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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盗罗宾汉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9.20

侠盗罗宾汉读后感(锦集四篇)。

栏目小编为您精心整理了一份符合您要求的“侠盗罗宾汉读后感”。读书能诱发人的思绪,让想象得以超越时空,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收获到许多。读后感是将作品中蕴含的道理和实际结合起来所产生的感悟。希望这些想法和技巧能够为你提供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

侠盗罗宾汉读后感(篇1)

罗宾汉生活在600多年前的英国。他出生贵族,但因跟别人打赌失误射死了国王的鹿而遭到通缉,逃往山林。在那里,他结交了一群志同道合的绿林好汉。那些人侠肝义胆,敢于同不公平的事做斗争。

后来,罗宾汉因获得诺丁安州的射箭冠军,而成为绿林好汉中的领袖,同时也赢得了玛丽安小姐的芳心。罗宾汉和他的绿林朋友劫富济贫,一起帮贝尔夺回了他的爱人海伦,并为他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但这婚礼却勾起了罗宾汉对玛丽安小姐的思念。罗宾汉和他的绿林朋友本领出众,赢得了与国王侍卫比赛射箭的胜利,并因此而受到了国王的欣赏和赦免,获得了绝对的自由。在王后的成全下,罗宾汉和玛丽安小姐终于走到了一起。

罗宾汉的精神很让我佩服。现在社会,这样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人太少了。比如说:在路上看见人抢东西,赶紧躲得远远的,生怕连自己也受到伤害。看见有人要钱,就想他是不是骗子。

也可能因为坏人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做的坏事太多,使很多人不再相信社会上还有真情。

但是看了侠盗罗宾汉后,我觉得社会需要真情,需要我们多关心别人,不能只顾着自己。比如:小时候有一次我坐公交车,看见高年级的学生抢小同学的座位,没有一个大人帮忙,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也许有一个人站出来,紧接着就会有很多人站出来,为那个小同学打抱不平。如果我是那个孩子的话,我一定很委屈。慢慢地,有了对社会的不满,这样的事见得多了,有了想要报复社会的心理。就因为人们太冷漠、太自私,连小孩都学会了不关自己的事不管不问。

如果社会多一些像罗宾汉这样的人,社会可能会变得更和谐,更美好!我想做一个有仗义之心、勇敢、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侠盗罗宾汉读后感(篇2)

因为考完试了,所以我十分轻松。今天,我和妈妈去逛街,邻居的小弟弟要买英文歌磁带,妈妈让我也挑一盒磁带,我便挑了我喜欢的《侠盗罗宾汉》。【wwW.jT56W.Com 检讨书大全】

我回家后,迫不及待的放起了磁带,听后立刻被深深地吸引了,通过听磁带,我知道主人公罗宾汉总是穿着一身绿色的制服,戴着一顶红帽子,手里拿着弓箭,十分英俊。原来罗宾汉也是一位爵士,但因为有许多诺曼人欺压,所以逃到了谢维得森林里,向路过森林的富豪收取高额餐点费,如果是诺曼人,就会要价更高些,可是如果是穷人的话,罗宾汉不仅一分钱不收,还可能给穷人一些钱呢!有一次,有着王族血统的理查爵士到了谢维得森林里,罗宾汉本来想收理查爵士一些钱,但知道理查爵士因为儿子误伤了别人,为了把儿子救出来,所以欠了富翁许多钱,马上还富翁钱的期限要到了,可自己还没有凑齐钱,正在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来到了谢维得森林,罗宾汉听后,给了他许多许多钱,并约定一年还。

罗宾汉不仅讲义气,而且十分机智勇敢,不仅自己的伙伴多次获救,自己也多次虎口余生。一次,他化装成一位老太太,躲过了敌兵的追击。回到森林后,伙伴们都笑话他说哪里来的老太太,罗宾汉告诉了他们事情的经过后,大家都十分佩服他。

听完这个故事后,我十分钦佩罗宾汉的为人,我们也应该学习他的机智勇敢和正义的精神。我真是太佩服他了!

侠盗罗宾汉读后感(篇3)

“文章即案头之山水”是咱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咱们的日子虽充分多彩,但偶然遇到不顺心的事也是粗茶淡饭,咱们或许会看看书来得到心灵的安慰。清闲的午后,拿本小说看看也是非常惬意的享用。书是生射中不可或缺的同伴,乃至成为咱们生命的主任,使咱们生长、健壮。

从小我就喜爱看书,尤其是关于行侠仗义的英雄人物故事,更是我爱不释手的宝典。从罗贯中《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到林佩芬的《努尔哈赤》……都是我滚瓜烂熟的故事。而《侠盗罗宾汉》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那种劫富济贫的情节,对立鱼肉乡民、放肆嚣张郡长的方法,都是令人耐人寻味的。

一个大有出路的壮硕青年罗宾汉,在前往射箭竞赛的途中,因别人的寻衅,误杀了国王宝贵的鹿,而得面对一辈子躲躲藏藏的日子。合理穷途末路之际,他参加了受赤贫及压榨,有着相同命运的绿林豪杰们。在一次郡中的箭术竞赛里,罗宾汉打败了绿林最好的射箭能手威尔,而成为绿林的领导者,开端带领着一群武艺高明的豪杰们对立强权,协助贫穷的老大众们。而一个个的得力助手,像是小约翰、塔克修士也对罗宾汉的名声、功夫及处世情绪自愧不如,纷繁参加绿林的阵营。

当“大志查理”听到了郡长、强权的恶行,以及绿林豪杰的威望和大众对他们的爱崇,就赦免了他们的罪,让小约翰当了郡长,而绿林豪杰们也纷繁为国王效能,帮国王打出了一片全国。而这些绿林豪杰的传奇故事,传说直到现在仍是令人口耳相传、爱不释手!只需想起罗宾汉或再一次的阅览他们的传奇,好像都还能够听到罗宾汉的号角在森林中回旋,带给邻近居民安心的力气呢!

其实现在的社会中,咱们也会惧怕一些强权的人士,屈就自己的心声,让大都社会低层心中的吶喊无处发泄。罗宾汉教会了我勇气,路见不平就要挺身而出,以及不损害社会的观读。虽然一个人多么有权有势,都不应对别人的权利视若无睹;而有才能的人该做的事便是尽己所能的多协助别人,绝不能当欺凌弱势者的大坏蛋喔!

