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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3.08

教师规章制度收藏。

在企业里建立规章制度是管理中最重要的,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是员工必须履行的义务。公司好的规章制度才能达到好的管理效果,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我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篇有关“教师规章制度”的文章,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使用!

教师规章制度(篇1)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教师规章制度(篇2)

青年教师是未来,肩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任。为了使瑞安六中不断开拓创新,必须重视青年教师的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早日成熟。在教学战线上工作多年的老教师积累了丰富和宝贵的教育教学经验,为青年教师的迅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教学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师徒结对,为新教师指定骨干教师带教这是一个传统却很有效的方法。我校通过这种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目标是使青年教师尽快的胜任教学,在教法和教学实践上有所创新,并成长为青年骨干教师。指导师带教的过程,是一个对青年教师有目标、有计划、分阶段的经验传授过程和自身提高过程;新教师必须对指导师的诊断与指导作出自己的分析与提高,付诸反复实践才能有所发展,两者教学相长,开拓创新。

今年刚来校的青年教师必须同有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结对,拜师学艺。指导老师由学校发聘书,指导期为一年。

具体要求:师傅要为徒弟讲课,做教学辅导,带他们听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公开课并进行评课,带领他们参加各教学活动,鼓励他们参加教学竞赛,评比活动,用自己的肩膀托起一个个新星;徒弟认真听师傅的课,认真揣摩,结合自己特点,摸索出适合自身特色的教学风格。

一.指导师职责:

1.负责组织新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伦,掌握教学基本功,指导他们在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每学期要制订培养新教师的实施方案。

3.每节课都向被培养青年教师开放,或每周至少为被培养青年教师上一节示范课。

4.一学期对新教师听课不少于5节,课后要有评课并提出改进意见,有情况记录。

5.指导新教师命题(单元复习题、检测题、期中、期末考试题等)的方法和技巧,每学期指导新教师评析一份试卷。

6.指导新教师确定教科研课题及研究方案。

7.经常开展交流探讨,研究教材教法和学法。

8.推荐、辅导新教师参加市、县、校组织的各类评比,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9.每学期对被培养新教师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作全面详实的小结。

10.学期末要及时上交活动的所有材料备案。

二.新教师职责:

1.订出自己奋斗目标、计划。

2.主动向指导师请教教材、教法中的问题,每学期主动向指导师听课不少于8节,至少提供5篇教案交导师评析,逐步掌握和提高设计教案的能力及驾驭教材的水准。

3.主动向导师学习命题的方法和技巧,每学期至少提供一份试卷请导师指教。

4.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在导师的辅导下,力争在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

5.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专业的教育、教学理论,并写出心得体会或论文,每学期至少拟定一篇论文请导师指教。力争在市论文评比中获奖。

6.导师指导下,确定一个教科研课题,并制定研究方案。

7.学期对照自己制定的奋斗目标与计划作一次全面的小结。

8.学期末要及时上交指导活动的所有材料备案。

三.奖励:

1.每学年由教务处组织审核评估导师的工作及被培养新教师的学习考核情况。通过审阅活动材料、常规考核、新教师汇报课评比、教案评比等活动落实优秀见习教师和优秀指导师的评选工作。

2.给指导师发放聘任证书,并记入业务档案,作为晋级的依据。

教师规章制度(篇3)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空调、电扇等。

教师规章制度(篇4)

1、留校学生必须经班主任审批,行政值周员手备案,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假日留校学生十不准》,搞好寝室内务和卫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未经批准的留校学生不得在寝室住宿。

2、回家学生一定要整理好自己的钱物,箱子下锁,贵重物品带回家,走廊上所晾衣服收好,凡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丢失钱物的,学校概不负责。

3、全校放假时,留校学生晚上必须在寝室内休息,8:30以后不能再进出宿舍大门,个别特殊情况须进行登记,熄灯后,所有寝室都必须宿舍生活老师规章制度(精选12篇)

安静,学校进行检查扣分。晚自习时间实行锁铁门,留校生只能在教室自学。

4、锁门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寝内停留,白天全校放假时间原则上不准在寝室内停留,有事进寝室须在门卫处登记,规定办事时间,办完事后应进教室自学。

5、寝室门卫和行政值班员应每晚清查未经审批而留校的学生,并登记好名单。

6、寝室门卫从周五下午到周日晚,更应加强守班巡逻检查力度,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杜绝门卫无人失控现象,严防社会青年混入寝室,严防空寝无锁,发现闲杂人员人寝或寝门未锁应予制止并责成学生上锁,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与值周员或谢续桂同志联系。假日寝室安全纪律状况与门卫月薪挂钩,属门卫失职造成的损失应从月薪中适当赔偿。宿舍生活老师规章制度篇5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宿舍生活老师规章制度(精选12篇)

