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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党走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1.25

跟党走读后感通用15篇。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跟党走读后感通用15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跟党走读后感【篇1】

小时候,我最喜欢听爸爸、妈妈给我讲过去的故事,最喜欢看打仗的电影。那时候党在我心中,就是由一串串故事和一个个英雄组成的。像《红星闪闪》、《飞夺泸定桥》、《地道战》等,还有最近的电视剧《星火》、《潜伏》、《我的兄弟叫顺溜》、《借枪》,还有毛泽东、周恩来、雷锋、黄继光,这些扣人心弦、惊心动魄的故事和这些闪亮的名字,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深深扎下了根。那个时候,每次看电影电视时,我总是要问爸爸妈妈,谁是好人?谁是坏蛋?但是,当我知道谁是共产党员的时候,那么我可以肯定的说他一定是好人。而且,每当看到电影上,有人喊出“共产党员,跟我冲!”我就会激动不已,甚至也会和他们一起呐喊“冲啊!”

渐渐的我长大了,懂事了。党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一个个英雄和一串串故事,而是由这些英雄和故事贯穿其中的,一部中国人民争取独立、自由、解放的抗争史、奋斗史、革命史。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党员会从建党之初的几十人发展到如今的几千万? 为什么我们党领导的军队穿着草鞋、吃着小米却能成为常胜之师? 我思索着,探寻着。我们的党,之所以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星星之火到燎原的烈焰。那是因为我们的党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我们的党是一切为了劳苦大众谋福利的政党。因此我们的党是最无私的政党,我们的共产党员也是最无畏的英雄。也正是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领导着我们建立起了新中国。现在,党在我心中已不再仅仅是一部历史,更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是一座改革开放、开拓创新的丰碑。我们国家正作为一个经济巨人,崛起在世界东方。

如今,党在我心中,已从儿时的朦胧,到如今的真切。我作为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感受到了党的伟大。5月12日晚上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地震三年后的汶川:那里重建了家园,那些失去房子的灾区人,在废墟中,重新站立,一砖一瓦地,构建起新的家园。政府的补贴,亲朋的协力,家园失而复得。那里重拾了希望,心灵的重建,比房子的重建更为艰难。那些失去亲人的灾区人自我安慰、相互鼓励,战胜了悲情,回归平静的生活。那里重塑了未来,大地震中震垮了许多校舍,数千名学生遇难。现在部分学校得以重建,精美的校舍成为重建后的最大亮点。从学生们的脸上,我看到欢愉,我希望这些新建起来的校舍更加牢固可靠。这三年在党的光辉指导下,成都的灾后重建,不仅让物质基础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也让人民的文化素养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让世界人民为之赞叹不已。

展望未来,信心百倍。中华民族像一个巨人,屹立在世界东方。为了实现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和人类的灿烂文化武装自己,学好建设祖国的本领。在明天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聪明才智。我坚信,在我们不懈的努力下,祖国的明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经济更繁荣,人们更幸福,国力更强盛,祖国的明天更美好,继往开来的中华民族会更加辉煌!

跟党走读后感【篇2】

【将初心融进灵魂把使命扛在肩上】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12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授予周永开、张桂梅同志和追授于海俊、李夏、卢永根、张小娟、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7位同志的事迹感人至深,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模范为镜,向先进典型看齐,将初心融进灵魂,把使命扛在肩上,冲在前、干在前,在前进的路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

要对党忠诚,始终坚守“党是一生的追随”。无论是“人可以离休但共产党员不会离休”的周永开,还是“把一切献给党和祖国”的卢永根,无论是32年坚守大兴安岭林区的于海峻,还是32年坚持审查调查第一线的加思来提·麻合苏提,他们政治立场坚定,对党无限忠诚,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是一生的追随”的初心誓言。学习先进模范,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深怀忠诚之心、践行忠诚之举,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听党话,永远跟党走。就是要经常用党章党规“扫描”,同先进模范“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锤炼初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永远追随“灯塔”,“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才能成功到达胜利的彼岸。

要牢记宗旨,努力成为群众“离不开的人”。“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张小娟同志舍小家顾大家,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奔走,成为百姓心中牵挂的“女儿”,成为当地扶贫事业“离不开的人”;张桂梅同志对自己“抠门”,却把工资、奖金捐出用在教学和学生身上;李夏同志心系群众、一心为民,贫困户称赞他“比自己孩子还要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7位优秀共产党员,他们共同的名字,就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学习先进模范,就要向先进典型看齐,广大党员干部心里要始终装着人民群众,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别是在当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的关键时期,更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与群众心连心,接续奋斗迈向新征程。

要担当实干,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无论是百姓心中的“周老革命”,还是群众共同的品牌“有事情、找李夏”。7位优秀共产党员,他们共同的行动,就是苦干实干、担当奉献。学习先进模范,就要有担当的意识、担当的能力、实干的成效。干部干部,要干字当头,广大党员干部要越是艰险越向前,无论是抗疫一线,还是防汛一线,无论是防范风险攻坚战,还是脱贫攻坚战,关键时刻要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要豁得出来。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要进一步强化实践磨练,只有接几回“最烫手的山芋”,啃几回“最硬的骨头”,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才能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风雨不动安如山”。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我们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典型事迹,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见贤思齐、奋勇担当的良好局面,在新的征程中不断涌现新的先进典型,书写新的伟大篇章。

跟党走读后感【篇3】

七一期间,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光影秀将在黄浦江畔亮相。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今天(22日)介绍,本次光影秀全长6分钟,初步计划于6月30日至7月4日,每晚19时30分至22时30分逢半点、整点各展演一次。

四幕光影,以橙绿蓝红为主基调

据了解,永远跟党走黄浦江主题光影秀,充分利用黄浦江两岸楼宇的景观灯光基础,辅以激光灯、光束灯、灯光艺术标识和量身定制的配乐,通过艺术编排,两岸呼应、地空联动、声光同步,呈现一场色彩斑斓的光影盛宴。

主题光影秀分为开天辟地、改天换地、翻天覆地、经天纬地四幕,两岸灯光分别以橙色、绿色、蓝色和红色为主基调,时而舒缓、时而激烈动态变化。两岸大屏以图案、文字和动态画面形式,持续呈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历史上的重要标志性事件。

本次光影秀的一大特色是灯光艺术与音乐艺术的完美融合。背景音乐是由青年音乐家罗威以《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红旗颂》《在希望的田野上》《不忘初心》等不同历史时期诞生与传承的经典、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乐曲为基础,经过改编和配器形成的专为永远跟党走光影秀创作的乐曲《流淌的辉煌》。

市绿化市容局表示,永远跟党走黄浦江主题光影秀,用灯光的语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光荣历史和展望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表达了上海人民爱党、爱国,牢记使命,永远跟党走的初心。

四大亮点,彰显上海特色

夜幕中,浦江两岸,300多栋建筑依次点亮,将建党百年巨型灯光标识,烘托得更加熠熠生辉。

为了让光影秀完美呈现夜上海的魅力,从去年初起,创作团队开展前期研究,系统了解、借鉴国内外城市灯光秀的主要形式以及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创意,从酝酿、策划,规划设计到调试成功,历时一年有余。他们从细节入手,针对黄浦江两岸三区楼宇灯光效果的同步性、电脑灯与激光灯效果的完美性、大屏幕播放内容的针对性和光影变化与音乐节奏的合拍性、光影秀展演场景的舞台效果整体性等,一栋一栋楼宇试,一个一个节拍扣,一幅一幅效果改,力求每个场景、每个画面、每个变化都能精彩呈现。

市绿化市容局二级巡视员、景观管理处处长丁勤华介绍,本次主题光影秀呈现了四大亮点,彰显上海特色。

首先,秉承黄浦江夜景经典、雅致的风格,同时紧贴时尚,运用舞台光影变幻的艺术增加秀的感染力;

其次,立足上海实际,充分利用浦江两岸既有的灯光设施,以楼宇、公共空间既有的景观照明灯光动态变化为主,辅以激光灯等进行艺术编排;

三是灯光与音乐的完美融合,光影的变化紧扣量身定制的音乐的韵律,富有艺术感染力;

四是充分应用物联网技术,光影变化和背景音乐控制信号同步传输,实现浦江两岸光影变化与背景音效同步呈现,让两岸与游船上观赏光影秀的市民游客有更完美的视听体验,使光影秀成为一场真正的艺术盛宴。

为确保安全,展演期间不安排无人机参与表演。市绿化市容部门提醒市民游客,此次主题光影秀可看视点多,不仅可以在外滩观看,在北外滩、陆家嘴看外滩也有很好的观赏效果,市民游客不必扎堆观看。观灯期间,请广大市民游客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与他人的间隔距离,避开人流高峰时间和人流多的区域,听从现场指挥,注意人身安全。

跟党走读后感【篇4】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我们的党走过了100年艰苦奋斗的道路。在党的100岁生日之际,我们每一个人都怀着感概和感激之情。

中国共产党自从1921年成立至今,走过了100年坎坷而光辉的道路,从一个只有五十多人的党组织发展成为拥有八千多万党员、执政六十多年的世界最大政党。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明了方向。

即使七月一日还没有来临,全国各地也是喜气洋洋的,大家都在为这次的华诞作着充分的准备:雄伟的天安门广场矗立起一块镌有党旗标志的纪念碑;广州部分地区举行了“党旗颂”晚会;整个中国也随着潮流掀起了一股红歌热,所有的人都在为这次的华诞而兴奋。

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跟着国,再大的风浪也不怕;跟着党,我们永远意气风发。”这句话虽然流传于民间,但它也确切的写出了每个中国人的心声。是的,我们要永远跟着党,无论党的兴衰,我们都要做到不离不弃。党为我们开创了新生活,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我们怎能忘记党的恩情,忘记祖国给予的关爱呢?我相信,没有一个中国人能忘记党与国的恩情。

自毛泽东以来,中国也曾出现过许多为人民鞠躬尽瘁的好党员,相信在每个人的家乡也有类似的一群默默无闻的好党员,我们是不是应该向他们学习,也去做一位像他们一样的好党员呢?

也许是吧,但是我们要怀着对党的感激之情,对祖国的感激之情,对家乡的感激之情,真心、本分的做好一位党员所该做的事。

无论怎样,当中国迈向下一次辉煌时,请记住我们永远跟党走!

五月的鲜花,永远跟党走!爱国!爱党!爱家乡!

跟党走读后感【篇5】

古人说:“天无德,则四时失序;地无德,则五谷不生;人无德,何以立身。”德才全尽谓之圣人,德才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要想成才,离不开一个“德”字。作为组工干部,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到“四悟”、树好“四德”。

一悟“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忠贞,树“绝对忠诚”的政治品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优秀年轻干部必须对党忠诚。”忠诚如金,刀斧相加,不改其色。革命战争年代,无数革命烈士历经磨难壮志不改,生死考验坚如磐石。这份矢志不渝的政治品德,既是夏明翰烈士书信中“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视死如归,也是方志敏烈士书信中“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绝不能丝毫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的信仰是铁一般的坚硬的”的直接告白,更是赵一曼烈士“希望不要忘记你的母亲是为国而牺牲的”的殷殷嘱托。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德,就要像无数革命先辈一样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确保政治忠诚,坚守政治定力,展现政治担当,锤炼政治能力,严守政治自律;就要以学通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从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精髓,从源头上补足精神之钙、夯实信仰之基、涵养忠诚之气,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悟“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抱负,树“崇真厚诚”的思想品德。“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这是共产党人胸怀天下、心系家国的独有精神气韵和思想品德。回顾百年党史,有深陷“牢狱”仍坚持宣传真理、领导斗争的徐迈进、邹子侃,有面对牺牲仍坚持挺身而出、只身战斗的黄继光、杨靖宇,有面对诱惑仍坚持甘守清贫、情系家国的钱学森、郭永怀等等。一连串名字、一系列事迹的背后折射的是他们肩挑大义、报国为民的崇真与厚诚。作为组工干部,就是要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把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高追求;就是要从百年党史中认真汲取求真理、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的思想精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荣辱观;就是要在学习政策业务、推动工作落实上下真功、见真效;就是要把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作为个人思想品德的具体体现,始终做到心怀坦荡、光明磊落,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

三悟“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的深邃,树“知行合一”的工作品德。习近平总书记曾用“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警示全党必须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纵观百年党史,从反帝反封建革命纲领的提出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实现,从万里长征的起步到三大战役的胜利,从“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到“八字”方针的确立,从改革开放大幕的开启到科学发展的实施,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地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启程。知行合一的睿智和坚韧,始终是共产党人不断前行、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作为组工干部,要明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是为学而学,是要把学到的经验、悟出的道理、汲取的教训运用到工作中,指导实践、推动落实;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人民群众为工作评判、以身体力行展示执着信仰;就是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各项工作落实,少表态,多干事,始终把真抓实干放在第一位,坚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要彻底抛弃“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消极思想,工作中既要多干一些“锦上添花”的事,更要干一些“雪中送炭”的事。

四悟“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辩证,树“戒奢尚俭”的生活品德。戒奢尚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始终坚持和倡导的优良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用“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告诫全党同志必须摒弃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组工干部,要明白追逐奢靡是最无耻的浅薄,崇尚节俭才是最深沉的厚重,把戒奢尚俭当成一种生活准则和价值方向,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要深知“先甜后苦如割骨,先苦后甜如过年”道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要践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生活上始终做到简单朴素,不事铺张、不图享受,让勤俭节约成为家风,相守相传。

跟党走读后感【篇6】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关怀青年发展、高度重视青年工作。

青春献礼十二大,强国有我新征程。一个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今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包括广大青少年在内的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是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今年也是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团结引领广大青少年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是对共青团成立100周年的最好庆祝。

青年要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此次团日活动,主要注重围绕团员的思想关切和现实需求,着力提升团员的获得感、成就感和参与感。坚持团结鼓劲、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传递下去,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的浓厚团支部氛围。

跟党走读后感【篇7】

信念是指人们对自己的想法观念及其意识行为倾向,强烈的坚定不疑的确信与信任。信念就心理过程进行分类可分为信念认知、信念体验与人格倾向。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观后感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观后感1篇

我们学习党史要紧紧围绕“简”“新”“实”三个方面下功夫,明其要、得其法、务其实,必会能够应对当前复杂形势,亦可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第一,学习党史首需“简”,明其精要,心里透亮,做到“大道至简,学史明理”。政治方向是第一位的。怎么才能达到学习党史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这就为我们如何学习党史指明了根本方向,无不是时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始终,时时处处把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铭记在心,见之于行,决不能有任何迷糊和动摇。特别是身处基层一线的我们,学习党史,就要进一步端正立场,炼就一双政治慧眼,时时刻刻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更好地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就能够把复杂的理论和浩如烟海的史料,心无旁骛地“简”化去学,精要去悟,用初心去明。如此,我们定会“无畏浮云遮望眼”,自然功成,并在学习党史中锤炼本领,最大限度地增强政治历练和党性锤炼。

第二,学习党史重必“新”,得其方法,与时俱进,做到“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进步的灵魂。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比如,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创建红军和根据地,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还是改革开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都是直面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还有,伟大领袖毛泽东、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无不是紧密结合每个历史时期所呈现的特点、掌握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引领创新发展的“典范”。我们普通的共产党员学习党史,就要干净彻底摒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影响,坚持创新以得法,把新字融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中,时时紧盯每个历史时期呈现的新特点,处处注重领悟每个历史阶段的新方法,取法于伟大领袖的最可贵思维品质,自然事半功倍,在学习党史中锤炼过硬素质,呵护初心和使命,坚持做到以昂扬姿态投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第三,学习党史根得“实”,行为得实,切合实际,做到“人民至上,学史力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就是坚持人民至上,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外部环境激增更多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常态化抗疫、“六稳”工作、“六保”任务……都是需要通过学党史、悟思想、来不断办实事,解难题。可以说,我们党的一百年,就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当前,在学习党史中一个最为重要的任务,就是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努力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把自己所负责领域的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所难,实事求是地列入实干“清单”,紧紧围绕“学史力行”这一落脚点,不断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不断通过化解难题创造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眺望前方的奋进路。我们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这是守护初心和使命的内在要求,如此,一“简”、再“新”、又“实”,全体党员必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鼓舞斗志,学悟到的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掌握的是担当使命的科学方法,锤炼的是优良作风和过硬本领,从一点一滴做起,坚持把“学党史”当大事做,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进而全力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不负我们这一伟大的新时代!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观后感2篇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一语道出了世界最大政党根深叶茂蓬勃壮大的力量源泉。在烽火连天的革命岁月热火朝天的建设年代波澜壮阔的改革时期,这颗不变的初心是团结凝结共产党人接续奋斗的精神密码,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成功之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悟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一定要永恒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恒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雄伟目标奋勇前进。

新时代的今天,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作为。一名党员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影响着党和国家的发展。惟独将正确树立担当意识,并赋予行动,才干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清纯性的重要方面。党员干部更要锤炼坚毅党性坚守职业良知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新时代有着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新时代的今天,党员干部要务实。务实是党员干部干好工作的基本,不能好高骛远,将目标定得很高,而不作为。要切合实际,敢于担当,才干将工作干好。党员干部具备心忧天下心中有梦心中有“道”视人民利益大于天的宽阔胸怀和气度。悟初心,守初心,作为一名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我们的初心是明确职责所在,奋发有为,让工作出彩,让党放心,让人民喝彩。

新时代的今天,党员干部要有梦想。新时代有位外籍作家曾说过一句话:我们走得太久,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人们追求梦想的道路是艰苦而漫长的,在人生不断选择不断拥有不断失去的过程中,坚守最初的那份本真那丝情怀那个梦想会变得非常不易。而“悟初心,守初心”,正是对全党全国的一个鞭策与警醒,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地承担自己的责任,尽心竭力做好每一件事,惟独这样,社会才会进步。具体来说,要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观后感3篇

翻开百年的历史可以看见,我党是在血与火的洗礼中一路走来!中央号召全党学习党史、国史,具有重大意义。

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残酷压迫的白色恐怖中创立,从诞生之日起即历经磨难、饱经风霜。千千万万革命前辈抛头颅撒鲜血,奋不顾身地喚起灾难深重的积弱民众,带领全国人民,始终坚守为人民的宗旨,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坚持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坚持革命的武装斗争;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这些新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过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我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顺利地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始终站在革命和建设的前列,在不断纠正党内右的和“左”的错误路线以及同西方帝国主义反动势力的复杂斗争中,带领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曲折的道路上前进并不断取得了巨大成绩!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也把我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核心;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创新性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尤其是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更加注重教育全党,不断从实践中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从党的“十_大”以来,为了使我党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的新时期、新特点、新任务,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专题教育和今年开始的“学习党史、国史”等活动,都是为了使全党更加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觉悟,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看待问题,解决问题,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更加坚强,更有战斗力的无产阶级政党,现在我党已经是有_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

就在今年,我党领导全国人民为实现第一个建党百年奔向小康目标的关键时刻,“新冠肺炎疫情”的到来及其迅猛的蔓延,向我们党,向我们国家,也向全世界提出了挑战。措手不及中,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统揽全局、果断决策,为全国人民抗击疫情坚定了信心、凝聚了力量、指明了方向。面对“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科学做出决策,实行高效有力的应对,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充分展现,党心民心空前凝聚。在疫情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关键时刻,党中央一声令下,广大党员干部挺身而出,从重症病房争分夺秒的救治,到社区挨家挨户的排查、生产、攻关……,_多万党员干部,夜以继日的奋战在抗疫前线,460多万党组织高效运转。实践再一次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愈挫愈奋战的政党,具有脱离险境的神奇力量,能创造出让人难以置信的传奇业绩,带领全国14亿人民,严防死守,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措施,阻断疫情的传播。各级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复工复产战斗中,党员仍然起到带头作用,在全世界“疫情”还在急速大面积扩散的情况下,使我国的经济、生产,逐渐走向了轨道。

通过重温党的历史,通过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亲历,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民族复兴的根本保障;共产党一定能够肩负历史重任,不负人民重托,带领中华民族继续书写辉煌的明天!

跟党走读后感【篇8】

拥护党,听党指挥,坚定不移跟党走

高新玉通过收看石河子卫视的《永远跟党走》党员教育电视片展播,我看到一个个共产党员甘于奉献的故事,我深受感动,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成立,到今天的发展壮大。一路充满艰辛,党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繁荣和为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幸福而不懈奋斗的历史,事实证明,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解放全中国,无数先辈英烈,仁人志士,为了实现党的崇高理想与信念;抛头颅,洒热血,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楷模与英烈,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激励着我们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和完成党的崇高事业而不懈努力。

石河子在工业、农业、教育等各领域中涌现出来许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他们的先进事迹,我们应向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学习,更应该肩负起历史责任,永远跟党走。

在南热电公司党委的强有力的领导下,我们将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美丽中国梦为蓝本,贯彻执行自治区兵团的各项指示;以兵团的“两个率先,两个力争”为目标,努力实现兵团“三化”建设,以美丽南电梦助推美丽中国梦;发扬兵团精神,发扬石河子精神,敢为人先,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搭乘好西部大开发这趟车,团结一致,集思广益,心向一处想,劲向一处使。

要坚决拥护党,听党指挥,坚定不移地跟党走。结合优秀人物事迹为动力,为尽早的实现美丽南电梦,美丽中国梦而不懈努力,为将南热电建设成新疆兵团一流企业,建功立业。以党的思想武装头脑,做好建设大军,铜墙铁壁,中流砥柱,维护祖国的安定统一,为全面夺取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

发扬南热电人的特点,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注重实干,讲求奉献,将西部边疆建设成为一个,天更蓝、草更青、水更绿、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经济发展良好,社会和谐稳定的新边疆。

2013年7月30日

跟党走读后感【篇9】

马蹄踏出的一阵阵尘土,让我难以呼吸,腿又软了,手又麻了,我瘫坐在地上,望着远去的大部队,那有力的跺脚声还在我心中回荡....

一个喷嚏,让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实,《永远追随》那几个镀金的字,在灯光的照耀下更璀璨了,永远追随,呵,不就是永远跟着吗?不,它有两层含义,第一,是这个故事的结尾,周三才和陶百川,将永远跟着战士们一起打仗,第二,也是让我们现在的孩子永远跟党走。这个题目是多么精巧啊!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红军长征途中借住到周三才和陶百川家里,在红军撤离时,借走了毛驴小白,却没有如期归还,为了讨回小白,两个少年踏上了寻找之旅。由此一步步进入红军长征途上最惨烈的湘江之战的现场。

跟随着主人公的目光,我们也看到了红军的艰难、困苦,很多红军好多天都没吃东西了,有些红军连觉从来都没有睡的安稳,还有的红军被炮弹炸的眼睛都瞎了,可他们还是一刻不停的忙着,忙什么?忙什么?忙着打桂军,忙着打湘军,忙着打国民党忙着成立新中国呢!

也许有的人就会问了:“我们为什么不能去给红军洗衣服,给他们做饭,给他们当后勤呢?”可是国民党太残忍了,就连老百姓给红军搬东西,都会灭门之灾,更何况给红军做几天饭呢?那肯定要杀几辈的人了,这就是当时国民党的残忍,不顾老百姓的性命。而我们又怎么舍得让老百姓受苦呢?

