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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1.26

基金会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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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工作总结【篇1】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会印章:

报告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基本信息

二、内部建设情况

1.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及理事会情况

2.内部制度建设

3.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经营性实体基本情况

三、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四、业务活动情况

1.接受捐赠情况

2.募捐情况(公募基金会)

3.公益支出情况

4.业务活动情况报告

五、财务会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业务活动表

3.现金流量表

六、审计报告

七、监事意见

八、参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情况

九、其他信息

一、基本信息

基金会名称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宗旨业务范围

基金会类型行业分类成立时间原始基金数额万元业务主管单位基金会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传真网站名称网址理事长秘书长理事数监事数负责人数负责人中现任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数负责人中担任过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数分支机构数代表机构数举办刊物情况专职工作人员数志愿者数志愿劳动时间小时纳税人识别号二、内部建设情况

(一)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及理事会情况

1、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事项(点击“□”选取)办理情况批准时间□变更名称□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住所□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业务范围□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原始基金□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基金会类型□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宗旨□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修改章程□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负责人变更□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名称□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住所□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代表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2、本年度会务情况章程规定应当每年召开理事会()次,本年度实际召开()次。召开时间:(二)内部制度建设

机构管理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有□无证书印章管理法人证书保管、使用管理制度□有□无保管在下拉框(见下)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有□无保管在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办公室(秘书处)、其它工作人员管理人事管理制度□有□无专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数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财务管理(此处填写不下的,可另附说明)人民币开户银行

及账号(列出全部账号)

外币开户银行及账号(列出全部账号)财政登记□有□无税务登记□国税□地税□未登记使用票据种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捐赠收据;□税务发票;

□其他财会人员姓名岗位是否持有会计证专业技术资格(三)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机构、办事机构、经营性实体基本情况

分支机构总数个本年度新设个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个本年度注销个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个代表机构总数个本年度新设个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个本年度注销个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个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总数个本年度新设个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个本年度注销个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个办事机构总数个本年度新设个其中已办理成立备案手续的个本年度注销个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个实体机构总数个本年度新设个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个本年度注销个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个 (1)分支机构情况

序号名称负责人登记时间登记证号住所账户

(分别填写: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或无)开户银行和账号1.

2.

3.

4.

5.

6.

7.

8.

9.

10.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2)代表机构情况

序号名称负责人登记时间登记证号住所账户

(分别填写:基本账户、普通账户或无)开户银行和账号1

2

3

4

5

6

7

8

9

10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3)专项基金情况

序号名称负责人设立时间账户

(分别填写: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或无)开户银行、开户名称、账号1.

2.

3.

4.

5.

6.

7.

8.

9.

10.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4)办事机构情况

序号名称负责人备案时间住所1.2.3.4.5.6.7.8.9.10.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5)经营性实体情况

序号经营性实体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商登记类型总资本额(万元)本基金会出资额(万元)1.

2.

3.

4.

5.

6.

7.

8.

9.

10.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三、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年检情况:

年度2006年2007年2008年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应填写:“尚未成立(或新成立)未参加”、“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按规定申报”)

评估情况:

本基金会通过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等级为,有效期

自年至年。

行政处罚情况:

本基金会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是□否

如选“是”,请填写下表:

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时间违法行为四、业务活动情况

1.接受捐赠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现金实物折合合计一、本年度捐赠收入(一)来自境内的捐赠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二)来自境外的捐赠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2.公开募捐情况表(公募基金会填写)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现金实物折合合计本年度组织募捐活动()项,募捐取得收入(一)来自境内的捐赠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二)来自境外的捐赠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3.公益支出情况

公募基金会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数额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本年度总支出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办公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说明:公益事业支出为业务活动成本中直接用于开展符合公益目的的活动的费用,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上年收入中时间限定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

2008年经民政部门批准开展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募捐,或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中有救灾职能的公募基金会,扣除为汶川地震所接收捐赠部分以后的2009年公益支出比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数额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调整后的本年度公益支出调整后的本年度公益支出比例说明: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上年收入中时间限定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上年度为汶川地震所接收的捐赠收入。

调整后的本年度公益支出=本年度实际公益支出-本年度使用为汶川地震所接收捐赠的公益支出。

非公募基金会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数额上年度基金余额本年度总支出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办公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基金余额的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说明:公益事业支出为业务活动成本中直接用于开展符合公益目的的活动的费用,上年基金余额为上年末净资产。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上年度总收入中有时间受限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为(单位:元),

