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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色之美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4.22

古色之美读后感。

这篇“古色之美读后感”的文章充满着灵感与智慧肯定是值得你收藏的,当我们通过作者写的作品,获得了一些心得感悟之后。通过当时自己对于作品的体悟,我们可以写出一篇读后感,应该从哪个角度写读后感?希望本网站能够为您提供需要的信息和帮助!

古色之美读后感 篇1

《古色之美》一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总结了我对于古色之美的认识与感悟,使我对一些古老的文化产生了更深的思考与理解。

在这本书中作者先是以一个古代故事的形式拉开了序幕。故事中,一个年轻的画家意外发现了一个古老的绘画技法,他决定用这种技法画出一幅令人震撼的画作。这个故事引起了我对古色之美的兴趣,我开始思考,古色之美到底是什么样的美?

在书中,作者以文化、艺术、建筑、音乐等多个方面,生动地解读了古色之美。他通过大量的事例和实践的例子,展示出古色之美的独特魅力。例如,在文化方面,作者提及了古代典籍中的深邃思想和精神内涵;在艺术方面,作者讲述了古代绘画和雕塑的卓越技艺和审美标准;在建筑方面,作者描述了古代建筑的庄严壮观和精湛工艺;在音乐方面,作者探讨了古代音乐的婉转动人和高雅情感。

我深受这些事例的启发和感动。通过学习古色之美,我发现古色并不只是简单的古老,而是一种沉淀下来的文化智慧。它是古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对于艺术、美学、哲学等方面的积极探索与总结。古色之美并不是对于过去的简单模仿,而是把古人们的思想和传统与现代生活相结合,创造出新的艺术作品。

另外,书中还提到了古色之美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虽然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现代科技和时尚潮流的时代,但我们仍然需要古色之美来补充和平衡。古色之美能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种宁静和舒适感,让我们远离喧嚣和浮躁的现实。

通过阅读《古色之美》,我深入了解到了古色之美这个概念的内涵与价值,不再仅仅将其看作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古色之美是一种精神层面上的追求,它蕴含着对真、善、美的崇尚和追求。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古色之美并不仅仅是古代的那些古色古香的文物、艺术作品以及建筑物,而是在这些古老的事物背后,所包含的智慧和精神的体现。在现代社会,我们应当以古色之美为引领,去追求真正的美与艺术。

通过阅读《古色之美》,我的眼界得到了开阔,思维方式也发生了改变。我开始积极学习古代文化与艺术,并且希望将其融入到当代的生活中。通过理解古色之美,我对于艺术、美学等方面的鉴赏力也得到了提升。

总的来说,读完《古色之美》这本书,我被其中所传达的古色之美的内涵所吸引。古色之美并不是一种陈旧的审美观念,而是一种散发着智慧和思想的美。它让我重新审视了现代社会的追求与焦点,使我更加珍惜传统文化的价值与意义。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深远的思考,也开启了我对古色之美的追求之路。

古色之美读后感 篇2

现实中总会出现一种吊诡的现象,生活在现代大都市的知识青年喜欢古代的乡下的东西,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孩子却总是向往五光十色的当代物质文明。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我们可以发现市民们手捧着移动设备在带着猎奇的心思用抖音或者快手这样的APP上刷着各类农村网红,比如带仙气的李子柒,比如带点憨憨的华农兄弟,在比特的信息洪流冲浪中消遣着自己的时间。而小镇青年则不约而同的来到自家附近的电影里,在巨幕下看着类似《小时代》的片子,在光和影织成大梦里被催眠,眼睛里流淌着对纸醉金迷的巨大名利场的羡慕和垂涎向往。

两者都是盲目的,都是不客观的,都是看到被包装好的他者,都只是在观看他者的过程中现次建构和强化自己的形象和身份,取悦或者鞭策自己。市民们不会注意到乡村的留守儿童,凋敝的农村社会,被污染的山水环境,电网不通的尴尬。农村的不会知道城市里的贫民窟,同侪的竞争压力,车贷房贷的社畜,空巢老人的无奈。

本书《古色之美》,可以说这么讲述了21世纪的魔都中产知识女青年对天朝那个没通自来水,没有wifi,没有电,没有空调,没有冲水马桶也没有卫生巾的古代的审美幻想,那些作者觉得看起来漂漂亮亮的颜色,在等级森严的古代,普通百姓是不能也不权使用的,这些五颜六色只是为统治者们服务,百姓们一般的话只能穿破破烂烂的布衣。古色之美?可能只是想得很美而已。

尽管我觉得崇古复古是种不那么让人舒服的价值观,可如此本书的印刷还有装订都是我喜欢的风格,很清爽很舒服,干净和让人安心的就像医院里医护们穿着的蓝白大褂。

正如图书的宣传简介所说:

《古色之美》选取中国传统五正色和三间色:青红黄白黑紫绿褐,详析八大色系七十一种传统颜色(胭脂、藤黄、月白、藕荷……)的源流与现状。

每个色系分三篇论述:言色、物色、行色,从字源、国宝器物,和作者旅行途中捕捉的景色三个角度,分享古色之美。分析色彩的文化隐喻,作文解读古人的文化生活、审美情趣,一本读懂色彩背后的中国文化。

七十一种经典古色、两百张绝美摄影,精选纸张、四色印刷,完美呈现中国传统色彩与文化之美。

这就是本汇集了作者对这71种颜色的感想的文章集合和图片集合,作者的文字离美文是段距离的,只能说是正常表达的方案,可用的图片和照片是真心很棒的,确实是做到随便抽出一张都可以做手机和电脑的壁纸和屏保的程度,好香啊!

我觉得哈开玩笑的说作者可以把文字的编写外包出去,专注于自己的摄影副业,这样真是蛮好的,毕竟啊我认为人还是不要对自己有过大的压力,不必样样优秀。

古色之美读后感 篇3

《古色之美》是一本充满了浓厚中国传统文化氛围的书籍。阅读之后,我深深感受到了古代美的独特魅力,同时也对现代社会的快节奏与个性化审美提出了一些思考。

这本书以美学为人们展示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卓越之处。书中通过描述古代建筑、古典园林、衣着装饰、绘画书法、音乐舞蹈等多个方面,详细揭示了古代中国人对美的独到见解和追求。例如,书中描述了传统宫殿建筑的风格特点,比如黄色琉璃瓦、红色金边、巨大的宫门和华丽的壁画等等。这些元素代表了中国古代文化中对颜色、线条和比例的精确把控,展现出了中国人追求对称与和谐的美学追求。通过这些描绘,我深刻感受到了古代中国美学的精髓,也对古代中国人审美的高度要求感到敬佩。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古代园林的描绘。书中详细描述了一些著名的古典园林,如颐和园、醉白池、拙政园等等。这些园林不仅仅是景点,更是一种艺术创作。在这些园林里,设计者们把山水描绘得犹如画卷一般,烟波浩渺,意境深远。园内的建筑和装饰也都是讲究细节和比例的美。每一处石桥、回廊、假山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和精心摆放的。阅读之后,我被古代园林带给人的宁静和美感所深深吸引,也对古人的智慧和审美眼光惊叹不已。

