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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1.30

刺客读后感(范文12篇)。

我们经过编辑“刺客读后感”,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每当阅读一本优秀的书籍时,实际上就是与那些充满智慧的人交流。读完这些作品后,我们的思维被作者所引领,仿佛自己在思想的世界中畅游。我们刚刚结束了对这篇作品的阅读,现在正是将我们真实感受写下来的最佳时机。请相信,这篇文章包含了您所需的所有信息!

刺客读后感 篇1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 篇2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 篇3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 篇4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 篇5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 篇6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客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刺客读后感 篇8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 篇9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 篇10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 篇11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 篇12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GZ85.cOm延伸阅读

刺客读后感(系列五篇)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这句话告诉我们,要想实现自己的目标,就需要付出努力和准备。读书是一个终身的过程,在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相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收获。但是,您是否对于写读后感存在很多疑惑呢?为了满足您的实际需求,我们特别编辑了“刺客读后感”。

刺客读后感【篇1】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篇3】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篇4】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篇5】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经典14篇)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刺客读后感(经典14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刺客读后感(篇1)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篇2)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刺客读后感(篇3)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刺客读后感(篇4)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篇5)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篇6)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客读后感(篇7)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篇8)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篇9)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篇10)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篇11)

在家整理书柜时,无意间看到《刺客》一书,还以为是描写类似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书的封面很好,黑底白字,视觉效果很强烈,特别是“刺客”两字更是醒目,书名下面的一段文字吸引了我:用一生的时间去熟悉一支枪,全景展示狙击手的神秘生活的铁血文学。

书中的刺客就是神秘狙击手,刺客在古代被称之为“侠之大者”,为了一句承诺,可以赴汤蹈火,付出性命亦在所不惜。狙击“伺人不备,突然袭击”之意,狙击手是在特种作战行动中重要角色,狙击手也是杀手,只是相对敌人而言,因为这种杀手并不是杀戮。

书中的主人公韩光,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更是一句优秀的狙击手,为了一方净士,为了除暴安良,为了国家利益,再大的苦也要吃,再大的冤也要受,明知是枪林弹雨,危险四伏,处处陷阱,可还要冒死前行,他那种战士精神、奉献精神让我感动,他深知这是一个危险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最爱的人因误解而伤心欲绝离他而去,昔日的生死朋友,最信任的上级,因误解而追捕他,他蒙受着常人不能承受的不白之冤,甚至有可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一旦失手,将成为真正的罪人,冤情也无法昭雪。面对如此境况,他别无选择,当他抬头望着天空说:“我是军人,这是我的职责,别人不理解我,祖国理解我,祖国知道我”时,这几句铿锵有力的话,蕴藏着无法表达的庄严和神圣,我深受感动,不禁潸然泪下,只因他是一名军人,他曾宣誓效忠祖国,他也是真正的刺客,一言九鼎,一旦作出承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选择军队,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想和忠诚。

无限向往军营生活,喜欢那身军装,更喜欢军人那独特的气质。只可惜无缘军旅梦,只能远远的欣赏。

刺客读后感(篇12)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篇13)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篇14)

《史记》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是西汉时期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它们讲述的对象分别是帝王,诸侯大臣和平民。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句话,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讲述了五位著名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著名的荆轲。他们之中有人成功了,有人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

五位刺客可以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其中最具名气的刺客就是荆轲了。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但是,他在外游说,可不为他人所重用,直到太子丹的谋士田光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田光先后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成功刺杀秦始皇找到了机会,但荆轲刺杀秦始皇未成功,反被秦始皇刺死。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仿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但是秦始皇很强大,也说明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荆轲是有实力刺死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代太子丹逼迫秦始皇签下盟约,所以他并没有把带毒的剑直接刺向秦始皇。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所以他爱国,剑术也好,只是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成功,但是他们的光辉事迹,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流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悬梁刺股读后感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全面探讨“悬梁刺股读后感”的方方面面。读完这部作品后,我们深感主人公的感人之处。写读后感时必须有依据,不能随意评价,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1

自古以来勤奋往往是让一个人成才的秘诀,刻苦一向是让一个人成功的秘诀。从古到今,成才成功的人已经是不计其数,但在现代这种高科技时代是,想成功成名已经是难如登天了!但俗话说的好: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针。

故事中的孙敬和苏秦勤奋刻苦的学习不正是诠释了勤奋出才能的道理吗?虽然他们的方法有些不对劲,但是他们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令人敬畏。他们用勤奋抒写成功的秘密,他们用刻苦描述成功的背后。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做为赌注,他们不管自己的身躯有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他们只重视自己的努力有没有成效!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错的,不论做什么事,想成功,就得付出辛劳。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试问有多少人会向他们一样勤奋;在现实生活中,试问有多少人会向他们一样刻苦。一分辛苦,一分收获,努力了,总会成功!我们虽然不会向他们那样刻苦,但是我们应该也要努力啊!自己再做每一件事情前总应该想想,做完后会有什么收获。

我们不论怎么样,都不能坐吃山空,都不能坐享其成,我们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在那里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成功!成功的机会其实很多,但你要抓住这些机会可不容易啊!

勤奋出才能,勤奋出成果,古今中外都不例外,而且还多得举不胜举。勤奋,刻苦,在现实中还存在着。只要我们能够好好读书,我们离成功也不远!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喜有忧,有笑有泪,这就是成功的基本性质!其实成功真的不远,离我们不远,只要你勤奋,成功总会在你家门口停下脚步的!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2

今天我在家里,偶然发现一本《悬梁刺骨》,于是便坐回椅子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悬梁刺股》这本书讲的是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他是出色的政治家,但是他在年轻的时候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文武双全,他真正的学问不高也不多,曾经到过许多地方做事,不过都不受重视,家人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喜欢他了,这让他发奋学习,昼夜不停息的刻苦学习。读书困了,她就想了个完美的办法,他自己削了个锥,一困就用锥子扎自己一下,让自己醒过来,继续刻苦读书。

东汉也有一名着名的政治家,名叫孙敬。他年轻的时候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来独自在屋子里读书,他每天从早读到晚,但是读书时间久了,必定会疲倦,孙敬怕影响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方法,古代男子的头发很长,把头发束在房屋顶端,像发髻的男子,孙敬便拿出了一条绳子把头发悬在房屋梁上。这样一旦要闭眼瞌睡时,头上的绳子会拉紧头发,牵动头皮,人也马上清醒了,从而可以继续读书学习。

连古人都这样学习,咱们现代人想要比他们更强,更要刻苦学习了。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3

星期六,晴空万里。我写完作业闲来无事,便随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战国策》翻了起来。

书中的《秦策一》有一则故事叫作《悬梁刺股》,讲述了两个人刻苦学习的故事。孙敬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苏秦在读书时准备了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后来经过他们的勤奋学习,都在自己的学业和事业上取得了成就。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使人敬畏。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没有努力去做一件事情,却又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

在一次模拟考试中,我的成绩非常不尽人意。爸爸妈妈轮番严厉地批评我,面对他们刻薄的言语,我心里有些不服气:明明已经很努力了,成绩上不去怪我咯?我甚至觉得父母“冤枉”了我。

可是,后来一位同学的话令我幡然醒悟。正当我把满腹委屈与不服告诉那位同学时,她意味深长地说:“你确定你真的努力了么?你好好回想一下平时你是怎么做的,考试前你又是怎么做的。”平时,考试前。

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平时上课的我虽然认真听课了,作业也从来没有落下。可是我一直不爱预习课文,不爱复习功课,不爱看课外书。考试前只看了一天晚上的书,后来依然是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玩就玩,连临时的佛脚都不愿意抱,这样怎么会考得好呢?追根揭底,我根本就没有努力!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4

星期六,晴空万里。我写完作业闲来无事,便随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战国策》翻了起来。

书中的《秦策一》有一则故事叫作《悬梁刺股》,讲述了两个人刻苦学习的故事。孙敬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苏秦在读书时准备了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后来经过他们的勤奋学习,都在自己的学业和事业上取得了成就。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使人敬畏。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没有努力去做一件事情,却又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

在一次模拟考试中,我的成绩非常不尽人意。爸爸妈妈轮番严厉地批评我:

你真是太粗心了!

学习不认真才会有这样的后果,自作自受!

送你去补习班真是浪费钱!

面对他们刻薄的言语,我心里有些不服气:明明已经很努力了,成绩上不去怪我咯?我甚至觉得父母冤枉了我。

可是,后来一位同学的话令我幡然醒悟。正当我把满腹委屈与不服告诉那位同学时,她意味深长地说:你确定你真的努力了么?你好好回想一下平时你是怎么做的,考试前你又是怎么做的。平时考试前

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平时上课的我虽然认真听课了,作业也从来没有落下。可是我一直不爱预习课文,不爱复习功课,不爱看课外书。考试前只看了一天晚上的书,后来依然是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玩就玩,连临时的佛脚都不愿意抱,这样怎么会考得好呢?

追根揭底,我根本就没有努力!

惭愧!

向孙敬、苏秦学习吧。

当然,后来我的成绩又赶上去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每天多问自己你真的努力了么,努力,努力,再努力,成功终究会属于你的!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5

这天,我看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我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到,无比佩服。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下,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苏秦的故事,他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就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孙敬和苏秦二人刻苦攻读,最后成为了政治家。他们的故事和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应对孙敬和苏秦,我联想到自己。平时,老师布置读的作业时,我总会把读的数目少读一点,或不读。想到那里,我的脸火红火红的。此刻想想,如果一碰到读的作业,就不读,就什么也学不到,最后只能一事无成。

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教育了我,鼓舞了我,我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这天,我看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我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到,无比佩服。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下,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苏秦的故事,他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就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孙敬和苏秦二人刻苦攻读,最后成为了政治家。他们的故事和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应对孙敬和苏秦,我联想到自己。平时,老师布置读的作业时,我总会把读的数目少读一点,或不读。想到那里,我的脸火红火红的。此刻想想,如果一碰到读的作业,就不读,就什么也学不到,最后只能一事无成。

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教育了我,鼓舞了我,我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这天,我看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我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到,无比佩服。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下,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苏秦的故事,他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就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孙敬和苏秦二人刻苦攻读,最后成为了政治家。他们的故事和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应对孙敬和苏秦,我联想到自己。平时,老师布置读的作业时,我总会把读的数目少读一点,或不读。想到那里,我的脸火红火红的。此刻想想,如果一碰到读的作业,就不读,就什么也学不到,最后只能一事无成。

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教育了我,鼓舞了我,我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我读了《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这本书。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悬梁刺股》,它告诉了我们要刻苦读书的道理。

东汉人孙敬读书时读久了,他感到很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自己的头发捆在绳子上,另一头掉在房梁上,怎么脑袋一顿头发一揪他就醒了。

战国时,苏秦想在各国之间合纵连横,可是没有被重用。回到家里,他刻苦读书,念书念累,就拿起锥子在自己大腿上扎一下精神就来了,然后继续读书。一年后,他在赵国当上相国。这两个小故事都告诉我们,要刻苦读书,珍惜时光的道理。

在我的身边也有勤奋好学的人。我同学小乐是一个勤学好问,多才多艺的人,他上课认真听讲,刻苦钻研,下课后还自己通过读书来学习课外知识。有一次周末,我想约几个同学出去玩。我打了个电话给小乐,我问小乐:要不要明天我们出去玩啊?小乐却回答:我还有事,去不了,改天吧。我想,小乐平时不都也很有时间吗?为什么这次去不了呢?后来我才知道,小乐,每个周末都会在家里学习很多知识,他不仅学奥数、英语这些课内知识,还会去篮球这些特长培训班,我们要是小乐学习。

