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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玲珑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2.31

血玲珑读后感(范文12篇)。

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血玲珑读后感”,并且与大家分享其中的感悟。通过阅读这些作品,我们可以获得新的思考和理解。阅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的内容,并且加深印象。您在阅读过程中从这些作品中获得了哪些感悟呢?感谢您的阅读,请一定要收藏并与朋友们分享!

血玲珑读后感(篇1)

寒假的一天,我在好友家发现了一本小说——《血玲珑》,作者是毕淑敏。这书名令我感到十分好奇,于是便拿起书翻看了几页,谁知,我一下子就被书中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于是便在好友家细细地读了起来。

《血玲珑》讲述了母亲卜绣文因为女儿夏早早患上了绝症,倾尽所有,拯救女儿生命的故事。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生,结尾给人充足的想象空间。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禁被那伟大的母爱所震撼。卜绣文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在医院和公司之间来回奔波,一边细心地照顾女儿,一边拼命地工作赚钱,身心的疲倦令她变得更加苍老,但她仍旧不放弃。她同主治医生们共同制定了一套“血玲珑”医疗方案来挽救女儿的生命。在得知女儿患病的时候,她被这飞来横祸所惊吓,但马上采取措施,连夜地读令人毛骨悚然的医学用书,深度了解女儿的病情。这种坚强的母爱比起温柔似水的母爱更加令人感动!她独自一人承担着女儿病重带来的痛苦,工作的压力以及身心的疲劳,但仍为了女儿的病不懈努力着,这种超凡的毅力让我们所有人为之动容,深感钦佩。

她的女儿夏早早冰雪聪明,原本可爱漂亮,却因重病卧床不起,身体十分虚弱。疾病让她比同龄人更加成熟,她懂得体谅别人,让人开心。当她知道妈妈要再生一个孩子是为了抽他的骨髓为自己治病时,她为了让那个孩子健康地活下来,自己服农药自杀……这种牺牲自己救活他人的高贵品质,真的是惊天动地,令人敬佩不已。假如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我真的怀疑自己会不会有这样的勇气和决定。

作者在封面上写道:“在弱小的生命面前,在死神步步紧逼之时,除了负重前行,别无选择!”母女两人,一个为了挽救即将结束的生命,一个为了让刚刚出生的小生命得以健康成长,选择了各自不同的方式,因为在她们心中都有一个信念——爱,一个是母亲对女儿的爱,一个是孩子对新生命的爱,生命因为爱而延伸。

血玲珑读后感(篇2)

发现《血玲珑》这本书是在图书馆。当时正在书架上寻找汪国真诗集,不经意间,看见血玲珑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住了。

玲珑原是娇小灵活之意,可这前边缀了个血字,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了。本以为看到的会是一个充满血腥的故事,可仔细读下去,却是一个母亲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而与命运死神抗争的故事。

故事是围绕女主人公卜绣文的女儿夏早早的病展开的。卜绣文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虽年近不惑,却优雅从容,气质迷人。她在得知女儿得了渐进性贫血症时,尽管最初情绪失控,但是很快就恢复了冷静从容的样子。她的早早那么美丽活泼,生活得那么幸福,她怎么能忍心让她早早离开人世?她要救她的早早!要让早早幸福的活下去!

《血玲珑》的作者是毕淑敏,我一直很喜欢的一位女作家。她的作品,主题大多是围绕生命宝贵、人间冷暖、身心健康和人的精神的不屈。读她的书,总是让人不自禁地陷入思考,关于生命,关于爱,关幸福······很多时候,读完她的书,我仿佛就更成熟了一点,对于人生的各种思考也越深刻。可是《血玲珑》让我完全不知如何去思考了。故事里充斥着的母爱与爱情、爱情与伦理,人类情感与医学道德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让人无法停止思考,但是却无法思考完全。

于是,我只能写写这伟大的母爱。其他的,不是不想写,而是写不出了。比如,血玲珑计划是孕育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患病的孩子,于法于情,该如何去说?每个生命都有活着的权利,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谋杀另一个生命,于法不容;可这个生命本来就是为了拯救另一个生命而被孕育出来的,于情似乎说得通。我真的无法思考完全,所以关于这些矛盾只能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汪国真有一首诗,《母亲的爱》。里面写到:我们也爱母亲/却和母亲爱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爱是溪流/母亲的爱是海洋。在卜绣文身上,我发现母爱也是巨大的火焰,以燃烧自己生命的伟大,温暖孩子的心灵,照亮孩子的生命之路!

血玲珑读后感(篇3)

在读《血玲珑》之前,我对作者毕淑敏还不太熟悉,只知道她曾经是一名医生。周围的同学都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原因是书的内容不仅波荡起伏引人入胜而且还具有很强的画面感,仿佛可以令人置身于其中,感受主人公的血与泪。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年仅12岁的女孩夏早早被突然诊断出患有罕见的血液病,母亲卜绣文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打算生下另一个孩子并抽取其骨髓。当这个称作血玲珑的计划制定得天衣无缝时,一个又一个的噩耗传来:可爱善良的孩子竟然是强奸犯女儿、强奸犯正正是自己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要准备抽第二个女儿的骨髓时,患病的女儿却突然自杀!如此波折的情节,让人措手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幕幕悲剧在眼前发生。

事业上,卜绣文是一个具有很强好胜心的女强人;在家中,她则扮演着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妈妈好妻子。夏早早在众多不幸的人中是幸运的,因为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卜绣文为了给女儿治病,不惜献出事业、尊严,甚至是生命。想必天下母亲对儿女的爱也不异于卜绣文,从儿女形成胚胎开始,就已经注定余生要当他们的守护天使。无论疾病抑或是贫苦,母亲都背负着照顾好儿女的重任。雨果说过:女人固然是脆弱的,但母亲是坚强的女人。卜绣文就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在救自己女儿的道路上她可谓披荆斩棘,经历无数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与苦难,而支撑她走下来的动力就是那源源不断的母爱。

小时候,我们在母亲的怀中安然入睡,在她双手的搀扶下慢慢学会直立行走,牙牙学语时我们只能在她口中认识这个神奇的世界。而终有一天母亲的年纪大了,需要借助我们的双手度过余生,替她穿衣吃饭,带她到公园。百事孝为先,母亲不渴求儿女能给她多少物质上的东西,不奢望晚年能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只求儿女能待她如最初。

那悠悠的牵挂,那谆谆的叮咛,是母亲对儿女的爱啊。

血玲珑读后感(篇4)

看完毕淑敏的《血玲珑》,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卜秀敏的女儿夏早早患了绝症——渐进性贫血症,骨髓停止造血。医生让她寻找孩子的亲生父亲,再生一个与早早基因几乎相同的孩子,一命抵一命。

女主人公真的是一位超常的女强人,一般人不论是男是女应该都无法承受如此大的变故,卜秀敏居然在事业失利,女儿病重的双重打击下表现的如此的坚强。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弱女子,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居然可以迸发出如此令人震撼的力量,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令人敬佩。

这让我想起了几天前来我家收废品的一位母亲,她虽然没有与卜秀敏一样的经历,却有与她一样的沧桑和对子女的爱。

那天,妈妈带了一个阿姨到家里来,阿姨带着一个特别大的袋子。妈妈把家里一些不需要的东西装进阿姨那个大袋子里,并和她闲聊了几句。

那个阿姨说自己才四十岁,但我觉得,她承受了这个年纪不应该承受的沧桑。

妈妈突然问了一句:“你家孩子现在上学了吗?”阿姨轻松地笑了笑,说:“还没呢,不过我再多收些、多挣些钱,她就可以上小学了。”

这句话使我感触很深……

后来,妈妈把钥匙给我,让我送这位可敬的母亲下楼。

阿姨扛着一大袋子废品下楼,我想帮她分担一下,阿姨轻描淡写地说不是很重,让我先走。

那里面的东西我何尝没有搬过?一件就够重了,更别说一袋子。

阿姨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她肩上那一袋子废品,既是压力,又是动力。

“阿姨再见,路上小心点,袋子很重,累了就休息会儿。”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血玲珑读后感(篇5)

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是夏早早的母亲。她,在商场上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但却用生命爱着她的女儿。她对女儿的爱正如流淌中的血液般无止境。为了挽救她的女儿,她选择坚强,在别人面前装作她女儿的绝症并不能打倒她。她,选择坚强,是因为她明白她女儿的病需要一笔巨额,所以她只能加倍努力工作;选择了解更多女儿的病情,因此她在黑夜里承受着内心的恐惧与害怕去看有关的渐进性白血病的医学书籍。为了她的女儿,她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事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她的女儿,都能感受那如流动中血液的爱。

拥有相同血缘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也是最具有力量的。她们,会相互考虑对方的感受,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相互做出让对方放心的事情。

夏早早,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成熟懂事的孩子。医院的环境,疾病的缠绕,让她更加变得成熟。她曾说过:“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了解的小孩背负了太多的不是她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事情。她,知道自己患了很严重的病,但不想让她父母担心,所以她依然是笑着的,不吵也不闹。她,是一个多么让人心疼的孩子呀。

我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源源不断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不可缺失的爱……这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着如同流淌中血液的爱,而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爱。只要能遇到不能的爱,我们充满着力量的。

血玲珑读后感(篇6)

随手拿了同学的一本**,毕淑敏的,还算熟悉的名字,一直看的都是玄幻恐怖,或者是情节比较紧凑,逻辑性很强的**,很少接触这类说,淡黄色的书面,一看就知道不是自己平时看的书,名字很吸引人---《血玲珑》。书里说血玲珑,红色、晶莹剔透、还复杂,像镂空的水晶球。但在我眼前,似乎有一幅血腥的画面。越精致的东西,就越致命。

翻开这本书,一个简单的描述,毫无悬念,讲述了一个女人,一个坚强的女人,一个温柔的丈夫,可爱美丽的女儿,但突然有一天她的女儿传来了噩耗——进性性贫血,骨髓停止造血。这位母亲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倾尽所有,年轻的医生十分同情这位母亲并对她产生了爱意。为此,“血玲珑”诞生了,这位年近四十的母亲需要再生一个孩子,抽取的其骨髓来挽救自己的女儿。

可是多年前的一场遭遇,发现自己生养了十几年的孩子,竟然是**犯的女儿,并且那个**犯竟然是自己生意的合作伙伴,几经波折,“血玲珑”正式启动,孩子没有足月就引产了,

孩子生下后,所有人都面临着抉择,是生命垂危的女儿,还是作为“药物”的健康胎儿,戏剧性的,在要准备抽取第二个女儿的骨髓的时候,患病的孩子却自杀了。。。。。。简单的情节,也让人,意料之外。。。。。。没有明确的结局。。。。。。

合上书,有很多感慨,因为不是学文的,所以很难有很深刻的感触,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那位母亲,母爱一直是永恒的话题,从古到今,从动物世界到人类社会,为了自己孩子,作为母亲的她们会奋不顾身,是本能吗?一些人无法理解她的行为,每一个转折,每一个低回,她都那么决绝,义无反顾,这也是本能吧。撇开其他的不说,就只谈谈在救女儿的这方面,她的坚持,她的勇气,她的坚强都让人唏嘘不已。

她做的在某一方来说是伟大的,这便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叫母亲太书面了,在家都是叫“老妈”,小时候不懂事,总以为老妈就该把好吃的留给自己,要为自己做饭洗衣,慢慢懂事了,知道了“母爱”这个词,知道了孝顺她,可那种所谓的伟大从来没有感受到过,一直认为,平平凡凡中总会见伟大。

今年暑假,生病了,高烧42度,医院里我难受的哭了,呼吸困难,神志不清,老妈见我这样,紧紧的抱着我,安慰我,她也哭了,为了给我降体温,她一遍一遍的给我用热水擦洗身体,几天下来,老妈的血压升到了200,医生说是情绪激动的,我知道是为我操心的,几天后我好了,老妈的血压也降下来了。事后,我的感触不比看完这本书少,这就是母爱吧,也许体会了身边的母爱,也就不会对书里的主人公有太多的苛刻了 ,希望幸运之神会降临他们。徐雯

血玲珑读后感(篇7)

昨天看了毕淑敏的长篇小说《血玲珑》,一部关于医学伦理道德和母爱伟大的书。

其实我是有疑问的。主人公卜绣文,是一个伟大的女性,或者说母亲吗?当说一个女性伟大的时候,是指她的母性光辉无可匹敌;当说一个母亲伟大的时候,是说她的母爱是无私的。如同在旅居海外女作家严歌苓的小说中的很多女性和雌性动物一样。

但是卜绣文的方式我不是很能接受,或欣赏。同样,我也作为一个女性。能明白面对自己幼小的可爱的女儿夏早早即将死亡对一个母亲的折磨,也明白如果有办法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救她,哪怕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而卜绣文确实做到了一个母亲该有的伟大——当知道女儿的治疗掌握在主治医生魏晓日手里时,她利用魏晓日对她的迷恋,主动献身,要魏晓日答应竭尽全力地挽救夏早早;当知道有办法救女儿的命时,不管几率多小、风险多大、难度多高,她毫不犹豫地接受,不惜去求那个侮辱她的犯。卜绣文确实是为女儿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她希望女儿活下去的心是没有一丝虚假的。

然而,一个母亲,真的是可以为了女儿就放弃自己的全部尊严、人格和感情吗?在书中,我的感觉是,卜绣文并没有真正对丈夫夏践石——一个大学教授产生爱情,也并非完全为了女儿求主治医师魏晓日和以前过自己的恶棍匡宗元。她实质上基于很多复杂的感情才会那样行动。

而且,一个母亲,真的是可以为了就现在即将面临死亡的女儿,就牺牲另外两个孩子的生命吗?其中一个才1个多月,因为骨髓的基因不匹配,就在卜绣文的有意风流之下流掉了;另外一个也只是作为药引而已,卜绣文就是称呼她为“药”,即使在“它”生下来之后,仍然拒绝见面,更不要说亲自抚养。只有夏践石,这个书呆子,平时看外表很软弱的一个人,“它”的非亲生父亲认为,这个小生命应该有名字,叫夏晚晚,是我的女儿。其他的人,都有基于各自的私心,选择了对她(晚晚)视而不见或者当作实验品而异常重视。

这样的母亲,能算伟大的吗?按照我的关于母亲和母爱伟大的标准来看。

血玲珑读后感(篇8)

《血玲珑》的作者是毕淑敏,我一直很喜欢的一位女作家。她的作品,主题大多是围绕生命宝贵、人间冷暖、身心健康和人的精神的不屈。读她的书,总是让人不自禁地陷入思考,关于生命,关于爱,关幸福很多时候,读完她的书,我仿佛就更成熟了一点,对于人生的各种思考也越深刻。可是《血玲珑》让我完全不知如何去思考了。故事里充斥着的母爱与爱情、爱情与伦理,人类情感与医学道德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让人无法停止思考,但是却无法思考完全。

于是,我只能写写这伟大的母爱。其他的,不是不想写,而是写不出了。比如,血玲珑计划是孕育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患病的孩子,于法于情,该如何去说?每个生命都有活着的权利,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谋杀另一个生命,于法不容;可这个生命本来就是为了拯救另一个生命而被孕育出来的,于情似乎说得通。我真的无法思考完全,所以关于这些矛盾只能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汪国真有一首诗,《母亲的爱》。里面写到:我们也爱母亲,却和母亲爱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爱是溪流,母亲的爱是海洋。在卜绣文身上,我发现母爱也是巨大的火焰,以燃烧自己生命的伟大,温暖孩子的心灵,照亮孩子的生命之路!

血玲珑读后感(篇9)

血玲珑**《血玲珑》写的是卜绣文为了救自己患渐进性贫血症女儿夏早早,而倾注她的一切,包括金钱、身体、尊严、生命。 “血玲珑”是一个救夏早早的计划,主要内容是为卜绣文再生一个和早早基因几乎相同的孩子,然后进行骨髓移植。

书中写了很多医院经典语:

1.医学权威呢?是为了磨砺正常人的感情。历经沧桑,这才是真正的家风。

2。按照惯例,医生都是他们家的男性志愿者。(在传统的认识里,男人的神经比较粗壮有力。抵御灾难的能力强。)

三。人类骨髓比血型复杂得多。在茫茫人海中很难找到一个骨髓类型正确的人。(骨髓配对成功的概率大约为:

兄弟姐妹的概率为25%,非亲属的概率为1/100000-1/1000000。)

4.医院里有时说谎比说真话还斩钉截铁。如:

病人问:“我的病能好吗?”不管多严重的病,**都会对病人说:

“能好。”(说不定,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是医生给病人的安慰。

)5.病是修在金钱上的上层建筑,有钱才有命。

6。现在你生病了,第一个是运气,第二个是钱。

7号。根据医学界的习惯,总是把最坏的情况告诉家人。(有时候,人都被医生的话,给吓死了。)

8.医生不愿意同自己的病人建立过分亲近的关系。人们往往以为这是医生的冷漠。

事实上,这是医生为了保护自己而建造的城堡。每个病人都值得同情。如果医生同情他们,一旦他们死了,医生就会受苦。难怪医生总是给人一种难以亲近的感觉。

)9号。在多年的实践中,病人会宠坏一生。病人或他们的家人会不断地给医生最好的烟和酒。

医生的态度不好,或者不认真,病人或者病人家属一定很着急。一急就会琢磨,想是不是亏待了医生?(医生态度不好或不认真,这可能是变相索要礼物。

)10.医生总是说:我一定尽力而为!医生要为自己的每一句承诺负责任。(所以医生从来不会说:我会竭尽全力的。在电视上,手术失败了,常说:我已经尽力了!)

11.子痫,是产妇一种极凶险的病症。当产妇患有子痫时,母婴的生命都有危险。

(子痫是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五种状况之一,也可以是子痫前期紧急严重并发症。子痫可以发生在产前、产时、产后等不同时间,不典型的子痫还可发生于妊娠20周以前。

子痫仍然是一种世界性的常见病,对孕妇构成威胁生命的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五种状况分别是: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中对人物心理写得特别细腻,其中有一段是写关于卜绣文孕晚期得子痫时的各种人物心理的总结,是以**薄香萍和梁秉俊的对话来叙述的。(魏医生想杀了那胎儿,救他心爱的女人。钟先生想杀了那女人,完成他的试验。

丈夫还想杀了妻子,只想保住胎儿,这样他就救了女儿和自己。甚至连那昏迷中的女人,也藏着满腹杀机。只要她醒来,就会毫不迟疑地杀了她的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孩子……人人都在爱中,激昏了头脑,为了自己的所爱,情爱、母爱、父爱或是对一种事业的热爱,不惜以他人的血作为代价。

梁先生,只有你和我醒着。我求你帮助我们。)

相比电视剧《血玲珑》,我个人更喜欢**。

在电视连续剧中,它不是通过骨髓移植**的,而是通过脐带血**的。

脐带血是指脐带在分娩、结扎、断线后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脐带血中含有可以重建人体造血和免疫系统的造血干细胞,可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以用来**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和免疫系统疾病,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骨髓增殖异常综合征、血红蛋白病(如海洋性贫血)、骨髓造血功能衰竭(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代谢性疾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疾患、自身免疫性疾患、某些实体肿瘤(如小细胞肺癌、神经母细胞瘤、卵巢癌等)。

目前,脐带血库的低温保存包括公共脐带血库和自体脐带血库。自体脐血库需要自费保存,目前脐血的适用性不太好。我们也希望大力发展公共脐带血库,鼓励大家捐献脐带血。

但是目前公共脐血库发展得不完善,捐赠脐血的人很少。什么时候能建立更完善的公共体制?

