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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9.20

普法工作总结(集锦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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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总结【篇1】

-07-2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210号.... 2

1999-12-0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 财税字278号.... 2

-05-3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74号.... 3

2006-7-18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08号.... 4

2006-12-2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2006〕74号.... 7

-03-21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33号.... 8

-09-2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税94号.... 9

1999-07-2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为了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积极启动住房二级市场,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燕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为了支持住房制度的改革,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的风险,促进积压空置商品房的销售,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在底前予以免税优惠。

空置商品住房屋限于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部分地区在此之前越权自行制定的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改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1999-12-0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 财税字2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房地局:

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三)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具体办法为:

(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产存储。

(二)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三)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四、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为了确保有关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各级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与税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主管税务机关需要有关地区房地产交易情况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

2006-05-3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

(一)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20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 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三)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四)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 件的个人对外销售住房,不得减免营业税,确保调整后的营业税政策落实到位。对擅自变通政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条 件的个人住房给予税收优惠,影响调整后的税收政策落实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三、各省级地方税务部门要加强部门配合,积极参与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分析监测工作,密切关注营业税税收政策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效果,加强营业税政策调整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工作。

2006-7-18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青岛、宁波、厦门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78号)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目前,在征收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中,各地又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为完善制度,加强征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二、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本条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三、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8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56号)的规定。为方便出售住房的个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收征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地方税务机关暂没有条件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应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五、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有关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78号)的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收取、退还和有关管理工作。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7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81号)要求,按规定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专户,为缴纳纳税保证金的纳税人建立档案,加强对纳税保证金信息的采集、比对、审核;向纳税人宣传解释纳税保证金的征收、退还政策及程序;认真做好纳税保证金退还事宜,符合条件的确保及时办理。

七、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宣传和落实有关税收政策,维护纳税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一是要持续、广泛地宣传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加强对纳税人和征收人员如何缴纳住房交易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辅导;二是要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协税护税作用,促使其协助纳税人准确计算税款;三是严格执行住房交易所得的减免税条件和审批程序,明确纳税人应报送的有关资料,做好涉税资料审查鉴定工作;四是对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个人住房交易所得,要及时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2006-12-2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2006〕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

(一)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三)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四)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对外销售住房,不得减免营业税,确保调整后的营业税政策落实到位。对擅自变通政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住房给予税收优惠,影响调整后的税收政策落实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三、各省级地方税务部门要加强部门配合,积极参与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分析监测工作,密切关注营业税税收政策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效果,加强营业税政策调整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工作。

2007-03-21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青岛、宁波、厦门市财政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落实“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进一步堵塞了管理漏洞,但一些地区反映,个人房屋交易环节税收征管仍有一些问题不够明确。为了更好地落实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工作要求,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制度。针对一些地区买卖双方通过订立虚假合同低报房屋交易价格,不如实申报缴纳有关税收的问题,各地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制度,加强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管理。

(一)确定合理的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办法。工作基础较好,具备直接制定最低计税价格条件的,可直接制定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但定价时要考虑房屋的座落地点、建筑结构、建筑年限、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不具备直接制定最低计税价格条件的,可参照下列一种方法确定最低计税价格。

1.当地政府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房屋交易指导价、基准地价。政府公布的上述信息未及时调整的,确定最低计税价格时应考虑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因素。

2.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金额或者房地产交易网上报价。

3.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

(二)各地区要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得有关信息,按照规定的管理制度,确定有关交易房屋的最低计税价格,避免在办税窗口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即时确定计税价格。

(三)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高于各地区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纳税人申报的销售价格计算征税;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低于各地区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税。

(四)对于财政部门负责契税征管的地区,由省级财税部门制定房屋交易最低价格管理办法;地市级及以下财税部门制定本地区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对于税务部门负责契税征管的地区,由省级税务部门制定房屋交易最低价格管理办法;地市级及以下税务部门制定本地区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

二、个人出售商业用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享受1年内换购住房退还保证金和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税的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条所称“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是指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计算缴纳转让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装修费用:

1.纳税人提供的装修费用凭证不是有效发票的;

2.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姓名不一致的;

3.发票由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且未附所购商品清单的。

(二)纳税人申报扣除装修费用,应当填写《房屋装修费用发票汇总表》(式样附后),在《房屋装修费用发票汇总表》上如实、完整地填写每份发票的开具人、受领人、发票字号、建材产品或服务项目、发票金额等信息。同时将有关装修发票原件提交征收人员审核。

(三)征收人员受理申报时,应认真审核装修费用发票真伪、《房屋装修费用发票汇总表》与有关装修发票信息是否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准扣除装修费用。审核完毕后,有关装修发票退还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对《房屋装修费用发票汇总表》所记载有关发票信息进行分析,视情况选取一些发票到开票单位比对核实,对疑点较大的发票移交稽查部门实施稽查。同时,要加强对建材市场和装修单位的税收管理。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要在房地产税收征收场所公示房地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开办税流程及所需资料,以及虚假申报、偷税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10-09-2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税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税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10号)第一条有关契税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37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7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转自:bbs.thread-4749789-1-1.html