跟小乐比起来,我有些地方还需要改进。我在上课时经常注意力不集中,做题总是粗心大意,写完了不检查,总犯一些低级错误。跟小乐相比,我不仅有些惭愧,我决定以后也向小乐一样认真学习。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7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有很多人都听过。

悬梁刺股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着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 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 他怕影响自己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就找一根绳子, 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 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这就时孙敬悬梁的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 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 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 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就会有收获。也说的是只要下工夫,就会有收获,用以激励人发愤读书学习。

他们这种精神是好的,但是根据我们现在的情况,他们这种发奋学习的方法不必模仿。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到无比震撼,并非常佩服他们。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上,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战国时期苏秦的故事了,苏秦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跟着老师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在晚上常常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又可以继续学习了。孙敬和苏秦二人刻苦攻读,努力钻研,终于成为了当时著名的政治家。他们的故事合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面对孙敬和苏秦的努力刻苦学习,联想到我自己的懒惰,真的感到特别羞愧。平时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要偷工减料。想到这里,我的脸火辣辣的。对照前人想想,如果一碰作业,就不读不写,我又能学到什么东西呢?最后只能是一事无成。

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教育了我,鼓舞了我,今后我一定要向先贤们学习,不怕困难,长大后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9

我读了《悬梁刺股》这篇故事后,感触特别深。

在汉朝有一个人叫孙敬,他十分好学,常常从早到晚学个不停,为了避免自己打瞌睡,于是他就用绳子拴住自己的头发,再把绳子系在房梁上。而在战国时期的苏秦下苦功读书,夜以继日地勤学苦思,每当疲劳至极时,他便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就能减轻疲劳,继续学习。最终孙敬和苏秦都学有所成,可见,他们是多么爱学习,多么刻苦。

是的,我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经过刻苦学习才会获得丰硕的果实。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在我一年级时,我的成绩并不理想,每次考试都有些马虎、粗心,总是要出现一些不应该的错误,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后来,在老师和爸爸妈妈的帮助下,我认识到了错误的根源,那是因为我学习上比较懒散,总是静不下心来,所以才会导致粗心。于是,我尝试着静下心来,刻苦学习,用了一年的时间才慢慢改掉这些毛病,现在,我的成绩明显上升。

从这篇故事中,我们要汲取古人“悬梁刺股”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前进。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10

大家应该都听过悬梁刺股的故事,它说的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苏秦因为很穷,所以他的妻子、嫂子都瞧不起他,就连饭也不给他吃,水也不让他喝。

从此,他便开始认真的读书,白天,他头也不抬一下子,一直在那儿苦读。外面的鸟叫声、下雨声、风声,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听见一样。

到了晚上,他点亮了油灯,又开始认真地读书,可是,他老是打瞌睡,他心里想:这可怎么办呢?于是,他想了起来,他想啊想,想啊想,终于有一个好办法。他拿出了一把锥子,一要打瞌睡,就用锋利无比的锥子刺自己的大腿。他就这样日日夜夜的读书,最后,终于成了一个有用的人。

后来,汉朝有一个人叫孙敬,家里也是非常分穷,可以说是一贫如洗。

于是,他暗暗的定下了决心,准备认真的学习,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让大家大吃一惊。

从此以后,他开始专心致致地读书,白天,他认真地读书,外面不管是小雨沙沙的声音,咚咚的钟声、美丽的花儿争奇斗艳的开放,还是美丽的小喜雀,他都好像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什么东西也没有听见一样,一直读书。一直读到晚上,还在读。可是到了晚上,他已经累的是筋疲力尽了,总是打瞌睡,有的时候差一点点都快要睡着了,于是他就想:这下可该怎么办呢?难道就这样睡觉吗?这样可以吗?他又转念一想:不行,就这样睡的话,那么读书原来的时间不就少了很多了吗?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拿来了一根牢固无比的麻花绳,把自己的头发拴在房梁上。这样,一想睡觉,头一往下,拴在房梁上的绳子,就会拉自己的头发,一痛就不用困了。

这就样,他日日夜夜的苦读,最后,终于成为了一个同苏秦一样有才学,有本领的人。

后来就出现了成语悬梁刺股。

听了这个成语故事,有些人会以为这两个人很傻,累了睡觉有什么不好的,这就错了,其实悬梁刺股这个成语故事,表达了一个真理,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你认真去做,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你们看,我所说的道理,是不是在这个成语故事中有所存在呢?

真可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11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有很多人都听过。

悬梁刺股——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著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每一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怕影响自我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异常的办法。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就找一根绳子,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立刻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这就时孙敬悬梁的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我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我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就会有收获。也说的是只要下工夫,就会有收获,用以激励人发愤读书学习。

他们这种精神是好的,可是根据我们此刻的情景,他们这种发奋学习的方法不必模仿。

悬梁刺股读后感 篇12

你真的努力了么?——读《悬梁刺股》有感

星期六,晴空万里。我写完作业闲来无事,便随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战国策》翻了起来。

书中的《秦策一》有一则故事叫作《悬梁刺股》,讲述了两个人刻苦学习的故事。孙敬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苏秦在读书时准备了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后来经过他们的勤奋学习,都在自己的学业和事业上取得了成就。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使人敬畏。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没有努力去做一件事情,却又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

在一次模拟考试中,我的成绩非常不尽人意。爸爸妈妈轮番严厉地批评我:

“你真是太粗心了!”

“学习不认真才会有这样的后果,自作自受!”

“送你去补习班真是浪费钱!”

……

面对他们刻薄的言语,我心里有些不服气:明明已经很努力了,成绩上不去怪我咯?我甚至觉得父母“冤枉”了我。

可是,后来一位同学的话令我幡然醒悟。正当我把满腹委屈与不服告诉那位同学时,她意味深长地说:“你确定你真的努力了么?你好好回想一下平时你是怎么做的,考试前你又是怎么做的。”平时……考试前……

读后感12篇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你不妨看看读后感1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读后感 篇1

有时伤害,有时相助,人们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与他人的人生紧密相连。——题记

“不管是骚扰还是恶作剧,写这些信给浪矢杂货店的人,和普通的咨询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内心破了个洞,重要的东西正从那个破洞逐渐流失。”、“人的心声是绝对不能无视的。”面对疑似出自同一人之手的三十封恶作剧信件,浪矢老爷爷如是说。从那一刻开始,我想,对浪矢老爷爷,对浪矢杂货店,对《解忧杂货店》,我有了一种说不清的情感,或许是敬重吧,好像全身都充满了一种温暖的力量。

浪矢老爷爷的杂货店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不仅出售杂货,而且当遇到困难的时候写信给杂货店,第二天总能在牛奶箱里拿到浪矢爷爷的回信。

许多事情在还未发生时就已经在世界上留下痕迹。浪矢老爷爷不会想到当年问“怎样才能不学习也拿到100分”的孩子,会将他的回答应用到工作中,帮助更多的孩子;也不会想到,神奇的杂货店,交错的时空线会在他逝世多年后帮助了三个迷途的青年。

敦也、幸平、翔太在抢劫之后跑到废弃的浪矢杂货店中藏身,却因杂货店中不会流淌的时间而收到了来自过去的人的求助信。在一封一封信中,他们尝试帮助别人,也在救赎着自己——原来。像我们这样的人,也是可以帮助到别人的啊。因一张不慎掉进牛奶箱里的白纸,他们收到了来自过去的浪矢爷爷的信——“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

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可能的。这可是很棒的事啊。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那么,就告别这间杂货店,告别过去那个阴暗的自己,在太阳升起的时候,走出这里,面向一个全新的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吧。

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小说开始时似乎呈现的是一个个支离破碎的片段,每个故事都有独立的主人公,都有完整的情节,唯一的关联是浪矢杂货店,它像一个纽带,冥冥中将这些人和故事连接起来。看到后面,似乎断开的关系又逐渐联系起来,他们之间的关联被揭示出来,这样的情节竟使人震撼,原来人与人之间一直都在相互支撑,每个人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每一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他人的生活。

一开始我以为小说打动我的是作者排篇布局的功力,读完才发现,原来真正一直触动我内心的,是人的心中最本质的东西,那些听起来似乎老掉牙的字眼,善良,关爱,宽容。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善良,有一个善良的老爷爷愿意耐心地倾听他人的烦恼,帮助他们出谋划策;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关爱,即使是抢劫犯,也会在收到他人的求助信时无法置之不理,一个字一个字地认真回复;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宽容,面对三十封恶作剧信,浪矢老爷爷没有指责,只是认真地一封一封写了回信。

正是因为这样的善良,关爱和宽容,帮助了无数面临困境不知如何逃脱的人,拯救了一个小男孩的生命,也完成了三个抢劫犯对自己内心的救赎。世界如同一套巨大的多米诺骨牌,只是一个充满善良、关爱和宽容的开始,就触动了整个世界最柔软的内心。

而我们为什么需要善良,关爱和宽容?

浪矢老爷爷收到过一封匿名的信,笔迹和那三十封恶作剧信如出一辙,那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对不起,谢谢你。”我想这是最好的答案了吧。”

读后感 篇2

静静看完从图书馆借回的一本畅销新书《未来简史》,作者是被誉为青年怪才的以色列新锐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这是作者继畅销书《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后xx年出版的又一力作。

《未来简史》全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智人征服世界;第二部分:智人为世界赋予意义;第三部分:智人失去控制权。拜读之后,前半部分关于历史和心理学的内容,基本属于人类历史的回顾。后半部分,是一些预见性内容让人有所启发。此处的智人Homosapiens即指当前地球上的全体人类,生物学分类中人属中的一种。人类从人猿到人类,经历了一段漫长的过程。从人类灭绝和征服其他动物,到后来主宰世界,相对其它动物而言,人类是神一般的高级存在。但作者认为,真实的情况是人和其他动物其实并无不同。人类追求的人文主义情怀及人性都是一套生物算法,情感和欲望算法帮助人类快速的做出决策,只是因为目前技术力量有限,这套算法的原理和内容,人类至今未能发现。

发这本书不同于一般的科幻文学,全书以不同常人的清晰文笔和独特观察视角,完全颠覆你的思考方式。过去人类面临的三大难题控制饥荒、瘟疫、战争。摆在人类面前的新三议题获得永生、幸福、神圣。有国外媒体称之是一部献给人类集体想象力的赞歌。读完此书了解一些新观点,比如万联网,人文主义陨落,大数据等,在当前这样一个迅速变化的社会,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未来十年二十年整个社会将向什么方向发展。这种因为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焦虑,在社会的各个阶层中蔓延。这本书在非虚构类作品中并不算非常通俗易懂,其中很多内容需要一番思量才能理清脉络。然而这并没有阻碍这本书的畅销。

有评论家认为《未来简史》这本书核心的问题是,搞反了社会发展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而作者对未来所做的预测也因此走入了歧途。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契约?该书大致以宗教一词来替代意识形态。赫拉利认为,无论是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就算其中有很多的伦理判断,这些伦理判断的根基也存在于一些事实声明之中。虽然科学不能将伦理判断证伪,但是却可以支持或者破坏伦理判断之下的事实声明。这相当于科学收回了对人文主义的事实声明的支持。因此,人文主义必然退场。所以,意识形态之间的竞争很像物种之间的进化竞争。当环境改变的时候,就会有很多新的物种出现。各种物种之间会相互竞争。基因会有遗传、变异。最终哪些生物会留存下来,占据优势,取决于哪种生物最能适应环境。那些不适应的,就都被自然环境淘汰,完全灭绝了。

同理,意识形态也有遗传、变异。在社会环境之中,意识形态之间也会产生竞争关系、优胜劣汰。人们总是想要更好的生活,而只有更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意识形态才能产出更好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更好的生活。虽然全世界总有很多不同的意识形态,但随着发展,总有一些被实践证明更有利于社会发展。那些不适应的意识形态,要么因为力量衰微而被军事征服,要么因为人民不满于迟缓的经济、生活发展而爆发内部革命,也有一些会因应内部压力而向更适应的方向演化。

