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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0.26

农业实施方案推荐。

可以在工作还没开始的时候就制定计划,我们要制定一份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类似于一张地图,让你知道你现在在哪里,要去哪里,怎么去,遇到什么困难。写工作计划有哪些要求?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农业实施方案推荐,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业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1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农民科技意识、科技致富能力和科学素养,促进农村改革、农业发展升级和农民增收,确保我市农业送科技下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根据省农业厅2016年送科技下乡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四中、五中全会和**、省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精神为指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享”发展理念,以“提质增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持续”为工作主线,以“科科技入户进园区、发展绿色色生态农业”为主题,深入入开展“千名农技人员下基基层”、“党建+科技帮扶扶”活动,组织农技人员深深入乡村农户、田间地头,,开展政策宣讲、农民培训训、技术服务等,大力推广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新机具、新工艺和种养新模模式,提高农民科学素养和和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为建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强大科技技支撑。

二、活动内容

1.入户指导。组织全市市相关涉农部门的专家和农农技人员深入农业园区、乡乡镇村组和田间地头,进行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指导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生产实际难题,为农业企业业排忧解难。

2.现场咨咨询。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开展现场集中技术咨询和和服务,宣讲党的强农惠农农富农政策和农业法规,推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推广良种良法,普及气气象科普知识和防灾减灾知知识。

3.农资展示。利利用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平平台,采取**展板、光盘盘或实物等方式,宣传和展展示种子、农(兽)药、化化肥、饲料、农机、植保机机械等农业新品种和实用先先进生产资料。

4.农机机服务。进一步落实农机购购置和农机报废更新“双补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深深入推进全市“万亩示范片片”水稻机械化示范区建设设,组织各级农机维修服务务中心,深入春耕生产一线线,开展农机具集中检修和和保养服务。

5.技术培培训。立足当地产业发展,,针对农民生产经营、产业业发展和防灾减灾的实际需需求,对科技示范户、种养养大户、农机手、农民合作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等等进行农业生产技术、科技技信息服务技术系统培训,,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展示范性培训。

三、活动动安排

本次活动采取农业科教合作,市、县、乡联动。活动不不举办启动仪式,突出接地地气、见实效,各级服务队队伍直接下乡开展培训和技技术指导、赠送农用物资。。活动时间从2016年22月下旬开始至4月下旬结结束,为期两个月。

为提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科科技含量,今年全市定于22月25日在弋阳县花亭乡乡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业送科技下乡(学雷锋志愿愿)集中服务活动。届时,市农业局将组织10支农业科技(向雷锋志愿者学习)服务队,现场开展咨询指导服务。随后各队伍分赴赴全市各地,围绕春耕备耕耕、春季防疫、清洁生产等等工作,开展进村入户指导导、示范性培训和农业政策策法规宣讲等农业生产科技技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服服务分队深入各县(市、区区)有关乡镇村组,至少举举办2次以上科技服务活动动,其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员示范性培训不少于1次。。

1.粮油生产服务分队队。赴余干县开展科技服务务活动。牵头单位:市粮油油脂经济土肥局。

2.畜禽禽生产服务分队。赴万年县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牵头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

3.渔业生产服务分队。在铅山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渔政(渔政)局。

4.农机服务务分队。赴婺源县开展科技技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农机局。

5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队。赴广丰丰区展科技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参加单位:质检中心。

6.农资服务分队。在横横峰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参加单位:市种子管理局、市植保站。

7农村能源环保服务队。。赴弋阳县开展科技服务活活动。牵头单位:市农村能能源办。

农业实施方案 篇2

为落实《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用好财政补助资金,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水平,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根据“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对纳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备选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择优逐年安排的原则,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创建,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中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一)主导产业发展水平较高。产业园年总产值超过10亿元,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50%以上;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二三产业支撑有力,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80%以上。

(二)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应用。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较高,现代要素集聚能力较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开发应用成效明显,与2家省级以上科研教育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三)绿色发展成效突出。产业园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走在全省前列,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园区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政策措施支持有力。县级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园区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五)带动农民增收明显。主要经营主体与农民(含脱贫户)建立利益紧密的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对象参与生产经营增收,产业园内农民收入明显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二、建设内容

产业园立足优势特色产业,围绕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构建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产业园建设格局。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

(一)做强做优做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1-2个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依托主导产业,推进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格局,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乡村产业振兴引领区。

(二)促进生产要素集聚。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创业平台作用,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金融支持有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信息化水平较高的现代技术和装备加速应用的集成区。

(三)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构建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电商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充分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和升级,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的融合发展区。

(四)推进经营主体壮大和创业创新。发展专业化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扶持龙头企业牵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小农户广泛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土地碎片化互换、租赁、入股、托管等方式促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园发展,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以及各类人才入园创业创新,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人才“双创”孵化区。

(五)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广泛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引领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质量兴农、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六)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向园区集聚。创新利益融合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含脱贫户)建立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多种类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收益。

三、创建程序

(一)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确定。列入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备选名单的县(市、区)要编制产业园创建方案,制定产业园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于每年第三季度以县级人民政府文件正式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评审。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按照主导产业规模、产业发展基础、带动辐射能力、联农带农效果、项目前期准备、规划布局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年度创建名单。

(二)中期评估。列入创建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于创建当年第四季度开展自评,向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报送自评报告。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评估,重点对产业园建设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联农带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估意见,作为安排第二批补助资金的依据。

(三)验收认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一般为两年。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开展认定工作。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项目验收或评价,并将验收或评价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开展产业园创建验收和绩效评价,通过验收的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验收不合格的责成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不予认定。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