侠盗罗宾汉读后感(篇4)

已经很久没读过那么“简单”的“名著”了。几乎一个小时就看完了,简单有趣的故事,基本上算不了是“名著”,也许它更接近“童话”,例如睡美人之类的,看了《红楼梦》再看这个,有点缓不过来,不是说它太过于幼稚肤浅,而是太美好了,没有你侬我诈的对白,奸邪无奈的阴谋,连坏人都坏得很彻底,一根肠子到底的单纯,呵呵,让人不免笑出声来。好人很好,坏人很坏,仿佛回到了白雪公主的时代,人们嘴里骂的只有那个后母。

男主角罗宾汉武艺高强,风流倜傥,是典型的侠盗,又或者说是侠盗的典型?!劫富济贫,有一帮很有特色的绿林朋友(有点水浒的味道),假装贵族参加比赛,看上坏头头的女儿,最后劫富和劫女人并举——最后: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有时候生活和小说一样,简单就好,虽然没有让人不断揣摩体会的艰涩含义,没有隐含的阴暗背景,阳光明媚虽然不能体现语文功底之深,可也带来了温暖,带来了简单的快乐,不必一定要找出“揭露了什么什么的本质”,不一定要去体会“作者什么社么的思想情感”,看过之后觉的身心愉悦,也就达到了目的,这也是文学作品带给我们最最宝贵的财富。

生命的张显并不是因为它的错综复杂,它的千姿百态才有意义,有时候,简单快乐,平平淡淡也是一种奇遇。放下包袱,放下寻找历练的纠结的神经,就会发现,沙滩上值得寻找的不单单是五彩的贝壳,就连遍地的沙砾也是独具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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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林汉达读后感集锦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最新林汉达读后感集锦”,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林汉达读后感(篇1)

这是一部连续的历史故事集,从周朝东迁一直讲到晋朝统一全国为止,前后一千零五十年。目录以成语形式呈现,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本成语故事集。

林先生编写历史故事有两个很大的特点。

一是注意史实的准确。他写的历史故事跟演义小说不一样。演义小说虽然写得很生动,可其中有许多虚构的情节。他写历史故事着重说明历史发展进程,又比较尊重历史事实,主要取材于《春秋》、《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正史”。像《三国演义》中的“桃园结义”、“草船借箭”之类的故事,他都没有采用。

二是文字的口语化。林先生是一位语言学家,对普通话有深入的研究。他是浙江宁波人,虽然只能说家乡的方言,可写起文章来,用的却是地道的普通话。这部书念起来很顺口,读着跟听故事一个样,所以不但是一部优秀的历史读物,还是一部优秀的语文读物。

林汉达读后感(篇2)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不要偷懒,不要欺骗别人,否则会伤害自己。

当我看到这本 5 厘米厚、跟字典没多少区别的《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时,基本上已经失去了兴趣。但为了完成暑假作业,我被迫翻开了这本”字典”,突然发现,这本书并没有我想像的那样乏味,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一下子,我的劲头上来了。

我开始仔细地读这本书,日日夜夜,每天都读。终于读完了从《春秋故事》、《战国故事》到《东汉故事》、《三国故事》等 120 多个历史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管鲍之交》。

它主要讲了管仲和鲍叔牙的友谊。他们把对方看得比自己还重,处处替对方着想。他们一块做买卖,一块打仗。

生意是合伙的,管仲家穷,所以鲍叔牙付出了更多。不过,他们赚钱的时候,鲍叔牙让管仲多收下,但他没有多少钱。他一出兵,鲍叔牙就跑在管仲前面。退兵的时候,鲍叔牙又跑到管仲的后头。

人们说管仲贪生怕死,但鲍叔牙却把管仲区别开来。这个故事告诉我,我的朋友应该坦诚相待,到处讲诚信。我想如果我们能在学习上互相帮助,一起解决问题,就没有什么能打败我们。

林汉达读后感(篇3)

翻开《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这本书,我被书中一个个精彩的历史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作者林汉达先生用通俗易懂的“北京味”语言,记录了从周朝东迁到晋朝统一全国前后一千零五十年的历史,书中的人事历程连接,大故事套着小故事,引人入胜。

其中,《火烧赤壁》是我最喜欢的故事。文中讲的是赤壁之战前夕周瑜假装打黄盖,黄盖假意投降曹操,然后利用火烧连环船,让曹军大败。诸葛亮神机妙算,还真的“请”来了东南风。周瑜利用东南风,以送粮的名义接近曹营,派出的火船不仅把曹军水寨所有的船烧成灰烬,甚至还把曹军营地也烧了,曹军伤亡过半,真是惨烈极了!火烧赤壁是中国古代以少胜多的典型事例,我认为火烧赤壁之所以成功,主要靠的是周瑜的计谋,诸葛亮的才干。做任何事要想成功,力敌不如智取。孔子也说过:勇而好问必胜,智而好谋必成。

除了《火烧赤壁》,这本书中其他的历史故事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当我读完《负荆请罪》后,我暗暗下决心要向蔺相如那样做个心胸宽阔,遇事沉着冷静的人;当我读《卧薪尝胆》时,被越王勾践虽然每天睡草堆尝苦胆,但灭吴国决心从未动摇的坚定信念深深的打动了;当我读完《三顾茅庐》之后,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才智过人,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刘备对他的青睐和尊重使我更加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喜欢唱歌,是学校合唱团的一员,但合唱团的训练非常辛苦,偶尔我会产生退出合唱团的想法。可是当我读了《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中《悬梁刺股》的故事后,我的想法彻底改变了。故事中的苏秦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不惜用“悬梁”和“刺股”的方法督促自己学习兵法,研究各个诸侯的心理,最终苏秦被赵肃侯拜为相国,实现了合纵抗秦的政治宏图,相比之下眼前我的这一点困难真是不值得一提。我从书中受到启发,心想:参加合唱团真不错,既可以上台唱歌,又可以交到很多朋友,还能为学校争光呢,坚持唱下去吧!在后来的合唱排练过程中,我变得非常勤奋主动,上课时还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这本书改变了我,让我学会了坚持不懈的去做自己喜欢的事,绝不轻言放弃!

任继愈说:“不论当什么家,有了必要的历史知识,有百益而无一害。”《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这本书像一艘船,用一个个历史故事带领我们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海洋。这样一本好书,让我爱不释手,以史为镜,不断超越自我,做个智慧少年!

林汉达读后感(篇4)

“书籍乃世人累积智慧之不灭明灯”,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著名的教育家、语言文字家林汉达编著的《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此书目录以成语形式排列,从周朝东迁一直讲到晋朝统一全国为止,前后1050年。

故事的开始是周幽王被西戎打败,他的儿子周平王迁都洛阳,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就开始了。郑庄公是个精干的国君,所以国家很强大。不过郑庄公死后,他的四个儿子抢夺君位,大儿子刚即位,老二就把他轰走,老二做了国君,老三又把他杀掉。这时齐国的国君齐襄公打算扩张势力,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设计立年幼的老四为国君,使得郑国的实力从此缩小。这就是历史上的“兄弟相残”。

齐襄公既凶恶又荒唐,他的两个兄弟公子纠和公子小白为了生存都到别的国家逃命去了。公子纠的师傅是管仲、公子小白的师傅是鲍叔牙,这两个师傅是至交。齐襄公死后,齐国有人把公子纠接到齐国,可是公子小白却先到了,最终公子小白成为齐国的国君齐桓公。这时鲍叔牙出了个主意,用公子纠来交换管仲,共同辅佐齐桓公,有了这两个旷世奇才辅佐,齐桓公很快成了霸主,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的“管鲍之交”。

后来先后出现了四个霸主,分别是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还有吴越两霸,分别是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时时不忘灭吴雪耻,发奋图强,最终成为霸主。

书中“唇亡齿寒”讲述了虞君不懂相互依存团结,才长久生存的道理导致虞国灭亡;“韩信拜将”中韩信之所以忍辱含羞,是因为他心中有大志向;“四面楚歌”中项羽就为了他的所谓的气节,兵败垓下之后自刎于乌江;“三顾茅庐”刘备真心诚意的三次请诸葛亮出山来辅佐,终于取得战果传为佳话……

作者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词讲究、环环相扣、妙趣横生的讲述了引人入胜的历史典故,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对应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读完这本书受益匪浅,能学会为人要胸怀宽广、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与人要友好相处、戒骄戒躁。学习上要不耻下问、好学上进、自强不息。要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志向,为实现人生的价值和祖国更加强大的愿望努力拼搏!

