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刺客读后感。
阅未知之书,犹如结识新朋,阅已熟之书,犹如重逢故友,优良的书籍能够激发新的思考。读后感则是一种展现对书籍内容理解的方式。为了满足大家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大家准备了“刺客读后感”,可能其中的内容或信息能为你所用!
刺客读后感 篇1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 篇2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 篇3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刺客读后感 篇4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刺客读后感 篇6
读了历史记录中的刺客传记后,我喜欢读这本书,这是一部划时代的史诗。我们熟悉的本纪、世家、传、表等一系列术语,都是由太史公所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我非常喜欢刺客传记。当我再次打开这本书时,我感觉和以前不一样了。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与危险,行动中人的个性与勇敢,这种行为一直呈现出一种奇特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
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超过五英尺的人展示了他的高大形象。
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
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把长长的画戟,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这又是一个悲惨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几千年来的侠义精神。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作品不仅是异端的死亡,也是他自己的作品。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
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而,一个不擅长剑术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了一个令人震精的举动——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二这一篇写了五位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刑轲。
曹沫,鲁人,以勇力事鲁庄公。吕庄公派他带兵与齐国作战。经过反复的战斗和失败,他失去了几个城市。曹沫觉得很惭愧,但庄公仍很信任他,“犹复以为将”。
齐恒公与鲁庄公于柯邑会盟,曹沫趁隙执匕首劫持了齐桓公,齐桓公的左右投鼠忌器,无法近前,问曹沫,你想干嘛,曹沫说:“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已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
”这时候其实他说什么齐桓公都会答应吧,只要不杀齐桓公,于是齐桓公答应“尽归齐之侵地”,曹沫也干脆,齐桓公一答应,他立马扔掉匕首,回到鲁国群臣的位列中,谈笑自若。齐桓公心里当然愤怒,回去就想背约,管仲劝他,“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这样,“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復予鲁”。
曹沫很有勇气,心理素质好,机智。他是本文中刺客中唯一逃脱暗杀现场的幸运儿。
专诸,吴国人。伍子胥了解专诸的能力。伍子胥从楚国逃到吴国后就向吴王僚游说伐楚之利,被公子光否定了,说伍子胥提出伐楚是为报私仇,不是为吴国作想。
伍子胥因此推断公子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这个内事是提公子光有杀吴王僚以自立的图谋。于是伍子胥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公子光想杀吴王僚自立是有原因的,因为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的四弟季子札贤,诸樊想把王位传给他,但季子札坚辞不受,于是诸樊不立太子,将王位传给其二弟,二弟死了传三弟,三弟死了准备传四弟季子札时,季子札跑了,于是吴国人立三弟的儿子为吴王,即吴王僚,这下子诸樊的长子公子光就不乐意了,认为王位应该是他的。
他很有耐心,等到吴王僚派其弟领兵攻楚,同时派季子出使晋国以观诸侯反应,而楚国虽正值国丧,但并不示弱,派兵从背后断了吴军退路;这时候公子光认为机会终于来了,就与专诸商量,是出手的时候了。公子光发请帖请吴王僚吃饭,吴王僚也是有防备的,带了一大批护卫来赴宴,大家喝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公子光称脚痛进入内室,专诸将鱼端给吴王僚吃,近前后抽出藏于鱼肚子内的匕首刺吴王僚,“王僚立死。”专诸也被迅速扑来的吴王僚的随从杀死。
吴王的人见僚已死,一时惶乱。公子光这时带入事先埋伏的人一拥而上,把吴王僚的人全部除掉。然后公子光自立为王,即吴王阖闾。
吴王阖闾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
专诸的特点应该是刺杀技术好吧,快、准、狠,一发即中。他刺杀成功后被对方杀死于现场,死得其所。
豫让,晋国人。他开初是范氏及中行氏的手下,不受重用,就改投到智伯门下。智伯“甚尊宠之”。
后来智伯死于与赵襄子的战斗中,赵襄子对智伯怨恨极深,不但与魏韩合谋灭了智伯,三分其地,还“漆其头以为饮器”,这个,有点**了。豫让逃到山中,立志为智伯报仇。他报仇的手段一直走的悲情路线,先是扮囚犯到赵襄子宫中去刷厕所,想趁赵襄子上厕所时刺杀他,被发现并抓住了,赵襄子念其忠义,放了他。
然后他就扮乞丐,“漆身为厉,呑碳为哑”,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他一个老朋友在街上认出他来,都感动哭了,说以你之才,假装投到赵襄子门下,他一定会收留并重用你的,这样你不是更有机会接近他并杀掉他吗。豫让比较死脑筋,认为我心怀二心投到赵襄子门下并杀他,一是对智伯不忠,二是对赵襄子不义,不能做这种事。他躲在赵襄子的马车必经的一座桥下,结果马惊,赵襄子立即意识到是豫让在附近,于是豫让又被抓住了,赵襄子忍不住指责他,说你也曾经是范氏中行氏的手下,智伯灭范氏中行氏你无所作为,而今我灭智伯你却执意要杀我为智伯报仇,这是为什么。
豫让的回答比较经典,说范氏中行氏以常人待我,我就以常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赵襄子默然,说我已放过你一次,你这样不依不饶,我无法再饶你,豫让也有他的逻辑,他说“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
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你要杀就杀吧,临死前希望能刺穿你的外衣来成全我为智伯报仇的意愿,赵襄子感其义气,就脱下外衣让手下拿着,豫让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然后伏剑自杀。
豫让作为一个刺客其实并不专业,他像是一个彻底入戏的演员,专门向世人演示什么是忠义,只专注于表演过程而不计结果,是个失败的刺客。其实他蛮聪明的,很会说话,是个挺有才的文人,只是死脑筋,中毒太深,枉送了性命。想像一下,他连续三次跳起来刺伤赵襄子的衣服,然后倒在刀上自杀。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小丑在表演他的生活,有点悲伤和快乐。
唉,这让我想起一句被篡改的歌词:“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笑点低”。
聂政,轵.深井里人,轵在**?不大清楚。
杀了人后躲避仇家,与母亲姐姐一起搬到齐国居住,以屠宰为生。濮阳严仲子本来是韩哀侯的臣子,与韩相累侠结了怨,就跑回老家,一心想除掉累侠,到处访求勇士。听说聂政勇,多次去齐拜访聂政,又备了酒席到聂政门前,并送上百金给聂政母亲祝寿。
聂政“惊其厚”,“固辞”。严仲子避开他人,向聂政讲了来意。聂政说我是因为有母亲要赡养才避仇在此,“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最终没接受严仲子的厚礼,严仲子“卒备宾主之礼而去”。
后来,聂政的母亲死了,“既已葬,除服”。这时候,聂政就去找严仲子了,说:“前日所以不许仲子者,徒以亲在;今不幸而亲以天年终。
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严仲子就把详情说了,并说了困难之处:
对方为韩相,且是韩君季父,在韩国宗族众多,护卫严密,我谋划了很久,终不能成。并说“今足下幸而不弃,请益其车骑壮士可为足下辅翼者。”聂政拒绝了严仲子给他增派人马的提议,说濮阳与韩国相距不远,韩相耳目众多,我们人多了就难免生是非,有是非就容易泄漏机密,若事情传到累侠耳里,“语泄是韩举国与仲子为仇,岂不殆哉!
”聂政独自去到韩国,仗剑闯入累侠府中,当时累侠正坐在府中,左右护卫甚多,聂政直接冲上台阶刺杀了累侠,左右大乱,聂政大声呼喝,**几十人后,“自皮面决眼,自屠其肠,遂以死。”
聂政是个孝义双全,冷血果断的杀手。他的每个决定其实都有其道理,你知道他为什么临死前要自已割面挖眼毁容吗,那是因为他还有个姐姐在,他不想让韩国人查到他的身份去杀他姐姐报仇,可见他心思细腻,侠骨柔肠,乃重信诺有担当的真汉子也。说到他姐姐,也不是个耙角,她在齐国听说韩相被人刺杀,韩国将**暴尸街头,悬赏征询**身份时,意识到可能是弟弟聂政,就去韩国认尸,伏尸痛哭,最后哭死在聂政的尸体旁。
荆轲,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刺客,可能要写更多,所以最好写下一个。
关于已写的这几个刺客,一个是在齐鲁会盟时劫持齐桓公胁迫其归还失地的曹沫;一个是帮公子光刺杀吴王僚后被僚的手下刺死的专诸;一个是立志为智伯报仇结果只刺穿了仇人衣服后自杀的豫让;还有一个是受严仲子之托刺杀韩相累侠后毁容自杀的聂政。这四个刺客各有所长。曹沫勇敢,能干,专家。豫让忠心,聂政孝顺。在这里,我想到了中国古代道德观中最强调的四个字:
忠、孝、节、义,鉴于当今社会节操如水银泄地覆水难收的现状,那“节”字就暂时不提也罢。“忠”是忠君,报君主知遇之恩;“孝”是孝亲,报父母养育之恩;“义”是为朋友两肋插刀,报朋友善待之情。其实我觉得到现代对这几个字已经不能只从字面上机械解释了,应该理解精神实质,就像豫让说的,彼以常人待我,我以常人报之,彼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实际上就是对方怎样待我,我就以相同规格回报,这才是合理的逻辑,不能死忠愚孝蛮干。
刺客读后感 篇7
月黑风高,蒙面持刀,偷偷摸摸,行为龌龊,心狠如魔……这应该是大多数人印象中的刺客吧。然而刺客不尽是如此,司马迁就在《史记•刺客列传》中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作传,让他们同屈原、商鞅、吕不韦等风流人物的传记并列,可见司马迁对他们赞赏有加。其实,古代刺客们并不像他们的名字那般令人恐怖,他们也是一个个有血有肉之人,一个个重情重义之人。
曹沫----君恩似海,视死如归。齐鲁交战,曹沫作为鲁将,多次败北,损兵折将,国土沦丧。但鲁庄公却并没有追究曹沫的责任,对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信任,仍然让他统领鲁国军队。曹沫当然感激涕零,但自己既无经天纬地之能,也无攻城拔寨之才,有的只是七尺之躯,一腔热血。于是在齐鲁城下之盟时,面对国家的屈辱,胜利者的傲慢,曹沫决定用匕首劫持齐桓公,逼迫齐桓公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为了报答君王厚恩,也为了鲁国黎民百姓,曹沫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赌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要不是管仲力劝齐桓公不要为了一己小利失信于诸侯,曹沫恐怕就人头落地了。
专诸----鱼腹藏剑,芳名永传。刺客总是野心家们争权夺利的棋子,专诸就是如此。时吴王僚在位,吴国公子光心有不甘,暗中招贤纳士,伺机夺位。专诸本是屠户出身,却有万夫不当之勇。伍子胥从楚国流亡到吴国,与之结交,把他引荐给公子光。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待他。在专诸心中,以前的自己,杀猪宰羊,勉强糊口,空有一腔壮志。无数个夜晚,他辗转难眠, 渴望建功立业, 渴望获得别人的理解与尊重,渴望遇见真正懂得自己人生价值的人。而公子光就是真正欣赏他的人。于是,在公子光为吴王僚设的“鸿门宴”上,他将吹毛断发的鱼肠剑藏于鱼腹,刺杀成功,而自己也被吴王僚卫士砍为肉泥。可死前的专诸我相信是含着笑的,与其卑微的活着,不如轰轰烈烈的死,世人会传颂他的功德,父母已经托付给了公子光,自己的儿子也即将被新皇帝封为“上卿”,这就够了,没有遗憾了……
豫让----片丹心,万古长青。豫让是最让人心痛怜惜的刺客。他起初委身于范氏、中行氏,但都没得到礼遇。侍奉智伯,智伯却对他非常尊重 ,以“国士”待之,后来智伯被赵襄子所杀。豫让报仇的方式是惨烈的, 他先扮作修整厕所的人, 以图行刺, 结果未能如愿。赵襄子觉得他是一个“义人”,放了他。不久,他又把漆涂在自己身上,使肌肤肿烂,毁了容,又吞炭使自己声音变得嘶哑,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于是他趁赵襄子外出时行刺,结果还是失败。临死之前, 他提出要击刺赵襄子的衣服, 以致报仇之意, 赵襄子非常感动,答应了他的请求。豫让刺完衣服后后伏剑自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遇见知音, 就会毫不吝惜自己的生命, 用刺杀这种最激烈的方式来报恩。明知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也没有因此感到胆怯和恐惧。他不是热衷于自杀自残的自虐狂,不是铁石心肠的冷酷 *** ,而是重感情重义气的热血男儿。
聂政----孝悌为先,侠肝义胆。聂政行刺, 可以说“惨不忍睹”。他客居异乡,家境贫穷,与屠猪贩肉之人为伍。韩大夫严仲子因与韩相侠累结仇,听说聂政有侠名,多次前往,求其为己报仇,还备了酒食,亲自送到聂政母亲面前。又拿出黄金千两为聂政母亲祝寿。聂政感恩戴德,但坚决推辞,因为老母健在,姐姐未嫁,不敢以身许人。很久之后,母亲亡故。聂政守孝三年后,想到自己一介草莽,市井之徒,而严仲子千金之躯,位列卿相,却屈尊与自己结交,是看得起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便独自一人仗剑入韩,面对守卫森严的相府,以白虹贯日之势,杀了侠累。因怕连累与自己面貌相似的姐姐,于是用剑割破面皮,挖出眼珠,剖腹自杀。姐姐在韩国集市上看到了弟弟,伏尸痛哭,撞死在聂政尸前。母子情深,姐弟同义,令人动容。作为一个儿子,他做到了一个虔诚孝子该做的一切;作为一个刺客,他不求财不为利,只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不是冷血的职业 *** , 而是温情的侠客,他有的是精彩的人生, 而不是残酷的人生。
荆轲----风萧水寒,义薄云天。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早已广为流传。荆轲是卫国人,喜爱读书、击剑,凭借着剑术游说卫元君,卫元君没有任用他;与盖聂谈论剑术,盖聂对他怒目而视;鲁勾践跟荆轲博戏,争执博局的路数,鲁勾践发怒呵斥他,荆轲默无声息地走了。莎士比亚说,没有什么比希望不平凡更平凡的了。无人理解,无人赏识,四处游历,无所事事,荆轲是怀才不遇的、苦闷的。但是燕太子丹尊他为上卿,每天去拜访他,如此高规格礼遇让荆轲受宠若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此去凶多吉少,可为了太子的那份恩情,为了给危在旦夕的燕国出一份力,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了刺秦的不归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仍然忘不了报答太子丹,“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荆轲刺杀失败了,可他那舍生取义的精神却永存世间,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正如其墓联所写的那样:身入狼邦,壮志匹夫生死外;心存燕国,萧寒易水古今流。