(一)资金安排。原则上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分年分批次安排下达。批准创建当年,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标准50%安排下达第一批补助资金。批准创建的第二年,根据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中期评估结果,安排第二批补助资金,对中期评估效果较差的,少安排或不再安排补助资金。

(二)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不面面俱到。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必须依法依规,需要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用途。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主导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服务能力、联农带农增收等,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数字农业、品牌创建宣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产融合等方面。允许支持园区内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设备设施、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等。合理控制对企业等经营主体补助的规模和比例,对单个建设项目各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环节投资的50%(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不受此限制),单个经营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按规定不超过1%的比例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由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统筹使用,主要用于产业园管理部门开展产业园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培训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建设楼堂馆所、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等)。对于已有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再支持。

(四)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地方政府统筹上级补助资金、本级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支持产业园建设。各地要创新产业园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向产业园建设,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提高产业发展内在活力和竞争力。

(五)资金使用监管。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要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做好验收、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同一项目名称、执行不同内容的项目,要按照不同项目内容分别设置项目明细账或项目辅助明细账。加快财政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使用进度要达到80%以上,18个月内应当使用完毕(质保金除外);其中用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当于当年度拨付到位(质保金除外)。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要求的,将对产业园责任人进行约谈。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每月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上一月资金使用进度,每年1月底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送上一年资金使用总结情况。

对下达资金满一周年仍未开工的项目(含子项目),或批复立项满两年仍未完工的,由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安排拨付补助资金,并收回补助结余资金,所产生的资金缺口由相关实施主体自行弥补。收缴省财政补助资金累计超过总额50%的产业园和因未落实监管责任导致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的产业园,取消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资格。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平台。

五、产业园管理与绩效评价

(一)组织管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建立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产业园支持政策,统筹整合资源,落实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办理环保等手续,统筹协调产业园创建各项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产业园建设和管理运营,编制和落实产业园创建方案。制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法,明确用途、实施原则、标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求,加强项目实施主体业务指导及财务指导,督促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实现绩效目标。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服务,推进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创新,帮助协调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二)方案调整。列入创建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要根据省级评审意见细化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建设条件或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自行调整,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加盖公章的备案函,附修改后的资金使用方案。

2.具体变更项目、资金情况(前后对照),详细说明变更的理由。

3.变更实施主体情况(企业登记注册、产业经营情况、基本情况简介等)。

4.专家论证会论证意见。

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在建设期间调整不得超过两次(因审计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除外)。属于以下重大调整情形的,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估后反馈意见。

1.调整原申报方案确定的实施主体,涉及2家以上的。

2.产业园投资总额、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幅度大于20%以上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绩效评价。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具体监督措施,加强跟踪监督,原则上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行一次实地核查。在产业园创建期内的每一年度,对产业园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XX-20XX年创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农业实施方案 篇3

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1年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2021年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2021年农

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1年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

各村(居)、科室、企事业单位:

___年是镇党委委、政府确定的“农业机械化推进年”。为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年”活动,大力提升我镇农业机械化水平,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_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和市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动员会精神,根据《市__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和《古溪___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落实有效举措,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农机化各项工作,确保“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主要目标

___年,全镇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___%,基本实现稻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___%以上,确保通过省、市验收。

三、实施步骤

“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共分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___月)。成立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古溪___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古溪镇“农业机械化推进年”目标管理考核意见》、《______》,召开专题会议,分解落实农机化目标任

务,签订责任状,全面部署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各项工作。

2、购机、育秧及培训阶段(3-___月)。各村(居)成立农机合作社,___购置插秧机、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等机具;签订农机作业协议,落实机插育秧、___农机手等工作。其中,___月___日前,全面完成农机专业合作社___组建任务,插秧机、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推广任务完成___%以上;___月___日前,全面完成插秧机推广任务,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推广任务完成___%以上,全面签订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作业协议。

3、秸秆还田及机插秧推广阶段(6-___月)。重点抓好机收、机还田、机插秧等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农机维修服务,全面完成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作业田亩任务。

4、农机合作社规范管理阶段(8-___月)。接受水稻种植机械化省、市验收。全面完成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推广任务,___进行秋季农机作业。同时,加强机库建设,强化农机具保养入库。___检查全年农机作业情况,兑现补贴资金。

5、总结验收阶段(___月)。

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州农机局、财政局《___

一、补贴计划及补贴重点

___年补贴机具必须是在___境内生产的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当年的均视同全年有效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为使更多农牧民受益,一户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自带动力的农业机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___台。享受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机械补贴数量不超过___个标准棚配置(标准棚配置为:___台卷帘机、___台热风炉等)。每个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___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资金上限为___万元。

根据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购买对增产效果显著、农民增收潜力大的农业机械。引导养殖小区配套养殖机械设备。农机购置补贴___用于补贴动力机械、畜牧机械、林果特色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11大类___个小类___个品目机具和深松作业补助。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并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具体操作办法参照自治州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州农机字[___]___号)执行。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贴资金总量的___%补助资金选择

适宜深松作业区域实行深松作业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州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指导意见和市农机深松作业申请补助程序执行。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21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___万元,5行及以上自走式棉花收获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___万元,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一)___年度市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___万元(含园区),应补尽补机具为:

1、动力机械:重点补贴2马力以上的拖拉机、70—90马力段机具,与特色机具相配套的3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

2、耕整地机械:430以上液压翻转犁、联合整地机、动力驱动耙、深松机、旋耕机、微耕机、开沟机、筑埂机、起垄机、圆盘耙。

3、种植施肥机械:大中型条播机、大中型穴播(铺膜)机、免耕播种机、根茎类播种机、移栽机、残膜回收机。

4、田间管理机械: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烟雾机、修剪机、割灌机、埋藤机。

5、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青饲料收获机、搂草机、割草机、压捆机(捡拾)、草籽收获机、籽瓜捡拾脱籽联合作业机、自走式辣椒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茎秆收集(收理)机、甜菜切缨机、甜菜收获机、啤酒花收获机等等。

