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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3.07.01

有关长恨歌读书笔记系列。

我们该如何学习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阅读作品,仿佛让我身临其境,被书中情怀所感动,为书中人物所折怀。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写一篇包含了个人感想感悟的读后感,工作总结之家小编选出了一篇非常实用的“长恨歌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一开始读《长恨歌》,我就被李隆基和杨玉环之间唯美凄凉的爱情故事深深吸引,一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一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彼此相爱,却终究不能长久相守,天人永隔。

他们也曾幸福过。在那个君恩薄如纸的朝代,杨玉环无疑是幸运的,她生得美丽,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杆露华浓”,所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试问哪一朝代的百姓曾不重生男重生女。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长恨歌》,歌长恨。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他也曾是一代明君,励精图治。在他的治理下,唐朝政局清明,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商业繁荣,国力空前强盛,开辟了开元盛世的局面,直到遇见她,芙蓉帐,度春宵,玉楼宴,夜专夜。

无奈,这种幸福并没有持续下去,安史之乱爆发。马嵬坡前,六军不发。那夜的马嵬坡,在祭奠绝代的红颜。贵妃离开了,落得“一抔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的下场;明皇落泪了,只得“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能兼得。蜀地的伤怀落寞,回宫后的睹物思人,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酸楚愁惨。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再看眼前的落叶梧桐,可谓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而后的故事,上天入地,蓬莱仙山,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托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可能只是普通人对于他们爱情缺憾所做的一点慰藉罢了。

不论旁人的言语,不管之前的经历如何,她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料结局却是成为一场悲剧的牺牲品,什么红颜祸水,什么娇媚恃宠,不过让帝王在感慨自己的国度走远之时,给后人一个开脱的借口罢了。经历千年,洗净铅华,她还是她,一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喜欢美丽,渴望宠爱,享受爱情,诉说着永恒的美丽与哀愁。(席连忠)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2)

《长恨歌》是王安忆于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整部作品分为三部,讲述一个女人四十年中的历程,展现以上海为中心的近代历史,具有别样的上海风格和王安忆自身的个人特征。

长恨歌写的是上海及其周边地区的故事,这首先与王安忆自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她出生南京,辗转多地,一生记忆大多都在上海,童年时期老上海的生活对其影响巨大,《长恨歌》中的许多生活场景有着最典型的老上海的风范,均有深刻的上海烙印,这自然是与其生活有着紧密联系。她所记录的上海,正是从繁华至极到衰落凋敝,王安忆将之具现化在一个女人一生的兴衰上,女主角王琦瑶生活在上海,她也就是上海。

看《长恨歌》,首先要懂什么是“长恨歌”,王安忆女士并没有很明确地提过《长恨歌》命名的由来。但是人人知王安忆的《长恨歌》,也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自然是王安忆取了白居易之意用了这个题名。白居易的《长恨歌》写的是杨贵妃的故事,从现在的目光来看,就是一个草根偶像的一生。而“养在深闺人未识”这一句就与王安忆专写一章“闺阁”相像了。往下再看,若上海是大唐王朝的缩影,那么王琦瑶的前半生也会是杨贵妃的前半生,在第一部中她与李主任的爱情放大来看,也是杨贵妃与唐明皇的爱情,同样是草根民女的极限爱情,同样的缱绻无绝,同样的悲剧收场。探寻其中缘由,就逃不过时代的因素了,同样是繁华到崩坏的时代背景,两部作品是有内在的精神联系的。这个“恨”,是无穷尽的,是带有时代性的,是每一段历史的“杨贵妃”们的,也是每一段历史的“王琦瑶”们的。唯一的不同,只能是在这前半段人生中,杨贵妃美人殒命,王琦瑶辗转他乡,她的恨和她的爱也随她的脚步,走进了繁华的更深处。

本作的女主角王琦瑶是谈论《长恨歌》无法绕过的标志,她是最上海的女人了,她就是上海本身,她是最繁华的上海的精华。她不是出身名门的富家小姐,也不是落魄逃难的家中幼女,她是折中的选择,她是这大上海千千万万个弄堂的产物。她是隐秘的,是遮掩的,她没有太多的脸面走出弄堂的保护。但是她又是弄堂的结晶,她足够美,她的美能支持她走出弄堂,走出原先的生活。火热的心与羞愧的脸在她的身上结合。就连“上海小姐”的名次也是第三名。她的一辈子都在中上游游走,这是非常上海人的做法。上海人的精明和谨慎,无形中影响了他们的人生轨迹。

王琦瑶的前半生是风生水起的,至少对于一个弄堂出生的女孩来说,已是无数躲在房间中看言情小说女孩们的榜样。她不是新时代人们希望的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她依靠的是美貌,是别人的爱,她走的是旧式家长们最看好的路,凭着美找到了好人家,拥有童话故事后不会再写的幸福生活,可是她又带有新时代女性的追求,即便是上天给的脸面,也要勇敢拿出来。她是有野心的女孩,那份野心大多是处于自信,也无任何可诟病之处。言情是写给大人的童话,蒋丽莉那么喜欢言情,她就是言情的化身。王琦瑶在出名后就离开了她,也仿佛是王琦瑶刺破了这言情的泡沫。王琦瑶是既现实又梦幻的,她现实地踏出了梦幻的人生。

王琦瑶的后半生却慢下了脚步,她虽然受到众人的追捧,可毕竟没有金钱帝国,她不是世界五百强的女老板,她仅是孤独的女人而已。孤独容易催生出好感,这话是没错的。这之后便有几位重要的人物出现了。从唤醒她的阿二,到带她回到老生活图景的严家师母,到不可割舍的康明辉,到老克蜡,这些人的出现,才将刚刚来到生活的王琦瑶又带上风浪顶端。当年的清澈的女生,已然融入了上海,成为上海众多肢体的一个关节。这自然是那时的王琦瑶没有想到的,又有谁能够告诉她呢。直到死,王琦瑶可能才知晓,一张照片究竟引出多少重要的选择。上海的委婉终究被她消磨在生命的延伸里,剩下的是上海人比谁都真切的一颗心。

王琦瑶是旧上海的结晶,这在她与自己的女儿薇薇的冲突中可以知晓。薇薇是新的上海的产物,她是下一轮历史的王琦瑶,她是时间的更新,也是王琦瑶时代真的终结。小说最后这两代人的冲突,是历史变换的最真诚的展示。最引人深思的部分,就是长脚掐死王琦瑶的那一刻,最后的最后,王琦瑶却死于金钱的欲望,死于其实她一生都没有珍惜过的东西,她是上海的女人,她爱的不是钱财脸面,她只求灯红酒绿中的一份爱。那个死在床上的女演员,原来已经这么久地警示了她。

本作中的另一个重要的角色是程先生,她是王琦瑶的“底”,是这个世界里最后的不需要交易的温暖。程先生像是空气,他是在有风的时候才会被人感知的。当王琦瑶被鲜花环绕的时候,程先生都故意退出,只在王琦瑶真的需要这份温情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在她的面前。程先生真的是好男人的代表了,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大上海,他就这么守着一份情,痴痴地过活着。这份爱意,是埋藏在灵魂里的,也是联系在灵魂里的,以至于当他十年后再看到王琦瑶母女,已经不再是当初镁光灯下的“沪上淑媛”,他都没有放弃过这份爱恋。他那么宽容,那么痴心,程先生不仅是王琦瑶的底,程先生也是上海男人的底,往前是如程先生般痴情,往后也能如他一样无味地生活,不必要太过波澜的人生,本身也识相,能进能退,痴心却不改。命运就是这么巧,我爱的与爱我的,就这样相逢又相离,程先生又何尝不是乱世里的可怜人,空空陪了一段繁华的青春。

本作叙述的方式并没有什么很多的花样在其中,追随王琦瑶的一生,我们能目睹上海的变化,时代的更迭。王安忆在语言上的运用是足以称道的,她的语言里自有一股风气,那是上海人的风气,在她说解上海人的种种时,她的说解与描述本身又是上海人的,但与其辗转的经历有关,王安忆的语言比上海本身多一分明了清楚。她的用语是暗含幽默也绮丽的,她以一种玩味的态度来说解上海,她对人物内心的剖析是真正值得去看待的,那是突破了上海人的委婉脸面的,是直击人物内心的复杂和多层次的。

小说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奉上了一副精确的上海风情画。上海这座庞大的城市,收纳着全世界的一切,这里有你可以想象的任何一种生活状态。本篇小说最着力去描绘的,就是中产阶级的生活状态,他们是上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中西碰撞和互相渗透的产物,是要“在唱片机里放梅兰芳”的。而他们主要生活的地方,就是上海文化的印记和发源地,那蜿蜒进人心的弄堂。弄堂的构造就是上海人的构造,是上海生活的构造。华美的和污秽的在房前和房后分别出现,人心也一样。上海更像女人一点,流言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女性化倾向的词语。一个个的弄堂仿佛孤岛,他们之间蔓延的都是流言。流言和弄堂都没有贬义,当他们成为生活的原貌,真实就会赋予他们存在的必要。

