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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2.06

监管方案(热门十四篇)。

在工作总结之家的阅读中,“监管方案”呈现出了最美妙的阅读体验,希望您能够把这篇文章加入到收藏夹中。在面临重要事情时,我们不能措手不及,需要事先制定好方案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为了确保工作的圆满完成,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方案。如果你在工作时感到有些懒散,不妨制定一份更加明确的目标,以激发动力。

监管方案(篇1)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1]5号)及地、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通过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涉及“地沟油”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监督管理,有效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部门职责

三、工作步骤

监管整治行动自2011年8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8月1日—10日)。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第二阶段:宣传动员,舆论引导阶段(8月11—20日)。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采用广播等方氏,充分发挥媒体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对“地沟油”和非法制售窝点进行全镇通报,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环保意识;提高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依法经营的意识和对餐饮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打击黑窝点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解决一品群众梵音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代表性的难点热点问题。重点对非法收集、以及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和以餐厨废弃物饲养禽畜的场所以及非法制售窝点进行严厉查处,将查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曝光。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21日—25日)。总结专项整治经验,进一步完善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制度。各责任单位按照监管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报送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站在“保民生、促和谐、维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要细化工作方案,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严密部署,明确人物并分解到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我镇各族群众餐饮消费安全,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责任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建立联动机制,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监督、管理、处罚合力,杜绝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和排放、收运、处置餐饮废弃物的人员依法进行查处,并持续组织清理非法处置餐饮废弃物的场所。

要健全举报制度,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问题一查到底;要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收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个体户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律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舆论监督。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单位,并纳入诚信记录,做好正面宣传报道,曝光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单位和非法制售窝点等典型案例,防止不当炒作,要宣传“地沟油”的危害,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餐饮废弃物从产生到运输、加工、成品处置的全程监管机制,健全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要研究完善相关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推进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监管方案(篇2)

阳城镇采取五项措施

掀起阳光农廉网操作知识大培训活动高潮

县纪委“千名干部下农村 阳光农廉入农户”活动动员会议后,阳城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雷厉风行,精心组织,调动镇村组三级干部全员参与,积极采取五项措施,掀起阳光农廉网操作知识大培训活动高潮。

他们的措施:一是召开动员会。2月2日,阳城镇党委纪委组织召开全镇17个行政村的组级以上干部和机关干部共计250余人参加的阳光农廉网操作知识大培训活动动员会,镇党委书记王江荣同志亲自动员,会议下发了阳城镇《关于开展“阳光农廉网操作知识大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镇纪委书记详细安排部署大培训工作,县纪委督察组领导,县林业局、交通局17名包村干部也一并参加了会议。会上,镇农廉大厅工作人员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书记是该村阳光农廉网操作知识大培训活动第一责任人,县、镇包村干部作为包村责任人,负责所包村的阳光农廉网操作知识大培训活动。并将此项工作与各村的评优评先相结合,与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的补贴津贴相挂钩。三是健全完善培训网络,为大培训活动提供人员保证。按照每200人配备一名辅导员的原则,全镇17个行政村共确定培训辅导员229名,其中县直包村干部17名,乡镇包村干部17名,大学生村官8名,村组干部143名,中小学教师22名,负责对农民群众进行阳光农廉网操作知识培训。四是严格措施,狠抓落实。镇农廉办利用每天早会之机,将当天阳光农廉网操作知识大培训活动进度表发放到包村干部手中,并要求下午四点将各村培训进度情况报镇纪委,再由镇纪委汇总后上报县农廉办,做到了天天有进度,日日有汇总。五是注重督查,促进工作。为加大对阳光农廉网操作知识大培训活动的督促检查,镇纪委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督查组,纪委书记史创军任组长并亲自带队,深入全镇17个行政村进行督查,并将每天的督查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进行通报,确保大培训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以上五项措施,阳城镇掀起阳光农廉网操作知识大培训活动高潮,收到预期效果。

阳城镇政府 贺菊荣

监管方案(篇3)

一、监督检查对象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宣传引导。积极通过报刊、电视、渔业信息网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方案(篇4)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城镇化和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工作大局,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努力构建法治,法治行业为出发点,为我市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实现“--”时期的任务目标,促进全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召开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2、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各县(市、区)建设局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总结“”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3、组织好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计划于月份开展。