在这本书的结尾:周三才和陶百川,因为受到了红军战士们的鼓舞,也毅然走上了跟着共产党,建立新中国的道路。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感受到了那个年代的战士们的生活艰辛,也感受到了他们不惧困难,不怕危险的战斗决心。正是这样的精神和力量,让我们走向了光辉之路。

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坚定目标,坚持不懈跟党走,在党的指引下,开拓视野,敢于创新,为祖国建设美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跟党走读后感【篇10】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黄浦江两岸将展演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全新主题光影秀。目前,调试工作已接近尾声,本月30日晚上起将正式亮相。这就跟随镜头,一起来先睹为快。

夜幕中,外滩边,殷红的光束照亮人民英雄纪念碑,拉开了整场光影秀的序幕。浦江两岸,300多栋建筑依次点亮,将建党百年巨型灯光标识,烘托得更加熠熠生辉。北外滩上空,呈现出庆祝建党百年华诞主题的各种光影图案,从石库门到天安门,波澜壮阔的百年征程历历在目。

整场光影秀共6分钟,分为开天辟地、改天换地、翻天覆地、经天纬地四幕,两岸灯光时而舒缓、时而激烈,楼宇大屏上,以图案、文字和动态画面形式,持续呈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历史上的重要标志性事件。

本次光影秀的一大特色是灯光艺术与音乐艺术的完美融合。背景音乐是由青年音乐家罗威以《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红旗颂》《在希望的田野上》《不忘初心》等不同历史时期诞生与传承的经典、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乐曲为基础,经过改编和配器形成的专为永远跟党走光影秀创作的乐曲《流淌的辉煌》。

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上海在黄浦江畔的外滩和陆家嘴区域隆重打造了主题为永远跟党走的光影秀。

40年改革不息,100年砥砺前行。中国共产党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从当初只有50多名党员到发展成为一个有90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发展留下了深深的时代烙印。如今,我们又来到了一个新的时间节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斗前行。

回眸党的光辉历史,中国共产党一路披荆斩棘,实现一个个突破;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着华夏儿女用不屈的民族脊梁挺起了中国的前途与辉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中华民族的富裕拼搏奋斗。

历史的长河奔腾不息,奋斗的道路曲折艰辛。看清来路,牢记为什么出发,才能把握方向、行稳致远。唯有矢志不移才能不断前行。100载风雨兼程,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我们党带领人民不懈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前途命运,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大奇迹。今天,我们比历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的事业,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新的赶考,只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中国共产党100年风雨兼程,100年岁月峥嵘,100年自强不息,100年奋斗前行。时间不会停止,脚步也不会停滞。在奔涌不息的时间长河中,今日之中国正面临近代以来的发展时期,也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唯有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的奋斗姿态,脚踏实地,方能创造无愧于伟大新时代的新辉煌。

跟党走读后感【篇11】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习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读后感

暑假里,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书——《时刻听党话 永远跟党走》。

不怎么厚的书中,却讲述了许多厚重的故事,我就像观看了一部纪录片,又像推开了一扇窗户,我的心灵受到了洗礼……

书中,我感受到了习爷爷的语重心长和轻松谐趣:“你们现在都是小树苗……品德的养成需要丰富的营养和肥沃的土壤……”“幸福不是毛毛雨……不会从天而降……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和创造”这样的比喻,是多么生动形象啊!我一下子记住了。

习爷爷还寄语少年儿童,要从小“学习做人、学习立志、学习创造”。仔细品味习爷爷的话,我觉得既有传统文化的底蕴,又有新时代的精神。

古人说过,“立德、立功、立言”可以称为“三不朽”。把它和习爷爷的寄托对照一下,“立德”可以对应“做人”,“立功、立言”都可以归结为“创造”,而最最重要的“立志”,古人却忽略了。

孙中山先生曾说过:“立志是读书人最要紧的一件事。”法国科学家巴斯德也说过类似的话,他认为,“立志、工作、成就”是人类活动的三大要素。由此可见,习爷爷对我们少年儿童的希望是多么殷切。

书中,还回答了两个重大问题,可以概括为“1个why+1个how”。也就是“为什么要听党话,跟党走?”,以及“怎样听党话,跟党走?”

老红军王定国、小烈士宋振中、科学家邓稼先、探索者袁庚……一则则令人动容的故事,一句句荡气回肠的话语,一个个饱满、灵动的形象,多到讲不完,像电影回放,印入脑海;又像山泉流淌,注入心间……

合上书,不忘初心的王定国老人的深情话语又萦绕在耳畔——

我就一个想法,跟党走,不掉队。

是的,在实现中国梦的新长征途中,就让我们少年儿童以此作为座右铭,立下高远的志向,努力做到品学兼优,成长为祖国需要的栋梁之才吧!

学习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读后感

满天繁星的夜晚,我坐在那明亮宽敞的书房里,捧着《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这本书,陷入了沉思……

书中的英雄事迹有很多,小萝卜头在恶劣的环境下不忘斗争,甘愿做傻子的雷锋事迹,坚守山村教育梦的支月英等,每一个英雄都让我敬仰,每一个英雄事迹都足以让我热泪盈眶。

当我读到王锋“三闯火海,舍己救人”的事迹时,觉得自己彻底被震撼了。汪锋他们所住的民宅起火。他最先发现险情,将自己的妻儿送至安全地带后,又迅速转身冲进火海。王锋先后三次冲进火海,全家被烧伤的面积直达百分之九十八,在自己所住的楼里救出了20多人,最后在消防车赶到的时候,自己却变成了一个炭人。

英雄虽已离去,但他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我,感动了全中国。汪峰为“中国好人”书写了浓重的一笔。他在救人现场的水泥地上,留下那一长串用血走出来的脚印,永远的印在了人们的心底。

38岁的王锋是一位勤劳朴实的普通人,却能够在火灾发生的危难时候,义不容辞地选择挺身救助、赴汤蹈火。不顾个人安危,用自己年轻的生命去争取几十人的生命。

王锋的这种精神特别可贵,特别值得我们青少年学习。我们要时刻准备着,像汪峰一样为祖国奉献自己,把这种舍己救人,不怕死的精神永远传递下去。

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首先要学会做人的准则,要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懂得感恩,争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模范。

时刻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我们要从小学习做人,学习做一个好人,学习做新时代的好少年。

学习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读后感

自从中国成立以来,就有项任务在等着我们中华儿女去实现。这项任务关系到我们国家民族的命运,也关系我们每个人的命运。这项任务就是听党的话跟党走。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无数的中华儿女为寻求救中国的道路,各种方案都试过了,但都不成功。直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的革命才有了新的局面。中国共产党经过28年的奋斗,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经过这些年的经验,最集中的一点,就是要听共产党的话,跟共产党走。

听党的话,跟党走,就要了解党对少年的期望和要求;就要沿着党所指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就要了解这条道路的基本内容,树立坚定的信心。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嘱托。

我们的祖国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而我们就像母亲的孩子一样。我们要跟着祖国母亲走、跟着党走,犹如母亲牵着孩子。青少年们也要坚定不移的跟党走,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实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带领人民取得了改革开放伟大革命事业的重大成就;青少年们要坚定不移跟党走,就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习近平总书记是名副其实的全党的核心,跟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步伐走下去!

想要跟党走,必须思想好,信念坚定。广大青少年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做到热爱党、拥护党,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广大青少年要向榜样学习,因为榜样是一种力量,彰显正气;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斗志;榜样是一座灯塔,指引方向。学习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事、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的先进事迹,在党的领导下担负起历史重任。

没有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就没有新中国的成立,也就没有繁荣富强的祖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努力,没有中国共产党人做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就没有中国的独立和解放,也就没有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也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跟党走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梦想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也是青年一代应该牢固树立的远大理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只有这样,中华民族才能够以更加雄伟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让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上,永远听党话,坚定不移跟着中国共产党走。让青春在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的奉献中焕发出绚丽的光彩!为我们的祖国母亲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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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党走读后感【篇12】

怀着激动的心情,在妈妈的陪伴下,我**了《“五月的鲜花—永远跟党走”临沂市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颁奖典礼》。

五四爱国运动于1919年5月4日爆发,不仅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而且反映了中国人民强烈的爱国精神。99年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将一次又一次地辉煌。

看着一个个朝气蓬勃的面孔,在舞台上接过属于自己的奖状,在深深羡慕的同时,我也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团员,积极为祖国做出奉献,努力为社会、同学们服务,绝不带着团员的头衔而无所事事。

作为一名团员,我应该服从于共产党的领导,信仰共产主义,团员是次于共产党员的共产主义者,是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成员之一,和对共产党员的要求一样,要求我们共青团员有先锋模范作用,在青年学生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希望在下一届颁奖典礼上,我能拿到自己的证书,不辜负共青团神圣光荣的称号!

2015级十一班

跟党走读后感【篇13】

在我的印象里,每年的七月都是一个生机盎然、骄阳似火,美好的暑假生活即将开始。然而今年不知为什么,在这个夏天里却显得格外的耀眼和璀璨。我家中,我听到爸爸妈妈在讨论党史学习的体会和感想;在电影院里,上映着《1921》、《革命者》这样的爱国影片;在社区里,我光荣的作为少先队员代表参加社区举办的“感党恩,颂红歌”活动并担任领唱;在天安门广场上,举行了建党100周年大会,聆听了习近平爷爷的重要讲话……这些不同寻常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一个火红的七月、一个不一样的七月、一个充分激情燃烧的七月……

什么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成立中国共产党?于是,我带着疑问、带着崇敬的心情,开始阅读《写给青少年的党史》,从书中我知道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是在嘉兴南湖,1921年7月,在南湖的湖面上,一条小船,一群仁人志士、热血青年,探讨着一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承载着人民的重托、民族的希望,扬帆起航,中国共产党就此成立。经过一百年的风雨兼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的梦想。从书本上我了解党的历史,了解党的优良革命传统,了解党的发展轨迹,了解党所走过的艰辛历程,知道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合上书,我依然不能释怀,仍旧回荡在那风雨战乱的岁月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少先队员,我深感自豪,当鲜艳的红领巾在胸口飘扬时,使命感、责任感油然而生,红领巾跟党走,我们要时刻牢记习爷爷的嘱托,坚定理想信念,脚踏实地,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跟党走读后感【篇14】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活雷锋”这个词,那时候我对雷锋叔叔一点也不了解,后来妈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雷锋的故事,我听了很感动,认为雷锋叔叔是一个很伟大很了不起的人。小学二年级时我学习了一篇课文《雷锋叔叔,你在哪里》,通过各种形式的朗读以及老师的讲解让我对雷锋叔叔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

随着我识字量的增加,我喜欢在课余时间读一些课外书,今年暑假我读了《雷锋日记》。雷锋叔叔的形象在我脑海里也更加清晰。雷锋叔叔,他是那么的平凡,又是那么的不平凡,他无私奉献、舍己为人,无论是在家里、学校,还是在社会上,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雷锋叔叔虽然出身在贫苦家庭,但他还是那么懂事、孝顺,他曾说:“我活着是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雷锋叔叔做过的好事不胜枚举:他脱下自己的雨衣披在背小孩的妇女身上,自己却拖着生病的身体颤力地站在风雨中;他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去帮助老人砍柴、挑水、割猪草;他帮助战友洗衣服、补袜子;关心他人总是比关心自己多,对待同志像春天一样的温暖;他拿出自己的全部存款,顶着大雨,跑到邮局将温暖寄向灾区……难怪俗语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

雷锋叔叔虽然只走过短短22年的历程,但他的思考,他的追求,都被他用诚挚的心写进了日记。《雷锋日记》也是雷锋精神的传承,今后我也会像雷锋叔叔一样勇敢地面对生活,心胸宽广地对待他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将雷锋精神传承!

跟党走读后感【篇15】

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枝花,五十六组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是啊!我们离不开祖国。

为什么人们总是把祖国比作母亲?有人说:祖国用她那江河的乳汁喂养了我们。有人说:祖国用她那宽广的胸怀抱大了我们。这当然都是对的。因为无论其他的什么词汇,都表达不出我们对祖国的深厚感情,而只有母亲这个词才能表达我们对祖国最忠诚、最纯洁、最真挚、最深厚、最伟大的感情。

是啊,祖国?母亲,母亲?祖国,就是这样紧密相连,连成了一体。

朋友,当你聆听孩子歌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时,你可能感觉到母亲对孩子的重要;当你欣赏潘美辰的《我想有个家》时,你可能体会到家庭在你心目中的位置。可是朋友,当你听到殷秀梅的《祖国啊,我永远热爱您》的时候你可曾掂量过祖国在你心中的分量?又可曾想过如何去热爱祖国,建设祖国??

孩子热爱母亲,是因为母亲给了他伟大的母爱;我们热爱家庭,是因为家庭给了我们暴风雨后的宁静。我们要热爱祖国,则是因为祖国给了我们更为珍贵的东西??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的安栖之所;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做人的尊严;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孩子的活泼和家庭的安宁??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正因为祖国与个人是这样息息相关,所以,苏武可以忍辱负重,牧羊风雪;霍去病可以为将报国,有家不还;谭嗣同可以去留肝胆,笑傲刀丛;孙中山也可以百折不回,上下求索循着历史的源头,走到今天,我们不难发现,一部中国史,其实就是一部爱国史!

当祖国贫穷的时候,她的人民就挨饿受冻;当祖国弱小的时候,她的人民就受辱被欺;当祖国富裕的时候,她的人民就快乐幸福;当祖国强大的时候,她的人民就昂首挺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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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实用15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2024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实用15篇),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

我在一本书中看到了一篇标题为《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文章。一开始,这个新奇的标题就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津津乐道地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写了几个孩子爬悬崖时发生的一件事:“我”出世以来,一直有病,但是“我”不想因为不敢爬悬崖而被搭档们说成胆小鬼。所以,“我”和他们一起去爬悬崖。

可是,“我”爬上石架后却不敢再爬了。最后,“我”一个人坐在石架上,直到天黑才等到父亲来接“我”回家。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触颇深。尤其是“我”的父亲来到悬崖下后的一番话:“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

你能办得到,不要担忧下一步。”“我”依照父亲的指示,渐渐爬下了悬崖……这番话使我想起了在放假期间,我与母亲一起去爬山,这是我第一次四肢并用的爬山。一开始,我劲力充沛,但刚爬到山腰,我就开始害怕,它太高了!

如果我一不小心摔死了可怎么办呀?可脚下的土越踩越松,我快掉下去了!这时,母亲说的话和文章中的父亲一样。

我终于鼓起勇气爬上了山顶。我有成就感。我成功了!

我发现,“我”的经历和我的很相似,这件事不但告诉我在艰难重重、压力很大而心灰意懒时,不要担忧下一步有如许危险,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迈出了这一小步,再去走下一步,一步一步,踏踏实实,不要总想着一夜之间功成名就,你需要认仔细真地走好眼前的每一步。无论干什么事情,要有不到达目的时不随便放弃的信心,努力奋斗,始终要抱着一种不达目标不罢休的态度。我相信当你真正达到你的目标,回首往事,你会发现你在人生的旅途中克制了很多困难,也学到了很多道理。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2

这篇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八岁在悬崖上历险的一次亲身经历。文章告诉我们,哲学很简单,只是一步一步。但是偏偏就是这一步,使作者受益终身。

当时,作者跌入悬崖,没有信心,但在父亲的鼓励下,他终于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一步一步爬下悬崖,终于成功到达目的地。有了这段成功的经历,当面对未来的困难时,只要还记得童年在悬崖上的经历,作者就有信心战胜一切。

看到了吗?这是一步的魔力,一步的力量。它使绝望的人恢复信心,使绝望的人有新的追求,使挫折的人有新的光明。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老子说的一句至理名言。是呀,在面对茫茫长于千里的路程,你若在起点就倒下的话,那么,你就永远不会有到达终点的一天;反之,你若是不在意它的遥远,不害怕它的艰辛,只想着是在走一小步,从一步开始,那么,无论多少漫长的征途,你也可以战胜它。

大困难由小困难组成,小困难不难克服。只要把大困难分解成小困难,一个个解决,一步步克服。最后,你一定会插上胜利的鲜艳红旗!

本文叙述了作者八岁时的一次亲身经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的原因很简单。只是一步一步。但是偏偏就是这一步,使作者受益终身。

每次读这篇文章时,其内容都会把我带入到当时的环境,把那会儿的情景出神入化、活灵活现生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而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一步步走下山崖的情景,他由毫无信心到信心大增,清楚地感悟到——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一步,直到抵达自己所要到的地方。

当时,笔者正站在高高的石架子上,动弹不得。父亲来到悬崖底时,并没有直接上去接孩子,而是鼓励他,嘱咐他每走一步,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逃脱。正是这一小步,让笔者在困难中看到了一丝曙光,也看到了逃避的希望。

这就是这一小步的魔力,就是这一小步,让作者产生了巨大的成就感。

我想如果我们把这种东西放在父母身上,他们会立刻爬上去把我带下来。但他们的方法没有错,因为出发点总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这是父母之间的区别,他们爱自己的孩子。

我们知道,有一些大的困难,是不那么容易战胜的,但小的困难是比较容易战胜的,只要我们把大的困难分解为一个又一个小的困难,一个一个的战胜,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的!就一定会抵达你想要到的地方的!

读了美国作家莫顿·亨利所采取的步骤后,我埋葬了自己的思想,发现成功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这篇文章主要讲“我”小时候,既有病又胆小。再一次攀岩活动中,“我”因为胆小而不敢再往上爬,被困在了山崖上。最后,是爸爸鼓励“我”,才让“我”从山崖上救了下来。

爸爸告诉“我”:“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一小步一小步地走,会下来的。”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如果你总是想着前面的路有多长,充满了艰辛和挫折,就不想过去。那你就永远也走不到尽头,因为它会彻底摧毁你的信心。

这个时候,我们不应该去想前面有多长,有多艰难。只要自己一步步向前走,就算这一步很小,你至少前进了,没有停留在原地,而且离成功更近了一步!

但同时也不能想着一步登天,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向前走,会为你的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否则,假若你一步登天,没站稳,掉下去可是会很惨的。即使你一步一步地站起来成功,如果遇到比这更漫长、更累的路,后果也将不堪设想,因为前面的困难没有被触及和跨越。这更大的困难就能越过去吗?

所以不要奢望自己能一步登天。

其实,这些事在生活中是常见的。比如有些人就是疾步如飞,有时候运气好,一路平坦的走下去了,可如果不幸摔一跤呢?例如我有时候写算数,写得很快,可一马虎,一个小数点没打,就闹成了一个小错误惹出了大问题。

还有些人就是连走也不想走,迟迟在原地,连笨鸟先飞的道理都不懂,何必呢?另外有些人就做得很好,一步一个脚印。例如有一次,我做作业写得很晚,很累很“辛苦”。

实在忍不住时,我就会这样想:“再写一个字就行了,只有一个字,不会累的,再一个……到最后你会觉得不可思议,自己竟坚持下来了。虽然这不是一个伟大的成功,这不是事实吗?!

无论在什么时候,在遇到困难时,在盼望成功时,请切记:走一步,再走一步这就是我读完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感受。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3


莫顿亨特,一位著名的美国作家,可称的上是文武双全。曾经写下了600多页的长篇小说,也曾开着飞机到德军营地的上空侦查,这样的他之所以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靠的是童年在悬崖上父亲给他上的一课 。

那年8岁的他,和朋友们一起去爬悬崖,可是对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的他来说,那简直是一座高不可攀的险峰,从最初的犹豫到后来的恐惧,他一直在努力地跟上伙伴,可是,在他快爬上悬崖的时候,伙伴们却爬上了更高的崖顶,然后顺着崖顶的小路回到了家。就这样,他孤独地趴在一块大石头上,既不敢往上爬,也不敢往下走,直到暮色苍茫的时候,他的好朋友杰利才带着父亲来找他。因为长时间趴在石头上,他的全身都麻木了,但见到父亲,他安心多了。这时候父亲用平静的语气对他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亨特听了父亲的话,一小步一小步的慢慢往下爬。最后,他终于脱险了。从此,亨特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会想着父亲的话,一步一步慢慢走,最终,战胜困难。

这篇文章让我很有感受,以前我遇到困难,只会逃避,不会想办法去战胜它,经常找些理由来给自己做借口,比如数学没考好,我就说题目很难;英语单词没背出来,我就说要背的太多了,记不住;总之任何我没做好的事情我都会给自己找借口。其实这些都不是难事,以后学习上我也要一小步一小步的战胜困难,现在我们的年龄是学习的最好时间,我要好好珍惜。

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我们要冷静乐观的去面对,并且要善于分解困难,将困难一点一点击破,化整为零,最终一定能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4


走一步,再走一步,天地就将不一样 ——读《走一步,再走一步》有感

人生的路是靠我们自己走出来的,只有你勇敢、自信地迈出第一步,一步一步坚强地走下去,才能更接近成功的彼岸!

上周我们学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文章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与朋友们爬悬崖却不敢下来,直到夜晚经过父亲的良苦用心终于战胜了自己,爬下悬崖的故事。

有人说:“溪流走一步是江河,江河再走一步是海洋。走一步,再走一步,天地就将不一样。深秋走一步是寒冬,寒冬再走一步便是春。挫折走一步或许不是失败,失败再走一步可能就是成功!”哦,我记起来了,妈妈也曾告诉过我:“宝贝,只要你不惧怕失败,敢于尝试,再走一步,就会有一个崭新的世界!”

记得小时候我在广场学轮滑,我学着别人的样子,一大步迈开去,可那只脚还没着地,我就摔跤了。爸爸连忙扶起我:“连走都不会,就想跑啦?人家那可是高手!”于是我扶着爸爸开始着腿于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在走下一步,直到我抵达了最后的目标——学会了轮滑。

学习也正如此,人生也无大异。在路途中,不管面对怎样的'艰难险阻,只要把大困难分解为小困难,一个一个认真的解决小困难,终将会战胜最大的困难,赢得最后的胜利。

如果你惧怕它,它将更嚣张;如果你坚强的面对它,它将惧怕你。它就是困难!这篇课文不但让作者受益终生,也给了我们以启迪,我仿佛听见有人对我说:“来呀!别做胆小鬼。”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5

走一步,再走一步(走一步再走一步)

让我们勇敢地前进,一步一步,直到到达我们想要到达的地方。

《走一步,再走一步》主要讲述了他体弱多病,和五个小男孩一起爬悬崖,他好不容易爬到一处岩石架,却陷入可怕的两难境地。后来照父亲说的,一小步,一小步下来,终于脱险了。

这篇文章使用了多种写作方法,主要有“三美”:哲理美:作者通过对童年的一件往事的描写,悟出了一些人生哲理,是值得每一个人铭记的人生经验;描写美:

文中的心理描写最为精彩、生动、细致、真实,特别是在描写脱离危险部分表现的尤为明显;照应美:比如,开头写悬崖的环境,交代自己身体病弱,还有几处提到杰利,都是作者精心埋下的伏笔。

在父亲的鼓励下,孩子终于一步一步地脱离了危险。我们需要学习的是这种精神。在学习中,一步一步地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在工作中,一步一步地达到事业的顶峰

历史的长河,容不下一个步履蹒跚的人;光辉的历史,容不下一个过客的名字。在困难与挫折将你前行的脚步绊住时,提醒自己,走一步,再走一步,你将会迎来蔚蓝的天空,辽阔的天地,一切都会柳暗花明。

溪流走一步是江河,江河再走一步是海洋;

走一步,再走一步,天地就将不一样;

深秋走一步是寒冬,寒冬再走一步便是春天;

挫折的一步可能是失败,而失败的另一步可能是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人生就像一场旅行,每个人都是路上的行者。也许在行进的过程中,会有太多太多的困苦使你不得不驻足,那你为何不放下心中的绝望,走一步,再走一步呢?

胜利者和失败者只间只有一线之隔。也许你会闻到,但别忘了这可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6


我们敬爱的毛主席曾经说过: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是啊!一个人如果不向因难低头,那么他一定会战胜一切。这句话正好附合我今天读到的一篇文章《走一步,再走一步》的中心思想。这篇文章令我感受颇深,也让我真正理解了这句名言的真正涵义。

这篇文章讲了作者小时候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小伙伴们要去攀岩,身体虚弱的作者也参加了,他虽成功的攀上了岩石架,却不敢下来了。暮色四合,父亲和杰利来找他,在他们的鼓励下,他先走好眼前的一小步,再走一大步,最后他终于走了下来。

我觉得那时的`作者是一个胆小而敢于尝试的孩子,他虽然体弱多病,但是他还是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攀岩了,又在父亲的殷切希望中走了下来,这证明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也许,这就是作者人生历程中的第一次考验,一个成功的转折点。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困难,印象深刻的一件是这样的:记得一、二年级的时候,我的成绩并不是太好,也不是班级干部,所以一点也不“引人注目”。这使我十分困惑,为什么别的同学能考前三名,我就考不了呢?为什么别的同学是班级干部,我却不是呢?是因为我没有别人聪明吗?不!不是!是因为我不够努力!从那以后,我凭着那股子拼劲儿,成绩直线上升,前五名,前三名……看着自己的成绩,看着自己的一张张奖状,我欣慰极了,这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啊!

同学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一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无论面对多么强大的困难,我们也要坚持到底!相信自己,只要你成功的迈出第一步,你一定会走向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7

今天,我学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之后,我感慨万分,我再也抑制不住我心中的那份激动的情怀,记下这篇文章。

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后,我的心里涌出一大堆问题:作者明知爬悬崖会有危险为什么还要去冒险?作者是怎么脱离险境的?