当我们思索《长恨歌》要展现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内容时,我们其实有很多的选择。像《雷雨》一般,命运是一条隐藏的线索,我们随着王琦瑶踏遍了爱丽丝、邬桥、平安里,但命运才是真正引领王琦瑶的始作俑者。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在抗争,她没有抗争过命运,却花费了一整个青春扭转了命运。相遇别离都是命运的果实,她却没能拒绝这一切。另一方面,王琦瑶不过是乱世里的一个女人。在那个时代,在那个上海,女性是被推崇的,全社会都在追求她们的美,这其实是对于女性价值的贬低。当我们把女性从政治角色里解脱出来,女性的美绝不是放在橱窗里欣赏的,那是对于女性价值的物化,是这个中国最先进最开放的地区最古老的缺陷。女性的悲剧永远是放在父系社会下最值得玩味和体验的主题。从王琦瑶第一次出场,从她的生长环境中,悲剧性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展现出来。她的第一次爱那么的身不由己,她的选择在生活中那么的不堪一击,直到最后被男性的手掐死,女性的身份带给了她一切,也改变了一切。

在繁华的上海里观望这一切,金钱地位与人心在霓虹灯里纠缠不清,我们观望的越深,越能看见那一句“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3)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4)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5)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作文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6)

这首诗是作者的名篇,作于元和元年(806)。全诗形象地叙述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诗人借历史人物和传说,创造了一个回旋宛转的动人故事,并通过塑造的艺术形象,再现了现实生活的真实,感染了千百年来的读者。

诗的主题是“长恨”。从“汉皇重色思倾国”起第一部分,叙述安史之乱前,玄宗如何好色、求色,终于得到了杨氏。而杨氏由于得宠,鸡犬升天。并反复渲染玄宗之纵欲,沉于酒色,不理朝政,因而酿成了“渔阳鼙鼓动地来”的安史之乱。这是悲剧的基础,也是“长恨”的内因。

“六军不发无奈何”起为第二部分,具体描述了安史之乱起后,玄宗的仓皇出逃西蜀,引起了“六军”驻马要求除去祸国殃民的贵妃“宛转娥眉马前死”是悲剧的形成。这是故事的关键情节。杨氏归阴后,造成玄宗寂寞悲伤和缠绵悱恻的相思。诗以酸恻动人的语调,描绘了玄宗这一“长恨”的心情,揪人心痛,催人泪下。

“临邛道士鸿都客”起为第三部分,写玄宗借道士帮助于虚无缥渺的蓬莱仙山中寻到了杨氏的踪影。在仙景中再现了杨氏“带雨梨花”的姿容,并以含情脉脉,托物寄词,重申前誓,表示愿作“比翼鸟”、“连理枝”,进一步渲染了“长恨”的主题。结局又以“天和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深化了主题,加重了“长恨”的分量。

全诗写情缠绵悱恻,书恨杳杳无穷。文字哀艳动人,声调悠扬宛转,千古名篇,常读常新。

令人丁毅、方超在《(长恨歌)评价管窥》一文中认为,此诗是白居易借对历史人物的咏叹,寄托自己的心情之作。文章说,诗人年轻时与出身普通人家的姑娘湘灵相爱,但由于门第观念和风尚阻碍,没能正式结婚。分手时,诗人写了“不得哭,潜别离;不得语,暗相思;两心之外无人知……彼此甘心无后期”的沉痛诗句。文章指出,《长恨歌》作于作者婚前几个月,诗人为失去与湘灵相会之可能而痛苦。为此,丁、方二人认为,《长恨歌》并不是对历史的记录与评价。“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

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正是诗人借前代帝妃的悲剧,抒发自己的痛苦与深情。

从“诗言志”,“诗传情”上说,丁、方二人之说不无道理。但就作品所反映的历史真实和社会意义以及千百年来的影响而言,不能不说它是历史的记录和对历史事件的评价。至于白氏自身有爱情悲剧的经历,无疑有助于他对李杨爱情悲剧的体察和分析,才使其诗写得肌理细腻,情真意切,赋予无穷的艺术魅力。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7)

偶然间读到一部小说,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一打开书,20世纪40年代那个繁华锦簇十里洋场的旧上海就铺展开来,不知不觉有了情味。

夹竹桃生出的花朵,老虎窗外,氤氲着女人脂粉气的天空,留声机里回转往复的“四季调”,有轨电车不休的“当当”,一切恍如隔世,却真实可触似的,从字里行间浮上来,一点一点地清晰。

那个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静候着她的时代,也用美貌和聪慧酝酿着一场致命的悲剧和传奇。她是那种有魔力让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子。因这,她有了非凡的经历,有了用来挥霍的资本和勇气,也有了数着日影度日的寂寞无赖,有了干涸的眼里唯余的一颗老泪。她被男人捧着,爱着,宠着。她穿着婚纱走上选美的舞台,却想着:“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其实就是丧服!”

后来,她的预感应验,她没有真正地做过新娘。她如花似玉的年华被命运的流变无情地碾过,她在男人的世界里一败涂地,无限风光的“三小姐”,用骄傲和那害人害己的聪慧与美貌,断送着一切幸福的可能。

她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能够结婚的了。

那镜中的美人,风韵不减,心却冷如灰烬。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所依靠慰藉的,竟是那一盒金条。她明白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还是取了那装金条的木盒子,想把最后的筹码押在男人身上。而一切,终成虚空。

大概谁也不会记得那间阁楼上曾经住着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或许,有人偶然想起,也会自然而然地把她归为“那个女人”的行列。

旧上海,沉浮着多少如王琦瑶的女子!她们住在如爱丽丝公寓那样令人无限遐想的房子里,她们总是那种正经女人的不屑,总是街头巷尾流言的主角。

而又有多少女孩,终是经不起那花花世界的诱惑,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了呢?百乐门的歌舞不休,这不夜的城市,充满了纸醉金迷的气息,由不得人清醒。甚至那些正经人,话里话外也在羡慕着王琦瑶,不屑的口气里竟含着嫉妒。

住进爱丽丝公寓的,总是抱着女人中的佼佼者的姿态。她们大都有着一张光鲜可人的面皮,有足够多的光阴和年轻。而这些,或许已经完全能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

她们仿佛是被特别爱着,眷顾着的。又分明是被幽禁与弃置在了华丽的囚笼里,一半是这空荡的公寓,一半是那浮华过后的虚无幻灭。她们要永远地保持着佼佼者的姿态,哪怕生活已满目疮痍。

我隐约读到了女子的悲哀!几千年都是一个模样。就因为那句红颜薄命吗?

美貌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拥有的人又往往因它围困了一生。“坏女人”都是漂亮的,“那种女人”少有不是独具风情的。有人说,红颜的不幸是男权社会的罪孽。萧红说,她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在那个旧上海,我看到女人是甘心被男性控制与评判的,并以此为荣似的。好像王琦瑶的妈妈说过,她的贱是自己作的。而悲剧的始末又怎能归结于一个弱女子的自轻自贱简单了事?

王琦瑶只是那茫茫背景下,一个随波逐流、无所依靠的浮影罢了!

灯红酒绿的人间,何处才是得以喘息的港湾呢?王琦瑶的心里没有答案,只是紧守那一日日削减的风韵,徒然地经过,又消失在摇晃的灯影里。

人们读王安忆的上海,就会想起张爱玲的笔下也有一个上海,花园洋房,绅士淑女……张爱玲的上海,透着细小微妙的精致,有小姐呼吸里吐露的香水气。她讲的爱情,总是那么勉强与无奈,又带着狐步似的优雅和轻佻。

而《长恨歌》里的上海,总觉得小家碧玉一般的真切。那些姑娘家的细碎的心事,弥漫在弄堂里的姨娘们的不满与闲话,一个衣冠楚楚的少年,一句无心的话却引起伤心的调侃,那么自然平常,又处处隐着悲剧的伏笔。

王安忆讲的故事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她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

这长恨歌的“恨”字不知究竟该哪一个解法才合适。是遗憾吗?还是仇恨呢?