司马迁笔下的五位刺客在春秋战国这个特殊的时代相继登场,为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悲壮的历史画面,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许在今天的我们看来, 刺客的个人暴力并不一定正义, 但刺客们重情重义、自我牺牲、不畏强权的侠义精神, 却是可歌可泣的, 如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 短暂而又绚丽, 给人以鼓舞和希望。正像鲁迅所说:有缺点的英雄毕竟是英雄,完美的苍蝇也不过是苍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在我心中,他们是刺客中的侠客,真正的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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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读后感(经典14篇)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刺客读后感(经典14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刺客读后感(篇1)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篇2)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刺客读后感(篇3)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刺客读后感(篇4)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篇5)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篇6)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客读后感(篇7)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篇8)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篇9)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篇10)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篇11)
在家整理书柜时,无意间看到《刺客》一书,还以为是描写类似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书的封面很好,黑底白字,视觉效果很强烈,特别是“刺客”两字更是醒目,书名下面的一段文字吸引了我:用一生的时间去熟悉一支枪,全景展示狙击手的神秘生活的铁血文学。
书中的刺客就是神秘狙击手,刺客在古代被称之为“侠之大者”,为了一句承诺,可以赴汤蹈火,付出性命亦在所不惜。狙击“伺人不备,突然袭击”之意,狙击手是在特种作战行动中重要角色,狙击手也是杀手,只是相对敌人而言,因为这种杀手并不是杀戮。
书中的主人公韩光,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更是一句优秀的狙击手,为了一方净士,为了除暴安良,为了国家利益,再大的苦也要吃,再大的冤也要受,明知是枪林弹雨,危险四伏,处处陷阱,可还要冒死前行,他那种战士精神、奉献精神让我感动,他深知这是一个危险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最爱的人因误解而伤心欲绝离他而去,昔日的生死朋友,最信任的上级,因误解而追捕他,他蒙受着常人不能承受的不白之冤,甚至有可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一旦失手,将成为真正的罪人,冤情也无法昭雪。面对如此境况,他别无选择,当他抬头望着天空说:“我是军人,这是我的职责,别人不理解我,祖国理解我,祖国知道我”时,这几句铿锵有力的话,蕴藏着无法表达的庄严和神圣,我深受感动,不禁潸然泪下,只因他是一名军人,他曾宣誓效忠祖国,他也是真正的刺客,一言九鼎,一旦作出承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选择军队,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想和忠诚。
无限向往军营生活,喜欢那身军装,更喜欢军人那独特的气质。只可惜无缘军旅梦,只能远远的欣赏。
刺客读后感(篇12)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篇13)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篇14)
《史记》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是西汉时期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它们讲述的对象分别是帝王,诸侯大臣和平民。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句话,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讲述了五位著名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著名的荆轲。他们之中有人成功了,有人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
五位刺客可以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其中最具名气的刺客就是荆轲了。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但是,他在外游说,可不为他人所重用,直到太子丹的谋士田光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田光先后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成功刺杀秦始皇找到了机会,但荆轲刺杀秦始皇未成功,反被秦始皇刺死。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仿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但是秦始皇很强大,也说明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荆轲是有实力刺死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代太子丹逼迫秦始皇签下盟约,所以他并没有把带毒的剑直接刺向秦始皇。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所以他爱国,剑术也好,只是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成功,但是他们的光辉事迹,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流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刺客读后感(范文12篇)
我们经过编辑“刺客读后感”,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每当阅读一本优秀的书籍时,实际上就是与那些充满智慧的人交流。读完这些作品后,我们的思维被作者所引领,仿佛自己在思想的世界中畅游。我们刚刚结束了对这篇作品的阅读,现在正是将我们真实感受写下来的最佳时机。请相信,这篇文章包含了您所需的所有信息!
刺客读后感 篇1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 篇2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 篇3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 篇4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 篇5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 篇6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客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刺客读后感 篇8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 篇9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 篇10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 篇11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 篇12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悬梁刺股读后感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全面探讨“悬梁刺股读后感”的方方面面。读完这部作品后,我们深感主人公的感人之处。写读后感时必须有依据,不能随意评价,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1
自古以来勤奋往往是让一个人成才的秘诀,刻苦一向是让一个人成功的秘诀。从古到今,成才成功的人已经是不计其数,但在现代这种高科技时代是,想成功成名已经是难如登天了!但俗话说的好: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针。
故事中的孙敬和苏秦勤奋刻苦的学习不正是诠释了勤奋出才能的道理吗?虽然他们的方法有些不对劲,但是他们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令人敬畏。他们用勤奋抒写成功的秘密,他们用刻苦描述成功的背后。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做为赌注,他们不管自己的身躯有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他们只重视自己的努力有没有成效!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错的,不论做什么事,想成功,就得付出辛劳。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试问有多少人会向他们一样勤奋;在现实生活中,试问有多少人会向他们一样刻苦。一分辛苦,一分收获,努力了,总会成功!我们虽然不会向他们那样刻苦,但是我们应该也要努力啊!自己再做每一件事情前总应该想想,做完后会有什么收获。
我们不论怎么样,都不能坐吃山空,都不能坐享其成,我们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在那里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成功!成功的机会其实很多,但你要抓住这些机会可不容易啊!
勤奋出才能,勤奋出成果,古今中外都不例外,而且还多得举不胜举。勤奋,刻苦,在现实中还存在着。只要我们能够好好读书,我们离成功也不远!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喜有忧,有笑有泪,这就是成功的基本性质!其实成功真的不远,离我们不远,只要你勤奋,成功总会在你家门口停下脚步的!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2
今天我在家里,偶然发现一本《悬梁刺骨》,于是便坐回椅子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悬梁刺股》这本书讲的是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他是出色的政治家,但是他在年轻的时候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文武双全,他真正的学问不高也不多,曾经到过许多地方做事,不过都不受重视,家人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喜欢他了,这让他发奋学习,昼夜不停息的刻苦学习。读书困了,她就想了个完美的办法,他自己削了个锥,一困就用锥子扎自己一下,让自己醒过来,继续刻苦读书。
东汉也有一名着名的政治家,名叫孙敬。他年轻的时候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来独自在屋子里读书,他每天从早读到晚,但是读书时间久了,必定会疲倦,孙敬怕影响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方法,古代男子的头发很长,把头发束在房屋顶端,像发髻的男子,孙敬便拿出了一条绳子把头发悬在房屋梁上。这样一旦要闭眼瞌睡时,头上的绳子会拉紧头发,牵动头皮,人也马上清醒了,从而可以继续读书学习。
连古人都这样学习,咱们现代人想要比他们更强,更要刻苦学习了。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3
星期六,晴空万里。我写完作业闲来无事,便随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战国策》翻了起来。
书中的《秦策一》有一则故事叫作《悬梁刺股》,讲述了两个人刻苦学习的故事。孙敬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苏秦在读书时准备了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后来经过他们的勤奋学习,都在自己的学业和事业上取得了成就。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使人敬畏。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没有努力去做一件事情,却又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
在一次模拟考试中,我的成绩非常不尽人意。爸爸妈妈轮番严厉地批评我,面对他们刻薄的言语,我心里有些不服气:明明已经很努力了,成绩上不去怪我咯?我甚至觉得父母“冤枉”了我。
可是,后来一位同学的话令我幡然醒悟。正当我把满腹委屈与不服告诉那位同学时,她意味深长地说:“你确定你真的努力了么?你好好回想一下平时你是怎么做的,考试前你又是怎么做的。”平时,考试前。
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平时上课的我虽然认真听课了,作业也从来没有落下。可是我一直不爱预习课文,不爱复习功课,不爱看课外书。考试前只看了一天晚上的书,后来依然是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玩就玩,连临时的佛脚都不愿意抱,这样怎么会考得好呢?追根揭底,我根本就没有努力!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4
星期六,晴空万里。我写完作业闲来无事,便随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战国策》翻了起来。
书中的《秦策一》有一则故事叫作《悬梁刺股》,讲述了两个人刻苦学习的故事。孙敬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苏秦在读书时准备了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后来经过他们的勤奋学习,都在自己的学业和事业上取得了成就。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使人敬畏。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没有努力去做一件事情,却又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
在一次模拟考试中,我的成绩非常不尽人意。爸爸妈妈轮番严厉地批评我:
你真是太粗心了!