血玲珑读后感(篇10)

血玲珑——毕淑敏小说精汇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刚刚看完毕淑敏的小说《血玲珑》,个人非常喜欢这部小说,里面涵盖了很多有关人性的东西,而且能引导你再一次去思考生命的意义。小说讲的是一位女总经理卜绣文十二岁的女儿夏早早患上渐进性贫血症后,人们救助她的故事。也许这个女孩得上这种不治之症很不幸,但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又是幸运的。父亲夏践石是一个胆小甚至有些懦弱的男人,在外面虽然是位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但什么事都要听妻子的,是个很会逃避的人。这样的一个男人,却是一位合格甚至伟大的父亲。为什么这样说呢?这要从小说的题目说起。“血玲珑”是夏早早治病方案的名称,它是由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的导师——血液病权威钟百行先生策划的。因为这种病是骨髓停止造血,只能靠输血来维持生命,一旦身体对输入的血产生排异反应,患者的生命就很快会被夺去。这个方案旨在根治它,要为夏早早进行骨髓移植。但很显然,这个策划成功地希望比较渺茫,还帮含着很强的医学实验性质,但已束手无策的卜绣文也只好孤注一掷。这个方案的关键是要骨髓的基因匹配。母亲为了救孩子,冒着高龄生产的危险,又一次和丈夫怀上了一个孩子。谁知经检验,这个孩子的基因与夏早早不符。卜绣文忍着巨大的痛苦,打掉这个孩子,去寻找早早的生父——因为早早是一个强奸犯的孩子,最后竟查出生父是卜绣文生意上的一个狡猾的合作伙伴。她想尽各种办法,最终是通过那个人的妻子的帮忙,利用人工授精完成受孕的。怀孕后期,卜绣文犯了高龄生产常出现的症状——子痫,母子均处于高度危险的状态。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只能从母婴中二选一。卜绣文处于昏迷状态,这个主意,是夏践石拿的。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要保孩子!救早早!真是令人感动的一幕!原因是——他爱他的妻子和女儿!虽然早早和未出生的婴儿都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但他看到妻子为了孩子做了那么多,他依然支持她,还有早早!他也爱早早!这是多么深沉的爱!这样的一位父亲。能说他不伟大么……

血玲珑读后感(篇11)

从病态完美主义角度分析

读过毕淑敏的**《血玲珑》,相信没有一个人不为卜绣文伟大的母爱所动容。为了挽救重病女儿的生命,女主人公愿意放弃自己的事业、尊严甚至自己的生命。在我看来,卜绣文的一系列伟大救人行动,不仅源于纯洁的母爱,更源于她潜意识中病态的完美主义。

病态完美主义,顾名思义,是为了达到完美主义而出现的一种心理疾病。病态完美主义是一种强迫症。患者往往采取一些极端病态的行为,义是现自己的内在完美主义。《血玲珑》一书中,作者并未对卜绣文的病态完美主义进行描写,但如果对**的一些细节描写进行仔细思考,就不难发现这一点了。

在别人眼里,卜绣文是完美的。她是业成功。她是个完美的母亲和妻子。卜绣文自己也十分清楚这一点,因此不管在什么时候,她都要求自己以一种完美的形象出现在别人面前,久而久之,她的这种心理就发展成了病态,而“血玲珑”这一计划就正好体现了她的这种病态完美主义心理。更不用说,通过夺走一个新女婴的生命来挽救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在道德上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这与卜绣文对女儿的爱背道而驰:

既然你如此爱自己的女儿早早,又为什么会拿刚出生的晚晚的生命去救早早的生命呢?这两个不都是你的女儿吗?我想,卜绣文之所以最后签下协议,把新女儿当成医学研究对象,是因为她还是想追求自己完美的形象:

如果夏娃早点救了自己的命,在别人眼里,她仍然是成功的母亲和完美的妻子。

和所有的父母一样,卜绣文也爱女儿,但她更爱她完美的形象。女儿长期面色苍黄,体力下降,作为母亲却因为忙于工作而毫无察觉是说不过去的;知道自己女儿身患重病,却依然没有一点慌张,每周不能多挤出点时间去医院陪女儿,作为一个母亲更是不应该的。在我看来,卜绣文就像一个追求完美的艺术家,夏早更像一件艺术品。

夏早早一生下来,她就严格按照书上的指示去做:什么时候喂奶,什么时候喂橘子水,简直是分秒不差。现在我很早就得了绝症,被判死刑。艺术家的唯一作品将被销毁。

没有艺术作品的艺术家不是好艺术家。无独有偶,如果夏英年早逝,别人可能会认为,卜绣文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也不是一个完美的母亲,因此,卜绣文的形象也就不完美。因此为了挽救自己的完美形象,她必须把早早救活,这才有了**后来的“血玲珑”计划。

虽然卜绣文的心理是病态的,早恋可以说是不正常的,但这种行为作为一个挣扎中的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似乎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常常强调男女平等,但男女的自卑已经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在生意场中苦苦打拼,卜绣文懂得自己必须比常人更加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她也十分清楚一个完美的形象对于一个生意场上的女性有多么的重要。

女性在这个社会中承受着比常人更多的目光和压力,因此一点点的不完美就可能葬送了她们的事业。然而,追求完美只会使卜绣文形成病态的完美主义心理,扭曲了她早期的母爱。

**文章结尾处,很突然,并没有完全告诉读者结果,但无论是哪一个结尾,卜绣文都为自己病态的完美主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追求完美无可厚非,但过分追求完美,甚至达到病态的程度,度是不可取的。

只有正视自己的优缺点,接受自己的不足,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施展才华,创造完美。

血玲珑读后感(篇12)

《血玲珑》,这一伟大的医学科研,付出多少人的 心血。是 也许其中的许多人并不是为了 它只是个医学科研而来的。在这本书里,毕淑敏女士为我们谱写了 一段血淋淋的画面,也许这样说是并不恰当的,她也为我们道出了一个伟大母亲的形象。

换句话说这部作品中的人物还是很有人情味的,并没有大恶之人的出现,虽然是有或许人的,但是最终血浓于水他还是显示出了人性之善,在身女面前他还是低头了,虽然他是悄悄的默默的祝福,也许是悔恨也罢。最终是低头了!

剧中所有的人都被夏早早这一鲜活的生命所吸引,是教授,早早虽不是他的生女,但得知真相的他任然早早为亲生。这一形象就展示了一种理性之美。卜女士,早早的妈妈是作者描写的重点,她不为自己的安危,自己的荣辱。只有一个信念救早早,救自己的早早。这种母爱的谱写是非常成功的。魏大夫早早的经治医生,在私利面前,在早早这一鲜活的生命面前,在恩师的命令面前他选折了早早。是现在的医生所缺少的,这是一种怎样的医德呀!我们为之赞叹!薄护士,这是个尽职的护士,也是一个有人情味的护士,是真正的病人的守护者。老奶奶的儿子生物学家,私人侦探,他为人真派,孝顺自己的老母,而且聪明过人。他为了早早的事跋山涉水,找罪犯,找偏方想尽办法救早早,完成老母遗愿。

这部作品为我们留了个令人深思的结尾,早早死了,自杀了。晚晚却得救了多少人也得救了,他们的内心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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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读后感(范文12篇)


我们经过编辑“刺客读后感”,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每当阅读一本优秀的书籍时,实际上就是与那些充满智慧的人交流。读完这些作品后,我们的思维被作者所引领,仿佛自己在思想的世界中畅游。我们刚刚结束了对这篇作品的阅读,现在正是将我们真实感受写下来的最佳时机。请相信,这篇文章包含了您所需的所有信息!

刺客读后感 篇1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 篇2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 篇3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 篇4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 篇5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 篇6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客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刺客读后感 篇8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 篇9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 篇10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 篇11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 篇12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9篇


读书可以使人更充实、丰富,有知识,使思想训练,境界提升。每次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心里都是满满的感动,对于阅读过程中的不解,需要用读后感记录写作品读后感需要注意的点有哪些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1

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生活在封建的时代里,那就是白流苏。我觉得白流苏是一个有现代精神的女性,在封建的大环境下,离了婚已实属不得了,而白流苏却愿意为自己的未来,自己的爱情再放手一搏,相比之下其他深居简出的大家闺秀门,即使离了婚,也不会如此。毕竟压在他们身上的几座大山不是说说就可以搬走的。

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相识相知很大程度上是拜白公馆那些人所赐,若他们不是对流苏冷嘲热讽,而是对流苏嘘寒问暖,流苏或许也就在家人的温暖下缓缓愈合伤口直至成为一个姿色全无的的老女人,也就不可能和认识一个多金公子哥范柳原。而白流苏又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即使他在白公馆处于那么尴尬的地位,却依就没有答应范柳原做他的情妇。骨子里还是有一种清高的小姐模样。直到最后,又到秋叶飘零时,流苏才发现自己已经老了,岁月容不得他再拖,于是才在一栋别墅里老老实实的当起了他范柳原的情妇,起码,心里还有一种依靠相伴。本以为自己将这么度过一生时,战争的突然爆发成就了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所以说,流苏无疑是幸运的。爱情毕竟是短暂的,况且流苏和范柳原之间的爱情不像是爱情,更像是一种惺惺相惜,所以唯有用婚姻,才能维系彼此之间的关系。

在几座大山的重重压迫之下,白流苏的爱情故事走的还算圆满,缺多少夹杂着些许无奈之意。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2

自从结识了张爱玲,便体味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苍凉。苍凉,是深埋在骨子里的一根刺,你不动它,相安无事,你一触它,便锥心刺骨。现在的人少有体味到苍凉的了,因为它太沉、太重,伤身,亦伤神,现代人极少有去做这种于己无利的事了,因而,我们丢失它已经很久了,偶尔拾起,也不过是匆匆一瞥,随即丢下罢了。所以说,张爱玲去了,它所代表的那种苍凉感也便跟着不见了。呜呼!悲哉!

有些文字,让人一看便想落泪。不是因为故事感人,也不是因为人物悲催,就是一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愫,它将你慢慢带进书里,走进它的故事里,然后你的感情便被套牢了,抽不开身,渐渐沉沦,情动处,便会忽的一下子,泪流满面。这种文字,就像是一种毒药,慢慢侵进你的身体里,你明知道,却无法抗拒。张爱玲便是写出这样文字的人,你读她的书,就是在饮最毒的鹤顶红,就算是死,也死的凄美,死得足以让人一生铭记!你看,那白鹤的顶冠多美啊,我情愿沉醉在那样的绝美中!

爱玲在《倾城之恋》中说过:有些傻话,不但是要背着人说,还得背着自己。让自己听见了也怪难为情的。譬如说,我爱你,我一辈子都爱你。女人是很少有能抵挡住这种说的颇有技巧的情话的,近乎赤裸,却又让人感觉不到低俗。流苏一直保持的矜持在范柳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也近乎崩塌了,这话很好听,谁说不是呢?试探?防备?怀疑?在那一刻,也该都放下了吧!只是两个人,两个恋人,在说这小情话,中间没有隔着战争炮火,不用顾忌家世背景,卸下一切,除了对你的爱。

倾城之恋,有时竟不如一顿粗茶淡饭,粗茶尚能解渴,淡饭尚可果腹,而倾城的爱恋呢?它就像是一场盛世的烟火,绚丽夺目,却终不能长久。记得曾经问过一个朋友他为什么迟迟不肯恋爱,他反问一句:恋爱能当饭吃吗?我愣在当场,想要反驳一句,却终究转身离去。我能说些什么呢?难道要我告诉他:恋爱虽不能当饭吃,却可以填补空虚,温暖人心吗?呵呵,多么苍白无力啊!

世人都渴望得到爱情,女人尤其是。你不用急着反驳我,是的,我承认,是有很多人放弃了爱情,转而选择了金钱、虚荣或是其他更为现实的东西。但你不能否认,他们对爱情是存在渴望的,如果鱼和熊掌能够兼得,谁人又会放弃呢?现实太过残酷,他们只是做了一种自认为对的选择,至于会不会后悔,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了。如果说,流苏最终没有和范柳原在一起,那也绝对不是因为他们爱得不够,而是天地不仁罢了。所以,我们也不要去不齿那些放弃爱情而去选择其他的人了,毕竟,爱情不是在每个人心中都是排第一的。我渴望,但我没法,只因我还有别的牵挂,所以,我只好舍弃你。谁又能忍心责怪这般无奈的人呢?

朋友啊,缘分到了,就去爱吧,哪怕在爱情跟前会变的卑微,或许,你会如爱玲说的那样,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呢!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3

轻轻开启书的扉页,缕缕墨香如醇醇杨柳风,在心间萦绕书香氤氲中,我与李白·杜甫畅谈诗歌,与鲁滨逊一起冒险,同曹操纵论天下英雄,和林黛玉一起品味葬花词。

近几天读了张爱玲的>。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冷眼看繁华的清冷,而,《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这个爱情以一个大悲惨为前提为背景。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全在命运中。故事中的男女主只是命运手中牵船上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不堪一击。命运通过战争成全了他们。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总得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生死契阔我们自己那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放纵劳累之于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终究只是一个女人。

喜欢小说的最后一段话“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边,一个人刚富有了两重身体,也就蒙了两重危险。一颗子弹也许打不中他,也许打中她。他若是死了,他若是残废了,他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她若是受了伤,怕拖累他,也只有横了心求死。就是死了,也没有孤身一人死得干净爽利。她料着柳原也是这般想,别的她不知道,这一刹那,她只有他,她也只有他。

读《倾城之恋》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放才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张爱林这个清冷的女子,总爱将残忍的真话隐在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间说了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哀伤却又毫无办法。张爱玲的文字为我筑起了一个清冷的梦,一个艺术的梦。

书能香我何必花,品读张爱玲,让那令人心颤的的清冷装点我的梦。

读书真好,如品香茗,余音缭绕,沁人心脾。读书是休闲,是收获,同时也是享受。读书为我筑起了一个梦。读一本书,写下一个梦。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4

当提及“倾城”二字时,我们都会自然地联想到倾国倾城这一词语,其出自《诗经.大雅.瞻》中的“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此话本是用来讥讽周幽王宠幸绝代佳人褒姒而朝政荒废。但,倾城这一词也被用来形容女子的外貌美到了极致。

在刚开始阅读《倾城之恋》一书前,我从其字面意思看认为这本书应会是一个极美女子被一个人爱到误了一切事情的故事。但我却只认识对了一点,女主角白流苏到真是一个很美的人,正如文中描写的“那娇脆的轮廓,眉与眼,美得不尽情理,美得渺茫。”可故事的内容却是讲述一个经历了失败婚姻的女人再次收获纯真爱情的故事。而男主人公范柳原则是一个表面上的风流浪子,但内心却又是一个孤独地寻找真爱的人。二人便在爱情争斗中相博弈,又相爱。

开篇通过侧面描写抓住其他人对这一个失败婚姻女子的眼光。凸显出白流苏在亲戚间卑微的地位。白流苏在受尽冷嘲热讽后看尽世态炎凉,不禁叹到:“好,好,都是我的不是,你们穷了,是我把你们吃穷了。你们亏了本,是我带累了你们,你们死了儿子也是我害了你们伤了阴骘!”处于这样境况下的流苏对于未来不敢奢求。对爱,更是想也不敢想。直到后来家人在带宝络给范柳原相亲失败后。流苏便想借此机会用自身的未来去和范柳原做一次爱情博弈。

在你来我往的相处之间。这一场博弈白流苏似乎并没有获得胜利,却也没有失败。因为白流苏也爱上了范柳原,爱上了这一个突然闯进他生活的男人,而范柳原也早已倾心于她。最后,白流苏确是服输了,对,她承认她输了,本已看尽世态炎凉的女子,却又一次携着范柳原的手一同坠入爱河。后来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却轰炸了浅水湾。就在白流苏孤独地在灾难中挣扎时,她心心念念的范柳原却再一次出现了“铃一响,流苏自己去开门,见是柳原,她便捉住他的手,紧紧地楼住他的手臂,像阿栗搂住孩子似的。”在此刻,流苏什么都不要了,如此患难中,他仍会回到她身边,保护自己,这就够了。从此处白流苏因金钱而追逐婚姻的想法,转变成了因爱范柳原而追逐婚姻。

“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

......

我曾读过张爱玲小姐的好几篇小说,著名的,不著名的,都有。但是最让人不能忘怀的,还是这篇看似成全,实则悲凉,让我觉得说起来竟有些莫名的悲戚,却又偶尔觉得庆幸的小说。实在是羞愧用我单薄的语言来表达这一段旷世的,沉沉的“倾国之恋”。

上海落魄望族的白家小姐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回到娘家又被娘家人用光积蓄,身无分文,在亲戚之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了世态炎凉。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多金潇洒的范柳原,便拿自己做赌注,远赴香港想要捕获范柳原的爱,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殊不知,范最初也只是想要她当情人。两个情场高手在浅水湾旅馆开始了过招,原本白流苏看似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折回保护白流苏,在生死攸关之时,两人才得以真心相见,许下生死契阔的诺言。

初读时,我为白柳二人的圆满结局感到庆幸。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只想要一纸婚约,而范指望的是那一丝安稳。于是两人为了捍卫自己的物质或是精神,开始了相互的试探。他二人的心思谁也不比谁少,但却在危及生命时坦诚相见,只能说张爱玲看透了这人性的复杂。再读时,却发现结局以外的悲,是一分不少的。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白流苏期冀的那一点点真。白流苏或许是幸运的,一个城的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可这终究是表象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人,把命运当做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白流苏是悲剧,范柳原也逃不出这爱情的围城。范柳原看似一位浪荡公子,玩弄女人于手掌之间,从来不缺女人,萨黑荑妮就是一个例子。但他在这样的游戏中早将生活勘破,烟花纵然绚烂,但总是稍纵即逝的,伴随而来的是更为广阔的岑寂。他渴望安稳,温暖,精神的追求,也看到了流苏“善于低头”。

但是战争的爆发,打破了他们精心伪装的表面,成就了一段感情。

那场战事催化了结局的到来。当白流苏拥被坐着听到那悲凉的风,想起范对她真情流露的那一晚他们身边的那面灰砖墙。她好像梦见终于遇见了柳原,就在那墙下,“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都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我想,此时,流苏终是真正靠近他了,懂得他了,他们达到了某种契合。刹那间的感动也够他们一起生活十年八年,这样的结局,即便结局圆满,温暖之外也净是荒凉。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一种无奈的选择,一座城的倾覆成全了一对不圆满的夫妻,这逆潮流而动的风格只能是张爱玲,她始终是个世情的叛逆者。

他们还能怎样?他们只能这样。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5

这是一个简单,或许还略显庸俗的故事。不过,这个故事的确“动听且近人情”。也许因为是发生在那个距离遥远,风雨飘摇的年代,也就冠上了一个倾城之恋的称号。一个婚姻失败,以美貌为唯一赌注的女人,最后竟能嫁给黄金单身汉范柳原。范柳原是谁?纵情声色,颇有手段的迫使白流苏来到香港——一封电报:乞来港。船票已由通济隆办妥。寥寥几字,挥之即来,招之即去。不过白流苏也并非爱情至上主义,结婚对她来说不过是换取一张长期饭票的手段。白流苏她很现实,她在乎物质,在乎结果,她期待以结婚收尾。而范柳原只享受爱情的过程——“他思索了一会,又烦躁起来,向她说道: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

到目前为止,这是还只是两个精明的人之间的试探,如果故事只到这里,那就真的再平凡不过,甚至会以悲剧结尾。

可是,当淡蓝的天幕被扯成一条一条,在寒风中簌簌飘动。风里同时飘着无数剪断了的神经的尖端——香港突然陷落了。

于是这个故事又重新开始,范柳原重新回来找她了,就像之前他对白流苏说的那样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侯在这堵墙根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他们最终结婚了。

“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白流苏。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

香港如果没有陷落,他们就不会结婚。但香港陷落了,也不代表他们是因为真正相爱而选择结婚的。

就像张爱玲自己说的那样,范柳原依然是那个范柳原,那个玩世不恭,寻求精神寄托,对婚姻疑惑的范柳原。白流苏依然是那个为传统道德束缚,与现实妥协,心灵上空虚的白流苏。不过是被一场偶然事件成就,在一个非常的时期结合,两个搭伙过日子的人,仅此而已。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6

在这算不上传奇的传奇里,只有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题记

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面寻找传奇。似乎张爱玲的写作都离不开这样一条矛盾的宗旨,但就是这样一种情感纠结,价值错位的安排,才使她在华彩益彰的文坛走出了自己的与众不同。

大凡传统的爱情模式都摆脱不了类似三毛、琼瑶古典浪漫唯美的神话格调。我们膜拜的爱情常态是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山盟海誓;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信誓旦旦。。但在《倾城之恋》中,这种被我们视为必不可缺的元素却通通找不着影子。是的,里面也的确没有。

张爱玲的爱情惯性呈现的几乎是一种悖乎伦理,暴露人劣根性的病态。例如,《倾城之恋》中的女主角白流苏并不是琼瑶笔下冰清玉洁的大家闺秀,而是一个离过婚的,并有点灰颓的女子。男主角范柳原也并非是一个超凡脱俗的正人君子,顶多算个风流倜傥的富款大少。而他们之间摩擦出的爱情火花却并不亚于那些被圣化的男女。因为爱得世俗,所以才显得真实;因为不类同于爱情神话,所以它才成了世俗爱情里不可小觑的神话。