赫拉利认为意识形态与科学之间的契合度决定了哪种意识形态将占据主流。他认为有两种可能在未来占据主导的意识形态:科技人文主义和数据主义。基于错误的预测方法,他进而分别描述了在这两种意识形态笼罩之下的未来世界,其情景颇为惊悚。在科技人文主义之下,少数人通过对自身的改造成为了神人。在他们面前,庸众仿佛蝼蚁一样无用。而在数据主义之下,大众再无隐私,人人以上传所有关于自己的数据为乐;计算机将决定每个人该做什么,因为计算机比每个人都更懂他们自己。所以看完这本书,很多为未来而焦虑的人们,变得更加焦虑了。

既然意识形态的胜负并不取决于科学的契合度,而取决于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性,那么预测未来的方法就不能简单考虑科学发展了。这就需要更多地考虑人类本身在未来社会环境中的需要。

总之,要较好地预测未来社会的形态以及那时的意识形态,就需要考察人类在社会中竞争与淘汰、人类本能的取向(比如对公平的追求)、以及相关事物的发展规律。世界知名周刊《经济学人》曾抨击此书是一部肤浅、华而不实的作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为普通读者能通过此书从一个侧面了解未知的世界也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读后感 篇3

“生活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生活不是没有感动,而是缺少能够感动的心灵。很多的感动,或许缘于瞬间的小事,而正是那么多的小事,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感动。”是啊,如果说我们的生活是一片毫无波澜的湖水,那么《读者》便是这片湖水里泛起的点点涟漪,它用真挚的情感串起我们的心,亲情,友情,爱情,都在这一刻化成一叶叶小舟,驶向那片名叫“感动”的彼岸。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从未有过的读书经历。曾经,为那一篇篇美丽而真实的爱情童话深深震撼;曾经,为那一股股感动人心的亲情力量止不住地流泪;曾经,为那一段段感性哲学的小故事思考人生……情感的交织,智慧的碰撞,人性的对比,就像一个个满满的包裹,充实着我的人生。在《飓风中的两个瞬间》文章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而又平凡的人在面对飓风时,选择牺牲自己换取其他8个人的生命,正如小说人物福尔摩斯所说:“为了公众的利益,我会毫不犹豫的接受死亡。”而作者最后的点睛之笔更是全文的亮点,每场灾难都是对人类的严峻考验,就在这些考验中,我们往往会看到最光芒四射、最铿锵峻拔的魅力人性。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感人小故事,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了许多待人处事的态度与情感,明白了感动是需要去寻找,需要自己去感触的,它一直都在你我的身边。去留心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也许我们就不会再抱怨命运的不公,取而待之的将会是会心而又灿烂的微笑,每当阴霾笼罩之时,不要低头埋怨,抬起头仔细寻找,也许你就能找到那缕照亮心灵的希望之光。

读后感 篇4

新年读完的第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读的是英文原版,没有刻意查单词,吭哧吭哧地也理解了大概意思。在具备一定英语基础的前提下,读英语原文比起读译文更有意趣,至少在理解作者风格和原意方面具有优势,也能感受到英语遣词造句的微妙美感。目前正快速地再读一遍中文译本,复查自己的理解是否准确,并体会译者怎样实现“信达雅”。

在阅读之前,我知道《月亮和六便士》很有名,毛姆也很有名,知道这大概是一个股票经纪人抛下优渥生活和妻子儿女,一心追求绘画梦想的故事。在阅读之后,我知道原来本书主角原型为高更,原来主角不是一个典型的破釜沉舟、收获崇拜与赞誉的英雄,原来人的一生,舍弃与得到都必须作出坚定的选择。

主角Strickland性格独特、复杂。书中的叙事人“我”感觉他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攫住,其力量之强大让人无法抗拒,甘愿冒险。在四十岁的年纪告别如日中天的事业,放弃舒适的生活,抛妻弃子,藏身于巴黎破旧的旅馆,五年来穿着同一身衣服,过着每天只喝一瓶牛奶吃一条面包的日子,只为了画画。关键是,几乎没有人认可他的画,而他也不在乎画画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名利——他只是要画,他不得不画。

从世俗的角度来看,Strickland简直可以说是个“恶棍”了,离开妻子子女,对热心帮助他的Stroeve冷嘲热讽,“拐跑”Stroeve的妻子,成为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对于别人的评价,他从来嗤之以鼻。他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是真的不在乎。“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的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Strickland“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传统对他无可奈何,所有的批评讽刺、风言风语都不能刺激他的自尊心,只能换得他的哂笑。

也许这种特立独行恰是让他伟大的地方,他对于会占据时间精力的欲望、爱情、琐事和别人的看法感到愤懑,他想要摆脱它们的束缚,将全部精神集中在绘画这一件事上。他不善言辞,唯有通过画画来表达旺盛的生命力和深藏在心的感受。从井井有条的伦敦到灯红酒绿的巴黎,再到原始而宁静的大溪地,Strickland终于找到了能够让耳朵清静,让灵魂栖息的地方。在孤岛山野里,在被麻风折磨的日子里,在眼盲之后,他不止息地画着,直到呈现出一幅幅摄人心魄的作品,直到生命的终结。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有些人看到嫦娥,有些人看到环形山,有些人看到飞船,有些人从不仰望。随波逐流,泯然众人,现世安稳。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用这本书来开启新一年的冒险,甚好。

读后感 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高尔基童年的经历。

高尔基4岁就没了父亲寄居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家家境败落,外祖父喜怒无常,脾气极坏,经常毒打亲人和幼小的孩子。两个舅舅是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阶层。父子、兄弟之间勾心斗角,为了一点小事彼此争吵,甚至打得头破血流。高尔基就是在这种黑暗的、令人恐怖的环境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美丽的校园、宽敞的教室、友好的同学和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在优异的环境中学习,还有父母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照,没有战争,人人平等,现在与高尔基那时的年代差距太大了!因此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发愤图强,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更加文明、富强、和谐的家园。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这本书讲述了高尔基出生于一个木匠家庭,父亲早逝,母亲出外打工,由外祖母把高尔基抚养成人,很小的时候就出来谋生,从小就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

高尔基从小就受尽了折磨和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我们的童年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高尔基的童年实在是太惨。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回家还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回家吃,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想欺负你,爸爸妈妈就会出来保护你。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与我们恰恰相反,他没有上过学,回家只有一两个馒头,他也不能想要什么,家长就给他买,而且他常常被人欺负,是在是天壤之别啊!

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因为长大了就没有了,我们要独立生活,在小时候好好玩,长大了好有一个美好的回忆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童年就快要走了,迎接我们的是少年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最后的美好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的美好印象吧!

读后感 篇6

大家一定读过金翅雀这篇短文吧?金翅雀的孩子们被农夫偷偷地掏走了,金翅雀爸爸千辛万苦想把小鸟们救出来,但始终救不出自己心爱的孩子们,金翅雀爸爸只好用毒草毒死了小鸟……

我为小鸟们感到惋惜,又为金翅雀爸爸保护自己的孩子的精神而感动。但是,金翅雀爸爸为了自由这个词牺牲小鸟的性命,我感到气愤。虽然小鸟囚禁在农夫的笼子中,我觉得,毒死小鸟是不对的,金翅雀爸爸可以动脑筋或让朋友们来帮助他,来解救出困在笼中的小鸟们。

在这里,我要严重批评掏走小鸟,把小鸟们关在笼里的农夫。为什么要把小鸟关起来?是为了天天能听小鸟们美妙的歌声吗?是为了让小鸟跟自己的孩子玩耍吗?是这样,就错了。因为,可爱的小鸟们也像他们的爸爸一样,热爱自然,渴望自由!

保护小鸟,让小鸟成为我们的好朋友吧!

读后感 篇7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一部极具现实讽刺意义的著作,小说最后以高老头在悔恨、咒骂中结束了自己寒酸的人生作为尾声收场。小说无情地揭露了19世纪法国社会在拜金主义影响下人性的欺迷与混沌。整个社会无不处在混沌的状态之中,人们失去了一切正确的航标,而唯一坚定的只有对城市的骄奢靡侈的生活的追求,到处都是面具与欺诈,到处都是那样死气沉沉,似乎一个破灭的时代即将要告别一个破灭的世界一般的凄凉与无奈。

爱是自然的,而爱的传达却也成为了一种艺术。高老头那近乎疯狂的炽热的父爱着实让人动心,也让人无限地怜惜他是将自己整个生命都融入了无绵的真诚的父爱里面,无所保留地捧到女儿们面前,似乎丝毫的隐藏私心也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一个眼神、一句温存、一个微笑似乎也已不足以承载起他浓厚的父爱深情,灵魂的触动也只有让现实来实现:让女儿们接受最好的教育,对她们的要求一一予以满足,待到她们成年后将自己的财产全部平分给了她们姐妹俩作为嫁妆。最后还要不断变卖自己的一切来为女儿的情人偿还债务;而自己却过着不人不鬼的生活,仿佛他心中唯一的准条就是女儿快乐,我就快乐,女儿快乐就等于给了他整个世界的幸福,而她们的伤心又比上帝的悲伤还要令他痛不欲生。

撇开世俗的目光,拭去溺爱的光华,我们看到的是灰暗的企望与期待;离开人世指责,我们看到的是一颗孤独的心在黑暗里瑟瑟颤抖,它想要呼唤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它想要极尽完美却不知道怎样表现才算是一种美;只是天真地以为奉献自己身上的所有,包括自己的感情才是至善至纯的理想表达,才能够获得相应的爱的满足与欣慰。

然而,他却忘记了他的表现既是爱,同时也是一种无形的不自觉的伤害。因为是他用可爱而又丑恶的物质满足引领她们走向浑浊的世界;是他使她们在物质的享受中让自尊和虚荣同时得到了满足,而忘却了世界上爱存在的理由和意义。给予者和接受者一直都在混沌中,这让爱的表达也模糊了,可这一切早就足以让高老头心中的艺术永远也成为不了真正实在的艺术,至多只是存在心里的不可触摸的艺术半成品。

他可以一点一点地忍受自己的不幸,可以一寸一寸徒劳无益地争夺失去的阵地,可他却承受不起炽热的爱的付出,得到的是冰冷回应的结果。他曾不断地给自己暗示,给自己寻找原谅女儿无情的理由,给自己无限等待的希望,仿佛那种隐约的可能性是未知世界给予的高尚的怜悯和对心灵一种奢侈的慰藉。可就在这无限地等待中,希望逐渐变成了绝望,鲜红跳动的心渐渐老去,悲愁的容颜也永远地被遮盖在不见天日的乌云下,失去了重生的希望。在绝望中,真实与理想成为了破碎的梦幻,所有的一切也在绝望中归于零。

读后感 篇8

今天,我们学习了17课,《《生命,生命》》学了这一课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我体会到了:生命是短暂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要珍爱生命,尊重生命,善待生命,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或是像作者那样对自己负责,好好的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

读完了《《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他给了我一种心灵的震撼,那就是:珍爱我们的生命吧!珍惜时间吧!让我们的生命更有意义!

当读到“飞蛾求生”“砖缝里的瓜子苗”时,那挣扎的飞蛾顽强生长的小苗,让我感悟到:凡是生物都有顽强的求生欲望,都极其珍视自己的生命。不管外界环境怎样危险,它们都没有放弃求生的努力,小小的昆虫瘦弱的瓜苗也如此,更何况人类呢?