作者在那悬崖上学到的东西在他生活中有什么用?作者从这件往事中领悟到了什么样的人生哲学,许多问题都像是**,在我的脑海中重复着**这些有趣而深刻的哲学。

经过一番推敲终于揭开了谜底。原来作者想和朋友们一起玩,像他们一样爬上悬崖。但是,因为小时一直生着病和母亲的训诫,使作者不知所措。

但最后,还是在伙伴们的召唤下一同去爬悬崖,因此陷入了险境。黄昏时分,我父亲在他的好朋友杰利的指导下找到了作者。父亲要求作者照他说的做,这有助于作者脱离危险。

事后,每当作者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只要想起很久以前在那座小悬崖上学到的经验,便能应付一切,他时刻的提醒自己: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最初的一小步,走完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他要抵达的彼岸。每当这时,作者便会惊讶而自豪地发现自己走过的路程是多么的漫长。

是的,在人生的道路上,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前程万里,全要个自去努力。大家都认为有困难是件坏事,但我认为困难也是件好事,因为困难会逼着人想办法,只有在困难的环境中才能锻炼人的才能,进而,战胜困难。

的确,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够随着改变而改变成功,所有人都是通过跌宕起伏获得最终的成功,所以没有劳动就没有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是过来人的经验之谈,在人生道路上,艰难险阻并不可怕,大困难可以化整为零,化难为易,走一步,再走一步,定能战胜一切困难。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8

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我很受感动,特别是父亲的那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眼看孩子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他没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一种对孩子成长有帮助的方法——鼓励。父亲鼓励男孩,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你所要到的地方。

正因为如此,这个男孩学会了面对和自信。如果当时男孩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男孩按住,那么男孩对父亲的依赖就会与日俱增。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位伟大的父亲。

今天,我和女儿讨论,爸爸,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说句公道话,在我读这篇文章之前,我只会选择一种方式,那就是自己上前抱住你。这就是父母和父母之间的不同。

不过,我觉得大多数家长会和我一样,当然,这不能判断我们一定是错的,因为无论我们选择哪种方法,出发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爱孩子。我们在用不同的两种方式爱孩子。但我的实践会有遗个遗憾,那就是孩子解决不了困难,学会坚持,学会自立。

当他们再次遇到困难时,仍然只会站在原地等待大人的帮助,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人,养成长期只知道得到什么而不付出的习惯。这是爱?还是害?

我陷入了深深的反思:在孩子的生活中,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总会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困难,我能帮助她多少次?当我不再有能力帮助她时,她是勇敢面对?

还是无助、怅惘?答案肯定是后者。因为她从小没有建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力量。

孩子的路要靠她自己走,以后我会把包办代替换为指导鼓励,告知孩子在人生道路上,不管面对怎样的艰难险阻,首先要战胜自己,克服自己,跨出勇敢、自信的一步,不要觉得困难有多可怕,尽自己所能把大困难分解为许许多多小困难,再一个一个地认真地解决小困难,就像走路走了一小步再走一小步,走一步就离成功近一点,无论困难有多大都能闯过来,赢得最后的胜利,这其中受一点委屈和挫折不可怕,这是对你的磨练与考验,要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信心,要对前方的路充满希望,不后退,不停止,勇往直前,1步+1步+……=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9

篇一: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读了莫顿·亨特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后,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会蕴常着丰富的人生哲理。

文中的“我”从小体弱多病,是在母亲的倍加呵护中长大的,当听到“我”的好朋友叫“我”去爬山,“我”表现出来的胆怯和犹豫,说明了作者的孱弱,因为作业的孱弱,藐视他,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没有人能够给他真正的快乐。

当作者和其他孩子来到一个空地时,悬崖就站在空地的另一边。他大约只有二十米高,但在作者的眼中却是高不可攀的险峰,写出了悬崖在作者眼中是极高的,虽然只有二十米高。

一个孩子接着一个往山顶上爬而作者却落在最后,当时作者全身颤抖,冷汗直冒,心也咚咚直跳,充分地写了作者当时的胆怯和害怕。

当作者看到其他伙伴都爬上了山顶,要吃崖顶沿着一条迂回的小路下山回家时,他软弱地哀求他的伙伴不要丢下他,但他们还是丢下他走了,就连他最好的朋友也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啜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作者在一片寂静中,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但正在作者特别无助的时候。他的父亲来了。父亲见到“我”之后并没有责备,而是带着安慰的口气说:

“完饭做好了,下来把,孩子。”而“我”却恐惧地说:“我下不去了,我会摔死的。

作者父亲带着鼓励和安慰的口气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再走一小步。你能办到的。

“我”父亲的话不仅充满安慰,还告诉了作者战胜困难的方法,战胜困难需要的是信心和成功的体验。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正是每一次小布匹的移动,都会使难度有一点点的突破,使作者克服了困难,为以后的作者克服困难提供了信心和方法。正因为那一次爬悬崖的经历,作者从他父亲那里学到了自信,学会了克服困难以及实现远大目标的办法,学会了让自己放松、让自己快乐,从此他便得坚强、乐观,勇于并善于进取,最后,成为了一位作家当你遇到困难时,要想着眼前的一小步,把困难一点点分解。

最后战胜它。

篇二: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本周,我学***国作家莫顿·亨特先生所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它给了我很多启示。

文中,作者通过叙述亲身攀崖的经历,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不应该畏难却步,而要冷静分析困难,化解困难。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这样就能积小胜为大胜,促使困难得以解决。

我认为这个道理还适用于更多方面。

比如,我们学习,总是要从小学学起,然后再一级级往上升,课程跟着由易变难,直至大学,甚至更高等的学府。没有人天生就是天才。他可以读大学的课程,而不是一些基础课程。学***是马拉松,是急不来的。

大人们所谓的事业,也是如此。比尔盖茨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白手起家,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办了一家小型计算机公司。在竞争激烈的美国社会,我们一步一步爬上泥泞的小路,顶着风雪,然后爬到山顶,拥有了很多财富。

当然,没有一定气魄的人是绝对办不到的。

在学习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会根据我所得到的灵感更好地完成我的学业。初中第一年不仅是一年的基础,也是一个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我要勇于攀登,决不能当“胆小鬼”,但也不能过多幻想,而要看现状发展。

篇三: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捧读莫顿·特《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我心中感慨万分、回味无穷,一团浓浓的感悟久久萦绕在我脑中。

本文主要讲了自幼体弱多病的作者小时候和小伙伴去爬悬崖时遇险,结果在父亲的鼓励与指导步步脱险的经历。使作者有了很大的成就感和一个真实感。后来,当他感到沮丧和沮丧时,他会想起从悬崖上学到的经验,处理好一切。

但后来笔者克服了所有的障碍,并不是全部归功于自己,因为在父亲的指导下,笔者有了辉煌的今天。每次朗读这篇文章,其内容都会把我带入到当时的环境,把那会儿的情景出神入化、活灵活现生地浮现在我双眸之前。而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一步步脱险的情景,他由毫无信心到萌发信心,至信心大增,清楚地感悟到——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一步,直到抵达自己所要到的地方。

落叶为舟,驶入回忆的港湾。

两年前的夏天,知了的鸣声抚睡了家人,而两天前把腿摔伤至今还没**的我则在一楼发呆,连“上三楼书房看书”也只是痴心妄想。这时,《走一步,再走一步》中作者一步步脱险的事有力地推动了我,使我一步步到达目的地。

这篇文章给我们带来了一个真相,似乎是为了摆脱雨露般的阳光,给迷茫的人们带来希望,重新找回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我们就像鸟儿一样会独自飞向。只有战胜风暴,我们才能飞到更广阔更明亮的天空。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只有把困难分解,逐一克服,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0

当时,作者就在那高高的石架上,无法动弹。当父亲来到悬崖底时,他并没有直接上去接孩子,而是鼓励他,嘱咐他每走一步,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逃脱。正是这一小步,让笔者在困难中看到了一丝曙光,也看到了逃避的希望。

这就是这一小步的魔力,就是这一小步,让作者产生了巨大的成就感。

我想如果我们把这种东西放在父母身上,他们会立刻爬上去把我带下来。但他们的方法没有错,因为出发点总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这是父母之间的区别,他们爱自己的孩子。

我们知道有些大的困难不是那么容易克服的,但是小的困难相对容易克服。只要我们把大的困难分解成小的困难,一个接一个,我们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的!我们一定会到达你想去的地方!

【3】我学习了美国作家莫顿·亨特先生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它给了我很多启示。

文中,作者通过叙述亲身攀崖的经历,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不应该畏难却步,而要冷静分析困难,化解困难。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这样就能积小胜为大胜,促使困难得以解决。

尤其是父亲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看到孩子面临困难和危险时,作为父亲,他没有用最直接的方式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一种帮助孩子成长的方式来鼓励。当孩自遇到困难时,父亲鼓励他们独立克服困难。

也正是因为这样,事后亨特自己也学到了不少;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亨特抱了下来,那亨特也不会从中悟到什么,反而更加强了对父亲的依耐性。也是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为伟大的父亲。如果我们现在把这种事情放在父母身上,他们大多数人只会选择一种方式,那就是自己抱着。

这就是父母和父母之间的不同。我认为这个道理还适用于更多方面。

比如,我们学习,总是要从小学学起,然后再一级级往上升,课程跟着由简单变难,直至大学,甚至更高等的学府。没有人天生就是天才。他可以读大学的课程,而不是一些基础课程。学习就像是马拉松,是急不来的。

这就是我读《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感受。

【4】这篇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八岁在悬崖上历险的一次亲身经历。文章告诉我们的哲理很简单,仅仅是走一步再走一步。但是偏偏就是这一步,使作者受益终身。

当时,作者跌入悬崖,没有信心,但在父亲的鼓励下,他终于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他一步一步爬下悬崖,终于成功到达目的地。有了这段成功的经历,当面对未来的困难时,只要还记得童年在悬崖上的经历,作者就有信心战胜一切。

看到了吗?这就是一步的魔力,一步的力量。它使绝望的人恢复信心,使绝望的人有新的追求,使挫折的人有新的光明。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老子说的一句至理名言。是呀,在面对茫茫长于千里的路程,你若在起点就倒下的话,那么,你就永远不会有到达终点的一天;反之,你若是不在意它的遥远,不害怕它的艰辛,只想着是在走一小步,从一步开始,那么,无论多少漫长的征途,你也可以战胜它。

大困难是由小困难组成的,小困难是不难战胜的。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1

农历正月初一,太阳刚睁开朦胧的眼睛,我还在梦中徘徊。突然,传来一陈“睛天霹雳”──“起床啦”!吓走了的美梦,惊醒了我。

我正纳罕着是谁呢?原来姐姐在催我起床去烧香呢?

我们一家人开车来到山脚下,寺庙甚至矗立在山顶上。“天哪!如此高的山,对我来说,简直是高耸入云,比登天还难呀!

”妈妈说:“在登山过程中,无论多苦多累,都不能抱怨,否则会不灵的。”我紧记着妈妈的训诫,一路上,没叫过一声苦。

我走呀走,走呀走,好不容易熬到了半山腰上,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真想好好的啜泣一场,可我还是忍住了,但我的心在瘦骨嶙峋的胸腔里冬冬直跳。

我往下凝视自己走过的路程,顿时感到头晕目眩,心惊肉跳。我好害怕,天哪!我还有这么长的路要走吗?

我会坚持不下去的,神啊!仙啊!帮帮我吧!

此时,我大失信心。爸爸似乎看穿了我的心事,便鼓励我说:“婷婷,可千万不能半途而废呀!

老师没有教过你坚持就是胜利吗?别想旅程有多远。相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一小步上,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把大的困难分成小的困难,直到你到达胜利的另一边。孩子,有信心吗?

”我信心加倍,“有!”那洪亮的声音,仿佛整座山都听到了。

一步一步地,一步一步地,我在心里默默地读着,小心翼翼地走着每一步。终于,我到达了目的地,我成功了!我赢了!然后,敬香之后,我们沿着这条迂回的路下山。

爸爸那一番话,将影响我一生!令我受益匪浅!

读了莫顿·亨特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后,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会蕴常着丰富的人生哲理。

文中的“我”从小体弱多病,是在母亲的倍加呵护中长大的,当听到“我”的好朋友叫“我”去爬山,“我”表现出来的胆怯和犹豫,说明了作者的孱弱,因为作业的孱弱,藐视他,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没有人能够给他真正的快乐。

当作者和其他孩子来到一个空地时,悬崖就站在空地的另一边。他大约只有二十米高,但在作者的眼中却是高不可攀的险峰,写出了悬崖在作者眼中是极高的,虽然只有二十米高。

一个孩子接着一个往山顶上爬而作者却落在最后,当时作者全身颤抖,冷汗直冒,心也咚咚直跳,充分地写了作者当时的胆怯和害怕。

当作者看到其他伙伴都爬上了山顶,要吃崖顶沿着一条迂回的小路下山回家时,他软弱地哀求他的伙伴不要丢下他,但他们还是丢下他走了,就连他最好的朋友也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啜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作者在一片寂静中,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但正在作者特别无助的时候。他的父亲来了。父亲见到“我”之后并没有责备,而是带着安慰的口气说:

“完饭做好了,下来把,孩子。”而“我”却恐惧地说:“我下不去了,我会摔死的。

作者父亲带着鼓励和安慰的口气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再走一小步。你能办到的。

“我”父亲的话不仅充满安慰,还告诉了作者战胜困难的方法,战胜困难需要的是信心和成功的体验。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正是每一次小布匹的移动,都会使难度有一点点的突破,使作者克服了困难,为以后的作者克服困难提供了信心和方法。正因为那一次爬悬崖的经历,作者从他父亲那里学到了自信,学会了克服困难以及实现远大目标的办法,学会了让自己放松、让自己快乐,从此他便得坚强、乐观,勇于并善于进取,最后,成为了一位作家当你遇到困难时,要想着眼前的一小步,把困难一点点分解。

最后战胜它。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2

对于一些非常困难的事情,有时我已经不知不觉地做到了,也许我不会相信,甚至会为之哭泣,这是不可思议的。这也许可以理解,因为你已经做到了!所以,更难做的事,总有一天你会做到的,关键可能是你自己和时间,而信心是不容忽视的。

当你望着脚下或是平坦,或是崎岖的少年之路,你会想些什么呢?是迟疑地回头,怀念过去?是原地踏步,萎缩不前?还是勇敢坚强,实实在在地踏上少年之路。

一个人的生活不可能总是平庸、平静,怎么说会遇到挫折。当你发现脚下的土地并不平坦时,你可能会有点平静,但更多的是无助、悲伤、沮丧。可是,如果你试着走一步,再走一步,哪怕只挪动了一小步,你也会发现,鲜花和掌声正在这条路上等着你。

困难就像迷雾,总是阻碍你的进步,蒙住你的眼睛,使你失去信心和力量,在茫茫沙漠中艰难前行。困难总是那么残酷,你无法战胜自己,战胜自己,让你迷茫,产生幻觉。但只要你有一点战胜自我的能力,走出勇敢自信的第一步,你就不会觉得困难有多可怕,而是觉得困难是对自己的一种训练和考验。

当你继续走下去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成就感,心中是无比的喜悦。当再次回头看望的时候,会觉得自己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是它将我们打造成一个金桶铁臂的巨人.

小,在你的心里可能没有任何地位,但你千万不要看不起它,轻视它。对你来说是一小步,对别人来说是一大步,对你的人生来说是一大步。你的一小步,对于一个残疾人来说,却是一个奢望。

事情是一点一点做的;话是一句一句说的;生活是一点一点拼凑起来的,不小,怎么会有大的,不小的,怎么会有美好的生活?

今天的一小步,可能就是明天的一大步。

在平原上走一步——每个人都可以;在悬崖上走一步,恐怕很少;在胜利面前走一步,很容易;在困难面前走一步,不容易;在健康的时候走一步,没关系;在病人面前走一步,可能不可能。

我们在顺利的路上,走多少步都没问题,一直到走到底,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那么在困难面前呢?你是直接回去,还是犹豫,还是不假思索地往前走?

三者之中只有最后一者可尝成功的喜悦。但这喜悦如何而来?是他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蹒跚地走出来的。

开始时,向前望望是遥不可及的,但是信心支持了他,当走完时,再回头望望,似乎短了许多,似乎觉得原来这路并不崎岖,有了这个第一次,今后碰到困难时,便不会害怕,不会退缩,反而会勇(永)往直前,冲向顶端。

所以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你必须先迈出一步。别害怕。如果你想成功,就去吧。一步比在起跑线上好。多走一步总比少走一步好。只要你这样想,无论困难有多大,都无法阻止。从零开始,从起跑线开始,不要后退,不要停止。像时间一样走,一秒一秒,永不后退,永不停歇。1步+1步+=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3

文中,作者通过叙述亲身攀崖的经历,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不应该畏难却步,而要冷静分析困难,化解困难。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这样就能积小胜为大胜,促使困难得以解决。

我认为这个道理还适用于更多方面。

比如,我们学习,总是要从小学学起,然后再一级级往上升,课程跟着由易变难,直至大学,甚至更高等的学府。没有人天生就是天才。他可以读大学的课程,而不是一些基础课程。学习就像是马拉松,是急不来的。

大人们所谓的事业,也是如此。比尔盖茨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白手起家,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办了一家小型计算机公司。在竞争激烈的美国社会,我们一步一步爬上泥泞的小路,顶着风雪,然后爬到山顶,拥有了很多财富。

当然,没有一定气魄的人是绝对办不到的。

在学习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想根据我的灵感更好地完成我的学习。初中第一年不仅是一年的基础,也是一个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我要勇于攀登,决不能当“胆小鬼”,但也不能过多幻想,而要看现状发展。

读《走一步,再走一步》后……

我看到的是一个颇为吸引人的题目,让人迫不及待去了解内容的题目——《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其内容,顿时让人醒悟了许多,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词:面对。

只有勇敢去面对,战胜眼前的艰难险阻;只有勇敢去面对,就能挑战下一个挫折,新的体验是“面对”的结果。

当我看到“‘我下不去!’我哭着说,‘我会掉下去,我会摔死的!’”当作者看到希望的同时,又让父亲要求他自己下山的话击退了。

当时作者的胆怯使我看清了以前的自己。以前,我总是依赖所有我可以依赖的人。我只是要求,却不知道该怎么给。同时,我很伤心,很绝望,甚至哭着寻找我的父母。后来,我知道这是徒劳的。

“这似乎能办得到”,这一句话,已表明了作者重拾信心,鼓起勇气去与前面的胆怯打斗,作者在父亲帮助下,慢慢在战胜困难……是呀,困难其实并不可怕,惟独各人有各人的想法罢了,只有乐观及想办法能正确对待困难的。我明白这需要很大的决心,坚强的意志,信心是支撑行动的支柱,勇气是行动的能源,我们都不能视困难的价值不存在,我们只能努力汲取教训,深深享受挫折给我们的体会,了解一切的一切都是锻炼自己的机会。我,依旧学着面对……

当作者感受到成功的喜悦时,文章就结束了。在克服困难和障碍所产生的成就感背后,有成千上万滴汗水。伟大的坚持!这些是我们所忘不了的经历。作者在本文中提到的启示也是人的意识

悟,当自己走在人生道路上,却迷失方向的时候,只需回忆自己战胜困难的事。遇到困难,只要走一步,再走一步……

我不会忘记曾战胜的困难,不会忘记当时的巨大成就,不会忘记在身边支持我的人脸上欣慰的笑容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困难,当遇到这些困难时,有些人能够勇敢的去面对它,有些人则是等着他人的帮助,有些人更是一昧逃避.

有许多人想:”这多难呀!这么大的困难,怎么解决?解决得了吗?”他们越是这样想,就越是不敢去面对.当然,也有人会注意到最初的一小步,仅仅是一小步,就让他战胜了大困难,走向成功.

当然,有很多选择。文章的主人公选择了等待。对他来说,等待无疑是最好、最安全的方式,因为他没有勇气迈出一小步。他就不能跳下去摔伤自己吗?这样对任何人都是不好的.

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四年级时的一个晚上,我在书店看书,看完了以后发现已经凌晨12点多,书店要关门了,我就准备回家了.因为书店离我家远,我要绕小道走.而那条小道平时在白天人就很少,现在都凌晨12点多了,更不可能有人走的,何况我也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坏人.提心吊胆的走着,突然,一个东西从我身边窜出来,撞了我一下,我”哇!!”的叫着往一边退,差点摔进水池.仔细一看,原来是只小猫.我暗暗松了一口气,我看了看前面,对自己说,去到那个**亭,歹徒就奈何不了我了,说着,就跑到了**亭,我又对自己说,过了前面的小马路就到大路口,就不用怕了.想着,我已经跑到大路上了,看着明亮的街灯,我壮了壮胆,跑回了家里.倒在床上,我真的不敢相信,我就这样一步步的走了回来.”我成功了!!”我欢呼.”

从此,我不再害怕走夜路,也意识到一个道理:

面对困难,要一步步的走,克服小困难,就能打倒大困难恩....就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五十多年前,作者和小伙伴一起去爬悬崖,但由于作者胆小不敢向上爬了,其他小伙伴都已平安到达山顶,而作者还是蹲在那里一动不敢动。晚上,提交人的父亲来到悬崖边,告诉他怎么下去,但提交人仍然不敢动,所以他父亲告诉他:

“走一步,再走一步。”最后作者一步一步成功爬下了悬崖。这件事让作者悟出了生活的哲理,从此走向了成功的道路。

我不记得作者是如何成功的,但我也从他父亲的话中受益匪浅。是啊!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不要急着看原来的地方,先做好眼前的工作,然后再考虑下一步。当你成功时,你会发现,自己是这样坚强。

凭着脚踏实地的坚韧,张海迪成了帮助别人**的天使。

前国家体操队员桑兰从单杠上摔下来,生活不能自理,但通过不懈的努力,现在已经会打电脑了快乐标杆》 和它相似全文如下:

童年的时候,心境总是纯纯的,如同一张透亮的白纸,似乎把书读好,每次测验能考到一个比较理想的分数,得到老师一个好评语和父母一个喜许的微笑,自己就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所以,在第一次考试结束和另一次考试即将到来的间隙,我更加努力,同时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目标。例如,如果你在这次考试中得了85分,你的下一个目标是86分或87分。

这相差的一两分,对于我而言,不高也不低,如果稍努力一点,我就能达到;如果稍微懈怠一点,愿望就会落空。它是一个位置刚刚好的标杆。

在整个童年里,我都是快快乐乐的。因为我基本上每次都能赢两分。这看似微不足道,但却让我整天沉浸在成功的感觉中。

这种美味的感觉,就像汽油一样,使我前进和提高成绩的动力。而每提升一次,我又会把那个标杆再往上挪一挪。不挪多,也不挪少。

还是刚刚好的一个位置。

后来,当我长大工作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功利的细菌一天天长大。终于变得野心勃勃,总设想着自己正站在一块极富弹性的跳板上,我用力踮一踮脚,就能蹿到一个老高的地方,可以轻轻松松地跃过其间漫长的艰辛,忽略一次次失败带来的挫折,甚至可以不用等待机遇的来临。就像一只长臂猿伸出猿臂,就能把挂在最高的枝头上那枚名叫“成功”的果子摘到手中。

可是奇迹从没在我身上发生,幸运星也不见有即将出现的征兆,反而是童年时那曾经非常熟悉的快乐,离我越来越远。对成功的极度渴望,以及与成功的距离,几乎是用光年来计算的,常常让我沮丧和痛苦。跳板还是那块跳板。

我也已经倾尽全力起跳无数回,可许多年以后的今天,我终于悲伤地发现:我千百次地跳来跳去,却始终还站在最初那个起跳的点上。现在仔细想想,期望还是太高了。就像100步。我就是一步也长不出一对翅膀。

也许,在每个人的心灵一隅,都生长着一棵常绿而笔直的树,树上搭着一根标杆,它的刻度很细密,能精确地记录我们每一次的进步。每天,或者每一段光阴,我们都会不自觉地将那根标杆往上挪一挪,让自己向更远的目标、更大的成功推进。但是,我们不能一次性地把那根标杆挪得过高。

我们一次只能移动一到两个刻度,这样它总是在头顶的适当位置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4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困难,这些困难是我们生活中的绊脚石。有时候,我们会把它们变成垫脚石。但只要我们不放弃,继续一步一步走下去,我们就会成功。以下是本人为大家用心搜集整理的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700,我们一起来学***吧!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

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

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

世界上没有人成功而不失败。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位厨师自己发明了各种米粉。经过多次失败,他终于发明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和各种粉。

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个果园,他有一个大果园,他花了很多时间把果园变成有机果园。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

“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

”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从外地回来以个月,看见树叶掉了,一些果树也死了。他非常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

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

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游客只需10元钱就可以在果园里尽情享受。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

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无论在人生道路上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的困难解决成小的困难,就要一个一个地解决,学会一步一个脚印,再接再厉,最终战胜困难,取得最后的成功。

没有什么事情是能一步登天的,如果我们真正的想完成一件事,战胜一个困难,那么我们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起。在平地上走一步──谁都会;在山崖上走一步,恐怕寥寥无几;在胜利面前走一步,轻松得很;在困难面前走一步,不太容易;健康的时候走一步,没问题;病魔面前走一步,也许办不到。

我们在顺利的路上,走多少步都没问题,一直到走到底,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那么在困难面前呢?你是直接回去,还是犹豫,还是不假思索地往前走?