4、抓好“六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做好“六五”统编教材的组织学习。

5、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1、根据我局实际,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主题活动。

2、总结“法律八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八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3、重点做好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潜力。

4、做好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把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学习资料,搞好新法培训,认真抓好全系统新上岗执法人员专业法培训,坚持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切实提-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潜力和水平。

5、加强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促进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依法-。

6、加强全市建设系统普法队伍建设,培养普法骨干力量。透过现场会、观摩培训会等形式交流普法经验。

7、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计划下半年举办以宪法和建设法律、法规为主要资料,个性是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法律知识竞赛。

1、用心推进我局的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2、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电子屏幕、宣传专栏、法治主题公园等阵地作用,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3、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开办普法专栏,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

4、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1、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确保全市建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培养和充实法制宣传骨干,确保人员、经费、普法成效落实到位。

2、加强典型培育,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确定普法工作联系点。召开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确保全市建设系统普法工作的整体提高。

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启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局法规处。

监管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区管委会支持复工复产的要求,支持我区企业复工复产,结合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措施。

一、主要业务网上办理

推行登记注册业务全程“网上办、零见面”,通过“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实现全部市场主体务48小时内办结。对生产卫生防护、应急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变更登记和许可发放上,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告知承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建立行绿色通道

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利用自身生产条件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生产防疫物资,在企业经营范围增项等业务的受理、审批上提前介入,提供业务咨询、登记指导。

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

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重点加大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容错机制

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责令限期改正,指导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五、异常名录审慎管理

审慎异常名录等信用管理。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行市场主体自主年报,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年底前。

六、发挥热线作用

充分发挥12315服务热线作用,对投诉举报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并做好投诉举报事项的转交办、答复反馈工作,确保12315维权渠道畅通无阻、高效运行。

监管方案(篇6)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行政检查权裁量空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对执法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探索通过公证部门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到现场监督等形式,强化过程监督。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

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情况,应当按要求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加快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六)健全“双随机”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失信者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将严重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者依法予以市场禁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七)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对接省级各部门在推广随机抽查过程中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对下级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细化推进“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抓好督促落实,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培训。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报道,为“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监管方案(篇7)

为切实加强种业市场监管,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持续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制定2022—2023年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国、省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湖南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2〕26号)文件有关要求,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有效激励原始创新,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种业监管水平,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净化种业市场。

——市级目标。市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5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县(市区)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县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50%;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市场检查和县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制种基地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全面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新修改《种子法》、《畜牧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全面提升种业法治水平。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配合省厅推进全国统一的侵权案件协查联办平台建设。开展授权品种市场抽查和检测,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综合运用,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二)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3、加强种子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在杂交水稻制种苗期和收获期,利用转基因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手段,对制种地块的植株进行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在收获期,抽取水稻、玉米种子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收购期,对基地所有收购种子抽取纯度种植鉴定综合样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探索实施种子质量认证制度,引导制种企业和制种基地提升种子质量水平。

4、加强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对开展种子质量认证、诚实守信的企业减少检查抽查频次。

5、严格种子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方面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开展种子质量监督作文吧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探索开展质量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畜禽种业方面,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假冒优质种公畜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纳入“全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三)严格种业执法

6、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充分利用种业案件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违法线索,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我局将适时遴选发布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加大警示震慑力度。

7、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执法直通车”,对投诉举报线索明确的,执法机构要快速查办、不得推诿,实现企业与执法机构同向发力。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强化跨部门执法合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等机制,强化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研究推动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8、提升种业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能力水平。加大执法抽检经费投入,确保满足执法需求。积极探索品种权保护执法的方式方法,加快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评判规则。加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假劣种子检验鉴定水平,为种业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种业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我局将适时派出调研指导组,组织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将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建立简易种业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落实有关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三)强化队伍支撑。积极争取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种业良好法治环境。

(四)做好宣传总结。积极开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按要求及时填报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相关信息。按时开展工作总结,当年12月1日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含填写附件表格及提炼典型案例1个书面报送我局种业管理与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科邮箱:XXX。

监管方案(篇8)

九月初,召开廉政文化建设座谈活动。全体党员畅谈本年度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活动的收获和体会,让大家充分认识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廉洁从政的关键是教育学习,不仅要从理论上过关,还要在工作实践中落到实处,树立廉政道德新风。