务工作。

2、按时到教室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3、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4、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5、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6、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7、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乱串宿舍。

10、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1、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2、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3、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4、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3、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4、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宿舍生活老师规章制度(精选12篇)

5、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6、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7、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值班老师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9、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0、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1、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2、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4、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15、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五、宿舍卫生标准(设卫生积分5分)

1、地面(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宿舍生活老师规章制度(精选12篇)

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热水器(分):宿舍内热水器每天擦试干净保证无尘土,不得在宿舍内乱倒热水器内的水。

7、窗帘(分):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8、空气新鲜(分):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9、卫生区(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10、墙壁(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六、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宿舍生活老师规章制度

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教师规章制度(篇5)

一、教职工严格遵守园内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

二、上班时间没有重要的事情不接不打私人电话或发送手机短信。

三、严格遵守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四、为保证幼儿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闲逛、不扎堆、不串班、不办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挑拨是非,不在园内争吵辱骂和打架。

五、上班时不能当着幼儿面前吃零食不听随身听。

六、教职工言谈举止应为幼儿表率。

七、带班时要做到用自然好听的声音教学,微笑服务。教育幼儿要做到"四心"(即热心、耐心、细心、诚心)

八、每天保持本班的清洁卫生、玩具、用品等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教师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教师规章制度(篇7)

1.加强自身修养,讲究仪表礼节,处处为人师表,时时树立良好形象。

2.上班时,穿戴整洁、大方,仪态端庄,举止得体。男教职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教职工不可袒胸露背、修饰过度。

3.使用礼貌用语,不讲教育忌语,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严禁粗言恶语伤害他人,伤害学生。坚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发言。

4.校园内正面遇到本校教职工,应微笑点头示意或互致问候;遇到学生行礼问好时,要热情答礼;遇到参观、视察来访等外来人员时,要以礼相待,正面相见时要微笑点头示意,坐姿遇到领导、客人询问时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种彬彬有礼、温馨和谐的氛围。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体现本校教职工应有的仪态。

5.保持校园和办公室宁静,说话声音轻,走路脚步轻,做事动作轻,不随意干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随时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6.参加会议、学习、讲座、活动时,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不随便进出。开会、听讲座时,必须随带笔记本进行摘记。报告、讲座、发言或演出结束后,要热情鼓掌。参加学校任何礼仪活动,应从各方面表现出自己的修养,不粗俗失礼。

7.接听电话,要注意使用规范化的礼貌用语。“您好,南沙幼儿园”、“请稍等”、“需要我转告吗”、“对不起”、“再见”等语言应自然流利。语气要亲切温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烦。

8.尊重他人、尊重学生,诚恳待人,礼貌待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讽刺谩骂挖苦学生;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

9.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对言语粗暴的人,也应冷静处理,有礼貌地对待。

10.不准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或不负责任损坏公用物品和设备。借领财物要严格办理手续。

11.不得以散漫的仪容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来校客人。对衣冠不整、不讲礼仪风度者,有义务相互提出,自觉维护学校公众形象。

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b]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关于作息规定如下:

a. 迟到十分钟的扣工资10元;30分钟30元;一个小时按旷工论处。早退也一样。

b.旷工的扣除工资100元。

c.请假者自己找人带班的不扣工资。不然扣除当天工资。帮忙带班的如果不服从学校规定的扣除工资,而且发生问题要自己处理。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相反则扣除工资50元。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如有发现扣除工资50元。

[b]二、教育教学:

[/b][b][/b][b][/b]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b]三、常规、卫生:

[/b][b][/b]1、严格遵守幼儿园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饭前,保育员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师带领幼儿饭前安静活动。

7、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8、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保育员介绍菜名。

9、教师值好班,保证每班有一名教师值午睡,注重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 ,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长联系制度 :

1、受新生的教师,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 儿必须进行家访。

二、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 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三、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四、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五、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1、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2、负责建立、完善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园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家长工作,定期深入第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每学期听课达到60次以上。学期末对全园工作进行总结。

4、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经常对全园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为教师的工作、学习创造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6、定期召开园务会和全园会,了解保教工作情况,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7、负责园所建设的长远规划工作,制定幼儿园发展目标,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8、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工作的信息动态,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不断吸取经验,改进工作。

1、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指导各班班长制定好学期、月、周计划,并及时收回存档。

2、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工作,根据教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活动,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定期批阅教师的观察记录和备课本,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

3、负责全园的教研工作,学期初制定全园教研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好教研工作总结。结合实际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园本教研,指导教研组长开展好教研活动。

4、经常深入到各班,了解环境创设、常规培养、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期听课达到60次以上。