小说的最后一句“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是否在预示着什么,那夹竹桃是否在等着另一场悲剧的开演,于这城的艳美和躁动中?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8)

《长恨歌》是一曲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挚爱传奇,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是一段足以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绝唱。传统的,古典式的,完美的,理想主义的爱情在这里走到了一个极致。

这是一首被誉为千古绝唱的长篇叙事诗,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十二月。白居易时年三十五岁,任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一天,他与在当地结识的秀才陈鸿、王质夫同游仙游寺,谈起五十多年前的天宝往事。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及相关遗闻传说,让三人不胜感慨。他们惟恐这一希代之事,与时消没,不闻于世,王质夫遂提议,由擅长抒情的白居易为之作歌,由陈鸿为之写传奇小说《长恨歌传》。于是,诗、传一体,相得益彰。白居易由此被呼为“《长恨歌》主”。

在我看来,《长恨歌》在史上留有不衰的盛名,得益于它的艺术特色。①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故事情节曲折动人。联想到是的历史的话,其中还经历了有名的安史之乱。从安史之乱爆发到唐明皇携杨贵妃出奔西行,再到杨贵妃逝世,唐明皇思念贵妃,情节曲折感人,悲剧感染力极强。②刻画人物生动细腻。唐玄宗形象荒淫误国又真挚专情,杨贵妃是一个美貌、忠贞的形象。“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极尽了杨贵妃的美貌。③ 叙事、抒情、描写高度融合,富有语言美和音律美。运用了借代、比喻、对比、对偶、顶针的修辞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然而,《长恨歌》还有另外一个亮点,就是对于其主题的看法、理解历来就有分歧,有“讽谕说” (暴露统治阶级的荒淫,恨其误国);有“爱情说”(歌颂唐明皇与杨贵妃真挚专一的爱情);有“双重主题说”(指爱情悲剧的双重性、人物性格的双重性、作者态度的双重性。当然,我们接触最多的理解应该是“讽喻说”:认为诗是借李杨的恋爱故事,暴露统治阶级荒淫无耻,政治腐败等造成国家动荡、深情无寄的严重后果,婉转地讽刺了李隆基贪色误国,荒于朝政,并以此作为后世的鉴戒。从具有传奇色彩的帝、妃题材的特殊性出发,以艺术的典型与形象,婉劝帝王。

但我对“爱情说”挺感兴趣,这种说法从未听说,有一点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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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的读书笔记


当我们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应该从哪些方面考虑呢?当我们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引发了我们深刻的思考。 撰写读后感是总结、思考和沉淀阅读成果的过程,为了满足您的需求小编为您准备了一篇“长恨歌的读书笔记”,我们非常期待您在本页留下宝贵的时间!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篇1】

《长恨歌》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长篇叙事诗,此诗虽没有中国四大名著那般名扬中外,却也是享誉古今的不朽之作。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故事流传千年。玄宗通奸失国的教训,也告诫后人要引以为戒。作为一首独特的叙事诗,它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优美动人、感人感伤的情节,千百年来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对后世许多文学作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千百年来,无数的文人墨客都在为它讴歌,每个人独特的见解也形成了不同的主题说,因此《长恨歌》的主题便也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经常讨论的话题,总结下来有“政治讽喻说”,“赞颂爱情说”,“双重主题说”。每种主题都有其独特的见解,但在我再一次细读这篇《长恨歌》后,我认为,《长恨歌》的主题更偏于政治讽喻说,我们可以从历史背景,写作风格,史书记载,国家影响等四个方面来细细品味。

从历史背景来看,《长恨歌》写于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在写此诗时白居易35岁,据说是他和陈鸿、王质夫三人在元和元年十月到仙游寺游玩,偶然谈论到唐明皇和杨贵妃的这段悲剧故事时有感而作。乐天在公元808年任左拾遗,任职期间,为报皇帝知遇之恩,频繁上书言事,并写了大量反应社会现实的诗歌。在《长恨歌》中说到: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然而从历史文献上我们得知,杨贵妃于开元二十二年嫁与寿王李瑁,婚后的两人恩爱幸福,甜美异常,并非是“一朝选在君王侧”,作者这样写,表面上看似是在轻描淡写杨玉环成为贵妃,实则是在讽喻唐明皇夺儿媳有违道德,荒淫误国,才有了后来的安史之乱。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白居易写的《长恨歌》也有劝谏君王的意味,由此来看,《长恨歌》的主题也是政治讽喻说。

从写作风格来看,白居易的诗总的分为闲适诗、讽喻诗、感伤诗、杂律,而《长恨歌》便是感伤诗的代表作,《长恨歌》虽为感伤诗,但并不影响它其中的讽刺意味。白居易提出自己的文学主张是:“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诗歌是为了反映时事,为现实而作,一种对时代的关注,对改造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一种责任和使命。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在这样的写作风格上,在这样一个关心国家大事的诗人心里,再动人的感情也只能是陪衬,描写李杨爱情的悲壮,诗人是要以这个爱情悲剧来劝诫后来的封建统治者要引以为戒,不能再重蹈覆辙,引来千古遗恨。

从史书记载来看,在白居易写的《长恨歌》一诗文中,并未谈及杨玉环曾为寿王妃,而在陈鸿写的《长恨歌传》中写到:“召高力士潜搜外宫,得弘农杨玄琰女于寿邸,既矣。太阳穴上的头发油腻,头发中等,举止悠闲,像汉武帝李夫人。

别疏汤泉,诏赐澡莹,既出水,体弱力微,若不任罗绮。”在陈鸿的《长恨歌传》中明白清楚的写了唐明皇的荒淫无道,而作为爱国且有远大政治抱负的诗人白居易又怎会轻易放过这段历史呢,显然,诗人写李杨爱情的悲壮就是和历史形成鲜明的对比,实质上对于深谙其中荒唐缘由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更大的讽刺。李商隐在《马嵬》诗中所说的“次日六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运用对比的手法,将唐玄宗和杨贵妃今日的处境与曾经的浪漫爱情形成鲜明的对比,揭示出唐玄宗的怯弱、自私和虚伪,与《长恨歌》中的悲壮相比,形成了莫大的讽刺。

从民族影响的角度看,李杨的爱情故事本身就是一个讽刺。在《长恨歌》中有说道:“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在杨贵妃受宠之后,杨家开始显贵,京城流传着这样的歌谣:“生女勿酸悲,生男勿喜欢”“男不封侯女作妃,看女却为门上楣”,在哪个封建思想盛行的朝代,能够流传出这样的歌谣,足以见因杨玉环受宠,家族得到的恩惠是多么的大,李杨的爱情涉及到家族的利益,这对国家的安宁是存在潜在威胁的。

荒淫误国导致政治悲剧,毁灭了爱情。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了悲剧的主人公。

《长恨歌》能够成为千古绝唱,感染千百年来的读者,也许是因为李杨的爱情悲剧让人们感到同情,也许是对后世有更强更有力的劝诫作用,更深远的文学价值,但是从上面的四个方面来看,《长恨歌》的主题更偏于政治讽喻诗,且乐天在创作《长恨歌》时是带有兼济天下之意,在他诗歌前期的作品是以针砭时弊、反映民生疾苦的“讽喻诗”为主,因此,在我看来,这篇流传千古的不朽佳作的主题是“讽喻诗”。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篇2】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

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意料却又合情合理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

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

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他们没有能力找回。他只能仰望天空,默许中士,然后独自默默地哭了。安史之乱终于结束了,皇宫恢复了平静。

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到了明帝心中难以言喻的心痛。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了一个仙境般的生活。在那里,人们不需要拘束。玉环虽然看起来还是一座城市,但它的面容却是憔悴的。

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

所有的想法只能放在小物件上。。。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两句话不仅写下了对国家衰落的遗憾,也写下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遗憾。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同时,我也被明朝皇帝和杨玉环之间的不懈爱所感动。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篇3】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建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么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

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有金条。也许一切都是预言。李主任去世了。他死后,她的生活仿佛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脆而柔软。在此期间,程先生一直在找王琦耀

王琦瑶跟着奶奶到苏州老家放松。乡村的风景是很好的补品。她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在苏州,像一朵盛开的牡丹,偶然来到油菜园,是朴素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

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一生中的过客。当她相遇时,她得到了一缕阳光和温暖。

阿二是她生命中的一个插曲。路过之后,她只能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一家诊所,认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叔叔。在不断的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勋,也就是毛毛大叔。他们有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想杀了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下了。

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面带微笑地看着对方。为了她,程先生从未结婚。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

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直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篇4】

的权威,正因他是以自由换得的、不好羡慕他人的自由,正因自由是放下以后的补偿,生活要自己过,不好刻意的追求也不好苛求!生活原本就是自自然然!不是认命、那是坦然和从容,这份坦然和从容是生活的历练!

长恨歌读后感(二):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唐代的声音,天宝时代的繁荣幻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感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的仙女般的女人,她让他觉得,自己的?

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有理由让全世界失望才对,多么可笑,只有他所有人,没有这样的资格!