三者之中只有最后一者可尝成功的喜悦。但这喜悦如何而来?是他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蹒跚地走出来的。

开始时,向前望望是遥不可及的,但是信心支持了他,当走完时,再回头望望,似乎短了许多,似乎觉得原来这路并不崎岖,有了这个第一次,今后碰到困难时,便不会害怕,不会退缩,反而会勇(永)往直前,冲向顶端。

所以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你必须先迈出一步。别害怕。如果你想成功,就去吧。一步比在起跑线上好。多走一步总比少走一步好。只要你这样想,无论困难有多大,都无法阻止。从零开始,从起跑线开始,不要后退,不要停止。像时间一样走,一秒一秒,永不后退,永不停歇。1步+1步+……=成功。

哪怕只挪动一小步。

当你望着脚下或是平坦,或是崎岖的少年之路,你会想些什么呢?是迟疑地回头,怀念过去?是原地踏步,萎缩不前?还是勇敢坚强,实实在在地踏上少年之路。

一个人的生活不可能总是平庸、平静,怎么说会遇到挫折。当你发现脚下的土地并不平坦时,你可能会有点平静,但更多的是无助、悲伤、沮丧。可是,如果你试着走一步,再走一步,哪怕只挪动了一小步,你也会发现,鲜花和掌声正在这条路上等着你。

困难就像迷雾,总是阻碍你的进步,蒙住你的眼睛,使你失去信心和力量,在茫茫沙漠中艰难前行。

困难总是那么残酷,你无法战胜自己,战胜自己,让你迷茫,产生幻觉。但只要你有一点战胜自我的能力,走出勇敢自信的第一步,你就不会觉得困难有多可怕,而是觉得困难是对自己的一种训练和考验。

当你继续走下去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成就感,心中是无比的喜悦。当再次回头看望的时候,会觉得自己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是它将我们打造成一个金桶铁臂的“巨人”。

每个人都有一个成功的时刻,当你可能放弃或继续站起来的时候。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总会遇见困难和挫折,我们第一次的想法不应该去逃避,而是“走一步,再走一步。”

在小学二年级时,我去了远的地方上学。有时我父母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带我去上学,所以他们决定让我骑自行车去上学。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兴奋。很久以前我想骑自行车上学。每天我都看着骑自行车上学的大哥大姐,我很羡慕。

所以当天就让爸爸给我买。

过了没几天,自行车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二话不说就拉着爸爸向空地上跑。来到空地上,爸爸对我说:“要不要给你讲一下骑车的要领。”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不用了,我自己能行的,看到别人骑车早就会了。”我还拍拍自己的胸膛,以表示信心满满。

我把车推到墙边,扶着墙艰难地上了车。我放开墙,学着大人的样蹬着脚踏板,可是出乎意料的是,没走几步,我就重重摔倒在地上了。真是够糟糕的,我的膝盖摔在地上吗,发青发紫,脸也划了几道口子……

“我不学了!”这是我尝试的第五次之后并又重重的甩在地上后的决定。当我看到我把自行车踢到地上时,站在远处的父亲走过来,举起自行车问:

“怎么了?”我不语,然后爸爸又语重心长的教育我:“做什么事都不要急,一步一步来,到最后总会成功的。

来,再试一次。”

我再次上了自行车,开始了新一轮的尝试。最后,在父亲的指导和帮助下,我终于可以自由地骑自行车了,这似乎很奇怪,也很笨拙,但我很满足。感谢爸爸让我知道成功是多么伟大。

朋友们,请记住,当你被挫折击倒时,不要哭泣,不要抱怨,告诉自己,迈出一步,再迈出一步,接下来的路会更好。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5


《走一步,再走一步》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亨特的美国孩子,因为在同伙伴们爬悬崖时非常害怕,因而趴在山腰进退两难,无法动弹。夜暮降临,好朋友杰利同亨特的父亲来了。但父亲并没的立刻把救下来,而是一步一步引导孩子自己下来,最后,亨特鼓起勇气,终于安全地爬下了悬崖。慈祥的父亲不仅救下了孩子,同时也锻炼了他的毅力和胆量,使亨特受益终生。

《走一步,再走一步》中父亲的那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眼看孩子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他没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一种对孩子成长有帮助的方法——鼓励。当孩子遇到困难时,父亲鼓励孩子自己去独立克服困难。也正是因为这样,事后亨特自己也学到了不少;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亨特抱了下来,那亨特也不会从中悟到什么,反而更加强了对父亲的依耐性。也是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为伟大的父亲。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什么事要靠自己,不要依赖别人。面对困难,要树立起信心,勇敢面对,勇于克服。

《走一步,再走一步》就是从一件往事中感悟到一个人生哲理,成为一笔精神财富。

走向海洋读后感通用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走向海洋读后感通用”,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走向海洋读后感 篇1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走向海洋》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带我走进了那看似遥不可及的海洋,它就是《走向海洋》。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但使我了解了海底的地形、生物、资源以及海洋灾害,而且号召我们要保护海洋,呼吁“保护海洋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刚开始看到这本书,我以为这只不过是一本介绍海洋的书。

但是当我看到纽芬兰渔场的悲剧,那些已经永远只能在书上看到的大海雀、史德拉海牛,我明白了,它并不是仅仅告诉我们海洋的.美丽富饶,它是在呼吁我们保护海洋!看到这儿,我深深的为人类自私行为感到痛心疾首。当陆地资源面临枯竭,人们又把那永不知足的魔爪伸向生命的摇篮——海洋。当人们“向海洋要食物”的时候,是否也该为海洋做些什么?人们对海洋的无私奉献所给予的回报却是污染。震惊世界的水俣病,可怕的海啸、赤潮,都是人类所贪婪的恶果!广阔无垠的海洋本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她本是“生命的摇篮”、“资源的宝库”。然而现在,“千万年来秩序井然的海洋系统,正在因为人类无止境的掠夺性开发和不顾后果的肆意污染而遭到巨大的破坏”,许多曾经生机勃勃、美丽富饶的海域,已变成一片片死气沉沉的死海!

人类无休止的开发、污染已经远远的超出了海洋的自净能力,会彻底的破坏海洋的生态系统!正如书本末尾所说的“地球只有一个,同样,海洋也只有一个。”我们必须重视我们生存的第二空间,保护海洋吧!地球的三分之二被蔚蓝的海洋覆盖。当几百万年后,地球能源彻底枯竭时,没有了地球,失去了海洋,人类和地球上所有的生物,该怎么办?保护海洋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保护海洋,保护地球吧!

走向海洋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走向海洋》,这本书介绍了关于地球知识的事,它告诉我们许多重要信息。

杨利伟是第一位中国人离开地球的人,从远远的宇宙俯目敢家园。他看到的地球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土黄色、浑浊的星球,恰恰相反,那是一颗湛蓝色、晶莹剔透的球体,它不应该叫“地球”,叫“水球”更合适。我们的国土越来越少,地球上的部分都是海水,我们现在应该得保护地球,让环境变得更好,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好。

书中还介绍了喜马拉雅山最高峰海拔8848米的珠穆朗玛峰,一旦投入西太平洋马里亚纳海沟,会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可以说,覆盖的球表面的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土地,而是一望无际的海水。叫“地球”,也许是个错误。地球的海沟可真厉害,都能把最高的珠穆朗玛峰给淹没,地面的海水可真多!真是出人意料。看来“地球”改名叫“水球”更合适。

《走向海洋》真是一本好书,能让我们足不出户就了解许多地理的知识。

走向海洋读后感 篇3

我未曾见过大海,各种书籍,杂志都对他赋予了无尽的赞美,总勾起我无尽的向往,因为我没见过大海,所以,我可以在我小小的世界里幻想着大大的海洋,那蔚蓝色的波涛在我脑海中澎湃。但读了《走向海洋》这本书,才让我真正认识到了海洋。

这本书说,地球表面总面积约为5.1亿平方米,海洋就把361平方千米全都纳入自己手中,正所谓匕分海洋三陆地。一望无际的汪洋大海,不仅为人类提供航运,水产和丰富的矿藏,还蕴含着巨大的能量。

海洋蕴藏这巨大的财富,人类无节制的开采地球上的资源,终于把眼光放在了海洋上,蕴藏的财富你是无法想象的。例如石油,由于人类经济,生活的现代化,对石油的日益增多,在当代,石油在能源中发挥第一位的作用。但是,由于比较容易开采的陆地上的一些大油田,有的业以磬,有的频于枯竭。为此,近20~30年来,世界上不少国家正在花大力气开发海洋石油工业。探测表明,世界石油资源储量为10000亿吨,可开采量为3000亿吨,其中海底储存量为1300亿吨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一个开发海洋的新时代已经来临,人们将更有效的从海洋中取得更多财富。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策划建立或已经建立了海底牧场。人们将从单纯的捕捞时代,逐渐过度到未来的耕海时代。在不远的将来,人们海洋牧场中,将比在陆地上的农场,工作的更出色,更有效。

可是,尽管海洋蕴藏如此大的宝藏,当我们消耗完了地球上的资源,再去发挥他时。到时候,请认真倾听那汹涌的波涛时,那是大海在哭泣。

走向海洋读后感 篇4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们的祖国中国有多大的领土吗?对了,你一定会说有960万平方千米,并且想:我为什么要问这3岁小孩都能回答的问题,真可笑。不过,事实证明,可笑的人其实是你,因为中国不仅有960万平方千米的陆地领土,还有300万平方千米的蓝色国土——海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片蓝色国土吧!

海洋是生命的起源,最初的生命是诞生在海洋里的,可以说,如果没有海洋,地球上就不会出现生命。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有3个:

1:海洋蕴藏了丰富的生物资源,据资料统计,海洋动物有数十个门类20万种,蕴藏量32、5亿吨,种类和数量远远超过陆地。

2:海洋分布着富饶的油气田,可以说,海洋油气在海洋矿产资源中称霸一方,海底石油的形成,是由于海域有着大量的有机质,并充分具备了形成石油和保存石油地质条件。

3:海水还是人类最大的淡水库,总储水量为2160万立方千米,占全球淡水总量的90%。仅凭这三点,就可看出海洋的重要性,不是吗?

有一首歌不是这么唱吗:遥远的东方有一条龙,他的名字就叫中国······我相信中国这条巨龙将继续向大海发展,更好、更充分的利用海里的资源,令这拥有1260万平方千米领土的泱泱大国能在未来更加繁荣富强!

走向海洋读后感 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更会让人受益一生。周末我阅读了《走向海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让我真正认识了地球,让我知道了自己为什么而学习。

我们居住的家园叫地球,我想那应该就是土构成的。直到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地球并不是土黄色的星球,而是一个湛蓝色、晶莹剔透的球体。真是没想到,地球居然是个大水球。看来以后我们更要保护好我们的环境了,毕竟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只有那么一小部分。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我知道了很多为我们的海洋事业做出了伟大贡献的英雄,也为我们今天海军的强大感到骄傲。在了解到我们由于经济、科技落后而受到侵略时,我的心也变得沉痛,特别是我国南海的油气资源丰富,周边国家一年的非法开采量就相当于我国大庆两年的产量,而我们却一直依靠进口,而且直到今天,在这片祖先留下的蓝色国土上依然没有竖起一座中国井架,打不出一桶油。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事实。其原因还是我们经济、科技、军事的落后。这一刻我明白了我们为什么而学习,因为只有学到更多的知识,才能拥有先进的科研技术,才能使祖国变得更强大。我的耳边似乎响起了周总理铿锵有力的声音“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让我们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努力学习吧。

《草房子》读后感(通用15篇)


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在认真品味作品之后,我相信我们大家都收获了不少。 写读后感需实事求是,具体论述文章的观点和内容,这篇文章的主要议题是与“《草房子》读后感”紧密相关的,请您收藏此篇文章以备不时之需!

《草房子》读后感 篇1

作者以朴实的文笔,描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

主要作品有游牧地小学的桑桑、陆鹤、纸月、蒋一轮、白雀等几个故事。由主人翁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是,杜小康在不幸中挣扎,悲惨而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临终老人的人格光辉,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刻而美好的理解;成年人之间,有着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桑葚死于鼠疮时,温幼菊的鼓励来自内心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桑树幼树的世界里。

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美好六年!

其中,陆鹤是我的最爱:陆鹤因为短发经常被别人取笑。在他的自尊心意识萌发之后,他开始很在意自己的这点与众不同之处。

他想不去上学,忍受着用姜搓头以长头发的刺痛。后来又戴上了帽子。越在意什么越对什么敏感。

在一次健美操比赛中,为了报复老师对他的歧视,他在比赛中恶意地报仇。表面上,他赢了,主人的秩序被扰乱了;但他却输的很惨。因此,学校的荣誉受到了损害。作为交换,人们对他更加冷淡。

一个人是不能没有集体的。一旦分开,个人的心理也会受到打击。后来,在一次演出中,陆鹤站了起来,这次是为了学校的荣誉。

这次他重新赢回了大家的心。陆鹤终于融入了集体家庭。我们每个人都是集体的一部分。集体荣誉班的荣誉是我们大家的荣誉。

《草房子》确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它让我们明白做人要: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温岭市第八中学

初一八班王国林

《草房子》读后感 篇2

今天把《草房子》看完了,细细的想一想,曹文轩以孩子们的视角来写,反应的也是孩子们的故事。我看完后觉得是从孩子角度,看大人的故事,秃鹤的演变,由开始的无所谓,到在意别人的眼光,再到顺其自然。这何尝不是**的态度呢,在自己不在意时的无所谓,到在乎别人的看法时的维护与遮掩,最后到无法改变后的坦然接受。

围绕桑桑发生的人与事,纸月的美好,可能也是作者心目中最美好的形象,她漂亮,敏感,友爱,优秀等等,桑桑无形中喜欢纸月,是那种懵懂的,无畏的,奇妙的感觉,也是世人向往的最美得初恋吧,桑桑为了纸月与人打架,为了让纸月看见美好的自己,穿上白色的衣服。一个土生土长的野孩子注意自己的外表,洗漱和打扫。她真的对自己有点满意!

关于爱情,在蒋一轮老师与白雀身上体现出来,多美的画面,一个靠着树吹笛子,一个在树下听着。爱情使人变得多愁善感,没有自我。除了她,什么也不重要,蒋一轮诠释了爱情的种种表现,脾气可以变,性情可以变,外貌可以变,但对爱人的心不会变!

然而有情人终难成眷属,白三的阻挠,爱人间的误会,导致一个远离,一个结婚。让读者唏嘘,世上真的遇到爱情的太少太少,遇到而有没有在一起的让我们遗憾与难过。

关于事业,杜小康是最好的代表,典型的富二代,集宠爱于一身,班长,英雄,学习优异,家庭富裕,周围的人礼让三分,而然好景不长,家道中落,失学,担起家中重任,给父亲看病,与父亲去放鸭!经历了磨练、懂事和聪明的成长,调整了自己的心态。人常说上去容易,下来难。

杜小康经历过,忍着摔倒,用瘦弱的肩膀肩负起家庭责任,在学校摆摊,放下所有的脸,看到了商机。桑乔曾说过,他是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我也相信他定会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因为他有成功者的素养与根基,所以他定是不凡的人。还有一位细马,他也有不一样的经历,心性自由,但由于语言不通成为大家的笑柄,他退学放羊,缺少交流,脾性越来越暴躁,终于在打了一架后,所有孩子离他越来越远,二妈的言论,二爸的疼爱,水灾的蔓延,让他意识到珍惜油麻地的种种,不幸的是二爸去世,二妈的疯病,都没有压倒他,他担负起照顾二妈,许下盖大房子的诺言,他一步一步的实现着,他的脚踏实地,他的无惧无畏,让今天的**汗颜,现在有多少成年人还大言不惭的啃老!

细马把职业规划为放羊,盖房子让妈妈住。

桑桑无疑是关键。 他可爱,勇敢,随和。把家里的蚊帐扯下来做渔网,把家里的锅砸了卖钱,母亲的棍棒教育毫不畏惧,他善良,替老师送信,后来老师失恋,发生教育事故,他都认为是自己造成的,当老师结婚后,他觉得送信是不对的,善良的本心还表现在很多地方,给朋友杜小康筹钱,卖掉自己的鸽子,关心细马,保护纸月,他真的是作者心中的最有活力的少年,倾注感情最多的,他后来得了重病,作者都不忍心让他早早退出,最后圆满的小学毕业,父亲升迁,他的病也好了。真可谓善有善报!

《草房子》还有许多值得说的地方,以后在慢慢品味吧!

《草房子》读后感 篇3

七(1)班罗睿

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的校园生活,见证或演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担忧催人泪下的故事:

陆鹤——这个小男孩因为是个小秃子,所以被同学们叫做“秃鹤”,为此,常感到自卑的他总想方设法去改变和掩饰,要么用生姜擦头皮,还带帽子去掩饰,但都无济于事。充满无奈和孤独的他,常常望着镇水码头最低处石阶上波光粼粼的湖水,茫然落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把伪军连长这个秃子角色演绝了,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谁说没有头发是丑的?他的自信是建立在他对尊严的坚持上的。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像雪一样纯洁。

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外婆。为了不让外婆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借故转到油麻地小学,一直忍气吞声。

直到桑桑帮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她才露出笑容。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纸月不仅擅长学习和书法,而且又好又懂事。

她的言行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感染和改变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时时刻刻都保持文弱、恬静、清纯、柔和的她,仿佛就是真善美的化身。

而杜小康,他家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过着油麻地人望成莫及的日子。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因为父亲生意上的一次失败,唯一的杂货铺也倒了。为了治好他的父亲,他的家庭变得一贫如洗,债台高筑。

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后的父亲一起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当他们的鸭终于下蛋的时候,但又不小心把鸭放进了别人家的鱼塘,吃光了人家的小鱼苗,鸭子和船统统被扣留了,他们的希望又一次破灭了。但毕竟,杜小康是杜小康。 他没有怜悯自己,更不用说别人了。

他用年轻的肩膀,毅然卸下了家庭的重担,在校门摆起了摊子,让大家看到了他的肩韧、成熟和优雅。

还有桑桑,他将橱柜做成鸽笼;用蚊帐当网来打渔;将秃鹤的帽子藏起来;因为朱小鼓的起哄而与他展开了一场泥浆大战;和三个欺负纸月的板仓小学男生斗智斗勇,并殴打他们;为蒋老师和白雀姐姐座地下交通元传信;他还帮助杜小康筹集资金开小卖部······这些,都将他的顽皮、淘气、可笑、活泼、聪明、善解人意毫无保留的展示出来。但是,桑桑不幸得了鼠疫,但同学们的友谊,纸月送来的礼物和祝福,父亲的东奔西走,还有温幼菊老师的鼓励,让桑桑面对死亡的恐惧仍旧从容镇定。最后,他们找到了医位医生,吃药**了。

《草房子》——这是一部富有品味、格调高雅的儿童文学**,浅显而又深刻、谐趣而又庄重。它用纯美、朴实、甚至略带一点乡土气息的文字,组成了一篇篇有着忧伤情感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农村的生活、同学间纯洁无暇的友情、大人之间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等等。这些人间真情,在人与人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的当今世界,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读后感 篇4

【第1篇】

一个普通的老人在她的生活中经历了许多挫折。

她是谁?她就是《草房子》中的秦大

奶奶。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秦仁奈的一生,那一定是跌宕起伏。她从一个讨厌的老妇人变成了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妇人。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些没有经历过这些挫折的人,永远不会体会到秦**奈内心的痛苦。

她是个老人,但她承受着普通人无法承受的痛苦。但是她得到了爱。

正是有了这种力量,油麻地小学全体师生接受了秦**的乳汁。

秦**被油麻地小学录取后,照顾油麻地小学。在油麻小学的一个南瓜里,秦**淹死了。

这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有人看了可能会说:“秦**奶真傻!为了一只南瓜值得吗?!

”对,为了一只南瓜,确实不值得。但是秦奶怎么会做出这样一个惊人的决定呢?那是因为秦爱油麻地小学及其学生。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需要彼此沟通,需要关心,需要有爱。如果人间多一点爱,多一点关怀,那人们之间的关系一定会更融洽的。

【第2篇】

我认为《草房子》是曹文轩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了。

书中有许多人物,如桑树、纸月亮、杜小康、白鹤等。虽然有很多,但也有更合适、更合适的。看来这本书应该是这样的,就像上帝编撰的一本好书。

我最敬佩的人物是桑桑。文中没有一章的题目是桑桑,他永远是某个章节中的一个小人物。久而久之,他便成了主人公,并且有了属于他和他

爸爸桑乔的一个章节——药寮。

桑葚病了。很严重。桑葚似乎只剩下一具可见的骨架。但是,他丝毫没有一点要将生活抛弃的想法,他坦然面对上帝赠给他的“礼品”——他得了鼠疮。很多大医院都去过,但结果是一样的。

桑桑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而是放弃了山梨。他知道油麻地的孩子在等着他。即使面对不幸,他也变得乐观起来;他变得坚强起来,即使遭遇挫折;他变得坦然起来,即使吃再苦再苦的药……他永远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只会向人们展示最天真、纯洁、坚强、乐观和活泼的一面,他就是他。

《草房子》是一本值得我们精读的书,因为你会发现,读着读着你好像也进了一幢幢古朴的草房子里。

【第3篇】

《草房子》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

故事中,最震撼人心的莫过于秦**奶。她以前是芝麻油场的老板,后来却成了芝麻油场西北角小屋里的孤寡老人。她是一个死去的老妇人,被麻油人憎恨。她的小屋是芝麻油小学的污点。

直到有一次,她救了不小心掉进水里的乔,但她掉进了河里。被大家救起后,她已经奄奄一息。在大家的关心下,她终于在几天后下床走路了。

后来她不再来

学校捣乱,而是做起了

学校的“保卫工”,她不让鸡鸭跑进学校,不让学生乱采

植物……成了大家信赖的好

伙伴。最后,为了保护学校里的南瓜,她淹死了。是什么让她成为大家的好

伙伴?是什么让她为了上学放弃了生命?答案必然是爱!因为爱,让她得到一颗感恩的心。读了这个故事,我了解到不管人们多忙,都应该多关注老人,让他们不再感到孤独和寂寞。

故事中,我最佩服的是杜小康,他生长在红门里,曾是麻油地最富有的人家,却在一瞬间一贫如洗。名列前茅的他只好退学,随着

父亲赶 鸭子

。从小娇生惯养的他没有悲观退缩,而是更加勇敢坚强,在校门外摆小摊过日子都不感到羞涩。杜小康的勇气告诉我们,灾难来临时,我们不能悲观退缩,我们可以微笑面对。

《草房子》中的故事魔力般地吸引着我,故事主人公身上所闪耀的人性美让我赞叹!

【第4篇】

今天,我看了《草房子》这本书,感触颇为深刻,它魔力般地吸引着我,那里面的农民朴实善良,被作者描写得淋漓尽致,多么震撼人心啊!

《草房子》里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故事的主人公——桑桑。桑桑是个天真活泼的小男孩,喜欢捣乱。比如,他把蚊帐换成渔网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橱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但是经过上小学

六年级时,他经历了跌宕起伏,喜乐和悲伤,这使他变得成熟,稳定。

《草房子》读后感 篇5

人们常说:“父爱如山,母爱似水。”但在关键时刻父爱和母爱一样的气吞山河。

桑校长便是一位好父亲,在《草房子》这部电影中,他既是一位山区孩子的好校长,且是个孩子心中的好父亲。桑校长在孩子们心中树立着光辉的榜样。

他年纪轻轻便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开始对其子十分严厉,但在一次意外中,其子不知得了一种不愈之症,桑校长带着病危的儿子四处寻医访药,最后还是在老天的感动下一位老先生的帮助下得以**。

这虽是个微不足道的细节情景,当作者把人物刻画得富有丰富的情感,使我们切身感受到了父与子之间那般淳淳的亲情

这单纯而真诚的父爱难道不是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有的吗?

在如今的社会中仍存在一些虐待子女的父母,他们这种行为难道不应遭到世人的唾弃吗?