请说明具体情况:

(五号宋体)(WwW.968OK.cOm OK语录网)

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为(单位:元),

请说明具体情况:

2008年经民政部门批准开展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募捐,或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中有救灾职能的公募基金会,请说明上年度接收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收入为(单位:元);本年度用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的公益支出为(单位:元)。

如果本年公益支出与业务活动表中“业务活动成本”“本年累计数”的合计不一致,请说明具体情况:

如果本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行政办公之和与业务活动表中“管理费用”“本年累计数”的合计不一致,请说明具体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本年度业务活动情况报告

本年度公益活动明细

本年度本基金会共开展了( )项公益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元,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元,执行年度:自年至年

项目内容简述:(限字)2、项目名称: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元

执行年度:自年至年

项目内容简述:3、项目名称: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元

执行年度:自年至年

项目内容简述:4、项目名称: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元

执行年度:自年至年

项目内容简述:5、项目名称: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元

执行年度:自年至年

项目内容简述: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用文字描述本基金会本年的成绩和不足:(本页不能完全填写的可以复制本页填写。)

五、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行次年初数期末数负债和净资产行次年初数期末数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货币资金1短期借款61短期投资2应付款项62应收款项3应付工资63预付账款4应交税金65存货8预收账款66待摊费用9预提费用7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15预计负债72其他流动资产18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74流动资产合计20其他流动负债78流动负债合计80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21长期负债:长期债权投资24长期借款81长期投资合计30长期应付款84其他长期负债88固定资产:长期负债合计90固定资产原价31减:累计折旧32受托代理负债:固定资产净值33受托代理负债91在建工程34文物文化资产35负债合计100固定资产清理38固定资产合计40无形资产:无形资产41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101受托代理资产:限定性净资产105受托代理资产51净资产合计110资产总计60负债和净资产总计120业务活动表

编制单位: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行次上年数本年累计数非限定性限定性合计非限定性限定性合计一、收入其中:捐赠收入1会费收入2提供服务收入3商品销售收入4政府补助收入5投资收益6其他收入9收入合计11二、费用(一)业务活动成本12其中:13141516(二)管理费用21(三)筹资费用24(四)其他费用28费用合计35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40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号填列)45说明:银行存款利息计入其他收入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行次金额一、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1收取会费收到的现金2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3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4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5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8现金流入小计13提供捐赠或者资助支付的现金14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15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16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19现金流出小计23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5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6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收回的现金27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现金流入小计34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5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36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现金流出小计4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借款所收到的现金4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现金流入小计50偿还借款所支付的现金51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5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现金流出小计5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60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六、年度审计结论(此栏只填写审计结论,请另附审计报告纸质文本)

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

审计日期:审计机构联系电话:

七、监事意见

监事签字(手签):

日期:

八、参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情况

(一)2009年本基金会开展和参与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活动

1、本基金会用自有资金捐赠汶川地震灾区:人民币元。

2、本基金会利用2008年接收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共开展和参与了项灾后重建活动:

活动名称:

参与方式:□主办□合办□参与,开展时间:自至

活动简述:活动名称:

参与方式:□主办□合办□参与,开展时间:自至

活动简述:活动名称:

参与方式:□主办□合办□参与

开展时间:自至

活动简述:活动名称:

参与方式:□主办□合办□参与

开展时间:自至

活动简述: 2008年接收的汶川地震捐赠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共使用元,结存元。

其中,2008年年度工作报告中所申报2009年计划使用元,2009年实际使用元,实际使用占计划使用的%。

(二)本基金会2008年底结存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计划需要调整的请填写下表:

本基金会结存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计划

本金会承诺,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管理和支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款物。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会结存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为人民币元,救灾物资人民币元。

本基金会承诺将在履行捐赠协议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计划使用:

单位:人民币元

计划使用年度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合计计划使用结存救灾资金金额计划使用结存救灾物资金额(基金会盖章)

签名:(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九、其他信息

(一)人员情况

1.理事会成员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理事会职务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时间本年度出席理事会会议次数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报酬(人民币元)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津贴(人民币元) 2.监事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时间本年度列席理事会会议次数任期起止时间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津贴(人民币元) 3、工作人员名单