学习不认真才会有这样的后果,自作自受!
送你去补习班真是浪费钱!
面对他们刻薄的言语,我心里有些不服气:明明已经很努力了,成绩上不去怪我咯?我甚至觉得父母冤枉了我。
可是,后来一位同学的话令我幡然醒悟。正当我把满腹委屈与不服告诉那位同学时,她意味深长地说:你确定你真的努力了么?你好好回想一下平时你是怎么做的,考试前你又是怎么做的。平时考试前
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平时上课的我虽然认真听课了,作业也从来没有落下。可是我一直不爱预习课文,不爱复习功课,不爱看课外书。考试前只看了一天晚上的书,后来依然是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玩就玩,连临时的佛脚都不愿意抱,这样怎么会考得好呢?
追根揭底,我根本就没有努力!
惭愧!
向孙敬、苏秦学习吧。
当然,后来我的成绩又赶上去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每天多问自己你真的努力了么,努力,努力,再努力,成功终究会属于你的!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5
这天,我看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我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到,无比佩服。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下,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苏秦的故事,他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就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孙敬和苏秦二人刻苦攻读,最后成为了政治家。他们的故事和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应对孙敬和苏秦,我联想到自己。平时,老师布置读的作业时,我总会把读的数目少读一点,或不读。想到那里,我的脸火红火红的。此刻想想,如果一碰到读的作业,就不读,就什么也学不到,最后只能一事无成。
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教育了我,鼓舞了我,我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这天,我看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我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到,无比佩服。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下,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苏秦的故事,他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就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孙敬和苏秦二人刻苦攻读,最后成为了政治家。他们的故事和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应对孙敬和苏秦,我联想到自己。平时,老师布置读的作业时,我总会把读的数目少读一点,或不读。想到那里,我的脸火红火红的。此刻想想,如果一碰到读的作业,就不读,就什么也学不到,最后只能一事无成。
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教育了我,鼓舞了我,我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这天,我看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我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到,无比佩服。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下,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苏秦的故事,他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就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孙敬和苏秦二人刻苦攻读,最后成为了政治家。他们的故事和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应对孙敬和苏秦,我联想到自己。平时,老师布置读的作业时,我总会把读的数目少读一点,或不读。想到那里,我的脸火红火红的。此刻想想,如果一碰到读的作业,就不读,就什么也学不到,最后只能一事无成。
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教育了我,鼓舞了我,我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我读了《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这本书。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悬梁刺股》,它告诉了我们要刻苦读书的道理。
东汉人孙敬读书时读久了,他感到很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自己的头发捆在绳子上,另一头掉在房梁上,怎么脑袋一顿头发一揪他就醒了。
战国时,苏秦想在各国之间合纵连横,可是没有被重用。回到家里,他刻苦读书,念书念累,就拿起锥子在自己大腿上扎一下精神就来了,然后继续读书。一年后,他在赵国当上相国。这两个小故事都告诉我们,要刻苦读书,珍惜时光的道理。
在我的身边也有勤奋好学的人。我同学小乐是一个勤学好问,多才多艺的人,他上课认真听讲,刻苦钻研,下课后还自己通过读书来学习课外知识。有一次周末,我想约几个同学出去玩。我打了个电话给小乐,我问小乐:要不要明天我们出去玩啊?小乐却回答:我还有事,去不了,改天吧。我想,小乐平时不都也很有时间吗?为什么这次去不了呢?后来我才知道,小乐,每个周末都会在家里学习很多知识,他不仅学奥数、英语这些课内知识,还会去篮球这些特长培训班,我们要是小乐学习。
跟小乐比起来,我有些地方还需要改进。我在上课时经常注意力不集中,做题总是粗心大意,写完了不检查,总犯一些低级错误。跟小乐相比,我不仅有些惭愧,我决定以后也向小乐一样认真学习。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7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有很多人都听过。
悬梁刺股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着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 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 他怕影响自己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就找一根绳子, 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 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这就时孙敬悬梁的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 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 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 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就会有收获。也说的是只要下工夫,就会有收获,用以激励人发愤读书学习。
他们这种精神是好的,但是根据我们现在的情况,他们这种发奋学习的方法不必模仿。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到无比震撼,并非常佩服他们。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上,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战国时期苏秦的故事了,苏秦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跟着老师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在晚上常常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又可以继续学习了。孙敬和苏秦二人刻苦攻读,努力钻研,终于成为了当时著名的政治家。他们的故事合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面对孙敬和苏秦的努力刻苦学习,联想到我自己的懒惰,真的感到特别羞愧。平时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要偷工减料。想到这里,我的脸火辣辣的。对照前人想想,如果一碰作业,就不读不写,我又能学到什么东西呢?最后只能是一事无成。
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教育了我,鼓舞了我,今后我一定要向先贤们学习,不怕困难,长大后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9
我读了《悬梁刺股》这篇故事后,感触特别深。
在汉朝有一个人叫孙敬,他十分好学,常常从早到晚学个不停,为了避免自己打瞌睡,于是他就用绳子拴住自己的头发,再把绳子系在房梁上。而在战国时期的苏秦下苦功读书,夜以继日地勤学苦思,每当疲劳至极时,他便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就能减轻疲劳,继续学习。最终孙敬和苏秦都学有所成,可见,他们是多么爱学习,多么刻苦。
是的,我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经过刻苦学习才会获得丰硕的果实。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在我一年级时,我的成绩并不理想,每次考试都有些马虎、粗心,总是要出现一些不应该的错误,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后来,在老师和爸爸妈妈的帮助下,我认识到了错误的根源,那是因为我学习上比较懒散,总是静不下心来,所以才会导致粗心。于是,我尝试着静下心来,刻苦学习,用了一年的时间才慢慢改掉这些毛病,现在,我的成绩明显上升。
从这篇故事中,我们要汲取古人“悬梁刺股”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前进。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10
大家应该都听过悬梁刺股的故事,它说的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苏秦因为很穷,所以他的妻子、嫂子都瞧不起他,就连饭也不给他吃,水也不让他喝。
从此,他便开始认真的读书,白天,他头也不抬一下子,一直在那儿苦读。外面的鸟叫声、下雨声、风声,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听见一样。
到了晚上,他点亮了油灯,又开始认真地读书,可是,他老是打瞌睡,他心里想:这可怎么办呢?于是,他想了起来,他想啊想,想啊想,终于有一个好办法。他拿出了一把锥子,一要打瞌睡,就用锋利无比的锥子刺自己的大腿。他就这样日日夜夜的读书,最后,终于成了一个有用的人。
后来,汉朝有一个人叫孙敬,家里也是非常分穷,可以说是一贫如洗。
于是,他暗暗的定下了决心,准备认真的学习,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让大家大吃一惊。
从此以后,他开始专心致致地读书,白天,他认真地读书,外面不管是小雨沙沙的声音,咚咚的钟声、美丽的花儿争奇斗艳的开放,还是美丽的小喜雀,他都好像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什么东西也没有听见一样,一直读书。一直读到晚上,还在读。可是到了晚上,他已经累的是筋疲力尽了,总是打瞌睡,有的时候差一点点都快要睡着了,于是他就想:这下可该怎么办呢?难道就这样睡觉吗?这样可以吗?他又转念一想:不行,就这样睡的话,那么读书原来的时间不就少了很多了吗?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拿来了一根牢固无比的麻花绳,把自己的头发拴在房梁上。这样,一想睡觉,头一往下,拴在房梁上的绳子,就会拉自己的头发,一痛就不用困了。
这就样,他日日夜夜的苦读,最后,终于成为了一个同苏秦一样有才学,有本领的人。
后来就出现了成语悬梁刺股。
听了这个成语故事,有些人会以为这两个人很傻,累了睡觉有什么不好的,这就错了,其实悬梁刺股这个成语故事,表达了一个真理,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你认真去做,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你们看,我所说的道理,是不是在这个成语故事中有所存在呢?
真可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11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有很多人都听过。
悬梁刺股——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著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每一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怕影响自我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异常的办法。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就找一根绳子,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立刻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这就时孙敬悬梁的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我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我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就会有收获。也说的是只要下工夫,就会有收获,用以激励人发愤读书学习。
他们这种精神是好的,可是根据我们此刻的情景,他们这种发奋学习的方法不必模仿。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12
你真的努力了么?——读《悬梁刺股》有感
星期六,晴空万里。我写完作业闲来无事,便随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战国策》翻了起来。
书中的《秦策一》有一则故事叫作《悬梁刺股》,讲述了两个人刻苦学习的故事。孙敬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苏秦在读书时准备了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后来经过他们的勤奋学习,都在自己的学业和事业上取得了成就。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使人敬畏。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没有努力去做一件事情,却又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
在一次模拟考试中,我的成绩非常不尽人意。爸爸妈妈轮番严厉地批评我:
“你真是太粗心了!”
“学习不认真才会有这样的后果,自作自受!”
“送你去补习班真是浪费钱!”