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感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夜笙歌中夹杂着丧葬号角。有人能听到吗?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最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所有的浪漫都被无情地撕碎了,他们终于为这华丽而奢侈的爱情付出了代价。远近远近,渔阳鼓轻易践踏一个王朝的荣光和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

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应对不发的六军,应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

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之后的之后,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但是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知道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火容易冷却,也会有一首歌告诉他,当有很多雨的时候,老家只是草木丛生。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感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长恨歌读后感(三):

翻完王安忆的**《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得到了李主任的支持。在《爱丽丝》中,王琦瑶全身心地爱着他。只要她能看到他并陪伴她,她就可以像孩子一样兴奋。

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刻的盒子,里面有金条。也许一切都有预感。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一个没有骨头的身体。只剩下血肉之去了。它又脆又软。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着奶奶来到苏州老家放松。农村是很好的补品。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在苏州,像一朵盛开的牡丹来到油菜园,是朴素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

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的过客。见面的那一刻,她得到了一缕阳光和温暖。

a 2,这是她生命中的一段插曲。经过后,只能错过。

回到上海后,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一家诊所,认识了严师母和毛娘。在没完没了的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毛毛年画《康明逊》。他们有联系。王琦瑶怀孕了。因为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想杀死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他离开了孩子。

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之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会来到王琦瑶家里,像一对恩爱的夫妇一样,仔细计算一些小事情。

只是程先生从未在她家住过。照顾好她之后,即使她迟到了,他也会回家的。谁不想这样下去?就这样,保持一点小小的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渐渐长大了。薇薇没有王琦瑶的美貌和气质。这是一块未经打磨的粗糙的玉。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

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

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

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

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

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后感(四):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刻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也能够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齐,成了一部**。时刻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

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为何要叫《长恨歌》。正因它但是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但是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正因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因此就应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以前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

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能够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

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思考。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正因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

以前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能够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

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

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向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因此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就应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正因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因此,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读后感(五):

正因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精致的语言。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篇5】

读完白居易的《长恨歌》,

以下是白居易《长恨歌》的引言。让我们一起学吧。

读完白居易的《长恨歌》,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更感兴趣,我终于在暑假期间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这个词是我读《长恨歌》时最深的感受。

**的语言细腻:对上海特色风景的描写运用了极其细腻华丽的笔触,不是诗而是优于诗,交错的长短句子,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活泼的修辞,创造了本书优美的语言。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我深深地感受到并运用它。我想我必须向学生推荐学习漂亮的语言。

英雄王启尧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她的外表精致,衣着讲究,她创造的小资产阶级生活精致这样一个精致的人,然而她的命运并不好。因为选美在上海成了名人,也因为它让她的人生变得不可逆转。

这与杨贵妃在白居易诗歌中的经历相似。不同的是杨贵妃是一个不幸的年轻女子,她把自己长久的仇恨留给了唐黄明,而王却活了很长的时间,经历了世界上三代人的变化。她一生都与仇恨纠缠在一起,直到死。

作为一个女人,王启尧对自己命运的选择是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和她建构生命的方式值得我们学习。俗话说:在女人想去的大厅里,在她想去的厨房里,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她经历了太多的世界,无论走到**都能轻松应对。在自己家人生活极为困难的条件下,她还可以给朋友们带来很多快乐和安慰,使每个人都能过上优雅的生活。

优美的语言和美丽的王启尧都来自于作者的精心创作。人们想象作者王安忆也应该是一个娇嫩的女人。

以上是白居易的长恨歌的引言。我相信你已经拿到了。

长恨歌读书笔记汇总


你知道写读后感应该注意些什么吗?感慨从作者写的作品中获得了巨大的成长时。写读后感要切合实际,切忌空谈空想,工作总结之家准备了一份有关“长恨歌读书笔记”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到你们,希望本文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记忆中读过王安忆的长篇便只有一部〈长恨歌〉,在这本书里王安忆似乎再现了三十年代旧上海的一部甚至全部,起码透过那些世俗的眼睛,我能看到那些逝去年华中的颓废.流逝.纸醉金迷的上海,一切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人性的价值渐渐不显,并渐渐被物质所驾驭。

出生于上海西区的弄堂,王安忆对着弄堂的生活,总是有着几分亲近,但她又有一分近乎天生的敏锐和细致。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

故事的开始便花费大量篇幅铺垫这个主人公的出场上海的弄堂留言闺阁邬桥。而王琦瑶惊艳的出场也丝毫没有浪费了作者的笔墨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身影袅袅漆黑的额发掩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她是漂亮的但是漂亮的女子自古都摆脱不了坎坷的宿命。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摘抄:

1、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

2、他们这两个男女,一样的孤独,无聊,没前途,相互间不乏吸引,还有着一些真实的同情,是为着长远的利益而隔开,其实不妨抓住眼前的欢爱。虚无就虚无,过眼就过眼,人生本就是攒在手里的水似的,一总是流逝,没什么干秋万载的一说。

3、是一点政治都没有,即便是勾心斗角,也是游戏式的,带着孩童气,是人生的娱乐。女人的诡计全是从爱出发,越是挚爱,越是诡计多端。那爱又都是恒爱,永远不变。女人还是那么不重要,给人轻松的心情,与生死沉浮无关,是人生的风景。

4、年少时不知道什么是爱,以为自己高兴了就是爱,不高兴了也就不爱了,直到失去了某个人,才猛然发现,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

5、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

6、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2)

雨天里读书。读得自是一个宁静。窗外是潇潇雨声。一颗心全听得见。我想起雷蒙德。卡佛。我不知道为什么一提笔会想起他,可我就是想起了他。就像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那么自然。他说:一切都在月光下躺着,我能看见最细小的东西。卡佛真是棒。他的语言天赋棒到无法说。我爱死他。他简直要把我迷死。就这样渐渐沉入文字,就这样一头扎进王安忆的故事。对文字,一颗心越发深有感触。原来文字是真的可以疗饥的。有一个成语是煮字疗饥。此刻的我,却是读字疗饥。该都是一样的。都是含了万分情深的。

王安忆的笔触情绪,细细品,一支笔里都是旧上海的印记。抬脚是情,眉头心上是情。起笔是情,落笔收笔都是情。却是处处风景句句撩人。比旧上海的月色还要撩人几分。一字一句都进了心的。说四月的天是繁华的,王安忆的笔更是繁华的。她不单单是繁华的,也是锦绣的。是会说话的笔。是细细低语的笔。是恋人抚过你肌肤的吻,温存里都是体贴。她的字适合放在你的枕头边,在月华铺满屋的夜,你洗一个热水澡,穿上丝绸睡衣,松松躺下来,被窝是温热的。这时候你顺手拿起她,台灯下便都是她了。很是妥贴。是寂寞。是寂寞套寂寞。是寂寞中最深沉的抚慰。枝枝蔓蔓纠纠缠缠。又绵绵不绝密密匝匝丝丝入扣。细细尝。却还有着糯米的糯,苔藓般的滑。新鲜又复杂。丝丝凉意里,又有着言不得的温度。刚刚好。你拿起她,便不想再放下了。时间在王安忆的笔里是慢的。是慵懒的。是不经意的。蜻蜓点水的。句句很轻。句句沁你心入你肺。待你读过一段,再回头,却分明又是一路烟霞。你一回头,那一回头的动静,倒像是惊起一滩的鸥鹭。桃花旗袍都不见。唯有寂寞。寂寞像一条很长很长的蚕丝线。这根线带着你从头抽到尾。好长啊。这是你心底的叹息。有几分痛楚。却被那一路的烟霞都吸引了去。痛楚便是忘了。

我犹记得。

那个王琦瑶和阿二在邬桥外婆家,那个他们一起谈诗的月亮夜。

那夜的月华真美啊。静啊。却一步一步都是画,是诗。

有时,天不那么冷,他们就在街上走走。

街边就是水道,停了船,船舱里漏出点光,两边人家的板壁缝里也漏出点光,丝丝缕缕地落在水面上,能照见水的流动来。两个人的心里都很安宁,也很明净。

阿二说:阿姐,上海的月亮也是这一个吗?

王琦瑶说:看起来就像是两个,其实还是一个。

阿二说:其实就是两个。一个是月亮,一个是月亮的影。

王琦瑶就笑了。

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一起谈起诗。他们谈诗的样子,语态,情景,那个有月亮的夜,那桥下流水的波光,那两颗一起晃荡的心,我是怎么也忘不掉的,都入了我的心。或者干脆说,都招了我的魂魄去。那个阿二是读了些书的。围巾,黑发,眼神里,都透着几分书卷气。淳朴如稚子。他说,诗其实就是一幅图画,比如,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比如,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再比如,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再比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些都是画。殊不知,在他心里,是把个王琦瑶当成一首诗一幅画来看的。对他来说,她王琦瑶就是那画里的人,只看得,却摸不得;她王琦瑶就是那水中的月亮,碰不得,也够不得。他吟诗是王琦瑶,他散步是王琦瑶,他看哪哪都是王琦瑶。

这是怎样的美?