《倾城之恋》并未过多局限于以背景环境渲染人物。她顶多在故事的开头谈到:白公馆有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忽忽悠悠过了一天,世上却已经过了千年。在这压抑的阐述里,我们不难想到生活在这馆里的主人公-----白流苏的单调和孤独。在旧式年代,流苏只能顺理成章地陷入价值观的误区,认为: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到异性的爱,也就得不到同性的尊重。所以她急切想找到另一个能安放自己青春和情感的归宿。命运的调侃,让原本和自己妹妹宝络是一对的范柳原义无反顾地钟情于她。在范柳原的热烈追求中,她有过徘徊,有过退步,但再多行动和言语都是不能和心与之抗衡的。

范柳原说:中国化的外国人,顽固起来,比任何老秀才都要顽固。他对流苏的爱也确如自己所言------倔强,顽固。而也正是这种无所顾忌的放肆他才得以俘虏流苏铜墙铁壁的心。他出口成章的情话似很狡黠,但又让人顿生一种蠢蠢欲动中纯粹的被征服。流苏则觉得自己的最高理想是做一个冰清玉洁又富于挑逗性的女人。而这样两面性的女子身上散发的魅力注定不会被异性忽视,所以柳原这块磁铁不由自主地向这块冰冷的铁吸了过去。

作为爱情经典,《倾城之恋》确有与众作迥异的地方,譬如:爱情轨迹没个着实的起点和终点;爱情逻辑也没分个彻底的孰是孰非;最传奇的是《白桦林》是战争焚毁了一场苦等的爱情;而《倾城之恋》是战争成就了一段原本不可能的平凡爱情。

它的结局也确实像《西厢记》里所倡导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不错,流苏最终有了可以停泊,依靠的岸,只是这岸没有她想像中的结实。柳原给不了她所要的天长地久,所以她只能听着胡琴,在回忆的过程里寻找。也许正像《红与黑》中所说的:爱情可以超越理智。而如果一旦理智让步,我们只有沦为不折不扣的爱的奴隶,不过与其他奴隶不同的是:奴隶主是我们自己选的。也许也正像《围城》中透视的:婚姻只是感情幸福的一种,而不是全部;爱情的距离有时会由于亲情而被搁置得更加遥远。

可无论它属于何种,人还是得学会爱着,体味被爱着,而不问值得与不值得。流苏的爱情悲喜剧就像我曾写的一首韵味小诗:

香灭了,烟尽了,胡琴在暗夜里长嘶。

也许曾经的美丽还盖着一层保护色,

也许海誓山盟的诺言还醒着。

而爱已无法回头,也无法在向前走。

曲终了,人散了,空余这座城市的伪装和寂寞。

也许往昔的回忆开了一扇窗,

也许岁月会给个答案。

但爱已打不开,也无法再走进来。

心醉了,梦碎了,徒留独角戏的心酸和疲惫。

也许逝去的真实终究成幻影,

也许坚强的背后流淌着涩涩的泪。

但别忘了,

金玉王朝爱的天国里有另一种天长地久,

是的,还有另一种天长地久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7

张爱玲全集:倾城之恋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小说《倾城之恋》的创作背景约略是这样的:那是1941年末,太平洋战争爆发,那时张爱玲还在香港大学求学,临毕业还有半年时间。战争让她见识了人类卑微而懦弱的利己主义,她一边感怀自己的身世,一边于乱世沉谧地体悟起存在的真谛与价值来。惨烈的战争为《倾城之恋》提供了素材,而自私的人性也令张爱玲茅塞顿开,她大胆地将男女主人公定位成“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虽然仍旧写“男女间的小事情”,只是这次有些欲盖弥彰的“轰轰烈烈”。小说主人公范柳原与白流苏,都是情场的好手,都有自私的意图,二人从相识到恋爱,乃至到达婚姻的地步,可谓机关算尽,步步为营。香港城的倾覆成就了他们的爱情,战火中的依偎,倒是真挚地透彻,灼热地决绝,两人的感情迅捷地升华,最终白流苏获得了梦寐的婚契。就是这样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却不是鸳鸯蝴蝶式的痴男怨女、缱绻依依,因了张爱玲文字的底色——苍凉的浸染,小说隐隐藏匿着张氏惯有的狡黠的睥睨,这轻狂,是给那个时代瞧的。《倾城之恋》虽不是张爱玲最好的文字,但却是张氏生前最惜爱的作品之一,当代影视人同样珍视这份资源,尤以与小说渊源深厚的香港为甚。早先许鞍华拿来拍了电影,毁誉参半,日后剧作家们大刀阔斧的改换思路以话剧的面目推出,仍旧掌声寥寥。不管是影视改编还是话剧演绎都不能真切地表现那种张爱玲式的抒情方式,谁教张氏将这段乱世间的情爱故事讲述得太过精彩太过严密呢,根本不给改编者罅隙去创作。若你不信,就去书里自己找寻答案吧。这本书,我想要推荐张迷收藏,推荐非张迷一阅……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8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上海,这本书似乎和教学没有太大关联,但是,我之因此写这本书的读后心得其实是个人觉得这本书的文学价值有,而此刻的社会对于文学的美感似乎不太去重视,让我觉得其实在看一些教条式的书籍后,就应也要再回味一下中国文学之美。虽然,这是属于白话式的小说,但不可否认,张爱玲在人性上细腻与别出心裁的刻画与时代好处有其可读性,否则也不会造成一股风潮及许多人潜心的研究。从大学时期我就爱看张爱玲的书,并偶尔会回味一下,她的作品对我的确是造成不小的影响,尤其是在对文学的欣赏与感动方面,而她对于人性(尤其是对女性)的深入分析,在当时也带给我不少的冲击。以下就这篇倾城之恋,它的创作背景作一简单说:张爱玲出生于封建式的望族家庭,她的生活便是成长在父权制度底下,1943年,就是很接近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那时候很多中国地区陷入战争的局面,但是上海没有,这时候的张爱玲就是在上海,远离这种战局,也让她有机会去回顾中国社会的父权真相,更使她有机会能够暂时避开父权的支配,那倾城之恋就是在这种恍如切断心理的状态下酿造产生的。

故事大纲是: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生,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之后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说给妹妹的范柳原,之后两人在一齐,但是他们对感情抱持着不一样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正因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能够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另外,张爱玲在描述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此刻的文学所描述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述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能够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能够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妳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妳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妳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但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能够描述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文章的最后有讲到范柳原和白流苏要结婚,但是在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还是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边会有什么感觉?我觉得她可能想要表达结婚不代表幸福吧!到最后必须还是有挫折!因此张爱玲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爱有一天可能还是会变习惯吧!到最后两个人在一齐可能就是习惯而已,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有危险。

我觉得念完这一整篇我会觉得说流苏和范柳原一开始都没有真心的感觉,之后是正因一场战争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有那种「患难中见真情」的感觉。它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我觉得是其实这种故事很多,譬如说:丑小鸭变天鹅、麻雀变凤凰。不必须每个人都有那么圆满的结局,后面又说:「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很像在比喻说在这么多盏灯、这么多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能不断地上演类似的情节,但是却有很多苍凉的故事在这中间发生,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这种情节一向在上演,但是圆满的却没有几个。但就是要珍惜眼前这一刻!

在这篇文章当中白流苏生命的转折出此刻她果敢的离家出走,有一段描述白流苏的长相、她看镜子的动作以及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诉说的都是一些忠孝节义的故事,跟她都不相关了!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要跟白家有所区离,她要跨出去追求她自己的世界,在她和范柳原相处当中双方都若即若离,我看到的资料是说正因他们两个都怕输!范柳原怕输掉他自己的自由;白流苏怕输掉一生。正因在那个时候对一个女生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否找一张长期饭票过着安稳的生活,白流苏一开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他们两人最怕的是怕对方知道自己紧张对方。我们现代女生对感情的态度,在恋爱当中,妳是否也会怕输掉什么?

因此,看她的作品虽然会让人感受一些人生中淡淡的悲哀,但是也十分值得人去深省的!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9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淫荡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白流苏一个受人唾弃的寡妇,在一群自私自利的兄嫂的欺压下,无容身之处的窘况,她急切寻找归宿。徐太太跟她说,找事是假的,找个人才是真的。张爱玲说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我觉得那个时代的女性都是可悲的,女性的社会地位价值要看她的男人,女人要依附着男人才得到尊重。白流苏要去香港了,她所谓的家人不敢得罪她。在她一无所有的回来后,就只是一顿的冷嘲热讽。张爱玲作品既大雅又大俗,既传统又现代的特点,她笔下女性是新时代下的旧女性,有着旧式的文雅修养,不可能在外抛头露面的工作。曾看过有人评论她笔下女性形象几乎都是日益没落的淑女或竭力向上爬的小市民,这些女性在人生中受到的苦难,不是衣不敝体、食不果腹的经济上的穷困,而是无家可归、无夫可嫁的精神上的恐慌。我觉得说得非常的贴切,我觉得白流苏是自私,当时社会环境下,像白流苏这样的女性,这样的环境下,想当然 想抓住范柳原这根稻草。同样,范柳原也是自私的,他对白流苏费尽心思,却没想过要娶她,就是等她投怀送抱。在这场爱情的角逐里,最后他们得到自己想要的,结局也是完满的白流苏得到了婚姻却对自己未来有一种说不出的虚无感。对于我个人的爱情观里,我却觉得是不够完美的。

读完《倾城之恋》,也许有人说太好了,是大团圆结局。但我看到最后一段话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时,心中油然而生的是一种悲凉感。我觉得《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给自己一个童话,张爱玲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都市作为背景,展现了人性的堕落,精神的扭曲等等,给人一种苦闷压抑的感觉。看了张爱玲的作品,我觉得她有着一个自己的独特情感世界,她扎根于低处,细细的观察着人性。

热血教师观后感12篇


经过多次筛选,“热血教师观后感”被选为小编心目中最优秀的文章之一。对于想要撰写优秀作品观后感的读者来说,我们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作品的吸引力在于能够与我们产生共鸣和交流。在写观后感时,我们应该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得体性。写观后感有助于培养我们的写作思维,同时也可以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欢迎分享!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1

克拉克作为一名教师,无疑是出色的。在他的一系列出色的教育教学中,其中的三个方面让我十分佩服:

一、敢于理解挑战。教师都喜欢聪明的学生,因为聪明的学生容易教,好管理。但克拉克却是一个喜欢理解挑战的教师,就像他自我说的,“敢于做梦,敢于冒险”。他自我十分明白,他在哈林小学理解的是一个怎样样的班级,这是一群来自社会底层、无拘无束、自由散漫的学生,他们在教室里赌博打架跳舞化妆,公然向教师挑衅,将教室弄得一团糟,课堂上坐在桌子上聊天,完全无视教师的存在,从不遵守学校的纪律……也就是说,他们自我也已经把自我放弃了。应对这样的学生,克拉克先生并没有退缩,甚至主动向校长请求,要求去教这个班级的学生。

二、巧用方法,教好学生。

有一句话大家以往争议了好久“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仅有不会教的教师。”我想,在那里,体现的就是一个方法问题。方法对头了,方法巧了,能够教好的学生会更多。克拉克在教育这一群孩子的过程中,想尽办法,甚至兵行险着。这一连串的方法中,处处体现着他的聪明和智慧,更体现了他对学生的深挚的爱。他还没有开始上课,就已经进行家访了解学生。他用制定班规打响了第一炮,在制定班规的过程中,让学生们慢慢信服了他这位教师。他向学生学习“学习双跳”,拉近了与学生的距离,并且也向学生证明,努力了,一切皆有可能。他用惩罚自我的方式(喝牛奶)来赢得孩子的认真听讲,虽然自我差点呕吐,却让学生们学会了上课。……他用自我的爱心与智慧,用独特的教学方式感染了学生并使他们学会了学习,他用他的细心与善良关注每个学生的特长,给他们自信。最终,在克拉克先生的教育下,孩子们变了,孩子们的学习成功了,克拉克的付出也得到了丰硕的果实。

三、不言放弃,直至成功。

大家其实都明白,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下去,就有成功的可能。同样的,在教育孩子(异常是特殊孩子)的过程中,如果我们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孩子也能够教育好,只是我们有时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坚持,所以教育的效果也就不是十分明显。在克拉克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他也曾想到过放弃,也曾被“莎美卡”气得离开教室。但最终他还是坚持下来,并且用他更加独特的有魅力的方法来吸引学生、教育学生。他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对于已经记有两次大过、再有一次就被开除的“泰肖恩”,他更是十分有耐心,处理十分细致。最终赢得了“泰肖恩”的信任,也让“泰肖恩”的学习获得了成功。

我想,一个教师,只要用心去爱孩子,教孩子,会有办法的!孩子也会带给你更多的欢乐和惊喜!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2

在开学的第一天,校长组织我们全体老师观看TNT的一部电视电影《热血教师》。这是一部由马修派瑞主演,改编自美国教师罗恩克拉克‘RonClark’的真实事迹。他运用独特的教学规则和革新式的教学方法教育每个调皮的小捣蛋,为家境困难想要念书的女孩打通通往课堂的道路,让有着艺术天赋的男孩得以发挥特长,将全校最差的一个班级教导成了全校成绩最好的一个。新学期之初的一场电影,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教育思考。

克拉克的“锲而不舍的态度、追求梦想的坚定、别出心裁的教法”等都值得我们学习。其实,每个问题孩子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只要我们找出了问题的所在,并用足够的耐心、对他有足够的信心、寻找适合他的教育方法,肯定能让他有更大的进步。这让我想起了以前教过的一个学生X,一个思维敏捷但不受约束、典型的我行我素型女孩!脾气还有点古怪:别人跟她说话,她不理别人;有时还会无端端地破口大骂别人;上课她搞小动作或走神,老师示意她做好,她也无动于衷。

我知道,造成她这样的性格与她的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父母离异,家庭经济负担重,父亲一天到晚为生计而奔波,无暇顾及她,她只是由年迈的爷爷奶奶看管。正是因为这样的家庭背景,一、缺乏来自父母的爱,二、爷爷奶奶简单精暴的管教方法也让她感受不到来自长辈的温暖。

觉得,她更需要的是“爱”。所以,要想转化她,必须从“爱”入手,用爱为夜行的她导航,以爱来换取她对别人的信任,以爱来换取她对生活的信心,以爱来换取更多更多……

对于她的教育,我的基本观点是“暗示与期待”、“鼓励与帮助”。比如,当她动作慢时,我常会说:“你要再快点多棒呀!”当她孤独站在一边时,我会说:“我真希望看见一个快乐的小故娘!知道吗,你一笑是很可爱的。我特别喜欢你笑时的小脸。”当她课堂上偶尔举手发言,我会鼓励她,祝贺她。当她遇到不开心的事时,我会耐心聆听她的真情倾诉,循循善诱地引导她自控自强,并不露痕迹地帮助他们去努力获得成功。尽我们所能地多给她一点关爱!

经过一段时间,我发现,她脾气已经没那么古怪了,也愿意听老师的话了,而且,我也发现她愿意接近我了!我觉得,这就是一个新的起点。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3

电影《热血教师》描写了那些被社会、学校、老师、同学甚至家人所放弃的孩子,在克拉克这位老师的教导下,从劣等生转变成优等生的过程。看了这部电影让我的感触很深,心里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一个小学老师可以让自己的职业生涯如此的丰富神奇,真的让人很是心驰神往,尤其是对我这位刚踏上教育工作岗位的新手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同样是老师为什么我们的工作如此的平淡无奇,日复一日的重复,而影片中的克拉克老师却能化腐朽为神奇,让自己的教育闪闪发光呢?

我想原因有这么几个方面:首先是克拉克老师的“热血”,他不甘于安逸平淡,勇于追寻梦想,勇于挑战自己的勇气,这样的“热血”是我们所不具备的。克拉克是个”梦想家”,他享受自己在教学中克服困难,打破常规所达到的效果,他的对梦想执着的勇气也感染着自己的学生,追求成长的精彩,树立了不断进取的自信心,这样的正能量是非常可贵的。

再说说克拉克老师的教育“热情”,他享受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光,心系每个孩子的成长,他想办法融入孩子们的集体,又能很好的做好和个别孩子的沟通,他有一双慧眼,能很快的发现每个孩子的特长和优势在哪,并能很好的引导孩子,他是孩子们的“大朋友”没有老师的架子,这一点对个性张扬的孩子们来讲是非常受欢迎的,同时也说明了克拉克老师有一颗金子般的赤子之心,他真正从心里尊重每个孩子。

他是个“有意思”的人,在教学方法上极有创意,让枯燥乏味的书本知识知识变得富有“趣味性”,如对美国历史事件的知识记忆他就采用了学生们都很喜欢的音乐舞蹈相结合的形式,非常的有新意,这就是思考和创新的力量,也是克拉克老师一种教育智慧。

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具备了他独有的特点,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超人的智慧和能力,都是通过努力和学习得来的。在克拉克班级里的20几个孩子,各具特色,都具有超越他人的能力,而未被发掘。所以作为老师就必须具有长远的、智慧的眼光来看待学生,要善于挖掘学生的潜能,暂时的落后也并不能代表他的未来,老师首先不能把学生看死了,每个学生都应该是最优秀的,都各具所长。克拉克在这个班级里扮演的是一个引导者的角色,每一位教师都是引导者,克拉克他为了引导学生付出了他全部的心血,他在这些孩子面前绞尽脑汁,想让这些孩子能树立自信,努力学习,可是方法却不得当。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用各种非常规的方式来教授,例如把美国历史的重点编成RAP(说唱的形式)来激发孩子们学习的兴趣,并用近似于自虐的方式,和学生打赌,以此来让他们能专心听课的方法。我相信只要老师用真心去付出了,孩子们肯定能感受到那一份爱,即使是再调皮的学生,因为只有用一颗真心才能去感化另一颗真心!

总之,看了这部电影让我在教育这条路上更具有信心,也更充满力量,就像克拉克说的:“对我来说,教书就是制造惊喜,就是制造令孩子难忘的经历。”只要我们付出所有,我们的学生也一定会带给我们惊喜。做个“热血“的教师,树立自己的职业追求,在职业生涯中尽可能多的以自己的正能量影响更多的学生,我想这就是克拉克老师教给我们的教育信念。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4

克拉克作为一名教师,无疑是出色的。在他的一系列出色的教育教学中,其中的三个方面让我十分佩服:

一、敢于理解挑战。老师都喜爱聪明的学生,正因聪明的学生容易教,好管理。但克拉克却是一个喜爱理解挑战的教师,就像他自己说的,“敢于做梦,敢于冒险”。他自己十分明白,他在哈林小学理解的是一个怎样样的班级,这是一群来自社会底层、无拘无束、自由散漫的学生,他们在教室里打架跳舞化妆,公然向老师挑衅,将教室弄得一团糟,课堂上坐在桌子上聊天,完全无视教师的存在,从不遵守学校的纪律……也就是说,他们自己也已经把自己放下了。应对这样的学生,克拉克先生并没有退缩,甚至主动向校长请求,要求去教这个班级的学生。

二、巧用方法,教好学生。

有一句话大家以前争议了好久“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我想,在那里,体现的就是一个方法问题。方法对头了,方法巧了,能够教好的学生会更多。克拉克在教育这一群孩子的过程中,想尽办法,甚至兵行险着。这一连串的方法中,处处体现着他的聪明和智慧,更体现了他对学生的深挚的爱。他还没有开始上课,就已经进行家访了解学生。他用制定班规打响了第一炮,在制定班规的过程中,让学生们慢慢信服了他这位老师。他向学生学习“学习双跳”,拉近了与学生的距离,并且也向学生证明,发奋了,一切皆有可能。他用惩罚自己的方式(喝牛奶)来赢得孩子的认真听讲,虽然自己差点呕吐,却让学生们学会了上课。……他用自己的爱心与智慧,用独特的教学方式感染了学生并使他们学会了学习,他用他的细心与善良关注每个学生的特长,给他们自信。最后,在克拉克先生的教育下,孩子们变了,孩子们的学习成功了,克拉克的付出也得到了丰硕的果实。

三、不言放下,直至成功。

大家其实都明白,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下去,就有成功的可能。同样的,在教育孩子(个性是特殊孩子)的过程中,如果我们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孩子也能够教育好,只是我们有时会正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坚持,因此教育的效果也就不是十分明显。在克拉克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他也曾想到过放下,也曾被“莎美卡”气得离开教室。但最后他还是坚持下来,并且用他更加独特的有魅力的方法来吸引学生、教育学生。他不放下任何一个学生,对于已经记有两次大过、再有一次就被开除的“泰肖恩”,他更是十分有耐心,处理十分细致。最后赢得了“泰肖恩”的信任,也让“泰肖恩”的学习获得了成功。

我想,一个教师,只要用心去爱孩子,教孩子,会有办法的!孩子也会带给你更多的快乐和惊喜!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5

如果每个中国的老师都像克拉克老师样,那中国的教育就有希望了!