普法工作总结【篇2】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先决条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压力倍增。今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创新举措、分类施教,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重点工作,着力建立健全“三统一”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组织领导。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市直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把“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调整为“普法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二是统一责任主体。出台“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列出☆个市直部门☆项普法责任清单。尤其是将涉及交通、社保、环保、文化、教育、安全等☆多个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的法律法规纳入常态化普法内容,普法对象也延伸到各部门各行业的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全体。三是统一督办问效。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执法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定期通报。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畴,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定级的重要依据。

以普法公众化、网络化、基层化为目标,拓展和创新普法模式,把普法工作由过去的'虚功变成实做,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在民众中的影响力。一是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在☆城区着手打造法治文化广场,今后凡是新建的广场、公园和小区必须注入法治元素。在乡镇推广“☆镇做法”,要求每个乡镇必须建成1-2个普法宣传长廊。在社区和村普遍建立“农家书屋”和法律图书角,实现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的城乡全覆盖。二是开设了一批法治文化栏目。在☆电台电视台开设了《平安4488》、《法治在线》、《举案说法》等多个法治宣传栏目,基本上保持每天一个栏目普法。并依托政府网站、☆论坛、法治微信等网络媒体线上随时点播,实现了法治宣传电视广播天天有、网络平台时时在。三是探索了一批法治乡镇试点。在☆镇开展“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10名执业律师进村,免费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提供法律意见等服务,在免费法律服务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了基层党组织依法行政和广大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目前,已着手准备向其他乡镇逐步推广。

结合普法重点、普法难点和普法关注点,分类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教育覆盖全域、覆盖全民。一是针对领导干部,实行学法用法与考法用法相结合的法治宣传。率先启用无纸化学法用法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试卷答题考法、网络答题考法、专班出题考法,并把考试结果作为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促进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主动学法、认真学法,避免普法宣传教育在行政机关走过场。二是针对青少年,实行专班宣传与专人辅导相结合。邀请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的法律专家和顾问组成法律宣讲团,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误区,在全市中小学进行轮回法律宣讲。普遍建立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落实专人,设立专门法制课程,保障青少年在校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三是针对民生关注点,实行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关注的民生难点,结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部门法治宣传主题日,采取现场解答、电话直答、网络解答等多种方式,推进法治宣传更加深入、更加直接、更加有效地开展。

我们的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全面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体系,细化法治宣传责任,强化法治宣传措施,优化法治宣传服务,推进“七五”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向纵深发展。

普法工作总结【篇3】

为实现房地产公司整体年度计划,加强各部门工作衔接与配合,提高执行力,使工作计划能更加准确的体现绩效目标,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调整,及时汇报,确保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项目公司:以满足公司年度经营指标,保证开盘销售为依据,组织编排整体工程项目施工计划(整体施工、售楼处),定期分解制定项目周、月、年工程计划与总结,负责计划的实施、协调与分析。

设计部:根据项目公司制定的工程施工计划,编排提供相关方案、图纸的设计计划,配合项目公司、外联部、合同预算部、采购部、精装部完成相关图纸的配合,定期分解制定周、月、年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计划的实施、协调与分析。

外联部:根据公司整体年度经营指标,满足项目公司、销售等部门的工作节点,编排“五证”的办理计划,定期分解制定证件办理的周、月、年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计划的实施、协调与分析。

合同预算部:根据项目公司制定的工程施工计划,编排相关工程施工单位、设备采购招标、经济合同签署、预算结算等计划,定期分解制定周、月、年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计划的实施、协调与分析。

营销管理部:综合项目整体计划,编排营销计划,定期分解制定周、月、年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计划的实施、协调与分析。

物资采购部: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和出图计划,编排物资采购计划,定期分解制定周、月、年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计划的实施、协调与分析。

精装部: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和出图计划,编排精装修施工及安装计划,定期分解制定周、月、年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计划的实施、协调与分析。

质监部:根据项目公司制定的工程施工计划,编排现场质量监督计划定期分解制定周、月、年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计划的实施、协调与分析。

1. 编制流程:根据公司战略,由各部门计划负责人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年、月、周工作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运营管理总部审核、备案,作为年度、月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2. 编制办法:由各部门计划负责人根据公司战略分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二次分解落实每月、每周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到相关任务责任人,周计划工作任务必须能够支撑月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支撑年度工作计划;计划任务要求描述简洁,可提交成果(电子版、纸质版文件或证件等),规定完成时限,责任明确到人;总结时要客观分析滞后原因,提出补救措施及需匹配的相关资源。