然而,与古代美的追求相比,当代社会似乎已经进入了一个快节奏和个性化审美的时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标准和喜好。传统的古色之美逐渐被现代化的建筑和装饰所取代。在现代城市中,高楼大厦、玻璃幕墙和极简主义设计更多地成为了主流。我开始思考,传统美与现代美是否有着对立关系,我们又应该如何去看待这个问题。

通过阅读《古色之美》,我意识到传统美和现代美并不是对立的。传统美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扎根深厚,是我们的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内涵和独特的魅力。现代美则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和发展而出现的,代表了时代的潮流和个人审美的多样性。古色之美与现代美可以相互融合,相互交融,创造出更多样化的美。

在现代社会,我们可以保留传统美的元素,融入到现代设计中。例如,可以在现代建筑中加入一些传统的造型元素,将传统的色彩和纹饰运用到现代化的装饰中,使得建筑既有现代性又不失传统的韵味。同时,我们也可以加强对传统文化的研究和传承,使更多人了解和欣赏古代美的独特之处。

总之,《古色之美》给我带来了对古代美的深入思考和对现代美的重新审视。古代美的魅力是不可磨灭的,它承载着我们的历史和文化,值得我们去传承和珍视。同时,现代美也不应该被忽视,我们应该追求多样性和个性化的审美,并找到传统美和现代美的和谐统一之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传承并延续中华民族的卓越文化传统,让中华文化在时代的变迁中焕发出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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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之美读后感(精选4篇)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对思维的训练。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艺术之美读后感(精选4篇),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艺术之美读后感 篇1

我的一生,就像故乡河堤上的那棵小草,一样的平凡,一样的扎在贫瘠的泥土里。吮吸着阳光、雨露、空气,自然成长,自生自灭。

小草,难有什么本事,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和爱好,要说有一点,那就是喜欢读点书、动动笔,时而写点小东西发表在报刊上,久而久之,就有一种一天不阅读,心里缺点啥,一天不动笔,心里不舒服的感觉。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遇到什么困难,兜里总是装着两样东西:一本书(报纸),一只笔。

其实,人的一生除了阅读外,还有两样东西必须有:那就是运动、乐观。在我看来,这两样东西是自己为自己配备的最好的“保健医生”。运动使我生理健康,乐观使我心理健康。由此我养成两个习惯:日行万步路,夜读十页书。

日行万步路,生理健康之宝。多年来,我基本上靠步行,特别是退休后,步行是我最好的运动方式。即便生活在城市里,我也喜欢以步代车。有一年,我在上海孩子那儿住了一段,因为当兵时,骑着自行车(那时候是最好的代步工具)经常从徐家汇穿过淮海路到南京路。这次故地重游,我很想感觉一下步行的快乐,体验步行的乐趣。于是我决定放弃地铁,从徐家汇步行到南京路,顺利完成了这样一种体验。那年在武汉居住时,也常以步代车,从居住的小区步行,穿过中南政法、中南民大到鲁巷,然后到华工图书馆,一天一个来回,感觉好极了,因为步行观察了世景奇观,市井百态;体验了走路的乐趣,锻炼了身体,强健了体魄。

夜读十页书,心理健康之宝。阅读应当是一种习惯。老实说,这一点我坚持的不是很好,特别是工作时,工作一忙,就放下了。退休后,基本上能坚持做下来,夜读也是一种习惯,习惯成自然。夜不读书夜难眠,读书十页心安宁。当然读十页书是一个基本标准,如果兴致上来了,读到高兴处,多读几页也是常事。因此,我把读十页书的标准数,常用加权平均法来计算。有时读多一点,有时少读一点(少也不能少于10页),这样算下来,一个月读一本书,一年就是12本书。

日行万步路,难也不难,贵在坚持。夜读十页书,不难也难,难在读懂、读通、读进,将自己融入书中。天长日久,自己的知识仓库也会丰富多了。虽难学富五车,起码心理安宁,晚年有成。因为我认为,阅读完一本或几本书之后,心里快乐无比,因为快乐也是一种成就。

读书就是读书,读报就是读报,不以报代书,不以读报替读书。这是我的规矩。

艺术之美读后感 篇2

进入四十岁后,我开始注意保健了,毕竟岁月不饶人,总感觉到心力疲惫。但一直没有确立自己如何开启自己的保健生活,我遇见了自己的一位老领导,60多岁了仍然红光满面、精神饱满,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向他请教健康秘诀,他却幽默地说:“我有两个保健医生随时跟着我,一个叫运动,一个叫乐观。”他虽不擅歌舞,但常年坚持运动;他虽不爱琴棋书画,却天天坚持看书。他还给自己定了两项指标:“日行万步路,夜读十页书”,通过散步锻炼身体,通过读书锻炼脑筋。他腰上带着计步器,没走够一万步就不上床,上床后没看够10页书就不熄灯。平时坚持做到能骑车就不坐车,能步行就不骑车,能爬楼梯就不坐电梯。几十年来,不管刮风下雨从未间断。他不仅没生过大病,就连感冒都很少得。

“日行万步路,夜读十页书”这两句话甚对我的胃口,这可能不是老领导的原创。上网查阅是一名田姓将军的养生之道。细心揣摩这十个字,是我一直找寻的生活方式。

日行万步路,生理健康之宝。因为工作太忙,早上6点50分就要送孩子,在办公室一待就是天,几乎没有时间锻炼。有时想锻炼一下,只有早上在办公楼前的广场上转两圈;晚上接孩子在她学校的操场上走上几百步;还就是上单位办公楼不乘电梯,走楼道。为了实现“日行万步路”的目标,弄了一台跑步机,从上周日开始,每天跑10分钟,逐步延时和提速。

夜读十页书、心理健康之宝,阅读应当是一种习惯。老实说,这一点我坚持的不是很好,特别是工作时,工作一忙,就放下了。自xx年到了新的部门,我把坚持读书上网作为自己新习惯在坚持。因为工作忙的夜读十页书也是时断时续。今后一定把夜读当作一种习惯,习惯成自然。“夜不读书夜难眠,读书十页心安宁。”当然读十页书只是一个基本标准,如果兴致上来了,读到高兴处,多读几页也是常事。结合单位开展的“好书伴我行”,积极参与到读书活动中去。

“日行万步路,夜读十页书”,听起来很容易,没有点毅力能够坚持到底的并不多。日行万步路,难也不难,贵在坚持。夜读十页书,不难也难,难在读懂、读通、读进,将自己融入书中。天长日久,自己的知识仓库也会丰富多了。虽难学富五车,起码心理安宁。因为我认为,阅读完一本或几本书之后,心里快乐无比,因为快乐也是一种成就!