姓名政治面貌所在部门及职务(二)信息公布情况

是否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上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口是口否

序号公布事项刊载的报刊或网站名称刊载日期(三)涉外活动情况

1.涉外合作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境外合作单位名称所属国家或地区项目经费(人民币元)项目类别合作项目内容简介境外境内2.参加国际会议情况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办方名称我方经费来源3.参加国际组织情况

序号国际组织名称(中文全称)国际组织名称(英文全称)参加时间批准部门担任何职务年检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年检结论(印鉴)

年月日(印鉴)

经办人:年月日

基金会工作总结【篇2】

本基金会20xx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现予摘要公布。

一、基本信息

说明:

1、基金会的住所填写能接收邮件、信件的实际办公场所。

2、现任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民函[20xx]270号规定执行。

二、业务活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说明:

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二)公益支出情况

非公募基金会

说明:公益事业支出包括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支出和开展公益项目时发生的项目直接运行费用,上年度基金余额为上年度期末净资产。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xx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业务活动表

编制单位: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xx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银行存款利息计入其他收入,业务活动成本包括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金会工作总结【篇3】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文译名是Shanghai Fudan University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缩写为SFUEDF。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从事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且主要活动范围在上海市。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事业,支持和推动本市高等教育的长远建设和发展,为国家造就更多、更优秀的栋梁之才。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来源于复旦大学,均为合法的捐赠财产。

本基金会依照宗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本基金会住所为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33)。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为接受捐赠,管理使用基金,资助与高等教育发展有关的各项公益事业:

(一)接受捐赠:接受社会各界,包括机关、团体(含港、澳、台有关团体、海外华侨团体、国外友好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管理基金:通过科学、规范地运作基金,使基金实现保值增值。

本基金会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活动,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做到公开、透明。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5-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拥护本基金会的章程;

(三)具有加入本基金会的意愿;

(四)对本基金会有实质性的支持,为本基金会捐款相当金额的经费或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相当影响的专家。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7名主要捐赠人(依据捐赠额确定)、发起人分别提名并与登记管理机关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理事会、主要捐赠人与登记管理机关共同协商产生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理事会应当与登记管理机关协商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四)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1、本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基金会的活动;

3、对基金会的各项活动具有知情权;

4、对本基金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2、维护本基金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基金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基金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与基金会发起单位紧密合作,联合创办各种培训机构、研究机构和实验机构;联合申办大型科研技改项目或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项目;

6、在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理事应优先向基金会发起单位委托科技、生产开发合作项目;优惠提供学生实习基地和科研实验场所;

7、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基金会发起单位相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介绍基金会发起单位的发展状况,并参与协助开展联合办学;

8、为基金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经费和物质支持。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委员会;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或不召集会议的,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须提前5日通知所有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捐赠、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 基金会下设若干专项委员会。专项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基金会相关专项事务。专项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和规则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经理事会会议通过。专项委员会的成立须经理事会同意。各专项委员会主席,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表决通过。各专项委员会成员由其委员会主席提名,经理事长同意后,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3-5名,组成监事会并设监事长。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基金会工作总结【篇4】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支持和推动音乐教育事业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星海音乐学院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行政楼四楼420房。邮政编码:510006。

(二)依法依规管理和运作基金;

(三)资助音乐学科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备;

(四)资助音乐人才引进和学术交流;

(五)奖教助学;

(六)资助与音乐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活动;

(七)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资助项目。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理事会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提案权;

(二)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与决策不当致使本基金会财产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天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资助、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理事会遭受损失,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表示反对并记载在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务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得报酬。

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徙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期5年的。

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二)投资收益;

(三)其他合法收益。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接受捐赠时,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投资、公益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资助音乐学科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备;

(二)资助音乐人才引进和学术交流;

(三)奖教助学;

(四)资助与音乐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活动;

(五)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资助项目。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投资、公益活动是指:

(一)单笔款项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活动;

(二)每笔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益活动;

(三)理事会认为对本基金会影响重大的其他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八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4月16日理事会表决一致通过。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基金会工作总结【篇5】

明礼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些善心人士发起的会员制私募慈善基金会。基金会致力于推广人人参与的公益慈善文化,搭建公信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公益慈善平台,倡导会员身体力行,自助助人。现有会员十人,其中两位是小朋友(明礼kids)。现将基金会xx年度各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金会二00九年度财务报告:

分类

收入

支出

结余

善款捐赠

会员年费

10,332.00

会员捐款

1,110.00

善款捐赠合计

11,442.00

项目支出

助学项目001

1,500.00

实物捐赠

575.00

项目支出合计

2,075.00

帐号管理

银行结息

5.57

基金会工作总结【篇6】

明礼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些善心人士发起的会员制私募慈善基金会。基金会致力于推广人人参与的公益慈善文化,搭建公信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公益慈善平台,倡导会员身体力行,自助助人。现有会员十人,其中两位是小朋友(明礼kids)。现将基金会xx年度各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金会二00九年度财务报告:

分类

摘要

收入支出结余善款捐赠

会员年费

10,332.00

会员捐款

1,110.00

善款捐赠合计11,442.00项目支出

助学项目001

1,500.00

实物捐赠

575.00项目支出合计2,075.00帐号管理

银行结息

5.57

汇款等手续费

37.50帐面本年合计11,447.572,112.509,335.07其他帐号支付助学项目001500.00慈善项目支出累计

注:1.报表期间:xx年9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2.报表数据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基金会xx年参与的公益慈善活动

1.作为公益合作伙伴的志愿者实地采访贫困小学和贫困学生家庭

xx年3月,作为公益合作伙伴云南省迪喜慈善学校的志愿者到迪庆州维西县和上江、金江等地采访了多间贫困小学和贫困学生的家庭,为北京青年报社等团体在贫困小学捐建图书室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实地家访的几位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现已列入基金会的资助名单。

2.举办宣讲会,为公益合作伙伴筹集善款

xx年6月21日,基金会代表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思堂emba大楼m101教室举办了迪喜慈善学校广州首次宣讲会。会上观看了学校的宣传短片,明礼会员介绍了学校的最新进展情况及建校的资金缺口,embaxx秋季班的俞总和东莞的张总最后呼吁全班踊跃捐款和认捐贫困学生。通过这次宣讲会,共筹得中大embaxx秋季班捐出的善款人民币十五万元,认捐贫困生二十位,迪喜慈善学校还非常荣幸地被列为emba班的公益资助项目之一。

3.组织毕业班学生为公益合作伙伴捐赠旧校服

xx年7月3日,基金会参加了沙面小学六年级与众不同的毕业典礼,同学们在毕业典礼上为云南迪喜慈善学校捐赠了旧校服和书籍。明礼会员代表迪喜慈善学校向同学们致感谢辞,并将自己在贫困山区实地采访的亲身感受和小学生们分享,希望同学们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本次活动共收集校服和书籍二百五十公斤。南方都市报派出了记者到现场采访。捐赠活动还得到了西堤邮政局的大力支持,邮政车直接开到现场收揽捐赠物品。

4.与爱心互助网合作开展“国庆捐衣助贫”活动

xx年10月2号,基金会与爱心互助网在广州市烈士陵园南门广场为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及迪庆州的其他贫困学生募集御寒衣物和书籍。善心人士捐赠的衣物在现场堆成了小山,还有人现场捐赠善款用来支付运费。很多路过的行人主动过来要爱心互助网和迪喜慈善学校的宣传单张,令我们备受鼓舞。本次活动成功募集到了八百公斤的御寒衣物、鞋子和书籍,全部寄往云南迪庆香格里拉,由陈燕(迪喜慈善学校的法人)分送到迪庆的一些贫困学校和家庭。

5.助学伙伴传递温暖

xx年12月25日,明礼会员捐赠了御寒厚衣服及运动鞋共15公斤,全部寄往云南省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由助学伙伴赵旭伟同学分发给李付华、李立秋及其他有需要的贫困学生。

三、基金会xx年纪事:

*xx年09月12日开通新浪博客,基金会有了网上“家园”和对外宣传的平台

*xx年09月16日汇出基金会的第一笔助学款,开始实施助学项目001号

*xx年12月21日开通腾讯qq群“明礼部落”,基金会的网上“家园”又多了一扇窗口

四、基金会xx年的工作计划:

除做好基金会的对外宣传吸引更多的同好来参与,继续实施助学项目等日常工作外,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实事:

1.在云南迪庆地区的贫困小学捐资建立至少一间“明礼图书室”。

2.组织广州华南碧桂园小学六年级毕业班向云南迪庆地区的贫困学校捐赠旧校服、御寒衣物、运动鞋及书籍、文具、玩具等物品。

3.暑假期间拟组织“明礼中国行”活动,到云南贫困山区实地体验和考察;回访明礼资助伙伴赵旭伟和李立秋的家庭;同时在旅途中收集更多待资助贫困家庭的资料。

另外,积极协办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团委关于资助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学生的事宜,让更多的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基金会工作总结【篇7】

汇款等手续费

37.50

帐面本年合计

11,447.57

2,112.50

9,335.07

其他帐号支付助学项目001

500.00

慈善项目支出累计

注:1.报表期间:xx年9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2.报表数据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基金会xx年参与的公益慈善活动

1.作为公益合作伙伴的志愿者实地采访贫困小学和贫困学生家庭

xx年3月,作为公益合作伙伴云南省迪喜慈善学校的志愿者到迪庆州维西县和上江、金江等地采访了多间贫困小学和贫困学生的家庭,为北京青年报社等团体在贫困小学捐建图书室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实地家访的几位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现已列入基金会的资助名单。

2.举办宣讲会,为公益合作伙伴筹集善款

xx年6月21日,基金会代表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思堂emba大楼m101教室举办了迪喜慈善学校广州首次宣讲会。会上观看了学校的宣传短片,明礼会员介绍了学校的最新进展情况及建校的资金缺口,embaxx秋季班的俞总和东莞的张总最后呼吁全班踊跃捐款和认捐贫困学生。通过这次宣讲会,共筹得中大embaxx秋季班捐出的善款人民币十五万元,认捐贫困生二十位,迪喜慈善学校还非常荣幸地被列为emba班的公益资助项目之一。

3.组织毕业班学生为公益合作伙伴捐赠旧校服

xx年7月3日,基金会参加了沙面小学六年级与众不同的毕业典礼,同学们在毕业典礼上为云南迪喜慈善学校捐赠了旧校服和书籍。明礼会员代表迪喜慈善学校向同学们致感谢辞,并将自己在贫困山区实地采访的亲身感受和小学生们分享,希望同学们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本次活动共收集校服和书籍二百五十公斤。南方都市报派出了记者到现场采访。捐赠活动还得到了西堤邮政局的大力支持,邮政车直接开到现场收揽捐赠物品。

4.与爱心互助网合作开展“国庆捐衣助贫”活动

xx年10月2号,基金会与爱心互助网在广州市烈士陵园南门广场为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及迪庆州的其他贫困学生募集御寒衣物和书籍。善心人士捐赠的衣物在现场堆成了小山,还有人现场捐赠善款用来支付运费。很多路过的行人主动过来要爱心互助网和迪喜慈善学校的宣传单张,令我们备受鼓舞。本次活动成功募集到了八百公斤的御寒衣物、鞋子和书籍,全部寄往云南迪庆香格里拉,由陈燕(迪喜慈善学校的法人)分送到迪庆的一些贫困学校和家庭。

5.助学伙伴传递温暖

xx年12月25日,明礼会员捐赠了御寒厚衣服及运动鞋共15公斤,全部寄往云南省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由助学伙伴赵旭伟同学分发给李付华、李立秋及其他有需要的贫困学生。

三、基金会xx年纪事:

*xx年09月12日开通新浪博客,基金会有了网上“家园”和对外宣传的平台

*xx年09月16日汇出基金会的第一笔助学款,开始实施助学项目001号

*xx年12月21日开通腾讯qq群“明礼部落”,基金会的网上“家园”又多了一扇窗口

四、基金会xx年的工作计划:

除做好基金会的对外宣传吸引更多的同好来参与,继续实施助学项目等日常工作外,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实事:

1.在云南迪庆地区的贫困小学捐资建立至少一间“明礼图书室”。

2.组织广州华南碧桂园小学六年级毕业班向云南迪庆地区的贫困学校捐赠旧校服、御寒衣物、运动鞋及书籍、文具、玩具等物品。

3.暑假期间拟组织“明礼中国行”活动,到云南贫困山区实地体验和考察;回访明礼资助伙伴赵旭伟和李立秋的家庭;同时在旅途中收集更多待资助贫困家庭的资料。

另外,积极协办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团委关于资助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学生的事宜,让更多的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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