想想电影里唱的**。他没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抛弃儿子,而是默默地在背后为儿子的生存和发展而奋斗。

当儿子看到朋友杜小康因家庭变动而辍学,不得不摆摊谋生时,儿子毅然拿着父亲多年奖励的书来抄我的课本。父亲不知情的条件下打了儿子,得知实情后的父亲心痛如刀割,但面对儿子的病情桑校长以顽强的勇气承担起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职责,毅然用真爱的伟大来拯救病危的儿子,亲情——父爱,在这一刻得到了伟大的诠释。

“父爱如山”不假,但此时此刻它以不再单纯,得以真爱的它立升“父爱如山,危机之秋,更显大爱。”

草房虽陋,人心却澈。父爱的感人形式使我们的遐想变得成熟,让我们更加关注父母给我们的爱。想到这里我很惭愧。

草房子》观后感

《草房子》让我想起童年那最单纯的情感与真挚的记忆。那些黄色的草屋、风车、河流和一望无际的芦苇沼泽让我感受到纯际的爱、善良的心和天真的梦。许多的故事在电影《草房子》中都找得到相应的记忆。

虽然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单纯洁美丽的心是一样的。

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善解人意的纸月……

电影的主人公桑桑,在他的身体里,我看到了一个心地善良,头脑理智的男孩。为了保护纸月,而被欺负纸月的人打了一顿,还冒险跳下河;因为他们学校元旦表演的节目缺了一个秃顶的人,他却肯为了他的校长爸爸牺牲自己而去剃头;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他曾在大热天气穿着一件棉袄;为了杜小康而剪了他爸爸所珍贵的本子而被挨了一顿打……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努力工作来赢得一个小女孩或男孩的关注和青睐。为了成为人群中最抢眼的一个,说出一些陌声的话,做出一些大胆的举动;看到晚上在床上晒湿的被子,你的直觉就像脱光衣服一样愤怒。

孩子们的世界是简单而美丽的。我从桑桑的成长中看到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光着头的他在学校常常受到学生的戏弄与嘲讽,还被同学叫成秃鹤,自尊心强的他因此受到了很多的打击。他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

但当这些都使自己更加被同学们取笑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如此严重的错误来报复侮辱,孩子也是无辜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行动获得大家的认可和尊重。

可喜的是,一次元旦晚会,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让他在大家的掌声中找回失去的尊严。

也许我们都因为一点生理上不重要的缺陷而被别人嘲笑或嘲笑。即使是孩子也需要伴侣的尊重和爱。幼小的心无法承受那么大的压力。

当我们知道尊重他人是一种美德时,我们可能会错过一些东西,甚至赶上补偿。

孩子们的世界是简单而美丽的。我从陆鹤的努力中看到了什么是悲伤和勇气。

杜小康---一个经历坎坷的风光少年。从成为村里最富有的人到一夜之间负债累累,小孩子真的承受的太多了。从前,他的生活被他的孩子们羡慕。他是个优秀的学生。他口袋里有各种零食,能骑一辆稀有的自行车。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失去了一切,不得不辍学学做生意维持生计。但是,他还是勇敢的承受了。当我在学校摆摊时看到桑桑的场景,我看到他并没有被苦难摧残,反而变得更加坚强。

他接受现实,用坚定乐观的童心面对未来!

或许我们都曾有过“敌人”,暗中较劲不相上下。他数学考了满分,你作文被老师全班表扬;他有一辆自行车,耀武扬威地从你面前晃过,你就要召集一帮子人玩游戏偏不让他参加……然后某一天因为一件事你们都幡然醒悟,明白原来敌人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也许当时并不在意什么,只有在面对艰难时才突然明白,那时做了那么多愚蠢至极的事情。

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美好的,我从陆鹤的行动中看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 尽管孩子们之间有很多争吵、打架和恶作剧。但看完了《草房子》之后你就会发现那一切的一切都不是真正发于他们的内心的,孩子的世界永远是单纯美好的,他们做的那些事情并不意味着与人为恶,其实他们是爱你的,只是不懂的如何表达,所以我们要给予他们这些机会,在他们做错事情的时候努力原谅他们,迟早有一天,他们会长大,会明白我们也是爱他们的。

《草房子》读后感 篇6

暑假里,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者直接经历了许多很平常但又很让人感动的故事:同学们之间纯真无瑕的友情;骏马勇于与命运抗争;残疾男孩,秃头鹤,坚持他的尊严。白发老人在生命最后时刻的人格光辉,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刻而美好的理解;**之间复杂而诗意的情感纠纷一切都在桑桑的世界里。

最让我感动的是:秦**奶。她和她的丈夫用几十年的血汗钱换来了一块地,可是没多久,她的丈夫死了,他们的地要被用来建小学,可她一开始死活不愿奉献出来,还时不时地和学校闹一场,大家都说她是“最可恶的老婆子”。

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所有人改变了看法,那就是:一个名叫乔乔的小女孩为了捞一朵漂在水里的月季花落水了,这时,秦**奶救了她,自己却落在水里,后来,别人救上了奄奄一息的秦**奶。从此以后,秦**奶仿佛换了一个人,帮学校看管菜园,与学校、与老师、与孩子竞像溶在了一起。

但有一天,她掉进河里,淹死在油麻地小学的一个成熟的南瓜。为了救别人,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我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让我非常感动。

读了这本书,我也知道:桑桑他们的学习环境很艰苦,住在草屋里,桌椅都很旧。和他相比,学习环境已经很好了,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努力学习,一天天进步。韦轶晗

《草房子》读后感 篇7

全市纪念“4·23世界读书日”读书征文活动

东台市实验小学310班刘逸婷

或许因为曹爷爷是我们盐城人的原因,所以当我翻起飘着墨香的《草房子》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尽管书中所描写的时代离我们已经久远。

《草房子》写的是苏北的一个叫油麻地的地方,一个极其普通而又平凡的农村小村落,那里有用草盖起来的金黄色的草房子,有风儿一吹就会扬起满天灰尘的沙泥操场,有孩子们喜欢的天然浴场——弯弯曲曲的清澈小河,还有长得高高的枝叶茂密的竹园子,就是在这一方充满乡土和原始风情的地方,久远年代之前,许多孩子酸甜苦辣的一串串纯美的故事在这里发生着。如:桑桑的活泼好动,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 三伏天穿起棉衣、棉裤、戴上棉帽……这一件件趣事,让我在开心一笑中,感受他的聪明伶俐,童年的纯真快乐;杜小康的任劳任怨,为了生计,他要远离学校、远离家乡、帮他爸爸到芦苇荡养鸭,我感受到了当时的生活是如此清贫,一辆自行车便是奢侈的财富象征,一件薄薄的冬衣却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的冬天,感受到他们那一代孩子,早早地就担当家庭的责任,过早地用他们稚嫩的肩膀扛起来家庭的重任……..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是衣食无忧,在爸妈的呵护中成长,每天,爸妈总是忙好热腾腾的饭,可口的菜,看着我们吃;上学时,我们总是坐着家里舒适的电动车上学;放假时,爸妈陪着我们去北京游览连绵起伏的长城,去欣赏杭州如诗如画的西湖。与他们相比,我觉得我们太幸福了。我认为有时为了少做练习,我总是责怪老师布置太多作业;有时为了能多睡一会儿,我早晨起床时,眼睛总是不愿意挣开,直到爸妈一再催促,我才懒洋洋地起床…想想我平时的埋怨和松散,让我不觉脸红起来。我需要立一个远大的目标,从小事做起,认真听好老师讲的每一节课,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课作业,多和家人一起做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担当起自己我能够担当的责任,将来做一个有益社会的人才。

静静地品味着曹爷爷的《草房子》,让我对桑桑那个时代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更加珍惜现在生活的美好。

《草房子》读后感 篇8

前一段闲暇时读了一本《草房子》的**,竟然被书中优美的故事所感染,书中桑桑、纸月、秃鹤、杜小康等与我同龄的少男少女们在成长中的忧伤、困惑及酸甜苦辣深深地吸引并打动了我,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秃鹤这个人物角色。

秃鹤是一个小男孩的外号,他的名字叫陆鹤,因为他居住的那个山村的男性都得了一种怪病,每个男性都不长头发,所以上了学的陆鹤到了学校就被同学们起了个秃鹤的外号。一年级时,淘气又好奇的学生想摸他的光头。当时,他认为没有什么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到三年级时,忽然有一天,他觉得自己的头很贵重,不能随便让别人摸,于是就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

如果有人想碰他的头,他必须交换东西。

春夏秋冬,斗转星移,陆鹤渐渐长大了,他意识到自己的光头并不是优点,甚至会受到别人的嘲弄,于是他不再允许别人随意摸自己的头了,终于有一天,他不能再容忍别人看到自己的光头,于是就戴了一顶白色的帽子。

但淘气的学生并不在乎陆鹤的想法。一天,终于有人趁陆鹤不注意,偷走了他的帽子。陆鹤拼命想要回自己的帽子,但那些同学却把他的帽子传来传去,甚至还把他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陆鹤尝试爬上去摘回自己的帽子,一次、二次……终于没有成功,失败的陆鹤眼中含满了泪水。从此以后,无论谁敢碰他的头,他都会像一头愤怒的狮子。

在陆鹤的成长过程中的确发生了许多不愉快的事,这使陆鹤的心中充满了忧伤、愤怒和无奈,终于他以他自己独特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有一次,油麻地学区的五所小学要举行一次汇操比赛,由于陆鹤光头的原因,老师居然决定让他放弃参加比赛的机会。倔强的陆鹤不甘心,经过他反复要求,老师最终决定允许他参赛,但条件是他必须戴上帽子,陆鹤答应了,可他心中充满了莫大的委屈与敌意。等到油麻地小学汇操表演时,队伍中的陆鹤突然故意把帽子摘了下来并抛向空中,露出一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光头,同学们、老师们的目光都聚集到了陆鹤的光头上,油麻地小学团队的汇操表演一塌糊涂,大家都把比赛失利的原因归于陆鹤。

读到这里,我的心里顿时沉重了许多,我觉得如果陆鹤的同学多一分爱心,少一些或许并非恶意的嘲弄与恶作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一些人们不愿看到的事。在我们的周围,也会看到一些有残疾或有生理缺陷的人,我们应用一颗平常的心、关爱的心去对待他们,而千万不能欺负、轻视、嘲笑他们,要和他们交朋友,学会和他们和谐相处,这样我们之间就会多一些友善,少一些敌意。

希望和我一样的同龄人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无论你来自城市或农村,无论贫穷与富有,愿彼此间充满友情和关爱!

小编有话说:读完此文,我的心也不禁一颤,“秃鹤”,从名字上就是一种歧视,在同龄人的世界,尊重与平等在每一个少年心中是多么的重要。嘲笑和恶作剧只会进一步扩大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希望我们的少年朋友们能多一分包容,少一分嘲弄;多一分关爱,少一分敌意。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一个美丽的世界!

《草房子》读后感 篇9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对它不感兴趣。草房子?这名字听起来就觉得很无聊。

渐渐地,它被一层薄薄的灰尘所覆盖。家里的书被我的小书虫一次又一次地啃了。我不能总在那本旧书周围看。我决定再看一遍。

我一打开它,就被它有趣的文字吸引住了,画得非常精美,我开始喜欢上它。书中讲了很多有趣的人物,有头上寸草不生的秃鹤,有转学过来的漂亮女孩纸月,有性子温和的温幼菊老师,有在油麻地住了几十年的秦**奶等等。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关于秦仁奶的故事。

秦**奶和秦大住在油麻地。住了几十年,秦大死了。一群人来把这个地方改造成一所学校。

秦**奶不同意。**没办法,我给她留下了一个角落。秦没有反抗,但有时她开车送她的鸡,鸭和鹅上学。

当鸡、鸭、鹅走进教室时,桑丘校长非常生气。他们让秦燕奶盖新房,让她搬家。秦拒绝了,于是他们把她搬走了,但她一次又一次地回来了。

后来,他们喜欢上了老奶奶。

他们的态度为什么变化这么大?想知道的话快去看书吧。

作文题目:初读《草房子》

作者:善妮

《草房子》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这里有金色的草屋,美丽的校园,清澈的海水和一望无际的芦苇沼泽。这个地方就是油麻地。

这里有着一个又一个感人肺心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只聪明活泼的桑树。其中,最感人的是杜小康。

他是油麻地最富有的家庭。他住在红门。一个晚上之后,他的家空荡荡的。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退学,和父亲在外放鸭子。他没有放弃生命,而是挑起了生命的重担。

他告诉我们,面对危险时,我们应该微笑着面对,而不是逃避。最振奋人心的是秦**奶,也是故事中最顽固的一个,她的房子在小学的西北角,在小学里生活了几十年,在人们眼中,她是一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喜欢在学校里干坏事,春天的时候,她冒着危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一些妇女和桑桑母亲的照顾下,半个月后才站了起来,从此以后她好像变了个人似的,用拐杖关自己够不着的窗户,用拐杖轰敢闯进油麻地小学的鸭子,替桑乔看着油麻地小学,自动离校。但是这一次是因为一个油麻地上学成熟的南瓜,秦**奶就这样走了。

为什么细马辛苦地帮爸爸放羊?这都是因为他肩负着生活的重担。我不禁想到了自己,细马一大早就穿着一件单衣去田野上放羊,而我还在暖和的被窝里睡觉。

挫折就像人生路上的绊脚石。虽然它有点皮,但它获得了一种力量。让我们在逆境中奋起,在挫折中前进。

《草房子》读后感 篇11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还有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些可爱的孩子:

顽皮的桑桑;文静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坚强的陆鹤……这一切都出于曹文轩的一本**《草房子》。

《草房子》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在这短短的六年里,他经历了一系列看似平凡而又含泪的故事。每次我都到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令人震惊的力量。

这一系列的事情,正散发着人性的光辉,不断冲击着我的心灵。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莫过于秦**奶。她似乎是油麻地最固执的人。在油麻地人的眼中,她是一个可恶的老婆子,学校和地方**用了十几年的时间也没把她轰走,她成了学校的“污点”。

然而,在一个春天,她改变了很多。而这一切都源于这一件事——在这个春天,她冒险救了落入水中的乔乔,然而自己却昏迷了过去,在油麻地人的悉心照料下,半个多月才能勉强下地。

在那之后,她变得完全不同了。她自动地离开了校园;赶走了闯入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上了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与世长辞。

感动之余,我不禁想:“到底是什么让她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呢?是什么让她为了一个南瓜而忽视了河水的威胁?

想了又想,我终于明白了。这是油麻地人的朴素和爱,也是她感恩的心。爱、单纯、感恩,写下了秦**牛奶的完美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杜小康。他们家曾经是油麻地最有钱的人家,住在一个又大又有钱的红门里。然而,一夜之间,他们的家庭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起放鸭子。

上学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的覆灭,然而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面对苦难的时候,却表现得分外坚强。他没有放弃希望,而是毅然在学校门口摆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的坚强。

杜小康面对苦难时的悲怆与坚强告诉我们:“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退缩,我们应该打起勇气,坚强地面对。”

读完《草房子》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这本书中,我理解成长的意义。《草房子》是一本值得我永久珍藏的好书。

《草房子》读后感 篇12

合上这本书,我的眼前还不时浮现出孤独而要强的秃鹤,温柔可怜的纸月,固执而又善良的秦**奶,喜欢精打细算的细马,爱子心切的桑乔……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那么栩栩如生,他们的真、善、美深深地感动着我,鼓舞着我。这真是一本值得品味的好书!

掩上书,我感慨万千。作者笔下的人物都那么美好,让我忍不住想再品味油麻地一番友谊:永远善良的桑桑、文静的纸月、小秃子陆鹤、桑桑的跟屁虫阿恕、有钱的杜小康、漂亮的白雀、一校之长桑乔、吹笛子的蒋一伦老师、药寮里的温幼菊老师……每一个被作者塑造的人物背后的故事都让人感动。

一心想发大财的油麻地首富杜雍和攒钱买了运货的大船,去城里买了一大船价廉物美的货。在回油麻地的路上,他喝了一小瓶烧酒。不料,那艘大木船撞到了一个巨大的物体,那艘大拖船。他被震到水中。

那艘大木船和所有的货物都迅速沉入水中,杜雍和从此一贫如洗。他瘫痪在床,欠别人钱。为了挣钱治好父亲,儿子杜小康停止上学。他甚至在学校门口摆摊。我觉的杜小康在这个时候已经成熟了。尽管同学们嘲笑他,他还是坚持在学校摆摊。

后来,爸爸能下床走路了。杜小康想上学,但父母不让,因为他没钱读书。杜小康还是闹着,一旁焦虑的父亲也在想着怎么白手起家。爸爸决心借钱买五百只小鸭子,到秋天,鸭子生蛋了,卖了钱,再买五百只……隔一两年,家里有钱了,再让儿子去读书。

为了让鸭子长得快,父子俩乘船去了大芦荡,那里高高的像一个巨人,被湖水包围,遮住了太阳。那里鱼虾多,活食多。鸭子生活在那里,提前一个月下蛋,产蛋旺盛,并下了大量的双黄蛋。

他们用芦荡围了个鸭栏。但有一天,暴风雨来了,鸭圈掉了,鸭子惊慌失措,六七十只鸭子逃走了。杜小康去追回鸭子。

他迷路了。那时,他累了,摘了几根嫩芦根咀嚼。我觉得他又长大了,是坚强的,是饥饿不再挑剔的食物吃,再苦也只能吃的食物。

杜小康的脚被芦苇残叶割破了,他没有哭。比起我们遇到一点小伤就嚎啕大哭,他就像个大人一样。八月一天早晨,鸭子下蛋了!

经过这件事,杜小康比同龄人都成熟,虽然最后鸭子们吃光了人家鱼塘里的鱼苗,全被扣留了,没得一分钱,但这次经历让杜小康拥有了最大的财富,那就是坚强,成熟。

《草房子》读后感 篇13

常怀感恩之心

高密市恒涛双语实验学校六年级三班宫宇红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小男孩和他的小伙伴们:心地善良的纸月,没有头发的陆鹤,家境富裕的杜小康,视地如宝的秦**奶,亭亭玉立的白雀和细条高个的细马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唱歌。他很淘气,喜欢做一些夸张的事情。比如,他在家砸了一个锅,为了钱买鸽子;把自己的蚊帐做成渔网,在河里钓鱼;把父亲年轻时得到的荣誉撕成笔记本;再比如,在炎热的夏天,他穿着厚厚的棉袄和棉裤,为学校创造了独特的景观。

虽然相声总是异想天开,但慢慢地你会发现他有一种令人钦佩的品质。

有一次,他的同学纸月经常上课迟到。他决心查明真相。于是,桑桑一大早起床来到纸月家附近,发现有三个高年级生堵住了纸月的去路,于是,他和那三个坏学生吵了起来。读到这里,我被助人为乐的精神所感动,看到了同学之间深厚的友谊。

在学校里,我们不应该这样对桑桑。当学生有困难时,我们帮助他们吗?真正的朋友在别人需要的时候帮助别人。

还有一回夜里,他帮蒋一轮给白雀送信,但是白雀家的大门已经关上了,如果要见到白雀,就必须穿过白三的前屋。所以他就想出了一个鬼点子,他用铁壶在白三面前洒水,白三醒了,就起床去给水牛接尿,水牛不理他,安静的嚼草。桑桑就这么反反复复的洒水,白三就反反复复的起床,这么几次后,白三终于不耐烦了,牵着牛就往外走,桑桑趁机窜到白雀房间里,把信交给了她。

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品质啊!为了遵守自己的承诺,他绞尽脑汁的想方设法帮蒋一轮送信,当他的“谍报人员”,既帮助了别人,又得到了快乐。

然后是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他从小就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书上说,在阳光下,他的这颗脑袋就像打了蜡一般亮,看到这,我不禁“扑哧”一下笑了出来,仿佛睁开眼就能看到陆鹤那闪闪发亮的小秃头。

因为他是光头,所以桑校长不让他参加会操,怕他丢脸,但他很固执,执意要参加,没办法,桑校长只好让他戴了一顶帽子参加了会操。演出进行到三分之二时,鹤突然把帽子向远处扔去,结果失去了荣誉。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我真的不明白。这不仅使学校失去了荣誉,而且对学校本身也没有好处。做这种伤害别人又不利于自己的事情有什么用?

但后来,在全镇每年一次的文艺演出中,由于担任木偶连长的人不是秃头,剧本无法正常进行。而当陆鹤得知这件事情后,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同学友谊,他主动向蒋老师请求扮演这个别人都不愿意演的角色,并获得了成功。看到这里,我真的为陆鹤感到骄傲。我为他弥补了错误而自豪。他不仅成功地恢复了同学们的友谊,还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也就是桑桑的爸爸——乔桑为了给桑桑治好病,自己打猎赚钱,带着桑桑四处求医,一丝机会都不放过。我看到了父亲对孩子的爱,那种让人哭泣的父爱。是的,父母对孩子的爱总是最无私、最不回报的。

作为孩子,我们应该懂得感恩和孝顺他们。

想到这里,我不禁内疚万分。在家里,我不仅和父母顶嘴,还和他们吵架,他们叫我做什么我就不情不愿的,我不懂得感恩,可是他们对我没有一丝怨恨,可能这就是全天下的父母的共同之处吧!

这本《草房子》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如果有机会,你也找来读一读吧!

《草房子》读后感 篇14

油麻地的草屋精致而富有诗意;同学之间的感情相处融洽,温馨纯真。

今年暑假,我拜读了曹文轩老师名下的《草房子》。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主人公桑桑作为油麻地小学校长之子度过的6年小学生活。曹操用纯美的手法,通过一个小故事,展现了油麻地小学一群可爱孩子的特点:

调皮捣蛋却又聪明的桑桑;从小就有缺陷,却坚韧不拔的陆鹤;文弱聪慧的纸月;困苦中奋斗的杜小康。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感动。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只秃鹤。其实,他的真名是陆鹤。因为他天生秃头,同学们都嘲笑他,所以叫他秃头鹤。一开始,他并不介意,但随着白鹤年龄的增长,他的自尊心越来越强,性格也变得非常内向。

然而,陆鹤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缺陷和同学们的冷嘲热讽而自暴自弃,在一次文艺演出中扮演了秃头伪军连长的角色,演得非常好,为学校、班级争了光。读到这里我不禁想到,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以貌取人,看到这个人老实,就先入为主地认为他肯定不行。俗话说: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每个人都有缺陷,我们不应该因为有缺陷而自卑,应该积极地去克服缺陷,也许可以把劣势变成自己的优势,只要有信心,一定可以像陆鹤一样为学校、为班级争光。

我特别喜欢这本《草房子》,因为它给了我很多启发,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草房子》读后感 篇15

还有一篇是讲秦**奶的事情是:在油麻地小学的风景中,只有一处很独立的样子,那就是秦**奶的小草房,学校与地方联合,想将秦**奶逐出这片土地,花费十多年的工夫然而没有成功。秦坚称那块土地属于她。

当我看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秦仁奈没有离开?原来是因为秦**奶她的丈夫秦大在,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了这片土地,他们在这片土地中间盖了一幢草房,到了收获的季节,就在麦子飘香时,土地已不再属于个人。油麻地的人想在这办学,让孩子们读书,而选择校址时,从上到下几乎无一例外的都将目光投到了这片四面环水的宝地,于是,人们一面派人到海滩上割草,一面派人去让秦大厩肥奶搬家,秦**奶坚决不走。

人们强迫把秦的牛奶绑在木板上带走。我发现油麻地的人没有爱心和无情,秦**奶对她家的爱和依恋让我非常感动和难过。

看完草屋后,我感到了很多真相和理解。

放假了,我非常高兴。但是大部分的寒假是在老师家度过的。我要学很多才能去那里,所以我感到压力很大。我喜欢老师在放学前给我读半小时的故事。

我们正在读《草屋》。事实上,我听过这本书,但它不是情绪化的。所以我让老师再读一遍。

曹宅的主人公是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桑桑做事有一点随意。比如,有一次桑桑在地里摘了一个萝卜,用手吃了。

桑桑也有孩子们所具有的那种性格,即爱玩耍。虽然三桑没有多少钱,但它有自己独特的游戏。每当桑桑桑做一些神秘的事情时,他感到非常紧张。

他还有一群鸽子。我觉得这群鸽子很无辜。桑桑高兴的时候,鸽子有很多吃的,桑桑不高兴的时候,鸽子会被主人用砖头砸碎。

杜小康是油麻地首富。他也是桑桑班的班长。他家开杂货店,这么多孩子都怕杜小康,所以杜小康很傲慢。杜小康一开始是桑桑的肉中刺。但很快他们就成了好朋友。

桑桥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很爱面子,所以桑桥在小学生眼中是个魔鬼。

最新分身读后感(通用15篇)


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撰写读后感是您表达对书籍感受和思考的机会,希望这份“分身读后感”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并带来帮助,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分身读后感 篇1

这本书出现的人物内容都很多,让我不得不用思维导图才能顺畅的读下去。说实话看的过程中我的情绪受到了干扰,一样的沮丧。我难以想象卡伦的遭遇,关于虐待回忆的描写让我感觉痛苦。所幸的是文中没有过多的或者是详细的对那些事件的描写。卡伦的童年充满着虐待和欺辱,她为了保护自己,用不同的人格搭建了一个容她喘息躲避的空间,所有的人格替她分担承受痛苦,保护她让她活下去。所有人格努力的维系着生活,扮演好各自的角色,推动卡伦向前。痛苦的回忆让他们想要灭亡,但依然在冥冥之中想要保护卡伦继续活下去,所以一点一点的陪着她求救。贝尔医生在文中给我的感觉并不强烈,他尽量用旁观者的角度参与叙事,让我有了一定程度的代入感,去参与了卡伦和人格们的故事。就像詹森的画说的那样,17个人格像是上天赠予卡伦的无法替代的人生礼物,他们保护她,给予她在痛苦中活下去的爱和希望。痛苦,信仰,爱和希望,感觉都是很缥缈的,但确实构成了人生的力量。融合后的卡伦并没有剧本般的完美人生,依然有着不同的苦恼和痛苦,但她依然能继续朝前走下去并且有了选择自己人生的余裕,可能这就是治疗的意义,也是那些人格在长久痛苦的岁月里想要等到的吧。虽然看的时候很难过,但读完后还是感觉到无法言说的治愈,无端端又生出了一些勇气和坚定。

分身读后感 篇2

这是我读的东野圭吾的第四本,也是目前为止比较不能带入的小说。不过我去了解了一下,『分身』创作于1993年。

嗯,就故事本身而言,克隆的题材不是我所喜欢的,但我觉得这个话题更深入的意义并没有很好的展现出来。全书看下来,似乎并没有让我比较揪心的地方。但是就当时的背景而言,倒可理解。

不过我觉得全书还有一点我无法适应的,便是小林和鞠子之间的穿插叙述方式。我初次见这种手法的时候是在一短篇故事当中,作者运用得很生动,以至于我把故事重读了多遍。而东野圭吾这种手法,似乎还是有些生硬,不知是因为标题的清晰分明,还是思路的穿插。我没有办法很好的找出这个原因,但作者的文笔也思路我还是很喜欢的,那到底这种不能很好的代入剧情是什么缘由呢?