……
面对他们刻薄的言语,我心里有些不服气:明明已经很努力了,成绩上不去怪我咯?我甚至觉得父母“冤枉”了我。
可是,后来一位同学的话令我幡然醒悟。正当我把满腹委屈与不服告诉那位同学时,她意味深长地说:“你确定你真的努力了么?你好好回想一下平时你是怎么做的,考试前你又是怎么做的。”平时……考试前……
刺客信条观后感精选
工作总结之家精选栏目推选:“刺客信条观后感”。
记忆中有许多相当经典的桥段都来自于一些经典影像,在观看结束后,我们可能会学习到一些新东西,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观后感。写观后感时,我们可以重点描写令自己印象深刻的场景和镜头。那么您对于作品的观后感都有哪些新的感悟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刺客信条观后感”,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1】
《刺客信条》这部电影里最重要的一个设定,就是那台名叫阿尼姆斯的机器。这架阿尼姆斯的机器浑身上下沐浴着伪科技的光辉,它身上中世纪的东西似乎要多于现代科技的东西,真是让人过目不忘。
阿尼姆斯第一眼会让人联想到vr,事实上,它使用的可能就是某种vr技术,它让人进入到某种虚拟现实,只不过,它的虚拟现实并非电脑程序,而是500年前的现实场景。那原理是什么呢,原理就是,人的记忆是深植在dna里,阿尼姆斯这台机器深入分析人的dna,从而把他祖先的记忆挖掘出来了,变成这台机器里的虚拟现实了。
这个想法很有趣,如果果真如此,那么,人们几乎可以变相的实现永生了,前提是,你一直得有后代延续。只要有后代延续,几百年后也好,几千年也好,人们总能通过dna找到你活过的影子。
《刺客信条》给人的第一观感就是比较酷,人物酷,穿着酷,武器装备酷,有些台词也比较酷,比如万物皆虚,万物皆允,虽然这些东西细细考量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但它追求的是给你第一观感的酷。
除此以外,圣殿骑士团的大厦,虽然看着就像是画出来的,但是它的外观确实很独特。给人的印象也比较深刻。
这些都是游戏改编电影的长处。游戏一般来说比较讲究我酷不酷,装备拉不拉风,总之要爽到我,这一点落到电影身上,会让电影看上去比较拉风。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2】
我先声明,我并没有玩过刺客信条系列的游戏,我也不太了解1492年的西班牙到底发生了什么,关于刺客信条的世界观我都是从其他大佬的影评中了解到的。抛开历史和游戏,这里只谈谈电影所讲述的东西。理解之处可能有误也可能太牵强。望见谅。
那么,开始吧!
电影中大量提到了“治愈暴力”“反抗的种子”“自由的意志”“刺客的信条”还有刺客们的誓言“当人们盲从于真理时,万物皆虚。当人们被道德和法律束缚时,万物皆允。”“我们耕耘于黑暗,服务于光明。”这些东西似乎对于我们十分的玄乎,但一定都有自己大概的理解。我就来讲讲我对这些东西的理解。
大家可以从电影中知道有一个政团叫作圣殿骑士团,而大家对它的印象大多都是暴力可怕强大吧。而到了后面大家又可以知道刺客们所对抗的敌人就是这圣殿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妄图找到并利用蕴含了人类第一次反抗的种子的伊甸园苹果来达到自己统治世界的目的。说到这里估计“反派”“坏人”的标签就可以往他们脸上贴了。他们在这之前便用暴力与战争征服一切不愿顺从他们的人们,而在这种暴政之下也一定有许多人反抗。
所以他们就希望通过找到传说中的苹果来彻底消除人们反抗的种子——从出生便存在于人类身上的反抗的基因。这样一来,人们顺从于他人时就不会产生任何抱怨与反抗的念想,圣殿骑士团便再也不需要用暴力来统治他们的人民,而人民们也不会有暴力的反抗,而“暴力”这个字眼也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这便是他们所谓的治愈暴力。通过这种方法消除了暴力之后,世界迎来的好像就是和平。一个人人遵从命令自愿受约束并且不会有人违反的和平。似乎这种和平就是人们都渴望的和平,这样就没有战争,也不会有人死。
当人民逐渐地习惯在这种和平之下生活之后,他们的自由的意志也将在他们内心里逐渐地消失。过了很久之后,甚至就有人会说,这种和平就是人们应得的,人们根本不需要什么所谓的自由的意志。而这好似成为了一种真理。但是,“当人们盲从于真理时,万物皆虚.”而这些都是在治愈了暴力的前提下才会发生的事,只要人民还有一丝的反抗的念头,这种和平永远都不会到来。正如现在的世界,人们一口一个世界和平,可谁知要想世界真正意义上完全的和平是不可能的。每一个民族甚至每一个人生来便有着不同的基因,在不同的环境下长大就会有不同的思想。当人们都遵从道德与法律的约束时,一定有另一群人反抗这种约束,因为人人都不同,人人都有自由的意志,人人都想干自己想干的事。
“当人们被法律与道德束缚时,万物皆允.”所以,当一个政团用暴力来统治其他人的时候,人们必须反抗,而反抗的方式,就是同样使用暴力。暴力这个东西,似乎是一个坏东西,但它又为何从人们出生便存在于人们的基因中,存在于人们的内心里?人们生来便有着使用暴力的念头,正如人们生来便应有使用暴力的权利。而圣殿骑士团想要根除这种存在于人类身上的暴力,来达到人们不再反抗他们的目的时,就一定会在这目的达到之前遭到反抗,这种反抗便来自于刺客们。刺客们本已被社会抛弃,只能生活在没有人注意的地方,对于那些能够正大光明地生活的人们来说,他们就犹如黑暗之于光明。
但是,“我们耕耘于黑暗,服务于光明.”谁能知道,他们才是真正自由的人。他们要将这种自由,带给那些生活在光明中却同时也生活在一种虚伪的和平中的人们。自由的意志将永远存在于刺客心中,这种意志不会随着他们的死亡而停止,刺客们的意志将代代相传,甚至到了五百多年后的今天,刺客的后裔们听到了庄严又神圣的刺客誓言时,无不肃然起敬,心中饱含光荣与正义的使命感。而这种代代流传在刺客们身上的意志,已不算是一种意志,而是一种信条,那便是“刺客信条”。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3】
在刺客信条的游戏背景设定中,是第一文明创造了人类,人类也一直被第一文明使用和奴役着,而电影中所言的伊甸苹果或可谓第一文明奴役人类的遥控器。
直到第一文明与人类交合生下了圣殿骑士与刺客的祖先,就即所谓的先驱者,而他们的基因决定乐他们不会被金苹果所控制,所以他们从第一文明的伊甸园中偷走了金苹果,领导被奴役的人类对抗第一文明,直至其在陨石的打击和人类的反抗下消失殆尽。但先驱者们在数千年的繁衍生存中也最终分成了两派:圣殿骑士与刺客组织。圣殿骑士希望借助金苹果的力量使人类生活在一定的规则和秩序之下,而刺客组织则希望人类能靠着自由意志生存发展下去。
其实到底哪种形式才是人类该走的路,似乎没有答案。因为这两种观念在不断的斗争和融合的过程中,已经促进了人类社会在发展,不管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斗争的过程永远不会结束。圣殿骑士代表的是一种集中意志和高度统一的发展思路,能够极大程度的促进经济和物质的.发展,所以不管哪个时代圣殿骑士都相当有钱,他代表了物质丰富的一个群体。而刺客信条代表的自由意志,是让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想要走的路去发展,不管是理想遭遇现实的打击,还是横亘在生活道路上的诸多坎坷,都不要放弃心中自由的梦,这代表的是精神生活极为丰富的一群人。
其实这是两个极端,而影片中将圣殿骑士列为反派,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当下世界中被物质俘虏而缺少精神世界一类人的讽刺。影片中正派男主的暂时胜利,或许透露出这样一种信号,即两种发展理念共存的社会,才是完整的生活链条,一旦一种理念彻底消灭另一种理念,终将是社会的灾难。而最完美的应该是两种理念高度融合发展。试想一下,如果圣殿骑士和刺客们的理念能够同时实现,那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一个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共产主义的最终实现是一个遥远而漫长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它一定会实现。那么,在共产主义未到来之前,人类会不断发展,同时两种理念也会继续争斗,或许这就是《刺客信条》反应的最深刻的主题。
而斗争的原因电影中也有暗示,即爱让我们有了弱点。毕竟人类无法忽视自己内心情感的波动,男主看到圣殿骑士的作为不由得大喊一声万物皆虚,万事皆允就成了刺客先知,而女主对圣殿骑士的做法由困惑到差点动摇,其父被杀后又立马坚定不移的继承了老父的意志。人是情感动物,有情的地方必然有反抗。虽然人类的情感不是一切冲突的根源,却总能推着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
虽然影片中的圣殿骑士一直是稳坐反派的位置,但是影片的主题本身仍然是冲突,没有绝对的正反面。生活本身是求取平衡的状态,联系到中国传统思想,本片传递的应该是一种中庸状态,既相互制衡,共同发展。说到这里,特别想提《辐射》里的:war,warneverchanges,不论是废土上的NCR(《辐射圣经》里废土上第一个强大的组织),还是钢铁兄弟会,英克雷等等,每个势力都相信,人类只有按照自己的理念来才能发展的更好,然而历史会给他们一记耳光: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不管是何种理念都只不过是历史长河里的一只皮皮虾,只有争斗从未改变。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4】
我想从两点来评价一下这部游戏改编的影片。
第一,从游戏的角度。首先我认为游戏是一种文化休闲活动,例如小说,电影等,不同的是游戏的代入感和互动性是最佳的,但同所有的文化一样,游戏是一种精神体验。我们都知道社会离不开政治制度,法律法规,军事武器,教育医疗,工程科技等等构建这个世界的基础物质和知识,它们承担着社会的框架和地基,没有它们也许这个世界会混乱不堪,暴力落后。但是,人类这种生物的伟大之处,不在如此,而是由古至今不断创造和发展的精神文化,简单而言,是人类的想象力。倘若没有想象力,人就只是动物,如行尸走肉,如螺丝螺母。且不论四大名著,金庸的武侠小说,给中华儿女描绘了一个忠肝义胆的武林;琼瑶的爱情故事,给青春男女刻画了一个为爱痴狂的年代。多少文学、艺术的形象成为了人们生活中脍炙人口的谈资,电影如此,音乐如此,游戏也是如此。
魔兽世界中部落与联盟间的争斗,刺客信条里圣殿骑士团与刺客间的厮杀,让我们的精神世界融入其中,抛开现实,放开想象,遨游沉浸,收获快乐。什么是文化,这就是文化,这就是文化的意义。但是,游戏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一种文化形式,它绝对是独立的,就像小说改编一样,游戏改编的电影已经不是游戏了,现在,它只是一部电影。所以为什么我没玩过它的游戏,却选择看这部电影呢。
第二,从影片的角度。我作为一个没有玩过《刺客信条》的观众,先大概解释一下我看到的电影剧情,因为好像很多人观看完整部影片有一种没看懂的感觉。影片从一个孩子亲眼看到母亲被父亲杀害,被迫逃离开篇,为男主的暴力倾向埋下伏笔,然后一下转入成年后的男主因杀人罪被执行死刑。好了,这下现实版的部分已经结束了,下面都是科幻加奇幻的想象力。首先明确一点,影片的背景是两大势力的争斗,圣殿骑士团与刺客信条。圣殿代表着皇权统治,而刺客代表着自由与反抗。
他们争夺的圣器,伊甸苹果,代表着自由意志的种子。顾名思义,刺客信条当然要夺得伊甸苹果,因为这是他们的意志象征。而圣殿骑士团也要争夺它,因为他们想消灭自由意志,达到统一和独裁,也就是控制人类的思想,一统世界。男主最开始在女主的帮助下答应加入清除暴力计划,其实这个计划的目的就是女主的父亲的一个骗局,为的就是通过这些刺客信条的后裔来找到圣器,伊甸苹果。至于那个能够通过基因实现后裔恢复祖先记忆的机器为什么存在,也许就是女主作为科学家研发的,要不怎么说是科幻呢,它就是这么存在的。男主在一次次通过机器寻回祖先的记忆过程中,逐渐恢复了作为刺客血统的自由意志,并在最后成为了新时代的刺客信条。相信这部影片只是这个系列的开篇,今后在现代文明世界,刺客信条与圣殿骑士团的斗争仍将继续。这其中有一个尾巴我还没有解开,女主出现在了男主带领下的刺客信条的映像中,也就是代表她应该也是一名刺客。
而她的父亲死后,她却作为圣殿骑士团的首领站在了大门口仰望天空,这种身份的转变我想将是之后系列影片会展开故事的引子。最后谈一点。我习惯将影片分成六大类(剧情,动作,喜剧,情色,恐怖和悬疑),不同种类的影片关注点不同。作为动作片,本片在格斗动作上并不出彩,至少没有极限特工那么惊险刺激,没有速度与激情那么诱惑痴迷,没有魔戒那么恢弘大气。但刺客的装束,武器都很亮眼,我是感觉真的酷帅吊炸天,戴着帽子的神秘感是一种极具吸引力的魅力!还有最精彩的动作应该是他们灵活的身姿,自如的逃跑过程,纵身一跃,从天而降,比现实的跑酷还酷。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5】
糟糕混乱的叙事,冗长乏善的剧情,《刺客信条》的电影化改编近乎就是一场让人哭笑不得的灾难,整部作品除了无数不多的游戏动作还原能让人稍提兴致,其余废话连篇的戏码,让人甚不经想如果能如游戏般的跳过这些剧情该有多好,可惜于这却是一场观众无法操控的电影。
首先申明一点的是,我自己并不是一个游戏迷,虽然偶有玩过《刺客信条》的游戏,却并不太熟悉这个故事的整体架构,所以抱着希望能了解这个游戏的心态,去看了《刺客信条》,相信抱有我这样心态去看这部电影的观众肯定也为数不少,但这部电影显然它所想要去取悦的可能真的只有游戏的铁粉,当电影过半,我几乎感受不到这部作品中建立了哪怕一丝的真情实感,塑造了哪怕一个真实立体的人物,不知所云的种种展开除了让人倍感莫名外毫无作为。
从游戏改编电影的角度来看,我全然未曾料想到这部电影能拍的如此糟糕,因为对比去年的《魔兽》虽然在剧情上也是差强人意,但至少将一个艾泽拉斯触目可及的展现在了观众面前,但《刺客信条》却非常愚蠢的将绝大多数时间停留在了现代,又极尽希望能讲好这个游戏的前世今生,但很可惜的是,一面相信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看一场现代话痨版的《刺客信条》,而贾斯汀库泽尔在这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执导能力更是让人难以恭维,于是一个即无法博人眼球,又讲不好故事的呈现,何来什么信条可言?!