真真是万分万分万万分迷死人的。

然而,那个秦地月却是李白写王昭君的。昭君出塞,离家千里。都是故乡的月,照的却是异乡的人。而那个琵琶,却是白居易在《琵琶行》里写沦落天涯琵琶女的。奈何良辰美景,也有着一去不复回的伤悲意味。而那带泪的枝头梨花,却是《长恨歌》中把魂魄葬在仙山的杨贵妃。这样一来,美着美着,读着读着,不免又是和那个谈诗的阿二一样,心底渐渐也有了悲戚。就连《诗经》上的那“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也在这悲戚里不由地暗淡了。

我要怎么才好呢?

又要我怎么才好呢?

我是想读下去,又怕读下去。想放下又放不下的。这样一来,竟也和王安忆一样的纠结起来。心头真真是万般滋味。为那个小说里的王琦瑶。为那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亮。我不禁想起了她的外婆。那个用船接她回家的外婆。那个早年和她一样明媚如花的外婆。那个曾经被热热闹闹用大花轿抬着大红盖头盖着一袭艳红袍迎娶回家的外婆。当时的苏州,那一日的热闹劲儿,唉!一幅画一样的。

临河的窗都推开着,伸了头望;箱笼先上船,然后是花轿;栀子花全开了,雪白雪白的,唯有她是一身红;树上的叶子全绿了,水也是碧碧蓝,唯有她是一身红;房上的瓦是黑,水里的桥墩是黑,还是唯有她一身红。

这就是当年出嫁时的王琦瑶的外婆。是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做新娘的外婆。她那一身红,她那一身红就从外婆手炉的烟,外婆抽在嘴里的烟,和吼着昆山调子的船老大的歌声里,影子一样钻进了我的心。我的心便都是那一身红了。波光潋滟的。一路晃荡的。和那船上岸上走着飘着的新娘一样。大花轿一样,一路颤颤悠悠的过了对岸。是恒古的。是循回不已的。似乎就是专为那恒古添砖加瓦来着色的。

王琦瑶是比不得她外婆的。我知道。

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而她外婆,却是个全部。她比不得。

可我还是喜欢的。喜欢那个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外婆。也喜欢那个从一开头就走错了的王琦瑶。那个近乎于一个时代缩影的美丽的芬芳过又凋落了的王琦瑶。我和那个外婆一样,喜欢女人的那份幽静。也许是因为,我也是女人吧。女人看女人,相对就更要清晰些。更要深透些。正是因为这清晰,这深透,便对这王琦瑶的长恨歌,更多了层情。这情也像了王安忆的笔。落哪哪是。又像了这窗外的雨,下哪哪湿。

我被这些柔软丝丝缕缕触动着。我甚至忘了我在读书。我为那个摄影先生程先生不值得。他爱了王琦瑶一场。一爱就是一辈子。到头来却像窗外一枚飘零而落的叶。他的自杀就像在我心底猛地戳了一刀,直戳到心脏。有热热地血汩汩流出来。好痛。无言。我也同情那个爱写诗读诗的蒋丽莉。可她为何就不懂得有一种路是调和呢。王琦瑶啊,我恨她也爱她。那么复杂的一种感情对她。如果,如果当初她。可这个世界有如果吗?没有的。如果有如果。这部长恨歌就不会有了。如果当初有如果,她王琦瑶就不是王琦瑶了。那个李主任也就不是李主任了。这是那个年代的影子。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一个时代的缤纷记忆。一部万语千言千言万语的歌。咿咿呀呀咿咿呀呀。墙上钟表的指针在滴滴答答滴滴答答走。让你走也不是,停也不是。外头的天外头的地,却不等你。王安忆在写这个故事时,我闭着眼都能想到,她是一张方桌一盏台灯一只冷笔,轻轻推开了她住的房子的木格子窗,她是看着旧上海天空的灰鸽子,扑棱棱飞起又落下,看着万家万户的灯火亮了灭灭了亮,满怀了伤痛和深情,一笔一笔来缓缓抒写的。她是冷漠的。又是饱含了情的。是梨花里带了泪的。是寂寞里的寂寞。寂寞层层叠叠。她有着和这个城市一样的地久天长的遗民心态。她的长恨歌,是上海这座城市最隐秘的内心。那里面,有着卡佛眼里那一地的月光,有着月光下躺着的,那些最细小最细小的东西。你若用心去看,用心去听。你都看得见。都听得见。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3)

偶然间读到一部小说,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一打开书,20世纪40年代那个繁华锦簇十里洋场的旧上海就铺展开来,不知不觉有了情味。

夹竹桃生出的花朵,老虎窗外,氤氲着女人脂粉气的天空,留声机里回转往复的“四季调”,有轨电车不休的“当当”,一切恍如隔世,却真实可触似的,从字里行间浮上来,一点一点地清晰。

那个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静候着她的时代,也用美貌和聪慧酝酿着一场致命的悲剧和传奇。她是那种有魔力让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子。因这,她有了非凡的经历,有了用来挥霍的资本和勇气,也有了数着日影度日的寂寞无赖,有了干涸的眼里唯余的一颗老泪。她被男人捧着,爱着,宠着。她穿着婚纱走上选美的舞台,却想着:“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其实就是丧服!”

后来,她的预感应验,她没有真正地做过新娘。她如花似玉的年华被命运的流变无情地碾过,她在男人的世界里一败涂地,无限风光的“三小姐”,用骄傲和那害人害己的聪慧与美貌,断送着一切幸福的可能。

她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能够结婚的了。

那镜中的美人,风韵不减,心却冷如灰烬。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所依靠慰藉的,竟是那一盒金条。她明白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还是取了那装金条的木盒子,想把最后的筹码押在男人身上。而一切,终成虚空。

大概谁也不会记得那间阁楼上曾经住着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或许,有人偶然想起,也会自然而然地把她归为“那个女人”的行列。

旧上海,沉浮着多少如王琦瑶的女子!她们住在如爱丽丝公寓那样令人无限遐想的房子里,她们总是那种正经女人的不屑,总是街头巷尾流言的主角。

而又有多少女孩,终是经不起那花花世界的诱惑,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了呢?百乐门的歌舞不休,这不夜的城市,充满了纸醉金迷的气息,由不得人清醒。甚至那些正经人,话里话外也在羡慕着王琦瑶,不屑的口气里竟含着嫉妒。

住进爱丽丝公寓的,总是抱着女人中的佼佼者的姿态。她们大都有着一张光鲜可人的面皮,有足够多的光阴和年轻。而这些,或许已经完全能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

她们仿佛是被特别爱着,眷顾着的。又分明是被幽禁与弃置在了华丽的囚笼里,一半是这空荡的公寓,一半是那浮华过后的虚无幻灭。她们要永远地保持着佼佼者的姿态,哪怕生活已满目疮痍。

我隐约读到了女子的悲哀!几千年都是一个模样。就因为那句红颜薄命吗?

美貌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拥有的人又往往因它围困了一生。“坏女人”都是漂亮的,“那种女人”少有不是独具风情的。有人说,红颜的不幸是男权社会的罪孽。萧红说,她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在那个旧上海,我看到女人是甘心被男性控制与评判的,并以此为荣似的。好像王琦瑶的妈妈说过,她的贱是自己作的。而悲剧的始末又怎能归结于一个弱女子的自轻自贱简单了事?

王琦瑶只是那茫茫背景下,一个随波逐流、无所依靠的浮影罢了!

灯红酒绿的人间,何处才是得以喘息的港湾呢?王琦瑶的心里没有答案,只是紧守那一日日削减的风韵,徒然地经过,又消失在摇晃的灯影里。

人们读王安忆的上海,就会想起张爱玲的笔下也有一个上海,花园洋房,绅士淑女……张爱玲的上海,透着细小微妙的精致,有小姐呼吸里吐露的香水气。她讲的爱情,总是那么勉强与无奈,又带着狐步似的优雅和轻佻。

而《长恨歌》里的上海,总觉得小家碧玉一般的真切。那些姑娘家的细碎的心事,弥漫在弄堂里的姨娘们的不满与闲话,一个衣冠楚楚的少年,一句无心的话却引起伤心的调侃,那么自然平常,又处处隐着悲剧的伏笔。

王安忆讲的故事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她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

这长恨歌的“恨”字不知究竟该哪一个解法才合适。是遗憾吗?还是仇恨呢?