林汉达读后感(篇5)

今天是假日。在这个长假里,我读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林汉达历史故事》。

这本书介绍了从商代到三国时期的各种重要事件。读这本书时,感觉像是在和别人聊天。这本书不像其他历史书那样死板,所以读得越多,读得越多。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历史就像一本书。这本书没完没了。但这本书里总是有太多的例外,太多的阴谋,太多的权力斗争,太多的**。历史就像银河。我们是银河系中的一颗恒星。那些伟人是闪亮的巨星。

因此,我们应该读历史,了解历史。我们要在历史中得到教训,得到经验。懂得历史,能让我们受到启发;了解历史可以防止我们犯和前人一样的错误;懂得历史,我们才会向前发展!

但是这本书只是作者站在本人的角度,我们了解历史不能片面的认定这段历史就是这样的,我们要全方位地来了解历史,要大量阅读历史书籍,才能认定这一段历史是什么样的,所以说历史是要严格考证的。

这就是《林汉达历史故事》,我们一定要了解历史,这样才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林汉达读后感(篇6)

《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读后感我非常喜欢历史,在寒假里我读了《岳飞传》、《三国演义》、《孙子兵法》、《水浒传》、《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等。

其中最好看的是《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春秋》、《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正史。

让我受到启发的是千金一笑这个小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2700多年前,周代的幽王喜欢吃喝玩乐。

不顾国家大事。

有一个叫褒珦的大臣,他劝周幽王好好管理国家事务,但周幽王大发雷霆,把褒珦关进了监狱。

褒家人为了替褒珦赎罪,就买了一个顶好看的乡下姑娘,献给幽王。

周幽王把褒珦放了,就整天跟美人玩。

但美人整天不笑,幽王下了一个赏格:谁能把美人逗笑一下,就赏一千金(周朝把铜子说成金)。

这时有个小人叫虢石父,他出了个坏点子让美人冷笑了一下。

那个坏点子是:让幽王点起峰火台,别的诸侯发兵来救。

结果他们白跑一趟。

都气乎乎的走了。

后来,西戎真打**来。国王再次点燃了山顶的火台。这次,救援人员都没有来。

因为诸侯们又以为幽王在骗自己。

幽王和虢石父被杀了,美人也被抢走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作皇帝(或领袖)的主要责任是管理好国家,让人民安居乐业,不沉溺于酒色,不丧失对他人的信心。

而我的任务是学习,不能痴迷于游戏。

林汉达读后感(篇7)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这本书是林汉达先生写的,讲述了周朝东移到晋朝统一全国的故事。

书中讲了春秋故事、战国故事、西汉故事、东汉故事和三国故事。其中,我特别喜欢春秋时期晋文公重耳,因为重耳很老实。重耳在流浪时,对楚成王许下了"如果你我两军交战,我军愿退避三舍(一舍在古代就是三十里,三舍就是九十里)"的承诺。

我对于书中的"饱不忘饥"和"退避三舍"存在一些疑问,为什么晋文公重耳退避三舍之后又攻打了楚国呀?但是我觉得重耳很诚实,因为晋文公在楚王程面前的承诺已经实现了,所以我觉得晋文公很值得信赖。

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向重耳学习,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同时还不能不讲诚信,我们说到就要做到,这样才能"言必信,行必果".

读了这本书,我也认识了许多历史人物,如诸葛亮、关羽、刘备、孙权和晋献公。我也学到了很多历史故事,如《千金笑》、《盗符救赵》、《团结群众斗秦》、《暗渡陈仓》等,学到了很多课本之外的知识,开阔了视野。

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读后感(二)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子,在第十届读书节期间,我读的书有:《水浒传》、《点亮小橘灯》、《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其中最好看的书是《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春秋》、《战国》、《西汉》、《东汉》、《三国》故事。其中最让我收到启发的是《千金一笑》。

这个故事发生在两千七百多年前。那时候,周朝的周幽王什么国家大事也不管,光讲究吃喝玩乐,还打发人上各处去找美人儿。一位老大臣褒珦劝周幽旺要爱护国家和老百姓,不要把老百姓家的姑娘们带到宫里来。听了这话,周幽王很生气,把褒珦送进了监狱。

褒珦家买了一个漂亮的乡下姑娘,名叫褒姒,送给周幽旺国王。周王高兴的时候,放了褒珦。

可是褒姒在宫里天天不开心,老悄悄地流眼泪。周幽王就下了一个赏格:有谁能让娘娘笑一下的,就赏他一千斤金子。

(古时候把铜叫做金子)这时,有个拍马屁的下流人物叫虢石父,虢石父给周幽王出了个坏点子:让周幽王点着烽火台,让临近的诸侯发兵来救援,结果让诸侯白跑一趟,一个个气得肚子都破了。后来,西戎真进来了,周幽王又点起了烽火台,没有人来救人,因为王子们以为和上次一样。

结果周幽王和虢石父被西戎杀死。就连老关在皇宫里也没有真正露出笑脸,就抢劫了他们。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不要偷懒,不要欺骗别人,否则会伤害自己。

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读后感(三)

当我看到这本 5 厘米厚、跟字典没多少区别的《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时,基本上已经失去了兴趣。但为了完成暑假作业,我不得不打开这本“字典”。突然,我发现这本书并不像我想的那么无聊,里面的故事也很有趣。一下子,我的劲头上来了。

我开始仔细地读这本书,日日夜夜,每天都读。终于读完了从《春秋故事》、《战国故事》到《东汉故事》、《三国故事》等 120 多个历史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管鲍之交》。

它主要讲了管仲和鲍叔牙的友谊。他们把对方看得比自己还重,处处替对方着想。他们一块做买卖,一块打仗。

买卖是合伙的,管仲家里穷,于是鲍叔牙本钱出得多。不过,他们赚钱的时候,鲍叔牙让管仲多收下,但他没有多少钱。他一出兵,鲍叔牙就跑在管仲前面。退兵的时候,鲍叔牙又跑到管仲的后头。

人们说管仲贪生怕死,但鲍叔牙却把管仲区别开来。这个故事告诉我,我的朋友应该坦诚相待,永远诚实。我想如果我们能在学习上互相帮助,一起解决问题,就没有什么能打败我们。

林汉达读后感(篇8)

先是春秋故事中的《千金一笑》,大家应该都熟悉,它讲的是一个周朝时期的君王―――周幽王,为了博美人儿褒姒一笑,点燃了烽火台上的峰火,结果可想而知。其实它和《狼来了》的故事是一个道理,但我要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褒姒的身世,她其实不是褒家的人,她只不过是褒家为了救褒而从乡下找的一个姑娘,其实她真实姓名了是叫褒姒,这也只不过是褒家人胡乱编造的罢了。