艺术之美读后感 篇3

一见·一念·一寻

——读《玉见之美》有感

在一次或许是偶然的机会吧,我接触到了一本书,是当代艺术家李玉刚沉淀十年来首次出版的文字作品,名曰《玉见之美》。书中以李玉刚历时一年时间,遍及西双版纳、苏州、南京、宣城、敦煌、武夷山等地,寻找中国传统文化之美的旅程为主线记录发自内心的感悟,其间李玉刚和他的寻美团队走遍名山大川,拜谒各界文化名人,探访传统手工艺民间作坊、非物质文化遗产,用赋有禅意而又优美的文字讲述着他一路上的艺术过往与美学感悟;此行共分为六章。他行前曾言,一只盏、一杯茶、一尊佛像、一段缂丝……是美的展现、是艺术的呈现,也是历史回旋的句读与感叹,他将当以一颗朝圣之心用文字与图片记录这一路感受的与沉淀。

李玉刚作为一名知名的艺术家,各种演出,活动是常有的事,他屡屡为筹备、彩排演出而彻夜工作,时间安排十分紧密,却在各种繁忙的演出工作之余抽出时间,推去许多活动邀请,踏上寻找大美中国之路。这让作为读者的我十分钦敬,可见中国这样的一个文明古国所拥有的的各项传统文化在李玉刚的眼里,甚至比自己所表现的艺术还重要。

中华上下五千年,留下了太多深厚如海,博大如川的文化精髓;而在互联网横行霸道的今天,我们每天的所思所想在与世界同步的时候,却也同时迷失了自我。如何能让更多人了解到中国传统文化之美?《玉见之美》给今天不断在了解世界,但渐渐忘却属于自己的文明的我们提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世间的事情就是那么奇妙,充满各种因缘际会。李玉刚之所以会发心去进行这一次文化之行,竟是因为一只建盏的缘故。正如佛家所讲:“了却红尘,皈依佛门。”弘一法师俗名李叔同,三十九岁时在杭州虎跑寺出家,每次听到那首“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的经典旋律时,离别的愁绪和漂泊的过往便会涌上心头,令人不能自已。弘一法师圆寂时留下的那句“悲欣交集”,更是让阅读中的我时常感叹生命的无常和人世的变幻。

“’云浮山际掩禅院,月涌天心透客居。幽径不寒林影下,红袍味里夜可无。’茶是一种饮品,更是一种精神,它代表一种内向的、安静的精神。酒会让人越喝越躁,茶却会让人越喝越静。当一个人能够静下来的时候,才会有智慧生成。就像诸葛孔明所云,’非宁静无以致远。”法师放下一杯冒着清雾的茶,感叹道:’人生就是这样,什么都是拿起来容易,放下难;做加法容易,做减法难;寻找热闹容易,求个安静,却难........’”

在作者看来,在这浮躁的时代里,茶是一个精神的载体,饮茶更是与自己心灵的对话。时常饮茶可以让人保持一种能量平衡的状态,从而去做更多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你的内在能量便被大量消耗,你的能量一直处在向外释放的状态,你需要屏蔽掉一些事情,就像关掉一扇门那样。当你饮茶时,你的心便静下来,你的能量便开始补给。

确如前文所述,若是人生能像佛家所讲的那样“放下一切”,或许,这一生,会活得相对自在。

我对李玉刚笔下的苏州特别有感,有一种言语表达不出的喜爱,充满吸引力;这或许是在他的笔下,传统文化描绘得像是出神入化般罢。我读完此章,便对其念念不忘,便在假期动身去苏州著名的平江路,寻找丝锦,聆听昆曲,探访缂丝;感受传统的中国之美。在苏州之行看到这一项项精湛的工艺后,不禁发自内心地赞叹,那些一直从事传统行业的人,那些真正的匠人,从他们身上,我们方才能感受到何为真正的工匠精神。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作者对传统文化的寻访传承,确实通过这本书作用到了如我这样的一个个小小的个体;这也是文章题目“一见、一念、一寻”的含义。作者不仅想通过这部十年沉淀下来的文化作品,来告诉我们这样的读者,大美中国还有太多优秀的东西值得我们去探寻,还想用他自己微薄的影响力告诉我们,应该借这部作品,去用自己的一份力量,探寻、传承、保护这一项项文化,将它们薪火相传。

艺术之美读后感 篇4

高中同学老王是我的铁磁,我们见面总有聊不尽的话题,读大学每放假,总在济南中转,都会在他那住几天,第一晚几乎都是聊到天亮。老王硕士毕业留京,现任某领导秘书,由于身份和环境的改变,我们近来的话题也显得正式和严肃起来。

日行万步路,夜读十页书。最先看到这句话,是老王给我的一个短信,开始我并以为然,这种理想的生活一日可以,坚持会是件极其艰难的事情。后来有机会到京,老王给我汇报他的生活状态,将这句话付诸实践,并且坚持了大半年。我评价道:关注身和心,从认识到实践,追求一种健康和满足,这是一种品质的生活方式。

我与老王见面的当晚,嫂夫人老唐外出学习,聊得晚我就住在家里。老王的床头有个表格,是关于晨跑和夜读的记录,几月几日两人互相监督签名。睡时已十二点,老王执意让我洗澡,次日早晨又与他一起跑步,老王的生活果然过的规律而惬意。

老唐硕士毕业原在郑州一高校,后调京,授高中历史课。高校到高中开始的适应期里,老王给她推荐书、牛津世界史。老唐的历史课慢慢成了最受学生欢迎的课,带的班成绩也最好。

老王两口子在京住的是集体公寓,三室一厅的房子,三家年轻人同住,二十平米的房子除了床,老王有个电脑桌,有个书柜,床边还有个小书架。老王在谈不上物质享受的狭小空间,坚持着跑步和读书,关注、关切着身体的和谐与心灵的充盈。

幸福主义伦理学的创始人、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说幸福就是身体无痛苦,灵魂无纷扰。我在想,当下的年轻人,可以关注身心的该属不多吧,起码我还没有做到。

读古诗读后感900字


特别感谢您查阅编辑为您推荐的读古诗读后感。读后感是我们阅读成果的体现,读完作者的作品后,就像是收获了珍贵的宝藏一样,感悟颇多。在撰写读后感时,最好直接表述自己的观点,并进一步引申展开讨论。非常感谢您的收藏!