小说的最后一句“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是否在预示着什么,那夹竹桃是否在等着另一场悲剧的开演,于这城的艳美和躁动中?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4)

《长恨歌》是王安忆于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整部作品分为三部,讲述一个女人四十年中的历程,展现以上海为中心的近代历史,具有别样的上海风格和王安忆自身的个人特征。

长恨歌写的是上海及其周边地区的故事,这首先与王安忆自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她出生南京,辗转多地,一生记忆大多都在上海,童年时期老上海的生活对其影响巨大,《长恨歌》中的许多生活场景有着最典型的老上海的风范,均有深刻的上海烙印,这自然是与其生活有着紧密联系。她所记录的上海,正是从繁华至极到衰落凋敝,王安忆将之具现化在一个女人一生的兴衰上,女主角王琦瑶生活在上海,她也就是上海。

看《长恨歌》,首先要懂什么是“长恨歌”,王安忆女士并没有很明确地提过《长恨歌》命名的由来。但是人人知王安忆的《长恨歌》,也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自然是王安忆取了白居易之意用了这个题名。白居易的《长恨歌》写的是杨贵妃的故事,从现在的目光来看,就是一个草根偶像的一生。而“养在深闺人未识”这一句就与王安忆专写一章“闺阁”相像了。往下再看,若上海是大唐王朝的缩影,那么王琦瑶的前半生也会是杨贵妃的前半生,在第一部中她与李主任的爱情放大来看,也是杨贵妃与唐明皇的爱情,同样是草根民女的极限爱情,同样的缱绻无绝,同样的悲剧收场。探寻其中缘由,就逃不过时代的因素了,同样是繁华到崩坏的时代背景,两部作品是有内在的精神联系的。这个“恨”,是无穷尽的,是带有时代性的,是每一段历史的“杨贵妃”们的,也是每一段历史的“王琦瑶”们的。唯一的不同,只能是在这前半段人生中,杨贵妃美人殒命,王琦瑶辗转他乡,她的恨和她的爱也随她的脚步,走进了繁华的更深处。

本作的女主角王琦瑶是谈论《长恨歌》无法绕过的标志,她是最上海的女人了,她就是上海本身,她是最繁华的上海的精华。她不是出身名门的富家小姐,也不是落魄逃难的家中幼女,她是折中的选择,她是这大上海千千万万个弄堂的产物。她是隐秘的,是遮掩的,她没有太多的脸面走出弄堂的保护。但是她又是弄堂的结晶,她足够美,她的美能支持她走出弄堂,走出原先的生活。火热的心与羞愧的脸在她的身上结合。就连“上海小姐”的名次也是第三名。她的一辈子都在中上游游走,这是非常上海人的做法。上海人的精明和谨慎,无形中影响了他们的人生轨迹。

王琦瑶的前半生是风生水起的,至少对于一个弄堂出生的女孩来说,已是无数躲在房间中看言情小说女孩们的榜样。她不是新时代人们希望的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她依靠的是美貌,是别人的爱,她走的是旧式家长们最看好的路,凭着美找到了好人家,拥有童话故事后不会再写的幸福生活,可是她又带有新时代女性的追求,即便是上天给的脸面,也要勇敢拿出来。她是有野心的女孩,那份野心大多是处于自信,也无任何可诟病之处。言情是写给大人的童话,蒋丽莉那么喜欢言情,她就是言情的化身。王琦瑶在出名后就离开了她,也仿佛是王琦瑶刺破了这言情的泡沫。王琦瑶是既现实又梦幻的,她现实地踏出了梦幻的人生。

王琦瑶的后半生却慢下了脚步,她虽然受到众人的追捧,可毕竟没有金钱帝国,她不是世界五百强的女老板,她仅是孤独的女人而已。孤独容易催生出好感,这话是没错的。这之后便有几位重要的人物出现了。从唤醒她的阿二,到带她回到老生活图景的严家师母,到不可割舍的康明辉,到老克蜡,这些人的出现,才将刚刚来到生活的王琦瑶又带上风浪顶端。当年的清澈的女生,已然融入了上海,成为上海众多肢体的一个关节。这自然是那时的王琦瑶没有想到的,又有谁能够告诉她呢。直到死,王琦瑶可能才知晓,一张照片究竟引出多少重要的选择。上海的委婉终究被她消磨在生命的延伸里,剩下的是上海人比谁都真切的一颗心。

王琦瑶是旧上海的结晶,这在她与自己的女儿薇薇的冲突中可以知晓。薇薇是新的上海的产物,她是下一轮历史的王琦瑶,她是时间的更新,也是王琦瑶时代真的终结。小说最后这两代人的冲突,是历史变换的最真诚的展示。最引人深思的部分,就是长脚掐死王琦瑶的那一刻,最后的最后,王琦瑶却死于金钱的欲望,死于其实她一生都没有珍惜过的东西,她是上海的女人,她爱的不是钱财脸面,她只求灯红酒绿中的一份爱。那个死在床上的女演员,原来已经这么久地警示了她。

本作中的另一个重要的角色是程先生,她是王琦瑶的“底”,是这个世界里最后的不需要交易的温暖。程先生像是空气,他是在有风的时候才会被人感知的。当王琦瑶被鲜花环绕的时候,程先生都故意退出,只在王琦瑶真的需要这份温情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在她的面前。程先生真的是好男人的代表了,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大上海,他就这么守着一份情,痴痴地过活着。这份爱意,是埋藏在灵魂里的,也是联系在灵魂里的,以至于当他十年后再看到王琦瑶母女,已经不再是当初镁光灯下的“沪上淑媛”,他都没有放弃过这份爱恋。他那么宽容,那么痴心,程先生不仅是王琦瑶的底,程先生也是上海男人的底,往前是如程先生般痴情,往后也能如他一样无味地生活,不必要太过波澜的人生,本身也识相,能进能退,痴心却不改。命运就是这么巧,我爱的与爱我的,就这样相逢又相离,程先生又何尝不是乱世里的可怜人,空空陪了一段繁华的青春。

本作叙述的方式并没有什么很多的花样在其中,追随王琦瑶的一生,我们能目睹上海的变化,时代的更迭。王安忆在语言上的运用是足以称道的,她的语言里自有一股风气,那是上海人的风气,在她说解上海人的种种时,她的说解与描述本身又是上海人的,但与其辗转的经历有关,王安忆的语言比上海本身多一分明了清楚。她的用语是暗含幽默也绮丽的,她以一种玩味的态度来说解上海,她对人物内心的剖析是真正值得去看待的,那是突破了上海人的委婉脸面的,是直击人物内心的复杂和多层次的。

小说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奉上了一副精确的上海风情画。上海这座庞大的城市,收纳着全世界的一切,这里有你可以想象的任何一种生活状态。本篇小说最着力去描绘的,就是中产阶级的生活状态,他们是上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中西碰撞和互相渗透的产物,是要“在唱片机里放梅兰芳”的。而他们主要生活的地方,就是上海文化的印记和发源地,那蜿蜒进人心的弄堂。弄堂的构造就是上海人的构造,是上海生活的构造。华美的和污秽的在房前和房后分别出现,人心也一样。上海更像女人一点,流言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女性化倾向的词语。一个个的弄堂仿佛孤岛,他们之间蔓延的都是流言。流言和弄堂都没有贬义,当他们成为生活的原貌,真实就会赋予他们存在的必要。

当我们思索《长恨歌》要展现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内容时,我们其实有很多的选择。像《雷雨》一般,命运是一条隐藏的线索,我们随着王琦瑶踏遍了爱丽丝、邬桥、平安里,但命运才是真正引领王琦瑶的始作俑者。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在抗争,她没有抗争过命运,却花费了一整个青春扭转了命运。相遇别离都是命运的果实,她却没能拒绝这一切。另一方面,王琦瑶不过是乱世里的一个女人。在那个时代,在那个上海,女性是被推崇的,全社会都在追求她们的美,这其实是对于女性价值的贬低。当我们把女性从政治角色里解脱出来,女性的美绝不是放在橱窗里欣赏的,那是对于女性价值的物化,是这个中国最先进最开放的地区最古老的缺陷。女性的悲剧永远是放在父系社会下最值得玩味和体验的主题。从王琦瑶第一次出场,从她的生长环境中,悲剧性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展现出来。她的第一次爱那么的身不由己,她的选择在生活中那么的不堪一击,直到最后被男性的手掐死,女性的身份带给了她一切,也改变了一切。

在繁华的上海里观望这一切,金钱地位与人心在霓虹灯里纠缠不清,我们观望的越深,越能看见那一句“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5)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6)

《长恨歌》写了唐玄宗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悲剧。这首诗在在讽刺唐明皇因为重色而误了国事的同时,也赞颂了人们爱情的真诚和专一。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起兵叛乱,成千上万的车辆马匹护卫着皇帝逃往西南。从“千乘万骑西南行”看得出,这次逃亡非常的仓促。“翠华摇摇行复止”表现出人心涣散,预示着悲剧即将出现。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最终士兵叛变,六军不发,要求要求处死杨贵妃,是愤于唐玄宗迷恋酒色,祸国殃民,玄宗只好将她勒杀。头上的花钿一件一件掉落地上,无人拾取;其中有珍贵的翠翅、金雀,还有玉搔头。一代君王,面对此状,只能掩面痛哭,却无法挽救;回头眷顾,禁不住血泪交流。“救不得”,不是不想救,而是救不了,是唐玄宗的无助与无奈。马嵬坡下,杨妃葬身之处,空有荒凉的泥土,再也见不到她美丽的容颜。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真是挚爱之情。即使诗中暗含讽喻,《长恨歌》也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凄美的爱情故事,只有这样的结局,才体现它的残缺美。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7)

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

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

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

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

……

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

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

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8)

前一些日子,读了白居易的《长恨歌》,对里面的情节也有了些了解。一个养在深闺的美人被君王看中,召入宫封了个贵妃,皇帝对这个贵妃十分宠爱,以至于”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虽然皇帝十分喜爱,但不幸的事仍然发生了,一场叛乱使得自己江山与美人只可取其一。毋庸置疑,结果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贵妃被迫自杀。

在局势稳定后,皇帝可以说是痛不欲生,千方百计的想使贵妃可以重新回到身边,文中有“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结果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什么办法都是徒劳的。诗歌最后我感觉写的特别的好,“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反映了贵妃与皇帝间的真挚爱情,语言很美。

但我却对他们间的爱情产生疑问,大家都知道这个皇帝在那时候年纪已经很大了,而贵妃才刚刚“初长成”。一个年轻的女子如何能爱上一个和自己父母大小的男的呢?我想,无非在于权势、地位吧!