其次是战国故事中的《起死回生》,大家应该也并不陌生,讲的是一个叫秦越人的大夫,人很好,医术也很高,大家都叫他“扁鹊”,他周游列国,替老百姓治病。一次,扁鹊见了桓公午,看了看,对他说:“主公有病,病在皮肤,要是不及时医治,病就会厉害起来的”。桓公午挺了挺胸脯,使劲地弯了弯胳膊说:“我没有病”,他送出了扁鹊,对左右说:“做医生的就想赚钱,人家没有病,他也想治。”过了五天,扁鹊再见了桓公午,说:“主公有病,病在血脉,要是不医治,病准会严重起来的”。桓公午摇摇头说:“我没有病”。语气中有点儿不高兴,又过了五天,扁鹊特地再来看桓公午,他加重了语气说:“主公有病,病到了肠胃里,再不医治,病还会加深”,桓公午很不高兴,干脆不搭理他。扁鹊再来看桓公午,他见了桓公午,一句话也没说,就退了出去。桓公午叫人去问他,他说:“病在皮肤,用热水一焐就能好;病到了血脉里,还可以用针灸治疗;病到了肠胃里,药洒还及得到;现在病进入了骨髓,没法儿治了”。到了第二十天上,桓公午真的病倒了,他赶紧派人去请扁鹊,可哪儿也找不到他,桓公午躺了几天就死了。它告诉我们要听别人的劝告,但要适当的听,分析的听,否则终将会是害了自己。

这本书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非常有趣,你们可以来看一看。

林汉达读后感(篇9)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这本书里有许多历史故事,我被书本上的其中一个故事吸引住了,那就是《屈原投江》。

故事讲述了战国时期,屈原是楚王的大臣。因他受楚王的重用,引起公子兰等人的妒嫉,他们在楚王面前挑拨,令楚王逐渐疏远屈原,最后还将他放逐。

屈原悲愤交加,眼看着国家一天比一天衰败,却没有机会救国救民,只能用诗歌抒发哀思,抒发自己的国事思想。秦国出兵攻打楚国时,屈原不想看到楚国被毁。他的国家和人民落入敌人手中。5月5日,他拿着一块石头跳到汨罗江自杀。

从那时起,每个人都在五月五日吃粽子,划龙舟纪念屈原。这一天称为“端午节”。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更喜欢故事中的屈原。他热爱祖国,关心人民疾苦,坚持真理,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会热爱祖国,追求理想,敢于坚持真理。

这个故事集是一本历史书,它让我了解了中国的悠久历史,从中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历史知识,我的同学应该读它。

林汉达读后感(篇10)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谈话。”这本书出自于林汉达爷爷之讲述了从周朝东迁到晋朝统一全国的故事。

书中讲了春秋故事、战国故事、西汉故事、东汉故事和三国故事。其中我特别喜欢春秋故事中的晋文公重耳,因为重耳十分诚信。重耳在流浪时,对楚成王许下了“如果你我两军交战,我军愿退避三舍(一舍在古代就是三十里,三舍就是九十里)”的承诺。

问,为什么晋文公重耳退避三舍后又攻打楚国呀?但是我觉得重耳还是十分讲诚信的,因为晋文公重耳在楚王的面前许下的承诺做到了,所以我觉得晋文公重耳挺守信用的。

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向重耳学习,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同时还不能不讲诚信,我们说到就要做到,这样才能“吉必信,竹必果。”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许多历史人物,比如诸葛亮、关羽、刘备、孙权和晋献公等。我还了解了许多历史故事,比如说:“千金一笑、盗符救赵、合众抗秦、暗渡陈仓”等,学到了很多课本的知识,拓宽了我的视野。

林汉达读后感(篇11)

中午,我在书柜里找书看,无意间翻看到一本《春秋故事》。

《春秋故事》是林汉达的作品,它记录了春秋时期众多诸候国的兴旺衰弱,弱肉强食,以及治国之道。

书中有一身武艺,办事周到的颍考叔;有文武双全,细心胆大的曹刿;有才华横溢,抱负远大的百里溪;有任人为贤,合并诸候的齐桓公,还有卓越的政治家管仲和知贤荐贤的鲍叔牙。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管鲍之交。管仲和鲍叔牙从小就是朋友。当他们长大后,他们一起做生意,一起战斗。因为家境贫困,管仲总是占鲍叔牙的便宜。

有人说管仲“揩油”,可鲍叔牙说:“管仲家里穷,我和他是朋友,我乐意多给他一些。”

到了战场上,管仲进攻时,能在后则后,退兵时,能在前则前。人说管仲“贪生怕死”,鲍叔牙却说“管仲很勇敢,他是为了家里的老母亲而这样做。”正是由于鲍叔牙对管仲的相知相惜,他的行为感动了管仲,也感动了后人。

每当读到这里,我常为鲍叔牙的这种宽广的胸襟和知人善任的高尚品质而感动,他不计较个人私利,知贤荐贤,竭力举荐管仲,执掌齐国政事,自己甘居下位。管仲才有了用武之地,辅佐齐桓公称霸天下,名垂千史。鲍叔牙对管仲的理解让他不得不说: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想想古今中外,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欺骗朋友,出卖朋友,甚至是最好的朋友。知音是何等难求啊!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他没有一个知已的朋友,当他受酷刑时,无人救赎。

他多么希望有一个象鲍叔牙一样的知音啊。

与人相处就是要有更多的宽容、理解和关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拥有真正的朋友。请珍惜自己身边真正知心的朋友。

蝙蝠侠读后感1500字


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作品这本书让很多人都爱不释手,写读后感也是与作者在对话。作品的读后感要怎么才可以写到重点呢?为此,工作总结之家编辑花时间整理了蝙蝠侠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蝙蝠侠读后感(篇1)

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使我收获很大。

这本书主要讲了蝙蝠少年天赐带着 “师父” 的遗愿, 历尽艰险, 找到飞船 “仙 槎” ,返回他们的星球——蝙蝠星的故事。当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回味一下觉 得很有趣。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鹏哥哥。他可真是个天才!他把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非常 细腻,每一处景物都描写的特别细致,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再结合插图,仿佛 每一个情节都发生在我们身边。 明明是唐代的故事, 却又结合了许多现代的元素, 让我读得津津有味。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蝙蝠少年——天赐,因为他善良、正义、勇 敢、坚强。当别人遇险是他拔刀相助;见到敌人他绝不会退缩;当他受到“师父” 的考验时,他勇敢地接受挑战,并顽强地坚持下去。天赐要回到蝙蝠星球时,人 们都伤心落泪,因为在他们心中那个小男孩是正义和纯洁的化身。 天赐的故事深深感染了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一定 要伸出援助之手;天赐的故事激励着我,遇到困难时,要勇敢、坚强地去面对。 我多么希望同学们都来读读《少年蝙蝠侠》的故事,大家都学习天赐的好品质。

蝙蝠侠读后感(篇2)

《蝙蝠侠前传3》是一部非常有意思的电影,它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部科幻影片,也是一部非常具有教育意义的电影,这个故事告诉我,要想成为一个正义之士,有作为的人,必须从现在起要好好学习,好好做人,长大了才能像蝙蝠侠那样除恶扬善,伸张正义,成为一个社会有用的人。