我虽然身体欠佳,但我要让我的人生充满五彩缤纷的色彩。

读后感 篇9

读了杨红樱老师的《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我感触还是颇深的,也被它层层深入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笑猫、球球老老鼠和地包天三个好朋友为了能找到他们的好朋友——小白,一起来到了绿狗山庄。可是不久,地包天也离奇地失踪了。原来绿狗山庄里有个怪癖的雕塑家把小狗们的毛都染成绿色,并把它们耷拉下来的耳朵用钢丝立起来,绿狗山庄也由此得名。那个所谓的雕塑家只是为了能雕塑出奇特的雕塑,就剥夺了一百只小狗的自由和快乐,还残忍地迫害它们。最后小白和地包天也成为这一百只小狗中的两只,小白和地包天的好朋友们为了救出它们和其它小狗,在一个夜晚,球球老老鼠喝了一瓶有魔力的红酒,和笑猫一起把所有的小狗都救出来了。

笑猫和球球老老鼠用自己的勇气和毅力救出了它们的好朋友和其它小狗们,还给小狗们本来的面貌。和自私自利的雕塑家相比,笑猫和球球老老鼠它们更加可爱。我们可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去做不利于别人的事情。而且小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学会和我们的朋友好好相处。

现实生活中就有一些像雕塑家一样的人,为了一己私利就去掠杀小动物。有人为了珍贵的兽皮,就偷偷地猎杀北极熊">北极熊、老虎和狐狸等野生动物;为了获得象牙,活生生地将大象杀死;为了能吃到鱼翅,就杀掉鲸鱼;更有甚者,居然活熊取胆,直到熊死去。想想都有些毛骨悚然的事情,怎么能够做得出来呢?这些人类的朋友也是有生命的。

想一想:营养的牛奶从哪里来的呢?这都是默默无闻的奶牛提供给我们的;香甜的蜂蜜从哪里来的呢?这可都是小蜜蜂辛勤劳动的成果。

我们是不是应该善待我们的动物朋友呢?我们要学会善待身边的一切,其实善待他人就是在善待自己。

读后感 篇10

一天看完了稻盛和夫写的自传,文字静静地记录着一个草根到商业大能的一生,很少看到近代有人的自传能够如此真实

一、不能随便听信别人的话,一个人嘴上说的可以未必真的可以,语言是没有单独的意义,要看说话人的人品;

二、我们的内心有一块磁石,他可以将利剑、灾难、疾病、失业等等从周围吸引而至;

三、不管道理是怎样,真是好朋友,无论如何也要保护,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四、我脑子不聪明,只能付出两倍于他人的努力,如果别人付出两倍的努力,我就得付出五倍的努力;

五、人生只有一次,不能一天天地虚度,要竭尽全力奋斗下去;

六、应该给员工明确指出公司前进的方向;

七、尖端科技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

八、热情+时代;

九、早晚要成为日本第一,世界第一,志存高远;

十、如果拼命度过今天,我们就能够看到明天,如果拼命度过明天的话,就能够看到下一周,如果拼命度过这个月,就能看到下个月,如果拼命度过今年的话,就能看见明年,重要的是尽全力对待眼前的每一个瞬间;

十一、如果为了追寻作为技术员的浪漫理想而展开经营的话,即使成功了,也不过是牺牲员工带来的虚假繁荣,公司应该有更重要的使命。经营公司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必须永远保障员工及其家人的生活,以公司员工的幸福为目标;作业为终生追求的理念,后来又加上了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十二、无论什么事,节奏和时机都十分重要;

十三、遭受苦难之日,正是你所造恶业消失之时。业报消失,你应该高兴啊。

十四、人只要坚持正确的为人之道,整个宇宙都会帮助你的。

读后感 篇11

读《围城》有感

10传播一班 laa

因为时间紧迫,所以只能匆匆将钱老的《围城》看完,不过好在以前就有看过一些,所以还算幸运,能对这部**也所理解。

钱老在开篇序文中提到,他写的是近代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和某一类人。看了作品就知道写的是战争年代的一批留过洋的年轻人,述说了他们的爱情纠葛,他们的工作竞争,他们的生活压力。正是他们的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种种,构成了这一出《围城》,主人公方鸿渐,对于感情那座围城充满了无限的遐想、憧憬与向往,当他成为城里一员之后,却觉得了无生趣,又开始向往城外的无限自由。

也印证了作品中苏文纨的那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读了整部作品之后,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方鸿渐的那些所谓的狡辩,侃侃而谈的方式和言语让剧中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大加“讽刺”,不过说是讽刺,倒不如说是心动。有时候,女人就是如此的心口不一,嘴上是对他的那套言辞不予置评,说他故作奇论,其实心里倒是对他产生无限好感。不过,我倒是还没有到那种程度,无非是觉得他的答辩功力的确是不错,尤其是其中的那段关于女人参政的话,“要齐家而后能治国平天下。

请问有多少男人会管理家务的?管家要仰仗女人,而自己吹牛说大丈夫要治国平天下,区区家务不屑理会,只好比造房子要先向半空里盖个屋顶。把整个国家和社会留给妇女有很多好处,至少可以减少战争。

外交可能更复杂,有更多的秘密条款,但是妇女由于身体上的关系而不擅长打架。女人对于机械的头脑比不上男人,战争起来或者使用简单的**,甚至不过揪头发、抓头皮、拧肉这些本位武化,损害不大。无论如何,如今新式女人早不肯多生孩子了,到那时候她们忙着干国事,更没工夫生产,人口稀少,战事也许根本不会产生。

”看这段话的时候,我是一口气读完的,中间都没有停顿,读完后真的有种被他说服的感觉,那句先齐家而后方能治国平天下让我深有感触,貌似很有道理啊。我将这段话放到自己的空间中并分享。 很多朋友来留言。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概念是新颖的,值得学习。不过这些是后话了。

当然,最发人深省的是爱情的围城。作者借**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这是从法国的一句成语中引申而来的,即“被围困的城堡”。

“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个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的城堡,的确是个很难理解的东西。主人公方鸿渐在几个女人之间徘徊这,对于唐小芙,我想他是爱的,不过他爱的太过懦弱,一直没有突破那些束缚,没有鼓起勇气与之携手。

至于苏文纨,他很清楚自己不爱他。但也没有勇气拒绝,也许心里的虚荣是在作什么,觉得有这样一个女朋友很光荣。所以到头来两个都失去了。

而对于后来的孙柔嘉,我想是有朋友的关系,也有爱人的关系,因为他大多数时候对她是耐心的,压住了那些不耐心来耐心地对待她,但凡一个男子不爱一个女子,断然不会有那般的耐心。毅然决定一起离开学校的那一刻,他们相爱了;在香港酒店生气后甜蜜地吃菠萝,他们彼此相爱。西装革履烫发旗袍高跟鞋着一起回到上海的那一刻,他们也是相爱的;不过那种爱不是坚定的,在生活的打磨下,那份爱不知不觉地溜走了,所以方鸿渐想逃离这个婚姻的城堡,他又迷茫了。对于这个深刻的话题,每天都有各种关于围城的戏剧。

我想,我是那个城外的人,有时候回想进去那个神奇的城堡,也想去体验一下爱情的滋味,不过,我无门可进,只好在外面徘徊,或是打算放弃这个进城的想法。可是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却是想着如何从那个爱情城堡里出来,或许她只是想出来,又或许她是想出来后再换一个城堡。不一样的人,在不同的情景下,是真的有很大的差别。

一个想进去,一个想出来,两种想法,没有对错,也没有理由。这种复杂的感觉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理解。小时候,我也有从姐姐**听到过关于这个进城或出城的问题,不过那时候的我还不懂的这里面的复杂,在我看来进与不进都是随兴决定的,没有什么好烦恼的。

现在我是有所了解了。不过到底是什么理由促使我想进去的呢?我没想过。我真的很渴望爱情和好奇心。我不确定。

对于我想摆脱爱情的朋友来说,那座城市是个麻烦。她说她厌倦了,想必她也是带着好奇心进去的吧,可能在里面觉得太过束缚,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心理,又或是那个城不是她想象中的那般美好吧,所以失望极了,奋力想向外冲。那座神秘的城市,当我们都想的时候,我们也会想逃离。这一定是最大的麻烦。

爱情这座不夜的城,谁能说清道明,是进或退,只待各自思量……

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我们《七彩阅读》上的《走在路上》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很感动。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写一个男孩和他的祖母去看电影的故事。电影就要开始了,但奶奶还在慢慢地走着。作者不耐烦了好几次,不时对奶奶大喊大叫:

奶奶你快一点电影快开始了。回头一看,发现奶奶的背已经严重弯曲,像一棵老树。

从他和他奶奶去看电影为故事的一个理由,抒发主人公对他奶奶深深的爱,以童年时奶奶带我出去逛街,并且都是奶奶背着作者为爱理由。对了,文章还有一处非常感人就是作者的奶奶在烈日下干活身上都汗衣服全被汗湿了。但是她不会忘记不时对作者大声说:

往窗户那里站,那里凉快。奶奶受不了高温。她买了棒棒糖。她一咬,就把剩下的棒棒糖给了作者。写到这一段的时候有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又非常震惊,也就是当奶奶买棒冰的时候,从口袋里拿出的纸钱上面已经在滴着奶奶的汗水了。

男孩和他的奶奶去看电影,突然想到小时候奶奶为自己操碎了心,想到这里我想作者已经感到愧疚了所以立马上前去搀扶他的奶奶了。我读的这篇文章很感人,爱很难找到,爱很好找到,只要冷静下来就能找到爱,爱只属于真正的人。

今天我读了我们《七彩阅读》上的《走在路上》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很感动。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写一个男孩和他的祖母去看电影的故事。电影就要开始了,但奶奶还在慢慢地走着。作者不耐烦了好几次,不时对奶奶大喊大叫:

奶奶你快一点电影快开始了。回头一看,发现奶奶的背已经严重弯曲,像一棵老树。从他和他奶奶去看电影为故事的一个理由,抒发主人公对他奶奶深深的爱,以童年时奶奶带我出去逛街,并且都是奶奶背着作者为爱理由。

对了,文章还有一处非常感人就是作者的奶奶在烈日下干活身上都汗衣服全被汗湿了。但是她不会忘记不时对作者大声说:往窗户那里站,那里凉快。

奶奶受不了高温。她买了棒棒糖。她一咬,就把剩下的棒棒糖给了作者。写到这一段的时候有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又非常震惊,也就是当奶奶买棒冰的时候,从口袋里拿出的纸钱上面已经在滴着奶奶的汗水了。男孩和他的奶奶去看电影,突然想到小时候奶奶为自己操碎了心,想到这里我想作者已经感到愧疚了所以立马上前去搀扶他的奶奶了。

我读的这篇文章很感人,爱很难找到,爱很好找到,只要冷静下来就能找到爱,爱只属于真正的人。

草镯子读后感范文12篇


细细品味作者的作品,您一定能从中体会到什么。写读后感并非赘述原文,重点是写出自己的思考与感悟,这份特别为您准备的“草镯子读后感”一定可以让您心满意足,希望能给你一些帮助作为一个参考吧!