嗯,『分身』,读过之后我大概不会再重读回顾深思了。

但想提一个思考。

如果我被克隆了(孕育生养的方式),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感受。

怕是和晶子一样的感受吧?因为我钥匙并没有觉得我的母性有那么伟大。

分身读后感 篇3

“克隆”这个词语最早还是上小学那会听到,记得作文题目动不动就是“假如我会克隆”,还记得世界上第一个克隆动物貌似是一头叫“多利”的羊吧,再以后就不大注意了,可能这也是时代的产物之一吧!当然,这项技术目前看来好像不大可能被用在人类身上了吧,毕竟这确实是有违伦理的,单是想想这个世界上若真的像孙悟空那样拔一根猴毛就能分身出千千万万个自己,就足以令人毛骨悚然了!东野君一如既往地的用推理的手法探讨了一个人类所面临的社会命题!故事情节以花开两支的形式展开,鞠子和双叶这两个完全生活在平行世界没有交集的女孩子,因为长着同样的一张面孔而被联系在一起,虽然她们在不同的城市长大,过着完全不同的人生。真相就这样被一点一点揭开,一切都源于一场学术研究,关于克隆,关于体外受精的研究!很多时候,觉得科学家很伟大,没有他们,就没有人类的进步,但同时又觉得他们都是疯子,科学研究的一条原则之一就是不能违背伦理道德,但是很多时候他们会忘了这一点,在阿布晶子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克隆出了两个阿布晶子!!虽然最后始作俑者炸毁了关于克隆研究的一切!但是,活着的有着完全相同面孔的鞠子和双叶又该如何面对自己今后的人生呢,她们,可以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么!文章一如既往地有温情脉脉的地方,那就是双叶和鞠子名义上的母亲,至少,她们都是爱着自己的孩子的!鞠子的母亲是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下了鞠子,她一直以为鞠子就是自己人工授精得来的孩子,所以得知鞠子跟自己丈夫昔日暗恋对象完全长着一张相同的脸时,这个背叛是双重的,她选择了用一把火删掉一切,包括丈夫和孩子!可是在紧要关头,她还是抱出了因为安眠药而昏睡的鞠子,虽然没有任何血缘纽带,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这个自己十月怀胎得来的孩子!而双叶的母亲,作为研究者之一,最初她同意用自己的子宫来培育这个人工授精得来的孩子,仅仅是为了研究,到后来这个孩子在她的体内一点点长大,激发了她的母性本能,为了生下这个孩子,她甘愿放弃自己喜欢的事业,甚至因此献出自己的生命!看来就像东野君说的:

分身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皮皮鲁分身记》,读完后我有很多的感想。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皮皮鲁的爸爸皮威和妈妈鲁燕有一个神圣的心愿:要让自己可爱的儿子当一名伟大的工程师。为此,让他上了全市最好的百百中学接受一流的教育。百百中学的升学率是百分之百,所有的中学生在那里都能考上大学。可是皮皮鲁不争气,考试成绩总是不理想。他的老 师贝贝先生就给他单独吃小灶,可是皮皮鲁整天心不在焉,上课总爱画画,以至于让老师得了信心毁灭症。

后来,他在公园遇到了一名画家,画家又画了一个皮皮鲁,居然活了。于是出现了两个皮皮鲁。很多年后,那个被画家画活了的皮皮鲁成为了一名举世闻名的画家,而真正的皮皮鲁在贝贝先生的教导下虽然当上了一名工程师,可是他却很死板,只会做一样的房子,一点新奇的想法也没有。

读完文章后,我想到了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就像皮皮鲁一样,虽然学习不好,但是画画比别人好,最后他凭借着这个长处当上了大画家。而另一个皮皮鲁却一事无成。我也想到了我自己,我自己也有缺点和优点,对于优点我要多多的发挥,对于缺点一定要好好的弥补,相信这样我一定也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分身读后感 篇5

這本書講述一名心理醫生如何幫助卡倫,一位因為童年受到殘酷虐待的女士,而產生17個完全不同的獨立的人格,融合為一體的治療過程。有幾個有趣的觀點:

人格各自有不同形象,想法,興趣和能力。受藥物影響的程度都不一樣,彷彿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新的人格存在是因為某些目的和需求而生。人格自身能懂得如何融合一體。多個一個人格可以同時使用身體,只要他們互相不排斥對方。各人格擁有的記憶都是不一樣的。他們可以選擇分享或不分享記憶。

作者用第一身角度敍述整個治療過程,讓我彷彿真的參與其中。此書讓我感受到心理醫生在治療病人過程的難處,例如:病人需付醫生診金,但令病人對醫生的信任容易產生質疑,以為醫生視治療為生財的工具;醫生的主觀情緒會容易影響病人的治療;醫生需要大量愛心和的耐性,才可陪伴病人走過治療過程;醫生需吸收由病人帶來的負能量,但又要盡可能不影響自己的生活等。當中也透露了作為醫生的無奈,就是病人離開診所後,即使有藥物治療和醫生的關愛,他都可以一去不返。醫生能否救助病人,主要取決也是病人的意志和家人朋友的支持,醫生可以做的更多只有陪伴。

我難以想像有一個孩子,由出生開始一直無間斷受到不同形式的虐待,我看的時候,有些情節也不敢細閱,愈看愈心酸,以為只會出現在虛構小說的情節,沒想到是真人真事的情境!幸好,卡倫有不同人格和貝爾醫生幫助她,才可以過渡痛苦的童年,但也花了40多年的時間才可醫治自己,也即是說,40多年後,才有能力選擇做真正的自己!

我相信每個人的成長環境當中,心靈上,總會累積了大大小小的傷痕,或許沒有卡倫這樣的嚴重,但無形間影響著我們往後的生活。我們不一定需要看醫生,但只少要懂得愛自己,才可以慢慢變做更好的自己。

分身读后感 篇6

“敢断言自己的出生毫无错误的人,这世上有吗?敢断言自己绝不是某人的分身这世上有吗?所有的人不都是在寻找自己的分身吗?因为找不到,所以孤独。”

——题记

这是日本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对他的作品《分身》的导语。

这是我接触的第二本东野老师的书,以前对他的作品你不太了解,但经过同学推荐,我拾起了对这本书的兴趣。

平常我是比较喜欢看一些推理小说的,但那些小说中大部分都是以爱情为主线,以贸易为辅助,只读了故事的开端就可以预测故事的结局,但《分身》这部书不同,它是从主人公鞠子和双叶两个不同的角度分开写的,开始的时候,理解起来有些麻烦,看的我是一头雾水,深入之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的啊,结果总是让人出乎意料,这也让我更有兴趣了。

鞠子和双叶是两个未曾谋面的人,却长得一模一样,连她们的生活习性都特别像,后来她们迎来了相遇的那天,对方都让彼此惊呼不可能,却不知道这是一场阴谋……氏家清——鞠子的父亲,和双叶的父亲同时爱恋上了阿部晶子,却又爱而不得,最后,他们各自让自己的妻子代孕生下他们爱恋人的复制人,也就是鞠子和双叶。

最后两个身世复杂的复制人阻止了这场不可思议的阴谋的继续发酵,并且她们将会以正常人的身份继续生存下去。

在这部书中,我最敬佩的不是鞠子和双叶,而是她们的母亲,虽然她们的心里都明白,她们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的女儿是别人的复制品,但她们依然用自己的一切去爱她们,照顾她们。她们仅用一根脐带来互相连结,但是心脏的搏动与超越血缘关系的母爱让母亲尽了一个做母亲的职责。

想想平时我与母亲那种似僵非僵的关系,我不禁有些内疚,因为在他的心中,我是最重要的,这已经足够压倒那些我所谓的渴望得到尊重,渴望理解感受了。

我的脑海里不时闪现出一些我与母亲的点点滴滴。

第一个画面是妈妈在认真的削苹果以及我偷吃盘子里的苹果。因为我非常喜欢吃水果,妈妈也经常带一些水果回家,但是时间长了我就不喜欢自己动手削水果皮了,这时,妈妈就会二话不说的为我削水果皮,而她却一点都不吃。

第二个画面是妈妈在焦急地打电话,而我却在委屈地哭。那一次是因为我的历史没有考好,妈妈知道这件事情后没有多说什么,更没有责备我,却给历史老师打起了电话,让老师平常多抓一下我。要知道,作为一个优秀的人,怎么会允许自己会有残缺的一面,更何况“此处无声胜有声”我也很着急,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只知道自己现在很委屈,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哭得脸红红的,像个熟透的西红柿。

分身读后感 篇7

皮皮鲁是郑渊洁的《皮皮鲁总动员》里最酷的男一号,在这一系列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男一号主演的《皮皮鲁分身记》。

这本书里,被家长给予厚望的皮皮鲁,刚开始很不争气。他不爱学习,成绩非常差,但他酷爱画画。在一次课堂上,他把数学公式全部画成了画,气的老师当场晕倒,还让老师得了信心毁灭症。从此,皮皮鲁为了弥补,只好努力学习。一天,皮皮鲁在公园遇到了一位老画家,他把皮皮鲁画活了,这个皮皮鲁在老画家的指导下,成了一个举世闻名的大画家;而另一个皮皮鲁按照学校和家长的愿望,成了一名徒有虚名的工程师。许多年后,两个皮皮鲁在百百中学相遇了,百百中学的校长和老师这才意识到,他们培养了不少人才,也扼杀了不少人才。

人有长处,也有短处,我们要发挥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这本书也给家长一个提醒,不要只看重我们的学习,也要去发现我们身上的闪光点,抓住我们的长处,通过努力,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者!

(三)

我现在想大家介绍一下 《皮皮鲁分身记》。

《皮皮鲁分身记》主要讲了两个皮皮鲁,有一个是克隆皮皮鲁,那个克隆皮皮鲁成了一位徒有虚名的工程师,真皮皮鲁当上了举世闻名的大画家,真的皮皮鲁成了画家的原因是,有一天,他发现他的老师总是很苦恼,总是一根接一根的抽烟,还不停的在办公室里来回的散步,因为老师正在创作一副大作品,他正在为海边的那一小人怎么画而苦恼。晚上,老师睡着后,皮皮鲁在老师创作的那幅画上画了几个小人,他一看画坏了,但是擦不掉,只好任由上帝命令。

第二天老师醒来后,一看到他画的那幅画上的小人后,就惊呆了,哇,大手笔,大手笔,从此之后,老师就把自己的全身经历都注意到皮皮鲁身上,直到皮皮鲁变成了大画家。假皮皮鲁什么东西都记不住,就一分之差,就差点留级,他变成工程之后,只能复习原来的,再加上他自己不聪明,就变成徒有虚名的工程师。

分身读后感 篇8

1、就克隆这一科学技术来说没有温度的科学让我感到烦躁,科学的存在本应该是为人类社会的进步而存在,但是背离了这个初心或者对于科学研究赋予不同的思欲,那么结果将是令人感到恐怖与失望的。

2、违背社会道德是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命运可能被注定,但是也不是没有被颠覆的希望,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都希望能够带着善意去对待万物!

3、父爱如山,母爱无言;这句话可能很平淡,代孕母亲,这个词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人类的视野,甚至被定义为一个职业,但是这真的可以吗?“母亲”这个词虽然平凡,却也包涵着人世间最伟大的力量,孕育着生命,迎接着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到来,他真的可以利益化、职业化吗?

4、东野圭吾的书感觉有种魔具有很强的带入感,不断引导你去想象,去分析,从《解忧杂货店》的一头雾水到《白夜行》的不能理解,再到《造彩虹的人》的懵懵懂懂,再到现在的步步紧逼,这感觉太棒了,感觉自己化身侦探,在一步步去剥开真像,去挖掘事实,这感觉真的很不错。

分身读后感 篇9

「严重剧透」前面我猜了一下剧情,不过脑洞没开好,因为遗漏了一些细节,和剧情没有交代到那个程度。这本书讲了个什么故事呢?

氏家先生年轻时参加的研究是体外受精,后来进阶到克隆。正好他爱的女人带着自己的丈夫来寻求帮助——要一个没有丈夫基因的孩子。结果失败了,但是卵子的材料还有剩,为了更好的科学成果,用了一个做克隆,给了代孕的助理,结果助理后悔了带着孩子跑路了。后来氏家先生结婚了也没有孩子,为了能经常看到爱的女人,就用另外一个冷冻的卵子做了克隆放进老婆肚子里。十八年后真相因为种种原因曝光了,两个一模一样的孩子各自为了自己的身世开始了探寻之旅的调查。最后发现是有一个政客要孩子们继续做实验,抓住了氏家先生的孩子女1,女2也在帮助一下知道了真相,也见到了克隆原版。最后女1逃跑,实验室被氏家先生炸了,爆炸的火光中,女1和赶来救人的女2,见面了。完。

看完这本书,想起来《猫的报恩》里有一段台词:这世界上一定还有另一个我,过着我想过的生活。

分身读后感 篇10

如果你的内心不够强大,请不要打开这本书。

但是,如果你有孩子,请你无论如何读完这本书。

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时常会有一种窒息的感受,尤如陷入泥沼,也会有一种在黑暗前行的恐惧,无数梦魇的诡异时时发生,而悲愤的情绪也时常会触发…。这个类似受虐儿童的回忆与自述,一个被撕裂的小女孩,从分裂到融合的治愈,会如此频繁地调动你的情绪。

关于多重人格与时间遗失,其实每个人都有,甚至不只17个分身,也正所谓,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单纯。也常会觉得时间遗失并非坏事,甚至有几分羡慕卡伦。有的分身会帮助她承受痛苦,有的分身会给予她快乐,有的分身停留在小女孩状态,有的分身会成为她的“爸爸”,为她解决所有难题。因为多重人格,所以有丰富的人生,只是卡伦的人格,在童年时就活生生被打碎、被撕裂。

当然,也正如卡伦所说:“《17个分身》也是一则爱的故事。我这一生受了这么多、这么严重的伤害,我不知道如何爱自己,也没有爱人的能力。”

直到有一天,卡伦说:

第一次注意到美好事物。

第一次觉得自己有女人味。

第一次为自己买了身体乳液。

第一次买了成套的胸罩和内裤(女性样式的。以前我不曾买过漂亮东西)。

第一次为了爱情故事掉眼泪。

第一次好想喝巧克力牛奶。

第一次帮女儿梳头发,搽指甲油。

第一次感觉自己变年轻了。

祝福卡伦重生。

“请你们睁大眼睛,仔细看着你们的孩子,还有你们每天接触到的人。请注意孩子是否有些疏离,感觉心不在焉?”这是卡伦的告诫,非常重要。

最后,愿所有孩子远离恶魔。

分身读后感 篇11

前几天,我看完了郑渊洁写的《皮皮鲁分身记》。这本书有《皮皮鲁分身记》、《5个苹果折腾地球》、《鱼爷》、《舒克舌战贝塔:早接触电脑对孩子有益吗?》四个故事,还收录了《郑渊洁与郑亚旗对话录》。

《皮皮鲁分身记》讲述了皮皮鲁变成了两个皮皮鲁,一个根据老师的安排,当了一名徒有虚名的工程师;另一个根据自己的爱好,成为了一名画家。若干年后,他们碰面了,感慨万分。我觉得《皮皮鲁分身记》里的贝贝先生是一个扼杀人才的人,如果我是那个贝贝先生的话,我会根据皮皮鲁喜欢画画的特点,就让他成为一个画家,而不是让他死记硬背拼了命地去考大学,最后只成为了一个徒有虚名的工程师,只知道模仿前人,却不知道发明创造。

《5个苹果折腾地球》讲外星人路过地球,把一瓶盆水倒到一棵苹果树下,结果这个苹果树只长出5个苹果,谁吃了这5个苹果中的一个,就可以变成超人。最折腾地球的是第五个苹果,第五个苹果被园丁摘下后就下落不明,苹果的身价涨到了8万美金,为了抢夺第五个苹果,社会犯罪率大幅上升,因此引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我觉得大家不能靠吃超能苹果变成超人,而要靠自己的努力学习,让自己有超过其它人的能力,那才是真正的超人。

《鱼爷》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故事。一个名叫李宏林的人,下辈子投鱼胎,成了一条草鱼,他十分聪明,总能躲过鱼钩,吃掉鱼饵!数年后重量达25斤,成为鱼群中的鱼爷。最后为了帮助孙子赢得市钓鱼冠军,就牺牲自己主动上钩。当我看到鱼爷被端上餐桌成为家人的一道美食时,十分感动,为了帮助孙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多伟大的爷爷啊!

《舒克舌战贝塔:早接触电脑对孩子有益吗?》是舒克和贝塔就早接触电脑对孩子有没有益处?举行一场激烈的辩论会。正方是贝塔,他的观点是早接触电脑对孩子有益!反方是舒克,他的观点是早接触电脑对孩子无益!在辩论过程中,双方都列举了大量的数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不过舒克的嘴皮子再利落,我们也不可能投他的票啊,所以这场辩论会肯定是贝塔赢。

《郑渊洁与郑亚旗对话录》是郑渊洁的日记,记录了他和儿子的生活片段。

《皮皮鲁分身记》带给我快乐,还带给我无限的享受,读着这本书,让我时而沉思,时而幻想,沐浴在阅读的阳光中。

郑渊洁的作品可真吸引人啊!

分身读后感 篇12

东野的小说总能从一开始就紧紧抓住我的眼球看书总是上瘾熬夜不觉疲惫

好吧进入正题说说感受。首先就是大家都发觉的叙事角度:整本书都是隔章叙述,角度分别以鞠子和双叶两人轮换第一人称叙述.刚开始看的不连贯,中间一个月或者几个星期的断断续续,偶有迷糊,因为每一次都强力带入角色,后来狠心一次看完、故事就流畅了.

第二点说说内容,克隆这个话题也不算新,但是如果自己是个克隆人后会怎么样呢?没想过

第三点就是对于女二号男二号以及其他配角的人物性格处理我认为恰到好处。不那么腹黑却也各有所图例如下条小姐看似热心帮忙的背后其实也有自己获取科学研究数据的私心

最后就是小林志和所说的女性社会地位因为生育而降低这是个现实的问题女人不生不完整生了孩子就是一系列的问题了而养育子女素来就被认为是女人的属性那么要求女人要赚钱养家要生儿育女要相夫教子要承包家务

最后就是结局还好不那么残酷我以为都是沦为实验品了一个悲凉的结局会更让人印象深刻

分身读后感 篇13

克隆违背人类伦理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了。

唯一的疑问是,根据插画,鞠子是短发,双叶是长发,而且双叶是会化妆的,鞠子刚入大学,而且从字里行间感觉鞠子比双叶朴素得多,我们都知道化妆是个多魔幻的技术,所以即使素颜长相一模一样,两人发型、妆容、风格气质都不一样的话,不应该被轻易误认才是。小说里的夸张描述其实就是引导读者往克隆去想了。小说兜了那么一大圈,费了那么多笔墨在试管婴儿的推测上是由于只有书中的那些另有企图之人才会往克隆去想,一般人不会想到真有克隆人的存在。话说回来,样貌极像之人也不是不存在啊

不知道有没有书友有新疆的朋友,她们女性的遗传基因才是那叫一个强大,堪比克隆好吗。我同学在朋友圈发了一张她爸妈的结婚照,我们都误以为是她结婚了。。后来看了她姥姥照片,除了有岁月的痕迹,三人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我没有夸张,大家都这么说的!后来又认识了另一个新疆朋友,看到她跟她妈妈的合照之后,我再次惊讶,也太像了[发抖][发抖]

分身读后感 篇14

“我眼前的另一个我在晨光中露出洁白的牙齿,啃了一口那个还微微带有绿色的柠檬。”

这世界的另一个我,真的存在吗?曾不止一次的这样问过自己,倘若有一天那个“你”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时是否你会像故友那般笑着跟她打招呼,来一个深情的拥抱,说一句好久不见!

看似悲剧的温情小说,却以双女主自然而又熟悉的相见结局。为她们命运纠结的同时体会最深的却是母爱力量的伟大,虽没有血缘关系却能够视为己出胜似亲人,爱终究是可以突破世俗跨越伦理的。现实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故事里执着追求身世之谜的鞠子、双叶。我相信世界上会存在另一个与自己拥有相同容貌思想默契的人,即便是这样不敢置信的事,她亦会如我一般想着彼此觉得心中有所依靠了,从此便不再孤单。

这本书采用双主线的写作手法,一条是“鞠子之章”,另一条是“双叶之章”,两人虽未相识却在各自事情发展中慢慢有了联系。这种写法让我想到之前读过村上春树的《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同为两条线一条描写“冷酷仙境”的世间百态,另一条则叙述“世界尽头”的生活样貌。两个世界既互相独立又相互联接,在细节处遥相呼应,引人入胜。读得过程中总感觉在被作者牵着走,堆积的所有疑问都会慢慢浮出水面,不过结尾稍显得有些仓促,看似像留白,但总觉得衔接的不太完整。看完了《分身》,继续下本《变身》吧!