上个星期学校组织老师灌看了热血教师,片子中无时无刻都在闪动着智慧教育的光芒。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要成为孩子的真正教育者,就要把自己的心奉献给他们。只有对学生倾注了感情,才能获得学生的信任和尊重。”我想位优秀、称职的教师,除了要有丰富的知识外,还必须具有信心、爱心、诚心、耐心和对教育事业的坚持,这样才有可能得到学生的信任、支持和爱戴。片子中克拉克老师用他自己的幽默风趣,善于发现每个孩子的优点,鼓励孩子们去追寻自己的梦想,用家庭唤醒孩子们对亲情的渴望,他信心十足不放弃每个学生,他用敏锐的目光洞察学生的内心世界,他用充满热情富有创造力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着每个顽皮的学生。

我觉得我们老师在班级和学生管理方面可以向克拉克老师学习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管理班级常规。教师用自己的爱心和耐心来管理学生,因为我们是家人。

二、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抛弃不放弃。让每个孩子都有追寻梦想的舞台。

三、因材施教,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善于发现每个孩子的闪光点,鼓励支持,激发他们的兴趣,使学生的特长得到发挥,那么学生也定会给我们带来惊喜。

我想作为名教师,只要有对工作的热情,有对学生的爱心和耐心,能够多反思,求创新,你就能成为名好教师,虽然不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你能在学生的心目中得到认可和尊敬,就已经足够了。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6

对于热血教师题材的片子一向没有抵抗力,每次看完真的会激动,极道仙师也是如此,放牛班也是如此,死亡诗社也是如此。

可是以前我也只是激动一下,向往一下而已,现在真的做了这一行,才发现教师真的是可以用自己的不懈努力化腐朽为神奇的!《热血教师》描写了那些被社会、学校、老师、同学甚至家人所放弃的孩子,在克拉克这位老师的教导下,从劣等生转变成优等生的过程。这一部描写一个有热情和耐心的老师的故事,对我很有启发和教育意义。

一、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

每个人从生下来,就注定有一张属于自己的面孔,而这唯一的面容也注定每个人也就有了与众不同的个性。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超人的智慧和能力,都是通过努力和学习得来的。在克拉克班级里的20几个孩子,各具特色,都具有超越他人的能力,而未被发掘。克拉克在这个班级里也就是扮演了一个引导者的角色,把这些孩子的潜能激发出来,让他们能创造奇迹,创造梦想,超越自己认为无法逾越的横沟。但前期的沟通并不是那么顺利,克拉克在这些孩子面前绞尽脑汁,想让这些孩子能树立自信,努力学习,可是方法却不得当。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用各种非常规的方式来教授,例如把美国历史的重点编成RAP(说唱的形式)来激发孩子们学习的兴趣,并用近似于自虐的方式,和学生打赌,以此来让他们能专心听课的方法。虽然在教育的方式和其他的老师有所区别,但是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不好的教育。

不抛弃、不放弃才能对学生施以深远的影响。

在教育这些孩子的同时,克拉克老师也很关心孩子们的生活和心理状态。经常的家访,学习的辅导,保护自己的学生不受到伤害,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对于教育形式相对落伍的中国来说,是那些所谓的老师们很少能做到的,这点让我觉得很受感动。克拉克在教学的过程中,也从他的学生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例如那些孩子并不是没有理想和抱负,而是环境对他们起到了很坏的影响,而使孩子们放弃了本来属于自己的理想。在克拉克发现很多孩子的家庭或多或少的存在家庭暴力和父母对孩子的放弃的时候,他站在孩子的立场上帮孩子们化解烦恼和痛苦。让他们知道,他们有人关心,有人不愿意放弃他们,有人对他们有很高的期望,让他们树立自信。在不断的学习交流中,克拉克也深刻的体会到孩子们的改变和进步。渐渐的班级氛围变的很融洽,每个人都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家人一样信任和尊重,相互帮助,相互理解。并在学习方面展现了自己的才能和潜力。

三、自助者天助。

一切教育都通过教育主体才能产生作用。要帮助学生树立信心,追求梦想。

生活中,每个人总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方面。但是不要轻言放弃,因为你们并不比任何人差。成功对于每个人来说固然重要,但是积极的心态和不懈的努力是通向成功的唯一法宝。只有在不断的历练中,累积经验和知识,才能离成功更加的近。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谁有能随随便便便成功的呢?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只有不懈的追求和坚定的意志才能使一个丧失信心的人重新走向成功。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7

一、教书育人必须有爱心:

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持之以恒,教育更应如此。克拉克刚接手班级不久,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打击和挫折,同事的冷眼旁观,领导的不支持,家长的不配合,特别学生的调皮和刁难,也曾让他彷徨,让他苦闷,他想过退缩,想过放弃,但他咬牙坚持了下来,一如既往,忍辱负重地踏实工作,默默奉献,一步一个脚印,直到最后的成功。这都源自克拉克做事的恒心和毅力,教书育人更该如此。

三、教书育人必须有信心:

首先要对自己有信心,其次要对学生有信心。克拉克因材施教地抓特殊学生,源于对学生的信心。为了培养学生的信心,他在教室中摆放一个大蛋糕,插上蜡烛,用自己跳崖的事例,告诉孩子,相信自己,相信老师。影片中有许多非常震撼人的镜头。一个特别特殊的学生泰肖恩,已经被记两次大过,再有一次就得被开除。他在班级中打架两次,一次要自己走,一次闹到了校长室,都被克拉克老师拦了下来,他诚恳地对这个学生,对他的监护人讲:我们不应该把这样的孩子赶出校门,应该把他留在学校里。我相信他有理由这样做。他晚上到莎美卡家里调查她家庭作业没有做好的原因,为她繁重的家务震惊,主动帮助,却被孩子家长误解,告到学校要开除他。这位老师坚定地告诉莎美卡的家长,莎美卡是一个聪明优秀有领导才能的孩子,我们应该共同努力让她到重点中学继续学习。孩子的母亲从惊讶怀疑到默守观望,同意让孩子的保姆多看其他小孩子一些时间,好让孩子写作业。说到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克拉克老师之所以能对每个学生了如指掌,因材施教,是因为他从心里坚信:这些孩子都是好孩子,他们需要的是关爱,是巨大的爱心。他始终坚信:学生都是好的;自己一定能教好他们。

四、教书育人必须有耐心:

克拉克老师不怕麻烦,做事很有耐心,所以他对学生因材施教。他周六约上爱赌博的孩子到咖啡馆,给他买着午饭,和他通过赌博的游戏,使他学会数学。他对每一个学生都很有耐心,从来没有因为他们的特殊、格格不入、不认真学习而横加指责,总是不厌其烦地从跟头去寻找原因并努力解决,采用让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方法。

五、教书育人必须细心:

作为一名老师,对待学生必须无微不至,不但要关心他们的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家庭等。回过头来看克拉克老师,他的课堂不只是在教室,操场、学生家里、咖啡馆、走廊都是他教育学生的场所,他的教育也不只是传授知识,而是渗透到学生的学习,生活、娱乐、交友等方方面面,学生一些很细微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和细节,他都会去关注,去了解,好的他会及时鼓励,坏的他及时纠正,可见他是一个多么细心的人。再看看我们的学生,他们也有自己的特长,如果我们能细心发现,鼓励支持,因材施教,激发他们的兴趣,使学生的特长得到发挥,那么学生也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惊喜。

以上是我看过这部影片后的一点心得和感悟,希望能与同行共勉,以克拉克为楷模,朝着一名优秀教师的目标努力进取。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8

今年的暑期培训时接触《热血教师》这部电影,随后按捺不住好奇心,迫不及待的想欣赏这位教师的风采。看完影片我被有关克拉克老师那真实的故事吸引的无法自拔,在笑声与感动中,我深深的感到:在学生的面前,教师如同一位播种者,只有将爱深深的植入这片大地,才能收获满束的芬芳。

影片《热血教师》中的男主人公伦·克拉克是一个很有理想和充满爱心的年轻男教师,影片一开头就描述了他在北卡罗里那州的小学应聘临时教师的情景:第一天来和学生们见面的伦·克拉克听从校长的安排在教室外面等候,忽然看到一个小孩站在垃圾桶里,他便过去询问小孩,小孩耷拉着脑袋无辜地回答说是老师因为他不会学习所以将他和垃圾一起“扔”出来了,伦·克拉克听后毫无鄙夷之意,反而和小孩攀谈起来,证明了他是可以学会很多东西的,最终将他抱出了垃圾桶。小小的一个细节,管中窥豹,看出克拉克的“爱的教育”方式。

但是迎接他的又是什么样的学生?男孩子打架、闹事、赌博、偷钱;女孩子上课化妆,吃泡泡糖,老师的话对于他们只是耳旁风,“老师”这个词对于他们没有任何意义,甚至是他们最为鄙视看不起的人,更不要让他们来尊重老师了,那简直是天方夜谭。可是,克拉克老师用他的行动,换来了教育的奇迹,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位热血教师赢得尊严的行动中吧!

一、转变策略,初现爱的教育

对面同年级的孩子在吃午餐的时候,都井然有序,默不作声,规规矩矩的排队去餐厅,而自己的那个班哪?还没等到铃声落下,就像一个炸开的蜂窝,“哄”,吹着口哨,歪戴着帽子,踢踏着鞋子挤出了教室。在第二天,克拉克老师锁上教室门,逼孩子们排队,结果是当时效果达到了,可次日,教室里桌椅被砸,墙壁黑板被涂的面目全非,反而更让孩子们讨厌他。在我们的教育过程中,如果没有任何沟通交流,在没有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就去逼迫学生做一些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只会让学生离我们越来越远,对我们越来越厌恶,事的其反,得不偿失。于是,克拉克老师立即调整了自己的行动方案。

二、拉近距离,初见平等的教育

他主动接近学生,学跳女孩最喜欢的跳双绳,虽然在学生的面前跌倒,在学生面前显得笨拙,但依然坚持到底,最终跳的和他们一样棒。当他和最顽固不化的沙美卡,一起跳的时候,他慢慢走进了他们的世界,让他们看到老师是他们的朋友,要和他们一起玩,一起度过,是可以相信的人。

李镇西老师曾经这样写过:“我们必须会变小孩子,才配做小孩子的先生。”老教育家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首先是孩子的伙伴,是孩子的朋友,然后才是老师。他越是忘掉自己的尊严,学生越是对老师油然而生亲切之情——这就是教育的起点。

三、真情行动,实现自由的教育

在影片中很让人受启发的自由教育模式大概是伦·克拉克利用课堂开了一个生日派,他给学生们讲了一个自己亲身经历的蹦极故事——完成了自己以前从来不敢想象的事情。他告诉学生:“住在这个教室中,我们每天都在攀岩,我们一直在努力向上爬啊爬啊,我们已经到了顶端,现在是该跳的时候啦!”学生们深受感动,明白了自己的价值,勇于承认“Yes, we can”!为让学生记住美国的总统和历史事件,老师自编了说唱,配上音乐,边跳边唱。当学生从惊奇、雀跃、参与中平静下来之后,他们必定感受到了老师新颖的教学方法带来的神奇变化,更感受到了老师为了让他们学习好,所付出的努力。

在影片最后是最感人的场面了。学生们顺利地毕业,伦·克拉克在教室和学生、家长们一起在开毕业典礼。正在这时,校长走了进来,宣布一个不曾预料的消息——伦·克拉克所带的班级的总成绩排名全州第一。尤其是那个曾经最叛逆的莎美卡居然在数学和英语两科都得了满分。全场激动,皆大欢喜!

影片中让我泪盈满眶的地方是当克拉克累倒以后依然没有忘记学生,在自己家里让朋友帮着把要讲的知识录下来给学生播放,学生此时也适应了这种学习方法,并逐渐随着老师的热情学习进步了许多。就是这样一个不拘小节,充满活力,和学生打成一片,毫无架子的老师他的行为没有我们所说的师道尊严,没有老师派头,没有学生面前的高高在上,好像显得毫无尊严,可是他确用行动诠释着耐心,细心,关心也爱心,赢得了学生对他的尊敬与热爱,赢得了学校领导,家长的肯定,他没有尊严吗?

“人要去追求人生中最渴望的东西,敢于做梦,敢于冒险。”这是克拉克老师告诉孩子们的话,也是告诉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我们都渴望得到学生的信任,学生的爱戴,学生的尊重,最终获得教师的尊严。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9

近日,我校钱占慧校长向我们推荐了《热血教师》这部影片。罗恩。克拉克的故事给了我视觉上的冲击和心灵上的震撼。让我再次领略了卓越教师的工作热情,耐心,细心和他们所独有的人格魅力,让我久久不能平息。

首先,我想向钱校长这位齐鲁名师表达一声衷心的感谢,虽然很久之前就知道:教师的成长途径不仅仅只有读书这一条,但作为一名英语教师在此之前,我居然对这部影片一无所知,这让我意识到了自己与名师在思想与知识面的差距,没能做到与时俱进。

其次,教师要有工作的热情和梦想。热情是工作的原动力,拥有了热情,克拉克从看到一名自卑的小男孩被罚站而深受触动,开始了他的教师职业生涯,并勇于接任全年级最差的班级。这个班级的学生由于长期没有体会到成功的快乐,缺乏自信心,养成习惯比较差,自暴自弃者居多。克拉克老师首先鼓励孩子们要树立自己的梦想,为之奋斗,并制定了Wearefamily。做为第一条班规。这培养了孩子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在这种氛围下,让学生学会排队,学会互相帮助,连屡次让学校感到头疼的泰肖恩都被他的热情所点燃,绘画的天份得到挖掘和充分的发挥。

再次,要学会蹲下来看孩子。孩子们的许多不当的行为习惯并不是天生就有的,这些习惯的形成过程中有家长和老师的一部分责任。如:莎美卡的妈妈,每天让一个12岁的孩子照顾3个男孩。“我生了3个孩子。”这句话从一个12岁的小姑娘的口中说出,让我们感到震惊的同时,更多的感受到的是心酸。所以要改变这些习惯,也需要循序渐进,要有耐心,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我在想:我能够手拿着垃圾桶,让学生把嘴里的口香糖吐到里面吗?我能够在学生面前尝试自己不会的双人跳,即使摔个大马哈也无所畏惧吗?我能够为了让孩子们认真听课而喝掉满满一桌巧克力奶,喝到接近呕吐吗?答案是不能,因为我还没有完全放下传统的师道尊严,真正用学生的眼光来看待问题。

最后,要耐得住寂寞,忍得住委屈,学会坚守。克拉克老师利用课余时间帮助美莎卡学习,却遭到了美莎卡母亲的投诉,看到这一幕我是愤怒的,也不禁想起在我们身边也存在这样的事件,老师们捧着一颗良心去教学,却被个别不理解的家长给伤的伤痕累。于是我们选择了缩在自己的鬼壳中去逃避。克拉克老师却没有,他继续心平气和的和美莎卡母亲客观的分析美莎卡的发展方向,终于打动了美莎卡母亲。最终的结局中我们欣喜的看到,美莎卡取得了全区第一的好成绩,让我们不得不佩服克拉克的“慧眼”。当然在这背后少不了克拉克的付出。如:在生病期间,克拉克先生给孩子们录像授课,却仿佛亲临授课一样,精确的预测了每个孩子可能发生的动作,这说明每个孩子都刻在了克拉克老师的心里,融入了骨血。

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你若精彩,必能绚丽夺目,让我们用热血成就梦想,坚守铸就辉煌!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10

在网络电影中看了中文字幕的美国片《热血教师》,这部片子是根据美国克拉克教师的真实故事而编剧的,在网上了解到这部电影故事的背景发生在90年代。影片主要讲克拉克为了追求个人价值,离开了出身的小镇,来到了纽约哈林黑人区执教,美国黑人区充满种族歧视、虐待、抢劫斗殴……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克拉克执教的是当时学校最乱的班级,学生大多是移民的子女,属生活的底层,都有这样那样的不幸和无奈,在克拉克坚持不懈的努力之下,用勇气智慧获得了学生的信赖、尊重,使得这个看似不可救药的班级成为了最好的班级。

看后影片,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平常遇到教育上的困境的时候,会想,做中国的老师真难,批评学生都不能理直气壮,平时还要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弄得晕头转向,似乎职业的幸福感离我们非常遥远。看了《热血教师》后,我被感动了。片中的主人公,让我明白什么叫做对教育的热爱执着,一往情深。看后我怀疑,美国怎么会不顾商业利益,拍出这么好的片子。这种片子不知在美国多人看吗?

这部片子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学生之所以碰上了克拉克老师后,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就老师想方设法地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有看过《优秀是教出来的》就更有体会了,这本书是克拉克的经典之作。

我们经常听到也这样说道,做学生工作的“原则”是“近一点、实一点、小一点”,这是很精辟的,但真正落实到教孩子如何做人上,却显得那么远、那么地虚、那么地空,因为说得再小、再实,没有去做都是虚的。而克拉克老师就是从小小的班规上,要求学生做到做好。对于郎当懒散惯的学生,克拉克老师要求他们要排队去用餐,态度决绝,不做到就不能用餐,有学生插队,他坚决不允许,正是他从生活的一个个细节入手,才将班风、学风扭转回来。从影片中,可以学习到不少的教育技巧,如为了让学生感受到他的真心,也是让学生感受他是如何遵守诺言,从而信任自己,他承诺,只要学生在课堂上认真倾听,达到15秒钟,他就喝下一瓶酸奶。学生为了看老师遵守诺言,竟然坚持了一节课不吵闹。一节课下来,克拉克老师喝下一瓶又一瓶的酸奶,最终也赢得了学生的信赖。他非常愿意帮助学生排忧解难,而且主动暴露自己的弱点,如向学生学习跳绳,尽管学得笨拙,但他让学生体会到教师是如何战胜害怕的心理,去学习的过程。这都是令人难以忘怀。

这是一部“给力”的片子,最好能结合克拉克的《优秀是教出来的》一起看。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11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的需求按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求知的需要、审美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人们总是在低一级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会寻求高一级的需要,而爱与归属的需要排在求知需要的前面,这就告诉我们,在教育当中,爱是核心。爱是师者之魂。

电影《热血教师》是根据美国教师罗恩克拉克的一段真实故事改编的。长久以来,克拉克一直教育自己的学生要去追逐人生中最渴望的东西,要有梦想,要敢于冒险,现在践行自己信念的时刻到了。他放弃了私立学校的优厚待遇,来到纽约最差的社区、毛遂自荐执教于一所学校最差的班级,一切都是因为他觉得这里的孩子应该更需要他。这个班级里的孩子已经连续气走六个老师,在大人眼中,他们简直无法无天,上课乱成一片,与老师当众顶嘴,嘲笑甚至谩骂老师。他们的家庭背景也极为复杂,有的单亲,妈妈在14岁就生下他;有的被养父毒打,与社会渣滓整日混在一起;还有的长着天使的面孔却有着魔鬼的心肠,桀骜不驯面对这样一群孩子,克拉克没有灰心,他制定班规,告诉孩子们我们是一家人,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他利用休息时间给他们补缺补差,甚至帮美莎卡烧饭照顾他们一家人;他为了让学生专心听课不惜让自己出丑15秒喝一瓶巧克力牛奶喝到吐;他课间与孩子们打成一片,艰难学习双跳,只为学生能学会一点东西。克拉克平等地与学生相处,不停强调我们是一家人,让孩子们心里上对这个班级、对这个老师产生很强的归属感与依恋感。他对学生的爱护、理解与尊重在学生心中产生巨大的作用,事实证明,他们不是不能学,而是不愿学,不爱学,一旦心中产生动力,他们可以加倍用功,可以规规矩矩看着老师视频上课,不自觉地对自己的要求就提高了,最差的班级考出最好的成绩,他们创造了奇迹,这一切源于克拉克爱学生胜过一切!