草镯子读后感【篇1】

民国时期,1924年,一个草镯子背后,隐藏着多少的故事、、、、、、

梅香,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她的父亲是一位很有名望的县官,秀秀,是梅香隔壁裁缝家买来的“童养媳”,出身卑微。她们俩一见面就很快成为了好朋友。可是,好景不长,在封建思想的环境下,秀秀被“婆婆”活活折磨死了,梅香只能用秀秀亲手送给她的这个“草镯子”来寄托对她的思念。这一切,都可以贴切的反映出旧社会强大的恶势力。

梅香很幸运,她不用“裹小脚”做“童养媳”,秀秀却很可怜,被父母以低价卖到了这里,梅香的妈妈在怀胎时受到了惊吓,以后,身体就弱不禁风,像个纸人儿似的,再也生不出儿子,不能“延续香火”。梅香的太,是封建社会过来的人,思想很陈旧,梅香的妈妈生不出儿子,她就张罗着给梅香的爹娶“二房”、、、、、、

看到这里,我已经有些害怕了,也开始同情她们——这些遭罪的女子。封建思想,旧社会对妇女的歧视,让她们生不如死,她们又是怎样从水深火热的生活中挺过来的?难以想象。就连秀秀这样瘦小的女孩子,都要一人承担起家中所有的活,而且不能叫任何一声苦、、、、、、再看看那些男人,待遇与妇女们简直是有天壤之别:被爹娘捧在手心里宠着,爱着,可以肆意妄为,即使大闹天宫也有父母挡着、、、、、、那时候的中国社会,多么丑陋!那现在又何尝不是呢?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封建思想依然存在,陈腐观念依旧存在。

再次回到这个年代,本该享受幸福生活的女子们却因为出身卑微而被人们轻视。而那些生活在上流社会的女人们,压力又何尝不大?梅香的妈妈就是一个好例子,生不出儿子,在这个家庭里就无法立足,也会被人家说闲话,被家中长辈说成“不孝”、、、、、、

旧社会存在着这样的问题,现代社会也是如此,从人口普查中,我们不难发现,男性人数永远高于女性人数,这难道不是“重男轻女”吗?可以断定,封建思想并没有完全脱离现代人的心理,在一些偏僻的山村中,还是会上演一幕幕旧社会的“活剧”重蹈覆辙!

人们,请你们放下自己心中不平衡的天平吧!请把它调整到正确状态,让男、女平等,谁都不愿意再回到那个令人心惊肉跳的旧社会了!

草镯子读后感【篇2】

前一段时间内,我看了黄蓓佳阿姨写的5个8岁系列小说,其中,让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草镯子》这本书。

这部长篇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个8岁大的女孩梅香生活在抗日前的青阳城三世同堂的宅院里,不久便成为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女学生。后来,梅香与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秀秀,张家菜园的挑水工呆小二成为了好朋友。秀秀为此帮助梅香编织了一个非常精致的草镯子,这让梅香感动不已。梅香的爸爸要娶二房啦!这本来是一件欢天喜地的事情,但是,梅香并不这么想,他感觉,还是自己的妈妈最好!也因为这件事情,使她突然变懂事了许多。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读懂了什么叫“朋友之间深厚的友谊”;我知道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真理。

生在旧社会的梅香是多么的不幸啊,贫困和死亡时时威胁着她。相比之下,生在新社会的我又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一定会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草镯子读后感【篇3】

今天,我在图书馆读了《草镯子》这本书,既感动又愤怒。

主人公梅香,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她家隔壁住着一位裁缝,裁缝给自己五岁的儿子福儿找了一个童养媳——秀秀。十二岁的秀秀与八岁的小梅香结为了好朋友。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她们所受的待遇迥然不同。

梅香在家里享受着小公主般的待遇,而秀秀则需洗衣,带福儿玩……一但有什么地方做不好,裁缝老婆便会对秀秀又骂又打。梅香就要去学堂读书了,秀秀用麦草编了一个草镯子送给梅香。这一个草镯子牵着了梅香与秀秀之间的友谊,也牵着了她们两个人纯洁的心。

后来秀秀带着福儿和梅香一起去观看两个月大的小猫咪时,福儿不慎掐死了一只小猫咪,看着梅香伤心的样子,秀秀也很难过,轻轻地拍了一下福儿的屁股,很轻很轻,不能说是打,福儿回家告诉了自己的妈妈,秀秀被狠打了一顿。最后,秀秀受不住了,便投井自杀。梅香整天很失落,一句话也不说……

我最喜欢乖巧的秀秀,秀秀很听话,天天在家做家务。我最讨厌裁缝的老婆,她既凶狠又恶毒,而且,她不文雅,说话很粗,一点都没有同情心,秀秀的手臂已经被她抽得不成样了,她真是一个冷血动物。读到这里,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可爱的秀秀居然要受这样的毒打!作者用细腻的语言,细致的描写,把旧社会的黑暗与残酷展示了出来。小梅香的家仿佛就是我们现在社会的一个替身,而裁缝老婆打秀秀的事情,就是旧社会一些穷苦人家活生生的例子。这些天真的女孩们,需要告别亲人,去当童养媳,帮别人干活。多么可怜,多么残忍!一想到这里,我就十分愤怒。

我很庆幸我生活在这个时代里,在我们这个时代,男女平等,不会歧视女性。一些女性比男性还棒,如:国内著名资深电视节目主持人——杨澜,美国前国务卿——赖斯等。

读了《草镯子》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许多。《草镯子》真是一本好书啊!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草镯子读后感【篇4】

童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好像坐车少不了车票,洗澡少不了水一样。是抹不去的回忆。

《草镯子》讲述了1924年的青阳城,8岁的女孩梅香生活在一座三世同堂的宅院里。和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秀秀,挑水工呆小二发生了许多故事。很多熟悉的场景历历在目,作者黄蓓佳把枯燥无味的大小姐的童年生活写得无比风趣,用梅香的成长,侧面烘托了封建社会的陋习。

在这样的时代,在这样懵懵懂懂的年纪,梅香懂了很多,因为一些事,她长大了。

人如果不经历些什么,或许不会成长。这使我想起来一次教训:那天,有小伙伴来找我玩,我把爸爸的西蓝花拿来玩,弄得湿哒哒的。还在爸妈房里闹腾了一阵,因此挨了骂。从那以后,我再不敢乱玩了。

小梅香从那个旧社会中看出了很多,老人的重男轻女;为了挣脱家庭负担背身而逃的父亲。即便是现在,也是不能避免的。只因为旧社会的劣根在国土上扎根太久,影响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虽然劣根铲除了,但旧社会的黑暗还是烙印在了我们心中。面对当时人们的思想,举动,陋习,要么去闯,要么只能逃。

经历一些事,我们才会成长,才会懂事。

草镯子读后感【篇5】

这世上,友谊可以帮助人,但有时,也可以害惨自己的朋友。八岁女孩梅香,就间接性的,将好朋友秀秀置于死地。

梅香是当官人家的大小家,秀秀是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两个人的身份地位可以说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可这两个八岁女孩,却是特别好的朋友。因为秀秀是童养媳,所以裁缝经常会虐待秀秀,只要她一犯错,便绝对饶不了她。可是有一天,梅香和秀秀在一起玩洋娃娃,福儿(裁缝的儿子)趁她们不注意,把洋娃娃抢走了。秀秀肯定不会给他玩,便开始追他,就在追逐中,福儿的头撞到了放铜熨斗的桌在上,桌子倒了,福儿的头被烫伤。秀秀哇的一声哭出来,因为她知道,如果被她的公婆知道,肯定死定了

梅香给秀秀出主意,让她躲到呆小二家,因为呆小二虽然傻,但人非常善良,也估计只有他愿意收留秀秀。秀秀想想,觉得梅香说的也对,便同意了。秀秀逃走的那几天,镇子上每一个人都在找她,梅香则每天都回去呆小二家送吃的。可能是有人跟踪她,反正没过几天,秀秀就被县衙的人抓起来。不过幸运的是,因为她年龄小,所以判不了什么刑,关几天就被放出来了。可秀秀被放出来后,自己却跳井自杀,人们下去打捞时,剩下的也只是尸体了。当梅香得知秀秀的死讯,她待在房间里两天都没出来,她明白,自己错大了。自己不仅害死了秀秀,还害惨了呆小二,虽然呆小二没有去自杀,但他在镇子里已经成了遭人鄙视的对象了。以前善良、淳朴、干净的呆小二不在了,现在的他整天衣着懒散,头发顶的像个鸡窝,更关键的是,已经不可能再有人家找呆小二挑水了,他也无法生存了!

有人把友谊看的很重,也有人不把友情当回事。梅香,把秀秀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遇到高兴的事和秀秀一起分享,遇到难过的事也去找秀秀倾诉。可是,她的洋娃娃害死了秀秀,她的主意害惨了呆小二。一个人把自己最好的朋友害死,更关键的是,她本意只是想帮自己的朋友。我想,这应该是梅香一生最不想发生的事吧!

草镯子读后感【篇6】

《草镯子》这本书是由黄蓓佳老师写的一部悲剧小说,文中梅香的善良,秀秀的坚强,以及她们之间的纯真友谊就像那小巷斜阳中的青石板、白井栏和缠裹着红漆皮的门环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书的主人公叫石梅香,是大户人家里的姑娘,与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秀秀成了好朋友,她们俩总是找机会在一起玩:看猫咪、聊天。秀秀送给梅香一只用草编的镯子,很简单,但是梅香特别喜欢。秀秀毕竟是童养媳,稍有不慎就会招来一顿毒打,自从梅香认识了秀秀,就天天去帮助她。

梅香的爸爸给梅香买了一个洋娃娃,梅香高兴极了,就拿着洋娃娃给秀秀看,两个女孩开心的帮娃娃做衣服时,福儿来捣乱,三人打闹间,熨斗烫伤了福儿的头。梅香和秀秀知道闯了大祸,梅香把秀秀藏起来,保护她、安慰她。无奈厄运难逃,几天后秀秀还是被抓住了。拘留了几日被重新放回裁缝家的秀秀,害怕裁缝娘子会毒打自己,就投井自杀了。

失去了秀秀的梅香,和往日大不相同,每天以泪洗面,梅香一直珍藏着秀秀送给她的草镯子,这是秀秀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也是她们深厚友谊的象征。读到这儿,我不禁被这种真挚的友谊深深的感动了。两个苦命的孩子,相互依靠,相互安慰,凭借这份友谊在困苦的生活中挣扎着。秀秀虽然死了,但是梅香却永远记住了她,而那段友谊也永远留在梅香的记忆里,成为她儿时最美好的回忆。想想现在的我们,常常会因为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闹得面红耳赤,有时甚至是大动干戈,跟梅香和秀秀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极了。

梅香的母亲不能再生一个孩子了,祖母埋怨母亲,同时梅香发现爸爸不见了,原来是跟别人私奔了。

这真是一个悲剧故事,我哭了很久。我想世界怎么会有这样令人寒心的爸爸,不负责任的丢下自己的孩子。我的爸爸就很爱我和妹妹,他任何时候都不会丢弃我们。小时候,他经常俯下身子把自己扮成马给我骑,教我游泳、骑自行车、打乒乓球,陪我上钢琴课、美术课。长大了他经常陪我做功课。有困难时,总是爸爸帮我解决。有危险时,总是爸爸保护我。有这样的爸爸,我和妹妹都是是幸福的小公主。

相逢是首歌,歌手你我他……珍惜朋友、善待亲人、包容他们,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友情!