6、收获后处理机械:玉米脱粒机、葫芦(籽瓜)取籽机、粮食清选机、种子清选机、玉米剥皮机、葵花籽剥壳机、粮食干燥机、果

蔬烘干机、种子包衣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7、排灌机械:灌溉用过滤器、喷灌机。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铡草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饲料搅拌机、颗粒饲料压制机、饲料加工成套设备、禽类饲养成套设备、牲畜防虫浴疗机、挤奶机、贮奶罐、冷藏罐、剪羊毛机。

9、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挖坑机、平地机。

10、设施农业设备:卷帘机、加温炉、烟气电净化二氧化碳气肥机。

11、其他机械:沼液沼渣抽排设备、固液分离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二)___年度市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资金___万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残膜回收机补助___万元。计划推广3架残膜回收机具,政府给予单台___元的补贴(弹齿式残膜回收机工作幅宽在___米及以下的补助___元/架,___米-___米的补助___元/架,___米及以上补贴___元/架;秸秆还田及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工作幅宽___米补助___万元)。

2、农田作业卫星导航设备补助___万元。计划改制加装___台,每台改制费用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农牧民自筹___万元,农场主自筹___万元,不包括农业园区小农场,一户农牧民仅限改制加装一台导航仪,改制动力机械的户口需在本人名下,动力机械无户口的不予改制加装)。

3、推广配套机采棉种植超宽膜田管机械补助___万元。计划改装,配置高地隙轮胎___套,每套___万元,市财政给予设备价格___%的补助。

(55马力及以上拖拉机改装加宽加高轴补助___%,配套高地隙窄轮胎补助___万元;55马力以下拖拉机改装加宽加高轴补助___%)。要求市农机推广站确定棉花标准化示范基地,解决机采棉种植管理不配套问题(要求现场改装、加宽、加高机型,验收核实人机合影及签字之后给予补助)。

4、畜牧养殖业、流动浴羊机械补助___万元。计划补助大型牵引式、自走式饲料搅拌机___台,单价___万元,市财政每台补助___万元(市财政累加补助标准不超过机具价格的___%);计划补助青贮饲料取料机___台,单价___万元,市财政每台补助___万元。计划购置___台流动浴羊池,单价___万元,市财政补助___万元。

5、推广果粒烘干设备补助___万元。计划购进推广烘干设备___套,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套补助___万元。

6、配套农业部《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推广采棉机、自走式玉米去雄机、番茄收获机等补助___万元。计划购进玉米去雄机___台,采棉机___台,番茄收获机___台,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

7、建立农业综合机械化信息管理及培训平台,市财政补贴___万元。

8、农机安全监管培训费用、加装安全反光标识______万元;

9、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___万元;农机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经费___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市场管理,政策制度、宣传信息形象上墙等牌匾制作及自治区315现场会召开等费用)。

10、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补助___万元。一是___万亩保护性耕作深松技术推广机具和机械作业费补助。按照要求深松达到45厘米,市财政每亩补助作业费___元,计划购置深松机具___台,市财政单台

补助___万元。二是酿酒葡萄专用弥雾式打药机推广,计划购置___台葡萄专用弥雾机,其中___吨弥雾机,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___吨弥雾机,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

(三)暂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

1、动力机械:30马力以下(不包括30马力)的两驱、四驱拖拉机;

2、耕整地机械:327以下(不包括327)的液压翻转、气动、单向犁。工作幅宽___米以下旋耕机。

3、单膜铺膜播种机和16行以下条播机。

4、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网围栏、保温被、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确定

(一)补贴对象确定

___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___。

补贴对象的认定,属乡镇管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在乡镇辖区外的由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确定,对北部荒漠站在市辖区内以承包、租赁等形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___,由其提供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市农机局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确认其补贴对象身份。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___优先补贴。

(二)受益对象确定方法

1、按照补贴优选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___召开补贴人员确定会议,进行现场确定。

2、所有应补尽补和重点补贴机具,在申请人员符合条件情况下,可以直接确定为受益对象。

3、所有受益对象确定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对比选择确定,不同乡镇辖区人员之间不进行对比。

(三)经销商确定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发布信息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后,经销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厂家直销的可直接在网上注册,注册时在厂家名称后加(经销商),生产企业登录系统选择确定经销商。

自治区农机局将公布已列入黑___的经销企业和个人___,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报名。各乡(镇)农机管理站常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报名工作,所有农牧民都享有报名的同等权力,乡(镇)农机管理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牧民农机购置补贴的报名申请登记。

(二)受益者确定。报名截止后,由乡镇人民政府___召开乡镇财税所、纪检办、信访办、农业综合办及农机管理站、村委会等部门

共同参加的补贴受益者确定会议,对申请人资格、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核对核实,在报名申请登记表中根据优选条件选取符合条件的购机者。

(三)受益者确认及公示。市农机局对乡镇报送的补贴对象___、补贴机具数量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乡镇重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受益对象到乡(镇)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

(四)机具选购。补贴对象按照市农机局审批确认的机具规格型号,一般应于___日内在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商议价格,自主购机。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票据及所买卖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机具验货。市农机局根据订货情况,设点集中开展供货、验货、核查、登记、挂牌等全程服务。购机农牧民和经销商要按照市农机局规定的时间,在市农机市场或指定地点___交接货物,在本市以外购买的机具也必须到指定地点验货。所有购置机具没有固定的永久性铭牌或铭牌标注信息不完整的,市农机局不予验货,不予补助。经销商必须当场出具正式___,___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机具生产企业、购买人姓名、地址及___件号等信息。市农机局___做好验收、拖拉机拓号、喷字喷号、农机具打钢印、人机合影、登记、报户、挂牌等___。