九月上旬,与区纪委、区文联联合在行政服务中心举办“迎国庆讲廉政树新风”廉政文化进家庭书画作品展,以书画的形式,弘扬廉政文化之风,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在鉴赏之中,既受到高雅艺术的熏陶,又受到深刻的廉政教育,有效推进我区的家庭文化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

九月中旬,举办妇女干部“迎国庆贺中秋”工作联谊会,传达人们共度传统节日的美好愿望,并通过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活跃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团队精神的建设。同时,还通过工作交流学习,加强各级妇联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促进妇女干部之间的联谊交流,加强妇女干部群众对我区创文工作和广州亚运会的了解。

本次活动将使广大妇女干部群众的沟通得到提升,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丰富,社区文化特色品牌建设得到加强,社区文化创新得到进一步发展。

九月下旬,在街道和社区举办父母大学堂,以讲座的形式,把文明科学的教育方法带进社区、带进家庭。区妇联将邀请的教育专家现身说法,与社区的家长们交流家庭教育的体会和亲子教育的感受,传授如何寓教于乐,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让孩子热爱学习、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区妇联将围绕“社区文化月”的创文活动主题,深入领会“社区文化月”的精神,和我们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监管方案(篇9)

第十条凡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完成各项任务,每年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年度总结及经费使用结算报告。

第十一条市科技局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管理,以合同目标为依据,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三项费使用情况,随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也可委托有关县、特区、区科技局协助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财工字(96)44号〕执行。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使用,只能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项目经费必须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提取项目总经费的7%作为管理费,该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论证、现场检查、考核评估、验收及奖励。

第十五条在项目检查中发现未按合同开展研究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甚至挪作它用的,市科技局将终止项目的执行,对于情节严重的将追缴其所拨款项,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项目经费中的有偿部分回收后,一律并入星火科技发展基金,但为了提高回收效益,由各县、特区、区管理的市级科技项目,年回收总额的70%上缴市科技局,30%留本县、特区、区科技局并入科技发展基金。

第十七条对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科研任务、达到试验研究水平及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予以奖励。奖励经费从市科技局提取的7%的管理费中解决。

监管方案(篇10)

为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管住用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医字[2022]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组织领导

为把握集中宣传月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宣传月工作突出重点、开展有序,取得“到人、管用、有效”的预期效果,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下设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医保局407室),负责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宣传内容和形式

(一)开展演讲比赛。4月下旬,省医保局将举办《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人人都是医保基金监管员演讲比赛》,基金监管科负责组织市医院、中医医院、中心医院、五大连锁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节目排练,届时选择优秀节目参赛,并对取得名次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二)曝光典型案件。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案件,对做出行政处理、协议处理的已办结案件,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网站全部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和协议约束力。

(三)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会,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使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警钟长鸣。

(四)制作、播放医保基金监管宣传片。一是利用各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医保政策,为全市集中宣传月造势,二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着力推陈出新,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普法知识、动漫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五)发放系列宣传材料。下发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发布《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等宣传素材。采取寓教于用、寓教于乐的形式,共同制作、发放手提袋、通过海报、折页等宣传用品,提升宣传延续性和实用性。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人人都是医保基金监管员演讲比赛。紧密结合宣传主题,积极征集宣传节目。形式包括演讲、快板、三句半等。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15日前。

(二)曝光典型案件。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案件,对做出行政处理、协议处理的已办结案件,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全部公开曝光。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4月10日前。

三)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会,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25日前。

(四)宣传月相关材料制作、展播、发放等工作。

1、宣传片展播。各定点医药机构利用自身条件在本单位侯诊大厅电子屏幕、闭路电视等场所展播宣传月活动主题、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的宣传片,时间持续一个月。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2、扑克牌宣传。发放宣传月主题相关扑克牌。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扑克牌并到我市各乡镇(街道)进行扑克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3、手提袋宣传。结合宣传月主题,下发手提袋宣传品。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手提袋宣传品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4、市医保局统一下发的鼠标垫、扇子、雨伞、宣传海报的宣传。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鼠标垫、扇子、雨伞、宣传海报宣传品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5、基金监管科组织重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在我市市医院门口、医药商场门口、集贸市场、各乡镇卫生院门口等人流较大的场所与定点医药机构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条例》及医保政策,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2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等形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二)提升宣传效果。鼓励结合真实案例,制作展播“普法短视频”,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宣教结合,宣打结合,提高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要积极融合地方特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