友情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的灵魂;

友情是一泓清泉,滋润了我们的生活;

友情是一座火炉,温暖了我们的人生。

岁月如海,友情如歌!(刘涵宇)

草镯子读后感【篇7】

《草镯子》看完后,童年是人生最重要的部分,就像坐车没有票,洗澡没有水。那是无法抹去的记忆。

《草镯子》讲述了1924年的庆阳城,8岁的女孩梅香住在三代人同住的屋檐下。很多故事都发生在邻家裁缝的儿媳秀秀和挑水的戴小二身上。许多熟悉的场景历历在目。作者黄蓓佳把小姐枯燥的童年生活写得非常搞笑,并用梅香的成长来凸显封建社会的陋习。

这个时代,在这样懵懂的年纪,梅香明白了很多,因为一些事情,她长大了。

人如果不经历某事,可能就不会成长。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教训:那天,一个朋友来找我玩,我把爸爸的西兰花玩弄湿了。他还在父母房间里闹了一阵子,被骂了一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胡闹了。

肖美香从旧社会看到了很多,老人的父权制;为了摆脱家庭负担而背着他出走的父亲。即使是现在,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只因旧社会的坏根在国内生根太久,影响了千万中国人。坏根子虽已铲除,但旧社会的黑暗仍烙在我们的心头。面对人们当时的思想、行为和陋习,要么闯入,要么不得不逃避。

经历过一些事情,我们就会成长,就会懂事。

草镯子读后感【篇8】

看了《草镯子》,我才知道了1924年时的孩子们,生活在怎么样的环境里。1924年,从今天往前跋涉近90个年代,才能到达书中小梅香长大的年代。小巷斜阳中,青石板、白井栏和缠裹着红漆皮的门环历历在目,而女孩的脚印已经模糊。

小梅香8岁,她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她有个好朋友,叫秀秀,比她大4岁,用麦秸编了为她编了一个草镯子。但是秀秀是一个裁缝家买回来的童养媳,每天都受到虐待,不能像普通孩子那样自由。所以她们俩总是找机会在一起玩,看猫咪,聊天。后来,梅香要上小学了。她无意中发现了爸爸的秘密,知道爸爸想与一个叫荟姨的阿姨结婚,生个男孩子。这个秘密在她的心里隐藏了很久。在一次游戏中,秀秀的弟弟跌了一跤,被烫斗烫伤了。为了不让秀秀被挨打,梅香决定把她藏在挑水工呆小儿的家里。不料不久后,她就被搜了出来,拘留了几天。当差役送她会裁缝家时,她忽然挣脱了差役的手,跳下了水井,走了。小梅香第一次尝到了失去朋友的滋味儿。不久后,梅香得知爸爸要举行婚礼了,新娘是太给爸爸选的,居然是个胖胖的,长着一个黑麻子脸的女人。于是,爸爸在半夜逃走了,跟着荟姨一起。梅香又一次心情如同跌落深谷

看完了这本书,多少会有点感动,有点悲伤。哦,以前的孩子啊,根本想不到我们现在多么美好的生活!可是,生活在今时今刻的有些人,还觉得这个世界是可恨的,是可不珍惜的。他们真应该去体验一下战争岁月的艰辛呀!

如今,生活如此美好,就请一起爱护它,保护它吧!

草镯子读后感【篇9】

现实生活的我们童年是丰富多彩,无忧无虑。因此我曾天真的认为世界所有人的童年都是如此。可是读了《草镯子》一书,我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今天让我们穿越时空,回到1924年到达书中“小梅香”长大的年代。小巷斜阳中,青石板、白井栏和缠裹着红漆皮的门环仍历历在目,但女孩的脚步却渐行渐远。

南方小城青阳,日子像阳光下的井水一样平静,8岁的梅香,就生活在青阳城一座三世同堂的宅院中,是家里的千金小姐。秀秀,邻居家的童养媳。梅香天真无邪,秀秀心灵手巧,两个身份截然不同的人,却开始了一段真挚的友情。用麦秸编成的黄灿灿的草镯子就是她们纯真友谊的见证。

秀秀是童养媳,她饱受凌辱,到处伤痕累累。生命本来是平等的,在这里却有了高低贵贱之分。梅香和秀秀虽然是好朋友,她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可怜的秀秀遭受裁缝娘子的虐待。梅香同情秀秀,所以她也常常帮秀秀。在一次游戏中,秀秀的丈夫跌了一跤,被烫斗烫伤了。为了不让秀秀被挨打,梅香决定把她藏在挑水工呆小二的家里。可是她还是被搜了出来,拘留了几天。当差役送她回裁缝家时,她忽然挣脱了差役的手,跳下了水井,永远的离开了梅香。小梅香也第一次尝到了失去朋友的滋味儿。

《草镯子》一书让我看清了事态的炎凉,但是梅香的善良,秀秀的坚强以及她们之间的纯真友谊却像那小巷斜阳中的青石板、白井栏和缠裹着红漆皮的门环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草镯子读后感【篇10】

这世上,友谊可以帮助人,但有时,也可以害惨自己的朋友。八岁女孩梅香,就间接性的,将好朋友秀秀置于死地。

梅香是当官人家的大小家,秀秀是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两个人的身份地位可以说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可这两个八岁女孩,却是特别好的朋友。因为秀秀是童养媳,所以裁缝经常会虐待秀秀,只要她一犯错,便绝对饶不了她。可是有一天,梅香和秀秀在一起玩洋娃娃,福儿(裁缝的儿子)趁她们不注意,把洋娃娃抢走了。秀秀肯定不会给他玩,便开始追他,就在追逐中,福儿的头撞到了放铜熨斗的桌在上,桌子倒了,福儿的头被烫伤。秀秀“哇”的一声哭出来,因为她知道,如果被她的公婆知道,肯定死定了……

梅香给秀秀出主意,让她躲到呆小二家,因为呆小二虽然傻,但人非常善良,也估计只有他愿意收留秀秀。秀秀想想,觉得梅香说的也对,便同意了。秀秀逃走的那几天,镇子上每一个人都在找她,梅香则每天都回去呆小二家送吃的。可能是有人跟踪她,反正没过几天,秀秀就被县衙的人抓起来。不过幸运的是,因为她年龄小,所以判不了什么刑,关几天就被放出来了。可秀秀被放出来后,自己却跳井自杀,人们下去打捞时,剩下的也只是尸体了。当梅香得知秀秀的死讯,她待在房间里两天都没出来,她明白,自己错大了。自己不仅害死了秀秀,还害惨了呆小二,虽然呆小二没有去自杀,但他在镇子里已经成了遭人鄙视的对象了。以前善良、淳朴、干净的呆小二不在了,现在的他整天衣着懒散,头发顶的像个鸡窝,更关键的是,已经不可能再有人家找呆小二挑水了,他也无法生存了!

有人把友谊看的很重,也有人不把友情当回事。梅香,把秀秀当成自己的朋友,遇到高兴的事和秀秀一起分享,遇到难过的事也去找秀秀倾诉。可是,她的洋娃娃害死了秀秀,她的主意害惨了呆小二。一个人把自己的朋友害死,更关键的是,她本意只是想帮自己的朋友。我想,这应该是梅香一生最不想发生的事吧!

草镯子读后感【篇11】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草镯子》,作者是黄蓓佳。讲述的是在1924年发生的一个故事。

在青阳城的一个三世同堂内,住着梅香的一家。8岁的梅香就到青阳国立小学去读书。后来他认识了隔壁人家的童养媳秀秀,开始了一段真挚的友情。秀秀被卖到一个裁缝家里,5岁的福儿变成了12岁秀秀的夫君。秀秀整天干苦活,被裁缝娘子打骂,最后秀秀投井结束生命,而他留给梅香的是一段友谊和一对草镯子。

梅香天真无邪,调皮活泼;秀秀心地善良,聪明手巧,而裁缝娘子不学无术,心狠手辣。

虽然一个草镯子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他却有着深刻的意义。当梅香看见秀秀被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时,他的心情我们可想而知,但又有谁会去救他。秀秀逆来顺受,上天对他的不公平,但他还是忍气吞声。

我们要向梅香学习他那种精神,珍惜自己的友谊,在朋友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因为什么身份而远离他,我们也要向秀秀学习,要有一个硕大的胸襟,面对命运的不公,心底没有崩溃,要有一颗乐观的心。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一直不忘。

草镯子读后感【篇12】

《草镯子》这本书是黄蓓写的,她的书我倒确实看过不少,但唯独这本是最有意思最感人的一本。这本书有很多味道,有的酸、有的甜、有的苦……正是这些味道才会把你吸引住,让你流泪,让你开怀大笑。

草镯子是秀秀送给梅香的礼物,也算是遗物吧。说到这里,那秀秀和梅香又是谁呢?想知道的话,就跟我一起看下去吧。秀秀是裁缝家的童养媳,她纯朴善良,跟梅香简直就是双胞胎姐妹一样,不同的,就是他们出生的家庭不同而已。秀秀很可怜,在裁缝家所有的苦力活都要她一个人来承担,而梅香则是一个大户人家里的千金。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秀秀因福儿的脸被烫伤,结果死了,梅香的爸爸因被迫嫁给一个满脸都是麻子的丑女人,就带着他的婚后情人芸姨逃走了。从此,没想和他的妈妈过着平淡的日子……

在这本书里,最让我感到气愤的人就是梅香的爸爸,他和梅香的妈妈是夫妻,但因为没想的妈妈自从生下梅香后,就再也没有剩下过任何孩子。她的爸爸便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女人,并怀上了一个儿子。这件事家里上上下下的人都不知道,除了梅香。其实她的妈妈很可怜,她知道爸爸和芸姨之间的关系,但她一直表示着沉默。我觉得这本书有一层很浓的苦味,让人忍不住悄悄流泪。这一切可以说是太搞的吧,全家就数太,因此大家都得听太的话。

总的来说,这本书确实是本“苦书”,它的每件事都是那么的感人,你心动了吗?想看的话可以去新科书店买一本,很好看哦。

血玲珑读后感(范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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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玲珑读后感(篇1)

寒假的一天,我在好友家发现了一本小说——《血玲珑》,作者是毕淑敏。这书名令我感到十分好奇,于是便拿起书翻看了几页,谁知,我一下子就被书中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于是便在好友家细细地读了起来。

《血玲珑》讲述了母亲卜绣文因为女儿夏早早患上了绝症,倾尽所有,拯救女儿生命的故事。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生,结尾给人充足的想象空间。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禁被那伟大的母爱所震撼。卜绣文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在医院和公司之间来回奔波,一边细心地照顾女儿,一边拼命地工作赚钱,身心的疲倦令她变得更加苍老,但她仍旧不放弃。她同主治医生们共同制定了一套“血玲珑”医疗方案来挽救女儿的生命。在得知女儿患病的时候,她被这飞来横祸所惊吓,但马上采取措施,连夜地读令人毛骨悚然的医学用书,深度了解女儿的病情。这种坚强的母爱比起温柔似水的母爱更加令人感动!她独自一人承担着女儿病重带来的痛苦,工作的压力以及身心的疲劳,但仍为了女儿的病不懈努力着,这种超凡的毅力让我们所有人为之动容,深感钦佩。

她的女儿夏早早冰雪聪明,原本可爱漂亮,却因重病卧床不起,身体十分虚弱。疾病让她比同龄人更加成熟,她懂得体谅别人,让人开心。当她知道妈妈要再生一个孩子是为了抽他的骨髓为自己治病时,她为了让那个孩子健康地活下来,自己服农药自杀……这种牺牲自己救活他人的高贵品质,真的是惊天动地,令人敬佩不已。假如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我真的怀疑自己会不会有这样的勇气和决定。

作者在封面上写道:“在弱小的生命面前,在死神步步紧逼之时,除了负重前行,别无选择!”母女两人,一个为了挽救即将结束的生命,一个为了让刚刚出生的小生命得以健康成长,选择了各自不同的方式,因为在她们心中都有一个信念——爱,一个是母亲对女儿的爱,一个是孩子对新生命的爱,生命因为爱而延伸。

血玲珑读后感(篇2)

发现《血玲珑》这本书是在图书馆。当时正在书架上寻找汪国真诗集,不经意间,看见血玲珑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住了。

玲珑原是娇小灵活之意,可这前边缀了个血字,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了。本以为看到的会是一个充满血腥的故事,可仔细读下去,却是一个母亲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而与命运死神抗争的故事。

故事是围绕女主人公卜绣文的女儿夏早早的病展开的。卜绣文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虽年近不惑,却优雅从容,气质迷人。她在得知女儿得了渐进性贫血症时,尽管最初情绪失控,但是很快就恢复了冷静从容的样子。她的早早那么美丽活泼,生活得那么幸福,她怎么能忍心让她早早离开人世?她要救她的早早!要让早早幸福的活下去!