(六)机具核实。机具核实以乡镇为主,市农机局派人参加。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农机补贴专门窗口,受理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手续。乡镇人民政府___安排专门人员会同村委会现场逐台核实补贴对象所购机具情况,要见人、见机、见票,填写核实结论,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核实达到___%,坚决防止出现“空套”现象发生,若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究责任。

(七)补贴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核实机具已购买到户后,乡(镇)人民政府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资料,主要包括:《审批表》、人机合影、铭牌照片、___复印件及___复印件,报送市农机局。市农机局按照核实情况对验货信息和补贴目录,再次对补贴标准核实后,市农机局、财政局分管领导在《审批表》填写审批意见,由市农机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市农机局财务协同银行及时分期分批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卡(农民)。

(八)补贴资金公示。补贴工作结束后,市乡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本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___网站或农机部门网站上公布,并确保___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即时启动补贴工作,确保补贴机具能够及时到位。充分发挥深入基层、就近服务和就地监管的优势,做好补贴对象确定、机具核实、补贴申请汇总审核、公示等工作。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要求,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自主购机,直补到户”操作程序》等要求,___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___个工作日。对应补尽补的机具和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信息

上报与公示同时进行。乡(镇)要及时___现场核实机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及时上报购机户资料和信息。

(三)___息,接受监督。按照《农业部___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___》(农办机〔___〕___号)要求,各乡(镇)要及时公开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___电话、资金规模等。要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及时公布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___“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乡(镇)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市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___%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农机局。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申请购机者如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补贴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补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科技之冬”培训,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同时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市农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逐机上报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农机局将对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将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要按规定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

(六)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风险意识。各级各部门涉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禁收受受益对象和企业的钱物和费用;不得强行向受益对象推荐补贴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受益对象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兑付手续。

农业实施方案 篇4

**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质量年大会战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项目质量年大会战精神,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我县农业开发工作,制定我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质量年大会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农业综合开发为中心,以促进农村生产发展为目标,以政府安排资金为引导,以节水为依托,以农民自愿投劳为主体,建立以水利骨干工程为龙头,以解决灌排矛盾为突破口,实施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桥、涵、闸、槽、口综合配套,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今年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的实施原则:一是以改善农田灌排条件为重点,继续抓好农田示范和沟渠的清淤配套工作;二是以节水增产为目的,加大畦田建设力度;三是以重点工程为龙头,以点带面,促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深入开展;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规模开发、综合治理”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本建设的目标:一是完成中低产田改造面积5440亩;二是新增农田保护面积5440亩,改善灌溉面积5440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440亩,年节水达到43万立方米。三是森林覆盖率增加1.9个百分点。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本建设的目标:一是完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规模10000亩;二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平水年可节水46.99万立方米。三是林木覆盖率由原来的13.3%达到16.44%,增加了3.14个百分点

四、建设内容

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的内容。项目区位于**乡,涉及**、**、**9个行政村。建设的主要内容: 更新机井3眼,修复配套机井10眼,配备井台、井盖3套,铺设地下防渗管道20.5km,整修砖路7.8km,修建公示牌3个,转弯半径2个,涵洞12个,渠道清淤2.8km,新开挖6km,植树10300株。

2、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区位于**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新打机井18眼,铺设地下防渗管道80.394km,建井房18个,过路涵洞19座,渠道清淤20.811 km,作业通道600个,转弯半径10个,中型公示牌2块,农路20.0km,框架工程20.0km,高压线路6.113km,变压器18台,植树25000株,共265亩,紫穗槐籽2000公斤,1米1株,共75000株,112亩。

五、问题建议:

1、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由于项目区部分管道已经老化,按照规划设计需要更换。经乡党委政府和项目区干部研究,为了增加节水面积,在原管道不在更换的基础上增加了管道密度。申请变更管道位置走向。这样既方便了群众耕种,又增加了灌溉面积。

2、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现在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针对会议精神我部门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的每块方田的醒目位置分别设立项目公示标志,公示内容包括项目数量、规格以及方田内每条管线安装长度及出水口数量。

六、主要措施

为确保11年、12年度项目达到提高标准、提高质量的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采取“六制”措施:

一是项目招标制。项目所涉及的工程和所需物资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和货物供应方。

二是项目法人制。项目实施中,我办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并明确了项目法人的权利和职责,做到项目有人抓、工程有人管、问题有人担,确保工程建设的高标运行。

三是项目公示制。项目立项、实施、竣工三个阶段采取全程公示制,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投资标准、建设内容、质量标准以及农民投劳折资等问题进行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使项目建设真正成为“阳光工程”,确保项目良好、健康运行。

四是工程监理制。我办要求对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进行监

理,并要求监理人员始终按照“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的原则,立足为农业开发搞好技术服务,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为目的,真正把住工程建设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