研究数据表明,87%的学困生学习成绩落后的原因是心理方面的,而非智力问题。真正地关爱、关注、赏识学困生,发现其闪光点,将其放大,帮助其体验成功,一点点进步,一点点激励,老师的爱会让他的内心产生向上的动力,这种动力是无穷的、是汹涌的,是不可小觑的!关爱、赏识教育正是以生为本理念的一种体现,先关注学生再关注教材,先关注教的对象,再关注教的内容。先让孩子爱你,才会爱上你教的东西。

热血教师观后感 篇12

观看了《热血老师》后,有很多感想,有很多感动。克拉克老师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不为失败找借口,只为成功找方法。

一、家访先行,心中有数

克拉克老师在接到一个脏、乱、差的班后,先去家访,了解每个孩子成长背后的家庭背景、学习状态与品德行为等,做到心中有数,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准备,为他日后处理问题学生与问题家长时做好准备。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也是他成功的方法之一。

二、发现问题,制定班规

克拉克老师在处理学生的问题时,发现班上不好的风气或现象,及时制定班规,让学生明确地意识到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和应该怎么做。这样及时、适时、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教育,是成功帮助学生理解和提高认识、纠正行为的好办法。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正确的班规去约束、去督促,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品德怎么形成?又怎会有好的班风和学风?这为克拉克老师今后好的班风、优异的成绩作出了铺垫。

三、古怪招式,吸引学生

克拉克老师为了让课堂上每一个学生能认真的听他的课,他做了一个古怪的招数:如果学生能安静、认真的聆听他上课,他每隔15秒,就喝一瓶牛奶。“大家想看到我喝牛奶喝到吐的样子吗?”他的话激起学生的好奇心,为了检测老师能不能一节课喝那么多牛奶,学生一节课都非常安静、认真聆听,由于喝了太多牛奶,当克拉克老师拿起了第N瓶牛奶很艰难地喝下去,又扮作想吐的情景,真的古怪又搞笑。一节课下来,学生不仅认真听讲,而且课堂气氛和谐又搞笑,既消除了某些学生与老师和敌对状态,更融洽了师生关系,又培养了良好的课堂纪律与认真聆听的好习惯,让学生意识到原来他们绝对可以做到安静认真地上课。克拉克老师这个绝招赢得了全班学生的好感与认同。

四、激励鼓舞,燃点希望

当乔纳恩打架,要离校而去时,克拉克老师追出来制止他。当乔纳恩自己放弃自己说SotodayIgiveup时,他说:“一旦你离开学校,你会被开除。你什么机会都没有了…乔纳恩,要给自己一个机会,Giveyourselfachange.Don’tgiveup….(给你自己一个机会。不要放弃。)在他的诚恳开导下,乔纳恩感受到老师的确是为他着想,因而受到感动,回头走向教室。

当校长说:“这些都是最烂的学生!”克拉克老师是怎样回答的?他说:“Don’ttalkaboutlikethat!”(不要那样说。)当时刚好有几个班上顽皮倒蛋大王经过听到了,知道克拉克老师为了维护他们而跟校长争吵、在校长面前肯定他们时,学生真的是感动了,信心也被激发了。

当莎美卡妈妈说她孩子没有希望、没有将来时,克拉克老师用肯定的话语说她是他见过最优秀、最有潜能的学生……他的话打动了莎美卡妈妈,也打动了莎美卡,以致莎美卡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两科满分。

还有庄严、神圣的party,让每位孩子点燃代表心中理想的蜡烛,向着美好的愿望而努力、而付之行动……

一个会给孩子们理想与梦想的老师,一个会给孩子信心与鼓励的老师,孩子们怎么会不喜欢他呢?

五、参与活动,联络感情

克拉克老师为了能与孩子们打成一片,融入到孩子们当中去,他跟学生一起跳绳。学生们看到了一个一次次失败又重来,一次次跌倒又站起来,经过无数次失败与跌倒才学会双绳跳的老师,真心喜欢又佩服。

为了了解孩子们其他游戏的玩法,他愿意在下班后找时间跟学生们学怎么玩,最顽皮的学生看到作为一个老师愿意这样请教自己去教他,孩子们怎会不感动、不喜欢呢?

六、多种方式,活跃课堂

当学生为美国42位总统以及他们在位时的重大事件而伤脑筋时,克拉克老师编了一首歌,让学生边唱边玩边跳中记住了这么多总统和事件,课堂教学活跃又高效。

当他得了肺炎而被迫在家休养时,他也是想方设法让他的朋友帮忙拍摄上课录像让学生在学校观看,录像课也上得生动有趣,帮助学生学习与巩固知识。当学生知道老师病了你不忘为他们上课时怎么不感动?怎么不认真看录像学习?

七、热血教师,真心爱护

当克拉克老师看到印度女学生因印度重男轻女而受影响时,他跟她聊天,鼓励她;当知道最顽皮最喜欢打架的乔纳恩数学科最差时,他说周六请他吃中午饭,顺便帮他补习;当顽皮的莎美卡说没有时间做作业时,他到她的家教她做作业,辅导她,甚至帮她做饭,让她有时间去完成作业;平时最喜欢搞事的乔纳恩在看电影的晚上不来,他去他家找他,当知道他被他爸爸打到满身是伤时,他帮他找到校长,把他安顿好,防止他再被暴打……面对一个这么真诚、这么关心与爱护自己的老师,学生怎么不受感动?

真的佩服克拉克老师想方设法、只为成功找方法的那股劲儿。到后来,学生能转变好、能学好,是因为他注重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与学习习惯的培养,注重良好品德的培养。学生能转变是因为对老师的感动,太多的感动。家长能改变是因为他让家长看到自己孩子的希望,而不是失望。所以,作为教师的我要好好学习与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调整自己的心态与教育行为,努力去做好一个老师,努力去做一个好老师。

喋血孤城读后感


一篇出色的作品读后感应该由谁来评价呢?我坚信每个人在阅读完作品后,都会有所感悟。阅读一篇文章后,我们都会有自己的思考和触动,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记录。我在海量资料中找到了一篇极具实用性的“喋血孤城读后感”。

喋血孤城读后感【篇1】

今天,我看了一部关于抗日战争的电影,这部电影描绘了以前日本想要侵略我们中国时的情景。每天都要提心吊胆,因为你可能等一下就会被日本鬼子给杀了。这座美丽的城市——常德,如今却变成一个让人害怕的地方。每天都有很多人死亡,每家每户都传出难过的哭声,空气里还弥漫着硝烟。以前的常德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每天都是鸟语花香,城里传出的都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快乐和笑声。从前的繁华街市,变成现在的孤城,这些都要怪那些可恶的日本人!

这些事情都是从日本人决定霸占这里时而开始的。有一天,日本人突然攻击常德,八路军就过来支援。日本人先攻打了德山,共产党八千代号虎贲的将士在师长余程万带领下,准备与数倍于己的敌人决一死战。就在那一天,有一位小伙子想加入,这个人叫黄二虎,后来连长冯葆华说:“想加入可以,先通过测试。”后来黄二虎成为虎贲的一员。突然日军对我们发起进攻,我们也不甘示弱,拿起枪,把日本鬼子一个个都打死,可我们也死伤无数。后来虎贲战士和日军打了几天几夜,有一个懦夫怕死而在大敌当前的时候逃跑了。突然,有一个子弹射了过来,把人都给炸死了。有些还剩一口气,他们打电话给余程万,他们说:“我没有给你们丢脸吧。“德山就被日本人给夺走了,当时战场上的人有些被炸死了,有些被打死了,只有一些人幸存了下来,不过伤的很重。师座余程万得知德山失手了以后,变得更加紧张,他说:“虽然德山丢了,可是河洑山一定要守住。”可是和日本鬼子打了好几天,没有食物,没有水,子弹也不多了,后来就连何伏山也失守了。常德变成了一座孤城。后来余程万发电报给司令,请求支援。可是在来的时候去被日军给困住了,赶不过来。余程万却觉得他们根本就不想来就“我们”,所以变得没有信心,觉得保不住常德了。后来他去探望士兵们,刚进大门,就看到了士兵们凄凉的情景。有些人头被子弹打到了,有些人两只手都被砍了,有的人……余程万看到这种情景,不禁举起手,向大家敬礼。后来黄二虎和冯连长一起杀日军,可是场上的兄弟却越来越少,他就想牺牲自己。他拿着炸药向日军走去,和他们同归于尽。这时战场上全是尸体,没有人存活下来,除了黄二虎。那是,黄二虎说了一句,余程万曾说过的话:“连长死了排长上,排长死了班长上!”后来虎贲战士的人数不到300人,可是余程万没有退缩,他带着这不到300人的队伍,与日军决一死战。后来凭着一心想要保护国家的'强烈欲望,最终取得了胜利!

如果没有他们拼死保护国家的话,现在的世界会变成怎么样什么样。可能现在在中国生活的不是中国人而是日本人,没有中国人说话的余地。给日本人当奴隶,苟且偷生得活着。如果没有他们用生命换来的和平,我们怎能快乐地生活,无忧无虑地成长。所以我们以后也要做一个像他们一样有志气的人,让中国变得更强大,变得让其他国家不敢来侵略我们,从此尊重我们。不过能有像现在这样美好的生活,都是他们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要感谢他们!

喋血孤城读后感【篇2】

电影一开场,就是漫天飘落着日军劝降书的常德城,镜头转到一个戏楼里,安以轩正在台上唱着常德丝弦,丝弦里提到的地名估计只有常德人知道,而看台上却只有余程万师长一个人在听,可以推测人们都早已出城避难去了,曾经热闹的常德城也就只有一个人唱丝弦的声音。

摇曳的芦苇看不见战争的影子,马上就会变成焦土。一个日本队长在写生,感叹美丽的景色,知道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就在这里,很想去,可司令官说只有等占领常德后才能一起去桃花源。战争确实使人们的美好愿望遥不可及。

一阵枪声传来,浓烟弥漫,桃子已成废墟。八千“虎贲”将士,仍以自己的的生命护卫着常德——“非将敌寇驱退,绝不生离常德,与常德共存亡!”炸弹在眼前轰鸣,烟雾在远处升起,刺刀在耳边划过,毒气在身旁弥漫……有种感觉,真实的战争真的要比想象的残酷一千倍。

志愿参军的苗族战士二虎,在真实的战场上,吓得直哆嗦。枪声越来越近,常德外围阵地已全部丢失。或许,这还能算一座城,死寂的孤城。

日军无法依次进攻这座城市。最后,他们用毒气冲破了城墙,开始了与**的巷战。巷战的惨烈都是知道的,寸土寸金,就在被战火摧毁的房屋的残垣断壁中,双方明枪暗箭。日军继续压缩前进,**的兵力远远低于日军。

整座城,还剩两百余人,只能拼死突围。那位苗族战士二虎站在尸体纵横的巷子高声疾呼:“还有活着的吗?

还有活着的吗?营长死在连长身上,连长死在排长身上,排长死在班长身上!”

我无法形容他们在那个生死攸关的时代付出了什么,获得了什么,因为支撑他们的不是金钱和地位,而是一种信仰和信念!

喋血孤城读后感【篇3】

观《喋血孤城》有感

影片《喋血孤城》讲的是我国抗日战争时期的常德会战。1943年11月至12月发生的常德战役,是抗日战争的经典案例之一,也是继上海、南京、台儿庄战役之后规模最大的一次。

1943年鄂西会战之后,国际形势对日本越来越不利:苏德战场上苏军全线**已推进至斯摩棱斯克和第聂伯河一带;美英联军击败德意联军并在西西里登陆后,法西斯党魁墨索里尼被迫**,意大力继而投降;美军在新几内亚攻打日军。日军遭受了海、陆、空三方面的严重打击。

日军大本营从战争全局要求出发,本来不允许中国派遣军进行任何进攻作战,然而日军为牵制中**队奔赴印、滇作战,挽救其必然失败的命运,再次集中兵力进攻湖南西部的政治、军事、经济中心、第六战区的主要战略基地——常德。

当时,美、英、中正在召开开罗会议,商讨台湾回归中国的问题,全世界都在关注常德会战,日军希望通过攻占常德,挽回失败的战局,蒋介石则希望通过常德会战的胜利,鼓舞抗战的士气,在开罗会议的谈判桌上增加筹码。所以,常德会战几乎可以比作苏联的斯大林格勒保卫战,其军事意义,尤其是政治意义特别重大!

然细观战况实际,在常德外围的德山与河伏先后失守之后,常德实已成为了一座孤城,当时驻守在城里的是国民党军队第6战区所属的第74军57师,因57师的将士手臂上都别有“虎贲”标记,故称之为“虎贲将士”,当时蒋介石从开罗电令,57师必须死守常德!《喋血孤城》就是以此为背景,在师长余程万带领下,准备与数倍于己的敌人决一死战,并通过连长冯宝华推迟婚事、全力备战,当地苗族青年黄二虎杀敌,最终以八千将士几乎全军覆灭的代价,谱写了抗战史上不朽的篇章。

影片中“营长死了连长上,连长死了排长上,排长死了班长上”这历史中真实的口号令人印象深刻!根据常德血战幸存老兵的记忆,当年,战士们利用碉堡、城墙、房屋、炮眼等一切可能的掩体抵御日军飞机和大炮的攻击。驻扎在一些地方的士兵几乎全部牺牲后,日军不得不走得更远。常德城内的巷战,连续打了一个星期,子弹几乎打完了,战士们削尖竹竿当**,有的战士被敌人围住后,就拉响手榴弹与敌同归于尽。

中华民族的抗日战争是一部悲壮而沉痛的血泪史,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英勇抗战,已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悉,以往的抗战题材影片,如《地道战》、《地雷战》等,都家喻户晓。我们接受的抗战史的教育,几乎都是八路军、新四军在抗击日寇,几乎看不到国民党军队的抵抗,蒋介石在抗战之初确有消极抵抗的一面,但查还历史的真面目,整个抗战的正面战场,国民党军队是抗战的主力,因为八路军、新四军毕竟势单力薄,通过游击战的方式只能是零敲碎打,面对日军强大的攻势,在正面战场组织大的会战,在当时的情况下,也只有国民党军队才能做到。因此,在抗日战争史上,确实涌现了许多著名的抗日将领。

《喋血孤城》这样反映国民党军队抗战题材影片的再次出现,是对抗战功过的客观评定,是我们尊重历史的再次体现,是我国意识形态的一大进步。虽然国共两党在长期的对峙中相互制约,但在一个民族和一个著名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要摒弃过去的猜疑,共同面对敌人,共同出去。这是名族精神,是名族生存发展的灵魂。

每一位为中华民族流过血汗、建过功勋的人,不论党籍、名族、年龄,都应该被我们所铭记,这一点,我们观《喋血孤城》后,从其立意上应予以肯定,也是我们从电影之中所感受到的。

此外,这部电影在对日军的描写上也应该得到充分肯定。在过去的一些政治色彩极强的影片中,往往对日军的描写整体单一,无一例外地对日军进行丑化,以增加观影快感,或者强化日军的**,以激起名族的仇恨,但这些都是不全面的,也是背离了人性这个基本点的。《喋血孤城》在刻画中肯定了日军的纪律性和顽强性,符合客观事实。

在长期的军国主义武士道精神的熏陶下,日本军队的确有很强的战斗力,是世界上较善作战的军队之一。日本军队作为我们的敌人是可憎的。作为一名军人,一名听话、勇敢、顽强的军人,确是值得尊敬。本片通过表现敌人的勇猛,衬托出我方军人的英勇精神,手法高明。

影片的不足是过分地渲染了儿女柔情,甚至出现一些不合现实、过于矫情的场景,大大地冲谈了战争片的震撼,淡化了影片的教育感染力度。另外,余程万师长的扮演者,在影片中显得儒雅有余、霸气不足,据史料记载,余程万师长其人是黄埔军校一期毕业学员,是一名霸气十足的骁将。常德战役后,因突破百余人,被国民党军事法庭审判。蒋介石读了老师和学生的感受,然后提拔他为军长。

国民党撤退到台湾后,余程万隐居在香港,被强盗杀害。这是电影之外的一个历史故事。

然而若以现代的军事力量作为前提条件,先锋侦查部队可得到更为精准的信息,并将信息及时递交,上级由所得信息,结合地形、实际兵力、作战能力等情况从各个方位各个视角全面分析地战局,揣测出日军的真实企图就是攻打常德牵制中**队的兵力转移,而不是消灭**在华东地区的第一线作战部队报鄂西之战一箭之仇,并及时下达正确的指令,那么从时间和地点上,我军便已占有一定的优势。而后倘若增援部队能够运用各种现代技术,快速地前来增援,而不是受制于种种原因,损失亦不至如此惨痛,某程度上来说,常德得一度失守也许可以避免。

落后便要挨打,我国想要站在世界的最前端,向高科技、高尖端发展军事力量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喋血孤城读后感【篇4】

“营长死了连长上,连长死了排长上,排长死了班长上!”星期四下午,我看了一部真实而又震憾人心的电影——《喋血孤城》。

影片以城已破的绝望情势下,“虎贲”将士为守卫常德这痤孤城,洒尽了最后一滴热血。

“营长死了连长上,连长死了排长上,排长死了班长上!”这是二虎站在牺牲的将士堆里不停地大声重复连长冯葆华的话。“还有活着的吗?还有活着的吗?”一声声撕心裂肺呐喊,就是听不见一个人的回应。二虎自己依然坚持战斗……

虽然这部影片没有好的结局,但是,让我最为真实的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

日军的暴行难以衡量。南京大屠杀就是这段历史最好的见证。1937年12月28日,上海英文报纸报导日军在南京集体大屠杀中说:“城内无辜居民的尸体铺满了街道。靠江边的城门口,尸体堆成山,高及一米。汽车和载重汽车来来往往在尸体上面走过”。

如今,烈士纪念碑周围已建起了高楼大厦,以前的废墟现在变成了一座美丽的城市。这都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我们不能忘记国耻,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的幸福生活。祖国的未来,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都寄托在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身上。我们只有踏踏实实地去做好自己的一切,才能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喋血孤城读后感【篇5】

《喋血孤城》这部影片以常德会战为背景,讲述了驻守湖南常德的**第五十七师八千余名号为“虎贲”的将士,与三万日军展开生死对决,保卫孤城常德的血泪故事。虽然常德最终被国民党军收复,但我们仍然可以从常德曾经的失利中得到很多军事启示。

常德会战,城市三面被围,敌人重兵围剿,敌人火力占据明显优势,弹药竭尽,兵力不足,援军难以突围敌人的防线而赶来救援,在这样的情况下,国民党57师浴血奋战,决不接受敌人提出的缴械投降的提议,全部军民都抱着一个坚定的信念,连长死了排长上,排长死了班长上,班长死了就一起上。。。

那时候的战争没有现代社会的先进**,先进技术,现代战争早已发生了质变,往往打得就是信息化战争,电子战,空袭战,远程精确打击是高技术局部战争的主要作战方式,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在常德会战中看看现代城市保卫战成功的条件。

首先我认为要有足够的**储备和充裕的战斗资源,要是在一场战斗中战斗设备捉襟见肘,如何给战士以澎湃的士气,在真的战场不可能要一个战士一直一边作战一边考虑如何使用仅有的弹药,在《喋血孤城》中,消耗殆尽的弹药的确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57师的困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在现代战争中哪有像影片中一样可以在深夜爬下城墙去搜集死去的敌人身上的弹药,以现在的朝鲜为例,在朝鲜与韩国的边境,朝鲜安置了大量的弹药,一旦韩国攻打,这些不先进的弹药却足以造成巨大的损害,也在很大程度上对韩国造成了威慑,这也说明充裕的战斗资源能够给敌人以无形的巨大压力,形成一种巨大的威慑。而大量高新技术的不断开发和应用**也具有很强的威慑作用。

第二,我相信为了改善周边国家的关系,常德将从三个方面被包围,使常德成为一个孤立德成市。随着中国的日渐发展,美国也日益加强对中国的军事防备,美国甚至提出要把中国的军事力量封锁在第一岛链以内,但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对海外资源的需求和海外投资与日俱增,一旦发生战争,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中国不能够让自己处于瓮中之鳖的境况中,要早日突破第一岛链,扩大自身的军事势力范围,而不是让美国在一个个的点上安排枪眼齐对中国。

三是注重兵力形成,使多兵种合作达到最佳作战状态。现代战争不仅可以依靠海军陆战队或空军、海军等,还需要他们的合作。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并且要不断提高指挥手段的完善以及作战能效,无疑时间效率和精准程度在现代战争中是一个致命的因素,这从美军在海湾战争中从发现一个机动目标到发动袭击需要一天的时间,在科索沃战争中这个时间差已经缩小到一个小时,而在阿富汗战争中由于信息系统与作战系统的高度一体化,从发现一个激动目标到发动袭击仅需要10分钟的时间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当然还必须发展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现代战争会消耗大量的财富,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很难在战争中取得胜利,即使取得了胜利对于一个不富有的国家而言也是毁灭性的创伤,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一个国家的实力。因此,现代战争要有足够的先进性,要有良好的邻接关系,要有合理的**组合,要有高效准缺的作战能力,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喋血孤城读后感【篇6】

铁链镣铐枷锁摩擦碰撞出沉重并且令人窒息的声响。黑白屏幕上,一位年轻的女革命家脚步沉重,眼神坚定。她明白,她的命运早已注定好;她知道,也许明天两个年幼的孩子就会失去母亲;她清楚,自己内心是多么的不舍。

是啊!世界上有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但她的眼睛告诉每个人,她是无所畏惧的,仿佛她在向世界喊叫:

为了能换回更多孩子的幸福,死也值了!这一幕让我们动容,对这位英雄我们肃然起敬。

我记得,片中的那两个怀表。那只不断转动的手拉着我们的思想,绷紧我们的心弦。那两个怀表展现的不仅仅是兄弟深厚的的情谊与牵挂,更是革命人对革命的的期待与热情。

“滴答滴答……”指针转动的声响把我们带入了那个炮火连连的年代,仿佛置身于他们之间,感受着他们彼此的关切,他们的勇敢,为他们紧张,替他们不安。当怀表挡住子弹时,我们松了一口气,但我们立刻紧张起来。因为战斗的形势不容他们作片刻的停歇,他们只得忍着伤痛拿枪作战,用生命与旧势力搏击。

我们哀悼他们的勇敢,钦佩他们的忠诚。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起义失败了,但我相信他们的汗水不会白费,他们的精神会被所有人铭记,历史的丰碑会为他们书写!