5、负责园内的家园共育工作,督促各班教师做好日常的家园联系工作。

6、协助园长做好保教人员的思想工作,鼓励并支持保教人员在教育实践中大胆创新。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在各方面为教师们起到示范作用。

7、依据需要做好教材教具的计划和购买工作,并指导资料员保管好图书、教材、教具等,为教师提供方便。

1、全面负责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财产保管、家园合作等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实施细则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学期末写出本班保教工作总结。

2、带领本班教师认真执行幼儿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好、组织好幼儿的一日生活,注重幼儿生活常规培养,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3、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主持召开班务会,共同商讨班内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用研究的态度与两位教师共同搞好班内的各项工作。

5、带头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发现本班教师有违反师德行为应立即制止。

6、以身作则,有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遵守并督促教师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

7、带头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班级管理水平,定期向园长汇报本班各项工作情况。

8、树立安全意识,教育和督促班内教师坚守岗位,遵守各项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主动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和教师一起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

教师规章制度(篇8)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教师规章制度(篇9)

2、各班教师为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

3、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指挥、协调处理各类涉及幼儿园安全稳定的事件;决定启动、组织实施勤得利幼儿园处置突发事件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动中心力量维护中心安全稳定。

4、各班级负责人职责为:

贯彻落实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适时分析研究本部门安全稳定形势并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密切关注本组室内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引发事端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妥善处理本年级涉及安全稳定的各类事件,及时上报涉及幼儿园安全稳定的各类信息。

5、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不得传播影响幼儿园安全稳定的谣言;不得散布有违国家法令法规、基本政策的言论;不得从事破坏幼儿园各项工作秩序的非法活动;不得参加幼儿园内外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游行、示威、集会活动;不得加入各种非法团体组织。

①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安全稳定工作。

②各班级应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使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④以上各级会议均可根据需要决定召开,适时研究解决事关幼儿园安全稳定的重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幼儿园安全稳定。

①幼儿园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园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排除。

②幼儿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主管领导接到报告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排除。

③幼儿园内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主管领导要责成有关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④排除幼儿园内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后,由主管领导检查验收,并署意见,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签名,以示负责。

①各班级收集的信息,要相互沟通,信息共享,集体分析。

②遇有可能影响幼儿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各班级均应第一时间向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和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③凡涉及安全稳定的有关信息,均统一向幼儿园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其他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向幼儿园内外报送有关幼儿园安全稳定的信息。

④对媒体发布涉及幼儿园安全稳定的新闻或信息,均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中心的名义对外发布和传播。

①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治安保卫工作的相关规定。

②对单位的重要部门增设防盗设施,夜间和节假日定期巡逻检查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对档案、现金、票证、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和巡逻制度。

⑤遇到重大治安案件坚持先向单位领导报告,由单位向上级报告的制度。

⑥建立健全经常性和定期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对因为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重大过失的人员,幼儿园将追究其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①对不重视安全稳定工作,不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②对误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

③在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④凡经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在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过错的人员,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教师规章制度(篇10)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个性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务必征得家长同意。

10.做礼貌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群众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务必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潜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就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剩余的钱必须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1.学生宿舍是学生群众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务必自觉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状况应及时报告,用心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务必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1.宿舍门卫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掉,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园环境卫生应做到清洁、卫生、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2、保洁工作是为了维护校园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1、定时清扫,定时保洁。

2、废物箱美观、适用,完好。无抛散、存留垃圾。

3、路旁绿地、绿化带无积存垃圾。

1、公共场所清扫和保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场所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和污水;绿地、喷泉、水池,应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

2、室内地面应清洁;室内门窗、墙壁无积灰和蛛网;玻璃应光洁明亮;室内灯具、板凳等设备干净卫生,无积灰、污物。

3、公厕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门窗墙面无污迹、无乱涂乱画;地面光洁,无积水。大小便槽无污物、垃圾、管道保持畅通;蚊蝇繁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破损,外体干净,定时对收集点、收集容器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时清洗。

1、物管公司每天一早对学院的道路及环境作一次全面清扫,保证校园的环境清洁卫生

3、对喷水池及鱼池的管理做到每半年清洗一次,每日对池内的杂物进行打捞,保证池水水质干净清泽,每日对池中的鱼做投食畏养,保证水池的干净、美观。

4、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监督和落实。

5、后勤处定期对校园环境清洁进行巡查并评估。

1、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2、本规定所称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的庭院绿化。

3、校园绿化作为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和管理美化工作。

4、加强校园绿化管理,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全体教职员工人人有责。

为加强校园监控中心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监控中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中心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详细登记。

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需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六、严禁在监控中心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中心查询情况必须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监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监控中心干净、整洁、安静。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中心;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十、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十一、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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