五是群众监督制。为使各项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在项目建设中我们采取了群众监督制度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六是跟踪问责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项工程的建设时间、地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细则等进行建档立卡,并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建设质量不达标的工程责令停工、返工,确保各项工程的建设质量,使之能够长期持久发挥效益。为切实提高农业开发工程效益,延长工程寿命,减轻农民负担,我们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成立县、乡、村三级农业开发工程管理协会,分级负责所有农业开发项目区水利、电力设施管护工作,确保已建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农业实施方案 篇5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农计〔20XX〕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高质量推动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呈现现代农业新局面,特编制以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都江堰市猕猴桃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园区位于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和都江堰精华灌区产业功能区双核心区,覆盖天马镇19个社区。园区以猕猴桃为主导产业,按照“小业主+大园区”的生产组织模式,秉持科技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聚合科研院校、农技推广等专家资源,已建成1.1万亩猕猴桃集中连片种植区,是亚洲最大的红阳猕猴桃集中连片种植区,也是全省红肉猕猴桃避雨栽培先行区,猕猴桃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园区现有新型经营主体54家,其中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示范社、家庭农场9家。园区主导产业“都江堰猕猴桃”获“中国20XX年度十大区域公用品牌”称号,并成功入围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20XX年品牌价值达21.84亿元。园区于20XX年创建为都江堰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都府函〔20XX〕183号),20XX年创建成为成都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成府函〔20XX〕113号)。

(二)实施主体

都江堰市小平家庭农场、都江堰市仙果寨家庭农场、都江堰市成硕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汉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都江堰市乡音家庭农场、成都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主管部门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都江堰精华灌区康养功能区管委会

(四)业主单位

都江堰市天马镇政府

(五)建设地点

都江堰市天马镇驾虹社区、金胜社区、新民社区

(六)建设内容

都江堰市猕猴桃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基地建设”和“综合设施装备建设”两个方面。

(七)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394.99万元,其中:成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894.99万元。

(八)建设期限

20XX年2月—20XX年12月

二、目标任务

以“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产业深度融合、辐射带动有力”为目标,以“产业优势突出、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为抓手,新建猕猴桃标准化种植基地,提升设施装备,推进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主导产业刚需资源保供,建设猕猴桃花粉中心,提升猕猴桃商品率和商品性,提高猕猴桃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主导产业生产综合服务要素,做强基地规模、做优做精产业集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奠定基础。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基地建设。建设Ⅰ号、Ⅱ号猕猴桃标准化种植基地共80亩,配套实施土壤改良、整地、打围、架线布设、栽苗等;在200亩猕猴桃套种羊肚菌示范园区内建设沟渠1680米,生产作业轨道600米,提升融合发展基础,打造功能性、高品质产业融合示范园区。

1.建设猕猴桃钢架大棚13亩;

2.实施80亩猕猴桃基地土壤改良、地力提升;

3.建设园区生产作业道路500米;

4.建设2400米防风林;

5.建设2000米防护栏;

6.新增监控设施2项;

7.猕猴桃种苗购置及栽种(80亩);

8.猕猴桃架材布设(80亩);

9.200亩猕猴桃套种羊肚菌示范园区沟渠1680米建设;

10.建设600米生产作业轨道(单轨运输轨道)。

(二)综合设施装备建设。建设猕猴桃花粉中心,满足园区万亩猕猴桃花粉需求,并面向全川提供商品花粉资源。完善园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园区“1+1”服务平台,即一个服务中心+一个实训基地,实现园区社会化服务全覆盖,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

(1)猕猴桃花粉中心建设。建设600平方米花粉房1个,和200立方米花粉低温储藏室1个。

1.建设600平方米花粉设备房1个;

2.设施设备购置:

2-1.用于花朵周转筐;

2-2.电动助力叉车;

2-3.用于储藏成品花粉的低温柜;

2-4.雄花破碎机;

2-5.定制花药专用干燥箱;

2-6.花粉分离机;

2-7.安装设备的辅助及管材(花药筛分机、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冷干机、空压机等);

2-8.动力电及消防系统等。

3.建设200立方米花粉低温储藏室1个。

(2)园区培训和产品展示中心(6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

(3)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实训基地20亩:

1-1.架材布设;

1-2.种苗购置及栽植。

2.农用机具购置:

3-1.电动修枝剪30把;

3-2.电动授粉枪30把;

3-3.电锯10把;

3-4.电动叉车1台;

3-5.田间管理机械1台;

3-6.翻料铲车1台;

3-7.植保无人机1台;

3-8.生产管理装备(每套含:工作套服4套、防护帽+镜二套、工具腰包二套)60套;

3-9.翻料机(微挖)1台。

四、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394.9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业主自筹资金894.99万元,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

(一)基地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556.5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业主自筹资金356.5万元。一是都江堰市小平家庭农场拟建设Ⅰ号猕猴桃标准化种植基地30亩,项目总投资190.24万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68.49万元,业主自筹资金121.75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占比36%;二是都江堰市仙果寨家庭农场拟建设Ⅱ号猕猴桃标准化种植基地50亩,项目总投资245.3万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87.96万元,业主自筹资金157.34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占比35.86%;三是都江堰市成硕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猕猴桃套种羊肚菌示范园区标准化种植基地沟渠及道路,项目总投资为120.96万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43.55万元,业主自筹资金77.41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占比36%。

(二)综合设施装备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838.49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业主自筹资金538.49万元。一是四川汉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猕猴桃花粉中心,项目总投资280.63万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业主自筹资金180.63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占比35.63%;二是都江堰市乡音家庭农场拟建设园区培训中心及产品展示中心,项目总投资279万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业主自筹资金179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占比35.84%;三是成都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总投资278.86万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业主自筹资金178.86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占比35.86%。

五、进度安排

(一)方案编制。20XX年2月中旬前合法依规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完成方案编制、评审和项目备案。

(二)实施建设。20XX年2月—20XX年10月组织施工。

(三)竣工验收。20XX年10月前完成项目自验,20XX年11月前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四)绩效考评。20XX年12月前完成资金拨付、项目总结和绩效考评。