演员:克里斯蒂安·贝尔饰蝙蝠侠、艾伦·埃克哈特饰“双面人”哈维·登特、加里·奥德曼饰戈登局长、米歇尔·菲佛饰猫女、约瑟夫·高登-莱维特饰约翰·布莱克。

剧情:8年前,蝙蝠侠在黑暗中销声匿迹,一瞬间,他从一个大英雄变成了一个流浪者,因涉嫌杀害地区检察官“双面人”哈维。登特,黑暗骑士和戈登局长为了大局着想,牺牲了自己的一切,和最强大的反派角色“贝恩”战斗。而贝恩是一个即具有超凡的搏击能力,又有着超高智商,除此之外,他还是个颇有政治才能的实干家,而这个反派角色就让“蝙蝠侠”和戈登局长大伤脑筋。但一时间,他们的努力也一度奏效。在打击罪犯的“登特行动”的重压之下,高谭市的罪犯活动有所遏制。

看点:

1、灰、黑白通吃的小清新:诺兰镜头下的猫女,是个谜一样的女人。她有着猫一样的样子,猫一样的灵敏身手,,她可以陷蝙蝠侠于死地,置高谭市于危机,也可以和蝙蝠侠携手作战,扭转乾坤,力挽狂澜。能如此自由的游走在正邪之间,面无惭色,毫无忌惮,有时她有救世主的情怀,而有时又做些不为人知的勾当。是个让让人欢喜让人忧的角色。

2、黑暗骑士:蝙蝠侠脸上戴着黑面具,穿着一身黑色盔甲,腰甲上配备着一条金色的武器装备腰带,穿了一双黑色皮靴,身上还披着一件大披风,,他有着一辆速度奇快无比、又装有许多高科技威力强大的摩托车;还有一架威力强大装有电光炮的飞机。蝙蝠侠有时像百万富翁,有时像拯救世界的大英雄;他是个真正的多面手。

3、反派角色贝恩:脸上装着一个面具,身穿一件防弹衣,让人想不到是他竟然能在下水道打造出一支军队。

感想:因为有了这三个人物的参与,才使这部影片丰满起来。看了这部电影,也正是因为有正邪两方的较量,才更能突出蝙蝠侠的善良和正义。看了这部影片我多么想让自己马上变成蝙蝠侠,像救世主一样去拯救世界,,去伸张正义,保卫和平。这部影片让我懂得了要想成为一个正义之士,有作为的人,必须从现在起要好好学习,好好做人,长大了才能像蝙蝠侠那样除恶扬善,伸张正义,成为一个社会有用的人。

蝙蝠侠读后感(篇3)

前几日终于看完了JONAS强力推荐的蝙蝠侠前传三部曲,看完之后十分有感触,且有些惆怅,时至今日,此等感情亦未化去。

对于三部曲的内容,我是这样解读的:第一部主要是做铺垫,确保后面两部,尤其是第三部在逻辑上的正确性。第一部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使得整个三部曲天衣无缝,像一部般叙述连贯,前后呼应,所有线索提前引出指向结果。可能它没有第二部第三部在思想上到达一个境界,但是没有它,就不会有后面两部。

第二部则完全是一个巅峰,不仅对于蝙蝠侠,对于诺兰,对于整个英雄电影甚至整个影视界而言,完完全全是一个巅峰,至少前人很少能超越,能够与之并肩就已经是凤毛麟角的了。即使作为一个动作片,它对于人性的解读也是到了难以望其背的高度。

第三部在内容上其实和第三部一样,但是却淹没在了第二部的光环下。第三部讲的实际上是在大金融家和贫苦百姓之间的缓冲黑帮消失后,暴力阶级革命对于一个文明的破坏。而它之所以没有完全释放出它应有的理念,在我看来基于两个原因:1.动作对于内容的影响。在电影的后半段就完全是打来打去,完全回归于好莱坞动作大片刺激炫目的正轨了。虽然该片动作因素已经降到一个很低的层次了,我在看蝙蝠侠和贝恩大家时总是觉得这两个人打得这么笨重呢,一点也没有武林高手的感觉。还有,拥有现代武器的警察夺回城市据点跟打群架似的,毫无章法,毫无组织性。但是即使已经降低了对于内容的冲击力,不得不承认,该片应有的东西被淹没了。甚至情节上都有一个漏洞,虽然谈不上错误,但使得整部片子逻辑性牵强,那就是米兰达为忍者大师女儿一事。这个在整部电影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伏笔,即使有也伏得太深了。

2.现实的考虑。如果诺兰真正把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西方法治社会的漏洞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那么结果就会和V字仇杀队一般,险些无法上映,唯一的区别是估计这次中国是不会允许的。这个因素我认为是主要拉低该片水平的原因,正因如此,贝恩所说的让高谭市在绝望中沦陷根本无法体现。这部片子展现给人的其实是混乱,如此一来就与第二部没什么区别了。

好了,吐槽这么多,回到正题。蝙蝠侠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我的答案是信仰,对于黑暗的信仰。整部片子中,这一点贯彻始终,无论是从一开始的蝙蝠侠与影武者联盟的故事,还是与小丑、双面人的故事,抑或最后与贝恩的故事,都体现了黑暗的信仰。

黑暗的信仰并不是信恶,这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信仰。我对于这种信仰的解读是敬畏心与信善。首先,敬畏心。我认为敬畏心是黑暗的信仰最根本的东西,英文是Fear,理应译为恐惧,但我宁愿译为敬畏心。可以说蝙蝠侠的诞生也是因为敬畏心。

还记得第一部里面那段经典对话吗?

Whybats,masterWayne?

Batsfrightenme.Itstimemyenemysharedmydread.

所以说蝙蝠侠本事就是敬畏心的化身。而在后面两部中,敬畏心的理念也一直没有离开过蝙蝠侠。我认为,哈维登特之所以成为圣骑一般的人物,就是因为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对于法律道德的敬畏心,使得他即使受到小丑追杀也不放弃起诉黑帮。但是很可惜,当他最心爱的人活生生死在了他的面前而它无能为力时,他的整个价值观崩塌了。爱的丧失使他变得冷酷残忍,价值观的崩塌使他失去判断力,对任何事情都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此前对于制度、规矩等的敬畏心随着那场大火被烧得灰飞烟灭。

第三部里,Fear一词在监狱中被发挥到了极致。布鲁斯一开始认为只要练好身体,就能爬上去,结果一直无法超越那段距离;后来他认为只有勇敢,不怕死才能跳过去,并认为心中的愤怒可以成为一股动力,结果他被愤怒与莽撞冲昏了头脑,还没到达最后一关就掉了下来。最后,在听从长者的话后,他放弃了绳子,与死神面对面,从而冷静、沉着,而那股求生的欲望也使得他跳过了那段常人无法跳过的距离。

影片中长者的话十分难忘。

Youdonotfeardeath.Youthinkthismakesyoustrong.Itmakesyouweak.

Why?

Howcanyoumovefasterthanpossible,fightlongerthanpossiblewithoutthemostpowerfulimpulseofthespirit----thefearofdeath?

Idofeardeath.Ifeardyinginherewhilemycityburns.Theresnoonetheretosaveit.

Thenmaketheclimb.

How?

Asthechilddid,withouttherope.Thefearwillfindyouagain.