3. 审核办法:运营管理总部收集各部门的年、月、周工作计划后,以年度计划为依据,从计划任务的匹配情况、完成情况等角度审核,并与各部门计划负责人进行沟通。

4. 提交流程及时间:年度工作计划,由当年年度末各部门筹划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在

第二年的工作目标与计划会议上,根据公司的总裁的要求,再次修改经金力达常务副总确定后提交至运营管理总部;月度工作计划于每月28日17点前提交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周工作总结及计划于每周五17点之前提交。

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到人,部门负责人负全责,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表单进行反馈。

各部门负责人定期组织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2)接口中出现的问题由相关专业部门主动协调解决。

(3)如果专业部门协调未果,应及时请示分管领导。

(4)公司各种例会制度也是协调解决接口问题的有效途径。

考核流程:各部门应设置相应的检查、评估、控制、考核体系。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同时,各部门月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给出建议成绩,经金力达常务副总经理复核确认后,上报运营管理总部,待总裁审批、备案,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批结果核发月度绩效奖金。

考核办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全年项目计划监控表及计划监控表。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一的报表为依据。年度计划应以月为单位,运营管理总部定期进行检查、评估、考核,对出现的问题,各级部门及时提出控制措施及考核意见,年底进行全面考核。月度计划应以周为单位,进行评估、小结,适时监控,月底进行考核。计划的考核将从多个维度来进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上交的及时性、计划实际完成情况、计划补救措施等。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公司计划一经公司领导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员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可调整计划指标,但必须办理审批手续。金力达公司年度计划指标的调整(原则上半年调整一次),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运营管理总部签署意见后,报总裁签批、备案。

属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调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十天申请。调整某专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衡、协调。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普法工作总结【篇4】

按照县“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市局正确领导和县普法办悉心指导下,以全面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县政府移民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和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我局既是行政服务部门,又是行政执法单位。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局认识到,要做好服务工作,必须有较高的法律素质。为此,我局按照“五五”普法要求,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单位成员参加的普法机构。同时,明确了一名纪检组长常年牵头抓法制工作,并按照普法规划,由局_具体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落实,重效果。在“五五”普法中,局还把干部学法列为重点,做到领导先行一步,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实践,以干部表率带动其他执法人员。从而在全局形成了领导带头学、部门重点学、职工认真学,互相学习,互为促进的普法教育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1、政策业务学习。按照普法要求,我局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的同时,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均在95分以上。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抓职工教育培训。利用单位空闲之余,进行执法培训和考试。认真开展每年2次的职工“法制培训”,培训结束,均进行考试。另外还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组织职工学习“宪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文明公民、文明市民”推荐评选活动。

3、实施普法宣传。除开展上述普法学习外,局还不断更新拓宽普法渠道,充分组织好每年法制宣传。今年又到街上组织“新食品安全法”大幅横标悬挂宣传。同时普法依法治理同群众、社会监督密切结合,公布公开政风行风十项承诺,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常年接受监督及评议。

4、激励教育。局把普法教育作为“双文明、双百分”考核重要内容,凡不参加学习不准上岗,考试不及格,必须补考,合格后才许上岗。凡因执法过错,轻者批评,重者一律脱装下岗。

三、文明执法,效果明显

在xx年,我局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一个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氛围正在全局形成。

总之,我县今年“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表现在少数职工对学法用法的认识不足;有些行政相对人对我们的执法不理解;普法经费困难,严重制约着普法工作的开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工作,为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年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普法工作总结【篇5】

学校的功效不仅仅在于传授学生们知识、技能,更要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在学习中提高他们的文明程度,为他们明天走入社会做合格公民做好准备。正因为如此,行知学校在努力完成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的同时,注重对师生的遵纪守法的教育。目前,行知学校积极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是由瑶海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20-年4月启动的一个主题教育活动。

一年来,行知学校依照教体局的计划要求,在全校扎实推进青少年的普发宣传教育工作,师生家长的法制观念得到了不断地增强。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目的有计划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二、确定教学内容,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内功提升。

行知学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把《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校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办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做为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的教材。教材有了,教师该怎样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地传授给学生,提升教师的法律意识,提升教师对相关法律的理解,成了行知学校领导们要研修的内功。只有自身的功力扎实,才可以更好的教育学生,影响家长。学校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在袁方正校长的带领下,首先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校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办法》。袁校长要求行政管理人员,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撰写读法心得,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座谈,要求大家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做学法守法的模范。在学校领导的带动下,行知学校的教师们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依法执教,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高,违纪违法行为为零。受到周边单位和家长的好评。

三、营造普法氛围,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四、抓特色,带亮点,行知普法教育活动特色鲜艳,亮点闪亮

众所周知,法律条文的严谨、严肃性决定了学生学习过程的艰辛枯燥。为了使学生们在最短的时间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行知学校的教师们自己编写普法教本,解读法律原文,针对学生的特点,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新颖多样,内容精彩活泼的普法的教育宣传活动。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全校师生、家长融入到教育实践中去,在活动的过程受到教育。