(三)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省市县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对实名举报并查实的欺诈骗保案件,做到应奖尽奖,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及时总结经验。本次宣传月活动完成后于2022年5月3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书写宣传活动总结。

上面就是网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管方案(篇11)

确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严格把好前置审批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认真部署专项行动

各工商所从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要求: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积极配合联合执法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监管方案(篇12)

第五条科技项目年度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当年申报下一年的计划,申报时间从月日至月20日止,过时不予受理。

第六条申报的科技项目,必须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年度计划,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开发价值及应用前景,并能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问题的科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成熟可靠、市场广阔、有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有较大的示范和推广作用,并有可能较快的形成地方经济支柱产业。

第七条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市直各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将所申报项目送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各县、特区、区申报项目由所在县、特区、区科技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市直主管部门及县、特区、区科技局将审查同意的项目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和申报项目一览表(附软盘),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监管方案(篇13)

猪肉及猪肉制品是人民群众日常食品消费的重点品种,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对使用瘦肉精猪肉注水制售“病死猪”肉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落实流通和消费环节索证索票和亮证经营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畜牧局。负责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猪养殖环节,实施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监督养殖场病害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违禁添加物等生猪养殖投入品的安全监管监测。在生猪屠宰环节,实施屠宰检疫查证验物;对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加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监督对病害死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无害化处理;开展对“瘦肉精”的抽样快速检测。

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对定点屠宰场的资质条件审查;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生猪来源及猪肉产品销售台账;在定点屠宰场,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加盖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对病害猪及检验不合格产品作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死肉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和肉品质量追溯体系。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查验猪肉及猪肉制品证章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合格。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检查鲜猪肉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在冻猪肉运输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等。在猪肉冷藏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等。督促经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

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学校食堂伙食团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督促用肉单位,购鲜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购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购进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对供货商实施资质审查等;督促用肉单位建立购进和使用猪肉及猪肉制品记录,索证索票,保存票据。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学校食堂采购来自定点生猪屠宰场(点)的猪肉产品。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暴力抗法案件,受理并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事件。

质监部门。负责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猪肉制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测;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保存票据;审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二工作流程

猪肉及猪肉品监管工作流程

公安局

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

养殖环节屠宰加工

生产环节

餐饮消费环节销售流通环节

工商局:

市场运输贮藏销售过程中的监管,执行市场准入制查验各类标示证件。食药监局:

餐饮食堂伙食团饮食消费场所监管

畜牧局:

屠宰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畜牧局:

防疫检疫

投入品监管

质监局:

屠宰加工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商务局:

屠宰加工企业监管定点屠宰监管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教育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监管方案(篇14)

为了加强管理,强化学生法制、安全意识。避免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出校门

1、由保安、及校园管理组负责管理。

2、学生出入要走校门,不许翻越院墙,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严肃处理。

3、出入校门不要拥挤,互相谦让。推车出入校门,校内不准骑车,更不许滑车。

4、不要在校大门口逗留。

二、上、下学路上

1、学生自己负责自己的人身安全。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劳动

1、由组织学生劳动的教职工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

2、凡参加劳动的师生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证本人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3、在劳动中使用劳动工具时,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工具伤人。

4、劳动中必须服从劳动指挥者的统一安排及具体安全要求,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乱跑及打闹。

四、卫生大扫除

1、大扫除时,二层以上班级不要擦窗户外面的玻璃。

2、擦拭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擦灯管时,不要用手拉吊灯的铁链,下面要有人扶稳登踩的桌椅。

3、擦屋内高处设施时一定要登稳,踩实桌椅,再进行操作,要有人保护。

4、大扫除时,严禁打闹。

五、课间安全要求

1、下课后不要在教室和走廊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外出上课在上下楼梯时,要按规定顺序靠右侧行走,不要推推搡搡,拥挤抢行。

3、严禁从楼上向下仍东西,风雨天远离玻璃窗下。

4、课间禁止在楼道或教学区追逐打闹,禁止做危险游戏或踢球、投球等活动。

5、严禁半身探出楼外观望、严禁上楼顶、爬墙头、跳窗户、跳阳台,严禁攀爬篮球架、禁止在施工区活动。

"监管方案"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