长恨歌读书笔记通用


读书,实际上是人们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伟大的灵魂互相结合交流的过程,在拜读作品时,我也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感动。 写读后感应围绕文章内容及作者表达思想进行分析,如何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得尽善尽美呢?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长恨歌读书笔记,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

《长恨歌》是一曲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挚爱传奇,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是一段足以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绝唱。传统的,古典式的,完美的,理想主义的爱情在这里走到了一个极致。

这是一首被誉为千古绝唱的长篇叙事诗,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十二月。白居易时年三十五岁,任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一天,他与在当地结识的秀才陈鸿、王质夫同游仙游寺,谈起五十多年前的天宝往事。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及相关遗闻传说,让三人不胜感慨。他们惟恐这一希代之事,与时消没,不闻于世,王质夫遂提议,由擅长抒情的白居易为之作歌,由陈鸿为之写传奇小说《长恨歌传》。于是,诗、传一体,相得益彰。白居易由此被呼为“《长恨歌》主”。

在我看来,《长恨歌》在史上留有不衰的盛名,得益于它的艺术特色。①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故事情节曲折动人。联想到是的历史的话,其中还经历了有名的安史之乱。从安史之乱爆发到唐明皇携杨贵妃出奔西行,再到杨贵妃逝世,唐明皇思念贵妃,情节曲折感人,悲剧感染力极强。②刻画人物生动细腻。唐玄宗形象荒淫误国又真挚专情,杨贵妃是一个美貌、忠贞的形象。“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极尽了杨贵妃的美貌。③ 叙事、抒情、描写高度融合,富有语言美和音律美。运用了借代、比喻、对比、对偶、顶针的修辞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然而,《长恨歌》还有另外一个亮点,就是对于其主题的看法、理解历来就有分歧,有“讽谕说” (暴露统治阶级的荒淫,恨其误国);有“爱情说”(歌颂唐明皇与杨贵妃真挚专一的爱情);有“双重主题说”(指爱情悲剧的双重性、人物性格的双重性、作者态度的双重性。当然,我们接触最多的理解应该是“讽喻说”:认为诗是借李杨的恋爱故事,暴露统治阶级荒淫无耻,政治腐败等造成国家动荡、深情无寄的严重后果,婉转地讽刺了李隆基贪色误国,荒于朝政,并以此作为后世的鉴戒。从具有传奇色彩的帝、妃题材的特殊性出发,以艺术的典型与形象,婉劝帝王。

但我对“爱情说”挺感兴趣,这种说法从未听说,有一点神秘。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2】

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

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

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

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

……

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

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

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3】

看完电视剧《长恨歌》真是欲罢不能,同事极力推荐我其书更好看,于是我就成了王安忆的《长恨歌》的忠实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4】

《长恨歌》是王安忆于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整部作品分为三部,讲述一个女人四十年中的历程,展现以上海为中心的近代历史,具有别样的上海风格和王安忆自身的个人特征。

长恨歌写的是上海及其周边地区的故事,这首先与王安忆自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她出生南京,辗转多地,一生记忆大多都在上海,童年时期老上海的生活对其影响巨大,《长恨歌》中的许多生活场景有着最典型的老上海的风范,均有深刻的上海烙印,这自然是与其生活有着紧密联系。她所记录的上海,正是从繁华至极到衰落凋敝,王安忆将之具现化在一个女人一生的兴衰上,女主角王琦瑶生活在上海,她也就是上海。

看《长恨歌》,首先要懂什么是“长恨歌”,王安忆女士并没有很明确地提过《长恨歌》命名的由来。但是人人知王安忆的《长恨歌》,也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自然是王安忆取了白居易之意用了这个题名。白居易的《长恨歌》写的是杨贵妃的故事,从现在的目光来看,就是一个草根偶像的一生。而“养在深闺人未识”这一句就与王安忆专写一章“闺阁”相像了。往下再看,若上海是大唐王朝的缩影,那么王琦瑶的前半生也会是杨贵妃的前半生,在第一部中她与李主任的爱情放大来看,也是杨贵妃与唐明皇的爱情,同样是草根民女的极限爱情,同样的缱绻无绝,同样的悲剧收场。探寻其中缘由,就逃不过时代的因素了,同样是繁华到崩坏的时代背景,两部作品是有内在的精神联系的。这个“恨”,是无穷尽的,是带有时代性的,是每一段历史的“杨贵妃”们的,也是每一段历史的“王琦瑶”们的。唯一的不同,只能是在这前半段人生中,杨贵妃美人殒命,王琦瑶辗转他乡,她的恨和她的爱也随她的脚步,走进了繁华的更深处。

本作的女主角王琦瑶是谈论《长恨歌》无法绕过的标志,她是最上海的女人了,她就是上海本身,她是最繁华的上海的精华。她不是出身名门的富家小姐,也不是落魄逃难的家中幼女,她是折中的选择,她是这大上海千千万万个弄堂的产物。她是隐秘的,是遮掩的,她没有太多的脸面走出弄堂的保护。但是她又是弄堂的结晶,她足够美,她的美能支持她走出弄堂,走出原先的生活。火热的心与羞愧的脸在她的身上结合。就连“上海小姐”的名次也是第三名。她的一辈子都在中上游游走,这是非常上海人的做法。上海人的精明和谨慎,无形中影响了他们的人生轨迹。

王琦瑶的前半生是风生水起的,至少对于一个弄堂出生的女孩来说,已是无数躲在房间中看言情小说女孩们的榜样。她不是新时代人们希望的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她依靠的是美貌,是别人的爱,她走的是旧式家长们最看好的路,凭着美找到了好人家,拥有童话故事后不会再写的幸福生活,可是她又带有新时代女性的追求,即便是上天给的脸面,也要勇敢拿出来。她是有野心的女孩,那份野心大多是处于自信,也无任何可诟病之处。言情是写给大人的童话,蒋丽莉那么喜欢言情,她就是言情的化身。王琦瑶在出名后就离开了她,也仿佛是王琦瑶刺破了这言情的泡沫。王琦瑶是既现实又梦幻的,她现实地踏出了梦幻的人生。

王琦瑶的后半生却慢下了脚步,她虽然受到众人的追捧,可毕竟没有金钱帝国,她不是世界五百强的女老板,她仅是孤独的女人而已。孤独容易催生出好感,这话是没错的。这之后便有几位重要的人物出现了。从唤醒她的阿二,到带她回到老生活图景的严家师母,到不可割舍的康明辉,到老克蜡,这些人的出现,才将刚刚来到生活的王琦瑶又带上风浪顶端。当年的清澈的女生,已然融入了上海,成为上海众多肢体的一个关节。这自然是那时的王琦瑶没有想到的,又有谁能够告诉她呢。直到死,王琦瑶可能才知晓,一张照片究竟引出多少重要的选择。上海的委婉终究被她消磨在生命的延伸里,剩下的是上海人比谁都真切的一颗心。

王琦瑶是旧上海的结晶,这在她与自己的女儿薇薇的冲突中可以知晓。薇薇是新的上海的产物,她是下一轮历史的王琦瑶,她是时间的更新,也是王琦瑶时代真的终结。小说最后这两代人的冲突,是历史变换的最真诚的展示。最引人深思的部分,就是长脚掐死王琦瑶的那一刻,最后的最后,王琦瑶却死于金钱的欲望,死于其实她一生都没有珍惜过的东西,她是上海的女人,她爱的不是钱财脸面,她只求灯红酒绿中的一份爱。那个死在床上的女演员,原来已经这么久地警示了她。