1、成立校外法律教育基地

普法工作总结【篇6】

1、(三)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测和预算,用心参与公司决策

2、及时利用财务业务、会计、统计、市场等信息资料,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营运潜力和财务成果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活动的业绩,有效控制财务活动的运行,正确预测财务发展的未来。

3、我们秉着财务工作“严谨、仔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和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财务工作,履行了财务职责。我们做好了对资金进行的管理和结算,对于收到的资金能及时地存入银行,每笔付款也做到了认真核对,只有在相关手续完备无误的状况下才会进行支付。在现金管理这方面,我们也能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调整银行未达。同时,我们坚持天天登记现金日记账,周周做应收款报表,审核财务部一切付款凭证、合同,编造每月的税务报表、统计资料并每月向总部汇报工作状况,更好地为公司领导带给了财务收支信息。我们财务部的每位财务人员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了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4、财务部是企业财务工作的管理、核算、监督指导部门、其管理职能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编制和下达企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的实施状况进行管理,其核算职能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状况进行核算,其预警提示职能是对于董事长、总经理反馈公司资金的营运预警和提示。

5、在财务部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很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赋予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必须成绩,我觉得有以下几点原因:1、思想上。一心做好财务工作,一心为公司利益着想。因为大家一心为公司利益着想,有着共同的一个信念,“爱公司如爱家”,所以才能做好财务工作。2、工作态度上。要完成审核财务部一切开支凭证、合同,编造每月的税务报表、统计资料的工作就需要“严谨、仔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了便于查账人员的查账工作,我们务必对税务报表和会计档案等这些账务能做到仔细认真,无差无漏,有根有据。3、学习态度上。要将会计工作做好,就就应进行再教育学习。多与财务部其他同志进行经验交流,多参加相关对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的专题讲座,将自身知识与会计工作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完成领导交与我的任务。

6、切实做好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五项工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7、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应对日趋复杂的市场和日益加大的竞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日显重要。

8、(二)财务部工作执行状况分析

9、量入而出,控制费用支出:

10、年我们财务部以“保证资金安全,服务公司管理,支持公司发展”为目标,以“财务核算、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和谐发展”为措施,针对财务部管理升级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统筹兼顾,逐项解决,不断完善的原则持续进行,将财务部管理的不断升级、完善作为我们长期工作来开展。财务部将做到以下几点:

11、条件允许的状况下,开展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财务软件、ERP软件需要的更新,使公司领导及时全面掌握企业资源状况。

12、(一)公司财务部工作执行及完成的状况

13、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制度,分清资金渠道,认真审核每笔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细化成本核算,编制会计凭证,进行记账。做到“三及时”:即及时编制有关会计报表,及时报送税务等部门;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出纳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准确登记银行、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

14、一、2014年度工作总结

15、做好每月、每季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合理地降低各项税务风险。

16、加强公司的存货管理、应收帐款管理。

17、制定全面预算,带给全面、准确的经济分析和推荐,为公司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18、做好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及时提出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财务控制可行性措施或推荐。配合公司进行收入、成本、费用的专项检查,加强非生产费用和可控费用的控制、执行力度,不能超支的绝不超支。

19、拟定公司的资金筹集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20、昨年的工作中,由于发票的传递、银行回单的传递不够及时,给我们财务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题,期望公司领导能协调这项工作,使发票的传递、银行回单的传递能准确及时,保证财务核算的顺利进行。

21、年上半年,2009年上半年,在国际金融危机造成区域经济运行困难的严峻形势下,我所全体民警迎难而上,在XX市公安局和XX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确保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确保辖区社会政治稳定,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统筹兼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狠抓各项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一打三禁”专项工作,确保了辖区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上半年,我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在全所民警、协警中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全所人员召开了动员会,详细的制订了学习计划,合理的安排了每周的集中学习时间,要求全体民警都撰写了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自我剖析文章各1篇。在查摆剖析阶段,所内党员积极带头,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利用警民恳谈会、执法监督员会议等渠道,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单位剖析检查报告,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全所工作的科学发展。二、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和打防控信息化建设1、积极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高和谐警民关系。首先强化了宗旨教育,增强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以“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基层帮扶贫困户、帮助孤寡老人、开展上门办证服务等等;同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实效大防范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和谐了警民关系。其次是正确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在破获大案的同时坚持不懈抓小案,千方百计地为群众办实事,健全完善了案件回访制度和追赃制度,一点一滴体现为民之心、爱民之情。再次是大力加强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了学习盖起章先进事迹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民警的思想道德和党风廉政教育,使民警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深化了民警的廉洁意识、勤政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2、(一)建立社区四级民调队伍。社居委明确一名书记主管民调工作,把社区分为四个片,每个片设一名片长;每个片有两名信息员;针对淝河佳苑小区根据实际需要每一幢楼设一名楼长;每幢楼按单位设一名单元长。全社区共设民调骨干(信息员)45名。对各级民调骨干(信息员)都制定了管理范围和工作职责。