我记得,那一封封绝命书,休妻书。一群意气风发,拥有万丈豪情的年轻人原来早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这其中又有多少的无奈……我想他们没有人愿意这么年轻就面对死亡,但我肯定的是他们中也没有一个人会后悔这样的选择。革命总是这样,没人能预知明天,太阳会升起,也许世界会是另一个景象。

他们有的家境优越,有的才华横溢,有的新婚,但同时又走上了一条未知的革命道路。他们告别了亲人和温情。因为他们的信仰,他们很高兴死!

我记得,那被鲜血染红的海滩。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已随那滚滚海水奔腾而去,就如那夕阳在向大地倾撒炽热之后又给世界留有余晖,在人们心头映射出永不磨灭的光圈。你知道,前天他们还在这个海滩上玩,笑,跑。

现在看来,嬉戏是那个时代最好的插曲,但因为他们肩负着太多繁重的使命,这使得简单而快乐的事情变得短暂而遥远。在惋惜的同时我们不禁暗自感叹,感叹他们的英勇,他们的无畏。

我还记得,他们中那个叫林觉民的年轻人。他虽然身陷囹圄、伤痕累累,但是面对封建旧官僚的威逼利诱时,他义正言辞:“大清锁我的命,我诛大清的心。

”流淌着的鲜血是他对国家的热爱,坚挺着的身体是革命党人乃至整个民族不屈的脊梁。

我还记得,要不是华侨华人捐出家产,革命的道路会更加艰难。他们的那句话道出了所有心系祖国的华侨的心声:“清王朝不是我们的家。

”简短却饱含爱国情怀,荡气回肠,字字掷地有声。我们应该记得的还有很多很多……

一批革命者的奋斗史,是一部汗流浃背、血流成河的悲壮史。他们用生命谱写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这些人,这些事,让我们永远铭记。

喋血孤城读后感【篇7】

《喋血孤城》,讲述了发生在1943年的一场惨烈异常的中日对抗守城战。当年10月,国民党74军57师代号“虎贲”奉命守城。手握“与城共存亡”的密令,师长余程万(吕良伟饰)心知这是一场无路可退的战斗。

百姓全部撤离的常德无异于一座“孤城”,枪声未响,众将士已是“死士”。连长冯葆华(袁文康饰)坚守前沿。战事吃紧让他与爱人婉清(安以轩饰)新婚之夜后便生生分离,念郎情切的婉清尾随而至,成为一名战地护士。智勇双全的冯葆华是战士中的灵魂人物,不满16岁的民兵二虎(谢孟伟饰)视他为榜样,舍死忘生……

“营长死了连长上,连长死了排长上,排长死了班长上!”二虎在死人堆里大声重复着冯葆华的话。日军万万没有想到这座攻而不破的死城中,殊死抵抗的仅有可是百余名士兵。在“弹尽、援绝、人无,城已破”的情景下,余程万手书绝笔,披挂整齐,率众突围……

《碟血孤城》影片结尾时字幕显示,余程万师长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当我看到这一行字幕时心境久久难已平静,在那个舍生忘死的年代,他们付出的和得到的我无法来形容,支撑他们的不是金钱、地位,而应当是一种信仰、信念。

走出文化宫影院出口,一阵凉风补面而来,显然没有了前几天夜晚的火热,一级级走下文化宫的台阶,眼前便是常德会战烈士纪念碑,常德人习惯称“公墓”,那里时常有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吊念,异常是每年清明节期间,花圈、花篮簇拥着纪念碑,我也时常拿着相机拍下一些感人的图片,聆听一些有关常德会战的感人故事,记得几年前有一位50来岁的男子和我拉话时提起,常德会战能够拍一部很好的电影。

几年过去了,《碟血孤城》实现了这位中年男子的愿望,应当是广大民众的愿望,历史将会记住“虎贲”的功勋,每一个牺牲都是一座纪念碑,我感到不理解的是在影片里怎样没有提到为其修了纪念碑的事情和相关画面,哪怕是1秒钟也行啊!这样我们也会感到心安些。沿烈士纪念碑走了一圈,从《碟血孤城》走回了现实,如今烈士纪念碑周围已修起了高楼大厦,影片里再现的古老的小巷、瓦房已难寻踪影,在这样一座钢筋水泥构成的新型城市里,人民更需要一种精神,期盼一种励志、追寻一种信仰,那就是《碟血孤城》中留给我们下一代人的宝贵财富。

喋血孤城读后感【篇8】

早先知道喋血孤城这部电影是因为安以轩,因为喜欢轩轩所以对于关于她的消息都十分关注,所以经常在百度贴吧或者是她的博客微博上面逛游,从那时起就知道她要拍一部战争题材的电影了,但是,说实在的,俺不是很喜欢看战争片,一是太血腥,二是都比较假,但是,昨天看了喋血孤城以后,这种感觉没有了。

我觉得这部电影是中国唯一一部以国民党为主的,和小日本打仗的**,片中演绎的都是那时的残酷的战争场面,以及国民党军队奋勇杀敌的场面,而且情节十分感人,看的俺还落泪了几次。

其中有一场戏印象比较深刻,演的是安以轩在战争空隙,为了奋战杀敌的爱人,在战场上穿嫁衣,并主动倒酒给爱人,完成那段战争前未完成的婚礼;让人看的心里酸酸的,想想当时的那种情况下,她还能誓死相随,那要有多大的勇气和爱的力量啊。

还有一个场景也让我落泪,讲的是虎贲师的师长在伤员众多的情况的去视察情况,探望伤员,吕良伟演的师长在和一个受伤军人握手的时候,伸出了右手,结果那位军人右手打仗失去了,再伸出左手的时候,那位军人的左手也没有了,最后,吕良伟眼含热泪,给那位军人敬了个军礼,同时那位军人用自己残缺的手给师长还礼。

也许,我们没有经历过那场残酷的战争,但它却是发生了。它被历史记录了下来。我们现在也是烈士的生命。

而且,最难能可贵的是,我觉得我们的**首次容许一部全篇都是国民党的军队的题材的电影的播出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以前的电影演的都是共产党多么多么的勇敢,多么多么的奋勇杀敌,多么多么的英雄,但是,不能忘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并不是只有共产党是抗日的,国民党的军队也曾奋勇杀过敌人,也曾不顾性命保卫过自己的国家,也曾在历史上留下过辉煌的篇章,所以,我们应该正视历史,正视现实。国民党也有爱国人士,也有英雄豪杰。

这部电影的主要内容是:日军为了打败常德,在常德与**保卫战激烈,最后日军的毒气弹打开了常德的大门。日军在城内烧杀抢虐,顷刻间常德城内尸体随处可见。

仅余的不到300人的守军,在城内又与日军打了起来。最终又收复了常德。

其中,一名傣族男孩和他的营长在城里杀死了无数敌人。然而,他的营长为了炸毁一把机关枪而死。是什么让他们坚持了如此长的时间呢?

都是凭着一句话:“营长死了,排长上。排长死了,连长上。

连长死了,班长上。”这句话虽有一些夸张,但这无不使人感受到他们那种打胜仗的决心和坚定的信念。这也是我们能成为二战中的胜利国。

这种精神是其他国家所学不来的。

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师长这个角色。

在整部电影中,他是最突出的人物,尤其是在电影的结尾,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对他产生敬畏之情。他有一句话:我要像口香糖一样阻挡日军前进。”这虽然不怎么突出。

但,这是他在自己仅剩下不到300人时,且没有援军增援的情况下所说的。

这需要一个人具备足够的勇气和牺牲精神才能说得出口。

但,这并不是我敬佩他的主要原因。然而,在说服了所有士兵后,他带着一颗胜利的心和一支300人的队伍冲向战场,消灭了一个又一个敌人。

我看到他坚毅的目光和稳健的步伐,自然产生了尊敬之情。

当然,可以想象,在这个好师长的带领下,军队依靠一支只有300人的队伍,再次收复了常德市。

因此日军也就无法长驱直入到中国的“心脏”,从而进行蚕食。

然而,主人公的结局是悲伤和催促,所以老师违反了军法,被处死了。

这无疑是中国的一大悲:

因为它使我们失去了一个对祖国如此真诚的好将军。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老百姓和士兵的艰辛。让我知道,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但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和保护现在的生活,为下一代创造更安全的生活背景。

喋血孤城读后感【篇9】

“营长死了连长上,连长死了排长上,排长死了班长上!”二虎在死人堆里大声重复着冯葆华的话。在这惨烈一役的最后,守城8000将士仅生还80人。

影片从众多细节的铺陈里,建构出**将士骁勇壮烈的形象,许多悲壮却平实的大场面使人无法不为之动容,将一个不可战胜的民族内在的磅礴气势和潜在的威慑也完整地展现在观众眼前。

这部电影真实地展示了我军以8529人的兵力,20多天来与4万多名日军精锐展开了一场殊死的战斗。

我想对为守候常德而牺牲的英灵们说:“你们钢铁般的灵魂终永垂不巧,你们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精神是我们今代前进的动力!”;我还想对在常德冤死日军手下的老百姓们说:

“看吧,如今大仇已报,常德已归!你们安魂吧!”;我更想对日本人们说:

“请你们别乱篡改历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谁是正义的,谁是卑鄙的历历在目!请回顾真实的历史,让你的灵魂更舒适!不然日本两个字会在中国人的字典里,在中国人的脊髓里永远是肮脏的!”

读后感12篇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你不妨看看读后感1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读后感 篇1

有时伤害,有时相助,人们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与他人的人生紧密相连。——题记

“不管是骚扰还是恶作剧,写这些信给浪矢杂货店的人,和普通的咨询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内心破了个洞,重要的东西正从那个破洞逐渐流失。”、“人的心声是绝对不能无视的。”面对疑似出自同一人之手的三十封恶作剧信件,浪矢老爷爷如是说。从那一刻开始,我想,对浪矢老爷爷,对浪矢杂货店,对《解忧杂货店》,我有了一种说不清的情感,或许是敬重吧,好像全身都充满了一种温暖的力量。

浪矢老爷爷的杂货店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不仅出售杂货,而且当遇到困难的时候写信给杂货店,第二天总能在牛奶箱里拿到浪矢爷爷的回信。

许多事情在还未发生时就已经在世界上留下痕迹。浪矢老爷爷不会想到当年问“怎样才能不学习也拿到100分”的孩子,会将他的回答应用到工作中,帮助更多的孩子;也不会想到,神奇的杂货店,交错的时空线会在他逝世多年后帮助了三个迷途的青年。

敦也、幸平、翔太在抢劫之后跑到废弃的浪矢杂货店中藏身,却因杂货店中不会流淌的时间而收到了来自过去的人的求助信。在一封一封信中,他们尝试帮助别人,也在救赎着自己——原来。像我们这样的人,也是可以帮助到别人的啊。因一张不慎掉进牛奶箱里的白纸,他们收到了来自过去的浪矢爷爷的信——“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

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可能的。这可是很棒的事啊。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那么,就告别这间杂货店,告别过去那个阴暗的自己,在太阳升起的时候,走出这里,面向一个全新的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吧。

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小说开始时似乎呈现的是一个个支离破碎的片段,每个故事都有独立的主人公,都有完整的情节,唯一的关联是浪矢杂货店,它像一个纽带,冥冥中将这些人和故事连接起来。看到后面,似乎断开的关系又逐渐联系起来,他们之间的关联被揭示出来,这样的情节竟使人震撼,原来人与人之间一直都在相互支撑,每个人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每一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他人的生活。

一开始我以为小说打动我的是作者排篇布局的功力,读完才发现,原来真正一直触动我内心的,是人的心中最本质的东西,那些听起来似乎老掉牙的字眼,善良,关爱,宽容。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善良,有一个善良的老爷爷愿意耐心地倾听他人的烦恼,帮助他们出谋划策;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关爱,即使是抢劫犯,也会在收到他人的求助信时无法置之不理,一个字一个字地认真回复;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宽容,面对三十封恶作剧信,浪矢老爷爷没有指责,只是认真地一封一封写了回信。

正是因为这样的善良,关爱和宽容,帮助了无数面临困境不知如何逃脱的人,拯救了一个小男孩的生命,也完成了三个抢劫犯对自己内心的救赎。世界如同一套巨大的多米诺骨牌,只是一个充满善良、关爱和宽容的开始,就触动了整个世界最柔软的内心。

而我们为什么需要善良,关爱和宽容?

浪矢老爷爷收到过一封匿名的信,笔迹和那三十封恶作剧信如出一辙,那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对不起,谢谢你。”我想这是最好的答案了吧。”

读后感 篇2

静静看完从图书馆借回的一本畅销新书《未来简史》,作者是被誉为青年怪才的以色列新锐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这是作者继畅销书《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后xx年出版的又一力作。

《未来简史》全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智人征服世界;第二部分:智人为世界赋予意义;第三部分:智人失去控制权。拜读之后,前半部分关于历史和心理学的内容,基本属于人类历史的回顾。后半部分,是一些预见性内容让人有所启发。此处的智人Homosapiens即指当前地球上的全体人类,生物学分类中人属中的一种。人类从人猿到人类,经历了一段漫长的过程。从人类灭绝和征服其他动物,到后来主宰世界,相对其它动物而言,人类是神一般的高级存在。但作者认为,真实的情况是人和其他动物其实并无不同。人类追求的人文主义情怀及人性都是一套生物算法,情感和欲望算法帮助人类快速的做出决策,只是因为目前技术力量有限,这套算法的原理和内容,人类至今未能发现。

发这本书不同于一般的科幻文学,全书以不同常人的清晰文笔和独特观察视角,完全颠覆你的思考方式。过去人类面临的三大难题控制饥荒、瘟疫、战争。摆在人类面前的新三议题获得永生、幸福、神圣。有国外媒体称之是一部献给人类集体想象力的赞歌。读完此书了解一些新观点,比如万联网,人文主义陨落,大数据等,在当前这样一个迅速变化的社会,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未来十年二十年整个社会将向什么方向发展。这种因为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焦虑,在社会的各个阶层中蔓延。这本书在非虚构类作品中并不算非常通俗易懂,其中很多内容需要一番思量才能理清脉络。然而这并没有阻碍这本书的畅销。

有评论家认为《未来简史》这本书核心的问题是,搞反了社会发展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而作者对未来所做的预测也因此走入了歧途。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契约?该书大致以宗教一词来替代意识形态。赫拉利认为,无论是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就算其中有很多的伦理判断,这些伦理判断的根基也存在于一些事实声明之中。虽然科学不能将伦理判断证伪,但是却可以支持或者破坏伦理判断之下的事实声明。这相当于科学收回了对人文主义的事实声明的支持。因此,人文主义必然退场。所以,意识形态之间的竞争很像物种之间的进化竞争。当环境改变的时候,就会有很多新的物种出现。各种物种之间会相互竞争。基因会有遗传、变异。最终哪些生物会留存下来,占据优势,取决于哪种生物最能适应环境。那些不适应的,就都被自然环境淘汰,完全灭绝了。

同理,意识形态也有遗传、变异。在社会环境之中,意识形态之间也会产生竞争关系、优胜劣汰。人们总是想要更好的生活,而只有更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意识形态才能产出更好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更好的生活。虽然全世界总有很多不同的意识形态,但随着发展,总有一些被实践证明更有利于社会发展。那些不适应的意识形态,要么因为力量衰微而被军事征服,要么因为人民不满于迟缓的经济、生活发展而爆发内部革命,也有一些会因应内部压力而向更适应的方向演化。

赫拉利认为意识形态与科学之间的契合度决定了哪种意识形态将占据主流。他认为有两种可能在未来占据主导的意识形态:科技人文主义和数据主义。基于错误的预测方法,他进而分别描述了在这两种意识形态笼罩之下的未来世界,其情景颇为惊悚。在科技人文主义之下,少数人通过对自身的改造成为了神人。在他们面前,庸众仿佛蝼蚁一样无用。而在数据主义之下,大众再无隐私,人人以上传所有关于自己的数据为乐;计算机将决定每个人该做什么,因为计算机比每个人都更懂他们自己。所以看完这本书,很多为未来而焦虑的人们,变得更加焦虑了。

既然意识形态的胜负并不取决于科学的契合度,而取决于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性,那么预测未来的方法就不能简单考虑科学发展了。这就需要更多地考虑人类本身在未来社会环境中的需要。

总之,要较好地预测未来社会的形态以及那时的意识形态,就需要考察人类在社会中竞争与淘汰、人类本能的取向(比如对公平的追求)、以及相关事物的发展规律。世界知名周刊《经济学人》曾抨击此书是一部肤浅、华而不实的作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为普通读者能通过此书从一个侧面了解未知的世界也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读后感 篇3

“生活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生活不是没有感动,而是缺少能够感动的心灵。很多的感动,或许缘于瞬间的小事,而正是那么多的小事,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感动。”是啊,如果说我们的生活是一片毫无波澜的湖水,那么《读者》便是这片湖水里泛起的点点涟漪,它用真挚的情感串起我们的心,亲情,友情,爱情,都在这一刻化成一叶叶小舟,驶向那片名叫“感动”的彼岸。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从未有过的读书经历。曾经,为那一篇篇美丽而真实的爱情童话深深震撼;曾经,为那一股股感动人心的亲情力量止不住地流泪;曾经,为那一段段感性哲学的小故事思考人生……情感的交织,智慧的碰撞,人性的对比,就像一个个满满的包裹,充实着我的人生。在《飓风中的两个瞬间》文章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而又平凡的人在面对飓风时,选择牺牲自己换取其他8个人的生命,正如小说人物福尔摩斯所说:“为了公众的利益,我会毫不犹豫的接受死亡。”而作者最后的点睛之笔更是全文的亮点,每场灾难都是对人类的严峻考验,就在这些考验中,我们往往会看到最光芒四射、最铿锵峻拔的魅力人性。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感人小故事,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了许多待人处事的态度与情感,明白了感动是需要去寻找,需要自己去感触的,它一直都在你我的身边。去留心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也许我们就不会再抱怨命运的不公,取而待之的将会是会心而又灿烂的微笑,每当阴霾笼罩之时,不要低头埋怨,抬起头仔细寻找,也许你就能找到那缕照亮心灵的希望之光。