确切的来说,个人甚至都不觉得《刺客信条》能称的上是一部爆米花电影,整部作品除了为数不多的打斗场面和被誉为经典的信仰之跃外,再无看点,作为一部动作片,能将动作场面拍的如此敷衍了事,让人大感失望的也真是凤毛麟角,至于那一众本可大有作为的演员,在这样一个既没有真情,也匮乏剧情的故事中,亦基本没有任何能被人称道的表现。这无疑让电影连丁点爆米花的甜味都能难以尝到。
面对这样一部人物乱七八糟,故事不知所云的游戏改编电影,最终只想对电影导演说一句我并不想玩一场无法操控的游戏。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6】
终于在一天只剩一场排片、即将下映的当口赶来看了刺客信条宇宙的第一部电影。作为从刺客信条1开始直到最新的枭雄一款不落的老玩家,笔者的心情只能用满足来形容。这种满足是同样作为一名老玩家在魔兽的首部电影中所没有完全获取到的。故笔者也不太理解为何刺客大电影口碑如此糟糕,在笔者处,极力推荐。
游戏改编电影要怎么拍,一直都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就拿20xx年的魔兽来说,电影选取了魔兽争霸游戏最初的剧情,以此打开通往艾泽拉斯世界的大门。对于初次来到这个世界的观众来说,该片确实很适合新手入门,影片详细介绍了艾泽拉斯大陆的土著种族与从遥远德拉诺而来的兽人各部落的邂逅与首场战争。不管有没有接触过游戏,都是很好的一次魔兽电影宇宙设定展示。当然,魔兽毕竟是直接改编自世界观中已有的剧情,因此不得不面临一种潜在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之前所有折戟沉沙的游戏电影翻船是否还原原作的人设与情节,所选演员是否符合角色的既定形象。相信这一点不仅对笔者,大部分玩家都很关注这一点,甚至所有根据已有文学、影视作品改编而成的电影都会面临这样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说实话,魔兽做的让人不太满意,省略和改动了许多重要剧情,人设几近崩坏,即使总有一些法术、生物、地理等彩蛋让人时不时兴奋一下。
刺客信条出了八部作品,传奇阿泰尔、大师埃奇奥、肯威一家三代、法国革命儿、伦敦帮派姐弟、还有倒霉催的现代刺客戴斯蒙,如此众多经典角色,该选谁下手呢。呼声最高的恐怕就是一代浪漫主义刺客大师埃奇奥了,然而改编风险也是最大的,稍不注意就会毁掉广大玩家心中刺客的代名词。故这部电影采取了更激进的方式来规避改编风险,在刺客信条的庞大世界观下,加入一名新的西班牙刺客与其后代,继续讲述现代的刺客后人与化身abstergo公司的圣殿骑士的斗法,以及圣殿骑士靠animus回溯基因记忆寻找伊甸园圣器的剧情。就像是看了一款新的游戏,不是吗,本片完全可以当做是对游戏世界的扩充,大体上令人放心,老玩家应该会很满足,刺客元素一应俱全。
启示录开头的马车追逐令人记忆犹新,电影也有所还原,把后续作品中骑马与马车上打斗也给加入进去丰富动作戏,还有兄弟会的集体战斗。敌人方面,最令人讨厌的重装厚甲蛮力精英持斧士兵算是影片古代部分的大boss,对付他确实让主角九死一生。说起动作戏,高空刺杀、双人刺杀、袖剑搏斗、连续刺杀、还有刺客无双那几代的双剑与终结技应有尽有,花式跑酷自不会少,动作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一剑封喉连血都不带。为了增强临场感,影片还设计了一些第一人称射击和观察镜头。影片最后一场动作戏是在集会大庭广众之下刺杀abstergo总裁类似圣殿骑士大团长的角色,很像游戏里面的高难度刺杀任务。不过遗憾的是,电影没有设置复杂花哨的潜入过程,只是混入人群,突如其来的背后割喉,熄灭了本该燃起的高潮之火,大大降低了惊险程度。
作为刺客的图腾、自由意志的象征,翱翔的老鹰在本片中占据了相当多篇幅,我们能通过鹰眼视角来观察西班牙古城的全貌,一些旋转高空镜头跟游戏里鹰眼开地图一样,甚至连电影时空间的切换转移也是靠老鹰来完成,既自然又切合游戏。最不能漏的,当属信仰之跃了,影片里面上演了两次。另外算作一个小彩蛋一闪而过的则是笔者最喜欢的马车上的草垛,只是电影中是敌人摔了进去。还有一处桥段玩家们一定不能眨眼和漏看,新一代刺客大师皈依刺客信条的时候,历代刺客大师都以幻象的形式出场,这也是考察玩家们记忆与情怀的时刻了。
本片对animus的展现不再是简单的躺下去,而是用一只机械臂把人吊起来,然后通过全息投影将记忆中的场景呈现出来,人就在空中做着各种动作,非常直观。回想一下,游戏里面每次刺杀一个重要人物后都会出现一个只剩下主角与死者的虚无场景,游戏里进入新的回忆时一开始也是从戴斯蒙本人渐渐变成刺客形象同时场景从虚无中出现,甚至还有看到回忆之外的空间。这些游戏元素,用本片的形式展现,非常恰当。
这部刺客信条古代戏份太少、现代戏份过多最被人吐槽,甚至有人说电影把玩家最不关心的游戏部分拍成了电影。但事实上,玩过最初戴斯蒙系列都知道,现代剧情其实一点都不鸡肋。之所以被人诟病也是因为戴斯蒙死后,育碧自己要把现代剧情砍成渣渣。游戏本身由玩家游玩的世界虽然以古代主体、现代刺客的任务极少,但就剧情本身来说,一切都是以现代圣殿骑士的活动为出发点。这部电影要向没有玩过游戏的观众介绍这个刺客世界的主要阵营与阴谋,显然让现代戏份多一点是有必要的。况且电影中古代部分完全以游戏里面记忆同步的方式出现,就像是一个接一个的任务,每一次回到古代都是大量动作戏的小高潮。再者,游戏流程十多二十小时,只算主线任务剧情也并未真的花费多少时间。所以笔者觉得除了现代部分节奏有些拖沓、电影时长过长之外,古代和现代的占比是比较合适的。游戏里没有露面的abstergo公司最高层、现代圣殿骑士长老会成员全体亮相,现代社会的刺客兄弟会一起造反战斗,还能有什么不满意。像笔者就一直很期待出一款现代背景的刺客信条,这部电影很好的填补了这一块空白,极大程度丰富了游戏世界观。
电影里面蝙蝠侠的女人和蝙蝠侠的管家成了一家人。有个不知道是不是彩蛋的对白,铁叔说自己说abstergo的负责人,法鲨回了一句,不就是管家咯。笔者差点笑出声儿来。
有没有玩过游戏都不重要,刺客信条以一种对路人相当友好的态度,靠对已有世界观的完善与扩充以及创造新人物,将观众带入这个有些热血的刺客世界,为以后游戏改编电影提供了一种出色的示范。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7】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该如何构思读后感呢?读着作者的作品,我们就常常从中得到一些启示。每读完一本书我们都要写下自己的读后感,栏目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荆轲刺秦王读后感,希望本文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
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秦王嬴政坐在宝座上,悠哉悠哉地看着电视,一士兵来报:“皇上,燕国荆轲求见。”秦始皇想了想,点点头,说道:“让他进来吧。”士兵敬了个礼:“Yes,sir。”一分钟后,荆轲头戴贝雷帽,身穿牛仔衣,脚蹬长马靴,满脸堆笑地走进大殿。
“你小子来干什么?我可不借给你钱。”秦王没好气地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皇上息怒,我今天是来献宝的,《射雕英雄传》里有您最喜欢的男主角。另外,我们的飞船在海王星上发现了一柄流星之剑。这柄剑的名字叫做格兰希尔·但丁,译为‘风中的女神之咏叹’。剑鞘由巴西真钻镶成,‘八心八箭’。剑尖为蓝黑色,是由传说当中的龙炎打造而成,削铁如泥。剑柄和剑边使用24K纯金包皮。我……”
荆轲正要往下说,却被秦王打断了,“快给我看看!”