读古诗读后感 篇1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里,我阅读了《漫读课本里的古诗文》这本书。从中让我见识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一首首看似简短的古诗文背后,竟然有那么多的历史、文化、人物和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收获非常大。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首古诗文是《精卫填海》,它选自《山海经.北山经》。故事是这样的:炎帝有一个女儿,名叫女娃。一天,女娃去东海游玩,却不幸溺水身亡,再也没有回来。为了不让更多的人淹死在东海里,女娃便化身成为了一只精卫鸟,常常去衔西山上的树枝和石头,用来填塞东海。《精卫填海》也是一个成语,比喻意志坚决,不畏困难。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就比如我在暑假学习做西红柿炒鸡蛋这道菜的时候,看似很简单的操作,可一开始我却连鸡蛋也不会打,切西红柿时担心会切到手,炒蛋时害怕热油溅到身上烫了自己我觉得做饭真的是太难了,随即便产生了放弃的念头。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精卫填海》这个故事,小小的精卫鸟在把大海填满这样的艰难险阻面前都毫不畏惧,我怎么能在遇到做饭这样的小难题时,就打了退堂鼓呢!于是,我暗下决心,不把这道菜做好决不罢休。同时,在妈妈的鼓励和细心指导下,经过自己的反复练习,我终于掌握了这道菜的制作技巧。现在,我已经可以很熟练的做出这道菜了,而且味道还不错哩!

《精卫填海》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当下定决心要去完成一件事情的时候,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和困难都不要畏惧,要勤于思考,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地去克服困难,千万不能半途而废。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读古诗读后感 篇2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一诗,是王维十七岁时所作。王维少年时就与胞弟王缙离开家乡蒲州到西京长安和东都洛阳客游。在诗歌创作方面的久负盛名,使他成为王公、驸马、达官贵人的座上清客,这使他有机会大量接触上层社会的生活,对世态炎凉和统治阶级的腐败生活有了深刻认识,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厌倦。久而久之,思乡怀亲之感不断袭扰他。特别是在他十七岁那年的“九·九”重阳佳节之日,达官贵人们都以家宴自娱,胞弟王缙也回蒲州去了,一种难以排遣的孤独感和思乡之情突然在举目无亲的诗人心中爆发,遂作《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了。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首句写身在异乡的诗人每到佳节倍加思念故乡的兄弟亲人。

起句一个“独”字,造境突兀,既刻划出了诗人举目无亲、孑然孤单的形象,又传达出抒情主人公寂寞凄凉的心境。两个“异”字迭用,更加强了诗人的孤独之感,为诗的画面增添了凄楚的色彩。第二句是全诗的诗眼和感情主线。这里的“每逢”二字,突破了“九月九日”这一特定时间的局限,使人体会到诗中之情酝酿日久,今年九月九日的爆发只不过是碰到了重阳佳节这一导火索罢了,一个“倍”字,既渲染了今日思亲之情的强烈,又表明了平日思亲之经常。这两句诗着重在写诗人节日的感受,由于诗题已经点明时值重阳佳节,埋下了热闹欢愉的节日场面的伏笔,因而就愈使人感到身“在异乡为异客”的孤寂的游子形象,更加鲜明。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由自己思亲,想到亲人节日必然也在想念自己,从而更加深了诗人珍视兄弟手足之情、思念家乡亲人的情思。古时有重阳节佩茱萸登高饮菊花酒可以消灾避邪之说。这里,诗人巧妙地通过兄弟重阳佳节佩茱萸囊登高这一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细节来使兄弟思己之情具体化、形象化,用兄弟对登高行列缺了一人的遗憾心情来反射出诗人思亲的心曲,更使人感到诗情真挚:委婉动人。

这首诗注重感受和细节的典型性,“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感受,既是诗人日常感受的升华,又是长期客居异乡的游子节日感受的概括和总结,有相当的普遍性和代表性。登高插茱萸的细节,体现了节日兄弟聚首的欢悦,同时也具有浓厚的时代和地方色彩。正因为这首诗注重感受、细节、时间、环境诸方面的典型选择,因而就形象逼真地表达了诗人具有典型意义的感情。因此千百年来屡经传诵。

读古诗读后感 篇3

我开始为自己担忧。

就在我无助,像迷失在寒冷的黑夜的森林里找不到出口的小羊一般时,他——吴老师出现在我面前。吴老师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事,直截了当地说:“你的基础不差,英语就是要多读、多听,细心,再仔细。不过补补课完全可以赶上去,考个好成绩不成问题,这些天有空我给你补补课。”我不敢奢望。“怎么,还有问题吗?”老师和言悦色。我鼻子酸酸的,除了学习,我还能说什么呢。在吴老题的用心辅导下,我集中全部的注意力去聆听吴老师每一句话,每一句教诲。接下来每一天,我都是满怀信心努力去学习。终于,我进步了。是老师点亮了在寒冷黑夜的路灯,使我找到了路标。

吴老师就像默默无闻的蜜蜂一样,总是辛勤地工作,无私地奉献,从来不求回报。总是把自己的知识无私地传递给我们,爱护关怀着我们。

我喜欢蜜蜂,也喜欢这首诗,这首诗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小小的蜜蜂,人们给予它们多少赞美都不过份,朴实无华,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给人们以启发和启迪,人类多么需要这种精神啊!

读古诗读后感 篇4

一缕阳光,一盏清茶,一生最钟爱的诗词,装帧成一幅静默流淌的山水画。

--题记

不读诗词,不足以知春秋历史之远;不读诗词,不足以品流章华彩之美;不读诗词,不足以感天地草木之灵。

当我们徜徉在古典诗词的美妙意境中,你是否被那自然神奇的景象所深深折服?你是否感应到天地草木那清秀隽永的灵气?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你是否感觉到草尖露珠的沁凉和青草的味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你是否看到翠绿的山峦和清澈的天空?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你是否瞧见那灵动的清泉伴着花草的浅唱低吟婉转流动?然而如今,我们见到的却是漫天黄沙飞舞来,良田沙化不复回的荒凉,不识苍穹真面目,只缘身在烟霾中的昏黑,抑或是,一江污水向东流的浑浊!难道留给子孙后代的便是这污浊不堪的面目吗?

