵妃真挚专一的爱情);有“双重主题说”(指爱情悲剧的双重性、人物性格的双重性、作者态度的双重性。当然,我们接触最多的理解应该是“讽喻说”:认为诗是借李杨的恋爱故事,暴露统治阶级荒淫无耻,政治腐败等造成国家动荡、深情无寄的严重后果,婉转地讽刺了李隆基贪色误国,荒于朝政,并以此作为后世的鉴戒。从具有传奇色彩的帝、妃题材的特殊性出发,以艺术的典型与形象,婉劝帝王。

但我对“爱情说”挺感兴趣,这种说法从未听说,有一点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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