六、利益联接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原则,就地转化一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一批种植能手、专技人员进入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园区开展猕猴桃种植、施肥、采收及小园区托管等服务,助力当地农户增加务工收入、参与二次分配。二是园区实行“公司+家庭农场+基地+农户”产业发展模式,大力推行“订单农业”,建立健全猕猴桃产业发展的风险保障兜底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共享园区增值收益。三是园区培训中心免费为园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主体提供猕猴桃种植管理技能培训,每年不低于五场次,为园区培育人才,促进园区主导产业可持续发展。四是通过完善园区基地建设,打造猕猴桃标准化、品牌化点位并形成示范,引领带动当地种植户发展采摘体验、休闲观光等三产融合项目,以农业新经济延伸产业链,增加一产收入。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促进园区农业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业效益、增强发展后劲、优化收入结构,让更多的产业化服务工人积极参与到园区建设。到20XX年,通过项目可实现园区新增综合产值2000万元以上,参与农户年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就地转化当地剩余劳动力,辐射带动不低于300户农户加入产业链,吸纳不低于100个当地村民稳定就业,

聚力建设链条协同发展,资源要素聚集机制创新引领,有效吸引项目、人才、技术、资金入驻园区,推动园区经济发展再提速,助力产业兴旺、乡村更美。

(三)生态效益。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时代理念,减少土地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轻烟没闲步,河风溺游音”的新时代农业生产生活,促进农业产业园变公园、变景区,实现生态效益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转变。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都江堰市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专班,建立工作会商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集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精华灌区康养功能区管委会、天马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召开项目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责任落实。市农业农村局、精华灌区康养功能区管委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园区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并会同市财政局、天马镇政府按照职能职责,分别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天马镇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开展督导、检查,并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初验;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的内容、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等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依规、安全、合理、高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或建单独会计科目专门核算,建立项目资金明细账或辅助账,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结算原则上通过转账支付,严禁大额现金支出。

(四)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先行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供完整的项目审计报告和书面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精华灌区康养功能区管委会会同市财政局、天马镇政府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市财政局将财政补助资金划拨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划拨给天马镇政府,由天马镇政府向实施主体兑现补助资金。

农业实施方案 篇6

根据兰整合〔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三特”水果种植项目,进一步推动我县“三特”水果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三特”水果20XX年新增种植苗木补助及20XX年种植化肥补助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项目实施单位:东兰县水果生产管理局,项目负责人:覃志成

三、项目规模、涉及乡镇、村、贫困户、贫困人口

(一)20XX年新增“三特”水果种植项目(苗木补助)

20XX年新增“三特”水果种植面积3011亩,计划发放苗木113174株(其中:珍珠李30000株、三月李17000株、芒果20000株、蜂糖李30001株、红心蜜柚16173株)。涉及11个乡镇45个行政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965户3521人。

(二)20XX年“三特”水果种植项目(化肥补助)

20XX年“三特”水果种植面积2784亩,计划发放化肥100吨,涉及14个乡镇53个行政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47户1082人。

四、项目实施内容

对20XX年新增“三特”水果种植及20XX年“三特”水果种植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无偿提供苗木及化肥补助。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供应商运送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分放到农户并建立、回收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花名册。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六、项目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底前)

各乡镇要采取集中开会、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特色水果种植开发的积极性。

(二)申请备耕阶段(2月)

1.各乡镇要对有意向种果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并以村、合作社等方式向县水果局提出种植申请。

2.各乡镇、县直等各帮扶单位要及时进村入户,动员、指导群众做种植前备耕工作。

3.县水果局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做好调苗工作。

(三)调苗种植阶段(2月-3月)

县水果局要根据各乡镇整地备耕情况、天气情况做好调苗计划,并选择雨天或雨后阴天时间及时调运果苗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及时分发给种植户,并组织种植户及时种植,确保种植成活率。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6月)

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新种植特色水果园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包括种植面积、苗木成活率等。

(五)抚育管理阶段(4月-12月)

县水果局要根据水果季节管理要求,深入实地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群众开展果园除草、松土、施肥、防虫病等工作,确保苗木成活、生长好、保存率高。

七、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政策扶持、技术指导,促进贫困户自力更生,不等、靠、要的良好氛围,带动各乡镇具备条件的农户(贫困户)积极参与“三特”水果产业生产开发,使全县“三特”水果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农户依托“三特”水果产业脱贫致富有保障。在生态效益方面可达到种植果树美化环境,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效果。

农业实施方案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及其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管理队伍的建设,定期培训基本建设管理人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

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

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十二条:重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审批前,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司局统一组织评估。具体工作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

农业部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结果、投资政策、投资规模、以往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十三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批:

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农业部评估和审批;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和审批,批复文件抄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五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农业基本建设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职责,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章 投资计划

第十六条:农业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需要中央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示范引导性农业项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原则上须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和生产(业务)能力,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一)投资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零星单台(件)设备、仪器、器具购置和单项土建工程项目;

(二)按规定由生产费用、行政费用,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他行政、事业、外事费用列支的项目;

(三)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

(四)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

第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综合有关司局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必须在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建设进度统一分批下达。

第二十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必须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并报部领导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

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和地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依法实行招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

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后评价工作。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建设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农业部根据需要组织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组织项目检查。

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建议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农业部建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行业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农业部安排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与之配套的项目建设资金。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的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海洋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农计发[20xx]17号)同时废止。

农业实施方案 篇8

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XX〕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开展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政策,严格标准。按照国家、省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标准,确保政策的连续性。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示、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三)直接扶助,发放到人。依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渠道委托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发放,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克扣奖励扶助金。

(四)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二、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及资格确认程序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市农业人口,且户籍在本乡(镇、街道)。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及资格确认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应于每年12月1—31日期间,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相关材料等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2.资格确认和网上录入。每年1—4月为目标人群资格确认和网上录入时间。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在经过群众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区(市)县复查审批后,进行信息录入。××市人口计生委统一编制。