诚然,人类的本领是足够强大的。大自然用几百年才长成的大树,人类可以在几分钟内让它倒下;地球用几十万年孕育的物种,人类可以在几十年内让它们灭绝;奔腾流淌了几百万年的河流,人类可以在短短几年内让它变得污浊不堪;连天都可以戳个洞,人类还有什么办不到?于是,我们守望,那片连星星也胆怯的天空;我们惊颤,那座鸟儿悲号的秃山;我们怀疑,那浑浊的水中是否有鱼儿伤心的眼泪?

天地万物也是有自己的灵魂的呀,华兹华斯曾说过,我看最卑微的花朵都有思想,深藏在眼泪达不到的地方。是的,每一朵花都有盛开的理由,每一棵数都有扎根的价值,每一滴水都有清澈的生命。她可以是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的静谧,可以是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的相思,可以是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的不舍,可以是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的愁绪人与自然本就是一体。自上古年代以来,人们早已经与自然相互交融,无法割舍。

然而,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时代,使生活充盈的往往是欲望的扩张,使经济发展便要牺牲环境。这一行为表现,归根究底,是人们精神上的贫血!在当代,人们的思想处于快餐文化的洪流中,充斥着各样碎片化知识,从而缺少文化底蕴,却只会一味地追求利益,追求时尚,追求权利、荣誉。这是何其悲哀呵!我们的传统文化正在褪去原有的色彩而被披上各色看似鲜艳实则丑陋的外裳。

幸好,幸好我们的世界还有温情存在,哪怕微弱,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从《百家讲坛》到汉字听写大会,成语大会,再到前段时间热播的《中国诗词大会》,这些文化盛会被誉为综艺清流。当喧嚣的现代社会与传统文化有了一次次美丽的邂逅,中华文化基因逐渐苏醒,这危机中的微熹,则弥足珍贵。所以,何不把脚步放慢,去品读经典,品读诗词,去感受天地草木的灵气,发自内心地爱护自然呢?

在经典中,我们逐渐感受到了天地草木的灵气,聆听到了她们受伤痛苦时的灵魂呻吟,懂得了天地万物生命的脆弱珍贵,从而领悟到爱护自然,保护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已有86座城市加入了地球一小时的活动,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与自然交流、沟通,践行着那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拥有这样一份心境,那么,复得返自然的意境还会远吗?

感谢诗词,让我得以真正感受天地之灵,发现自然之美。我相信,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在经典中觅得这份心境,并将它传递,这个世界只会越来越美好,天地万物也因此而愈发生机勃发!

读古诗读后感 篇5

王维是一位早熟的作家,少年时期就创作了不少优秀的诗篇。这首诗就是他十七岁时的作品。和他后来那些富于画意、构图设色非常讲究的山水诗不同,这首抒情小诗写得非常朴素。但千百年来,人们在作客他乡的情况下读这首诗,却都强烈地感受到了它的艺术力量。这种艺术力量,首先来自它的朴质、深厚和高度的艺术概括。

诗因重阳节思念家乡的亲人而作。王维家居蒲州(今山西永济),在华山之东,所以题称“忆山东兄弟”。写这首诗时他大概正在长安谋取功名。繁华的帝都对当时热中仕进的年轻士子虽有很大吸引力,但对一个少年游子来说,毕竟是举目无亲的“异乡”;而且越是繁华热闹,在茫茫人海中的游子就越显得孤孑无亲。第一句用了一个“独”字,两个“异”字,分量下得很足。对亲人的思念,对自己孤孑处境的感受,都凝聚在这个“独”字里面。“异乡为异客”,不过说他乡作客,但两个“异”字所造成的艺术效果,却比一般地叙说他乡作客要强烈得多。在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封建时代,不同地域之间的风土、人情、语言、生活习惯差别很大,离开多年生活的故乡到异地去,会感到一切都陌生、不习惯,感到自己是漂浮在异地生活中的一叶浮萍。“异乡”、“异客”,正是朴质而真切地道出了这种感受。作客他乡者的思乡怀亲之情,在平日自然也是存在的,不过有时不一定是显露的,但一旦遇到某种触媒──最常见的是“佳节”──就很容易爆发出来,甚至一发而不可抑止。这就是所谓“每逢佳节倍思亲”。佳节,往往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而且往往和对家乡风物的许多美好记忆联结在一起,所以“每逢佳节倍思亲”就是十分自然的了。这种体验,可以说人人都有,但在王维之前,却没有任何诗人用这样朴素无华而又高度概括的诗句成功地表现过。而一经诗人道出,它就成了最能表现客中思乡感情的格言式的警句。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重阳节有登高的风俗,登高时佩带茱萸囊,据说可以避灾。茱萸,一名越椒,一种有香气的植物。三四两句,如果只是一般化地遥想兄弟如何在重阳日登高,佩带茱萸,而自己独在异乡,不能参与,虽然也写出了佳节思亲之情,就会显得平直,缺乏新意与深情。诗人遥想的却是:“遍插茱萸少一人。”意思是说,远在故乡的兄弟们今天登高时身上都佩上了茱萸,却发现少了一位兄弟──自己不在内。好象遗憾的不是自己未能和故乡的兄弟共度佳节,反倒是兄弟们佳节未能完全团聚;似乎自己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处境并不值得诉说,反倒是兄弟们的缺憾更须体贴。这就曲折有致,出乎常情。而这种出乎常情之处,正是它的深厚处、新警处。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和这两句异曲同工,而王诗似乎更不着力。

读古诗读后感 篇6

时至今日,我们必须从更高的角度来重新认识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伟大意义。而作者的《万川之月:中国山水诗的心灵境界》,《人间要好诗:唐宋诗百句》《释中国事书》等书全面的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之美。

这本书写了不同诗人的亲身经历与创作灵感,为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做了重要的铺垫,诗圣、诗仙、诗魔等皆是后人对诗人们的尊称。每个诗人的生活环境,所闻、所见、所听,所感皆是不同的。李白写的诗都气势宏伟,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将进酒》了。陆游是在北宋亡的南宋时期,所以他写的诗都与希望国家统一、朝廷收复失地的心情有关。更直接一点便是爱国诗。李白所在的朝代正是唐朝鼎盛时期,而陆游却是身在北宋灭亡南宋君王沉迷于酒色之中,不顾国家生死存亡,所以两个人两位是人的是有着鲜明的对比。

从公元前2xx秦始皇称帝,到19xx清朝未代皇帝退位。中国历史上出现大大小四百余位皇帝。他们有的有雄才大略、有的昏庸无道,有的励精图治、有的亡国受辱这当中也不乏有才气,会写诗的皇帝。他们留下了有声有色、个性十足的作品。汉高祖刘邦写的《大风歌》没有寻章摘白的套路,而是直抒胸臆,铿锵有力。唐太宗李世民他的诗不多见,但也有一首诗非常当名叫《赐萧瑀》。如界提起唐宋的皇帝,人们一定脱口而出唐宗宋祖,李煜和赵匡胤。