23、继续与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处理好与公司相关的财政、税务事宜。

24、为了社区的稳定,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我们不断建立和完善社区民调队伍,并明确工作职责,明确目标,明确要求,确保社区稳定,邻里和睦。

25、调度公司资金,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集中使用。

26、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司内部会计管理与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与方法。

27、今年是公司飞速发展的一年,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财务部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带给优质服务的同时,将着力做好完善财务制度、推进规范管理,为本公司的做大、做强带给优质、高效的保障和服务。

28、(四)公司财务部工作绩效的评估

29、一、建立队伍,加强组织建设

30、财务年终总结

31、(三)进一步发动群众,建立多种群防群调队伍。近几年,我们发动群众,陆续建立完善了社居委群众组织,现有治保会、民调委员会、刑释解教帮教小组等,这些群众组织为了社区的稳定和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尽心、尽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社区一年来未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民事纠纷也大大减少。现在社区的环境变了,群众又有了安全感,更有了邻里之间、朋友之间那种宽容感、亲近感。二、普及法制教育,促进民调工作。

32、(二)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

33、财务部及时做好了税务协调沟通工作,为总公司下属的两个分公司争取到了部分账目不用查账的机会。为了确保公司的发展有序进行,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我们财务部的三位财务人员同时与两个国税、地税等税务部门和一个服务类企业打交道,期间,我们做了超多协调沟通工作。用心与相关税务主管部门联系,争取相关部门对我公司的理解与支持,最大限度的利用国家相关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公司节约每一分资金,创造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虽然在税务协调沟通的工作中遇到了困难,但是我们为了公司,为了尽到财务人员的职责,即使硬着头皮,也会努力做好做完。

34、我是今年10月被入取到公司,任主办会计一职,由于刚接手,对自己业务还不是很熟悉,所以管理还不到位,但是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以及在各部门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用心配合下,在财务会计工作岗位上取得了必须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分配的各项财务工作任务。现将三个月来的财务工作状况简要总结如下:

35、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6、完成指标的预算及制订工作,并做好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拟稿工作,加强财务制度建设。

37、由于财务工作的繁琐、复杂以及公司即将增加一个运输子公司,我们财务部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也会更大,推荐总公司能够增加相关的工作人员。

38、提高财务部财务人员的核算水平和管理服务意识,提高财务风险意识,加强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

39、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工作,采取与外部单位、内部各部门定期核对账目及台帐来确保数据无误,对各部门资金支出进行及时反映和分析等措施。

40、做好原料定价采购工作,控制采购成本升高,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增加产品毛利率。

41、重大发生费用支出应报财务部备案,以使有计划地摊销支付(如销售返利)。

42、为弘扬法治制精神,普及法律常识,共建和谐社会,推动我单位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全面贯彻实施《泸州市纳溪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根据我单位《开展“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现就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学习,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党的十七大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2、加强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环保、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公民卫生意识、环境意识教育,树立家园意识,努力推进和谐招商的发展,共同打造一个和谐、整洁、有序的大家园。全年参加法规宣传4次,出动人员近20人次。二、强化措施,狠抓目标任务落实一是抓好重点普法对象,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经常性学法制度,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提高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年度学法用法述职报告制度。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全局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全年举办“五五”普法知识讲座2次,举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测试1次。职工教育面达100%。二是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一是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普及日、节日等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宣传。二是继续组织开展好“三月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三、积极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一是抓内部学习培训。按照中央、省、市、区开展平安创建和普法依法治理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平安创建和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参治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平安纳溪、法治纳溪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在宣传月活动中,共组织职工学习3次,参加人员72人次,全年举办“五五”普法知识讲座2次,举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测试1次。职工教育面达100%。二是积极参与主题宣传活动。按照区法建办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参加了3月21日和“12.4”城区法制宣传月一条街系列宣传活动,派出人员3人,紧紧围绕宣传月主题,采以图展、灯谜、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着力宣传旅游、外事、侨、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印制宣传资料500份,制作综治、法制灯谜30份,奖品30份。通过法制宣传月活动,使我单位广大职工的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更广泛地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促进了我区普法工作向前发展。

43、对于公司或财务部的管理,我有如下几点推荐,如有不妥,敬请同事和领导指教:

44、认真学习会计法、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树立牢固地依法理财的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45、(二)建立民调工作接待站,设立接待调解工作台帐,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调查,积极调解,使民调工1

46、(五)财务分析

47、一、指导思想

48、二、2015年度工作计划

49、实施全方位财务控制机制,使财务控制工作渗透到公司组织管理的各个层次、生产业务的全过程、各个经营环节,覆盖企业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50、拟定公司的年度资金预算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51、加大新药产品的开发力度,改善产品结构。