读后感 篇4

新年读完的第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读的是英文原版,没有刻意查单词,吭哧吭哧地也理解了大概意思。在具备一定英语基础的前提下,读英语原文比起读译文更有意趣,至少在理解作者风格和原意方面具有优势,也能感受到英语遣词造句的微妙美感。目前正快速地再读一遍中文译本,复查自己的理解是否准确,并体会译者怎样实现“信达雅”。

在阅读之前,我知道《月亮和六便士》很有名,毛姆也很有名,知道这大概是一个股票经纪人抛下优渥生活和妻子儿女,一心追求绘画梦想的故事。在阅读之后,我知道原来本书主角原型为高更,原来主角不是一个典型的破釜沉舟、收获崇拜与赞誉的英雄,原来人的一生,舍弃与得到都必须作出坚定的选择。

主角Strickland性格独特、复杂。书中的叙事人“我”感觉他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攫住,其力量之强大让人无法抗拒,甘愿冒险。在四十岁的年纪告别如日中天的事业,放弃舒适的生活,抛妻弃子,藏身于巴黎破旧的旅馆,五年来穿着同一身衣服,过着每天只喝一瓶牛奶吃一条面包的日子,只为了画画。关键是,几乎没有人认可他的画,而他也不在乎画画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名利——他只是要画,他不得不画。

从世俗的角度来看,Strickland简直可以说是个“恶棍”了,离开妻子子女,对热心帮助他的Stroeve冷嘲热讽,“拐跑”Stroeve的妻子,成为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对于别人的评价,他从来嗤之以鼻。他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是真的不在乎。“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的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Strickland“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传统对他无可奈何,所有的批评讽刺、风言风语都不能刺激他的自尊心,只能换得他的哂笑。

也许这种特立独行恰是让他伟大的地方,他对于会占据时间精力的欲望、爱情、琐事和别人的看法感到愤懑,他想要摆脱它们的束缚,将全部精神集中在绘画这一件事上。他不善言辞,唯有通过画画来表达旺盛的生命力和深藏在心的感受。从井井有条的伦敦到灯红酒绿的巴黎,再到原始而宁静的大溪地,Strickland终于找到了能够让耳朵清静,让灵魂栖息的地方。在孤岛山野里,在被麻风折磨的日子里,在眼盲之后,他不止息地画着,直到呈现出一幅幅摄人心魄的作品,直到生命的终结。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有些人看到嫦娥,有些人看到环形山,有些人看到飞船,有些人从不仰望。随波逐流,泯然众人,现世安稳。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用这本书来开启新一年的冒险,甚好。

读后感 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高尔基童年的经历。

高尔基4岁就没了父亲寄居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家家境败落,外祖父喜怒无常,脾气极坏,经常毒打亲人和幼小的孩子。两个舅舅是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阶层。父子、兄弟之间勾心斗角,为了一点小事彼此争吵,甚至打得头破血流。高尔基就是在这种黑暗的、令人恐怖的环境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美丽的校园、宽敞的教室、友好的同学和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在优异的环境中学习,还有父母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照,没有战争,人人平等,现在与高尔基那时的年代差距太大了!因此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发愤图强,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更加文明、富强、和谐的家园。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这本书讲述了高尔基出生于一个木匠家庭,父亲早逝,母亲出外打工,由外祖母把高尔基抚养成人,很小的时候就出来谋生,从小就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

高尔基从小就受尽了折磨和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我们的童年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高尔基的童年实在是太惨。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回家还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回家吃,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想欺负你,爸爸妈妈就会出来保护你。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与我们恰恰相反,他没有上过学,回家只有一两个馒头,他也不能想要什么,家长就给他买,而且他常常被人欺负,是在是天壤之别啊!

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因为长大了就没有了,我们要独立生活,在小时候好好玩,长大了好有一个美好的回忆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童年就快要走了,迎接我们的是少年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最后的美好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的美好印象吧!

读后感 篇6

大家一定读过金翅雀这篇短文吧?金翅雀的孩子们被农夫偷偷地掏走了,金翅雀爸爸千辛万苦想把小鸟们救出来,但始终救不出自己心爱的孩子们,金翅雀爸爸只好用毒草毒死了小鸟……

我为小鸟们感到惋惜,又为金翅雀爸爸保护自己的孩子的精神而感动。但是,金翅雀爸爸为了自由这个词牺牲小鸟的性命,我感到气愤。虽然小鸟囚禁在农夫的笼子中,我觉得,毒死小鸟是不对的,金翅雀爸爸可以动脑筋或让朋友们来帮助他,来解救出困在笼中的小鸟们。

在这里,我要严重批评掏走小鸟,把小鸟们关在笼里的农夫。为什么要把小鸟关起来?是为了天天能听小鸟们美妙的歌声吗?是为了让小鸟跟自己的孩子玩耍吗?是这样,就错了。因为,可爱的小鸟们也像他们的爸爸一样,热爱自然,渴望自由!

保护小鸟,让小鸟成为我们的好朋友吧!

读后感 篇7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一部极具现实讽刺意义的著作,小说最后以高老头在悔恨、咒骂中结束了自己寒酸的人生作为尾声收场。小说无情地揭露了19世纪法国社会在拜金主义影响下人性的欺迷与混沌。整个社会无不处在混沌的状态之中,人们失去了一切正确的航标,而唯一坚定的只有对城市的骄奢靡侈的生活的追求,到处都是面具与欺诈,到处都是那样死气沉沉,似乎一个破灭的时代即将要告别一个破灭的世界一般的凄凉与无奈。

爱是自然的,而爱的传达却也成为了一种艺术。高老头那近乎疯狂的炽热的父爱着实让人动心,也让人无限地怜惜他是将自己整个生命都融入了无绵的真诚的父爱里面,无所保留地捧到女儿们面前,似乎丝毫的隐藏私心也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一个眼神、一句温存、一个微笑似乎也已不足以承载起他浓厚的父爱深情,灵魂的触动也只有让现实来实现:让女儿们接受最好的教育,对她们的要求一一予以满足,待到她们成年后将自己的财产全部平分给了她们姐妹俩作为嫁妆。最后还要不断变卖自己的一切来为女儿的情人偿还债务;而自己却过着不人不鬼的生活,仿佛他心中唯一的准条就是女儿快乐,我就快乐,女儿快乐就等于给了他整个世界的幸福,而她们的伤心又比上帝的悲伤还要令他痛不欲生。

撇开世俗的目光,拭去溺爱的光华,我们看到的是灰暗的企望与期待;离开人世指责,我们看到的是一颗孤独的心在黑暗里瑟瑟颤抖,它想要呼唤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它想要极尽完美却不知道怎样表现才算是一种美;只是天真地以为奉献自己身上的所有,包括自己的感情才是至善至纯的理想表达,才能够获得相应的爱的满足与欣慰。

然而,他却忘记了他的表现既是爱,同时也是一种无形的不自觉的伤害。因为是他用可爱而又丑恶的物质满足引领她们走向浑浊的世界;是他使她们在物质的享受中让自尊和虚荣同时得到了满足,而忘却了世界上爱存在的理由和意义。给予者和接受者一直都在混沌中,这让爱的表达也模糊了,可这一切早就足以让高老头心中的艺术永远也成为不了真正实在的艺术,至多只是存在心里的不可触摸的艺术半成品。

他可以一点一点地忍受自己的不幸,可以一寸一寸徒劳无益地争夺失去的阵地,可他却承受不起炽热的爱的付出,得到的是冰冷回应的结果。他曾不断地给自己暗示,给自己寻找原谅女儿无情的理由,给自己无限等待的希望,仿佛那种隐约的可能性是未知世界给予的高尚的怜悯和对心灵一种奢侈的慰藉。可就在这无限地等待中,希望逐渐变成了绝望,鲜红跳动的心渐渐老去,悲愁的容颜也永远地被遮盖在不见天日的乌云下,失去了重生的希望。在绝望中,真实与理想成为了破碎的梦幻,所有的一切也在绝望中归于零。

读后感 篇8

今天,我们学习了17课,《《生命,生命》》学了这一课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我体会到了:生命是短暂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要珍爱生命,尊重生命,善待生命,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或是像作者那样对自己负责,好好的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

读完了《《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他给了我一种心灵的震撼,那就是:珍爱我们的生命吧!珍惜时间吧!让我们的生命更有意义!

当读到“飞蛾求生”“砖缝里的瓜子苗”时,那挣扎的飞蛾顽强生长的小苗,让我感悟到:凡是生物都有顽强的求生欲望,都极其珍视自己的生命。不管外界环境怎样危险,它们都没有放弃求生的努力,小小的昆虫瘦弱的瓜苗也如此,更何况人类呢?

我虽然身体欠佳,但我要让我的人生充满五彩缤纷的色彩。

读后感 篇9

读了杨红樱老师的《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我感触还是颇深的,也被它层层深入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笑猫、球球老老鼠和地包天三个好朋友为了能找到他们的好朋友——小白,一起来到了绿狗山庄。可是不久,地包天也离奇地失踪了。原来绿狗山庄里有个怪癖的雕塑家把小狗们的毛都染成绿色,并把它们耷拉下来的耳朵用钢丝立起来,绿狗山庄也由此得名。那个所谓的雕塑家只是为了能雕塑出奇特的雕塑,就剥夺了一百只小狗的自由和快乐,还残忍地迫害它们。最后小白和地包天也成为这一百只小狗中的两只,小白和地包天的好朋友们为了救出它们和其它小狗,在一个夜晚,球球老老鼠喝了一瓶有魔力的红酒,和笑猫一起把所有的小狗都救出来了。

笑猫和球球老老鼠用自己的勇气和毅力救出了它们的好朋友和其它小狗们,还给小狗们本来的面貌。和自私自利的雕塑家相比,笑猫和球球老老鼠它们更加可爱。我们可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去做不利于别人的事情。而且小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学会和我们的朋友好好相处。

现实生活中就有一些像雕塑家一样的人,为了一己私利就去掠杀小动物。有人为了珍贵的兽皮,就偷偷地猎杀北极熊">北极熊、老虎和狐狸等野生动物;为了获得象牙,活生生地将大象杀死;为了能吃到鱼翅,就杀掉鲸鱼;更有甚者,居然活熊取胆,直到熊死去。想想都有些毛骨悚然的事情,怎么能够做得出来呢?这些人类的朋友也是有生命的。

想一想:营养的牛奶从哪里来的呢?这都是默默无闻的奶牛提供给我们的;香甜的蜂蜜从哪里来的呢?这可都是小蜜蜂辛勤劳动的成果。

我们是不是应该善待我们的动物朋友呢?我们要学会善待身边的一切,其实善待他人就是在善待自己。

读后感 篇10

一天看完了稻盛和夫写的自传,文字静静地记录着一个草根到商业大能的一生,很少看到近代有人的自传能够如此真实

一、不能随便听信别人的话,一个人嘴上说的可以未必真的可以,语言是没有单独的意义,要看说话人的人品;

二、我们的内心有一块磁石,他可以将利剑、灾难、疾病、失业等等从周围吸引而至;

三、不管道理是怎样,真是好朋友,无论如何也要保护,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四、我脑子不聪明,只能付出两倍于他人的努力,如果别人付出两倍的努力,我就得付出五倍的努力;

五、人生只有一次,不能一天天地虚度,要竭尽全力奋斗下去;

六、应该给员工明确指出公司前进的方向;

七、尖端科技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

八、热情+时代;

九、早晚要成为日本第一,世界第一,志存高远;

十、如果拼命度过今天,我们就能够看到明天,如果拼命度过明天的话,就能够看到下一周,如果拼命度过这个月,就能看到下个月,如果拼命度过今年的话,就能看见明年,重要的是尽全力对待眼前的每一个瞬间;

十一、如果为了追寻作为技术员的浪漫理想而展开经营的话,即使成功了,也不过是牺牲员工带来的虚假繁荣,公司应该有更重要的使命。经营公司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必须永远保障员工及其家人的生活,以公司员工的幸福为目标;作业为终生追求的理念,后来又加上了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十二、无论什么事,节奏和时机都十分重要;

十三、遭受苦难之日,正是你所造恶业消失之时。业报消失,你应该高兴啊。

十四、人只要坚持正确的为人之道,整个宇宙都会帮助你的。

读后感 篇11

读《围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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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时间紧迫,所以只能匆匆将钱老的《围城》看完,不过好在以前就有看过一些,所以还算幸运,能对这部**也所理解。

钱老在开篇序文中提到,他写的是近代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和某一类人。看了作品就知道写的是战争年代的一批留过洋的年轻人,述说了他们的爱情纠葛,他们的工作竞争,他们的生活压力。正是他们的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种种,构成了这一出《围城》,主人公方鸿渐,对于感情那座围城充满了无限的遐想、憧憬与向往,当他成为城里一员之后,却觉得了无生趣,又开始向往城外的无限自由。

也印证了作品中苏文纨的那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读了整部作品之后,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方鸿渐的那些所谓的狡辩,侃侃而谈的方式和言语让剧中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大加“讽刺”,不过说是讽刺,倒不如说是心动。有时候,女人就是如此的心口不一,嘴上是对他的那套言辞不予置评,说他故作奇论,其实心里倒是对他产生无限好感。不过,我倒是还没有到那种程度,无非是觉得他的答辩功力的确是不错,尤其是其中的那段关于女人参政的话,“要齐家而后能治国平天下。

请问有多少男人会管理家务的?管家要仰仗女人,而自己吹牛说大丈夫要治国平天下,区区家务不屑理会,只好比造房子要先向半空里盖个屋顶。把整个国家和社会留给妇女有很多好处,至少可以减少战争。

外交可能更复杂,有更多的秘密条款,但是妇女由于身体上的关系而不擅长打架。女人对于机械的头脑比不上男人,战争起来或者使用简单的**,甚至不过揪头发、抓头皮、拧肉这些本位武化,损害不大。无论如何,如今新式女人早不肯多生孩子了,到那时候她们忙着干国事,更没工夫生产,人口稀少,战事也许根本不会产生。

”看这段话的时候,我是一口气读完的,中间都没有停顿,读完后真的有种被他说服的感觉,那句先齐家而后方能治国平天下让我深有感触,貌似很有道理啊。我将这段话放到自己的空间中并分享。 很多朋友来留言。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概念是新颖的,值得学习。不过这些是后话了。

当然,最发人深省的是爱情的围城。作者借**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这是从法国的一句成语中引申而来的,即“被围困的城堡”。

“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个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的城堡,的确是个很难理解的东西。主人公方鸿渐在几个女人之间徘徊这,对于唐小芙,我想他是爱的,不过他爱的太过懦弱,一直没有突破那些束缚,没有鼓起勇气与之携手。

至于苏文纨,他很清楚自己不爱他。但也没有勇气拒绝,也许心里的虚荣是在作什么,觉得有这样一个女朋友很光荣。所以到头来两个都失去了。

而对于后来的孙柔嘉,我想是有朋友的关系,也有爱人的关系,因为他大多数时候对她是耐心的,压住了那些不耐心来耐心地对待她,但凡一个男子不爱一个女子,断然不会有那般的耐心。毅然决定一起离开学校的那一刻,他们相爱了;在香港酒店生气后甜蜜地吃菠萝,他们彼此相爱。西装革履烫发旗袍高跟鞋着一起回到上海的那一刻,他们也是相爱的;不过那种爱不是坚定的,在生活的打磨下,那份爱不知不觉地溜走了,所以方鸿渐想逃离这个婚姻的城堡,他又迷茫了。对于这个深刻的话题,每天都有各种关于围城的戏剧。

我想,我是那个城外的人,有时候回想进去那个神奇的城堡,也想去体验一下爱情的滋味,不过,我无门可进,只好在外面徘徊,或是打算放弃这个进城的想法。可是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却是想着如何从那个爱情城堡里出来,或许她只是想出来,又或许她是想出来后再换一个城堡。不一样的人,在不同的情景下,是真的有很大的差别。

一个想进去,一个想出来,两种想法,没有对错,也没有理由。这种复杂的感觉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理解。小时候,我也有从姐姐**听到过关于这个进城或出城的问题,不过那时候的我还不懂的这里面的复杂,在我看来进与不进都是随兴决定的,没有什么好烦恼的。

现在我是有所了解了。不过到底是什么理由促使我想进去的呢?我没想过。我真的很渴望爱情和好奇心。我不确定。

对于我想摆脱爱情的朋友来说,那座城市是个麻烦。她说她厌倦了,想必她也是带着好奇心进去的吧,可能在里面觉得太过束缚,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心理,又或是那个城不是她想象中的那般美好吧,所以失望极了,奋力想向外冲。那座神秘的城市,当我们都想的时候,我们也会想逃离。这一定是最大的麻烦。

爱情这座不夜的城,谁能说清道明,是进或退,只待各自思量……

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我们《七彩阅读》上的《走在路上》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很感动。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写一个男孩和他的祖母去看电影的故事。电影就要开始了,但奶奶还在慢慢地走着。作者不耐烦了好几次,不时对奶奶大喊大叫:

奶奶你快一点电影快开始了。回头一看,发现奶奶的背已经严重弯曲,像一棵老树。

从他和他奶奶去看电影为故事的一个理由,抒发主人公对他奶奶深深的爱,以童年时奶奶带我出去逛街,并且都是奶奶背着作者为爱理由。对了,文章还有一处非常感人就是作者的奶奶在烈日下干活身上都汗衣服全被汗湿了。但是她不会忘记不时对作者大声说:

往窗户那里站,那里凉快。奶奶受不了高温。她买了棒棒糖。她一咬,就把剩下的棒棒糖给了作者。写到这一段的时候有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又非常震惊,也就是当奶奶买棒冰的时候,从口袋里拿出的纸钱上面已经在滴着奶奶的汗水了。

男孩和他的奶奶去看电影,突然想到小时候奶奶为自己操碎了心,想到这里我想作者已经感到愧疚了所以立马上前去搀扶他的奶奶了。我读的这篇文章很感人,爱很难找到,爱很好找到,只要冷静下来就能找到爱,爱只属于真正的人。

今天我读了我们《七彩阅读》上的《走在路上》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很感动。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写一个男孩和他的祖母去看电影的故事。电影就要开始了,但奶奶还在慢慢地走着。作者不耐烦了好几次,不时对奶奶大喊大叫:

奶奶你快一点电影快开始了。回头一看,发现奶奶的背已经严重弯曲,像一棵老树。从他和他奶奶去看电影为故事的一个理由,抒发主人公对他奶奶深深的爱,以童年时奶奶带我出去逛街,并且都是奶奶背着作者为爱理由。

对了,文章还有一处非常感人就是作者的奶奶在烈日下干活身上都汗衣服全被汗湿了。但是她不会忘记不时对作者大声说:往窗户那里站,那里凉快。

奶奶受不了高温。她买了棒棒糖。她一咬,就把剩下的棒棒糖给了作者。写到这一段的时候有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又非常震惊,也就是当奶奶买棒冰的时候,从口袋里拿出的纸钱上面已经在滴着奶奶的汗水了。男孩和他的奶奶去看电影,突然想到小时候奶奶为自己操碎了心,想到这里我想作者已经感到愧疚了所以立马上前去搀扶他的奶奶了。

我读的这篇文章很感人,爱很难找到,爱很好找到,只要冷静下来就能找到爱,爱只属于真正的人。

草镯子读后感范文12篇


细细品味作者的作品,您一定能从中体会到什么。写读后感并非赘述原文,重点是写出自己的思考与感悟,这份特别为您准备的“草镯子读后感”一定可以让您心满意足,希望能给你一些帮助作为一个参考吧!