他们在金殿上举行了一场诗词大会,使者一上来就背起了李煜的咏月诗,赞扬李煜是如何博学多才,宋太祖在一次回家的路上吟诵了一首诗。未离海底千山暗,才到中天万国明。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诗人的所见所感不同,吟诵出来的诗也不太相同。并且是人的心情也占一定的因素。比如同样是一轮明月,李白吟出了孤独、苏轼吟出了思念,而赵匡胤吟出了霸气。

热爱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阅读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都是在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复兴做贡献。而中国的优秀的传统文化远不止古诗词,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长大后为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古诗读后感 篇7

令人振奋的暑假如期而至,虽然天气炎热,但是我的心情却欢快无比。尽管是假期,阅读依然必不可少,因为它可以使我获得知识和快乐!

这个暑假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漫读课本里的古诗文》等书籍,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漫读课本里的古诗文》这本书,主要内容讲的还是课本中的我们接触过的古诗文,但通过这本书的阅读更加深了我对部分古诗文中意境的理解;像精卫这样的人物虽然生活在神话中,但是他们身上的故事,每每让人回想起来依旧觉得惋惜,精卫因为溺水身亡从而变成精卫鸟,为了报复东海,日复一日的衔来石头填海。这个故事细细品后,真的会使人觉得坚强的意志像一堵推不倒的墙,它有种莫名的力量,指引我们以后前进的方向。

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诗人们用最朴素的文字,让我们了解他们想抒发的真情实感,从而让我们明白一些道理,目前我还小,我发现古人的智慧真的让我望尘莫及,但这也狠狠地激发了我学习古诗文的兴趣,我要好好学习,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写出流传千古的诗文,让后代传颂!

风之王读后感


阅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我们会在身心上都得到丰富的收获。通过写作读书笔记,我们可以赋予自己的阅读更深层次的体验。如果您正在寻找一篇美文,我推荐您阅读“风之王读后感”,这篇文章非常不错,希望它能给您带来启发,记得保存下来哦!

风之王读后感【篇1】

《风之王》——爱与责任最好的诠释

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詹沁琳

“命运无轨道”这句话成了我全新的座右铭,大概就是因为《风之王》那个激动人心的励志故事的缘故。《风之王》的作者是美国的作家玛格莉特·亨利。

这是一个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故事。在摩洛哥的皇家马厩里,一匹母马生下了一匹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的小马——这是速度的标志,一粒小麦代表着不幸。他的马童——一个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

“我的名字叫阿格巴。爸爸和爸爸的发音一样。我是你父亲。闪光,当你长大,每个人都会向你鞠躬,你将成为风之王。我保证。

”为了这庄严的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支撑,闪长大后,一个意外的机遇让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却不全是公平的,一匹宝马在人的压迫下埋没在了市井里颠沛流离。但谢姆和阿格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尽力证明自己,在不屈不挠的斗争中,他们最终成为英国历史上最好的赛马品种,这是对爱和责任的最好诠释。

书中有这么一段:“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可是不管它如何努力,却怎么也无法在结冰的圆石子上站稳,它的蹄子里结满了冰块,可他仍然在坡道的最底下拼命地往上爬,却又一再地滑开,在车夫的鞭笞与咒骂中,闪发出低低一声呻吟,随即弯膝卧倒在地,它被车子的两条车轴卡在中间动弹不得,眼里满是惊慌与恐惧,嘴巴流着血……”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

它完全可以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然而每一次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

命运没有轨迹。在故事中,闪电和男孩阿格巴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一切都是自己创造的,马和人也是。我想在我的生活中,我妈妈就是那个阿格巴。她从小就相信我将来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因此,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她总是鼓励我,相信我。让我找到成功的信心和努力工作的方向。

风之王读后感【篇2】

《风之王》讲的是一个马和哑巴的故事:一头叫闪的马,拥有高贵的血统,却阴阳差错,虽有一身本领却无法施展。

他出身卑微,虽然心中充满豪情壮志和爱,却有口难言只因为那句话,他们不离不弃终于等到了辉煌的时刻。

一个叫阿格巴的男孩,虽然充满了爱和抱负,却哑口无言。只为了阿格巴的一句许诺,闪和他不离不弃,卧薪尝胆,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有起伏,遇到困难要坚持,不能放弃。

读一本好书,交一个好友,我读了一本好书《风之王》,也认识了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它出生在摩洛哥王国,出生时,王宫里的人都说它是活不下来的,因为它比其他的马儿小好几倍,没几天,小马的妈妈就被克死了,没有奶水和食物的小马多亏了哑巴男孩阿格巴对它格外关爱,用驼奶和蜂蜜来喂它,阿格巴为小马取了个名字,叫闪,还为它许下了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会为你鞠躬,我保证。

闪身上的命运符纹,分别代表凶兆和吉兆,胸部的表穗纹表明它一生都很不幸,右后腿的白色斑,证明它可以成为风之王,来到法国后,他遇到了罗珊娜小姐,它的命运开始转变了,它们生了三匹小马,还赢得了最高奖杯女王奖杯,风之王这个称号,属于闪的,也属于它的家庭。

我读了《风子王》后,深有感触。

这是一个发生在阿拉伯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阿格巴的小男孩,他是一个哑巴,他有一匹马叫闪。闪是一匹难得的好马,但他很固执。只有阿格巴能约束他,所以它被称为一匹坏马,并被派去拉一辆马车。

厨师无法控制闪光灯,所以他把闪光灯卖给了一个车夫。有一次,当车夫让闪光灯运柴火时,一位好心人买了闪光灯,把阿格巴带回家。但是善良的女士讨厌阿格巴,于是把他赶了出去。阿格巴半夜被关进监狱,寻找闪光点。

出狱后,珊珊嫁给了一匹名叫罗克莎娜的白母马,并在许多比赛中获得冠军。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为《风之王》的书,是写关于马的,写得非常感人。

当我读到flash与命运的斗争时,我忍不住哭了。一匹马,为了证明自己,即使命运有多不公,他也会与之战斗到底。这种对信念的执著,让我对它肃然起敬。

还有阿格巴对闪的那份情谊,那份为了实现自己的承诺而历尽千辛万苦也在所不惜的精神也激励着我。我想我应该学习闪的那种敢于抗争的、对信念永远执著、不自暴自弃的精神,而不是一碰到困难就退缩,一有了难题,就放弃或者找妈妈;我们应该学习阿格巴信守承诺的精神,而不是我们常说的语言巨人和行动矮人,但我们做不到。我们应该努力做到言行一致。