3.复核检查。每年4—5××市、区(市)县两级质量复核检查阶段。区(市)县、乡(镇、街道)对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复核面分别不低于60%和100%;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奖励扶助工作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将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运行机制

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相关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合作。

四、奖励扶助对象年审和退出

由所在乡(镇、街道)对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市或死亡的作退出处理。

五、奖励扶助标准和资金来源

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其亡故。××市、区(市)县两级专项财政经费年度预算,××市、区(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另行规定。

六、奖励扶助金发放和管理

(一)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督查协调,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奖励扶助金足额到位、及时发放。

(二)对自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从确认资格的当年起开始领取奖励扶助金;未按相关程序进行申报确认的,不能领取奖励扶助金。

(三)奖励扶助金代理发放机构,应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划拨到个人账户,并填写奖励扶助金发放人员花名册,每年12月底前将发放情况反馈至区(市)县人口计生部门。

本《方案》自xx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

农业实施方案 篇9

为认真实施20XX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XX] 46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选择重点支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三产融合示范基地1个以上,支持发展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绿色流通,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实施内容包括:重点支持农产品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发展农业数字化,建设农业科普基地及配套设施。

二、申报条件

在我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信誉,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1、具有100亩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基础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涉及基地、厂房等项目建设的,需提供合法合规的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用地手续。

3、项目建设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1、补助方式:以奖代补。

2、补助标准:经项目验收后,以第三方审定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8月20日前,企业按照原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监制的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备案文本(见附件)要求进行项目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基地租地合同、涉及厂房项目建设的提供设施农用地或建设用地相关证明等项目资料。

2、乡镇推荐:由企业所在地乡镇进行推荐,以文件形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3、部门初审: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进行初审。

4、专家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局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5、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6、公开公示:在区农业农村局网站对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公示。

7、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验收。

8、第三方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局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审计报告。

9、资金拔付:根据审计结果拔付项目资金。

农业实施方案 篇10

一、调研项目及地点

(一)、种植业

1、甜豌豆

(1)胡庄镇肖林村(带头人为该村支书田建华,总面积100亩,预计可发展1000亩,平均亩产值1500元。)

(2)分界镇赵庄村(带头人为赵登平,目前总面积1500亩,平均亩产值1500元。)

2、设施蔬菜

(1)泰兴镇无公害蔬菜设施示范基地:位于泰兴镇新联村境内,由泰兴镇农技站领办,占地面积200亩,原创:其中设施蔬菜大棚100座,连栋大棚5座,亩产值6000-8000元。

(2)溪桥华庄村园区:带头人为何灶泉,滤布占地面积74亩,大棚49个,亩产值4000-5000元。产品由上海新城食品有限公司销售。

3、食用菌

(1)蒋华镇清水村:带头人为该村支书常余生,目前面积1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产值40-50元。产品由佳禄食品公司销售。

(2)蒋华镇崇福村:带头人为该村支书史小平,目前面积25600平方米,每平方米产值50-55元。产品由诚信食品公司销售。

4、日本大葱

溪桥镇华庄村:带头人为何永胜,目前面积30余亩,预计可发展面积1000亩,亩产值3000元。

5、草莓

溪桥封庄:带头人为徐波,目前面积10余亩,预计发展面积30亩,今年亩产值8000元。产品由嘉禾农业发展公司销售。

(二)、规划情况

1、近期、远期规划,包括基础设施投入、品种(技术)如何改

良、种、养殖规模如何扩大、预期目标、特别在辐射和带动群众增收方面有什么设想?如何落实?。

2、预计投入资金规模,资金如何筹措。

3、用地、水、电、工等制约情况,特别是现有土地是否满足发展的需要,怎样解决土地问题。其他方面对政府政策有何建议和要求

(三)、结论

该企业或种、养殖户所经营的品种是否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市场运作和经营模式是否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能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我市的高效、规模、外向农业的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能否起到示范、带动、促进作用,是否值得政府大力扶持等。

调查中若发现除上述之外确有规模、特色、效益的项目、品种一并列入调查。

三、调研方法

调查采取重点走访和专题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走访主要对所列项目的单位逐一走访,按调研提纲摸清情况;专题座谈主要根据走访情况,决定项目重点扶持单位,形成建议意见上报市政府。

调研工作由张建新、李红星、徐国臣、赵军同志负责。具体分为三个组:

第一组(种植业):徐国臣、高余德、孙春明、朱华、郭金平;

第二组(畜牧、水产养殖):李红星、周家瑞、郭年成、钱华、

何荣华、王凤、蔡云飞

第三组(林业绿化):赵军、袁觉、朱雄、田金余、王承元、

殷国怀、刘克冬、丁春美

调研组织由各小组单独进行,调查结束后各小组汇总好调研情况作出建议结论,由局统一报市政府。

四、调研时间

从6月5日开始,6月18日结束。

农业实施方案 篇11

朔城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

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是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范运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程》和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朔城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库建设的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在省、市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重点围绕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主导产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选择和确定有关项目。对预期明确、前景良好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进行连续建设。

2.效益先导的原则。项目选择以效益为中心,通过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以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来带动农民增收,增强入世后农业的竞争力。

3.建设先行的原则。选择项目以领导重视程度、群众参与程度和建设先行程度为重要依据。土地治理类项目必须是土方工程已基本完成或计划先行启动的项目,多种经营项目必须具备一定基础,新建项目原则上不予入库。

4.统筹兼顾的原则。项目选择要注意类型的统筹兼顾,既要考虑安排土地治理类和基地类项目,也要注重多种经营类和科技类项目的配套,以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体功能。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使建成项目产生综合效益。