52、财务会计工作应发挥好“企业信息系统”的作用,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者及公司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带给及时、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53、社区民调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迫切需要有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社区要围绕“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民调方针,积极开展民事调解工作。把“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根本要求,抓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一年来,社区民调办在xx党委、xx司法所的领导下,从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调解网络入手,不断完善调解工作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4、增加资金投入:资金需求计划和融资计划。根据我司20xx年的销售计划,资金缺口比较大,如何更好地与银行合作,取得银行的资金支持是我司20xx年总目能否实现的关键。在这个问题上财务部感觉压力个性大,如何多方位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高速发展所需资金,是财务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55、严格抓好采购环节的财务控制、存货控制、现金控制等控制环节,确保公司及其内部机构和人员全面实现财务预算,实现公司总体目标。

56、为了使财务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服务,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定以下财务工作计划。

57、五、推荐和措施

58、三、加强素质养成、推进队伍建设

59、(三)公司财务部工作中沟通协调事项问题

60、(四)严格落实财务控制工作

61、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财务核算力度。2015年,我们要透彻领悟公司高层的战略意图,从公司全盘和长远的角度出发,胸怀大局,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根据总经理室布置,组织编制公司年、季、月财务收支预算。同时切实加强两级经济核算。

6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更新业务知识,扩大知识面。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以适应现阶段财务管理的要求。与此同时,认真学些税务、金融、等相关性知识,以拓展知识面,提高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

63、扩大产品销售范围,增加销售收入。

64、(五)对公司或财务部的几点推荐

65、财务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66、继续加强管理、规范财务流程、提高财务做账潜力。不断的反省与总结,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推进会计标准化工作,从基础核算到日常整理流程进行细则的规定、以构成统一标准,个性是发票的报销核算,要进行统一规范,严格执行。“严谨、仔细、认真、负责”是我们秉承的理念,尽我们财务部的全力去满足公司每一个项目进行对财务的细节要求,确保公司项目正常顺利进行。

67、年,我们财务部在公司的领导下,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在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基本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必须的成绩,但是与公司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与差距,需要努力提高和改善。今后,我们财务部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的工作目标任务,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财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与贡献。

68、(1)要控制推销费用支出,制定促销费支出,要量入而出。

69、二、目标和任务

70、(一)依时完成日常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71、继续进行学习型组织的建立工作,做好会计人员队伍的建设,在充分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状况下,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结合会计人员考评办法,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决定潜力,以便更好的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全力做好公司的财务、核算等相关工作。

72、我们财务部明确财务部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要求各岗位人员根据本岗位的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将成效显著工作纳入政绩考核体系。这样,加强了财务部内部核算监督,强化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感。

73、作从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开始,做到有调解人、调解时间、调解内容、调解结果,力争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74、加强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方面。透过交流可促进理论知识,有利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提高业务水平,还能提高写作潜力和口述潜力。透过对会计人员素质的培养,全面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对会计信息的快速的、准确的、真实的要求,确保公司各部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75、四、工作重点与难点

76、继续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清理、完善公司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工作做到照章办事。

77、按财务预算科学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充分发挥资金利用效率。

78、(2)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等)要制定必须措施,要有一套严谨的报销制度,而且要加强管理、监督、用较少钱办更多事。

普法工作总结【篇7】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20x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抓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全局,主动对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前期调研这条主线,着力推进梁河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程,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精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省上下当前和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的全过程、全环节,进一步引导全县干部群众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推动x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动力。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中关于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x得到全面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好20xx年全县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5.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常态化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活动,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加强对边境地区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爱国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组织开展好20xx年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注重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坚持整体联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现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

6.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

7.深化法治扶贫助力决战脱贫攻坚。结合“决战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从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宣传好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从推动扶贫工作的法治化的角度,做好涉及扶贫工作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将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进一步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优质法律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条例的宣传普及,加强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的宣传。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9.突出对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一十百千万”行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结合x边疆特点,围绕“强边固防”持续加强边境法治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强边固防”和“兴边富民”的要求,抓好州普法办转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以组织开展好“中国宪法边疆行”、“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为依托,在全县广泛开展国家安全、禁毒禁赌、反恐反诈、反走私、反偷越边境、防艾等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确保边境和谐稳定。

1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涉及民生的主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及省州人大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律师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准备,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用法。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医疗卫生工作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事权益,食品卫生、消防应急、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12.抓实抓细“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梁河县“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方案》和乡镇、县级部门、学校、企业四类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积极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照全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地本部门普法规划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着力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补齐短板,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组建县级考核验收组,开展全覆盖式考核评价,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考核评估完成后及时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向当地县委、县政府和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进行报告,同时做好表彰推荐工作。

13.提前谋划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与“八五”普法规划调研起草工作紧密结合,提前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