看完这本书后,我认为:做人一定要有刚强不屈的性格,不能一遇到困难就一蹶不振、丧失信心。一匹马驹都能坚持,怀着美好地心愿去努力拼搏,人更加需要力争上游。

比如,在一次考试中没有考出好成绩,千万不能泄气,要继续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争取在下一次考试中取得佳绩。

游泳时不得要领,在水里扑腾还呛了水,不能因噎废食而不敢再下水,而要更加刻苦练习。在一次运动会比赛时马失前蹄,没有获得冠军,被别人嘲笑,要沉住气,努力练习,铩羽而归后一举夺魁,让那些嘲笑过自己的刮目相看。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勇气。

风之王读后感【篇3】

《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是一部以传奇和武侠为题材的小说,作者是当代诗人、作家张枣。这本书讲述的是北方草原上一个叫做阿斯塔那的贵族少年,他在走投无路之际,得到了一个神秘老者的教导和指引,并在经历各种艰难险阻之后,成长为了一个传奇式的“风之王”。

这本书中最为打动人心的,是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形象。小说中,阿斯塔那是一个充满着热血和勇气的年轻少年,他在面对种种艰难困苦时,始终不放弃,始终坚定自己的信念,最终成为了一个具有强大魅力和领袖风范的传奇英雄。而神秘老者则是一位深藏不露的智者,他的言行举止总是充满着神秘、难以琢磨的味道,然而,在危机之时,他总是能够出主意,为阿斯塔那解决了一个个难题。

此外,本书的叙事手法也非常值得称道。作者张枣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斯塔那的成长历程,行文简洁、生动,使读者沉浸在这个残酷而又充满神秘感的世界之中。在阿斯塔那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勇气、决心、智慧和毅力的化身,可以说他是一个坚不可摧的人物形象,不仅仅是一个人物,更是对人性、对人生的一种深思和感悟。

此外,围绕着阿斯塔那的成长过程,作者还贯穿了一系列令人期待的情节,这些情节往往有些意想不到,也有些富有戏剧性,用以对于故事情节进行一些惊险和悬疑性的塑造,让人不禁惊叹张枣的想象力和创意。

综上,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武侠小说,更是对于人性、对于人生的一种思考和领悟。在小说中,作者通过阿斯塔那的成长历程,展示了一种顽强不屈、克服困难的精神,使读者不仅仅感受到神奇和美妙的草原传说,更体会到了对于人性和生命的深刻理解。因此,我对这本书有深刻、坚定的认识和评价,相信这也会成为很多读者热爱阅读的一部作品。

风之王读后感【篇4】

董道淳一家

当我迫不及待的一口气读完了卢老师推荐《风之王》这本书后,深深地被阿格巴和他的闪的故事所感动,一幕幕故事让我从阿格巴的执着与历经艰难的付出中感受到了爱与责任的力量。

一天晚上,由于斋月的原因缺少食物的母马生出了小巧、精致的的闪,胸前的麦穗纹(象征一生都会很不幸)和后腿上的杏仁大的小白点(象征疾速的记号)为阿格巴和闪今后的遭遇买下了伏笔。不几天后,闪的母亲就死去了,饥饿的闪也奄奄一息,哑巴阿格巴用向别人讨来的骆驼奶和蜂蜜喂养,才使得它能够活下来。从此阿格巴开始了执着的追寻“它将会跟沙漠的风一样迅速”的梦想,也就开始了他爱与责任的征程。

瘦弱、**棕黑的哑巴马童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在“母亲”的照料下,“它的肌肉与肌腱越长越结实了。它教自己旋转、冲刺,而且一直跑到自己觉得快要飞翔起来为止。“‘闪’应验了那颗白点的预言----而且跑得比他的母亲还快------也跑赢所有的马儿------奔跑的模样仿佛是个会飞的东西,乘着风的翅膀来来去去。

”读到这里,我从一开始对阿格巴认为的“杏仁大的小白点-----象征疾速的记号”不再怀疑了,闪具备了成为一匹“会跟沙漠的风一样迅速”的骏马,可怜的哑巴小男孩孩阿格巴也会因此改变命运啦,我心里为他们默默祝福。

看来,舍姆可以成为摩洛哥跑的最快的马,但阿格巴和舍姆的命运注定是曲折的——他们是作为摩洛哥国王的礼物送给法国国王的,在海上呆了四个星期后来到巴黎。似乎是“麦穗纹”的厄运,但实际上是贪婪的船长和受两位老人摆布的名义上的法国国王造成了阿格巴和闪在巴黎的苦难。一匹疾速如风的骏马被用来拉“可耻的货车”,这还不算,国王的厨师竟然背着阿格巴把闪低价卖给了残暴野蛮的马车夫!

阿格巴为了找到他的闪开始了流浪,他遇到了善良的巧克力老板成为“唤醒人”,也有了一个“老疯猫”做伴,并且为了和闪在一起成了马车夫“一毛钱也不用花,也不用负责的奴隶”。读完这段话,我的心很沉重。我不仅感受到阿格巴对单的勇敢和爱,也感受到船长、法国国王、公爵、厨师和车夫的心理阴郁和残忍。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正当闪遭受最残酷的虐待时,阿格巴和闪的命运被来自英国伦敦的退休商人柯杰若解救了,他把“负载过重的悲惨的马儿和需要帮助的男孩”带到了有舒适谷仓和山坡牧场的地方,阿格巴“十分肯定麦穗纹的厄运结束了”!我为善良的柯杰若先生所感动,他在闪几乎**待致死的时候及时出手救了它,从此也改变了阿格巴的命运,我也从阿格巴和闪在巴黎的悲惨遭遇造成的深深悲愤中走了出来,感受到了人性美好的一面。

难道“皮毛泛着光亮,血管也变得粗大饱满”的金色疾速如风的四岁骏马闪就此聊此一生么?不会的!闪摔伤了“不是个东西的” 柯杰若先生的女婿,摔伤了红狮客栈的很多客人,阿格巴也因为偷偷看望闪而被当做偷马贼被送进了监狱。

阿格巴在狱中被残忍杀害。无知的警察撕毁了闪的血书。无辜的阿格巴也被关进了地牢!我得心情糟糕透了,厄运再次降临,受尽折磨的阿格巴和闪啊,还会遇到好心人么?