5.集中布局的原则。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三年一期的要求,统筹规划年度内及年际间的土地治理类项目,做到相对集中连片。着力培育有带动性的农业龙头企业,配套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6.机制创新的原则。适应农业机制和体制创新的要求,优先选择引进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以国家财政投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实现农业的多元化投入,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

二、项目库项目类别

根据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政策和工作职能,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入库项目拟分为两大类:

1.土地治理项目。即为国家级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主要致力于改善基本农田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多种经营项目。按照产业特点划分,包括:①种植类(不含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项目;②养殖类项目;③农副产品加工类项目;④市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按财政投资规模分,包括:产业化重点龙头项目和一般多种经营项目。

三、项目入库的基本要求

选择入库项目必须遵循现行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入库项目类别特点,其选择的具体要求如下:

1.土地治理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若各类企业承担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必须有合法的土地租赁合同,明确财政无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或对资产实行租赁使用。项目建设内容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单个项目的治理规模控制在3000亩左右。项目区必须在农田保护区内,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同时,项目区灌排骨干工程已基本具备,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明确。项目区布局要做到年度之间的有机衔接,一年一小片,三年一大片。项目受益对象必须是农民群众,项目安排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项目实施必须能够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参加。

2.多种经营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主体明确、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类型以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并确保项目具有资源和技术优势以及产品销售保障,能推动当地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同时,项目建设对周边地区辐射能力较强,能够带动农民显著增收。产业化重点龙头项目,中央财政投资200万元以上,一般多种经营项目,中央财政投资50万元以上。入库项目必须要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单位出具担保意向书或项目承担企业出具财产抵押意向书。

四、项目入库的程序

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采取“择优选项”的方式进行,建立区级项目库。项目入库的基本程序如下:

1.区根据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近三年内的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明确拟实施开发的区域范围及扶持的产业重点,初选出拟入库项目。

2.由项目管理股定期发布项目入库信息,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单位将编写好的项目建议书同时上报县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加入县区级项目库。

3.由县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入库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库项目,分类排定次序,编制项目库目录。嗣后新增入库项目须与原在库项目合并后重新排序。

4.由县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县区级入库项目目录及建议书一式三份联合行文报市,并承诺足额落实县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按时归还项目有偿资金。

5.所有县区级项目库项目连同市本级筛选的拟入库项目,经专家评审和筛选后进入市级项目库,并由市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和财政部门报省备案或申请加入省级项目库。

五、项目建议书的编写

项目建议书是入库项目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文字、表格、图件及证明材料等,各县区及项目申报单位要本着“简要明了,符合规范”的原则,按项目类别认真编写。

1.土地治理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位置、范围、规模及社会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区域所具备的基础条件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区初步规划设计及农业结构调整布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资金配套等保障措施;项目区规划图表等附件。

2.多种经营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区位及对所在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资源基础、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主要产品的市场预测与营销策略;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项目建成效益预测及还款措施。

六、项目库的管理

1.严格控制项目入库数量,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土地治理项目按上年投资规模的1.5倍入库;多种经营项目每县区不超过3个;

2.项目入库实行集中申报与常年申报相结合,以集中申报为主,常年申报为辅。每年3-5月份集中申报,建立和充实项目库。在项目申报期外如有确需申报入库的项目,也可按程序和要求单独申报作为补充。

3.切实加强对项目库的动态管理,确保储备项目不断充实更新。申报项目以经论证的入库项目为基本来源,并对已立项的在库项目及时注销。入库项目如在三年内仍不具备立项条件,则从项目库内清除。如该项目确需作为后备项目,则需根据新的情况重新修编项目建议书后再入库。

4.切实把项目库管理作为部门日常工作,加强对后备项目的跟踪服务。市和各县区都要及时关注和不定期反映入库项目的运行情况。库内项目如有重大变化需及时上报,以便清库补库或修订完善项目建议书内容。

5.申报国家和省、市立项的各类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择优确定。每年由市会同各县区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类型筛选申报项目,并逐级通知有关单位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设计任务书,再由各县区业务主管部门编报年度计划,由市统一申报立项。

朔城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09年5月29日

农业实施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部、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的精神,围绕科教兴农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满足农民和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支撑。

阳高县玉米种植面积在50万亩左右,占全县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的57%。为尽快让农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我们利用我县是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的契机,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着力于新品种的引进,新技术的推广,新设备的补贴。阳高县敖石乡龙堡村全村现有农户360户,农业人口1200人,全村现有耕地面积7000多亩,其中水浇地3000亩,由于该村土地广阔,农民种植方式一直比较粗放,粮食亩产量一直徘徊在一千斤左右。为了引导农民转变种植方式,我们抓住我县是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的契机,以龙堡村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突破口,在该村建立了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基地。

二、基地的基本情况

龙堡村英杰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以农民成员为主的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6万元,注册人为该村村民曹英杰、曹建国、曹建忠、曹文贵、曹茂清。基地负责人是曹英杰。玉米示范基地位于该村村北建培地,占地25亩。为了真正使基地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基地,县农业委员会为基地指定了专门的技术指导员曹忍。同时还委派专人及时与基地沟通,帮助基地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基地的技术措施及经济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我们针对整个生产过程,划分了6个生产环节。

1、播前准备:选种、整地;

2、播种;

3、定植;

4、水肥管理;

5、病虫害防治;

6、采收与贮藏。通过实地调查、群众座谈、咨询专家

四、基地建设补助

基地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对本地及周边农民具有辐射带动作用。我们拿出3万元对该基地进行扶持,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生产资料补贴以及基地所在村龙堡村村民的科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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