至此,布鲁斯才算是完全学会了去敬去畏,这也是他在监狱这中忧患中所学到的最重要的一刻,也是他在信仰上的一次洗礼吧。也正是因为放任这种生命的本能,布鲁斯才做到了真正的Rise吧。由此可见,敬畏心不仅是一种信仰,一种修身的信仰,更是一种本能,一种保身的本能。

再说黑暗的信仰另外一个解读(当然这两种解读是并存的,并不是矛盾的):使人信善。蝙蝠侠在是恶人敬畏的同时,也使良民信善。本来高谭市是一个非常冷漠的都市,到处都是腐败的现象。但是蝙蝠侠到来了,他带给了这个城市信仰。这也是蝙蝠侠与其他的英雄不同之处,其他英雄拯救的是生命,蝙蝠侠拯救的是灵魂。正是因为蝙蝠侠,高谭市更多的人为了正义挺身而出。在第一部里面,我对于戈登的想法是,这个人是怎么活下来的?一个清官在腐败的官场应该是首先受到排挤的,而戈登也没有给我一种很强势的清官的感觉。但是到了第三部,我看到电影中的高谭市警察第一印象通常是好的,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如同布莱克,因为蝙蝠侠,而做出选择,选择了善而不是恶,在最艰难的时候,在最痛苦的时候,仍然选择去相信美好的明天,并为此而奋斗。

除了布莱克,弗利也是受到蝙蝠侠影响很大的警官。他在影片最开头试图去排挤戈登,说戈登即将被辞,因为他在和平时期对待事情如同战争时期一般。而且当任务没那么简单时,他选择了退缩。但是这样的一个人,当他看到了蝙蝠侠的标记时,他也做出了选择,他也选择为了他作为一名警察所信仰的事物,为了他的家庭、城市,挺身而出。最后我们可以看到,他穿着象征荣誉的警服,这个警服并不像戈登所说埋在后院,而是崭新的。他不再畏畏缩缩,而是冲在了三千多警察的最前头,最后他虽然死了,但是我相信他死时一定是满意的,因为他是带着他作为警察的荣誉而死的,这样死也无憾。

蝙蝠侠所带来的信仰不仅仅影响着警察,也影响了高谭市每一个人,包括哪些civilizedpeople,包括哪些罪犯。在第二部最后一段,小丑做了一个实验。我相信若在第一部,人们一定会选择引爆。如果是我来选择,我也会支持引爆,因为我认为无谓的牺牲是不值得的。事实上,那些civilizedpeople也是选择了引爆。但是没有人肯下手,我相信这不是怕把手弄脏的问题,而是因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即使是那个坚决的男子,最后也是下不了手,听天由命。

而罪犯一船上事情就简单了,一个老大镇住全场。这不禁让我思考,我们所谓的文明与民主,是不是到头来还不如那些我们鄙视的罪犯世界先进?当然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人绝对地回答是,那就是盲目自信,如果有人绝对地回答否,那就是恐怖主义。事实的真相是,文明民主维护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同时也使得大部分civilizedpeople道貌岸然地活着,因此有时候那些civilizedpeople的信仰还不如文盲来得坚固,因为他们没有文盲单纯。

为什么黑暗的信仰反而有着积极作用?我认为是因为当人们发现了黑暗的存在后,当人们试图去探索它时,他们会更加珍惜身边的光明,他们会对黑暗产生敬畏心,从而更坚定地信善。信恶的人只有两种:一是根本不知恶为何物,只因一时意气从而走上不归路;二是向小丑和双面人一样,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被夺去了,心里不再有爱,从而走上了恶的路。一般第一种基本上属于小丑所说的低级犯罪,只看重利益;而第二种人是属于madness与堕落,对于恶的信仰十分坚定,也就是小丑所说的高品质犯罪。

其实黑暗的信仰也不是很复杂,到头来就是人性最根本的东西。人性本恶,只是后天学善。但是若要达到真正的善,人们就一定要意识到自己恶的本性,从而更加坚定地去寻善。恐怕这就是蝙蝠侠所带给我们的理念吧,高谭市就是我们恶的本性,市民就是我们懦弱地性格,而蝙蝠侠是我们向善的心。

罗马假日读后感合集


笔者将和大家一同探讨“罗马假日读后感”的神秘之处。读完作者的作品,我们的见解也得以开拓。而写读后感则是一个深入阅读书籍的机会,但又该如何用文字来真实地表达作品的感受呢?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罗马假日读后感(篇1)

第一次看奥黛丽·赫本的电影,这是1853年的黑白电影,虽然是黑白但是故事情节不会因此而失去色彩。电影开始是公主光鲜亮丽,优雅的时刻,但表象下隐藏着公主不为人知辛苦的一面,脚很累凳子在旁边却不能坐,每天满满的活动时刻以分钟来计算,在皇宫里生活连自己的睡衣、晚餐,发型都不能自己决定,要时时刻刻保持皇家的形象。很想要去体验下别的生活都被克制,手下为她服务不如说是监控她。在外人看来她的生活是高高在上,完美也不用为世俗的金钱烦恼,她的出生就像是为了国家存在,但她有她的烦恼,她很压抑,想要做自己,想要自由。终于有一天,她逃离的皇家出去短暂的玩了一天,那是自由的空气,即使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很开心,有幸遇到了男主。男主是报社的记者,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经济一直很紧张(交不起房租连一顿好吃的都吃不起的地步),也很想要做出一番事业,当知道公主就在自己家的时候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因为这一原因使得他一点一点接近公主和,后来看到公主对于平民的那种开心,决定和她一起度过这一天,在这一天的最后他、她好像喜欢上了彼此。但因为公主她知道自己的责任选择回到皇家。

人物的心理感悟公主并不是媒体公布的身体不适而是出逃,男主知道这个事情的真相,做为媒体人知道皇家身份的重要性,帮公主隐瞒身份,到后来即使有了很多公主玩的照片将舆论都指向正面的消息传递。公主对她是真心实意的相信,认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大可以用那些照片去威胁或者做为赚钱的途径,但是他和他的搭档选择了对她没有伤害的行为。看到了信任与人性的善良,在国家与自己的利益面前选择国家。公主出逃的这一天,感受到了自由和平民的生活,一切是不一样的,感觉自己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为了自己而存在。即使皇家和平民,每一种生活都有各自的精彩,也有各自的烦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和责任,人不光是为了自己而存在。

罗马假日读后感(篇2)

很早就开始想看《罗马假日》了,初中的暑假里我最后如愿以偿欣赏了这部幽雅的作品。

奥黛利赫本冰清玉洁、温婉高贵、清秀典雅,她纯真美丽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清澈的眼牟,阳光的微笑、俏皮的短发,让人无法抗拒她的魅力,看见了就不再忘记;格利高里派克英俊潇洒、心地善良、眼神深邃,他仿佛就该是童话里不幸跌落的王子。在一个浪漫的地方一个浪漫的时刻邂逅了理想中的公主,而罗马更是一个梦想中的城市、历史上的繁华古城、银幕上的浪漫情史的发生地。就这样,高贵典雅的公主与穷困潦倒的记者之间,在罗马这座梦幻般的城市,上演着温馨感人、浓烈而又清香的感情。