20xx年2月25日 小七

分身读后感 篇15

分身20xx-7-12

一部有关于克隆人题材的小说,在读这本小说之前,我并没有觉得克隆人有多么可怕,可是在读的过程中,在把自己当作小说中的小林和鞠子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有这么一个和自己长相一模一样、体形一模一样甚至声音一模一样的人是多么的恐怖。

虽然细思极恐,但是依然是一部精彩的作品。小说中的两个分身是在主体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创造出来的,分别有另外两位母亲抚养,这两位母亲都是非常伟大的母亲,即使没有遗传基因这根纽带的联系也都给予了养女无私的爱。

小林的母亲是一位助理,在克隆研究中贡献自己的身体来孕育克隆体。整个研究本来的目的是记录相关数据,并没有想把克隆体生下来,而到了该把克隆体移除的时候,这位母亲逃离了研究所。她无法看着这个在自己肚子里孕育的孩子就这么被人杀死,于是她独自去了东京一个小城镇,忍受着生活上的贫苦以及旁人的闲言碎语把女儿抚养成人。

鞠子的母亲对这项研究毫不知情,因此当她看到自己生出来的孩子跟自己一点也不像时,她没有怀疑怨恨只有内疚自责。偶然之间发现了丈夫的相册里竟然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竟与自己的女儿长的一模一样。在独自调查了事情的原委之后,她选择了一家三口自杀,煤气中毒并爆炸。可是到最后关头,她还是不舍自己的女儿,把吃了安眠药睡着的女儿抱到了安全的地方,独自回到家里。

小说中,没有人把两位克隆人当正常人看待,甚至把她们当作小白鼠当作实验工具,只有这两位母亲,她们对女儿的爱始终没有变过。

“可是,敢断言自己的出生毫无错误的人,这世上有吗?也可以这样想,敢断言自己绝不是某人分身的人,这世上有吗?所有的人不都是在寻找自己的分身吗?因为找不到,所以孤独。”

天使之城读后感(通用15篇)


在阅读了作品之后,让我感受到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深入思考和总结文章的重点,编辑为您收录了许多优质的“天使之城读后感”资料,我们提供的建议仅供参考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调整!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1

有一本书我很喜欢它是一本感恩的书,《天使之城》这本书中写了很多关于感恩的一写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100元的旅程》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乡下的小男孩去上学,临走前,他的爸爸非要把最后50元钱给他去,可是他不肯。后来那个小男孩背学校评为学习士兵学校给了他100元钱作为将力,他一陌生人的身份奇回家给父母治病,可12天后他又收到了一张单子上面写着2行字:有一个好心人改了咱家100元钱。还说要学好吃好,家里平平安安。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泪如满面,我白深深的感动了。在这个社怀中,要几个人做到了给父母的感恩呢?当然父母对我们的爱是里搜当然的了,有的是好我们只是一点小事来吵架,还要的人不听话,离家出走,这应该吗?不应该。

我读外这本书,我生或中也有一个故事。我记得有一回我在学校,放了学只好下起了大雨,我们2个人一起打一把伞,妈妈不把,只顾着该我打伞,作文我一直认为是应该的,可是不对。还要一回,我和妈妈在家里写作业,有一个小题,那个题我不会写,我问了妈妈,妈妈说了一会,她和我吵了起来,那是我的心情很想离家出走。妈妈说我,是应该的,为了一点小事我们不应该离家出走。

同学们,我们以后要向《100元的旅程》里的主人公学习,学会感恩,有一可感恩的心。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2

这几日看了梅格芮恩的一些片子《西雅图不眠夜》、《电子情书》和《天使之城》,最让我感动的是《天使之城》,影片中的男主角(尼古拉斯凯奇饰)塞斯,是上帝派驻人间的使者,一个拥有永生,超越尘世的天使,当邂逅了玛姬(梅格饰),一个漂亮聪慧,救病患于边缘的医生,由于病者突然暴死于她的手术台上,一向自信的她,一向认为作为一名医生能掌控病人生死的她,感到了绝望无助,感到了生命和自己的渺小,感到了这个世界还存在着第三种力量操控着人的生命,迷失、恐慌占据了她脆弱的心灵,而塞斯却被她深深吸引了,向玛姬伸出了他的援助之手,开导帮助她寻回手术台上的信心,寻回她做为医生的自信,此时的玛姬也迷上了神秘的塞斯的深情眼神和温柔体贴。爱就是一种感觉,就是一种心灵间的共振。天使塞斯爱上了人间的玛姬,真爱的力量使他超越自己、拥有坚定的信念,忘我的一跃,从此天使坠入人间变为凡人,没有了永生,但可以与相爱的人相守到老,幸福充盈着塞斯和玛姬的心,温情浪漫的一夜之后,正当他们为开启生活的新篇章欣喜不已之时,不幸将这一切瞬间化为泡影,玛姬遇上了车祸,从此塞斯玛姬又是人间天上,只是这次是玛姬在天上,而塞斯在人间……

塞斯后悔吗,早知道他与相爱的人只有一夜的柔情,还会放弃永生,选择尘世吗?他的答案是他永不后悔,宁可呼吸到她飘散在空气中的发香,轻吻她双唇,抚摸她双手,而放弃永生。这就是真爱,虽然这以后他要用一生的思念一世的孤零来维系他的真爱,但决不后悔。

让我们为真爱呐喊,为真爱鼓掌,也愿你,我,他,今生有缘真爱。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3

塞斯是个天使。他每天的工作,就是作为天堂的使者,游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把将死的善良人们引向天堂。他可以听,每天清晨和其他天使聚集在海边倾听天籁;也可以看,闲暇时坐在摩天大楼边缘睥睨这个城市;还能够读,读出人们内心的呼唤。但他不能触摸,不能品尝,不会饿,不会累,也没有喜悦和痛苦。除了自由的意识,他没有像人类一样的其他感觉。除了孩子和将死的人们,他在任何人的眼中都不存在。他带走人们的灵魂,看着生者对着肉体哭泣。这一切,都是人生的程序,天使的使命。有人说:当女人的美眸被泪水蒙住时,看不清楚的是男人。女医生玛姬带泪的双眼定定地望着塞斯,她因失去病人而痛苦绝望。塞斯固执的认为,他落进了玛姬的眼中,天使的直觉告诉他:缘分降临了。其实,生活中的我们也常常这样天真。上帝不会告诉我们什么是缘分,也没有人告诉我们哪一个是我们的缘分,是我们自己总固执地、一厢情愿的认为:缘分降临了。也许那个人和我们有同样的想法,我们一起努力,最后皆大欢喜;又或者,我们看错了缘分,它只是暂时栖息在这里的蝴蝶,飞来又飞去,吸走了我们心中的甜蜜,留我们在原地枯萎。总之,天使和人一样,在对缘分的悸动和欣喜中开始行动。塞斯开始日夜跟随她,守护她,当这样的跟随不能满足他对她的渴望时,他竟然冒险地现身与她交谈。玛姬对他的好奇、好感,以及后来的思念他都倾听到了,但是,他是天使,无法给她更多。因为他没有血,没有肉,无法触碰她,感觉她。

玛姬在对塞斯的思念中日夜折磨着,天使的爱让她在幸福和痛苦中日夜徘徊。思念是一种强迫症,越抑制越强化。回忆是个奇妙的东西,它能够剔除一切的不美好,把心中的那个他理想化的放大。这种异化作用达到极致时,他会变成没有任何缺点的完美情人,让我们越思量越难忘,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与天使柏拉图式的爱情无法长久,当玛姬发现塞斯的特殊身份时,她惊惧、痛苦,却仍然无法抑制的思念。她躲到了湖边的小屋,却无法像那湖面一样心如止水。

而这时,天使塞斯选择坠落,坠落人间只要下定决心,从摩天大楼上纵身跳下,他就能从天堂跳入人间。天堂的风托举着他,却无法托起他坠落的决心。他闭上眼睛,张开双手,告别过去,迎接未来。殷红的鲜血向塞斯证明着他的成功,克服初到人间的不适应,他历尽艰辛找到玛姬。

天使的光环这时应该化成一枚婚戒,守住他们的爱情,守护他们一生。天使抓不住变幻的感情,而人类改变不了变幻的命运。人们每次都是有所得有所失,只是这一次,塞斯永远失去了玛姬。他抱着玛姬,感受着她的灵魂从他的手中被剥离,无论他抓得多紧,也无法从天使手中夺回他的爱人。他从天堂追到了人间,却还是无法与她相随,相依。

清晨,塞斯再次来到了天使们聚集的海滩。他再也听不到来自天堂的声音,但他可以感受大海的汹涌澎湃,就像此刻在他心中激荡着的人间大悲大喜的感情一样。他随之沉浮,随之哼唱着,虽然在命运转折过快时不成曲调,但天使之心不再虚无。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4

“Whatdoyoulikebest?”天使在每个即将去天堂的人上路之前都会问到这个问题,如若是你,你会怎么回答呢?

塞斯(尼可拉斯凯吉饰)是一各充满好奇的天使,他被上帝派驻在洛杉矶,专门护送垂死的病人上天堂。而在当地医院中从事心脏科手术的医生玛姬(梅格莱恩饰)却成日在手术台上帮助病人与死神交战。因为职业的冲突,天使注意到了这个美丽、自信的女医生。

有一天她在进行手术时,一名病人突然暴毙于她手中,当塞斯前来护送病人上路时,却发现了玛姬的脆弱和自。玛姬无法释怀如此打击,顿时对一切失去信心,天使情不自禁的想要伸出援手,帮助这个令他心动的女人。于是,塞斯冒着极大的危险,毅然在玛姬面前现身。他从一名虚无飘缈的天使,变成一个神秘的陌客,一尝他向往已久却只能袖手旁观的凡人生活。

当他们相遇后,玛姬也喜欢上温柔体贴的塞斯,可是她对这名没有过去的男人感到十分怀疑,但却又无法抵抗他的魅力,玛姬因此感到困惑、害怕。而这时候的赛斯却对自己无法真正融入现实生活,体会凡人的触摸、感官而无奈沮丧。但他深爱着玛姬,渴望分享她生活的点滴,于是他对上帝提出要求,那就放弃天使的身份,成为一个真实的凡人,会饥饿、会疼痛、会流泪。为了爱情,他宁愿用在天堂里亿万年的永生,换取人间短暂却甜蜜的生活。

Theangel的眼睛是那么的深邃,温柔,茫然,美丽而且时时刻刻都充满爱意,但是真正感动我的,是塞斯的行为,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勇气,即使面临比常人面对更多痛苦的现实。从这部电影里,我才发现尼古拉斯·凯奇先生温柔的一面,在观看这部影片的时候,你们最需要注意的是他的眼神。充满爱的眼神。梅格的外表是美丽,但是善良的心使她成为另一个美丽的angel。

其实他们真正的交会只是很短暂的时间…但是爱却象天使的光环,永恒照耀!爱让他们在短暂的时间内得到了最大的满足,让他们获得的人世间最为珍贵的幸福,这就足够了。当第二天早上看到两人的状态时真的很羡慕,即便是拥有一生经历的夫妻也不一定会拥有那么美好的时刻。正当这种美好继续的时候,不幸悄然降临,这也许就是命中注定吧!当她躺在地上回答他的问题时

“IftheyaskmewhatIlovebest?

Iwillanswerthemitisyou。”我的心碎了。Maybethat’slife。我看到了两个天使的眼睛,他们的眼神已经让我心痛,他的泪水是我一定不能承受的。Ifsheisdead,hemaycry。最后他投向了海洋的怀抱,去寻找自己的玛姬。

生活中我们总会有愉快和悲伤的时候,但比起赛斯的牺牲和最后所得我想我们会坦然的面对一切的。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幸福,这就够了。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5

初看片名就感觉比较喜欢,剧中主要叙述一位天使爱上一位女医生的故事。女主人玛姬善良、优雅,出于职业道德,无法走出病人死亡的愧疚之中,而天使则是带走病人的人,他目睹了玛姬竭尽全力治病救人的过程,并爱上了她,但天使是无法示人的,除非他想让人看见。玛姬在“偶然”和天使的一次次相遇中爱上了他,可她知道他们并非同类时非常伤心,一天她和天使话别。

而天使在一次次痛苦挣扎后,决定放弃永恒,而成为一个能有自由意志、能感受一切的人类。终于他做到了,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也在等他的玛姬。然而,结局是玛姬出车祸身亡,她最后一句:如果他们问我最喜欢什么,我就说是你!玛姬的话让我感到虽然肉体的生命结束了,但是爱的生命却成为永恒。玛姬死时没有恐惧,有的是微笑,她一定会去天堂!

对于还在生的天使生活仍要继续,因为这是他的选择,天使的黑人同类问他: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你还愿意做人吗?天使回答:只要能感受到她,我还是愿意用永恒交换。我想这才是真爱吧!

可能这种生死相依只有电影中才有,但我仍然相信现实生活中也有真爱,正因为人们抱着对爱情的憧憬才会上演一出出婚姻大戏,不论结果如何,过程总是演绎的唯美浪漫,即使美好的时光短暂,也一样让人回味无穷。剧中的经典台词说的真好:“不能感觉到微风拂过脸庞,拥有一双翅膀又有什么用?”是啊,没有相濡以沫的情感,拥有一纸婚约又有什么用?敬请所有相爱的人珍惜吧,毕竟这是难得的缘!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6

我闻到过她的秀发在空气中的飘香,我亲吻过她柔软的双唇,我曾触碰到她温暖的手我宁愿要这些短暂的时刻,也不愿意要没有这些的孤独的永生。

赛斯是一位天使,他在人间的任务是,带走肉体已经死的人们的灵魂。每一次他都会为它们一个问题这一辈子你最喜欢的是什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甚至有个小女孩说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是睡衣。赛斯无法体会睡衣对于小女孩的意义,就像他不懂为什么一次失败的.手术会让玛姬那么痛苦,失生命的病人早就被安排进了死亡名单,与任何医疗技术都无关。赛斯无法体会玛姬的悲伤,就像他无法体会温度、触碰、和眼泪一样,在天使的世界里情绪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

天使们在日出的海滩上集结、歌唱,他们生活在如书馆中,玛姬的出现让赛斯对人类的情感充满了好奇,他甚至大胆的在玛姬面前现身,这在天使的世界里是被明令禁止的。但是赛斯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凡人玛姬。

一次偶然的机会,赛斯在医院里认识了一位病人,这个病人竟然可以感觉到他的存在,原来他曾经也是一位天使,但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他选择下凡成为了凡人。下凡的方法是要从高处坠落。

为了能够感受到玛姬,赛斯决定放弃天使的身份,坠落人间。当赛斯从高处跌落,重重的摔在地上,真实的感受到了疼痛,他知道自己终于可以给玛姬一个拥抱了。他不顾一切的找到了玛姬,他们终于能真切地感受到对方的存在,那么真实而美好。

仿佛是上天有意要报复背叛的天使,刚刚开始的幸福生活,不得不因为玛姬遭遇的一场车祸而嘎然而止。临终前玛姬告诉赛斯,如果天使问起她最喜欢什么,她一定回答:是你,赛斯。

赛斯不顾一切的想要,触碰到玛姬,想要感受到她的温度,轻抚她的脸颊,甚至愿意放弃永生,甘愿只做一个凡人。当他从高处坠落,带着满身伤痕却绽放出迷人微笑的时候,那一瞬间,我们看到了爱情的光芒。

这世界上有13亿颗跳动着的心脏,无论你过着什么的样的人生,经历过何种跌宕起伏的剧情,你终究会在这短短的几十年里,品尝到爱情的滋味,你也一定会遇到那个让你心甘情愿放弃所有的人,也许每个人是人生都只不过是一个爱与被爱的故事,就像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电影一样,故事开始于爱情,同样也会带着爱或者不爱的遗憾而落幕。

爱情终究还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就像是我们的生命一样,结局早已经被确定,但是我们还是执着的爱着,努力的活着,并不因为遗憾而放弃抵抗。玛姬死后,天使问赛斯,早知道结局就是这样,是不是后悔自己下凡的决定,他回答说:我宁愿要这些短暂的时刻,也不愿意要没有这些的孤独的永生。是啊,也许爱情就是这样,是一朵只能短暂绽放一次的花朵,它的美好只停留在一瞬间,却需要你付出全部,甚至是生命,明知道留不住,还是拼了命的想要见到它的美。就像是赛斯和玛姬,历经千辛万苦,在一起不到24个小时,就不得不阴阳两隔。

但爱情终究是美好的,无论是短暂的,还是海枯石烂的,虽然遗憾无法避免。但是如若爱了,请用尽全力,对于那些明知道要失的美好,除了不顾一切的让它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还能怎么样呢。用尽全力的爱,直到爱到不带一丝遗憾。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7

希伯来书1章14节:天使岂不都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吗?

可以说,在影片前二十分钟我的心被抓住了,完全陷入在Meg Ryan那种心情当中。因为我刚刚体验过看见自己亲人悲泣的离去,自己却毫无能力。Meg Ryan也被这种无力感所压住,以至于怀疑自己一直胜任的工作。在命运之神面前,我们能做什么呢......

如同Meg Ryan在Nicolas Cage的安慰下恢复心情一样,我的心情也随之恢复过来。结果趋向完美理性的大脑又在飞快挑剔影片种种不合理之处,甚至是情节。停,人来扮演的天使本来就不合逻辑,我又何必在此钻牛角间呢,何不欣赏影片中种种巧妙之处。

一位老师说过,天使按照工作可大致分成三类:第一类是敬拜的天使,譬如路西弗,他全然美丽,却从天上坠落;第二类是传讯息的天使,譬如加百列;第三类是争战的天使,譬如天使长米迦勒。按Nicolas Cage自己所说,他是个信使。可惜不像加百列报的是喜讯,他却是来带走离开世界的人。

Nicolas Cage陷入爱情,他却没办法体会人类的感觉,触摸、颜色、香味。我没法体会天使的感觉,因为我只是个人。但是回想生活中平平淡淡的举动,却不禁感恩,为何我们竟然拥有天使都没有的身体和感觉?

手指轻轻在皮肤上滑动时,感觉到一丝痒意;洗衣服时把手插入水中,何等清凉的感觉;拥抱朋友时,感到对方身体的温暖;咀嚼美味食物时,这是何等的满足。生活中原来有这么多美好的细节等着我们去捕捉。

触摸,何等美妙的感觉,感谢上帝。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8

哪怕你触不到我,闻不到我,看不到我,Wearemadetobetogether。

哪怕我们不在一个世界。

即使要放弃永恒慧命,

即使要承担生老病死痛的种种哀苦。

我要爱你。

从天国赶我走,从天籁将我除名,我不要永恒。

我要能流血、能受伤、能哀痛,

在凶险的世间为爱而挣扎跋涉。

去追时间的匆履,

我会拼尽全力抓住爱人的流年,

哪怕瞬间,

让我们真实相拥。

我用凡夫的执着为一个人构建天国,

生死之间,

我们用温暖和疼痛篆写爱,

让神仙艳羡。

为此人身,我深深感恩。能够受伤受苦,哀痛流泪,能够衰老病死,爱恨别离,能有机会切身感受的这一切,都值得我们珍惜和礼赞。

我们埋头于繁忙的.事务中,忘记品味一颗梨子的香甜,每日吃饭,却从未真正吃下一粒米。

我们耽于年轻鲜活的时日,却为衰老而恐慌畏惧,忘记青春正因短暂而爆发出烟火般的绚烂,正是衰老的年月把美好青春举上舞台。

我们沉醉于爱聚的欢喜而忧虑着别离与失去,孰不知相聚正因其脆弱难得而令人缠绵依恋,正是难捱的相思愁绪搭衬成了相逢的庆典。

我们热爱生命却担忧死亡,没有看到正是死亡的截点把生命完整,只有在死亡的幕布之上,生命才得以灿烂欢歌。我们看到没有生命就没有死亡,却不知没有死亡,生命也不成其为生命了。

就在这短暂脆弱的几十年,在这个凶险复杂的人世间,我们好好爱一场吧。去相信,你努力时,他在一旁凝视你,欣慰而深情;你绝望你哭泣时,他在心疼地为你拭泪;他千山万水为你而来,只求一次温暖的疼痛。

Seth的爱能够超越两个世界的界限,我们的爱能超越些什么?

别让傲慢嫉妒畏惧恐慌这些妄想,荒废了相爱的好时光。你拥有了她,拥有爱,即使第二天她就从手中滑过,也不要抱怨。因为记忆永远都在。因为至少还有生命,让我们可以感受一切。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9

最近观看电影《天使之城》感受颇深,我喜欢看的电影一般我都会重复多看几遍,以便加深对该片的理解,通过观看此片使我对人生观的看法有了更深的理解。本片仍然是以爱情为宗旨,围绕爱情主线展开,但不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这种感情,而是人与天使,(呵呵,正常的爱恋已不在吸引我们的眼球)。整个电影的主题,除了爱情,更重要的是谈到了命运和生活,特别是结尾的那段,当塞斯终于变成了凡人,但玛姬却被天使带走了,永运的死去,生死交错,有种禅悟的意境。电影画面和音乐都很美,节奏缓慢,能让我们更深入其中去感悟剧情,是一部难得的好电影。我认为一部经典之作首先要有好的编剧本子故事情节,其次更要有好的导演能完全理解和把握编剧的思想,再次要有出色的演员来演艺,最后还要有美丽的景象、唯美的音乐、更重要的是要有付有深刻寓意的言语来表述,呵呵,扯远了。

该片的主演仍然是我喜欢的影视巨星尼古拉斯凯吉,(他的演技绝不输于中国的成龙、周润发等),他演的天使赛斯,虽然台词并不多,但都那么付有寓意,经典的对话和台词,如:临死的小女孩问:赛斯,能不能给我一对翅膀我想当天使,不是每个人都能当天使的,为了不使小女孩失望,赛斯要用纸给她剪一对翅膀,但小女孩却说,不能飞(纸做的翅膀不能飞),要翅膀还有什么用?;

黑人天使问塞斯,如果你早知道这样的结局,还会跳下来么?(塞斯从楼顶跳了下来,运用自由意志,他变成了一个有血有感觉的人。历尽千辛万苦他终于和玛姬在一起了。但是玛姬却被一辆卡车撞到,永远的离开了他)。塞斯说:我宁愿失去一切,也要能够真实的感受到她,触摸到她,亲吻到她。

虽然我看不到你,但我知道你在。那个黑人天使说:有一次在一个小餐馆里,一位眼盲的老妇人让我把花生酱拿给她。她看不到我,但她知道我在。

虽然我们只认识了不久,但却就象认识了一辈子,这是冥冥中的力量,就象现实中的一见如故和不用刻意的一种心灵默契。

在我的印象里总以为天使只是漂亮的孩子或女孩,有着美丽的卷曲的金发,长着一对白茸茸的翅膀。想不到电影里的天使竞然是穿着笔挺西装的帅哥,还有黑人帅哥。什么人能看到天使?答案是小孩、盲人和临终的人,因为小孩的眼睛最干净,盲人的心最敏锐,临终的人,最通透的。赛斯居住在纽约图书馆,他每天都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人以及读到他们的思想,当他在医院准备把病危的人带走时,遇到了美丽、自信的女医生玛姬,塞斯并爱上了她。尼古拉斯凯吉主演的塞斯真是太完美了,眼神是那么的执着、无奈、茫然、失落、痛苦、特别他直视的样子一个专业的完美的演员是不需要有太多的语言来描述,单眼神就能完全演艺整个故事,真佩服他的演技。

喜欢尼古拉斯凯奇,由来已久。

特别是看到《天使之城》之后,他演天使,温柔的眼光汩汩的流动到荧幕外面,淹没你的心,他斯文的举止扯动人的神经。有人说,太阳是不可直视的,同样不可直视的还有历史。如果你不去注意他的那双眼睛,他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极普通的意大利男子,一旦你注意到他的那双眼,你便宁愿相信自己的不幸,他的那双眼散发出来的魅力和流露出来的忧郁,绝望和穿透力,令无数观众无法阻挡,真诚的个性更让人对他永生难忘。

李碧华小说《青蛇》里讲(大概意思):每个女人都希望有两个爱人。一个温柔体贴、缠绵和气,可以帮你描眉化妆,和你细诉心曲;一个英勇顽强、激情澎湃,可以让你感到安全,可以让你依靠崇拜。得到其中任何一个,都不会满足。前者太娘娘腔、没安全感、缺乏挑战性;后者硬邦邦,不解温柔、无法征服。

尼古拉斯凯奇,所有女人的梦想。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10

既然上帝安排了我们相遇,为什么不让我们相守?