本作中的另一个重要的角色是程先生,她是王琦瑶的“底”,是这个世界里最后的不需要交易的温暖。程先生像是空气,他是在有风的时候才会被人感知的。当王琦瑶被鲜花环绕的时候,程先生都故意退出,只在王琦瑶真的需要这份温情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在她的面前。程先生真的是好男人的代表了,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大上海,他就这么守着一份情,痴痴地过活着。这份爱意,是埋藏在灵魂里的,也是联系在灵魂里的,以至于当他十年后再看到王琦瑶母女,已经不再是当初镁光灯下的“沪上淑媛”,他都没有放弃过这份爱恋。他那么宽容,那么痴心,程先生不仅是王琦瑶的底,程先生也是上海男人的底,往前是如程先生般痴情,往后也能如他一样无味地生活,不必要太过波澜的人生,本身也识相,能进能退,痴心却不改。命运就是这么巧,我爱的与爱我的,就这样相逢又相离,程先生又何尝不是乱世里的可怜人,空空陪了一段繁华的青春。

本作叙述的方式并没有什么很多的花样在其中,追随王琦瑶的一生,我们能目睹上海的变化,时代的更迭。王安忆在语言上的运用是足以称道的,她的语言里自有一股风气,那是上海人的风气,在她说解上海人的种种时,她的说解与描述本身又是上海人的,但与其辗转的经历有关,王安忆的语言比上海本身多一分明了清楚。她的用语是暗含幽默也绮丽的,她以一种玩味的态度来说解上海,她对人物内心的剖析是真正值得去看待的,那是突破了上海人的委婉脸面的,是直击人物内心的复杂和多层次的。

小说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奉上了一副精确的上海风情画。上海这座庞大的城市,收纳着全世界的一切,这里有你可以想象的任何一种生活状态。本篇小说最着力去描绘的,就是中产阶级的生活状态,他们是上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中西碰撞和互相渗透的产物,是要“在唱片机里放梅兰芳”的。而他们主要生活的地方,就是上海文化的印记和发源地,那蜿蜒进人心的弄堂。弄堂的构造就是上海人的构造,是上海生活的构造。华美的和污秽的在房前和房后分别出现,人心也一样。上海更像女人一点,流言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女性化倾向的词语。一个个的弄堂仿佛孤岛,他们之间蔓延的都是流言。流言和弄堂都没有贬义,当他们成为生活的原貌,真实就会赋予他们存在的必要。

当我们思索《长恨歌》要展现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内容时,我们其实有很多的选择。像《雷雨》一般,命运是一条隐藏的线索,我们随着王琦瑶踏遍了爱丽丝、邬桥、平安里,但命运才是真正引领王琦瑶的始作俑者。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在抗争,她没有抗争过命运,却花费了一整个青春扭转了命运。相遇别离都是命运的果实,她却没能拒绝这一切。另一方面,王琦瑶不过是乱世里的一个女人。在那个时代,在那个上海,女性是被推崇的,全社会都在追求她们的美,这其实是对于女性价值的贬低。当我们把女性从政治角色里解脱出来,女性的美绝不是放在橱窗里欣赏的,那是对于女性价值的物化,是这个中国最先进最开放的地区最古老的缺陷。女性的悲剧永远是放在父系社会下最值得玩味和体验的主题。从王琦瑶第一次出场,从她的生长环境中,悲剧性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展现出来。她的第一次爱那么的身不由己,她的选择在生活中那么的不堪一击,直到最后被男性的手掐死,女性的身份带给了她一切,也改变了一切。

在繁华的上海里观望这一切,金钱地位与人心在霓虹灯里纠缠不清,我们观望的越深,越能看见那一句“此恨绵绵无绝期”。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系列


最近读了一篇介绍“故乡读书笔记”的网络文章现在与大家分享,作品一书令无数读者感慨万千。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实感受,非常感谢您的阅读欢迎参阅本文!

故乡读书笔记(篇1)

篇一:故乡读后感

作者鲁迅:1881-1936年,原名周樟舒,后由豫山、豫亭改名为周树人,后改名为鲁迅。我们知道,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这里有很多著名的文章:琐事,叫喊,疯子日记,阿q传记,模仿损失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篇二:故乡读后感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是青壮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飞跃地球,我可以看到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我为生活在一个新中国和一个新社会而感到高兴。

故乡读书笔记(篇2)

这篇**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要理解这篇文章,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故事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国共产党。

但一方面,由于领导革命的资产阶级同旧的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革命的结果不稳定;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人民群众,最终导致革命的不彻底。

这篇**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最后,夏瑜的墓被放在花圈里,暗示他的同志们将继续革命事业,这是革命力量的象征。试着理解文章中多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相似写作技巧。

故乡读后感(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三)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我的家乡,我看到了闰土、杨二嫂等。我觉得跳跃的土壤变得麻木,杨二嫂变得刻薄,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和旧社会的可怕。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有责任感,利用现在努力学习,为祖国未来的建设做出微薄的努力。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五)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

在一次家庭的大牺牲中,飞跃地球和鲁迅结识了,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的家庭背境不同,但在当时,虽然闰土的家庭背境不是很好,但他知道很多事情,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

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告诉他很多奇怪的事情:獾、刺猬、野猪、角鸡、松鸡让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

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

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当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都能看到院子里高墙四角的天空。从这句话中我感受到鲁迅当是多么向望自由!

与现在相比,我们过着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衣食无忧。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六)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

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和鲁迅一样,他们只看到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

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但在过去,我不懂得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台非常好看的电视。我想:这是个机会。

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七)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

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

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读书笔记(篇3)

《故乡》是中国现代作家鲁迅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以其深刻而犀利的笔触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丑陋和道德的败坏。小说通过一个回到故乡的青年人的视角,展现了他对家乡的回忆与重新认识,同时也表达了对社会现象的痛心疾首。

小说以青年人杨显林回到故乡的场景开篇。故乡的农舍、河流、树木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都让他充满了温馨的回忆。然而,在一个叫伍缺书的智障男子的带领下,杨显林逐渐认识到故乡已经沦为庸俗、偏狭和黑暗的社会。

作者通过杨显林与伍缺书的对话和观察,揭示了故乡众多丑陋的一面。他们的谈话中充满了无理取闹和傲慢无礼,映射了故乡人们狭隘的思维习惯。故乡人们的动作、言谈、习俗和乡土气息也表明了他们对新事物的排斥和保守。比如,对于留学归来的田汉的嘲笑和谩骂,以及对紧跟时代潮流的卷烟的避讳,都是对现代文明的无知和偏见的反映。

与此同时,小说中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道德败坏的现象。例如,伍缺书的恶言恶语、伤人行为以及故乡人对他的崇拜和听命于他的不合理要求,揭示了社会道德沦丧的现实。伍缺书的凶残和飞扬跋扈无疑是对杂乱人心的一种嘲讽和讽刺。

《故乡》的生动描写和鲁迅独特的文风使人难以回避。作为一个年青的知识分子,杨显林对家乡的陈腐习俗和迂腐风气深感窒息。他的回忆和对故乡变化的评价,都透露着一种痛心和无奈。例如,他泪水模糊了故乡山间的布谷鸟的声音,展示了他对家乡变化的无力和悲伤。

通过对故乡的再认识,杨显林开始怀疑自己是否适应这样的社会,是否应该离开这片土地,并倾向于远离这个道德败坏的社会。这种思考和成熟的表达,使读者产生了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深思。

通过《故乡》这篇小说,鲁迅表达了对社会丑陋和道德败坏的拷问和担忧。他对故乡的重新认识和思考,表达出了其对于社会现象的批判和对于人性的思考。小说以犀利的笔触和深沉的思考,带领读者深入思考社会的诸多问题,尤其是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道德的缺失。

在当代,社会变革与发展之际,我们也应该通过对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的阅读和思考,深入思考我们所处的社会现象以及自身的处境,努力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对《故乡》的阅读,我们有机会认识到社会的问题,思考现实的精髓,以及加深对于人性的思考。这对于我们提高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是非常有益的。

故乡读书笔记(篇4)

读《故乡》有感

读了鲁迅的**,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

如果人们为希望而奋斗,那么他们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幸福的新生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有一个美好的愿望,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就必然失败,这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有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

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二是说这句话只是对故事中人物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

鲁迅的希望是提倡白话文,提倡封建礼教;飞跃大地的希望是有足够的食物和幸福的家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这些希望不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它们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

但命运就像一条路。如果你不走,你就不会知道这一切的结束。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

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想谈谈这句话与鲁迅毕生信仰之间的联系。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

白话本是中国语言文化长期积累和发展的产物。我们不能说它发展的所谓时间、地点和人。换言之,白话文的形成与否无所谓,它只是自然形成的。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也认为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要求。前辈自然会触摸、探索、行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必然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

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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