“且慢,这上面还有几颗珍珠,容我指给皇上看。”荆轲不紧不慢地说。
“大胆!!!快给我!!!!”秦王大叫,气得从宝座上跳了起来。
“那就用皇上的命来换取这柄剑吧!”荆轲变了脸色,冲向秦王。
“砰——”一声巨响,荆轲用疑惑的表情看着秦王,“你——”话还没说完,只见他头一歪,眼一翻,腿一蹬,死了。
“哼!”查看完荆轲的尸体,秦王很得意,“想我秦王每天被人刺杀上百次,你以为我笨?!我就不信了,你跑得再快,有子弹快?!”他看了看手中的“沙漠之鹰”,“这枪不错。”
秦王让手下把宝剑抬进仓库,自己哼着歌,看《射雕英雄传》去了。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2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北宋著名政治家、史学家司马光写的《资治通鉴》。里面有一个小故事,叫做“荆轲刺秦王”,下面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荆轲刺秦王读书心得范文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荆轲刺秦王读书心得范文精选【1】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书心得范文精选【2】
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荆轲那热爱国家的心。
故事是这样的,秦王重用尉缭,一心想统一中原。燕国太子丹请荆轲去刺杀秦王。荆轲带燕督亢地图和樊於期首级,前往秦国刺杀秦王。临行前,许多人在易水边为荆轲送行,场面十分悲壮。“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荆轲在告别时所吟唱的诗句。荆轲来到秦国后,秦王在咸阳宫隆重召见了他。荆轲在献燕督亢地图时,荆轲藏在图中的匕首露了出来,荆轲刺秦王没有中,反被秦王所杀。
读完《荆轲刺秦王》后,我感慨万分。荆轲是一个多么勇敢的人啊!他所吟唱的的诗句是多么的悲壮,明明知道自己可能一去不复还,却还是毅然决然的去了秦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畏秦王的强权,为了自己的国家挺身而出,不怕牺牲。荆轲的精神打动我的心,他勇敢,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
荆轲刺秦王读书心得范文精选【3】
从古至今有多少英雄豪杰死在了刀剑下,我认为燕国的荆轲就是这样一个人。读了《荆轲刺秦王》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
战国末年秦王灭掉了赵国之后,就立即瞄准下一个目标,燕国。燕国太子丹找了一个名叫荆轲的壮士,准备让他刺杀秦王。荆轲来到秦国,以地图作为掩饰,当见到秦王,展开地图"图穷匕见"时,他拿着藏到地图里匕首拔出刺向秦王。经过一番惊心胆战的搏斗之后,最后荆轲被束手就擒了,功亏一篑了。
我很佩服荆轲这么无畏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国家,而献出了自己的性命,这一切举动,在我们看来就如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但是至今会有多少人会这么做呢。荆轲心里肯定无比清楚,无论这件事情的成败,都一定会面临死亡。也许是出于对国家的忠心,也许是接受了他人的`恩情,其实这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颗爱国的心,在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
回到现实生活中,敢问我们是否能做到这一点呢?我们生活中都是一些胆小怕事,不守诚信的人。荆轲是个名副其实的勇士,尽管他的办法并不可取,但他那种精神却影响着我们走向进步。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有了这个故事的启迪,我们要更加珍惜如今来之不易的生活,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维护民族的荣誉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理所应当该做的事情。
这个故事让我很有感触,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成为文人们深深遗憾,不过站在历史的角度上看,也许并不是坏事。
荆轲刺秦王读书心得范文精选【4】
在战国时候,秦国攻打燕国,燕国国王惧怕秦王,就拿燕国太子丹做人质。太子丹想找一个人,用来刺杀秦王。后来,丹找到了一位壮气吞牛的刺客,名叫荆坷。他让荆坷交给两件会使秦王政高兴的礼物:一是秦王政一直在缉拿的叛将樊於期的人头;二是燕国督亢的地图,假称要把这块地送给他。另外,太子丹把浸泡毒药已久的匕首夹进地图里,让荆轲去刺杀秦王。
到了秦国,荆轲先给秦王政樊於期的人头,秦王政看后,欣喜若狂。地图一掀开,一把匕首竟然露了出来!荆轲拉住秦王政的衣袖,拿起匕首秦王刺去。秦王政使劲抵抗,终于把衣袖给扯断了,绕着大殿跑,他正要拔剑,可是越急越拔不出来。旁边的太监御医个个急得呆若木鸡,身后的荆轲穷追不舍。有一个御医急中生智,拿起药囊向荆轲咂去。秦王政把剑拔出来后,砍掉了荆轲的左腿,再对荆轲连砍八下,荆轲还叫骂不绝。最后侍卫把荆轲砍成了肉泥。
荆轲虽然失败了,但是他气壮山河的精神永远记在了我心中。
再看看我们,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和荆轲坚韧不拔的精神,差别真是比天与地还大。先在连日本人每周都有“忆苦饭”吃,可我们天天都有吃荤菜,从来都没有想过穷苦人的生活,我想,荆轲小时候肯定比我们穷很多!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报效国家。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3
基本信息 【名称】《咏荆轲刺秦王》 【年代】近代现代 【作者】苗正坤 【体裁】咏史诗 【字数】333字 【所属诗词集】《苗正坤诗词》 作品原文 《荆轲刺秦王》(仿咏荆轲) 春秋末年七分国,连年战乱苦黎民。 诸侯争霸出强秦,赢氏一统大局定。 灭韩破赵又窥燕,天子龙威震四海。 秦军日暮渡易水,燕国旦夕何存亡。 君臣上下心两茫,谋士献计太子丹。 宗室安定可刺秦,齐人燕地三百士。 觅得奇人义荆轲,少年豪杰秦武阳。 易水四座列群英,渐离击筑唱悲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 心知此行去不归,为报国仇断然往。 登车飞盖终不顾,自古忠义难两全。 路途漫漫何有期,长沙广陌单骑鸣。 秦庭宴上朝秦王,千古一帝坐明堂。 图穷匕现事
春秋末年七分国,连年战乱苦黎民。
诸侯争霸出强秦,赢氏一统大局定。
灭韩破赵又窥燕,天子龙威震四海。
秦军日暮渡易水,燕国旦夕何存亡。
君臣上下心两茫,谋士献计太子丹。
宗室安定可刺秦,齐人燕地三百士。
觅得奇人义荆轲,少年豪杰秦武阳。
易水四座列群英,渐离击筑唱悲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
心知此行去不归,为报国仇断然往。
登车飞盖终不顾,自古忠义难两全。
路途漫漫何有期,长沙广陌单骑鸣。
秦庭宴上朝秦王,千古一帝坐明堂。
图穷匕现事自至,随行武阳色震恐。
天子怔营无所措,群臣失计只耐何。
赢氏方还绕柱走,匕首中柱失良机。
是时拔剑创八伤。千古奇功遂不成。
荆轲刺秦威名传,若干儿郎皆向往。
春秋末年的时候天下分成了七个,连年不断的征战害苦了天下黎民百姓。
诸侯互相攻伐终于出了一个强大的秦国,赢氏统一天下已经是必然的事了。
消灭了韩国和赵国又开始窥探燕国的'富庶,天子的威名传播到了四海之外。
秦国的军队在黄昏的时候渡过了易水,燕国的存亡只是一夕一朝的事。
君王和臣下心里很着急没有办法,有谋士给太子丹献计策。
要保证国家的安定可行刺秦王,燕国养了很多齐地的豪杰。
寻找到了以忠义著称的荆轲,和少年豪杰秦武阳。
易水边在座的都是人中的精英,渐离击筑筑声慷慨悲壮。
座席中吹过萧萧的哀风,水面上漾起淡淡的波纹。
心里明知道行刺必定回不来了,但是为了国家和人民还是毅然决然的踏上了秦国的路。
登车而去何曾有所眷顾家园的一切,从古时候到现在忠义都无法保全。
路途遥远没有尽头,漫天的黄沙只有一匹骏马在嘶鸣。
在秦国的朝廷上拜见秦王,被人们称颂的千古一帝就坐在面前。
翻完地图忽地现出匕首刺向秦王,跟随的少年秦武阳一见不由变了脸色。
天子胆战心惊没有任何措施,秦国的大臣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也没有任何好的办法。
嬴政过了一会儿跑到柱子后,匕首射中了柱子失去了刺杀秦王最好的时机。
秦王在当时拔出了宝剑将荆轲砍了八处伤口,奇功伟绩终于未能完成。
荆轲刺秦王的壮举传遍神州大地,无数的好儿郎都向往建立奇功伟业。
天下大局已经初步完成了,又怎么会担心没有地方施展抱负呢?