《血玲珑》的作者是毕淑敏,我一直很喜欢的一位女作家。她的作品,主题大多是围绕生命宝贵、人间冷暖、身心健康和人的精神的不屈。读她的书,总是让人不自禁地陷入思考,关于生命,关于爱,关幸福······很多时候,读完她的书,我仿佛就更成熟了一点,对于人生的各种思考也越深刻。可是《血玲珑》让我完全不知如何去思考了。故事里充斥着的母爱与爱情、爱情与伦理,人类情感与医学道德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让人无法停止思考,但是却无法思考完全。

于是,我只能写写这伟大的母爱。其他的,不是不想写,而是写不出了。比如,血玲珑计划是孕育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患病的孩子,于法于情,该如何去说?每个生命都有活着的权利,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谋杀另一个生命,于法不容;可这个生命本来就是为了拯救另一个生命而被孕育出来的,于情似乎说得通。我真的无法思考完全,所以关于这些矛盾只能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汪国真有一首诗,《母亲的爱》。里面写到:我们也爱母亲/却和母亲爱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爱是溪流/母亲的爱是海洋。在卜绣文身上,我发现母爱也是巨大的火焰,以燃烧自己生命的伟大,温暖孩子的心灵,照亮孩子的生命之路!

血玲珑读后感(篇3)

在读《血玲珑》之前,我对作者毕淑敏还不太熟悉,只知道她曾经是一名医生。周围的同学都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原因是书的内容不仅波荡起伏引人入胜而且还具有很强的画面感,仿佛可以令人置身于其中,感受主人公的血与泪。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年仅12岁的女孩夏早早被突然诊断出患有罕见的血液病,母亲卜绣文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打算生下另一个孩子并抽取其骨髓。当这个称作血玲珑的计划制定得天衣无缝时,一个又一个的噩耗传来:可爱善良的孩子竟然是强奸犯女儿、强奸犯正正是自己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要准备抽第二个女儿的骨髓时,患病的女儿却突然自杀!如此波折的情节,让人措手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幕幕悲剧在眼前发生。

事业上,卜绣文是一个具有很强好胜心的女强人;在家中,她则扮演着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妈妈好妻子。夏早早在众多不幸的人中是幸运的,因为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卜绣文为了给女儿治病,不惜献出事业、尊严,甚至是生命。想必天下母亲对儿女的爱也不异于卜绣文,从儿女形成胚胎开始,就已经注定余生要当他们的守护天使。无论疾病抑或是贫苦,母亲都背负着照顾好儿女的重任。雨果说过:女人固然是脆弱的,但母亲是坚强的女人。卜绣文就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在救自己女儿的道路上她可谓披荆斩棘,经历无数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与苦难,而支撑她走下来的动力就是那源源不断的母爱。

小时候,我们在母亲的怀中安然入睡,在她双手的搀扶下慢慢学会直立行走,牙牙学语时我们只能在她口中认识这个神奇的世界。而终有一天母亲的年纪大了,需要借助我们的双手度过余生,替她穿衣吃饭,带她到公园。百事孝为先,母亲不渴求儿女能给她多少物质上的东西,不奢望晚年能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只求儿女能待她如最初。

那悠悠的牵挂,那谆谆的叮咛,是母亲对儿女的爱啊。

血玲珑读后感(篇4)

看完毕淑敏的《血玲珑》,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卜秀敏的女儿夏早早患了绝症——渐进性贫血症,骨髓停止造血。医生让她寻找孩子的亲生父亲,再生一个与早早基因几乎相同的孩子,一命抵一命。

女主人公真的是一位超常的女强人,一般人不论是男是女应该都无法承受如此大的变故,卜秀敏居然在事业失利,女儿病重的双重打击下表现的如此的坚强。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弱女子,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居然可以迸发出如此令人震撼的力量,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令人敬佩。

这让我想起了几天前来我家收废品的一位母亲,她虽然没有与卜秀敏一样的经历,却有与她一样的沧桑和对子女的爱。

那天,妈妈带了一个阿姨到家里来,阿姨带着一个特别大的袋子。妈妈把家里一些不需要的东西装进阿姨那个大袋子里,并和她闲聊了几句。

那个阿姨说自己才四十岁,但我觉得,她承受了这个年纪不应该承受的沧桑。

妈妈突然问了一句:“你家孩子现在上学了吗?”阿姨轻松地笑了笑,说:“还没呢,不过我再多收些、多挣些钱,她就可以上小学了。”

这句话使我感触很深……

后来,妈妈把钥匙给我,让我送这位可敬的母亲下楼。

阿姨扛着一大袋子废品下楼,我想帮她分担一下,阿姨轻描淡写地说不是很重,让我先走。

那里面的东西我何尝没有搬过?一件就够重了,更别说一袋子。

阿姨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她肩上那一袋子废品,既是压力,又是动力。

“阿姨再见,路上小心点,袋子很重,累了就休息会儿。”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血玲珑读后感(篇5)

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是夏早早的母亲。她,在商场上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但却用生命爱着她的女儿。她对女儿的爱正如流淌中的血液般无止境。为了挽救她的女儿,她选择坚强,在别人面前装作她女儿的绝症并不能打倒她。她,选择坚强,是因为她明白她女儿的病需要一笔巨额,所以她只能加倍努力工作;选择了解更多女儿的病情,因此她在黑夜里承受着内心的恐惧与害怕去看有关的渐进性白血病的医学书籍。为了她的女儿,她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事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她的女儿,都能感受那如流动中血液的爱。

拥有相同血缘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也是最具有力量的。她们,会相互考虑对方的感受,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相互做出让对方放心的事情。

夏早早,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成熟懂事的孩子。医院的环境,疾病的缠绕,让她更加变得成熟。她曾说过:“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了解的小孩背负了太多的不是她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事情。她,知道自己患了很严重的病,但不想让她父母担心,所以她依然是笑着的,不吵也不闹。她,是一个多么让人心疼的孩子呀。

我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源源不断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不可缺失的爱……这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着如同流淌中血液的爱,而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爱。只要能遇到不能的爱,我们充满着力量的。

血玲珑读后感(篇6)

随手拿了同学的一本**,毕淑敏的,还算熟悉的名字,一直看的都是玄幻恐怖,或者是情节比较紧凑,逻辑性很强的**,很少接触这类说,淡黄色的书面,一看就知道不是自己平时看的书,名字很吸引人---《血玲珑》。书里说血玲珑,红色、晶莹剔透、还复杂,像镂空的水晶球。但在我眼前,似乎有一幅血腥的画面。越精致的东西,就越致命。

翻开这本书,一个简单的描述,毫无悬念,讲述了一个女人,一个坚强的女人,一个温柔的丈夫,可爱美丽的女儿,但突然有一天她的女儿传来了噩耗——进性性贫血,骨髓停止造血。这位母亲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倾尽所有,年轻的医生十分同情这位母亲并对她产生了爱意。为此,“血玲珑”诞生了,这位年近四十的母亲需要再生一个孩子,抽取的其骨髓来挽救自己的女儿。

可是多年前的一场遭遇,发现自己生养了十几年的孩子,竟然是**犯的女儿,并且那个**犯竟然是自己生意的合作伙伴,几经波折,“血玲珑”正式启动,孩子没有足月就引产了,

孩子生下后,所有人都面临着抉择,是生命垂危的女儿,还是作为“药物”的健康胎儿,戏剧性的,在要准备抽取第二个女儿的骨髓的时候,患病的孩子却自杀了。。。。。。简单的情节,也让人,意料之外。。。。。。没有明确的结局。。。。。。

合上书,有很多感慨,因为不是学文的,所以很难有很深刻的感触,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那位母亲,母爱一直是永恒的话题,从古到今,从动物世界到人类社会,为了自己孩子,作为母亲的她们会奋不顾身,是本能吗?一些人无法理解她的行为,每一个转折,每一个低回,她都那么决绝,义无反顾,这也是本能吧。撇开其他的不说,就只谈谈在救女儿的这方面,她的坚持,她的勇气,她的坚强都让人唏嘘不已。

她做的在某一方来说是伟大的,这便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叫母亲太书面了,在家都是叫“老妈”,小时候不懂事,总以为老妈就该把好吃的留给自己,要为自己做饭洗衣,慢慢懂事了,知道了“母爱”这个词,知道了孝顺她,可那种所谓的伟大从来没有感受到过,一直认为,平平凡凡中总会见伟大。

今年暑假,生病了,高烧42度,医院里我难受的哭了,呼吸困难,神志不清,老妈见我这样,紧紧的抱着我,安慰我,她也哭了,为了给我降体温,她一遍一遍的给我用热水擦洗身体,几天下来,老妈的血压升到了200,医生说是情绪激动的,我知道是为我操心的,几天后我好了,老妈的血压也降下来了。事后,我的感触不比看完这本书少,这就是母爱吧,也许体会了身边的母爱,也就不会对书里的主人公有太多的苛刻了 ,希望幸运之神会降临他们。徐雯

血玲珑读后感(篇7)

昨天看了毕淑敏的长篇小说《血玲珑》,一部关于医学伦理道德和母爱伟大的书。

其实我是有疑问的。主人公卜绣文,是一个伟大的女性,或者说母亲吗?当说一个女性伟大的时候,是指她的母性光辉无可匹敌;当说一个母亲伟大的时候,是说她的母爱是无私的。如同在旅居海外女作家严歌苓的小说中的很多女性和雌性动物一样。

但是卜绣文的方式我不是很能接受,或欣赏。同样,我也作为一个女性。能明白面对自己幼小的可爱的女儿夏早早即将死亡对一个母亲的折磨,也明白如果有办法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救她,哪怕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而卜绣文确实做到了一个母亲该有的伟大——当知道女儿的治疗掌握在主治医生魏晓日手里时,她利用魏晓日对她的迷恋,主动献身,要魏晓日答应竭尽全力地挽救夏早早;当知道有办法救女儿的命时,不管几率多小、风险多大、难度多高,她毫不犹豫地接受,不惜去求那个侮辱她的犯。卜绣文确实是为女儿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她希望女儿活下去的心是没有一丝虚假的。

然而,一个母亲,真的是可以为了女儿就放弃自己的全部尊严、人格和感情吗?在书中,我的感觉是,卜绣文并没有真正对丈夫夏践石——一个大学教授产生爱情,也并非完全为了女儿求主治医师魏晓日和以前过自己的恶棍匡宗元。她实质上基于很多复杂的感情才会那样行动。

而且,一个母亲,真的是可以为了就现在即将面临死亡的女儿,就牺牲另外两个孩子的生命吗?其中一个才1个多月,因为骨髓的基因不匹配,就在卜绣文的有意风流之下流掉了;另外一个也只是作为药引而已,卜绣文就是称呼她为“药”,即使在“它”生下来之后,仍然拒绝见面,更不要说亲自抚养。只有夏践石,这个书呆子,平时看外表很软弱的一个人,“它”的非亲生父亲认为,这个小生命应该有名字,叫夏晚晚,是我的女儿。其他的人,都有基于各自的私心,选择了对她(晚晚)视而不见或者当作实验品而异常重视。

这样的母亲,能算伟大的吗?按照我的关于母亲和母爱伟大的标准来看。

血玲珑读后感(篇8)

《血玲珑》的作者是毕淑敏,我一直很喜欢的一位女作家。她的作品,主题大多是围绕生命宝贵、人间冷暖、身心健康和人的精神的不屈。读她的书,总是让人不自禁地陷入思考,关于生命,关于爱,关幸福很多时候,读完她的书,我仿佛就更成熟了一点,对于人生的各种思考也越深刻。可是《血玲珑》让我完全不知如何去思考了。故事里充斥着的母爱与爱情、爱情与伦理,人类情感与医学道德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让人无法停止思考,但是却无法思考完全。

于是,我只能写写这伟大的母爱。其他的,不是不想写,而是写不出了。比如,血玲珑计划是孕育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患病的孩子,于法于情,该如何去说?每个生命都有活着的权利,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谋杀另一个生命,于法不容;可这个生命本来就是为了拯救另一个生命而被孕育出来的,于情似乎说得通。我真的无法思考完全,所以关于这些矛盾只能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汪国真有一首诗,《母亲的爱》。里面写到:我们也爱母亲,却和母亲爱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爱是溪流,母亲的爱是海洋。在卜绣文身上,我发现母爱也是巨大的火焰,以燃烧自己生命的伟大,温暖孩子的心灵,照亮孩子的生命之路!