看罢,不禁折服于演员的完美,折服于导演很有节制很细腻的笔触,《罗马假日》的每个细节都正好立于完美的那一点,似乎增之一分减一分都会大打折扣。为安公主睡在豪华大床上懒洋洋,接待外宾弄丢鞋子的可爱而忍俊不禁;为她应对着满满的日程安排、诸多拘束,深受宫廷生活折磨的痛苦而抑郁担忧;为安公主与记者乔的相遇,游玩于罗马的快乐与自由而兴奋激动;为安公主与记者无奈的分离而叹息。

上了大学,我再次看了《罗马假日》。或许是正因年龄的增大,环境的变化,这一次,竟然有了完全不一样的感受。不再是仅仅看到演员、故事、背景的精致完美、高雅脱俗,更深刻的是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身边每一个人的生活,感觉跟自己有了实实在在的联系。

自己和身边的每个人都不是主人公,但每个人又是公主。我们都和公主一样,应对满满的日程,应对繁文缛节的束缚,看着远离自己本性的安排,想要呐喊,想要逃离甚至反抗。我们也象公主在站累了偷偷放松自己,在呆板的程序下不肯安然入睡一样调皮可爱;象她不顾一切逃离一样满心期望,义无返顾;象她剪掉长长的头发尽情游玩那样喜爱刺激;象她对抓她的人大打出手那样想用拳头向不明白自己的大人大声说:不!还一样的期盼着心中的白马王子,浪漫温馨的感情。

是的,小时候,我们能够用尽情的呐喊、大吵大闹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赖皮的坐在地上不肯起来,直到大人向我们妥协,才破涕为笑地宣布恶作剧告终;年少时我们能够对自己不喜爱的东西大声说不,然后很潇洒地不再理会,有苦恼的事就找个朋友,痛快淋漓滔滔不绝的唠叨一顿;那么张大了呢?

最后,在一天艳阳高照、无忧无虑的罗马假日之后,在爱的火花正在灿烂绽放之时,公主安却强忍心中的巨大的悲痛对记者说“我此刻要离开你”“各走各路”。正如她所说,“若我不清楚自己对国和家的职责,今晚我就不会回来,永不再回来。”再次应对随行的将军和伯爵夫人,她不再不知所措,而有了属于自己的威严。正因她已经明白了她为什么要担起着份职责,她开始用心主动地思考自己的立场、应对自己的主角。

当公主和记者最后相遇在罗马的宫殿,却已经是一个公主,一个是平民,纵然有了许多共享了的快乐,有深深的彼此依恋,从此以后,两人是天涯陌路不相见,再无人知晓的秘密,只能甜蜜而又苦涩的埋于心底,随着潮起潮落永远封锁,成为岁月无言的歌。一边是自由与幸福,一边是束缚与职责,安还是选取了后者。

忽然之间,我们20岁了,似乎该是一个长大的年龄。已经不能再仅仅正因不喜爱就大声说:不了,即使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但视野里绝对不能只有自己,看着把所有的爱都投注于自己身上,站在一旁永远默默支持着自己的父母,看着所有关心爱护自己的亲人朋友,应对着高深的社会复杂的人际,很多时候只能独自坚强。太累了,想逃课,想放下工作;要刺激,想瞒着家人快乐出逃;期盼放纵,于是决定通宵看电影,把一大堆事情扔在一边,不理会;要自由,不想上学不想受到各种各样的束缚。

但是这些都不行!正因职责。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渐渐有工作,有家庭,有孩子,肩上的职责与压力只会越来越大,但是我们无法逃避,也不能逃避。正如圣君所罗门所说:“唯一值得一个人炫耀的,只有他的职责。”

人生活在客观世界中,和客观世界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人生一辈子,有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朋友、同事等等许多社会关联,人正因社会关联还到这个世界,在社会关联中成长和生活。

在这些关联中,人扮演着必须的主角,务必做一些事情,承担必须的职责。职责,是我们每个人生活在必须的社会关联中的人与生俱来的。

对自我职责,对他人职责,对社会负责,并且在不断的实践中,学会增强职责心,强化职责感;用心承担职责,学会享受职责‘理性对待职责,适度把握职责。生命并仅仅属于自己,它还是父母、亲戚、朋友、社会的,因此活着要有重量,要负责。很容易就联想到华农的跳楼事件,是对生命的亵渎,也是逃避职责的行为。不能总听从于自己的感性认识,正如一句话说的那样:“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务必做,但你不必须喜爱做,这就是职责的涵义。”

就象公主一样,毅然转身回到深深的宫廷,但我们又比公主安幸运多了,起码我们在承担职责的同时也能够是在为自己的幸福而在付出,有职责才有真正的幸福,未来还是属于我们的天空!

其实,我一向都不太清楚怎样才能算是真正的长大。在强大的诱惑下持续稳重,在一群朋友间掌握自我,在一片喧哗中持续宁静,在一堆压力下独立自强。这些虽然不是长大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身负着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的负责,我们要快点长大。

罗马假日读后感(篇3)

讲解并描述的是大不列颠公主安娜在罗马访问期间,巧遇穷记者乔,并与乔相爱的24小时爱情故事。它于1953年拍摄完成,1987年才在中国上映,公映后的反响巨大,直到今日它都矗立在电影界的颠峰,不行逾越。

在我高中时期便听闻此作是爱情电影的经典作品之一,其中的女主角奥黛丽·赫本更是始终被誉为最漂亮的'女人。初次观影,发觉影片是黑白胶卷所拍摄的,略有不习惯。但是看惯了这七彩色,没有了缤纷,黑白反而是一种纯粹,毫无矫柔做作之感的美;演员的眼里,仿佛只剩下了一种真挚和温情。导演的奇妙支配,演员的真实演绎,将这部影片推崇到了奥斯卡金像奖的宝座,一部片子揽下三项大奖。

此次在中西爱情诗讨论比较的课程中,再度观看了这本经典之作。

爱情好像总是来的突然彷徨,走的稀里糊涂,除了措手不及这四个字,没有别的可以来形容。而如何才能留住爱情,有一个说法便是在最漂亮的时候戛然而止。

《罗马假日》的剧情便做到了这一点。我们都期盼过在最终的那人群散尽,格里高里独自站在栏杆前的一幕,是否会有公主的出现。可是格里高颓然地插兜折返,整个空旷又奢华的教堂穹顶投在他头上方,他英俊、憔损、无视世界地一步一步前进,直到走过了,一整段罗马的时间。而恰恰本作的魅力就在于此,当人长大成熟后,便知道童话故事中的“王子与公主从今美好欢乐的生活在一起”,并不是真正的结局。《罗马假日》即歌颂了爱情拥有宏大力气,可以让金钱权利瞬间失色。

然而从女主角公主方面,又将爱情提升到了另外一个更高的高度。虽然安雅看似回到了“国家”的牢笼中,但是公主却由于一日所诞生的爱情而成长了,自由和爱情,责任和国家同时在“安雅”的身上得到了体现。

这就是西方的自由爱情观,纯真的那份感情深深的流露于其中,感动着每个观影者。

罗马假日读后感(篇4)

罗马假日英文观后感汇总

罗马假日观后感(The Impression Of Roman Holiday---I Hope You Well)

Roman Holiday,a movie does not have the too winding strange plot,has not let the magnificent scene which the human is dazzled, has not made the stunt effect which one praises to the heavens, only then simple black and white, actually because of had a most perfect female with pure beauty--Ann and a most perfect man with affection look--Joe among, but lets us immerse, the feeling time is unable to cancel purely and happy, closely is affecting the innumerable happy young moods.