天使们,时刻在我们身边,在我们将死时,是他们把我们引向天堂。赛斯,一个普通的天使,从事着同样的工作,带走人的灵魂。有一天,他被女医生玛姬所深深吸引,并坠入了爱河,为了与玛姬长相思守,他愿意放弃一切。但他不知该如何是好,直到碰到了以前曾是天使的Messinger。天使只有放弃一切,从高处跳下,才能落到人间,变为凡人。赛斯为了自己心爱的人,放弃了永恒的生命,从高楼跳下,变成了凡人,与心爱的人相聚。然而,造化弄人,两个人只共度了一夜,玛姬便在第二天出意外而去世了,只留下塞斯一个人,用剩下的时间去回忆。

电影的故事温馨而又令人伤感,两个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让我不禁想起了经典的电影《人鬼情未了》,相爱的人,但身处两界,无法在一起。但是相比,《天使之城》多了更多的宁静,整部影片给人一种安静,平和的感觉,同时也是这种缓慢,使得一些看惯了动作片的人很难坚持看完,一般看到一半就睡着了。

这是一部很经典的爱情片,但同时电影里还表达了一种自由意志。赛斯是天使,他感觉不到痛,他不会流血,但是他同样闻不到花的香,尝不到食物的甜美,感觉不到触摸。为了玛姬,为了感受世间的一切,他放弃了一切,用他的自由意志,落入人间。当他清醒过来,他不必再带走人的灵魂,他会受伤,感觉得到痛,也会流血,但他能感受到从前感受不到的一切。他来到人间,获得了自由,获得了感受,所以,即便幸福是短暂的,塞斯也依然会说:“我宁可呼吸她飘散在空气中的发香,轻吻她的双唇,抚摸她的双手,而放弃永生。”

这就是爱,虽然短暂,但让人无法忘怀。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11

好久没写东西了,原因有很多,其中最关键的应该是心境浮躁,难以集中精神。出现这样的情况时,我有很多方法来调节,看电影就是重要的手段之一。心境不同,看的电影类型也要与之相符。情绪激动时多看动作片;心情低落时就以励志型影片来调节;无所事事的时候最好弄些喜剧来打发时光。好的电影,观后总能使人感觉齿有留香,余味久久不散。今晚就看了一部这样的影片,尼古拉斯凯奇的《天使之城》。

国外较少有宝钏苦守寒窑这样的忠贞不渝的爱情,往往是下半身动物,生理第一。但爱情片拍起来真的是不含糊,颇为煽情,且振人心腹。其中因较少生离死别,因而悲剧不见得有多出彩,但爱情喜剧却视角独到,可谓大放异彩。早期的《西雅图夜未眠》,近期的《缘分天注定》,以及我今天看的《天使之城》算是其中的翘楚。

本片情节不算跌宕,但可称得上美丽。情节铺展似涓涓细流,慢慢弥散开来。男天使和女医生爱情的产生就在那匆匆一瞥之间,没有坚实的根基,却多了一分浪漫和凄美。其情节的精巧之处在于男女主人公大多时并不直接接触,天使在目光中关注医生,而女主角则在空气中感觉天使的温存。影片对白不多,尼古拉斯痴情而忧郁眼神很好的发挥可替代作用。梅格瑞恩角色所限,中规中矩。结尾处死别渲染的程度好像不够,估计重点也不在这里。

两首精彩的插曲和影片相应成辉,特别是女声,婉转悠扬,犹如天籁,为片子增色不少。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12

你相信这世上有天使吗?天使是否幸福?很少有人会想到这样的问题,天使塞斯甘愿放弃天使的身份追寻自己的爱情,与同样纯粹而甜美的玛姬演绎了一段凄美的爱情,一段看似不可能发生的故事,让无数人感动。

片中的天使名叫塞斯,他拥有天使应该拥有的一切法力,还能永生。他没有翅膀,永远穿着黑色的大衣,站在高高的建筑物上面,没有表情地俯视着这个世界。塞斯没有感觉,不知道痛,不知道饿,不知道死亡,当然他也无法拥有一些东西,他有翅膀却感觉不到微风拂过脸颊,他不畏惧暴风雨却也感受不到温暖,可是,上帝给了人,给了天使同样的心,塞斯居然知道爱。

塞斯的使命就是每天游荡在医院里将已去的人们带到另外一个世界。一天,塞斯出现在洛杉矶一家医院的手术间,医生正在极力抢救病人,但最终塞斯还是带走了他。手术期间,塞斯感受到了主刀女医生玛姬的注视,那目光里的坚定和执着深深震撼了塞斯,他已经被玛姬吸引住了。玛姬手术失败自责,感到绝望无力。这期间塞斯一直默默地陪在玛姬身边,他握她的手,抚摩她的脸颊,但却感觉不到。塞斯爱上了玛姬。

终于,在一天晚上,塞斯站在医院探病室的走廊里,转向了玛姬。他们的碰面是一场心灵的撞击。在市中心的图书馆里,玛姬又遇见了塞斯。这一次,他们有了真实的接触。当玛姬闭上眼睛,塞斯用一根手指轻抚她的手掌时,玛姬震撼了,她感觉到了塞斯的同在。玛姬曾无数次地呼唤塞斯,在她孤独时,在她无助时,在她想念时。玛姬虽然也爱上了他,但玛姬要的是一个可以触得到的身体,可以量得清的距离,可以相守终生的伴侣。因为塞斯身份的缥缈性,玛姬拒绝了这个拥有着可以看到她心底的眼睛的男人。

塞斯为了能够和玛姬在一起,放弃了天使的身份,放弃永生,痛苦地从高空坠落到地面,砸到地上浑身是伤,舍弃了所拥有的永恒。终于,他变成了人,尝到血的味道,开心得像个孩子蹦着跳着。终于,两个人幸福地结合了。

然而,他却并不明白,等待他的,除了动人的爱情,还有作弄人的命运。玛姬在清晨的路上遭遇了车祸。后来另一个天使问塞斯:如果你早知道结局是这样的话,你还会不会作这样的选择?塞斯说我宁愿闻她秀发的余香,吻她的嘴唇,握她的手,也不要没有她的永恒

洛杉矶,天使之城。片中塞斯两次冲入浪中。第一次是以天使的身份陪同麦辛杰,第二次则是以一个失去爱人的凡人的身份与大海博弈。他感受着晨光熹微中海水的温凉,感受着强有力的浪潮翻腾的力度,在浪间浮起又落下,最终以仰首的姿势浮出海面。这是对命运最有力的回应,对爱情最好的褒奖,对人类最高的赞美。故事里的天使之爱是深沉的,让人思考是什么让那天使放弃永生,是什么让玛姬医生最后微笑着面对死亡。我们的这个世界充满磨难,却总有些美好,能让我们安静而淡然。某个时刻,天使曾经停留在某个角落,可能遗忘或者不曾发现默默注视,错过,就难再寻;某个瞬间,仿佛置身天堂,只是感觉可能转瞬即逝,再遇难求;有时候,期待着流星,即使只是划过。但是,掠过、燃烧的瞬间,照亮天际。Sarah舒缓的嗓音,行云流水般的钢琴声,细腻滑落的吉他和弦,凄婉的小提琴,悲悯大气的音乐,宛如股清泉从听者心中流淌而过,抚慰着你所有源于过去的伤痛与苦楚,为影片优美的主题意境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你闭上疲惫的双眼,在静夜里聆听这首歌时,你能看到天使在夜空中缓缓飘过。

尼古拉斯凯奇我印象中是以功夫见长,没想到情感片也可以拍得如此感人!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13

电影里一个小女孩说:没有微风吹在脸上的感觉,还要翅膀干什么?说的真好

在电影美丽的爱情里感觉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选择的思考,天使为了爱情,为了真正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放弃自己的天使的身份和做为天使的所有能力。天使来去自由,呤听得到上帝的福音,但是天使却没有凡人的感觉,不能让爱人感觉到他的存在,等于是有爱却不能真正拥有对方,近在眼前却如同远隔千里。

但相比天使凡人的生活没有那么自由,也有很多压力,甚至不能主宰自己的生命。但是凡人的生活却更丰富,更有血有肉,压力伴随着成就,幸福夹带着痛苦,有哭有笑,有苦有乐,就如小女孩说的,没有没有微风吹在脸上的感觉,还要翅膀干什么?不能体会自由的感觉,要自由做什么呢?

天使放弃了自己的能力来到人间,但是幸福没有持续多久就消失了,他的爱人死了,上帝好象是有意这样安排,你想要自由,那么不能有自由的感觉,你想要有自由的感觉,但他却带走了你的自由。这是什么?是选择的代价吗?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14

下这部电影好久了,都忘记怎么会下的,可能是因为是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吧。

整部片的画面语言还算不错,想必他们在拍摄的时候会有一些困难吧,怎么样才能把近在你眼前的人当做隐形人不存在,把他触碰你的双臂当做没那回事,真的需要一些技巧吧,呵呵。

最后的结局,我觉得这样一个悲剧式倒也挺符合常理和逻辑,毕竟如果天使都可以随意落入人间化作人的话,那还要上帝干什么,呵呵。

所以才会出现女主角被车撞死的一幕,剩下那个为了化作人类与心爱的人亲吻,触碰而放弃永生都不后悔的尼古拉斯凯奇。

怎么说呢,我是喜欢那样一个天使的存在才感觉有意思的吧,毕竟任何一种爱情都过平淡,表达起来也会漫不经心,尤其是当天使也为凡尘所动的时候,那他也是一样,亲近自己的爱人,和她拥吻或者干别的正常男女之间的事,这样的话也还是很俗套。

不知道,觉得他们总是停靠在高处挺让我向往的,是什么样的一种境界呢,中国的古诗是说高处不胜寒,但是看他们,总是行走在高楼大厦,连坐都可以坐在高高的路标或者雕塑上面,觉得很神奇。还有每天黎明的时候天使们要聚会,迎接晨曦,聆听着天籁之音,这些都很让我向往。都说天使是带给人希望的,为什么电影里的他们总是在医院里徘徊,碰过哪个病人就要带他离开这个世界,带给别人的是痛苦和失望呢?这一点就是我不太明白的,或许导演所要表达的只是一种写实吧,呵呵。、

好看的片子哦,感觉越来越喜欢尼古拉斯凯奇了,呵呵!

天使之城读后感 篇15

由于种种原因,现在的我正在美利坚的国土上每天过得恍恍忽忽。去到大家最爱的wal mart买到绿色的梨子。

想起电影里maggie形容梨子吃在嘴里的感觉。沙沙的有如沙砾好像蔗糖般的甜美。天使想来到人间,也想尝尝这美好的味道,就好像爱情的滋味。

买了几个,感觉味道并不如伟大的艺术家们形容的那么美好。绿色的粗糙表面和比故乡的梨子硬度上强一些,甜味并不值得一提。

所有的物事在别人的形容中永远与自己能感受到的不同,电影里的天使和凡人无法复制的爱情也不会发生在我们这些凡人身上。就像今天尝到同样绿色的梨子,我只觉的它们晦涩难吃。

同样,也许你能看到误入凡间的天使。酷酷的,黑风衣,说话声音低沉,会笨拙的切菜,吻起来的感觉很好。他们来到这里的理由,可能不是为了吃到绿色的梨子,也不是为了闻到他们心爱的女人的发香,不是为了碰触,不是为了一夜短暂的欢娱。他们或许只是某次在高高的灯塔上打闹,没有站稳,掉到了地上。

当然你可以想象另一个电影。于是这个倒霉的天使可以掉到你的屋顶上,砸坏你最喜爱的化妆镜。

我现在反而希望有一个天使,来看看我。

分给他一个晦涩的绿色梨子,告诉他我想回家。

美利坚再好,毕竟不是故乡。

绿色的梨子在你们的描述中再怎么美好,毕竟不是故乡。

和天使的爱情再怎么美好,也不如现实中那个叫你起床和你吵架扯着你走在马路上的邋遢家伙不帅不酷来得真实。

亲爱的,我想回家。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通用15篇


本文的重点是关于“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的深入讨论,读完此篇文章后,相信我们都会有许多的收获。撰写读后感时,需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探讨文中的主旨和意义。您是否曾经遭遇过写读后感的情况呢?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也可以跟身边的朋友分享哦!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又一本动物小说,文中刻画的血顶儿是一头行为特殊的公盘羊,它对狼没有恐惧,反而时时刻刻都想着如何打败狼。它把头上的一对角弄得尖尖的,没有像其他盘羊那样让头上的角自然盘起。

大自然中,生态平衡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血顶儿因为自己的仇恨,使奥古斯盘羊群遭到了母狼的报复,濒临灭绝,后来,血顶儿被母狼咬死后,奥古斯盘羊群才重现生机,使我明白,不要去轻易的改变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真的去改变了大自然的法则,也许就会像奥古斯盘羊群那样濒临灭绝,只有及时的挽回,或不去改变,才能及时阻止一场生态灾难的发生,才能让大自然里的一切,充满勃勃生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2

疯羊血顶儿是狼王梦里的另外一个故事,讲的是盘羊血顶儿的疯子行为,把自己的角卡在石头里变直,令他威武起来,使得他打败母狼,第二次,母狼生下了狼崽,却被血顶儿活活给打死了,给盘羊群创找了历史。因为它连连获胜,让其他小公羊也跟着他一起改变角的形状,在发情期的时候打死了许多大公羊,血顶儿只能把他们除掉才能不然他们让公羊们死亡!事后母狼连连报复,每天咬死一只羊,让血顶儿无奈的与她奋斗,最后血顶儿想出了办法,与母狼战斗到最后的时候,却被伙伴抛弃了,因为他们觉得留下血顶儿是个罪,只能把血顶儿送给母狼。

血顶儿的母亲是被那只母狼咬死的,血顶儿为了报仇,让整个盘羊群和他一起受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换位思考,不能让别人与你一起背黑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阅读的第一本书便是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赖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

你可能会问:“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量,敢跟狼较量,甚至杀害她的孩子?”那是因为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再害怕。

血顶儿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同时,我也佩服血顶儿的母亲,她宁愿自己被狼咬死,也不愿丢下自己的孩子,自己逃命。这就是爱,这世间最伟大的便是爱。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就是爱的力量。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3

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疯羊血顶儿》这篇小说就是写了血顶儿的复仇之路。

父母的爱不一定非要给你荣华富贵,疯羊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的悲苦意义,它的母亲就是猴戏,在一个清晨,猴戏生下了血顶儿,猴戏产下血顶儿时,带着浓烈的血腥,很容易招来食肉动物的袭击,幼羊在十几分钟内就可以奔跑了。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只黑母狼正盯着这对母子,猴戏知道,自己的孩子还要等几分钟才会自己跑,但是幼羊一走腿就软,母狼贪婪的向幼崽走去,猴戏确又护在幼崽的身旁,母狼扑向猴戏,咬住猴戏的动脉血管,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淌,幼崽吓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母亲的眼神暗示它快跑,终于,随着血液的流淌,母亲痛苦倒下,红红的血溅到了幼崽的前额上,母亲的血让他明白了自己要快跑。

对,这就是血顶儿的遭遇,它不是疯羊,它之所以把盘着的角弄成直的,是因为要报仇,它之所以这么大胆把母狼的幼崽穿在羊角上也是因为报仇,甚至最后不惜代价的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只是为了一个目的:报仇。

它,血顶儿,只是一个普通的盘羊,却可以打得过他的天敌:狼。这种连我们人有时候见了都会怕的动物,它不怕,是因为那颗报仇的心。

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在害怕。

你可能会说,这个世上被狼吃过的羊不多的是,如果每只羊都跟血顶儿一样报仇,那世界上死的羊不更多了么,血顶儿这是自讨苦吃。

不, 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果你这样想,那么,你错了。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4

你想了解羊的内心世界吗?你想了解疯羊血顶儿的故事吗?你想了解狼与羊的激烈战争吗?快来跟我一起走进《疯羊血顶儿》一书,来体会动物们的内心感受吧!

血顶儿本来不是一只疯羊,因为出生时,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从狼口中救出他,自己扑上去,被狼活活吃掉了。从那一刻起,发誓要为母亲报仇的血顶儿变成了一只“疯羊”,一只羊儿们心中公认的“疯羊”。

你看,疯羊血顶儿为了能够报仇,立志要把头上的角弄直(因为他是盘羊,羊角都是盘曲着的)。于是他天天把角伸进一块闪电型的石头缝里,数百天如一日,终于将盘曲着的角磨成了尖尖角。他等啊等,终于,替母亲报仇的机会来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杀血顶儿母亲的黑母狼又来了,她怀孕了,肚子很鼓。母狼经过羊群时,没有理睬羊群,而是径直走了过去。可是血顶却像疯子一样冲向母狼,头上那对尖尖的角刺向她,母狼躲了一下,绕到血顶身后,差点就将他置于死地。但是勇敢的血顶儿拼命地用脚朝母狼的肚子上踢,母狼受不了剧痛,落荒而逃……

虽然所有的羊儿们都认为血顶儿是只“疯羊”,但我觉得他并不是一只疯羊,而是一只孝顺、勇敢、有头脑、有方法、意志坚强、宁折不弯、为了替母亲报仇敢于面对狼的一只羊,是“前无古羊,后无来羊”的千古第一羊,他的这种精神不就是世代传颂的沉香救母的精神吗?只是沉香成功了,而他失败了。虽然他最终被母狼吃掉了,但是他死的有意义,是为扞卫羊的尊严而死。

读到最后,我的眼泪就没断过。他是想除掉黑母狼,结果却适得其反,如果我有能力,我真想助他一臂之力。哎……我在心中不断感叹,感叹天违羊愿;感叹血顶儿死于非命;感叹羊群对血顶儿一无所解……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5

近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语言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更加深刻的道理,却又怎么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自己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原因,叫它“疯羊”是因为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部分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至于羊群之间总发生冲突,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成心愿,那是因为: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余的羊为了能恢复往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帮助它,就这样,狼看自己的仇敌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故事的结局,天经地义,依然是狼吃羊,但是因为“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受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已经为羊的历史增添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对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十分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心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变。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6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可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端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张狂报复。最终,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分扔掉了它,用血顶儿的献身换来了羊群的安定。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十分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赴汤蹈火,可为什么羊群却扔掉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同室操戈,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羊羔们盲目仿照,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并且,后来由于血顶儿几回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责备。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孤军独战的它,角再尖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究竟,一仅仅羊,而另一仅仅狼呀。羊群把期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联合,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主义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窝囊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役,可哪一次,除了倾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笨而窝囊的盘羊群,假如它们能联合一心,能深信、协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略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曾没有这种人,这种集体呢。依托一个人来盈余,却不给他协助,不联合,稍有过错就大加责备。社会需求联合,只要联合才干行进,才干具有夸姣的明日,不被外敌所侵略。

我想,血顶儿最终尽管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构怨,但它的那种精力肯定能一向留在羊群里。或许,在某一天,头羊能觉悟到它的那种精力,联合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能够含笑九泉了。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疯羊血顶儿》,我对“疯”产生了疑问。

血顶儿刚出生,他总在电击石旁磨角,角应该盘起来却弄成了藏羚羊那么直,闻到食肉兽的气味,其它盘羊闻风丧胆,全逃了,唯有它,冲上去挑衅,最牛的是它把灰母狼刺得抱头鼠窜,杀了它养的三匹小狼。

不过灾难降临,不少羊学它扳角,到了争偶期间,十三只羊死于那些直角下,接踵而来的是灰母狼复仇,六十只羊一天之内死伤一半,于是血顶儿与灰母狼决战,终因绕花鼎撤哨羊,使它死于非命。

血顶儿疯不疯?它不疯。它完全是为奥古斯盘羊造福,如果绕花鼎留下哨羊,那奥古斯盘羊就没天敌灰母狼了。血顶儿有资格做头羊,而绕花鼎只配做一匹贱羊。我们是学血顶儿一生“改革”,还是红花鼎一生享受?血顶儿一生“改革”,不向命运低头,不向厉害的投降,我把《就义诗》改给血项儿:

满天风雪满天愁,“改革”何需怕被吃?

留得吾羊豪气在,三年归报母狼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8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习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9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任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血顶儿的同伴一直认为血顶儿是个疯子――因为有很多公羊效仿它把角搬直,在发情期将同伴弄伤血顶儿对母狼的报复使黑母狼对羊群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报仇,也有很多读者认为这是颠倒大自然生存法则的。而我认为,血顶儿是一头有创新意识的羊,敢于与一成不变的大自然生存法则作斗争。同伴被同伴挑伤并不是血顶儿的错,血顶儿是为了母性圣洁的光辉而战,而那些羊又为了什么呢?为了一点点小事就窝里斗吗?血顶儿的勇敢让我很佩服。

在这部小说中,我还十分敬仰血顶儿的母亲,在她刚刚生产过后,身体十分虚弱时,面对一匹穷凶极恶的母狼,她还有机会逃生,但是她为了自己的孩子,宁愿以身饲狼,她是我看到了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强刚毅,以及母性的崇高伟大,她让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母爱是最伟大的。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0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00字:

“刚产完羊羔,如果需要,母羊即刻就能和平时一样奔跑如飞……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母盘羊为克服生存危机,把分娩期的虚弱压缩到了最低限度……小盘羊一生下来,十几分钟后,即能蹦跳自如,一旦遇到险情,就能跟上母盘羊一起在山崖上飞奔逃命。这在动物行为学上叫作幼稚态缩短。”

大自然是最严酷的课堂,充满了血雨腥风。时间和效率,对于处在食物链下端的动物们来说,那就是生命。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才读了两个章节,就让我对时间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深刻的感受,心情也有些沉重。尤其是读到刚生下血顶儿的母盘羊猴戏为了帮小羊争取那宝贵的几分钟,而不惧与狼共舞,最终自投罗网,羊入狼口。

如果狼晚来几分钟,小羊就能站起来跑了,母盘羊就不用回来与狼拼命。短短的几分钟,就是一只羊的生命。母盘羊用自己的生命去为孩子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也是把自己最后的时间给了孩子,这时间就是生命啊!

常常听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可我之前对此并没有太大的感受。对于我们这些顽童来说,时间似乎有很多。今天过完了还有明天,明天过完了还有后天,不是吗?而读到母盘羊被狼咬死,小盘羊逃走那一段,我才明白了,短短的几分钟,决定了会有一只羊没有明天。如果不是母盘羊以命相搏,小羊出生的那一天也将是它死的那一天,它的生命旅程可能就只有短短的几分钟。

对于任何生命体来说,时间都是有限的。有些时候,你能拥有更多的时间,只是因为别人把他的宝贵时间甚至生命给了你。这很残酷,也很现实。

我不禁想到了作家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时间如此宝贵,却又来去匆匆,从不停留,难怪作者会“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人的一世不过百年,不知不觉我们已经都十岁了。如果说前面的十年我们不知道时间是什么,那么后面的日子里,我们应该知道时间是和我们的生命融在一起的,时间就是生命。

时间就是生命,这是血顶儿的母亲猴戏用血泪告诉我们的深刻道理啊!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1

疯羊血顶儿顾名思义,是指一头疯羊叫做血顶儿,可读完后,我觉得血顶儿并不疯,而是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的勇敢无畏的好公羊。

血顶儿是一只普通的盘羊,当它刚来到世上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地咬死了母亲猴戏。这一幕在它心灵中挥之不去。它看到了血淋淋的场面,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那天,母亲猴戏的那口血喷射到了它头顶上,所以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许多年过去了,它头顶的血早已消失,可他始终忘不了狼的丑陋与残忍,那血是苦难的红光,也是激励血顶儿复仇的灵光。它努力把角变直、尖锐,在伙伴们嘲笑的情况下,成功地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可最终仍因大家的自私而光荣牺牲。

这里我最恨黑母狼和绕花鼎,绕花鼎为了自己的家族,竟可以抛弃一只为盘羊们而战斗黑母狼的血顶儿!血顶儿把角扳直,只是想替母亲报仇,并没有想危害这个羊家族,是大家自己学起来的。而绕花鼎却不分青红皂白就说血顶儿是疯子,这让我很愤怒。看到血顶儿死后,我更加愤愤不平。血顶儿为了这个家族,为了母亲,千方百计的使出应付狼的招术,弄得遍体鳞伤!虽然天下的狼全死是不现实的,但是血顶儿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要做个实事求是的人,但不要不管怎么回事就说别人的不对,要换个角度想一想。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找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这是爱因斯坦的名言,,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过快乐的生活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2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疯羊血顶儿》,书讲述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他在出生的时侯,一只黑母狼袭来,他妈妈为了救他,与母狼搏斗来拖延时间,缩短他的幼稚期。在他妈妈颈部血管被咬断的时候,有一滴血溅出来,溅到了他的额头上,仿佛和他妈妈突然间有了心灵感应,得以逃生。从此,他一心报仇,把自己正长着的角伸进电击石来让自己的角变成直的。他还把那只母狼的2个孩子刺死,1个孩子踩扁,从此,母狼就开始了疯狂的报仇,让盘羊群损失近半,最终为了整体利益,羊群们背叛了他,最终被母狼咬死,但是他的爱侣金蔷薇选择了陪他,于是他们在天堂相聚了

血顶儿顶着被同伴说成是疯子的压力还坚持自己的做法,再看看我们,只要被大家嘲笑就会随大溜,大家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不引起异议,这样就没有了创新,就缺失了信心,就达不到自己的目标,你看看爱迪生,小时候净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像:母鸡能孵小鸡,我为什么不能呢?,大家不嘲笑他才怪呢!所以,我们要学习血顶儿这种疯劲儿,才能有所成就。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3

我最近阅读了动物作家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里写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被黑母狼给咬死而且吃掉了,所以有了报仇的想法。于是他一天一天用其他羊认为是“疯子”的方式磨练着自己。终于,他练成了一对比羚羊角还锋利,还直的羊角。用这对羊角为把黑母狼打成了重伤,还把三只小狼崽杀死了,为母亲报了仇。因为血顶儿把小狼杀死了,所以黑母狼开始报复,一天顶儿的母亲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自然规律是不可改变的。狼的家庭中也有爱。

就被杀死了五六只羊!不到一个月,血顶儿所在的羊群数量就从六十多只减到三十多只。最后,血顶儿和黑母狼再一次展开决战,但血顶儿却跌下了山谷死了。羊群从此又回到了正常生活的状态。

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狼吃羊其实只是为了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不是什么血腥的事情。所以吃掉血顶儿为自己的孩子报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4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美观。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分,母亲为了维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不幸,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十分恨大灰狼,不断想替母亲报仇。

由于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一切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以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说它,让它不要再折磨本人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本人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大,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寻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分。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能够用本人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锋利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英勇,而是觉得它太猖獗、太激动,不思索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本人的猖獗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忧狼的追逐;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可惜,假如它能听取头羊的劝说,大家也不会分开它,在遇到风险的时分,大家也会来协助它;假如它能聪明一些,加上本人的英勇,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维护本人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本人。生活中,我遇事也爱激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议,不但处理不了问题,反倒给本人惹上费事。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激动,三思然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5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恨大灰狼,一直想替母亲报仇。

因为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所有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认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尖锐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告它,让它不要再折磨自己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自己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张,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候。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可以用自己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尖锐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勇敢,而是觉得它太疯狂、太冲动,不考虑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心狼的追赶;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惋惜,如果它能听取头羊的劝告,大家也不会离开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会来帮助它;如果它能聪明一些,加上自己的勇敢,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保护自己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自己。生活中,我遇事也爱冲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给自己惹上麻烦。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冲动,三思而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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