四、深化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

14.调整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坚持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制度化,适时调整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抓实宪法法律在党校必修课内容中的比重的要求。积极配合省、州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5.深化落实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互联网,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16.持续强化对边疆少数民族群众和外籍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县情进一步推动“五用五化工作法”落地见效,建强“双语”普法队伍,加大“双语”普法教材的供给、丰富“双语”普法文艺创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重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和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民族示范乡村、单位建设,助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强化外籍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双边法治宣传。

17.突出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普法教育。落实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双项”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列入农民工日常技能培训中,增强内容占比和课时,持之以恒的抓实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意识。结合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持续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构建大普法格局

18.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完成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修订编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推动普法责任清单县级国家机关实现全覆盖。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19.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围绕省、州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县普法办与梁河县融媒体中心联合打造的“以案释法”平台作用,围绕涉及重点民生领域和我省、州地方法规、规章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制播一批“以案释法”精品节目。

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0.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中。加强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专项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21.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城乡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为基层法治宣传的主阵地之一,积极配合全省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命名工作。积极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州普法办开展的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活动。

七、坚持普治并举,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22加强法治宣传建设。贯彻落实张扬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农村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其在宣传政策、引导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持续开展好“三下乡”宣传服务活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23.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加强对现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通报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结果,实施“亮牌行动”。开展新一轮“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八.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24.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各级各类“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生产更多适应时代需要、更加契合受众需要的普法产品。努力法治宣传教育的活跃度和吸引力。加快对全国普法与依法治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平台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25.加强普法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省、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县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扩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专业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社区)基层“法律明白人”和村居(社区)志愿法治宣传员等七大普法力量,着力打造一支涵盖各行各业、覆盖城乡基层,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专业化广泛化的普法人才队伍。健全普法人才队伍的遴选、培训和激励制度,有效扩充提升普法队伍力量和专业化水平。

26.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形成理论研究成果,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普法工作总结【篇8】

**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五年,为了更好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按照上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镇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等不断增强宣传效果,使得全体镇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提升,并逐步提高全镇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依法治理工作,为全镇各项社会事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指导监督。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不断充实和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组织有力。始终把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的普法教育工作。同时要求各驻村干部要定期下村指导、监督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其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发挥了普法领导1

小组各成员的职能作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推进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以人为本,因人因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首先注重全镇干部的普法教育。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他们的法治意识、法治化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推进。为此,在全镇例会上充积极动员全镇干部学习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有奖问答的活动,增强大家学法、用法的兴趣,逐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及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意识。其次注重青少年的普法教育。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已逐渐成社会和家庭关注的社会问题,我镇坚持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以学校教育为主的原则,对全镇现有的7所中小学校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广播、观看vcd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与他们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并结合工作实际,联系身边发生的案件以案说法,使普法宣传活动生动具体,在广大学生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再次注重广大群众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我镇以各行政村为载体,通过宣传窗、黑板报、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

则》等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利用赶场时间在镇政府门设点进行法律咨询活动,通过接受过往的群众咨询和向他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开始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提高学会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对全镇调解员和各村委干部进行了人民调解的培训,讲解了新时期人民调解新知识,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能力。

此外,针对我镇群众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推出以各村为主,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协调,法制宣传板报为载体普法宣传模式。今年以来,先后开展送法下村组6次,共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发放资料5000多份。同时聘用农村文化、素质高的群众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中来,形成了以一带多、由点及面的良好格局。

(三)普治结合,加强依法治理工作

我镇在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的同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派出所、工商所密切配合、全力协助,按照分工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报纸、讲座、图片巡回展览等,深入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镇商品销售质量保证专项行动等,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人民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环境。

同时还加强村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村组的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各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开展工作,在各村推行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机制,做好综合治理及人民调解

工作,将日常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推动村组文明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向前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普法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部分同志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

其次,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还比较传统,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今后打算

首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一如既往地贯彻执行上级要求,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开展。只有紧紧围绕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抓住重点,取得成效。

其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注重实效。抓好学法主体和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只有注重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实践。所以,要引导全镇积极参用法,在日常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依法行政。

总之,我镇**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村组的全力配合下,创新载体、求真务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我镇在以后的普法工作中将注意改进,继续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落实,突出重点,注重依法治理,加大力度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进

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在继承一切有效传统形式的同时,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趋势,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足发展。

普法工作总结【篇9】

xx年,我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市“五五”普法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紧紧围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认真开展法制宣传、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依法治理工作,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逐步养成了遇事思法、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在不断推进人事工作法制化进程、促进人事公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xx年是我国“五五”普法计划实施的第一年,要确保普法工作稳步、顺利的开展,领导重视是关键,我局领导在总结xx年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部署,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局工作的议事日程。并明确提出在xx年普法期间的指导思想是,积极认真地响应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抓好我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我局“四五”普法总结工作和“五五”普法的动员部署工作,详细制定“五五”普法第一年的各项调研规划工作,切实做到开好局,起好步。组织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推进干部人事工作法制化进程、促进人事公正,力求使每个工作人员通过普法学习达到增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带头依法办事,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模范。在整个普法工作过程中,我们首先抓了基础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领导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是抓好单位职工“五五”普法工作的关键,是推动“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前进的主要手段。为抓好单位xx年“五五”普法工作,我局首先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在明确职责的情况下,使任务落实到人。在单位领导小组的带动下,我局市依法治市办有关“五五”普法文件精神对xx年“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市人事局五五普法工作安排,为单位“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可靠的理论基础。