天下第一的大刺客,尊敬他的人记述这件事。
荆(jīng)轲(ke)(?~公元前227年):姜姓,庆氏。汉族,战国末期卫国人,中国战国时期著名刺客,也称庆卿、荆卿、庆轲,是春秋时期齐国大夫庆封的后代。受燕太子丹之托入刺秦王,因为被夏无且(jū)的药囊击中,被秦王拔剑所杀,秦王杀他时连刺八下才停手,行刺失败被杀。
秦武阳(约前240年-前227年),燕国贤将秦开之孙。十二岁时犯下杀人案,燕太子丹找到了他,后随荆轲赴咸阳刺秦王,“至陛,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连忙解释,“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后来事败,荆轲被杀,司马迁在《史记》中,并没有交待秦武阳的下场,估计也被杀害了。
千古一帝:秦始皇帝(前259―前210)名政(正),嬴姓赵氏。又名赵政(赵正)是中国战国末期秦国君主,后经秦灭六国之战统一中国开创秦朝,自命为秦朝“始皇帝”,俗称“秦始皇”。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权专制社会中央集权体制国家的创立者,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秦王朝的建立对的中国帝制历史和世界历史产生深远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乾坤:又指国家;江山;天下。《敦煌曲子词・浣溪沙》:“竭节尽忠扶社稷,指山为誓保乾坤。” 宋 杨万里 《得亲老家问》诗之二:“乾坤裂未补,簪笏达何荣?” 元 马致远 《陈抟高卧》第一折:“治世圣人生,指日乾坤定。” 明 吴承恩 《寄渔石唐公》诗:“青山已信公真隐,肯为乾坤出野堂。”
后人:后面的人;后继的人 《韩非子・内储说上》:“夫灶一人炀焉,则后人无从见矣。” 陈奇猷 集释:“旧注:一人炀则蔽灶之光,故后人不见之。” 汉 荀悦 《汉纪・武帝纪三》:“建以数千当单于数万,力战百馀,士尽死,无二心,自归而斩之,是示后人无返意也。”《红楼梦》第五十回:“这正是会作诗的起法,不但好,而且留了多少地步与后人。就是这句为首, 稻香老农快写上续下去。”
在初三的时候,苗正坤在乏味的语文课上,突然听到班里的男生们在大声议论着如果自己是荆轲就一定能将秦王刺杀。苗正坤突然觉得现在的青年学生内心太浮躁了,荆轲在他那个时代,无疑是伟大的。试问,天下男儿谁敢单枪匹马闯进秦王宫殿面不改色的刺杀一代雄主?试问,谁能在刺杀失败后宁死不屈,大骂秦王?唯有荆轲。...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4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5
《荆轲刺秦》讲述的是某片导演与副导为吸引观众,创作了与历史极为不符的剧本。阴阳差错下,副导竟让送盒饭的父亲去演。在演戏的过程中,他发现剧本与历史不符,最后,他正义凌然地、用高八度的声音说:“如果我说(历史)错了,顶多坑害几个人;而你演的不对,则会坑害几代人!”这句话真是掷地有声啊!字字敲打着人们的心田。
是啊,现在许多商家为了吸引人气,动起了歪脑筋,私自篡改原著的精华、歪曲历史的原貌:《西游记后传》中,唐僧竟会法术!这不明摆着误导人吗?最近播放的一部动画片,叫《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竟有一只白色狗狗,这可让人哭笑不得了。还有人把《水浒传》中的西门庆与潘金莲那一段改成了一段感人的恋情,他们俩也成了痴恋二人组。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这些说明了现在有些人缺少道德意识,随意篡改历史、名著,不顾其负面影响,只为吸引观众、提高票房、提高收视率……因此我认为应建立健全的影视作品筛选系统,向一些不合格的影视作品下禁令!作为我们小学生,应该多读原著,多了解历史,提高自身的“分辨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6
在语文晚自习看完陈凯歌的《荆轲刺秦王》,同学们都觉得拍成了一部喜剧片,我的思绪却紧密地与张艺谋的《英雄》联结起来,实际上,在此之前,对"刺秦"故事的梗概是有所了解的,至于细节就有很多缺失了。因此,在我个人理解的范畴里,这部电影是既讲述历史又诠释英雄。
"六王毕,四海一"是嬴政成就个人霸业的抱负,也是他高处望远政治观点的前瞻性。而规模宏大,富丽堂皇的四海归一殿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嬴政统一中原野心的建筑象征,如此大兴土木,也足见其灭六国,建大国的决心,信心。一个乱世英雄需要这种气度与勇气。
在成就霸业的道路上,必然要敢于牺牲,而且是血的牺牲,嬴政做到了。在嬴政的观念里,血浓于水的亲情、两小无猜的爱情,在与一生的政治使命相违背、相冲突时,牺牲就是无二的选择。秦王实施暴政,在他统一江山社稷,实现环宇霸权的道路上,任何成为或有可能成为其羁绊的人都将被嗜血的利剑,慑人的酷刑处死,纵然其为母,其为父,其为妇,其为幼。这时,嬴政只是嘴角挂血残笑的秦王,与秦王同时代的六国百姓只能成为"大一统"道路上的殉葬品。逼死生父,发配母后,欺骗情人,斩灭六国,铁骑所到之处杀尽黎民百姓,残忍以至于孩子也全部活埋,不留一草一木,一生一息。当赵国老臣扼腕疾呼:"几十年后再无赵人"时,即使面对再伟大的要求,人们也难以压制心中对秦王残酷杀戮的憎恨,"天杀的秦王,天杀的赢政".但这仅仅是感性层面上的恨与仇,理智的说,即使没有嬴政也会有别人来完成这样一个必然的历史性的统一行为。
屠杀,冷酷的屠杀,彻底的屠杀,抵抗者杀,投降者杀,统统杀无赦!秦王不留给敌人一丁点起死回生的希望。所以,原本归隐的荆轲在彻骨的愤怒中重新拔剑,决意将手中的剑刺向秦王,然而历史的车轮又怎会因一个刺客而停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死在秦王的剑下,带笑死去,至死嘲笑愤恨着秦王的卑鄙无信。荆轲是英雄,是舍身取义,壮志为国的英雄,是为天下人称道的英雄。但嬴政呢?难道仅仅被冠以暴君的恶名,就足以概括他的全部?将国从分崩推向统一,从七国混战推向一国安治,建立万里长城,外御匈奴,内修法度,统一货币、文字,统一度量衡,极大推动了一个完整国家的形成。谁能说他不是英雄?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假若没有秦王统一六国,没有中原"大一统"局面的建立,战国七雄各自盘踞在自己的领地,跃跃欲试的君王及其麾下的谋臣、将士,会各自安心于自家的太平盛世吗?骠悍好战的匈奴人会舍弃扩大疆域的念头与中原和平相处么?
秦王朝的开始,昭示着一种进步意义上的政治体制,使得内战数年的中华民族真正血脉相连,生生不息,开启了中华民族的辉煌。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7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伴着这感慨激昂的歌声,荆轲踏上了行刺秦王的不归之路。为了让太子丹放心,田光自杀了;为了取得亲王的信任,樊於期义无反顾地奉献出自己的头颅。
荆轲成功的让亲王相信了他,在他打开地图,图穷匕现之际,荆轲抓住亲王的袖子向他刺去。秦王大惊,两人在台上你追我赶,后来秦王趁机砍下了荆轲的左腿并杀了他。这就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
荆轲虽然刺杀没有成功,田光。樊於期也都自杀而亡,但他们的精神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他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在自己的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他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难怪千百年来无数文人为他的英雄行为而感叹不已!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的。
信客读后感
你知道写读后感应该从哪个方面开始吗?当我们读一本书时,会有很多的感受和启迪。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法记录自己的新收获。编辑建议你读一读《信客读后感》,相信这篇文章会激发你的创造力!
信客读后感【篇1】
何为人性?
《信客》讲的是两代信客的命运,字里行间能体会到作者对信客任劳任怨、诚信无私、善良宽容等优秀品质的赞美,即使在我读完,也不禁在心里为他鼓掌,可合上了书本,我心里又出现了疑问:何为人性?
这世上有多少种人,就会有多少种性格,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品质,可又有几个人敢正大光明地说,自己是最美好的呢?
“人之初,性本善。”谁不想做一个好人,做一个伟人,迎接别人赞赏的目光,可这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现实的残酷,各种利益的诱惑致使了多少人走上远离“善”字之路。在这个无比现实的社会,即使是心灵美好的人们也会终将被现实的残酷所击垮。不安于现状,想更前进一步固然是好,但也是只有自己付出多于别人的精力与时间后才能做到的。有些人不愿如此,想法设法地“找窍门”“钻空子”,殊不知,那样做等同于在自己的心灵上刷了一层层永远也无法褪下的黑色。
当今的社会是有许多无奈与残酷,可那并不能作为使自己心灵扭曲的借口,这世上好人毕竟是多的,为何别人能做到的,自己做不到?
在我们的身边每天都有罪恶的事情发生,但同时在某个地方也会有一些不知名的人做着善良、有爱心的事。一个心灵美好的人必定会给身边的人带去无限光明,一个心灵罪恶的人必定会给身边的人带去无限黑暗。为了自己也为身边的人,尽量让自己的心灵美好起来吧!
“人性向善”。没有不想做心灵高尚,品质善良的人,所以,从今以后,开始改变自己吧,在做一件缺乏“善”的事情之前,认真想一想自己这样做究竟对不对,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哪些伤害,会使心灵变黑几分,然后,停下你的脚步和行动。
像这位信客一样,保持自己的良好品质,让心灵亮起光彩!
人性为何?――善。
信客读后感【篇2】
一口气读完这篇《信客》,心里的感觉无法以言语来形容。
信客信客,“信”字尤其重要。老信客悲惨的命运成了年轻信客的教训,苦心维持了大半辈子的诚信品质毁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置身事外的我们,似乎也听见那凄凉的警钟。
诚信需要以“诚信是人生的试金石”。一个人若失去诚信,犹如丢失了你进入他人心灵,他人进入你心灵的钥匙。
我们应培养自己诚信的好品质。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第一次读了《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希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篇3】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信客读后感【篇4】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篇5】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读《信客》有感_550 字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然而,过去是或希望是信徒的人并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一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
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
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能忍受的。然而,所有的信徒都默默地忍受着,没有任何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历史,现在,未来都是你我共同继承和发扬的。
这是一个信徒职业的墓志铭,但不是一个信徒的精神。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信客读后感【篇6】
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责任,就对方来说是一种希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才显示出一个人思想品德的高下。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特别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郑周永说过,信用是财产,有信用就有一切。麦可格雷尔也说过,一切商业交易中,信用第一。请看美国的凯特皮勒公司是怎么做的,这个公司是生产推土机和铲土机的世界性跨国公司,它的广告中说:凡是买了我们产品的人,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需要更换配件,我们保证48小时内送到你们手中。如果送不到,我们的产品就白送给你们。他们说一不二。有时候为了把一个价值50美元的零件送到边远山区,不惜用一架直升飞机,费用高达2000美元。有时无法按时在48小时内把零件送到用户手中,就真的按广告所说,把产品白白送给用户。由于经营信誉高,这家公司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仍然兴旺。这就是讲究信誉给凯特皮勒公司带来的效益。正是有了信誉,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的发展,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兴旺。这就是说,承诺就是信誉,承诺的实现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有一家国内的银行的员工们也很好的做到了讲诚信,维护了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做到了名不虚传。当记者拿出1100元钱,却故意在存款凭条上填写了1000元,递进2号窗口,服务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将多出的100元退了回来。这是发生在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工商银行吉林市湘潭储蓄所的一件事。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普普通通的银行普普通通的职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坚持,才换来了他们这样的光荣称号。这种品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这告诉我们:信誉要靠实际行动积累。
但也有一些单位口号喊得震天响,在真有事发生后却一再推诿,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一消费者到一家门面堂皇,公开向消费者承诺包修3年的电器商店,花820元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使用仅10天,就发现定时器失灵了。当该消费者带着发票把洗衣机运回商店要求换一台新的时,就惹得营业员满脸的不高兴。她说,换新的不可能,只能给你修理一下,今天没修理人员,你先运回去,明天派人来维修。不得已,笔者只好运回去等人上门修。殊不知,修了坏,坏了修,折腾了好几个回合仍无效果。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这样的服务,这样的承诺,又怎么能让人信服?这件事告诉我们:承诺不是只说不做。就像池田大佐说的:信用是难得易失的。费十年的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这也是我们今后生活中要吸取的教训吧!