善良的柯杰若先生的管家考太太要来看望三个月不见的阿格巴了,幸运的是考太太遇到了马玻罗公爵夫人和葛多芬伯爵,他们解救了阿格巴和他的闪。命运再次转向,他们来到了葛道夫伯爵的牧场。但是马夫总管崔先生因为嫉妒而否定了闪成为赛马的可能,“难道身为摩洛哥皇家马厩的骄傲的闪会永远没有机会证明自己?

难道它永远沦为卑微的工作马?”可怜的阿格巴,你是一个摩洛哥的哑巴,即便你能说话他们能相信你的闪是匹疾速如风的赛马么?看来闪只能就此沦落了,因为膝盖上的伤疤使得它失去了赛马场上驰骋的机会。

我为闪哭泣,我为阿格巴哭泣!阿格巴,你因为闪光而遭受的痛苦已经失去了它的价值,因为你无法证明闪光的价值!

阿格巴会放弃么?不会的,你看,他把握住了最后的机会!当闪打败了马戈的恶魔,赢得了罗莎娜的心,阿格巴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摧毁了伯爵的希望,但善良的伯爵却把他和闪赶出了沼泽。

两年后,阿格巴才知道了这件事情的意义-----闪与罗珊娜的后代------板子,“像子弹那么快,一直领先所有的马为止”!闪的疾速的如风血统终于得到了证实!闪,阿格巴为你骄傲,我为你骄傲,阿格巴,哑巴马童。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爱和责任的力量。正是阿格巴对flash的热爱和实现flash快速血统的责任,让他历经磨难,永不后悔,终于找到了证明的机会!正是这种执着的信念,让flash的孩子们在赛马场上度过了辉煌的一刻!

也保留下了优秀的阿拉伯赛马血统。这本书给了我深深的启示:任何时候都不能自暴自弃,只要活着就会有证明自己的机会,虽历尽百折而不挠。

阿格巴,我向你学习!

是的,我保证!

风之王读后感【篇5】

风之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发生在两百年前的一个传奇故事,文章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匹马,它的名字叫“闪”。“闪”是摩洛哥王画皇家马厩的宠儿,这只身份尊贵的马儿辗转反侧,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并不打算放过这只血统高贵的马儿,使它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它高贵的血统,以及它一身的本领。

当然,也有一个与它命运相同的男孩,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做阿格巴,阿格巴是一个哑巴男孩,他在“闪”出生时说:“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就因为这个承诺,他和“闪”相依为命。

这个故事让我见到了忠诚与坚守的力量,不管有什么困难,他们从始至终一直不离不弃,当一匹骏马沦为拉车的驽马,在无数次的欺辱中,每一次的鞭挞都是致命的,他也完全可以索性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个口气他就完了,省的活着伤心,伤情。然而他并没有向命运屈服,每一次都是坚强的站了起来,虽然“闪”只是一批马,但是他也有他的信仰,这也是他的信念。

虽然历经苦难,但是“闪”的纯正血统没有改变,阿格巴对它无微不至的照料没有改变。终于在一次战斗中,“闪”战胜了大马“恶魔”,取得了胜利。“闪”终于用实力证明了自己,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得到了“赛马之父”的头衔。

阿格巴和“闪”亲如父子,互相鼓励,互不抛弃,最终等到了胜利的那一天。阿格巴对“闪”的爱毫不逊于一位母亲或父亲对自己孩子的爱,可以说没有阿格巴就没有“闪”,是阿格巴给了“闪”新的生命,是阿格巴让“闪”有了证明自己的机会。阿格巴为了能永远照顾“闪”而感到无比的喜悦,他为“闪”之喜而喜,为“闪”之忧而忧,对“闪”尽到了爸爸的责任。所以这也是一个爱与责任的故事。

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而“闪”与阿格巴的情义也让我热泪盈眶,看到他们一起共患难,他们坚定的信念让我震撼!

风之王读后感【篇6】

永远坚守承诺?这怎么可能?读了莉特.亨利写的名作《风之王》后,我从中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一只要学会坚守承诺,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就像主人公阿格巴一样,他在闪出生的那一刻,就许下了一条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你一定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自从阿格巴许下诺言的那一刻起,他便一心一意照顾闪,从未有过半点闪失。他每一刻都守在闪的身边。他们整天形影不离。离开每一分钟都会依依不舍,闪和阿格巴之间互相照顾,互相依赖,使他们的关系亲如父子,相处十分融洽。信任,使他们更加不离不弃。

但是,我们的生活呢?我们是否能像阿格巴一样坚守承诺?当你随口答应了别人,并许下诺言时,你是否想过自己违背了诺言,别人会怎么想?别人一定觉得你是一个失信的人。一定觉得若和你做朋友是多么的无聊,无语!这样,你还有朋友吗?没有,若你经常失信,日积月累,自然没了朋友。所以,坚守诺言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坚守诺言就等于交了更多的朋友,获得更多的信任。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孔子所说的话是多么富有哲理呀!只要信守诺言,朋友之间就会互相信赖,不离不弃。只要坚守承诺,朋友之间互相支持,就会使荒凉的沼泽变成天堂。

风之王读后感【篇7】

《风之王》这本书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两百年前的传奇,一个阿拉伯骏马“闪”(在阿拉伯语中,闪是太阳的意思)和一个不会说话的马童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虽然这个马童不会说话,但是这个马童阿格巴给马“闪”表现了“闪”的实力,最终,它成为了世界上最快的一匹马,他的儿子都获得了全世界冠军。阿格巴心想:“闪”,从此以后我是你的爸爸,我向你保证,你以后一定会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像你鞠躬。阿格巴像父亲一样照顾他,爱抚着他,阿格巴在“闪”的眼中,他茁壮成长起来,最后,他们终于等到了那最辉煌的一刻。

在这里面我最喜欢“闪”这匹马,因为他是全世界跑的最快的马儿,在这故事之中,他还战胜了一匹强壮但笨拙的马“恶魔”。

我还喜欢阿格巴,虽然他是一个哑巴马童,但是他始终喜欢这匹阿拉伯马,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只顾这匹马儿的生命,这匹马儿一生会很不幸,无论他在那里,就算马被别人卖了,他的心中还是有这匹善良的马儿。

我最不喜欢伊斯梅尔国王,他很可恶,就为了试一把剑把全部士兵几乎杀光他也不怎么在乎,就为了试一把枪把村子里的男女老少打光他也觉得无所谓,我感觉这太残忍了,要是换成我的话,我一定会阻止这样做,干脆拿个树用枪打起来就知道枪的威力大不大,我就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做。

这本书让我很感动。就一个马童让“闪”等到了最辉煌的时刻,这本书有些故事让我觉得是快乐无比的,有些是悲伤的,有些是愤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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