二、计划周密、措施得力、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xx以来,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局的特点,xx年度普法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力求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注重实效。主要采取狠抓制度落实和学习任务落实两个方面,促使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发展,首先:依据青秀区依法治区办安排,先后组织学习了《_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法条例》、《民法通则》等五部公共法律、法规当做重点学习内容,安排职工进行重点学习,做到重点掌握,对其中的几个重要法律进行了认真讨论。达到参学率100%,参考率100%,有98%以上的同志考试成绩取得优秀,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成绩全部优秀。

在的普法学习和教育中,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是:

1.突出重点,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中组部、_、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以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以学习中心组学法带动面上的法律学习和加强相关科室和部门的学习等形式。明确学习目的,注重学习效果,采取学习考评检查制度,由局里统一发给学习记录本,局领导对分管科室的同志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把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评、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2.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结合我局的特点,我们认真抓好公务员自身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地开展理想信念、行为规范、诚信、依法行政,以及各类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进一步塑造“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勤政高效的办事形象,有诺必践的信用形象”,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且划分学习小组,进行学习竞赛。我们把全局工作人员以支部为单位分成三个学习小组,由支部书记任学习小组组长,做到层层有人抓,一级抓一级,每年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出学习安排,发到个人手上,使大家明确学习的时间、内容、范围及要求。

3.以人为本,重

普法工作总结【篇10】

**年是统计“六五”普法教育的关键之年,为认真抓好我县统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XX县局制定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把法律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二、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系统公务人员学法活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自查迎检工作。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验收组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五、切实做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认真配合市局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乡镇(街道)统计员统计培训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训。

六、继续抓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结合统计基础建设、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抓好本地区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八、扎实做好统计普法基础工作。做好普法电子台帐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加由市局组织的普法电子台帐系统培训。

普法工作总结【篇11】

乡xx年度普法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以“法律六进”作为重要载体。抓基础、抓提高、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创我乡普法新局面。

一、强化基础性工作

1、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乡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xx年、xx年、xx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乡制定了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为使计划落到实处,乡政府明确了普法成员单位的相应职责。全乡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职能部门配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机构的完善为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培训普法骨干,落实普法经费。xx年,我乡共举办2期骨干培训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条件。乡政府在财政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我们先后征订了《新法学习读本》99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105本,这些书籍全部发放到个人。

3、成立××乡法制讲师团。今年9月份,利用新学生入学之机,乡政府抽调5名人员组成了××乡法制宣讲团,宣讲团由乡宣传、司法、学校、派出所组成,确保了向广大群众进行立体化、全方位地宣传法律。法制宣讲团自成立后,先后走进机关、学校开展法制讲座4次,受教育人数1600余人。

4、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上新台阶[检讨书大全 jt56w.CoM]

今年,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干部学法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干学法讲座和学法用法情况考核制度,保证干部学法落到实处。今年中心组举办2次法制讲座,重点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宪法》、《行政法》、《物权法》等内容。利用“周一利会”对全乡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6次。10月22日,组织全乡共161人干部职工、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竞赛,11月10日,组织全乡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共8名参加了全市《宪法》知识考试。

结合“法律进乡村”和“送法下乡”活动,乡政府研究制定了《在全乡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确定了××、xx、xx、xx、4个村作为法制宣传试点村,通过试点取得的经验向全乡推开。利用每逢街天设立法律咨询台,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内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烟草专卖法》等艾滋病防治知识及反xx宣传。为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2月份,我们利用农民工回家过年之际,与乡文化服务中心联系,在××村开展了“文化下乡”、“法制下乡”活动,把群众需要的法律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进行宣传,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今年3月25日,我们对村“两委”进行了一天的法律知识培训。到目前为此,我们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21次,受教育群众4068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8120余份,悬挂横幅60条,出黑板报88期。

今年,我们进一步在全乡各学校推进“四有”,即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我们在抓好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为各校配齐法制副校长,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地位和作用。全乡所有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每学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二次以上,使法制教育活动生动、活泼富有实效。各学校也充分发挥校广播站、黑板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得到熏陶和影响,从而自觉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今年是开展普法的第四年,也是推进普法的关键之年。我们很清楚,我乡的普法工作有很多不足之处,尤其是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今后的普法宣传中要更好地接受乡普法办的指导,借鉴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和创新,提高全乡人民的法律水平,为创建“和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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