血玲珑读后感(篇9)

血玲珑**《血玲珑》写的是卜绣文为了救自己患渐进性贫血症女儿夏早早,而倾注她的一切,包括金钱、身体、尊严、生命。 “血玲珑”是一个救夏早早的计划,主要内容是为卜绣文再生一个和早早基因几乎相同的孩子,然后进行骨髓移植。

书中写了很多医院经典语:

1.医学权威呢?是为了磨砺正常人的感情。历经沧桑,这才是真正的家风。

2。按照惯例,医生都是他们家的男性志愿者。(在传统的认识里,男人的神经比较粗壮有力。抵御灾难的能力强。)

三。人类骨髓比血型复杂得多。在茫茫人海中很难找到一个骨髓类型正确的人。(骨髓配对成功的概率大约为:

兄弟姐妹的概率为25%,非亲属的概率为1/100000-1/1000000。)

4.医院里有时说谎比说真话还斩钉截铁。如:

病人问:“我的病能好吗?”不管多严重的病,**都会对病人说:

“能好。”(说不定,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是医生给病人的安慰。

)5.病是修在金钱上的上层建筑,有钱才有命。

6。现在你生病了,第一个是运气,第二个是钱。

7号。根据医学界的习惯,总是把最坏的情况告诉家人。(有时候,人都被医生的话,给吓死了。)

8.医生不愿意同自己的病人建立过分亲近的关系。人们往往以为这是医生的冷漠。

事实上,这是医生为了保护自己而建造的城堡。每个病人都值得同情。如果医生同情他们,一旦他们死了,医生就会受苦。难怪医生总是给人一种难以亲近的感觉。

)9号。在多年的实践中,病人会宠坏一生。病人或他们的家人会不断地给医生最好的烟和酒。

医生的态度不好,或者不认真,病人或者病人家属一定很着急。一急就会琢磨,想是不是亏待了医生?(医生态度不好或不认真,这可能是变相索要礼物。

)10.医生总是说:我一定尽力而为!医生要为自己的每一句承诺负责任。(所以医生从来不会说:我会竭尽全力的。在电视上,手术失败了,常说:我已经尽力了!)

11.子痫,是产妇一种极凶险的病症。当产妇患有子痫时,母婴的生命都有危险。

(子痫是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五种状况之一,也可以是子痫前期紧急严重并发症。子痫可以发生在产前、产时、产后等不同时间,不典型的子痫还可发生于妊娠20周以前。

子痫仍然是一种世界性的常见病,对孕妇构成威胁生命的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五种状况分别是: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中对人物心理写得特别细腻,其中有一段是写关于卜绣文孕晚期得子痫时的各种人物心理的总结,是以**薄香萍和梁秉俊的对话来叙述的。(魏医生想杀了那胎儿,救他心爱的女人。钟先生想杀了那女人,完成他的试验。

丈夫还想杀了妻子,只想保住胎儿,这样他就救了女儿和自己。甚至连那昏迷中的女人,也藏着满腹杀机。只要她醒来,就会毫不迟疑地杀了她的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孩子……人人都在爱中,激昏了头脑,为了自己的所爱,情爱、母爱、父爱或是对一种事业的热爱,不惜以他人的血作为代价。

梁先生,只有你和我醒着。我求你帮助我们。)

相比电视剧《血玲珑》,我个人更喜欢**。

在电视连续剧中,它不是通过骨髓移植**的,而是通过脐带血**的。

脐带血是指脐带在分娩、结扎、断线后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脐带血中含有可以重建人体造血和免疫系统的造血干细胞,可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以用来**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和免疫系统疾病,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骨髓增殖异常综合征、血红蛋白病(如海洋性贫血)、骨髓造血功能衰竭(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代谢性疾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疾患、自身免疫性疾患、某些实体肿瘤(如小细胞肺癌、神经母细胞瘤、卵巢癌等)。

目前,脐带血库的低温保存包括公共脐带血库和自体脐带血库。自体脐血库需要自费保存,目前脐血的适用性不太好。我们也希望大力发展公共脐带血库,鼓励大家捐献脐带血。

但是目前公共脐血库发展得不完善,捐赠脐血的人很少。什么时候能建立更完善的公共体制?

血玲珑读后感(篇10)

血玲珑——毕淑敏小说精汇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刚刚看完毕淑敏的小说《血玲珑》,个人非常喜欢这部小说,里面涵盖了很多有关人性的东西,而且能引导你再一次去思考生命的意义。小说讲的是一位女总经理卜绣文十二岁的女儿夏早早患上渐进性贫血症后,人们救助她的故事。也许这个女孩得上这种不治之症很不幸,但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又是幸运的。父亲夏践石是一个胆小甚至有些懦弱的男人,在外面虽然是位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但什么事都要听妻子的,是个很会逃避的人。这样的一个男人,却是一位合格甚至伟大的父亲。为什么这样说呢?这要从小说的题目说起。“血玲珑”是夏早早治病方案的名称,它是由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的导师——血液病权威钟百行先生策划的。因为这种病是骨髓停止造血,只能靠输血来维持生命,一旦身体对输入的血产生排异反应,患者的生命就很快会被夺去。这个方案旨在根治它,要为夏早早进行骨髓移植。但很显然,这个策划成功地希望比较渺茫,还帮含着很强的医学实验性质,但已束手无策的卜绣文也只好孤注一掷。这个方案的关键是要骨髓的基因匹配。母亲为了救孩子,冒着高龄生产的危险,又一次和丈夫怀上了一个孩子。谁知经检验,这个孩子的基因与夏早早不符。卜绣文忍着巨大的痛苦,打掉这个孩子,去寻找早早的生父——因为早早是一个强奸犯的孩子,最后竟查出生父是卜绣文生意上的一个狡猾的合作伙伴。她想尽各种办法,最终是通过那个人的妻子的帮忙,利用人工授精完成受孕的。怀孕后期,卜绣文犯了高龄生产常出现的症状——子痫,母子均处于高度危险的状态。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只能从母婴中二选一。卜绣文处于昏迷状态,这个主意,是夏践石拿的。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要保孩子!救早早!真是令人感动的一幕!原因是——他爱他的妻子和女儿!虽然早早和未出生的婴儿都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但他看到妻子为了孩子做了那么多,他依然支持她,还有早早!他也爱早早!这是多么深沉的爱!这样的一位父亲。能说他不伟大么……

血玲珑读后感(篇11)

从病态完美主义角度分析

读过毕淑敏的**《血玲珑》,相信没有一个人不为卜绣文伟大的母爱所动容。为了挽救重病女儿的生命,女主人公愿意放弃自己的事业、尊严甚至自己的生命。在我看来,卜绣文的一系列伟大救人行动,不仅源于纯洁的母爱,更源于她潜意识中病态的完美主义。

病态完美主义,顾名思义,是为了达到完美主义而出现的一种心理疾病。病态完美主义是一种强迫症。患者往往采取一些极端病态的行为,义是现自己的内在完美主义。《血玲珑》一书中,作者并未对卜绣文的病态完美主义进行描写,但如果对**的一些细节描写进行仔细思考,就不难发现这一点了。

在别人眼里,卜绣文是完美的。她是业成功。她是个完美的母亲和妻子。卜绣文自己也十分清楚这一点,因此不管在什么时候,她都要求自己以一种完美的形象出现在别人面前,久而久之,她的这种心理就发展成了病态,而“血玲珑”这一计划就正好体现了她的这种病态完美主义心理。更不用说,通过夺走一个新女婴的生命来挽救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在道德上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这与卜绣文对女儿的爱背道而驰:

既然你如此爱自己的女儿早早,又为什么会拿刚出生的晚晚的生命去救早早的生命呢?这两个不都是你的女儿吗?我想,卜绣文之所以最后签下协议,把新女儿当成医学研究对象,是因为她还是想追求自己完美的形象:

如果夏娃早点救了自己的命,在别人眼里,她仍然是成功的母亲和完美的妻子。

和所有的父母一样,卜绣文也爱女儿,但她更爱她完美的形象。女儿长期面色苍黄,体力下降,作为母亲却因为忙于工作而毫无察觉是说不过去的;知道自己女儿身患重病,却依然没有一点慌张,每周不能多挤出点时间去医院陪女儿,作为一个母亲更是不应该的。在我看来,卜绣文就像一个追求完美的艺术家,夏早更像一件艺术品。

夏早早一生下来,她就严格按照书上的指示去做:什么时候喂奶,什么时候喂橘子水,简直是分秒不差。现在我很早就得了绝症,被判死刑。艺术家的唯一作品将被销毁。

没有艺术作品的艺术家不是好艺术家。无独有偶,如果夏英年早逝,别人可能会认为,卜绣文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也不是一个完美的母亲,因此,卜绣文的形象也就不完美。因此为了挽救自己的完美形象,她必须把早早救活,这才有了**后来的“血玲珑”计划。

虽然卜绣文的心理是病态的,早恋可以说是不正常的,但这种行为作为一个挣扎中的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似乎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常常强调男女平等,但男女的自卑已经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在生意场中苦苦打拼,卜绣文懂得自己必须比常人更加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她也十分清楚一个完美的形象对于一个生意场上的女性有多么的重要。

女性在这个社会中承受着比常人更多的目光和压力,因此一点点的不完美就可能葬送了她们的事业。然而,追求完美只会使卜绣文形成病态的完美主义心理,扭曲了她早期的母爱。

**文章结尾处,很突然,并没有完全告诉读者结果,但无论是哪一个结尾,卜绣文都为自己病态的完美主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追求完美无可厚非,但过分追求完美,甚至达到病态的程度,度是不可取的。

只有正视自己的优缺点,接受自己的不足,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施展才华,创造完美。

血玲珑读后感(篇12)

《血玲珑》,这一伟大的医学科研,付出多少人的 心血。是 也许其中的许多人并不是为了 它只是个医学科研而来的。在这本书里,毕淑敏女士为我们谱写了 一段血淋淋的画面,也许这样说是并不恰当的,她也为我们道出了一个伟大母亲的形象。

换句话说这部作品中的人物还是很有人情味的,并没有大恶之人的出现,虽然是有或许人的,但是最终血浓于水他还是显示出了人性之善,在身女面前他还是低头了,虽然他是悄悄的默默的祝福,也许是悔恨也罢。最终是低头了!

剧中所有的人都被夏早早这一鲜活的生命所吸引,是教授,早早虽不是他的生女,但得知真相的他任然早早为亲生。这一形象就展示了一种理性之美。卜女士,早早的妈妈是作者描写的重点,她不为自己的安危,自己的荣辱。只有一个信念救早早,救自己的早早。这种母爱的谱写是非常成功的。魏大夫早早的经治医生,在私利面前,在早早这一鲜活的生命面前,在恩师的命令面前他选折了早早。是现在的医生所缺少的,这是一种怎样的医德呀!我们为之赞叹!薄护士,这是个尽职的护士,也是一个有人情味的护士,是真正的病人的守护者。老奶奶的儿子生物学家,私人侦探,他为人真派,孝顺自己的老母,而且聪明过人。他为了早早的事跋山涉水,找罪犯,找偏方想尽办法救早早,完成老母遗愿。

这部作品为我们留了个令人深思的结尾,早早死了,自杀了。晚晚却得救了多少人也得救了,他们的内心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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