草镯子读后感【篇1】

民国时期,1924年,一个草镯子背后,隐藏着多少的故事、、、、、、

梅香,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她的父亲是一位很有名望的县官,秀秀,是梅香隔壁裁缝家买来的“童养媳”,出身卑微。她们俩一见面就很快成为了好朋友。可是,好景不长,在封建思想的环境下,秀秀被“婆婆”活活折磨死了,梅香只能用秀秀亲手送给她的这个“草镯子”来寄托对她的思念。这一切,都可以贴切的反映出旧社会强大的恶势力。

梅香很幸运,她不用“裹小脚”做“童养媳”,秀秀却很可怜,被父母以低价卖到了这里,梅香的妈妈在怀胎时受到了惊吓,以后,身体就弱不禁风,像个纸人儿似的,再也生不出儿子,不能“延续香火”。梅香的太,是封建社会过来的人,思想很陈旧,梅香的妈妈生不出儿子,她就张罗着给梅香的爹娶“二房”、、、、、、

看到这里,我已经有些害怕了,也开始同情她们——这些遭罪的女子。封建思想,旧社会对妇女的歧视,让她们生不如死,她们又是怎样从水深火热的生活中挺过来的?难以想象。就连秀秀这样瘦小的女孩子,都要一人承担起家中所有的活,而且不能叫任何一声苦、、、、、、再看看那些男人,待遇与妇女们简直是有天壤之别:被爹娘捧在手心里宠着,爱着,可以肆意妄为,即使大闹天宫也有父母挡着、、、、、、那时候的中国社会,多么丑陋!那现在又何尝不是呢?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封建思想依然存在,陈腐观念依旧存在。

再次回到这个年代,本该享受幸福生活的女子们却因为出身卑微而被人们轻视。而那些生活在上流社会的女人们,压力又何尝不大?梅香的妈妈就是一个好例子,生不出儿子,在这个家庭里就无法立足,也会被人家说闲话,被家中长辈说成“不孝”、、、、、、

旧社会存在着这样的问题,现代社会也是如此,从人口普查中,我们不难发现,男性人数永远高于女性人数,这难道不是“重男轻女”吗?可以断定,封建思想并没有完全脱离现代人的心理,在一些偏僻的山村中,还是会上演一幕幕旧社会的“活剧”重蹈覆辙!

人们,请你们放下自己心中不平衡的天平吧!请把它调整到正确状态,让男、女平等,谁都不愿意再回到那个令人心惊肉跳的旧社会了!

草镯子读后感【篇2】

前一段时间内,我看了黄蓓佳阿姨写的5个8岁系列小说,其中,让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草镯子》这本书。

这部长篇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个8岁大的女孩梅香生活在抗日前的青阳城三世同堂的宅院里,不久便成为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女学生。后来,梅香与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秀秀,张家菜园的挑水工呆小二成为了好朋友。秀秀为此帮助梅香编织了一个非常精致的草镯子,这让梅香感动不已。梅香的爸爸要娶二房啦!这本来是一件欢天喜地的事情,但是,梅香并不这么想,他感觉,还是自己的妈妈最好!也因为这件事情,使她突然变懂事了许多。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读懂了什么叫“朋友之间深厚的友谊”;我知道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真理。

生在旧社会的梅香是多么的不幸啊,贫困和死亡时时威胁着她。相比之下,生在新社会的我又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一定会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草镯子读后感【篇3】

今天,我在图书馆读了《草镯子》这本书,既感动又愤怒。

主人公梅香,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她家隔壁住着一位裁缝,裁缝给自己五岁的儿子福儿找了一个童养媳——秀秀。十二岁的秀秀与八岁的小梅香结为了好朋友。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她们所受的待遇迥然不同。

梅香在家里享受着小公主般的待遇,而秀秀则需洗衣,带福儿玩……一但有什么地方做不好,裁缝老婆便会对秀秀又骂又打。梅香就要去学堂读书了,秀秀用麦草编了一个草镯子送给梅香。这一个草镯子牵着了梅香与秀秀之间的友谊,也牵着了她们两个人纯洁的心。

后来秀秀带着福儿和梅香一起去观看两个月大的小猫咪时,福儿不慎掐死了一只小猫咪,看着梅香伤心的样子,秀秀也很难过,轻轻地拍了一下福儿的屁股,很轻很轻,不能说是打,福儿回家告诉了自己的妈妈,秀秀被狠打了一顿。最后,秀秀受不住了,便投井自杀。梅香整天很失落,一句话也不说……

我最喜欢乖巧的秀秀,秀秀很听话,天天在家做家务。我最讨厌裁缝的老婆,她既凶狠又恶毒,而且,她不文雅,说话很粗,一点都没有同情心,秀秀的手臂已经被她抽得不成样了,她真是一个冷血动物。读到这里,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可爱的秀秀居然要受这样的毒打!作者用细腻的语言,细致的描写,把旧社会的黑暗与残酷展示了出来。小梅香的家仿佛就是我们现在社会的一个替身,而裁缝老婆打秀秀的事情,就是旧社会一些穷苦人家活生生的例子。这些天真的女孩们,需要告别亲人,去当童养媳,帮别人干活。多么可怜,多么残忍!一想到这里,我就十分愤怒。

我很庆幸我生活在这个时代里,在我们这个时代,男女平等,不会歧视女性。一些女性比男性还棒,如:国内著名资深电视节目主持人——杨澜,美国前国务卿——赖斯等。

读了《草镯子》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许多。《草镯子》真是一本好书啊!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草镯子读后感【篇4】

童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好像坐车少不了车票,洗澡少不了水一样。是抹不去的回忆。

《草镯子》讲述了1924年的青阳城,8岁的女孩梅香生活在一座三世同堂的宅院里。和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秀秀,挑水工呆小二发生了许多故事。很多熟悉的场景历历在目,作者黄蓓佳把枯燥无味的大小姐的童年生活写得无比风趣,用梅香的成长,侧面烘托了封建社会的陋习。

在这样的时代,在这样懵懵懂懂的年纪,梅香懂了很多,因为一些事,她长大了。

人如果不经历些什么,或许不会成长。这使我想起来一次教训:那天,有小伙伴来找我玩,我把爸爸的西蓝花拿来玩,弄得湿哒哒的。还在爸妈房里闹腾了一阵,因此挨了骂。从那以后,我再不敢乱玩了。

小梅香从那个旧社会中看出了很多,老人的重男轻女;为了挣脱家庭负担背身而逃的父亲。即便是现在,也是不能避免的。只因为旧社会的劣根在国土上扎根太久,影响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虽然劣根铲除了,但旧社会的黑暗还是烙印在了我们心中。面对当时人们的思想,举动,陋习,要么去闯,要么只能逃。

经历一些事,我们才会成长,才会懂事。

草镯子读后感【篇5】

这世上,友谊可以帮助人,但有时,也可以害惨自己的朋友。八岁女孩梅香,就间接性的,将好朋友秀秀置于死地。

梅香是当官人家的大小家,秀秀是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两个人的身份地位可以说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可这两个八岁女孩,却是特别好的朋友。因为秀秀是童养媳,所以裁缝经常会虐待秀秀,只要她一犯错,便绝对饶不了她。可是有一天,梅香和秀秀在一起玩洋娃娃,福儿(裁缝的儿子)趁她们不注意,把洋娃娃抢走了。秀秀肯定不会给他玩,便开始追他,就在追逐中,福儿的头撞到了放铜熨斗的桌在上,桌子倒了,福儿的头被烫伤。秀秀哇的一声哭出来,因为她知道,如果被她的公婆知道,肯定死定了

梅香给秀秀出主意,让她躲到呆小二家,因为呆小二虽然傻,但人非常善良,也估计只有他愿意收留秀秀。秀秀想想,觉得梅香说的也对,便同意了。秀秀逃走的那几天,镇子上每一个人都在找她,梅香则每天都回去呆小二家送吃的。可能是有人跟踪她,反正没过几天,秀秀就被县衙的人抓起来。不过幸运的是,因为她年龄小,所以判不了什么刑,关几天就被放出来了。可秀秀被放出来后,自己却跳井自杀,人们下去打捞时,剩下的也只是尸体了。当梅香得知秀秀的死讯,她待在房间里两天都没出来,她明白,自己错大了。自己不仅害死了秀秀,还害惨了呆小二,虽然呆小二没有去自杀,但他在镇子里已经成了遭人鄙视的对象了。以前善良、淳朴、干净的呆小二不在了,现在的他整天衣着懒散,头发顶的像个鸡窝,更关键的是,已经不可能再有人家找呆小二挑水了,他也无法生存了!

有人把友谊看的很重,也有人不把友情当回事。梅香,把秀秀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遇到高兴的事和秀秀一起分享,遇到难过的事也去找秀秀倾诉。可是,她的洋娃娃害死了秀秀,她的主意害惨了呆小二。一个人把自己最好的朋友害死,更关键的是,她本意只是想帮自己的朋友。我想,这应该是梅香一生最不想发生的事吧!

草镯子读后感【篇6】

《草镯子》这本书是由黄蓓佳老师写的一部悲剧小说,文中梅香的善良,秀秀的坚强,以及她们之间的纯真友谊就像那小巷斜阳中的青石板、白井栏和缠裹着红漆皮的门环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书的主人公叫石梅香,是大户人家里的姑娘,与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秀秀成了好朋友,她们俩总是找机会在一起玩:看猫咪、聊天。秀秀送给梅香一只用草编的镯子,很简单,但是梅香特别喜欢。秀秀毕竟是童养媳,稍有不慎就会招来一顿毒打,自从梅香认识了秀秀,就天天去帮助她。

梅香的爸爸给梅香买了一个洋娃娃,梅香高兴极了,就拿着洋娃娃给秀秀看,两个女孩开心的帮娃娃做衣服时,福儿来捣乱,三人打闹间,熨斗烫伤了福儿的头。梅香和秀秀知道闯了大祸,梅香把秀秀藏起来,保护她、安慰她。无奈厄运难逃,几天后秀秀还是被抓住了。拘留了几日被重新放回裁缝家的秀秀,害怕裁缝娘子会毒打自己,就投井自杀了。

失去了秀秀的梅香,和往日大不相同,每天以泪洗面,梅香一直珍藏着秀秀送给她的草镯子,这是秀秀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也是她们深厚友谊的象征。读到这儿,我不禁被这种真挚的友谊深深的感动了。两个苦命的孩子,相互依靠,相互安慰,凭借这份友谊在困苦的生活中挣扎着。秀秀虽然死了,但是梅香却永远记住了她,而那段友谊也永远留在梅香的记忆里,成为她儿时最美好的回忆。想想现在的我们,常常会因为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闹得面红耳赤,有时甚至是大动干戈,跟梅香和秀秀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极了。

梅香的母亲不能再生一个孩子了,祖母埋怨母亲,同时梅香发现爸爸不见了,原来是跟别人私奔了。

这真是一个悲剧故事,我哭了很久。我想世界怎么会有这样令人寒心的爸爸,不负责任的丢下自己的孩子。我的爸爸就很爱我和妹妹,他任何时候都不会丢弃我们。小时候,他经常俯下身子把自己扮成马给我骑,教我游泳、骑自行车、打乒乓球,陪我上钢琴课、美术课。长大了他经常陪我做功课。有困难时,总是爸爸帮我解决。有危险时,总是爸爸保护我。有这样的爸爸,我和妹妹都是是幸福的小公主。

相逢是首歌,歌手你我他……珍惜朋友、善待亲人、包容他们,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友情!

友情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的灵魂;

友情是一泓清泉,滋润了我们的生活;

友情是一座火炉,温暖了我们的人生。

岁月如海,友情如歌!(刘涵宇)

草镯子读后感【篇7】

《草镯子》看完后,童年是人生最重要的部分,就像坐车没有票,洗澡没有水。那是无法抹去的记忆。

《草镯子》讲述了1924年的庆阳城,8岁的女孩梅香住在三代人同住的屋檐下。很多故事都发生在邻家裁缝的儿媳秀秀和挑水的戴小二身上。许多熟悉的场景历历在目。作者黄蓓佳把小姐枯燥的童年生活写得非常搞笑,并用梅香的成长来凸显封建社会的陋习。

这个时代,在这样懵懂的年纪,梅香明白了很多,因为一些事情,她长大了。

人如果不经历某事,可能就不会成长。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教训:那天,一个朋友来找我玩,我把爸爸的西兰花玩弄湿了。他还在父母房间里闹了一阵子,被骂了一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胡闹了。

肖美香从旧社会看到了很多,老人的父权制;为了摆脱家庭负担而背着他出走的父亲。即使是现在,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只因旧社会的坏根在国内生根太久,影响了千万中国人。坏根子虽已铲除,但旧社会的黑暗仍烙在我们的心头。面对人们当时的思想、行为和陋习,要么闯入,要么不得不逃避。

经历过一些事情,我们就会成长,就会懂事。

草镯子读后感【篇8】

看了《草镯子》,我才知道了1924年时的孩子们,生活在怎么样的环境里。1924年,从今天往前跋涉近90个年代,才能到达书中小梅香长大的年代。小巷斜阳中,青石板、白井栏和缠裹着红漆皮的门环历历在目,而女孩的脚印已经模糊。

小梅香8岁,她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她有个好朋友,叫秀秀,比她大4岁,用麦秸编了为她编了一个草镯子。但是秀秀是一个裁缝家买回来的童养媳,每天都受到虐待,不能像普通孩子那样自由。所以她们俩总是找机会在一起玩,看猫咪,聊天。后来,梅香要上小学了。她无意中发现了爸爸的秘密,知道爸爸想与一个叫荟姨的阿姨结婚,生个男孩子。这个秘密在她的心里隐藏了很久。在一次游戏中,秀秀的弟弟跌了一跤,被烫斗烫伤了。为了不让秀秀被挨打,梅香决定把她藏在挑水工呆小儿的家里。不料不久后,她就被搜了出来,拘留了几天。当差役送她会裁缝家时,她忽然挣脱了差役的手,跳下了水井,走了。小梅香第一次尝到了失去朋友的滋味儿。不久后,梅香得知爸爸要举行婚礼了,新娘是太给爸爸选的,居然是个胖胖的,长着一个黑麻子脸的女人。于是,爸爸在半夜逃走了,跟着荟姨一起。梅香又一次心情如同跌落深谷

看完了这本书,多少会有点感动,有点悲伤。哦,以前的孩子啊,根本想不到我们现在多么美好的生活!可是,生活在今时今刻的有些人,还觉得这个世界是可恨的,是可不珍惜的。他们真应该去体验一下战争岁月的艰辛呀!

如今,生活如此美好,就请一起爱护它,保护它吧!

草镯子读后感【篇9】

现实生活的我们童年是丰富多彩,无忧无虑。因此我曾天真的认为世界所有人的童年都是如此。可是读了《草镯子》一书,我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今天让我们穿越时空,回到1924年到达书中“小梅香”长大的年代。小巷斜阳中,青石板、白井栏和缠裹着红漆皮的门环仍历历在目,但女孩的脚步却渐行渐远。

南方小城青阳,日子像阳光下的井水一样平静,8岁的梅香,就生活在青阳城一座三世同堂的宅院中,是家里的千金小姐。秀秀,邻居家的童养媳。梅香天真无邪,秀秀心灵手巧,两个身份截然不同的人,却开始了一段真挚的友情。用麦秸编成的黄灿灿的草镯子就是她们纯真友谊的见证。

秀秀是童养媳,她饱受凌辱,到处伤痕累累。生命本来是平等的,在这里却有了高低贵贱之分。梅香和秀秀虽然是好朋友,她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可怜的秀秀遭受裁缝娘子的虐待。梅香同情秀秀,所以她也常常帮秀秀。在一次游戏中,秀秀的丈夫跌了一跤,被烫斗烫伤了。为了不让秀秀被挨打,梅香决定把她藏在挑水工呆小二的家里。可是她还是被搜了出来,拘留了几天。当差役送她回裁缝家时,她忽然挣脱了差役的手,跳下了水井,永远的离开了梅香。小梅香也第一次尝到了失去朋友的滋味儿。

《草镯子》一书让我看清了事态的炎凉,但是梅香的善良,秀秀的坚强以及她们之间的纯真友谊却像那小巷斜阳中的青石板、白井栏和缠裹着红漆皮的门环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草镯子读后感【篇10】

这世上,友谊可以帮助人,但有时,也可以害惨自己的朋友。八岁女孩梅香,就间接性的,将好朋友秀秀置于死地。

梅香是当官人家的大小家,秀秀是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两个人的身份地位可以说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可这两个八岁女孩,却是特别好的朋友。因为秀秀是童养媳,所以裁缝经常会虐待秀秀,只要她一犯错,便绝对饶不了她。可是有一天,梅香和秀秀在一起玩洋娃娃,福儿(裁缝的儿子)趁她们不注意,把洋娃娃抢走了。秀秀肯定不会给他玩,便开始追他,就在追逐中,福儿的头撞到了放铜熨斗的桌在上,桌子倒了,福儿的头被烫伤。秀秀“哇”的一声哭出来,因为她知道,如果被她的公婆知道,肯定死定了……

梅香给秀秀出主意,让她躲到呆小二家,因为呆小二虽然傻,但人非常善良,也估计只有他愿意收留秀秀。秀秀想想,觉得梅香说的也对,便同意了。秀秀逃走的那几天,镇子上每一个人都在找她,梅香则每天都回去呆小二家送吃的。可能是有人跟踪她,反正没过几天,秀秀就被县衙的人抓起来。不过幸运的是,因为她年龄小,所以判不了什么刑,关几天就被放出来了。可秀秀被放出来后,自己却跳井自杀,人们下去打捞时,剩下的也只是尸体了。当梅香得知秀秀的死讯,她待在房间里两天都没出来,她明白,自己错大了。自己不仅害死了秀秀,还害惨了呆小二,虽然呆小二没有去自杀,但他在镇子里已经成了遭人鄙视的对象了。以前善良、淳朴、干净的呆小二不在了,现在的他整天衣着懒散,头发顶的像个鸡窝,更关键的是,已经不可能再有人家找呆小二挑水了,他也无法生存了!

有人把友谊看的很重,也有人不把友情当回事。梅香,把秀秀当成自己的朋友,遇到高兴的事和秀秀一起分享,遇到难过的事也去找秀秀倾诉。可是,她的洋娃娃害死了秀秀,她的主意害惨了呆小二。一个人把自己的朋友害死,更关键的是,她本意只是想帮自己的朋友。我想,这应该是梅香一生最不想发生的事吧!

草镯子读后感【篇11】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草镯子》,作者是黄蓓佳。讲述的是在1924年发生的一个故事。

在青阳城的一个三世同堂内,住着梅香的一家。8岁的梅香就到青阳国立小学去读书。后来他认识了隔壁人家的童养媳秀秀,开始了一段真挚的友情。秀秀被卖到一个裁缝家里,5岁的福儿变成了12岁秀秀的夫君。秀秀整天干苦活,被裁缝娘子打骂,最后秀秀投井结束生命,而他留给梅香的是一段友谊和一对草镯子。

梅香天真无邪,调皮活泼;秀秀心地善良,聪明手巧,而裁缝娘子不学无术,心狠手辣。

虽然一个草镯子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他却有着深刻的意义。当梅香看见秀秀被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时,他的心情我们可想而知,但又有谁会去救他。秀秀逆来顺受,上天对他的不公平,但他还是忍气吞声。

我们要向梅香学习他那种精神,珍惜自己的友谊,在朋友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因为什么身份而远离他,我们也要向秀秀学习,要有一个硕大的胸襟,面对命运的不公,心底没有崩溃,要有一颗乐观的心。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一直不忘。

草镯子读后感【篇12】

《草镯子》这本书是黄蓓写的,她的书我倒确实看过不少,但唯独这本是最有意思最感人的一本。这本书有很多味道,有的酸、有的甜、有的苦……正是这些味道才会把你吸引住,让你流泪,让你开怀大笑。

草镯子是秀秀送给梅香的礼物,也算是遗物吧。说到这里,那秀秀和梅香又是谁呢?想知道的话,就跟我一起看下去吧。秀秀是裁缝家的童养媳,她纯朴善良,跟梅香简直就是双胞胎姐妹一样,不同的,就是他们出生的家庭不同而已。秀秀很可怜,在裁缝家所有的苦力活都要她一个人来承担,而梅香则是一个大户人家里的千金。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秀秀因福儿的脸被烫伤,结果死了,梅香的爸爸因被迫嫁给一个满脸都是麻子的丑女人,就带着他的婚后情人芸姨逃走了。从此,没想和他的妈妈过着平淡的日子……

在这本书里,最让我感到气愤的人就是梅香的爸爸,他和梅香的妈妈是夫妻,但因为没想的妈妈自从生下梅香后,就再也没有剩下过任何孩子。她的爸爸便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女人,并怀上了一个儿子。这件事家里上上下下的人都不知道,除了梅香。其实她的妈妈很可怜,她知道爸爸和芸姨之间的关系,但她一直表示着沉默。我觉得这本书有一层很浓的苦味,让人忍不住悄悄流泪。这一切可以说是太搞的吧,全家就数太,因此大家都得听太的话。

总的来说,这本书确实是本“苦书”,它的每件事都是那么的感人,你心动了吗?想看的话可以去新科书店买一本,很好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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