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了《礼记》上的一句话: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句话战国时期的尾生做到了。尾生曾与一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河水却开始上涨。于是他便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要么固守着诚信被淹死;要么丢掉诚信保全生命。尾生最终选择了诚信,抱柱而死,成就了千古美名。读来虽觉惨重,但在追寻诚信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正像《信客》里的那位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流落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世人,牢牢的记住那句话吧: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篇7】
邮差是传递信息,但信客不只是传递信息,也在传递着一份份的感情!信客基于对乡亲们的一片奉献之心,帮同乡的人处理大小小的事情,大至处理后事,小至挽回一份感情,这也是城乡之间沟通的通道。“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我知道信客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除了传递信息与情感之外,还有就是帮助那些在他乡的同乡人排除思乡之情。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说句实话,信客真的是不好当:要有过人的体力,过人的坚持,毅力,过人的信用,还要有过人的爱心。小至对同乡的关爱,大至对整个社会的关爱。
信客、信客,就贵在一个信字。这篇文章的“信”,我把它理解为诚信、信用。在读完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做人做事更要讲信用,更要有诚信,要诚实。就算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做好事,做了无数件好事,但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一次的不诚实,那这一生的名声也就随着这一次破败了。文中的那们老信客就是这样的人,他只是因为一次的不诚实……
如果我去当信客,我想我应该是不能胜任的!先排除体力不说,光是那一项项繁杂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不过,我想,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坎坷和磨难,但是我们如果要有信客这样的精神的话,这些坎坷也会不攻自破。就像信客的奉献精神感动了上天,他们的这一切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们跋山涉水,但终可以见多识广;他们周旋于喜事与丧事之中,但他们终富于情理!这也许就是对信客的回报吧!
信客读后感【篇8】
今天读了余秋雨的一篇文章—《信客》。读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信客的形象:在崎岖的山道上,一个身穿破旧的粗布衣衫,背着沉重包袱的人在踽踽而行,汗水顺着他苍老的脸颊流淌下来,啪——嗒!
啪——嗒地滴在山路上,也滴在他那充满希冀的目光中。汗水浸湿了他弯曲的背,但他仍在走路
他知道他不能停下来,因为在他看来,他背上的包袱太深重了,里面装的可是千家万户的期盼和他对未来的希望啊!有老张家期盼的书信,老李家过冬的衣衫,一句话里面充满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吉凶祸福,他要把这些一全部交到主人的手中。这就是他——一个信客的神圣的使命!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崇高的责任感,奔波于城乡之间,坚定的脚步成为联系城乡的纽带。一年四季,风里雨里,他拚命地奋斗着、挣扎着,就为了得到一点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这就是一个信客艰难的人生!
他本来应该赢得人们对他的尊重,然而并非如此,他经常遭人怀疑、责难和污辱。尽管如此,他还是保持沉默,容忍屈辱。只有没有客人,人们才能想到他的好处。
他有一双铁脚板,能走遍千山万水,可是却一生贫寒;他有知识,本可成为他骄傲的资本,然而却成了他为人处事的羁绊。这就是一个信客的悲剧一生!
然而,信访沟通了城乡,增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是当时边远山区邮政业最早的雏形。它的贡献不可磨灭。
信客读后感(二)
一口气读完这篇《信客》,心里的感觉无法以言语来形容。
信客信客,“信”字尤其重要。老信客悲惨的命运成了年轻信客的教训,苦心维持了大半辈子的诚信品质毁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在事发现场外,我们似乎听到了凄凉的警报声。
诚信需要以许多美好的品质来维持,信客任劳任怨、默默无闻、能抵住**,这些都让我体会到信客的不易。拥有诚信并不容易,但失去诚信只是一瞬间。
我明白,“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诚信是人生的试金石”。一个人若失去诚信,犹如丢失了你进入他人心灵,他人进入你心灵的钥匙。
我们应培养自己诚信的好品质。
信客读后感(三)
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
老信客很不放心,为年轻人详细讲解,年轻人没有拒绝,成了村里的新信客和外界的接触者。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
信徒不再是信徒。他只是有时间和别人写信,挣钱养家。几年后,村里成立了一所学校,缺少一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朝圣者。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
不久,他脱颖而出,成为这所小学的校长。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按照他的遗愿,他的坟墓建在老信徒的坟墓附近。
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
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当今社会,所谓的顾客似乎不那么重要。我们有许多高科技产品可以完全替代客户。但在那个时代,信客是非常重要的,但却常常被人们误解。作为一个信访客人,我们应该注意信的性质。老信客就是一个例子。
虽然这些人很卑微,但我们不能没有他们。
人们,请给他们多一点自尊,只是一个微笑,因为他们需要的只是我们的爱,仅此而已。
信客读后感(四)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希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五)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徘徊在城乡之间的小路上,为自己,也为他人。作为一个不知名的小角色,为别人能够传递家庭情感,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
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
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更多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我还记得余秋雨刚刚上路时,他对游客对老信徒的企待的精彩描述:
青年信客上路后,一路到老宅探访。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
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六)
读了《信客》这篇散文,我觉得人与人之间要有一座桥梁——心灵与心灵的沟通,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待.而我认为信客这行业是乡村与城市的桥梁,也是乡人与远行者心灵的桥梁.有人说,信客就是邮差,至少在我看题目时这样想过.
但读完文章,我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在我看来,信客的工作内容比那些邮差要有价值,信客要比邮差有着更多的人生经验和经历!
邮差是传递信息,但信客不只是传递信息,也在传递着一份份的感情!信客基于对乡亲们的一片奉献之心,帮同乡的人处理大小小的事情,大至处理后事,小至挽回一份感情,这也是城乡之间沟通的通道.“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我知道信客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除了传递信息与情感之外,还有就是帮助那些在他乡的同乡人排除思乡之情.
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说句实话,信客真的是不好当:要有过人的体力,过人的坚持,毅力,过人的信用,还要有过人的爱心.
小至对同乡的关爱,大至对整个社会的关爱。
信客、信客,就贵在一个信字.这篇文章的“信”,我把它理解为诚信、信用.在读完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做人做事更要讲信用,更要有诚信,要诚实.
就算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做好事,做了无数件好事,但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一次的不诚实,那这一生的名声也就随着这一次破败了.文中的那们老信客就是这样的人,他只是因为一次的不诚实……
如果我去当信客,我想我应该是不能胜任的!先排除体力不说,光是那一项项繁杂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不过,我想,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坎坷和磨难,但是我们如果要有信客这样的精神的话,这些坎坷也会不攻自破.
就像信客的奉献精神感动了上天,他们的这一切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们跋山涉水,但终可以见多识广;他们周旋于喜事与丧事之中,但他们终富于情理!这也许就是对信客的回报吧!
信客读后感(七)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现在,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后感【篇9】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游荡在城镇和乡村间的小路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为了他人能互相传递亲情,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还记得余秋雨选择在描写年轻信客刚上路之时,对于游子对老信客的企盼所做的精彩描写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住宅中的询问。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篇10】
《信客》一文写两代信客的人生,虽带有较强的故事性,但仍然比较偏重于批判旧社会的人们。所以文章写信客这个特殊行业不是目的而主要是为了表现它所影响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性的缺陷。它的批判意识与全文的基调是一致的。读《信客》,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值得重视。
第一,在《信客》里我们看到了信客为通报噩耗而被人当作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以充当别人出气筒的可怜,看到了信客为死者把点点遗物送去却遭受了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而到头来好心得不到好报的可悲,看到了信客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出示物证却遭人诬谄并倒打一耙的可叹作者写的是当时,但我们读来却是对当世的一种警示和感召。尤其是年轻信客饱经了工作之苦、生活之苦和心灵之苦却依然保持了这份诚信的美德。作者是在寻找,还是在呼唤?
但如果循着作者这条思路,我们似乎发现,其实这又是矛盾的,凭着两代信客这种顽强的承受力,都不应该告别自己所从事的信客职业:一个去看坟场,一个从教当了校长。那么,在这里我们是不是还可以斗胆地揣测一下,作者处在当今这个从业多元化的社会,文章是否力图去解释选择与坚守以及放弃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因为它有一种失败的无奈,像老信客失信自残,最终一路寂寞伴坟场,它是一种敏锐的选择;像年轻信客由于感受到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撑持不了,才让人生拐了弯但他或许清楚地认识到,是30年信客的经历增长了自己的才干,才有了后来适合从教的选择。《信客》一文中体现出的传统文化心理以及作者所要表现的文化批判意识是显见的。
第二是《信客》中塑造的人物形象: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年轻信客从业30年,通报噩耗,无端受气,出示物证竟遭诬谄,他一生坎坷,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身上。读此文,我们除了对人物命运寄予深切的同情外,还将受到人格魅力的感染,那就是两代信客表现出来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宽厚待人的职业道德和优秀品格。但细细体味后,就会引发你的深思,在思考中你就会发现,作者在文中倾注的情感态度比较复杂,文中的一系列的人物也都难以用好坏来界定。写两代信客,作者一方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为其树碑立传;但另一方面也写出了作为普通人的正常情感和心态。他们肩上的担子太重了,他们所承受的太多,最终成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他们选择了放弃。这也正塑造了完整的人物形象。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信客读后感【篇11】
托尔斯泰有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里不妨套用一下:平庸的课都是相似的,好课各有各的精彩之处。
由于新课标“积极倡导自主、合作、**的学***”,提倡“开放而富有创新活动”的教学。因此,有一段时间,老师们在教学形式上尽量做文章,好像学生越兴奋,课堂越热闹越好。他们把温馨的课堂气氛作为语文课堂的主要目标,看似热闹,实则浮华。但是刘桂香老师执教的《信客》,却让我们眼前为之一亮,这节课无疑是“体现自主、合作、**”教学理念的一个精彩样本!
首先,自主。新课程标准强调师生平等,强调学生是学习者,把课堂还给学生,改变了教师主导课堂的局面。在这门课上,无论是课前准备还是新的课堂教学,学生都是真正的参与者,成为学习者。
而刘老师在课堂里充其量只是节目主持人,是“节目”的组织者、参与者和点拨者,起着启发、引导和指导的作用。学生主人位置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自主学***能是一句空话?
其次,合作。合作性学***为了标新立异,花样翻新,而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中学生经验浅薄,缺乏经验。它们需要相互补充,并且需要长而互补的部分。只有通过信息咨询和信息收集,才能实现资源共享和共同进步。只有相互讨论,各抒己见,才能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刘老师将学生分为问题解决小组、主题小组、性格分析小组、作业小组等,从课前准备到课堂新知识的传授,主题小组积极参与。它不仅充分发挥了小组优势,改进了语文课堂模式,加强了小组学习,提高了学生互动的频率,而且还相互交流了思想,丰富了学生的理解,加深了学生的思维!
再次,**。课堂**有别与科学研究。其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积极学习,积极求知,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新精神。
在课堂上,刘老师引导学生对文本进行质疑问难,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意、**兴趣,引导学生坚持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和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分析问题,力图使学生的认识既全面又深刻。
总之,刘老师的课精彩之处不容置疑。但是能够达到自主合作**这一要求,并非易事,需要师生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教师能够把握好一个精确的“度”。课改之路必定是曲折而艰难的,但我会努力的!
信客读后感【篇12】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病。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助写信、谴信。有时还要充当代理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回到家乡,要通报噩耗,吊唁死者家属,交出遗物。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客愿意担当起这份琐屑和辛苦?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客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丢失的人格。
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么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应该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事件本身而言,我认为,实在是小题大做。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第二,事态严重化的关键,就是上海那边又派了个人随后到,关照家里人看布匹头尾的标记,以免信客动手脚。看到这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接受,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通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这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场。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可以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可以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