In the open-air cafe, in the ancient Rome sports arena, in makes a vow in front of the cliff, in charitable dance party, in police station, in the small apartment and Roman street corner princess is merry the high school female student who looks like first plays hooky, in the air always is filling the air that romantic joyful breath. Initially fords the performance circle Ann young, attractive, is lively, is intelligent, is always gazing at the Joe by the bright eye incomparable trust, at that time Ann was a so lovable girl, the high Joe lowered the head looks at her, the corners of the mouth smiling face slightly brought some to look down on the world gently.

However, because understood oneself to the national responsibility, reason princess finally chose left own spouse, again turned over to the imperial family. Joyful and the short 24 hours had finished, princess or princess, common people or common people, but, many growth. Meanwhile,understood the secret important to Ann,faced love and interest,Joe chose to quit the report about princess,although he would not get 5000 and would lead simply life. Unforgettable princess finally says “me most to love bravely, Rome!”She no longer is one only can nod, the smile, amenable is obedient constantly princess baby, but grows in order to has the opinion, has courage genuine princess.

罗马假日观后感(The Impression Of Roman Holiday)

The story is about a young princess (公主) (Hepburn) named Ann, making a goodwill (善意的) tour of Europe's capitals. She is tired of the responsibility (职责) and demands of the role she has been born in to and longs to experience the every day pleasures of an ordinary person. In Rome she finally rebels. Waiting until after everyone in the embassy (大使馆) where her party is staying has gone to sleep, she slips out a window and finds herself alone on the streets of Rome.

She is found by Joe Bradley (Peck), a hardened (坚毅的) and somewhat cynical (愤世嫉俗的.) reporter, on his way home from a late night card game. Not knowing who she is but seeing that she has no place to stay he takes pity on her and invites her to his apartment for the night. In a comical (滑稽的) scene, he offers her a pair of his pajamas (睡衣) and points to the couch where she can sleep. Innocent (天真的) aristocrat (贵族) that she is, she asks for a nightgown and help undressing. Bradley helps her take off her tie and then leaves the room. When he returns a few minutes later he discovers her sound asleep on the bed, leaving him the couch (沙发).

Leaving her sleeping the next morning, Bradley shows up late for work and tries to cover himself by saying that he had an interview (采访) with the princess. But his editor shows him a newspaper with her picture and headline stating that she was taken ill the night before and canceled all appointments (安排) for the day. Bradley immediately realizes who he has in his apartment and gets the editor to agree to pay ,000 if he can get a real interview with the princess. On the way out Bradley contacts a photographer (摄影师) friend, Irving Radovich (Albert) and arranges for him to met him later with his camera for a big scoop.

Returning to his apartment, Bradley picks up the princess for their planned tour of the city. Bradley's real aim is to get the pictures and story he promised (答应) his editor. But the innocent charm of the princess softens him and the two start to fall in love. They end up having a good time and some comical adventures (冒险). Bradley conceals the fact that he is a reporter who knows who she really is and she doesn't tell him that that she is a royal princess. But in the end the truth comes out and the princess realizes that her duty to her country and family come first and she reluctantly (不情愿地) returns to her official role.

The two meet briefly at the end during her press conference with other reporters. She addresses Bradley as Mr. Bradley just like the others. As he is leaving, Bradley, quietly slips her the photos that his friend Irving had taken and lets her know that his story and pictures of their time together will never be published (公布).

The charming Audrey Hepburn plays a modern princess who takes a day on Rome. She meets up with reporter Peck and wise-cracking photographer Albert. Peck and Hepburn fall in love, though Peck plans to sell an "exclusive story with the princess." Roman Holiday is a fun romantic comedy, but stays realistic (现实) with its commentary on society and royalty.

罗马假日读后感(篇5)

并不是每一段故事都能够演绎完美的,看完《罗马假日》心里痛痛的,男主人公似乎在公主的寒舍走了很久很久的路,连公主也有自己不喜欢的生活,更何况我们凡人呢?

我想,每一个爱好幻想的女孩,小时侯都会有那么一点点公主情结,当看到童话故事里的公主时,总是幻想自己就是那个高贵的公主,头戴皇冠,穿着漂亮的花裙,有大群的仆人跟着,随心所欲,长大了,一个英俊的王子把她娶回家……这样的故事,在女孩子粉红色的世界里,总是乐此不疲,越演越精彩。

突然有一天,一个真正的公主厌烦了皇宫里刻板、沉闷的生活,她向往宫外的广阔辽远,自由缤纷。于是深更半夜里,从来没有独自出过皇宫大门、不知道钞票为何物、甚至不会自己穿衣服的公主,偷偷地爬过宫殿的高墙,来到了民间。赫本演的就是身为王位继承人的某国公主,来罗马访问。各种繁琐乏味的外交活动,让公主觉得枯燥不堪。

于是,她在傍晚从使馆出逃。高贵任性童心十足的公主,走出皇宫的两天里,不但爱上了五光十色的平民生活,而且还爱上了英俊潇洒的记者乔。

但在经历了自由芬芳的恋爱后,无奈的她最后还是回到了那个冷冰冰的皇宫,回复她本来的生活,履行她作为皇室成员的出访职责。

但她的善良,她的纯真,感染了她的朋友,当初为了回美国而接近她的乔,想通过她的新闻去赚钱的摄影师,将永远记着她。影片的.最后,坚强的公主戴着高贵的皇冠,在新闻发布会上,对着近在咫尺的爱人,将盈盈泪光锁在深情的大眼睛里,矜持地和各国使节记者道别,临走前那饱含哀伤和愁绪的回眸一笑,令乔顷刻间失魂落魄,也令观众无不动容。此去一别,天涯万里,再不可能有重逢的时候了。

但是,公主却笑着,所有的痛苦隐藏在笑靥下,但那种美丽的忧伤,却如此叫人颤粟。

我爱赫本,爱她塑造的美丽公主,爱公主美貌后面的坚强,爱坚强中的真诚。爱《罗马假日》,是爱那个浪漫故事里散发出来的纯真和善良,爱主人公的隐忍和无私。也终于明白,爱一个人,有时就是放手,就是远去,就是一瞬的凝眸不舍和永远的两心相望。

男女主人公的交集或许就此终结了,有一天,当自己有能力,能够把过往的生活中的精华也能穿成感人的故事,我想文笔也就该到成熟的时候的了吧。

把自己放纵了一段时间,原来放浪形骸就是这样,就像那个没有自由得公主渴望着出去过一种世俗的生活,却一直被困在笼子里,无法挣脱宿命的安排,当歌声中的伤感被风吹散时,抖落一身的疲惫,开始探寻出属于自己的道路,继续当初的梦想。

或许仅是一场人生,一场梦,走过了,疯过了,转身时就把背影留下在相逢的驿站了吧。即便如此,也要高傲而灿烂的走完人生最后的路。因为你的世界曾经有人陪你度过了一段快乐的罗马假日,在假日结束时,泪水中泛着微笑,我想人生也就是这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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